上海企业信息查询系统

企业信息查询系统  时间:2021-04-19  阅读:()
12017年度报告ST富翊NEEQ:831574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年度大事记2017年度,公司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担保牵涉众多诉讼,且因该等诉讼造成公司仓库持续被查封、大部分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所涉关联方借款到期均未偿还,公司面临承担大额负债的风险.
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董监高变动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披露、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情形,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及其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翟峻逸受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2017年度,公司多次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翟峻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由于公司持续经营受限,同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发生变更、财务负责人更换,导致公司2017年半年报及2017年年报延期披露,董事会秘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财务内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18,000,000股、实际控制人翟峻逸质押1,800,000股,均已被司法冻结,如相关申请人或他项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行使质押权等权利,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化.
因公司生产经营仍然处于停滞状态,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重大诉讼、资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重大风险事项尚未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为避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截至2017年底,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目录第一节声明与提示5第二节公司概况8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0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五节重要事项23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6第七节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3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0第九节行业信息43第十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43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484释义释义项目释义富翊装饰、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指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誉丰实业、誉丰集团、母公司、控股股东指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起美经贸指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博锦实业指上海博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利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尉强指上海尉强木制品安装工程部上海飞寿指上海飞寿木制品经营部嘉善善佳指嘉善善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悦锦阁指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金山民欣小贷指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指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会议事规则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主办券商、光大证券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本期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注:本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5第一节声明与提示【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翟峻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静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静惠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或否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是√否【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1.
银行账户冻结及资产查封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均已被冻结、公司备货仓库存货遭到法院查封、应收账款被诉讼保全,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受到限制,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陷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风险201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誉丰实业及关联方起美经贸、博锦实业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方往来.
经核查,富翊装饰2015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226,318,060.
92元,累计偿还金额为136,543,220.
92元,截至2015年末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89,774,840.
00元,该余额为关联方起美经贸通过供应商走账形式占用;2016年8月,公司与金山民欣小贷签订借款协议及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但4,100万元并未入公司账户,公司实际未收到上述款项,相关资金系直接背书给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公司针对上述大额对外借款及关联交易均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也未进行及时披露,实际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违规事项、造成控股股东上海誉丰违规占用公司资金4,100万元.
截止目前,上述占用资金尚未归还完毕.
3.
违规担保致承担潜在大额负债的风险公司在以前年度存在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内部决策的情形并持续到本报告期末;截至目前,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约17,145.
38万元,前述违规对外担保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6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造成公司被提起众多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员工大面积离职、公司生产经营处于非正常状态,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所涉关联方借款到期均未偿还,众多债权人已诉讼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面临承担大额负债的风险.
4.
重大诉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已超过公司净资产,公司面临重大诉讼败诉偿还大额负债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风险;目前诉讼未全部结束,暂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5.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誉丰,持有本公司58.
61%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翟峻逸直接持有本公司5.
86%的股份,此外翟峻逸、孙存业持有上海誉丰股权比例分别为36.
7%、30%,翟峻逸、孙存业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翟峻逸、孙存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虽然《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做出了规定;但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际控制人翟峻逸利用其控制地位,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用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巨额债务,公司所担保债务均已到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偿还,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导致需承担大额债务的风险.
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誉丰质押4,000,000股,用于担保其向徐余松借款2000万元;上海誉丰质押14,000,000股、实际控制人翟峻逸质押1,800,000股,用于其向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提供反担保.
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64.
47%,上述对外借款期限现已到期,控股股东到期未能还款,如果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利,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
7.
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截止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8,258,420.
19元,占同期资产总额比例为28.
80%,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
当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至0,但应收账款仅下滑25.
08%,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仓库持续被查封、关联担保导致涉诉较多,公司经营处于全面停业状态,公司所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拖延、不能如期完成,公司可能面临潜在的违约赔偿责任,或致使账面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或足额)收回.
此外,报告期内,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起诉公司及客户,并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应收账款进行财产保全.
8.
主要岗位人员缺失2017年7月,公司董事陈翔、袁作德任期届满,此后未再正常履职,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发布了董事离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公司财务、内控、信息披露等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存疑,公司面临主要人员缺失致恢复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9.
持续经营能力受限的风险公司因为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被担保权人提起众多起诉,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项目7无法正常履约,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全面停滞状态.
自2016年8月至今,公司基本处于全面停工状态,人员大面积流失,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
10.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17年度,公司多次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翟峻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11.
公司及其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受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董监高变动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披露、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情形,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及其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翟峻逸受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12.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因公司对发生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占用公司大额资金、涉及多笔重大诉讼以及股份质押等情况没有及时公告披露的违规行为,2017年8月1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3.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誉丰集团的材料,誉丰集团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誉丰集团包括其关联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合并破产重整申请;2018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裁定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将作为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14.
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的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关联交易等事项出具非标意见(详见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公司因为以前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未履行决策程序的违规担保被担保权人提起众多起诉,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意识到公司面临的问题,公司一方面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另一方面控股股东与起诉方也正商讨其他替代方案,如对控股股东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以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尽快恢复正常,逐步逐项消除非标意见涉及的风险因素.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8第二节公司概况一、基本信息公司中文全称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及缩写ShanghaiFuyiDecorationEngineeringCompanyLimited证券简称ST富翊证券代码831574法定代表人翟峻逸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君博路211号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翟峻逸职务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电话021-59815722传真021-59815721电子邮箱Zhai_junyi@163.
com公司网址--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君博路211号;20171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
neeq.
com.
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三、企业信息股票公开转让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时间2003-10-14挂牌时间2014-12-31分层情况基础层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E建筑业-E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1建筑装饰业-E5010建筑装饰业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精装修房室内装饰装修木制品分项工程,包括木地板供应及安装工程、橱柜供应及安装工程、木门供应及安装等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普通股总股本(股)30,710,000优先股总股本(股)0做市商数量2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翟峻逸、孙存业9四、注册情况项目内容报告期内是否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239137否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君博路211号否注册资本30,710,000.
00否五、中介机构主办券商光大证券主办券商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否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舒铭、李赟莘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一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六、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誉丰集团的材料,誉丰集团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誉丰集团包括其关联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合并破产重整申请;2018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裁定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将作为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由于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的做市商少于2家,自2018年6月22日起,公司的股票转让方式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10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一、盈利能力单位:元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营业收入027,525,986.
96-100%毛利率%-13.
9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7,521.
22-10,685,249.
20-38.
9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890,561.
99-10,732,659.
20-29.
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4.
47%-9.
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3.
54%-9.
43%-基本每股收益-0.
48-0.
35-37.
14%二、偿债能力单位:元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资产总计167,579,224.
68177,212,712.
04-5.
44%负债总计72,396,072.
1167,182,038.
257.
7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183,152.
57110,030,673.
79-13.
4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
103.
58-13.
4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3.
20%37.
91%-资产负债率%(合并)43.
20%37.
91%-流动比率2.
232.
59-利息保障倍数-13.
20-6.
31-三、营运情况单位:元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701.
62-2,864,858.
96117.
72%应收账款周转率00.
31-存货周转率00.
57-11四、成长情况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5.
44%0.
96%-营业收入增长率%0%-76.
56%-净利润增长率%-38.
95%-257.
56%-五、股本情况单位:股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30,710,00030,710,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六、非经常性损益单位:元项目金额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违约金-765,000.
00其他-191,959.
23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56,959.
23所得税影响数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56,959.
23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适用√不适用12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业务概要商业模式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行业.
主营业务是承接大型房地产开发商的木制品分项工程业务以及室内装修装饰业务,木制品分项工程获取业务的主要方式是以独立分包的形式进行单项采购投标,或由建设单位指定服务商、精装修总包采购;而家装事业部获取业务的方式是以定位于高端住宅个体客户和连锁会所或者办公厂房的室内装修装饰解决方案,销售渠道主要是与设计公司合作拓展业务.
公司关键技术资源要素为技术保障、质量控制、客户关系等;经多年经营经验总结,拥有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包括木制品分项设计、工艺、安装、售后服务.
结合业务特点,公司已经形成木制品分项工程链条集成服务模式,即公司在项目前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和项目进展取得业务收入.
以专业化作为竞争策略,在专业程度上与多数企业相比,服务质量更高,有效避免了服务同质化.
公司以"专业化设计、规范化施工"为手段,致力于精装修房室内装饰装修木制品分项工程,并力求在设计、施工、后期维修等全过程中,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分项工程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向各类商用建筑、公共建筑、生态住宅等相关群体客户提供服务,并籍此成为国内众多大型房地产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其中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或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中的总承包商,公司积极开拓与国内知名地产商的商业合作,把目标客户放在国内100强房企上,此前公司与华润置地、仁恒置地、瑞安房地产、恒盛地产、裕景地产等名企建立过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因为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提供未履行决策程序的违规担保被担保权人提起众多起诉,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除此之外,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无其他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是或否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是否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具体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处于持续停滞状态,未有收入产生.
二、经营情况回顾(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继续处于全面停滞状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7,579,224.
68元,净资产95,183,152.
57元,公司资产负债13率为43.
20%;总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了5.
4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3.
49%.
2017年度,公司生产经营仍然处于停滞状态,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重大诉讼、资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重大风险事项尚未消除.
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违规担保等因素拖累,自2016年8月始,公司的仓库物资被查封,公司被牵扯进数十起涉诉案件;控股股东利用公司违规担保对外借款,导致公司大部分主要资产财产受限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项目工地的待完工项目已陷于停滞,部分项目的材料费及施工费无法解决,亟需资金恢复生产.
截至目前,公司已无法及时为客户供货及开展施工,主营业务已持续停工;后续的应收账款的回收也将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停滞,未产生收入,员工陆续离职.
如上述问题若无法尽快妥善解决,将产生恶性循环.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经营管理层已意识到公司面临的问题,公司一方面聘请律师积极应诉,与债权人、担保权人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另一方面控股股东与起诉方也正商讨其他替代方案(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誉丰集团的材料,誉丰集团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誉丰集团包括其关联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合并破产重整申请;2018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裁定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将作为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一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破产重整方案确定,部分债权人或将会配合撤诉,公司的主要资产或可被解除查封状态,以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尽快恢复正常.
公司虽然拟采取措施使公司经营恢复正常,但公司违规担保、诉讼金额均远超期末净资产,人员流失严重,且存在因公司违约未履行项目导致的客户诉讼,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恢复正常难度很大,面临很大不确定性.
(二)行业情况1、1.
行业主要特点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不同,建筑装饰业划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业和住宅装饰业.
建筑装饰行业具有重复实施的特点,并不是一次性投入和消费.
每个建筑物在主体结构竣工之后到使用寿命结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需要多次进行装饰装修.
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2.
行业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发展特点: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经济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2017年我国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1,238亿元,同比增长7.
0%,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为55,689亿元,同比增长4.
3%,占GDP比重6.
73%.
公共建筑装饰行业依然保持平稳的发展.
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政策的引导,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以及生活、交通、商业配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为建筑装饰行业尤其是公共建筑装饰行业提供新的发展动能.
2、住宅装饰市场,得益于持续的城镇化、居民消费实力的增强、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等市场需求规模的扩大和需求内容的提质,总体延续之前稳定增长的态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同时,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改革的提出,从市场供给的角度出发,推动住宅装饰市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14(三)财务分析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单位:元项目本期期末上年期末本期期末与上年期末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货币资金621,259.
300.
37%781,726.
750.
44%-20.
53%应收账款48,258,420.
1928.
80%64,412,275.
7536.
35%-25.
08%预付账款48,206,275.
2628.
77%48,206,275.
2627.
20%0%存货58,017,934.
4734.
62%58,017,934.
4732.
74%0%其他应收账款6,133,531.
583.
66%2,525,337.
821.
43%142.
88%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40,797.
000.
02%54,067.
990.
03%-24.
55%在建工程短期借款11,675,000.
006.
97%19,500,000.
0011.
00%-40.
13%长期借款资产总计167,579,224.
68-177,212,712.
04--5.
44%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其他应收款:公司本期其他应收款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状况不正常,通过翟峻逸等支付的施工费等各类款项支出的相关材料没有完整,故暂时归集为其他应收账款,同时还存在部分公司交给其他方的保证金及押金等.
短期借款:公司本期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是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富翊装饰于2015年8月7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借款4,500,000.
00元的担保人,由于贷款到期后富翊装饰无力偿还,而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为偿还了3,825,000.
00元2.
营业情况分析(1)利润构成单位:元项目本期上年同期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营业收入0-27,525,986.
96--100%营业成本0-23,692,137.
8486.
07%-100%毛利率%--13.
93%--管理费用3,285,321.
57-6,553,354.
2223.
81%-49.
87%销售费用0-3,650,461.
8813.
26%-100%财务费用1,264,819.
97-1,654,638.
916.
01%-23.
56%营业利润-16,976,693.
49--11,808,837.
68-42.
90%-43.
76%15营业外收入0-189,640.
090.
69%-100%营业外支出956,959.
23----净利润-14,847,521.
22--10,685,249.
20--38.
95%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营业收入:本期营业收入0元,上期为27,525,986.
96元,主要因为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造成公司面临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业务活动全面停滞,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
营业成本:本期营业成本为0元;主要因为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造成公司面临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业务活动全面停滞,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
管理费用:公司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9.
87%,减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持续停滞,相应的费用也有所减少.
销售费用:公司本期销售费用为0元,主要因为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造成公司面临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业务活动全面停滞,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里主要包含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应收账款回款不正常导致账龄增加,故资产减值损失也相应增加.
营业外收入: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处于业务停滞状态,未取得任何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公司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56,959.
23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造成公司面临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业务活动全面停滞,导致项目违约而向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
营业利润:公司本期营业利润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均较大,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经营活动全面停滞,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为处理公司所涉应收款、诉讼及担保事宜,相关固定费用仍维持在一定水平;另一方面是公司业务停滞,机器设备等资产处于闲置,而公司无法确定资产未来的可回收金额,需计提存货、机器设备、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资产的减值,因此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度增加.
(2)收入构成单位:元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027,525,986.
96-100%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023,692,137.
84-100%其他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分析:单位:元类别/项目本期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上期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6地板销售安装收入--22,294,969.
0581.
00%个人家庭装饰收入--5,231,017.
9119.
00%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不适用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本期营业收入0元,上年同期为27,525,986.
96元,本期相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因为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造成公司被提起多项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导致本期无收入.
(3)主要客户情况单位:元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合计-(4)主要供应商情况单位:元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合计-3.
现金流量状况单位:元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701.
62-2,864,858.
96117.
7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6,000.
001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6,155.
02-2,054,238.
2875.
36%现金流量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7,701.
62元,较上期增加了117.
72%,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到期收款,本期经营活动全部停止,净额部分是收回上期应收账款.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没有发生投资活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6,155.
02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没有发生筹资活动,但因以前年度的债权融资发生了相应的财务费用支出;本期筹资活动负数原因为:公司本期偿还以前年度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期末借款金额减少.
(四)投资状况分析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无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无(五)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适用不适用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就导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数据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事项真实存在.
由于公司存在该等事项,生产经营管理陷于停滞,绝大部分员工已不在岗,董事会也暂无法评估该等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不适用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对报表无影响(七)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适用√不适用(八)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待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公司应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18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
三、持续经营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担保牵涉众多诉讼,且因该等诉讼造成公司仓库持续被查封、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等重大风险,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所涉关联方借款到期均未偿还,公司面临承担大额负债的风险,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全面停滞,营业收入为0,低于10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担保牵涉众多诉讼,且因该等诉讼造成公司仓库持续被查封、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二)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为95,183,152.
57元,并非负数;(三)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6,781,898.
86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10,685,249.
20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14,847,521.
22元,并非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亏损;(四)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行过债券,不存在债券违约的情形;截止报告期末,因公司涉入多起法律诉讼且金额重大,生产经营管理陷于停滞,逾期银行借款1167.
50万元,其中大部分银行账户、存货资产处于被冻结或查封等涉诉状态.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五)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成员尚余3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实际控制人为翟峻逸,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兼副总经理袁作德在任期届满后无法正常履职;(六)截止报告期末,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担保牵涉众多诉讼,且因该等诉讼造成公司仓库持续被查封、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大量离职(存在尚未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形),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
公司经营活动全面停滞,多次被采取监管措施,财务报告连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未来展望是否自愿披露是√否五、风险因素(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1.
银行账户冻结及资产查封2016年,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均已被冻结、公司备货仓库存货遭到法院查封、应收账款被诉讼保全,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受到限制,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陷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履行对债务方的还款责任,解除公司对外担保责任.
2.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风险201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誉丰实业及关联方起美经贸、博锦实业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方往来.
经核查,富翊装饰2015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226,318,060.
92元,累计偿还金额为19136,543,220.
92元,截至2015年末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89,774,840.
00元,该余额为关联方起美经贸通过供应商走账形式占用.
2016年8月,公司与金山民欣小贷签订借款协议及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富翊公司将与客户福州广华达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人民币56,484,898.
54元转让给民欣公司,公司未对该4,100万元作入账处理,公司实际未收到上述款项,相关资金系直接背书给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公司针对上述大额对外借款及关联交易均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也未进行及时披露,实际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违规事项、造成控股股东上海誉丰违规占用公司资金4,100万元.
截止目前,上述占用资金尚未归还完毕.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还款责任.
3.
违规担保致承担潜在大额负债的风险公司在以前年度存在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内部决策的情形并持续到本报告期末;截至目前,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约17,145.
38万元,前述违规对外担保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造成公司被提起众多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员工大面积离职、公司生产经营处于非正常状态,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所涉关联方借款到期均未偿还,众多债权人已诉讼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面临承担大额负债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履行对债务方的还款责任,解除公司对外担保责任.
4.
重大诉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已超过公司净资产,公司面临重大诉讼败诉偿还大额负债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风险;目前诉讼未全部结束,暂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尽快解除对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5.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誉丰,持有本公司58.
61%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翟峻逸直接持有本公司5.
86%的股份,此外翟峻逸、孙存业持有上海誉丰股权比例分别为36.
7%、30%,翟峻逸、孙存业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翟峻逸、孙存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虽然《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做出了规定;但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际控制人翟峻逸利用其控制地位,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用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巨额债务,公司所担保债务均已到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偿还,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导致需承担大额债务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尽快解除对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依规进行公司治理,全面整改违规行为,消除或降低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
20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誉丰质押4,000,000股,用于担保其向徐余松借款2000万元;上海誉丰质押14,000,000股、实际控制人翟峻逸质押1,800,000股,用于其向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提供反担保.
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64.
47%,上述对外借款期限现已到期,控股股东到期未能还款,如果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利,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还款责任,避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导致公司重大风险事项进一步恶化.
7.
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截止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8,258,420.
19元,占同期资产总额比例为28.
80%,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
当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至0,但应收账款仅下滑25.
08%,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仓库持续被查封、关联担保导致涉诉较多,公司经营处于全面停业状态,公司所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拖延、不能如期完成,公司可能面临潜在的违约赔偿责任,或致使账面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或足额)收回.
此外,报告期内,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起诉公司及客户,并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应收账款进行财产保全.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尽快恢复生产,继续履行未完成合同,避免公司进一步应收账款损失和违约损失.
8.
主要岗位人员缺失的风险2017年7月,公司董事陈翔、袁作德任期届满,此后未再正常履职,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发布了董事离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公司财务、内控、信息披露等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存疑,公司面临主要人员缺失致恢复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招聘能够满足公司业务运转的管理、技术、营销、服务相关人员,尽快使公司恢复生产.
9.
持续经营能力受限的风险公司因为以前年度发生的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被担保权人提起众多起诉,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项目无法正常履约,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全面停滞状态.
自2016年8月至今,公司基本处于全面停工状态,人员大面积流失,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尽快解除对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生产.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1.
公司及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17年度,公司多次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自律21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翟峻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2.
公司及其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受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董监高变动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披露、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情形,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及其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翟峻逸受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3.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因公司对发生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占用公司大额资金、涉及多笔重大诉讼以及股份质押等情况没有及时公告披露的违规行为,2017年8月1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应对措施:公司将努力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法律法规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提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4.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誉丰集团的材料,誉丰集团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誉丰集团包括其关联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合并破产重整申请;2018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裁定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将作为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根据控股股东破产管理人的要求作为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5.
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的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关联交易等事项出具非标意见(详见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公司因为以前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未履行决策程序的违规担保被担保权人提起众多起诉,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意识到公司面临的问题,公司一方面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另一方面控股股东与起诉方也正商讨其他替代方案,如对控股22股东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以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尽快恢复正常,逐步逐项消除非标意见涉及的风险因素.
应对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快出台措施解决目前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事项,使公司尽快恢复生产.
23第五节重要事项一、重要事项索引事项是或否索引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五.
二.
(一)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五.
二.
(二)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是否五.
二.
(三)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否五.
二.
(四)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是√否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五.
二.
(五)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五.
二.
(六)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五.
二.
(七)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否五.
二.
(八)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是√否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单位:元2、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3、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单位:元性质累计金额合计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作为原告/申请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诉讼或仲裁-374,744,552.
70374,744,552.
70393.
71%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涉及金额判决或仲裁结果临时公告披露时间24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事项名称涉案金额(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注释李鑫宗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9,973,800.
005.
33注1黄宁豪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5,270,000.
004.
07注2秦军伟借贷纠纷诉讼案件8,053,265.
002.
15注3王丙龙借贷纠纷诉讼案件3,000,000.
000.
80注4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819,688.
650.
75注5阚伟借贷纠纷案件13,117,600.
003.
50注6张绍公借贷纠纷案件15,116,800.
004.
03注7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6,485,168.
5415.
07注8鲍家闩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1,043,900.
002.
95注9鲍家闩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423,900.
000.
38注10鲍家闩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4,052,900.
003.
75注11朱文宝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4,000,000.
006.
40注12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13,839,865.
003.
69注13徐余松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720,000.
000.
73注14徐余松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23,080,000.
006.
16注15徐相京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6,634,100.
007.
11注16顾伟君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728,000.
000.
73注17华月珍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016,400.
000.
54注18嘉善善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8,247,080.
004.
87注19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27,801,886.
007.
42注20上海鲁工建材有限公185,850.
600.
05注21总计----25司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355,215.
000.
09注22浦发银行青浦支行10,186,895.
992.
72注23德清方华琴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4,317,535.
001.
15注2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4,091,122.
551.
09注25上海埃菲东多胶粘技术有限公司155,305.
200.
04注26张冬华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案件20,000.
000.
01注27上海赫名橱柜有限公司894,356.
450.
24注28陈卫青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30,275.
000.
01注29江沪峰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91,025.
000.
02注3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付6,095,401.
011.
63注3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41,413.
640.
06注32上海新万迅科盛物流有限公司434,953.
000.
12注33上海鼎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71,210.
200.
07注34武候区紫苑装饰材料经营部219,050.
000.
06注35上海富翊仲召玉等82名员工劳资纠纷诉讼案件6,895,810.
001.
84注36上海大灿木业有限公司32,000.
000.
01注37中国投融资担保股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4,611,760.
001.
23注38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1,632,786.
728.
44注39丁传林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案件582,366.
900.
16注40陈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案件458,914.
000.
12注41上海嘉霄实业有限公司197,522.
000.
05注42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33,947.
100.
22注4326上海陆庆实业有限公司485,484.
150.
13注44合计374,744,552.
70100.
00-注1:2016年4月26日,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李鑫宗借款,本金5000万元,由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孙存业、时英仿及时英春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借款人尚有本金人民币1992.
38万元未归还.
2016年12月27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6民初8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992.
38万元及利息,富翊装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2:2016年6月7日,翟峻逸、时英仿向黄宁豪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期为1个月,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宜隆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人到期后无法归还借款,黄宁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8月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6)沪0106民初14727号,冻结翟峻逸、时英仿、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宜隆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527万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注3:2015年7月1日,秦军伟与翟峻逸、时英仿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还款期限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分6期偿还,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孙存业、夏志娟、唐昱华提供保证担保,截止目前借款人尚有本金人民币765.
00万未归还.
秦军伟于2016年8月17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2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07民初205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翟峻逸、时英仿归还秦军伟借款本金765.
0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4:2016年6月3日,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李宜隆、张龄月、时英仿、翟峻逸向王丙龙借款50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6年6月12日,截止目前尚有本金300万元未归还.
2016年8月22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305民初3814号民事裁定书,被告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李宜隆、张龄月、时英仿、翟峻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丙龙支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
注5: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与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8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止,由本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时英春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未偿还借款,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29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12月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9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8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6: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阚伟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借款1000万元,借期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6年7月27日止,到期后由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于2016年7月9日提供保证担保.
后誉丰集团无法还款,阚伟于2016年8月30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300万元.
2017年2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沪0118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7: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先后向张绍公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由李宜隆、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到期未支付本息,张邵公于2016年9月26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227月2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08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8:2016年8月12日,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4100万元的借款合同,2016年8月14日,民欣公司和富翊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富翊公司将与客户福州广华达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人民币56,484,898.
54元转让给民欣公司.
富翊公司未对该4100万借款入账,也未对该应收账款的转让进行账面处理.
注9:2016年2月1日,鲍家闩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1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李宜隆未偿还借款.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80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李宜隆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0:2015年8月10日,鲍家闩与翟峻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只偿还了借款162万元.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79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归还借款本金138万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1:2016年4月12日,鲍家闩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4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未偿还借款.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78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2:2016年2月1日,朱文宝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朱文宝向翟峻逸、李宜隆出借款项2400万元.
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李宜隆未偿还借款.
2016年8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民初409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李宜隆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3: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与2016年10月10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理由为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与2016年6月28日和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1,370.
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款项直接打给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且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并未还款,且自2016年6月28日起也没再付过利息,截止到提请仲裁日共欠本金1,370.
00万元,利息39.
73万元.
2017年2月13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2016)沪仲案字第1928号,裁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
注14:2016年7月7日,徐余松与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50万元,约定于2016年7月11日归还,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李宜隆未偿还借款,徐余松在2016年10月21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宜隆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7年8月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6)沪0101民初12141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李宜隆归还本金250万元及利息,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15:2015年7月26日,徐余松与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约定于2016年7月28日归还,由翟峻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偿还借款.
徐余松在2016年12月12日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年6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沪0101民初31876号,判决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16:2015年6月,翟峻逸向徐相京借款20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逾期翟峻逸未归还,徐相京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28讼.
2017年3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沪0118民初14279号,判决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17:2016年11月3日,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借据,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向顾伟君借款220万元,因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归还借款,顾伟君向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10月3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7)沪0118民初13922号,约定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归还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18:2016年4月11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华月珍借款300万元,约定借款自2016年4月11日至5月11日,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提供保证担保.
到期后本公司归还了其中的100万元.
逾期200万元华月珍于2016年7月25日向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8月16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82民初07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
注19:嘉善善佳装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向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其向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不同规格的实木复合地板,截止2016年8月3日未付货款18,508,973.
00元.
2016年11月15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421民初34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损失.
注20:2016年8月29日,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起诉翟峻逸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安徽誉丰木制品有限公司).
起诉理由为截止2016年8月11日,以上三家公司合计欠付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733.
04万元.
2016年10月17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5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注21:上海鲁工建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签订自流平材料供应及施工合同,约定由其承包本公司位于淞沪路国秀路的合景嘉誉湾四期1号2号23号楼的室内水泥自流平工程.
2016年12月21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
2017年3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0民初20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海鲁工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欠款.
注22: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向本公司购买木地板,当其精装修工程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时,本公司因涉讼原因,工程材料被法院冻结,丧失对合同的履约能力,故其于2016年9月18日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回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2017年2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沪0114执1190号民事判决书,责令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货款及违约金.
注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翟峻逸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950万借款未归还,且已经逾期.
浦发银行青浦支行于2016年9月29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归还贷款本息.
2016年11月3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08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注24:德清方华琴业有限公司诉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8月3日欠货款人民币427.
51万元.
2016年10月9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521民初33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货款.
注25: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借款人民币400万元,由翟峻逸、杨志军和杨晴滟为富翊公司在上述的融资期间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余额为58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到期未支付本息,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于2016年9月13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3月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97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杨志军已代为偿还.
29注26: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埃菲东多胶粘技术有限公司购买RHEXE雷施胶共计5,500.
00支,共计152,350.
00元的货款,上海市埃菲东多胶粘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9月7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货款.
2016年11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02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货款.
注27:张冬华于2016年8月11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翊装饰解除原重蚁木买卖合同,双倍返还定金,2016年9月2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8677号民事调解书,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并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退还张冬华2万元,若逾期支付,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张冬华支付4万元.
注28:上海赫名橱柜有限公司诉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欠货款人民币94.
68万元,案件于2016年11月16日开庭.
2017年3月3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沪0118执2303号执行通知,责令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赫名橱柜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注29:2016年7月20日,陈卫青向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3万元购买地板,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交货.
2016年11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1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还陈卫青货款.
注30:2016年3月15日,江沪峰向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万元购买地板,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交货.
2016年11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1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还江沪峰货款.
注31:2016年7月29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展期合同》,申请展期借款金额600万元,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日.
担保人为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张龄月.
借款到期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偿还借款.
2017年6月2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29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罚息.
注32:2016年12月,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为截止到2016年12月为止,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拖欠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38,962.
14元,并要求支付相关利息.
2016年12月13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粤1973民初13255号,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8,962.
14元及利息.
注33:上海新万迅科盛物流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运输费用431,070.
00元,2016年12月1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2243号民事判决书,要求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货款.
注34:2017年1月9日,上海鼎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截止到2017年1月9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欠其货款268,546.
20元.
2017年2月2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606号,判决本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逾期利息.
注35:2017年1月6日,武侯区紫苑装饰材料经营部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截止到2017年1月6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欠其工程款219,050.
00元.
2018年3月2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2017)川0191民初842号民事判决书,责令本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219,050元.
注36:2017年初,仲召玉、袁作德等公司员工陆续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计6,895,810.
00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款6,895,810.
00元及诉讼费.
注37:2017年3月1日,上海大灿木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2016年7月该公司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制作上海市昆阳北路华府天地样板房楼梯的工程安装合同,合同约定总价32,000.
00元,合同执行后,款项至2017年3月1日为止仍未支付.
2017年4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3134号,判决本公司支付原告加工费30400万元.
30注38:2017年5月9日,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2015年8月7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借款4,500,000.
00元的担保人,由于贷款到期后富翊无力偿还,而被追偿支付3,825,000.
00元.
现诉求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3,825,000.
00元及违约金76.
5万元.
2017年5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4269号,判决本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
注39:2017年3月3日,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为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向上海农商行练塘支行借款30,000,000.
00元的担保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人,由于贷款到期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付本还息,被追偿支付本金及利息共31,000,787.
76元.
2017年5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7)沪0115民初20486号,富翊装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40:2017年4月,丁传林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截止到2016年11月22日为止,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拖欠其工程款577,579.
00元.
2017年5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4923号,判决本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
注41:2017年4月12日,陈昌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仁恒森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仁恒森兰雅苑二期A6A7项目地采暖专用实木复合木地板供应及安装合同》,富翊装饰承接以后又和陈昌签订了转包合同,项目完工以后,富翊装饰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458,914.
00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讨均未支付,富翊装饰不履行付款义务,也未就到期债权向上海仁恒森兰置业有限公司行使追索权,为维护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
2017年6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5民初33538号,判决上海仁恒森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57,685.
15元,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42:2017年5月10日,上海嘉霄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2016年初,上海嘉霄实业有限公司卖给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批踢脚线,总货款为197,522.
00元,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为止仍未支付.
2017年6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准许原告撤诉.
注43:2017年2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诉讼理由为因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融信幸福海岸SOHO装修地板项目(Ⅱ标段)供货施工合同》解除,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017年5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闽0205民初713号,判决本公司支付违约金607,907.
6元、律师费20,000元,原告不予返还本公司200,000元履约保证金.
注44:2017年5月23日,上海陆庆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原告与上海富翊签订的《创智311项目室内木楼梯供货及安装合同》完成后,上海富翊拖欠合同款未支付.
2017年6月2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6961号,判决上海富翊支付原告合同价款481,225元.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单位:元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担保类型责任类型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是否关联担保翟峻逸、李宜隆24,000,000.
002016.
2.
1-还款日保证连带否是31翟峻逸、李宜隆11,000,000.
002016.
2.
1-还款日保证连带否是翟峻逸、时英仿15,000,000.
002016.
6.
10-还款日保证连带否是李宜隆2,500,000.
002016.
7.
7-还款日保证连带否是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
002016.
6.
3-2016.
6.
12保证连带否是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3,000,000.
002016.
7.
9-还款日保证连带否是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15,000,000.
002016.
6.
28-还款日保证连带否是翟峻逸20,000,000.
002015.
6.
25-2017.
9.
24保证连带否是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1)19,923,800.
002016.
7.
26-2018.
7.
25保证连带否是翟峻逸、时英仿(注2)7,650,000.
002015.
7.
1-2017.
12.
30保证连带否是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注3)2,800,000.
002015.
7.
20-2017.
7.
19保证连带否是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
002015.
7.
29-2018.
7.
27保证连带否是翟峻逸(注4)1,380,000.
00-保证连带否是翟峻逸、李宜隆(注5)14,000,000.
00-保证连带否是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200,000.
00-保证连带否是总计171,453,800.
00对外担保分类汇总:项目汇总余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171,453,800.
00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171,453,800.
0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0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0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注1:根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沪0116民初8179号),该笔借款5,000万32元(现尚欠借款本金19,923,800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动产质押,并由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孙存业、时英仿、时英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6000万元保证;另有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保证.
注2:该笔借款1200万元,尚欠借款本金765万元.
注3:该笔借款28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时英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300万元保证.
注4:2015年8月10日,鲍家闩与翟峻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只偿还了借款162万元.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79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归还借款本金138万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已有资料无法确定担保期限.
注5:根据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6)皖0124民初4378号),该笔借款1400万元,借款日为2016年4月12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已有资料无法确定担保期限.
上述公司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均未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系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际控制人翟峻逸擅自违规操作所致.
目前,控股股东的借款大部分已到期,且未能及时偿付或提供其他替代方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誉丰集团的材料,誉丰集团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誉丰集团包括其关联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合并破产重整申请;2018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裁定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将作为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单位:元占用者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占用形式期初余额本期新增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是否履行审议程序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资金41,000,000.
00--41,000,000.
00否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是资金89,774,840.
00--89,774,840.
00否总计--130,774,840.
00--130,774,840.
00-占用原因、归还及整改情况:(1)2016年8月公司与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及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借款334100万元,但该款项并未汇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收到上述款项,相关资金系直接背书给了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在2015年度向供应商预付大额款项后,供应商在收款当天将收到的款项转至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账户,形成关联方对公司间接资金占用,余额89,774,840.
00元.
(四)对外提供借款情况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无(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1.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或本公司)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公司董事、前总经理、副总经理袁作德之子袁奔(曾任公司大客户销售经理)及公司监事胡志祥(目前已离职)于2016年8月3日设立上海升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完全一致.
袁作德与胡志祥违反了上述承诺.
2.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承诺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方上海博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24,281,462.
37元.
上海博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时英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翟峻逸妻弟.
公司实际控制人翟峻逸未向中介机构及时披露其与上海博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违反了相关承诺.
3.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公司股东均出具了《关于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承诺书》,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不发生资金占用相关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形持续存在;经核查,富翊装饰2015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226,318,060.
92元,累计偿还金额为136,543,220.
92元,截至2015年末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89,774,840.
00元,该余额为关联方起美经贸通过供应商走账形式占用.
截止目前,占用资金尚未归还.
2016年8月,公司与金山民欣小贷签订借款协议及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但4,100万元并未入公司账户,公司实际未收到上述款项,相关资金系直接背书给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公司针对上述大额对外借款及关联交易均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也未进行及时披露,实际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违规事项、造成控股股东誉丰实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4,100万元.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违反了上述承诺.
4.
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6日签署《关于降低关联交易占比的承诺函》,公司挂牌以来,控股股东及公司按照承诺要求逐步降低采购比例,实际控制人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
345.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拟定并通过的《对外担保制度》: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前年度披露的累计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翟峻逸和其他关联方累计担保数亿元,均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均为违规担保,违反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
(六)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单位:元资产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发生原因库存物资查封32,350,824.
9119.
30%根据裁定书所述,申请人李鑫宗与被申请人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孙存业、时英仿、时英春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鑫宗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孙存业、时英仿、时英春的银行存款并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应收账款冻结56,484,898.
5433.
71%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公司偿还借款纠纷,申请应收账款财产保全.
浦发银行一般账户冻结505.
290.
00%司法冻结交通银行一般户冻结46.
760.
00%司法冻结中国建设银行一般户冻结14.
120.
00%司法冻结中国农业银行一般户冻结7,230.
030.
00%司法冻结上海农商行一般户冻结610,714.
670.
36%司法冻结中国工商银行一般户冻结0.
010.
00%司法冻结中国银行一般户冻结140.
610.
00%司法冻结35珠海华润银行一般户冻结533.
170.
00%司法冻结上海银行一般户冻结174.
860.
00%司法冻结总计-89,455,082.
9753.
37%-(七)调查处罚事项1.
2017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7]56号),上海证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
2017年6月23日,因公司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翟峻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多次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3.
2017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7]69号),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切实整改,并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向上海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4.
2017年8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7]68号),鉴于誉丰实业对公司目前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要求誉丰实业高度重视,切实整改,并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向上海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5.
2017年8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翟峻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翟峻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7]67号),翟峻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对公司目前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要求翟峻逸高度重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整改,翟峻逸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向上海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
6.
2017年9月25日,因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翟峻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多次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7.
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董监高变动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披露、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情形,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关于给予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八)失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翟峻逸、董事顾伟君、董事李宜隆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一、普通股股本情况(一)普通股股本结构单位:股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期末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6,459,25053.
60%-16,459,25053.
60%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450,00021.
00%-6,450,00021.
00%董事、监事、高管50,2500.
16%-50,2500.
16%核心员工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14,250,75046.
40%-14,250,75046.
40%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3,350,00043.
47%-13,350,00043.
47%董事、监事、高管150,7500.
49%-150,7500.
49%核心员工总股本30,710,000-030,710,000-普通股股东人数24(二)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1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000,000-18,000,00058.
61%12,000,0006,000,0002翟峻逸1,800,000-1,800,0005.
86%1,350,000450,0003朱钢1,500,000-1,500,0004.
88%01,500,0004王鹏1,000,000-1,000,0003.
26%750,000250,0005美世联合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1,000,0003.
26%01,000,000合计23,300,000023,300,00075.
87%14,100,0009,200,000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股东翟峻逸任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持有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6.
70%的股权;股东翟峻逸与股东王鹏为舅甥关系.
37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8.
61%的股份(已全部质押且被司法冻结),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4535831.
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翟峻逸,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4日,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蒸夏路568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从事新能源、网络通信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木制品,销售进口原木、板材,家具、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贵金属、金银、珠宝饰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质押用于借款担保,借款期限现已到期,未能还款,如果质押权人行权,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外,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誉丰集团的材料,誉丰集团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誉丰集团包括其关联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合并破产重整申请.
2018年6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裁定誉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将作为誉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翟峻逸直接持有本公司5.
86%的股份(已全部质押且被司法冻结),此外,翟峻逸、孙存业持有上海誉丰股权比例分别为36.
7%、30%.
2014年7月18日,翟峻逸、孙存业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翟峻逸、孙存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翟峻逸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4年12月毕业于牛津商学院工商管理系硕士学位.
1993年1月至1995年12月,任上海宏阳渔具有限公司经理;1996年1月至1999年4月,任厦门源进渔具有限公司经理;1999年5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存业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迎合高中.
1990年1月至1995年2月,任职于上海江湾热处理厂;1995年3月至1999年4月,任职于江苏省无锡市全毛染色厂;1995年5月至今,任职于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物流部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8第七节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适用√不适用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三、债券融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债券违约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适用√不适用四、间接融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元融资方式融资方融资金额利息率%存续时间是否违约银行贷款交通银行青浦支行6,000,000.
005.
34%截至报告期末已逾期515天是银行贷款浦发银行青浦支行5,000,000.
004.
79%截至报告期末已逾期512天是银行贷款浦发银行青浦支行675,000.
005.
32%截至报告期末已逾期512天是代偿贷款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3,825,000.
007.
56%截至报告期末已逾期213天是合计-15,500,000.
00---违约情况√适用不适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存在逾期银行借款11,675,000.
00元,其中,向交通银行青浦支行贷款6,000,000.
00元,贷款类别为保证及抵押贷款;向浦东发展银行青浦支行贷款5,000,000.
00元,贷款类别为保证贷款;向浦东发展银行青浦支行借款675,000.
00元,贷款类别为保证贷款;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存货资产处于被冻结或查封等涉诉状态,经营活动处于完全停滞状态.
五、利润分配情况(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适用√不适用39(二)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40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基本情况姓名职务性别年龄学历任期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翟峻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男46硕士2014.
7.
9-2017.
7.
8否顾伟君董事男42本科2014.
7.
9-2017.
7.
8是陈翔(注1)董事男45高中2014.
7.
9-2017.
7.
8否袁作德(注2)董事、副总经理男58硕士2014.
7.
9-2017.
7.
8是李宜隆董事、总经理男51本科2014.
7.
9-2017.
7.
8否黄晓宏监事会主席男47本科2014.
7.
9-2017.
7.
8是尤玲妹监事女49中专2014.
7.
9-2017.
7.
8是姚静惠财务负责人女37大专2017.
6.
28-2017.
7.
8是董事会人数:5监事会人数:2高级管理人员人数: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注1:2017年7月,公司董事陈翔任期届满,此后未再正常履职,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发布了董事离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注2:2017年7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作德任期届满,此后未再正常履职,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发布了董事离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持股情况单位:股姓名职务期初持普通股股数数量变动期末持普通股股数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翟峻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1,800,000-1,800,0005.
86%-顾伟君董事201,000-201,0000.
65%-李宜隆董事、总经理黄晓宏监事会主席尤玲妹监事姚静惠财务负责人合计-2,001,00002,001,0006.
51%041(三)变动情况信息统计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是√否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是否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是否姓名期初职务变动类型(新任、换届、离任)期末职务变动原因姚静惠--新任财务负责人原财务负责人仲召玉离职陈翔董事离任董事任期届满不再正常履职袁作德董事离任董事任期届满不再正常履职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任命姚静惠女士为公司新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如下:姚静惠,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有15年的财务工作经验,同时有近12年的财务管理经验.
2004年10月至2011年7月曾任上海裕同机器厂财务总监;2017年6月进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二、员工情况(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按工作性质分类期初人数期末人数行政管理人员83生产人员261销售人员153技术人员31财务人员32员工总计5510按教育程度分类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博士00硕士30本科94专科252专科以下184员工总计551042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行情与公司实际情况,对于薪酬标准、薪酬结构及福利水平进行了削减;因公司业务持续停滞,对各部门人员进行了大辐度精减,降低公司的运营及人力成本.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公司承担离退休职工的费用情况.
(二)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核心员工:适用√不适用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不适用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公司挂牌前后,均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公司核心员工.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离职.
43第九节行业信息是否自愿披露是√否第十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事项是或否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否董事会是否设置专门委员会是√否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是√否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是√否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是√否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是√否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是√否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否一、公司治理(一)制度与评估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目前,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等.
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翟峻逸,利用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未经公司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定程序,采用私盖印章等方式,使公司为控股股东和翟峻逸及其他关联方的借款进行违规担保,目前已引发相关诉讼,导致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亟需资金支付薪资和材料款,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已处于停滞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
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关于规范关联资金往来的监管制度履行义务,存在大额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运行存在重大瑕疵.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成员3名,监事会成员2名,均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且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因公司经营活动持续停滞,董事会、监事会尚未进行换届选举.
44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目前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等.
但各项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在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内部决策的情形,存在大额资金占用,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造成公司面临诉讼,已致使公司仓库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关联方借款而面临大额负债的风险,给公司其他股东也造成损失.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公司存在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公司对外担保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导致公司资金被占用、牵涉重大诉讼、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情形;报告期内,上述违规情形所造成的不利后果仍然存在,公司经营活动基本停滞;在本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基本能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章程未进行修改.
(二)三会运作情况1、三会召开情况会议类型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董事会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关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聘请(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关45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聘请(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股东大会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关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聘请(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2017年度,公司总共召开2次董事会、2次监事会、1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目前公司有3名董事、2监事,董事会、监事会的人数低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到期,尚未换届选举.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公司建立了一些内控制度,但未能有效执行,存在较大瑕疵,公司治理情况有待改进.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但未能有效执行,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6二、内部控制(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监事会于年度报告期间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应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的反应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现金流量.
公司监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报告所做的说明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公司成立后,注意规范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目前,公司在销售、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均独立于公司各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供应、销售系统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但实务中公司仍然不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地位不当控制公司的情形,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不当控制,导致公司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担保牵涉众多诉讼,且因该等诉讼造成公司仓库持续被查封、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所涉关联方借款到期均未偿还,公司面临承担大额负债的风险.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是在制度的落实方面还需要加强.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不当控制,导致公司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担保牵涉众多诉讼,且因该等诉讼造成公司仓库持续被查封、银行账户持续被冻结,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限制;所涉关联方借款到期均未偿还,公司面临承担大额负债的风险.
因此,在制度的落实方面,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还需要将纸面的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
47(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公司根据该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对年度报告中相关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行为进行追究与处理.
48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一、审计报告是否审计是审计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无审计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18]第4-00335号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审计报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注册会计师姓名舒铭、李赟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否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4-00335号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无法表示意见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1、截止审计报告日,贵公司涉入多起法律诉讼且金额重大,生产经营管理陷于停滞,逾期银行借款1,167.
50万元,其中大部分银行账户、存货资产处于被冻结或查封等涉诉状态.
上述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
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7年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贵公司未对2017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盘点,金额为5,801.
79万元,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282.
69万元,已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2,456.
85万元,我们实施了函证程序,由于贵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未能取得大部分债务人回函确认,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证实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93、由于存在附注七、(三)、2、(1)所述借款事项及应收账款转让事项未进行账务处理,我们仅取得贵公司提供的借款合同,未取得其他审计证据,无法合理判断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4、由于存在附注七、(三)、2、(2)所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同时由于公司采购记录不完整,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预付款项、应付账款期初和期末余额的真实性.
5、截止审计报告日,贵公司对关联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余额合计17,145.
38万元,且均已逾期处于诉讼状态,贵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由于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合理估计其或有损失的金额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贵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
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舒铭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赟莘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50二、财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五(一)621,259.
30781,726.
75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五(二)48,258,420.
1964,412,275.
75预付款项五(三)48,206,275.
2648,206,275.
26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五(四)6,133,531.
582,525,337.
8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五(五)58,017,934.
4758,017,934.
47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1,364.
71流动资产合计161,238,785.
51173,943,550.
05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五(六)40,797.
0054,067.
99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1,583.
33开发支出51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五(七)6,299,642.
173,213,510.
67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6,340,439.
173,269,161.
99资产总计167,579,224.
68177,212,712.
04流动负债:短期借款五(八)11,675,000.
0019,500,000.
00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五(九)7,514,293.
547,514,623.
54预收款项五(十)10,587,418.
649,215,222.
6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五(十一)6,209,278.
144,217,185.
74应交税费五(十二)18,242,022.
4918,607,336.
79应付利息五(十三)1,309,509.
59549,900.
49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五(十四)16,858,549.
717,577,769.
06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72,396,072.
1167,182,038.
25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52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72,396,072.
1167,182,038.
25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股本五(十五)30,710,000.
0030,710,000.
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五(十六)82,596,677.
4082,596,677.
40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五(十七)740,924.
56740,924.
56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五(十八)-18,864,449.
39-4,016,928.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183,152.
57110,030,673.
79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95,183,152.
57110,030,673.
7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7,579,224.
68177,212,712.
04法定代表人:翟峻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静惠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静惠(二)利润表单位:元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营业总收入027,525,986.
96其中:营业收入027,525,986.
96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二、营业总成本16,976,693.
4939,334,824.
64其中:营业成本023,692,137.
84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税金及附加五(十九)82,025.
9248,438.
2553销售费用03,650,461.
88管理费用五(二十)3,285,321.
576,553,354.
22财务费用五(二十一)1,264,819.
971,654,638.
91资产减值损失五(二十二)12,344,526.
033,735,793.
53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他收益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976,693.
49-11,808,837.
68加:营业外收入0189,640.
09减:营业外支出五(二十三)956,959.
23-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933,652.
72-11,619,197.
59减:所得税费用五(二十四)-3,086,131.
50-933,948.
39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847,521.
22-10,685,249.
20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
持续经营净利润2.
终止经营净利润(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
少数股东损益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47,521.
22-10,685,249.
20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
其他5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综合收益总额-14,847,521.
22-10,685,249.
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八、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0.
48-0.
35(二)稀释每股收益法定代表人:翟峻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静惠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静惠(三)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29,580.
8562,095,791.
23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二十五)879,754.
679,519,908.
9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09,335.
5271,615,700.
1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947.
2264,545,372.
16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95,665.
343,262,471.
56支付的各项税费411,358.
74498,589.
5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二十五)4,675,662.
606,174,125.
9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01,633.
9074,480,559.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701.
62-2,864,858.
9655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000.
00投资支付的现金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00.
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6,000.
0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000,000.
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00,000.
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000,000.
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06,155.
021,054,238.
28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6,155.
0214,054,238.
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6,155.
02-2,054,238.
28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46.
60-4,925,097.
24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1.
214,926,158.
45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07.
811,061.
21法定代表人:翟峻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静惠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静惠56(四)股东权益变动表单位:元项目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30,710,000.
0082,596,677.
40740,924.
56-4,016,928.
16110,030,673.
79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30,710,000.
0082,596,677.
40740,924.
56-4,016,928.
16110,030,673.
79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847,521.
22-14,847,521.
22(一)综合收益总额-14,847,521.
22-14,847,521.
22(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57的金额4.
其他(三)利润分配1.
提取盈余公积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
其他(五)专项储备1.
本期提取2.
本期使用(六)其他四、本年期末余额30,710,000.
0082,596,677.
40740,924.
56-18,864,449.
3895,183,152.
57项目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所有者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减:其他专项盈余一未分配利润58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公积库存股综合收益储备公积般风险准备股东权益一、上年期末余额30,710,000.
0082,596,677.
40740,924.
566,668,321.
03120,715,922.
99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30,710,000.
0082,596,677.
40740,924.
566,668,321.
03120,715,922.
99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85,249.
20-10,685,249.
20(一)综合收益总额-10,685,249.
20-10,685,249.
20(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
其他(三)利润分配1.
提取盈余公积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59配4.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
其他(五)专项储备1.
本期提取2.
本期使用(六)其他四、本年期末余额30,710,000.
0082,596,677.
40740,924.
56-4,016,928.
16110,030,673.
79法定代表人:翟峻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静惠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静惠60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2014年6月由上海富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批准,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代码是83157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239137;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君博路211号;法人代表为翟峻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1万元.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景观工程,销售建筑装潢材料、家居装饰用品、家用电器、卫浴厨具、五金工具、灯具电料、门窗、园艺花卉、家具.
本财务报告由董事会于2018年6月27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95,183,152.
57元,公司控股股东正在进行破产重组,本公司也将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寻求在破产重组中解决相应的诉讼和担保问题.
因此自本报告按照期末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为基础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及营业周期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61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应收款项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500.
00万以上的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定组合的依据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5.
005.
001至2年10.
0010.
002至3年30.
0030.
003至4年50.
0050.
004至5年80.
0080.
005年以上100.
00100.
00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六)存货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公司当前存货均是库存商品.
62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七)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
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办公设备5.
005.
0019.
00(八)借款费用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
借款费用暂停63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九)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64(十)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一)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与辞退福利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65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十二)预计负债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三)收入公司主要从事地板的销售及安装,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在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即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对于销售并需要负责安装的产品,在地板安装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
(十四)政府补助1、政府补助类型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66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67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六)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对报表无影响.
四、税项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按销项税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差额缴纳17%营业税应纳税额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五、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一)货币资金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现金1,060.
83银行存款621,259.
30780,665.
92合计621,259.
30781,726.
75注:2017年期末银行存款中618,651.
49被冻结.
(二)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类别期末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比例(%)68类别期末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2,826,909.
46100.
0024,568,489.
2733.
7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72,826,909.
46100.
0024,568,489.
2733.
74类别期初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6,984,294.
29100.
0012,572,018.
5416.
3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76,984,294.
29100.
0012,572,018.
5416.
33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期末数年初数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1年以内21,310,969.
855.
001,065,548.
491至2年19,222,037.
6710.
001,922,203.
7739,993,875.
8710.
003,999,387.
592至3年38,132,007.
0130.
0011,439,602.
106,028,963.
4430.
001,808,689.
033至4年5,824,946.
0150.
002,912,473.
016,771,108.
2450.
003,385,554.
124至5年6,768,541.
8880.
005,414,833.
502,832,687.
9180.
002,266,150.
335年以上2,879,376.
89100.
002,879,376.
8946,688.
98100.
0046,688.
98合计72,826,909.
4624,568,489.
2776,984,294.
2912,572,018.
54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珠海仁恒实业有限公司6,840,200.
979.
391,994,609.
88福州广华达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4,604,666.
146.
32460,466.
61成都市中天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73,449.
716.
281,372,016.
56成都市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134,603.
985.
683,127,915.
28矿济地产(南京)有限公司4,098,971.
675.
631,209,723.
00合计24,251,892.
4733.
308,164,731.
34(三)预付款项69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29,812,949.
9261.
841至2年29,812,949.
9261.
8418,393,325.
3438.
162至3年18,393,325.
3438.
16合计48,206,275.
26100.
0048,206,275.
26100.
00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嘉善善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8,805,509.
3339.
01上海飞寿木制品经营部9,872,887.
7120.
48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7,996,628.
0416.
59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943,000.
008.
18上海博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278,537.
626.
80合计43,896,562.
7091.
06(四)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类别期末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763,611.
00100.
00630,079.
429.
3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合计6,763,611.
00100.
00630,079.
429.
32类别期初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807,361.
94100.
00282,024.
1210.
05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合计2,807,361.
94100.
00282,024.
1210.
05(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0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期末数年初数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1年以内4,435,184.
065.
00221,759.
202,347,565.
005.
00117,378.
251至2年1,913,630.
0010.
00191,363.
00209,056.
7410.
0020,905.
672至3年209,056.
7430.
0062,717.
0275,000.
0030.
0022,500.
003至4年75,000.
0050.
0037,500.
00105,000.
0050.
0052,500.
004至5年70,000.
0080.
0056,000.
0010,000.
0080.
008,000.
005年以上60,740.
20100.
0060,740.
2060,740.
20100.
0060,740.
20合计6,763,611.
00630,079.
422,807,361.
94282,024.
12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48,055.
30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保证金及押金897,796.
94894,796.
94暂支款4,288,622.
211,847,565.
00其他1,557,191.
8565,000.
00合计6,743,611.
002,807,361.
94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员工A暂支款2,627,065.
000-2年38.
84163,534.
75翟峻逸往来款1,263,409.
231年以内18.
6863,170.
46员工C暂支款513,432.
001年以内7.
5929,671.
60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210,000.
001-2年3.
1021,000.
00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
001-2年2.
9620,000.
00合计4,813,906.
2371.
17297,376.
81(五)存货存货类别期末数期初数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库存商品58,017,934.
4758,017,934.
4758,017,934.
4758,017,934.
47合计58,017,934.
4758,017,934.
4758,017,934.
4758,017,934.
47(六)固定资产项目办公设备合计71一、账面原值1.
期初余额352,442.
11352,442.
112.
本期增加金额3.
本期减少金额4.
期末余额352,442.
11352,442.
11二、累计折旧1.
期初余额298,374.
12298,374.
122.
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13,270.
9913,270.
993.
本期减少金额4.
期末余额311,645.
11311,645.
11三、减值准备1.
期初余额2.
本期增加金额3.
本期减少金额4.
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1.
期末账面价值40,797.
0040,797.
002.
期初账面价值54,067.
9954,067.
99(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6,299,642.
1725,198,568.
693,213,510.
6712,854,042.
66小计6,299,642.
1725,198,568.
693,213,510.
6712,854,042.
66(八)短期借款借款条件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抵押借款4,000,000.
00保证借款11,675,000.
0015,500,000.
00合计11,675,000.
0019,500,000.
00(九)应付账款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1年以内(含1年)4,197,611.
251年以上7,514,293.
543,317,012.
29合计7,514,293.
547,514,623.
54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72债权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未偿还原因德清锦绣家园木业有限公司3,050,154.
11未结算上海东匠门窗有限公司725,264.
95未结算上海盾汇门业有限公司514,837.
61未结算合计4,290,256.
67(十)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1年以内(含1年)3,305,836.
088,831,520.
191年以上7,281,582.
56383,702.
44合计10,587,418.
649,215,222.
63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账款债权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未结转原因佛山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03,950.
50未结算匡超鑫1,094,885.
00未结算方向东713,628.
32未结算合计2,912,463.
82(十一)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列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一、短期薪酬4,217,185.
742,706,745.
36714,652.
966,209,278.
14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6,010.
0826,010.
08合计4,217,185.
742,732,755.
44740,663.
046,209,278.
142、短期职工薪酬情况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217,185.
742,678,624.
26686,531.
866,209,278.
142.
职工福利费3.
社会保险费28,121.
1028,121.
10其中:医疗保险费25,334.
5525,334.
55工伤保险费675.
53675.
53生育保险费2,111.
022,111.
02合计4,217,185.
742,706,745.
36714,652.
966,209,278.
143、设定提存计划情况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1、基本养老保险25,334.
5525,334.
552、失业保险费675.
53675.
5373合计26,010.
0826,010.
08(十二)应交税费税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值税14,436,381.
8614,540,050.
52企业所得税3,798,191.
714,028,115.
37城市维护建设税9,291.
78个人所得税18,728.
98教育费附加5,646.
039,291.
78其他税费1,802.
891,858.
36合计18,242,022.
4918,607,336.
79(十三)应付利息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309,509.
59549,900.
49(十四)其他应付款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往来款4,215,158.
934,386,030.
06借款11,672,645.
022,472,000.
00陈光标代付工资719,739.
00719,739.
00其他251,006.
76合计16,858,549.
717,577,769.
06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未偿还原因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214,758.
93母公司往来款华月珍2,532,000.
00企业资金困难合计6,746,758.
93——(十五)股本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金额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000,000.
0018,000,000.
00翟峻逸1,800,000.
001,800,000.
00朱钢1,500,000.
001,500,000.
00王鹏1,000,000.
001,000,000.
00美世联合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
001,000,000.
00翁关良985,000.
00985,000.
00吴亦琳850,000.
00850,000.
0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0,000.
00620,000.
0074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金额夏东英500,000.
00500,000.
00郎祎宁500,000.
00500,000.
00期港(上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
00500,000.
00众筹(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00,000.
00500,000.
00丁永强496,000.
00496,000.
00陈秀英497,000.
00497,000.
0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0,000.
00420,000.
00张颖300,000.
00300,000.
00陶斌健246,000.
00246,000.
00宋文伟230,000.
00230,000.
00杨智军202,000.
00202,000.
00顾伟君201,000.
00201,000.
00沈坚200,000.
00200,000.
00周玄150,000.
00150,000.
00舒勇刚10,000.
0010,000.
00赵琴珊3,000.
003,000.
00合计30,710,000.
0030,710,000.
00(十六)资本公积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资本溢价82,596,677.
4082,596,677.
40合计82,596,677.
4082,596,677.
40(十七)盈余公积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法定盈余公积740,924.
56740,924.
56合计740,924.
56740,924.
56(十八)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金额提取或分配比例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016,928.
17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016,928.
17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47,521.
22期末未分配利润-18,864,449.
39(十九)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75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营业税9,888.
30城市建设税51,925.
5917,659.
06教育费附加30,100.
3317,375.
29河道费3,515.
60合计82,025.
9248,438.
25(二十)管理费用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外劳险110,915.
10职工薪酬2,769,028.
764,710,497.
67折旧与摊销14,854.
3221,266.
72租赁费1,210,000.
00咨询服务费141,509.
43363,659.
85差旅费85,477.
36办公费158,533.
92106,311.
15其他115,917.
7830,703.
73合计3,285,321.
576,553,354.
22(二十一)财务费用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利息支出1,265,764.
121,604,138.
77减:利息收入2,648.
0713,874.
28手续费支出1,703.
929,284.
36其他支出55,090.
06合计1,264,819.
971,654,638.
91(二十二)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坏账损失12,344,526.
033,735,793.
53合计12,344,526.
033,735,793.
53(二十三)营业外支出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违约金765,000.
00765,000.
00其他191,959.
23191,959.
23合计956,959.
23956,959.
23(二十四)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明细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76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费用-3,086,131.
50-933,948.
39合计-3,086,131.
50-933,948.
39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项目金额利润总额-17,933,652.
7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483,413.
18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8,050.
79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359,230.
88所得税费用-3,086,131.
51(二十五)现金流量表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79,754.
679,519,908.
95其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648.
0713,874.
28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等收现收入189,640.
09其他往来款收入877,106.
609,316,394.
5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75,662.
606,174,125.
92其中:财务费用-手续费1,703.
9264,374.
42除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和税金以外的其他费用501,438.
492,942,895.
44其他往来款付现支出4,172,520.
193,166,856.
06(二十六)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利润-14,847,521.
22-10,685,249.
20加:资产减值准备12,344,526.
033,735,793.
53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3,270.
9918,100.
05无形资产摊销1,583.
336,333.
3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265,764.
121,604,138.
7777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086,131.
50-933,948.
39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175,512.
6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1,135.
7722,021,899.
0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615,074.
1013,543,586.
54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701.
62-2,864,858.
96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现金的期末余额2,607.
811,061.
21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061.
214,926,158.
45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46.
60-4,925,097.
24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库存现金1,061.
21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607.
81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07.
811,061.
21(二十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货币资金618,651.
49法院查封存货32,350,824.
91法院查封合计32,969,476.
40--六、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78本公司当前经营停滞,有的项目尚未完工,应收账款的账龄较长,存在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当前的短期借款均逾期,面临众多诉讼,没有足够流动资金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制造业1亿元58.
6158.
61翟峻逸、孙存业共同实际控制人5.
8644.
95(二)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昆明誉丰合经贸有限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孙存业参股企业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翟峻逸亲属控制的企业上海博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翟峻逸亲属控制的企业时英仿翟峻逸妻子顾伟君持股0.
65%的股东张菁持股0.
66%股东杨智军的配偶李宜隆董事(三)关联交易情况1、关联担保情况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备注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李宜隆24,000,000.
002016.
2.
1-还款日否朱文宝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李宜隆11,000,000.
002016.
2.
1-还款日否鲍家闩借款注1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时英仿15,000,000.
002016.
6.
10-还款日否黄宁豪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李宜隆2,500,000.
002016.
7.
7-还款日否徐余松借款注2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
002016.
6.
3-2016.
6.
12否王丙龙借款79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3,000,000.
002016.
7.
9-还款日否阚伟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15,000,000.
002016.
6.
28-还款日否张绍公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20,000,000.
002015.
6.
25-2017.
9.
24否徐相京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9,923,800.
002016.
7.
26-2018.
7.
25否李鑫宗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时英仿7,650,000.
002015.
7.
1-2017.
12.
30否秦军伟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2,800,000.
002015.
7.
20-2017.
7.
19否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
002015.
7.
29-2018.
7.
27否徐余松借款注3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1,380,000.
00否鲍家闩借款注4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李宜隆14,000,000.
00否鲍家闩借款注5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200,000.
00否顾伟君借款翟峻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75,000.
002016.
8.
6-2018.
8.
5否翟峻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880,000.
002016.
10.
26-2018.
10.
25否翟峻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50,000.
002016.
8.
6-2018.
8.
5否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000,000.
002016.
1.
29-2019.
1.
29否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
002016.
4.
11-2016.
5.
11否合计180,758,800.
00注1:2016年2月1日,鲍家闩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1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李宜隆未偿还借款.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80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李宜隆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2:2016年7月7日,徐余松与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50万元,约定于2016年7月11日归还,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李宜隆未偿还借款,徐余松在2016年10月21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宜隆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7年8月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6)沪0101民初12141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李宜隆归还本金250万元及利息,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3:2015年7月26日,徐余松与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约定于2016年7月28日归还,由翟峻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偿还借款.
徐余松在2016年12月12日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80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年6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沪0101民初31876号,判决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4:2015年8月10日,鲍家闩与翟峻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只偿还了借款162万元.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79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归还借款本金138万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已有资料无法确定担保期限.
注5:2016年4月12日,鲍家闩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4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未偿还借款.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78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已有资料无法确定担保期限.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2016年8月公司与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及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借款4100万元,但该款项并未汇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收到上述款项,相关资金系直接背书给了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2016年度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累计发生金额83,334,973.
03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83,334,973.
03元,期末余额为零.
(3)公司在2015年度向供应商预付大额款项后,供应商在收款当天将收到的款项转至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账户,形成关联方对公司间接资金占用,余额89,774,840.
00元.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项目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付款项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943,000.
003,943,000.
00预付款项上海博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883,537.
623,883,537.
62其他应收款翟峻逸1,263,409.
2363,170.
46合计9,089,946.
8563,170.
467,826,537.
622、应付项目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81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昆明誉丰合经贸有限公司5,646.
795,646.
79其他应付款翟峻逸71,271.
13其他应付款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214,758.
934,314,758.
93其他应付款张菁4,250,645.
02其他应付款顾伟君247,675.
28合计8,718,726.
024,391,676.
85八、或有事项诉讼事项:事项名称涉案金额注释李鑫宗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9,973,800.
00注1黄宁豪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5,270,000.
00注2秦军伟借贷纠纷诉讼案件8,053,265.
00注3王丙龙借贷纠纷诉讼案件3,000,000.
00注4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819,688.
65注5阚伟借贷纠纷案件13,117,600.
00注6张绍公借贷纠纷案件15,116,800.
00注7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6,485,168.
54注8鲍家闩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1,043,900.
00注9鲍家闩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423,900.
00注10鲍家闩借贷纠纷诉讼案件14,052,900.
00注11朱文宝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4,000,000.
00注12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13,839,865.
00注13徐余松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720,000.
00注14徐余松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23,080,000.
00注15徐相京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6,634,100.
00注16顾伟君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728,000.
00注17合计253,358,987.
19注1:2016年4月26日,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李鑫宗借款,本金5000万元,由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孙存业、时英仿及时英春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借款人尚有本金人民币1992.
38万元未归还.
2016年12月27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6民初8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992.
38万元及利息,富翊装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2:2016年6月7日,翟峻逸、时英仿向黄宁豪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期为1个月,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82技有限公司、李宜隆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人到期后无法归还借款,黄宁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8月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6)沪0106民初14727号,冻结翟峻逸、时英仿、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均安木业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宜隆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527万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注3:2015年7月1日,秦军伟与翟峻逸、时英仿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还款期限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分6期偿还,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孙存业、夏志娟、唐昱华提供保证担保,截止目前借款人尚有本金人民币765.
00万未归还.
秦军伟于2016年8月17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2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07民初205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翟峻逸、时英仿归还秦军伟借款本金765.
0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4:2016年6月3日,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李宜隆、张龄月、时英仿、翟峻逸向王丙龙借款50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6年6月12日,截止目前尚有本金300万元未归还.
2016年8月22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305民初3814号民事裁定书,被告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李宜隆、张龄月、时英仿、翟峻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丙龙支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
注5: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与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8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止,由本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顾伟君、时英春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未偿还借款,上海青浦工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29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12月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9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起美经贸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8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6: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阚伟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借款1000万元,借期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6年7月27日止,到期后由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翟峻逸于2016年7月9日提供保证担保.
后誉丰集团无法还款,阚伟于2016年8月30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300万元.
2017年2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沪0118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7: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先后向张绍公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由李宜隆、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到期未支付本息,张邵公于2016年9月26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2月2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08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担保人承担83连带保证责任.
注8:2016年8月12日,上海金山民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4100万元的借款合同,2016年8月14日,民欣公司和富翊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富翊公司将与客户福州广华达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人民币56,484,898.
54元转让给民欣公司.
富翊公司未对该4100万借款入账,也未对该应收账款的转让进行账面处理.
注9:2016年2月1日,鲍家闩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1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李宜隆未偿还借款.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80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李宜隆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0:2015年8月10日,鲍家闩与翟峻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只偿还了借款162万元.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79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归还借款本金138万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1:2016年4月12日,鲍家闩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4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未偿还借款.
2016年11月3日,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24民初4378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2:2016年2月1日,朱文宝与翟峻逸、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朱文宝向翟峻逸、李宜隆出借款项2400万元.
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世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翟峻逸、李宜隆未偿还借款.
2016年8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民初409号民事民事调解书,要求翟峻逸、李宜隆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3: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与2016年10月10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理由为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与2016年6月28日和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1,370.
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款项直接打给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且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并未还款,且自2016年6月28日起也没再付过利息,截止到提请仲裁日共欠本金1,370.
00万元,利息39.
73万元.
2017年2月13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2016)沪仲案字第1928号,裁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
注14:2016年7月7日,徐余松与李宜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50万元,约定于2016年7月11日归还,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李宜隆未偿还借款,徐余松在2016年10月21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宜隆支付借款84本金及利息.
2017年8月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6)沪0101民初12141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李宜隆归还本金250万元及利息,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15:2015年7月26日,徐余松与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约定于2016年7月28日归还,由翟峻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偿还借款.
徐余松在2016年12月12日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年6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沪0101民初31876号,判决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16:2015年6月,翟峻逸向徐相京借款2000万元,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逾期翟峻逸未归还,徐相京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3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沪0118民初14279号,判决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17:2016年11月3日,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借据,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向顾伟君借款220万元,因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归还借款,顾伟君向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10月3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7)沪0118民初13922号,约定上海誉丰实业(集团)归还借款,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其他重要事项(一)股权质押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质押其全部持有的1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8.
61%;公司实际控制人翟峻逸已质押其全部持有的1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
86%,两者合计为64.
47%.
(二)诉讼事项事项名称涉案金额注释华月珍借贷纠纷诉讼案件2,016,400.
00注1嘉善善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8,247,080.
00注2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27,801,886.
00注3上海鲁工建材有限公司185,850.
60注4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355,215.
00注5浦发银行青浦支行10,186,895.
99注6德清方华琴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4,317,535.
00注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4,091,122.
55注8上海埃菲东多胶粘技术有限公司155,305.
20注985张冬华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案件20,000.
00注10上海赫名橱柜有限公司894,356.
45注11陈卫青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30,275.
00注12江沪峰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91,025.
00注1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付6,095,401.
01注14广东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41,413.
64注15上海新万迅科盛物流有限公司434,953.
00注16上海鼎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71,210.
20注17武候区紫苑装饰材料经营部219,050.
00注18上海富翊仲召玉等82名员工劳资纠纷诉讼案件6,895,810.
00注19上海大灿木业有限公司32,000.
00注20中国投融资担保股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4,611,760.
00注21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1,632,786.
72注22丁传林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案件582,366.
90注23陈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案件458,914.
00注24上海嘉霄实业有限公司197,522.
00注25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33,947.
10注26上海陆庆实业有限公司485,484.
15注27合计121,385,565.
51注1:2016年4月11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华月珍借款300万元,约定借款自2016年4月11日至5月11日,由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提供保证担保.
到期后本公司归还了其中的100万元.
逾期200万元华月珍于2016年7月25日向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8月16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82民初07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
注2:嘉善善佳装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向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其向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不同规格的实木复合地板,截止2016年8月3日未付货款18,508,973.
00元.
2016年11月15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421民初34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损失.
注3:2016年8月29日,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起诉翟峻逸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安徽誉丰木制品有限公司).
起诉理由为截止2016年8月11日,以上三家公司合计欠付湖州悦锦阁木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733.
04万元.
2016年10月17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5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86注4:上海鲁工建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签订自流平材料供应及施工合同,约定由其承包本公司位于淞沪路国秀路的合景嘉誉湾四期1号2号23号楼的室内水泥自流平工程.
2016年12月21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
2017年3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0民初20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海鲁工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欠款.
注5: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向本公司购买木地板,当其精装修工程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时,本公司因涉讼原因,工程材料被法院冻结,丧失对合同的履约能力,故其于2016年9月18日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回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2017年2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沪0114执1190号民事判决书,责令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货款及违约金.
注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翟峻逸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950万借款未归还,且已经逾期.
浦发银行青浦支行于2016年9月29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归还贷款本息.
2016年11月3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08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注7:德清方华琴业有限公司诉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8月3日欠货款人民币427.
51万元.
2016年10月9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521民初33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货款.
注8: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借款人民币400万元,由翟峻逸、杨志军和杨晴滟为富翊公司在上述的融资期间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余额为58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到期未支付本息,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于2016年9月13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3月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97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杨志军已代为偿还.
注9: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埃菲东多胶粘技术有限公司购买RHEXE雷施胶共计5,500.
00支,共计152,350.
00元的货款,上海市埃菲东多胶粘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9月7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货款.
2016年11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02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货款.
注10:张冬华于2016年8月11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翊装饰解除原重蚁木买卖合同,双倍返还定金,2016年9月2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8677号民事调解书,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并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退还张冬华2万元,若逾期支付,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张冬华支付4万元.
注11:上海赫名橱柜有限公司诉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欠货款人民币94.
68万元,案件于2016年11月16日开庭.
2017年3月3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沪0118执2303号执行通知,责令上海富翊装饰工87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赫名橱柜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注12:2016年7月20日,陈卫青向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3万元购买地板,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交货.
2016年11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1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还陈卫青货款.
注13:2016年3月15日,江沪峰向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万元购买地板,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交货.
2016年11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1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还江沪峰货款.
注14:2016年7月29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展期合同》,申请展期借款金额600万元,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日.
担保人为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翟峻逸、张龄月.
借款到期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偿还借款.
2017年6月2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29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罚息.
注15:2016年12月,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为截止到2016年12月为止,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拖欠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38,962.
14元,并要求支付相关利息.
2016年12月13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粤1973民初13255号,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8,962.
14元及利息.
注16:上海新万迅科盛物流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运输费用431,070.
00元,2016年12月1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8民初12243号民事判决书,要求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货款.
注17:2017年1月9日,上海鼎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截止到2017年1月9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欠其货款268,546.
20元.
2017年2月2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606号,判决本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逾期利息.
注18:2017年1月6日,武侯区紫苑装饰材料经营部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截止到2017年1月6日,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欠其工程款219,050.
00元.
2018年3月2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2017)川0191民初842号民事判决书,责令本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219,050元.
注19:2017年初,仲召玉、袁作德等公司员工陆续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计6,895,810.
00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款6,895,810.
00元及诉讼费.
注20:2017年3月1日,上海大灿木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2016年7月该公88司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制作上海市昆阳北路华府天地样板房楼梯的工程安装合同,合同约定总价32,000.
00元,合同执行后,款项至2017年3月1日为止仍未支付.
2017年4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3134号,判决本公司支付原告加工费30400万元.
注21:2017年5月9日,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2015年8月7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借款4,500,000.
00元的担保人,由于贷款到期后富翊无力偿还,而被追偿支付3,825,000.
00元.
现诉求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3,825,000.
00元及违约金76.
5万元.
2017年5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4269号,判决本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
注22:2017年3月3日,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为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誉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向上海农商行练塘支行借款30,000,000.
00元的担保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人,由于贷款到期后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付本还息,被追偿支付本金及利息共31,000,787.
76元.
2017年5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7)沪0115民初20486号,富翊装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注23:2017年4月,丁传林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截止到2016年11月22日为止,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拖欠其工程款577,579.
00元.
2017年5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4923号,判决本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
注24:2017年4月12日,陈昌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仁恒森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仁恒森兰雅苑二期A6A7项目地采暖专用实木复合木地板供应及安装合同》,富翊装饰承接以后又和陈昌签订了转包合同,项目完工以后,富翊装饰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458,914.
00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讨均未支付,富翊装饰不履行付款义务,也未就到期债权向上海仁恒森兰置业有限公司行使追索权,为维护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
2017年6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5民初33538号,判决上海仁恒森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57,685.
15元,富翊装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25:2017年5月10日,上海嘉霄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2016年初,上海嘉霄实业有限公司卖给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批踢脚线,总货款为197,522.
00元,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为止仍未支付.
2017年6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准许原告撤诉.
注26:2017年2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诉讼理由为因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融信幸福海岸SOHO装修地板项目(Ⅱ标段)供货施工合同》解除,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017年5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闽0205民初713号,判决本公司支付违约金607,907.
6元、律师费20,000元,原告不予返还本公司200,000元履约保证金.
89注27:2017年5月23日,上海陆庆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理由为原告与上海富翊签订的《创智311项目室内木楼梯供货及安装合同》完成后,上海富翊拖欠合同款未支付.
2017年6月2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7)沪0118民初6961号,判决上海富翊支付原告合同价款481,225元.
十、补充资料(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项目金额备注违约金-765,000.
00其他-191,959.
23所得税影响额合计-956,959.
23(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
47-9.
26-0.
48-0.
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
54-9.
43-0.
45-0.
35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90附: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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