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急救知识纳入考试

急救知识纳入考试  时间:2021-03-17  阅读:()

目录第一章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1第二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6第三章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8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第五章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29第六章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31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34第八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37第九章施工单位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3第十章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46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6第十二章工作许可证制度.
58第十三章防雷、防静电危害安全管理制度.
63第十四章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4第十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8第十六章工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73第十七章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80第十八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83第十九章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86第二十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87第二十一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4第二十二章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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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第二十三章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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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第二十四章设备修理防火制度.
105第二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7第二十六章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113第二十七章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8第二十八章事故应急预案.
121第二十九章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
136第三十章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431LZ05.
001-2020第一章安全管理体系制度一、安全生产概念、方针、原则、基本要求第一条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指公司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其目的是保证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保证公司健康顺利发展和维护公司社会信誉.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方针安全管理指导方针是指公司安全工作方向、方法、目标,以及行动标准、原则.
公司安全管理总的指导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方针包括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对遵守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2、适合于公司的性质和规模.
3、对管理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及保护环境的承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
(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方针的实施要求:1、形成文件,并付诸实施.
2、每位员工必须了解.
3、指导方针的内容应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第三条安全生产原则(一)"一把手负责"原则,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安全寓于生产之中,技术工作者和生产组织者在生产技术实施过程中应当主动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从组织上、制度上固定下来,以保证这一原则的实施.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原则,安全生产是全员的事情,安全生产涉及到燃气供应的每个环节,只有全员参与,全员有责,才能确保安全.
(四)"一票否决"原则,无论其它各项工作成绩再好,只要出现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人、事故部门取消一切先进评比资格.
(五)"三同时"原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六)"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改进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七)"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施行"一把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例会等制度.
(四)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含年度安全培训计划),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目标认真考核,奖惩兑现.
(五)确定重点要害部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保证3各部位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及编制安全事故案例资料.
(七)组建事故应急抢险队伍,配置应急抢险机具,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八)广泛深入地开展员工及用户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九)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如实、及时上报.
(十一)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是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组成(架构图见).
第六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图见)(一)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担任副组长,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执行部门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三)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精神,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规划,指导、督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2、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管理工4作,审核批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拟定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公司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协调并监督、检查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受理有关安全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4、制定公司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
组织、指挥、协调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6、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每年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7、负责修改、完善、健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安全管理考核.
8、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9、完善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组织实施和完善"全员参与、分级管理、责权清晰、重在落实、监督到位"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10、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或停止其工作,总结安全检查结果.
11、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督促、检查与考核各部门履行职责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依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12、参与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公司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鉴定、处理,提出5技术上的改进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一)公司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为保障本部门安全工作,视情况至少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与监督检查.
(二)安全管理部门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模式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与评比、组织经验分享会议等,对其他部门安全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监督.
(三)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指令.
2、承担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向公司领导提出安全评估报告和重大改进措施的建议;协助、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完成.
3、牵头起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履行.
4、收集、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预测安全生产形势.
5、组织开展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方面的对接与交流,组织开展公司内部的学习交流,向各部门提供相关的安全信息.
6、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对全体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67、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或审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规定,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与防范措施,并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大修项目及安技措项目的竣工验收、试车投运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第八条公司其他职能部门职责(一)负责公司各项安全工作方针、措施及程序的执行.
(二)协助找出危险隐患,以及评估和控制风险.
(三)组织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确保就安全与健康事项进行有效的咨询.
(五)协助调查导致有人死亡或受伤的事故.
(六)按规定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七)及时了解与反馈安全管理人员或员工的安全建议.
(八)及时了解学习最新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九条各部门安全员职责(一)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做好本部门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二)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具体负责新入职和转岗人员的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参与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员工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情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四)协助做好每月至少一次的全员安全知识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并做好本部门各类安全7台帐的记录工作.
(五)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安全动态,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协助所在部门负责人召开安全例会.
(六)定期深入现场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同时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对不听劝阻者,可报请部门负责人停止其工作.
检查落实动火、用电的安全措施,确保动火、用电安全.
(七)负责所在部门安全技术装备、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对严重违章及其他涉及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要直接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督促整改.
(八)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本部门安全情况,书面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十)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十一)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各类警示标志等的管理工作.
(十二)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会议及活动.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公司决策层应确保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8(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及评比.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自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五)公司各生产管理部门的班组负责人应具体落实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六)公司全体员工应接受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总经理安全职责(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签发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证安全工作和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
(四)主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奖惩.
对于重大及以上事故,负责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推广总结安全运行先进经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用户的安全素质.
第十三条安全分管领导安全职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领导和部署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9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检查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构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各级安全职责.
组织制定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审定全年安全工作、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计划,审批月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公司安全管理状况的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审定公司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实施演练,提高抢险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组织对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七)对存有重大隐患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等设备设施,责成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生产运行分管领导安全职责(一)执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是公司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公司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各岗位安全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建立、健全公司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
分别建立、健全居民及工业用户的用户用气、消防安全等管理体系,制定各管理体系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四)组织制定生产运行安全管理措施与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预案的演练活动,提高抢险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组织对分管部门安全检查,并对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四定"处理(即定解决隐患措施、定解决10隐患时间、定解决隐患负责人、定解决隐患资金).
(六)安排做好新员工的部门级及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特殊岗位人员均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其他领导安全职责(一)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职责(一)综合管理部安全职责1、综合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综合部的安全管理架构,制定综合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3、做好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
4、进行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人员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驾驶员签定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做好驾驶员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会议,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公司所有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司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8、定期采购劳保用品,负责各类劳保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并监督使用部门合理配置.
(二)财务部安全职责111、财务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财务部的安全管理架构,制定财务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3、严格控制安全措施计划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4、做好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
5、进行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人员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6、落实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及重点部位保卫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7、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生产运行部门安全职责1、生产运行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将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使其各负其责.
3、参与制定生产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各项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熟悉预案内容并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抢险救援技能.
4、督促内部安全检查,配合公司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或隐患组织整改.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安全管理组成员和基层安全员的安全工作,对各安全小组的活动进行检查协调.
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负责安全检测设施的管理.
7、进行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人员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8、掌握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实际情况,熟悉管线走向及阀门阀室的位置、用途和重点巡查路线.
129、加强燃气管道与设施的安全检查,坚持"四定"巡检制度,严格对巡查人员的检查与考核.
在天然气管道附近有挖掘施工可能危及天然气管道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10、组织检查管线及附属设施运行情况、工业用户厂内管线及设备状况等.
及时处理危及天然气管网安全运行的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及汇报.
11、定期对管线进行防腐层损伤检测和阴极保护电流的检测工作.
12、收集天然气管网、用户等相关资料,做好资料的建档和归档工作.
(四)工程部门安全职责1、工程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做好本部门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人员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对工程安全工作负责.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督促、检查本部门履行职责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5、将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各负其责.
6、负责施工安全和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7、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8、审查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10、录入设备、燃气管道管理信息,建账、建卡,完善设备、燃气管道档案管理.
11、负责审批特种作业工作许可证,并组织监督落实.
1312、对公司拥有产权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13、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大型设备的维护维修计划及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熟知相关燃气专业知识.
(二)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着装,不违章作业.
(三)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做好各项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五)提高安全消防技能,会报警,会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六)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架构图2、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图14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架构图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安全工程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52: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图副组长:分管安全领导组长:总经理执行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工程部负责人生产运行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16LZ05.
002-2020第二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一条会议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确保公司领导能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经验和信息,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分类安全工作会议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部门级安全生产会议、安全专题会议.
第三条会议的组织和人员(一)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总经理主持,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专(兼)职安全员参加.
(二)部门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组织主持,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三)安全专题会议:重大政治活动前、重要节假日前或者有紧急安全工作时,可根据需求,由安全管理部门临时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员参加.
第四条会议内容(一)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2、宣贯、落实政府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
3、总结月度安全工作,分析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7隐患,安排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布置下阶段的安全工作.
4、交流分享安全工作经验,通报事故案例、研究重大安全问题,总结工作教训,落实重大安全措施.
(二)部门级安全生产会议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2、宣贯、落实政府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
3、学习、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本部门工作流程等.
4、传达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精神.
5、总结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安排当月安全工作.
6、讨论、解决本部门上个月在生产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隐患.
(三)安全专题会议根据安全专题工作要求,讨论、安排应对措施.
第五条安全会议要求(一)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需亲笔签到,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二)会议须由专人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记录内容须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发言记录)、会议结果等.
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发送给各参会人员.
(三)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在下一次安全会议上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四)为确保安全会议的实效,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必须经常深入工程、运行等生产一线,了解生产运行实际情况.
(五)会议记录由会议组织部门整理,形成纪要并存档.
18LZ05.
003-2020第三章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组织系统、有效的安全检查,以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检查的类型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一)日常安全检查包括:巡线安全检查和车辆的安全检查.
(二)定期安全检查包括: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工程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
(三)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夜间安全检查.
(四)专业安全检查包括:消防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
第三条日常安全检查(一)巡线安全检查内容为:天然气管道(尤其是管道穿越处、管道跨越处、管道低洼处、管道临明水处、管道占压处等关键部位)、阀门井(室)及其设施、管道阴极保护设施、管道警示桩、管道支撑,以及《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巡检内容.
(二)车辆安全检查内容为:车辆年审、轮胎气压(含备胎)和磨损、转向灯、照明灯、制动系统等.
(三)日常安全检查分别由管网巡线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
日常安全检查每天至少一次.
19(四)巡线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巡线记录.
第四条定期安全检查(一)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内容为:天然气调压计量站调压计量设备及其安全、电器设施、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运行情况,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各类运行记录的登记情况.
(二)工程安全检查内容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沟开挖、管道焊接和安装、设备吊装、管道无损检测、管道防腐、管道吹扫、管道试压等重要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检查管道置换、通气过程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公司天然气置换的安全规定.
(三)全面安全检查内容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消防、隐患整改等各类台账、安全会议记录、维护维修记录的登记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三违现象等.
(四)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工程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五)生产运行安全检查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组织,工程安全检查由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并抽调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和工程安全检查时,应通知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全面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
(六)定期安全检查记录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式.
安全检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参与检查人员签字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定期安全检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形成备忘录,备忘录经其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向有关部门及其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书面反馈检查情况.
第五条不定期安全检查(一)不定期安全检查内容为: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员工夜间工作情况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20情况.
(二)不定期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不定期安全检查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管.
在不定期安全检查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在5个工作日内以备忘录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及其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书面反馈检查情况.
第六条专业安全检查(一)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为: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天然气调压计量站(箱)、加油加气站内外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堆积,天然气管线附近、阀门井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堆积,站区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电器设施等完好情况,公司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等.
(二)设备安全检查内容为:各天然气调压计量站(箱)、加油加气站等储存设备、气化设备、调压设备、计量设备、安全设备(设施)、管道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检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和维修情况等.
(三)车辆安全检查内容为:车辆年审的项目.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内容为:春季风干物燥,以防火、防雷防静电为重点;夏季较热、雨水较多,以防汛、防暑、防雷电为重点;秋季干旱,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寒冷,以防火、防冻、防中毒为重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每季初一次,消防检查、设备安全检查每半年一次,车辆安全检查每年一次.
(六)消防、设备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车辆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可结合车辆年审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七)专业安全检查的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收集并保管.
在专业安全检查完成后,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并形成备忘录,专业安全检查备忘录21经其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向有关部门及其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书面反馈检查情况,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安全隐患的整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人员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一般安全隐患的整改在安全检查的备忘录中予以明确.
重大安全隐患报安全管理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通知书下达单位、签发人、通知书下达时间,通知书接受单位、接收人,安全隐患地点,安全隐患简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备注等.
(二)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接受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有关部门(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经理签发.
同时,安全管理部门及隐患存在部门要登记好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公司重点监控.
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前,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讨论、商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需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经理确认.
(三)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的督促和验收由组织该项安全检查的部门负责.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促和验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结果记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备注中.
(四)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掌握公司整体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方式,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实现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
(五)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处理时,由安全隐患所在部门提出整改处置方案及整改前的防范措施,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同时由存在隐患部门实行动态管22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直至事故隐患消除.
第八条档案建立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将违章处罚、隐患整改等相关情况存入安全检查档案.
安全检查档案应分级建立,专人管理.
23LZ05.
004-2020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技能,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一)对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的教育培训1、基本要求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应每年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业务培训.
2、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1、基本要求(1)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2、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燃气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24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9)公司编制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引.
(三)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1、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了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2、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燃气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事故应急预案.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5)公司编制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引.
(四)对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和基本要求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司员工在跨部门调整工作岗位时必须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工作.
公司员工在本部门调整工作岗位时必须接受班组级安25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工作.
公司员工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培训的主要内容(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④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⑤公司《员工安全手册》.
⑥有关事故案例.
(2)部门级安全教育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方面的教育,主要内容包括:①天然气和压缩、液化天然气的基础知识.
②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③工作环境及危害因素.
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⑤消防器材的技术性能、适用扑救的火灾类型和使用、维护.
⑥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⑦有关事故案例.
⑧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压缩、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储存、运行的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安全设备的性能.
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③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
④所从事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⑤所从事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26⑥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⑦有关事故案例.
⑧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教育培训组织和实施的部门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并实施教育.
部门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员工所在部门组织和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员工所在部门组织,班组长实施教育.
4、安全教育方式和时间要求(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采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员工自学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部门级安全教育分为理论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理论知识教育采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员工自学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实际操作培训(如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等)采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员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班组级级安全教育采用班组长授课、员工自学、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5、安全教育记录管理(1)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实行二级管理.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记录,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教育记录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记录.
(2)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内容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时间、考试(考核)结果、受教育者签名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和持证上岗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一)特种作业范围: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我公司可能涉及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电焊作业、PE管焊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27起重机械作业、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由公司委托市级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员工所在部门保管,复印件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调压运行和维修维护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委托调压运行和维修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应进行调压运行和维修维护人员的专项培训.
(五)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综合部负责组织和委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六)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日常安全教育(一)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的技术标准、规程;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消防安全知识;密闭空间等作业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知识;事故案例;其它与日常安全生产有关的知识.
(二)日常安全教育形式日常安全教育包括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前班后会、安全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
(三)日常安全教育的组织公司范围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部门或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或班组组织.
(四)日常安全教育记录和影像资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28责收集和保管.
部门、班组的安全会议记录自行保管,在年末统一交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五条安全法规(理论)培训(一)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尤其是最新颁布的与公司密切相关的安全法规、安全标准和安全规程等.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知识.
3、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理的内容和要求.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二)培训方式:公司派员参加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安全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程的宣贯班、学习班、研讨班等.
(三)培训的组织:按照培训通知的要求,有关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书面报送公司,经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进行培训登记和统一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应将培训证书、资格证书交公司保管;组织部门建立培训台帐.
29LZ05.
005-2020第五章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日常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值班安排(一)领导带班安排按总经理、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依次值班.
(三)正常工作时间内由各部门正常履行各岗位职责,正常工作时间外履行其值班职责.
(四)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另行安排.
第三条值班职责(一)负责记录填写.
(二)负责处理用户投诉.
(三)负责处理公司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第四条工作要求(一)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遇突发事件,应立即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初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
(三)执行报告制度,如遇到紧急、重大情况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处理程序进行上报.
(四)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班、值班中不得饮酒、不得擅离岗位,若因特殊情况需调班、离开岗位,应提30前通知上级领导,得到批准,并确定替班人员,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发生.
(五)值班人员交班时必须在值班记录签字确认值班情况后转交到下一值班人.
第五条检查与考核公司每月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将值班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对值班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公司将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值班记录表用户投诉情况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其他值班时间:值班人员(签字)31LZ05.
006-2020第六章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有责任对公司安全基础资料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是考核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资料管理必须准确、及时、全面,要求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第三条各部门要完整、妥善地保管安全基础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传阅.
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程序:(一)公司应成立专门档案管理机构.
(二)工程、运行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三)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工作档案的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向各部门了解、抽查档案情况.
第五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构成及建立要求(一)为便于安全工作开展,规范基础资料管理,统一模式,各部门安全基础资料应包括以下九个模块:1、组织体系建设.
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必须以正式文件成立,包括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组织机构图、专兼职安管人员基本情况等.
2、制度管理.
包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制度、本公司制度等,要按年限分类保存.
3、安全目标、计划与总结.
包括各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年度、月度计划与总结和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及安32全简报、安全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
4、安全工作开展.
各部门应建立以下台帐:安全会议台帐、安全活动台帐、安全检查台帐、安全培训台帐、安全三级教育台帐、安全隐患治理台帐、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5、安全宣传管理.
包括安全宣传记录、安全宣传资料等.
6、事故管理.
包括调查报告、处理结果、事故报表、案例分析材料等.
7、重点要害部位管理.
包括重点要害部位评估确认、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要害部位档案等.
8、消防、保卫管理.
包括消防抢险紧急疏散预案、保卫队伍基本情况档案和消防器材台帐等.
9、预案管理.
包括各种预案文本、预案演练情况.
(二)基本建立要求1、建档采用大小一致档案盒,建立分类标题和检索目录,按要求将基础资料归入相应档案盒中,建档后及时填写检索目录.
2、安全管理部门应监督、指导车辆管理部门建立车辆档案台帐、车辆检查记录、维修记录、驾驶员安全教育记录等.
3、各部门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建议的安全台帐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安全台帐.
第六条部分安全基础资料的内容要求(一)工作计划1、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计划编写要求切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并分解到月,落实到责任部门.
2、季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分解到季度计划,严格落实,日常工作可33不列入计划.
3、工作总结(1)年度总结包括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年度工作重点三个部分.
(2)季度总结包括季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事故情况、下季度计划三个部分.
(3)安全形势分析包括事故形势分析、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年度(季度)工作重点四个部分.
(4)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等部分.
第七条安全基础资料格式标准(一)纸型:A4纸;(二)页边距:上下2.
54厘米,左右3.
17厘米;(三)年份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应标全称;(四)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五)标题采用三号加粗字,正文采用四号常规字,字体为宋体,行距为1.
5倍行距,双面打印.
34LZ05.
007-2020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方针,促使公司全体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绩效和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监督执行部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尚未造成事故的,对当事人每人每次处罚50-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管理规定处罚.
(一)工作期间脱岗、睡岗、串岗、打牌、下棋、上网聊天、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安全帽、防护用品等.
(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
(三)用电设备保持接地或保护接零不符合标准、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线头裸露等用电不符合规范标准的.
(四)对各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拖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
(五)关闭通讯工具或通讯工具使用不当造成通讯不畅(公司配备的通讯工具或报销话费的通讯工具).
(六)下班后没有关闭电脑、照明灯等用电设备.
(七)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编写虚假资料的.
(八)违章超速驾车、疲劳驾车、无证驾车的.
(九)指挥违章驾车的.
(十)对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操作规程不熟悉的.
(十一)燃气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或维护保养不到位的.
35第四条有下列条款之一,未造成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一)安全阀、避雷装置、高压电工用具、漏电保护器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的.
(二)对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过期、失灵或损坏的.
(三)对抢险工具、维修工具、防护用品等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四)仓库物资未按材料堆放要求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五)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六)物资验收不按公司《仓库管理制度》要求的.
(七)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车辆带病运行的.
(八)管网及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无计划、记录或存档不完整的.
(九)户内安检率未达要求,出现漏检情况及不符合公司规定对安检出的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十)安全资料乱画或管理不善的.
(十一)部门未按规定及时与员工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
第五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尚未造成事故的,对当事人每人每次处罚200-3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一)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术操作考核不合格,严禁上岗操作.
(二)岗位员工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三)运行设备或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严禁启动使用.
36(四)进行电气作业,非持证电工严禁作业.
(五)未办理安全作业手续及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严禁登高作业.
(六)严禁在站内吸烟.
(七)严禁未办理动火手续,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
(八)夜间燃气设施作业,应采用防爆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非防爆照明设施.
(九)严禁在禁火区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十)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一)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37LZ05.
008-2020第八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技术规定(一)对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工程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文件中应提出设计压力、设计流量等参数,应体现系统管道焊接、防腐等级、强度严密性试验数值等要求,以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需要.
(二)设计方案或设计图纸必须遵循《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
尤为重要的是:1、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过.
2、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必须符合《城燃镇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3、地下燃气管道从排水管(沟)、热力管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内穿过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
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4、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5、调压柜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阀门.
调压柜应设置围墙、护栏或车档(特殊情况除外).
(三)设计方案提供后,工程管理部门经理应组织与工程安全及生产运行有关的部门相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应确定供气规模、管道设计压力、供气方式、调压箱选定、试运行准备(起始用气时配用计量表及所需直管段)、计量表类型选取等.
设计文件评审应形成评审纪要.
(四)在设计文件完成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到政府38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备案.
(五)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及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及现场技术交底,将工程技术要求告知有关人员并做好书面记录.
(六)工程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人员对所设计工程进行跟踪,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设计单位,及时作出变更说明,以便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七)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参建各方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
内部验收合格后,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在市、区(县)燃气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第二条施工安全规定(一)工程管理部门应按国家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门对进入公司开展建设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其中包括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供应单位等.
不具备条件的不允许进入公司开展工程建设业务.
(三)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经工程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监理公司)对该证书审查合格后,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四)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工程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按照已审定的方案组织施工.
(五)施工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相39应的工程建设资料,并明示地下、地面障碍物,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六)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发现不采取安全措施或冒险、野蛮施工,应要求委托的监理单位下发指令立即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向施工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或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在离地2米以上的高空施工作业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设置防护装置,严禁雨、雪、雾、大风(5~6级)等恶劣气候下进行高空作业;对于开挖深度大于2米的管沟,如存在滑坡现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土建)对所挖管沟进行放边坡或采取足够强度的支撑物进行支撑,以保证安全施工.
(八)在禁火区动火施工或带气、带压作业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工作许可证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
(九)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夜间警示灯、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管沟沿线设置防护装置.
(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设置和使用用电设施.
(十一)吊装安装作业时,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吊装统一指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严禁违章操作,吊装臂下严禁站人.
(十二)工程管理部门应督促、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三)钢质燃气管道下沟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督40促施工单位对防腐层进行100%外观检查,回填前应进行100%电火花检漏,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十四)管道安装完毕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合格后交付使用.
(十五)对于埋设的燃气管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铺设警示带,在燃气管线正上方埋设警示桩、转角桩,并在桩上标注警示语、抢险抢修电话和燃气流向等标记.
第三条设备、材料供应安全规定(一)输送天然气的管材、管件、设备及,公司的采购管理员宜从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直接采购.
1、用于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的聚乙烯燃气管道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T15558.
1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T15558.
2的规定;钢管采用焊接钢管、镀锌钢管或无缝钢管时,应分别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规定;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应符合现行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及管件》CJ/T125.
2、用于次高压燃气管道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和《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规定.
3、用于地下次高压B燃气管道也可采用钢号Q235B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规定.
(二)委托制作的天然气调压箱箱体上部应有自然通风口,自然通风口面积为箱底面积的4%.
调压箱内管道应按压力管道的要求进行焊接,并要求制作单位提供相应产品质41量说明及合格证明文件.
调压箱由工程部组织验收.
(三)采购的管材、管件、阀门等工程材料、设备和组装的调压计量箱应满足设计文件及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附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等资料,经采购管理员或设备管理员与仓库管理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在设备、材料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公司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储存保管,并摆放整齐;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与其他物资隔离保管,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精密仪器、仪表应避免碰撞;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做好防雨、防晒、防锈蚀措施.
(五)用于天然气工程的阀门应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库和出库.
(六)仓库管理员在向施工单位发放材料或设备时,同时交付该材料或设备的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档案安全规定(一)工程安全方面的资料是工程档案的一部分,按照工程档案的管理方式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
(二)工程安全方面的资料包括:设计文件评审纪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资料、施工队伍的燃气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焊工合格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燃气管道的管材、管件材质单或合格证及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调压设备合格证及说明书、阀门合格证、钢质管道无损探伤报告、强度试验报告、严密试验报告、工作许可证、燃气管道和设备抢修的资料等.
(三)工程档案资料原则上使用原件,证书类可以使用复印件.
(四)工程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
(五)工程安全方面的资料要及时归档.
1、办理完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手续后,经办人在3日内42将审批资料交工程资料管理员.
2、工程管理部门在设计文件评审后,3日内将设计文件评审纪要交工程资料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定选择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确定后3日内将有关资料交工程资料管理员归档.
3、工程施工当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将燃气管道的管材材质单或合格证及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调压设备合格证及说明书、阀门合格证等资料整理并交工程部资料员.
4、工程建设当中形成的安全管理资料于工程竣工后随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给工程资料管理员归档.
5、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该项工作完成后的7日内将钢质管道无损探伤报告、强度试验报告、严密试验报告等竣工资料整理成册交与工程监理单位.
经监理单位审核整理后,随其他竣工资料一并交工程资料管理员.
6、工程建设手续办结后,经办人应在3日内将工程建设手续移交工程资料管理员.
(六)工程资料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工程建设全部资料,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准外借.
对外借的资料应及时索回,以防丢失.
43LZ05.
009-2020第九章施工单位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公司燃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示地下、地面障碍物,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器材以及防护用品必须齐全、有效,布置合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第五条凡属燃气管道、设备焊接等特种作业工序,必须由持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殊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等合格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发现不采取安全措施或冒险、野蛮施工,应立即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向施工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或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在离地2米以上的高空施工作业时,施工现场44管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雨、雪、雾、大风(5-6级)等恶劣气候下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下方不准站人,一般不应垂直交叉作业,若因工序原因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则应相互错开位置,上方人员注意下方人员安全.
第八条对于开挖深度大于2米的管沟,如存在滑坡现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对所挖管沟进行放边坡或采取足够强度的支持物进行支撑,以保证安全施工.
第九条对沟槽等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夜间警示灯、安全警示标语,并在管沟沿线设置防护装置;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警戒线,警示牌以及两具以上相应的灭火器具.
第十条停气、降压、排空、动火及通气作业应办理相关申请,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紧急事故的抢险除外).
第十一条进入限制空间作业(如阀井、阀室、储罐等),必须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现场必须指派两人以上的监护人员参加,严禁单独作业.
第十二条进入禁火区动火作业,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操作人、监督人等,监督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配电装置应设漏电保护器.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应督促、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和劳保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六条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严禁酒后登高及参与其他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其他有碍作业的行为.
45第十八条燃气设备,设施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第十九条禁止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
第二十条离焊接作业点10米内不得有乙炔瓶或氧气瓶,乙炔瓶和氧气瓶的摆放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
第二十一条不得有其他违反城镇燃气安装规范和安全验收规程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违反以上规定,可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处以相应的处罚以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停工整顿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中造成伤害的,按安全施工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
46LZ05.
010-2020第十章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其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防止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主要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动火、登高作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特种作业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并具备相应的资质,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禁止特种作业设备带病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禁止不符合规范或超出范围使用特种作业设备.
第六条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定期检验,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特种设备进行特种作业.
第七条特种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实行审批制度.
禁止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对于特种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禁止进行特种作业.
第九条特种作业过程中,出现与特种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不相符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监护人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47第十条特种作业过程中,当出现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风险排除或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许可证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由作业单位(部门)持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向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各项特种作业许可证,对于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作业许可证,由生产运营部办理、审批.
(二)作业单位与作业地点所属部门共同到现场落实特种作业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并签字进行确认.
第十二条进行特种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是:(一)负责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流程情况,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二)负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了或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三)负责与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并在关键位置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四)负责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实施,携带必要的应急救护、报警器具,在紧急情况下救护作业人员.
(五)负责携带、保管、移送特种作业许可证.
(六)负责对作业安全情况进行过程监督,确保作业顺利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二)在作业前严格细致检查安全措施的到位情况.
(三)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使用防护器具及工具,严格按照规程作业.
并认真进行维护和保养.
48(四)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及流程情况,熟悉应急预案及逃生措施,掌握报警联络方式,并注意与监护人的联络.
(五)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术水平.
(六)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和负责人.
(七)有权拒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负责人的职责:(一)作业前核实安全措施并进行确认.
(二)作业前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作业前组织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第十五条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后,因故监护人、作业人员或指挥人员不能到现场,需要变更时必须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的正式书面委托,变更人员必须与原监护、作业、指挥人员具有同等资质,委托时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六条对于特种作业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该项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本规定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容器、管道、阀门井、调压室、站房、池、涵洞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其中下井作业时现场不能少于3人,并要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阀门井、调压室、站房属于有限空间.
但巡护人员进入井房属于日常巡护,不属于有限空间作业.
各部门要明确作业指导卡中日常巡检安全注意事项,巡检人员打开井房门、通风换气、并进行检测后方能进入.
49第十九条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在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熟悉作业空间的相关结构,掌握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及其处理、救护方法.
(二)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识.
(三)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切断点并挂指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作业期间使用便携式仪器每1小时检测1次;看检测指标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检测结果、时间、部位、检测人、检测仪器型号编号必须登记.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
(六)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七)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过质量安全环保科批准.
(八)当有限空间内严禁带入能产生烟气、明火、电火花的器具.
(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和安全照明灯;在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良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必须使用防爆照明灯具.
(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且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拟定和掌握在紧急状况下的外出路线、方法;有50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通氧气).
(十三)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并由专人进行监护,定时监测.
(十四)发生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护器具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十五)作业空间内温度应符合人体作业要求.
第二十一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注意事项(一)办理《作业许可证》后,应当尽快作业,以免操作条件发生变化.
间隔一段时间后重新进入作业时,应重新按照确认卡确认安全措施,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设备、场所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急救器具.
(三)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时,必须使用防爆器具.
(四)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空间相关的试压、试验等交叉作业.
(五)作业人员配戴的防护面具应当符合有限空间环境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禁止以下作业:(一)禁止无《作业许可证》作业.
(二)禁止进行与《作业许可证》内容不符的作业.
(三)禁止无监护人的作业.
(四)禁止超时作业.
(五)禁止在有限空间内用易燃易爆物品清洗设备和工具.
(六)禁止不明情况下的盲目救护.
51四、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文件相互抵触之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确认卡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监护记录52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确认卡序号检查内容是否确认备注是否1所有与有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道加盲板断开,并挂牌标识.
2断开与有限空间相连的电源电缆并加警示牌.
3检测其可燃气体浓度小于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含氧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浓度指标.
4有限空间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配戴呼吸器;有限空间内动火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方法补氧.
5使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工具.
6带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7所有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电线绝缘良好.
特别潮湿场所作业,使用电压应为12V以下,并防爆的机器具8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外面需要有专人监护,并规定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539有限空间出入口内无障碍物,保证畅通无阻.
10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运送作业人员.
1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保护着装和防护器具.
12有限空间外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及应急救护用具,并经检查完好有效.
13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监护人进行安全应急处理、救护方法等方面教育、培训,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
14涉及其它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
15有限空间内温度适宜.
16其他补充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签字:作业现场监护人签字:54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监护记录年月日作业开始时间作业结束时间有害因素检测记录甲烷(CH4)氧含量(O2)硫化氢(H2S)一氧化碳(CO)其它时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措施内容说明检测器材齐备、合格隔离措施有效落实清洗净化措施有效落实通风措施有效落实作业点对外警示措施有效落实紧急出口与通道畅通其它措施落实情况55防护用品及应急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手套呼吸器具护目镜面罩耳塞报警器全身式安全带机械吊救装置对讲机消防器材其它备注本次工作已完成/停止,所有人员已撤离,监护结束.
监护人月日时分56LZ05.
011-2020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国家应急管理部的规定,本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
第三条上岗条件(一)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二)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防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经单位领导同意,审查合格.
第四条调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应相对保持稳定,同工种内调岗需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同工种之间调整岗位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作业安全管理(一)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三57违"作业.
(三)做好上下班的检查、交接,及时发现和消除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所在部门应安排人员对其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五)在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更换线路、更换电器、修理电动工具等作业,应遵从《工作许可证制度》的规定.
(六)严禁无证上岗、酒后上岗和脱岗.
第六条培训教育(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相关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培训教育和证书管理遵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复审.
(三)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原岗位特种作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对其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育培训.
第七条登记卡和档案管理(一)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由所在部门建立、管理,实行一人一卡.
(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由所在部门负责建立、管理.
58LZ05.
012-2020第十二章工作许可证制度第一条本公司经营的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是危险产品.
公司内的一些区域和一些作业具有较高的潜在的安全风险,但是这些作业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可以避免安全风险,确保在管制下安全地进行有潜在危险的工作,所以在进行这些工作时需要执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第二条工作许可证种类(一)禁火区域动火工作许可证.
在调压计量站等场站范围内进行不涉及燃气管道和附属设备的动火作业(指使用能产生明火的电动工具、使用电气焊等作业),需办理禁火区域动火工作许可证.
(二)燃气管道和设备带压作业工作许可证.
在燃气管道和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拆换阀门、更换计量器具、更换设备零部件、处理燃气管道和设备泄漏并且不需使用电气焊的作业,需办理燃气管道和设备带压作业工作许可证.
(三)燃气管道带气动火工作许可证.
在燃气管道上使用电气焊进行维修、处理泄漏、带气开口等作业,需办理燃气管道带气动火工作许可证.
(四)带电作业工作许可证.
在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更换线路、更换电器、修理电动工具等作业,需办理带电作业工作许可证.
(五)高空作业工作许可证.
在距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高空并且无护栏情况下进行有关作业,需办理高空作业工作许可证.
59(六)密闭空间作业工作许可证.
在阀门井、储(槽)罐内进行检查、维护作业,需办理密闭空间作业工作许可证.
第三条工作许可证的申请程序(一)由申请人按照《工作许可证》(见附表)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工作许可证》一式二份.
(二)《工作许可证》填写说明:1、申请单位填写从事或组织该项工作的本公司的部门或单位名称.
2、申请人填写办理工作许可证的工作人员姓名.
3、工作许可证种类按本制度第一条分类填写.
4、作业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名称.
由本公司人员完成该项作业的,此栏可不填写.
5、作业负责人填写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或本公司负责完成该项作业人员的姓名.
6、作业人员填写具体进行该项作业人员的姓名.
7、作业地点填写该项作业的具体位置.
8、作业时间填写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至某时.
一般不得跨日.
在工作量比较大,一个工作日不能完成,同时必须连续作业的,可延续至次日某时.
9、作业内容填写进行该项作业的具体工作程序.
10、安全防护措施填写保证安全完成该项作业的具体措施.
以上项目由工作许可证申请人填写.
安全防护措施需单位负责人审查和签字.
11、审批意见填写对安全防护措施的补充、修改意见和总体意见.
审批意见由审批人填写并签字.
12、执行监督填写经过审批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执行监督由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13、完成情况填写该项作业的完成时间和总体完成意见.
完成情况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60(三)申请人按照《工作许可证》的填写要求,《燃气管道带气动火工作许可证》在作业时间的4日前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报送此项《工作许可证》的审批人.
其他《工作许可证》在作业时间的2日前由申请人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报送此项《工作许可证》的审批人.
第四条工作许可证的审批程序(一)《禁火区域动火工作许可证》、《燃气管道带气动火工作许可证》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
此类《工作许可证》审批需同时提报由生产运营部门编制分管领导审批的《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由施工部门编制分管领导审批的《施工方案》.
《工作许可证》一般由公司主管生产运行或安全的领导审批.
(二)《燃气管道和设备带压作业工作许可证》由公司主管生产运营的领导审批.
天然气主管道或支管道发生大量泄漏时,按照《天然气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在《预案》未发布之前,发生天然气管道大量泄漏时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现场确定抢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执行.
恢复生产运行后,按照工作许可证制度的要求,由工程管理部门补办《燃气管道带气动火工作许可证》.
(三)《带电作业、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工作许可证》由作业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工作许可证执行程序(一)作业人员携带《工作许可证》进入作业现场,按照《工作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二)现场安全负责人接到工作许可证后,根据《工作许可证》内容,检查所规定的工作条件和采取的措施,直到全部落实后,在《工作许可证》的"执行监督"栏目中签署意见和签字,并将《工作许可证》放于现场.
(三)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签字后,作业人员61方可按"作业内容"进行工作.
(四)现场安全负责人由《工作许可证》审批人安排公司相关人员担任.
1、燃气管道带气动火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由安全管理部门人员担任.
2、燃气管道和设备带压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经理担任.
3、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由各场站运行负责人担任.
4、带电作业、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由作业部门人员担任.
(五)在《工作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在"完成情况"栏目中签署意见和签字.
第六条《工作许可证》的管理(一)《工作许可证》实行分类编号,形式为:*-*其中,*为类别编号,按照"工作许可证种类"顺序排列;**为顺序编号,按照年度内该类工作许可证的时间顺序排列为年度编号.
(二)《工作许可证》在履行完各项内容后,由申请单位在一周内送交该证审批人所在部门一份,申请单位保留一份.
(三)《工作许可证》审批人所在部门应设专人(兼职)负责收集、编号和保存,并在年末送交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62附表:工作许可证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许可证种类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附后)审批意见审批人:日期:执行监督监督人:日期:完成情况申请单位负责人:日期:安全防护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年月日63LZ05.
013-2020第十三章防雷、防静电危害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危害安全管理,预防雷电和静电危害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防雷重点部位:门站、调压计量站、阀室等.
(二)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四)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公司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根据规定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工作.
若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三条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在调压计量站和阀室从事维(抢)修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二)在燃气抢险现场,抢修人员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
64LZ05.
014-2020第十四章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人员职责(一)设备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1、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设备管理和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
3、参加验收检查,安装质量验收及试车等工作.
4、做好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的注册登记、建卡、建档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和有关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5、编制设备及特种设备的检验、维修、保养等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检查或参与安全的校验工作.
6、及时做好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工作.
7、做好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定期检查工作,并认真项写检查记录.
8、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设备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二)设备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的齐全、灵敏、65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汇报.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定期校验、维护保养,确保灵敏可靠.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二条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一)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制定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二)建立操作人员技术档案.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四)认真推广、学习新技术、新操作法.
(五)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及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专业知识的教育.
第三条维护保养制度(一)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设备及特种设备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二)设备及特种设备投产前,必须按照设备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管理的准备工作,检查防腐保护层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准备必备的维护保养工具和简单器材.
(四)在进行操作人员培养时,应让其了解所操作容器的结构特性,工艺原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能.
66(五)确立"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的宗旨,提倡实行包括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做到台台设备、个个阀门、只只仪表都有人负责.
(六)保持设备及特种设备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七)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严禁在运行状态下,紧固受压连接件或敲打设备承压部件,做到文明操作.
(九)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并及时反映.
(十)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再次投用前应认真检查.
(十一)认真执行维护保养制度,提高完好率,保证设备及特种设备有较高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安全检查制度(一)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做到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纪律的严肃性,有无脱岗、离岗的行为;查隐患,查容器是否安全运行,有无安全、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诀.
(四)定期检查的重点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72、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操作负荷情况.
3、安全、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设备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6、监控使用容器的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7、对查出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临时增加的检查项目.
(五)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1、设备及特种设备各类参数是否正常.
2、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动作.
3、设备及特种设备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设备的防腐层、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过量充装或液位失控现象.
7、有无发生火灾或震动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第五条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设备及特种设备一旦发生爆炸或因设备损坏(指设备及特种设备承压部件)造成停产或人身伤亡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将事故概况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档案管理制度设备及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安全装置技术资料和容器检修使用情况记录资料和使用登记资料等,应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8LZ05.
015-2020第十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员工与公众、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架构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架构一致,即由安全小组、各级专(兼)职安全员组成.
第三条消防设施的配备与管理(一)消防设施的配备1、公司的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管道、消防水泵、消防栓、固定干粉灭火装置和简易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2、生产场所消防设施的配备生产场所消防设施建设应按设计文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消防工作要贯穿于生产过程中,实行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有关规范要求增加或变更消防设施.
3、车辆消防设施的配备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公司车辆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为施工现场配置临时灭火器材.
(二)消防设施的管理691、公司在用消防设施实行定置管理.
各消防设施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由公司各部门组织实施.
(1)消防设施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遮盖,不准随便挪用,不准随便移动和外借.
(2)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不得占用.
(3)消防水带应放在专用的消防箱内.
(4)灭火器材不应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的地方,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存放在室外时应设置在消防箱或防护棚内.
2、检查、检验、维护、维修、更新(1)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场所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检验、维护、维修和更新工作.
(2)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关办公楼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使用以及机动车辆灭火器的定期检查、检验和更新工作.
(3)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注意事项:①有保护装置,在室外放置的灭火器采取防雨、防晒措施.
②干粉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③在定期检查中,如发现外表缺件、有破损现象或压力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④一经打开使用,不论是否用完,都必须及时进行充装.
3、消防设施档案管理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和保管消防设施管理档案,并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消防设施档案应包括消防设施名称、型号、数量、安放地点、负责人、有效期等内容.
第四条火灾预防(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70公司各部门应确定本部门所属单位、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与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二)进行消防安全教育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知识培训的组织工作.
根据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消防事故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对新上岗的员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其进行遵守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
3、各部门应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部室负责人要结合工作情况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三)重点部位的火灾预防1、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
重点部位包括:门站、各区域调压站、工业用户的调压计量装置.
2、重点部位必须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实行严禁烟火制度,执行相关运行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
3、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应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和巡线人员每日对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
4、生产运行管理部门人员和重点部位的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
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消防演练等活动.
(四)消防安全检查711、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也可结合实际组织夜间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醒目、完好.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时间、检查记录可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执行.
2、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方法、时间、记录可按照《安全检查制度》中日常安全检查的规定内容执行.
3、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办公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电线路、用电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
4、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全面安全检查时检查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内容、方法、时间、记录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执行,应每年组织紧急疏散演练.
5、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应及时填写检查记录,要求记录内容真实、字迹清楚;相关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五)消防隐患整改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消除本部门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五条灭火救援(一)任何人发现火情时,都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积极扑救初期火灾,采取措施控制火情,同时向上级和"119"消防部门报告.
(二)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消防预案".
发生火灾72区域管理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为火灾现场总指挥,应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初期火灾.
1、因天然气引发的火灾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
2、划定火场警戒区,组织人员清除警戒区内的一切火源.
在抢险灭火期间,除上级机关和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外,其它任何单位和群众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
3、组织义务消防队,利用现场消防设施扑灭初期火灾.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明火扑灭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因燃气泄漏造成次生灾害.
4、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增援,派专人迎接消防队,并主动介绍现场情况.
火场指挥权移交给消防指挥员,并协助其工作.
(三)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尽快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四)火灾扑灭后,该区域的管理单位应做好善后工作.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对因灭火扑救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73LZ05.
016-2020第十六章工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公司工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消除和减少各种有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组织机构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人.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门是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管单位,协调各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部门(以下简称职防部门)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第五条在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需的经费应列入年度计划,专款专用.
职责任务第六条公司领导职责1、总经理对本公司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尘毒危害等问题.
2、分管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要经常检查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安排改善劳动条件的计划,并组织解决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4第七条综合管理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上级颁布的加强工业卫生、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
2、制定本公司工业卫生管理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安排本公司各类员工的身体检查、职业病普查与职业中毒的专题调查工作,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档案.
4、负责有毒有害岗位的确定、审查和安排职防部门进行现场化学和物理因素的监测工作5、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6、认真做好工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员工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普及防尘防毒的科学知识.
7、负责安排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登记、统计、报告、存档等管理.
8、负责重点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做好"三同时"等卫生监督工作.
9、负责协调、监督各级职防部门做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职责1、组织发动本部门员工,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制定防尘防毒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
2、教育员工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
3、相关部门需制定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定期检査管理防尘防毒设施并建立使用和检查记录,保证其完好运转.
754、配合职防部门组织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等各类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职责1、工会要对本公司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依法监督,及时反映员工意见,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
2、综合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指示,制定本公司"三废"洽理规划和环境保护制度,定期进行污染源监测.
及时调离职业禁忌症者,对患有职业病、经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岗位的人员,可另行安排工作,并协助安全部门建立和完善员工健康档案.
3、安全工程管理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防尘防毒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要有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
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不得投产.
4、计划财务部门对公司内加强工业卫生、改善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费,应按国家规定予以保证.
5、安全工程管理部门在技术改造、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应尽可能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努力加强通风排毒,实现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生产.
6、生产运行部门要优先安排防尘防毒设备的更新改造,定期维修保养,加强管理.
7、其他有关部门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內做好防尘防毒工作.
第十条员工职责1、遵守各种工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卫生防护76用品.
3、学习并掌握工业卫生和职业危害防护及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4、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危害生命健康的作业.
5、女员工在孕期、哺乳期间不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预防措施第十一条对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
根据卫生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査,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粉尘作业必须按防尘的"八字方针"(水、护、密、风、管宣、査、革)综合治理,努力降低作业点的粉尘浓度,使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严禁在没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对尘毒危害严重、屡次测定均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以及生产中出现影响工人生命安全的情况又不采取防护措施时,工人可以拒绝操作,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不得将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尘毒作业,转嫁给没有卫生防护条件的公司或个人.
已经外包或扩散的,应由发包单位负责技术指导,解决防治措施.
今后凡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转嫁尘毒危害,未向承包单位说明危害情况的,应对发包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7第十六条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并要事先报告安全部门,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允许停运或拆除,否则安全部门有权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第十八条凡参加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备.
第二十条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使噪声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其他有害因素(高温、腐蚀性介质、噪声、射线等)条件下工作的员工,必须有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工作.
第二十二条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健康监护第二十三条健康监护是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接触控制)和职工健康调査(医学监护)、监视和监督.
公司按规定对所有员工进行健康监护,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要进行职业性健康监护.
第二十四条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做好员工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接触控制工作.
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二十五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査、定期健康检査、离岗及退休前的健康检査.
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査的内容按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査管理规定》(卫监发[1997]第60号)执行78第二十六条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査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第二十七条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规范职业病管理工作,职业病诊断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确诊.
确诊后须出具《职业病诊断书》,并加盖职业病诊断专用章,公司和患者各保留一份第二十九条凡是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书》的职业病员工,公司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
第三十条被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资部门鉴定取得伤残等级的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与其同等的待遇.
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住院鉴别诊断的,不论最后是否确诊为职业病,其住院鉴别诊断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及《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员工的详细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性健康检査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分別记录在档案中,进行动态管理.
管理检查第三十二条综合管理部门对工业卫生工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査,并将其纳入公司年度总结评比中.
第三十三条尘毒等有害因素监测结果,要在一、四、七、十月的每月十日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并向被监测单位和员工公布.
第三十四条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监测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最近一次的监测结果和监测日期等.
79第三十五条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般为每季次,重要工作场所和具有高度危害的有毒有害因素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第三十六条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领导应带领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第三十七条每年年初应制定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年终有专题总结,并同时做好工业卫生工作的长远规划.
总结计划要及时上报人力资源.
附则本制度与国家及地方等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0LZ05.
017-2020第十七章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从而提高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一)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例如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进行抢修抢险时和特殊作业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防静电工作服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个体防护用品选用规范》(GB11651)以及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使用期限.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一)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经分管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统一采购.
(二)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采购管理制81度,确保采购物品合格、有效.
(三)公司财务部门应对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作出适当安排.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公司购买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合格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一)公司各部门、单位应设置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簿,员工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进行登记(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护品.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一)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员工个人使用和自行保管,应保持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和清洁.
(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单位组织员工使用和统一保管,并定期对需要检测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测.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监督管理(一)各部门、单位应当督促、教育员工在进行相关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部门、单位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列入安全检查内容.
各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定期检查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三)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改变工种的按新工种岗位标准发放保护用品.
如临时从事本工种以外的作82业,劳动条件差异较大,原发放的保护用品不适用的,由管理部门调剂使用.
(四)特殊劳保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五)员工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保护要求,正确使用保护用品.
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六)员工应按照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将保护用品转让或转卖.
因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或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的,应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九条劳保护品穿戴要求(一)站区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
(二)维、抢修人员在工作现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
带气作业时,操作人员要佩戴防毒面罩(具)和戴安全帽.
(三)电工人员在作业现场,必须穿工作服、电工鞋.
(四)登高作业人员在现场要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挂安全带.
(五)公司其他人员在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在出入施工现场或其他单位规定戴安全帽的地方时,必须戴安全帽.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管理(一)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行确定的使用期限及时更新.
(二)特种劳动护品损坏或检测不合格时,由各部门、单位对旧进行销毁并及时补发新品.
83LZ05.
018-2020第十八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落实负责.
第二条交通安全教育规定(一)综合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二)综合部要定期分析本公司交通安全情况,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推广活动,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驾驶人员会议,开展对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开展安全驾驶和车辆维护、维修培训活动.
(四)充分利用交通安全专业报刊,对公司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
第三条车辆驾驶安全规定(一)公司在岗驾驶员必须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否则,不准上岗.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司要求完成各项出车任务,对所驾驶车辆的交通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四)驾驶员要坚持行车安全检查制,实行上车前和收车后的例检例保,决不带"病"出车,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五)驾驶员要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安全驾84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如驾驶员违章被罚或造成事故,由驾驶员负全责.
(六)严格"定人、定车"原则,驾驶人员换车时,必须经综合部同意,并坚持"二交待",即交待车辆安全和技术状况,交待随车工具等事宜.
(七)行车时,驾驶员要集中精力,不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
(八)驾驶员上班期间,严禁喝酒,不准酒后驾车,一经发现,调离驾驶员岗位.
(九)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公司或公司外部的其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驾驶该车的人员负责.
(十)非用车时间,要按规定停放车辆,确保车辆安全,严防车辆被盗.
否则,车辆损坏被盗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
第四条车辆维护检验安全规定(一)实行定人、定车、定维修检验制度.
驾驶员要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天"三段查",即行车前、行车中、行车后进行安全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二)车辆必须保持清洁.
驾驶员要注意对车辆进行清洗,并视车辆卫生情况,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整车全面清洗和进行例保.
(三)驾驶员要按照车辆《保养手册》的要求,及时进行车辆的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
(四)所有车辆必须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经年检合格的车辆,方可上路行驶.
(五)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及小修等,由驾驶员自行完成.
需要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必须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确定修理项目,并办理有关维修手续,到指定修理厂送修.
(六)驾驶员应按《车辆维修单》所列项目到指定修理85厂进行维修.
如需增加维修项目,须经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否则所增加维修项目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七)车辆修理完毕后,驾驶员要对修理质量进行试验.
如在保修期内发生车辆故障,驾驶员要及时找修理厂进行免费维修.
(八)驾驶员应到公司定点单位进行车辆的保养维修.
到其他单位维修,一律不予报销.
(九)维修结算时,由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审查修理项目和用料是否属实后,报综合部经理审核,经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第五条交通安全档案规定(一)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由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档案包括如下内容:1、公司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2、综合部与驾驶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3、综合部召集驾驶人员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对驾驶员进行的安全教育记录.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车辆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6、道路运输管理许可证.
7、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材料.
8、交通安全方面的其他资料.
(三)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整理安全档案,并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工作.
86LZ05.
019-2020第十九章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仓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离开仓库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内外有无异常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第三条严格出入库管理.
仓库管理人员对出入库人员、车辆、货物要严格检查、验证和登记.
第四条库房附近严禁烟火,严禁烧荒(垃圾)、爆破、吸烟等行为.
第五条库房所在部室要完善防火、防洪、防盗、防破坏措施,配备各种防护设施.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规定,懂得灭火知识,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设备要配置适当,专人保管,禁止挪作他用.
第七条危险品应做出明显标记,轻拿轻放,单独储存,妥善保管,严格出入库手续,严禁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库房.
库区内要设置明显防火标志.
第八条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源线路、电器及照明设备,禁止使用其他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禁止超负荷用电.
第九条禁止堵塞通往水源及消防器材存放点的通道及消防车道.
87LZ05.
020-2020第二十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分类及分级第二条事故分类: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和工程事故.
(一)员工伤亡事故:员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劳动过程和作业环境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职业危害、急性中毒事故.
(二)交通事故:指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火灾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并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
(四)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劳动纪律,或者巡检不及时、措施不到位使天然气管道受损,造成停止(或减压)供气,以及天然气跑冒等,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调压计量设备、动88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六)工程事故:指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有关规定,造成的建构筑物坍塌、损坏以及管道(设备)的返修、返工等财产损失事故.
第三条事故等级划分参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事故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指人员伤害未构成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指造成人员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指造成一次重伤1至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条重伤标准执行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劳动部〖60〗中劳护文字第56号).
第五条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原则事故经济损失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一)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企业员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二)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1、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892、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三)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1、燃气泄漏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容器或管道的标准体积(几何容积乘以泄漏前容器或管道的绝对压力值)乘以当时当地销售单价计算.
2、工程返修、返工和事故抢修等费用以公司工程造价人员提供的工程结算书为依据.
(四)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计算方法计算.
(五)交通事故以事故车辆保险公司的损失包赔额为依据.
(六)公司支付的事故赔偿或补偿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三、事故报告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以下规定逐级或直接报告本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
(一)发生轻微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二)发生一般事故,事故部门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分管安全领导.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扑救初期火灾,采取措施控制火情,同时向上级和"119"消防部门报告.
90(五)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事故现场人员应根据《员工安全手册》有关知识采取急救措施,同时向上级和"120"急救中心报告和求助.
第七条发生特大事故和人员重伤的重大事故时,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理第八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
重大、特大事故现场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组织迅速抢救伤员,以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事故现场处理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救援预案.
第九条除为防止事故扩大、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生产运行管理部门需做紧急调整外,其它事故现场必须封闭,并设警戒线.
封闭现场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现场封闭后,除公司和内部有关部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公安(消防)部门、政府卫生监督部门等相关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事故现场解除封闭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
第十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任指挥,分管安全领导任副指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五、事故调查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为各类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轻微事故由事故部门组织调查.
第十三条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由公司成立91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由公司相关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组长和成员由公司安全分管领导确定.
第十四条特大事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联合调查组工作.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二)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作风.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一)发生事故的部门.
(二)发生事故的地点.
(三)发生事故的时间.
(四)事故类别.
92(五)事故经过(附事故现场示意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图).
(六)事故伤亡情况(包括伤亡人数、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直接致害原因、伤害部位及程度).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附计算依据).
(八)事故原因.
(九)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十)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包括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一定领导责任的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十一)事故调查组成员.
六、事故档案管理第十九条事故处理结案后,须有完整的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包括以下资料:(一)事故登记表.
(二)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
(三)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录像.
(四)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五)物证、人证材料.
(六)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七)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八)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九)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十)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十一)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和文件.
(十二)调查组人员的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
93第二十条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上报、归档.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阅、复制、带走.
借出、交付的资料必须登记存档.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及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94LZ05.
021-2020第二十一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报告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类(一)事故隐患的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分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事故隐患分为设备设施隐患、管理隐患、作业环境隐患三类;按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或治理难度分为轻微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三级.
1、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治理难度小,班组内可以自行排除的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治理难度较小,部门内能够治理排除的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治理难度较大,由公司多部门协作才能排除或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95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排查(一)事故隐患排查: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
2、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
3、隐患所在部门应每月对已查出尚未治理的隐患进行一次跟踪排查.
(二)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1、燃气设施、安全、消防器材、电气设施等的安全情况.
2、值班人员操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3、作业环境安全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方面的缺陷.
5、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登记和报告(一)组织事故隐患排查的部门应将所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书面通报给隐患所在部门和有关公司领导.
(二)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部门进行登记.
(三)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部门填写报告表,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公司领导报告,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
(四)事故隐患登记的主要内容:961、隐患概况,包括:事故隐患类别、等级,事故隐患地点/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伤害或损失.
2、主要治理方案或监控措施,包括:治理或监控责任部门、责任人,主要治理方案或监控措施,预计治理完成时间,治理验收情况.
(五)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的主要内容:1、隐患概况,包括: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地点/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伤害或损失.
2、治理建议或监控措施建议.
(六)安全管理部门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治理(一)事故隐患采取分级治理:1、轻微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班组进行治理.
2、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部门组织治理.
3、重大事故隐患,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治理.
(二)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三)对已治理的轻微事故隐患,班组应进行复查;对已治理的一般事故隐患,隐患排查部门应组织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在隐患登记表上注销;对验收或复查不合格的项目重新治理后再组织验收或复查,直至合格后方可在隐患登记表上注销,否则按未治理隐患管理.
(四)对已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在治理完成后一个月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一次复查,验收和复查合格后在隐患登记表上注销,对验收或复查不合格的项目重新治理后再组97织验收或复查,直至合格后方可在隐患登记表上注销,否则按未治理隐患管理.
第六条奖惩(一)对于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监控或治理不认真,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8事故隐患登记表编号:登记日期隐患名称隐患地点/位置隐患类别隐患等级隐患所在部门/班组隐患概况:(包括隐患发现时间、形成原因,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失等)主要治理方案/监控措施:(包括治理措施、所需资金、治理完成前的监控措施等)预计治理完成时间治理或监控责任部门治理或监控责任人治理完成时间治理验收情况复查时间复查情况99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致:编号:填报日期:隐患名称隐患地点/位置隐患所在部门/班组隐患类别隐患概况:(包括隐患发现时间、形成原因,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失)治理建议或监控措施建议:报告部门报告人联系电话部门负责人100LZ05.
022-2020第二十二章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所需的资金由总经理负责保证.
第三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建设安全和卫生基础设施工程.
(二)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及其检测检验、维护保养.
(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测检验、技术鉴定等中介服务.
(四)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维修.
(五)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估评价、技术鉴定等中介服务.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
(七)危险源监控.
(八)按照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
(九)员工的防暑降温、防寒保暖.
(十)安全宣传推广活动.
(十一)安全生产保险.
(十二)安全风险抵押金.
(十三)安全奖励.
(十四)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十五)其它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101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四条费用的落实(一)费用计划1、相关部门提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编制有关生产运行、安全设施(压力表、安全阀、灭火器等)以及设备维修维护更新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形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相关部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计划.
3、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励和宣传推广计划.
(二)费用计划审批费用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达财务管理部门执行.
第五条费用的使用和管理(一)费用实行专项管理、监管使用,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列支.
(二)费用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使用.
(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费用的管理,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102103LZ05.
023-2020第二十三章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易发区域的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备设施主要为生产运行部门日常运行所必须的经营场所、调压、计量装置等.
第三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安装和使用进行重点监控.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设置、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安装和使用有验收、有专人负责,并签订责任书.
第六条加强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安装和使用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七条加大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安装和使用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巡检、日检、联检,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安装和使用中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
104第九条对较大危险因素工作场所主要出入口张贴本区域应急疏散线路示意图.
第十条对较大危险因素工作场所应标示安全通道并保障消防、疏散等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较大危险因素工作场所地面应平坦、无障碍物.
第十二条对较大危险因素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工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定,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第十三条相关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对于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作业,由作业现场的负责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监督指挥.
第十五条凡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各级管理负责人对较大危险因素工作场所作业人员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危险岗位作业环节和隐患进行分析排查,制订明确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05LZ05.
024-2020第二十四章设备修理防火制度第一条严格遵守有关关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消防专业知识,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熟知"三懂、三会"内容,不断提高消防意识和预防、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条各维修间应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第三条特殊工种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场站内确需明火维修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方可作业.
第五条维修间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用过的油棉纱及其它沽油物等,必须集中存放在加盖的铁箱内,并妥善处理.
第六条站内设备清洗,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挥发的化学品,应选择安全替代品.
第七条乙炔和氧气钢瓶应直立存放,并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距明火作业10米以上.
乙炔、氧气瓶不得存放在太阳直射爆晒和高温设备附近.
第八条焊接作业要彻底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品,高空焊接作业时,要防止焊火花四下飞溅引燃地面易燃物.
第九条焊接作业结束或作业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清理没有熄灭、遗留的火种,防止引燃起火.
第十条场站内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由专业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修.
106第十一条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发生火情时,按照预案果断处理.
第十二条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07LZ05.
025-2020第二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贯彻执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108各部门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时,有权制止危险行为,并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有效措施.
(二)参与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有权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四)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六)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八)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传下达上级指示和基层情况.
(九)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安全109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排除.
第十一条生产运行部门的班组长要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工具,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购买的各种设施设备及配套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
易燃易爆危险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密闭型电气设备,在潮湿场所使用或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第十五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充足,生产场所必须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七条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场站、管网施工作业时,必须根据公司《工作许可证制度》要求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110品.
第二十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定期组织职业体检.
对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应立即上报公司,由公司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或其他安排.
第二十一条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防噪音工作,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二条禁止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四、教育与培训第二十三条新进员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必须重新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方能上岗.
第二十四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方能独立进行操作.
五、安全检查和整改第二十五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部门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生产运行部门做好日常检查.
第二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
六、奖励与处罚111第二十七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认真遵守劳动纪律.
(二)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带动其他员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日常工作中无"三违"行为.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五)无重大责任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责成补报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事故处理程序:(一)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人员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112(二)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三十四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责任,触及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一)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擅离岗位、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二)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三)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四)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五)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六)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七)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第三十六每月10日前安全管理部门应向公司领导提报《月度安全检查、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13LZ05.
026-2020第二十六章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运行所有作业应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条技术安全规定按照不同压力级制的管网、调压站(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经工程管理部门、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等各相关部门共同评审后,作为生产运行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管网运行安全规定(一)巡线人员应严格执行燃气管线、设施巡查操作规程,每日在工作时间内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内容包括:1、天然气管线、调压(计量)箱等设施的运行状况.
2、埋地管道裸露情况.
3、地面标志桩、警示桩、测试桩、阀门井盖齐全完整情况.
4、阀门井内、切断阀室内积水和管道、设备锈蚀情况.
5、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占压燃气管道.
6、天然气管线两侧(5米以内)的污水井、化粪池、暖气沟、电缆井、自来水井等建筑施工情况以及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种植根深植物情况.
7、天然气管线架空跨越处的稳定情况和架空管道、支架防腐情况.
8、天然气管道穿越涵洞处、在保护管沟内的运行状况.
(二)巡线人员每日按要求填写巡线记录,每月由生产114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巡线人员在巡检时必须定期使用气体检漏仪对管线、阀门井及天然气设施进行检查.
进入阀门井内、切断阀室内应执行工作许可证制度,且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在天然气管道附近10米范围内,巡线人员发现有建筑施工、地质勘探、超重运输、堆积重物、倾倒排放腐蚀性液体等可能危及燃气管线(设施)安全的施工时,应马上将天然气管道位置告知施工人员,并进行现场监护,同时向上级汇报.
(五)巡线人员在分管区域内发现天然气设施泄漏事故时,马上向上级报告.
在抢险人员未到达时,巡线人员应负责事故现场监护,并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六)遵守交通法规.
巡线人员在上下班及工作期间应注意交通安全,严禁病车上路和酒后驾车,骑摩托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带齐证件.
(七)在燃气设施(包括管道和设备等)发生大量泄露或发生火灾、爆炸时,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立即进行局部停气或降压,通过可靠地切断气源或有效地降低管道压力等方法,控制气源、控制火势、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同时严禁管道内产生负压,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八)在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对事故范围内的管道和设备及周围环境(如:夹层、窖井、烟道、地下管线(沟)和建(构)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恢复通气作业.
(九)运行作业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及事故抢修应急预案等规定.
第三条维护检修安全规定(一)维修维护人员在岗时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做到着装整齐.
严禁穿背心、拖鞋上岗;严禁酒后上岗.
115(二)在接到抢修报警后,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维修维护人员赶赴现场.
到达抢修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露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应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
在警戒区内应管制交通,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三)维修维护人员进入抢修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
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四)在警戒区内燃气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时,警戒区内人员禁止使用手机,维修维护人员禁止使用非防爆型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
(五)维修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能够熟练地处理少量天然气泄漏、更换流量计等抢险维修工作,在工作中应使用防爆工具、器具、灯具,并做好抢险维修记录.
(六)维修维护人员应爱护抢修和维修的各种设备、工具、器材、灯具(防爆设备、工具、器材、灯具应单独保管),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损坏或丢失后应及时补充.
(七)维修维护人员在进行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燃气管道和设备带压作业、在阀门井、切断阀室内、储(槽)罐内进行检查、维护作业等应执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八)维修维护人员应对调压装置(包括调压器、过滤器、放散阀、切断阀、箱体等)的运行工况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应使调压器、过滤器、放散阀、切断阀在设定的数值内运行.
(九)维修维护人员在进行维护维修作业时应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运行安全档案规定(一)生产运行安全资料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资料管理员负责统一建档,并按照档案管理期限存放和查阅.
(二)安全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计划(如设备大中116修技改计划、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校验计划),安全会议记录,持证上岗人员证件台帐,安全检查记录,消防演练方案和记录,事故抢险记录,消防器材、安全阀、报警器(固定式、便携式)等安全设施台帐和校验记录,工作许可证,天然气管道局部停气或降压记录、流量计更换记录和台帐、调压装置压力设定记录和台帐(调压器出口压力、安全阀放散压力、切断阀切断压力)、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巡检记录、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维护维修记录等.
(三)生产运行安全资料原则上使用原件,证书类可以使用复印件.
(四)安全资料要及时收集和归档.
1、安全管理计划在下达7日内,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交资料管理员.
2、安全会议记录由专(兼)职安全员保管,在每年初15日内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收集后交资料管理员.
3、持证上岗人员证件台帐,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器材、安全阀、报警器(固定式、便携式)等安全设施台帐和校验记录,工作许可证,消防演练方案和记录,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保管,在每年年末交资料管理员.
4、事故抢险记录在完成抢修工作的7日内,由专(兼)职安全员整理后移交资料管理员.
5、天然气管道局部停气或降压记录在完成该项工作的7日内,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移交资料管理员.
6、每月末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将当月的流量计更换记录、调压装置设定压力记录移交资料管理员.
7、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巡检记录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保管,在每年初15日内移交资料管理员.
8、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维护维修记录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保管,在每年初15日内移交资料管理员.
9、生产运行管理部门资料管理员应在每年一月份完成117安全资料建档.
118LZ05.
027-2020第二十七章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天然气设施事故和客户方事故处理机制,确保安全运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预案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并满足《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一)基本情况应急预案涉及到的公司情况.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明确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四)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确定报警程序和方式,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及联络方式,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明确停止供气或减压供气通知的程序和方式.
(五)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和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191、响应分级是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2、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应包括:危险区的隔离与现场保护,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受伤人员现场救护和救治与医院救治,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其中抢险措施应细化.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及抢险队伍的保障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与装备的名称、规格、数量,日常管理和维护,明确抢险队伍和主要人员.
(七)应急预案终止程序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事故情况上报事项;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审核、批准、发布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初稿或修订稿后,交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核、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意见和进一步完善后报公司经理批准发布.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由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启动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订(一)应急预案在发布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培训、组织演练和预案修订.
1、应急预案的培训应做好记录并存档.
2、应急预案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演练前制定计划、确定演练方案.
实施演练后,应对演练过程和结果进行120评价,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3、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当有重大变更时,专项应急预案应实时更新.
121LZ05.
028-2015第二十八章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条为使员工掌握应急逃生的正确方法,熟悉公司紧急疏散的程序和路线,确保在各种突发事件来临时,快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天然气设施事故和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指导和规范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尽快地恢复正常生产运行状态;同时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能力,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基本情况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员工4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安全工程部、生产运营部.
自成立公司以来,已建成天然气输配管网达350多公里,形成了以次高压管线为中心,中压管网向四周辐射的环状布局,天然气管网敷设至周村区王村镇、南郊镇、文昌湖旅游渡假区萌水镇.
第三条危险目标的确定天然气属易燃易爆气体.
当天然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后,遇火源即发生爆炸,且天然气燃烧猛烈,扩散速度快,扑救起来极其不易.
我公司天然气管道分布面广,沿线居民较多,人口稠密,在输气运行过程中,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作用易发生泄漏,产生燃烧、爆炸,造成火灾和次生灾害.
因此确定天然气主(支)管线、各类调压站和阀室为危险目标,对上述目标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一切防护准备,并根据事故情况不同,认真的分析和判断,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122天然气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一是快速反应.
二是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三是全力救治受伤人员.
四是尽力避免次生灾害.
五是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第五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技术规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六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生产运行设施损坏造成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的生产运行设施为天然气主(支)管线、各类调压站(箱)和阀室.
《天然气设施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时须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疏散预案.
第七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天然气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见附录1):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由分管生产运行的公司领导()担任,联系电话:().
指挥部下设生产运行应急组、抢修应急组、综合应急组.
生产运行应急组组长由()担任,联系电话:();生产运行应急组副组长由()担任,联系电话:();抢修应急组组长由()担任,联系电话:();综合应急组组长由123()担任,联系电话:().
(二)职责1、总指挥调动公司可利用的所有资源,采取有效方法和手段,主持指挥部运作,确保应急预案实施.
(1)审时度势,决定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组织实施.
(2)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组之间的工作关系,批准临时抢修方案.
(3)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过程,实事求是地决定消防救援、公安救援、交警救援、医疗救援、其他单位救援等,适时下达应急救援指令.
(4)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事项,决定向新闻媒体的开放程度.
(5)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限时完成"天然气设施事故应急响应总结",成立天然气设施事故调查组(特大事故除外).
2、现场副指挥副指挥(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协助现场指挥工作,组织落实事故现场安全措施,组织完成天然气设施的抢修任务.
(三)各应急组职责1、生产运行应急组(1)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进行现场清理,设置抢修现场的夜间照明.
(2)配合消防、公安、交警等救援单位工作.
(3)在发生生产运行设施事故情况下,组织非正常状态的生产运行和恢复正常运行,向市公用局报告有关情况.
(4)调整和稳定生产运行设施泄漏处的天然气压力或清空受损管段内的残余天然气,满足抢修要求.
124(5)在发生设施事故情况下,组织非正常状态的设备关闭和恢复正常运行,向市住建局报告有关情况.
(6)调整和稳定设施天然气压力或清空受损设备内的残余天然气等危险品,满足抢修要求.
2、抢修应急组(1)迅速调集抢修队伍(携带抢修设备和器具)进入天然气设施事故现场.
(2)组织抢修人员进行生产运行设施泄漏点的抢修工作.
(3)采购、制作、保管和提供天然气设施抢修用材料和配件.
3、综合应急组(1)检查确认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注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2)组织救治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发生重伤及以上情况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保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用车.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采集事故现场音像资料并整理和保管,向新闻媒体披露天然气设施事故有关的真实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告程序(一)报警程序、方式和内容1、报警程序、方式(1)公司员工获悉天然气设施事故信息时,应马上通知抢修值班人员或报告公司事故所在管理部门经理.
(2)抢修值班人员或部门经理在接到报警时,必须立即报告分管生产运行的公司领导.
2、报告内容,表格见附录2(1)信息来源.
(2)接到信息的时间.
125(3)事故发生的地点.
(4)事故现场简要情况;包括受损部位、受损部位的材质和规格、损坏程度等.
(5)已通知的人员.
(二)通讯及联络方式1、总指挥、副指挥、各组组长、副组长、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及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移动电话需全天开机,并保证畅通无阻.
2、抢险电话(0533-2820011,8777760)24小时应有人值班.
(三)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信息的方法和程序1、事故发生后,天然气主管道需要局部停止供气、减压供气或需要停止运营时,按现场指挥指令,应在2小时内向市住建局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时,按现场指挥指令,安全管理部门经理应向市住建局报告,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3、按现场指挥指令,综合应急组邀请或接待新闻媒体,披露天然气设施事故及抢修的有关信息.
(四)停止或减压供气通知的程序和方式1、因生产运行设施事故实行停止供气、减压供气时,生产运行应急组组长应向上游公司生产运行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2、因生产运行设施事故实行停止供气、减压供气时,生产运行应急组组长应组织人员向受影响的用户说明情况并通知用户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应急响应措施(一)天然气设施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审时度势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级别的指令,生产运行应急组组长通126知副指挥、各应急组组长(副组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综合应急组组长调配车辆,满足应急响应需要.
(二)总指挥下达发布预警信号、撤离外来人员车辆、查找事故点、设立警戒区的指令.
生产运行应急组组长接到命令后组织本组的抢修维护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1、发布预警信号.
2、清理警戒区域的非事故现场救援人员.
3、查找事故点,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4、消灭警戒区域内所有火源,禁止一切车辆进入警戒区域.
5、在事故现场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置夜间照明.
6、配合救援单位工作.
(三)总指挥下达检查救援装备、安全措施的指令.
抢修应急组组长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并确保落实到位.
(四)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总指挥下达通知救援单位(消防部门、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医疗单位、其他单位等)和通知新闻媒体单位的指令.
接到指令后由抢修应急组组长电话通知救援单位,由综合部应急组组长电话通知新闻媒体单位.
(五)根据天然气设施事故情况,总指挥下达相应命令.
生产运行设施事故总指挥下达关闭上下游阀门、通知下游厂家停气的命令,生产运行应急组组长组织本组人员进行非正常状态下的生产运行,调整(关闭)泄漏点上下游阀门,降低管道运行压力,减少天然气泄漏;通知下游用气厂家停气.
(六)天然气设施泄漏的处置.
1、应急响应时,抢修应急组组长立即通知应急抢险队伍穿戴好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携带抢修工具和装备,抢修用127材料、配件迅速进入事故现场.
2、处置天然气泄漏的方法和步骤生产运行设施事故-确认泄漏点、挖掘抢修工作坑.
应检测事故现场天然气浓度,土方开挖应人工使用防爆工具进行挖掘,挖掘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如燃气浓度大,挖掘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当管道破损或断裂造成泄漏时,一般采用更换破损管段的方法进行修复.
需要时,根据抢修应急组长的要求,生产运行应急组组长组织生产运行及维修抢险人员对管道内残存天然气进行置换.
当管道内外天然气浓度检测合格时,根据管道材质采用相应的方法切割破损管段、更换材质直径相同的新管段、采用与原管道相同的焊接方法将新管段与原管道进行焊接.
-对钢制管道的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合格后进行管道防腐.
-天然气管道通气后,经检查无泄漏时,回填抢修工作坑.
-天然气设施其他部位泄漏时或采取其他抢修方法时,由抢修应急组长提出抢修方案,经总指挥同意后,抢修应急组长组织施工队伍按抢修方案执行.
(七)当事故现场人员受伤时,综合部应急组组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护或者迅速将伤员护送至医疗救援单位的救护车,并派人配合医疗救援单位工作.
第十条应急物资与装备及抢修队伍的保障(一)天然气设施事故抢修队伍保障天然气设施事故抢修队伍由抢修应急组考察、确认和签约.
在本预案启动后由抢修应急组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
抢修队伍名单见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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