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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air  时间:2021-02-24  阅读:()
04ContentsExclusives独家看点10美国"第一白富美"伊万卡这么干,美国人民怒了!
12如何由背景技术的撰写提高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15区块链遇见知识产权法,绝妙加密搭配Information资讯快递18《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十年取得历史性成就!
19《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增中国专利银奖等奖项20称被恶意模仿,江小白起诉云小白商标无效21Nike起诉Puma涉嫌侵犯鞋类专利21知识产权写进高考试卷传递出这些重要信息……BigData大数据24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
2万亿元24三星拒绝赔偿苹果5.
39亿美元证据不足要求重审25我国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二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宏观&政策26最高法院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问题的规定30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通知312018最新「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33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权行为P6Exclusives独家观点人工智能时代邂逅知识产权带来的是挑战,还是机遇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意味着中国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05Contents目录产业&公司来电科技诉街电专利侵权纠纷一审历时一年终于尘埃落定.
这也是迄今为止,共享充电宝行业最大的一笔专利侵权赔偿,也是共享充电第一梯队玩家之间的专利里程碑战役37诉摩拜、告OFO!
结果专利被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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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专利视界一宗诉讼案件的背后,总会涉及到维权人的经济赔偿,金额也会因为案件的严重性高低不等.
品胜起诉苹果MFi认证垄断索赔了1元,苹果起诉三星专利侵权索赔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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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常人能理解的,当然,还有大家不能理解的.
最近,就有一条关于"国知局天价索赔案"的信息让小知倍感震惊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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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47品源解析:如何防止竞争对手专利授权的方法Trademark商标指南48鲍师傅商标维权之战依旧任重道远50蒙牛商标战失利,失去"随变"商标52菊势凶猛!
商标却"菊势不妙"!
Usnews品源动态品源新闻542018强国知识产权论坛品源斩获多项大奖54品源助力东莞科技企业创新知识讲座圆满成功55蒋一明博士就任品源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55品源赴美参加第140届国际商标协会年会56品源管理咨询助力上海舒森开拓多元化市场56品源东莞分公司成功举办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会57品源2018年中分公司工作会议胜利召开57品源知识产权组织开展高效团队建设专题培训品源总结58品源2017年度专利诉讼经典案例现场说"法"文娱天地64天津品源俱乐部追赴一场盘山盛宴65品源知识产权2018第三届"青春杯"篮球赛开赛652018品源东莞分公司开展春游亲子活动P35共享充电宝专利大战!
街电被判停止使用侵权产品P40国知局躺枪要求赔偿1000亿Exclusives独家看点人工智能时代邂逅知识产权带来的是挑战还是机遇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意味着中国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08Exclusives独家看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人工智能时代:你准备好了吗当无人超市运营在当下形成井喷式发展状态,无人驾驶智能汽车在行业中崭露头角,机器人索菲亚被授予公民身份,"AlphaGo"大败柯洁的事例掀起轩然大波……我们不可逃避,人工智能时代已来临.
"我看见池塘里的睡莲,那生长的紫薇和高耸的松树,弹指间花开花落,远处在天地之间.
"如果不说,恐怕谁也想不到这优美的诗句竟然是出自人工智能机器人小冰.
它通过对中国近代519名诗人的几千首诗进行了上万次的迭代学习,获得了现代诗的创作能力,并最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2017年,在湛卢文化和微软的合作推动下,微软小冰首次出版作品《阳光失了玻璃窗》,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完全由人工智能自主创作的作品,并且这部作品一经问世即销售一空,受到了众人的追捧.
除此之外,这个"多才多艺"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在今年由北京电视台主办的"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中,也作为一名特殊的参赛者,投上自己创作的歌曲"AI北京".
由于它的特殊身份,这首歌曲在一众作品中脱颖而出.
"AI北京"作为参赛作品的名称,不仅暗含了"爱北京"的含义,更加说明了微软小冰作为人工智能机器人的特殊之处.
据了解,这首歌曲的创作是由技术人员选取北京特色的人文景观做成图片给小冰阅览,并通过小冰提取关键词而进行创作.
"站在云端里,看美丽城市……"微软小冰后续还将亲自演唱这首歌曲,看来在2018年,它要正式进军歌坛了.
那么,以上这些是否会让你产生怀疑,AI机器人只是一个空有智商而无情商的冰冷机器呢其实不然,在刚刚过去的2018GoogleI/O大会上,AI机器人不仅可以和人类无障碍沟通,甚至可以帮助人类电话预约.
但你不知道的是,这并非第一次人类与人工智能双工通话,早在2016年,"小冰"就已经与人类用户通话累计60万次,到2017年,第五代"微软小冰"已经拥有EQ为核心的对话升级系统,能够应付被打断的谈话进行主动谈话,并且感受谈话中人的情绪变化,它的所作所为,已经趋向于一个有情感、有理性的"人".
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相关制度会产生何种影响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体现了法律对智力成果的保护.
人工智能是新时代人类智力的最新成果,因此,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对知识产权的相关制度影响最为显著.
首先体现于著作权的保护上.
《阳光失了玻璃窗》这部作品已在各大网站进行销售,而在其封面上,所写为"小冰著".
这本诗集是否能成为著作权上保护的作品呢如果进行保护,它的著作人是谁,是"小冰"这个AI机器人,还是拥有"小冰"的所有人对于歌曲《AI北京》也是一样,"小冰"可以对此享有著作权吗其次是知识产权服务业.
AI机器人已经不仅仅是学习、创作,还逐渐拥有"人"的情趣、情商,甚至可以帮助人类做许多难度不大的工作.
李开复在2018冬季达沃斯上表示:"15年内50%的工作任务将会被人工智能所取代.
"这是危言耸听吗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会不会产生前所未有的挑战类似于《阳光失了玻璃窗》以及歌曲《AI北京》这样的人工智能生成物,它们是不是可以成为"作品"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就"小冰"创作的诗集而言,它的能力是看图创作,其过程已经脱离了对海量数据进行简单排列组合的阶段,而是采取类似人类大脑的工作方式创作的模式.
其生成物在实质上也已经满足了作品的三个特征:一是思想、感情的表达,二是具有独创性,三是表达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具备了成为"作品"的要素.
那"小冰"真的可以成为所作诗集和歌曲的著作权人吗人工智能将享有著作权知识产权在本质上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而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主体只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并不包括人工智能机器.
从知识产权制度而言,它是为了保护人的智力成果,促进社会技术进步.
无论是著作权、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其权利归属都是以人为权利主体,而非机器.
其次,如果认定人工智能的机器能够成为作者,则意味着它将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但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绝大多数的著作财产权并不能自主行使,需要人工智能机器的所有者、使用者、控制者代为行使.
从这种意义上来看,人工智能机器与传统的机器并不具有本质区别,都是生产产品者,而非处分者.
最后,知识产权法只是民法的部门法,如果人工智能机器能够成为"作者",享有相关的著作权,那么表示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之下承认有第四类民事主体.
这意味着未来的人工智能时代需要对整个法律体系进行人类与机器的二元主体划分,但就目前技术发展程度和对社会影响程度而言,立法者并不需要对此进行超前立法.
人工智能机器能够创作出作品,但又并不能取得著作权,那么这就导致可能存在大量的"无主作品",必然不利于作品创作和著作权市场的稳定.
因此,我们可以将著作权赋予机器的制造者、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控制者,这样就可以将该难题转嫁到我国已经成熟的著作权主体为法人的制度上,并不需要对已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做大的调整.
服务业会面临失业寒潮吗随着"人工智能"成为舆论追捧的热点,已经有人预测它将开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大门.
有人认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将会造成史无前例的失业寒潮,不可否认的是,AI技术正在逐步取代简单重复的人类劳动,失业人口将逐步增加.
但是,未来的就业结构很可能由少数高素质从业者、机器设备和人工智能组成,也就是说,像律师或者高端法务工作并不会为人工智能所取代,对知识产权服务业而言更是如此.
AI技术可以解放大量劳动力,使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关注知识产权布局、运营等专业事务.
首先,知识产权管理本身是一项耗时的工作,公司法务部门需要处理数量惊人的知识产权数据,并且涉及领域涵盖不同的国家与地区,如果单纯靠人工去识别、转化这些数据,发生错误的概率总是相对较大,而任何微小的错误都可能导致巨大的企业损失.
因此,依靠AI技术可以提升服务精准性、降低经济损失.
其次,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作为搜索工具,增强数据检索能力、提高数据分析能力.
21世纪是数据大爆炸时代,数据总量已经占到了人类历史数据总量的90%.
而智能搜索工具能够在收集用户搜索习惯的基础上,适用个性化的用户需求,投送用户最需要的数据,提高检索的准确性.
最后,智能搜素将人才从简单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供分析工具,可以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意味着中国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但事实上,人工智能技术在现阶段对法律制度和服务业的影响,还没有从本质上产生冲击,这是由于现阶段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决定的.
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机器可能成为新的具有自主意识不受人类控制的行为主体,也有可能始终是人类掌握其命运"物",还有可能像《黑客帝国》所描绘的一样成为人类的主人,法律制度只能根据技术走向不断地调整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作者:王子欣陈焕友09Exclusives独家看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Areyoureadyfortheageofartificialintelligence10Exclusives独家看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美国总统第一千金伊万卡最近颇有些郁闷,因"晒娃"被围攻的事情还没结束,又被美国人民批评了,原因是伊万卡在中国申请了大量商标,并且有些已经获批注册.
这一行为被美国人民发现了,于是被群起而攻之,美国媒体及民众认为伊万卡在白宫任职同时,仍然参与公司运营,涉嫌利用总统千金的政治地位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涉嫌腐败,用中国的俗话讲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对此,笔者认为美国人民未免有些"图样图森破",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本文认为伊万卡申请商标的行为合法、合理,并且具有一定必要性.
首先,伊万卡在中国申请商标并没有违反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
第一,我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条法律释义可以概括为:商标专用权并不是自然产生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对自己的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就需要依照法定的方式获得国家承认.
即我国的商标取得制度施行的是"注册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对商标申请的主体进行了法律上的概括规定,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美国"第一白富美"伊万卡这么干美国人民怒了!
作者:王金华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法律三部部门经理、律师11Exclusives独家看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及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属于法人的一种,国外注册的公司当然也属于法人范畴.
《商标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中国和美国显然属于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相关国际条约的情形,因此,"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作为伊万卡本人相关的品牌管理公司,虽然地处于美国,但仍然可以向我国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需求.
第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本条是关于什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及其要素的规定.
经中国商标网查询,"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申请的商标标志除了IVANKATRUMP之外,还有图形等,这些商标构成要素属于图形、字母等形式,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三,"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申请的商标没有违法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以上条款是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及注册的规定,即通常所说的商标标志本身应该具有一定的显著特征,并且不能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申请的几十件商标标志以IVANKATRUMP为主,还有图形等其他形式,这些商标构成要素具有显著特征,从形式上看不出来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也不属于地名,因此,可以以这些标志作为商标进行申请.
其次,伊万卡在中国申请商标符合商业规则及商业习惯,具有合理性.
第一,在经济生活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还有其他组织.
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自己,便于消费者识别、确认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服务的提供者,往往会使用特定的商标.
但该特定商标如果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则容易被他人侵犯.
所以,拥有一枚合法注册的商标可以说是商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商业经营者来说至关重要.
同时应看到,"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并不是在特朗普当选总统以及伊万卡任职白宫之后才开始在中国申请商标,早在2008年,就已经开始陆续在中国申请,因此,伊万卡申请商标的行为符合通常的商业规则及商业习惯.
第二,需要看到商标恶意抢注的现象.
由于恶意抢注商标目前已经是一个国际性问题,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都不能完全有效的阻止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
在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中,抢注人企图利用商标注册制度占有他人已经具有一定商誉的商标,从而花费很低的注册成本窃取他人的商誉价值,最终达到傍名牌、搭便车的目的.
商标恶意抢注之于中国同样存在,且抢注现象更为猖狂,虽然我国政府及商标主管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来进行打击,但不能有效根除.
以伊万卡商标为例,自2016年11月9日特朗普当选总统之后,经中国商标网查询,已经出现了几百个伊万卡、IVANKA相关的商标申请记录,暂且不论这些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足以说明商标抢注的猖狂现象.
特朗普是美国总统,但更是一名商人,伊万卡作为特朗普的长女,无疑从其父亲那里继承了商人基因,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事前保护未雨绸缪比事后救济更直接有效,伊万卡申请商标的行为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最后,我国商标审查主管机关对于伊万卡申请商标的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第一,如前文所述,"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符合在中国申请商标的条件,所申请的标志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商标审查主管机关应该接受该公司的相关申请.
第二,商标审查主管机关的审查完全遵循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经查询可知,"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在中国申请了几十件商标,有些是已经无效的,有些是经过实质审查之后被予以驳回的,还有一些是进入初审公告或注册成功的.
无论是予以驳回或初审公告,均是有法可依,被驳回的原因可能是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
而近三个月初审公告的十几件商标,均是2016年、2017年提出的申请,按照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审查9个月的审限规定,公告出来的商标属于正常进度审查.
因此,我国商标审查主管机关公告"伊万卡特朗普商标有限公司"申请的商标,完全有法可依,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利益交换,甚至有美国媒体认为和特朗普放弃制裁某中国公司有关,笔者只能说美国媒体的发散思维太厉害了.
特朗普是总统,更是商人,虽然他已把商业经营的控制权交给了两个成年的儿子,相比较而言,商人的身份似乎比总统更适合他.
同样,伊万卡作为美国总统的第一千金,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在享受无上荣耀的同时,必然要承受相应的非议,尤其是摊上一个这么"不靠谱"的爹,翻脸比翻书还快,伊万卡总得为白宫职业生涯完结之后做打算吧.
总之,笔者认为伊万卡这次被批有点冤,而中国也在被批中无辜躺枪了.
作者: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王金华12Exclusives独家看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一、实际撰写过程中建议不要照搬技术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是发明人和代理人对技术沟通的重要资料,代理人可以通过技术交底书获得技术相关的信息.
但是,发明人撰写的技术交底书仅是为了介绍技术信息,因此,有些技术交底书可能仅对发明点的技术内容做针对性描述,背景技术则寥寥数笔带过;还有些技术交底书则可能对背景技术着墨较多,对相应技术的发展史、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都进行了详细介绍.
代理人如果照搬发明人提供的背景技术则无法满足审查指南中对背景技术做出的基本要求.
比如,如果背景技术的内容过少,将造成审查员(或其他读者)无法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客体以及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以至审查员无法清楚发明或实用新型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何种问题提出的;如果背景技术的内容过多,涉及到保护客体的缺点过多,内容繁杂,缺乏条理,导致读者不能清晰的了解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真正解决的问题以及所要达到的效果.
因此,针对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要进行选择性参考,合理运用,不能盲目使用.
二、撰写的思路首先,针对保护的客体或其相关概念进行基本介绍.
主要是该客体或相关概念的所属的领域、作用以及其应用的环境或者作业的对象等一些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客体及相关概念介绍清楚有助于审查员的理解,否则在审查员不了解保护客体的前提下,并不能真正清楚其缺点及问题所在,造成审查员理解存在偏差.
在背景技术中可以采用定义的方式对保护客体进行介绍,定义的给出可以参照教科书或工具书,还可以根据代理人自身对保护客体的理解进行定义.
浅谈如何由背景技术的撰写提高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摘要:背景技术为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说明书的基础,能体现出专利申请文件的逻辑性.
背景技术记载了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体现了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点,能够为确定独立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提供依据.
本文从选择性的参考技术交底书以及背景技术的撰写思路等方面对背景技术的撰写提出建议,以期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
专利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其中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尽可能引证反应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背景技术能够体现出说明书整体的逻辑主线,能够直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但是,背景技术却并未引起大多数申请人或代理人的重视,造成背景技术撰写过程中过于随意,内容过多或过少,逻辑混乱,读起来不知所云,造成审查员无法正确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发明点及其专利性,从而造成背景技术起不到其该有的作用.
作者:陈红红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国内机械部专利代理人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13Exclusives独家看点其次,对现有技术方案进行具体介绍并提出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在介绍保护客体的缺点和问题时,尽量介绍清楚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不要单纯的采用效果来描述,例如仅仅描述现有技术中技术方案的结构复杂,不介绍其具体结构,则造成无法证明专利申请文件提出的技术方案是简化的结构,因此,无法证明其具有专利性.
由上述可知,对现有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案进行介绍是必要的.
除了文字描述外还可以通过附图进行辅助说明;有可能的,可以引证反应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尤其要引证包含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技术特征的现有技术文件,即引证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说明书中引证的文件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例如期刊、杂志、手册和书籍等.
引证专利文件的,至少要写明专利文件的国别、公开号,最好包括公开日期;引证非专利文件的,要写明这些文件的标题和详细出处(参照专利审查指南).
另外,无需提出现有技术中过多的缺点和问题.
在背景技术中提出过多的缺陷,容易导致审查员不清楚发明或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问题,或者造成独立权利要求由于要解决较多的问题导致保护范围缩小.
三、案例分析该案例是针对"一种静电放电模拟器的校准辅助装置"的背景技术进行的撰写,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校准时,静电放电模拟器不能连续集中放电靶靶心导致的无法准确校准的问题.
上述案件的背景技术的撰写初稿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凡是与人接触的电子设备都必须进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因而静电放电模拟器/静电放电发生器(或叫静电枪)是电磁兼容测试中使用最广泛的设备之一.
静电放电模拟器传统的测试方法是人工持枪对准静电靶连续放电,直到示波器上能够稳定读到准确的波形,这样的缺点就是人有被高压电击到的可能以及由于通过手握控制不能保持稳定,可能造成枪头不能连续接触击中靶心,引起测量误差.
目前,针对一些设置有连接孔的静电放电模拟器可以使用简单支架对其进行固定,但是对于未设置连接孔的静电放电模拟器却不能使用支架对其进行固定,并且即使将14Exclusives独家看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静电放电模拟器进行固定,还是需要人去触发静电放电模拟器,依然存在人被高压电击到的危险.
针对上述缺陷,亟需设计一种静电放电模拟器的校准辅助装置,以解决静电放电模拟器不能连续接触击中靶心,引入测量误差的问题,还避免人去触发静电放电模拟器,以解决人体接触到高压电的问题.
上述背景技术中,并没有对静电放电模拟器的校准装置进行介绍,或者对如何校准静电放电模拟器进行介绍,只是提到了"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和"静电放电模拟器传统的测试方法",如果对该领域不是特别熟悉的读者(包括审查员)则可能将这两部分认为是同一个试验,而并不会联想到静电放电模拟器传统的测试方法是校准静电放电模拟器的试验.
因此,该背景技术中并未介绍清楚校准静电放电模拟器是如何校准.
另外,对于现有技术的介绍中,提到了两个缺点,一个缺点是"人有被高压电击到的可能",另一个缺点是"不能连续接触击中靶心",而后针对第一个缺点介绍现有技术中的解决方案"针对一些设置有连接孔的静电放电模拟器可以使用简单支架对其进行固定,但是对于未设置连接孔的静电放电模拟器却不能使用支架对其进行固定".
该背景技术中提出两个缺点,并未分清具体哪个缺点是主要缺点,如果以篇幅的多少来区分,第一个缺点应该为主要缺点,但是与申请人真正想解决的问题又背道而驰.
另外,针对第一个缺点给出解决的技术方案,并未描述清楚结构,并不能得出连接孔的结构或位置,也没有相应的附图进行辅助说明,仅能得出现有技术中不能消除所有类型的静电放电模拟器校准时被电击的危险.
最后,由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引出本申请的校准装置,以解决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静电放电模拟器不能连续接触击中靶心,引入测量误差的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人体接触到高压电的问题".
也就是本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需要一并解决这两个问题,因此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对于解决一个问题时的必要技术特征增加,也造成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减小,将损害申请人的权益.
基于背景技术初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背景技术如下:静电放电发生器(ESDGenerator)或叫静电放电模拟器(ESDSimulator),俗称静电放电枪(ESDgun),是电磁兼容测量试验中与静电放电抗扰度(ESDimmunity)试验中的重要设备,目的是为了检验电子设备受到外来静电放电时能否正常工作.
在进行电磁兼容测量试验或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时,一般利用结构紧凑的手持式静电放电模拟器/手持式静电放电发生器产生放电,为了保证抗扰度试验的准确性,需要对静电放电模拟器校准后使用.
现有技术中,在进行静电放电模拟器校准试验时,操作人员持握静电放电模拟器对准静电靶,操作人员触发静电放电模拟器的开关后静电放电模拟器对静电靶连续放电,静电靶将接收的电信号经过高压衰减器后再传到示波器上显示,直到示波器上能够稳定读到准确的波形曲线,然后将得到的波形曲线与标准曲线进行校准比对.
上述校准试验中,由于操作人员直接持握静电放电模拟器进行试验,将会造成静电放电模拟器晃动,使得静电放电模拟器不能连续击中靶心,示波器上无法显示稳定且准确的波形曲线,从而不能准确的对静电放电模拟器进行校准.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亟需设计一种静电放电模拟器的校准辅助装置,以解决静电放电模拟器不能连续击中放电靶靶心导致的无法准确校准的问题.
修改后的背景技术的撰写思路为:首先给出静电放电模拟器的定义,介绍其应用,并引出其需要校准后使用.
然后,具体介绍现有技术中静电放电模拟器校准的过程,并根据该具体过程指出该校准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根据现有技术静电放电模拟器校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本申请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修改后的背景技术对静电放电模拟器和其校准过程均给出了具体的介绍,避免让审查员带着疑问进行阅读,并且现有技术的缺点与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应,发明点一目了然,易获得审查员的认可.
综上所述,合格的背景技术应该基于对现有技术的准确理解,以及准确、逻辑清晰的语言表达.
合格的背景技术有助于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有助于审查员对申请文件的理解,有助于维护申请人权益,因此应重视背景技术的撰写.
作者: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陈红红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15Exclusives独家看点最近以来,区块链和与之相关的分布式账本技术一直是热门话题,多个行业探索它们的可能性,几乎每天都出现新区块链使用案例.
但是,在知识产权法和实践中会如何使用这些技术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技术作为诸如比特币和以太币之类的加密货币背后的技术而广为人知.
它的基本形式是可用于记录和跟踪交易信息的公开分类账,并可在对等网络上进行交换和验证.
区块链和其他分布式账本技术通过允许交易的多方验证预先输入到分类账中的资金而创建可靠和透明的记录,任何一方均无法稍后更改任何分类账条目.
每项交易或"区块"都被传输给网络中的所有参与者,并且必须由每个参与者"节点"来验证解决复杂数学难题.
一旦该区块被验证,它就被添加到分类账或链中.
从信息角度来看,分布式账本技术的真正创新在于通过众包监督来确保分类账的完整性,并消除了对中心机构的需求.
换言之,各项交易由宿主区块链的多台计算机验证和确认有效.
为此,它被认为是"近乎不可破解的",因为要改变其中的任何信息,网络攻击就必须同时击中(几乎)所有分类账副本.
尽管区块链的传统概念是一个开放和匿名网络,但也存在"私人"区块链,它们预选谁能管理分类账.
超出金融科技界的吸引力由于分布式账本技术创建了安全、有时间戳和不可变的信息链,因此它已在品牌保护和执法、营销和消费者参与方面得到应用.
几乎每天都似乎出现更多使用实例.
此项技术很快具有超出金融科技界的吸引力.
它已被用于跟踪供应链中的商品进展情况,这引起制药、汽车、奢侈品和消费品行业等许多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的关注,在这些行业中,商品的可追溯性很重要,而假冒商品和水货则令人担忧.
区块链因其潜在用途而对许多不同行业均有吸引力.
从加密货币、交易和合同信息到数据文件、照片、视频和设计文档等不同类型的数据,均可被添入区块链.
而且这项技术还在继续开发新型分布式账本,例如散列图软件,该软件试图解决可扩缩性问题.
在知识产权界的可能应用对于大规模法律适用(包括准据法和司法管辖区、数据安全和隐私关注等问题),存在着各种潜在障碍.
尽管如此,在涉及大量知识产权的产业背景下,区块链和与之相关的分布式账本技术为知识产权保护和注册提供了明显的可能性,并且可在注册阶段或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它还预示以经济有效的方式来加速这些进程.
潜在的使用案例包括:创作者和来源认证、注册和结清知识产权的证据;控制和跟踪(未)注册的知识产权的分布情况;提供在贸易和/或商业中真实和/或首次使用的证据;数字版权管理(例如在线音乐网站);通过智能合同而确立和执行知识产权协议、许可证或独家经销网络;并向知识产权所有人实时汇款.
区块链还可用于检测和/或检索假冒、被盗商品和水货的鉴定和来源目的.
"智能"知识产权使用区块链技术来管理知识产权具有极大潜力.
在分布式账本中而不是传统数据库记录知识产权,可将知识产权有效地转成"智能知识产权".
与此相关的是知识产权局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来创建"智能知识产权注册处"的设想,采取的形式是作为问责机构的知识产权局运行的集中式解决方案,该机构可在注册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内创建不可更改的项目记录.
它可包括商标首次申请、注册和首次在贸易中使用;外观设计、商标或专利获得许可、分配等等.
它还将解决有关核对、存储和提供此类证据的实用性问题.
当区块链遇见知识产权法天衣无缝的绝妙加密搭配16Exclusives独家看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追踪权利的整个有效期的能力将有许多益处,包括更为顺利的知识产权审计.
它还可简化知识产权交易所需的尽职调查工作,例如在兼并和收购方面.
可通过选择加入计划来解决知识产权所有人方面的保密问题.
使用知识产权的证据分类账列明谁拥有什么,为品牌所有人提供了其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在市场中的使用范围的潜在参考点.
这可能对那些要求出示首次使用或真正使用证明或使用范围至关重要的司法管辖区特别有用,例如在涉及承认驰名商标的争议或其他诉讼程序中,或为停用撤销行为辩护.
举例来说,通过基于区块链的官方商标注册簿收集在贸易或商业中使用商标的信息,将能几乎立即通知相关的知识产权局.
这将导致在贸易中商标的实际使用和使用频率的可靠和有时间戳证据,这两种证据都与证明商标的首次使用、真正使用、取得显著特征/次要含义或商誉有关.
同样,分布式账本技术可用于公布防守性公告,以此作为现有技术,以防止他人获得这些技术的专利.
创作者身份证据区块链技术还能在未注册的知识产权(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和根据《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条款不属于可注册的知识产权)和未注册的外观设计权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该技术可提供它们的概念、用途、资格要求(例如原创性和设计制作的产品首次出售的所在国)和身份的证据.
将原创设计或作品以及其设计师或创作者的详细信息上传到区块链,则将创建有时间戳的记录和证明这些内容的确凿证据.
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未注册知识产权存储库已由几个区块链初创公司正在开发,并可能成为版权保护和数字版权管理的令人关注和可管理的解决方案.
智能合同和数字版权管理在区块链背景下常常提到"智能合同"的概念.
由于一些区块链解决方案可保存、执行和监测合同代码,此类"智能合同效能"可能引起数字版权管理和其他知识产权交易方面的关注.
智能合同可用于确立和执行诸如许可证之类的知识产权协议,并能向知识产权所有人实时汇去付款;能(在歌曲或图像等文件中)以数字形式对歌曲或图像等受保护内容中的知识产权"智能信息"进行编码.
这些设想正迅速成为主流,柯达最近推出的基于区块链的图像版权管理平台及其自己的加密货币就证实了这一点.
反假冒与执行知识产权列明谁拥有什么、谁是得到授权的许可证持有者等信息的分类账会使包括消费者和海关当局在内的供应链中的每个人都能验证正品,并将正品与赝品区分开来.
保存知识产权信息的区块链分类账能进行来源验证,因为它们能客观记录客户可验证的产品制造时间和地点的详细信息,以及有关制造过程和原材料来源的详细信息.
这些类型的区块链解决方案正迅速成为主流,使用户能够验证产品的真实性,并使企业、主管部门、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信任和放心.
添加可扫描的区块链连接标签、防篡改印章或印记(明显或隐蔽)是分布式账本技术最令人信服的使用案例之一,并可在打击假冒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果品牌所有者向海关当局通报其正品应具备的安全特性,那么对于边境官员来说,没有这些功能便是检查产品是否是假冒的简单方法.
这些功能与区块链的交互作用还提供了更大的潜力,可与客户进行接触,并向客户提供关于假冒产品风险的信息,以及使他们能验证所购买的产品是否是正品.
该技术还可与认证标志结合使用,以证明产品是否符合某些既定准则或标准,例如羊毛标志Woolmark,该标志证明使用它的商品由100%羊毛制成.
供应链管理在不可变的区块链上跟踪商品的能力可帮助品牌所有者强制执行有关分销的合同安排,发现分销系统中的泄漏情况,并帮助识别水货或灰市活动.
跟踪产品分销也可用于符合监管要求,如在制药业,并验证质量担保.
谁拥有区块链近年来,区块链技术的美好展望已引发提交许多与区块链相关的发明的专利申请.
许多首次专利申请都是由银行和金融机构提出,但随着区块链技术日益成为主流,应用程序正被广泛地应用于各行各业.
大多数相关的专利申请都声称有提高或使用原始区块链的方法,这一方法被认为是名为"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神秘发明者在2008年的一份白皮书中披露(http://satoshinakamoto.
me/bitcoin-draft.
pdf).
一些支持者还继续主张通过提供开源许可或创建专利联营的代码来实现区块链技术.
而且,如同许多有前景的新技术一样,区块链也吸引了专利流氓,正如美国数字商会所指出的那样,该商会是推动区块链技术背后的新兴产业的美国宣传团体.
它最近推出了区块链知识产权委员会(BIPC),旨在创建由行业主导的防御性专利战略,以打击区块链的专利侵权.
不过,谁拥有区块链这一不确定性并没影响它的迅速普及.
前景—超越水晶球预卜随着区块链技术成为主流,行业参与者和区块链开发者将越来越得合作制定标准和交互运作协议.
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EUIPO)等多个政府机构和知识产权登记处正在积极研究区块链功能;欧盟委员会计划设立区块链观测站,美国国会最近设立了国会区块链会议核心小组.
各行各业的组织正在讨论自我执行合同的全球标准.
因此,它似乎只是时间问题,需先由法律解决该技术的大规模法律适用方面的潜在障碍,例如准据法和司法管辖区、智能权利的可执行性、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可靠规则以及智能合同的定义—并且它贯穿于知识产权法和实践.
来源:WIPO/作者:BirgitClark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英国伦敦分所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18Information资讯快递知识产权制度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创造力、影响力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富有远见的战略部署,指引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无数发明人、创新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圆了致富梦、创业梦,"中国智造"快步走向世界,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领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创造力、影响力.
10年来,已形成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部署,各部门各地方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体系.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连续9年制定和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对年度战略工作进行集中部署.
绝大多数省(区、市)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或实施领导机构.
10年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取得显著成就.
我国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
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快速增长,专利申请年均增长19.
56%,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1.
29%.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07年的9.
6万件增长到2017年的超100万件.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07年的0.
6件增长至2017年的9.
8件.
有效注册商标量从2007年的235.
3万件增长至2017年的1492万件,连续16年位居世界第一.
全国著作权登记量由2007年的13.
8万件上升到2017年的274.
8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超过70万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创新指数跃居全球第二十二位,是唯一进入25强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逐渐形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显著加强,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
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领域专门法律.
国务院相应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实施细则.
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全面强化,"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量由2007年的2.
2万件增至2017年的20多万件.
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有3.
15万家企业通过检查验收实现软件正版化.
102家中央企业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97.
36%的下属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
70.
15%的金融机构实现软件正版化.
从根本上扭转了侵权软件、盗版影视作品猖獗的势头,显著改善了营商环境.
外国在华专利申请持续增长,多家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了研发中心.
中国成为全球创新的重要一极,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促进国际创新和贸易合作的重要桥梁.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日趋向好.
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认知率由2008年的3.
7%提升至2017年的85.
3%.
知识产权国内外影响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日益凸显.
2009年至2016年,专利转让数量由3.
4万次增长至15.
5万次,全国商标转让数量由7.
22万件增至16.
89万件.
专利权融资额由2009年的74.
6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720亿元.
2008年至2017年,商标质押贷款金额由51.
19亿元提高到369亿元.
"十二五"时期,我国著作权融资总额达136.
48亿元.
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高铁、特高压输电、核电等一系列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并实施了一批核心知识产权,有效支撑了产业向高端迈进.
地理标志产品的授予和保护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的重要载体,文化创意产业在版权保护下蓬勃发展,中国作品进入海外文化市场的步伐更快更稳.
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我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等171份,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积极推进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合作机制,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与我国签署《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蒋建科NO.
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周年,取得历史性成就!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写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
10年前的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一项关乎未来、兴国利民的战略由此开启了波澜壮阔的航程.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19Information资讯快递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下称《办法》),原《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办法》在奖项设置一条增设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等奖项.
《办法》规定,中国专利奖的评奖宗旨为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根据《办法》,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有关通知如下: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经局批准,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6月7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价指标及权重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一)专利质量(25%).
评价:1.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
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
评价:1.
原创性及重要性;2.
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
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
评价:1.
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
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评价:1.
社会效益;2.
行业影响力;3.
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一)专利质量(25%).
评价:1.
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
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
评价:1.
设计要点独特性;2.
艺术性及象征性;3.
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
评价:1.
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
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评价:1.
社会效益;2.
发展前景.
第六条推荐及评审程序一、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二、评审办公室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有关初评工作.
三、评审办公室根据初评情况,提出预获奖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委员会对预获奖项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
五、评审办公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第七条异议处理一、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办公室提出.
NO.
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修订增设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等奖项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0Information资讯快递二、评审办公室接收异议材料,成立异议处理小组,对异议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异议分析材料及处理意见并向评审委员会报告,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后,将处理意见通知异议方和项目申报人、推荐单位.
三、参与异议处理的有关人员对异议者的身份及有关异议信息予以保密.
第八条授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评选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银奖、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会议,共同表彰有关获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专利权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对于获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
第九条撤奖对于获奖项目,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奖牌和证书.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我是江小白,生活很简单"、"殊途同归的青春,是最好的时光"、"走一些弯路也好过原地踏步"、"团队建设长路漫漫,不过瓶口到瓶底的距离"……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简称江小白公司)主打的江小白卡通人物形象和他的经典语录给许多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并受到年轻市场的青睐.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江小白公司为原告起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山东云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简称云小白公司)的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下面就让我们看看他们的纠纷为何.
"云小白"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系2014年12月被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3类开胃酒等商品上,于2016年2月获准注册并于2017年10月转让至本案第三人云小白公司.
江小白公司于2016年9月对"云小白"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关于"云小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简称被诉裁定)中认定:一、诉争商标与"江小白"商标(简称引证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诉争商标文字与江小白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江小白"卡通人物形象在构成要素、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与江小白公司产品包装装潢亦未构成相同或相近.
三、江小白公司关于诉争商标违反商标法四十四条第一款及构成对其商标抄袭、模仿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江小白公司的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江小白公司不服被诉裁定起诉至北京知产法院,其主要起诉理由为:一、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且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易导致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诉争商标与原告"江小白及图"商标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三、诉争商标的注册存在模仿原告的主观恶意,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知产北京,作者:王晓露审四庭NO.
3称被恶意模仿,江小白起诉云小白商标无效,这瓶小酒胜出的会是谁虽然今年的高考已经结束,但3道共计12分的高考语文阅读题刷爆了朋友圈.
这3道阅读题出自今年的高考全国卷Ⅱ,该题目从创新引领发展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所面临的现状等角度命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知识产权"从专业术语到高频热词,继而写入高考命题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知识产权领域时事话题走进了公众视野、千家万户,成为每一个为国家创造未来的年轻人必备的基础知识.
也许,这就是"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正在从顶层设计走向社会共识,从政策层面进入常识领域的最生动体现.
现在,笔者带你来一起回顾一下这次的知识产权试题:(三)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7~9题.
材料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是加快动能转换、结构优化的重要支撑.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
要顺利跨越这个关口,就必须激发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就必须"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的双重作用,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不断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
(摘编自社论《播撒创新种子,守护创新中国——写在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之际》,《中国知识产权报》2018年4月20日)材料二: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1Information资讯快递NO.
5知识产权写进高考试卷传递出这些重要信息……NO.
4Nike起诉Puma涉嫌侵犯鞋类专利5月3日,总部位于俄勒冈州比弗顿的运动鞋和运动服装生产商Nike向马萨诸塞州区的德国制鞋商Puma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起诉中,Nike指责Puma侵犯了Nike公司的四项Flyknit专利权、一项Airsole专利权和两项cleatassembly技术专利权.
Nike公司称自己拥有Flyknit的四项专利(美国专利号7637032、8266749、9078488、9375046).
Flykni涉及鞋类鞋面,这些鞋面由单一针织材料形成,同时为鞋面的不同区域提供不同的纹理或特性.
2015年,在Nike推出采用Flyknit技术的运动鞋三年后,Puma推出了IGNITE鞋款,其中包含一款完全针织鞋面.
Nike称,IGNITE系列鞋的各种元素侵犯了其Flyknit技术专利.
Nike公司还宣称与Airsole技术有关的一项专利(美国专利号7401420)遭到侵犯.
Airsole是一种鞋类鞋底液体气囊结构,旨在保护运动员的关节和肌肉免受冲击力.
Nike称Puma于2017年11月首次发布了Jamming鞋款,该鞋鞋底也包含用于脚部支撑的液体气囊.
最后,Nike宣称其自主开发的cleatassembly技术专利遭到侵犯(美国专利号6973746、9314065),该技术用于运动运动鞋的防滑钉组件,可改善脚部控制和推进力,同时减少疲劳.
Nike称Puma推出的evoSPEED鞋款、ONE18.
1SynFG和FUTURENetfitFG/AG鞋款,均侵犯了cleatassembly技术专利.
此外,Nike还指控Puma在知悉潜在侵权行为后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并在侵权通知后向市场推出新的侵权鞋款.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2Information资讯快递材料三:继山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相继取得突破后,近日,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科研团队的"电化学脱嵌法从盐湖卤水提锂"技术专利,成功转让给一家科技公司,许可使用费超过1亿元.
双方将共同组建平台公司,由平台公司具体负责专利的产业化.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创新工作偏重基础理论研究,拥有深厚研发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未能将智力资源转化成市场价值.
根据市场发展趋势探寻科技创新方向、不断更新升级科技创新思路,正是提升专利质量、实现专利市场价值的核心之义.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藩篱,鼓励高校对持有的科研成果采取转让、许可等方式进行转移转化,对高校以实践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摘编自王康等《创新为市场,转化显效益》,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9月29日)材料四: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过程中,高校普遍遇到了一些障碍.
首先,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脱钩的矛盾长期存在.
大学科研工作与企业技术创新在目标、路径、组织方式、评价标准及环境要求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高校的成果很难直接转化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
其次,成果转化的机制不畅.
高校传统体系是为了适应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而设计制订的,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社会服务方面的需求,现有体系在机构设置.
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匹配性不足.
(摘编自胡罡等《地方研究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新探索》)7.
下列对材料二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
2011到2013年,科研单位遭遇侵权的比例由25.
3%降到13.
4%,降幅较为明显,但2014年有微小回升,2015年则回落至8.
49%.
B.
2015年企业和高校遭遇侵权的比例较之以往四年有所提高,总体侵权比例也略有反弹:而2016年各项侵权比例均呈下降态势,总体遭遇侵权比例为10.
7%.
C.
2012至2016年间,比例一直下降的仅有个人遭遇侵权这一项,企业、高校、利研单位以及总体这四项数据,均有回升的现象发生.
D.
专利侵权总体比例的下降,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当然,我国专利数量的快速增长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专利侵权的比例.
8.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A.
只有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增加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才能够形成全民尊重知识、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
B.
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判断科技创新方向,充分考虑、合理安排成果转化中企业方的利益诉求,这样才能体现出大学科研工作的价值.
C.
随着高校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共同合作的创新路径日益受到重视,一些科技成果正被逐渐转化为可以实现市场价值的高质量专利.
D.
高校在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的管理制度、评价标准等方面的不足,导致科研成果无法直接转化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9.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哪些相关方协作简述各方所起的作用.
(6分)在2018高考语文全国卷Ⅱ中出现了一道全部以知识产权为内容的实用类文本阅读题,分值高达12分,如此直截了当、举足轻重地在高考试卷中出现知识产权的试题,在中国的高考历史上尚属首次.
今年,第一批"00后"迎来了高考.
关注时代变化,以及身处这个时代应该有什么样的作为,乃是新时代年轻人理应关注的重点.
当今时代,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以新技术突破为基础的产业变革不断加速.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突出.
知识产权问题已普遍为国际社会所重视.
了解和关注知识产权,是这个时代对所有人特别是年轻人提出的基本要求,这也是知识产权成为今年考题的缘由之所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动力正从资源要素转向创新驱动.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据统计,2007年到2017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从9.
6万件增长到136.
6万件,成为继美国、日本之后第三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的国家.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从235.
3万件增长至1492万件.
著作权年登记量从15.
85万件增长至274.
77万件.
植物新品种总量从0.
16万件增长至1.
1万件.
这一系列数字,彰显了国内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需求,也彰显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所激发出的蓬勃的创新创业活力.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了重要主旨演讲,他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的重要论述,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大意义.
因此,知识产权在高考试题中用"12分"的价值来体现也就不足为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这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的社会关注度,使之成为公众口中的"热词".
其实,在今年的高考试题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还不仅仅只有12分.
有细心人发现,今年高考语文全国卷Ⅰ出现科技创新内容;高考语文全国卷Ⅲ关注版权产业发展;北京高考文综卷涉及高质量发展等等.
尽管相关内容在往年高考试题中也曾出现,但如今年考题中占比之重前所未有.
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整整第十个年头.
十年来,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公众已经认识到知识产权与自身生活紧密相关.
调查显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
69分,提高到2017年的76.
69分,总体步入良好阶段.
据悉,知识产权已经融入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教育课程当中,甚至成为一些学校的"必修课".
"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
对于广大莘莘学子来说,高考只是人生中的一小步,我们终将投身社会,投身国家经济建设.
在此,笔者也号召广大学子,学好知识产权这门功课,不仅仅只为高考过关,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好这门本领,成为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有用之人,为我们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才是我们前进的方向.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4BigData大数据27.
2万亿美元5.
39亿美元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
2万亿元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
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
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
3%,占GDP的比重达到32.
9%,成为驱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引擎.
报告称,数字产业化方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2017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提升至4.
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
4%,为同期最终消费增速的两倍左右,占最终消费的比重达10%,对GDP增长贡献超过0.
4个百分点.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信息化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动力引擎.
报告称,中国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在芯片方面,集成电路实现28纳米工艺规模量产,芯片设计水平迈向10纳米.
成功研制14纳米刻蚀机、薄膜沉淀等30多种高端装备和靶材、抛光液等上百种材料产品,填补产业链空白.
搭载"中国芯"—申威26010处理器的"神威·太湖之光"在全球超级计算机500强中位列榜首.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三星拒绝赔偿苹果5.
39亿美元称证据不足要求重审北京时间6月12日早间消息,三星周四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驳回针对其与苹果的手机专利做出的裁决,或者重审这起案件.
三星在提交给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的这份34页的审判后动议中表示,陪审团做出的5.
39亿美元赔偿判决数额"过高",无法获得证据支持.
这份动议并不出人意料.
陪审团上月裁定三星应该因为在2010和2011年销售的Android手机侵犯苹果5项专利向其赔偿5.
39亿美元.
这也是苹果与三星始自2011年的一起官司的一部分.
早先的审判认定三星侵犯苹果3项设计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
陪审团则在今年5月裁定了具体赔偿额度,其中多数(5.
33亿美元)都是针对设计专利侵权.
这一金额较之前的审判中判定的额度增加1.
4亿美元,所以对三星非常不利.
由于赔偿额需要根据侵权产品的销售额计算,所以苹果和三星争论的焦点在于侵权金额的判定.
苹果认为应该按照整部手机计算,三星则认为只应该按照部分零部件计算.
来源:新浪科技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5BigData大数据51000件PCT我国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发布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由2007年的0.
5万件提高到2017年的5.
1万件,跃居全球第二.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大幅增长,持续位居世界第一.
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总量由2007年的1616件增长到2017年的11039件.
2008年-2017年,共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3906件,认定地理标志产品2359个,登记公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
5万余件.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08年-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量由2.
5万件增长至20多万件,年均增长20%以上;成立3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南京等16地中级法院内设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审判标准日趋统一,判赔数额明显提高.
2008年-2017年,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犯罪案件22.
3万余起,涉案总价值1549.
5亿元.
2008年-2017年,全国海关累计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超过23.
6万批次,涉及侵权货物近15.
8亿件,案值近40.
8亿元,海关总署累计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5万余件.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面强化,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保护及时性不断提高,对各类市场主体公开透明、一视同仁,"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正在形成.
全国深入开展"双打"、"雷雨"、"天网"、"护航"、"雷霆"、"清风"、"龙腾"、"剑网"、"溯源"、"打击傍名牌"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机制不断发展,统筹推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批复建立19家,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7家,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知识产权维权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全国设立10余个知识产权专门仲裁机构.
开通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日益凸显推动构建"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北京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总平台、西安军民融合特色试点平台和珠海金融创新特色试点平台均已投入运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7年,评选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外观设计金奖5项,优秀奖870项,金奖获奖项目实现新增销售额939亿元.
知识产权交易日趋活跃,我国专利、商标转让和许可数量稳步上升.
新的知识产权运用模式不断涌现,知识产权收储、运营、质押、保险、托管、联盟、股权投资、拍卖等新业态方兴未艾.
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贷款发展迅速,规模突破千亿元,有效解决了一批轻资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持续改善专利商标审查能力大幅提升,设立审查协作中心.
审查周期明显缩短,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稳定在22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从法定的9个月缩短到8个月.
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持续提高,颁布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已有2.
6万家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努力培育更多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夯实强国建设发展基础.
来源:央视新闻新浪新闻中心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6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宏观&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公开征求意见稿)为正确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专利授权行政案件,是指专利申请人因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本规定所称专利确权行政案件,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因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范围,一般应当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确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相关认定存在明显不当,但原告在诉讼中未主张的,人民法院在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可以对相关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授权行政案件,一般应当以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含义界定权利要求的用语.
权利要求采用自定义词且说明书及附图有明确定义或者说明的,从其界定.
人民法院审理专利确权行政案件,可以运用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界定权利要求的用语.
说明书及附图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界定.
专利审查档案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用语.
以上述方法仍无法界定的,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7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可以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采用的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工具书、教科书、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等界定.
(方案二:对于权利要求用语,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以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含义界定.
权利要求书采用自定义词且说明书及附图有明确定义或者说明的,从其界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确定权利要求用语的含义时,可以参考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对权利要求内容的陈述.
第五条对于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中的语法、文字、数字、标点、图形、符号等明显错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可以得出唯一理解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唯一理解认定.
第六条有证据证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伪造、变造说明书及附图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数据、图表等有关技术内容,当事人据此主张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相关权利要求应当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说明书、附图未充分公开特定的技术内容,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或者经过有限的试验仍不能确认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能够解决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但是,说明书未充分公开的技术内容与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无实质性关联的除外.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关于权利要求书清楚的规定:(一)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主题类型不唯一或者不明确的;(二)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含义的;(三)技术特征之间存在明显矛盾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第九条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不能直接得到或者合理概括得出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关于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的规定.
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无法合理预见权利要求所涵盖的所有实施方式均能够解决说明书记载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前款所称的不能合理概括得出.
第十条说明书记载的部分具体实施方式不能解决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但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在申请日无需经过过度劳动即可合理预见权利要求涵盖的其他所有具体实施方式均能够解决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当事人据此主张该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关于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的规定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说明书记载的技术内容相互矛盾,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认其能否解决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当事人依据该技术内容主张相关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限定的技术特征,说明书、附图未记载实现该功能或者效果的任何具体实施方式,且本领域技术人员仅根据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无法确定其含义,当事人据此主张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化学发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申请日以后提交实验数据,用于进一步证明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效果已经被充分公开,且该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申请日根据说明书、附图以及公知常识能够确认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审查.
化学发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申请日以后提交实验数据,用于证明专利申请或专利具有与对比文件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该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申请日从专利申请文件公开的内容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认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审查.
第十四条当事人提交实验数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举证证明实验数据的来源和形成过程,包括实验原料及其来源,实验步骤、条件或者参数,实验人员和场所等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因素.
当事人对实验数据的真实性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鉴定.
第十五条专利申请人对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明确记载在原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中,或者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专利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所称"以说明书为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说明书记载的背景技术一般不视为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现有技术,但有证据证明其在申请日前公开的除外.
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包括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8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第十八条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内容,结合专利的主题名称、技术方案所实现的技术功能和用途,并参考专利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最低位置,确定技术领域.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说明书、附图记载的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专利技术方案的整体理解,认定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说明书、附图未明确记载该区别技术特征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的,可以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技术特征与其他技术特征的关系、区别技术特征在专利技术方案中的作用等认定.
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现有技术提供替代方案的,可以不要求其具有比现有技术更好的技术效果.
第二十条对于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现有技术整体上给出技术启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存在前款所称的技术启示:(一)现有技术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且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能够解决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二)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但有相反证据证明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容易想到将该公知常识应用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除外;(三)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范围内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未明确提及的部分,但不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设计空间.
对于前款所称设计空间的认定,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产品的功能、用途;(二)现有设计的密集程度;(三)惯常设计;(四)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五)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仅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整体视觉效果一般不具有影响,但该设计特征与其他设计特征的位置关系除外.
该设计特征包括:(一)实现技术功能的唯一或者不可选择的设计特征;(二)实现技术功能的设计特征虽非唯一或者不可选择,但对其之间的选择变换并非基于视觉效果.
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照片相互矛盾或者模糊不清,导致一般消费者无法根据图片、照片及简要说明确定所要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外观设计专利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一项现有设计相比,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者仅具有细微区别等实质相同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属于现有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一项现有设计相比,二者的差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与该现有设计相比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区别".
第二十五条外观设计专利与相同类别产品上同日申请的另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相比,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者仅具有细微区别等实质相同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外观设计专利与申请日前提出申请、以后公告,且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相比,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者仅具有细微区别等实质相同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同样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七条根据现有设计整体上给出的设计启示,一般消费者能够容易想到对设计特征进行转用、拼合或者替换,获得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者仅有细微区别的外观设计,且不具有独特视觉效果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不具有明显区别.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存在前款所称的设计启示:(一)将单一自然物的特征直接转用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二)现有设计公开了将特定类别产品的设计特征转用于专利产品的;(三)将相同类别产品上不同部分的设计特征进行简单拼合或者替换;(四)现有设计公开了将特定类别产品的外观设计特征进行简单组合;(五)将现有的单一图案直接用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在认定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所称的独特视觉效果时,可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现有设计的整体状况;(二)设计空间;(三)产品类别的关联度;(四)组合的设计特征的数量和难度;(五)转用、拼合、替换对产品功能的影响;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9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六)是否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
第二十九条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所称的合法权利,包括作品、商标、地理标志、企业名称、商号、肖像、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者装潢等.
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权利冲突的情形,专利权人以其并非在先合法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由,主张其无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款之方案二: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系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先合法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专利权人据此主张其无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当事人主张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下列情形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遗漏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权利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二)同一复审程序或者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未告知合议组成员,经审查确有应当回避事由而未回避的;(三)未通知适格当事人参加同一复审程序或者无效宣告请求程序,该当事人明确提出异议的.
第三十一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超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复审请求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且不属于依法可以依职权审查的情形,当事人主张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规定的"超越职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决定中的错误部分:(一)决定对于权利要求书中部分权利要求的认定错误,其余正确的(二)决定对于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部分外观设计认定错误,其余正确的.
第三十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于涉案的全部无效理由及证据审查后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人民法院认为决定中认定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均不能成立的,应当判决撤销该决定,不再判决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专利权人在上述决定或者生效判决书向其送达以后转让、质押、许可该专利权,当事人主张该行为没有权利基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于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已经作出明确认定,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该生效裁判重新作出的决定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十五条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但对专利权效力的认定结论正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不撤销决定.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交证据的期限.
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对该证据应当不予采纳.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主张有关技术内容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有关设计特征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惯常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交证据证明或者充分说明.
第三十八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专利授权程序中依职权引入公知常识或惯常设计且听取当事人对该公知常识或惯常设计的意见,当事人主张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专利确权程序中未经听证主动引入当事人未提及的公知常识或惯常设计,当事人主张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专利权人在专利确权行政案件审理程序中提交新的证据,用于证明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权利要求应当维持有效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审查.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专利确权行政案件审理程序中提交新的证据,用于证明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但下列证据除外:(一)用于证明已在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主张的公知常识或者惯常设计的;(二)用于证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三)用于补强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采信的证据的证明力的;(四)用于反驳前款所称专利权人提交的新的证据的.
第四十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规定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依法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0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现将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三、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科研机构和公办高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科研机构和高校.
四、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科研机构和高校:(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对于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记载的业务范围应属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范围.
对业务范围存在争议的,由税务机关转请县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对于民办非营利性高校,应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记载学校类型为"高等学校".
(三)经认定取得企业所得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五、科技人员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科技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中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按规定公示有关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国防专利转化除外),具体公示办法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
(二)科技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四)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应当签订技术合同,并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并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核算,不得将正常工资、奖金等收入列入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享受税收优惠.
六、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时,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七、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本通知施行前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自施行后36个月内给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的,适用本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2018年5月29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全文!
(全文)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1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2018最新「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
(连载-尾篇)四、其他1.
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
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
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3.
有时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周期较长,为什么2014年5月1日后,商标局依照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调整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将扫描、录入、划分图形要素、划分商标分卡、划分商品服务分类、财务对款等形式审查工作调整到发放受理通知书之前.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补正的,应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并经财务对款成功后,方可发放受理通知书.
因此,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会长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的发放时间,希望广大商标申请人予以理解.
目前商标局正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已缩短到2个月.
4.
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我已经交费了,怎么办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
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
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并将费用交给代理机构的,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并现场交费的,申请人可凭《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缴费凭据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退费.
5.
已经递交了注册申请,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不到,为什么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形.
例如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需要进行补正的;或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但商标局并未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局是否收到该申请文件,建议申请人来函查询,来函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申报类别、商标、递交日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编号等详细信息.
6.
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
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
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7.
受理通知书丢失,请问能否重新补发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
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8.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2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9.
想查询一个商标能否注册,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先查询"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商标近似查询.
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也已经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布.
10.
想查询一个商标的注册情况,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后查询"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商标状态查询,或是商标综合查询.
11.
什么是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且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尚未受理的,商标局将在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受理后,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若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局不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12.
中国商标网上显示的商标信息不正确,怎么办登陆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入"错误信息反馈"界面.
申请人可以在此向商标局反馈有关错误信息.
13.
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
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14.
已取得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15.
现在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16.
代理报送商标申请件的要求参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业务指南>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注意事项".
17.
商标代理机构递交了网上申请后,还需交纸质件吗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纸质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以上内容于2018年3月发布,如果以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变化发生变动,我局将随时更新相关内容.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3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重磅!
国家市监总局: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权行为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决定于5-11月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1、总体目标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融合、整合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适应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重点工作(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
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登记备案,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
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
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经营.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邮政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协作)(二)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
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进出口和寄递环节,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现查处力度.
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协作)(三)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以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推动执法办案工作.
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协作)(四)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
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
督促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网信办、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协作)摘要: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网站6月6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指出,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
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等.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4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五)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
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加大对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
依法打击惩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和烟草制品、以及未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
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尤其是保健食品、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协作)3、具体要求(一)突出问题导向,精心组织部署.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2017年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本地消费投诉举报集中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自选品类、领域,注重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原则和理念,坚持规范与整治结合,研究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关注网络市场突发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适时开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依法依规开展,强化联合执法.
充分发挥各地网监协作机制作用,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刷单服务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
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优化跨地域跨部门执法指挥协调联动机制.
畅通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三)落实平台责任,推进社会共治.
综合运用联合座谈、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协助配合行政机关监管执法.
充分发挥消费者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新机制.
(四)提升技术水平,优化监测监管.
充分运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及各地相关平台、系统,提高监管执法有效性.
完善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以及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及时发现风险,警示违法.
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将碎片化的市场监管信息统一起来,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基础上的协同管网.
(五)健全信用体系,推行全网警示.
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物流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引导涉网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
4、进度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统一思想,协同行动,保证机构改革期间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畅衔接.
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重点领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各上级主管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7-11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网剑行动,突出重点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和平台等网络经营者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
充分发挥网监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10-11月).
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将从各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地方对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巩固行动成果.
请各地各部门于12月13日前将本系统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3件以上,附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合执法相关材料分别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各上级主管部门.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5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产业&公司共享充电宝专利大战!
街电被判停止使用侵权产品5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电科技")起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街电")专利侵权纠纷系列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街电侵犯来电科技两项专利(专利号ZL201520847953.
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103318.
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成立,责令街电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来电科技共计200万元.
历时一年,来电科技诉街电专利侵权纠纷一审终于尘埃落定.
这也是迄今为止,共享充电宝行业最大的一笔专利侵权赔偿,也是共享充电第一梯队玩家之间的专利里程碑战役.
来电、街电的专利之争这起共享充电宝的专利大战全程备受瞩目.
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海翼")、街电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017年5月,陈欧高调宣布,街电花1亿购买3项发明专利,分别是专利号201410667099.
0,名称为"一种手机电池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专利号201410667122.
6,名称为"一种手机电池的充电箱";专利号20141066867.
0,名称为"一种可识别身份的手机充电电池及其识别方法".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6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针尖对麦芒,又都手握专利,市场在纷纷揣测这场大战到底鹿死谁手的同时,也隐隐将之视为共享充电宝行业的"拨乱反正"之战.
在这之前,整个行业充斥着恶意抄袭、不正当竞争等乱象,而专利的维权更可谓是路漫漫.
2018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街电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开庭审理的两个案件分别涉及来电科技拥有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847953.
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103318.
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共享充电宝专利战硝烟四起早在2016年7月,来电科技以侵犯其3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深圳市云充吧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正式打响了共享充电专利维权第一案.
随后来电科技先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获胜,云充吧被判侵犯来电科技2项专利权,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来电科技赔偿40万人民币.
继云充吧后,来电科技又相继起诉街电、友电等公司专利侵权.
今年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广州市友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电科技")侵犯来电科技三个专利的案件事实成立,自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被告友电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侵犯原告来电科技的侵权产品行为,并销毁在用的侵权产品,并依法赔偿原告来电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人民币40万元整.
如今来电科技胜诉街电的这个结果也并不让人意外,作为共享充电行业首个吃螃蟹的人,"来电科技从成立伊始就将知识产权保护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位置,涉案的两件专利也是吸纳式共享充电设备的底层基础专利.
街电公司作为同行业的竞争者,不思考如何通过自身创新来赢得市场竞争,其被判专利侵权也就在所难免了.
"业内知名专家包括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李顺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李明德、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杨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张晓都曾在去年8月的"共享经济下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保护问题研讨会"指出.
对于街电来说,这个判决不可谓不致命,停止侵权行为可能意味着产品下线,即使不立即执行,后续的扩张也十分尴尬.
而对于来电科技,连续多次胜诉为其站稳了行业专利龙头的地位.
"通过诉讼,保护了来电科技自有知识产权,增加了来电科技的品牌价值和商业竞争优势.
"来电科技创始人、CEO袁炳松表示,未来将持续加大来电科技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布局,并在线下有更多延伸.
据了解,来电科技非常重视专利保护.
自2015年2月起便开始进行专利申请,这也是行业最早布局专利的企业.
截至2018年4月,来电科技国内外的专利申请数已达到120余项,而获得授权的专利数也已达到58项.
无论从申请量,还是授权量,来电科技都将同行业竞争对手远远甩在身后.
专利"核武器"或定共享充电宝企业生死事实上,随着共享经济概念的火爆,共享充电宝越来越被消费者熟知,整个行业也被资本推上了风口.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报告显示,随着一二线城市设备密度的扩张,以及下沉渠道的搭建,未来整个行业的用户量仍将持续走高,预计至2020年,市场规模将相较于2017年的0.
9亿元增长接近3倍,达到3.
3亿元的市场规模.
报告还显示,2017共享充电宝行业两极分化严重,伴随着老玩家的盈利,新玩家的入局,也出现了部分企业倒闭.
目前行业第一梯队主要有小电、来电科技、街电等公司.
那么在硝烟四起的行业中,什么是共享充电宝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业内的主流观点普遍认为,重点在资金力、供应力、场景力和技术力,专利更是护城河.
随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企业对专利布局及维权愈加重视,专利或将成为共享充电宝的"核武器",决定生死.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共享经济来说,模式创新的同时如果能够搭配专利技术,更容易形成竞争壁垒,企业的发展将会更顺畅,估值将会更高.
戈壁创投合伙人徐晨此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专利战主要用来延缓竞争对手的进度,给自己(预留)更多时间优势.
""共享充电宝是一个新生事物,后来的企业要想进入这个行业,现在起步还不晚.
但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或许三五年之后,再想进入这个行业,而又没有专利储备的话,就会非常难",知识产权专家也曾经分析指出.
而想必资本也正在密切关注着这轮专利大战,想来行业的清本溯源和对企业的沥沙淘金,会在一个个侵权纠纷案件的结果中逐渐清晰.
来源:IPRdaily中文网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7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诉摩拜、告OFO!
这公司两项专利围猎数十家共享单车,结果专利被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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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开锁,随借随还"!
共享单车,真真切切的方便了大家的日常出行.
扫一扫就能自动开锁骑车,真的是科技改变生活.
没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个开锁科技,包括永安行、ofo小黄车、摩拜、蜜蜂出行、酷骑、小鹿单车等国内的数十家企业相继惹上纠纷.
原来,扫码开锁这项专利在一家名叫"有格"的公司手里,这家公司以侵权为由,几乎把所有共享单车平台都起诉了.
日前,就ofo小黄车(全称"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有格公司(全称"有格有限公司")据以起诉专利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名为"使用条码的电子锁系统"(专利号:2012207539457)的实用新型专利,作出"宣告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书.
至此,有格公司拿着包括这件专利在内两件的专利,对共享单车单车从业企业相继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希望对共享单车行业实现"技术收割"的梦想破碎了一半.
与此同时,包括ofo等在内的共享单车企业也因该专利被判无效,将在相应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实现"毫发无伤".
围猎共享单车:累计起诉数十家公司,连酷骑等倒闭的单车也不放过2017年5月27日,永安行(全称"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有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格公司")就其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事宜向数十家相关企业(其中包含我司)提起诉讼.
"该声明应该算首次公开披露了这家名叫"有格"的公司,拿着一件专利把整个共享单车行业都起诉了.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有格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章玺.
永安行当时在声明中表示,"经过专业分析比对,我司坚信永安行的技术方案并不侵犯有格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
"2017年8月15日,还是同样一件专利,有格以涉嫌侵害实用新型专利,将ofo小黄车诉至苏州中院.
事实上,不仅永安行、ofo小黄车,包括摩拜、蜜蜂出行、酷骑、小鹿单车等在内的数十家企业相继被该公司诉至法院.
其中,不乏一些已经倒闭或不在运营的企业,比如"酷骑单车"、"小鸣单车"、"小蓝单车"等等.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38PanoramicReports全景报道2017年9月1日,ofo小黄车就涉案专利"使用条码的电子锁系统"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涉案专利被废:ofo小黄车拆弹成功,整个共享单车行业均从中受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相关信息显示,以章玺为发明人或专利权人的发明公布数有数十件,发明授权数为2件,还有一定数量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而涉案专利"使用条码的电子锁系统"实用新型专利,是由章玺于2012年12月30日提交申请,并于2013年7月17日获得授权.
该专利的实施,包括电子锁、条码、带有条码识别功能的智能终端,智能终端和电子锁通过无线电方式通信,电子锁上或电子锁的附近有条码.
条码包括一维条形码、二维条形码.
条码为锁的ID编码,每个锁都不一样.
智能终端扫描条码后,通过无线电方式发出条码所对应的锁的开启密码,电子锁接收到后开启.
智能终端可以开启多个电子锁.
智能终端包括手持机、手机、平板电脑、便携式电脑、带有智能芯片的便携电子设备.
2018年6月1日,就ofo小黄车针对该涉案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涉案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作出了"宣告全部专利无效"的审查决定书.
伴随该专利被判无效,悬在ofo小黄车头上的专利侵权隐患被彻底清除,与此同时,其他数十家一同被有格公司起诉的共享单车企业也同步被"解围".
共享单车混战:资本是主角,专利侵权是插曲,用户为整个行业买单共享单车从兴起到走向衰落,前后历时不满三年时间,截至目前,市面上还存活的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数量应该已经不超过十家,与顶峰时期的成十上百家企业或平台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即使是共享单车行业的领头羊企业,不论是摩拜,还是ofo都先后不同程度曝出"资金危机",如今,摩拜已经委身美团,ofo还在坚守自己的阵地,但是,后发而至的哈罗单车对ofo可谓"虎视眈眈".
事实上,回顾整个共享单车的起势、发展或下滑,资本无疑是最大的主角.
不论是免费骑行的补贴大战,还是车站、街头的车辆投放之争,抑或在注册用户及押金用户基数的争夺比拼.
如果没有资本的大力助推,共享单车确实不容易一夜之间占满街头,但是,共享单车企业或平台的下滑,也与资本注入减缓密不可分.
此外,在整个共享单车的发展过程中,不论是永安行、摩拜或ofo,都或多或少卷入各类专利侵权纠纷,除了永安行与顾泰来达成专利许可合作之外,摩拜或ofo与那些起诉它们的厂商,基本都对战到底且并未败诉.
目前来看,共享单车恐怕很难再现昨日辉煌,但是,它们应对行业专利风险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需要警惕的是,由于资本的野蛮驱动,资金监管政策落地不及时,平台企业未守住经营底线,用户自我风险管控不足,很多倒闭的共享单车用户押金可能很难做到足额偿付或退还,相当于整个社会或民众为这轮共享单车热潮催生的风险最终买了单.
来源:俊慧看网谈法,作者:李俊慧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40Patent专利视界国知局躺枪要求赔偿1000亿近日,一位名叫徐宝安的人,以"国知局驳回其申请专利让其造成巨大损失"为由将国知局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2000亿元经济损失以及20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看到这个空前绝后的巨额赔偿案,不少人懵了!
2000亿,这是什么概念如果按照201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排名(马化腾453亿美元,马云390亿美元,许家印303亿美元),2000亿身价可以直接进入中国富豪榜前三啦.
不过,更多人关心的是,这究竟是件怎样的专利徐宝安向国知局发起巨额诉讼的导火线在哪原告:涉案专利推迟授权给其造成巨大损失徐宝安是发明专利太阳能玻璃变径导流真空集热管自锁安装集热蓄水装置与太阳真空集热管尾座的专利权人,分别在2004年7月29日、2006年3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请见附图1和附图2).
(附图1)(附图2)一宗诉讼案件的背后,总会涉及到维权人的经济赔偿,金额也会因为案件的严重性高低不等.
品胜起诉苹果MFi认证垄断索赔了1元,苹果起诉三星专利侵权索赔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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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常人能理解的,当然,还有大家不能理解的.
最近,就有一条关于"国知局天价索赔案"的信息让小知倍感震惊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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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太阳能玻璃变径导流真空集热管自锁安装集热蓄水装置"专利申请,2011年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太阳真空集热管尾座"专利的申请.
之后,徐宝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作出复审决定,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驳回决定.
徐宝安对复审决定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复审决定.
直到2015年12月2日、2016年9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太阳真空集热管尾座与太阳能玻璃变径导流真空集热管自锁安装集热蓄水装置专利授予徐宝安.
问题就出在这.
徐宝安认为,涉案专利对中国的太阳能应用意义重大,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了公正判决,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恶意地对涉案专利申请的驳回,导致涉案专利迟迟未被授权,其行为是对起诉人和国家的故意犯罪,其违法行为已经给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2017年10月30日,徐宝安及起诉人北京理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理能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两起诉人经济损失共计2000亿元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000万元.
法院:对徐宝安与理能公司的起诉,不予立案法院认为,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本案的起诉条件之一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被诉拖延授权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根据徐宝安、理能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2012)一中知行初字第1330号行政判决书所载内容与(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3976号行政判决书所载内容,该判决认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有误并依法撤销,但并未确认国家知识产权局整个专利授权行为违法.
因此,徐宝安及理能公司不能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被诉拖延授权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因此,徐宝安及理能公司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
法院最终裁定:对徐宝安、北京理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不予立案.
原告曾经起诉过某太阳能公司,索赔2亿元据了解,徐宝安从事过电气、热工、水处理、分析仪表等多个技术专业.
1992年起开始申请专利,已申报拥有500多项专利技术,涉及上百个技术领域.
早在几年前,徐宝安曾因皇明大量生产销售的一种太阳能内聚光真空管产品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将其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人民币2亿元.
这件事的起因缘于2009年5月20日,在当时举办的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上,徐宝安发现皇明展出的一款"内聚光真空管"的设计方案与他已经申报的专利技术雷同,徐宝安认定,皇明涉嫌侵犯他的发明专利权.
而被告认为,发明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2009年进行的展会早于徐宝安的专利授权时间,因此在当时未构成侵权.
徐宝安反驳称,皇明正是利用了"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这一漏洞,才使其侵权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当时的涉案专利是"置有反射聚光镜面的单通变径玻璃太阳真空集热管",是徐宝安2004年12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申请,2012年1月4日被授权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时间长达8年.
在这8年的时间里,徐宝安的专利申请同样历经审查、驳回、复审、最终被授权的曲折.
正是因为时间太长,徐宝安认为这让"侵权者"有了反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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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也是徐宝安本次要求国知局赔偿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过,让人想不到的是,目前,关于徐宝安向国知局发起诉讼的"太阳真空集热管尾座"专利竟然因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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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未缴年费终止失效)可见,这也并非是一项价值1000亿元的专利.
这个时候,徐宝安所声称的涉案专利"对中国的太阳能应用意义重大"、"巨大价值专利"就很难让人信服了.
来源:UP知产通,知产库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41Patent专利视界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国家知识产权局权威发布《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连载(二)二、核心专利引领我国专利质量的提升,发挥专利价值需强化全方位意识近年来,我国着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全面促进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各环节的质量提升.
调查显示,2017年我国核心专利在研发投入方面体现了高标准,在运用水平方面体现了高质量,在专利质量提升中发挥了强有力的引领作用.
但是,在核心专利认识的全面性,不同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分布情况,核心专利遭遇重复、群体和网络侵权情况,以及企业核心专利管理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全面、不平衡、不完善的现象,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一)企业核心专利占比超五成技术创新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要路径,核心专利数量则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
经调查专利权人自身对于核心专利的认识,企业认为其核心专利占所拥有专利的比重达到52.
8%,其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分别达到52.
9%、53.
7%和53.
0%,大型企业为41.
3%,相对较低.
(二)核心专利运用水平较高1.
核心专利实施率高于全国整体水平调查显示,核心专利的实施率为76.
0%,显著高于全国专利总体实施率的50.
3%.
核心专利的运用能力达到了相对较高的水平.
2.
核心专利自行实施专利收益相对较高自行实施是专利实施的最主要方式,调查显示,采取自行实施的核心专利收益金额趋向高金额分布,收益在10万元以下的核心专利比例比全国专利总体低1成以上,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核心专利比例与全国专利总体相比高7.
3%,自行实施核心专利的收益达到了相对较高的水平,反映了核心专利的高价值特征.
(三)提升专利价值的全面意识有待提高1.
企业认为高质量专利取决于市场收益因素的仅3成在高质量专利的认识方面,各大技术领域的企业都集中在"技术水平高,具有开创性意义,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总体占比达到91.
3%.
关于申请文件撰写水平和法律稳定性的认同度占比在5成左右,市场收益的认同度仅为33.
1%.
2.
核心专利分布存在明显技术领域差异从核心专利的技术领域大类分布来看,机械工程类核心专利数量最多,所占比重达到34.
4%,仪器类产业核心专利数量最少,所占比重为11.
2%.
从技术领域小类来看,"电机、电气装置、电能"类核心专利数量最多,占比达9.
7%.
上述差异一定程度上表征了我国相关产业整体竞争42Patent专利视界43Patent专利视界力的差异,应加快培育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有较高市场价值的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或者专利组合.
3.
核心专利遭遇重复、群体和网络侵权较多当前,专利侵权案件重复性、群体性和网络化的特征逐渐显现.
调查数据显示,核心专利和上述被侵权专利的重合度可达85.
0%.
一方面体现了核心专利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针对核心专利保护水平需提升的现实需求.
4.
企业间专利价值认识和管理机制存明显差异经实地调研发现,在不同行业领域,由于技术壁垒高低不同、技术更新速度不同,企业对核心专利的认知也不尽相同.
部分企业从专利技术先进度、是否容易回避、是否容易识别被侵权等多维度综合认定核心专利;部分企业则是简单认为只要是发明专利、方法专利或者写入标准的专利即为核心专利.
相应的,不同程度的认识形成了不同的核心专利内部管理机制,部分企业采用动态、定期调整定级等综合管理机制;部分企业仅采用一次性奖励、延长维持年限等简单做法,企业之间无论在专利价值的认识方面或者管理机制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视创新研发,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需继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对我国经济有着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
调查显示,拥有有效专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重视研发和专利活动,依靠专利取得竞争优势,专利运用更为高效.
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视度也普遍高于其他企业,但是基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仍需继续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一)拥有有效专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分布情况拥有有效专利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高端装备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4类产业中,企业数量合计占总量的比重超过8成.
分布在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数字创意产业等4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数量合计只占不到2成.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更重视研发与专利活动1.
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研发能力更为突出调查显示,自主研发是我国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的主要技术来源,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更为突出,比例超过90%.
此外,超过3成的企业认为合作研发也是主要的技术来源.
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来源选择模仿、模仿基础上改进、技术购买等的比例均低于非战略性新兴产业.
调查显示,拥有有效专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略高于其他企业(参见表207).
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3%以上的比例明显高于非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投入强度在10%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比为24.
1%,较非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出9.
2个百分点(参见表208).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44Patent专利视界2.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活动投入更高从研发经费投入中用于专利活动支出比例大于10%的企业占比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56.
6%,明显高于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46.
0%.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创新活动中对专利活动的投入力度更大.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更为依靠专利取得竞争优势1.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更加依赖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有80.
9%的企业选择更多依靠专利取得或维持竞争优势,超出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近1成.
其中,更多企业认为"在本行业中,单件产品中所需的专利数量并不算多,但是专利对于产品的市场份额维持极其重要",体现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方面,少数的核心技术的高价值专利对于企业发展更具有突出作用.
2.
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为专利能激励企业创新调查显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对专利激励企业创新的看法更为积极正面,其中,更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为加强专利保护更能"激励企业进行创新"、"提高企业的创新收益"、"提高模仿者成本"以及"增加模仿者的模仿风险"等.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利运用更为高效1.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利运用能力高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利实施率、产业化率、许可率、转让率均明显高于非战略性产业企业的相应比率.
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利实施率达到62.
1%,高出非战略性新兴产业8.
9个百分点,产业化率达到47.
3%,高出非战略性新兴产业8.
5个百分点.
分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来看,高端装备产业专利实施率和产业化率最高,分别达到66.
8%和52.
8%,新材料产业的许可率最高,为7.
8%,生物产业的转让率最高,为7.
1%.
2.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收益水平高从对于专利的预期收入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略高于非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选择50万元以上的比例比非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出8个百分点.
分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来看,生物产业预期收入较高,预期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比例超过50.
0%,数字创意产业预期收入相对较低,50万元以上的仅有26.
7%.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需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战略1.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优势不明显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制度是优化企业知识产权资源,促进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比例为47.
0%,高于其他企业的40.
5%.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具有统一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比例也高于其他企业.
但是,整体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管理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制定方面并没有明显优势,并且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比例整体均未超过半数,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有提升空间.
45Patent专利视界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2.
购买的知识产权服务仍主要集中在代理服务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是促进企业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购买各类知识产权服务的比例上均高出其他企业,购买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服务的分布情况和其他企业基本相同,购买最多的代理服务的占比为68.
9%,但法律、培训和商用化服务的购买比例仍处于较低水平.
综合、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手段,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通过与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提升.
四、高校专利创新能力较强,专利运用水平亟待改革提升当前,我国高校专利创新产出不断增长,但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专利所起作用未给予充分重视.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具备良好基础,但专利实施运用水平维持低位,缺乏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成为制约高校专利实施运用的最大障碍,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需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一)我国高校专利创造能力强、潜力大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高校发明专利受理量占三种专利受理量的55.
0%,高于我国国内36.
5%的平均水平,高校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三种专利授权量的比重达到41.
6%,远高于我国国内18.
5%的平均比例.
我国高校发明专利受理量、授权量及有效量占国内总量的比重依次为2.
9%、4.
3%和18.
2%.
总体来看,我国高校发明专利申请占比相对较高,有效发明专利占总量比重超出申请、授权所占比重,我国高校专利创造和获权能力较强.
调查数据显示,高校科技成果申请专利比例为22.
6%,远低于企业的62.
4%,其中近5成高校的科技成果申请专利的比例在10%以下;同时,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1.
4%.
在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现状下,专利作为对接创新与市场的桥梁作用并未得到高校的充分重视,其专利创造和运用的巨大潜力仍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具备良好基础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高校已经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
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比例相对较高从管理机构设置来看,近8成高校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中28.
5%建立了专职管理机构,50.
2%建立了兼职管理机构.
在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受访高校中,87%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人数为2人及以下.
2.
高校普遍设有知识产权经费支持从经费支持来看,71.
5%的高校有专门经费支持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和保护.
3.
高校权属和利益分配制度基本健全从权属和利益分配制度来看,74.
6%的高校有防止将专利、技术及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对外泄露的规定;有68.
3%的高校的职务发明人参与专利权的权益分配;61.
7%的高校有签署协议约定在单位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的发明归属.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46Patent专利视界针对个人名义申请获得财政资助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高校主要采取"归申请者所在单位所有"的方式为主要处理方式,占比49.
5%.
(三)高校专利运用需加强改革创新1.
我国高校专利实施水平仍位于低位调查显示,2016年我国高校专利实施率仅为12.
7%,明显低于企业的59.
0%,同时,高校产业化率、许可率和转让率也大幅低于企业的相应水平.
和2015年相比,高校的实施率和转让率有小幅增长,产业化率和许可率略有下降.
从高校在专利运用中遇到的问题来看,76.
1%的高校存在"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处于闲置状态"情形;39.
9%的高校发生过"申请专利前以发表论文等形式公开技术成果导致无法获得专利保护"情形.
此外,"单位人才对外交流造成专利或有关知识产权流失"和"单位专利被外部公司低价收购"的情形也均超过1成.
2.
缺乏技术转移专业队伍成为专利转化最大障碍数据显示,近6成高校认为"缺乏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是专利转移转化的最大障碍.
接近4成的高校认为专利技术水平较低、产业化经费支撑不足是高校转移转化的最大障碍.
只有10.
9%高校认为"缺乏专利收益分配机制"是制约高校专利转移转化的最大障碍,结合有6成以上高校职务发明人参与利益分配的现状,可见,利益分配机制并非制约专利转移转化的最主要因素,专利权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另有着重.
具体数据显示,有专门经费支持知识产权申请、维持和保护的高校比没有的更加认为"缺乏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是专利转移转化的最大障碍,占比达到63.
3%.
此外,高校有效专利数量越多,越认可"缺乏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是专利转移转化的最大障碍.
从调研情况来看,较先试水专利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西南交通大学也认为"缺乏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是专利转移转化的最大障碍.
而专利产业化率、专利许可率等数据相对较高的上海交通大学已具有较强的技术转移专业队伍.
3.
专利作价入股比例低,体制机制仍需创新调查显示,我国高校专利权人最常采用自行实施的方式运用专利,其次是许可和转让.
目前,高校较少利用专利作价入股,比例仅有2.
5%.
从法律政策角度来看,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已在法律层面解决了关于高校转化成果的自主权等问题,四川、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地区和高校也制定了首次触及科技成果权属和利益分配问题以及其他具体问题的相关政策.
但从实地调研来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作价入股方式的转化仍受到《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2016年7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的限制,高校专利权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更加关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约,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
(完)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12月47Patent专利视界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品源解析:如何防止竞争对手专利授权的方法在目前的专利实践中,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的专利对己方构成威胁,通常通过无效程序来挑战竞争对手专利的稳定性.
此方法的优点是杀伤力大,如果挑战成功,可以使对手的专利至始无效,免除后顾之忧.
而缺点也很明显,短兵相接,要在无效程序中使合议组改变之前专利局做出的有利结论,需要提供明显不利于该专利的可专利性的证据和理由,难度大且成本高.
笔者在此给大家介绍另一种行之有效且成本经济的防止竞争对手专利授权的方法.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此外,《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8章第4.
9节中进一步规定如下: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
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根据以上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后、授权之前的期间向专利局提交不利于该发明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的证据和理由,即公众意见,供审查员参考.
如果公众意见中提到的证据和理由确实不利于该专利申请的专利性,负责审理的审查员在实质审查过程中一般都会考虑,并且很有可能基于此证据和理由驳回该专利申请.
相比无效程序,此方法具有隐蔽性强和成本低的显著优点.
由于提交公众意见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因此在提交公众意见时不像专利无效等事务一样,无需提供请求人的详细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后不会通知该专利申请的权利人,而且即使权利人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公众意见内容,也无法知道提出公众意见的主体的真实身份,从而可以做到杀敌于无形,避免了向竞争对手暴露自己身份.
此外,提交公众意见不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任何费用,其费用主要包括检索费用和撰写意见费用.
相比无效程序而言,没有答复权利人方意见和口审的程序,程序相对简单,因此可以为企业节省相当大一部分费用.
关于公众意见的提交时机,可以在审查员进行实质审查开始之前提出,也可以在审查员发出通知书之后提出.
尤其对于第二种情况,如果发现审查员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比自己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更好,该专利申请被授权的可能性较低,也可以选择不提交公众意见.
反之,如果发现审查员没有检索到很好的对比文件,或者仅指出了形式问题,审查员有可能在形式问题克服后授权,则需要尽快提交公众意见来防止审查员授予该专利申请专利权.
关于提交公众意见所需要的证据和理由,可以主要考虑影响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和理由.
在没有找到影响该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合适证据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权利要求是否清楚以及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等理由,迫使对方尽量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为己方产品争取有利的市场和法律环境.
关于提交公众意见的限制,需要注意到此方法仅适用于发明专利,而不适用于实用新型.
因为实用新型没有实质审查程序,因而公众看到的公开文本就是授权文本,只能通过提出无效来挑战对方的专利性.
综上,在与竞争对手的专利战中,除了考虑通过提无效来无效对方的授权专利之外,还可以考虑在发明专利申请阶段通过提交公众意见来阻止目标专利申请被授权.
作者: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王瑞朋作者:王瑞朋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国际机电部副经理/代理人48Trademark商标指南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鲍师傅约去年此时,喜茶、鲍师傅、一点点接连以"史诗级"的排队现象刷爆国人的朋友圈,成功跻身消费升级头牌之列.
幸或不幸,它们都被贴上了"网红"的标签,还都被质疑过是雇人排的队.
人都说网红昙花一现,可眼下资本却给足了他们筹码.
这不,喜茶B轮刚又拿了4亿,而鲍师傅其实也已在去年从专投消费的天图资本处融得上亿元资金,作为一个只开了不到30家街边点心店的品牌,某些单店日流水可达六位数,总体估值更是超过了10亿.
对于消费品创业,业内一直有两种声音:一种说,消费品创业折戟沉沙者甚众,充满了神秘;另一种则说,消费品创业毫无秘密可言.
江湖传闻,鲍师傅一家店的坪效要高出星巴克三倍不止,开一家店3个月就能回本.
事实真是如此吗其实刚开始鲍师傅就是一个传统档口夫妻糕点店,2004年,鲍才胜和妻子来到北京,在中国传媒大学旁边开了一家鲍仔西点屋,卖面包、西点,这就是鲍师傅的前身.
2005年研发出了鲍师傅的拳头产品肉松小贝.
14年间,鲍师傅只开出了26家店,其中14家在北京.
鲍师傅依据"单品突破"和"品类=品牌"的特色化路线,以肉松小贝撬开市场,坚持少而精的策略,常年保持货架上的产品不超过20款;同时实行散装称斤的售卖的方式,"买罢即走,莫作停留",强调卖货,以零售外带的形式拉高坪效.
鲍师傅的迅速发展,并未让创始人鲍才胜"得意忘形","我们的目标,不是只去赚点钱,我希望能做成百年品牌.
如果要赚钱,我做加盟,赚个几个亿,我还这么辛苦干嘛,那没有意义.
"商标维权之战依旧任重道远价值10亿的头牌网红店49Trademark商标指南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想做百年品牌的鲍师傅,遇到的烦心事确实不少,随着鲍师傅的爆红,精品鲍师傅"、"金典鲍师傅"等门店在市面上蜂拥而起,光是北京地区山寨的鲍师傅就有200余家.
这让不少消费者眼花缭乱,到底哪些店面才是真的鲍师傅鲍才胜坦言自己此前对品牌保护确实没概念,2004年开的店,到了2013年才想起注册商标来.
"当时就是想把糕点做好了,顾客自然就认我的正宗门店了.
但是没想到现在'鲍师傅'能这么火,也没想到侵权能这么恶劣.
"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全市执法力量,对16个区33家涉嫌侵犯"鲍师傅"注册商标的糕点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多数门店均在显著位置和所售糕点的外包装、食品袋上使用了"鲍师傅"字样,且不能提供有效商标注册证及授权手续,执法人员在现场表示,后续将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依法处理.
此次执法检查,就是来自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举报.
而在此前的2017年12月,鲍才胜公司还将以"鲍师傅"为名开展连锁加盟的某公司诉至北京、南京、杭州三地法院,南京法院已于2018年3月14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被起诉的公司全称是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拥有微博、微信公众号"鲍师傅总部"账号,并在该账号以及部分网页中,开设鲍师傅连锁加盟业务,单店加盟费用9.
8万元以上.
据其网站的信息显示,目前该公司已经有百家左右鲍师傅加盟店.
小编查询的申请注册的"鲍师傅"或带有"鲍师傅"字样的商标多达138件.
其中由鲍才胜所属的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提出申请的"鲍师傅"商标只有26件,其中最早注册的"鲍师傅"商标是在2013年4月.
而易尚注册的"鲍师傅"相关商标有11件,其中最早注册的"鲍师傅"商标,是一个戴围裙、打领结的男子头像黑白绘图以及"鲍师傅"三个字和其拼音的组合.
该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是2015年9月.
除去一些非餐饮、食品、包装的商标申请外,小编还注意到,还有近100个"鲍师傅"以及相关字样的商标是在2017年,也是就鲍师傅这个字号大火之后,提出申请的.
"他们违法成本低,我们维权成本高.
"鲍才胜表示,此前他们刚刚在天津打赢了一场鲍师傅糕点的侵权官司.
这场官司历时一年半,除了被告停止侵权外,其赔金额是1.
5万元,"还不够律师费".
而对方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也就不到千元的费用,但是他们要提出异议或申请驳回,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去搜集证据.
近年来,依附高知名度商标获取非法利益的侵权纠纷越来越多,"李逵"与"李鬼"的争夺战愈演愈烈,如何有效化解侵权纠纷,小编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力:一是商家在使用商标之初做足商标保护工作.
从维护角度来看,商家申请注册商标时,既要注册主商标,也要注册跟主商标相似的防御商标.
从防伪角度来看,商家可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打击仿冒商标方式,线上采取登录官方网站输入验证码查询或扫描二维码查询真假方式,线下持续打假行动,发现一例投诉一例,不能放任"李鬼"恣意侵权.
二是严格把关商标注册审核全程,打击非法抢注行为.
商标法有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这类行为,应当明令禁止,阻断不法分子企图"抄近路"发不义之财.
三是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创新监管模式.
立法层面应跟进经济发展节奏,及时修改法定侵权赔偿数额,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就仿冒商标对知名商标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处罚侵权行为实施者.
同时,对查处的侵权行为实施者建立"黑名单",并动态更新及时公示.
来源:虎嗅网、北京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企业家杂志等50Trademark商标指南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据报道,"随变"20类商标官司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国家商标局裁定驳回第5434247号商标蒙牛集团异议,蒙牛霸道主张终未得逞,"随变"商标权归青岛适之宝,"随变"申请3年,异议2年历时5年时间终回东家!
从青岛适之宝2006年注册"随变"商标到被受理公示已经过去了3年时间,然后"随变"商标公示期间居然遭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2009年,蒙牛乳业集团委托律师对于青岛适之宝注册使用的第5434247号商标"随变"商标提出异议,以蒙牛"随变"冰激凌广告宣传多为名!
并要求撤销适之宝的"随变"商标注册证书!
青岛适之宝立即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及时向北京的商标局进行了诉讼和答辩,对于09年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公司对于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注册公示商标第5434247号商标提起异议依法提供系列证据进行了答辩!
青岛适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依法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到北京进行了答辩,申明公司"随变"商标注册在先,注册领域不同而且用途完全不同,并且在产品实际使用中进行了大量宣传和报道,应当依法受到国家商标法律的保护!
国家商标局第5434247号"随变"商标实际注册人为青岛适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据悉,适之宝公司出品的随变品牌系列包括随变男朋友枕、随变坐、迷恋、自由国度、懒人沙发、枕头情人、奥巴马靠垫、萨科奇坐垫、团团圆圆靠垫和众多卡通软家居产品等.
该公司打造的下属家居品牌"随变"、"适之宝""阿兰贝尔"都为国家商标局正式注册商标,注册范围内容包括、枕头,睡袋,垫子(靠垫),垫枕,野营睡袋,羽绒枕头等.
青岛适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运作枕头靠垫软家居的知名企业——被央视5次报道并被称呼为"枕头状元"、"枕头专家".
青岛适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枕头专业设计生产、技术研发和特许经营为一体的睡眠科技机构,位于素有"东方瑞士"之称的美丽海滨城市和"中国纺织名城"——青岛.
『青岛适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枕头的专业化、健康化经营为特色,拥有和经营"适之宝"、"随变"、"阿兰贝尔"、三个品牌的天然健康和舒适软家居类产品.
青岛适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人体工学分析测量系统(量体定枕3S系统),按照人体头颈部曲线设计最为符合人体构造的系列枕头产品,为顾客提供"量头定枕"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目前产品畅销中国大陆、东南亚、欧洲、美洲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
蒙牛商标战失利失去""商标51Trademark商标指南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长达2年多时间的调查和裁定,近日,国家商标局依法驳回蒙牛乳业集团的主张,支持适之宝的"随变"商标注册授予并合法使用!
蒙牛霸道主张终未得逞,"随变"商标权归青岛适之宝.
据适之宝枕工坊相关人士介绍,随变商标官司尘埃落定之后,公司的随变商标会有新的计划和动作安排,此前公司随变创意由于长时间受到蒙牛商标异议官司影响,已经很长时间没法推出新的产品.
综上,被异议人在答辩的时候可以放心大胆的根据以上几点逐一答辩即可,能提供多的证据就提供,当然要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做,省心省力.
还有一点千万注意答辩的时间,不要错过答辩的时间哦.
以下是针对商标被提异议的一些小tips: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收到异议后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与代理机构沟通.
在异议书上我们可以看到异议方的名字,有时候可能会来自知名的大企业,但也不必惊慌,只要根据异议理由逐个击破即可.
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一般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答辩:抓住重点:1.
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
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
辩驳商标不近似,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
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行业不同.
这时候,可以提出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
服务不同,或使用产品不同,消费或服务对象明显不同,因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3.
模仿抄袭.
有些品牌为了增加异议胜算,会说对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驰名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
但异议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虚假的,因此无需紧张,申明自己的原创性即可.
4.
异议人是否是恶意异议.
恶意异议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众所周知,一旦初审的商标被他人异议,至少要增加半年以上的时间,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
如果发现有这种可能性,被异议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提供有关该商标的一些证据材料.
如在答辩书中阐明商标的设计理念,含义;发展历程;说明任何使用商标的地方;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广告合同,宣传单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以上就是几种异议答辩的角度,可以根据对方的异议理由选择性的进行答辩.
要注意的是,对商标异议和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不能以为文章越长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
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还有人会问,商标被异议后可以不进行答辩吗,不答辩有什么影响吗可以找别人进行答辩吗如果不进行答辩,则该商标正常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结果偏向于异议人.
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不充分,那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
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充分,该商标无效.
商标被异议,可以找别人进行答辩.
当然,最好是由专业的团队去做.
因为代理机构经验丰富,在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的工作上也更有保证.
但是,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来源:标公社52Trademark商标指南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势凶猛!
商标却"菊势不妙"!
最近几天,无数被"陶渊明"、"王菊"和"菊言菊语"包围的"菊外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王菊是谁王菊,微胖,美黑,浓妆,爆炸头、二十五岁,一个并不符合人们对"女团"的主流审美的选手.
她既不像韩团貌美身娇,也不像日团温柔元气,站在《创造101》一群纤瘦、乖巧、白嫩的小姐姐里,仿佛"走错了片场".
王菊第一次亮相是在《创造101》第二期的踢馆赛中.
一出场,气势汹汹、野心外露,用其他练习生的话来说就是"眼神充满侵略性,好像要夺得一切".
可惜踢馆失败.
峰回路转,那期节目最后,3unshine组合的Abby退赛,王菊补位,起死回生.
那次公演后,因为暴露缺点的造型和夸张的表情,王菊开始被网友关注——或者说"群起而攻之".
他们吐槽王菊的身材、长相、年龄和夸张的妆容,制作各种表情包和嘲讽段子.
如果翻找王菊早期的表情包,不难感受到制作者微妙的调侃态度.
在5月13日更新的第四期节目,王菊再次进入被淘汰名单.
当有机会被点赞王Yamy复活时,同为淘汰者的倪秋云"顾及姐妹情"支支吾吾,王菊毫不谦让:"我还想留在这个舞台上,我还有梦想没有完全实现.
"正是这期节目之后,王菊的搜索量出现了第一个小高峰.
之后,随着王菊的人格渐渐表现出来,5月21日第五期节目更新后,王菊的搜索量有了第二个高峰,但和其他热门选手比仍然不在一个量级.
高潮出现在5月26日第六期节目.
王菊大声喊出了:"你们手中握着的是重新定义中国第一女团的权利",主流舆论风向产生了180度大转变.
"地狱空荡荡,王菊在土创"生生逆转成了"菊姐放心飞,菊粉永相随.
"一开始调侃、恶搞的网友真情实感地给她打call.
"陶渊明"们的确战斗力爆表:截至5月29日,王菊在小红书、英树榜单均排名第一,后者提供一列地铁作为形象展示广告位;粉丝圈流传的最新情报是,她在刚刚录制的淘汰赛中,排名23——从36名到23名,只用了一夜的时间;百度指数显示,5月28日王菊搜索量已经和热门选手杨超越持平.
不得不说,王菊这把火能烧起来,占尽"天时地利人不和"的优势,想要再复制一个王菊,几乎不可能.
天时——王菊走红,很难说没有节目组的顺水推舟.
再加上最近没有值得一扒的明星八卦,也没什么能看的剧……讨论王菊,倒成为基友之间联络感情的最佳方式.
随手发个表情包,转个投票文案,"菊风行动"就这样越吹越强.
地利——王菊从微博表情包火到微信漂流瓶.
这两个社交应用,都是戏精遍地、自觉跟风的大本营.
就拿微博来说,最开始一批拿王菊玩梗的人,可能是真·节目粉;但在他们的转发评论中,有一大波人是蹭热点的大小V.
真应了那句:有人表面上写了很多段子,背地里根本不知道王菊是谁.
再后来,为王菊投票成为一场表情包和段子大战,越来越多的吃瓜群众加入其中.
在微博,在票圈,在时髦人的谈话中,谁都不愿意做那个什么都不懂的菊外人.
于是,王菊已经不是王菊,而成为一个亚文化符号.
我们都是亚文化狂欢中的一员.
人不和——所谓"人不和",不是说王菊的存在太富争议性.
而事实上,她的争议性和独特性正是让她逆风翻盘的关键.
想想吧,王菊刚站到舞台上,就有人看不惯她,只因为——她不适合做女团.
因为在我们的固有认知中,女团成员就该年轻、漂亮、白瘦嫩,没思想可以没长相不行.
可是,这些规则是谁定的凭什么我们都要遵守就是「凭什么」这三个字,激起了很多网友的逆反心.
和王菊一样,她们想要打破.
打破标准,打破传统观念,打破造型流水线上的美学规范……节目组不是说让观众投票吗,那观众就行使自己的权利啊.
无论是真心喜欢王菊,还是跟风做陶渊明,这场逆风翻盘的大戏都在证明:网友们已不甘心跟着节目设定走、被各种规则玩弄,而是主动出击,做那个设定规则的人.
拥有如此高话题的王菊,小编耐不住好奇心,就查了一下商标注册情况,结果小编发现,"王菊"竟早已被注册成商标!
除了2018年1月注册的第35类商标外,剩下的45件"王菊"商标,都是由一个叫"王菊"的人申请的,最早注册时间是2016年9月.
从目前资料来看,此王菊是否是创造101王菊,不得而知.
我国名人商标抢注屡见不鲜,姚明、刘翔、屠呦呦、乔丹、林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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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都受到过商标侵权困扰.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其中"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姓名权等.
我国商标虽采取申请在先原则,但一些不法商仍打着如意算盘,抢注名人姓名商标,利用明星效应"搭便车"故意误导消费者来谋利.
这种心存侥幸心理,打法律的擦边球的行为相当于一场商业赌博,往往得不偿失.
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还影响到名人的名誉.
"粮草未动,商标先行",因此早日注册商标,早日权利受到保护,希望大家都成为知识产权时代的受益者.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54Usnews品源动态-新闻2018强国知识产权论坛圆满落幕品源斩获多项大奖2018年6月2日至3日,由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组委会和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主办的"2018年强国知识产权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来自业内的专家学者、律师和企业代表等近1000人出席了本次大会.
品源知识产权受邀参加并成功获得多项大奖——"十佳"商标代理机构、"十佳"商标律师和"十佳"专利律师.
2018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秉承"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以"新时代下知识产权强国的理论、法律与最佳实践"为会议主题,通过主论坛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反垄断、服务业、企业家、国际业务等分论坛,各界专家、代表围绕高价值背景下的规则与实践、互联网时代下版权保护热点与难点、企业品牌与商标实务新发展、反垄断与反不当竞争执法与司法实践、高价值知识产权与服务业价值、知识产权管理与价值实现、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支撑等议题进行了交流,集中展示了典型榜样对知识产权质量与价值的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贡献等.
另外,还探讨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新模式、新方法和新实践.
在论坛的颁奖大会上,经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组委会评选产生了我国十佳服务机构和十佳律师等奖项.
品源知识产权凭借较强的专业服务水平、领先的实践成果、前瞻的发展理念、创新的经营思维,成功评选为年度"十佳"商标代理机构.
李靖律师和丁沙律师因长期以来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务工作,处理了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社会影响,以及有重要法律意义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凭借超强的人气和实力分别当选为"十佳"商标律师和"十佳"专利律师.
品源收获众多荣誉背后是公司"成为受信赖的全球一流知识产权服务商"的决心和意念.
随着科技创新的深化,知识产权大环境的不断优化,品源知识产权持续优化改革,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提升各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高端专业人才吸收,强化代理人的专业培训,制定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度,在服务好老客户的同时,加强业务开发,力争打造一流的管理服务平台,创建受人尊敬的知识产权专业机构.
2018年5月18日,品源知识产权东莞分公司联合东莞市松山湖科创局、知识产权局、东莞市中科云智产业孵化有限公司在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举办了关于"专利价值评估与市场运营"、"PCT体系及企业运用策略"的知识培训讲座.
来自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和高新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利负责人和各企业技术研发人员共100人参加本次活动.
本次讲座由品源合伙人、前专利审查员巩克栋老师和品源合伙人潘登老师受邀对知识产权专题进行深度剖析和分享.
本次培训讲座活动重点围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关注的《专利价值评估与市场运营》以及《PCT体系及企业运用策略》进行专题分享,巩老师和潘老师充分利用多年的实践经验,并结合国内外主要的专利价值评估系统和应用案例,旧题新说,由浅入深地对专利价值的保护做了详细讲解,并与现场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互动,解答了各种有关知识产权的疑问.
本次培训讲座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有效推动了松山湖高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获得了松山湖科创局和参会企业的一致好评和肯定,2018年,品源知识产权会始终秉承"信赖意味着责任"的价值观,以更高效、更专业、更高端的服务意识,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自身知识产权竞争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
品源助力东莞松山湖高新科技企业创新知识讲座圆满成功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55Usnews新闻-品源动态5月10日,品源知识产权正式宣布,蒋一明博士担任北京品源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总体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并向品源知识产权合伙人会议主席闵桂祥先生汇报.
蒋一明,北京理工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博士,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专家,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国家知识产权局优秀研究骨干,在专利分析、专利预警、专利应用领域拥有超10年工作经验,曾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动向分析、物联网、新一代通信产业专利信息分析与预警研究、智能家电产业专利导航研究等重大专利预警与导航项目,并承担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2项—"物联网产业专利分析"、"移动互联网产业专利分析".
蒋博士不仅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更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在核心刊物发表众多学术论文,并撰写出版了学术著作2部.
品源知识产权合伙人会议主席闵桂祥先生对蒋一明博士的加入表示了热烈欢迎,闵总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邀请到蒋一明博士加入品源,蒋博士作为知识产权行业的知名专家,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杰出人才.
知识产权管理咨询领域作为公司未来五年最重要的战略之一,是实现品源模式优化升级的重要支点!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蒋一明博士在知识产权行业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出色的职业洞察力和卓越的团队领导力,势必会为品源发展征程中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供理论及实践滋养,大家携手共同为创造一个'最受信赖的全球一流知识产权服务商'而奋斗!
"全球知识产权行业规模最大的国际盛事——国际商标协会(INTA)第140届年会于美国时间2018年5月19日-23日在美国西雅图举行,品源知识产权由创始合伙人闵桂祥带队共6位合伙人参加本次盛会,与来自140多个国家的10900多位企业品牌管理主管、知识产权律师及商标代理人等该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广泛的交流.
INTA是一个由全球品牌所有人和商标专业机构组成的非盈利性国际组织,致力于支持商标和有关知识产权的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平有效的商业贸易秩序.
作为全球影响力最大的商标界盛会,本次年会荟萃了300多个学术讲座,100多个协会委员会会议,20余场交流酒会及诸多活动.
作为INTA会员,品源每年都会派代表团参会,与世界各国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就国内外商标发展趋势、全球商标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等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
与会期间,品源代表们与全球的合作伙伴、朋友、客户等欢聚一堂,就一带一路中品牌商标规划、国际企业在华商标发展战略、人工智能和比特币等新兴领域的商标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也向在场代表分享了品源近年来在国内商标行业及境外商标注册取得的一些成绩和经验.
通过交流,各国同行、客户对品源展现出来的雄厚实力和发展速度表示由衷的钦佩,均表示今后愿意进一步加强与品源的合作,携手共促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这也为品源进一步扩大拓展知识产权国际业务的做好了准备工作.
本次年会,广大客户和业界同仁对品源知识产权的发展、风貌以及活动的布置方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品源也通过年会期间的交流,会见了老朋友,结交了新伙伴,与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事务所及企业达成了合作意向,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
今后,品源将继续秉承优良的传统,并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与国际同仁一道,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重磅大咖华丽加盟品源蒋一明博士就任品源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品源赴美参加第140届国际商标协会年会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56Usnews品源动态-新闻品源管理咨询助力上海舒森"走出去"成功开拓多元化市场太阳能光伏行业在强有力的政府扶持和资本市场青睐的有利环境下,市场获得飞速发展.
但国内的光伏电源用大功率电气开关市场长期被国外公司所垄断,国内公司想要跻身该领域,不仅要面临开拓市场的重重桎梏,还要面临强大的专利壁垒,处境相当严峻.
上海舒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长期专注于电气开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商,在为其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备过程中,遭遇了市场的层层苦难.
面对市场的重重专利壁垒,上海舒森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针对自身的情况,与品源无效诉讼部、电学部/机械等专利代理部门和品源管理咨询公司展开多方面全方位合作,力求从多角度着手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应对策略并构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网.
品源管理咨询公司——李雪松、黄东峰、吕瑰丽等多名代理人通过对国外垄断公司的风险专利进行深度研读和层层剥离,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在无效诉讼部、电学部/机械等专利代理部门的紧密专业配合下,对客户的产品及多个改进方案针对风险专利所涉及的侵权风险给出了专业意见,从而帮助客户完善专利布局,也为产品能顺利的进入目的市场做好专利筹码准备.
目前,上海舒森公司的相关产品已穿过层层专利壁垒,正积极策划投入市场.
上海舒森公司在面临严峻的市场环境下,通过与品源知识产权合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捍卫了自身知识产权权益,助推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
对企业而言,专利是很好的竞争武器.
品源管理咨询公司专家——黄东峰建议,在知识产权日益重要的今天,上海舒森公司做法十分值得借鉴,粮草未动,专利先行,中国企业在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时,要将专利申请工作尽早完成,并做好预警工作.
避免因没有完善的专利布局而造成严重的市场收益的损失.
2018年6月1日,品源知识产权东莞分公司联合中国人保东莞分公司在东城人保大厦举行"基于专利信息分析的专利挖掘和布局"专题研讨会,来自各企业管理层及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特邀品源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知局前资深审查员蒋一明博士担任主讲嘉宾,重点围绕如何从专利信息分析的角度进行专利挖掘和布局.
蒋一明博士以翔实的案例对专利挖掘前该做哪些信息分析工作、如何基于对行业、竞争对手布局信息的了解进行企业的专利挖掘和布局进行了深度阐述和分享.
研讨会互动氛围良好,各企业负责人针对现有在知识产权领域信息分析工作的需求逐一向蒋老师展开提问,蒋老师根据自己多年在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方面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案例分析引导,给予了一一解答,并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一直以来,品源知识产权始终秉持着"信赖意味着责任"的价值观,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一系列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专项诊断、人才培养等方式为企业及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帮助,并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出谋划策,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品源东莞分公司成功举办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会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57Usnews新闻-品源动态2018年6月8日的清晨,经过夏雨的洗礼,空气清新水润,树叶青翠欲滴,百花婀娜多姿,在如此美妙的时刻,品源天津分公司迎来一行意气风发、神采奕奕的"客人",仔细一看,原来是参加品源知识产权2018年中分公司工作会议的各位领导.
6月8日-9日,品源知识产权2018年中分公司工作会议在品源天津分公司召开,品源知识产权总经理闵桂祥、副总经理胡彬和各部门各分公司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品源知识产权副总经理胡彬主持.
会议伊始,胡总作了主旨讲话,首先充分肯定了2018年上半年公司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不论在业务规模、市场拓展还是在专业队伍培养上的发展成果都有目共睹,2018年面临激烈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取得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大家继续提振精神、坚定信心,抢抓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品牌、质量、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更加积极地投入战斗中去,为年底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随后,各部门各分公司领导对上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总结,同时也计划了下半年市场工作等方面重点.
针对各位的述职报告,闵总和胡总进行了逐一点评,为下阶段的工作开展锁定了方向,提供了思路,增加了信心.
在随后的讨论环节,参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闵总和胡总认真听取各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时询问、解答相关问题,并认真记录了需后续解决和支持的事项.
会场气氛热烈,大家各抒已见,谈思想、摆问题、论发展,集思广益,为公司发展共同出谋划策.
会议最后,闵总发表总结讲话,历经十四载,品源应时而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一个脚印,如今不仅在行业站稳了脚跟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未来品源要继续保持初心不改,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服务客户,为知识产权经济新时代保驾护航.
闵总指出2018是充满奋斗艰辛的一年,是燃烧拼搏激情的一年,是品源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上半年我们完成了一项项新任务、涌现出一个个新亮点,精彩的背后,是品源人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勤于学习,善于研究的精神体现与情怀担当.
"发展大潮澎湃,千帆竞发,善谋者、勇进者决胜未来.
"2018下半年,我们既要认清市场发展大势,又要看到前进道路上面临的风险挑战,在新阶段新形势下,要坚持发展战略不动摇,策略持续优化提升;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推动市场快速发力;要继续强化团队能力建设,激情创业,传递正能量.
发展恰如春潮涌,攀登正未有穷期.
新时代新精神新未来,品源知识产权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大步向前,向着"成为受信赖的全球一流知识产权服务商"的目标道路上勇毅坚定、阔步前行!
为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人才综合素质,打造高效团队,增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5月13日,公司特邀国家级专业培训讲师邹海龙在总部北京举行了为期一天的高效团队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共计三十余人参加.
邹海龙老师作为国家级专业讲师,曾在伊利集团、东芝集团和柯尼卡担任过高级管理职位,拥有20年的实战经验,此次培训邹老师根据品源团队的特点,围绕"高效团队建设与管理"核心主题,设计了思维模式分析、团队激励分析和团队建设管理三个板块;培训中,邹老师用精彩的语言、丰富的内容,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和互动,为大家准备了一场精彩丰富的培训.
优秀人才是品源知识产权最宝贵的财富,是第一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品源知识产权为建设优秀团队,不断加大对青年员工的培训培养和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地搞好培训工作,为公司的稳健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德才能兼备的中坚力量.
品源知识产权坚定不移强化团队能力提升和团队建设,致力于走出一条品源特色的人才培养道路.
团队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有不断修炼"内功",加强员工业务技能、专业知识、执行力、凝聚力等方面的培养,才能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精英战队.
品源知识产权2018年中分公司工作会议胜利召开凝聚力量携手同行品源知识产权组织开展高效团队建设专题培训无效审查决定号无效举证及无效理由审查决定319361、举证(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14161、13262号公证书2、理由不符合专利法23条1、2款相关的规定.
合议组认为,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于新浪微博证据保全过程规范严谨,文字信息与图片相对应,拍摄图片清晰,公证内容无明显瑕疵,另外由于公证的管理平台新浪微博管理较为规范,微博发布即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修改,故请求人提出的证据有效.
另外由于区别点盒底部不易被一般消费者看到,而其整体形状及各个侧面均实质相同,据此,涉案专利宣告无效.
329721、举证:201430407223.
02、理由:不符合专利法23条1、2款相关的规定.
在对比设计与涉案专利相比整体设计纹路较为相似之情况下:a、轮胎扁平方面的差异是本领域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惯常改变.
b、轮胎斜沟尾端的的沟斜且处于轮胎胎侧位置,属于轮胎局部细微的区别.
据此,合议组在决定理由中支持了无效宣告请求人的观点.
第31936号无效审查决定审查关键时刻第32972号无效审查决定审查关键时刻2016年11月25日,无效宣告请求人新形象国际有限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品源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6年12月2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无效宣告请求,并把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转送给专利权人:康贝加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22日,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了口头审理.
2017年04月1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下发第3193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2016年10月24日,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请求专利局对涉案外观专利权做评价报告,报告结果显示:涉案专利符合专利法23条1、2款相关的规定.
2017年02月28日,无效宣告请求人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品源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7年03月3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无效宣告请求,并把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转送给专利权人: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了口头审理.
2017年08月0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下发第3297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58Usnews品源动态-总结本篇文章以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的第31936、32972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为案例展开论述.
一、案情关键时间节点汇梳理:二、案件处理实体层面关键点论述简析:三、策略浅析及建议.
1、网络证据中有关证据的举证和认定方面的注意事项:请求人如果以网络上传的图片作为现有设计,必须要有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的时间标识,该时间在网络上表现为上传时间.
上传时间的真实可靠性,是审判人员在认定网络证据时需要考量的事项之一.
图片上传时间的真实可靠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取证时是否确实存在于该网络平台上,对此可以采用的手段是通过公证取证固定证据,品源2017年度专利诉讼经典案例现场说"法"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品源2017年度经典案例说"法"之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的那些事3本篇文章以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的第33867、31547、34395、31681号四个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为例展开论述,上述四个案件北京品源均代理专利权人的无效宣告请求答辩事项.
一、33867、31547、34395、31681号四个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关键时刻梳理决定号立案日受理日口审日决定发文日有无专利侵权338672017.
4.
182017.
5.
42017.
9.
262017.
11.
20有:法院在审3154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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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16.
8.
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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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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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个人名义343952017.
6.
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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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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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有:法院在审316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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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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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
3.
32017.
3.
23有:法院在审59Usnews总结-品源动态从而可以确认相关事实;二是在网络上表现出来的上传时间与取证时间之间,图片与上传时间是否有唯一对应性,图片是否发生更改而上传时间不变,或者图片不变而上传时间被修改过.
如果举证一方进行公证取证或者取证过程比较完整规范,或者事后合议组在口头审理时能够核实确认证据,则双方当事人均不会对网络已公开的真实性存在异议.
发生争议的往往在于第二个方面,也是审判人员认定时的一个难点.
如上述案例二所述,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于新浪微博证据保全过程规范严谨,文字信息与图片相对应,拍摄图片清晰,公证内容无明显瑕疵,这就保证了事实公开,至于图片上传时间是否是公开时间,请求人一般可选择两种方式操作,首先,选择知名度高或管理较为规范的网络平台,比如31936号决定所涉案件,请求人代理机构选择在新浪微博与淘宝网做证据保全,新浪微博发布时间即是公开时间是无法自行更改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另外在公证的事实已确定之前提,可以明确的说明,其图片网上发布时间即是向社会公开的时间.
其次,请求人举证证明上传时间不可以更改,或者审判合议组经过口头审理时当庭演示进行调查验证,确认上传时间的真实性.
2、外观设计专利中局部细微区别的认定.
如案例二所示,请求人提供的对比文件在整体设计效果上与涉案专利近似,比如轮胎上纹理线条大致相同,至于其他区别仍需以恰当的理由以及详尽的论述向合议组证明其为局部细微区别,不会对外观设计的整体效果产生影响.
基于此可证明对比文件与涉案专利实质相同.
3、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相关的介绍.
如32972号决定所涉专利权的评价报告所述,涉案专利符合专利法23条1、2款相关的规定,但专利复审委员会下发第3297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无效,这样矛盾的结果对于本案中的专利权人维权的积极性是极为沮丧的.
最终出现这样的局面主要有如下两方面导致,首先,专利权人自己对于专利权评价报告内容并不关切,其次,代理专利权人做评价报告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专利权人侵权诉讼的律师对于该评价报告的性质并不了解,没有明确告知专利权人.
如下本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如附图一所示,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已检索到现有设计文献有9篇.
均是A类文件,未出现影响专利性的X\Y类现有设计文献.
且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如附图二所论述:"本专利与对比设计1(备注:公开号CN303238923,专利号201430407223.
0),虽然单元图案相近,但轮胎整体扁平比和花纹细节部位处的差别仍然较大,因此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上述区别点足以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本专利与对比设计1有显著区别.
".
对于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所阐释的观点,专利复审委审查该涉案专利的无效请求时并未理睬,当本案无效宣告请求人以同样现有设计证据(评价报告中的对比设计1),并提出轮胎整体扁平比和花纹细节部位处的差别属于局部细微区别,无法对整理视觉效果产生影响.
合议组在第32972号决定中支持了无效宣告请求人的观点.
(附图一)(附图二)品源2017年度经典案例说"法"之专利权人的"利器"4备注:1、立案日,指无效宣告请求人递交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
2、受理日,指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请求人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
3、口审日:指专利复审委员会举行无效口审时间4、决定发文日:指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向社会公告时间.
5、个人名义解释:无效宣告请求人以个人名义递交的请求.
由上表可知如下:第一,一般情况下:无效案件审查周期:从立案至发文决定书需6-8个月左右.
第二,立案日与受理日,并不是同一天发生,而是有一个无效请求程序形式审查阶段,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正式受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比如立案时递交起诉状材料的,一般会加快受理.
第三,无效审查案件,绝大部分都有口头审理的过程,而口头审理需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公地点北京举行,其口审流程与法院司法审查相近似.
第四,专利侵权诉讼不是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启动唯一的诱发因素,另外无效宣告请求人的民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等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二、案件处理实体层面关键点论述介绍以33867、31547无效审查决定进行重点论述三、策略浅析及建议.
专利权人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时,大都略显得较为被动,但专利权作为权利所有人,其私有财产是不能随意被消灭的,因此才有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专利权人答辩,上述四个案例中专利权人有中小型企业:深圳耀嵘科技有限公司,有行业龙头迈瑞医疗器械、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过国际上知名的知识产权运营单位:昂高知识产权,这些机构在选择无效答辩专业机构时考量的维度相当丰富,因为他们明白一项技术仅仅被国家授予专利权,其价值有待商榷的,但若一项已授权的专利经无效确权程序之后继续维持有效,这时专利的稳定性及价值性会更高,这就是所谓专利权人的"利"器,请认真对待无效宣告请求答辩程序.
上述四个无效案件的专利权人有三个均在法院提起诉讼,可见专利权如实现诉讼胜利最基本的前提,是专利需"有效",因此在发起一场诉讼程序之前,专利稳定性的评价工作显得尤为关键,考虑到专利权人在初期并未为此次诉讼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以及高额的代理费,如准备发起诉讼的专利稳定性确实存在问题,专利权人可针对具体结果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甚至可以放弃诉讼的想法,采用其他方式维护专利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味的投入成本发起一场注定要失败的诉讼.
通常,涉及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的,专利权人会根据专业律师的建议先到专利局申请做个专利权评价报告,该评价报告的价值在于当事人到管辖法院立案时需要提供给法官作为其专利权稳定性的参考依据,但由于法院并不是专业的确权机构,法律也并未赋予此权限,另外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业过程与专利确权行政机构专利复审委审查过程所考量的专业程度是无法比拟的,如第三篇文章所提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结果与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审查决定观点结果相违背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
据上所述,专利权人并不能绝对地认为官方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结果是准确的.
涉及发明专利侵权纠纷的,专利权人一般性的认为其稳定性较为良好,管辖法院也是这样认为,专利局亦是这样认为,因此无需像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那样去做评价报告.
但上述三种专利类型的专利权人若真正想拿此专利权维护自身的商业利益时,对于被告来说意味着即将被迫割舍自身的利益,被告抗辩的力度是不能忽视的,尤其是涉及到重大利益时"釜底抽薪"的决心,如本系列文章第二篇文章最终的结局,是任何一位专利权人不愿看到的.
因此就涉及专利权稳定性方面,专利权人极有必要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开展此方面的工作,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的技术是最先进的或者一味地迷信官方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综述,专利权人夜以继日的付出终研发出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在符合一定的授权条件下,专利权的授予理所应当.
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尤其是发起一场诉讼程序时,专利权人应当较为审慎,因为专利授权审查过程、专利权确权程序以及诉讼程序中很多基本现状,专利权人并不是十分熟悉,关于这方面的专业工作,请寻求专业人员处理.
决定号无效宣告请求证据、理由以及相关适用法条决定书要点315471、无效理由:不符合专利法22条三款、专利法26条三款、专利法26条四款2、6篇无效证据:3篇杂志、2篇中国专利文献、1篇美国专利文献.
3、涉案专利权1-10不具备创造性.
1、以证据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权1=对比文件1+2+惯用技术手段.
(惯用技术手段=对比文件3+4).
权2+权3=对比文件4已公开权4+权5=对比文件2+3公开权6+权7=对比文件1+2+惯用技术手段公开权8=对比文件1公开.
权9=对比文件5、6公开权10=对比文件2+惯用技术手段.
广东志成冠军集团的代理人首先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将权利要求7与9合并至原权利要求1中,从而进一步限定了在逆变桥之后,变压器回路之间.
设置LC滤波回路,并且对变压器绕组采用特殊的绕组方式.
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2、5、6均未公开两个区别特征,修改后的专利权继续维持有效.
决定号无效宣告请求证据、理由以及相关适用法条决定书要点338671、无效理由四个:不符合专利法22条三款、专利法26条三款、专利法26条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20条二款.
2、7个无效证据:均为中国专利文献.
3、四组证据组合说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1、以证据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①证据1与证据2+证据3+证据4.
②证据1与证据2+证据3+证据7.
2、以证据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③证据2与证据1+证据3+证据43、以证据4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④证据4与证据1+证据2+证据3专利权人深圳耀嵘科技的代理人在庭上具体阐释了证据3中公开的支架与证据1、2、4结合在一起是本领域人员不容易想到的.
另外对于证据4、证据7的具体用途以及技术实际应用场景的角度进行说明,耀嵘科技的代理人认为证据4、7均未公开散热结构,也未有启示作用.
合议组在决定中对于以上观点表示了肯定,维持涉案专利有效.
60Usnews品源动态-总结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61Usnews总结-品源动态品源2017年度经典案例说"法"之专利及专利纠纷在商业竞争关系中的影响5专利,可通俗解释为"专有权或利于专有权人",其主要涉及两个过程,其一,如何获得专有权-专利;其二,如何利于专有权人-恰当的保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专利法行文讨论的焦点亦就此展开.
作为参与商业竞争关系中的参与者,我们有必要去了解下:公权力机关授予专有权的过程以及已经授予专有权权利人该如何充分利用专有权而使自己在商业竞争关系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本篇文章以此相关的内容全面铺开.
一、专有权的形成.
(一)基本前提1、发明人须有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专利法第二条亦明文解释专利法意义上的新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上述条款对不同的发明客体进行较为具体的描述,根据其限定的维度分成三类,2、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专利局负责专利授权,专利法第三条对此进行了明文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3、发明人主动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
(专业术语:专利权人以公开换保护)(二)授权过程授权过程,我们必须关注的应是"过程"二字.
任何一个过程,无非涉及时间、人物角色、发生的关键事件.
专利权的授权过程,重点关注申请时间、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国知局审查员、初步审查(发明专利有实质审查).
由于专利权的专有和垄断属性,因此,申请时间是参与授权过程中任何一方都显得特别关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a、如果我们的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已有哪位大神递交了申请,我们的专利极有可能会丧失新颖性,除非这位大神的递交申请在您的申请日之后未向社会公布,俗称"胎死腹中".
但就中国的专利授权情况而言,实行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想不授权都难,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您只能"认栽",您还可以查查有无"内贼",以违反商业秘密相关条例来解决此事,如果无"内贼",您唯一的选择是放弃申请,唯一的教训是咱们的脑袋跟不上节奏.
b、当今社会竞争关系越演越烈,有些企业为了强占新产品市场的先机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宣传或者销售,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仍拿这个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去递交专利申请,即使授予您专利权,您想守住这个专利权,恐怕较为困难,该类型的悲惨案例时刻在发生,切记,只要您已申请在先已向社会公开,您就已打算把自己汗水的结晶捐献给社会,除非您能及时销毁在先公开的足迹.
您的申请,只有审查员点头才能通过,但您仍然需要关注如下三点:a、如果您递交的专利申请是非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方面的因素几乎可以省略,因为审查员懒得花太多精力去深究一个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能否授权,基本上是一律通过,需要关注的是您的递交材料形式上得过关.
b、如果您递交的专利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您得重点关注审查员的"脸色",具体来说重点关注下他给您写的几封"信"—一通、二通、N通,这个您不需要担心,您需委托个经验丰富的"代言人"—专利代理人.
c、中国是大国,人口多,企业多,在中央政策积极引导下,地方政府的激励下,专利局收到的专利申请书已成堆积如山之势,发明专利申请书也是多如牛毛,可审查员的数量及质量很难跟上中国特色专利申请的节奏,这就导致了很多垃圾专利的产生,即使您的发明专利已授权,也要慎重的掂量下,靠谱吗关键性事件=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层面可略过,咱们重点讨论下实质审查,有如下三个方面:a、实质审查,重点看"实质",与现有的技术方案相比,新的技术方案是否产生更佳的技术效果以及社会效益,简言之,您这个新技术有无这个资格享受垄断权,如果您享受了垄断权而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b、实质审查的检索:从全球文献库中检索现有技术,此处的现有技术指您的专利申请书递交日之前已公开的专利文献或核心期刊.
c、如审查员认为存在有影响专利性的现有文件或在权利要求和说明存在撰写瑕疵的地方,审查员会发通知书给专利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回复答复意见,关于答复意见的答复技巧,在此并不详细论述.
二、专利权授权后法律应用方面的思考.
有关的官方统计的四组数据:甲: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率达到40.
36%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62Usnews品源动态-总结乙: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0800件持续上升到2017年的213480件,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年均增速超过20%.
丙:2017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6.
7万件,同比增长36.
3%.
其中,专利纠纷办案2.
8万件(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办案2.
7万件),同比增长35.
0%;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
9万件,同比增长37.
2%.
丁:2017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共受理复审请求34123件,同比增长160%;受理无效宣告请求4565件,同比增长15%.
以上数据显示,知识产权及专利纠纷案件数量稳步上升,一方面说明专利权人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也间接地提醒专利权人,随着商业竞争格局日益剧烈,抄袭与摹仿不可避免时有发生.
模仿和抄袭等侵权行为致使真正的创新者虽然付出了高昂的研发成本而最终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其创新的积极性以及投入的成本必将大打折扣,另从国家技术创新及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现状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质量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也有较为明显的影响.
因此,如何恰当行使专利权有关的探讨逐步进入大众的视野,笔者从三个方面对专利维权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专利维权的难度在哪1、取证难取证,并不是当事人随便到大街上或商场上拿一件您认为的侵权产品即可为合乎规范的证据,本人认为关于取证有如下三个关键方面:a、公证处人员的配合,这一点对于需要现场取证的成功是很重要的,只有他认同您的取证方案,您才能开始取证.
公证人员的"能力"也很重要,这个能力是指"角色"扮演及隐藏的功夫,这样在取证过程中才不易被发现,避免惹得不必要的麻烦致使取证失败.
b、部分侵权产品易销毁,当事人发现侵权后,侵权嫌疑人可及时销毁,最终处于取证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c、部分侵权产品所占空间较大,很难完整的看到侵权产品的全状,这样致使即使可公证取证也无法准确的判定证据保全是否成功.
2、周期长专利纠纷案件周期之长,涉及的相关程序之多实在令人瞠目结舌,专利权人若打算发起一场专利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等程序皆会纷至沓来,这些程序均直接拉长了专利诉讼的周期,固然近几年最高院通过各种方式来加速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的结案周期,比如,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或维持继续有效,法院不会等无效程序所涉及的行政诉讼诉讼的结果.
但一个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二审终审周期仍需两年左右的时间.
这对专利权人来说想提高维权效率,快速打击侵权分子是极为不利的.
3、成本高关于成本高有如下两个方面:a、综上"取证难"、"周期长"以及相关法律程序较多,加之专利侵权诉讼中所涉及的技术理解,这些直接决定发起一场专利侵权诉讼的代理人需有深厚的技术背景和专利侵权诉讼实操经验,这样才有可能能实现胜诉,基于此,诉讼的代理费用必然不会太低,更不会有"免费"的可能性,因为这样优秀的诉讼代理人很少,而他们手上的案件较多但工作的有效时间是恒定的,所以在代理费用方面,不会有太多的讨价还还价的空间.
b、这些年,我们碰到很多专利权人在诉讼发起前期并未就专利侵权诉讼情况做全面了解,而是一股脑子的投入高昂的代理费用启动诉讼程序,他们的律师断然不会拒绝这样的当事人,目前绝大部分律师或专利代理人对于专利侵权诉讼的操作经验较为匮乏,很难把专利侵权诉讼中相关风险明了的向当事人剖析完整,更甚至,部分代理机构明知有显而易见的风险,但为了业务合作不据实告之.
例如,在诉讼前期专利稳定性评估方面,由于很大部分代理人并无此方面的判断经验,致使很多专利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宣告无效,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三年专利侵权诉讼案件量为基础进一步说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11月6日建院以来至2017年6月30审结的668起侵权专利权纠纷中,仅有142起以判决形式结案,另有四起以调解形式结案,余下522起均以裁定形式结案,裁定结案率高达78%.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此统计数据结果做了解释:主要原因在于涉案专利的权利稳定性在侵权诉讼中遭受挑战,部分原告因担心专利被无效而主动撤诉,部分原告的起诉因其专利权已被宣告无效而被法院裁定撤回.
(二)专利维权的"技巧"在哪第一技巧:商业智慧,维权正名比维权所得结果更重要第二技巧:明确通过诉讼所达目标比急于发起诉讼更重要.
目的:阻止侵权产品向新的市场领域投放.
阻止侵权产品的宣传推广阻止侵权产品的铺货,切断其渠道链条的销售支持.
阻止该侵权产品的上下游企业为其生产提供支持.
3、和解并签署许可协议一边诉讼,一边谈"和",谈"和"主要有如下两个方向:彼此的专利交叉许可和单方面专利许可+赔偿损失.
谈"和"的基础:原告要在法律程序中呈现出一些较为客观的有利地位,标示性事件:一审下判决胜诉、专利维持有效或者专业机构的评估下侵权风险很高.
作者: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高超5月5日清晨的薄雾,在缥缈中徐徐升起,在悄无声息中淡淡飘散,明媚的阳光穿过层层绿叶,慢慢洒落心房;在这个浪漫的早晨,天津品源俱乐部的小伙伴们迫不及待的坐上大巴,驶向"京东第一山"盘山,欣赏"五峰暮雨画中涵,八石喷珠迷翠岚.
卧佛酣眠光普照,御题仙境赛江南.
"随着大巴车缓缓停下,小伙伴们迅速拿起背包走下大巴,望着郁郁葱葱的植物和蜿蜒起伏的山峰,每个人都不由自主的深深呼吸山间的清新空气!
来到这个美丽的新天地,大家轻松开启了盘山之旅.
"早知有盘山,何必下江南",作为乾隆皇帝32次游览的胜地,盘山魅力势不可挡!
五月的盘山峰峦叠翠,瀑布腾空.
山间悬泉瀑布,犹如飞流直下的九天银河,令人叹为观止.
下盘以水为胜,顺着山道往上爬,进入以石为胜的中盘,群峦拥簇,峰回路转,深渊绝壑,叠翠堆青,其隆、峻、峭、奇,敢与闽南之鼓浪屿、万石园媲美.
被盘山美丽景色迷住的我们,一鼓作气,相互鼓励终于登上山顶,举目远望,山峦耸立、延绵不绝,盘山之势尽收眼底,阵阵清风使山峦中的树叶翩然起舞,姿态跹跹,犹如一位位亭亭玉立的少女.
盘山水胜、石胜、松胜,诗胜,如众星拱北而莫敢与争者也.
惊喜刺激的爬山之后,大家齐聚农家院,品尝蓟县的特色的农家菜!
鲜香浓郁的水库鲜鱼,香脆可口的溜搁着,松软嫩滑的柴鸡蛋,外酥里嫩的烤串……饥肠辘辘的大家大快朵颐,好不幸福!
丰盛的晚餐之后,小伙伴们能量满满,三五一群或沿着弯曲的乡村小路漫步聊天,或围着音响一展歌喉,狼人杀、扑克牌当然也不会少哦!
五月,玲珑饱满、色泽鲜艳的草莓让人爱不释手,第二天天津品源俱乐部的小伙伴们兴致勃勃的踏上了草莓之行.
草莓园中绿油油的草莓生机盎然,鲜红的草莓个个散发香甜的味道.
放眼整个草莓园,粒大饱满的草莓在绿叶的衬托下格外惹人注目,随手摘一个放在嘴里,饱满的草莓汁瞬间充斥整个口腔,酸酸甜甜的味道沁人心脾.
大家畅游在草莓园,享受难得的田园风光.
快乐相聚的美好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两天的春游活动虽以结束,但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品源俱乐部作为大家共同的家园,携手并行,共创美好未来!
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64Usnews品源动态-文娱诗与远方春风十里天津品源俱乐部追赴一场盘山盛宴BEYONDINFORMATION品源资讯专于心精于业65Usnews文娱-品源动态青春岁月、激情拼搏品源知识产权2018第三届"青春杯"篮球赛火热开赛魅力绽放,激情闪耀的6月,四年一届的足球饕餮盛宴即将在俄罗斯拉开大幕,激情对抗的NBA总决赛正在锣鼓喧天、如火如荼的进行.
在如此缤纷多彩的季节,由品源知识产权党委鼎力赞助的第三届"青春杯"篮球赛火爆来袭.
6月2日,在天津跨界体育馆,北京品源篮球队与天津品源篮球队,激情对抗,为大家带来了一场振奋人心精彩绝伦的视觉盛宴.
本届篮球赛,一开场便是火花四溅,你争我夺,互不相让,双方皆是热情高涨斗志昂扬,赛场气氛迅速升温.
球员们使出浑身解数,时而"虚晃运球",时而快速移步;时而大力猛扣,时而将球轻挑出网;时而为得分兴高采烈,时而又为丢球而扼腕喟叹……运球、投篮、扣杀,现场观众的心被激烈的赛事紧紧牵住,加油声、掌声、欢呼声响彻整个赛场.
最终,天津品源篮球队仅以4分优势杀出重围,赢得本次比赛.
品源知识产权"青春杯"篮球赛,已成功举办了两届,第三届"青春杯"比赛正在火热进行中.
下轮比赛北京品源篮球队主场迎战天津品源篮球队,到时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让我们一起关注现场直播观看不一样的精彩!
经过三年的训练,品源篮球队已然成为了一支有凝聚力、有担当、有默契的企业文化先锋队,成为了传播企业文化的载体和抓手,助推企业发展,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未来品源篮球队将继续发扬敢拼、敢干的品源精神,继续推动与其他单位的友谊与合作,共享新时代体育精神.
春光与你,缺一不可!
2018品源东莞分公司开展春游亲子活动5月的天气,阳光明媚,天朗气清;在这个绚丽多彩的季节,品源东莞分公司特组织全体员工来到"绿色世界"—东莞植物园,在大自然的画廊梦谷里,轻轻挽起时间的流韵,在陶然中释放心灵、感悟自然、放逐心态.
在山清水秀的南城水濂山脚下,"世外桃源"东莞植物园繁花似锦,成百上千种花卉竞相盛开,花香随风飘散.
5月5日的清晨,品源东莞分公司的小伙伴们迎着朝阳,踏着清风,携带各种精心准备的美食,早早到达了植物园.
如此美好的时光,很多同事都携带了自己宝贝,来感受难得自然美景.
看着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小朋友们在家长的陪同下,随心绘画出脑中的各种画面.
在悠闲的自然风光中,"童心未眠"的品源小伙伴们开展了一场轻松欢乐的瞎子摸象游戏,两人游戏,两人指挥.
裁判一声令下,各个小组员工分工协作,纷纷化身大侦探,让游戏人员顺利躲过各种"雷区",争分夺秒争取第一!
游戏结束后,在萌娃们的积极建议下,亲子组合轻松上阵,看着萌娃们妙趣横生的表演,大家忍俊不禁,直呼可爱!
游戏之后就是激动人心的美食时间,大家纷纷亮出精心准备的各色美食,东莞特色小吃、家乡特产、周黑鸭等,当大家正沉浸在美食时,公司准备的蛋糕、水果惊喜登场,让大家感受到公司暖暖的爱意!
此时的大家,享受着迷人的自然风光,品尝着秀色可餐的各色美食,与好友家人畅谈古今,场面其乐融融,好不快哉!
美好的时光飞逝而过,看着天边的夕阳西下,品源东莞分公司2018年举办的第一次户外春游活动也进入了尾声.
此次活动,在领略大自然优美景色的同时,更营造了和谐融洽的公司氛围,加强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增强了团队凝聚力,使大家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

Puaex:香港vds,wtt套餐,G口带宽不限流量;可解流媒体,限量补货

puaex怎么样?puaex是一家去年成立的国人商家,本站也分享过几次,他家主要销售香港商宽的套餐,给的全部为G口带宽,而且是不限流量的,目前有WTT和HKBN两种线路的方面,虽然商家的价格比较贵,但是每次补一些货,就会被抢空,之前一直都是断货的状态,目前商家进行了补货,有需要这种类型机器的朋友可以入手。点击进入:puaex商家官方网站Puaex香港vds套餐:全部为KVM虚拟架构,G口的带宽,可...

Virmach($5.23/年)年付VPS闪购

每每进入第四季度,我们就可以看到各大云服务商的促销力度是一年中最大的。一来是年底的促销节日活动比较多,二来是商家希望最后一个季度冲刺业绩。这不还没有到第四季度,我们看到有些商家已经蠢蠢欲动的开始筹备活动。比如素有低价VPS收割机之称的Virmach商家居然还没有到黑色星期五就有发布黑五促销活动。Virmach 商家有十多个数据中心,价格是便宜的,但是机器稳定性和速度肯定我们也是有数的,要不这么低的...

陆零(¥25)云端专用的高性能、安全隔离的物理集群六折起

陆零网络是正规的IDC公司,我们采用优质硬件和网络,为客户提供高速、稳定的云计算服务。公司拥有一流的技术团队,提供7*24小时1对1售后服务,让您无后顾之忧。我们目前提供高防空间、云服务器、物理服务器,高防IP等众多产品,为您提供轻松上云、安全防护 为核心数据库、关键应用系统、高性能计算业务提供云端专用的高性能、安全隔离的物理集群。分钟级交付周期助你的企业获得实时的业务响应能力,助力核心业务飞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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