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淘宝关键词排名查询  时间:2021-02-24  阅读:()

会议议程(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一、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三、审议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四、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表决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八、选举海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表决各项报告决议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2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于军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在中共海淀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顺利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区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城市治理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取得新进展,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新突破,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胜利完成了区"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开启了"十三五"区域发展新征程.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海淀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关键时期.
区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以提质增效升级、强化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格局为支撑,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举全区之力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
区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大局,聚焦区域定位,着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完善创新体系,着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治理"大城市病",着力改善生态宜居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激发内在发展动力,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淀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科技创新旗帜,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12月15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于军各位代表: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回顾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帮助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市、区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胜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全面开启了"十三五"区域发展新征程.

(一)创新驱动、高端引领,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在2011年迈上3000亿元的基础上,2014年突破4000亿元,2016年预计实现49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9%.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预计达到386亿元,是2011年的1.
6倍,年均增长9.
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连跨两个万元台阶,2016年预计达到6.
7万元,年均增长8.
9%.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累计下降22.
2%、24.
8%.

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率先落实国家和市级系列创新政策,完善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区级政策体系,先行先试引领优势不断巩固,海淀园总收入年均增长15.
4%.
启动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建设中关村智造大街,中关村创业大街成为全国双创策源地,创业社区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双创蓬勃发展,我区获评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合力共建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等一批先进技术研究转化机构,着力促进高端创新要素的聚合协同,石墨烯、燃气轮机核心部件、北斗导航等一批高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
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投贷联动、税银通等试点,设立并聚集产业并购、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等基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形成了推动创新发展的"海淀基金系",天使投资等创业投资高度活跃,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不断增强.
扎实推进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6635亿元,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8.
5%,累计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00余家,总数超过6100家.

高精尖经济结构基本形成.
主导产业平稳增长,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以科技金融为特色的金融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比超过50%,经济增长贡献率接近80%.
集成电路设计、移动互联、大数据、导航与位置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领军企业产业整合能力和产业链构建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向价值链高端环节聚焦,并带动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快速成长.
区域呈现互联网大数据和传统产业、前沿技术和新商业模式、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等融合发展新态势.
培育新动能、打造新引擎,围绕国家战略前沿实施产业布局,引进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等一批重点企业,并通过战略投资,探索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国家队"的新实践.

(二)提升品质、城乡一体,城市治理迈出新步伐全区上下砥砺奋进,历时3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立健全全国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城乡环境呈现新面貌.

城市功能布局更加优化.
持续推进三大功能区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相互支撑、协同融合的空间发展格局.
中关村科学城主体功能优化提升,北航国际航空航天创新园、北交大现代轨道交通产业技术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东升科技园等一批特色园区加快建设,玉渊潭科技商务区功能逐渐显现.
北部地区作为创新发展战略腹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关村软件园、翠湖科技园、永丰产业基地三大组团初具规模.
"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建设深入推进,党校西墙外、一亩园、香山东部地区一期搬迁腾退完成,玉泉山周边整治效果明显,园外园生态环境整体提升.

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
以城乡结合部和北部地区为重点,完成唐家岭、六郎庄等8个市级挂账重点村改造,以及双泉堡、西小口、玲珑巷、五路居等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实现北部17个行政村搬迁腾退,开展七王坟新农村就地改造试点,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
整建制农转非取得重大进展.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形成以东升科技园、温泉创客小镇等为代表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新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农资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成立全国首家农资委,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

城市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累计拆除违法建设800多万平方米.
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开始运营,困扰我区多年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取得突破;地铁10号线二期等4条轨道线路开通,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7.
7公里;西北旺南路等70余条道路建成通车,新增道路通车里程107公里.
加强交通拥堵治理,完成上地环岛等101项疏堵工程,优化翠微路等55公里道路微循环,新增停车位3.
6万个,开展自行车公共租赁服务试点.
强化"门前三包"管理,建立起"五统一"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体系,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平安海淀"建设取得成效,创新"海淀网友"等群防群治力量的社会组织动员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更加有效,保持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圆满完成APEC会议、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

"美丽海淀"建设持续推进.
全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四环内和北部地区26个村基本实现"无煤化",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市前列,PM2.
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0%以上.
持续开展中小河道生态治理,建成稻香湖再生水厂,完成翠湖等再生水厂扩容改造,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长制",全面启动"水清岸绿"行动计划.
绿色生态容量大幅增加,完成中关村森林公园等一批骨干工程,新建改造绿地林地3296.
9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提升至52.
1%.

(三)以民为本、持续发力,民生保障取得新进展坚持保基本、促均衡、建机制、优服务,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区、街(镇)、社区(村)累计完成惠民实事2632件,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民生福祉不断提升.

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体系,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一体化运行.
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专业力量向基层网格下沉延伸,在全市率先将各类协管员力量纳入街道和社区统筹管理.
"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基本实现全覆盖.
夯实社区治理人文基础,开展文化小院、微型花园、"清河实验"等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城市人文特质不断彰显,获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就业社保水平持续提高.
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
5%以内,成为北京市充分就业区.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在全市率先建立以配租公租房为主、发放租赁补贴为辅、配售产权房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9.
4万套,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876.
4万平方米,完成3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级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在全市率先实施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

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累计新增幼儿园学位1.
8万余个、中小学学位2万余个.
建立教育人才储备库,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区域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对接合作持续深入.
实施学区制改革,将中小学纳入17个学区统筹管理.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海淀医院、中关村医院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海淀妇幼保健院特许经营合作模式.
实现"6+4"医联体全覆盖.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城区15分钟可及、北部20分钟可及"的社区卫生服务圈,8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家庭医生服务模式.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北部文化中心投入使用,海淀通史展开展,举办惠民文化活动5万多场次,成立文物保护中心,开展文物修缮保护项目50个.
实施全民健身三年行动计划,111所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突出重点、奋力攻坚,非首都功能疏解形成新突破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制定8个方面36类具体措施,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等工作加快推进.

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开展.
严格执行市级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严把产业准入关.
累计退出"三高"企业40家,完成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55万平方米,关停明光寺、万家灯火、盛宏达、西郊汽配城等有形市场218家,清理整治集体土地上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企业1042家.
加强组织引导,积极搭建产业、公共服务等功能转移承接平台,与延庆、张家口等地区开展战略合作,设立海淀园秦皇岛分园.

人口调控工作不断加强.
成立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双调度、双台账、双督导、双考核"人口调控工作机制,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深入推进人口调控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持续开展群租房、地下空间、出租大院等专项整治,加强人口动态监测,2015年常住外来人口首次负增长,2016年常住人口首次实现由增到减的拐点.

(五)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坚定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推动海淀创新发展的实际行动.

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
累计办理区人大议案6件、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2172件,区政协建议案8件、各级政协委员提案836件,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以认真办理"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议案为契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区.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开展投资项目四阶段并联审批模块化改革市级试点.
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新政务服务大厅建成启用,"同区通办、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覆盖全区,探索形成"创业会客厅"政务服务新模式.
在全国率先试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整合重组区属商业企业、园区开发企业,完成第一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正在显现.

加强勤政廉政.
狠抓区政府系统执行力建设,团结奋进,形成合力,保障了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贯彻意见,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五年来,我们着力提升"四个服务"质量水平,不断巩固深化协同建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大力加强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同时,妇女儿童、档案、史志、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对口支援、残疾人事业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的五年,是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五年.
五年的发展,切实增强了海淀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首都科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了海淀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激发了全区上下凝心聚力谋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海淀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为继续前进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储备了力量.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自觉在国家、首都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谋划工作、发挥作用,形成了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统领全区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体现了海淀的胸怀、魄力、责任和担当,也标志着海淀在新阶段的发展思路逐渐走向成熟;始终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基,倍加珍惜海淀来之不易的创新实践积累和良好氛围,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形成了创新发展的新态势;始终坚持以民生福祉为本,将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始终坚持以深化改革为源,不断强化先行意识和引领意识,在改革攻坚中破解难题、促进发展,加快构建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始终坚持以政府自身建设为要,深化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使区政府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回顾五年工作,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区政协帮助和方方面面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海淀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前进道路上面临的挑战:一是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任务异常艰巨复杂.
既要坚定不移"瘦身",又要持之以恒"健体".
在这个非常关键的发展过渡期,我们需要立足实际、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形成区域发展新的比较优势,走出一条在疏解中实现发展的新路.
二是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的态势尚需进一步巩固.
新动能加快布局,但尚未形成对区域发展的主体支撑.
我们需要加快完善高精尖经济结构,既巩固壮大支柱产业,又积极挖掘和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更为强劲稳定的发展动力,为首都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是公共服务供给还存在与群众新期待不匹配、不精准的问题,持续保障改善民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们需要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统筹谋划,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城市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城市服务管理还比较粗放,大气、水等生态环境治理还有很多"硬骨头".
我们需要下大力气加强城市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五是政府自身建设还需要狠下功夫.
政府职能转变和主动引导发展还不到位,一些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服务能力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需要还有不小差距,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牢记职责使命,加倍努力工作,切实加以解决,形成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的新能力.

二、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和2017年主要任务建议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们牢牢抓住首都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历史契机,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海淀发展水平的战略机遇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疏解非首都功能,全面优化提升城市功能的关键过渡期;是我们加快构建并不断完善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相匹配的体制机制的改革攻坚期;是我们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增强发展新能力,不断增创发展新优势,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优势重塑期.
在科学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区十二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做出战略部署,要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创新发展,向着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迈出更大步伐.

——创新引领地位更加巩固.
全面推进中关村科学城规划建设,全面提升中关村大街的功能和环境品质,全面优化创新发展格局,全面升级创新创业生态,打造全球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和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国际标准、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集群.

——综合经济实力更加雄厚.
不断壮大高精尖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在全面完成"十三五"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达68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5%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550亿元.

——区域核心功能更加凸显.
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业态有序退出,部分教育、医疗、培训机构等服务功能有序疏解.
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比2014年下降15%左右,人口密度明显下降、结构进一步优化.

——城市环境更加宜居.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拥堵有效缓解.
生活垃圾、污水基本实现全处理,环境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
"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全面修复,河道水体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3%以上.
"美丽海淀"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资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办好群众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优化.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

——文化品位更加富有魅力.
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海淀故事"广泛传扬,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更加浓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高水平建成.

——社会治理更加完善.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平安海淀"建设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既保持和谐稳定又充满生机活力.

今后五年,我们的发展取向、工作导向、奋斗指向,更加鲜明、更加突出、更加集中,这就是:举全区之力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
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帮助下,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创新活力、改革动力、攻坚能力,振奋精神、主动作为,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推动区域发展再上新台阶.

2017年是新一届区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全面布局、打牢基础、重点突破的关键之年.
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区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任务,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统领,按照"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格局,以提质增效升级、强化创新能力为中心,着力"瘦身健体",完善创新体系,增进民生福祉,改善宜居环境,厚植文化底蕴,深化改革攻坚,统筹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首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贡献,以区域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17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海淀园总收入增长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完成市下达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和空气质量改善任务.

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聚焦区域定位,着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牢牢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目标集成、多措并举,同向发力、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市下达的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
一是严格落实市级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完善我区具体实施细则和增量控制监测评估机制,从源头严格控制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增量聚集.
二是突出抓好市区两级功能疏解重点项目,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大力撤调吸纳人口多、与民生保障关联度低、环境秩序负面效应突出的有形市场,整治疏解集体土地上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业态,加快市属区属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坚决调整退出一般性产业特别是高耗低效产业.
三是积极做好对接,以产业转移为牵引,带动教育、医疗等功能有序疏解.
四是统筹规划利用腾退空间,重点用于服务保障区域核心功能、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等,织补修复、有机更新城市功能,特别是在关停市场周边做好"菜篮子"等零售网点布局,全力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全面加强人口调控,有效降低人口密度.
一是坚持减存量和控增量相结合,强化人口调控工作体系,细化任务台账和清单,精准到每个点位、具体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严格上账销账动态管理.
二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人口调控的牵动作用,重点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大幅压缩聚人空间.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拆除违法建设300万平方米以上,坚决遏制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开展地下空间、群租房、出租大院、"开墙破洞"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突出抓好16号线等地铁沿线地区管控,积极探索水、电等领域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四是综合利用各方面数据,探索人口动态监测新模式,更加精确地指导调控工作.

(二)完善创新体系,着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高举科技创新旗帜,突出抓好《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赋予我区的重点任务,放大海淀创新生态的价值和作用,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当好主力军和排头兵.

全面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和全球知名科学中心.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
组建专项办公室等机构,建立健全市区上下联动、区域整体统筹、推动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优化完善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规划,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重点,以中关村大街为主脉,加快形成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发展新形象.
二是推动协同创新.
主动服务国家重大科学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验室落地布局,做好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跟进服务,共建原始创新引导基金,聚力孕育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原创成果.
全方位深化院地校地央地军地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区域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效率.
三是优化拓展空间.
全面推进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抓紧农科院、水磨等重要节点改造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加快魏公村小区改造进度,调整提升天作大厦等楼宇业态,推动北下关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有效提升中关村大街环境品质.
围绕中关村科学城新定位,以新的视角和思路,集中力量挖掘释放北部产业空间,加快中关村软件园、翠湖科技园、永丰产业基地、东升科技园二期三期、西三旗(金隅)科技园等重点园区建设.

高标准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升级版.
一是强化先行先试.
挖掘国家、市级系列创新政策潜力,搭建政策评估和模拟测试的基础数据库,做好新的政策设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持续引领全国双创发展.
二是提升双创活力和能级.
支持领军企业开展内部创新和协同创新,建设以领军企业为核心的双创生态圈;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面向专业领域的新型孵化平台载体.
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积极引进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合作;发挥海外创新基金等作用,鼓励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全球创新网络重要节点主动布局,整合链接全球创新资源.
三是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通过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向科技创新领域聚焦,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
四是优化环境氛围.
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质量强区"建设.
推进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育才引才用才模式,落实好各类人才计划.
举办好国家双创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等主题活动.

持续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构建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制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指导意见,在壮大经济总量的同时,深度优化三次产业内部结构.
一是促进一产和二三产业融合.
研究制定"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大力培育产业形态鲜明、环境和谐宜居、文化魅力彰显的"特色小镇";探索推进北京协同创新园等"一镇一园"项目建设;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性利用,推出一批"林间经济"示范项目,丰富都市型现代农业内涵.
二是促进二产做强.
坚持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并举,支持重点领军企业重构价值链、完善创新链、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和跨区域协同;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更加有效顺畅的对接机制和渠道,加快军民融合"一体三园"建设及重点企业项目落地;深化中关村智造大街建设,加快智能制造高端要素布局,形成多点支撑的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建设格局.
三是促进三产优化.
制定实施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筑牢信息、科技等服务业基础,更好地服务支撑"中国制造2025".
规范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落实好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实施方案、"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规范提升蔬菜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个,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三)治理"大城市病",着力改善生态宜居环境深化拓展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营造更加宜居的环境,把绿色生态作为发展底色,让科技与生态结合,让美丽与发展同行.

聚焦城市功能的突出短板,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对棚户区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建立分年度台账,深化改造实施路径,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安置房建设跨区域平衡,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完成笑祖塔院、树村等改造收尾,启动功德寺、董四墓、宝山、双新村、明光村等重点地区及城市边角地改造和整治工作.
总结推广志强北园治理经验,深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效果,大力推进电梯改造和停车设施建设,加大直管公房改造力度,加强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不断改善群众社区生活环境.

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加强综合治理,在用燃气锅炉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淘汰老旧机动车3.
3万辆,确保实现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全力推进"无煤化"改造,年底前全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环保执法监管.

全面加强水生态治理.
加快落实"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形成"建管并重、系统治理、全区聚力、全民参与"的水生态治理新格局.
完成上庄水库清淤,集中消除宏丰渠、团结渠等7处黑臭水体,区内水域实现全面截污,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快管线改造,上庄再生水厂主体完工.
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
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开展涉水执法检查.
加强雨洪利用,建设"海绵城市".

大力改善交通环境.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联动.
加大交通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深化城市交通专项研究,抓好综合措施实施.
二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供给.
协调推进地铁16号线南段、12号线、19号线一期、西郊线和京张城际铁路的拆迁建设工作;加快上庄路北延、翠湖南路、双清路北段等道路建设,着力打通微循环,提升道路规划实现率,新增道路通车里程18公里;实施5万平方米道路大中修,新增停车位6000个,提升停车管理智能化水平.
三是加强拥堵综合治理.
完善物防技防设施,多部门联动执法,大力整治因乱致堵点位.
加大重点地区的交通组织疏导力度,加强限时停车和路侧停车管理.
制定实施大上地地区交通综合治理方案.
四是加强交通精细服务.
优化公交线路,有效接驳轨道交通,支持多元化公共自行车等服务模式,缓解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

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加强大尺度、高水平、多功能的绿色生态空间建设,新建改造绿地林地280公顷.
继续实施园外园、西山彩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巩固完善"三山五园"地区、大西山沿线生态屏障.
建成10条道路绿色景观,不断完善道路两侧绿色生态廊道.
建设荷清园二期等5个特色公园.
积极开展见缝插绿、拆违还绿、小微绿地等绿色惠民工程,建设好群众身边的绿色景点.

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
对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深化市区协作规划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利用.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职能和机构,深化"五统一"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体系,以"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市政城管等部门有力组织、各街镇统筹推进"的方式,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大力提升小区垃圾分类实效.
加快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大工村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启用,建筑垃圾处理厂开工.
加大环境整治建设力度,针对重点区域、环境薄弱地区、群众身边的背街小巷等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架空线入地工程.
充分发挥"门前三包"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推进"门前三包"升级版的常态治理,加快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辖区单位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环境秩序水平.
扎实推进"智慧海淀"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有机融合.

(四)创新社会治理,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民生服务的精准度和便利性,探索组织模式创新,推进协同共治和共建共享,持续加大民生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幸福.

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营造更加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
深化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调整优化街道职能和管理体制,推动服务管理重心下移,着力提升街镇对地区事务的统筹能力.
继续推进"三网"融合,深化网格化工作体系,运用"互联网+"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大力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先进经验,不断丰富人文社区建设的内涵和途径,打造"亲情社区、人文海淀"社区建设品牌.
深化"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建成20个市级社区规范化示范点.
推出一批具有海淀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义工和志愿服务精品项目.
加快推进"诚信海淀"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科技创安"工程,发挥"海淀网友"互动平台作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深化"平安海淀"建设.
进一步加强"四个服务",巩固双拥共建成果,服务驻区部队和央企改革发展,以服务促融合,凝聚起推动区域发展的强大力量.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优化城乡一体化就业促进政策,巩固充分就业区建设成果,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
5%以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筑牢社会保险网底,制定精准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
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专业服务为引领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20个养老照料中心的辐射功能,推进29个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抓好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
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4700套,竣工1.
5万套,加大市场化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租金补贴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加快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配套设施建设.

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入园学位3000个.
稳步推进九年一贯、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办学模式创新.
实施树村学校、首师大附中北校区等一批新建改扩建工程,加快国际学校建设,新增中小学学位2520个.
加快建设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
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完善教育人才储备库管理机制,推进教育人才"区聘校用"模式.
实施新优质学校新品牌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理念和教师培养、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水平.
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大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健康海淀"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群众健康.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广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和"医养结合"等基层卫生服务模式.
推进海淀医院建设全区医疗健康中心.
加快西北旺亮甲店、苏家坨医疗用地规划建设.
提升区属中医类医院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创新发展.
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区创建工作.
助力冬奥会筹备,大力普及发展冰雪运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五)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激发内在发展动力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关键突破带全局、结果导向求实效,扎实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一是切实加大"放"的力度.
继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国试点.
二是切实强化"管"的能力.
探索包容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规范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区政府管理效能,确保管得准管得好.
三是切实提高"服"的水平.
提高政府服务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的精准度,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同区通办、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推广"创业会客厅"政务服务模式,引导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开放政务服务信息资源,支撑"诚信海淀"建设并催生新产业.
稳步推进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等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经济领域重点改革.
一是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应用我区科技创新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典型应用案例和示范带动项目.
二是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通过重组、升级、新设等方式构建功能板块,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国有企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形成承担海淀发展新任务的国资体系.
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跨年度预算编制方式.
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不断激发企业活力.

向农村地区配置关键发展要素,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
一是强化产业支撑.
探索实施好"特色小镇""一镇一园"建设,促进空间高效集约利用,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基础设施带动.
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市政道路、教育医疗配套设施、生态景观等重点工程建设,为农村地区发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三是延伸城市服务管理.
以城区标准持续开展农村环境建设,做好腾退回迁安置社区治理,加快推动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城市社区过渡,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四是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农资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镇村整建制农转非.

深耕海淀发展的文化土壤,提升文化软实力,强化对区域发展的"硬支撑".
一是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树立"海淀榜样",引领道德风尚,在我区形成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和独特表达,有力凝聚起"共建核心区、奉献在海淀"的广泛共识和磅礴力量.
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区域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紧贴群众文化需求,统筹利用区域优质文化资源,打造集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为一体的海淀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提升惠民文化活动品质,加快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三是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支持具有海淀特色和风格的文化精品创作,讲好"海淀故事",引领各类创新主体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导向.
不断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在提升市民科学素养的同时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核心区意识.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
大力推进以"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为核心的西部历史文化带建设,服务保障好故宫北院区、中国佛学院、中国国家画院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彰显城市人文魅力.
五是增强文化创新的驱动作用.
深入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组建区属国有文化旅游公司,推动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和资源资产专业化市场化运营.

各位代表:新一届区政府即将产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要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加强与区政协的沟通协商,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切实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不断加强和改进区政府工作.
要深入贯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前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贯彻意见,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按照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整体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要坚持务实勤政,不断提升区政府服务管理效能,切实提高解决复杂问题、推动创新发展的能力,使区政府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美好的蓝图由奋斗和实干绘就.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而努力奋斗,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伟大征程上谱写海淀的崭新篇章!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2016年12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海淀区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及《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报告——2016年12月15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淀区财政局局长刘圣国各位代表:我受海淀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区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并提出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2016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政府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573.
4亿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86.
0亿元,同比增长8.
0%;市下转移支付收入106.
5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7.
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
0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1.
0亿元;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40.
0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50.
5亿元,同比增长7.
6%.
其中:区本级支出534.
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6.
1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22.
9亿元,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继续下降,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为59.
4亿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
2亿元,同比下降49.
0%;市下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
5亿元;上年结转资金3.
7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3.
9亿元,同比下降51.
6%.
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3.
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
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029万元.
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986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64万元.
上年结余387万元.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900万元,预计结转下年使用资金2516万元.
2016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次实现自身平衡.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2016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
0亿元.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亿元,缴费收入1777万元,利息收入7036万元,转移收入707万元.
上年结余8.
5亿元.
2016年支出预计完成2.
7亿元,累计结余8.
8亿元.

2016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256万元.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220万元,缴费收入1004万元,利息收入32万元.
上年结余9005万元.
2016年支出预计完成6822万元,累计结余7439万元.

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按照海淀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及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部门紧紧把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放管服"专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努力提高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

(一)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工作质量,努力完成收入目标2016年是区级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一年,一是"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预计减少区级收入17.
9亿元;二是5月1日起国家对收入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预计减少区级收入25.
2亿元;三是去年同期非税收入一次性入库抬高基数约17亿元.
面对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会同各街镇和服务经济建设小组成员单位不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努力营造"招商、亲商、稳商"的良好氛围.
全年新登记注册企业3万余户,走访重点企业6000余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助力企业发展.
同时,加大重点项目引进力度,积极促成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国际工程公司等30家重点企业落地.
经过共同努力,我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主体财源较为稳固,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圆满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主动为全市经济"添秤".

(二)以核心区建设为统领,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拨付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
8亿元,确保"1+4+1"政策体系有效落实.
其中:着力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创新资金投入模式,首期出资4.
5亿元发起设立总规模达300亿元的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支持上市企业做大做强;首期出资1000万元,发起设立总规模4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处置资金池,积极推进投贷联动、税银互动等新模式,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拨付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落实中关村人才特区先行先试政策,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建设.
拨付资金1900万元,全力保障国家"双创"活动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中关村大街建设办公室成立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研究出台《海淀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有效回收和循环使用.
深化"放管服"和鼓励民间投资工作要求,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减免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合计减免退税900余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成长活力.

(三)落实协同发展要求,推进疏功能减人口中心工作拨付资金5600万元,推动万家灯火、锦绣大地等24家有形市场调整疏解.
拨付资金1000万元,支持8家一般性制造业企业疏解退出.
拨付资金1.
95亿元,拆除上地办公中心南侧、温泉镇白家疃村等多处违法建设300万平方米.
拨付资金1.
4亿元,完成81家集体土地上低端企业整治工作.
拨付资金3466万元,落实菜篮子工程三年计划.
设立人口调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450万元,对完成指标任务的街镇给予奖励.
安排人口统计专项经费1300万元,支持统计部门按季度开展人口抽样扩面工作.

研究出台《海淀区鼓励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办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推进楼宇业态调整工作.
开展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屋经营业态调整升级工作,摸清底数、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指导和督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91.
5亿元.
全面落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巩固学区制改革成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
其中:拨付资金2600万元,支持非区属学校集团化办学;拨付资金3600万元,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拨付资金2.
3亿元,支持人大附中翠微学校、石油附小等7所学校收回出租、出借、合建等房产,着力解决办学空间不足问题.
支持学校艺术科技、校园足球、冰雪项目等各类社团发展,提升我区教育软实力.
加强校园安全保障,重点实施消防、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开展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
4亿元.
保障北部文化中心顺利开馆,推动基层文化设施和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其中:拨付资金1亿元,用于盘活区域文化资源,繁荣公益文化事业;拨付资金2700万元,推进西山文化带17项文物保护工程;拨付资金3000万元,支持全民健身及群众体育活动.

科学技术支出9.
9亿元.
支持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社区科普等活动,保障科技中心、公共安全馆运行.
其中安排智慧海淀专项资金2.
5亿元,提高全区信息化建设水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
6亿元.
其中:拨付资金1.
1亿元,支持街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和提升改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拨付资金1.
8亿元,落实"1+10"就业政策体系,确保充分就业区建设工作顺利完成;拨付资金1.
8亿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多渠道、多层次促进残疾人康复和就业.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
3亿元.
其中:基层医疗机构投入4.
7亿元,公立医院投入3.
3亿元,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投入1.
3亿元,药品零差率补助投入8000万元.
支持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全科诊疗模式试点,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各项补助政策,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等一次性补助标准.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8.
5亿元.
其中:拨付资金9.
7亿元,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拨付资金1.
2亿元,提高公租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标准;拨付首批补偿资金3.
2亿元,支持与外区合作,筹措限价房1.
4万套;安排自主购房货币化补贴资金9000万元,多渠道解决轮候家庭房屋配售问题;拨付租金5765万元,有序推进温泉创客小镇人才公租房工作.
积极统筹资金,支持北安河、太舟坞等安置房建设项目,确保北部地区重大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五)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安排政府投资79.
7亿元,用于市政交通、城市景观、水环境治理、城中村边角地、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项目.
拨付资金40亿元,全力保障笑祖塔院、一亩园等重点棚改项目有序推进,并制定了《海淀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梳理了"智慧教育"等10个合作项目,并获得北京市1174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2016年区财政对街镇补助支出达54亿元,着力深化网格化工作体系,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提高街镇在打非治违、应急防汛、环境治理、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拨付资金2000万元,支持城管指挥中心构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体系.
拨付文明城区建设专项经费1800余万元,助力文明城区常态化建设.
拨付社会建设专项资金9000万元,用于支持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全覆盖、改善社区服务用房等工作.
公共安全支出23.
5亿元,重点用于公检法司机构运行、基层执法部门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维护公共安全等事项.

节能环保支出18.
1亿元.
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热计量改造,区域燃料供热补贴、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以及各项节能减排工作.
拨付资金10.
5亿元,大力推进村庄"煤改气"、外接热源、农宅门窗节能改造等"无煤化"工作.
拨付资金11.
6亿元,用于南沙河流域污水治理及下游生态修复,崔家窑水库湿地、柳林河治理,翠湖再生水厂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落实"水清岸绿"行动计划.
拨付资金1亿元,用于区域环境整治.
拨付资金8.
6亿元,用于道路设施养护及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
拨付资金13.
3亿元,推进平原造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等建设.
拨付资金4亿元,落实生态林补偿、农田生态补偿等农业补助政策.
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养护资金4400万元、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资金5440万元、"河长制"工作资金2126万元.

落实"四个服务"要求,深入推进协同建区,全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资金支出1470.
5万元,主要解决代表提出的上庄镇部分道路改造、元土城遗址公园修建活动场地、温泉镇部分居民院天然气入户以及稻香园桥路段交通噪声扰民等民生问题.

(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预算约束.
印发了《海淀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修订了《海淀区财政预决算编制及审批管理办法》,完善了《海淀区财政预算项目评审办法》,制定了《海淀区财政预算项目评审规程》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指导督促119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27家二级预算单位完成了内控制度建设.
明确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天和30天的下达时间,强化了结余结转资金超期统筹使用的管理措施,严格了预算单位支出进度约谈通报机制,规范了绩效评价、事前评估等工作流程.

打造透明财政,有效防控风险.
努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由77家增至85家,细化公开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机关运行、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信息.
积极推进竞价采购新机制,全年共151个预算单位开展了1000余个项目的竞价采购活动,采购金额2.
1亿元,节约资金约30%.
镇政府全面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全年累计完成采购金额1.
4亿元.
稳步推进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功能,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加强政府融资和债务管理,全年共化解企业垫资施工债务231.
9亿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40亿元.
截至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98.
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6.
5亿元,专项债务131.
6亿元,债务余额在北京市批准的限额以内.

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梳理建立了财政政策法规电子库,供全区财政财务人员学习共享.
广泛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组织全区预算单位财务科长、新入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对新《预算法》、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财政监督管理进行深入讲解.
召开了街镇行政主要领导座谈会,着重沟通财政管理、资金投向、政策标准等相关要点.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努力提升财政队伍自身素质,提高对全区预算单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各位代表,2016年全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很大,核心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各项重点工作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区级财政收入增长还很有限.
二是部分预算单位仍缺乏主体责任意识,重预算、轻执行,重规模、轻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压缩成本、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的理念仍需深入贯彻.
三是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还不明显,财政监督检查、追踪问效的力度仍需加大.
针对上述问题,恳请各位代表在审议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二部分2017年预算草案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中,我们多方听取意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精编细编预算:一是深入贯彻全年编预算、全员编预算的工作理念,年初便督促各部门着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申报、储备、执行"三级项目库,有效提高项目成熟度.
二是引导部门通过调整项目征集评审时间、合同支付节点等方式,编制跨年度预算,提高支出进度,避免资金沉淀.
三是将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列入主管部门年初预算,将原安排在主管部门的1.
3亿元专项资金提前安排至有关街镇,减少区属单位之间的资金待分,提高年初预算下达率.
四是贯彻绩效预算理念,将支出进度、财政监督、绩效考评等结果与2017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于执行效果不好的部门,一律压缩20%的业务性经费,从源头上减少下年度资金沉淀和低效使用.

一、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2017年预算编制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各项工作部署,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统领,按照"减人、添秤、服务"的总体工作格局,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事业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2017年预算安排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财税政策和体制调整等因素,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16.
8亿元,增长8%.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509.
9亿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
8亿元,市下转移支付收入67.
0亿元,上年结转资金22.
9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
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246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09.
9亿元.
其中:区本级支出计划安排489.
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计划安排20.
0亿元.
区本级支出中安排预备费11.
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
2%.
按此预算安排,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18.
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
6%.

2017年海淀区"三公"经费预算合计安排9319万元,较2016年减少602万元,下降6.
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80万元,公务接待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78万元.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54.
6亿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
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
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3.
5亿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51.
6亿元,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3.
0亿元.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1230万元.
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008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50万元.
上年结余2516万元.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1500万元.
上缴公共财政2246万元.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
7亿元.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
3亿元,缴费收入1529万元,利息收入1522万元,转移收入723万元.
上年结余8.
8亿元.
2017年支出预计3.
0亿元.
累计结余8.
5亿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计522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184万元,缴费收入996万元,利息收入40万元.
上年结余7439万元.
2017年支出预计6000万元.
累计结余6659万元.

三、2017年财政预算主要支出方向(一)聚焦疏功能、调结构,提升创新驱动发展内生动力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4.
4亿元,落实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全力支持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着力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能力.
探索完善"海淀基金系",筹备设立海外创新母基金和军民融合产业基金.
计划安排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扎实推进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
计划安排资金7500万元,加快一般性制造业企业退出和集体土地上的低效企业清理整治.
计划安排资金2亿元,鼓励楼宇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持续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实现人口调控和环境提升.

(二)聚焦惠民生、促和谐,提升人民群众共建共享获得感教育支出计划安排89.
2亿元.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统筹规划课程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升育人质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区域资源整合机制,扩大学校办学空间,改善办学环境;优化布局结构,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强化体育教育,重点推进校园足球、冰雪等运动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探索运用PPP模式参与构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提升海淀区教育信息化水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安排15.
9亿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医联体为核心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儿童免费体检、免疫疫苗注射、两癌筛查、农民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积极推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取北京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区落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安排64.
2亿元.
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均衡发展;推进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工作,开展全区高龄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养老机构和社区托老照料机构建设;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救助政策,加大对弱势群体扶持力度,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巩固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不断完善"1+10"就业政策体系.

科学技术经费支出计划安排10.
4亿元.
继续实施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和社区科普计划,保障科技馆站运行.
其中安排智慧海淀专项资金3.
3亿元,支持全区信息化建设.

文化体育支出计划安排6.
8亿元.
优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结构,加快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新模式,助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加强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动国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体育场馆建设、改造及运营,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

住房保障支出计划安排32.
4亿元.
坚持以租为主、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积极探索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等模式,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三)聚焦治环境、抓管理,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精细化水平计划安排资金13.
5亿元,重点保障"无煤化"系列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1.
1亿元,支持"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道养护、污水处理运行维护、地下管线改造等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4亿元,落实生态林补偿、农田生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养护等政策.
计划安排资金1.
5亿元,加大区域环境整治力度.
计划安排资金9.
7亿元,用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管理、六里屯垃圾填埋厂和循环经济产业园运行.
计划安排资金5.
1亿元,支持林地提升改造、平原建绿养绿等工程.

2017年区对街镇体制补助规模计划达到62亿元,进一步提高基层财力统筹能力和公共事业服务保障水平,巩固文明城区建设成果.
计划安排社会建设专项资金900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服务用房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等工作.
计划安排人口疏解奖励经费1亿元,有形市场疏解专项资金5500万元,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全面提升城市环境.

计划安排政府投资80亿元,主要用于路网完善加密及疏堵工程、保障性住房、水利设施建设、水系生态治理以及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项目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停车场、立体停车位建设的支持力度,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计划安排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0亿元,全力支持一亩园、宝山、西三旗、香山等重点片区建设.

第三部分2017年财政工作各项任务2017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重预算、严执行、强绩效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能力不断完善和细化服务经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系列政策,主动承接国家战略和前沿改革,力促重点项目落户我区,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鼓励企业做优做强.
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深化先行先试改革,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建立各类基金,引导撬动民间投资,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产业链,提高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的组织能力,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二、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释放财政管理新效能以完善项目库建设为支撑,试编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实现财政资金跨年度统筹和衔接.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厘清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职责,强化预算单位责任主体意识.
着力提升财政部门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追踪问效的能力水平,督促预算单位在资金效益上下功夫.

三、着力转变理财观念和方式,构建政府资源配置新优势加快转变理财观念,创新投入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将部分领域事权适度"放手"给市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工作力度,提高追踪问效能力,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可控.
进一步完善政府资源托底职能,坚守民生底线,关切教育、卫生、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保投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供给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表一海淀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表表二海淀区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表三海淀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表四海淀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表表五海淀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表六海淀区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表七海淀区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表八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表表九海淀区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的说明表十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表十一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表十二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表十三海淀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表十四海淀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表一表二关于海淀区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573.
4亿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86.
0亿元,同比增长8.
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市下转移支付收入106.
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
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
2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7.
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
0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1.
0亿元;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40.
0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50.
5亿元,同比增长7.
6%,完成调整预算的102.
9%.
其中:区本级支出534.
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
0%;补助下级支出16.
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22.
9亿元,全部为专项结转.
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继续下降.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科目执行情况2016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整体呈现高开稳走态势.
上半年收入增速持续维持在20%以上的高增长区间,下半年起各项减收因素对收入的影响集中显现,收入增速随之趋缓.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年末收入同比增速达到8.
0%,完成了全年收入预期目标.
上半年区级收入呈现较快增长,一是由于去年甩尾因素助推区级收入高位开局,为上半年较高的收入增速奠定了基础;二是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特许经营权收入转让产生较大规模一次性非税收入;三是税收收入维持在20%以上的增长,对区级收入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下半年影响收入增长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5月1日起,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全部实施"营改增",据税务部门测算,全年结构性减税约17.
9亿元.
二是5月1日起,国家对收入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传统增值税中央、市、区三级分成比例由原来的75%、12.
5%、12.
5%,调整为50%、25%、25%;改征增值税(即原营业税)中央、市、区三级分成比例由原来的0%、50%、50%,也调整为50%、25%、25%,体制调整将影响区级收入25.
2亿元左右.
三是去年下半年仍有一次性大额非税入库,抬高同期基数.
虽然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较为困难,但各部门通力合作,年末圆满完成了全年收入预期目标.

2016年构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五大税种税收总额预计为311.
4亿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
7%.
其中: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全面推开,税收来源增多,本年预计完成113.
3亿元,占区级收入的29.
4%,在各税种中占比最高;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形势较好,持续保持较高增速,成为带动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营业税因"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税基进一步萎缩,同比呈现负增长;房产税作为地方税的重要支柱,本年实现了20%以上的增长;城建税主要受流转税规模影响,由于"营改增"减税效应,本年该税种增速相对较缓.

主要收入项目预计完成情况如下:——增值税预计完成11334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3825万元,增长24.
6%.
5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原缴纳营业税的四大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因此增值税税收来源扩大,成为本年该税种的净增因素.

——营业税预计完成361100万元,比上年减少384290万元,同比下降51.
6%.
受"营改增"试点改革影响,该税种税基大幅萎缩,下半年仅有零星税款入库,同比呈现负增长.

——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962530万元,比上年增加239876万元,增长33.
2%.
企业所得税一直是近年来拉动区级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2016年在较好的汇算和预缴形势带动下,该税种持续高速增长.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36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424万元,增长3.
0%.
"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后,企业抵扣链条更加完整,税负有所下降,因此作为主体税种的附加收入,该税种本年增速相对较缓.

——房产税预计完成297300万元,比上年增加67613万元,增长29.
4%.
该税种全部为区级收入,较好的增势对区级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

——印花税预计完成151600万元,比上年增收8418万元,增长5.
9%.
该税种受企业一次性行为影响较为明显,由于去年新上线印花税申报系统,纳税人报税更加方便及时,因此该税种同期增幅较高,较高的基数使得印花税本年增势相对较缓.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3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445万元,增长21.
5%.
——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58000万元,比上年减少5815万元,下降9.
1%.
该税种前两年稽查补缴、项目清算等一次性因素较多,同期基数较高,因此今年呈现负增长.

——车船税预计完成44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639万元,增长31.
9%.
该税种由市级部门收缴,再调入区级收入.

——耕地占用税预计完成4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53万元,增长82.
5%.
由于该税种在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时进行一次性征收,因此其收入情况主要受一次性行为影响.

——资源税预计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增加160万元,增长80.
0%.
由于资源税扩大征税范围,2015起年我区该税种有零星入库.

——教育费附加收入预计完成91500万元,比上年增收2829万元,增长3.
2%.
该项收入与城建税计税基础相同,均为流转税附加收入,增速与城建税基本持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预计完成153000万元,同比增加102306万元,增长201.
8%.
受残保金征收政策调整影响,该税种本年度增势突出,对区级收入增长起到了有力的带动作用.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1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142万元,增长11.
2%.
主要包括国库存款利息收入、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等.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3000万元.
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由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反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预计完成23250万元,比上年减少19321万元,下降45.
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科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3227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
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0.
9%.
支出主要用于保证人大、政协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为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支出.
该科目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将2015年安排在下级的街道支出自2016年起调整为区本级支出,涉及资金7亿元;二是市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4.
6亿元用于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返还奖励等;其他为政策性增资等.

——国防支出预计完成76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
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
0%.
支出主要用于人防工程专项经费以及民兵预备役建设项目等.

——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2352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
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
1%.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检法司部门执法工作、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维护公共安全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
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将2015年安排在下级的街道支出自2016年起调整为区本级支出,涉及资金1.
3亿元;二是增加警衔津贴等经费支出2亿元;三是增加公安业务费、消防经费等市下达资金1亿元.

——教育支出预计完成9146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
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
4%.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区中小学正常运转,着力解决办学空间不足问题,重点支持中小学教育学区化改革,鼓励学校加强优质课程建设和智慧教育建设,提升我区教育软实力等.

——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992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
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
7%.
支出主要用于中关村核心区创新创业发展,扶持重点科研项目,落实中关村人才特区先行先试政策,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建设以及促进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等方面;比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下中央、市属企业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完成741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
7%,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
1%.
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海淀区北部地区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文化设施和队伍建设,支持全民健身及群众体育活动.
较调整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事业单位改革,增加转企改制等项目支出1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7759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
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1.
4%.
支出主要用于兑现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离退休待遇以及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经费,落实"1+10"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
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中含市下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购置服务用房等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计完成2026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
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
0%.
支出重点用于构建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全科诊疗模式试点、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各项补助政策.
较调整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等市下达转移支付项目支出4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预计完成1813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
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6.
6%.
支出主要用于区域燃料供热补贴、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各项节能减排工作.
较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投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多.

——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12755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
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6.
3%.
支出主要用于重点功能区建设、城乡地区环境整治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将2015年安排在下级的街道支出自2016年起调整为区本级支出,涉及资金14.
6亿元;二是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相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增加支出21.
6亿元.

——农林水支出预计完成1639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
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
6%.
支出主要用于推进平原造林、公园绿地、景观工程建设等;落实生态林补偿、农田生态补偿等补助政策.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市下达资金增加2.
2亿元;较调整预算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水环境治理项目支出2亿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计完成1239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
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
1%.
支出主要用于落实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较调整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延续性项目补助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资金、"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等市下达专项资金增加1.
8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计完成182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
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1.
5%.
支出主要用于促进商业流通发展、加快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有形市场疏解等项目.
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一城三街、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等市下专项补助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二是调整预算周期,将服务经济建设资金纳入下年度单位部门预算.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计完成20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
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8.
6%.
支出主要用于气象观测站建设以及抗震减灾项目等.
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基本建设项目有所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预计完成5045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1.
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24.
7%.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策性住房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措与管理.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定向安置房趸租项目、翠湖地区市政配套管线工程、唐家岭道路工程以及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计完成71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北京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的粮食风险资金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到市级指定账户.

——其他支出预计完成2568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
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
3%.
支出主要包括创新平台建设、为民办实事、矛盾纠纷排查、养老保险改革等.

——转移性支出预计完成178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
8%.
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局要求,将对口支援项目资金调整为上解支出.

表三关于海淀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款.
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016年度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工资福利支出665196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120885万元,津贴补贴106742万元,奖金84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0146万元,绩效工资2096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9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度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232971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64250万元,取暖费20441万元,物业管理费40613万元,租赁费179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0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6年度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3318万元.
主要包括:退休费163956万元,医疗费62785万元,住房公积金51045万元,购房补贴507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919万元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2016年度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其他资本性支出22646万元.
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8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1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5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7万元.

表四表五关于海淀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为59.
4亿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
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下降49%;市下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
5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3.
7亿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3.
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
5%,同比下降51.
6%;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3.
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
0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1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
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5.
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7.
9%.
受全市土地管理的整体要求,2016年土地上市规模较上年大幅减少.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完成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
3%.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为市下达补助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51470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14504万元,主要用于北部地区中关村永丰基地土地开发、环保科技园、核心区东侧道路工程、南沙河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
受全市土地管理的整体要求,2016年土地上市规模较上年大幅减少,相应的支出也大幅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11891万元,主要是市下达的社会、体育、城乡医疗救助等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以及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转移性支出11000万元,为政府专项债券利息上解支出.
表六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986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64万元.
上年结余387万元.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
3%,预计结转下年使用资金2516万元.
2016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次实现自身平衡,一般公共预算不再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具体支出情况为:——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100万元.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6800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参与核心区建设3500万元,支持企业股权结构调整3300万元.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单位改革转型等重点工作.

表七关于海淀区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
基金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末级,其中明细项目按照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有关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的要求编制.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一)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落实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行规发〔2009〕19号)文件精神,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区政府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费的本区农村户籍人员,及享受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分别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和90%的比例给予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京政发〔2007〕35号)等文件精神,凡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二)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累计缴费人数为18456人,养老金领取人数为34974人.
2016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96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
3%.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092万元,缴费收入1777万元,利息收入7036万元,转移收入707万元.
上年结余84792万元.

2016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64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879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7351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74万元,转移支出20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为87762万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一)我区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基本情况说明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海政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范围为具有我区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
所有参保人员的保障期限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当年参保,当年受益.

2016年人均筹资标准为1560元,其中:市、区财政补助1040元、镇级财政补助220元、村集体资助140元、个人缴费160元.

(二)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3439人,参合比例达到98.
38%.
2016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2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6%.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220万元,缴费收入1004万元,利息收入32万元.
上年结余9005万元.

2016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822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7439万元.

表八表九关于海淀区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的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509.
9亿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
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
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
3亿元,上年专项结转22.
9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
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246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09.
9亿元.
其中:区本级支出计划安排489.
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计划安排20.
0亿元.
区本级支出中安排预备费11.
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
2%.
按此预算安排,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18.
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
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情况按照积极稳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16.
8亿元,增长8%.
此目标是在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财税政策和体制调整、2016年高基数等因素,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特点及税源结构变化的基础上确定的.
收入预算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形势的影响2017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转型之年,各项改革加速向纵深推进,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经济工作的基调依然是稳中求进、稳中提质,预计我区财政收入形势继续呈现较平稳的增长态势.

国家财税政策的影响2016年"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扩围,增值税分成比例也随之进一步调整,随着时间推移,改革及税收分成比例的调整对我区税源结构、收入增长的影响将会进一步凸显.
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减免税等政策也构成财政减收因素.

区域经济结构的影响区域主导产业增速趋缓,战略新兴产业仍未形成可观的规模效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财政收入实现有力支撑尚需时日.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预计情况如下:——增值税预计完成1640000万元,同比增加506600万元,增长44.
7%.
主要考虑到"营改增"改革全面扩围,全部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为该税种带来的增收因素,以及结构性减税效应持续显现、增值税区级分成比例调整的减收因素.

——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1196630万元,同比增加234100万元,同比增长24.
3%.
主要考虑到该税种近年来增速维持在较高水平,2017年汇算及预缴形势仍有较好预期.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378000万元,同比增加18000万元,增长5.
0%.
该税种与营业税、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完成情况正相关.

——房产税预计完成318600万元,同比增加21300万元,增长7.
2%.
该税种2016年增势较好,预计2017年维持平稳增长.

——印花税预计完成160700万元,同比增加9100万元,增长6.
0%.
该税种受企业一次性行为影响较大,目前预计尚无显著大幅增收因素.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4700万元,与同比增加900万元,增长6.
5%.
该税种年度间起伏较小.

——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58000万元,预期与同期持平,主要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2016年完成情况综合判断.

——车船税预计完成44280万元,同比增加280万元,小幅增长0.
6%.
——耕地占用税预计完成2000万元,同比减少2100万元,下降51.
2%.
该税种主要受土地开发一次性因素影响,2016年该税种存在一次性收入,因此目前预计2017年同比将会有下降.

——资源税预计完成360万元,该税种在我区收入规模较小,预计2017年依然维持2016年规模.

——专项收入预计完成251730万元,同比增加3970万元,增长1.
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50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00万元,下降66.
7%.
该收入预计降幅较大,主要由于2016年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产生较大规模的一次性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科目具体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计划安排290888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保证人大、政协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为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支出.

——国防支出计划安排8624万元.
支出主要包括人防工程专项经费和民兵预备役建设经费.
较上年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计划安排207091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检法司部门执法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项目经费等方面.

——教育支出计划安排891540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经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

——科学技术支出计划安排103833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智慧海淀、核心区建设、基层科普活动、科技馆站运行等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计划安排67553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安排642219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支持养老事业发展,落实各项优抚、救助政策及"1+10"就业政策体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安排158980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以医联体为核心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计划安排300852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推动节能减排、大气治理、抗震节能及热计量改造等方面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13.
5亿元,重点保障"无煤化"系列工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实现2017年底全区基本实现"无煤化"的目标.

——城乡社区支出计划安排997937万元.
重点保障中关村科学城、三山五园、西山历史文化带、香山地区村庄腾退及安置房建设;大力支持宝山、西三旗等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区域路网建设及局部微循环改造,增强城市运行保障能力.

——农林水支出计划安排81372万元.
主要用于集体土地上的低效企业清理整治,支持"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生态林补偿、农田生态补偿等政策,支持林地景观改造提升、平原建绿养绿、重要地区绿化提升改造等项目.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计划安排91188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落实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鼓励楼宇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工作.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计划安排28510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促进商业流通事务发展以及旅游业发展.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计划安排1533万元.
主要用于中关村科学城指挥部经费保障、地震及气象服务等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计划安排324472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推进惠民利民工程,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计划安排7154万元,主要是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要求上缴我区粮食风险资金.

——其他支出计划安排374235万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同口径相比降低12.
5%.
主要用于支持核心区建设、政府委托贷款利息补助,事业单位改革、人口规模调控奖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重点公共安全应急、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项目支出等.

——预备费计划安排110000万元.
根据新《预算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2.
2%设置,用于增强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表十关于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2017年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我区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口、车辆、办公面积等基础数据核定编制,人员经费按照财政供养人口范围及政策标准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按照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进行核定.
2017年全区共有一级预算单位74个,二级预算单位460个,财政供养人口83860人,车辆3717辆,办公用房面积555.
78万平方米.
按照上述标准,2017年度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13330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款.
具体情况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度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工资福利支出773354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148211万元,津贴补贴142325万元,奖金12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795万元,绩效工资1794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5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3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29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度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261569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62004万元,电费17072万元,取暖费15929万元,物业管理费44604万元,租赁费19783万元,公务招待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28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7年度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284万元.
主要包括:退休费100614万元,住房公积金60005万元,购房补贴64389万元,采暖补贴16721万元,物业服务补贴17057万元等.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017年度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其他资本性支出19844万元.
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93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1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2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4万元.

表十一表十二关于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545598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17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849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35000万元.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15598万元,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3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500000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预计完成24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城乡社区支出计划安排493521万元.
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93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60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30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城市环境卫生经费安排支出521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计划安排1500万元.
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支出计划安排8577万元.
主要是北京市提前告知下达的社会、体育及城乡医疗救助事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328万元以及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49万元.

——转移性支出12000万元,为政府专项债券利息上解支出.
表十三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2017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要树立深化改革的坚定信念,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落实2017年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一般公共财政20%的目标;结合我区国有经济现状和监管企业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国有资本在区域经济结构中的合理配置、推进我区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预计为1374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23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251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收入1008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5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编列到项.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500万元.
支出的主要项目如下:1.
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安排7080万元.
用于弥补企业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

2.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安排4420万元.
用于支持符合我区国有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和项目.
通过向企业注入资本金或提高股权投资比例等方式对重点项目及产业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重组、结构调整以及涉及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等项目予以支持,促进优势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此外,根据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要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入的20%调出资金2246万元.

表十四关于海淀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编报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编报我区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基金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末级,其中明细项目按照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有关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的要求编制.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出各项有利于稳增长、防风险的基金管理改革举措,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范围和程序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经办机构编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再由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相适应;在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的基础上,从严从紧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落实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行规发〔2009〕19号)、根据《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京政发〔2007〕35号)文件精神,我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分别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697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529万元,利息收入152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3199万元,转移收入723万元.
上年结余87762万元.
2017年基金支出预计300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4662万元.
2017年预计参保人数为17633人,养老金领取人数预计为34457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编制情况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计参合人数33205人,2017年人均筹资标准为1560元,其中:市、区财政补助1040元、镇级财政补助220元、村集体资助140元、个人缴费160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计522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996万元,利息收入4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184万元.
上年结余7439万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预计60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59万元.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2016年12月17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佩金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在各代表团审议的基础上,审查了海淀区人民政府提交大会的《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6年海淀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及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预算和调整预算,紧紧围绕我区发展战略定位,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发挥了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审查委员会指出,2016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一是经济全面向好的基础尚不牢固,而重点支出需求较大,财政收支平衡矛盾依然突出;二是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尚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预算的刚性约束还不够充分,财政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7年区级预算草案编制贯彻了中央、市委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并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吸纳区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收入预算安排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聚焦"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格局,着力支持核心区建设、非首都功能疏解、民生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2017年区级预算安排积极稳妥、符合实际.

审查委员会建议主席团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海淀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及《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为确保海淀区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收支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区政府要积极涵养税源,完善服务经济建设工作机制,激发创业和创新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经济增长新能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持续增长;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基本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持续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规范预算管理,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继续强化政府投资预算属性,完善政府投资滚动项目库,提高年初项目到位率及预算批复率;试编中期财政和部门规划,促进预算安排与部门规划相衔接,实现财政资金的跨年度统筹.

三、完善预算监督,着力打造规范透明预算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全员预算意识,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力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行政监察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审计结果应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方法,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届首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管理,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初审意见及区财政局办理情况的报告印发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说明各位代表:《预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对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按照上述法律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现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和《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办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印发给您,供您在审查预算时参考.

特此说明.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2016年12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海常审字〔2016〕4号签发人:王鲁豫海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区财政局:2016年12月1日,海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依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对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下简称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会议认为,2016年海淀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及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预算和调整预算,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统领,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城市治理和社会事业的投入;着力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盘活存量资金,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提升.
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较好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会议指出,2016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仍需提升,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二是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预算执行效果运用机制仍不完善,财政支出绩效水平仍需提高.
对此,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对2017年预算初步方案的意见会议认为,2017年区级预算编制贯彻了中央、市委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财政收入预算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支出预算安排围绕我区"减人、添秤、服务"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创新驱动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同时,会议指出,2017年区级预算编制应进一步做好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任务的统筹衔接,继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完善2017年预算编制,根据财经委员会讨论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新《预算法》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列为了预算审查的重点内容.
建议区政府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改进政府投资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的预算属性,完善政府投资滚动项目库,实现政府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有效衔接,提高年初项目到位率及预算批复率,将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2016年执行情况及2017年初步安排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二)进一步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报告反映,2016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次实现自身平衡,不再由一般公共预算调入,2017年开始实现了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
建议区政府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报告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的相关情况.

(三)补充做好预算解释说明工作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建议区政府做好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预算安排中有关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一是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策和财政收支口径做出说明;二是对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调入、调出情况做出说明;三是鉴于报告中政府债务规模变化较大的情况,补充做好政府债务口径变动情况的说明;四是对镇级政府转移支付预算的规模、支出方向等内容做出说明.

(四)细化表述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报告中提到2016年安排专项资金3700万元落实菜篮子工程三年计划,在关停市场周边新建和改造蔬菜零售网点121处,早餐厅改造42处.
菜篮子工程是与百姓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民生工程,近几年人大代表提出了许多因功能疏解关停市场造成居民生活不便的建议,为了让代表能够及时了解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建议区政府将新建和改造的蔬菜零售网点及早餐厅具体信息列表说明.

上述审查意见已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请区财政局在接到初步审查意见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于2016年12月9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办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2月5日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12月7日印发海政报〔2007〕1号签发人:***海财预报〔2016〕687号签发人:刘圣国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办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海常审字〔2016〕4号,以下简称《初步审查意见》)我局收悉.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研究整改,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初步审查意见》中指出的2016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工作中不断进行整改,并将在今后的预算管理工作中持续改进,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夯实财政基础,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针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仍需提升,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一是坚持"主官负责制、全员编预算,项目储备制、全年编预算,支出责任制、跨年编预算"的预算编制工作思路,年初便督促各单位提早谋划2017年的重点工作,细化资金支出时点,着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二是扩大事前评估、项目评审力度,提高人大代表和公众对预算编制的参与范围和监督力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大力推进跨年度预算编制思路,督促部门打破年底结算付款的惯性思维,通过调整项目征集时间、合同支付节点等方式,将年末需要支付的资金安排至下一预算年度,从而提高支出进度.
四是进一步压缩2017年大额专项资金规模,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共计21.
2亿元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同时减少部门待分资金规模,将1.
3亿元原部门待分资金提前安排至街镇,有效提高年初预算批复率.
五是严格落实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通过每月通报考核排名、区领导约谈督促、与下年度预算挂钩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化.
通过督促资金支出进度,推动项目实施进度.

(二)针对"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广泛开展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及负责人的培训,对政策法规、财政制度、业务操作等进行讲解,提高财政财务队伍业务能力.
梳理建立了财政法规电子库,供全区财务人员共享,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依法理财意识.
举办了街镇主要领导座谈会,深入沟通财政管理的核心要求,协助一把手明确主体责任,依法安全履职.
二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各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申报、储备、执行"三级项目库,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项目支出编报方法,有效提高了项目成熟度,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金,强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功能,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使用行为,有效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三)针对"预算执行效果运用机制仍不完善,财政支出绩效水平仍需提高"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预算编制与单位支出进度、财政监督结果、绩效考评等结果有机结合,对于执行效果不好的部门,一律压缩20%的业务性经费,从源头上减少下年度资金沉淀和低效使用.
二是修订完善了《海淀区财政预算项目评审办法》,制定了《海淀区财政预算项目评审规程》,有效提升评审效率和评审工作质量.
2016年项目评审金额达到13.
97亿元,资金审减率约为15.
3%.
三是积极推进竞价采购新机制,全年共151个预算单位开展了1000余个项目的竞价采购活动,采购金额2.
1亿元,节约资金约30%.
四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将"绩效"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紧紧围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五条工作主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进一步发挥海淀区公共支出绩效管理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调查研究以及提高执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作用.

二、2017年预算编制完善改进情况(一)针对"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预算编制工作"2016年区政府严格执行《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行规发〔2015〕1号)、《海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海财建〔2015〕427号),不断完善政府投资滚动项目库管理,强化预算属性,着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滚动闭环管理.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的20个区政府投资项目,区级资金约16.
69亿元.
截至10月,已拨付区级资金15.
12亿元,预计至年底,还可拨付1.
05亿元,共计16.
17亿元,执行率达96.
88%.
在2017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区发改委等部门提前筹划,结合尾款项目库、储备项目库情况及时编制了《2017年第一批海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安排方案》,计划实施30个重点项目,安排区级资金31.
43亿元,资金规模较上年有了大幅度提高.
方案已于2016年11月29日报区政府审议.
有关2016年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及2017年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安排的明细情况,我们将在《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解读》(以下简称《解读》)中,安排专门章节进行介绍.

(二)针对"进一步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我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2016年制定了《海淀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实施方案》,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并确定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上缴比例为20%,以后逐年提高至2020年的3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已经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级科目,相关报表详见《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
企业上缴利润明细情况我们将在《解读》列示.

(三)针对"补充做好预算解释说明工作"1.
关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策和财政收支口径的说明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项目收支逐步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其中,涉及我区的项目为政府住房基金.
2016年我区将基金预算中的政府住房基金累计结余2.
0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同时,此项基金2016年收入2.
3亿元也已全部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由于基金转列,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财力4.
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财力4.
3亿元.
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大了一般公共预算的财力,提高了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能力,避免支出的重复和交叉,重点保障了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关于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调入、调出情况的说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
我区自2010年起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截至2016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4.
3亿元.
在2016年调整预算中,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我区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预算调整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1.
3亿元.
编制2017年预算时,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
预计2017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8.
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
6%,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的规定.

3.
关于政府债务口径变动及规模变化较大的说明按照国家审计署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口径,对我区政府债务进行重新甄别认定,将海淀区域内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未上市地块垫资施工成本纳入政府性债务统计范围.
2016年我区制订了《海淀区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及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垫资施工企业开展垫资债务确权工作,明确政府与企业权责,全面组织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存量垫资债务的风险控制管理.
全年实现解除垫资施工债务231.
88亿元,涉及8家企业,年底专项债务余额降至131.
56亿元.
政府债务管理具体情况我们将在《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及《解读》中详细表述.

4.
关于对镇级政府转移支付预算的规模、支出方向的说明2017年我区安排对镇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共计59653.
4万元.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2000万元,重点投向城乡结合部、北部地区、事权交叉地区等经济发展薄弱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各镇结合辖区情况统筹安排经费,提高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保障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653.
4万元,主要支出方向为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自管道路卫生保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老旧小区基本服务管理以及服务居民和社区建设的社区公益金.

按照"补充做好预算解释说明工作"的要求,上述内容将在《解读》里安排相应章节进行详细说明,方便代表们进行审议.

(四)针对"细化表述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2016年,我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通过不断完善网点布局、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等方式,促进我区社区商业服务朝着"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电商化"方向快速发展,并重点向菜篮子、早餐等民生类项目倾斜.
全年共安排财政扶持资金3466.
2万元,支持在关停撤市周边、北部地区等重点地区建设便民菜店、社区菜市场等蔬菜销售网点和固定式早餐便民服务网络234个,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为让代表们及时了解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我们将在《解读》中按地区进行详细列示.

特此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2016年12月7日(联系人:陈雨霞;联系电话:88488437)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办公室2016年12月7日印发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6年12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2016年12月15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梁捷各位代表:受海淀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今年以来,面对更为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更加繁重艰巨的改革任务,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等新部署新要求,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当前区域发展新常态和关键过渡期的阶段性特征,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举全区之力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以超常规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举措推动"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疏功能减人口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深化非首都功能疏解持续取得实效.
出台了海淀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16年重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加强任务统筹推进.
严格执行市级禁限目录,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严把产业准入关,全区制造业、建筑业新设主体分别下降94.
7%、99.
5%.
完成8家一般性制造业企业疏解,涉及占地300余亩.
关停万家灯火、豫园城等24家有形市场,盛宏达市场疏解搬迁至河北燕郊,获得社会广泛关注与商户大力支持.
出台海淀区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在市场整治的同时积极做好民生保障,在关停市场周边累计新建和改造蔬菜零售网点121处.
加强对疏解腾退空间的管控规划,通过政府统筹趸租腾退出的地下空间、群租房等方式,用于完善社区文化活动场地、人才公寓等.

连片联动统筹重点区域改造提升.
突出区域联动、示范带动、综合推动,以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为抓手,着力同步推动实现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启动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工程,成立中关村大街建设办公室,发布了中关村大街发展规划;在街区运营、机构引入等方面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成立了中关村大街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海龙、鼎好、中关村地下广场等西区6个楼宇腾退商业面积7.
1万平方米,有17年经营历史的海龙电子城全面转型.
启动中关村大街形象提升规划国际竞赛,面向全球征集中关村大街形象设计方案.
统筹推进锦绣大地转型升级,关停果品、肉类、水产蔬菜等市场6.
29万平米;借助"互联网+"转型升级保障供应,推动批发市场向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方向转型,减少车流、人流在锦绣大地地区无序聚集.

人口规模调控取得积极成效.
制定了人口调控重点任务年度实施方案,建立了双调度、双台账、双督导、双考核"四双"工作机制,禁、关、控、调、转综合施策、全面发力.
加大环境整治与违法建设拆除力度,全年拆除违法建设300万平方米以上,较年初计划任务翻倍.
各执法力量协调联动,对63处三级挂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市区级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开展综合整治,清理取缔1600家无证无照小门店.
强化以房管人,关停人防工程162处,清理普通地下室251处,治理违法群租房1839户.
首次实现了全区常住人口规模下降拐点.

区域协同发展不断深化.
把握冬奥会筹办契机,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作用,与延庆、张家口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搭建产业、功能转移承接平台.
海淀园秦皇岛分园创新生态初步建立,19个项目入驻中科院成果转化基地,中关村意谷创想空间、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秦皇岛分园等开业运营.
海淀区企业对津冀地区投资呈加速态势,前三季度海淀区企业对津冀两地投资次数增长46%,投资额增长1.
4倍,居全市首位,成为京津冀地区重要的创新和投资辐射源头.

(二)新动能新经济快速发展,创新引领新态势进一步显现区域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初步预计,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900亿元,增长7%以上.
经济发展的积极变化不断积累,创客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新经济快速发展,创新引领、服务主导的高精尖产业结构有力支撑了经济增长,第三产业在全区经济占比超过88%,前三大行业信息、科研、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近8成.
经济增长质量持续改善,预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同比下降3.
9%、4.
8%.
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预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
7万元,同比增长7.
5%左右.
积极应对"营改增"扩围及税制调整影响,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86亿元,同比增长8%.
内需结构持续优化,投资对土地要素的依赖程度降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相关工作得到国务院督查组及市政府高度肯定;市场总消费持续活跃,预计全年同比增长8.
5%左右.
工业总产值中高技术制造业产值占比保持60%以上.
海淀园总收入占整个中关村示范区的39%,预计实现1.
8万亿元,同比增长10%.

创新创业蓬勃发展.
成为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在区域创新生态、创新服务、创新人才的支撑下,创客经济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全链条创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创业期科技型企业集中办公区126家,市级众创空间95家,占全市一半以上.
推广创业会客厅模式,在辖区28家科技园区设立综合政务服务站.
新注册科技型企业1.
4万家,占新注册企业的比重达到53.
3%,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
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称号,800余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海淀集聚发展,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7件.
全区入选"千人计划"927人、"海聚工程"267人、"高聚工程"184人,分别占全市70%、36%、68%.
中关村大街沿线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创业特色的主题楼宇,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转型成为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科贸大厦、E世界、中发电子城等分别挂牌中关村互联网教育创新中心、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中关村智能制造创新中心.
英特尔开放创新实验室正式入驻中关村创业大街.
中关村智造大街聚集了中国电子标准院、硬创梦工场、PlugandPlay中国总部等一批创新型智能硬件企业及孵化器,在全国智能制造领域形成较大影响力.
成功举办全国"双创周"北京会场、中关村创新创业季(2016),通过全球创新峰会、共享经济论坛、人工智能论坛等29场活动,吸引19个国家地区5万余人参加,全方位展示了核心区创新创业发展成果.

产业组织能力持续提升.
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趋势,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印发了海淀区"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促进智能硬件产业发展、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
坚持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并举,提升产业整合和产业链构建能力,累计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40多支基金,撬动140多亿元社会资本.
北部地区新浪总部研发楼、百度科技园二期等12个产业项目竣工,新增产业空间160万平方米.
发挥中关村协同创新院在构建产学研创新体系中的作用,77项技术完成转移,在海淀设立企业27家.
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集聚技术转移机构120多家,促成国际技术转移项目154项.
中关村大数据产业园挂牌,联合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大学等单位成立北京大数据研究院.
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创意产业继续保持全市领先,预计实现6100亿元,同比增长10%.
围绕国家战略前沿实施产业布局,中航发动机集团、财政部首支PPP基金、京津冀协同票据交易中心等重大项目实现落地.

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加快发展.
区域金融机构总数突破2800家,中关村西区、西直门外等科技金融功能区聚集金融机构超过600家.
强化创新资本中心建设,区域股权投资机构总数超过1120家.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新增上市挂牌企业276家,累计达830家.
依托天作国际、大地花园酒店、城建大厦打造海淀众筹大厦、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中关村资本大厦.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助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金融协会落地.
推进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建设,设立了300亿元的中关村并购母基金,以市场化手段撬动上下游创新资源整合.
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微企业外债集合授信、投贷联动、税银互动等金融服务创新.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民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努力缓解上学难问题,完成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增加幼儿园学位3000个;万泉小学曙光校区等5处校址竣工交付使用,新增2400个学位.
启动育英中学整体改扩建、人大附中航天城学校建设、树村学校新建等6个项目,调整北京信息管理学校2个校区用于义务教育办学.
委托人大附小、北大附小分别承办亮甲店小学和肖家河小学,永丰小学并入清华附中永丰学校.
制定并实施海淀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招生考试制度、人才队伍、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小学"六年一学位"入学政策,规范适龄儿童入学管理.
建立海淀区高端教育人才储备库,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探索编外人员"区聘校用"模式.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医改创新成效排名全市各区第一.
海淀医院与北医三院合作进一步深化,引进北医三院专家900余人次,重点学科能力不断提升;成立了中关村医院理事会、监事会和院务会;稳步推进海淀妇幼保健院与首都医疗集团特许经营合作.
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全区首诊病人基层就诊比例达到46.
5%.
新增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到235家.
家庭医生式服务新模式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5%,受益家庭达到60万户.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新建花园路急救分站,精神卫生三级康复体系成为全国示范样板,加强社区慢性病专项防治.
稳妥做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调整后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积极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街道(镇)综合文化中心基本达标,社区(村)综合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95%.
北部地区文化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8.
8万平方米的北部文化中心正式对公众开放,文化馆、图书馆两馆累计接待群众约30余万人次.
档案新馆正式投入使用,53万卷(件、册)档案资料整体搬迁.
组织"海之春"新春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中关村国际青年艺术季、中关村金秋演出季等各类文化活动2万余场,惠及群众400余万人次.
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开展区级文保单位标准化工作.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新建(更新)182套全民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凤凰岭山地徒步大会、首届职工冰壶体验赛等各类主题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参与人数30余万人次.

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充分就业街镇、充分就业社区(村)占比达90%以上,帮助2.
1万名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低水平.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参保人数同比增长6%.
完成城乡低保标准、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等调整,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5个养老照料中心开工建设,2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成,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国家级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考核验收,发放23万张养老助残卡.
通过趸租、市场化租赁补贴等模式,建设、筹集保障房1万余套,竣工1万套,解决了约1.
04万户保障家庭住房困难,基本完成现有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住房解困任务.
创新采用产权单位自筹与政府补贴等方式,着力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完成134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全力保障了G20会议、十八届六中全会等敏感时期社会的安全稳定.
16个市级挂账地区案件同比下降15.
7%,全区社区(村)三类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8.
7%,群众安全感在城六区位居首位.
着力推广"海淀网友"和社区警务工作团队群防群治创新模式.
信访量持续下降,受理来信来访总量比去年下降约30%.
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约1.
6万件.
药品抽验合格率、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均达99%以上.
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保障制度,确保了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良好.
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四)加快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城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创新建立城市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体系.
地铁16号线(西苑至北安河段)通车运行,地铁12号线、19号线、京张铁路加快建设.
新增通车里程17公里,西三旗南路、翠湖东路等主干路和天秀路西延等11条次支干路建设完成.
三山五园地区香泉路启动建设,玉西路、颐西路建成通车.
新增停车位6300个,五棵松地下停车库建设完成,牡丹园东里等6个居住小区安装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
航天中心医院、理工大厦等11家单位错时开放停车位729个.
在中关村大街、上地等路段试点路侧停车电子收费.
推广闲置自行车智能化再利用,收集清理并以市场化方式运营闲置自行车2万辆,让更多居民畅享绿色便利出行.
推进生活垃圾智能管理,北外密闭式清洁站和板井路密闭式清洁站机械化分类试点投入运行,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试运行,厨余垃圾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智慧海淀建设,4G信号有效覆盖率达98%,新增2000余个区域无线网络覆盖,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区域公益性无线网络全覆盖.

加快推进全面城市化进程.
翠湖科技园071地块、永丰H地块等实现供应上市,徐各庄、西玉河村庄腾退基本完成,预计全年安置房竣工138万平方米.
四王府等东部地区一期改造工程3个自然村完成搬迁;两园之间腾退取得突破,中央党校西墙外安置房竣工交房.
一亩园地区棚改搬迁腾退基本完成,安置房实现开工建设.
加快推进棚户区拆迁腾退,完成拆迁6000余户,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7500余套,学院路北端、祁家村等项目拆迁腾退完成,树村、笑祖塔院等项目全面启动.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开展腾退回迁安置房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向农村地区延伸.
顺利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

社会治理新格局逐步显现.
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强化城市环境"门前三包"管理,开展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地区的环境治理,环境秩序水平全面提升.
在学院路、八里庄等街道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进市级43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17个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101个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6个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和211个智慧社区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建立了清河实验、乐活中关村等一大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开展"亲情社区、人文海淀"基层治理创新项目,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加快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制定海淀区2016-2017年基本实现"无煤化"工作总体方案,四环内和26个村庄基本实现"无煤化",惠及1.
6万户家庭,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4万辆,预计空气中细颗粒物(PM2.
5)平均浓度完成下降5%的任务目标.
制定实施海淀区"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完成南沙河下游清淤,北沙河等7处黑臭水体基本完成工程截污.
加强污染源管控,长河、清河、京密引水渠、土城沟4个跨界水体断面考核达标.
推进生态园林建设,累计完成353.
5公顷绿化建设.
新建和改造西冉城市生态公园、定慧公园等公园绿地、小微绿地20处,完成羊坊店西路等特色景观道路绿化5条.
园外园生态景观环境提升一期、二期工程基本完成.

(五)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合并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1项;按照"通用责任+专项责任"清单管理模式,梳理编制海淀区1198项行政权力清单.
深化投资项目四阶段并联审批试点,通过"一口受理、一口办结"新模式,办事效率提升75%.
创新工商注册登记模式,探索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试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在我区投入使用,20项服务外籍人才出入境政策率先在我区落地实施.
进一步完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实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即办、通办、联动事项79个.
北部新政务大厅正式启用,引入创业会客厅服务团队,初步实现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在大厅融合.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启动政务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率先建成全国第一家区级政务云平台,政务光缆专网形成了区、街、居三级网络全覆盖.

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海淀区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海淀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综合处置等10个PPP项目在第八届投资北京洽谈会正式发布.
推进财政制度改革,改进跨年度预算编制方式,对跨年度的项目实行"一次性批复,跨年度安排资金";深化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增加至85家.
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区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4家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全市率先探索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第一批13家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完成,海淀剧院、区房地中心转制为区属国有企业并挂牌运营.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完成四季青镇资产量化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区上下紧抓机遇统筹推进疏功能减人口工作,乘势而上推动双创引领全国发展,主动作为助力高精尖经济蓬勃发展,攻坚克难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优化服务促进区域融合发展,科学谋划出台"十三五"系列规划,经济实现稳中提质、稳中向好,城乡面貌和民生服务得到很大提升,国防、妇女儿童、民族宗教侨务、民防、气象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发展中面临的诸多困难与挑战.
一是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标准要求更高.
海淀区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需要我们更加注重以全球视野和首善标准来推动各项工作.
同时,核心区建设面临更大的外部竞争压力,部分领域发展水平与上海、深圳、美国硅谷等地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提升新能力发展新经济任重道远.
当前,区域部分传统经济指标出现稳中趋缓态势,经济全面向好的基础尚需一个时期巩固,如何在人口规模、土地空间等生产要素"减量发展"等约束条件下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需要我们更多学习应用和依靠深化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新理论、新手段提升发展新能力.
三是疏功能减人口任务更加艰巨.
疏功能减人口、清洁空气、环境整治等工作相互交织、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没有成熟经验可循,面临着任务重、时间紧、措施创新不足、群众诉求多元等诸多挑战.
四是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尚需更大努力.
目前,在城市服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工作较粗放的现象,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大气污染、交通拥堵、水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等大城市病亟待破解,在教育、养老、居住等优质服务供给方面距人们的诉求和期望仍有差距,都需要我们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城市工作,更加突出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宜居宜业环境的美好期待.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攻坚之年.
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统领,以"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格局为支撑,以提质增效升级、强化创新能力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疏解与提升并举,推进疏功能减人口;聚焦高精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新能力;聚焦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环境降成本;聚焦城市规建管水平,提升品质补短板;聚焦增进人民福祉,优化服务惠民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海淀区情实际和阶段性特征,本着指标衔接、目标导向、积极可为的原则,2017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
5%以内;——人口规模控制在北京市下达任务以内;——空气中细颗粒物浓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下降完成北京市下达任务.

(一)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瘦身健体"疏功能"全力以赴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
(1)继续严格执行北京市禁限目录,健全项目准入退出机制,严把企业登记和项目审批关.
发挥好区禁限目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支撑核心区建设与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
(2)坚持疏解与提升并举,加快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区域性专业市场的调整退出,实现环境改善、人口调控、用地集约和产业升级同步推进.
(3)推进区属国企开办的有形市场和出租大院拆迁腾退,加强直管公房和小门店清理整顿,基本实现原有配套商业网点回归便民服务功能.
(4)把握冬奥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契机,持续深化与延庆、张家口等地区对接合作,推动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发挥好海淀园分园引领带动与市场机制作用,深化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
(5)加强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坚决调控人口规模持续下降.
(1)制定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用人口调控目标统揽和指导拆除违法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棚户区改造、群租房治理、地下空间整治、直管公房管理、城乡结合部人口倒挂村整治、"开墙破洞"、"七小"业态规范清理等领域专项工作,制定各领域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到具体项目台账,加大永引渠沿岸、二河开地区、宝山地区等重点区域整治,进一步形成统筹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完成全年常住人口规模调控任务目标,人口密度进一步下降.
(2)加强以房管人,严格执行房屋租赁标准和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对出租大院、出租民房的清理整治,健全违法群租房整治长效机制,力争完成147处普通地下室清理整治,超额完成市级挂账任务,关停人防工程51处.
(3)坚持以水定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指标管理,增加计划用水管理覆盖率,严格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加强自备井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
积极探索以水、电等资源承载减人的措施办法.
(4)加强户籍管理,落实北京市积分落户、居住证等制度.
每季度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做好重点地区人口大数据监测,为人口调控提供支持和指导.
(5)加强依法从严、联动综合执法,保持拆违打非高压态势,通过科技手段、网格化力量及时发现新生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300万平方米以上.

(二)聚焦高精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新能力全面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1)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完善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规划,加快"一城三街"建设,集中力量把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和全球知名科学中心.
(2)统筹推进中关村大街环境提升、业态调整、空间优化,实施农科院、水磨等重要节点改造,推进天作大厦等楼宇业态调整提升,加快北下关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
高水平建设和运营好中关村创业大街和中关村智造大街,持续优化创业创新生态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3)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搭建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联盟平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高端人才、社会组织及政府"六位一体"的协同创新.
进一步强化全面对接、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推进与清华、北大、中科院、北航等院所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对接航材院石墨烯、清华大学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等重大创新项目,围绕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
(4)抓好重大项目带动支撑.
加快中关村软件园、翠湖科技园、永丰产业基地、东升科技园二期和三期、西三旗(金隅)科技园等重点园区,以及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小米科技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与军队单位、军工集团战略合作,推动军转民、民参军,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打造以北理工军民融合创新园、四季青军民融合产业园、玉泉慧谷信息安全产业园"一体三园"为核心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5)扩大开放创新.
发挥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硅谷分院等国际平台作用,促进高端创新创业资源双向流动.
设立海外创新母基金,引进一批优质海外创新项目落户核心区.
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引导具有优势的科技企业积极布局"一带一路"国家.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和海外维权援助,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
7万余件.

打造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升级版.
(1)推广创业会客厅模式,创新政府有限购买服务与社会机构市场化运作的有机融合,持续推进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建设,完善校区、园区、社区"三区融合"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2)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向创新创业主体开放共享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创新合作模式与利益分享机制,促进研发式服务众包发展.
(3)创新育才引才用才服务模式.
实施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入推动央地人才协同发展,创新校企人才对接模式,支持科研人员带技创业、带土移植.
用好用足外籍人才出入境政策,大力引进海内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积极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建设,支持外籍人才在海淀创新创业.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升人才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4)持续强化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布局,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依托特色楼宇吸引创新创业要素资源.
完善支撑创新发展的"海淀基金系",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发展.
依托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等载体,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84亿元左右.
发挥中关村股权众筹联盟作用,打造中关村股权众筹中心.
(5)举办好国家双创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等主题活动,提升双创在全国及全球的品牌影响力.

聚焦高精尖经济结构优化.
(1)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结构和产业内环节由中低端向高端的双重升级.
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制定新一轮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推动信息化与工业深度融合,支持人工智能、增材制造、智能汽车、智能穿戴、航空航天装备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发展.
(2)创新产业要素组织培育方式,密切跟踪国内外创新高地,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和发展关键环节,超前谋划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新布局.
发挥央企能力与作用,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织和承接重大项目,加快培育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千亿级龙头企业.
(3)实施"文化+"融合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对区域发展的硬支撑,巩固互联网文化产业在全市和全国的领先地位,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收入6500亿元.
打造一批以文化产品研发设计为主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加快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
服务保障好故宫博物院北院区、中国佛学院、中国国家画院改扩建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进一步打造海淀旅游品牌,旅游总收入增长5%左右.
(4)发挥驻区农林科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

统筹推进供需结构优化.
(1)出台并实施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2)抓好土地供应、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开工三个促进重点,加快重大项目投资落地.
加快玲珑巷、学院路北端、亮甲店等地块供应.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聚焦城市环境治理、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等领域加大有效供给.
(3)加快消费结构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新兴电子商务企业,加快O2O线上线下、共享经济等新兴消费发展.
推动传统百货向微型购物中心转型,同步完善便利店、菜篮子、家政等基础性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规范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落实好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实施方案、"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规范提升蔬菜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个.
(4)在智慧海淀、清洁空气、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广泛采用核心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环境"降成本"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
(1)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
(2)深化投资项目四阶段并联审批模块化改革,建立健全审批监督体系,推进办事流程简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
(3)实施海淀区关于开展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的意见,优化登记注册服务,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加快登记注册第三方平台建设.
(4)巩固"营改增"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各级各类涉企税收优惠政策,不断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持续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平稳发展,分批推出吸引民间投资的项目清单,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停车设施、垃圾处理、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
(2)用好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政策,积极申请重大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简化重大产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3)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持续推进未分类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完成第二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养护领域21家事业单位转企改革.
(4)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区属文化旅游、商业服务、园区建设等板块整合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
(5)加快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东升镇、温泉镇等具备条件的镇村整建制"农转非".
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农资委的职能和运行机制,完善监督考评职能.
推进镇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股份社的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信息公开等内部治理机制.
稳步推进镇村体制向街道社区体制转变,推动城市服务管理向农村延伸,做好腾退回迁安置社区治理,加快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城市社区过渡.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各街镇和执法部门的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强化各街镇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在依法行政中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围绕重点工作安排,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事中事后有效监管制度,探索采取风险监管、标准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等多种市场监管新模式,构建市场准入无障碍、后期发展有监管的制度体系.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用好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5)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聚焦城市规建管水平,提升品质"补短板"持续完善优化城市功能.
(1)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对全区棚户区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建立分年度台账.
加快做好一亩园、双泉堡、香山、玉泉山等地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高标准做好项目及其配套设施规划设计.
完成笑祖塔院、树村等棚户区改造收尾,启动功德寺地区、宝山地区、双新村、明光村等改造腾退,完成棚户区改造5000户.
(2)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力度,推广北太平庄街道志强北园社区经验,统筹解决社区停车难、服务设施短缺、基础设施老旧、文化健身场地缺乏等问题,力争实现531个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全覆盖.
(3)进一步完善提升北部城市功能.
推进翠湖科技园D22、D21等地块上市,完成已启动村庄、计划上市地块及市政道路等重点项目腾退,集约有序、集中连片释放产业发展空间.
推进安置房配套教育、商业、公交场站等设施建设,确保与安置房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加快"一镇一园"和特色小镇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市政、交通、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
(4)加快建设以"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为核心的西部历史文化带.
启动香山四王府一期安置房建设.
加快实施玉泉山周边的园外园景观提升、路网交通优化.
落实功德寺、董四墓地区安置房用地规划方案,力争启动拆迁安置和环境改造工程.
持续做好中央党校西和大宫门地区环境整治.
(5)加强低效用地再利用,探索综合运用棚户区捆绑开发、工业用地转型等定向开发、针对公共设施建设的土储开发等多种形式,科学高效利用疏解腾退空间,重点用于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等.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探索构建"大城管"体制机制,理顺城市管理职责关系,突出建管并重,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体系.
(2)继续推进地铁16号线南段建设,加快实施地铁12号线、19号线、西郊线和京张城际铁路建设拆迁,推进翠湖南路、上庄东路、邓庄南路等主次干路建设,力争新增道路通车里程18公里.
鼓励绿色出行,进一步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推动"袖珍公交"开通、区域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方便群众出行.
(3)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推广路侧占道停车电子收费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在居住区、居住区周边、社会单位自有场地挖潜建设平面车位、立体停车位,力争新增停车位6000个.
(4)着力缓解重点区域交通拥堵,多措并举加快大上地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地区疏堵整治.
(5)强化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建立全区餐厨垃圾规范收运系统,全面开展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规范收运处理.
开工建设大工村建筑垃圾处理厂,启用大工村厨余垃圾处理厂.
加快推进架空线入地.

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1)严格落实海淀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加大减压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力度,淘汰老旧机动车3.
3万辆,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无煤化".
(2)进一步实现水清岸绿.
完成南沙河上下游清淤及生态修复以及宏丰渠、团结渠等全区7处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启动北部农村地区分散式截污和污水处理工程,力争完成上庄再生水厂(一期)建设主体工程.
深化"河长制"工作体系,推进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完善水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做好安全度汛各项工作.
(3)持续推进"生态、科技、景观、惠民"四大园林绿化体系建设.
完成永定河引水渠(五孔桥-五环路)等规划设计,启动园外园丹青圃、御园、御林园、南水北调周边片区生态景观提升和中关村大街沿线环境提升、双泉堡楔形绿地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南长河下游、中塔公园二期等5个特色公园和中关村软件园周边等10条道路景观建设,开展农大南路北侧绿地等微型花园、口袋公园建设,新增屋顶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绿地林地280公顷.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深入推进文明城区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指标任务的抓手作用,健全城市环境"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完善街镇统筹的多部门协调联动治理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秩序水平.
(2)进一步做好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推进"三网"融合,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及可拓展功能纳入网格化管理,推广马连洼街道网格工作模式,将网格化管理延伸拓展到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
(3)夯实社区基层基础,推进社区减负和城乡社区协商,推广田村路街道阜四小院经验.
抓好社区规范化示范点、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智慧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
(4)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抓好街镇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三社联动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全民参与,着力打造"文明海淀"志愿服务科技平台.

(五)聚焦群众幸福获得感,优化服务"惠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1)建设高水平均衡化教育强区.
扩大学位供给,完成十一学校教学综合楼改扩建、树村学校、首师大附中北校区建设工程,重点推进海淀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和新馨苑住宅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新增中小学学位2520个.
启动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入园学位3000个.
通过集团化办学、九年一贯制贯通机制、大中小合作办学等途径,继续优化学校结构和布局,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办法,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启动实施新一轮教育名家工程.
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和国际化教育.
(2)持续推进"健康海淀"建设.
积极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北京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区.
落实北京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推进羊坊店医院与世纪坛医院合作.
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互联网等手段积极探索基层卫生与健康服务新模式.
落实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3)高标准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优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提升"海之春"新春系列文化活动等平台影响力.
建设集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为一体的海淀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提高数字资源供给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制定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
加快海淀博物馆新馆建设,推动国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4)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常态化的体育活动赛事,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发展冰雪运动、足球运动.
鼓励驻区单位向社区开放体育文化设施等服务资源.

构建公平高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巩固充分就业区建设成果,促进登记失业率动态控制在1.
5%以内.
完善促进就业政策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包括创业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多方面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失业人员动态管理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1+10"促进就业政策体系.
加强农村地区精准帮扶,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实现低收入农户增收和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2)持续增强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社保服务网点经办效能,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质量,建立适应不同人群、服务参保人需求的社保经办信息公开服务体系.
(3)推进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开展高龄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29个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支持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更多特色服务.
创建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
(4)新建筹集保障性住房4700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
5万套.
稳步开展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在实现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向"大住保"理念转变.
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租赁补贴模式,完善公租房运营监管.
(5)加强市场管理与监测,提高价格管理、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和处理举报能力,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总体稳定.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持续对公共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地区开展治安秩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确保重点地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整体面貌明显改观.
(2)强化公共安全底线思维,加强预案管理、风险管理、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教育培训等机制建设,提升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管理水平.
(3)强化科技创安,完成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
深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4)逐步实现劳动仲裁办案全程信息化,持续提升仲裁工作效能,提高劳动关系协调能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全面推广社区(村)"三联防"模式,着力打造"海淀网友"互动平台品牌,构建互联网+群防群治新模式,推进治安志愿者网络服务管理全覆盖,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6)深化平安海淀建设,切实完成好党的十九大、纪念建军9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乘势而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不断开创海淀发展新局面,为首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序号指标名称十三五规划目标2016年计划预计完成情况2017年目标1常住人口规模(万人)312.
6以内(十三五末)完成市级下达任务(359.
6)—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用水总量(亿立方米)达到市级要求完成市级下达任务(3.
64亿立方米)3.
4亿立方米完成市级下达任务3地区生产总值增速(%)7以上7以上7以上7以上4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8888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与经济增长同步7.
5左右与经济增长同步6城镇登记失业率(%)1.
5以内1.
5以内1左右1.
5以内7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增速(%)1010以上10108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年均3%左右14501508.
915849发明专利年授权量(件)年均5%左右14800163981721710园区企业科技经费投入强度(%)5.
85.
55.
55.
611文化创意产业收入(亿元)1055006100650012旅游总收入增速(%)—4左右55左右13棚户区改造(户)达到市级要求77007700500014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达标率(%)100959510015新增停车位(个)3000060006300600016药品抽验合格率(%)99以上98以上9998.
5以上17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98以上98.
5以上9998.
5以上18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达到市级要求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30)730完成市级下达任务1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达到市级要求完成市级下达任务(3.
9)3.
9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降幅(%)15以上完成市级下达任务(下降4以上)4.
8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1PM2.
5年均浓度降幅(%)达到市级要求完成市级下达任务(下降5以上)5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2北部地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9以上完成市级下达任务(92)92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3城市绿化覆盖率(%)5351.
8752.
1552.
36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2016年12月17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佩金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在各代表团审议的基础上,审查了海淀区人民政府提交大会的《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6年海淀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不断推进,疏功能减人口取得实效,区域经济较快发展,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圆满完成了全年主要计划指标和重点任务.

审查委员会指出,我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核心区创业创新引领作用有待加强,疏功能减人口、生态环境改善、城乡社会治理任务仍很艰巨.
对此,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审查委员会认为,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城市治理,瘦身健体疏功能,减人添秤促发展,优化服务惠民生.
计划安排符合区情,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务实稳妥.

审查委员会建议主席团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海淀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为确保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全面落实,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改革创新,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区政府要综合分析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我区阶段性发展特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管理服务模式,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打造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强化创新引领作用,整合区域优质资源,激发自主创新活力;持续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构建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新型消费增长,实现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聚焦功能定位,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区政府要统筹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规模调控和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在完善人口数据动态监测和共享机制的基础上,统筹做好疏功能减人口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疏解存量,严控增量,合理利用腾退空间,优化资源配置,完成人口调控目标;要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大气污染、水环境和交通拥堵等大城市病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三、聚焦民生改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区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顺应新形势新需求,探索创新就业扶持政策,保持充分就业格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创建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加强农村地区精准帮扶,努力实现低收入农户增收,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提升统筹服务能力;推进教育、医疗、文化和全民健身等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强化科技创安,及时化解公共安全隐患.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届首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区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要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统领,以提质增效升级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创新,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2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成启主任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在中共海淀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创新为主线,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人大工作在新时期取得新成效;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代表履职在新起点上实现新提高;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人大整体工作在新形势下适应群众新期待,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使命.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海淀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关键时期.
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未来五年海淀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这对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海淀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有效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举全区之力,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6年12月1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关成启各位代表:我受海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的回顾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全区上下凝心聚力、推动海淀科学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区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成果丰硕的五年.
五年来,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中共海淀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创新为主线,自觉服务大局,认真依法履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依法有效地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完成了本届区人大常委会的使命.

五年来,共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65次,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9项,并案督办和跟踪督办议案9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2项,作出决议、决定54项,形成审议意见书35份,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6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五届历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统筹推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牢牢把握海淀作为首都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常委会坚持从海淀实际出发,主动向中心聚焦,自觉为大局服务,监督并支持区政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有力推进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常委会坚持站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上谋划、研究和布局人大工作,把行使职权与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聚焦核心区建设.
牢固树立"核心区就是海淀区,海淀区就是核心区"的理念,重点督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发挥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议案,监督和支持区政府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统领,围绕代表高度关注的政策先行先试、中关村特区人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创新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海淀区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八大重点任务,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常委会还围绕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完善中关村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微企业发展、科技金融创新等问题,组织部分全国、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座谈,听取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区政府健全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
采取市、区人大联动的方式,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20多家园区企业座谈、审议执法检查专项报告、制发审议意见书等多种方式,推动《条例》在我区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聚焦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先后围绕"环境建设""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长效机制建立与成果巩固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针对创建工作中的精细化管理、部门间统筹协调、社会宣传动员、测评考核体系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与区政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3月,海淀区荣获"全国文明城区"称号.
充分发挥代表资源丰富的优势,从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两个层面,发动全体市、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通过举办代表论坛、开展专题视察、基层调研、走访选民、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并督促区政府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聚焦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市、区代表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召开规划纲要编制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关于规划总体思路框架及编制工作汇报,通过网络问卷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代表建言献策搭建平台.
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海淀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找准区域定位、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增加事关民生指标等意见和建议,督促区政府不断完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常委会还加强对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监督,审议通过海淀区"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水生态治理等专项规划,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海淀区"十三五"时期教育发展、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与专项规划的衔接,为我区未来五年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是聚焦全区经济及财政工作.
常委会高度关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我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审议决定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以及审计等环节入手,深化财政预决算监督,依法审批了历年区政府财政决算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及调整情况的报告.
审议批准了区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调整报告,针对"十二五"中期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流动人口管理、轨道交通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区政府加大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市前列.
常委会还注意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民生项目投资等工作的监督,督促区政府完善相关政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力回应群众关切.
常委会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监督和支持区政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把人民的期待变成实际的行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是着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从2011年起用三年时间,新建2所幼儿园,接收17所配套幼儿园,改扩建35所幼儿园,新增13800个入园名额,超额完成《海淀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北部新区教育、中小学基本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内容,听取区政府专题报告,组织代表开展相关视察,督促区政府全面推进我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常委会重点督办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海淀养老事业的发展"议案,先后开展10次与议案办理相关的视察、座谈、调研等活动,全面了解我区养老工作及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组织代表到其它地区学习养老服务先进工作经验,举办养老专题视频讲座,帮助代表更好地了解当前养老形势.
通过督办议案,监督和支持区政府加强养老事业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养老事业的保障力度,加强养老服务制度、设施和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养老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三是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
常委会持续关注生态文明建设,连续两年督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和谐美丽海淀"议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空气清洁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情况、南沙河治理及北部地区污水治理、园林绿化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发展道路.

四是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农民增收、农村社区创新管理和腾退回迁安置小区社会治理创新、农转非、发展科技农业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座谈、访谈等活动,督促区政府在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合理规划,分步实施,认真解决医疗、教育、交通出行、增收等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是着力推动全区文化事业发展.
常委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连续两年督办"大力推进海淀区文化建设,加快海淀文化繁荣发展"议案,先后对海淀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及社区文化建设开展专题视察.
围绕区政府"三山五园"重点工程整体规划情况、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物保护、旅游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
在常委会的督促和推动下,区政府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北部文化中心,区域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

六是着力推动生活垃圾消纳处理工作.
常委会高度关注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跨届跟踪督办了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尽快解决迫在眉睫的垃圾消纳问题,着力提升宜居海淀生活环境"议案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工村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及工作进展情况、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工作运转情况的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召开专题座谈会,督促区政府积极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快解决我区垃圾消纳问题.

常委会着力推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切实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常委会还加大了对社会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交通疏堵、医疗卫生、全民健身、物业管理、商业便民设施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棚户区改造、人口管理等民生事项的监督力度,通过督办议案、听取专题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督促区政府不断提高法治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

(三)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力推进"法治海淀"建设.
常委会恪守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信仰法治、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把着力点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上.
认真督办"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议案,听取区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建设最安全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律师行业发展、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

二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把着力点放在完善司法体制、促进司法公正上.
常委会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及相关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两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常委会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区法院关于交通案件审判工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区"两院"完善和改进司法工作,有效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把着力点放在法律法规的正确适用上.
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关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对《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等2部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通过执法检查,既展现了法规实施取得的明显进展,也发现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和条例在我区得到有效实施.

四是加强对普法宣传的监督,把着力点放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上.
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依法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督促区政府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努力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追求.

二、牢牢把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动力和源泉,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人大工作在新时期取得新成效常委会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坚持履行职责的原则性与创新性相结合,不断加强探索实践,使人大职权行使更加充分有效、更富创造活力.

(一)创新财政监督方式,依法管好人民的"钱袋子"一是开展大额专项资金专题询问工作.
2013年,首次对区政府2012年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券补贴和城乡无保障老人生活补贴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此后,逐步将专题询问拓展成为常委会一项经常性的监督方式,相继对区政府2013年"智慧海淀"和"平原造林"两个项目、海淀园管委会2014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连续三年开展的专题询问,涉及的资金规模由最初的1.
5亿元提高到12.
5亿元,询问方式、询问内容、询问目标,以及代表参与度等方面都得到完善,不仅丰富和拓展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渠道,也有效促进了区政府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二是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全过程监督.
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自2012年起,连续四年组织代表参与区政府专项项目预算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四年间共70名代表参与了65个部门116个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9.
98亿元.
开启了人大代表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自2014年起,连续两年组织代表听取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六个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政府预算编制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先后听取区政府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的报告,初步实现了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三是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全方位监督.
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自2013年起,常委会会议增加了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的议题,并连续三年委托审计部门对专题询问项目开展绩效审计.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区十五届四次人代会上,区政府首次编报了区本级2014年全口径预算收支计划(按"四本账"单独编制),接受代表和社会的监督.
2012到2016年,区属部门预算公开单位由61个增至85个,财政实现了全口径预算公开、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审计实现了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开.
同时,将财政预算监督向街、镇延伸,对街、镇一级的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和重大民生项目进展情况实施了监督.

(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激发代表活力和履职热情一是组建专业代表小组.
2014年,结合人大代表的单位工作性质及从事职业的特点,分别成立了财政预算监督、城建环保、教育、农村等4个专业代表小组.
在各组组长的带领下,各专业代表小组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熟悉专业工作的优势,提出了有分析、有深度、有对策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的工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二是创新视察模式.
常委会始终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代表集中视察调研活动的重点内容,使代表集中视察成为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整合民利的过程.
2014年起,进一步改进代表视察方式,突出"专业化""小型化"的特点,根据代表的意愿和关注点,组织开展了别开生面的小规模专题视察活动,并尝试"不打招呼,不安排陪同"的随机抽查和小型化检查调研,使视察检查活动的针对性更强,效果更为明显.

(三)健全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完善宣誓就职方式.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并完善拟被任命人员任前谈话、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制度,强化对区"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和规定,重新修订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海淀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规定》.
在区十五届六次人代会上当选的区人民政府区长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首次在区人代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了其宪法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三、牢牢把握代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代表履职在新起点上实现新提高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不断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一)丰富学习培训内容,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围绕代表履职需求,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渠道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规范化运行机制.
五年来,共开展了各类学习培训活动16次,共计37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
围绕组织法、代表法和国家金融战略、国家安全战略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集中专题培训和知识讲座.
充分利用代表资源,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讲课,邀请老代表介绍履职经验,做好履职"传帮带".
通过召开区情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订阅书籍和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有力保障了代表知情权.

(二)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提高代表活动实效.
开展代表届中述职、"代表联系选民月"、代表选民接待日、代表进社区等活动,丰富了代表与群众之间互相联系的渠道.
围绕加快核心区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等,召开代表论坛和专题研讨会18次,发挥了献计献策、促进人大工作的作用.
编印代表履职事迹文集,宣传代表履职事迹,充分展示了代表的履职风采,凝聚了务实为民的正能量.

(三)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区政府领导高位协调、难点建议跟踪督办、反馈意见复查补办、代表监督员参与督办以及市区代表联动督办等措施,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
二是开发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逐步形成了"事前有布置,事中有检查反馈,事后有跟踪"的网上督办工作流程,督促承办部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是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落脚点,从代表多年提、反复提的难点建议入手,每年确定常委会跟踪督办建议,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专题汇报等形式,切实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在督办过程中,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监督、区政府的"高位协调"和承办单位的不懈努力,重点解决了人民群众和代表长期关心、办理难度较大的"清河医院建设""熊希龄墓园住户搬迁""回收枫丹丽舍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万柳地区设立卫生服务站""整改板井路口垃圾站""首体南路修建公厕""健安西路贯通"等问题.
五年来,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2425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228件,共提出建议2653件.
其中,涉及民生问题的会上建议1588件,占会上建议总数的65.
5%.
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4.
9%.

(四)服务市代表履职,有效发挥市代表的作用.
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闭会期间海淀团市代表的集中培训和视察、年中活动、届中述职、会前活动等工作.
五年来,共组织海淀团市代表全团视察调研活动6次,市代表小组活动18次,内容涉及南水北调、环境建设、城市管理、交通、养老、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多个方面.
加强市、区人大代表的履职联动,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视察等形式,征求并反映区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市、区代表联动的方式,合力解决了代表关注20年的"永泰西区教育配套设施"问题,并对京张城际铁路北京城区段建设方案积极建言献策,使方案更加完善.

(五)认真贯彻《选举法》规定,依法组织选举区、镇人大代表.
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关于2016年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始终,精心组织指导,严肃选举纪律,圆满完成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共选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445名、镇人大代表396名.

四、牢牢把握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人大整体工作在新形势下适应群众新期待常委会以提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举措,使自身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
2015年协助区委筹备召开区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区委转发了《中共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30项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海淀的实践,切实做好新时期我区人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加强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制度,加强常委会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通过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整体履职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采取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习中不断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和信念,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
把加强机关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建设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旨在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提升素质的创新聚力工程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成立机关年轻干部法律学习小组,深入钻研法律法规,在机关党员干部中营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人大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形式,五年来,共制作《海淀报》人大工作专版43期,《海淀人大信息》167期,《代表反映》129期,《海淀人大》刊物19期,宣传和展示了人大制度优势、人大工作实践和人大代表风采.
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和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继续开展评选先进人大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工作,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28件次,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新进步新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区"一府两院"密切配合支持的结果,是在历届人大奠定的坚实基础上创新发展的结果.
海淀区社会各界始终关注、大力支持人大工作,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此,我谨代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从事、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大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
面对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新形势、新任务,区人大常委会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的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共识,依法履职,监督和支持区政府贯彻落实好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

二是人大监督的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五年来,常委会在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形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离监督法赋予的职责,离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趋势,离人大代表和全区人民对我们的期望,仍有不少差距.
特别是在监督议题的安排上还需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是代表建议督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五年来,常委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持续的关注和推动,但是对一些代表多年提出的建议的督办工作仍然存在代表们不满意的地方,还需要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四是在新的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在常委会会议的安排上还存在着时间紧、议题多的情况,导致对一些议题的审议和讨论还不够充分和深入,需要不断完善会议组织方式,合理安排会议日程,切实提升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水平.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今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五年工作的体会五年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和体会,主要是: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凡重大事项必先向区委请示报告的制度,使人大工作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都服务于区委的中心工作,全力保证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了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实践证明,把人大的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融入地方国家机关的决策,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区"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实践证明,只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人民群众抓大事、督大事、解难事,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理解、赞同和支持.

三、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
海淀区有一大批政治素质高、议事决策能力强、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大代表,这是我们开展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资源.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坚定支持下,区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光荣使者,充分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已经成为每一届代表都继承发扬的优良传统;区"一府两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已经成为融入日常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吸纳代表的智慧并融入决策,已经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才能使我们的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才能使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整体水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
五年来,常委会牢固树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理念,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一步完善了人事任免、建议办理、宪法宣誓等各项制度;开展了大额专项资金专题询问工作;组建了专业代表小组,创新代表视察模式;对议案实行跨届跨年跟踪督办,推动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加强了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的建设,在议案和建议督办方面形成了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跟踪督办、区政府高位协调"三位一体"的新的办理机制,切实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实效等等.
实践证明,本届常委会的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既继承和发扬了历届人大常委会好的传统,又有效提高了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使人大工作充满活力.

各位代表: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即将完成历史使命.
刚刚闭幕的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未来五年海淀工作的总体要求,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聚焦中关村科学城,改造提升中关村大街,以提质增效升级、强化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格局为支撑,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举全区之力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即将选举产生的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正处在实现这一战略任务的重要时期.
新的目标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而光荣.

希望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事关全区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重要问题,加强对区"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效能,促进区"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教育和引导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研究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为海淀所取得的成就深感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对海淀未来美好的前景充满信心.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首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2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焦慧强代院长所作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12月1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淀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焦慧强各位代表: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五年来,我院面对区域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五个一流"为工作标准,以"海法精神新内涵"为发展动力,以实现海淀法院的"十二五"规划为目标,务实发展,推进改革,加大机制创新力度,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努力为我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经过全体干警努力,我院经受住了收案数量持续大幅度攀升的考验,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持平稳,各项改革举措成效显现,整体工作势头良好.

一、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五年来,我院一共受理案件272390件,审、执结238259件;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达到140.
1件,位居全国法院系统前列;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
31%,居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
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大批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15436件,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19031人.
一是严厉打击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群众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稳妥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五年共判处被告人2264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依法审结丁家喜等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一批具有政治敏感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效发挥刑事审判在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
三是贯彻疑罪从无的刑事审判理念,经审查后发现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而不构成犯罪,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案件18件,充分保障人权.
四是落实刑罚宽宥与震慑并重的政策理念,五年共对3564名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以及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被告人宣告缓刑,对685名有前科劣迹、犯罪后果严重、具有较大人身危险性的取保候审被告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五是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975件案件的被害人得到调解赔偿款共计4183万余元,受损利益及时得到赔偿.
六是创新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机制,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和亲职教育相结合,通过对案件进行再犯风险评估,实现科学化的定罪量刑;在此基础上,在全国法院率先开设家庭教育课堂,提升罪错少年监护人履行教养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上述工作得到中央综治办、全国妇联、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通过集体回访、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基金、与北京尚秀云涉诉少年救助中心合作等形式,帮教、救助失足少年1600余人次.
与区相关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工作办法》《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促成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的初步构建.

——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形成和谐社会氛围.
五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7295件.
一是妥善审结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涉北部科技新区建设等案件3291件,为加快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利条件和法律支持.
二是依法审理医疗、住房、物业、供暖、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拆迁利益分配、教育培训等涉民生类案件25498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积极调处劳动关系,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247件,其中,适用"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涉众型案件170余件,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连续四年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促进形成更为规范有序的劳动关系.
三是公正审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规范社会行为.
审结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名誉权纠纷一案,维护了以"狼牙山五壮士"为代表的英雄人物形象,引导公众正确看待历史,该案入选最高法院英雄人物人格权典型案例;审结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等涉网络侵犯名誉权纠纷,促进净化网络环境,得到公众普遍好评,并获得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充分肯定;审结全国首例被遗忘权纠纷,促进网络环境中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健全.
四是提高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便利群众快速解决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撤率高于同类案件调撤率近30个百分点.
五是创新民事调解机制,促进纠纷及时化解.
与保险公司共建交通案件快速理赔绿色通道,通过该机制处理的案件受害人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全部获赔;在派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搭建从诉前调解到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一站式"工作平台,实现了"当天调解、当天确认"的诉调无缝对接.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年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580件.
一是深化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商事纠纷的专业化审判,为市场主体的合法融资行为提供司法保护,支持债权人合法的权益诉求.
二是强化合同类案件审理,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成功调解一起莆田系资本公司与部队医院合作引发的合同纠纷,化解案件隐患的同时,引导特殊行业市场主体增强其规则意识,规范市场行为.
三是依法审理企业兼并、破产清算等案件177件,保证企业有序退出.
妥善审结北京都丽梦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111位职工的债权、32家普通债权人债权清偿额度近600万元,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实现,案件审理工作得到了企业职工、公司中方及外方股东等多方肯定.
四是依法审理众筹融资、P2P信贷、网络购物等涉互联网金融和其他交易模式的新型案件,引导和规范交易行为,在法律框架内为探索新的经济增长模式提供保障,为监管政策的出台、评价规则的形成提供有益借鉴.
天猫管辖协议被认定无效一案,在平衡网络购物平台和消费者利益冲突的基础上,为解决互联网环境下管辖权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提供了有益思路.
全国首例众筹融资纠纷的审理,受到上级法院、证券监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和企业的高度关注和肯定;该案与我院审理的"快播"案共同被中国互联网协会评为"影响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十大案例".
五是深入推进商事特邀调解制度,五年共邀请知名企业家调解商事纠纷83件,涉案标的额达1.
1亿余元,最高法院专门制作专题宣传片并向全国法院进行推广.

——突出知识产权审判品牌特色,助推核心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五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177件;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146件,判处被告人286人.
一是注重以典型案例宣示规则.
公开审理涉及移动互联网、新商业模式、技术创新等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件,通过明确审判原则和执法标准,促进规范相关领域的竞争秩序.
五年共有7起案件入选全国或北京市十大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3起案件获评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创新案例,4份裁判文书获得国家级、市级奖项.
二是深化"三合一"试点改革,致力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体系.
积极参与海淀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审结侵犯著作权罪案、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0起,判处被告人231人,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注重审判工作的成果转化,梳理涉互联网经典案例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年度司法报告,引导核心区科技企业规范创新、良性竞争;发布《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等类型化案件调研报告,为统一裁判尺度提供有益参考.
四是总结知识产权审判经验,谋划新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发展路径.
举办知识产权审判二十周年研讨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网友参加"特色法庭博友行"活动,直观感受庭审全程;连续五年举办"中关村法治论坛",提升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共同维护自主创新环境.

——妥善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
五年共审结行政案件3712件.
一是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行政相对人胜诉案件493件,协调化解案件494件.
二是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判决支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259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45件,支持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违法建设拆除过程中的合法行为510件.
三是推进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为《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提供"海淀经验".
自主开发完成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系统,采取数字化手段进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判,实现当庭审理、当庭宣判、当庭制作并送达法律文书,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探索基层做法,总结试点经验.
四是深化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成立行政简易速裁组,系全市首家创制并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模板"的基层法院.
速裁组成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已发出表格式裁判文书75份,大幅提升审判效率.
五是促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对行政机关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共发送司法建议30件;连续11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先后为各级行政机关授课60余次,听课人数达到10000余人次.

——丰富执行工作手段,加大破解"执行难"工作力度.
五年共执结案件59363件,执行标的总金额293.
24亿元,发还执行案款301.
57亿元,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一是依法执结涉文明城区创建、"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北部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案件27件,为区域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妥善执结涉西八里庄住房工程项目案件,确保国家重点工程的推进,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此向我院发送感谢信并予以高度肯定.
二是在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为被执行人的涉民生案件执行过程中,准确把握执行尺度,保障社会民生.
依法执结碧森里小区地下人防工程房屋腾退案件,清退违法租户70余户,消除小区及地下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三是积极创新执行方法,努力破解执行僵局.
在涉及95名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偿还1500余万元欠薪的系列执行案件中,通过与公司股东、管理层、案外企业等多方反复沟通,创造性地促成案外人与该公司达成收购协议代偿债务,既让每一名员工的欠薪本息得到全额偿还,又使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得到持续利用,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
四是加大执行惩戒力度.
五年共向社会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898例,对11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限制出境534人次,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4人判处刑罚.

——着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
一是总结"一个制度、二个理念、三项原则和多种方法"信访工作经验,通过领导包案、实地调查、走访化解等方式,五年共化解中央、市级有关部门挂账督办案件740件次.
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我院涉诉信访工作成功经验并予以推广.
二是共接待信访群众来访1106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070封,答复政法民声热线4552件,对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合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三是充分尊重信访当事人表达合理诉求的同时,依法处置诉求不合理、无休止缠访闹访、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861起,维护正常司法秩序,树立司法权威.

二、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力争实现改革效果——扎实推进四项基础性改革,落实审判责任制.
2015年5月,我院被市委确定为北京市四项基础性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后,确立了"立足实际,借鉴经验,确保稳定,保障质效"的改革指导思想,通过赴试点地区学习司改经验,对全院案件以及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制定完成司改方案及各项配套规范文件等方式,为司法改革奠定扎实的基础.
此外,部署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改革.
在市高院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完成首批和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经过笔试、考核、考察和测评等一系列环节,共有223名干警进入法官员额.
首批招录的127名司法辅助人员和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招录的49名人员已完成岗前培训并分配至一线审判业务部门,为下一步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模式的审判团队储备人力资源.
同时,做好未入额法官的思想教育工作、转岗分流工作,特别在受员额制度改革影响较大的庭室或内设机构开展专门的政策沟通交流工作,保障队伍思想稳定、审判质效不受影响.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制定《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及细则,以"权责明晰、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编制各类人员职责清单——健全考核考评制度——确立责任追究——完善人员档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三是深化审委会工作机制改革,初步实现审委会职能由个案讨论到宏观审判指导的转变,试点两年来讨论个案98件,较改革前两年下降30.
9%.
四是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将审判权和责任更多地落实到法官和合议庭身上,在确保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同时,强化院、庭长在法定程序性事项审核、保障审判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范法官擅权等方面的监督权和管理权,做到放权不放任,促进形成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保障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

——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
一是依法实施立案登记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二是完善立案诉讼服务.
增设立案导诉大厅和流动导诉员,在官网公布常规案件立案须知等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
推进网上预约立案工作,网上预约立案数同比增长近40倍,减轻了群众诉累.
三是深化诉前矛盾化解与诉调对接工作.
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与区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等5家调解组织建立合作,并在院本部和派出法庭设立调解室,分三批聘任特邀人民调解员34名.
在立案阶段针对物业供暖纠纷等涉众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促成5500起纠纷在立案前自行和解.
四是针对立案登记制实行后当事人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情况大幅增加的现象,建立"准确识别、及时请示、积极协调、加强沟通"的案件甄别处理机制,防止虚假诉讼、恶意滥诉、损害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情形的案件进入,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

——探索人民陪审制试点改革经验,落实司法民主.
一是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依托区司法局的基层工作组织,分两批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增补工作,现人民陪审员总数达666名,为全市基层法院之首,实现了陪审员在海淀区各街镇、社区的全覆盖.
二是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提升履职效果.
分批分次对新选任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为其讲授各审判领域业务基础知识、司法礼仪、廉政等内容,促进陪审员充分发挥其参审职能.
三是进一步完善陪审员参审及评议机制.
引导法官强化与陪审员进行庭前沟通和庭后合议的理念,确保陪审员合议落到实处;根据陪审员专业特长建设陪审员子信息库,实现案件类型与陪审员专业的对接,充分发挥陪审员在专业化审判事实查明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深化刑事速裁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并予以推广.
一是积极协调区公、检、司三机关共同制定《海淀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细则》,建立"3+2+2"速裁办公区,全流程简化速裁模式逐渐成型.
二是成立专门速裁组,实现专人对接、专人审理,"侦诉配合联动、控辩对等协作、证据直达法庭、即诉即审即判"的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前提下,每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诉讼流转平均在37天内完成,相较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用时近六个月的平均审理期限,大幅度提高被告人认罪简单案件的办案效率,有效避免审前羁押过长而带来的量刑失衡问题.
三是规范各类速裁案件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量刑细则,统一量刑尺度,为控辩双方达成量刑协商提供参考,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以上工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相关工作经验被制作成专题片并纳入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内容.

三、努力适应发展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切实抓好党建工作,提升宗旨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领干警强化担当意识,增强规矩意识.
二是全面查摆整改问题.
围绕"四风"和"六难三案"等问题、审判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分析成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整改,切实改进作风.
三是注重联系群众.
组织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开展"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党支部和党员到社区(乡镇)"双报到"活动,建立并推进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群众"五个一"活动,走访社区、企业、医院、学校等联系点44个,在行动中提升宗旨意识.
四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等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和分工,扩展"一岗双责"制度到支部委员,党建主体得到进一步壮大;严格规范落实区委各项要求,切实做到各项党建重点工作不走样.
五是丰富教育形式.
通过院长讲党课、邀请杨利伟等国防专家来院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提高综合水平.
一是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五年来,26名优秀的年轻干警通过公开竞争走上中层正副职领导岗位,185名干警审判职务得到晋升,人才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是专门化业务培训逐渐成型.
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共组织五千余人次参加新法适用培训、精品庭审观摩、审判经验分享等各类培训二百余期.
针对不同类型人员及其不同工作内容,自主确定培训计划,促进职业化、专业化人才的养成.
三是注重高素质人才培养.
一名法官被评为第一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两名法官获得提名;85名法官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30余人被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2所全国重点高校聘为硕士生校外导师.
"调解能手"李红星、"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陈昶屹等一批重大优秀典型相继涌现;"李红星工作法"被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向全国法院系统推广.
四是切实加强信息化人才建设.
根据工作需求自主开发司法辅助应用软件37项,其中,6项科技成果被北京法院系统进行推广,15项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一名干警被评为第一届北京市法院系统信息技术专家.

——夯实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
一是深化精神文化建设.
以纪念建院60周年为契机,回顾我院艰苦创业、敢为人先的发展历程,继承和弘扬传统精神,激发队伍归属感和向心力.
二是强化制度文化建设.
先后制定完善了涵盖审判工作、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工作作风建设以及人事、财物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律人的工作氛围.
三是强化学术文化建设.
提升应用法学研究能力,完成国家级和市级调研报告14篇;与法律出版社合作,由近200名法官利用业余时间编写出版法律实务丛书共13册,400余万字;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连续三年有论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为全国基层法院之最.
四是加强文化载体建设.
组织足球队、管乐团等文体活动,发挥《海潮》《司法前沿》等特色刊物的文化载体作用,打造"学习工场"、"思享会"等庭室文化品牌活动,提升文化底蕴,营造奋发有为、共建共享的新型文化氛围.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一是坚持不懈开展廉政教育.
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院长讲廉政课、创新"微党课"、编印《廉政微生活》专刊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二是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聘请71名特邀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推行日常审务督察制度,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案款财务管理和赃证物管理,确保案款收发全程受监督.
三是强化违法违纪问责力度.
对于确实存在失职、渎职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干警,配合有关机关加大处理力度,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执纪执法,绝不姑息养奸.

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认真做好向人大常委会的专项汇报.
每年向人大常委会就专项工作进行汇报,积极落实代表意见.
二是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化建设,借助短信、微信平台,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确保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
三是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五年共邀请人大代表520余人次来院旁听案件、参加开放日、司改座谈会等活动,将监督范围覆盖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每一次机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中提高代表的比例,并邀请代表参加合议庭审理部分重大、敏感案件或至执行现场参与执行,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亲历性监督.
四是加大对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力度,五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结率为100%,切实提升代表委员满意度.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制定《关于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检察建议办理机制,被最高法院全文刊发供全国法院参考.
二是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
五年共审理检察院抗诉案件14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52次,办理一般检察建议等64件,做到及时、认真回复办理情况,切实加以整改.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
一是落实审判流程公开.
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全部公开审判,五年共接待社会公众近3万人次旁听庭审.
对社会影响大、示范效应强、符合公开审判要求的案件,进行各类视频或图文直播952次.
二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五年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7554份,居全市前列.
加大裁判文书说理力度,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导和评价功能.
三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五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2次,主动通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法院工作情况,为社会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便利.
四是畅通与媒体的沟通渠道,五年共接待记者采访、旁听庭审7200余人次;在各类重点媒体刊播4.
9万余篇宣传稿件,在中央和省市级媒体发表头版报道、整版报道1213篇.
五是充分借助自媒体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一体化建设,实现由单一、单向普法模式向多元、互动交流形态转变.

五年来,在区委的领导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人大代表的关心下,我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中关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复兴路法庭、山后法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新址落成启用;东升法庭新址已选定完成,新建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四季青法庭已获立项批准.
"以本部为核心,向辖区辐射"的布局架构基本形成,极大便利了群众就近诉讼.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北京市先进法院"、"北京市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
李红星法官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陈昶屹法官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
全院共获得集体荣誉196个,89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第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及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
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及其家属,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审判事业的领导、有关部门和各位代表表示真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新形势下的"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
当前,矛盾纠纷复杂性、多变性、敏感性进一步加剧,个案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审判效率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加之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纠纷频发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造成的"增案",与法官员额制的推行以及法官队伍人员流失情况导致的"减员"之间形成突出矛盾.
原有"趋于平稳"的收案态势被打破,我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处于高位,并在2015年突破7万大关,截至今年11月25日,我院新收加旧存案件数达到8万2千余件;与此同时,近五年来,离职审判人员达到73名,整体审判能力有所削弱.
目前,我院未结案件3万余件,达到历史新高.
如何应对新的"案多人少"矛盾,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需要全面提升.
法官个体的司法观念、司法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增加以及人民群众司法期待不断提高的新要求.
入额法官在审判团队管理方面的能力也有待培养和提高,也使得下一步组建审判团队后可能面临审判质效方面的巨大挑战.
为此,需要创新理念,有针对性地强化法官队伍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确保审判权运行顺畅.

三是信息化和审判的深度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对信息化助力审判的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谋划信息化建设的理念也不够先进,导致信息化建设还未能触及审判流程关键节点,也未能充分发挥出服务审判和便民诉讼的作用.
在传统的"人工"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当下日益庞大的案件体量的情形下,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和审判的深度融合,使法院在更加良性的环境中实现长远发展.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大力度努力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发展目标和2017年主要工作思路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院的发展目标是——深入贯彻中央、最高法院和市委的相关精神,以党的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司法改革为核心,传承和发展海法精神,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力提升以道德公信力、专业公信力、机制公信力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公信力,全力打造名实相符、内外兼优的全国领先法院,为我区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此,我院未来五年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作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并指明方向.
充分认识党建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价值,抓好党组班子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扬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发挥党建工作在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合力和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推进作用.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促进审判工作更加公正、高效.
认真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后引发的诉讼案件的审执工作,引领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提升各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通过机制创新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促进案件快速流转.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形成具有"海淀特色"的司法改革经验.
扎实推进四项基础性改革,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制试点改革,巩固刑事速裁试点工作成效;并通过对上述各项改革进行拓展深化,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法院改革经验,推动制度创新,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司法改革红利.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强化程序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强化党组班子、中层干部的领导力培养,有效激发领导干部带队伍促业务的管理能力.
确立"暖人心、聚人气、育人才"的队伍建设方针,关心、厚爱干警.
加强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加大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指导和风险提示,切实把好廉政风险预防关.

——优化接受监督方式,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将"被动接受监督"的工作理念转变为"主动邀请监督",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完善接受监督方式,扩大接受监督的范围,确保接受监督工作更加广泛有效地开展,推动法院完善工作,实现全面发展.

2017年是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法院工作面临更多考验与挑战、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成果固定和经验总结的重要之年,我院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紧抓好执法办案,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区域和谐稳定上下功夫.
对各种严重危害区域社会安全稳定,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从严处理,对各类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秩序.
妥善审理涉区域企业经营、交易或退出等民商事案件,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科技创新等新类型案件的研判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交易主体树立规则意识,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品牌建设,进一步明确新型互联网案件的审判原则和执法标准,助力区域创新体制的架构完善.
妥善处理行政案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建立更加和谐的行政关系.
继续推进信访法治化改革,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二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在逐步提升审判质效和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上下功夫.
继续完善"四项基础性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合理搭建具有海淀特色的审判团队,切实将法官从审判事务性工作中彻底解放出来,将审判权和责任落实到法官和合议庭身上,充分发挥法官的主体作用.
深化审判业务研讨机制,由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资深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针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以及涉及民刑交叉问题等跨审判部门案件,探索建立专家法官会商制度,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咨询和论证,为法官正确裁判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进一步落实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将推进试点工作与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将试点经验拓展适用于其他审判领域,为探索新形势下的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累经验.
贯彻上级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探索合理配置执行权,改革执行团队模式,构建速执机制,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实现执行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上下功夫.
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医疗、交通、住房、教育、婚姻家庭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深化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探索构建立案前置速裁程序,用好诉调对接中心平台,完善派出法庭人民调解室建设,形成诉前调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与法院调解融合推进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矛盾及时化解.
贯彻落实中央"七五"普法规划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送法进社区、开设网络法律大讲堂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促进实现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
不断提升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迅速、便捷、无时差、跨地域的全方位服务.

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和推进法院队伍新发展上下功夫.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干警党性意识.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一个"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民主集中、坚强有力"的党组班子.
充分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引领全院形成服务先行、广开言路的管理风气.
继续开展"海法人"、"海法榜样"等主题活动,创设法院"采风官",通过挖掘普通干警的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干警存在感、归属感和方向感.
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全覆盖的人才发展战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更加合理的目标考评机制和轮岗交流锻炼办法,公正选才,科学用才,悉心育才,形成梯次培养的人才发展新格局.
强化党组对廉政工作的指导和风险提示,发挥党支部的凝聚作用,把好廉政风险预防关.
健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防治体系,同时强化违法违纪案件的预防和排查,既要使不廉洁的行为受到严厉的查处,也要对诬告陷害的行为给予坚决抵制,从而保障法院干警敢于依法履职行权.

五是完善接受监督制度,在提高司法民主和深化司法公开上下功夫.
完善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工作制度和代表建议及委员提案办理办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丰富和扩大接受监督的范围,在涉及司法改革等法院重大工作决策的制定、评估和出台过程中,邀请代表参与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就其中反映的审判流程、审判质效问题,及时总结并改进工作,有效规范司法行为.
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免和培训工作,探索建立陪审员退出机制,提升履职效能,切实发挥参审监督作用.
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对司法公开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自媒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逐步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舆论常态化的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尤其是2017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的重要时期,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我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安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1海淀法院基本情况介绍海淀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本部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共有39个审判执行部门(包括传统的审执部门及交通法庭、劳动争议法庭和未成年人审判庭3个专业审判庭)和内设机构,以及东升法庭、复兴路法庭、山后法庭、上地法庭、中关村法庭5个派出法庭;其中,上地法庭系全国首个商事派出法庭,中关村法庭系全市首个知识产权派出法庭.

全院共有工作人员782名,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456人(包括经过法官员额遴选程序遴选出的法官223人)、事业编45人、聘用制人员(包括聘用制书记员、法警和司法辅助人员)281人.

近五年,年均收案在54000件左右,年均审结47000件左右.
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数量增长迅速,2015年全年收案突破7万件.
多年来,海淀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执法办案,依法公正审理了一批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创新特色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接受各方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海淀法院联系地址本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编:100080东升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邮编:100083复兴路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号冠方大厦邮编:100097山后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翠湖南环路13号8号楼邮编:100095上地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8号信息大厦B座11层邮编:100088中关村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7层邮编:1000802各类案件明细3有关用语说明1、"五个一流"(报告正文第1页)"五个一流"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至2015年)》中首次提出,指以"一流的司法理念、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创新能力、一流的工作效能、一流的司法形象"为标准推进我院跨越式新发展.

2、"海法精神新内涵"(报告正文第1页)进一步丰富"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的海淀法院精神,提炼出"无私奉献、自觉创新、团结向上、敢为人先"的新海淀法院精神.

3、审、执结(报告正文第2页)我院五年来受理的案件中,包括执行案件68860件.
"审结"指以裁定、判决、调解、撤诉等结案方式审理完毕案件;"执结"指以自动履行、执行和解、强制执行、执行终结等结案方式执行完毕案件.

4、法官年人均结案数(报告正文第2页)指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年人均办结案件数,该指标用于说明法官办案能力和效率.

5、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和亲职教育相结合的审理机制(报告正文第2-3页)自上世纪80年代末,我院即开始探索由专职帮教考察法官来完成社会调查工作;2000年,设置帮教考察法官,专职负责社会调查工作,并为帮教工作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
2004年以来,在不断总结探索调查方法规范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上,设制了格式化的调查问卷.
新刑诉法确立社会调查制度后,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三个全部":一是全部委托社工进行社会调查,必要时由法官亲自补充调查,实现庭前社会调查率百分之百;二是社会调查员全部到庭参加法庭教育,与控、辩、审、家形成合力,寓教于审效果良好;三是社会调查报告全部在判决书中予以体现,法官深入分析被告人犯罪成因,并以司法文书形式予以呈现,引导家长以此为戒.

自2002年起,我院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作,由王耘、李玫瑾教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并总结出"心理疏导三部曲":一是庭审前心理评估,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心理原因;二是庭审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三是宣判后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被判刑后的心理压力,以健康的心态面对判后生活.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2013年下半年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作,首创对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审前再犯风险心理评估.
由评估小组设计《少年违法犯罪心理评估问卷》,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其人格类型,以此考察其再犯风险性,根据评估结果对被告人进行疏导,并向法官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教建议.
对有心理缺陷的被告人,另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多次跟踪性心理疏导.

我院未审庭在长期审判实践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与其家庭监护缺失、父母教育方式不当有密切关系,要挽救孩子,必须先教育家长.
对此,创办"亲职教育课堂",对家长进行"如何为人父母者"的教育.
自2013年6月7日"亲职教育课堂"首次开讲至今,已邀请尚秀云、李玫瑾、陆士桢、孙云晓等多位专家为近百名触法、涉诉少年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此外,结合"亲职教育进学校"、"亲职教育进社区"活动,深入辖区多个学校及社区开展一般预防性亲职教育讲座,惠及近4000名家长.
同年9月,联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区公、检、司、教委等单位签署《关于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为亲职教育的更好开展提供规范依据.
目前,我院已将亲职教育融入刑事案件案件审理全过程:一是庭前指导,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及监护情况,帮助家长准备教育发言;二是庭审教育,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指出教育失当之处,引导家长反思;三是专家指导,邀请心理专家与家长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访谈,并给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民事案件中,针对实践中部分当事人离异后仍对立情绪严重,甚至以恶意诉讼等形式将矛盾转嫁给孩子的情况,组织法官编写《家长手册》免费向当事人发放,引导其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学习家教方法,明晰法律责任,合理解决纠纷.

目前,我院未审庭审判工作已基本实现了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和亲职教育相结合并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6、观护帮教(报告正文第3页)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观护帮教主体,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以及观护单位、社会帮教机构等社会力量,对有严重不良行为、轻微违法、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考察、保护、帮教和矫正,从而促使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的有关活动.
观护对象包括触法及有违法犯罪之虞的未成年人.

7、P2P信贷(报告正文第4页)P2P信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意为"个人对个人",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借贷双方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
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
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8、商事特邀调解制度(报告正文第5页)商事特邀调解制度即在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引入具有专业特长或者有资深从商经验的商界人士,在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中,对案件双方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调解,运用其专业知识和在商界中的威望,从而使案件能够得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而不仅仅依赖审判程序处理纠纷.

9、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改革(报告正文第5页)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改革,是指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我院自2013年8月8日起正式启动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综合审判试点工作,成为全市范围内首家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的法院.
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审结了"周志全等7人利用思路网站侵犯著作权犯罪案"、"张杰利用流媒体侵犯著作权犯罪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危害性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和《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以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标志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迈向新台阶,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10、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报告正文第6页)非诉行政执行,又称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行政诉讼法学中的学理概念,我国立法尚未使用这一概念.
非诉行政执行是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作出行政行为后,行政行为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动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行政机关确定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做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的裁定,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11、表格式裁判文书(报告正文第6页)行政表格式裁判文书指用表格列举的方法,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法院查明的事实、裁判理由等分类填写,并均予以简化.
相较以往的裁判文书,篇幅上大幅减少,且内容更加简洁明了、重点突出,使得判决更具针对性和清晰易懂.
目前主要适用于类型化比较明显、案件数量居多的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以及直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案件.

12、"一个制度、二个理念、三项原则和多种方法"信访工作经验(报告正文第8页)"一个制度",指涉诉信访挂账案件专办制度,即涉诉信访案件将不再转回原责任庭室,而是由信访部门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负责案件的复查、甄别、化解、救助、终结工作.

"两个理念",一是尊重事实和法律,二是感同身受、将心比心.
前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既不能为了维护所谓的"司法权威"而违背事实和法律去护短,也不能为了所谓的"和谐稳定"而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向信访人妥协;后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站在申诉信访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三个原则",又名"三要三不能"原则,一是深入走访原则,要深入"田间地头"、"坊间炕头",不能仅仅坐在办公室里化解信访案件.
二是帮扶救助原则,要让信访救助款成为点亮困难信访群众新生活的火种,不能仅仅"花钱买平安".
三是打击闹访原则,要坚决、果断、科学地依法处置、打击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不能毫无原则地姑息、纵容.

"多种方法",指"乡土调查"、"追击溯源"、"心理治疗"、"送羊解困"、"亲情感化"、"以审促调"、"釜底抽薪"、"借鸡下蛋"、"偷梁换柱"、"敲山震虎"、"两手都硬"、"促膝谈心"、"以点带面"等十八余种化解方法.

13、"四项基础性改革"(报告正文第8页)四项基础性改革,指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相互关联的重大改革任务.
其中,司法责任制是"牛鼻子",是本轮四项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其他三项改革任务,都是为了保障和强化司法责任制而进行的.

14、人员分类改革(报告正文第8页)司法改革后,法院工作人员分为入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司法辅助人员,指从事与办案有关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的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警察等.
司法行政人员,指从事政工党务、纪检监察、办公后勤等行政管理和保障事务的人员.

15、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模式的审判团队(报告正文第8页)为实现法官职业化,并为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奠定基础,需要在传统的"一审一书"模式下,构建合理的审判组织结构,形成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的审判团队,且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人数多于法官人数,通过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各自职责划分,实现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

16、立案登记制(报告正文第9页)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根据立案登记制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17、诉调对接中心(报告正文第9页)为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高诉调对接工作实效,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我院于2016年2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

中心通过对诉前调解案件的登记量、移转量、调解成功量、司法协议确认量等建立数据库,实现查询、调解期限警示、统计等功能,通过监督,防止产生久调不决、久调无果的情况,对经过规定时间仍无法达成协议的纠纷,及时转入法院立案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使立案工作与诉前调解工作更好的衔接;同时,明确经诉前调解机构调解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根据《人民调解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依法进行确认;调解不成的,优先立案.
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组织亦应执行案件通报制度,即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归纳双方分歧焦点,并制作相应笔录,确保诉前调解与诉讼中审理的衔接及连贯性,便于审判庭法官更加全面了解案情,提高庭审效率.
此外,凡在调解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恶意滥诉、损害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情形的案件,调解人员亦应及时向法院进行通报,防止此类案件通过调解渠道流入法院大门.

18、"3+2+2"速裁办公区(报告正文第10页)2015年4月,我院正式启动刑事速裁试点工作.
5月份,在区看守所内建立速裁办公区.
"3"是指三个"速裁办公室",公检法三机关分别在监区内设立办公室,公安机关实现预审、法制职能合一,人民检察院实现法律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管理职能合一,人民法院实现受理、审判职能合一.
"2"是指两个"法庭",分别是位于监区内的速裁法庭和法院内的同步数字法庭,速裁法庭避免监区外审理提押手续的繁琐,同步数字法庭确保辩护人及亲属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其他人员旁听审判.
另一个"2"指两个"法律帮助室",分别是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和嫌疑人视频会见室,保证适用速裁程序的每一个嫌疑人能及时、便捷地接受法律帮助.

19、"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报告正文第11页)"三严三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及的内容,旨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三严"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实"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20、"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报告正文第11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学习共产党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21、"六难三案"问题(报告正文第11页)2014年6月9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旨在改进司法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六难"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2、"六进"活动(报告正文第11页)"六进"活动,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3、"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报告正文第11页)开展"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活动,是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司法需求、有效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通过开通政法民声热线电话,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开展"六进"活动送法上门等形式,主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面对面为群众解决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24、"双报到"活动(报告正文第11页)"双报到"制度,即基层单位党组织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党的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党员到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制度;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实现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区域内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发挥党组织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贡献力量.

25、联系群众"五个一"活动(报告正文第11页)该活动是我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创的工作制度和活动形式,即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分别在一个区人大代表团、一个社区、一所中小学、一个企事业单位和一个本院主管部门设立联系点,围绕查找我院及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到各自联系点进行实地走访、开展专项调研.
五年共走访高科技企业等各类联系点44个.

26、"十百千"人才工程(报告正文第12页)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全市法院两级人才库人才存量情况,遴选储备100名、1000名左右的优秀法院专业人才,分别作为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即"百"、"千"层次)重点培养使用锻炼对象,加快人才能力素质建设,不断提升法院队伍专业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其中,第二层次主要是在全国法院业内同行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和攻坚克难能力的政法尖兵型人才;第三层次主要是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能精湛、具有发展潜能的政法职业骨干人才.

27、"李红星工作法"(报告正文第12页)"李红星工作法"的基本内涵可以归结为"三解七化",即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围绕"解疑虑、解纠纷、解心结"的三解目标,推行"调解工作前置化、法律规则常识化、利害关系明晰化、案件审理溯源化、诉讼能力均衡化、冲突分歧缩小化、事务管理精细化"的七化举措,努力实现案件纠纷的即时、全面、就地化解.
在审判实践中,李红星工作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李红星法官曾连续五年名列海淀法院民事结案第一名,其中2009年带领一名书记员最高达到结案818件.

28、法律实务系列丛书(报告正文第13页)该套丛书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公司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著作权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劳动争议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物业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侵权责任案件裁判方法与规范》《服务合同案件裁判方法与规范》《刑事疑难问题典型案例评析》.
中国法律出版社与一家基层法院连续两年合作出版13册丛书,尚属首次.
本套丛书凝聚着我院多年来的审判经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29、"暖人心、聚人气、育人才"的队伍建设方针(报告正文第18页)我院本届党组确立了"暖人心、聚人气、育人才"三项队伍建设工作方针:一是以"暖人心"为队伍建设的基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二是以"聚人气"为队伍建设的依托,强化精神引领作用;三是以"育人才"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3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报告正文第1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正)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

31、"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报告正文第20页)2016年3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6年4月29日,最高法院印发《的通知》,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实现执行模式改革、实现执行体制改革、实现执行管理改革、实现财产处置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完善执行监督体系、完善专项治理机制等重点任务.

32、"七五"普法规划(报告第20页)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七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有五个方面: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三是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四是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五是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规划》明确提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并要求采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责任制等工作举措推动落实;同时,从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载体阵地三个方面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提出了要求,强调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4典型案例说明1、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报告正文第2页)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播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
被告人王欣为快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负责快播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
被告人吴铭于2013年担任快播事业部总经理,负责事业部全面工作.
被告人张克东系快播公司股东,后担任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技术平台部总监,最初开发了快播视频传输和播放的核心软件.
被告人牛文举担任事业部副总经理兼运营部总监,后担任事业部市场部负责人,负责信息安全组工作.

快播公司通过免费提供QSI和QVODPlayer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
任何人均可通过QSI发布自己所拥有的视频资源.
快播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在明知快播公司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的视听节目含有色情等内容的情况下,未履行监管职责,放任淫秽视频在快播公司控制和管理的缓存服务器内存储并被下载,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网上传播.
另查,快播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广告费、游戏分成、会员费和电子硬件等,快播事业部是快播公司盈利的主要部门.
根据账目显示,快播事业部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网络营销服务,其中资讯快播和第三方软件捆绑是最为主要的盈利方式.

被告人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于2014年4月23日在深圳被抓获,被告人王欣于2014年8月8日从韩国济州岛被押解回京.

我院经审理认为,快播公司负有网络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快播公司以牟利为目的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

最终,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给予被告公司及四名被告人刑事处罚.

2、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名誉权纠纷(报告正文第3页)2013年11月23日,郭松民在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对刊发在《炎黄春秋》杂志2013年第11期上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以下简称《细节》)文章进行激烈质疑,该文由黄钟编辑、洪振快写作.
黄钟、洪振快认为,郭松民所发的涉诉微博对其构成名誉侵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郭松民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言论、赔礼道歉并赔偿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是郭松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细节》一文虽然在形式上是对我国抗日战争史中的具体英雄事迹细节的探究,但实质上是对这起英雄事迹所代表的抗战史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的再评价.
《细节》一文通过强调不同史料之间的差别甚至是细微差别,试图质疑甚至颠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形象.
该文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
在此意义上,两原告作为作者和编辑,应当预见到该文所可能产生的评价,并因此负有较高的容忍义务.
在上述背景下,郭松民发表的涉诉微博,批评了以《细节》一文为代表的历史虚无主义,既是出于维护"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的主观目的,也是对前述社会共识、民族情感的表达,郭松民的这一言论所代表的思想,并未超出批评的必要限度.

最终法院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从双方当事人的言论及其背景、各自言论是否超出必要限度、言论所针对的对象、因果关系以及损害后果等方面综合认定黄钟、洪振快提出的侵权主张及相应赔偿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最高法院评价该案"判决准确把握了侵权法在互联网时代的新发展,妥当界分了对立言论之间的相互关系.
"3、方是民(别名"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报告正文第3页)2013年9月,方是民与崔永元在新浪微博上围绕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争论,双方在争论中不时发表对对方的侮辱言论,方是民提起诉讼,随后,崔永元提出反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转基因食品安全之类的问题,一直存在科学研究、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争议,并因关涉公共健康安全问题而引发公众广泛的讨论.
因此,对双方微博中指责对方在转基因等科学问题上"传谣"、"造谣"之类的言论,虽然个别用语令人不快,但仍属于法律上要求当事人应保持适当宽容度的言论,不构成侵权.
但微博用户在发表涉及他人名誉的事实陈述或意见表达时,应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有任意夸大、歪曲事实、侮辱他人人格的恶意.

法院最终认定双方的微博论战经历了从正常讨论公共议题向恶意人身攻击的性质转变,均有借机诽谤对方的主观恶意.
最终判决崔永元、方是民的部分微博言论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侵害,各自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该案自受理之初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案件宣判、访谈的微博阅读量仅新浪平台已突破2.
3亿次.
该案通过科学、有序地审理,有效回应了社会关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全国首例被遗忘权纠纷(报告正文第4页)任甲玉系企事业管理领域的培训从业人员,曾在无锡陶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过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其在百度"相关搜索"页面发现有"陶氏教育任甲玉"等关键词,任甲玉认为陶氏教育在业界名声不好,百度公司公开其与陶氏教育有关的个人信息侵犯了其"被遗忘权",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相关搜索词是由过去一定时期内使用频率较高且与当前搜索词相关联的词条进行统计后,由搜索引擎自动生成的,并非由于百度公司人为干预.
百度公司在"相关搜索"中推荐涉诉词条的行为,不存在故意对任甲玉进行侮辱、诽谤的侵权行为.
鉴于任甲玉主张涉诉词条应"被遗忘"(删除)的利益与任甲玉具有直接的利益相关性,且不能归入我国现有类型化的人格权保护范畴,故只能从一般人格权的角度寻求保护,但因任甲玉主张的该利益不具有正当性和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不能成为应受侵权保护的正当法益,故对任甲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是适用我国现行法律,在"被遗忘权"司法保护领域作出判决的全国首例案件.
判决中提出的"非类型化权利涵摄利益"、"利益正当性"、"保护必要性"三大裁判规则,对我国在网络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的"被遗忘权"问题进行了有益的规则探索和司法实践,具有理论和实务的重大研究意义.

5、莆田系资本公司与部队医院合同纠纷(报告正文第4页)某莆田系资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与某部队医院签订了《医疗合作项目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建立代谢异常综合症中心,并对合作期限、投资额、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莆田系资本公司依约支付给部队医院投资款共计1000万人民币,并投入宣传费用1061.
5万元,但该医院未按约定将投资款购买主要的专用设备,导致其投资目的无法实现,现已无法继续合作.
故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判令该医院返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该案系"魏则西"事件发生后,中央军委和国防部要求部队医院停止一切对外合作项目引发的首例诉讼.
为避免该起案件触发其他类似案件大量集中爆发,我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6、北京都丽梦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报告正文第4页)我院于2012年9月受理该案后,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各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核、确认,对公司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公司现有房屋、车辆、生产设备等资产进行价格评估及拍卖等,先后组织召开了六次债权人会议,历时三年,最终于2015年9月22日宣告北京都丽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丽梦公司)破产.

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都丽梦公司职工债权及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5.
2%,111位职工的债权清偿额度达到501万元,32家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清偿额度计79万余元.
在都丽梦公司的全部破产财产到位后,我院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和银行,安排了两次集中发款时间,现场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将款项发放给111位职工债权人和32家普通债权人,依法保障了各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实现.

案件审结后,都丽梦公司百余名职工向我院赠送锦旗,称赞合议庭"认真负责、公正廉明".
都丽梦公司外方股东KeyPointCapitalLimited(富原投资有限公司)向我院赠送牌匾,称赞合议庭"业务精湛解难题,清正廉明赢尊重";其中方股东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其上级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一同向我院赠送锦旗,称赞合议庭在办理都丽梦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智慧审案,循法有情".

7、天猫管辖协议被认定无效纠纷(报告正文第5页)黄钟(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在天猫商城某网店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将该网店及天猫公司诉至我院.
天猫公司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所有消费者在天猫购物都必须注册淘宝账户,注册淘宝账户时会显示《淘宝服务协议》,消费者需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方能注册账户.
《淘宝服务协议》中约定消费者与天猫公司产生纠纷时,应由天猫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管辖.
故法院应将该案件移送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

我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天猫公司提供的"同意协议并注册"选项直接默认黄钟对《淘宝服务协议》的内容予以认可,在点击该选项时,"协议管辖"内容未予明示,而且《淘宝服务协议》内容繁多,"协议管辖"条款夹杂在大量繁琐资讯中.
天猫公司以该方式提供的管辖协议,未能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的标准.
同时,就网站购物而言,黄钟及大多数消费者所购商品通常价格不高,其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与天猫公司所在地相距甚远,如果该管辖条款有效,消费者将额外负担相较于商品价格明显过高的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甚至阻却消费者的权利诉求,故认定天猫公司提供的管辖协议无效.

该案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双方利益,为解决电商、微商和众创时代出现的管辖权和格式条款问题提供了一个开创性的思路.

8、全国首例众筹融资纠纷(报告正文第5页)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系运营"人人投"的股权众筹平台.
其与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签订《委托融资服务协议》,后项目融资成功.
经飞度公司多方核实,诺米多公司提供的项目所涉房屋性质、店铺租金均与实际情况不符.
飞度公司即依据合同约定解除了与诺米多公司的协议,并要求诺米多公司支付委托融资费、违约金、赔偿损失.
诺米多公司就此案提出反诉,认为飞度公司在无明确证据的情况下拒绝拨付融资款的行为构成违约,请求判令飞度公司返还款项和利息,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核心争议主要为涉案《委托融资服务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合同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具体界定、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约以及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两方面.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诺米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飞度公司委托融资费用二万五千二百元、违约金一万五千元;反诉被告飞度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反诉原告诺米多公司出资款十六万七千二百元;驳回双方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该案审理受到最高法院和北京市高院的高度关注.
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包括海淀法院审理的股权众筹案件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案件审判工作.
北京市高院时任院长慕平亦做出批示.
我院通过该案的有效审理,阐释了法院对众筹融资交易的态度,并系统梳理评述当前众筹融资领域内的问题,以期强化行业内部和各交易主体的规则意识,共同促进众筹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

9、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报告正文第5页)韩寒诉百度公司关于百度文库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获评2012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最高院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郑钧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案获评2014年北京高院精品案例;"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评2014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全国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梦幻西游"游戏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评2014年全国50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北大青鸟"特许经营合同案被评为2014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创新案例之一;周志全等经营"思路网"侵犯著作权罪刑事案获评文化部公布的2013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例、2014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胡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案、"北冰洋"商标许可合同案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启航"案获得全国及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UC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得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二等奖;极客极科公司被诉路由器屏蔽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案判决被评为2014年最具学术研究价值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中国审判》2015年的全国十大典型案件之一、2015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创新案例;"滴滴打车"商标侵权案被评为2015年中华律师协会知产十大案例之一、2015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大典型案例.

10、涉西八里庄住房工程项目执行案件(报告正文第7页)该案系北京裕宝商贸中心(以下简称裕宝中心)申请北京拓雅世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雅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我院于2014年12月16日做出(2014)海民初字第1640号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解除裕宝中心与拓雅公司之间就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四十四号院(以下简称四十四号院)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拓雅公司拆除其擅自加盖的四十四号院内九号第三层,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并返还给裕宝中心;拓雅公司将四十四号院内八号办公楼、尚未拆除的南平房一百三十五点二平方米的房屋及中心通道以东全部场地三千五百六十平方米返还给裕宝中心;拓雅公司向裕宝中心支付四十四号院内八号、九号办公楼、南平房房屋相应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及土地使用费、水电费以及供暖费共计一百八十二万五千二百六十四元零三分;拓雅公司向裕宝中心支付评估费六万元;裕宝中心赔偿拓雅公司六十六万元.
承办人收案之后于2015年7月30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令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并在发出执行通知后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同时对执行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

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限定期满后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我院于2015年8月26日对本案张贴了强制执行公告,限令被执行人十日内履行法律义务.
后经过数次部署,策划执行预案,本案得以顺利执结,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

11、碧森里小区地下人防工程房屋腾退案件(报告第7页)该案中,龙鼎华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龙鼎公司)开发的碧森里小区地下室被次承租人占用,龙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生效判决确定次承租人应向龙鼎公司返还地下室房屋.
判决生效后,次承租人仍占据七处地下室拒不腾退,龙鼎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我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亲临现场勘验,对次承租人以及租户开展释法劝诫工作,并张贴强制执行通知书.
但被执行人仍未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故我院决定开展强制执行活动.

执行前夕,执行法官组织召开执行工作会议,严密部署、责任落实到人,并详细制定了执行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执行当日,20余名执行法警随同执行法官驱车前往执行地点,迅速按照之前的分组有序地开展执行工作.
此次腾退的地下室居住着大量外来人员,时有租户40余家,房屋面积狭窄,房屋分散,物品杂乱,电线裸露,没有采光且无法通风,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虽然每间房屋的单位面积较小,但由于腾退房屋的数量之多,给腾退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执行中,在执行法官的劝告释明下,现场群组人员陆续搬离,执行法官逐个对每间房屋进行排查清点,确保所有人员均已离开执行现场.
后与执行申请人的代理人办理了移交手续,历时6个小时顺利执结本次腾退案件.

此次腾退案件的顺利执行,既是对胜诉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保护,也消除了违法租住在地下室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隐患.

12、涉及95名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偿还1500万余元欠薪的系列执行案件(报告正文第7页)2013年12月,我院陆续受理劳动者与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红旗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标的数额达1500余万元.
执行局收案后,一方面,积极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
针对员工多次向部分中央国家机关聚集维权的现状,承办人与部分员工代表主动接触,辩法析理,要求其稳定情绪,与法院积极配合,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权,避免采取激烈手段.
另一方面,迅速进行财产控制.
收案后第一时间对中科红旗公司的银行账户、著作权、车辆、经营场所的财产采取全面的控制和保全措施,防止资产流失.
同时,创造性地开展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在依法主持司法评估拍卖的同时,允许中科红旗公司清算工作组通过合法途径公开自行变卖部分资产.

本案的执行结果既充分保障了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使每个员工的欠薪本息均得到了全额偿还,又使公司资产得到了妥善处置和最大限度的保全,实现了公司、股东方面利益的最大化,使"中科红旗"产品和品牌归属得到了平稳过渡,延续了该项国产自主知识产权继续发展的可能性,从而对我国信息安全和应用安全领域"自主可控"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2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邹开红代检察长所作的《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2月1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邹开红各位代表: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海淀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海淀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严格依法履行各项职能,为我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019件18375人,依法批准逮捕10410件13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323件20738人,依法提起公诉14578件18453人.
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办理了最高检察院督办的"4.
13"涉台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闵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起诉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41人,不起诉1480人,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切实保护自主创新,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科技创新类审查逮捕案件523件785人、审查起诉案件581件912人,成功办理了全国最大的盗版高清电影网站"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对普遍存在的网络视频盗版侵权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该案被媒体广泛报道为"中国版权第一案".
我院办理的伍某窃取游戏源代码私自架设服务器侵犯商业秘密案等5个典型案例分别入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0件21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5件25人.
其中,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34人,查办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大案60件.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参与办理国家电力系统专案、国家能源局腐败窝案等多个重大专案,集中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某贪污、受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
深入贯彻全市检察机关打击小官贪腐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严查房屋交易纳税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0件20人,通过办案挽回国家税款损失1300余万元.
扎实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成功抓获1名潜逃7年的犯罪嫌疑人,劝返2名犯罪嫌疑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对国企产权改革、行政执法等领域进行专项预防调研,形成预防调查报告并报区委区政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与区纪委联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先后举办全区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展览5次,建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并累计接待参观学习520批次14080人次.
深化驻北部地区检察联络室工作,选派专人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举报线索受理和法制宣传,积极服务北部地区拆迁腾退、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为北部地区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99件204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件77人.
加强侦查监督,纠正漏捕151人,追诉漏犯89人,其中1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漏罪268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成立全国首家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推动检察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提起抗诉14件,法院已经改判9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看守所执法和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9份;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对逮捕后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127名犯罪嫌疑人,经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持续开展"三类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依法监督收监执行2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职务罪犯.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于认为适用法律存在错误、程序违法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依法提请抗诉4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法院再审改判47件;对于经审查认定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的456件案件,通过深入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办结刑事申诉案件78件、刑事赔偿案件34件;完善便民利民设施,建立集信访接待、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为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来访49300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办案与预防一体化理念,结合办案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检察建议300余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完善检企联络制度,与100余家企业签订《检企联络协议》,设置专职联络员,及时提供风险防控预警等法律服务.
加强与行业的联系合作,同互联网协会、著作权联盟等行业协会建立沟通联络、定期研讨机制,推动互联网视频传播使用制度、搜索引擎深度链接操作规则等行业行为规范的不断完善.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明确证据转化、信息共享、线索备案等具体办法.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整合批捕、起诉、监督、预防职能,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机制,先后建立了考察帮教和社会观护基地12个,委托司法社工对832名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和帮教,对附条件不起诉的21名未成年人进行观护,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实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项目"四叶草计划",共救助被害人1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拍摄的系列动漫获国家级奖项.

二、严格规范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以强化检察业务管理为着力点,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完善司法实务规范.
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办案实践中存在的某些罪名入罪门槛低、罪与非罪界限模糊、司法处理随意性大等问题,与区公安分局、法院共同研究并会签了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5个类罪证据标准,明确证据采信和实体适用规则.
细化办案流程,编制《公诉办案规范汇编》、《诉讼监督指导手册》等实践操作指南,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逐一规范.
加强类案研究,建立典型案例参阅制度和疑难案件研究制度,梳理办案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逐级向市检察院、最高检察院报送8个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报告并得到回复,为检察官办理新型疑难案件提供指导.

严格案件质量监控.
全面监控案件办理过程,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一律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促使检察人员形成规范司法的行为自觉.
实时把握业务运行态势,建立办案管理数据模型,选取质量、效率、效果等关键指标,对主要办案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实现对检察业务的动态分析研判,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逮捕后不起诉等十类重点风险案件68件,将梳理出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承办人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发挥检察委员会决策指导功能,召开会议168次,研究案件1420件,研究重大事项42件,我院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
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制定《案件信息公开操作规定》、《对外法律文书审核责任制规定》等制度规范,努力做到"应当公开的文书百分之百公开,公开的文书百分之百无误".
深化案件公开审查,在审查逮捕、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的办理中引入公开听证审查制度,共组织公开审查52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办案的公开公正.
注重维护律师权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要求承办检察官在结案报告中必须全面反映对辩护意见的听取和审查情况,构建良性互动的控辩关系.
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对外发表法宣稿件8000余条,制作自办电视节目《海检播报》100余期,编发手机报48期,发出"两微一端"信息1400余条,我院制作的2部宣传片分别被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评为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一等奖和二等奖.

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
深化电子卷宗工作,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预审卷宗全部纳入电子扫描范围,在方便办案人员摘录卷宗、促进案件动态监督管理的同时,也为律师查阅卷宗提供了便利.
建立量刑数据库,通过开展网上量刑比对、类案分析,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开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系统,使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五年间共受理查询113530次,约占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查询总量的29%.
开发反贪线索管理系统,将全部举报线索纳入系统规范管理,确保线索管理安全、高效.
建立政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行更加规范的检察机关政务事项流程管理,提高办公办事效能.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基层实际优化工作模式,促进各项改革措施严格落实.

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
将全部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严格程序设计,高标准完成了首批120名员额制检察官的选任工作,新的办案组织搭建完毕并顺利运转.
完善内设机构设置,遵循司法工作和检察工作规律,按照"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适当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原有的29个内设机构调整为20个,实现了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研究制定《检察官权限清单》、《检察官履职清单》、《办案组织设置和运行办法》等10个改革配套文件,为改革措施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加强审前主导,通过协调区公安分局、法院会签《关于隐匿身份侦查使用规则》、《关于补充侦查工作规则》等5个规范性文件,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引导侦查取证、规范侦查行为,从源头上保证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
完善讯问制度,对所有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的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严格细致审查,确保依法收集证据.
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对未达到法定证明标准、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696人、不起诉387人,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

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
实行简易案件专职公诉人制度,积极应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简易程序公诉人必须出庭的新要求,通过完善程序、权责、管理、协作四项运行机制,在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的同时,确保出庭监督效果.
全力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积极协调区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采取集中办案、轮值公诉、值班律师、量刑协商等改革措施,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同期受案总数的28%,构建了具有海淀特色的刑事速裁工作模式,切实做到了公正与效率兼顾,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召开认罪认罚专题研讨会,在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政策,将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改革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不足,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加强党组班子建设,院党组通过集体学习调研,先后制定《关于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关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办法》、《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发展的思路.
完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坚持把思想正向、先进辈出、业绩突出作为评价党建工作的标准,树立了一批身边的党员榜样.
开展检察文化活动,通过构建楼宇多媒体平台,宣传先进人物事迹、传播文明礼仪知识、强化廉政制度观念,学习教育载体更加丰富多样.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形成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各级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强化检务督察工作,整合全院各项监督管理职能,构建大督察工作格局,实行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监察部门督察和多部门联合督察相结合,狠抓工作纪律、检容检貌、公车使用等管理,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健全防止不当干预司法的机制,组织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制定关于执行中央"两个规定"的办法,严格加以落实,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完善人才建设标准,编制检察官素质能力模型,为检察人员的评价选拔和教育培训提供科学依据,这一做法被最高检察院推广.
加强检察智库建设,成立覆盖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等领域的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27名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为案件办理和业务研究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检学共建,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进行合作,共同开展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
我院人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6名检察人员分别入选全国、全市检察业务专家,96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库,17名检察人员在全市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十佳业务标兵"称号.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坚持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分别就知识产权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进行5次专题汇报,听取指导、评议意见,认真改进工作.
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聘请16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作为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
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创建代表联络微信群,邀请代表参与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活动,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6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切身了解检察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各项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分别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刘勇同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齐沁霞同志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体检察人员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的结果,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爱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同志,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区检察院围绕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等重大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深化检察职能、把握工作规律,在保障民生、联系群众中转变理念、改进作风,在应对任务更加繁重、司法标准不断提高的挑战中勇于变革、磨砺队伍.
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检察工作的成效;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不断促进自身的科学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以过硬的纪律作风确保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必须始终坚持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人员素质和司法办案质量的不断提升.
这些体会,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扬光大.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大形势,我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仍需完善.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层级办案权责更加明晰,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但与之配套的绩效评价、监督问责等制度体系还不健全.
二是诉讼监督工作有待深化.
改革后成立了多个检察监督部门专司诉讼监督职责,但目前监督线索的发现移送、办理反馈等各项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力度还需要加强.
三是专业化建设仍需加快推进.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人员审查运用证据、出庭支持公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前犯罪日益呈现科技化、专业化、隐蔽化趋势,司法办案还要面对公开、透明、信息化的社会环境.
相比之下,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亟待提升,我们在专业化人才培养、专业化机制建设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统筹性需要加强.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是对传统工作模式的深刻调整,改革在特定阶段对人员思想状况、队伍稳定以及业务工作连续性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必须加强对各项改革的总体把握和宏观统筹,确保改革和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相互促进.

今后五年和2017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各位代表,未来的五年,是海淀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时期.
我院将按照区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标准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能.
我院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深入推进"检察六大体系"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我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今后五年,区检察院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准确有力地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服务平安海淀建设.
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的司法保护,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
更加注重保障民生,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围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的要求,构建科学有效的检察监督工作体系.
统筹推进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树立全面预防和大预防的工作理念,有机衔接办案工作与预防工作,促进预防刑事犯罪和预防诉讼违法职能的有机整合.

三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突出从严治检主线,形成过硬的纪律作风.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检察管理监督机制,促进严格依法办案.
着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
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集政务、队伍、业务为一体,信息融会贯通的综合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7年是落实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要求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区域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紧紧围绕"减人、添秤、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针对"一城三街"、全国双创示范区、中关村人才特区等全区重点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惩治犯罪与服务保护并重,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
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以及损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妥善处理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调控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对检察工作中发现风险隐患的综合分析,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坚持法治副校长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地犯罪预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谁办案、谁普法",积极参与"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以案释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法律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推动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主动加强摸排走访,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好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工作.
以设立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为契机,不断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
主动适应"诉讼与监督适当分离"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监督线索的统一管理、调查核实、纠正预防等各项机制,促进各项监督规模、质量、效果的不断提升.
稳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政策宣讲等工作,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三是确保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及时总结、评估前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做法和成效,抓紧完善绩效评价、司法档案等配套措施,确保改革落地生根.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对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和庭审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品牌.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服务中心的统一对外窗口功能,探索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办法,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和信息公开制度.
积极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持之以恒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工作.
健全司法流程体系,优化办案流程,统一司法标准,细化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程序.
健全司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各层级办案职责,科学设定目标责任,完善责任追究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落实.
健全司法监督体系,强化各办案环节的相互制约,深化检务督察、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完善检察业务管理监督机制.
健全司法保障体系,完善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政务管理,为规范司法提供坚实基础.

五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各项建设.
坚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将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接受监督的主渠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汇报工作的质量,深化代表联络工作,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把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置于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位置来抓,充分借助我区丰富的教育学术资源,加大检学共建力度,着力打造阶梯式人才培养、常态化教育培训的丰富平台,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检察院.
坚持发扬海淀检察院的优良传统,深入挖掘"追求卓越、勇于创新、扎实勤勉、服务发展"的海检精神内涵,以检察文化独特的精神感召力、思想影响力和内心驱动力,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各位代表,未来的五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区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注:一、业务工作图解1.
报告中数据统计日期自2011年12月26日至2016年11月25日.
2.
近五年,我院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4019件18375人,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323件20738人,依法提起公诉18453人.

图13.
近五年,我院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无逮捕、起诉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41人,不起诉1480人;对不构成犯罪或是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696人、不起诉387人.

图24.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29个调整为20个,分为五大类:司法办案部门,包括审查逮捕部、公诉部、轻罪案件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部、科技犯罪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检察监督部门,包括侦查监督部、审判监督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门,包括检察管理监督部;综合管理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处;检务保障部门,包括检察技术部、法警大队、行政事务管理局.
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分为三类: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图3二、名词解释1.
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下列职责:(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
"4.
13"涉台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2016年5月至9月,我院先后受理审查逮捕"4.
1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专案3件117人(其中台湾籍人员50人,大陆人员67人).
该案属于重大敏感案件,由公安部从全国各地抽调专家组成专案组侦办.
犯罪嫌疑人中50人为台籍人员,被害人人数众多,社会波及面广,又恰逢台湾地区领导人换届,当时已引发高层领导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
据专案组反馈,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均对本案办理作出批示.

3.
不起诉决定:指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法定不起诉,指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是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三是存疑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4.
"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思路网曾是全国最大的盗版高清电影网站,网站传播中外高清电影、电视剧上万部,影片由网络员工制作成种子发布在论坛上供会员下载,网站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谋取利益,会员人数多达140万人.
对该类行为的定性一度比较模糊,通过办理该案,从司法实践上明确了通过P2P网站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犯罪.

5.
伍某窃取游戏源代码私自架设服务器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告人伍某原是金山公司的员工,其将公司《剑侠世界》网络游戏的源代码销售给他人架设游戏私服,造成金山公司流失大量游戏玩家,给金山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6.
职务犯罪大要案标准:(1)贪污贿赂类犯罪:大案,贪污受贿行贿5万元以上、挪用10万以上的案件;要案,处级以上人员犯罪的案件.
(2)渎职侵权类犯罪:大案,根据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标准;要案,处级以上人员犯罪的案件.
2016年4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贿赂类犯罪的入罪标准和量刑情节进行了较大修改,以上大要案标准也正在修改中.
文中案件数字均按照原来的标准统计.

7.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活动秩序,致使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受到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国家机关信誉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此类犯罪共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四十四个罪名,由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依法办理.

8.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求,有关部门自2015年4月开始,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开展"天网"行动,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天网"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分别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单位牵头开展.
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重点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经我院劝返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某,系2015年全市首例经检察机关劝返回国自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9.
北部地区检察联络室:2011年11月16日,我院驻海淀北部地区建设委员会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
北部地区检察联络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发现、受理职务犯罪线索;接待群众来访并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和走访,参与北部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向北部各镇、村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0.
诉讼监督: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性质和职能的重要体现.
人民检察院行使诉讼监督权,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刑事立案监督;二是侦查活动监督;三是刑事审判监督;四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五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六是对自身办案活动的监督.

11.
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由专司监督职责的侦查监督部检察官为主体开展派驻检察工作,涉及批捕、公诉、未成年检察等相应部门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机动监督.
包括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案场所进行实地巡查;调取、查阅讯问、询问录音录像资料;登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查阅刑事案件办理情况;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刑事案件情况进行巡检;针对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专项监督;其他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的监督方式.
此外,派驻中心检察室应公安机关邀请或者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可以派员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并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12.
羁押必要性审查:修改后刑诉法第93条规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13.
"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近年来,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中,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对突出.
为了从严把握上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充分体现从严精神,从严规定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和纪律责任,中央政法委于2014年2月出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这一指示精神,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对于上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专项检察活动.

14.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的制度.

15.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16.
检企联络制度:由检察官与区域内企业建立一对一的联系关系,通过检察官授课、发放护航手册、案例展示、检务公开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权益、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预防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中关村企业加快科技创新.

17.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对接.

18.
社会观护基地: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宗旨是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办案人员除依法处理案件外,更重要的是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措施,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但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无人监管或者父母起不到监护作用,检察院和专业组织、爱心机构(包括企业、部队、学校、社区等)合作,在这些机构建立观护基地,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置基地,为其提供吃住、学习、技能培训和工作机会,确保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帮教和考察措施,确保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效果.

19.
社会调查: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司法社会调查主体围绕犯罪人的生活背景、成长经历、主观恶性程度、犯罪前后的表现、回归社会的社会支持条件等一系列要件展开的专业调查活动.

20.
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仅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项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符合起诉条件,起诉后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考虑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检察院可以暂不提起公诉,而是设定六个月到一年的考验期,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和条件,考验期满就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1.
"四叶草计划":"四叶草"在神话中意指,四叶草被夏娃从伊甸园带到大地上,一般是三瓣,代表希望、付出和爱,只有找到罕有的第四瓣,才能找到幸福,四叶草被国际公认为幸运的象征.
以四叶草为计划名称,代表救助被害人的四个方面:检察机关的法律援助,专业社工的社会救助,心理专家的心理辅导,民政等社会机关的经济补偿.
该项目是在修改后刑诉法进一步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背景下,根据少年司法领域双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保护原则,我院着力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具体举措.
我院就该项目向海淀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资助并获得通过,成为了海淀区2013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22.
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活动和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实施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防止暗箱操作.
我院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试点单位.

23.
电子卷宗工作:为运用高科技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体系,2013年12月2日,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启动侦查卷宗电子化工作,对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侦查卷宗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卷宗,为辅助公诉部门开展审查起诉业务、检委会讨论案件、律师阅卷及完善证据留存核查制度等奠定基础.

24.
司法体制改革: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启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任务.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以来,18个省区市先后分两批启动改革试点.
2015年12月9日,中央同意北京等13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单位启动相关工作.
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

25.
分类管理:为确保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
分类改革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不同的序列管理.
检察官按照专业职务序列管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等级管理,司法警察参照人民警察序列管理,检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规定管理;司法行政人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有关规定管理.

26.
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四项任务的核心.
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检察官在办案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依法赋予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避免办案与决策分离,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的组织结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统一错案责任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
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27.
员额制:是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前提.
实行员额制,就是要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从现有法官检察官中挑选出最优秀的人员来办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根据中央要求,法官检察官员额要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下,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都应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28.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其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这项改革有利于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29.
简易案件专职公诉人制度:修订后的刑诉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此次刑诉法修改后,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必须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我院于2012年被市检察院确定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全力着手简易程序专职公诉人出庭模式改革,全部实现简易程序出庭公诉.

30.
刑事诉讼法修改: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31.
刑事速裁程序改革:为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

3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坚守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及时简化或终止诉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33.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4.
"两个规定":即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两个规定"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检察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35.
检察官素质能力模型:又称胜任力模型,是指胜任特定的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素质能力的总和,通常理解为从组织战略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强化竞争力,提高实际业绩为目标的一种独特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操作流程.
我院在全国系统首先开展素能模型的研发工作,形成了包括8项通用标准和38个具体岗位素能标准的素能模型体系,在干部选拔、人员测评等工作中广泛应用,得到高检院政治部的认可和推广.

36.
特约监督员:为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充分整合社会监督力量,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公正、规范、高效行使检察权,参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定》,我院从本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社区群众中聘任特约监督员,以监督我院检察工作以及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执法、廉政勤政等情况.
特约监督员的权利包括:应邀参与我院组织的会议、调研、检查、专题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对涉及我院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应邀参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公开听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关注社情民意,协助我院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开展法制宣传和检察职能宣传工作;及时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我院.

37.
检察开放日:为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爱民月"和"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检察宣传,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年来我院多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组织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进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介绍工作职能、征求意见建议、进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通报工作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38.
"检察六大体系"建设:指司法办案体系、检察监督体系、检察管理监督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队伍建设体系和检务保障体系"六大体系"建设.

39.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犯罪行为.
罪名包括《刑法》第三章的八大类罪名.

40.
提起公益诉讼: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如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由于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使其没有也无法提起公益诉讼,导致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效司法监督,不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万柳东路)邮政编码:100089网址:http://www.
bjjc.
gov.
cn/联系电话:5955486659554678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选举产生了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名单如下:主任:刘长利副主任:王鲁豫臧桂武杨莉(女)刘佩金邓佑玲(女,土家族)委员(39人,以姓名笔画为序):王京立车苇歆(女)牛爱忠尹卫东叶培贵田敬军白莉(女)白建平刘文英(女)刘文海闫斌汤维建宇永杰(女)安雪晖那梅(女,满族)孙大钧李友成李志刚李劲涛(蒙古族)李恺彦杨旭吴双(女)吴琢如(女)辛崇阳张正旺张百海张丽君陈国启(满族)林菁赵迅(女)赵德法段新芳俞昌吉(朝鲜族)徐中兴郭少东郭景玉崔新健阎秀敏(女)梁珍(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选举产生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名单如下:区长:于军副区长:孟景伟龚宗元郑海洋陈双(女)李长萍(女)吴计亮刘圣国梁爽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选举焦慧强同志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选举邹开红同志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须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表决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李友成副主任委员:梁珍(女)王志强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马洪宇王爱平(女)左鹏田喜慧(女)毕文胜吕清(女)刘明新(女,回族)汤维建辛崇阳张燕明(女)赵连霞(女)倪海东韩胜利谢菁菁(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表决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白莉(女)副主任委员:那梅(女,满族)陈刚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万立强卫爱民王京立任康钰(女)孙英(女)张丽君杨娟(女)林雅献(女)赵凤军(满族)徐中兴崔新健商瑶玲(女)温新利管建国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表决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郭景玉副主任委员:阎秀敏(女)邓旭亮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尹卫东毛向军卞海虹(女)冉楠(女)刘兰英(女)闫伟祁燕(女,回族)李东张玉芹(女)严华(女)张利东陈恒华林菁雷海环(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表决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郭少东副主任委员:赵迅(女)郭素娟(女)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马文生(女)王玉凤(女,满族)刘桂生吴兆铮张永慧(女)张德义李良晨李春燕(女)杨旭杨保军杨海芳(女)柳昌江徐志梅(女)潘朝辉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2016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8日表决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赵德法副主任委员:刘文海李丽(女)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王小东(回族)王振和孙立军李金祥吴双(女)张宝荣(女)陈道文(女)武菊英(女)段新芳高红梅(女)贾德友董学工(女)霍平戴小枫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2016年12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39人;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8人;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第三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候选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的人数,一般应比应选人数各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候选人的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各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即多4人),进行差额选举.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必须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

第四条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不同代表团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推荐、提名的候选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和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第五条主席团应当将依法提出的全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主席团应当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应当书面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填写大会秘书处印制的候选人登记表,说明提名理由,并在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前,送达大会秘书处.
同时可以在代表团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口头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第六条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推荐、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主席团决定.
第七条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差额数,正式候选人名单按照姓名笔画顺序排列,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直接进行投票选举.

如果提名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候选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预选中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时,由主席团决定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或者在不超过选举法、地方组织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或差额数的情况下,将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一并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

第八条预选采取分代表团投票、统一计票的办法进行.
预选由每个代表团各推荐预选监票人2人,并由主席团从中确定预选总监票人1人,副总监票人1人,对发票、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预选时,投票人对预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但不得另选他人.

投票人赞成预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时,就在这位候选人姓名左边空格里画一个"";反对预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时,就在该候选人姓名左边空格里画一个"*";既不画""又不画"*"的为弃权.

预选时,每张预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第九条预选票、选票均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并加盖"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印章.

预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或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如经过预选确定候选人时,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获得预选票数多少顺序排列;获得预选票数相等的,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第十条预选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须亲自参加投票.
各项选举采取在大会一次投票的办法进行.

第十一条选举采用人工计票.
第十二条大会选举由每个代表团各推荐监票人1人,主席团从中提名总监票人1人,副总监票人1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选举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第十三条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投票人赞成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时,就在这位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里画一个"",反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时,就在该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里画一个"*";既不画""又不画"*"的为弃权.

如果另选他人,必须先在某个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内画"*",然后,在划"*"的候选人右边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第十四条预选票、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按写票注意事项的要求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对选票上另选人的姓名要工整书写.

第十五条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由监票人和选举计票工作人员对各项选票的投票张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总监票人签字,报告大会执行主席.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

第十七条选票全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部作废;部分填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第十八条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九条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的选举是在本次还是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由主席团提出意见,大会决定.

第二十条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
主席团依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在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施行,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主席团根据法律决定.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2016年12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总监票人:董竹娟(女)副总监票人:武凯监票人(以姓名笔画为序):卞海虹(女)朱晓琦(女,蒙古族)杨宝华肖蕾(女)邹之瑞(女)辛晓(女)侯聪姜丹(女)高长贺黄昌建董红军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2016年12月18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莉各位代表:我受议案审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议案审查情况.
在本次人代会期间,代表们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等问题,从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多个方面积极提出议案.
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内,共收到代表十人或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9件.
其中,属于疏解非首都功能方面的7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5件;城市建设方面的4件;社会治理方面的4件;财政经济方面的4件;环境治理方面的3件;其它方面的2件.

按照《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了审查,对代表所提议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在主席团第六次会议上报告了议案审查意见.
经主席团批准,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将孙英等116位(人次)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的议案"等7件议案并案,予以立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
(具体为目录8、目录9、目录19、目录21、目录22、目录26、目录29)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是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准确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迫切要求.
海淀区要抓住重大战略机遇,以提质增效升级、强化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格局为支撑,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举全区之力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二、代表们对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也十分关心,提出了相关议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由区人大新设立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予以重点关注.

三、未立案的22件议案(详见议案目录),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此外,在本次会议期间,大会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320件.
根据《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对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体研究、综合分析,确定办理责任,提出办理要求,按照建议所涉及的工作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

报告完毕.
谢谢!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立案目录编号提议案人案由审查结果1王越等11人关于对社区工作者明确定位,建立社区工作者职务和职级相结合制度的议案转建议2王越等10人关于区人大加强对海淀区财政预算监督的议案转建议3王红艳等10人关于强制收回兰德华庭小区教育配套用地的议案转建议4吴刚等10人关于全面推进海淀区养老事业的发展的议案转建议5尹占霞等19人关于以大健康理念进一步推进健康海淀的议案转建议6高斌等11人关于落实高压自管单位普通居民享受"煤改电"优惠电价的议案转建议7高斌等11人关于对清华大学校内棚户区进行拆迁的议案转建议8张永慧等17人关于聚焦海淀区域定位,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议案立案9张永慧等19人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海淀全面发展的议案立案10张永慧等17人关于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议案转建议11丁丁等12人关于打造中关村核心区的品牌创新创业项目,务实提升海淀区创新发展能力的议案转建议12雷海环等10人关于呼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教师外出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的议案转建议13杨晓光等16人关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更快更好的发展,整体规划学校周边单位布局的议案转建议14柳昌江等18人关于运用"互联网+停车"解决海淀区停车问题的议案转建议15孙齐炜等12人关于香山地区建设的议案转建议16任志瑜等10人关于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议案转建议17张海霞等20人关于居家养老的政策落实与建立养老服务评价激励机制的议案转建议18李玮等12人关于开通学区内小学校车,抑制私家车通学,减少拥堵和尾气排放的议案转建议19孙英等18人关于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的议案立案20孙英等16人关于依法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提升管理的质量、效益和水平的议案转建议21孙英等19人关于坚持创新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提升海淀区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的议案立案22姜培华等11人关于在"法律规章、政策激励、氛围营造、信息化手段、智能化改造"这五个方面着力加速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工作的议案立案23黄薇等11人关于进一步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制订原创性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的议案转建议24黄薇等13人关于建立海淀区空气质量标准化管理长期措施的议案转建议25田喜慧等14人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议案转建议26卫爱民等12人关于坚持我区功能定位,大力推动全区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议案立案27卫爱民等17人关于依法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高效、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的议案转建议28杨晓光等11人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东区改造,列入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之首的议案转建议29吴双等20人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更好的和谐宜居海淀,助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议案立案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目录建议号代表姓名建议标题承办(参考)单位协办单位1001王中阳关于增设航天城周边居民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议西北旺镇1002刘涵关于在上庄镇地区新增银行网点的建议金融办1003盛志刚关于尽快建设大牛坊回迁小区幼儿园及小学的建议教委1004盛志刚关于加快建设大牛坊回迁小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卫计委1005肖蕾关于为61516部队办理房产证问题的建议国土分局1006张凯旗关于西北旺镇四个行政村拆迁改造的建议北部办1007王越关于恳请海淀区老龄办在世纪城地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试点的建议民政局1008常富献关于田村棚户区改造的建议住建委1009王志强关于律师人才引进的建议司法局1010王越关于对交管部门拆除远大南街东段栏杆,试行单行线环路的建议交通支队1011王越加强石佛寺地区脏乱差的监督管理,防止"破烂王国"卷土重来曙光街道1012王越关于海淀区教委应保护文化遗产让礼亲王花园回归公益的意见教委1013马纯骅关于将许杏虎和朱颖烈士纪念碑移至海淀公园的建议海淀街道1014马纯骅关于对八一中学的文物古迹回归公益的建议教委1015王越关于海淀区鼓励增设老龄大学学科的建议民政局1016马纯骅关于解决西北旺爱德敬老院出入不便的问题西北旺镇1017马纯骅关于撤掉海淀清真寺前的停车位为每周五的宗教活动提供保障的建议海淀街道1018毛向军关于教师带薪脱产学习的建议教委1019毛向军关于提高海淀北部地区教育质量的建议教委1020赵长辉关于无煤化工程后给农村房屋做外保温的建议农委1021赵长辉关于提高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至70%的建议人力社保局1022孙立军关于海淀区"无煤化"后,建议区政府出台冬季设施农业生产取暖相关配套政策农委1023李志刚关于提高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金的建议人力社保局1024欧阳宏杰关于改善上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的建议卫计委1025管建国关于重视并科学调整上庄区域规划造就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北部办1026张明关于加强航天社区周边治安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公安分局1027张明关于在航天社区周边增设交通设施的建议交通支队1028郑建华关于学院桥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029郑建华关于小区及周边送餐车引发的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030郑建华关于私家房屋装修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房管局1031郑建华关于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意见落实情况的建议人大1032郑建华关于空间中心中关村园区停车场问题的建议市政市容委中关村街道1033郑建华关于红绿灯显示数字化及控制智能化的建议交通支队1034郑建华关于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等代步车监管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035栾文生关于加快海淀区养老服务保障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民政局1036杨晓光关于加强生育保障的建议卫计委1037杨晓光关于制定中、小学家长微信群使用规则的建议教委1038杨晓光关于加大欺诈打击力度、加强反欺诈教育的建议公安分局1039杨晓光关于加强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教育的建议文明办1040杨晓光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透明度的建议食药监局1041杨晓光关于解决空巢老人就餐难的建议民政局1042王志强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问题建议法院1043郑谊德关于解决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臭味扰民问题建议市政市容委1044郑谊德关于加大驻海淀区部队改革期间子女教育优待力度建议教委民政局1045徐志梅关于推动清河地区道路建设的建议住建委1046郑谊德关于为火箭军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落户设立集体户口的建议公安分局1047郑谊德关于支持火箭军改革期间干部住房问题建议房管局1048郑谊德关于加大驻海淀区部队改革期间家属就业安置优待力度的建议人力社保局1049刘永革关于区政府完成地产开发项目后续工作的建议房地中心1050王爱平呼吁政府增加对国有实体店菜篮子补贴的建议商务委1051王爱平关于在海淀区内绿地公园增设公厕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052崔莉关于建立由家庭-社区-机构-医院多位一体医养协同结合的养老示范平台的建议民政局1053崔莉针对科学院南三街及科学院南路违章停车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054朱敏关于加强自行车道护栏管理的建议交通支队1055王爱平关于在中关村北里社区恢复幼儿园的建议教委1056李春燕关于"雷殿生十年徒步中国展览馆"易址和扩展面积的建议国资委1057李春燕关于授予雷殿生十年徒步中国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市民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议宣传部1058李春燕关于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的建议人大1059李春燕关于厨余垃圾分类政府机关食堂应带头做到的建议机关管理处1060柳春英关于在海淀街道地区增加公立幼儿园的建议海淀街道1061柳春英关于恢复原社区商业配套、建社区便民菜店的建议国资委1062柳春英关于在社区成立心理咨询室的建议卫计委1063柳春英关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市公安分局1064李春燕关于加强对老旧社区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住建委1065李春燕关于滑行工具不该上路应在学校加大宣传的建议教委1066李春燕关于对政府定点采购商户进行定期评估的建议财政局1067李春燕关于拓宽上庄路上、下各三条机动车道的建议住建委1068李春燕关于让稻香湖景酒店上庄水库西侧路灯近200米亮起来的建议市路灯处1069李春燕关于打通泉宗路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070李春燕关于光大家园社区小学入学直入三小的建议教委1071李春燕关于在社区内统筹建立立体停车给予补贴的建议市政市容委财政局、交通支队1072万立强关于将海淀南路16楼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住建委1073万立强关于将稻香园北社区内的和平碑迁至海淀公园建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海淀街道1074万立强关于加快万泉河路50号社区医疗站建设的建议卫计委1075万立强关于对苏州街77号院楼房上下水管线进行综合改造的建议房地中心1076高峰关于充分利用学校现有食堂资源,提高全体学生午餐质量的建议教委1077高峰关于支持利用中小学资源、提升社区文明水平的建议教委1078尹卫东关于改善厢黄旗东路等道路交通状况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079尹卫东关于加强海淀区驻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资留税服务工作的建议国税局1080吴刚关于解决永彩路停车问题的建议田村路街道1081吴刚关于尽快收回玉海园二里社区配套设施的建议国资委1082吴刚关于尽快收回玉海园二里居委会用房的建议国资委1083吴刚关于在采石北路沿线设置公厕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084吴刚关于解决万城大厦西侧行人通行问题的建议田村路街道1085吴刚关于设立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的建议交通支队1086吴刚关于增加机动车右转车道的建议交通支队1087吴刚关于设立单行线的建议交通支队1088吴刚关于开通主路入口的建议交通支队1089尹卫东关于开展促进海淀区税收增加的专项监测研究的建议国税局1090陈姗关于对培英小学进行改造的建议教委1091尹占霞关于合并枣林路邻近两个垃圾楼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092范云关于进一步加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力度的建议人力社保局1093范云关于在万寿路28号院建垃圾中转站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094严华关于尽快收回育英学校航天校区教育教学用房的意见建议教委1095严华关于为应对中小学女教师生育二胎高峰增加海淀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的建议编办1096黎越关于尽快调整三级联动网络平台的建议综合服务中心1097罗爱武关于加强永定路路口通行能力及其以东长安街辅路双侧停车治理的建议交通支队1098姜丹关于增加学校、幼儿园校园托管服务的建议教委1099池键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海淀"和"体育强区"建设的建议体育局1100段新芳关于加强海淀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101杨宝华关于为解决学院路学区学位紧张,共同推进北京科技大学附属小学校园改扩建工程的建议教委1102聂红关于缓解学院路交通堵塞的建议交通支队1103聂红关于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解决幼儿园不足的建议教委1104范中启关于根除上地佳园12号楼火灾隐患的建议城管执法局1105范中启关于加强学院路北口-超市发东门辅路交通管理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106范中启关于加强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内老旧居民楼改造的建议中国矿业大学1107秦世成关于将中国农业大学纳入东升科技园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东升镇1108吴双关于上庄镇引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建议教委1109丁丁关于加强北航南门至罗庄东路道路管理的建议北太平庄街道1110王春洁关于加强罗庄中路道路管理的建议北太平庄街道1111王春洁关于优化机动车与行人道路的建议交通支队1112陈建良关于整治潘庄东路周边环境的建议甘家口街道1113陈建良关于解决马甸东路长期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114陈建良关于深化"质量强区"建设的建议质监局1115黄薇关于加强有隔离护栏的非机动车道的管理和调整其设计的建议交通支队1116李东关于原群英学校前平房的危房改造问题住建委1117关宝兰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海淀园1118关宝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快速保护协同中心的建议海淀园1119关宝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交流机制的建议海淀园1120雷海环规范管理消夏园密闭式清洁站的管理,营造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市政市容委1121雷海环在塔院小区北门与北医三院之间增设人行横道,为塔院小区居民就医打开一条生命线交通支队1122雷海环适当放宽"进编"政策,确保保教质量编办1123雷海环足额拨发非义务教育阶段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奖励津贴,促进骨干教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教委1124张宝秀关于加强"智慧海淀"建设、提升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有形呈现度的建议海淀园1125张宝秀关于加强"文化海淀"建设的建议文化委1126邱艳关于血液中心周边车位少及占道停车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127邱艳关于在血液中心周边配置电动汽车充电的建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128邱艳关于加强海淀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建议卫计委1129郭锦华关于灵活调整冬季供暖时间表的建议市市政市容委1130郭锦华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从产品生产日期、质保期规范标志抓起的建议食药监局1131郭锦华关于尽快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扶持力度的建议卫计委1132张秋萍关于在元大都遗址公园二期牡丹园段扩建健身场地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133张秋萍关于为塔院社区解决活动用房的建议社会办1134张秋萍关于老旧社区改造后期维护的建议住建委1135张秋萍关于为老旧社区多层楼加装电梯的建议住建委1136张秋萍关于防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建议民政局1137张永慧增设电梯设施解决老年群体亟需住建委1138张永慧缓解小路交通试行单停单行交通支队1139张永慧加快开发鲁艺文化园项目尽快改善周边环境四季青镇1140张永慧加强居家养老支持力度促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民政局1141张永慧加强水系生态治理实现水清岸绿目标水务局1142张永慧建议将垃圾站迁移市政市容委1143张永慧建议取缔宠物医院花园路街道1144张永慧建议卫计委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间卫计委1145张永慧加强北土城遗址公园管理加强绿化美化园林绿化局1146张永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社会办1147张永慧开发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法院法院1148张永慧老旧小区改造需要问责住建委1149张永慧乐家花园问题,教委应牵头办理教委1150张永慧旅游行业也要加强安全意识旅游委1151常富献关于永定河养护的建议市水务局1152张永慧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院1153张永慧设置公厕'指示牌'提高公厕使用率市政市容委1154张永慧万柳地区亟需公办幼儿园海淀镇1155张永慧香山南路全线贯通势在必行住建委1156张永慧公厕建设规划先行市政市容委1157张永慧海淀区应建立妇女维权机制妇联1158张永慧在海淀区筹建教育博物馆文化委1159刘俊德关于调整学院桥交通标志的建议交通支队1160刘俊德关于限制商场等公共场所室温的建议发改委1161刘俊德关于加大花园北路交通梳理力度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162刘俊德关于改革消防演习的建议消防支队1163刘俊德关于加大社区养老驿站建设力度的建议民政局1164刘俊德关于减少纸质文件资料的建议人大1165刘俊德关于确保街边绿地干净美观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166刘俊德关于添置环卫和清扫设备的建议环卫中心1167闫伟关于实施北京二十中学新都校区改扩建工程的建议教委1168闫伟关于在东升镇所属小营村、西小口村等开发区域新建义教学校的建议教委1169闫伟关于解决北京十一龙樾实验中学周边环境问题的建议住建委1170闫伟关于规范使用义务教育用地的建议教委1171陈刚关于在清河永泰中路调整和增加信号灯的建议交通支队1172吕键关于清河医院恢复全科医保医院的建议卫计委1173刘壮志关于新媒体时代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建议检察院1174刘壮志关于西三旗悦秀路市运输公司第七分公司、市汽车修理公司五厂宿舍平房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建议住建委1175刘壮志关于妥善解决悦秀园社区地下自来水管线漏水问题的建议水务局1176刘壮志关于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解决老年人上下楼困难的建议住建委1177刘壮志关于打造西三旗(金隅)科技园智能制造创新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西三旗街道1178刘壮志关于打造居家养老"一刻钟生活服务圈"的建议民政局1179王越关于延长社区"两委"每届任期的建议全国人大1180陈恒华关于加强我区中小学校风雨操场建设的建议教委1181陈恒华关于增加基础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和经费的建议教委1182冯福生关于改善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和医疗条件的建议卫计委1183武菊英关于在玉泉公园、北坞公园周边建立停车场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184武菊英关于农科院正福寺职工宿舍老旧房屋改造的建议住建委1185武菊英关于改造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家属区垃圾站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186冯福生关于加快实施清河地区中小学校区改建工程的的建议教委1187冯福生关于尽快推动清河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建议住建委1188祖砚明关于尽快解决清河文苑项目遗留问题的建议住建委1189田喜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民政局1190张海霞居家养老的政策落实与建立养老服务评价激励机制民政局1191黄薇进一步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制订原创性成果转化保障措施海淀园1192孙英依法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提升管理的质量、效益和水平财政局1193李玮开通学区内小学校车,抑制私家车通学,减少拥堵和尾气排放的议案教委1194杨晓光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更快更好的发展,整体规划学校周边单位布局教委1195雷海环呼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教师外出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教委1196丁丁打造中关村核心区的品牌创新创业项目,务实提升海淀区创新发展能力海淀园1197张永慧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政局1198吴刚全面推进海淀区养老事业的发展民政局1199王越对社区工作者明确定位,建立社区工作者职务和职级相结合制度的议案社会办1200柳昌江运用"互联网+停车"解决海淀区停车问题市政市容委1201王越区人大加强对海淀区财政预算监督的议案人大1202王红艳关于强制收回兰德华庭小区教育配套用地的议案住建委1203黄薇建立海淀区空气质量标准化管理长期措施环保局1204卫爱民关于依法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高效、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的议案财政局1205王志刚关于尽快打通永丰路向西断头路(规划中的滨河路)和西山隧道解决北部地区交通拥堵的建议住建委1206王志刚关于规范永丰基地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的建议北部办1207田喜慧关于将北京老年医院正门门前公路中绿化带打开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208田琳关于给予"他办校"部分同等待遇的建议教委1209林菁关于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210陈道文关于增加社保网点办理业务种类的建议人力社保局1211陈道文关于逐步增加医保医院数量的建议人力社保局1212武菊英关于拆除农科院社区东门口路中间电线杆的建议发改委1213尹占霞关于以大健康理念进一步推进健康海淀的议案卫计委1214任志瑜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议案教委1215孙齐炜香山地区建设的议案住建委1216杨晓光加快推进中关村东区改造,列入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之首中科院1217高斌关于对清华大学校内棚户区进行拆迁的议案清华大学1218高斌关于落实高压自管单位普通居民享受"煤改电"优惠电价的议案供电公司1219徐志梅关于尽快推动朱房地区整体改造的建议清华大学1220马纯骅关于从天秀西经农大南路向中关村方向增加公交车线路的建议公交总公司1221马纯骅关于对地铁四号线安河桥北汽车场站应为乘客提供便利设施的建议公交总公司1222潘永卫关于加快苏家坨镇前沙涧居住区及北安河定向安置房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北部办1223邓玉恒小区老旧楼房改造对住户生活的困扰问题住建委1224张晓东加大环境治理的执法力度交通支队1225张晓东提高社区医生的待遇,稳定医疗队伍卫计委1226邓玉恒北京市中小学校体育场所对公众开放的问题教委1227孙齐炜关于加强香山地区环境规划与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住建委1228田世平关于香山园区内狗的管理问题的建议公安分局1229田世平关于改善香山地区居民饮水的问题的建议水务局1230吕清关于尽快解决紫竹院长智路长期拥堵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231李玮关于把蓝旗营等北大清华教师社区作为居家养老试点社区的建议民政局1232李珏关于增设香山地区银行网点和ATM自动存取款机的建议金融办1233贾德友关于拓宽北安河路的建议北部办1234潘利萍优化公交线路,有效接驳轨道交通市交通委1235吴凯关于北大东门红绿灯设立"U转"专用道的建议交通支队1236张宝岭严重关切燕北园小区门前道路的混乱状况,寻求解决方案交通支队1237王一川加强市区代表之间的沟通,提升代表履职效率人大1238张海霞在人大集中会议期间提高报告审议效率的建议人大1239张海霞关于以房养老的老人户籍的迁移问题建议公安分局1240张海霞关于清华南路行使规定调整的建议交通支队1241严敏杰加强北大南门外海淀路上的占道治理和道路维护交通支队市政市容委、城管执法局1242李珏关于在香山公交汽车总站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243田世平关于在香山地区建立文化、娱乐、体育和老人活动场所的建议香山街道1244郭素娟关于双清路西段(西王庄北)道路拓宽改造的建议住建委1245郭素娟关于加快双清路、清华东路与荷清路交叉处道路拓宽改造实现贯通衔接的建议住建委1246申亚男关于小学生"减负"问题的建议教委1247申亚男关于加强"物业"与"业委会"管理的建议房管局1248张闯关于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并建立奖励机制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249张闯关于解决北京林业大学附属小学义务教育办学困境的建议教委1250郭素娟关于对月泉路与毛纺路交叉处东北角道路改造,加大通行月泉路向G7方向通行能力的建议交通支队1251郭素娟关于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林大北路北侧文成杰座西侧底层小饭店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建议食药监局1252郭素娟关于区政府承办单位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建议政府办1253郭素娟关于双清路西段(西王庄北)行道树更新换种,以期减少白色污染,更好发挥生态功能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254郭素娟关于在北京林业大学周边建立工行网点的建议金融办1255左鹏关于在科大东门外志新西路设置红绿灯的建议交通支队1256谭连兴关于韩家川村拆迁改建的建议西北旺镇1257左鹏关于解决海淀区逸成社区幼儿园入园难问题的建议教委1258李丽关于改善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周边公共交通建议公交总公司1259王维才关于协力推进北京科技大学附属小学校园改扩建工程的建议教委1260张向群关于加快实施采石路中段道路改造的建议住建委1261王茜关于政府增加对国有实体店菜篮子补贴的建议商务委1262杨海芳关于申请中国佛学院给水工程纳入2017年政府资金储备项目的建议北部办1263张素峰关于推进"医养融合"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健康发展的建议民政局1264谢菁菁关于防止校园欺凌的建议教委1265谢菁菁关于对颐和园圆明园周边公共设施建设提升文化内涵和协调古建美感的建议青龙桥街道1266于明关于发挥宝联体育公园的公共体育场所功能的建议体育局1267谢菁菁关于北坞公园增加公厕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268李良晨关于在东升镇所属区域新建学校的建议教委1269谢菁菁关于制定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的建议教委1270谭连兴关于区民政部门特事特办因评残耽误部队退休军官移交地方工作,落实办理移交手续的建议民政局1271陈姗关于太平路33号院推广社区"老年饭桌"的建议民政局1272安政华关于东升镇马坊村永泰、宝盛里小区防水维修问题的建议东升镇1273安政华关于办理宝盛里货币补偿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建议地税局1274于明关于整治北洼路及以西区域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275卞海虹加快对勘测甲乙丙三栋简易楼改造进程的建议房地中心1276许绘新关于加大科技教育项目资金投入问题教委1277许绘新关于五十七中学校教学楼及教育用地被占用问题教委1278杨海芳关于修建圆明园西路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议市路政局1279林雅献关于解决集体户口孩子上学难的问题教委1280张海霞关于将清华西门南侧闲置荒地改做公共停车场的建议市政市容委1281刘明新关于妥善解决在京少数民族租房难的建议民宗侨办1282李玮关于老旧商业小区电梯改造的建议质监局1283高祥关于解决明光北里9、12楼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民防局1284孙向辉关于破解海淀文化密码,塑造区域文化认同的建议文化委1285孙向辉关于解决物美超市花园路店道路年久失修问题的建议花园路街道1286张凤琴关于帮助解决中铝公司在京单位员工廉租房问题的建议房管局1287张凤琴关于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参与"双创生态圈"建设的建议海淀园1288夏越关于提请马连洼街道帮助解决天秀花园古月园更换临时物业的建议马连洼街道1289夏越关于加强海淀区小学课外托管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教委、工商1290孙诚关于促进海淀区产教融合的若干建议教委1291高祥关于明光北里17号、政法新1、2号楼加装保温层的建议中直机关1292高祥关于进一步整治明光东路脏乱差问题的建议北太平庄街道1293高祥关于在中国政法大学北门小路西边路口树立适当交通标志的建议交通支队1294戴小枫关于尽快立法规范小型电动自行车违章行驶的建议交通支队1295戴小枫关于加快老旧楼房改造、安装电梯的建议市政府1296孙英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建议民政局1297孙英关于创新机制,加快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教委1298王玉凤关于先行启动对高粱桥斜街11号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建议北下关街道1299王玉凤关于再次敦促区政府主管部门尽快解决慈献寺桥下钉子户的拆迁问题住建委1300王玉凤关于尽快将交大附小原校址交回交大的建议教委1301王玉凤关于敦促解决"乐家花园"文物保护工作的批评建议教委1302邵长生关于治理四道口路与皂君庙东路丁字路口乱停车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1303王臣关于打通动物园北路气象局段的建议住建委1304王臣关于规范管理动物园北路(气象路)的建议交通支队1305王臣关于加快打通大慧寺南路和"城中村"整治的建议住建委1306夏朝晖关于取消人大附中西山学校国际校的建议教委1307夏朝晖关于101中学与农大附中联合办学的建议教委1308金荣花关于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高海淀政务服务精细化水平的建议海淀园1309王君历关于加快实现地铁9号线与昌平线贯通的建议市政府1310王顺利关于南长河两岸滨河路道路扩宽改造的建议市水务局1311戴小枫关于"彻底改革我国现行的部分科技制度"的建议市科委1312夏朝晖关于贯通竹园东街向东至厢黄旗东路的建议住建委1313夏朝晖关于北五环肖家河桥段加设西向东出口的建议公联公司1314龚元石关于延长地铁15号线至西苑地铁枢纽的建议市重大办1315于明关于拆除宝联体育公园占用绿化带设施楼房建成长河岸绿化景观带的建议八里庄街道1316林雅献关于整顿八宝庄违建的问题城管执法局1317张旭关于加强规范海淀区业主委员会商业行为的建议房管局1318杨海芳关于海淀北部地区供水一体化的建议水务局1319卞佳丽关于加大力度打击金融诈骗犯罪、切实解决金融诈骗案立案难的问题的建议公安分局1320卞佳丽关于将"师大北路"更名为"北邮北路"的建议规划分局1321卞佳丽关于加快北京邮电大学南区改造的建议住建委1322李丽关于加大天润奥迪4s店污染物排放监测力度的建议环保局1323李丽关于在清华东路辅路修补破损地砖的建议市交通委1324秦世成再提关于节假日在石板房南路圣熙8号购物中心附近整顿违章停车的建议交通支队1325秦世成关于在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建设老年驿站的建议民政局1326李丽关于加强科荟桥北面的小月河西侧路边绿化管理,打造路边健身花园的建议园林绿化局1327李丽关于公开天润奥迪4S店院内地下油罐相关信息及审批信息的建议安监局1328秦世成关于在金码大厦周边整顿违章停车的建议交通支队1329欧阳启名落实无障碍设施,为居家养老提供保障海淀街道1330朱敏治理八里庄路交叉区域道路两边违章停车的建议交通支队1331朱敏关于解决恩济里小区医疗进社区的建议卫计委1332朱敏关于支持民办园发展、缓解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入园难问题的建议教委1333董红军关于积极推进区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建设的建议董红军建议教委1334朱敏关于解决海淀区八里庄地区老人出行问题的建议住建委1335辛崇阳关于清运垃圾后的清扫问题的建议房管局1336辛崇阳关于加强检察院对公安部门一线执法的法律监督力度的建议检察院1337纪世存关于加快党校西墙外土地尽快上市的建议住建委1338郭显达关于法院在今后立案历史拆迁问题上应慎重定案的建议法院1339王玉凤关于对西郊冷冻厂和四道口水产市场转型升级的建议市商务委1340朱晓琦关于延长人民大学西门外绿灯放行时间的建议交通支队1341张晓萌关于拓展人大附小(银燕校区)办学空间并核查土地权属的建议国土分局1342张晓萌关于拓展人大附小(主校区)运动场地的建议四季青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主席团(47人,以姓名笔画为序):于军王际祥王鲁豫车苇歆(女)牛爱忠邓佑玲(女,土家族)田敬军白建平刘长利刘佩金刘勇汤维建宇永杰(女)安雪晖许云李卫华李泉李恺彦李振山杨旭杨莉(女)肖韵竹(女)吴双(女)辛崇阳汪博浩张百海张炜(满族)张泽根张宝岭陈名杰陈国启(满族)周志军(女)孟景伟赵承段新芳贺捷高念东郭淼龚宗元崔述强崔新健寇平董学工(女)傅首清臧桂武黎越(女,瑶族)魏开锋秘书长:王鲁豫(兼)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0人,以姓名笔画为序)于军王鲁豫邓佑玲(女)刘长利刘佩金刘勇杨莉(女)周志军(女)崔述强臧桂武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各次会议主持人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会议刘长利第二次会议臧桂武第三次会议刘佩金第四次会议杨莉第五次会议邓佑玲第六次会议臧桂武第七次会议杨莉第八次会议刘长利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以姓名笔画为序)第一组:于军王际祥车苇歆牛爱忠邓佑玲白建平刘长利汤维建宇永杰安雪晖许云崔述强第二组:王鲁豫田敬军刘佩金刘勇李卫华李泉李恺彦李振山杨旭吴双肖韵竹辛崇阳第三组:汪博浩张百海张炜张泽根张宝岭陈名杰陈国启周志军孟景伟赵承段新芳臧桂武第四组:杨莉贺捷高念东郭淼龚宗元崔新健寇平董学工傅首清黎越魏开锋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各组执行主席主持人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次大会(开幕式)刘长利第二次大会刘佩金第三次大会臧桂武第四次大会杨莉第五次大会(闭幕式)崔述强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1人,以姓名笔画为序)甘丽平(女)白莉(女)刘珍(女)孙大钧李劲涛吴计亮赵德法俞昌吉郭少东郭景玉黄英(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第一代表团:李泉周步科姜丹(女)权有勇第二代表团:寇平姜培华林雅献(女)李乃波第三代表团:李振山张正旺刘丽红(女)辛崇阳第四代表团:张炜(满族)王京立王维才郭素娟(女)第五代表团:郭淼张燕明(女)王中阳高祥第六代表团:白建平严敏杰陈熙邹之瑞(女)第七代表团:牛爱忠张启兵李东丁丁(女)第八代表团:许云李志刚汪关宝郑建华(女)第九代表团:魏开锋李良晨李啸龙谢菁菁(女)第十代表团:贺捷赵连霞(女)祁燕(女,回族)王越第十一代表团:张泽根朱利忠霍平王玉凤(女,满族)第十二代表团:李卫华贾德友高斌张晓东(女)第十三代表团:陈国启(满族)冯志明陈红宣(女)商容(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23人)主任委员:刘佩金副主任委员:白莉(女)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万立强卫爱民王京立任康钰(女)那梅(女,满族)孙英(女)杨娟(女)吴刚张丽君陈刚林雅献(女)周维刚赵迅(女)赵凤军(满族)徐中兴郭素娟(女)栾文生(女)崔新健商瑶玲(女)温新利管建国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15人)主任委员:杨莉(女)副主任委员:孙大钧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左鹏吕清(女)刘兰英(女)吴双(女)辛崇阳张永慧(女)张向群陈恒华金荣花(女,朝鲜族)姜丹(女)姜培华高红梅(女)董学工(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组成员名单(9人)书记:崔述强副书记:于军刘长利刘勇成员:(以姓名笔画为序)王鲁豫刘佩金周志军(女)杨莉(女)臧桂武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组成人员名单代表团书记副书记委员第一代表团李泉周步科田鸥刘桂林黎越第二代表团寇平张丽君王锋卞海虹张国良第三代表团李振山方海强王志刚杨保军董竹娟第四代表团张炜王京立吴忠良张泉利赵承第五代表团郭淼赵小云王中阳王顺利路达第六代表团白建平严敏杰吕清李和章陈熙第七代表团牛爱忠张启兵刘俊德杜希光郭景华第八代表团许云刘涵王树志刘永革管建国第九代表团魏开锋武凯叶智李啸龙张玉洲第十代表团贺捷苏国斌李建东赵安定郑谊德第十一代表团张泽根朱利忠李金祥苏建华戴小枫第十二代表团李卫华张春明方卫国高斌潘利萍第十三代表团陈国启冯志明尹承德刘兰英刘春朝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2016年12月18日)各位代表,同志们: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五天的紧张工作,圆满完成了会议各项议程,今天就要闭幕了.

这是一次民主、团结、务实、鼓劲的大会,是一次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共谋发展、促进和谐的大会.
几天来,各位代表肩负着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认真谋划海淀的发展大计,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代表了人民的利益.

会议审议批准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区第十五届一次人代会以来,我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方面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和有益经验,制定了具有时代特征、首都特色、海淀特点的战略目标和任务.
会议还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海淀今后五年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这次会议,必将极大地鼓舞全区人民,满怀信心地为实现刚刚闭幕的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团结奋斗、再创辉煌!

各位代表、同志们,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海淀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第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强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这里,我提议,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关成启同志和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以及全体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并选举我担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这是各位代表对我们的高度信任.
在此,我代表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大家给予我们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知肩负的责任无比重大,身上的使命无比光荣.
我们相信,有区委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有各位代表的鼎力支持,我们一定会以对300万海淀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努力工作,竭诚为海淀的建设与发展服务,绝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
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都服从和服务于区委的中心工作,保证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
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我们要充分尊重代表,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凝聚全体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为推动我区新一轮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要坚持依法治区,提高地方国家事务的法治化水平.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宪法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和法律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我们要恪守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着力提高地方国家事务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追求,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有效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得到创新发展,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推进组织制度和制度建设.
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梦想照亮前方,奋进正当其时.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历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为实现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2016年12月14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一、13:00—14:00代表报到二、14:00中共党员会(牡丹厅)三、14:30大会预备会(牡丹厅)1.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2.
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3.
选举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4.
选举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5.
选举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四、预备会后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推选主席团会议主持人2.
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3.
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4.
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5.
通过大会各组执行主席主持人名单(草案)6.
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7.
决定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和大会发言报名截止时间8.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决定提交全体代表审议9.
通过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并决定提交全体代表审议10.
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并决定提交全体代表审议11.
听取秘书处汇报代表出席情况五、15:30各代表团活动(各代表团会议室)1.
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
审议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3.
审议各专门委员会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六、16:30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通过表决稿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2.
听取各团审议汇报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情况汇报,通过表决稿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3.
听取各团审议各专门委员会人选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通过表决稿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晚上:18:30—20:00人大代表询问活动(牡丹厅)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一、9:00第一次大会(牡丹厅)大会开幕1.
听取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听取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3.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4.
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5.
表决通过各专门委员会人选表决办法二、第一次大会后全体代表合影三、合影后—12:00各代表团活动(各团会议室)审议:1.
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3.
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四、12:00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秘书处关于区委和政党、团体联合推荐的各项候选人建议人选情况介绍,决定接受建议并以主席团名义推荐,交由代表讨论酝酿2.
听取秘书处关于区委推荐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人选介绍,决定接受建议并以主席团名义推荐,交由代表讨论酝酿3.
决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各项候选人截止时间4.
决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名单第一次汇总时间5.
听取秘书处通报代表询问活动情况6.
听取秘书处汇报全程列席人员出席情况下午:14:00—17:30各代表团活动(各团会议室)一、继续审议:1.
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3.
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二、讨论酝酿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三、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一、08:30第二次大会(牡丹厅)1.
听取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
听取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听取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第二次大会后各代表团活动(各团会议室)(一)审议:1.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
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代表继续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三、11:30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审议政府、预算(草案)、计划(草案)报告的情况汇报2.
听取各团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的情况汇报3.
听取大会秘书处汇报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各项候选人名单第一次汇总情况,并决定是否交由代表讨论酝酿下午:一、14:00计财审查委员会会议(贵宾楼枫林厅A座二层)二、14:00各代表团活动(各团会议室)(一)继续审议:1.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
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讨论酝酿主席团推荐和代表提名第一次汇总名单(三)继续联名提出候选人(四)各团推荐两名监票人,并确定其中一名为大会监票人(16:00前报组织组)三、16:00—18:00专题座谈会(牡丹厅1、4)晚上:19:30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汇报审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三项报告的情况2.
讨论通过大会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3.
听取大会秘书处汇报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各项候选人名单第二次汇总情况,并决定是否交由代表讨论酝酿4.
根据提名情况,决定是否预选(及预选方式)5.
听取推荐监票人的情况汇报,通过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通过注:1.
9:00对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进行第一次汇总2.
12:00为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和大会发言报名截止时间3.
17:00为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一、9:00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贵宾楼枫林厅)二、9:00各代表团活动(各团会议室)1.
讨论各项决议草案2.
印发第二次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名单,继续讨论酝酿三、11:30主席团第五次会议1.
听取各团汇报各项决议草案讨论情况2.
讨论通过计财审查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以及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3.
听取各团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的情况汇报,依法确定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决定向代表公布,交由代表讨论酝酿下午:一、14:00各代表团活动(各团会议室)讨论酝酿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二、14:30各代表团召开市区代表座谈会三、15:30主席团第六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团长汇报各项正式候选人讨论情况,决定提请大会选举2.
决定各项选举的投票方式3.
讨论通过宪法宣誓(方案)4.
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5.
听取秘书处汇报各项决议(草案)修改情况,通过各项决议修改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6.
听取秘书处汇报各项报告修改情况并做说明7.
听取秘书处汇报大会发言报名情况及安排四、17:00—18:00组织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牡丹厅)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一、9:00第三次大会(牡丹厅)代表大会发言二、第三次大会后各代表团活动(各团会议室)审议各项决议修改草案三、11:30主席团第七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审议各项决议修改草案情况汇报2.
通过各项决议表决稿,决定提交大会表决下午:一、13:30第四次大会1.
表决通过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2.
通过大会选举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3.
选举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16:00主席团第八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总监票人汇报选举计票结果2.
审查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3.
决定是否进行二次选举)三、16:30第五次大会(一)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二)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当选结果(三)新当选的区人大及"一府两院"领导同全体代表见面(四)宪法宣誓(五)表决各项决议1.
表决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
表决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决议3.
表决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的决议4.
表决关于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5.
表决关于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6.
表决关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六)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七)新当选的人大主任讲话(八)闭幕式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事记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2:00前,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到完毕.
下午2:00,在稻香湖景酒店牡丹厅,中共海淀区委召开了中共党员代表会.

下午2:30,在牡丹厅举行大会预备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445人,实到410人.
按照法律规定,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预备会议由关成启主任主持.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莉报告了代表资格审查情况;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选举产生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选举产生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选举产生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预备会后,在稻香湖景酒店多媒体教室举行了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到47人,实到44人.
大会秘书长王鲁豫同志主持会议,会议首先推选刘长利同志主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于军、王鲁豫、邓佑玲、刘长利、刘佩金、刘勇、杨莉、周志军、崔述强、臧桂武等10名同志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并决定由常务主席分别主持各次主席团会议;决定甘丽平、白莉、刘珍、孙大钧、李劲涛、吴计亮、赵德法、俞昌吉、郭少东、郭景玉、黄英等11名同志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通过了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和大会各组执行主席主持人名单;通过了《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通过了《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办法(草案)》,并决定提交全体代表审议;会议决定,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和代表大会发言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12:00;会议听取了秘书长汇报代表出席情况.

下午3:30,各代表团分团审议了《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办法(草案)》.

下午4:3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了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常务主席刘长利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团长汇报关于《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办法(草案)》的审议情况,决定修改完善后提交大会表决.

晚上6:30,在牡丹厅举行了人大代表询问活动.
大会秘书处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49家单位设点接受代表询问.

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稻香湖景酒店牡丹厅隆重开幕.
会议实到代表429人,大会执行主席刘长利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昭玲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胡桂枝同志,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的领导,区各部、委、办、局,各街镇的负责同志,及海淀区选出的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区长于军作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刘圣国作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办法》.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各代表团分团审议了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中午12:0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40人,主席团常务主席臧桂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秘书处关于区委和政党、团体联合推荐的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情况说明,决定接受建议并以主席团名义推荐,交由代表讨论酝酿;听取了秘书处关于区委推荐的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人选的情况说明,决定接受建议并以主席团名义推荐,交由代表讨论酝酿;会议决定了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各项候选人截止时间与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名单第一次汇总时间;听取了秘书处通报代表询问活动情况;最后,秘书长汇报了全程列席人员出席情况.

下午2:00,各代表团继续审议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酝酿了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

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在稻香湖景酒店牡丹厅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实到代表422人,大会执行主席刘佩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关成启作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海淀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焦慧强作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邹开红作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体会议后,各代表团分团讨论酝酿了主席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审议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上午11:3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44人,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佩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团长汇报各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情况;听取了各团关于各项候选人酝酿讨论情况;听取了大会秘书处汇报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各项候选人名单第一次汇总情况.

下午2:00,在贵宾楼枫林厅召开计财审查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查了《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了计财审查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以及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将审查报告修改完善后,提交主席团讨论通过.

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酝酿主席团推荐的各项候选人名单;继续联名推荐候选人;各团推荐出两名监票人,并确定其中一名为大会监票人.

下午4:00,在牡丹厅第1、4厅分别举行两场主题为"经济建设与核心区发展"和"民生与法制"的专题座谈会.
座谈会由臧桂武、刘佩金分别主持,区四套班子领导到会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晚上7:3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42人,主席团常务主席杨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团长汇报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三项工作报告的情况;讨论通过了大会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汇报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各项候选人名单第二次汇总情况;会议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不需进行预选,决定将第二次汇总后的各项候选人名单按照姓名笔画排序,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会议讨论通过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草案提交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在贵宾楼枫林厅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
各代表团讨论了各项决议草案;继续讨论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
上午11:3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43人,主席团常务主席邓佑玲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团长汇报关于各项决议草案的讨论情况;讨论通过了计财审查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以及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各团汇报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决定交由代表讨论酝酿.

下午2:00,各代表团讨论酝酿了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
下午2:30,各代表团召开了市区代表座谈会.
下午3:3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主席团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44人,主席团常务主席臧桂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团长汇报关于各项正式候选人讨论情况,决定提交第四次全体会议进行投票选举;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会议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大会上进行等额选举;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差额选举,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在大会上采取"一并投票、分别计票"的方式进行.
会议讨论通过了宪法宣誓方案;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秘书处汇报各项决议草案修改情况,通过了各项决议修改草案,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会议听取了秘书处汇报各项报告修改情况;听取了秘书处汇报大会发言报名情况,决定了代表大会发言的相关工作安排.

下午5:00,在牡丹厅分别举行了各项正式候选人与代表的见面活动.
2016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在牡丹厅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实到代表424人,大会执行主席臧桂武主持会议.
会上,一团尹占霞代表、二团许培军代表、三团卫爱民代表、四团赵斌代表、五团李真书代表、六团孙齐炜代表、七团张永慧代表、八团柳昌江代表、九团杨海芳代表、十团祁燕代表、十一团孙英代表、十二团张一峰代表、十三团沈军代表分别进行大会发言.

第三次全体会议后,各代表团审议了各项决议修改草案.
上午11:3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主席团第七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42人,主席团常务主席杨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团长汇报各项决议修改草案的审议情况;会议原则通过了各项决议的表决稿,决定将各项决议的表决稿提交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下午1:30,在牡丹厅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会实到代表435人,大会执行主席杨莉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会议依法选举了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下午4:00,在多媒体教室召开主席团第八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43人,主席团常务主席刘长利主持会议.
会议根据总监票人宣布的计票结果和主席团审查确认,各项选举结果符合法律规定,选举有效.

下午4:30,在牡丹厅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大会实到代表435人,大会执行主席崔述强主持会议.

会上,总监票人宣布选举计票结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主席团确认,崔述强宣布:刘长利同志当选为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鲁豫、臧桂武、杨莉、刘佩金、邓佑玲同志当选为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京立、车苇歆、牛爱忠、尹卫东、叶培贵、田敬军、白莉、白建平、刘文英、刘文海、闫斌、汤维建、宇永杰、安雪晖、那梅、孙大钧、李友成、李志刚、李劲涛、李恺彦、杨旭、吴双、吴琢如、辛崇阳、张正旺、张百海、张丽君、陈国启、林菁、赵迅、赵德法、段新芳、俞昌吉、徐中兴、郭少东、郭景玉、崔新健、阎秀敏、梁珍当选为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于军同志当选为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孟景伟、龚宗元、郑海洋、陈双、李长萍、吴计亮、刘圣国、梁爽同志当选为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焦慧强同志当选为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开红同志的当选结果,须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当选同志走到台前与代表见面.
根据《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和《海淀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规定》,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在会上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报告、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莉所作的关于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9件,经主席团批准,将孙英等116位(人次)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等7件议案并案,予以立案;未立案的22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此外,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20件.

会上,新当选的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同志作了讲话.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大会执行主席崔述强作出重要讲话.
下午5:45,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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