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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拍云  时间:2021-04-30  阅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上海证券交易所:贵所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已收悉,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博睿数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兴业证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康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立信")等相关方对《第二轮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不加粗)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不加粗)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目录目录.
2问题1.
关于被动式监测业务3问题2.
关于成本准确性及完整性11问题3.
关于供应商中的渠道会员26问题4.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31问题5.
关于业务增长空间34问题6.
其他问题42问题6.
1.
42问题6.
2.
42问题6.
3.
43问题6.
4.
44问题6.
5.
45问题6.
6.
47问题6.
7.
49问题6.
8.
53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问题1.
关于被动式监测业务根据问询回复,在被动式监测过程中,发行人的产品探针程序由客户自行或在客户配合下植入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的代码中,无法独立于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而单独运行,且需在客户后端软件平台的统一控制和调配下进行应用性能数据的采集工作;客户可以选择SaaS模式进行数据存储,发行人与客户已签署相关合同,对发行人该等监测业务开展的方式、内容、范围等情形作出约定.
根据公开资料,国家正在集中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目前已曝光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是否涉及发行人及其客户;(2)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被动式监测业务开展过程、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协议约定等,分析发行人的产品探针程序植入的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若其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潜在影响;(3)SaaS模式及其他模式下,发行人是否违反协议规定,是否对第三方商业秘密予以充分有效保护.
请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另请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招股说明书关于业务合规性的披露内容,做好风险揭示.
一、发行人说明情况(一)目前已曝光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是否涉及发行人及其客户2019年1月23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决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2019年1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经检索中央网信办官方网站(http://www.
cac.
gov.
cn)、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www.
miit.
gov.
cn/)、公安部官方网站(https://www.
mps.
gov.
cn/)、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微信公众号,查阅《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2017年2号、2017年3号、2017年4号、2018年第1号、2018年第2号、2018年第3号、2018年第4号、2019年第1号、2019年第2号、2019年第3号)、《关于10款App存在无隐私政策等问题的通报》(2019年第1号)、《违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十大案例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第一批)通报》、《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第二批)通报》、《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一批)》等公告信息,并经适当网络核查,报告期内,已曝光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不涉及发行人,亦不涉及发行人被动式业务的客户.
此外,经查询"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系统,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而产生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被动式监测业务开展过程、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协议约定等,分析发行人的产品探针程序植入的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若其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潜在影响1、被动式业务的基本情况发行人的被动式产品采用被动式探针技术开展监测业务,仅包括监控前端手机APP和网页应用的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即BonreeSDK和BonreeBrowser)和监控后端服务器应用的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即BonreeServer),可支持SaaS和本地化两种产品部署方式.
除BonreeSDK、BonreeBrowser、BonreeServer三款产品外,BonreeNet和BonreeAPP采用主动式数据采集技术,BonreeZeus、BonreeAnts、BonreeRessii等其他产品均不涉及被动式探针技术.
报告期内,发行人被动式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产品类型部署方式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前端产品)SaaS116.
643.
19%100.
473.
84%114.
848.
96%本地化589.
8716.
16%787.
2430.
08%664.
8851.
88%小计706.
5119.
35%887.
7133.
91%779.
7260.
8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后端产品)SaaS137.
893.
78%60.
492.
31%4.
680.
37%本地化2,806.
3376.
87%1,669.
3163.
77%497.
2238.
80%小计2,944.
2380.
65%1,729.
8066.
09%501.
9139.
16%合计3,650.
73100.
00%2,617.
52100.
00%1,281.
63100.
00%由上表可见,发行人被动式产品以后端的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为主,报告期内其金额及占比持续增长.
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又以本地化部署方式为主,2019年度,本地化部署的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收入金额占被动式产品总收入金额已达到76.
87%.
2、发行人在被动式监测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被动式监测业务涉及的如下各产品类型、部署方式均不存在违反《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规定的情形:产品类型部署方式涉及的相关方是否采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是否需要获得终端用户授权是否需要另行获得客户其他授权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前端产品)SaaS发行人、客户、终端用户否,仅采集应用性能信息否,不采集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插件无需获得终端用户授权否,发行人已依据服务合同获得必要的授权,无需另行获得其他授权本地化发行人、客户、终端用户否,仅采集应用性能信息否,不采集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插件无需获得终端用户授权否,发行人在整个过程中均无法获取任何客户数据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后端产品)SaaS发行人、客户否,业务不涉及终端用户否,业务不涉及终端用户否,发行人已依据服务合同获得必要的授权,无需另行获得其他授权本地化发行人、客户否,业务不涉及终端用户否,业务不涉及终端用户否,发行人在整个过程中均无法获取任何客户数据(1)发行人被动式监测业务仅采集应用性能数据,未采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亦无需获得终端用户授权发行人被动式监测业务分为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前端产品)、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后端产品),均仅采集应用性能数据,未采集终端用户个人信息,亦无需获得终端用户授权,具体说明如下:①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前端产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6发行人的该等产品探针程序作为第三方插件,需安装在客户前端的浏览器、手机APP应用内,并与其一同运行.
在数据的采集过程中,该等产品探针程序需面向客户的终端用户,因此,该等产品业务涉及的相关主体包括客户、终端用户和发行人.
I.
数据采集过程客户为了实现APP或网页应用的各项业务功能,需要采集各类数据.
为了简化代码开发工作,客户可能将某些数据采集功能交由第三方插件来提供.
客户软件应用的主程序及其第三方插件仅可按照已编译好的代码程序,各自采集既定数据.
发行人作为客户其中一家第三方插件供应商,仅为其提供采集应用性能数据的功能.
发行人仅采集客户应用崩溃卡顿、错误请求、网络层传输、代码运行堆栈等应用性能数据信息,不采集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可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信息,并不属于《网络安全法》规定的"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亦不属于《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等用户个人信息;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规定的:"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
发行人已聘请了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该机构系直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内权威的第三方软、硬件产品及系统质量安全检测、认证机构)进行代码检测,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认为该等产品仅采集应用性能数据,未发现该等产品存在采集终端用户个人信息的功能.
因此,客户的APP应用或网页应用,即使需要采集终端用户个人信息,也是通过主程序代码或其他第三方插件来实现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7的,而非通过发行人的探针程序,与发行人产品技术无关.
基于上述,发行人的探针程序仅采集应用性能数据,不涉及采集终端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无需获得终端用户的授权.
II.
数据存储和分析过程发行人探针所采集的性能数据,其存储位置由客户决定,可存储于客户的数据库内并完成分析(即本地化部署方式),或回传至发行人的数据库中进行存储和分析(即SaaS部署方式).
i.
本地化部署方式在本地化部署方式下,数据的传输、存储和分析均与发行人无任何关联,发行人在整个过程中均无法获取、使用及留存包括应用性能数据在内的任何客户数据.
ii.
SaaS部署方式在SaaS部署方式下,发行人探针程序仅可回传由自身探针程序所采集的应用性能数据,无法回传由客户应用主程序或其他第三方插件所采集的其他数据.
因此,回传至发行人数据库进行存储和分析的数据也仅为应用性能数据,不涉及终端用户个人信息.
此外,对于客户回传的应用性能数据,发行人亦采取了数据混淆、通道加密、完整性校验、数据封装、备份及恢复机制等技术防护措施,能够有效保护前述应用性能数据.
②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后端产品)该产品探针需安装在客户后端的服务器应用内,并与其一同运行.
客户后端服务器所处的内网环境通过防火墙等安全设备及网络设备与前端互联网用户做了有效隔离.
因此,该产品本身仅面向客户,不面向客户的终端用户,该产品业务涉及的相关主体仅包括客户和发行人.
基于上述,该产品无论是SaaS部署方式,还是本地化部署方式,均不涉及终端用户,且未采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无需获得终端用户授权.
(2)发行人已依据服务合同获得客户必要的授权,无需另行获得客户其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8授权对于本地化部署方式的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前端产品)及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后端产品),相关应用性能数据回传至客户自己的服务器进行存储和分析,发行人在整个过程中均无法获取、使用及留存包括客户应用性能数据在内的任何客户数据,不涉及相关客户授权情形.
对于SaaS部署方式的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前端产品)及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后端产品),应用性能数据会回传至发行人的服务器中进行数据的存储及分析,发行人与客户为实现应用性能监测目的签署的相关合同中均已对发行人该等监测业务开展的方式、内容、范围等情形作出约定,客户对该等情形系明知或应知,发行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亦严格遵守该等约定.
同时,客户为实现合同目的获取发行人提供的被动式监测服务行为本身即包含许可及授权发行人获取和使用其应用性能数据的意思表示,发行人已依据服务合同获得必要的授权,无需另行获得其他授权.
3、若发行人的产品探针程序植入的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无需就其提供的探针程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发行人亦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网络安全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主要对直接面向最终用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或个人信息控制者(一般即为APP、网站提供者)不得违法获取个人信息作出规定并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作为其客户的第三方插件提供商,并非上述法律法规主要规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或个人信息控制者,且发行人将产品探针程序交付给客户后,即不再具有对于上述探针程序的修改、使用等权限,是否嵌入探针程序、是否启用探针程序、何时启用探针程序、采集何种性能数据、采集后性能数据回传到何处均由客户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决定.
因此,除存在下述情形外,因发行人向客户交付产品后即不再具有对相关产品的控制权及使用权,对于客户自身可能存在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亦无直接因果关系,故发行人无需就客户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需承担责任的情形具体说明发行人是否涉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9《刑法》(强制性法律法规)共同犯罪或作为从犯第三方插件提供商协助其客户从事《刑法》253条规定的侵犯个人信息罪等违法行为的,则可能被认定为实施共同犯罪或被认定为从犯,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涉及,发行人相关探针程序本身即不具备获取个人信息的功能,且发行人亦不存在协助客户从事相关违法活动的行为《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备法律强制力)注被视为共同个人信息控制者第三方插件提供商提供的插件本身即具有获取个人信息功能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9.
6条,其可能被视为共同个人信息控制者,需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即其客户)约定分别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在其客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可能依约定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是,个人信息控制者未向终端用户告知第三方身份及其与第三方间责任承担约定的,应承担因第三方引起的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不涉及(1)发行人相关探针程序本身即不具备获取个人信息的功能,客户亦不与发行人共享其可能获得的个人信息,发行人无法获得或控制任何个人信息,发行人不属于共同个人信息控制者.
(2)即使第三方插件提供商被认定为共同个人信息控制者,亦需由个人信息控制者(即其客户)向终端用户告知第三方身份及其与第三方间责任承担约定,否则个人信息控制者应承担因第三方引起的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中不存在应由发行人在涉及终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承担责任的约定.
注:《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2020年版)系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食品、药品等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的强制性标准,不具备法律强制力.
由上可知,发行人作为第三方插件提供商,其提供的相关探针程序本身亦不具备获取个人信息的功能,客户亦无法通过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从事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发行人并非《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文件主要规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控制者或共同个人信息控制者;且发行人亦不存在协助客户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不涉及共同犯罪或作为从犯的情形.
故对于发行人客户自身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发行人无需就其提供的探针程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发行人亦不存在潜在影响.
(三)SaaS模式及其他模式下,发行人是否违反协议规定,是否对第三方商业秘密予以充分有效保护根据上述被动式产品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表述,无论是SaaS模式还是本地化部署模式,业务开展过程中均只涉及应用性能数据,不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
在本地化部署模式下,采集的性能数据由客户进行储存,发行人无法获取这些数据;在SaaS模式下,数据存储在发行人服务器内,该等数据仅为性能数据.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0此外,为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已建立和实施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已满足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已获得相关认证.
对于SaaS模式下客户回传的性能信息的传输及存储过程采取了如下技术防护措施:涉及环节采取的技术防护措施传输环节数据混淆:对数据标题进行编码混淆,确保数据的机密性.
通道加密:采用可靠的数据传输方式,启用SSL(SecureSocketsLayer安全套接层),对传输通道进行加密.
完整性校验:采用完整性校验算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存储环节数据封装:数据封装能够尽可能屏蔽内部的具体细节,避免受到外界的干扰和误用,从而确保了数据安全.
数据封装主要有两种方法:a.
依据面向对象编程中的概念,把数据和操作数据的函数捆绑封装;b.
封装数据处理引擎,避免内部系统或者外部系统都直接访问源数据库,或者在遭受攻击时数据库服务器信息直接泄露.
备份及恢复:应用了双数据中心技术,将数据在两个不同的机房内互为备份.
同时,发行人的数据平台使用自研的文件系统BRFS,具备三副本备份功能,为客户提供完备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来保障数据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在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中,双方就发行人所开展的监测业务做出明确约定,具体包括服务内容、价格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保密条款、知识产权、合同期限、争议解决、技术标准等条款.
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应用性能管理服务,所采集的数据仅为应用性能数据,不涉及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综上,SaaS模式及其他模式下,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协议规定的情形,未涉及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1、报告期内,已曝光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不涉及发行人,亦不涉及发行人被动式业务的客户.
2、发行人在被动式监测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被动式监测业务仅采集应用性能数据,未采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即使发行人的产品探针程序植入的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亦无需就其提供的探针程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发行人不存在潜在影响.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13、SaaS模式及其他模式下,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协议规定的情形,未涉及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另请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招股说明书关于业务合规性的披露内容,做好风险揭示发行人被动式数据采集技术仅具备采集应用性能数据的功能,不具有采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功能.
发行人客户的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无法通过发行人的产品探针程序实施侵害个人信息安全或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发行人开展的应用性能管理业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且即使发行人的产品探针程序植入的APP应用、网页和服务器存在侵害个人信息安全或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亦无需就其提供的探针程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发行人不存在潜在影响.
问题2.
关于成本准确性及完整性根据问询回复,报告期发行人存在调整计费标准和流量补贴标准的情形,主要是:(1)考虑到会员自身执行监测任务耗用的成本在下降,发行人为合理控制公司的监测成本,报告期多次下调会员计费标准,导致积分会员移动端单位任务成本逐年下降;(2)2017年初大幅下调积分会员移动端流量补贴单价,导致报告期单位流量成本大幅下降.
另外,受采用监测次数结算占比的增加,导致国外直付会员单位监测成本逐年下降;骨干网监测点的服务器单位托管成本与虚拟机单位租赁成本逐年下降.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对计费规则、流量补贴单价的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发行人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是否公开可查询,会员是否知晓计费规则的调整;是否存在通过调整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操纵利润的情形;(2)结合会员自身执行监测任务的成本因素及耗用成本对执行监测任务的敏感性,量化分析发行人考虑会员自身执行监测任务耗用的成本下降从而对会员的计费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的合理性;(3)发行人报告期的积分计费规则、单次任务积分以及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标准及流量补贴单价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是否明显低于可比公司;(4)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单价进行下调后,报告期总流量大幅增加而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2量补贴成本却减少的原因;(5)综合移动端任务成本与流量补贴成本,说明任务成本与流量补贴成本合计与监测次数的匹配性,说明不一致的原因;(6)报告期国外会员采用监测次数结算监测点数量占比情况,结合监测次数结算与挂机时长占比结构,说明国外支付会员单位监测成本逐年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国外直付会员的监测费用计费标准是否发生变更及变更的合理性;(7)服务器单位托管成本与虚拟机单位租赁成本与市场价格趋势是否一致.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1)对发行人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及报告期单次任务积分及流量补贴单价的核查方法,是否明显低于市场可比价格;(2)会员监测费用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是否对会员监测点数量进行核查;(3)骨干网监测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对骨干网点服务器和虚拟机部署数量的核查方法.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通过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调整操纵利润的情形以及会员监测成本和骨干网监测点成本准确性及完整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情况(一)发行人对计费规则、流量补贴单价的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发行人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是否公开可查询,会员是否知晓计费规则的调整;是否存在通过调整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操纵利润的情形发行人会员部在对会员进行日常管理过程中会实时跟踪会员执行监测任务相关成本、运营商资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并定期上报给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
当会员部认为会员监测费用有调整必要时,即申请召开公司会员运营会并提出调整方案,会员运营会需首席技术官(CTO)、技术支持部主管、会员部主管、研发部对接人参加,会员运营会上将综合评估会员执行监测任务的成本变动、运营商资费价格变动、会员监测点数量能否满足公司监测需求的情况,经会员运营会讨论通过并经CTO批准后,由会员部在OA上发起会员计费规则或流量补贴单价调整的需求申请单,详细列示计费规则调整内容,并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确认,会员部亦会向各相关部门主管发送会员计费规则或流量补贴单价调整的通知邮件.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3对于积分会员,发行人已将计费规则及流量补贴标准调整在会员网站进行了公告,会员可公开查询,积分会员知晓计费规则的调整;对于直付会员,公司均与其签订监测合同,合同中已明确费用条款,若发生计费规则调整需重新签订新合同或补充协议,直付会员知晓相关调整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通过调整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操纵利润的情形.
(二)结合会员自身执行监测任务的成本因素及耗用成本对执行监测任务的敏感性,量化分析发行人考虑会员自身执行监测任务耗用的成本下降从而对会员的计费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单位监测成本下降的会员类型主要是积分会员.
积分会员按端口类型可分为PC端和移动端.
1、PC端公司积分会员执行PC端监测任务所需的成本主要包括电脑购置成本、宽带资费和电费等.
由于客户端在执行监测任务时,不会对电脑的整体运行效率造成明显可感知的影响,会员在执行监测任务的同时,可正常使用其电脑,因此,会员大部分是利用现有的电脑资源执行监测任务,不需要为此另行支付额外成本,会员一般无需考虑电脑购置成本;其次,会员电脑在执行监测任务时所耗费的电量极小,电费成本基本无需考虑;宽带资费是会员在执行监测任务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成本.
由于目前的宽带基本都采用包月、包年的形式,这部分费用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属于刚性支出,近年来随着网速的提升、宽带资费的逐年下降,客观上会员执行监测任务的成本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积分会员PC端单位任务成本及国内宽带资费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单位任务成本(元/万次)7.
188.
789.
16单位任务成本变动比例-18.
19%-4.
11%-宽带资费(月户均支出)(元/月)注35.
842.
143.
7宽带资费(月户均支出)变动比例-14.
96%-3.
66%-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4注:宽带资费(月户均支出)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宽带发展联盟编制的中国宽带发展白皮书(2019)和中国宽带资费水平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和2019年第四季度)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积分会员PC端单位任务成本与宽带资费(月户均支出)总体变动趋势相稳合.
受各大运营商提速降费的影响,宽带网络呈现出网速快、资费下降的趋势,会员单位时间内执行的单位任务成本下降.
因此,考虑到会员自身执行监测任务耗用的成本在下降,公司为合理控制公司的监测成本对会员的计费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具有合理性.
2、移动端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端监测任务仅由睿思会员执行,睿思会员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可获取任务积分和流量补偿积分.
2017年至2019年,睿思会员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的单位任务成本及单位流量成本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WAP端单位任务成本(元/万次)50.
0248.
6219.
24BMTP端单位任务成本(元/小时)0.
600.
590.
25单位流量成本(元/GB)10.
3413.
7021.
15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移动端单位任务成本总体呈上涨趋势,单位流量成本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单位流量成本下降主要受国内主流运营商的电信流量资费下调的影响,发行人对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单价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公司睿思会员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所需的成本主要包括手机购置成本、移动流量资费和电费.
与PC端的情况相类似,睿思会员一般也无需考虑手机购置成本和电费,移动流量资费属于主要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流量成本与移动流量资费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单位流量成本(元/GB)10.
3413.
7021.
15单位流量成本变动比例-24.
50%-35.
24%-移动流量资费(元/GB)注5.
311.
622.
3移动流量资费变动比例-54.
09%-47.
98%-注:移动流量资费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宽带发展联盟编制的中国宽带发展白皮书(2019)和中国宽带资费水平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和2019年第四季度)报告期内,睿思会员移动端单位流量成本与移动流量资费总体变动趋势相稳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5合.
自2015年起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连续开展多项提速降费专项行动,国内主流运营商的电信流量资费逐年下降,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单价进行了多次的调整,移动、联通、电信的流量补贴分别由2017年初的45元/GB、30元/GB、30元/GB调整至13元/GB、13元/GB、10元/GB.
此外,2018年10月起,会员每月流量累计超过一定金额后,超额部分的流量补贴需按一定系数进行折算.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积分会员中PC端单位任务成本和睿思会员移动端的单位流量成本呈下降趋势,与宽带资费、移动流量资费的变动趋势相匹配,因此,公司基于会员自身执行监测任务耗用的成本下降对会员的计费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具有合理性.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积分计费规则、单次任务积分以及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标准及流量补贴单价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是否明显低于可比公司1、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基调网络积分计费规则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相类似,同样采用会员模式的同行业公司主要为基调网络,2018年6月,基调网络在其听云Network监测联盟网站公告了其积分规则,具体如下:(1)PC端挂机积分规则基础积分为以有效数据为依据转换积分,1个有效数据为0.
2积分;此外设置激励权重,从时间与区域两方面设置积分倍数.
在时间上,按照时间段,0:00-8:00为1.
5倍积分,8:00-24:00为1倍积分;按照日期,工作日为1倍积分,周末为2倍积分,节日为3倍积分(除春节与国庆节日为3天,其余节日均为1天),时间段与日期不重复加成,两者比较取大值.
在区域上,包括城市、运营商、连接方式三个影响因素,另有指定"城市+运营商+连接方式"组合有固定权重,不按照城市*运营商*连接方式计算.
整体计算规则如下: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6(2)手机挂机积分基调网络手机挂机部分系Net产品的移动端部分,对标发行人BonreeNet-wap产品.
基调网络手机挂机部分以实际流量消耗为依据转换积分,2018年6月,基调网络移动流量每消耗1MB为12积分,WIFI流量每消耗1MB为2积分;2020年4月进行积分规则调整,移动流量每消耗1MB为9积分,WIFI流量每消耗1MB为2积分.
(3)积分兑换折算比例基调网络会员每600积分可兑换价值1元的礼品或现金.
2、发行人与基调网络对比情况(1)PC端监测成本比较根据基调网络公告的积分规则,其基础积分为1个有效数据为0.
2积分,即0.
2积分/次,其激励权重分布在1倍至18倍,其中最高倍数系采用海外城市、稀缺运营商、同时在节日期间的最高倍数计算所得.
按照上述倍数计算,基调网络PC端单次任务积分介于0.
2积分至3.
6积分,按照600积分兑换1元折算,PC端监测任务成本为3.
33元/万次至60.
00元/万次.
报告期内,发行人PC端积分会员平均任务成本如下所示:类型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积分会员-PC(元/万次)7.
188.
789.
16国内直付-PC(元/万次)14.
3310.
9416.
14海外直付-PC(元/万次)51.
0955.
5768.
74发行人PC端积分会员、国内直付、海外直付的平均任务成本均在基调网络成本区间之内,不存在明显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
(2)移动端监测成本比较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7根据基调网络公告的积分规则,基调网络按照实际消耗流量给予积分,未针对任务次数另行单独计费.
基调网络积分标准为移动流量每消耗1MB为12积分,折算为金额分别为20.
48元/GB;2020年4月调整为移动流量每消耗1MB为9积分,折算为金额分别为15.
36元/GB.
发行人移动wap任务绝大部分为采用移动流量方式进行,此处与基调网络移动流量的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wap任务单位成本如下表所示:类型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wap任务成本(万元)134.
6285.
8726.
98wap流量补贴成本(万元)123.
15159.
53157.
68wap监测费用合计(万元)257.
77245.
40184.
66wap监测次数(万次)26,915.
4217,663.
1514,020.
99wap单位监测成本(元/万次)95.
77138.
93131.
70由上表,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wap单位监测成本分别为131.
70元/万次、138.
93元/万次和95.
77元/万次.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次任务消耗流量均值为5.
22GB/万次,假设基调网络单次任务消耗流量与发行人一致,则每GB对应1,915.
71次任务,按照每消耗1MB为12积分测算,对应任务单价为106.
91元/万次;2020年基调网络对积分进行了下调,改为每消耗1MB为9积分,对应任务单价为80.
18元/万次.
总体而言,发行人wap监测成本略高于基调网络,整体相差不大,不存在明显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
(四)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单价进行下调后,报告期总流量大幅增加而流量补贴成本却减少的原因睿思会员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时,需耗费流量,公司给予会员相应的流量补贴.
报告期内,睿思会员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的流量补贴成本、流量和单位流量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流量补贴成本(万元)141.
52175.
43165.
52流量(GB)136,828.
80128,065.
9878,252.
43流量变动比例6.
84%63.
66%0.
07%单位流量成本(元/GB)10.
3413.
7021.
15单位流量成本变动比例-24.
50%-35.
24%-39.
7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8报告期内,流量补贴成本分别为165.
52万元、175.
43万元和141.
52万元,呈波动趋势.
2018年,流量补贴成本相较于2017年有所上升,主要系2018年公司流量增幅高于单位流量成本的降幅.
2019年,流量补贴成本相较于2018年下降33.
91万元,主要系2019年流量增幅低于单位流量成本的降幅.
报告期内,会员执行监测任务消耗的流量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对移动端监测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流量成本分别为21.
15元/GB、13.
70元/GB和10.
34元/GB,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自2015年起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连续开展多项提速降费专项行动,国内主流运营商的电信流量资费逐年下降,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宽带发展白皮书(2019)》和《中国宽带资费水平报告》,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移动流量资费由22.
63元/GB、11.
6元/GB及5.
3元/GB,降幅分别为47.
98%、54.
09%.
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单价进行了多次的调整,移动、联通、电信的流量补贴分别由2017年初的45元/GB、30元/GB、30元/GB调整至13元/GB、13元/GB、10元/GB.
此外,2018年10月起,会员每月流量累计超过一定金额后,超额部分的流量补贴需按一定系数进行折算.
(五)综合移动端任务成本与流量补贴成本,说明任务成本与流量补贴成本合计与监测次数的匹配性,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公司积分会员中仅睿思会员可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睿思会员执行的移动端监测任务又分为WAP端和BMTP端.
1、WAP端报告期内,睿思会员执行WAP端监测任务的监测费用、监测次数、流量和单位监测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监测费用任务成本(万元)134.
6285.
8726.
98流量补贴成本(万元)123.
15159.
53157.
68监测费用合计(万元)257.
77245.
40184.
66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19监测次数(万次)26,915.
4217,663.
1514,020.
99单位监测成本单位任务成本(元/万次)50.
0248.
6219.
24单位任务流量成本(元/万次)45.
7590.
32112.
46单位监测成本(元/万次)95.
77138.
93131.
70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睿思会员执行WAP端监测任务次数和监测费用总体呈增长趋势,单位监测成本呈现出波动趋势.
2018年,WAP端单位监测成本较2017年提高5.
49%,主要系受单位任务成本提高的影响.
2019年,WAP端单位监测成本较2018年下降31.
07%,主要系单位任务流量成本下降所致.
(1)单位任务成本变动原因2018年,受流量资费持续下降的影响,公司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随之下降,为保证睿思会员的稳定性及其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的积极性,公司对移动端监测任务的报酬进行了上调,每万次任务报酬由19.
24元提至50.
02元,导致单位监测成本有所提高.
2019年,WAP端单位任务成本与2018年基本持平.
(2)单位任务流量成本变动原因由于公司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按实际执行WAP端监测任务所耗用的流量计费,因此,单位任务流量成本除受到单位流量成本的影响外,还受到单位任务耗用流量大小的影响,具体如下: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流量补贴成本(万元)(A)123.
15159.
53157.
68流量(GB)(B)116,091.
32115,258.
2774,828.
74单位流量成本(元/GB)(C=A/B)10.
6113.
8421.
07监测次数(万次)(D)26,915.
4217,663.
1514,020.
99单位任务耗用流量(GB/万次)(E=B/D)4.
316.
535.
34单位任务流量成本(元/万次)(F=A/D)45.
7590.
32112.
46报告期内,WAP端监测任务单位任务流量成本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8年单位任务流量成本相较于2017年下降19.
69%,主要受单位流量成本降幅高于单位任务耗用流量增幅的影响;2019年单位任务流量成本相较于2018年下降49.
3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0主要系单位流量成本和单位任务耗用流量共同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单位流量成本分别为21.
07元/GB、13.
84元/GB和10.
61元/GB,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受国内主流运营商的电信流量资费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单位任务耗用流量分别为5.
34GB/万次、6.
53GB/万次及4.
31GB/万次,呈波动趋势,主要受客户配置任务大小的影响.
WAP端监测任务类型主要包括全元素、单元素、协议、网络等,不同类型的任务所消耗的流量差异较大,其中,全元素任务流量消耗较大.
此外,客户配置的同一类任务消耗的流量也有所差异.
2017年至2019年,全元素任务500KB以上的监测次数占全元素监测次数的比重分别为40.
58%、51.
51%及30.
23%,其波动趋势与WAP端单位任务耗用流量相匹配.
2、BMTP端报告期内,睿思会员执行BMTP端监测任务的监测费用、监测时长、流量和单位监测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监测费用任务成本(万元)10.
647.
262.
06流量补贴成本(万元)18.
3715.
907.
84监测费用合计(万元)29.
0123.
169.
90监测时长(小时)177,796.
79123,668.
0583,579.
39单位监测成本单位任务成本(元/小时)0.
600.
590.
25单位时长流量成本(元/小时)1.
031.
290.
94单位监测成本(元/小时)1.
631.
871.
18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睿思会员执行BMTP端监测任务时长和监测费用总体呈增长趋势,单位监测成本呈现出波动趋势.
2018年,BMTP端单位监测成本较2017年提高58.
08%,主要系受单位任务成本和单位时长流量成本共同提高的影响.
2019年,BMTP端单位监测成本较2018年下降12.
91%,主要系单位时长流量成本下降所致.
(1)单位任务成本变动原因2018年,受流量资费持续下降的影响,公司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随之下降,为保证睿思会员的稳定性及其执行移动端监测任务的积极性,公司对移动端监测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1任务的报酬进行了上调,每小时任务报酬由0.
24元提至0.
60元,导致单位任务成本有所提高.
2019年,BMTP端单位任务成本与2018年基本持平.
(2)单位时长流量成本变动原因由于公司给予会员的流量补贴按实际执行BMTP端监测任务所耗用的流量计费,因此,单位时长流量成本除受到单位流量成本的影响外,还受到单位时长耗用流量大小的影响,具体如下: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流量补贴成本(万元)(A)18.
3715.
907.
84流量(GB)(B)20,737.
4712,807.
713,423.
69单位流量成本(元/GB)(C=A/B)8.
8612.
4222.
90监测时长(小时)(D)177,796.
79123,668.
0583,579.
39单位时长耗用流量(GB/小时)(E=B/D)0.
120.
100.
04单位时长流量成本(元/小时)(F=A/D)1.
031.
290.
94报告期内,BMTP端监测任务单位时长流量成本呈波动趋势.
与2017年相比,2018年单位时长流量成本增加37.
05%,主要受会员执行BMTP端单位时长耗用流量增幅高于单位流量成本降幅的影响;与2018年相比,2019年单位时长流量成本下降19.
66%,主要受单位流量成本降幅高于单位时长耗用流量增幅的影响.
与WAP端一致,报告期内,单位流量成本分别为22.
90元/GB、12.
42元/GB和8.
86元/GB,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受国内主流运营商的电信流量资费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单位时长耗用的流量分别为0.
04GB/小时、0.
10GB/小时和0.
12GB/小时,呈逐年增长趋势.
BMTP端监测任务主要为事务流程任务、流媒体任务等.
事务流程是指在网页中的由若干步骤组成的完整在线交易过程,如订机票、网购等,会员执行事务流程任务时在每个步骤均需耗时等待执行下个步骤,等待过程基本无需耗用流量,故单位时长耗用流量较小;流媒体任务是指观看视频、在线直播等,该类型任务步骤少、等待时间短,故单位时长流量耗用较大.
2017年,客户配置的监测任务以事务流程任务为主,故单位时长耗用的流量较小.
2018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2年BMTP端监测任务单位时长耗用的流量较2017年增幅较大,主要系随着短视频业务的发展,2018年,下游客户腾讯、百度等增加了对流媒体任务的配置导致流量耗用大幅增加.
2019年,受上述业务的进一步扩张,BMTP端监测任务单位时长耗用的流量较2018年进一步提高.
(六)报告期国外会员采用监测次数结算监测点数量占比情况,结合监测次数结算与挂机时长占比结构,说明国外支付会员单位监测成本逐年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国外直付会员的监测费用计费标准是否发生变更及变更的合理性1、报告期国外会员采用监测次数结算监测点数量占比情况,结合监测次数结算与挂机时长占比结构,说明国外支付会员单位监测成本逐年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国外直付会员的监测点数量、采用监测次数结算的监测点占比、监测费用、监测次数、单位监测成本及按监测次数结算的监测费用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监测点数量(个)1,4141,3271,496按监测次数结算的监测点数量占比63.
53%41.
58%32.
51%会员监测费用(万元)117.
11125.
8188.
88监测次数(万次)22,922.
5022,638.
4112,929.
69单位监测成本(元/万次)51.
0955.
5768.
74按监测次数结算的监测费用占比71.
43%53.
05%36.
37%国外直付会员的监测费用有两个计费标准,当公司下发的监测任务量充足时,每个监测点的监测费用按监测次数计算;反之,则取按监测次数或挂机时长计算出的监测费用中的较高者.
之所以采用孰高的计费模式,主要是为了鼓励会员在任务发放数量较小时依然能保持挂机状态,通过这种方式能让会员多获取一些收入,保持会员的稳定性.
因此,当任务发放量越少时,公司需付出越高的单位监测成本.
报告期内,国外直付会员的单位监测成本分别为68.
74元/万次、55.
57元/万次及51.
09元/万次,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受下游客户海外监测需求的持续增加,监测次数随之增加,国外直付会员按监测次数结算的监测费用占比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17年至2019年,国外直付会员按监测次数结算的监测费用占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3比分别为36.
37%、53.
05%、71.
43%.
2、报告期国外直付会员的监测费用计费标准是否发生变更及变更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国外直付会员的监测费用计费标准未发生变更.
(七)服务器单位托管成本与虚拟机单位租赁成本与市场价格趋势是否一致由于服务器托管和虚拟机租赁服务在市场上没有统一的定价,不同服务商不同配置的价格有所差异,故选取市场上一些主流服务商提供的与发行人采购配置相类似的服务器托管和虚拟机租赁服务在报告期内的报价变动情况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几家主流服务器托管服务商的报价情况如下所示:单位:元/台/年序号服务商价格2019年2018年2017年1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6,100.
006,200.
006,300.
002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
006,100.
006,200.
003上海帝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
006,200.
006,300.
004西安先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200.
006,300.
006,400.
005成都盛世云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100.
006,200.
006,300.
00平均价格6,080.
006,200.
006,300.
00发行人服务器单位托管成本(含税)6,007.
446,110.
346,268.
05由上表可见,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服务器单位托管成本与上述服务器托管服务商的平均报价差异较小,且上述服务器托管服务商的报价逐年降低,与发行人服务器单位托管成本下降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几家主流虚拟机租赁服务商的报价情况如下所示:单位:元/个/年序号服务商价格2019年2018年2017年1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9,700.
0010,000.
0011,500.
002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9,500.
009,800.
0011,000.
003西安唯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500.
009,700.
0011,000.
00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4平均价格9,566.
679,833.
3311,166.
67发行人虚拟机单位租赁成本(含税)9,462.
269,779.
1510,899.
05由上表可见,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虚拟机单位租赁成本与上述虚拟机租赁服务商的平均报价差异较小,且上述虚拟机租赁服务商的报价逐年降低,与发行人虚拟机单位租赁成本下降趋势一致.
综上,发行人服务器单位托管成本与虚拟机单位租赁成本与市场价格趋势一致.
二、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一)对发行人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及报告期单次任务积分及流量补贴单价的核查方法,是否明显低于市场可比价格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于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及报告期单次任务积分及流量补贴单价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登录发行人会员网站查看计费规则公告信息,获取发行人历次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调整的OA需求单据、价格调整邮件,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任务积分、监测任务次数及流量补贴明细,并进行核查.
2、获取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基调网络的积分规则公告文件,并与发行人的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进行对比分析.
经核查,发行人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不存在明显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
(二)会员监测费用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是否对会员监测点数量进行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于会员监测费用的完整性、会员监测点数量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IT审计报告,会计师随机抽取了报告期内会员各端口一定周期的任务数、在线时长等数据进行重新统计并与系统中的汇总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将存在差异的数据进行列示及分析.
2、对各年度前十大会员进行函证及访谈,同时对剩余会员采取分层抽样方式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含积分数、兑换积分、剩余积分数、金额等,2017年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5至2019年,会员监测费用的回函金额占会员监测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4.
34%、26.
94%、29.
52%.
3、对报告期各期主要会员进行访谈,了解会员是否知悉计费规则、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4、获取并根据积分会员的积分明细表和直付会员的直付账单对会员监测费用进行重新计算.
5、结合监测点数量、会员计费规则变动、监测次数、监测时长、流量等对会员监测费用的变动进行分析.
6、获取各月末的会员账号下的监测点数量明细表,对各年度的会员监测点数量进行复核.
(三)骨干网监测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对骨干网点服务器和虚拟机部署数量的核查方法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骨干网监测点成本完整性、服务器和虚拟机部署数量的核查程序如下表所示:1、获取服务器托管和虚拟机租赁的合同,查看并统计各合同中服务器托管数量及虚拟机租赁数量,对各年度服务器托管和虚拟机租赁费用进行测算.
2、向网络运营成本的主要供应商发函,对各期的采购成本、合同信息及各期末服务器托管数量及虚拟机租赁数量等情况进行函证,2017年至2019年,网络运营成本的回函金额占网络运营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7.
15%、90.
42%、87.
24%.
3、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第三方账户支付采购成本等情况.
4、对主营业务成本的采购执行了截止性测试,判断主营业务成本是否存在跨期的情况.
5、结合报告期内骨干网监测点服务器托管和虚拟机租赁的数量、单价变动情况对骨干网监测点成本的波动进行分析.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6三、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一)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通过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调整操纵利润的情形以及会员监测成本和骨干网监测点成本准确性及完整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通过计费规则、流量补贴标准调整操纵利润的情形,发行人会员监测成本和骨干网监测点成本准确、完整.
问题3.
关于供应商中的渠道会员根据问询回复,公司会员的组织形态主要为个人和掌握监测点资源的少量企业,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临沂市挂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2018年提供监测服务的金额为72.
08万元和112.
19万元.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向发行人提供会员监测服务的渠道会员数量、提供的监测服务金额、掌握的监测点数量及占发行人总监测点数量的比例;(2)上述渠道会员获取监测点的方式及监测点分布区域,是否存在监测点较为集中的渠道会员,如是,请说明上述监测点较为集中的渠道会员如何满足客户的监测需求,结合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与提供监测服务金额占比差异,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渠道会员布置虚拟监测点"刷单"的情形;(3)上述渠道会员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上述渠道会员的流失是否对发行人的模拟用户监测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补充披露渠道会员的流失风险.
回复:一、报告期各期向发行人提供会员监测服务的渠道会员数量、提供的监测服务金额、掌握的监测点数量及占发行人总监测点数量的比例报告期各期,向发行人提供会员监测服务的渠道会员数量、监测点数量、占国内PC端监测点的比例及监测服务金额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渠道会员数量(个)422监测点数量(个)14,6509,5028,40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7占国内积分会员PC端监测点数量比例26.
84%18.
28%22.
29%监测服务金额(万元)67.
3673.
1644.
68公司为保证会员的稳定性,从现有睿思会员中挖掘资源好、品质高的会员发展为渠道会员.
随着渠道会员的增加,报告期内,监测点数量也随之增加.
报告期内,渠道会员的监测点数量占国内积分会员PC端监测点数量的比例呈波动趋势,2018年,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相较于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充会员部署会员监测节点,但渠道会员的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监测点增幅较少所致.
2019年,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相较于2018年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从现有的睿思会员中挖掘了2个资源好、品质高的会员发展为渠道会员.
二、上述渠道会员获取监测点的方式及监测点分布区域,是否存在监测点较为集中的渠道会员,如是,请说明上述监测点较为集中的渠道会员如何满足客户的监测需求,结合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与提供监测服务金额占比差异,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渠道会员布置虚拟监测点"刷单"的情形;(一)上述渠道会员获取监测点的方式及监测点分布区域,是否存在监测点较为集中的渠道会员,如是,请说明上述监测点较为集中的渠道会员如何满足客户的监测需求2019年度,发行人渠道会员监测点分布的前五大省份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株洲旭日摩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挂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省份监测点数量占比省份监测点数量占比1广东26019.
38%甘肃8997.
98%2四川1148.
50%福建7656.
79%3湖南906.
72%江苏7496.
64%4浙江816.
05%广东7456.
61%5江苏805.
92%湖北4964.
40%合计62646.
58%合计3,65332.
41%序号上海特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高安市一心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省份监测点数量占比省份监测点数量占比1江苏7321.
43%北京38622.
7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82山东6418.
92%山东34020.
05%3河北4513.
28%吉林24914.
67%4安徽216.
11%重庆1619.
50%5河南174.
95%河北774.
56%合计21964.
70%合计1,21471.
52%由上表可见,渠道会员监测点占比较高的省份主要为山东、广东、四川、江苏、河南等人口众多,且客户监测需求相应较为强烈的省份,具有合理性.
总体来看,渠道会员监测点的分布合理,不存在监测点过度集中的情况.
公司的渠道会员中,临沂市挂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挂机邦"网站,拥有大量的会员资源.
其他渠道会员主要从事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软、硬件的租赁、维修等服务,可便捷接触及获取大量PC机、服务器等监测设备资源.
(二)结合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与提供监测服务金额占比差异,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渠道会员布置虚拟监测点"刷单"的情形渠道会员是国内PC端积分会员的一种,渠道会员产生的费用最终计入成本而非收入,而一般的"刷单"行为主要针对收入端.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通过渠道会员布置虚拟监测点"刷单"的情形,以下将通过对比渠道会员与国内PC端积分会员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客户通过监测平台配置监测任务,自定义设置所需监测的时段、地区、频率、设备型号、运营商等监测指标.
监测平台在派发监测任务时,并不会区分渠道会员或非渠道会员,而是根据活跃监测点的基本属性(地区、运营商、操作系统版本、硬件配置信息、带宽速度等),自动筛选符合客户任务要求的活跃监测点下发监测任务.
无论是渠道会员、还是非渠道会员,只要其登录手机或电脑上的监测软件客户端、保持网络连通,且监测点的基本属性符合客户任务要求,就有可能被监测平台自动选中并派发监测任务.
报告期内,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与提供监测服务金额占比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26.
84%18.
28%22.
29%监测次数占比20.
47%18.
27%16.
90%会员监测费占比23.
31%18.
99%15.
01%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29注:上述占比为渠道会员相关数据除以国内PC端积分会员相关数据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年度,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比与监测次数占比的波动趋势总体而言较为匹配.
监测点数量占比高于监测次数占比,说明渠道会员单点监测次数低于非渠道会员,渠道会员的监测任务不存在异常虚高,发行人不存在通过操纵监测平台进行任务分配,从而通过渠道会员监测点虚增监测次数,进行"刷单"的情形.
三、上述渠道会员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查询,上述渠道会员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如下:序号渠道会员名称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1株洲旭日摩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敬泉陈敬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姜富安(监事)2临沂市挂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云祥高云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阔(监事)3高安市一心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艾文艾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蒋明伟(监事)4上海特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林慧林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栋(监事)根据上述渠道会员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公开资料查询,通过将其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员工花名册进行比对,并结合对上述渠道会员的相关访谈,上述渠道会员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上述渠道会员的流失是否对发行人的模拟用户监测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补充披露渠道会员的流失风险.
(一)上述渠道会员的流失是否对发行人的模拟用户监测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渠道会员为拥有大量监测点资源,且监测点质量较高的积分会员.
渠道会员本质上是对个人散点积分会员监测点的补充和备选,其积分的计算规则和其他积分会员一致,与其他积分会员仅在结算方式上存在区别:渠道会员的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其他积分会员的结算方式为积分兑换充值卡.
渠道会员的流失不会对发行人的模拟用户监测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第一,发行人的积分会员监测点以个人散点积分会员为主,渠道会员仅对个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0人散点积分会员起到辅助作用.
报告期各年度,渠道会员监测点总数占国内PC端积分会员监测点总数的比例分别仅为21.
92%、18.
22%、26.
79%,占比较小,说明渠道会员监测点对模拟用户监测网络的日常运行不构成重大影响.
第二,渠道会员监测点主要分布的国内城市也同时覆盖了大量个人散点积分会员的监测点.
报告期内,不存在模拟用户监测网络覆盖的国内主要地区仅有渠道会员监测点的情况.
第三,发行人现有渠道会员与发行人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其中,临沂市挂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株洲旭日摩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2015年首次与发行人开展合作;2019年新增的高安市一心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特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也长期是发行人的积分会员,由于监测点优质,于2019年被发展为渠道会员.
报告期内,未发生渠道会员大规模流失的情形.
第四,市场上拥有大量公共监测点资源的个人或企业较多,如与"挂机邦"类似的还包括飞赚、爱挂机、汇多赚等多家网站,即使渠道会员流失,发行人也可通过公开招募、从优质积分会员中挖掘、会员推荐等多种方式迅速增补.
综上,渠道会员的流失对发行人的模拟用户监测业务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请补充披露渠道会员的流失风险渠道会员是指掌握大量、丰富监测点资源的个人或企业,是国内PC端积分会员的一种.
目前,国内PC端积分会员仍以个人散点会员为主,渠道会员仅作为个人散点会员的备选和补充,家数较少,且报告期内渠道会员监测点数量占国内PC积分会员监测点总数比例分别仅为21.
92%、18.
22%、26.
79%,占比较低,发行人对渠道会员不存在重大依赖.
若现有渠道会员流失,虽然渠道会员的招募途径多样,但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增补合适的渠道会员,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模拟用户监测网络节点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可能发生节点数量或质量受限,无法满足客户监测需求的情况,进而对模拟用户监测产品的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之"二/(八)渠道会员流失的风险"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1问题4.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根据问询回复,截至2020年4月17日,2017年-2019年期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92.
16%、87.
98%、35.
69%,回款比例较低.
请发行人说明:(1)按客户逐项说明2017年及2018年期末应收账款尚未回款客户的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2)2019年期末应收账款逾期状况,逾期客户的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3)结合客户经营状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情况(一)按客户逐项说明2017年及2018年期末应收账款尚未回款客户的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截至2020年5月19日,发行人尚未收回的2017年末及2018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270.
76万元、645.
50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6.
30%、10.
26%.
截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7年及2018年期末应收账款尚未回款主要客户(未回款金额超过25万元)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截至目前尚未回款金额公司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1广州辰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5.
00为企业信息化安全和优化的方案及服务提供商,业务涵盖主机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网络优化、安全无线网和运维服务等领域,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2上海巨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8.
00主营游戏开发和运营,系巨人网络(002558.
SZ)关联方,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3杭州又拍云科技有限公司66.
73为国内企业级云服务商,并持有CDN牌照,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4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33.
25为江苏有线(600959.
SH)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目前持续经营状态.
其母公司江苏有线为江苏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整合江苏全省广电网络资源所设立的国有大型广电文化企业.
5北京蓝汛通信技术有限30.
18为CDN服务提供商,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2序号客户名称截至目前尚未回款金额公司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责任公司状态.
6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30.
00为大数据公司,尤其面向政府大数据应用、激活并释放地方政府的数据价值,公司联合贵阳市政府发起成立了全球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7深圳市云帆加速科技有限公司29.
73为CDN服务提供商,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8上海傲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6.
01从事游戏研发,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9人人行科技有限公司25.
00为私募机构九鼎控股打造的互联网社交金融平台,主要产品为借贷宝,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由上表,公司2017年末及2018年末应收账款尚未回款的主要客户中,大部分客户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其未回账款足额计提坏账.
(二)2019年期末应收账款逾期状况,逾期客户的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7,141.
23万元,逾期金额为1,808.
80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25.
33%,主要系公司部分下游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应收账款所致.
主要逾期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末逾期金额公司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4.
69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已于香港上市(3958.
HK),2019年收入金额158亿元,净利润24.
35亿元,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截至目前该逾期账款已全额收回.
2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9.
00为CDN服务提供商,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3上海致腾禾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8.
00从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产品销售和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4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
00为专注于数据服务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已申报科创板上市审核,2018年营业收入10.
52亿元,净利润5,039.
12万,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截至目前该逾期账款已全额收回.
5广州辰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5.
00为企业信息化安全和优化的方案及服务提供商,业务涵盖主机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网络优化、安全无线网和运维服务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3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末逾期金额公司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等领域,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6杭州又拍云科技有限公司68.
27为国内企业级云服务商,并持有CDN牌照,,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7上海巨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8.
00主营游戏开发和运营,系巨人网络(002558.
SZ)关联方,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8北京物联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3.
00为物联网行业全产业链布局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9北京瑞鑫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1.
74为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截至目前该逾期账款已全额收回.
10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61.
00为重型商用车领域大型企业,股东为陕汽集团和潍柴动力(000338.
SZ),公司目前为持续经营状态.
由上表,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逾期的主要客户中,大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及信用情况良好.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7,141.
23万元,截至2020年5月19日尚未收回的金额为3,988.
36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金额的55.
85%.
上述未回款客户主要有南京苏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由于疫情原因,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有所延长,导致期后回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总体而言,公司客户经营情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处于陆续回款状态,公司后续将持续加紧对应收账款的回收.
(三)结合客户经营状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公司下游客户整体较为优质,2017年末、2018年末尚未回款的主要客户及2019年末应收账款逾期的主要客户大部分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存在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区分单项计提和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时,对账龄2-3年的应收账款按照50.
0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即100%全额计提坏账,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255.
59万元、417.
14万元及575.
49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4例分别为5.
95%、6.
63%及8.
06%,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总体比较稳定.
另外公司未出现由于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不充分导致近期会计报表出现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且公司主要客户在行业内信誉良好,与公司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发生大额坏账的几率较小.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二、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2017年及2018年末应收账款尚未回款的主要客户及2019年末应收账款逾期的主要客户,大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足额计提坏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问题5.
关于业务增长空间根据问询回复,针对公司的各类应用性能管理产品,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采用SaaS服务或本地化部署两种模式.
上述两种产品部署模式衍生出对应的业务类型分别为监测服务和软件销售.
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业务增长来源于软件销售,监测服务收入增长滞缓.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监测服务未来市场空间及市场竞争情况;(2)本地化部署对应的软件销售是否是应用性能管理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发行人本地化部署对应的软件销售业务的未来发展空间;(3)结合报告期发行人会员监测点及骨干网监测点布置及数量变化,说明发行人主动式监测业务的未来发展战略,是否存在发展瓶颈.
结合监测服务未来市场空间、市场竞争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报告期发行人监测服务的增长趋势、发行人监测点数量的布置分析发行人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充分披露.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情况(一)监测服务未来市场空间及市场竞争情况监测服务即是基于"软件即服务(SaaS)"的交付模型,为客户提供应用性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5能监测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监测服务业务及其对应的各类产品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业务类型产品类型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监测服务模拟用户监测产品Net9,982.
3193.
38%10,900.
0795.
32%10,690.
0996.
40%APP453.
604.
24%374.
633.
28%280.
082.
53%小计10,435.
9197.
62%11,274.
7098.
59%10,970.
1798.
92%真实用户监测产品SDK103.
240.
97%79.
270.
69%100.
690.
91%Browser13.
400.
13%21.
200.
19%14.
150.
13%小计116.
641.
09%100.
470.
88%114.
841.
04%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Server137.
891.
29%60.
490.
53%4.
680.
04%合计10,690.
45100.
00%11,435.
66100%11,089.
69100.
00%报告期内,采用主动式数据采集技术的模拟用户监测产品收入是监测服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各年度,该类产品的收入金额占监测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
92%、98.
59%、97.
62%,占比较高.
由于真实用户监测产品和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采用被动式数据采集技术,涉及探针代码在客户软件产品中的植入,因此出于信息安全考虑,大部分客户对SaaS模式下的被动式产品接受度较低.
未来,发行人的监测服务收入仍将以模拟用户监测产品收入为主,监测服务的市场竞争情况及市场发展空间分析如下:1、监测服务的市场竞争情况从海外市场来看,Dynatrace、Cisco(APPDynamics)、NewRelic、Datadog等主流APM厂商均可以提供模拟用户监测产品的SaaS服务.
同时,海外APM市场相对成熟完善,还陆续出现了精专于细分领域的专业厂商,如专营移动端模拟用户监测服务的HeadSpin,针对MicrosoftOffice365软件产品提供专业模拟用户监测服务的GSXSolutions,以及主要布局IDC监测网络的ip-label.
从国内市场来看,博睿数据、飞思达科技、基调网络、云智慧等主流APM厂商均可提供模拟用户监测产品的SaaS服务.
同时,Dynatrace、HeadSpin、ip-label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6等国际厂商也陆续将业务拓展至国内.
但由于模拟用户监测产品需要大规模布局监测网络,因此本土厂商在该类业务上更具备地理优势.
上述厂商中,基调网络与博睿数据的模拟用户监测服务较为相似,飞思达科技在流媒体性能监测方面功能更为全面,发行人在移动端模拟用户产品的监测服务上则具备技术优势.
2、发行人PC端监测收入变动情况发行人PC端监测系通过会员监测节点和骨干网(IDC)监测节点向客户提供监测服务,其中会员监测节点还包括积分会员和直付会员两种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PC端监测服务收入、监测次数及对应单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监测服务收入(万元)7,526.
039,369.
889,139.
56监测次数(万次)601,402.
28658,322.
42482,442.
24平均单价(元/次)0.
01250.
01420.
0189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PC端监测服务单价分别为0.
0189元/次、0.
0142元/次及0.
0125元/次,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方面系发行人在销售合同中对PC端监测单价进行了下调,另一方面系监测单价较低的客户对应的监测数量占比上升较多所致.
发行人出于长远战略考虑,对华为、阿里巴巴等行业标杆型企业制定了较低的销售单价,其含税单价(含税)在0.
005元/次至0.
009元/次之间,上述公司业务规模较大,监测需求较为强烈,同时具有较强的平台效应和品牌影响力.
其中华为报告期内所使用PC端监测次数呈快速上升趋势,导致整体单价下降较多,剔除华为影响后,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度的PC端监测单价分别为0.
0211元/次、0.
0182元/次及0.
0169元/次,呈小幅度下降趋势.
3、监测服务的未来市场空间(1)传统行业客户的数字化转型为监测服务带来发展机遇发行人以BonreeNet产品的监测服务起家.
发展初期,由于互联网客户更易接受SaaS模式、主动式监测技术等新兴技术服务,因此发行人的监测服务客户大部分为大中型互联网企业.
随着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的逐步开启,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企业已逐步将数字业务置于其经营和战略的核心地位,传统行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7客户未来将成为发行人监测服务的业务增长点.
目前,制造业客户已逐渐成为监测服务的收入增长点,报告期内收入逐年增加,客户包括广汽本田、华为、格力、维沃(VIVO)、李宁体育等.
发行人的监测服务业务除了已渗透至制造业客户外,也在逐渐向教育、医疗、电力等重点行业稳步拓展.
由于传统行业客户自身信息化水平较低,数字化转型进程较为缓慢,且客户对SaaS服务和模拟用户监测产品的接受度也普遍较低,因此需要较长时间的行业渗透和客户培育.
但传统行业庞大的业务规模和稳定增长的用户群体都决定了其未来的数字业务规模巨大,监测服务的市场空间较大.
(2)移动APP应用的蓬勃发展将带动监测服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随着我国4G和WI-FI网络的大规模普及,以及提速降费政策的陆续出台,近年来,中国的手机网民数量激增,由2013年的5亿上涨至2020年3月的8.
97亿.
娱乐、新媒体、社交、交通、公共服务等等与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行各业纷纷推出移动应用,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市场上监测到的移动APP在架数量多达449万款.
移动应用显然已成为了各大企业争夺用户、抢占市场的重要战场,移动应用的用户体验也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
因此,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客户对移动APP的监测需求日益增强,移动端产品的监测服务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虽然移动端监测服务未来市场空间较大,但移动端监测产品的技术门槛及技术复杂性较高,发行人的移动端监测产品尚存在监测网络节点数量不足、移动监测网络远程管理及维护难度高、技术尚未支持iOS系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移动端监测服务的快速发展.
公司一直在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具体情况详见本题"一/(三)结合报告期发行人会员监测点及骨干网监测点布置及数量变化,说明发行人主动式监测业务的未来发展战略,是否存在发展瓶颈".
此外,由于移动端监测产品的技术复杂性较高,使其难以像PC端和服务器端监测产品一样对各类客户进行快速复用.
发行人需通过与各行业内的标杆客户进行长期合作来打磨和优化自身产品,进而向行业内其他客户缓步推进.
未来,随着发行人移动端监测技术的不断优化提升,以及移动端监测产品在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8各行业客户中的稳步推进,发行人的监测服务收入有望得到快速增长.
(二)本地化部署对应的软件销售是否是应用性能管理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发行人本地化部署对应的软件销售业务的未来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发行人软件销售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金额占比金额金额占比金额软件销售3,982.
3724.
20%3,027.
7419.
76%1,117.
198.
59%营业收入16,453.
60100.
00%15,319.
82100.
00%13,010.
54100.
00%报告期内,软件销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逐年增长.
软件销售即是产品的本地化部署方式.
无论是监测服务,还是软件销售,其本质都是根据客户需求开展适合客户自身情况的监测业务.
本地化部署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客户数据安全,普遍适用于对数据安全要求较高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航空等行业.
发行人只有同时具备两种产品部署能力,才可更加全面的满足客户需求.
因此,可以说两种产品部署模式缺一不可、互为补充,都是应用性能管理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软件销售业务以被动式产品为主.
由于被动式数据采集技术涉及探针代码在客户软件产品中的植入,因此出于信息安全考虑,大部分客户更倾向于通过软件销售的形式采购该产品.
如本题"一/(二)监测服务的未来市场空间"所述,软件销售业务亦将受到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和移动应用市场蓬勃发展两大APM市场机遇的驱动,未来市场空间较大.
尤其是软件销售业务的核心产品BonreeServer(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报告期内,其收入金额分别为497.
22万元、1,669.
31万元、2,806.
33万元,2018、2019年增速分别为235.
73%、68.
11%,呈快速增长趋势.
BonreeServer产品是采用被动式技术的服务器端监测产品,收入规模还将受到如下市场因素的影响:1、IT系统愈发复杂庞大,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价值凸显企业信息化水平的加深使得其自身的IT系统愈发庞大复杂,通常单个应用可由数百个相互依赖的组件和数百万行代码组成,应用组件间相互关联的复杂程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39度显著提升.
由于某一单一组件出现性能问题而引发线上交易失败的可能性越来越低,性能问题根因愈发复杂.
在这样的技术背景下,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的价值逐渐凸显.
该产品可通过构建完整的端到端全业务链监控视图,将性能问题聚焦至代码级别,帮助客户快速、精准把控每一次线上业务的性能状况.
未来,随着客户IT系统复杂度的持续提升,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望得到快速释放.
2、业务数据量陡增导致客户服务器规模扩张,云服务普及,进一步带动了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需求增长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生产经营活动转移至线上,业务数据量规模及数据产生速度大幅上升,导致企业数据中心服务器数量大规模扩增,因此客户对于Server探针的数量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同时,数据量规模增长也致使不少企业逐步将业务迁移到云端,对云服务的监测需求也将带动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的业务发展.
从北美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对云服务的性能监控需求已成为推动APM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Dynatrace等国际主流APM厂商已陆续与云服务商达成战略合作.
近年来,国内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上云,未来国内云服务业务将带动应用发现跟踪诊断产品的需求增长.
综上,软件销售业务是应用性能管理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三)结合报告期发行人会员监测点及骨干网监测点布置及数量变化,说明发行人主动式监测业务的未来发展战略,是否存在发展瓶颈发行人主动式监测业务未来的主要发展战略如下:1、传统行业的下游市场开拓发行人将积极把握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的良好市场机遇,大力开拓传统行业客户.
目前,发行人已将产品及服务延伸至制造、金融、航空等领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向教育、医疗等领域渗透,通过优先发展行业标杆客户,打响品牌知名度,积攒行业服务经验和成功案例,逐步向行业内的其他客户拓展.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02、优化主动式监测网络(1)提升监测节点质量移动端的主动式监测网络(即模拟用户监测网络)由大量分散在各地的监测手机设备组成.
由于手机设备具有不稳定性、高损耗性、及低可控性等特点,常常出现网络不稳定、供电不足、电池报废、系统异常重启、远程操控权限低等各种问题,影响了移动监测网络节点的质量.
同时,统一远程管理和维护大量分布在各地的手机设备,且全天候保持监测网络稳定可用,是一项具有挑战且成本巨大的任务.
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将多种硬件元器件(多台真实手机主板、微型PC机、单片机、电源、天线、风扇、机箱等)进行集成设计,自主研发了一体化集成设备BonreeBox.
该设备可实现集中供电、信号增益、远程重启、远程系统更新等功能,具有安装部署便捷、网络连接稳定、供电稳定、硬件故障率低、远程管理方便及节能等多种优势,可较好的解决上述问题.
目前,该硬件设备已陆续替代发行人现有的手机监测点,已初具成效.
同时,发行人的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募投项目包括了BonreeBox硬件采购费、托管费等投入,发行人将按照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通过BonreeBox的研发和广泛应用,优化提升移动端主动式监测网络.
(2)增加监测节点数量①增加移动监测点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内的移动端监测点数量如下:项目监测点类型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移动监测点数量会员监测点7,7686,06910,391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国内移动端监测点全部由会员节点组成,其数量较少,且各年度有所波动.
由于市面上的主流手机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客户为更好的感知其真实用户的使用体验,对监测手机的品牌、型号、硬件配置、系统版本等方面要求较高.
因此,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逐年提高会员入选标准,优化现有移动监测点,剔除老旧、过时的监测手机.
而监测手机的更新换代是缓慢的过程,且移动监测点数量较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移动端主动式业务的发展.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1为解决上述问题,发行人将通过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募投项目的建设升级及自有资金,增加移动端手机节点数量,陆续更换现有老旧、过时手机,优化移动监测网络布局,同时通过BonreeBox的应用推广,提升移动节点质量.
②增加海外监测点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监测点的数量情况如下: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海外1,4711,3721,541发行人海外监测点全部是PC端监测点,由骨干网监测点和会员监测点共同组成,其中会员监测点占主要部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中国互联网企业更加重视海外市场的布局和开拓,抖音、UC浏览器、茄子快传、火山小视频等诸多APP应用已拥有了一批海外用户,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将业务重心向海外市场偏移,对于海外用户应用体验的监测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而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监测网络规模较小,且目前全部是PC端监测点,难以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海外监测需求.
未来,发行人将通过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募投项目的建设升级及自有资金,增加海外监测节点数量,利用BonreeBox降低海外移动监测节点的部署难度,加强海外移动监测网络的建设布局.
3、提升主动式监测技术由于市面上的各类移动APP应用产品极其多样化,且技术更新迭代频繁,导致APP应用性能管理产品也相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复杂度.
APP应用监测技术需兼容原生型、H5型以及混合型等各类APP技术框架,Android和iOS两大操作系统,各类手机品牌及型号,以及以上各种技术框架、系统版本和手机型号的组合.
同时,各类应用版本迭代更新频繁,不同版本之间的技术方法差异较大,因此提供高质量的APP应用主动式监测业务本身就具有较大的技术难度.
目前,发行人的主动式数据采集技术尚未覆盖至iOS操作系统,导致主动式产品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监测需求.
发行人将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招募行业优质研发人才,突破iOS系统性能数据采集的技术障碍,全面提升主动式产品的技术能力.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2综上所述,如果发行人能够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和自身业务发展计划,顺利的实施上述发展战略,则发行人的主动式监测业务有望得到增长,短期内面临发展瓶颈的可能性较低.
二、发行人补充披露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二)监测服务业务增速放缓的风险"及"第四节风险因素"之"二/(三)监测服务业务增速放缓的风险"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6.
其他问题问题6.
1根据问询回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凯实际控制佳合兴利,李凯的一致行动人冯云彪、孟曦东实际控制元亨利汇.
请佳合兴利、元亨利汇比照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锁定.
回复:佳合兴利、元亨利汇已比照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锁定,并分别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一)/1、股份锁定承诺"中对佳合兴利、元亨利汇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6.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销售总监范泽平担任监事的深圳移动时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运营总监刘晓冬担任董事、经理的北京道同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及潜在影响.
回复:经发行人自查并经保荐机构查阅发行人银行流水、往来款明细账等财务资料及公司相关销售、采购合同等资料;询问发行人主要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3取得深圳移动时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道同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与发行人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的确认函,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移动时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道同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问题6.
3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海外会员招募、运营、管理、奖励及付款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规定,相关争议解决方式与法律适用如何,是否存在潜在不利影响,如存在,请进行风险揭示.
另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情况(一)公司海外会员招募、运营、管理、奖励及付款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招募拥有海外监测点资源的境内主体作为国外直付会员,并与该等国外直付会员合作开展海外监测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外直付会员主要有临沂超钱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市挂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嘉航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百里溪电脑服务中心、北京盈嘉双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鄄城县花小生网络服务中心、巨野县董官屯镇三郎网络服务中心、桂林辰嘉景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急速狮子网络工作室等企业.
公司国外直付会员的招募、运营、管理、奖励及付款的主要情况如下:招募发行人主要通过在现有会员中挖掘具有海外资源的会员,将其发展为国外直付会员,或者通过官网、论坛途径发放招募信息及会员相互推荐等方式进行招募.
运营及管理发行人主要通过电话、QQ方式与相关国外直付会员直接联系,沟通付款等相关事宜,与此同时也设有QQ群便于集中日常管理.
奖励及付款通过境内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会员费用如前所述,发行人招募的国外直付会员为境内主体,发行人对该等国外直付会员的招募及合同签署、运营管理、监测数据获取、款项支付等行为均发生于境内,并未与境外主体发生直接交易.
发行人海外会员招募、运营、管理、奖励及付款适用境内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境内外相关规定的情形.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4(二)相关争议解决方式与法律适用如何,是否存在潜在不利影响发行人与会员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精神,共同商议有关事项,如果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会员注册账户时需点击同意的用户协议亦约定,该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此外,上述用户协议中,发行人已经明确约定,会员在使用发行人提供的监测软件时,不得有违反法律、危害网络安全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会员自己承担,发行人对会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发行人已与相关会员约定境内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并适用中国法律,且已与相关会员约定不承担会员违反法律、危害网络安全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的任何责任,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隔离措施,不存在潜在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1、公司海外会员招募、运营、管理、奖励及付款适用境内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境内外相关规定的情形.
2、发行人已与相关会员约定境内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并适用中国法律,且已与相关会员约定不承担会员违反法律、危害网络安全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的任何责任,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隔离措施,不存在潜在不利影响.
问题6.
4根据问询回复,主营业务成本中硬件成本为客户提供监测服务产品配套购买的服务器成本,同时,发行人购买服务器另外用于骨干网监测点的建设及数据存储和分析平台的搭建.
2019年硬件成本发生金额为160.
65万元,2017-2018年未发生硬件成本.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5请发行人说明:数据存储和分析平台的搭建、骨干网监测点的建设购买服务器的会计处理,结合购买服务器的具体用途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服务器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为客户提供监测服务时,通过公司部署的骨干网监测点采集应用性能监测数据,并将数据回传至搭建在服务器上的监测平台进行处理和分析,同时将数据存储在服务器中,最终以图表、图片等可视化形式向客户展示不同维度的分析结果.
公司购买的服务器主要用于上述环节中的骨干网监测点部署、监测平台的搭建及应用性能数据的存储,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此外,2019年,公司开始开展系统集成业务,为客户提供配有服务器的监测产品,该服务器亦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将购买的服务器用于为客户提供监测服务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应付账款,并于次月开始对此类服务器计提折旧: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折旧;公司将购买的服务器用于系统集成业务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存货,贷记应付账款,当客户对系统集成业务验收确认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服务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6.
5根据问询回复,根据公司与各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公司在采购京东E卡和苏宁储值卡达到一定标准时能获得金额返还.
发行人在收到返还的当月计入营业外收入.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金额返还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发行人说明上述金额返还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采购京东E卡和苏宁储值卡达到一定标准时能获得金额返还.
2018年及2019年公司已实际收到返还的京东E卡;公司与苏宁的合作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62019年10月才开始,报告期内未实际收到金额返还.
报告期内,获得返还的京东E卡金额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京东E卡7.
555.
33-利润总额6,879.
565,868.
285,463.
32占比0.
11%0.
09%0.
00%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享受的返还金额较低,同时鉴于:(1)根据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签署的《京东E卡长期销售协议》,京东赠与公司京东E卡的目的为用于促销宣传,京东在返还京东E卡的时候,并未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并非作为前期采购价格的调整,该行为本质上系赠与.
(2)公司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会员费用主要系按照会员执行监测任务产生的积分、直付会员账单等为计算依据.
公司采购京东E卡主要是用于支付会员费用,仅仅是一种支付手段,公司除了采用充值卡方式进行支付外,还有通过转账支付的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将返还的京东E卡用于支付会员费用,但返还的京东E卡本身并无用途方面的限制,发行人既可以用于支付会员费用,也可以用于发放员工福利或者自行购买京东平台的产品等.
因此,采购、收到返还的京东E卡行为本身并不与主营业务成本产生直接联系,不宜直接做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处理.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获得的充值卡返还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该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申报会计师针对京东E卡和苏宁储值卡的金额返还的会计处理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对发行人财务及采购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京东E卡和苏宁储值卡的用途,是否直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关;2、向财务负责人了解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取得凭证、发票等资料,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7对会计处理进行复核,根据上述业务实质,对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判断.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京东E卡和苏宁储值卡的金额返还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6.
6根据问询回复,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申报各期的主要客户执行函证、访谈程序.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1)执行函证程序的收入覆盖比例、回函比例,回函是否有差异;(2)访谈客户对应的收入覆盖比例,访谈核查的具体内容、具体方式,是否对客户系统中监测次数与发行人监测平台中确认的监测次数的差异进行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收入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情况(一)执行函证程序的收入覆盖比例、回函比例,回函是否有差异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发函和回函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收入金额16,453.
6015,319.
8213,010.
54发函数量1087272发函金额14,171.
1512,046.
7910,505.
46发函比例86.
13%78.
64%80.
75%回函数量905663回函金额13,311.
5410,865.
7310,043.
16回函比例80.
90%70.
93%77.
19%回函有差异的函证数量1163注:上述比例计算分母为各期收入金额.
2017年至2019年,各期分别寄发收入函证72封、72封及108封,覆盖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
75%、78.
64%及86.
13%.
各期回函比例分别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877.
19%、70.
93%及80.
90%,其中各期分别有3封、6封及11封函证回函存在差异.
回函差异主要系客户与发行人核算口径不同所致,客户确认的交易金额为发票金额,确认时点为收到发票后的入账时点,而发行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于每月月末确认收入.
整体上,出现回函差异的样本占收入的比例较低,对于回函不符的样本,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获取了合同、业务明细、开票信息、回款信息等支持性材料,经过对相关事项进行调节,发函金额可以确认.
(二)访谈客户对应的收入覆盖比例,访谈核查的具体内容、具体方式,是否对客户系统中监测次数与发行人监测平台中确认的监测次数的差异进行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了访谈,访谈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收入金额16,453.
6015,319.
8213,010.
54访谈金额9,620.
7710,944.
968,855.
05访谈比例58.
47%71.
44%68.
06%2017年至2019年,执行访谈程序的客户对应的收入覆盖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
06%、71.
44%及58.
47%.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通过对上述客户现场访谈或视频访谈,在核实销售交易真实性的同时,核实了发行人与客户的关联关系、业务合作情况、业务合同的主要条款、验收情况、结算政策及付款政策,并关注客户对发行人产品质量及性能的评价、发行人所处行业前景的看法等.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寄发的监测业务收入函证后附数据监测项目执行量统计表以核查发行人监测平台中确认的监测次数与客户系统中监测次数的一致性,并在访谈过程中对该情况进一步确认.
经核查,客户系统中监测次数与发行人监测平台中确认的监测次数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收入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客户系统中监测次数与发行人监测平台中确认的监测次数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真实.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49问题6.
7请发行人说明:(1)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具体影响面、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预计一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如疫情对发行人有较大或重大影响,该影响是否为暂时性或阶段性,是否已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未来期间是否能够逆转并恢复正常状态,是否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3)请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上述重大信息,并提供2020年一季度经审阅财务信息.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判断依据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情况(一)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具体影响面、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预计一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1、具体影响面公司主营业务为应用性能管理(APM),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但由于疫情导致延期复工,公司及其客户、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下:(1)销售方面由于新冠疫情导致春节假期后发行人客户延期复工及交替复工,加上复工后仍存在交通管制及隔离措施等限制,客户制定采购方案、询价、确定供应商、合同签署、POC测试、项目实施部署和验收等活动均被延缓,同时客户付款流程也存在滞后的现象.
公司主要客户不在湖北及境外地区,随着下游客户复工及交通管制、隔离措施的逐步解除,疫情对公司销售的影响将逐步减弱.
(2)采购方面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0公司对外采购主要是会员完成任务产生的监测费用、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网络运营成本、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耗材等.
会员监测任务系通过在会员终端设备(手机、电脑)上运行博睿监测软件,进而通过该软件自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上述数据采集活动、会员管理活动等均为线上模式,受疫情影响较小.
网络资源采购主要为购买服务器托管、虚拟机租用服务,疫情期间原服务器托管商及虚拟机服务提供商可继续正常向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公司在疫情期间除原合同续约外未大量新增或变动采购需求,服务器托管、虚拟机租用服务未受影响.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等市场供应充足,通过线上采购方式亦可以满足公司需求.
综合以上,公司采购方面受疫情影响较小.
(3)生产方面公司属于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不涉及生产环节.
(4)研发方面疫情期间,公司遵守所在地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采取员工居家办公的模式,研发人员可在家远程访问公司软件开发环境,同时通过企业微信、视频会议系统等方式沟通交流,实现研发人员远程进行项目研发.
随着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调整,公司于2020年2月陆续恢复现场办公,公司研发活动受疫情影响较小.
2、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公司于2020年1月24日春节休假,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复工,春节假期后,公司受疫情及当地政府管控措施影响,复工时间延后.
公司于2月上旬开始部分复工,开工率逐步上升;2月下旬,通过现场及远程方式,公司的复工率达到70%;3月9日以后,除武汉研发中心外,公司已实现全员复工.
武汉研发中心员工采取居家办公方式开展工作,伴随武汉封城结束,武汉研发中心开始恢复办公.
公司制定了严密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实施方案,落实全体员工信息排查、疫情宣传教育,做好办公室消毒和防控物资储备.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无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防控措施保障复工平稳有序进行.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13、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由于疫情影响,复工时间延后,同时复工后受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公司出于安全考虑人员流动受到一定控制,在订单或合同履行时存在公司人员无法进入客户办公场所进行部署安装调试的问题,导致产品交付、验收有所延迟,但公司与客户一直保持良好沟通,公司未发生因订单未能及时交付、履行导致诉讼纠纷的情形.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影响产品部署安装调试、交付和验收的相关履行障碍将得到消除.
公司将积极在后续期间加快部署安装进度,保证后续交付计划落实,保障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后续履行.
4、预计一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疫情发生于2020年春节前后,对一季度收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一季度收入、净利润等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具体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一季度上年同期同期对比营业收入2,866.
353,115.
01-7.
98%净利润353.
43722.
87-51.
11%如上表所示,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
98%、51.
11%.
伴随着国内疫情的缓和,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可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营业收入预计在6,800万元至7,880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5.
05%至10.
03%.
此外,由于公司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目前的形势,在疫情不发生反复的情况下,预计公司未来相关经营指标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如疫情对发行人有较大或重大影响,该影响是否为暂时性或阶段性,是否已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未来期间是否能够逆转并恢复正常状态,是否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如本问题回复之"(一)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具体影响面、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预计一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所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2述,虽然疫情对公司短期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而言影响可控,不构成重大影响,且仅为暂时性的影响.
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疫情,公司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采取了延迟复工、外地返回人员隔离观察十四天、防疫物资储备、内部防疫消毒、防控宣传、扩大工位间隔、现场办公与远程办公相结合等措施,公司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目前公司未发现感染病例.
同时,公司通过扩充视频会议系统来提升远程办公能力,梳理和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开展线上员工培训活动,利用疫情期间进行流程优化和能力积淀,为后续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公司积极增强线上营销推广力度,开设直播课程,并邀请客户参加线上交流活动;对于软件销售业务,公司制作软件实施指导手册并优化部署方案,针对无法到现场部署实施的客户,探索远程指导客户自行安装部署的模式;同时积极加强对在线教育、线上政务、在线医疗等疫情期间重点保障行业客户,以及游戏、视频、电商等疫情期间活跃行业客户的拓展,以给公司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综合以上,随着疫情的好转,未来期间公司能够恢复正常状态,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请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上述重大信息,并提供2020年一季度经审阅财务信息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1-3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866.
35万元,净利润353.
43万元.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三)其他重要事项"中对2020年一季度财务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3二、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判断依据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1、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及公司的应对措施;2、查阅发行人所在地政府部门关于企业复工的相关规定,获取发行人下达复工通知的相关资料;3、实地查看公司对疫情采取的防范措施;4、获取发行人2020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半年度收入预测数据,了解与公司产品相关市场的发展趋势,分析复核公司经营业绩预计情况的准确性、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1、新冠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已全面复工,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履行不存在障碍;2、疫情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仅为暂时性影响,发行人已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无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相关重大信息,并已提供2020年一季度经审阅财务信息.
问题6.
8请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部分,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如有重大影响,请于"重大事项提示"部分充分披露;披露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4回复: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进行收入确认.
2017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相关要求,公司应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一)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向客户提供监测服务、软件销售、技术开发服务、系统集成等业务的收入,各类业务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均未发生变化,其主要原因如下:业务类型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化的原因监测服务固定使用期计费与客户约定固定的使用期间及固定的合同总价款,按合同总价款/合同期月度数于每月月末确认收入监测服务为单项履约义务,各月度公司向客户提供监测服务即已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可取得当月已提供劳务的控制权.
公司监测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客户在本公司提供监测服务的同时即取得监测服务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提供的监测服务,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监测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的服务开具账单并收取款项.
因此,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在合同期间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为每个月末,与公司原收入确认政策一致.
监测次数计费与客户约定单次监测收费标准,公司按照客户实际使用的监测次数于每月月末确认收入保底次数计费与客户约定固定的使用期间内客户保底使用次数,超过保底次数按照约定单价乘以实际使用次数计费.
在客户实际使用次数低于保底使用次数之前,公司在每月月末确认收入,每月确认的收入为合同总价款/合同期月度数;如果约定的使用期限尚未届满,客户实际使用次数即已超过保底使用次数的,则在超量当月将尚未分摊完的金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月收入,同时将超量部分根据约定的计费规则进行计费;超量次月开始,按照客户实际使用的监测次数确认收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5业务类型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化的原因软件销售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客户,收到经客户测试并出具的验收情况确认单后确认收入软件销售为单项履约义务,且客户在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后取得控制权,软件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开具验收单确认接受服务,所以属于时点完成的履约义务.
因此,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仍在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客户,收到经客户测试并出具的验收情况确认单后确认收入.
技术开发服务在技术开发劳务已经提供给客户,经客户测试并出具项目验收情况确认单后确认收入技术开发服务为单项履约义务,且客户在验收后取得服务成果的控制权,技术开发服务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开具验收单确认接受服务,所以属于时点完成的履约义务.
因此,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仍在客户出具项目验收情况确认单后确认收入.
系统集成在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客户,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系统集成为单项履约义务,且客户在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后取得控制权,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开具验收单确认接受商品,所以属于时点完成的履约义务.
因此,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仍在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客户,收到经客户测试并出具的验收情况确认单后确认收入.
由上,现行收入确认政策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业务的交易实质,公司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无需对收入确认方式、确认金额和确认时点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各类业务实施新收入准则前后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没有差异.
(二)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和行业惯例等因素开展业务,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不会在业务模式方面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开展业务均与客户签订有效的销售合同,合同条款真实反应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情况,合同条款与商业实质密切相关,不会因为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而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6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各方的履约义务,且各业务或产品可明确区分,客户可以单独使用服务或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验收,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后客户可取得相应控制权.
如本回复问题"(一)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所述,公司各类业务实施新收入准则前后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没有差异,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没有影响.
综合以上,公司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不存在显著差异,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三)其他重要事项"中对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假定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此外,因实施新收入准则,公司原列报于预收款项中的预收货款,应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科目列报.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三)其他重要事项"中对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7(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凯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8发行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凯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59(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陈杰张钦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审核问询函之回复8-1-60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刘志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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