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一、项目由来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地处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冢子村西北140m处的露天矿坑.
拟治理场区原为民采土方、焦宝石(铝矿)后形成的露天采坑,分为南北两个独立的矿坑,北侧矿坑占地面积26500m2,最大深度约10m;南侧矿坑占地面积34200m2,最大深度约9m,两个矿坑形成的有效总容积约为26.
1万m3.
露天矿坑在影响土地使用的同时也影响到附近村民的生命安全,为及时治理因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同时也为积极响应国土资源部开展的"矿山复绿"行动,拟对该采石坑进行生态复垦、综合治理,以消除安全隐患.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原为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特委托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踏勘现场、收集资料,在广泛调研、认真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特点拟建项目为矿山生态复垦项目,治理范围包括冢子村西北侧的两个独立露天矿坑.
项目拟采用尾砂回填+覆土的治理方法,回填材料采用莱钢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铁矿选矿后的尾砂,莱芜矿业选矿厂距离露天坑约5.
5km.
尾砂经有资质单位检测并出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选矿厂尾砂为一般固废中的Ⅰ类废物.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Ⅰ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底部及周边可以不进行防渗.
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治理场地(尾砂回填+覆土)、拦挡坝、回填系统、物料输送系统、防洪排系统、监测系统、值班房和辅助设施等.
露天坑回填之前首先对整个采区进行场地平整、废石清理、建设防排洪构筑物等.
前期准备工作完毕后开始坑内尾砂(选矿厂压滤后尾砂含水率约为22%)回填,回填结束后坑面覆土厚度不小于0.
5m,并植树种草.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017年9月,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其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建项目组,立即收集项目相关资料.
2017年10月~2018年12月,我单位多次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并在对拟治理场区及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基础上,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大气、噪声、生态等影响预测评价.
2019年1月~2019年8月,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年9月18日,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在莱芜区组织召开了《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报告书内容,现上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进行审批.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扬尘,职工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水、雨季矿坑汇水,潜污泵、铲车、振动碾及运输车辆噪声、生活垃圾影响等.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营运期尾砂、土方卸料过程扬尘,未覆土尾砂、裸土风力起尘,运输车辆扬尘和汽车尾气等.
回填过程中的风起扬尘采取雾炮喷水降尘,填埋作业区根据填埋作业情况局部分段设2.
0m以上防尘网,大风天气干尾砂堆、裸土表面覆盖防尘网等一系列的措施进行防治;自卸汽车卸料过程降低装卸高度、喷水降尘,填埋作业区局部分段设2.
0m以上防尘网.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区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1.
0mg/m3)的规定;运输动力起尘采取清洁车辆、道路,洒水抑尘,遮盖运输、限速及加强沟通等措施,将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控制到尽可能小.
一旦治理活动结束,扬尘影响也将随之结束.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和雨季矿坑汇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最终用作农肥;运输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根据尾砂浸出毒性试验、腐蚀性鉴别试验和尾矿浓缩池回水水质监测结果,雨季矿坑汇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因此,雨季矿坑汇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其它水质指标与一般雨水无异,经潜污泵或溢洪道排至矿坑北侧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其余排至汶南河.
因此,项目废水对汶南河及下游牟汶河水质影响较小.
雨季尾砂淋溶水少部分会渗入地下,根据尾砂浸出毒性试验、腐蚀性鉴别试验和尾矿浓缩池回水水质监测结果,尾砂淋溶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T19772-2005)地表回灌限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通过分析拟建场区的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排污特点,认为雨季淋溶水下渗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项目噪声源为矿坑治理区潜污泵、振动碾、推土机、铲车噪声,通过预测结果可知,噪声源距厂界距离昼间小于20m和夜间大于100m时,会造成场界噪声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当噪声源移动至场界时,会造成场界外敏感目标昼间60m、夜间200m范围内噪声超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项目周边较近的敏感目标为东南侧140m处的冢子村和东侧20m处的养鸡场,其它的环境敏感目标均在400m范围之外,由于项目夜间不运行,因此,对冢子村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但昼间可能会对养鸡场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项目占地面积大,对养鸡场产生噪声环境影响的范围小,影响时段较短,必要时对作业设备安装隔声、消声装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养鸡场噪声影响可接受.
随着项目区工作范围向北迁移,经距离衰减后对养鸡场的噪声影响越来越小.
运输车辆昼间运输,车流量较小,采取限速、禁鸣措施后对沿线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治理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建设单位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次为露天采坑治理项目,生态复垦后土地全部进行恢复,并植树造林,植被覆盖率提升,植物生物量将明显增加,水土流失量减弱,随着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项目区生态将逐步得到恢复.
五、初步筛查结果(1)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为矿坑生态复垦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8年修正)》,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和《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项目不在莱芜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
2)莱芜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4项目场址位于莱芜区高庄街道冢子村西北侧,距莱芜区政府驻地约7km,在《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范围之外,不与其相矛盾;符合莱芜水源地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3)相关环保规划符合性项目建设符合环发[2005]109号、国发[2018]22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鲁环发[2016]191号、《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环保要求及环保规划.
(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本次环评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一般,土壤、声环境质量较好.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按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综合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和相关部门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得到了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水平所限,报告书中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领导批评指正!
项目组2019年10月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I目录1总则.
11.
1编制依据.
11.
2评价目的、指导思想、评价重点.
71.
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71.
4评价执行标准.
101.
5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51.
6环境保护目标.
162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92.
1项目背景.
192.
2项目工程概况.
222.
3公用工程.
372.
4产污环节分析.
402.
5项目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453区域环境概况.
593.
1自然环境概况.
593.
2城市总体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
663.
3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69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14.
1施工期工艺流程.
714.
2施工期环境影响.
724.
3小结.
77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785.
1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785.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795.
3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825.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835.
5防护距离.
865.
6小结.
876声环境影响评价.
896.
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89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II6.
2声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
916.
3小节.
967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977.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77.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037.
3项目排水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影响.
1057.
4小节.
1078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88.
1地下水环境现状概况.
1088.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168.
3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
1218.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238.
5结论及建议.
1269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1289.
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1289.
2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12810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2910.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12910.
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3110.
3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810.
4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14010.
5小节.
1441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14611.
1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4611.
2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4611.
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15711.
4小结.
16112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
16213环境风险评价.
16313.
1风险识别.
16313.
2评价等级.
17213.
3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17313.
4应急预案.
176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III13.
5小结.
1791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8114.
1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
18114.
2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
18214.
3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
18314.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性论证.
18414.
5小结.
18415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8515.
1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
18515.
2总量控制对象.
18515.
3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1851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8616.
1经济损益分析.
18616.
2环保投资及环境效益分析.
18616.
3社会效益分析.
1871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8817.
1环境管理.
18817.
2监测计划.
18917.
3"三同时"环保验收.
19117.
4污染物排放清单.
19218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9418.
1政策符合性分析.
19418.
2规划符合性分析.
19718.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9818.
4选址的合理性.
19918.
5小结.
20119评价结论与对策建议.
20219.
1结论.
20219.
2总结论.
20619.
3措施与建议.
207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2017.
9;2:《关于莱芜市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莱芜市莱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
12;3: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高区分局,2014.
3;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莱芜农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6;4:建设项目备案证明,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
8;5:莱芜市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2018.
10;6:废弃采石坑治理协议,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村委会,2019.
8;7:土方购买协议,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村委会,2019.
8;8:尾砂腐蚀性、浸出毒性检测报告,尾矿回水检测报告,2017.
11;地表水、地下水现状检测报告,2019.
9;9:尾砂相关参数说明,莱钢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2017.
12;10: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1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12: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1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高庄街道办事处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2019.
9;14:《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评审意见,2019.
9.
18.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1总则1.
1编制依据1.
1.
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12修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10修订,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12修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11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12修订,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1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131号);(14)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98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15)国家环保部环发[210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险的通知》;(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8年修正)》;(1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18)《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2013年9月25日实施);(19)《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20)环办[2013]10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1)环办[2013]104号《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23)《关于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国发[2016]74号,2016年12月20日);(2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27)《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0月16日印发);(2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9)《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30)《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厅,2017年2月7日);(31)《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32)《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311号);(33)《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34)《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35)《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3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8]100号);(37)《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3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3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
1.
2地方法规、规章(1)《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2018年12月1日实施);(3)《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3日修正);(4)《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5)《山东省实施办法》(2018年1月23日修正);(6)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2月1日实施);(7)《山东省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8)《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鲁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4政发[2013]12号,2013年7月17日);(10)《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区域实行项目限制批的通知》(鲁环函[2014]66号);(1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12)《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修订);(13)《山东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严把环评关口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1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发〔2017〕10号);(1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15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17)《关于印发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办〔2015〕23号);(18)《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8号);(1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17号);(20)《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21)《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2016年9月);(22)《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2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人大2000年6月30日);(24)《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25)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的通知(济政发[2016]56号,2016年11月);(26)《关于印发的通知》(济人发[2016]28号);(27)《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的通知》(济政发[2018]26号);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5(28)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莱芜市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莱政发[2012]13号);(29)《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空气污染防治的意见》(莱政办发[2013]13号);(30)《关于印发莱芜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莱政发[2014]4号);(31)《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公告》(莱芜市人民政府,2016.
12.
15)(32)《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国土资发[2015]13号);(33)《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莱政发[2007]35号);(34)《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莱政字[2016]54号);(35)《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莱政发[2015]14号);(36)《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莱政办发[2015]2号).
(37)《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莱政办字〔2016〕25号);(38)《莱芜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3-2020年)》;(39)《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莱政办发[2018]21号);(40)《莱芜市大气污染治理十条》(莱芜市政府,2017年3月29日);(41)《莱芜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42)《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莱政办发[2016]54号).
1.
1.
3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
1-2016);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
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
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
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046-2008);(1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3)《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4)《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6)《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1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号);(1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19)《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2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2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7);(22)《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740-2015);(2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1.
1.
4项目支持文件(1)关于委托编制《莱芜市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2017年9月);(2)《莱芜市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烟台德和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7(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现场收集的相关资料.
1.
2评价目的、指导思想、评价重点1.
2.
1评价目的本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影响涉及区域的环境现状全面调查与评价分析,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预测和分析本工程建设对区域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针对工程建设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以求将不利的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使本项目与莱芜区总体规划、环境规划的建设相协调,促进工程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取得最佳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综合效益.
同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论证工程建设和环境可行性,使工程设计文件更加完备,促进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并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有效的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理、监测、环保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
2.
2指导思想(1)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的现代化环境管理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密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在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总原则下,开展评价工作.
(2)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楚、论据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3)本次评价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对各个污染环节进行全面分析,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对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
(4)以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为目的;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环境治理与管理相结合的精神;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1.
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
3.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施工期施工期主要指治理原料回填之前的施工工作,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回填之前的场地平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8整、废石清理、建设溢洪道、沉淀池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后期北侧矿坑拦挡坝建设,填埋结束后沿复垦后的坑面与山体交界线修筑截洪沟和坑面排水沟.
环境影响主要为:现场清理、土石方挖掘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材料运输、临时堆放等产生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作业时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少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环境影响等.
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环境影响多为暂时性影响,施工过程一结束,影响将基本消除.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1.
3-1.
表1.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环境要素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主要影响因子环境空气场地平整、废石清理过程,建材运输、堆存、装卸过程,燃油机械施工作业和车辆运输粉尘、扬尘和车辆尾气水环境施工机械设备检修、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声环境施工机械作业及车辆运输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场地清理,构筑物建设生活垃圾、废石和建筑垃圾(2)营运期营运期主要是指尾砂回填、覆土及植被种植过程,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结束后,开始的尾砂回填+土地复垦工作,回填材料采用莱芜矿业选矿厂选矿后的尾砂,土地覆土土方购自冢子村,矿坑治理时间约2.
6年.
产生的污染因素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废水分为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和雨季矿坑汇水.
废气主要是尾砂、土方卸料粉尘,尾砂风起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和汽车尾气.
噪声为潜污泵、铲车、振动碾和自卸汽车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
此外,露天坑采用尾矿回填治理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拦挡坝、堆积坝坍塌,产生的尾砂大量外泄,将对周围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1.
3-2.
表1.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环境要素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主要影响因子环境空气尾砂、土方卸料车;尾砂、土方风起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汽车尾气扬尘粉尘(TSP),汽车尾气(NOx、CO等)地表水环境职工生活污水,雨季矿坑汇水,运输车辆冲洗水CODcr、BOD5、SS、氨氮地下水环境尾砂淋溶水下渗丁基黄原酸、氟化物、锌、铁、铜、钴、硫化物、钡等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9声环境铲车、潜污泵、振动碾、自卸汽车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环境风险拦挡坝、堆积坝坍塌,大量尾砂外泄;尾砂淋溶水下渗;其它固废或危废进入矿坑的风险大量尾砂外泄;尾砂淋溶水下渗(3)服务期满后尾砂填埋服务期满后,项目区工矿景观将消失,将会增加林地面积,填埋运行期不利环境影响将消失.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增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属于正面有利的影响.
1.
3.
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评价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以及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确定本次环评的现状监测因子及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详见表1.
3-3.
表1.
3-3评价因子识别与确定表类别主要影响因素现状监测及调查因子预测因子环境空气扬尘、粉尘SO2、PM10、PM2.
5、NO2、O3、CO、TSPTSP地表水生活污水雨季矿坑汇水运输车辆冲洗水pH、溶解氧、BOD5、COD、TN、总磷、SS、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NH3-N、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全盐量、氰化物、锌、铜、铅、镉、铁、钴、汞、砷、六价铬、粪大肠菌群、铬、锰、丁基黄原酸、硫化物等——地下水雨季尾砂淋溶水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锰、铁、铜、锌、挥发酚类、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镍、总大肠菌群、钴、丁基黄原酸、硫化物等——环境噪声潜污泵、振动碾、铲车、自卸汽车等等效连续A声级Leq(A)Leq(A)生态占地生物物种、生物量、水土流失量生物量、水土流失量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0土壤大气沉降,垂直入渗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铁、钴、硫化物、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铜环境风险拦挡坝、堆积坝坍塌;雨季尾砂淋溶水下渗风险识别、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1.
3.
3评价重点以工程分析为基础,重点进行地下水、环境风险、生态、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兼顾其它环境要素如空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等的影响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减缓影响的对策措施.
1.
4评价执行标准1.
4.
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
5、O3、CO和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全盐量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类标准,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三级标准.
(3)地下水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4)声环境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5)土壤环境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1土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具体环境质量标准见表1.
4-1~1.
4-6.
表1.
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二级标准限值(mg/m3)标准来源1小时平均24h平均年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SO20.
500.
150.
06NO20.
200.
080.
04TSP/0.
300.
20PM10/0.
150.
07PM2.
5/0.
0750.
035CO104/O30.
20.
16(日最大8h)/表1.
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标准名称及级(类)别污染因子标准值单位数值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pH无量纲6~9溶解氧mg/L≥5高锰酸盐指数≤6COD≤20BOD5≤4NH3-N≤1.
0总氮(湖、库)≤1.
0总磷0.
2氟化物≤1.
0铬(六价)≤0.
05氰化物≤0.
2石油类≤0.
05砷≤0.
05锌≤1.
0铜≤1.
0镉≤0.
005汞≤0.
0001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2铅≤0.
05硫化物≤0.
05粪大肠菌群个/L≤1000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标准铁mg/L0.
3锰mg/L0.
1SO42-mg/L250NO3-mg/L10Cl-mg/L25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钴mg/L1.
0丁基黄原酸mg/L0.
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类标准全盐量mg/L1000(非盐碱土地区)《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三级标准SSmg/L30注:铁、锰、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参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钴参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全盐量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非盐碱地区浓度限值,SS参考《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三级标准.
表1.
4-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序号指标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1pH6.
5≤pH≤8.
55.
5≤pH≤6.
58.
5≤pH≤9.
0pH9.
02氨氮≤0.
02≤0.
10≤0.
50≤1.
5>1.
503硝酸盐≤2.
0≤5.
0≤20.
0≤30.
0>30.
04亚硝酸盐≤0.
01≤0.
10≤1.
00≤4.
80>4.
805挥发性酚类≤0.
001≤0.
001≤0.
002≤0.
01>0.
016汞≤0.
0001≤0.
0001≤0.
001≤0.
002>0.
0027砷≤0.
001≤0.
001≤0.
01≤0.
05>0.
058六价铬≤0.
005≤0.
01≤0.
05≤0.
10>0.
109总硬度≤150≤300≤450≤650>65010铅≤0.
005≤0.
005≤0.
01≤0.
10>0.
1011镉≤0.
0001≤0.
001≤0.
005≤0.
01>0.
0112铁≤0.
1≤0.
2≤0.
3≤2.
0>2.
013锰≤0.
05≤0.
05≤0.
10≤1.
50>1.
5014氟化物≤1.
0≤1.
0≤1.
0≤2.
0>2.
015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16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1.
0≤2.
0≤3.
0≤10.
0>10.
017硫酸盐≤50≤150≤250≤350>35018氯化物≤50≤150≤250≤350>35019总大肠菌群≤3≤3≤3≤100>10020钴≤0.
005≤0.
005≤0.
05≤0.
10>0.
10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321氰化物≤0.
001≤0.
01≤0.
05≤0.
1>0.
122钠≤100≤150≤200≤400>40023铜≤0.
01≤0.
05≤1.
00≤1.
5>1.
524锌≤0.
05≤0.
5≤1.
00≤5.
00>5.
0025镍≤0.
002≤0.
002≤0.
02≤0.
10>1.
026硫化物≤0.
005≤0.
01≤0.
02≤0.
10>1.
0pH、色度无量纲;总大肠菌群单位:CFUC/100mL;钴、镍参照地下水质量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表1.
4-4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标准名称及级(类)别污染因子标准值单位数值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噪声昼间dB(A)≤60夜间≤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噪声昼间dB(A)≤70夜间≤55表1.
4-5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GB15618-2018)项目风险筛选值(mg/kg)土壤pH值pH≤5.
55.
57.
5镉(其他)0.
30.
30.
30.
6铅(其他)7090120170铜(其他)5050100100铬(其他)150150200250砷(其他)40403025汞(其他)1.
31.
82.
43.
4锌(其他)200200250300镍(其他)6070100190注:①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
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
表1.
4-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GB36600-2018)单位:mg/kg项目标准值项目标准值项目标准值砷60①二氯甲烷616苯乙烯1290镉651,2-二氯丙烷5甲苯1200铬(六价)5.
71,1,1,2-四氯乙烷1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570铜180001,1,2,2-四氯乙烷6.
8邻二甲苯640铅800四氯乙烯53硝基苯76汞331,1,1-三氯乙烷840苯胺260镍6001,1,2-三氯乙烷2.
82-氯酚2256四氯化碳2.
8三氯乙烯2.
8苯并[a]蒽15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4氯仿0.
91,2,3-三氯丙烷0.
5苯并[a]芘1.
5氯甲烷37氯乙烯0.
43苯并[b]荧蒽151,1-二氯乙烷9苯4苯并[k]荧蒽1511,2-二氯乙烷5氯苯27012931,1-二氯乙烯661,2-二氯苯560二苯并[a,h]蒽1.
5顺-1,2-二氯乙烯5961,4-二氯苯20茚并[1,2,3-cd]芘15反-1,2-二氯乙烯54乙苯28萘70钴70①注:①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1.
4.
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设备主要是振动碾、推土机、铲车等,由于项目运营时间短(2.
6年),设备作业方式与施工期相同,设备作业位置不确定,具有移动性.
因此,营运期噪声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具体见表1.
4-7.
表1.
4-7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标准名称及级(类)别污染因子标准值单位限值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昼间dB(A)≤70夜间dB(A)≤55(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4)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冲洗水、雨季矿坑汇水回用分别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水质标准.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5表1.
4-8废水综合利用标准类别标准名称项目标准值单位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废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pH无量纲6.
0-9.
0色度/≤30嗅--无不快感浊度NTU/≤52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BOD5mg/L/≤1015氨氮mg/L/≤102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
51.
0铁mg/L/≤0.
3--锰mg/L/≤0.
1--溶解氧mg/L/≥1.
0总余氯mg/L接触30min后≥1.
0,管网末端≥0.
2总大肠菌群个/L/≤31.
5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
5.
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功能区划、所排污染物种类、数量以及执行排放标准限值等,确定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见表1.
5-1.
表1.
5-1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环境类别判定依据评价等级环境空气根据5.
4章节计算结果,项目营运期矿坑治理区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6.
18%,1%≤Pmax0.
150.
15~0.
1060.
106~0.
0750.
075~0.
0450.
045~0.
0387.
0式中:SpH,j——pH值的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pHj——j点实测统计代表值;pHsd——评价标准中pH值的下限值;pHsu——评价标准中pH值的上限值.
②溶解氧(DO)标准指数计算公式:jsjDODOS/DO,DOj≤DOfsfjfjDODODODODOS||,DOj>DOf式中:SDO,j—DO的标准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01DOj—DO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DOs—DO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DOf=468/(31.
6+T),T为水温,℃;③其它项目的单因子污染指数为:Pi,j=Ci,j/Csi式中:Pi,j——底泥污染因子i的单项污染指数,大于1表明该污染因子超标;Ci,j——调查点位污染因子i的实测值,mg/L;Csi——污染因子i的评价标准值或参考值,mg/L.
(3)评价结果地表水现状评价结果见表7.
1-4所示.
表7.
1-4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序号监测项目W22018.
12.
191pH(无量纲)0.
492溶解氧(mg/L)1.
23化学需氧量(mg/L)3.
44五日生化需氧量(mg/L)2.
55总磷(mg/L)0.
096悬浮物(mg/L)0.
377氟化物(mg/L)0.
828氯化物(mg/L)0.
789硝酸盐氮(mg/L)0.
5410硫酸盐(mg/L)1.
411氨氮(mg/L)1.
212高锰酸盐指数0.
5313石油类(mg/L)实施方案的通知》(菜政字[2016]54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河流治理措施,现将主要河流达标措施摘录如下:(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重点河流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滩涂底泥重金属治理、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取得初步进展,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建立,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以高耗水、高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环境代价显著降低.
到2030年,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水域系统基本恢复.
(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市重点河流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牟汶河出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瀛汶河出境断面水质在稳定达到IV类水质标准的基础上,淄河莱芜段出境断面本质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的基础上持续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03改善,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
到2030年,重点河流保持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除地质原因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Ⅲ类比例保持达到100%.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趋好.
(三)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
工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全面实现废水分流分治、深度处理,含重金属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到车间排放标准,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化工厂区、涉重金属工业厂区要逐步推行"一企一管"管理模式和地上管廊建设与改造.
2、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3、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
(四)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1、严格用水管理,严禁地下水超采,提高用水效率.
2、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3、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
1、严守生态红线.
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牟汶河、瀛汶河上游等源头区域和雪野湖的生态保护,强化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开展大汶河、瀛汶河环境风险评估.
2、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3、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7.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7.
2.
1评价等级划分(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判定依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
3-2018)中"5.
2评价等级确定"来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的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见表7.
2-1.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04表7.
2-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实施方案的通知》(菜政字[2016]54号)要求,通过提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199供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强化排水排污管理、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实施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管控体系等治理牟汶河污染,可以预见项目所在的牟汶河流域污染将得到大大改善.
根据监测数据,项目区周边羊庄村地下水水质较好;冢子村、西汶南村地下水水质存在一定的污染,主要是其均为浅水井,蒸发量相对较大,另外可能是受到农业面源(氮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所致.
18.
3.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18.
3.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济南市和莱芜区暂未发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8年修正)鼓励类项目,符合环保、土地等相关规划,项目建设是允许的.
综上,项目基本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18.
4选址的合理性18.
4.
1用地符合性(1)土地复垦符合性项目为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主要服务对象为冢子村西北侧现有矿坑土地复垦治理.
按照"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的原则.
项目为存在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治理责任人灭失,早期民采及设立的矿权早已关闭,处于废弃状态.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对废弃矿坑等地质问题的区域进行治理复垦.
选址符合《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2月21日施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选址要求符合性项目废弃矿坑生态复垦过程中,需要填充物约26.
1万m3.
本项目拟采用莱芜矿业选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0矿厂尾砂填埋废弃矿坑.
尾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中第5条"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号)对GB18599-2001第5.
1.
2条的修改,其对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选址提出了要求.
本项目拟建场址情况与标准中选址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选址符合性分析详见表2.
1-1.
(3)与《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前述3.
2.
1小节分析,项目选址不在莱芜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不违反《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符合要求.
(4)与《高庄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高庄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项目矿坑占地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土地利用规划为独立建设用地和少部分耕地.
本项目对现有采石坑进行生态复垦,治理完成后,土地全部复垦为林地,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高庄街道办事处同意该项目实施(见13).
建议采石坑治理完成后,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质量适时调整土地利用类型.
18.
4.
2环境可行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西北,废弃采土、采焦宝石矿坑内.
随着时间推移形成不同程度的造成了当地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这些危害和隐患的存在对当地环境构成很大安全影响和隐患,同时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现实危害和长期的灾害隐患.
因此,对损毁的土地进行综合治理,减少和消除其对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项目所在地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根据本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知,该地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该项目为土地复垦项目,复垦施工及营运阶段主要为扬尘、噪声影响,通过对项目区实施洒水抑尘、控制车速、绿化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而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的管护阶段,则无废气、废水、废渣、噪声产生.
综上分析,项目实施阶段和后期管护阶段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当地的环境容量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厂址选择可行.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118.
5小结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山东省环保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复垦和一般固废处置环保要求等方面均可行,区域环境质量适宜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也在可接受范围内.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219评价结论与对策建议19.
1结论19.
1.
1工程概况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冢子村西北140m处的露天矿坑.
拟治理场区现为民采土方、焦宝石(铝矿)后形成的露天采坑,分为南北独立的两个矿坑,北侧矿坑占地面积26500m2,最大深度约10m;南侧矿坑占地面积34200m2,最大深度约9m,两个矿坑形成的有效总容积约为26.
1万m3.
拟采用莱芜矿业选矿厂尾砂回填+覆土的治理方法,露天坑回填之前首先对整个采区进行场地清理、建设溢洪道、沉淀池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随着南侧矿坑尾砂充填过程中,北侧矿坑拦挡坝同时建设,尾砂充填结束后,进行覆土,并进行植树种草,覆土厚度不小于0.
5m,最终完成露天坑治理.
填埋结束后沿复垦后的坑面与山体交界线修筑截洪沟和坑面排水沟建设等.
拟建项目治理年限约为2.
6年,估算总投资为5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19.
1.
2国家政策及规划相符性19.
1.
2.
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矿坑生态复垦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8年修正)》,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9.
1.
2.
2相关规划符合性拟建项目场址位于莱芜区高庄街道冢子村西北侧,距莱芜区政府驻地约7km,在《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范围之外,不与其相矛盾;项目建设符合环发[2005]109号、国发[2018]22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鲁环发〔2016〕191号、《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环保要求及环保规划;符合莱芜水源地保护规划等.
19.
1.
3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项目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310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有:东南侧140m处的冢子村、东北侧820m处的尧王村、西南侧740m处的羊庄村、西北侧890m的西汶南村.
19.
1.
4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19.
1.
4.
1环境空气根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莱芜区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超标因子为NO2、PM10、PM2.
5、O3;通过引用《莱芜市嬴昊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黄沟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区域TSP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19.
1.
4.
2地表水项目区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北侧的牟汶河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硫酸盐、全盐量均超标,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初步分析超标原因: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硫酸盐、全盐量超标可能是周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所致.
19.
1.
4.
3地下水在本次评价所设定的3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中,羊庄村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Ⅲ类;冢子村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Ⅳ类,Ⅳ类指标为总硬度、硝酸盐氮、硫酸盐、溶解性固体、总大肠菌群;西汶南村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Ⅴ类,Ⅳ类指标为总大肠菌群,Ⅴ类指标为总硬度、硝酸盐氮、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
羊庄村地下水水质较好;冢子村、西汶南村地下水水质存在一定的污染,主要是其均为浅水井,蒸发量相对较大,另外可能是受到农业面源(氮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所致.
19.
1.
4.
4噪声本项目露天坑四个场界昼、夜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运输道路沿线北梨沟村、南梨沟村、羊庄声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冢子村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由此,项目区及运输道路沿线声环境质量均较好.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419.
1.
4.
5土壤项目区外东南侧农田、西北侧林地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筛选值;项目区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区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19.
1.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9.
1.
5.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营运期尾砂、土方卸料过程扬尘,未覆土尾砂、裸土风力起尘,运输车辆扬尘和汽车尾气.
回填过程中的风起扬尘采取雾炮喷水降尘,填埋作业区局部分段设2.
0m以上防尘网,大风天气干尾砂堆、裸土表面覆盖防尘网等一系列的措施进行防治;自卸汽车卸料过程降低装卸高度、喷水降尘,填埋作业区局部分段设2.
0m以上防尘网.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区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1.
0mg/m3)的规定;运输动力起尘采取清洁车辆、道路,洒水抑尘,遮盖运输、限速及加强沟通等措施,将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控制到尽可能小.
一旦治理活动结束,扬尘影响也将随之结束.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19.
1.
5.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和雨季矿坑汇水.
生活污水量为0.
24m3/d,79.
2m3/a,排入化粪池,由农户定期清运作农肥;运输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根据尾砂浸出毒性试验、腐蚀性鉴别试验,雨季矿坑汇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经对莱矿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浓缩池回水进行监测,水质硫化物、铜、铁、钴、丁基黄原酸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而雨季尾砂淋溶水污染物指标较尾矿回水浓度更低.
因此,雨季矿坑汇水污染物质主要为SS,其它水质指标与一般雨水无异,经潜污泵或溢洪道排至矿坑北侧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其余外排汶南河.
因此,项目废水对汶南河及下游牟汶河水质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5雨季尾砂淋溶水少部分会下渗地下,项目所在区域地表地层由上到下为二迭系、石炭系,主要岩性为砂质页岩,且岩层呈碗状,岩层较厚,具有一定的隔水性能,能有效阻隔尾砂淋溶水透过岩层进入下层岩溶水.
另外,通过分析尾砂浸出毒性试验、腐蚀性鉴别试验结果,雨季尾砂淋溶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T19772-2005)中的地表回灌限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经对莱芜矿业选矿厂尾矿回水进行监测,水质硫化物、铜、铁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T19772-2005)中的地表回灌限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而尾砂淋溶水较尾矿回水中污染物浓度更低.
因此,认为即使尾砂淋溶水下渗入地下水,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亦较小.
19.
1.
5.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噪声源为矿坑治理区潜污泵、振动碾、推土机、铲车噪声,通过预测结果可知,噪声源至厂界距离昼间小于20m和夜间大于100m时,会造成场界噪声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当噪声源移动至场界时,会造成场界外敏感目标昼间60m、夜间200m范围内噪声超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南侧140m处的冢子村,其它的环境敏感目标均在400m范围之外,项目夜间不运行,不会对冢子村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
但昼间可能会对东侧养鸡场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项目占地面积大,对养鸡场产生噪声环境影响的范围小,影响时段较短,必要时对作业设备安装隔声、消声装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养鸡场噪声影响可接受.
随着项目区工作范围向北迁移,经距离衰减后对养鸡场的噪声影响越来越小.
运输车辆昼间运输,车流量较小,采取限速、禁鸣措施后对沿线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19.
1.
5.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治理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9.
1.
5.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为露天采坑复垦治理,完成覆土后土地全部恢复,并进行植树造林,植被覆盖率提升,植物生物量将明显增加,水土流失量减弱,随着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项目区生态将逐步得到恢复.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619.
1.
5.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项目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问题不在本评价范围内,本章节仅对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评价.
本项目采用莱芜矿业选矿厂尾砂充填废弃矿坑,经对其规模、周边环境敏感性等预判,其不为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拦挡坝、堆积坝垮坝造成尾砂大量外泄,对下游农田、河道、生态环境和居民、企事业单位财产及生命安全造成影响;尾砂淋溶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其它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入的风险.
项目需严格执行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防范与管理措施,定期排查风险隐患.
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风险管理后,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19.
1.
6环境措施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可行,且已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并取得较好污染防治效果.
该项目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带来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19.
1.
7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无SO2、NOx排放;项目人员生活污水最终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因此,项目无废水外排.
综上,项目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9.
1.
8公众参与结论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进行了三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分别在当地主要网络、报纸、村庄居民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可见,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单位对本项目持支持的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将采取切实可靠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以及附近居民的影响.
19.
2总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按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综合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719.
3措施与建议19.
3.
1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具体见表19.
3-1.
表19.
3-1拟建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一览表污染源名称采取的环保措施情况一、大气污染治理尾砂、土方卸料扬尘降低装卸高度,喷水降尘;填埋作业区局部布设2.
0m以上防尘网.
尾砂、裸土风力起尘设4台雾炮喷水降尘;填埋作业区局部布设2.
0m以上防尘网;大风天气干尾砂堆、裸土表面覆盖防尘网.
运输车辆扬尘场内道路碎石压实硬化;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限速行驶;除雨天每天均进行6次以上洒水降尘,使地面尘土的含水率达8~10%.
二、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79.
2m3/a,采用化粪池,由周围村庄农户运走,用作农肥.
运输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
矿坑雨季汇水少部分下渗地下;大部分经潜污泵或溢洪道收集后,进入矿坑东北侧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其它排至汶南河.
三、噪声污染治理潜污泵、铲车、振动碾等设备噪声合理安排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充分利用地形隔声等降噪措施.
运输车辆噪声尽量远离村庄,不能避开的,途径村庄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物控制生活垃圾0.
99t/a,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土流失保护措施绿化措施在露天坑周围种植适宜的高大树种;覆土完成后,植树种草,及时绿化.
排水措施设置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填埋过程中,设潜污泵、溢洪道和沉淀池;复垦完成后设截洪沟和坑面排水沟.
六、环境风险拦挡坝、堆积坝溃坝,尾砂大量泄漏;尾砂淋溶水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其他固废或危险废物混入采取防范、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19.
3.
2建议(1)建议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建议对露天坑治理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3)施工期应提高工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露天坑内危岩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济南市莱芜瀚隆物流有限公司冢子村矿坑生态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8(4)选择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节能降耗;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和重复利用率;(5)加强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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