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7)政府工作报告…马兴瑞(8)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马兴瑞(2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的决议31)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2)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48)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50)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52)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54)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财政厅(5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76)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78)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84)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工作报告的决议9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李玉妹(92)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9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龚稼立(100)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06)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林贻影(107)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117)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124)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12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136)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工作报告……(14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150)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报告157)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6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64)公报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年第二号(总第81号)2019年3月6日出版主管主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辑出版发行:人民之声杂志社发行范围:国内公开发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1331/D社长:郭德龙编审:王堂明编辑:李军陈婷林丹纯潘颖怡包珊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6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66)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67)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质询案或询问的有关事项…168)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16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170)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宁生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171)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兴劲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172)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174)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17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八号)………………(176)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胡美东(177)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179)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217)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218)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1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220)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21)常委会公报编委员主任:王波副主任:余立钢刘牧委员:付德辉陈晓明汤黎明严标登袁峻陈永康杨跃平张文青张伟坚李小夏祝伟豪赵东航陈春荣王耀东王堂明本刊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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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邮政编码:510080印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刷厂编辑部电话:020-37866666378669163786666737866669传真:020-37866670电子邮箱:rmzs@gd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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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com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一、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通过设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八、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九、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十、其他.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时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一、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
三、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9年预算草案(书面).
下午3时代表团分组会议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时代表团分组会议一、继续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四、审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
下午3时代表团分组会议一、审查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二、审查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9年预算草案.
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时第二次全体会议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表决《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五、表决《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下午3时代表团分组会议一、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一、酝酿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
二、审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各项决议草案.
下午3时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一、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表决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的决议草案.
三、表决关于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四、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五、表决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六、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七、表决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
八、表决《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
大会闭幕说明:1.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2.
代表团全体或分组会议时间:上午9时,下午3时.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兴瑞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扭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这个"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1月28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广东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广东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
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提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四个方面重要指示要求.
11月6日,总书记致信祝贺珠海航展开幕.
12月26日,总书记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广东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1+1+9"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全省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9.
73万亿元、同比增长6.
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
21万亿元、可比增长7.
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
58万元、增长8.
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
2%.
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过7000亿元,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7%.
全力办好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等,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出口总额达7.
16万亿元、增长5.
1%.
加强重大项目和产业链招商,全省实际利用外资1450.
9亿元、增长4.
9%,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7.
9%.
持续推进消费升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8%.
大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直接融资1.
16万亿元、增长40%,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企业类贷款比例达61.
8%.
加大力度促进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7.
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
41%,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二是高标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亲自宣布港珠澳大桥正式开通,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推进大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聚焦体制机制创新,落实便利港澳居民到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取消办理就业许可证、实施港澳居民居住证政策等方面取得突破.
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
加快标志性基础设施建设,广深港高铁顺利开通运营,"一地两检"通关政策落地,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快.
成立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并启动运营.
广东自贸试验区深改方案获国家批准,获批40项改革自主权,外资负面清单缩减至45条,在全省推广91条改革创新经验,在法律服务、金融支付等领域与香港服务业规则对接取得突破.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和实际投资分别增长7.
3%、64.
2%.
口岸进口和出口通关时间分别比上年压缩56.
7%、59.
8%,贸易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
对外交流合作扎实开展,与8个建交太平洋岛国签署合作备忘录,新增国际友城5对、累计达195对,中新广州知识城升级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驻境外经贸办事机构达26个.
成功举办珠海航展、从都国际论坛、第二届世界警察手枪射击比赛等活动.
三是坚决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任务,聚焦关键领域强力推动,三年行动开局良好.
我们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各领域风险总体可控.
全力推进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全省64家有改制任务的农信社已申筹58家、其中挂牌开业24家,压降不良贷款近360亿元.
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P2P网贷问题平台169家.
省市共设立超过1000亿元的纾困基金,积极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全面摸清、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全省政府债务总体安全.
完成省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885户,企业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国企投资经营风险有效管控.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累计57.
1万人次,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280元以上,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
加强与桂川滇黔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市财政投入援助资金39.
27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517个.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财政新增统筹安排150亿元、三年将投入683亿元.
启动新一轮蓝天保卫战,公交电动化率达81%,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PM2.
5年均浓度下降到31微克/立方米、再创新低.
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面推进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重污染河流治理,完成92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185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新增城镇污水管网7615公里、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59万吨,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
7万吨、危险废物年处理能力28万吨.
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预计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2%.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造林更新380万亩,新增森林公园7个、湿地公园29个,珠三角9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完成矿山石场复绿537公顷.
治理违法建设1.
03亿平方米,完成"三旧"改造6.
84万亩.
四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强化制度供给和政策创新,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促进就业九条"等系列政策措施,完善"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全省新增减税降费约1600亿元,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数量突破100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5.
26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4.
1%.
出台"外资十条(修订版)""稳外贸九条",进一步放宽制造业、金融业等领域外资准入,强化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制度,推动湛江巴斯夫新型一体化基地、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综合体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
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72%,市场采购出口增长2倍.
出台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8439家,总量超过5万家、跃居全国第一.
大力推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启动新一轮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推动30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3%,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6.
4%和31.
5%.
我省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达12家.
加强质量强省建设,国家质量工作考核连续4年获A级.
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工作,用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将水田指标和复垦指标在省内公开交易流转,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五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扎实推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
制定实施"科技创新十二条"、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创新政策,预计全省研发经费支出超过25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
65%,有效发明专利达24.
9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占全国一半,技术自给率达73%,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保持全国第一.
45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启动第二批3家省实验室建设,中国首台散裂中子源装置在东莞正式投入运行,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大科学装置顺利推进.
启动新一轮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与中科院合作的27个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新增2所高校、1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
新筹建9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增新型研发机构2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89家、众创空间15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38%.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4万家,总数、总收入、净利润等均居全国第一.
国家级高新区新增2家、累计达14家.
智能电视、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增长17%、28%、206%,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
5%.
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成功获批建设,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突破1000亿元,专利质押融资规模居全国第一.
全面推行人才优粤卡政策,引进第七批31个创新创业团队、240名高层次人才,来粤工作的境外专家超过38万人次,启动第一批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
六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问题,"三农"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们加大产业振兴力度,省财政自2018年起三年投入75亿元支持粤东粤西粤北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首批50个建设进展顺利.
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增至4个.
新增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90个镇、360个村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邮政农村电商网点达2.
2万个,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实施现代种业创新提升工程,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8%.
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分会场活动在梅州成功举办.
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省财政投入161亿元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76.
9%的自然村启动农村环境基础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4737公里,国省道新建改造277公里,完成中小河流治理2088公里,修复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740公里.
启动"万企帮万村""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三师"志愿者下乡服务活动深入推进.
实施"头雁"工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村镇建设深入推进.
严格抓好耕地保护,完成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垦造水田16.
32万亩,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居全国前列.
佛山南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清远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收官,通过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带动超过260亿元资金投入农村建设,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化改革稳步推进.
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整治,有力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七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对口支援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
建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实施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方位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完成广州白云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揭阳潮汕机场、惠州机场扩建进展顺利,湛江新机场、韶关机场获批建设.
广州至汕尾高铁建设进展顺利,汕尾至汕头高铁开工建设,广州至湛江350公里时速高铁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建成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梅汕铁路厦深联络线,完成茂名至湛江铁路电气化改造,新增高铁运营里程342公里、总里程达1905公里,改变了粤西长期以来没有高铁的局面.
建成汕昆高速、武深高速,虎门二桥主体工程全线贯通,深中通道加快建设,新增高速公路655公里,通车总里程超过9000公里、保持全国第一.
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项目获批建设,建成东莞虎门港沙田港区三期、茂名博贺新港区防波堤等港航工程.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顺利实现大江截流,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开工,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进展顺利.
阳江核电5号机组、世界首台175万千瓦台山核电1号机组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投产,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天然气主干管网、沿海LNG接收站加快建设.
制定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
加大公共服务资源向粤东粤西粤北倾斜力度,在汕头、湛江等地布局建设省实验室,支持云浮新建1所本科院校,支持汕头、韶关、梅州、湛江、茂名各建设1家高水平医院,47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全部开工.
省级全额负担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境内省管高速公路、国铁干线项目资本金.
深化产业共建和对口帮扶,省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7%.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深入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建设取得新进展,粤桂、粤赣、粤闽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深入推进.
加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工作,省市财政共投入41.
66亿元,扎实推动265个援建项目建设.
与黑龙江对口合作全面加强.
八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各项民生事业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全面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
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比达68.
7%.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伤残津贴、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教育强镇、强县、强市实现全覆盖,新增学前教育在园学生数7.
7万、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62.
9万.
农村山区及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待遇持续提高.
建立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制度,妥善解决"三点半难题",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与规范发展.
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约3个百分点.
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启动22家高水平医院建设,积极打造医疗卫生高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药品集团采购,基本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超过90%,预计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保持全国第一.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新建成社区体育公园130个,成功举办第十五届省运会暨第八届省残运会,第十八届亚运会我省运动员获金牌数、奖牌数均居全国第一.
新开工棚改住房3.
4万套,基本建成棚改住房3.
6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
4万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均居全国第一.
有效应对超强台风"山竹"正面袭击,实现重大灾情无重大伤亡、无重大险情的防控目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居全国前列,全民禁毒工程扎实开展,社会治安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深刻汲取韶关新丰练溪托养中心事件教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乡镇敬老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专项整治,加强公共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继续加强.
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
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参事文史、地方志、档案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九是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出台实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整合构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超过90%的省直部门启动系统迁移上云工作,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和服务事项流程再造.
推出移动民生服务"粤省事"平台,实现509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理.
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全新上线一体化广东政务服务网,促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从5598项大幅压减至3018项、压减率46%.
深入推进强市放权,继续向广州、深圳委托77项省级行政职权,推进新一批54项行政职权委托或下放地市实施,赋予各市更多自主权.
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省市县三级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099项、只保留37项.
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完成138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改革,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29.
7万户、总量达1146万户.
全面完成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推动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第一批50家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完成,确定第二批64家改革单位,省直部门下属19所学校实现集中归口管理.
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落实部门预算执行责任制,提高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
推进省级政策性基金管理改革,将出资方式从财政资金委托管理改为向省属国企注入资本金,突出市场化法治化运作.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首创全省信用服务一网通查机制.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促进全省政府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研等工作,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17件.
主动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办理省政协提案662件.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宪法宣讲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加强廉洁政府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全覆盖深入推进.
认真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国务院大督查、国家海洋督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全面推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全省政府系统聚焦主业,集中精力谋大事、抓大事,发扬钉钉子精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在省委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共同奋斗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向驻粤中央有关单位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广东现代化建设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
改革开放已经走过40年波澜壮阔的伟大历程.
40年来,以习仲勋老书记为代表的广东改革开放事业开创者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破冰开局,历届省委、省政府继往开来、开拓进取,带领全省人民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86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9.
73万亿元、年均增长12.
5%,连续30年位居全国第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41.
8亿元增加到1.
21万亿元,成为全国首个超万亿元的省份;外贸进出口总额从15.
9亿美元增加到超1万亿美元,约占全国的1/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29元增加到3.
58万元.
全省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创造了广东经验,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信心和决心.
广东的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各位代表!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发展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需求增长放缓,一些领域风险隐患有所增加.
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盈利空间受限等问题仍然突出.
二是一些重要领域的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挑战.
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强,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绝大部分依赖进口,电子信息产业"缺芯少核"问题突出.
产业整体水平仍然不高,低端产能过剩和高端产能不足并存,发展新动能仍然不足,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点流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仍需加大力度.
一些地方绿色发展理念还不牢固,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高位,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有效形成.
四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破解二元结构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农民收入仍然偏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较大差距.
珠三角辐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粤东粤西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粤北绿色发展水平仍然不高.
五是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仍需提高.
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压力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仍然不足,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仍需加强.
六是与国际一流和先进地区相比,营商环境仍然有待优化.
部分基础性、关键性改革还不到位,"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仍然突出,政策落实还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一刀切"等问题,政府作风还需持续改进,政务服务效率有待提高.
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安排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是为广东量身打造的宏伟蓝图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路线图、任务书,是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我们必须切实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历史使命,把总书记对广东的亲切关怀、殷殷嘱托转化为攻坚克难、拼搏奋进的不竭动力,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保持战略定力,提振发展信心,积极主动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扭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这个"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
5%,突破10万亿元大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6.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
5%以内、3.
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综观国内外形势,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
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复杂,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挑战更多,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态势不会改变.
我省经济外向度高,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影响大,但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省积累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现在又迎来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性机遇.
只要我们深刻把握、全面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就一定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以规则相互衔接为重点,加快编制大湾区建设专项规划,携手港澳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共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布局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开展前沿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扎实抓好省实验室建设,争取承担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
与中科院共建太赫兹国家科学中心、智能超算平台等重大创新平台,推进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启动建设未来网络、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促进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与港澳开放共享,强化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对接合作.
加强设施"硬联通"和机制"软联通".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的运营管理和机制安排,建成开通莲塘/香园围口岸,加快粤澳新通道、新横琴口岸建设,推广实施"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一站式"通关.
抓好深中通道、虎门二桥、广州白云机场第二高速等项目建设.
加快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宝安机场扩建、珠海机场扩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等前期工作,抓好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等港口建设,推进肇庆新港前期工作,加快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和港口群.
推进与港澳在法律服务、金融、医疗、建筑等领域的规则对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深入推进粤港澳合作办学、合作办医,抓好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规划建设大湾区文化遗产旅游路径.
促进湾区内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便捷有序流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为港澳居民在广东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大力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围绕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做好国家权限下放和政策落实的承接,向各片区再梳理下放一批省级管理权限,再总结推广一批创新经验.
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二十条",积极开展首创性的改革探索,争取国家支持筹建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创新横琴分线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扩区.
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扩大与港澳专业服务领域合作,进一步放宽准入、资质、资格和经营范围限制,建设跨境投资贸易一站式服务体系.
加快南沙粤港产业深度合作园、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中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建设,更好支持港澳拓展发展空间.
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加强对外合作.
积极开拓沿线国家市场,联合港澳开展海外经贸推介交流,将大湾区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
强化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中欧、中亚、南亚班列市场化运营质量,支持广州港、深圳港等拓展全球海运网络,打造水铁联运中心.
支持发展"丝路电商",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海外仓.
落实"外资十条",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
抓好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培育对外投资联合体,推动上下游产业"走出去".
进一步密切与南亚、东南亚、太平洋岛国等的交流合作.
提升中新广州知识城、中韩(惠州)产业园等园区发展水平,继续办好海丝博览会、从都国际论坛等活动.
完善全球经贸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广东海外华人华侨众多的优势,加强与国际友城的产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务实合作.
深化粤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
推动外贸强省建设.
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开拓东盟、日韩、中东欧、非洲等市场,鼓励产业集群、专业市场"组团出海",打造广东商品全球展贸平台,在重点市场自主举办30场以上广东商品展览会,推动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
抓好广交会四期展馆建设,用好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提升广交会、高交会等重点展会水平.
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组建新的信用保险公司.
加大力度培育出口品牌,提高一般贸易比重.
优化进口结构,扩大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等进口,促进进出口平衡发展.
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推动进出口环节减费增效,加快智慧口岸建设,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
(二)咬定三大攻坚战目标不放松,确保取得决定性进展紧紧围绕年度攻坚任务,拿出过硬办法,既打好歼灭战、又打好持久战,坚决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守牢守好.
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牢牢守住政府债务限额要求,用足用好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处理好到期政府债务,大力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
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多措并举压降不良贷款.
以P2P网贷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防严治变相校园贷、"套路贷",积极稳妥化解股权质押风险,全面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脱贫攻坚.
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动态管理,深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分类施策,确保扶贫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项目带动.
统筹推进教育、社保等保障性扶贫,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确保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
实施就业、健康、住房等扶贫.
巩固脱贫成果,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切实防止返贫.
支持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加强与桂川滇黔东西部扶贫协作,做细做实"携手奔小康"行动.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高标准建设"万里碧道"工程,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基本完成茅洲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主体工程,推进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整治,抓好广佛跨界等重污染河流整治,"一河一策"推进国考断面达标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新建城镇污水管网5000公里.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臭氧污染治理,抓好压减燃煤、移动源污染和扬尘治理等关键环节,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
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推进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行为.
加强对企业治污的指导服务,避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刀切".
启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多规合一".
完成造林更新335万亩、矿山石场复绿600公顷以上,支持韶关推进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推进雷州半岛、茂名露天矿等生态修复,加强红树林及湿地公园保护建设,推进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生态整治修复.
(三)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上,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加快改善供给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扎实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大力引进优质高端装备制造项目.
抓紧谋划推进集成电路等研发制造.
加大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再推进30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加快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建设,新筹建5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新增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继续实施新一轮工业技改,推动8300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破除无效供给,开展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试点.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建设质量强省.
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
在人工智能综合研究、芯片制造、智能电子等领域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建设若干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在珠三角城市群启动5G网络部署,加快5G商用步伐.
大力发展4K超高清视频产业.
加快布局氢能产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动共享经济、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应用.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出台我省减税降费方案和具体措施.
全面落实"实体经济十条"等政策,在支持企业融资、解决用地难、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进一步出台专项政策.
稳定社会保险征缴政策,适度降低部分社保险种的缴费比例.
完善政策性金融和信用评级担保体系,推进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建设,推动优质企业到科创板、新三板等上市,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专项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收费行为.
建立省级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完善政策评估机制.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狠抓节能减排,严格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和沿海LNG接收站建设,做好煤改气配套项目建设,推进海上风电阳江产业基地、粤东运维组装基地、中山研发制造基地建设.
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推动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10家.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支持核心技术与工艺装备研制攻关,推广节能低碳环保产品.
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抓好连片改造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改造面积不少于5万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5%以上.
打好治理违法建设攻坚仗,全年完成整治1亿平方米以上.
(四)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不动摇,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八项举措,聚焦"卡脖子"问题集中攻坚,进一步提升我省创新能力.
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
建立健全基础科学投入体系,提高基础研究占全省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
组建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管理委员会.
全面组织实施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动激光设备与器件、服务机器人、国际数学中心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平台落户广东.
在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量子科学、脑科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布局建设高水平研究院.
深化新一轮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引领型创新企业发展,培育更多在国际上并跑、领跑的创新成果.
建设一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
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研发机构,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和企业重点实验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提高到40%以上.
强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
实施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行动,加快推动韶关、阳江、梅州和揭阳高新区升级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打造国际创新人才高地.
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推进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集聚更多高精尖人才.
完善科研人才激励机制,加快推进高校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和技术入股改革试点,赋予科研机构和领军人才更多自主权.
深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优化人才签证服务.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教育,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着力培育"南粤工匠"队伍.
全面优化创新环境.
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十二条"及配套措施,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力度.
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减轻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
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培育一批技术市场服务机构.
发展创业投资、科技信贷,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办好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
尊重科研规律,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
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升公民科学素养.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优大米、生猪、水产品等传统产业,做强岭南水果、花卉等特色产业,做大休闲农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等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全产业链企业集群,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新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继续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扶持100个专业镇、1000个专业村发展特色产业,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全面启动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推动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技术协同攻关,高水平建设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及化肥、农药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优先在沿交通线、沿省际边界、沿景区、沿城市郊区重点推进,滚动打造10-20个示范县、100-200个示范镇、1000个以上示范村,年底前基本完成人居环境基础整治任务.
加快韶关、肇庆、河源、梅州、潮州等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
完善农村水利、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启动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
基本完成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完成2000公里治理任务.
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巩固提升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成果,稳步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土地流转和股份合作,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
强化宅基地和农房建设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拆旧复垦.
加强耕地保护,新立项高标准农田120万亩以上,新垦造水田7万亩,抓好占补平衡工作.
加大乡村建设用地指标供给,推行"点状供地"模式,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巩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成果,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深化农垦、供销社、国有林场、集体林权等改革.
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创新农村项目审批管理机制,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
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和文化振兴.
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干部培训,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大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移风易俗.
实施基层文明创建工程,建设一批名镇名村和文明示范县镇村,推动地方戏曲进农村,打造一批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
加强南粤古驿道、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连线开发,提升岭南特色乡村风貌.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大力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安居.
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城和乡镇建设水平,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
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
实施新乡贤返乡工程,持续推动教师、医生和"三师"志愿者等各类人才"上山下乡".
实施"粤菜师傅"等技能就业工程,打造我省就业创业的重要品牌.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支持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创业,鼓励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投身农村建设.
(六)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全省各区域优势互补、差异化协调发展.
做优做强珠三角核心区.
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产业、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深度一体化,加快跨珠江口通道建设,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携手港澳建设世界级城市群.
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
支持深圳当好新时代改革开放尖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加快珠海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
打造国际知名会展、赛事、论坛品牌,提升城市影响力.
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老旧社区微改造,促进城市文明传承和人居环境改善.
深入推进广佛同城化.
强化珠三角核心区引领带动作用,优化区域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加快广清一体化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建设,促进产业转移园提质增效.
支持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建设.
建设好汕头、湛江2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汕头进一步焕发特区活力,促进湛江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培育壮大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阳都市区,与珠三角沿海地区串珠成链.
在粤东粤西沿海集中布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发展临港化工、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上风电等产业,推进南海油气开采.
支持汕头临港经济区、汕尾高新区、阳江滨海新区、湛江东海岛、茂名石化基地、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建设.
建设一批现代渔港和远洋渔业基地.
发展滨海旅游、海岛旅游.
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
坚持生态优先,严控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全省绿色生态屏障.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在韶关和清远北部试点打造集中连片的生态特别保护区,开展粤北南岭山区生态修复,积极创建国家公园.
改造撤并一批"小而散"的低效园区.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工业、现代农林业、健康医养等生态产业,支持云浮等地建设南药基地.
规划南岭生态旅游公路,挖掘特色旅游资源,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旅游休闲区.
支持中心城区优化城市功能.
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发展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工作,着力抓好民生项目建设、产业援建、人才智力支援等工作.
加强与黑龙江对口合作,扎实推进粮食、制药、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
深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七)切实抓好消费和投资,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促进形成强大的内需市场,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促进消费升级.
出台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放宽民间资本准入,大力发展信息、养老、教育、医疗等服务业.
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积极满足群众中高端消费需求.
高标准布局建设大型消费商圈,推动城市步行街改造提升和便利店建设.
鼓励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推动二手车便利交易.
促进网络购物、远程医疗、新零售等加快发展.
培育体育消费市场.
鼓励带薪休假,发展全域旅游,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岭南特色旅游品牌.
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推动农村居民吃穿住行等消费升级.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大力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
着眼打基础利长远和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化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6500亿元.
加快打造珠三角联通粤东粤西粤北的高快速交通通道,推进赣州至深圳、广州至汕尾、汕尾至汕头等高铁建设,开工建设广湛高铁,力争开工建设龙梅高铁、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建成梅汕铁路等项目.
抓好汕湛、潮汕环线、河惠莞、广湛等高速公路建设及拥堵路段改扩建,做好珠海至江门黄茅海通道、深圳至深汕特别合作区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国省道和"四好农村路"建设.
加快推进湛江新机场、韶关机场建设,完成揭阳潮汕机场扩建、惠州机场扩容扩建.
推进台山核电2号机组、阳江核电6号机组并网发电.
抓好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建成汕头广澳港二期工程,加快推动茂名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建设,推动北江、西江航道畅通运营,加快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韩江高陂水利枢纽、西江干流治理、潖江蓄滞洪区等项目建设.
加大信息网络、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
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带动工业投资.
加强与央企、大型民企、外企战略合作,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绿色通道",吸引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落户.
推动湛江巴斯夫新型一体化基地、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加快落地,扎实抓好富士康广州10.
5代线、广州乐金OLED、深圳华星光电11代线、揭阳中委广东石化、惠州中广核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珠海集成电路全产业链项目、东莞紫光芯云产业城、佛山"机器人谷"等建设.
加强项目用地用海用林、市政配套、环评审批、资金落实等方面统筹,确保重大项目按时落地实施.
大力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充分挖掘民间投资增长潜力.
(八)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办好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身边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积极促进就业创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激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和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帮助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
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同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有关服务.
加大创业帮扶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到乡村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
建立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
完善防范化解劳资纠纷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统筹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试点推行地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县区统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加快技工教育强省建设.
提高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发展水平.
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强化学生体育锻炼,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推进"新师范"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三医联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保障临床用药供应和安全.
因地制宜推进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全面推广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加强省、广州和深圳三个"互联网+药品"采购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儿科、产科、麻醉科、全科医生培养力度.
启动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
完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防控,推进职业健康管理,完善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权益.
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
巩固拓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成果,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做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
稳步推动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医保、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水平,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更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坚持租购并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推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试点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
4万套.
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实施铸魂立德工程,进一步夯实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推进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
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保护发展好岭南戏剧、广东美术、广东音乐等文化精粹,打造一批具有岭南风格和时代特色的精品力作,深化高雅艺术惠民工作.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推动优秀岭南文化走出去,讲好"广东故事".
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新闻出版、影视动漫等优势产业升级,培育智慧广电、数字出版、网络文化、移动新媒体等文化新业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做好参事文史、地方志等工作.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更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推动足球改革发展,做大做强体育产业,承办好篮球世界杯、定向世界杯等国际赛事活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制假贩假、走私贩私、电信诈骗、地下钱庄、非法集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全民禁毒工程.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打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社区生活共同体.
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统筹、整合、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
提升气象现代化水平.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军地协同发展.
扎实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双拥共建等工作,提高依法征兵质量,加大国防设施保护力度,大力支持驻粤部队改革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完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就业创业、优先优待和荣誉表彰等政策措施,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体系,构建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制,营造全社会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氛围.
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六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二是建立涵盖学前至高中各学段的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三是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
四是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支持力度.
五是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
六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富民兴村特色产业.
七是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
八是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九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
十是依托数字政府"粤省事"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遵循中央顶层设计,发扬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改革精神,抓好基础性、关键性重大改革,加快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障碍.
深化"放管服"改革.
落实好向各地市委托下放的省级行政职权,继续下放一批省级管理权限,将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3018项压减到1000多项,把更多的微观审批管理职权交由各市实施,更好厘清省市间权责关系.
优化省级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现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民用建筑项目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不超过45个工作日.
深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公共信用信息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运用,形成全省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
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开展"百项疏堵行动".
大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加快建设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
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着力解决企业在开办、施工许可、联合审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推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拓展"粤省事"移动政务平台服务范围,实现高频服务事项省内全覆盖,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整合优化现有自助终端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搭建基于移动技术的统一协同办公平台,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办公和业务协同.
继续深化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全面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现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
继续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扎实抓好第二批64家改制或撤销工作.
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推进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资源整合、优化配置.
加快推进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培育若干检验检测集团.
推进省属机关后勤服务机构改革.
探索推进事业编制统筹管理,在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员额制管理.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企一策"推动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聚焦主业,70%以上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加强对国有企业债务、资金以及境外资产的风险管控.
加快省属特困企业脱困,年底前全面实现省属"僵尸企业"市场化出清.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推进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
落实"民营经济十条"等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的问题.
加强经常性规范化政企沟通,继续办好"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推广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依法依规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健全民营企业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鼓励民营企业打造"百年老店".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统筹预算资金、政府资产、债券资金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重点领域和项目资金保障.
深化省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大力推进财政领域简政放权,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推进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滚动管理,提高债券项目建设的质量与进度.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额免除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责任.
构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体制,完善托底保障机制,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牢记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
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强行政复议,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汲取曾志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廉政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狠抓基层正风反腐,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加强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决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各级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严控"三公"经费预算.
扎实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更需实干.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努力推动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1: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2019年,省政府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原则,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六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03元、228元提高到554元、25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560元、950元提高到1685元、1025元;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7.
5元、210元提高到165元、220元.
二、建立涵盖学前至高中各学段的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补齐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短板,建立学前教育、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及逐步增长机制,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300元,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给予补助;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
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不低于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950元;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3000元(不含免学费补助),其中珠三角地区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
三、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
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训全科医生5580名、产科医生(含助产士)1000名、儿科医生360名,扩大订单定向医学生招收规模至每年1400名,为47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招聘符合条件的首席专家100名,为2277个省定贫困村卫生站配备8类健康监测仪器的设备包,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支持力度.
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培训"粤菜师傅"1万名.
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晋升培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粤务工省内外城乡劳动者发放补贴30万人次.
将生活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
适度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符合条件的地级以上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幅度不低于0.
5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在全面实施浮动费率的基础上,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全省平均费率再下降30%左右.
五、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
建设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安全事故多发路段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
6万公里,改造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520座,完成通建制村(镇通建制村、建制村通建制村)通畅工程4000公里,完成2277个省定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1000公里,优先推进连接现代农业产业园、历史文化古村落、南粤古驿道沿线、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等的道路改扩建.
六、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富民兴村特色产业.
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贫困山区100个农业特色专业镇、1000个农业特色专业村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对全省6805.
76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从32元提高到36元.
七、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
支持189家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实施100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
支持18个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开展振兴工作、9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总体规划,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非遗周等大型非遗传播和文化惠民活动.
八、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新建和提升改造乡村公厕3100座,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98.
5%.
新建旅游厕所512座,改扩建415座.
新建和改造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厕所103座.
加快老城老区公厕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厕服务管理水平,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公厕1000座.
九、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
完成不少于55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
在全面开展监督抽检的基础上,对不少于2000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快速检测,及时公示快速检测信息,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全年快速检测不少于800万批次.
省内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十、依托数字政府"粤省事"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
进一步提升"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的广度和深度.
推进省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在户政、安全技防、医疗救助、人才、劳动仲裁、社保医保等领域,新增上线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不少于150项,并拓展在地市的服务应用.
进一步优化平台已上线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实现群众填写表格、提交材料、跑动次数减少50%以上,已上线服务事项"零跑动"超过80%.
依托"粤省事"平台支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100%覆盖.
2:名词解释1.
"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两个重要窗口":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广东"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明确指出广东"既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也是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2.
"僵尸企业":指因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连年亏损,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的企业.
3.
ESI排名:指美国汤森路透集团发布的"基础科学指标"的英文缩写,主要依据22个学科近11年的SCI/SSCI论文和引文数据,分析评判某一机构和学科的学术影响力,是全球普遍用以评价高校和研究机构国际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
4.
新经济:主要包括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3项重点内容.
5.
"上云上平台":即"企业上云"和"工业企业上平台".
"企业上云"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公有云服务,将企业的基础系统、业务、平台等部署到云端,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
"工业企业上平台"是指支持工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6.
"三师"志愿者下乡:指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志愿下乡服务活动.
7.
"巩固、增强、提升、畅通":2018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即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经济循环.
8.
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是指国家提出的推进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
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百家"企业,5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纳入"千家"企业,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纳入"万家"企业,国家、省、地市分别对"百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9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指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10.
"四好农村路":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11.
"三医联动":指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个方面的联动和互动改革,通过不断创新医疗、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努力实现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达到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发展可持续、群众负担不增加的改革目标.
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各位代表: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根据代表意见所作的修改情况说明如下:一、代表修改意见总体情况根据大会安排,22个代表团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议中,文件简报组的工作人员分别到各代表团听取修改意见.
从收集的情况看,代表们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大家认为,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主题鲜明、求真务实,是一个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代表们表示赞同报告.
同时,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大部分属于内容增补和文字修改.
对此,经认真研究和核对,我们作出了相应修改.
二、具体修改情况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共采纳了33条意见,比较重要的有如下23处:第6页倒数第6行,将"东莞散裂中子源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改为"中国首台散裂中子源装置在东莞正式投入运行".
第9页第5行,在"东莞虎门港沙田港区三期"后,加上"茂名博贺新港区防波堤".
第10页倒数第4行,在"第十五届省运会"后,加上"暨第八届省残运会".
第13页第1行和第39页最后1行,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和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改为"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
第18页倒数第9行,在"宝安机场扩建"后,加上"珠海机场扩建".
第18页倒数第7行,在"抓好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等港口建设"后,加上"推进肇庆新港前期工作".
第21页倒数第9行,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前,加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22页第5行,在"推进雷州半岛、茂名露天矿等生态修复"前,加上"支持韶关推进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第22页倒数第4行,在"创新中心"后,加上"力争新增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第27页第7行,将"韶关、河源、肇庆等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改为"韶关、肇庆、河源、梅州、潮州等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
第28页第9行,在"红色革命遗址"后,加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第28页第11行,在"提升县城和乡镇建设水平"前,加上"发展县域经济".
第29页第8行,在"城市范例"后,加上"加快珠海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
第29页倒数第3行,将"潮州高新区"改为"潮州港经济开发区".
第31页第10行,在"开工建设广湛高铁"后,加上"力争开工建设龙梅高铁、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
第31页第11行,在"汕湛"后,加上"潮汕环线".
第31页倒数第7行,在"抓好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后,加上"建成汕头广澳港二期工程,加快推动茂名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建设".
第32页第11行,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后,加上"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第33页倒数第3行,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前,加上"进一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第34页倒数第10行,将"推动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兴盛"改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第34页倒数第5行,将"打造一批具有岭南风格的精品力作"改为"打造一批具有岭南风格和时代特色的精品力作".
第35页第1行,在"文化新业态"后,加上"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第35页倒数第7行,在"大力支持驻粤部队改革发展"前,加上"提高依法征兵质量,加大国防设施保护力度".
另外,我们还根据代表意见和会议审议情况,在不改变原有意思的基础上,作了个别文字的调整修改,不再一一细列.
对一些没有采纳的意见,主要是考虑到有的在报告中已有相关表述,有的属于过于具体、局部性的工作举措,有的属于市县项目或条件尚不成熟项目,有的是原则性、概念性提议,尚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对代表们提出的所有意见建议,会后我们还将系统梳理、分门别类,转送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在工作中予以吸纳落实.
广东省省长马兴瑞2019年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的决议(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葛长伟各位代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以"六稳"为重点做好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
73万亿元,增长6.
8%,基本实现增长7%左右的预期目标.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
64万元,增长5.
1%.
消费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8%.
限额以上单位无店铺零售业态零售额增长10.
9%,通讯器材、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4.
7%、13.
7%.
实现旅游总收入1.
32万亿元,增长10%以上,接待过夜游客4.
8亿人次,增长约10%.
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
2%.
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为4:41.
8:54.
2,服务业占比提高0.
6个百分点.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至63.
9%,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至56.
4%、31.
5%.
质量效益继续提升.
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03亿元,可比增长7.
9%,其中税收收入9737亿元,增长9.
8%.
1-11月,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509亿元,增长3.
6%.
(二)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亲自宣布港珠澳大桥正式开通,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建立健全大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
推动广深科技走廊向香港、澳门延伸,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151个.
成立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并启动运营.
广深港高铁开通运营,虎门二桥主体工程全线贯通,深中通道、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政策落地.
落实便利港澳居民到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出港澳居民办理居住证、取消办理就业许可证等18项举措.
广东自贸区建设取得新成绩.
推动出台《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新获批40项改革自主权,外资负面清单缩减至45条,在全省推广91条改革创新经验.
实际利用外资63.
1亿美元,累计吸引70家世界500强投资设立企业290家.
"一带一路"建设成效显现.
据国家信息中心报告显示,我省在各省市参与度指数排名中,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
中沙吉赞产业集聚区纳入国家重点推动的产能合作示范区,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科技园列入商务部重点推动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升级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中韩(惠州)产业园全面开工建设.
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开行班列187列、出口货值9.
6亿美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增长7.
3%,实际投资增长64.
2%.
外贸结构持续优化.
外贸进出口7.
16万亿元,增长5.
1%,其中出口增长1.
2%、进口增长11.
3%.
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7.
1%,占比提高至47%.
珠海、东莞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增佛山、中山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72%,市场采购出口增长2倍.
"引进来""走出去"水平进一步提高.
出台"利用外资十条"修订版,提出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等14项政策措施,推动投资超百亿美元的巴斯夫新型化工一体化基地和埃克森美孚化工综合体项目落户.
加强对境外投资分类指导,支持汤臣佰盛并购澳大利亚益倍适.
(三)围绕重点任务精准施策,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
重大风险有效防范.
全省64家有改制任务的农信社已申筹58家,压降不良贷款近360亿元.
全面完成辖内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整改,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势头初步遏制.
省市共设立超过1000亿元的纾困基金,加强对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有效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发行置换债券1109亿元,政府债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1个市成立4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房地产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公布328家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
精准脱贫扎实有效.
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累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87.
8万个,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57.
1万人次,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280元以上,符合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扩大至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可达当年脱贫标准.
"630广东扶贫济困日"社会认捐39.
8亿元.
与桂川滇黔扶贫协作扎实推进,省市财政投入援助资金39.
27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517个.
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5.
6万家,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增广州、珠海市两个城市实现公交电动化,全面推广供应国六车用柴油.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
9%,PM2.
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
集中推进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茅洲河、练江干流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完成92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185个城市黑臭水体阶段性整治,新建污水管网7615公里,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59万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
7万吨.
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成7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年处理能力28万吨.
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案件基本办结,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
生态保护力度加大.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粤北南岭山区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造林更新380万亩,新增森林公园7个、湿地公园29个,珠三角9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537公顷.
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区域生态补偿力度,对7212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
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2%.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综合能力不断增强.
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显现.
出台"科技创新十二条",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蝉联第一,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
65%,科技进步贡献率58.
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2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占全国一半.
45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实施.
出台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9个领域,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5%.
启动化学与精细化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第二批3家省实验室建设.
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东莞散裂中子源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大科学装置顺利推进.
湛江、茂名市获批建设国家级高新区,累计14家.
累计落户国家级创新平台177家,建设省级工程实验室88家.
企业创新潜力有效激发.
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
6万家,累计超过4万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38%.
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89家、众创空间151家,总量均保持全国第一.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
获批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00亿元,专利质押融资规模全国第一.
117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改革事项中,102项已完成,总结提炼31项改革经验和24项典型案例报送国家,部分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加快引进.
全面推行人才优粤卡政策,引进第七批31个创新创业团队、240名高层次人才,来粤工作的境外专家超过38万人次.
(五)以"破立降"为重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体经济发展得到进一步加强.
新动能成长壮大.
制定加快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8.
85万辆、工业机器人2.
2万台(套).
率先建设4K电视网络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和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开播全国首个省级4K频道,新增4K用户数519万户.
扶持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华为、腾讯、阿里云、树根互联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或落户广东,引导3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
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大数据发展指数连续两年全国第一.
启动建设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园,新增培育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51个,培育发展省级智能制造骨干企业63家.
无效供给继续破除.
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淘汰煤电落后产能66万千瓦.
处置完成省属国有"僵尸企业"885户,安置职工约1.
6万人.
杠杆率有效降低,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
6%,下降0.
2个百分点,其中省属国企资产负债率55.
5%,下降1.
5个百分点.
市场化债转股实现突破,4个项目资金到位170.
9亿元.
降成本取得实效.
出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在用地、社保等10个方面推出61项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负896.
8亿元,其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16.
1亿元、社会保险成本313亿元.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出台"民营经济十条",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企业类贷款比例达61.
8%,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4.
1%.
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9.
1%,分别比国有、外资高1.
9个、7.
1个百分点.
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1.
4%,占进出口总额比重48.
9%,同比提高2.
8个百分点.
预计"小升规"工业企业8439家.
(六)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
投资结构持续优化.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7%.
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12.
5%,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18.
1%,其中电子通信业投资增长24.
4%.
服务业投资增长14.
9%,其中租赁商务、金融业投资分别增长63.
5%、16.
2%.
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432.
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23.
9%,新开工建设汕头至汕尾铁路等201个项目,建成投产信利半导体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工厂等105个项目.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成,二号航站楼投入使用.
茂名至湛江铁路电气化、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及厦深铁路联络线等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高速铁路运营里程342公里.
建成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等15个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55公里.
建成投产深圳抽水蓄能电站2-4号机组等一批能源重大项目,10个新开工的海上风电项目和天然气主干管网加快建设,新增电力装机容量975万千瓦,新增天然气供应能力54亿立方米/年.
补短板投资加快推进.
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18项补短板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41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5.
4%.
其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投资374亿元,练江流域、茅洲河、石马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顺利实现大江截流,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获国家批复并明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34.
1亿元.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补短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
推进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增1家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9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扶持90个镇、360个村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居全国前列.
推进12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8%.
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举办"粤菜师傅"技能大赛.
农村基础设施有力建设.
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建设,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完成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垦造水田16.
3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
农村公路建设4737公里,国省道新建改造277公里,完成中小河流治理2088公里,修复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740公里.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76.
9%的自然村启动农村环境基础整治.
加快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2277个省定贫困村中自然村村容村貌整治完成率达98.
9%.
绿化美化乡村1.
29万个,认定"广东省森林小镇"70个.
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5个地级市、18个县(市、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佛山南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清远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八)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
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
预计珠三角地区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优化调整为1.
5:41.
3:57.
2,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为59.
4%、35.
8%.
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加快打造.
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正式开通,彻底改变了粤西地区长期以来没有高铁的局面.
在粤东、粤西加快布局一批重大项目,阳江核电5号机组建成投产,揭阳中委广东石化项目全面复工,湛江中科炼化等项目加快推进.
强化产业共建和对口帮扶,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省产业转移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7%.
汕头、湛江投资分别增长19.
2%、12.
8%.
北部生态区绿色屏障功能有效发挥.
出台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和主体功能区产业目录,制定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范围划定和建设实施方案及总体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
实施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省级全额负担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境内省管高速公路、国铁干线项目资本金.
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
印发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
7%.
区域合作不断深化.
召开第十二届泛珠合作论坛,启动"数字泛珠行动".
安排援藏、援疆、援川项目265个、资金41.
66亿元,与黑龙江省对口合作全面加强.
(九)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
出台"促进就业九条",实施援企稳岗行动,城镇新增就业147.
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4.
2%,城镇登记失业率2.
4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10元,增长8.
5%,其中城镇、农村分别增长8.
2%、8.
8%.
省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
十件民生实事共下达拨付资金8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
5%,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503元、22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稳步提高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5%左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148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490元.
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
4万套,基本建成3.
6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
4万户.
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稳步发展.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新增学前教育在园数7.
7万人.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制度,妥善解决"三点半难题",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问题.
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新增2所高校、1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预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至41.
7%.
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省财政三年安排90亿元支持30家左右重点医院建设.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医保药品目录同时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组建580个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人群覆盖率35.
8%,全面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推广深圳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做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低于30%.
47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县级公立中医院升级建设全部开工.
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
3万个、覆盖率超过90%,新建社区体育公园130个.
平安广东建设持续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48个,全民禁毒工程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均居全国第一.
(十)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营商环境优势逐步重塑.
"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
出台实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整合构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超过90%的省直部门启动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在全国率先推出首个集成民生服务小程序及民生服务公众号"粤省事",实现509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理.
"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加大.
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压减至3018项、压减率46%,完成138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改革,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省市县三级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099项,只保留37项.
修订出台《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压减40%政府定价管理项目.
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
出台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在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方面推出30项改革措施.
实施"开办企业一窗受理"、取消公章刻制许可、推行企业纳税"一键申报",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
首创信用服务"一网通查"机制,创建"联合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近29.
4亿条信用数据,信息推送量全国第一.
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上线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推进江门、惠州等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探索信任审批模式.
获批及发行企业债券规模884.
6亿元,成功发行全国首支PPP专项债、首支新三板公司绿色债券.
财政和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
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强化业务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提升预算管理效能,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将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
省级政策性基金出资方式从"委托管理"改为"注入资本金",实行市场化运作.
完成省高速公路、建筑工程等两大板块整合重组及4家产权交易机构资源整合,开展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
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经济增长、就业、价格总水平等主要指标全部实现年度预期目标,结构升级、社会发展、民生福祉等反映质量和效益的指标进一步改善,总的情况是好的.
18个约束性指标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等5个指标未完成,主要是由于中断缴费人数清理工作的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仍然较高、臭氧污染问题凸显,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工作安排调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等.
35个预期性指标中,除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外,其他29个指标运行情况基本符合或高于预期.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较大的下行压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
一是发展质量效益不够高.
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产业转型升级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低附加值产业仍占较大比重,新产业还不能完全挑起大梁,支撑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基础还不够牢固.
二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
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农民增收困难较大,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较为突出.
珠三角辐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粤东粤西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粤北绿色发展水平仍然不高.
三是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能源原材料、人工、用地等成本较高,企业盈利空间受限,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亏损面扩大.
四是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民营企业发展面临不少隐性壁垒,一些领域存在所有制歧视.
政策落实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一刀切"等问题,有的政策碎片化和频繁调整影响企业获得感和预期.
五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
研发投入相对不足,扣除深圳,全省研发投入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缺核少芯"问题严重,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90%以上依赖进口.
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落地难.
六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
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制约因素增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压力大,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工作意义重大.
从国际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呈现动能减弱、分化明显、下行风险加大、规则调整加快的特点,但仍将延续复苏态势.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
从我省看,经济运行仍将保持平稳态势.
粤港澳大湾区效应加快释放,转型升级效应逐步显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利用外资十条"等措施出台实施,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切实办好自己的事情,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扭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这个"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综合考虑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环境条件,经与省"十三五"规划目标衔接,建议2019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
5%,突破10万亿元大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6.
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
5%以内、3.
5%以内;——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1.
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
6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9年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一)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
切实担当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职责,把大湾区建设作为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
携手港澳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打造"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布局建设一批重点领域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粤港澳科技资源共享共用.
推进惠州"两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在广东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作用,统筹珠三角九市与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推动设施"硬联通"和机制"软联通".
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建成虎门二桥,加快深中通道、广州白云机场第二高速等建设,加快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等港口建设,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和港口群.
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广东居住、学习、创业、就业、商旅等配套政策,推动粤港澳合作办学、合作办医,打造更多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规划建设大湾区文化遗产旅游路径,举办大湾区文化节庆活动.
对港澳在金融、建筑等服务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限制.
创新广东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
积极做好国家权限下放和政策落实的承接,向各片区再梳理下放一批省级管理权限,再总结推广一批创新经验和制度创新案例.
推动进出口商品全球质量溯源体系等重点制度创新事项落地,争取国家支持筹建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创新横琴分线管理制度等一批标志性重大改革事项,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扩区.
加快南沙粤港产业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中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建设.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出台境外经贸合作扶持政策,推进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科技园、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中沙吉赞产业集聚区等境外重点园区建设,加快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大项目建设.
完善支持政策,提升中欧、中亚、南亚班列市场化运营质量,支持广州港、深圳港等拓展全球海运网络,打造水铁联运中心.
多措并举稳外贸促外资.
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拓展东盟、日韩、中东欧、非洲、南太市场.
打造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拓展境外营销网络.
推动组建新的信用保险公司,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一般贸易覆盖面至35%以上.
大力培育市场采购、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
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装备、紧缺原材料、优质消费品进口.
推动进出口环节减费增效,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
落实国家放宽外资准入的政策措施和我省"利用外资十条"修订版,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推动巴斯夫新型化工一体化基地、埃克森美孚化工综合体等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
(二)继续落实好三大攻坚战任务,加快补齐跨越高质量发展重大关口的短板.
紧紧围绕年度攻坚任务,拿出过硬办法,既打好歼灭战,又打好持久战,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关、审核关、投资计划关.
加强国企重大风险管控,推进市场化债转股.
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制组建农商行,重点整治企业信用债违约、股票质押平仓、P2P网络借贷等风险,全面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排查治理,严防严治变相校园贷、"套路贷",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力争95%以上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
完善产业扶贫的产销对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年底前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
深化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扶贫劳务协作,统筹推进教育、健康、住房等保障性扶贫,深入实施扶贫扶志行动,加快推进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完善考核监督,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支持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扎实做好与桂川黔滇扶贫协作.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战役.
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湖长制,开展"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
推进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整治,基本完成茅洲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综合整治,抓好广佛跨界等重污染河流整治,"一河一策"推进国考断面达标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整治劣V类和不达标的入海河流,新建城镇污水管网5000公里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基本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开展臭氧专项防治,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
完成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
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深化同港澳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
启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成造林更新335万亩,矿山石场复绿600公顷以上.
(三)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在抓制造业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在构建完整产业链和供应链上下功夫,为高质量发展固本培元.
强化制造业优势.
培育打造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5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推进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建设,工业机器人年产量2.
5万以上.
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和创新应用试点区建设,推动30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加大制造业设备技术改造更新,落实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力争达到8300家.
以设立基金、贷款贴息、保险补贴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为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资金供给.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攻关工程,扎实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加快建立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严监管打造高质量.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建设国家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和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推进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
在珠三角城市群启动5G网络部署,加快5G商用步伐.
积极推进广州、惠州4K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建设,力争4K电视用户超1600万户.
加快布局氢能产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创意设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行业协同发展,提升中高端消费、现代供应链、会计、律师等服务业发展水平.
支持公益性、准公益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发挥中小企业作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的隐性冠军.
支持各地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推动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打好降成本组合拳,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认真贯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出台我省减税降费方案和具体措施办法,全面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适度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持续推进绿色发展.
严格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树立系统统筹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研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出台大力压减燃煤三年行动计划.
以高污染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10家.
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推广一批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环保技术装备.
(四)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吸引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争取尽早解决"卡脖子"问题.
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制定基础研究配套政策,优化设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完善多元化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带动骨干企业和社会增加研发投入.
扎实抓好现有7家省实验室建设,新启动3家省实验室建设,争取承担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
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提升科研院所和高效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全力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落实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九大领域,通过"重大专项+重点专项"方式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部省联动组织实施宽带通信与新型网络、合成生物学等国家重大重点专项,争取集成电路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到广东进行持续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落地转化.
以"民参军"为重点,建设一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激发企业创新潜力.
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成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系,鼓励设立多层次市场化的创新基金.
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4.
5万家.
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民营企业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和企业重点实验室,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0%以上,鼓励创新研究.
推进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加快推动韶关、阳江、梅州和揭阳高新区升级发展.
引进国内外顶尖科技人才.
聚焦颠覆性、变革性技术和新一轮科技专项,通过"靶向引才"、"以才引才",引进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处于创新高峰期的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率先实施更优人才永久居留政策,在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试技术移民制度.
出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南粤工匠"队伍.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聚焦粤港澳创新合作、基础研究以及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落实"科技创新十二条"及配套措施,扩大创新券规模和适用范围,实现全国使用、广东兑付,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购买创新创业服务.
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
推广"互联网+创新创业"模式,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
支持企业做好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确权和依法维权工作,办好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三年行动,扶持100个专业镇、1000个专业村发展特色产业,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新增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0家,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
推动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技术协同攻关,高水平建设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开展培训1万人次以上.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建设,适时启动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新立项高标准农田120万亩以上,垦造水田7万亩.
力争2277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
基本完成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推开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完成2000公里治理任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注重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好乡村规划,严格执行农村建房"按规划选址、按设计建设、按图纸施工".
聚焦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垃圾和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方面高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滚动打造10-20个示范县、100-200个示范镇、1000个以上示范村,年底前基本完成人居环境基础整治任务.
加强南粤古驿道、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址保护和连线开发.
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
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推广清远等地互换并地经验做法,连片推动承包地整治整合.
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改革.
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创新农村项目审批管理机制,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上山下乡".
提升县城和乡镇建设水平,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
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
(六)强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战略支撑,开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落实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实施与功能区相匹配的产业、土地、财政等政策,开展分类评价考核,加快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做优做强珠三角核心区.
加快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产业、交通、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深度一体化,加快跨珠江口通道建设,促进珠江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
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盘活低效用地,提升发展空间.
支持广州老城市换发新活力、深圳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珠海经济特区加快发展、珠三角其他城市创新发展.
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加大力度治理"城市病",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
推动珠三角地区通过产业协同化、交通网络化、服务高端化,辐射带动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发展.
支持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建设.
打造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赋予两市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培育壮大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阳都市区.
支持汕头临港经济区、汕尾高新区、阳江滨海新区、湛江东海岛、茂名石化基地、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建设.
在粤东粤西沿海集中布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等海洋产业,集中力量打造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粤东运维组装基地、中山研发制造基地,培育壮大粤东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等重大产业集群,打造粤西区域重化产业集群.
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等区域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扶持共建、股份合作、托管建设等产业合作模式,完善共建园区生产总值核算、税收分成等制度.
抓好滨海旅游公路规划建设,大力发展滨海旅游、海岛旅游.
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
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加强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重要流域水源保护,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开展粤北南岭山区生态修复,积极创建国家公园.
支持建设特色生态产业园区,积极发展现代农林业、生物医药、健康养生、绿色食品等产业.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生态地区的财力补偿,推进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
加强区域合作.
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建设.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四川甘孜工作,抓好民生项目、产业援建、人才智力支援等工作.
落实与黑龙江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扎实推进粮食、制药、装备制造等领域互利合作.
推动城镇化发展.
大力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安居.
加强城市规划和统筹协调,排除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规划建设环南岭旅游公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镇.
(七)落实完善促投资扩消费各项政策,促进形成强大内需.
着眼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扩大有效投资,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切实发挥好内需的主导作用.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加快推进赣州至深圳、广州至汕尾、汕头至汕尾等铁路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广州至湛江、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茂名博贺港铁路等项目,建成梅汕铁路、穗莞深城际等项目.
抓好汕湛、河惠莞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推进拥堵路段改扩建,加强国省道建设.
加快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等项目建设,建成揭阳潮汕机场扩建、惠州机场扩容扩建工程.
开工建设惠州中广核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推进台山核电2号机组、阳江核电6号机组并网发电.
加快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在交通、水利、市政、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推出100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良好的项目,优先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狠抓省重点项目建设.
安排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6500亿元,加大交通、能源、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投资力度,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对接和资金投放.
加快广州乐金OLED面板、深圳华星光电11代新型显示器件、惠州赛格半导体产业基地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珠海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东莞紫光芯云产业城、佛山"机器人谷"等项目建设.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进度监控,完善预警协调处置机制,加强督办检查,实行存在问题分类分级协调,着力破解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资金筹措等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充实完善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加快出台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推动外销资质互认,促进出口产品转内销,吸引境外消费回流.
布局建设大型消费商圈,推动城市步行街改造提升和便利店建设.
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打造广东新型消费节庆品牌,加大汽车等重点商品促销力度.
壮大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新型消费,促进网络购物、在线医疗、新零售等加快发展.
培育农村消费新热点,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电商,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推进电子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入乡进村.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
打造"粤美乡村"等全域旅游品牌,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
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建立健全消费信用体系和消费者维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全力办好省十件民生实事.
集中力量办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六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建立涵盖学前至高中各学段的生均经费保障制度、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支持力度、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富民兴村特色产业、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依托数字政府"粤省事"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等省十件民生实事.
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抓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困难群体托底就业,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帮助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
5%以内.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和有劳动能力困难群体等7类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群体,出台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推动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统筹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试点推行地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县区统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职业教育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至44.
5%.
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
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做强工程,推进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和省级文化工程"三馆合一"项目建设,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校园足球,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支持学校体育设施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
高质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中心卫生院、村卫生站建设,推动首批建设项目落成使用.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实行人员统招统管统用,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机制,全面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
推广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完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保障药品供应和安全.
实施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建设一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项目、省级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专科)中心.
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配套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加快推进医保、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推进医保省级统筹,落实医保精准扶贫,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全面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养老产业,健全医养结合政策,完善养老护理体系.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
4万套.
建设平安广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坚决打击制假贩假、走私贩私、电信诈骗、地下钱庄、"套路贷"等商业犯罪行为.
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突出治理涉农涉土、涉劳资、涉环保、涉金融、涉房地产等领域不稳定问题,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安全隐患源头治理,下更大气力抓好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动改革举措协同配套、同向共进,抓好标志性引领性重大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强市放权,力争将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压减至1000多项,向地市再下放一批省级管理权限,把更多的微观审批管理职权交由各市实施,更好厘清省市间权责关系.
优化省级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现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民用建筑项目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不超过45个工作日,交通、水利、能源项目不超过68个工作日.
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梳理办事创业痛点堵点问题,开展"百项疏堵行动".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加快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政务数据标准化整合.
全面推广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优化再造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联合审图等服务流程.
拓展"粤省事"服务范围,实现高频服务事项省内全覆盖.
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力争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构建全省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复制推广"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促进公共信用信息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与应用.
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推进广州、深圳、汕头、东莞4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广州开发区创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加快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
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的具体措施.
积极稳妥建设电力现货市场,有序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至2000亿千瓦时.
理顺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运营机制,推进天然气输配价格改革.
创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按照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原则,修订出台《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落实"民营经济十条",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慎重对涉嫌违法企业财产和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化国资国企和财政体制改革.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一企一策"推动省属国企调整重组,70%以上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混合所有制、股份制改革试点.
加快特困企业脱困,对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在债务处理、土地利用、职工安置、税费优惠、工商注销等方面作出更具可操作的安排,年底前全面实现省属企业存量"僵尸企业"市场化出清.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和项目资本金.
推进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强化项目库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额免除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责任.
构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体制,完善托底保障机制,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同时,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开展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起草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1.
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略,编者注)2.
广东省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略,编者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19年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代表们对省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我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计划执行和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重要领域的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增长乏力;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民生社会事业还存在不少短板,等等.
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计划草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省委的部署要求,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
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抓好"1+1+9"工作部署的深入落实,积极推进以下各项工作:一、携手港澳有力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
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改革开放的大机遇抓紧做实.
严格遵循中央顶层设计,注重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推进与港澳合作.
以规则相互衔接为重点,着力破除制约大湾区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各类要素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
携手港澳建设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清醒认识广东发展先发优势相对弱化、发展质量效益不够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和短板,切实增强深化改革开放的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再出发.
二、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践行新发展理念,正确看待经济增速和质量效益的关系.
着力破解供给侧结构性的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在创新驱动、实体经济、生态建设、民生保障、质量建设等方面聚焦用力.
产业政策逐步由差异化、选择性转向普惠化、功能性,强化对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持.
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针对突出问题实施积极稳妥措施,攻坚克难、务求实效.
三、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加快国资国企改革.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出台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务实管用的新举措.
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行为,继续大力简政放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进优化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法治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做优做强珠三角核心区,加快沿海经济带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筑牢北部生态屏障.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个区域各尽其能、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更多资源要素向农村地区流动.
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
五、多渠道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和发挥投资作用.
在外部形势多变的背景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形成强大的内需市场.
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发展信息、养老、医疗、家政、文化、旅游等服务业,积极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工业投资稳定增长,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
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重视强化政策协同,加强政策储备,提振市场信心.
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汇报,并进行初步审查.
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现将初审意见综合如下:一、总体评价财政经济委认为,2018年,我省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同时,计划执行和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经贸摩擦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年度计划18个约束性指标中有5个指标未完成,35个预期性指标中有5个与预期目标有差距;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仍然任重道远;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增长乏力;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民生社会事业还存在不少短板,等等.
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
财政经济委认为,省发展改革委建议的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计划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
财政经济委原则同意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的我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
二、具体意见建议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
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扭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这个"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
关于初步方案的具体意见建议如下:(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
一是2019年重点安排的九个方面工作要更好地结合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
二是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建议试行产业开放,比如对港澳在服务业实施特别开放措施.
三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建议在报告中增加支持高端服务业的内容.
四是在营商环境方面,报告的问题部分主要从政府的角度讲不足,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相关内容主要从社会信用的角度安排工作,建议两部分的相关内容有所对应,提高针对性.
(二)加强对指标未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解释.
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18个约束性指标中有5个指标未完成,尤其是劣V类水体比例不降反升;35个预期性指标中有5个与预期目标有差距.
对这些指标未完成的情况,要客观分析情况、认真查找原因,并向代表解释清楚.
(三)三大攻坚战要务求实效.
对于三大攻坚战用哪些数据来进行分析,要注意规范.
建议在报告的"精准脱贫扎实有效"部分增加关于相对贫困人口可达当年脱贫标准的数据.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部分没有定量的内容,建议增加明确的指标数据予以充实.
(四)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要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
加快三旧改造,盘活低效用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信用,加强政策的连续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坚持政企分开等原则,建议在报告中增加有关内容.
(五)关心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对如何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作更多研究.
进一步解决观念问题和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问题,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更好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助其提高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
(六)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报告中的"区域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部分与去年计划报告的有关内容相比,没有变化,建议作进一步分析.
同时,将"农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修改为"农民增收困难较大".
建议在"加强南粤古驿道、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连线开发"的"保护"之前增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址".
(七)完善报告内容,核实有关数据.
建议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将省级财政资金投资重点项目计划情况专列一个附表.
在"引导830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的"引导"之后增加"符合条件的".
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普惠性"之后增加"民办",将"新增学前教育在园人数约7.
7万人"修改为"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74.
5%".
对"1-11月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2.
5%""90%以上的芯片、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严重依赖进口"等数据进行核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2019年1月9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听取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的汇报,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指标未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解释、三大攻坚战要务求实效、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等7个方面,提出了22条富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全部采纳初审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报告.
详细情况如下: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的建议.
一是再次仔细与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讲话进行衔接,确保2019年各项重点工作安排建议充分体现全会精神.
二是将"对港澳在金融、建筑等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修改为"对港澳在金融、建筑等服务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
三是将"提升中高端消费、现代供应链等服务业发展水平"修改为"提升中高端消费、现代供应链、会计、律师等服务业发展水平".
四是政府信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内容中予以反映.
二、关于"加强对指标未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解释"的建议.
与省直有关部门再次核定计划主要指标表(草案)数据,针对未完成指标,客观分析,多从主观方面深入查找原因,通过指标注释等方式向代表作出解释.
三、关于"三大攻坚战要务求实效"的建议.
与省扶贫办沟通,在计划报告2018年执行情况中增加"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可达当年脱贫标准"内容,在2019年工作安排意见中增加"力争95%以上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内容.
四、关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的建议.
在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做优做强珠三角核心区"中增加"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盘活低效用地,提升发展空间"内容,在"深化国资国企和财政体制改革"中增加"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内容.
五、关于"关心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在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创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中增加"按照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原则"内容.
六、关于"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建议.
将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部分关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表述修改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农民增收困难较大,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较为突出.
珠三角辐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粤东粤西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粤北绿色发展水平仍然不高".
将"加强南粤古驿道、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连线开发"修改为"加强南粤古驿道、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址保护和连线开发".
七、关于"完善报告内容,核实有关数据"的建议.
一是待国家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后,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审议.
二是将"引导830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修改为"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力争达到8300家".
三是将2018年计划执行情况中"普惠性幼儿园"修改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并将"新增学前教育在园人数约7.
7万人"修改为"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74.
5%".
四是将"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2.
5%"修改为"限额以上单位无店铺零售业态零售额增长10.
9%".
五是将"90%以上的芯片、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严重依赖进口"修改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90%以上依赖进口".
计划报告已与省统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再次核实,并与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衔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广东省2019年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19年省级预算.
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各位代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02.
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2.
2%,可比增长7.
9%.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税收收入9737.
33亿元,增长9.
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0.
5%,比上年提高2.
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2365.
57亿元,下降3.
3%,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降费政策等(详见二表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37.
37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0.
2%,增长4.
6%.
重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教育支出2788.
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
5%;科学技术支出1025.
96亿元,完成预算的139.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3.
18亿元,完成预算的13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
72亿元,完成预算的11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7.
4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
3%;节能环保支出567.
85亿元,完成预算的178.
7%;城乡社区支出2091.
62亿元,完成预算的130.
3%;农林水支出896.
6亿元,完成预算的131.
2%;交通运输支出631.
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3%(详见二表3).
以上重点支出超额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等增加支出.
2018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及上解中央等支出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具体收支情况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2.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0.
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
3%,增长11.
6%.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税收收入2710.
83亿元,增长9.
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6.
6%;非税收入419.
26亿元,增长28.
1%.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后,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09.
15亿元(详见二表6).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944.
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
2%.
支出结构主要情况:省本级支出1236.
79亿元,占20.
8%;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4117.
07亿元,占69.
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950.
9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81.
8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51.
62亿元,占2.
5%;债务还本支出52.
38亿元,占0.
9%;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6.
81亿元,占6.
5%(详见二表7).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具体收支及结转金额待决算确定后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86.
85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3.
2%,增长4.
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374.
63亿元,增长4.
2%.
支出5474.
0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3.
7%,增长10.
3%(详见二表23、24).
2.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
29亿元,增长13.
7%,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以及调入资金后,总收入1093.
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
5%.
总支出1092.
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
5%.
支出结构主要情况:省本级支出125.
9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950.
01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6.
99亿元(详见二表25、2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
72亿元,完成预算的121.
5%,增长19.
6%;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后,总收入225.
35亿元.
总支出225.
35亿元,完成预算的118.
3%,收支平衡(详见二表35、36).
2.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
5亿元,完成预算的118.
6%,增长34.
6%,主要是国有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增加;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后,总收入33.
53亿元.
总支出33.
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8.
7%,收支平衡(详见二表37-4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86.
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
2%,增长27.
2%;支出4988.
51亿元,完成预算的97.
4%,增长32.
4%;当年结余2297.
7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207.
95亿元(详见二表49-52).
2.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54.
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4.
7%,增长27.
6%;支出2651.
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9%,增长29.
6%;当年结余1702.
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418.
54亿元(详见二表53-56).
全省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国家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收支中新增反映了中央调剂基金下拨、上解的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1.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中央批准的2018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093亿元,比上年新增1362.
4亿元(含中央转贷地方外债额度8.
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800.
7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292.
26亿元.
2018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9958.
17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按债务形式分,政府债券9679.
56亿元、非债券形式债务278.
61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5286.
08亿元、专项债务4672.
09亿元(详见二表65、66、68、69、73).
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8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33.
68亿元,包括:新增债券1354.
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5.
9亿元、专项债券1038.
4亿元),置换债券1108.
96亿元,再融资债券70.
42亿元(详见二表67、70-72、74).
3.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
2018年全省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11.
15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全省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52.
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44.
47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07.
59亿元(详见二表67).
(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预算决议要求,支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较好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
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按规定调低增值税两档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将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降低到全国较低水平,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落实国家降费政策,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等,全省新增减税降费约160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二是用好政府债券资金.
发行新增债券1354.
3亿元,比上年增加393.
5亿元,筹措低成本的建设资金.
新增债分配对粤东西北地区省定重点项目、珠三角地区国铁干线项目、原中央苏区高速公路项目实现资金需求"三个全覆盖".
建立"一周一报、月度通报"机制,加快支出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支撑作用.
三是深化政策性基金管理改革.
在将省级政策性基金从15项清理整合为4项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简化投资审批流程,拓宽重大项目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关系全省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
2.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外资十条(修订版)""稳外贸九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
其中2018年省财政安排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共建与产业园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利用外资及外经贸发展资金103亿元.
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落实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创新政策的资金保障.
其中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投入100亿元支持重点领域研发,力争在前沿性、引领性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推进科研资金"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3.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是促进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足额落实出资任务,支持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广深港高铁开通运营,支持虎门二桥、深中通道、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加快建设.
发行专项债,支持实施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
二是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平台.
支持南沙、横琴、中新知识城等重大平台建设,以及惠州埃克森美孚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促进优化发展.
三是推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
探索实施粤港澳三地互相开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优化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资助体系,充分发挥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在基础科学研究、创新资源及国际化创新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粤港澳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四是创新财政金融措施.
2018年新增债券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对接,实现"三个整合,三个全国首次",即整合大湾区土地资源,首次发行跨地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整合大湾区水资源,首次发行水资源专项债券;整合大湾区金融资源,首次引入澳门金融机构作为境外投资者.
4.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防风险、固底板、补短板.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严格实施债务限额管理,确保各地债务限额与其偿债能力相匹配.
在中央规定期限内完成置换债券发行任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缓释存量债务风险.
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全省所有地区政府债务风险"零预警".
堵住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开展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精准脱贫.
2018年省财政安排92亿元,瞄准30万户特定贫困群众落实扶贫开发,累计帮扶近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当年脱贫标准.
按中央部署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平台,实现扶贫资金全流程可记录、可预警、可追溯.
三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
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统筹安排683亿元,集中用于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按中央部署开征环境保护税,发挥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
5.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一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落实省财政十年投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约1600亿元的计划,2018年省财政安排257亿元,支持1.
4万个村改善人居环境、升级基础设施.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安排25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保护修复和活化利用南粤古驿道,安排5亿元打造11条重点线路.
二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实现跨部门、跨领域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赋予基层自主权,明确省定项目资金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0%、省定约束性任务所需资金不超过市县可统筹资金总额的50%.
三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
将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划分为市县收入,增强市县财力.
2018年省财政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达4117.
07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69.
3%,比上年提高6.
6个百分点.
四是推动全省交通网络建设.
2018年省财政安排90亿元用于普通国省道建设;拨付高速公路省级资本金133.
8亿元,支持汕头至湛江、开平至阳春、河惠莞等13条高速公路建设.
落实国铁干线及珠三角城际铁路省级资本金76.
81亿元,支持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梅汕增建二线、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城际等轨道交通建设.
安排4亿元用于内河航道网建设.
安排11.
88亿元支持韶关机场、惠州机场、湛江机场迁建,揭阳机场扩建等工程建设.
五是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
推动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省财政专项支持湛江巴斯夫等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建设,以及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等新区建设,助力打造新增长极.
促进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2018年省财政安排生态补偿转移支付55.
84亿元,比上年翻番,支持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六是倾斜支持"老少边穷"地区.
省财政对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财力性补助,以及对少数民族县交通基础设施补助,均从每年每县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省级全额负担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境内省管高速公路、国铁干线项目资本金.
6.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2018年全省完成民生类支出10814.
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
7%.
一是落实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
2018年全省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838.
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
5%,其中省级投入475.
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
3%,支持落实提高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素质、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实施普通国省道改造、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十项任务.
二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和内涵提升.
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安排22亿元,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2018年省财政安排37.
34亿元,推动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由高等学校自主安排项目,充分赋予学校资金使用自主权.
三是启动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
在全省三年投入约500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从2018年起省财政安排约90亿元支持约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
2018年省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扫黑除恶、智慧警务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治理等;安排65亿元支持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执行攻坚、公益诉讼等工作,推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五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8年省财政安排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等资金9.
05亿元,推动全省提前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安排13.
19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完成贫困户住房改造任务.
六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2018年省财政安排52.
6亿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
7.
支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为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
从2018年起全省各级财政三年安排236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43亿元,通过"五加一减",即增加补助人数、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设立绩效奖励、增加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调减县级负担比例等措施,推动欠发达地区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是推动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围绕省委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计划,从2018年起省财政五年专项安排15亿元,加上统筹相关资金共投入85亿元,推动红色资源有效利用和传承发展,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8.
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在经济下行压力大、减税降费效应明显的情况下,密切关注收入形势,依法组织收入,实现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7.
9%,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规模连续28年居全国各省市首位.
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全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0.
5%,比上年提高2.
1个百分点,继续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
二是预算执行进度加快.
通过加强支出进度通报考核、重点跟进大额项目支出等措施,2018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排名分别为全国第13名、第11名,比上年同期提升9个、17个名次.
三是"三公"经费管理更加严格.
制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支出内控、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等管理办法,构建更加完善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预决算公开和社会监督,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9.
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
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的这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战役性改革,理顺和重构预算管理机制,通过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监督、业务部门落实预算执行责任的"两转变",项目审批事项、财政资金下达拨付流程的"两精简",促进各方积极性、资金使用效益的"两提高",牵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升行政效率效能.
落实财政部门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向市县"两个放权",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自主权,赋予市县更大的项目审批权限.
修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升预算编制执行效率,构建多层次预算监督体系.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研究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绩效管理机制.
在全国率先建立较为领先的预算绩效指标库,收录20大类2589个绩效指标.
实施绩效评价"两个全覆盖",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扩大到覆盖全部省直部门,将重点评价范围拓展到覆盖"四本预算",开展264项、约1700亿元资金的重点评价.
三是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八大类18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确定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并从2019年起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事权的分担比例,强化省级支出责任,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功能定位将市县精细划分为四档,对第一档"老少边穷"地区和第二档北部生态发展区、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的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100%、85%,总体比原政策平均提高约10个百分点,确保全部地市获益,减轻欠发达地区市县负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探索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
研究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初步搭建有利于区域财力协调均衡的财政体制机制总架构体系,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和制度支持.
五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省乡镇全覆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全覆盖,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实现省级单位全覆盖.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在全省全面推进,1.
46万个一级部门、2.
81万家基层单位纳入试点.
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通过"全省一张网"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推进省级电子化采购改革,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上线运行,探索实施激励守信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优化基建项目财政审核流程和资金拨付程序,下放结(决)算审批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基建项目提速增效.
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加快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细化完善农村财务公开.
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审批事项"放管服",实现执业许可审批期限、审批材料、审批环节"三减半".
(七)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情况2018年按法定程序办理2次省级预算调整,分别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年初预算的5244.
56亿元调增到5547.
46亿元,共调增302.
9亿元,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收支.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从年初的77.
94亿元调增到1076.
94亿元,共调增999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收支.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已落实到位,新增债券已全部发行并拨付使用,突出保障中央和省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发展战略和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支出项目.
(八)2018年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
受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随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提标扩围,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明显.
统筹财力的力度仍需加强.
政府筹资手段还不够丰富,债务资金的大预算调配功能有待增强,引导带动社会资本的能力仍有欠缺.
理财管财的新理念有待巩固.
一些市县、部门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认识仍需深化,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对简政放权措施的承接能力不足.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升.
"重分配、轻管理"和"重使用、轻绩效"的问题仍然存在,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有待提升,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够及时、管理不够规范,未实现预期绩效.
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
我省经济韧性强、潜力大、后劲足的基本面没有大的改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预计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同时,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需要继续增加财政支出规模.
综合分析,预算收支平衡压力增大,必须审时度势、综合施策、统筹安排,确保预算平衡和财政可持续.
编制2019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扭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这个"纲",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严格遵守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二是保障重点,坚持"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三是节用裕民,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节省资金用于增进民生福祉;四是绩效为先,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度;五是防控风险,加强财政收支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2019年全省代编一般公共预算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2019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减税降费等政策因素影响,预计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90亿元,增长6%.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税收收入10690亿元,其中增值税收入4250.
44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2075.
67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938.
07亿元、土地增值税收入1213.
95亿元;非税收入2100亿元(详见二表8).
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524.
24亿元,增长5%.
重点支出主要情况:教育支出2968.
5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086.
47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0.
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
7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490.
5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604.
8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221.
3亿元、农林水支出941.
4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638.
27亿元(详见二表9).
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及上解中央等支出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预计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5.
5亿元,增长3.
7%.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税收收入2908.
7亿元,其中增值税收入1537.
98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709.
64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248.
2亿元、土地增值税收入等412.
88亿元;非税收入306.
8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等后,预计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980.
33亿元(不含中央年中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和新增债券,详见二表11).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1)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5.
5亿元.
(2)中央补助收入1291.
78亿元.
(3)下级上解收入629.
23亿元.
(4)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18亿元.
(5)调入资金等625.
83亿元,其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
8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5.
1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1.
99亿元、其他调入1.
87亿元.
2.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5980.
33亿元,收支平衡(详见二表10).
支出结构主要情况:(1)省本级支出1381.
26亿元,占总支出的23.
1%.
(2)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4215.
47亿元,占总支出的70.
5%.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202.
98亿元,增长15.
7%,占转移支付比重达65.
3%,比上年预算提高4.
6个百分点;专项转移支付1170.
14亿元.
(3)上解中央支出250.
75亿元,占总支出的4.
2%.
(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4.
82亿元,占总支出的0.
4%.
(5)预备费24亿元,占总支出的0.
4%,占省本级支出的1.
7%,比例符合预算法规定.
(6)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4.
05亿元,占总支出的1.
4%(详见二表13).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级部门预算中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
2019年省级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1.
27亿元,实际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经费106.
68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1.
8%.
其中,"三公"经费5.
5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0.
49亿元,下降8.
1%.
"三公"经费具体构成包括:因公出国(境)支出0.
8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
65亿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
05亿元(详见二表19、20).
按照预算法规定,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经批准前,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09.
84亿元,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401.
69亿元,合计511.
52亿元(详见二表16).
3.
省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总纲,深入贯彻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着力增加重点领域支出规模.
——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安排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相关支出213.
04亿元,可比增长10.
9%.
主要包括:支持推进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安排28.
44亿元继续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安排16.
79亿元支持培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安排8.
9亿元支持产业园建设发展,强化制造业优势.
支持促进民营经济新一轮大发展.
落实"民营经济十条",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安排8.
44亿元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
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落实"外资十条(修订版)",安排6.
5亿元重点支持和奖励优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或投资制造业,优先引进高技术产业项目.
支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落实"稳外贸九条",安排9.
51亿元,积极维护多边贸易体系,支持我省企业巩固发展多元化市场、引导企业加强对外投资合作等.
支持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落实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安排35亿元通过定向组织、对接国家、"揭榜"奖励、并行资助等方式,推动核心技术和关键器件研发.
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落实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安排14.
62亿元支持重大平台与基地、实验室建设等;安排3亿元支持推进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和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等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安排1亿元支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大湾区科技联合资助计划,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落实"科技创新十二条",支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积极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财政科研资金绩效.
——支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589.
6亿元,可比增长9.
2%.
主要包括:支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安排25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11.
1亿元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行动方案,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贫困山区发展100个农业特色镇、1000个农业特色产业村;安排4.
85亿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安排7.
1亿元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和巨灾保险补贴.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安排101.
62亿元用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等,加快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35亿元落实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安排16.
2亿元加快推进韩江、榕江、练江流域间水系连通.
此外,发行专项债26亿元支持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
支持农田建设及保护.
安排水田垦造成本补助22.
82亿元,全力推进完成4万亩水田垦造任务;安排9.
1亿元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安排25.
34亿元保护耕地地力.
支持生态林业建设.
安排29.
97亿元推进森林碳汇、沿海防护林体系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其中安排4亿元建设10个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100个绿美古树乡村;安排24.
54亿元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平均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32元提高到36元,并实施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对重点区域的补偿标准达到近40元.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安排约76亿元连同其他扶持农业产业等相关资金,加大力度支持脱贫攻坚,重点统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性扶贫,支持实施增收脱贫工程、兜底保障工程、扶贫扶志行动等,细化实化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措施,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支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安排47.
22亿元,主要支持欠发达地区将行政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700元,村务监督委员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675元,行政村办公经费补助水平提高至每村每年10万元,按每人每年5400元标准设立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经费,按每村每年6万元标准设立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
——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03.
16亿元,增长109.
3%.
主要包括:支持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
安排46.
37亿元,注资省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练江流域污水管网建设,以及支持地表水优良水体国家考核断面达标攻坚、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县城)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等.
支持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
安排10.
73亿元,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攻坚,推广电动公交车及新能源汽车,开展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等.
支持固体废物综合管理.
安排17.
46亿元,注资省属国有企业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以及支持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等.
支持实施土壤等生态修复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安排1.
87亿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管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试点示范等;安排7.
1亿元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保护与监管能力建设等.
——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教育支出607.
21亿元,可比增长11.
6%.
主要包括:建立覆盖全学阶的生均拨款制度.
安排230.
85亿元,在落实现行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其中,安排120.
38亿元,建立全省生均公用经费分担机制,惠及全省314万名幼儿、1340万名中小学生;安排110.
47亿元,落实省属学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惠及95万名省属中职及高校学生.
支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安排24.
56亿元落实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安排8.
58亿元落实欠发达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安排9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提质改造;安排9亿元支持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支持发展优质教育.
安排64.
04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和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其中安排19亿元用于加强高等学校规划和建设,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
82亿元,增长30%.
主要包括: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促进就业九条",安排26亿元,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开展"粤菜师傅"和乡村工匠等技能培训,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等,将更多家政服务职业(工种)纳入劳动力培训补贴范围,推动家政服务技能专业化培训.
巩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安排253.
55亿元,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03元、228元提高到554元、251元,并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560元、950元提高到1685元、1025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7.
5元、210元提高到165元、220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并促进参保覆盖率达到98%以上.
——支持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93.
57亿元,可比增长10.
3%.
主要包括:支持加强医疗保障.
安排259.
63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30元左右,促进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
支持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安排80.
97亿元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47家中心卫生院、16家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安排30亿元落实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重点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安排3.
98亿元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予以补偿.
支持加强公共卫生健康服务.
安排40.
47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安排3亿元继续实施新生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免费检查服务范围等;安排4.
28亿元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和监管;安排1.
57亿元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
——支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
18亿元,增长12.
5%.
主要包括:支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安排11.
5亿元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奖补资金,支持基础文化设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馆免费开放等,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水平.
支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安排16亿元支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落实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计划,专项安排3亿元并统筹相关资金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展陈提升行动等.
支持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
安排2.
36亿元支持重点文物维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发挥文物社会资源效益;安排4.
87亿元支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地方戏曲,落实文化惠民活动.
支持发展全域旅游.
安排1.
59亿元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旅游投资大项目贴息,奖励引导欠发达地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等.
——支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83.
55亿元.
主要包括:支持平安广东建设.
安排55.
82亿元支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先进科技与社会治理融合、智慧警务建设、"粤省事"新增警务便民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支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民禁毒工程等,推动我省建成全国最安全稳定地区之一.
支持法治广东建设.
安排193.
43亿元支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财物统管机制,支持破解执行难、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看守所律师会见室、实施刑事辩护全覆盖,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建设,促进提升司法质量、效力和公信力;支持开展全民普法行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专项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推动我省建成全国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
——支持加快现代化交通体系建设,安排交通运输支出305.
66亿元,可比增长10.
5%.
主要包括: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安排39亿元突出重点,分类、分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优先支持连接现代农业产业园、历史文化古村落、旅游景区公路等建设,"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等.
支持推进公路网络建设.
安排62.
9亿元继续推进普通国省道建设,提升国省道通行能力,推进路网提速升级;安排高速公路资本金26.
93亿元,重点支持深中通道、武深高速、汕昆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成高速公路骨干网络.
支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作用,加快推进广州至汕尾铁路、汕尾至汕头铁路、赣州至深圳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五纵两横"高速铁路骨干网络.
支持港口航道建设.
安排7.
7亿元建设港口和内河航道网,加快北江等重要航道、湛江港等重点港口项目建设.
支持完善全省机场建设布局.
安排5亿元继续推进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改扩建,逐步形成以珠三角机场群为核心、粤东粤西机场为两翼、覆盖粤北地区的全省机场运输布局.
——支持加快形成"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安排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支出2006.
34亿元,增长17%.
省级进一步下沉财力,重点落实好"五项机制".
主要包括:实施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
安排525.
36亿元,增长29.
5%,支持欠发达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缩小"一核一带一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差距,提升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安排159.
89亿元用于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奖励地市改善县级财力均衡度、加强县级财政管理和提高管理绩效.
实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
安排54.
3亿元实现对北部生态发展区"全覆盖",保障生态地区与同类非生态地区均衡发展,提升生态地区获得感.
实施"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机制.
安排17.
5亿元着力提升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财力保障水平,兜住发展底线.
同时,省全额承担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
实施财力薄弱镇(乡)补助机制.
安排18亿元对欠发达地区镇(乡)进行"点对点"精准支持,提高补助标准和覆盖面,增强镇(乡)获得感.
4.
加强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
选取群众关切的"身边事"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安排889.
88亿元,其中省级安排499.
06亿元,支持实施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六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保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建立涵盖学前至高中各学段的生均经费保障制度,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加强粤东西北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支持力度,稳定和促进就业.
五是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六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富民兴村特色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七是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八是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和提升改造乡村公厕、旅游厕所、交通厕所和城市公厕等.
九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十是依托数字政府"粤省事"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提升移动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1.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计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86.
85亿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71.
3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96.
34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2.
7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6.
2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1.
87亿元.
支出5430.
24亿元,下降0.
8%(详见二表27、28).
2.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计2019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
09亿元,增长22.
4%.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车辆通行费收入27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9.
06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收入12.
67亿元.
加上中央转移支付、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和调入资金后,总收入651.
7亿元.
总支出651.
7亿元.
支出结构主要情况:省本级支出77.
3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7.
23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5.
16亿元、债券转贷支出522亿元(详见二表29-33).
(四)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1.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
04亿元,增长16.
4%.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利润收入160.
03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0.
98亿元、产权转让收入3.
5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4.
52亿元.
加上上年结转后,总收入263.
12亿元.
总支出263.
12亿元,收支平衡.
支出结构主要情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
17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1.
07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9.
67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
42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21.
8亿元(详见二表41、42).
2.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
69亿元,增长15.
5%.
收入结构主要情况:利润收入26.
23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2.
24亿元、其他收入0.
22亿元.
支出38.
69亿元.
支出结构主要情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
49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2.
94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27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21.
99亿元(详见二表43-48).
(五)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1.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计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88.
22亿元,增长15.
4%;支出6609.
29亿元,增长29.
1%;当年结余1378.
9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586.
88亿元(详见二表49-52).
2.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计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76.
44亿元,增长17.
9%;支出3416.
11亿元,增长41.
6%,主要是上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增加;当年结余1060.
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78.
87亿元.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437.
34亿元,支出3368.
2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317.
47亿元;失业保险收入3.
7亿元,支出0.
2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
85亿元;工伤保险收入5.
21亿元,支出3.
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
9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0.
19亿元,支出44.
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7.
63亿元(详见二表53-56).
(六)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要求各省按照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
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90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227亿元、专项债务674亿元),其中,广东地区766亿元(包括一般债务218亿元、专项债务548亿元),深圳市135亿元.
广东地区766亿元中,安排省本级126亿元、转贷市县640亿元(详见二表75、76).
待中央年中下达2019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债务限额后,据实清算,相关情况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按期落实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
2019年全省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94.
32亿元,均为一般债券本金;全省安排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42.
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84.
2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58.
1亿元(详见二表67).
(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由375个一级预算单位组成,比上年减少4个,主要是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合并、新设、撤销了部分部门.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
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7.
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
28亿元(详见三).
(八)2019年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围绕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2019年预算编制体现"七个突出".
1.
突出体现"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加大财力统筹力度.
全面统筹"四本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存量资金和各类政府资产资源等,形成预算管理大格局.
加强预算体系统筹,省级政府性基金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年度省本级预算收入的10%比例进行统筹,省级国有企业经营收益上缴省财政比例从25%提高到不低于30%,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不低于30%.
加强债务资金统筹,实现"两个首次,三个细化",即首次将提前下达新增债列入年初预算,首次报告以后年度债券偿还计划,细化债务限额余额至县级,细化债券品种类型,细化债券发行及还本情况.
加强省级资金与用途相近的中央资金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支出.
2.
突出体现"先谋划事、再安排钱"的理念,强化预算编制前瞻性.
树立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前瞻思维,改变以往"先安排钱、再研究事""钱等项目"的粗放预算管理模式,主动作为,提前谋划,聚焦行业领域事业发展,先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再研究论证资金需求.
实施省政府专题研究预算机制、部门预算充分论证机制、财政预算审核集体会审机制等,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重点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提前组织项目申报遴选,强化项目储备,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
2019年项目库储备二级明细项目1.
4万多个,夯实细化编制和高效执行预算的基础.
3.
突出体现"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理念,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投向.
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压力下,更加重视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有保有压、严控新增,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从总到分优化整合为13项战略领域、59项财政事权、238项政策任务的三层结构体系,集中财力办大事.
全面梳理中央和省部署的重大政策事项,优先安排资金足额保障,确保不留"硬缺口".
部门支出安排不受以往年度项目基数限制,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优先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解决常规性新增任务支出需求.
4.
突出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理念,增强财政政策可持续性.
树立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责任,严守"基本中的基本、底线中的底线".
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按中央要求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防止财力固化.
紧绷财政可持续这根弦,结合我省省情、人均财力水平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确定各项政策支出标准和补助范围.
新出台的支出政策,结合实际采取逐年提高标准的方式,既缓解支出压力,又保持持续发展后劲.
5.
突出体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完善预算安排与审计意见、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进度等挂钩的机制.
对支出进度慢、资金大量沉淀市县的项目,原则上要求优先消化存量资金,大幅压减预算安排.
根据2018年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除补助到个人的民生项目外,原则上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按20%比例压减预算,评价结果为低、差的项目调整用途或不予安排.
提供省人大代表参阅的绩效评价报告从上年的38份增加至50份,绩效目标申报表从上年的149项增加至298项.
6.
突出体现机构改革的要求,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按照"钱随事走、钱随人走"的原则,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及时准确测算划转涉改资金和资产,保障涉改部门正常运转.
根据部门职责的优化调整,做好财政资金的清理整合工作,原则上将涉及同类事项或工作的资金调整为同一部门统筹管理,避免重复交叉或多头管理,对合并重组部门的运转性经费进行适当整合或调整结构,优化配置财政资金.
7.
突出体现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省级部门预算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对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项目加大压减力度,"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节省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
同时,引导督促市县政府比照执行,严格控制部门一般性支出.
三、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再出发的坚定决心,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推动我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取得新突破、新成绩.
(一)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促进预算管理优化协同高效.
加大预算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
一是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强化项目库储备和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结果对预算编制的约束作用,突出预算编制的政策导向、绩效导向和结果导向.
二是提升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全面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定省级预算执行监控办法,实行预算执行承诺制度,大力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市县资金规范统筹使用,建立高效便捷的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支付平台.
三是提升预算监督的及时性和约束力.
推动建立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建立完善多层次预算监督体系,形成全省预算监督合力.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投入的质量和效益.
出台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一是完善指标化、规范化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制定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绩效指标库应用和动态管理.
二是健全高质量、全覆盖的绩效评价机制.
制定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优化评价工作流程,加强对评价工作的跟踪监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三是构建透明、刚性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
强化各地、各部门绩效信息公开责任,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送人大会议审阅,通过与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硬约束.
四是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建立健全各地、各部门绩效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开展重点领域配套改革,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体制.
一是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
构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1+N"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制定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按照中央部署修订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立托底保障机制和财力均衡机制,加固底板,补齐短板,缩小差距.
研究完善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支持重点平台建设.
二是完善区域生态补偿体制.
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实现北部生态发展区全覆盖,建立生态补偿与监测评估体系评价结果及生态整治结果挂钩机制,引导市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地区与同类非生态地区均衡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根据中央部署逐步开展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生态环境、林业草原、交通运输等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实现各级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四)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管理,推动财政运行稳中向好.
一是加强收入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加强对经济财政形势的分析研判,把握和增强收入管理的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
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培育长期稳定的税源,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支出管理.
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批复下达管理,压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促进资金用得又快又好.
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年中定期收回制度,对未按时限下达的部门预算资金、沉淀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等进行清理收回.
三是做实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
建立全省收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按月通报各地、各部门收支情况.
完善地市财政管理工作评价机制,对市县收入质量、支出进度、债务管理、存量资金、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重点工作进行评价,实施奖优罚劣.
督促市县加强对镇街财政运行的指导,确保各级财政收支平衡.
(五)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规范用好新增债券资金.
积极研判债券市场形势,科学制定发行计划,合理设置债券期限结构,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用足用好债券资金,严格债券项目管理,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监控,合法合规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保障重点领域和省定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妥善处理到期政府债务.
根据年度到期应偿还政府债务规模,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足额缴付本息资金,维护政府信誉.
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平滑年度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三是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做好隐性债务监测跟踪,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四、征询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情况2018年,省财政厅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394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8%.
其中:大会建议390件、闭会建议4件;主办件32件、会办件356件、参阅件6件.
2019年省级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征询机制,通过函询、座谈、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县、省直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2019年预算草案和十件民生实事遴选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预算草案方面,通过信函征询全部人大代表意见,并在各市召开座谈会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收到意见建议共356条;十件民生实事遴选方面,收到意见建议共158条.
省财政厅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研究,大部分已采纳并修改完善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其余意见建议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研究落实.
根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组到省财政厅视察,专项提前介入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提前介入2019年预算编制监督项目的资金安排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2019年省财政安排2.
8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欠发达地区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实施范围包括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是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创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产业园补助5000万元,着力打造广东现代农业要素聚集区.
三是抓好水污染治理,省财政安排228.
28亿元⑨,以水污染治理作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确保污染防治取得成效(详见二表80).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审议工作,选取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环保治污、社保就业四个专题,重点对所涉五个省直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进行专题审议.
专题审议意见已充分吸纳,并在相关部门预算草案和专项资金预算中体现.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广东财政工作新局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⑨包括2018年已提前落实的50亿元.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19年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广东省2019年预算草案.
会议期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召开了全体会议和各代表团代表参加的预算审查座谈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中心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增进民生福祉,较好发挥了地方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总的来看,2018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实现了年度预算的目标任务.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部分县区财政运行困难;有的支出预算与政策衔接不够,执行率不高,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措施有待强化落实;一些部门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屡审屡犯问题突出等等.
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019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认真落实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
按照"六稳"工作要求,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投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关键领域.
加大各项民生保障投入,加快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充分发挥政策性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关系全省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加快推进落实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实现各级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针对"一核一带一区"不同的功能定位精准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快制定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办法,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全面推进落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有关工作.
三、认真落实预算监督改革举措.
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督促市县政府在预算决算报告及草案中重点反映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情况、重大收支政策调整变化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要继续实施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积极做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
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做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四、着力强化财政风险管控.
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明确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确保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纳入预算.
落实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预算安排,依法依规分配债券资金,加快支出进度,保障重点项目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认真清理核实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加快制定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预算的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汇报,对我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省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
现将初审意见综合汇总如下.
一、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一)总体评价1.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良好.
2018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预算任务.
一是省本级"四本预算"收支均完成了年初预算.
预计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级社保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四本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113.
7%、101.
5%、118.
7%、114.
7%;"四本预算"支出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107.
2%、101.
5%、118.
7%、109.
9%.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总体稳定质量提升.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7.
9%,规模连续28年居全国各省市首位;全省税收收入占比为80.
5%,比上年提高2.
1个百分点,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093亿元,比上年新增1362.
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10145.
52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各级财政按照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11.
15亿元,付息252.
06亿元.
2.
重大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较好.
财政预算和政策较好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于省委中心工作,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强化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重大政策部署,成效显著.
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的要求,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和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动公开国有资产完整明细账.
3.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明晰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定八大类18项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规范简化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强化省级支出责任,探索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
二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全省完成民生类支出10814.
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
7%;全省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838.
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
5%,其中省级投入475.
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
3%.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管.
积极推进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2018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分别在全国排名第13名、第11名,比上年同期排名分别靠前了9个、17个名次,预算执行效率有所提高.
四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已覆盖到全部省直部门,绩效重点评价范围拓展到"四本预算".
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扶贫专项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认真研处审议意见和第三方评价意见.
五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进一步加强新增债管理,按法定程序先后两次编制有关预算调整方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切实做好新增债券发行、资金下达和分配使用工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依法用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支出,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发展战略和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支出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前期调研、专题审议以及审计整改跟踪反映的情况看,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措施有待强化落实,一些省直部门单位存在收入未及时上缴、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县改区财政较为困难,影响重点支出保障;部分地区基金收入与预算数偏差较大;部分区县国库库款出现阶段性紧张,存在流动性风险等等.
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一)总体意见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
加力提效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有效降低企业负担;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加快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019年预算安排较好地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相适应,收支政策比较务实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比较适当,对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比较全面,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要求.
特别是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草案,新增了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情况表、政府债券分年度偿还计划情况表、政府债券品种情况表以及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情况表等5张预算表,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建设项目支出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总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明细表等9张预算表也作了改进.
这些改革探索值得充分肯定.
(二)关于重点审查内容从2019年预算支出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和预算收入等重点内容来看:1.
支出预算总量增长安排合理.
全省一般预算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
支出预算结构体现了财力下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资金占省级总支出70.
5%.
预备费占省本级支出比重为1.
7%,符合法律规定.
2.
重点支出安排较好体现了政策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1+1+9"重点任务部署,法律规定的八项重点支出可比增长幅度超过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速.
其中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增长109.
3%、30%、28.
2%.
3.
严控部门预算经费增长.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党政机构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省级部门预算除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保障落实省级机关改革方案,做好涉改机构转隶人员支出和运转经费划转工作.
4.
专项资金安排符合事业发展需要.
专项资金从总到分优化整合为13项战略领域、59项财政事权、238项政策任务的三层结构体系,比去年增加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
5.
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进一步完善.
2019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增长15.
7%,占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的65.
3%,比上年预算安排提高了4.
6个百分点,转移支付对促进实现各地区财政平衡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6.
政府预算收入安排比较稳妥.
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收入.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12790亿元安排,增长6%,与经济预期增速6%-6.
5%增长区间相符;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
7%安排,可实现预算平衡且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做好2019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更好地完成2019年预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1.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深入分析并科学研判税源态势,严格落实组织收入,严守依法征税底线.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制定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实施细则和指引,让政策落地,让企业进一步受惠,激发地方经济活力.
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加大科技投入,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和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
健全产学研一体化投入机制,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吸引和培育创新人才,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
制定更有效的政策,提升制造业企业特别是非终端产业企业减税获得感.
2.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制,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要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效率;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安排要加强与地市项目库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及绩效性;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要进一步明晰.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2018年部分重点领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的情况报告有关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
3.
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落实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
精心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做好就业工作.
要增加对学前教育、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并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切实加大三大攻坚战资金投入,实现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
健全水污染防治、管网建设和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投入.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工作.
做强做实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巩固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4.
规范政府举债,防风险促发展.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控和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
确保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纳入预算编制,明确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较大幅度增加我省专项债券额度.
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债券分配向粤港澳大湾区、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区倾斜,增加有偿还能力县级政府专项债券限额,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加快债券支出进度,帮助地方加快经济建设.
5.
认真落实重要改革举措,做好财政预算工作.
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督促各级政府在预算决算报告及草案中重点反映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情况、重大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
要做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制度.
6.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快完善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根据"一核一带一区"不同的功能定位精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政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做优做强珠三角核心区,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推动各功能区实现优势互补、差异化协调发展,提高我省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三、关于预算草案及报告的具体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及其报告的准备工作,此前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专题审议,由财政经济委牵头,农村农业委、教科文卫委、环境资源委等专门委员会配合,预算工委协助,选取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5个部门预算以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资金、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5项专项资金,组织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审议,对有关支出预算和政策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现结合专题审议情况,对预算草案及报告提出以下具体意见建议:(一)进一步做实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
要从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和战略布局角度来统一考虑,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做好预算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更充分体现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环保、社保就业等领域的资金投入,相关资金安排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和监督管理模式.
要切实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对资金拨付率、拨付时效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的监督.
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考核机制和考核评判体系,降低对生态发展区GDP及工业发展方面的考核比例.
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尤其是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切实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部分县改区财政运转困难.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要切实改变2018年预算执行中一些专项资金执行率低、绩效评价得分低的状况,加强专项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率;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安排要加强与地市项目库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及绩效性;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要进一步明晰化,实事求是、结合实际确定绩效目标.
(四)进一步完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管理.
认真总结2018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有效经验做法,全面评估和分析存在问题.
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因产业园责任主体为县区而放松,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可行的管理制度措施,确保产业园资金用好、管好,充分发挥效益.
加强对各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指引,在资金方面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珠三角地区经济财力相对薄弱县区的支持.
(五)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要体现学前教育投入的有效性,强化落实《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核心指标的绩效管理.
在编制说明中要反映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情况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区域性指标要求;将地域发展目标与现实差距作为资金分配的因素,提高因素分配法的科学性、体现资金安排的普惠性.
二是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学位数量需求的摸查及预测,在绩效目标中明确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数量增长的要求,优先解决好学位供给不足的突出矛盾.
三是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尤其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转移支付资金,要体现出用于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的项目考量和支出比例,并对高于测算资金的部分如何更好安排进行说明.
四是对不能如期形成实际支出而需要调整的有关项目资金,可优先考虑用于加强支持新增人口集中地区、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幼儿园建设.
(六)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要完善有关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和监督管理模式.
加强与地市项目库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建立任务分解落实地市后对地市项目及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实时动态管理.
二是要根据专项资金情况,实事求是确定绩效目标,避免简单化用全省性工作目标代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
三是要加强对相关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要体现公平公正.
对提前实行取消加成改革的单位,特别是对县属公立医院要与其后改革的省属、市属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享受同等的改革补偿政策,避免"鞭打快牛".
二是要科学测算分配.
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补偿资金分配要根据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及医院运营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补偿资金安排科学合理,真正满足公立医院运营和发展需要,增加公立医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是要突出补助重点.
各地要根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均衡考虑对各类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财政补偿,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未到位的公立医院,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县区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在安排财政补偿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
(八)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预算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中关于"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家政服务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一件一件办好"的精神,研究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培训的补贴范围和优先保障项目,更好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应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骗取资金现象.
(九)进一步补充完善部门预算的有关内容.
对机构改革相关的人员编制、收支预算等变化较大的情况相应作出说明.
对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预算编审处提出修改理由:一是省级部门预算从编制单位和收支覆盖范围来看,已经实现了全面完整反映的要求,且目前二级预算单位的控制数划转工作已经完成,为避免歧义,建议修改相关标题及删除有关内容.
二是部门预算草案中的项目绩效目标暂不涉及实现情况和评价结果,建议围绕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方面提出要求.
](十)进一步落实法定要求,完善和细化预算收入编报.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的要求依法依规提前做好有关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信息披露事项.
二是要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地区基金预算收入造成的影响,科学合理准确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印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对我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的函》(粤人财函〔2019〕8号)对我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出了10条宝贵的意见建议.
对此,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深入分析、逐项落实,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进一步做实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的意见(一)要从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和战略布局角度来统一考虑,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做好预算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更充分体现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答复:已采纳.
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预算决议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较好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体详见《广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2019年预算报告")第一部分第(六)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内容.
2019年,省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总纲,深入贯彻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着力增加重点领域支出规模,突出支持10大重点方面,具体详见2019年预算报告第二部分第(二)点中的第3项内容.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环保、社保就业等领域的资金投入,相关资金安排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答复:已采纳.
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结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意见,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在以往年度已经突出支持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环保、社保就业等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相关支出可比增幅均高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
7%).
其中,农林水、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9.
3%、11.
6%、28.
2%、12.
5%、10.
3%、109.
3%、30%.
同时,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在相关资金分配时,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上述支出对下转移支付占比达70.
6%,且大部分安排至经济欠发达地区,突出向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倾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和监督管理模式"的意见(一)要切实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对资金拨付率、拨付时效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的监督答复:已采纳.
以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省财政厅进一步提升预算监督的及时性和约束力,初步建立了实时监控、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建立完善多层次预算监督体系,形成全省预算监督合力.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考核机制和考核评判体系,降低对生态发展区GDP及工业发展方面的考核比例答复:已采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正研究完善省级转移支付体制,初步考虑取消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地方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增长挂钩的奖惩机制.
同时,将完善区域生态补偿体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发展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生态补偿评价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建立生态补偿与监测体系评价结果及生态整治结果挂钩机制,引导市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地区与同类非生态地区均衡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尤其是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切实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答复:已采纳.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202.
98亿元,增长15.
7%,占转移支付比重达65.
3%,比上年预算提高4.
6个百分点.
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25.
36亿元,增长29.
5%,支持欠发达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缩小"一核一带一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差距,提升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部分县改区财政运转困难答复:已采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正研究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
在前期调查研究中,已高度重视部分县改区财力较为困难的问题,将在研究新体制时统筹考虑,加大对包括县改区在内的欠发达地区市县支持力度.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意见(一)要切实改变2018年预算执行中一些专项资金执行率低、绩效评价得分低的状况,加强专项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率答复:已采纳.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财政厅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中全面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加大预算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
一是抓好源头,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强化项目库储备和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结果对预算编制的约束作用,突出预算编制的政策导向、绩效导向和结果导向.
二是抓好落实,提升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全面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研究起草省级预算执行监控办法,大力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市县资金规范统筹使用,建立高效便捷的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支付平台,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答复:已采纳.
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计划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一是完善指标化、规范化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制定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绩效指标库应用和动态管理.
二是健全高质量、全覆盖的绩效评价机制.
制定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优化评价工作流程,加强对评价工作的跟踪监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三是构建透明、刚性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
强化各地、各部门绩效信息公开责任,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送人大会议审阅,通过与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硬约束.
四是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建立健全各地、各部门绩效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开展重点领域配套改革,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项目资金安排要加强与地市项目库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及绩效性答复:已采纳.
按照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管理改革的要求,省财政厅进一步修订完善《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在原来统一设置财政项目库的基础上,分设预算储备项目库、部门项目库和市县项目库,增强部门和市县的项目库管理自主权,落实主体责任.
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省财政厅加强统一谋划,提前部署部门和市县开展预算项目研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和入库储备,推进全省项目库管理工作上下贯通、协调联动;同时,积极加强全省项目库管理系统建设,推动省级项目库和市县项目库衔接.
(四)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要进一步明晰化,实事求是、结合实际确定绩效目标答复:已采纳.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省财政计划完善资金使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程序,建立绩效目标填报过程中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的对接机制,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
同时,充分发挥广东省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的作用,研究制定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推动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准确反映资金的预期效果.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一)认真总结2018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有效经验做法,全面评估和分析存在问题答复:已采纳.
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2018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办法要求,做好2018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有关总结工作;省财政厅将按程序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等.
(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因产业园责任主体为县区而放松,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可行的管理制度措施,确保产业园资金用好、管好,充分发挥效益答复:已采纳.
省财政厅将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切实抓好《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试行)》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改进完善产业园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措施,加强对市县的业务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三)加强对各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指引,在资金方面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珠三角地区经济财力相对薄弱县区的支持答复:已采纳.
一是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2018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业务指导.
二是省农业农村厅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全部安排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市以及珠三角地区经济财力相对薄弱的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一)要体现学前教育投入的有效性,强化落实《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核心指标的绩效管理.
在编制说明中要反映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情况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区域性指标要求;将地域发展目标与现实差距作为资金分配的因素,提高因素分配法的科学性,体现资金安排的普惠性答复:已采纳.
一是围绕《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中"到2020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的要求,在该项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中已明确:到2019年底,全省欠发达地区毛入园率达92%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8%以上;新建公办幼儿园100所以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以上,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00所以上.
二是省教育厅将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采用因素法分配,将地方管理系数作为主要因素之一(视各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新建公办幼儿园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数等增加或扣减管理系数得分),提高因素法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学位数量需求的摸查及预测,在绩效目标中明确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数量增长的要求,优先解决好学位供给不足的突出矛盾答复:已采纳.
针对目前学前教育学位不足的问题,在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省财政安排7.
77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该项资金绩效目标中已明确:到2019年底,全省欠发达地区毛入园率达92%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8%以上;新建公办幼儿园100所以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以上,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00所以上.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与学前教育学位增长相对应的目标,与具体项目相对应也更有利于有效开展绩效评价.
(三)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尤其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转移支付资金,要体现出用于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的项目考量和支出比例,并对高于测算资金的部分如何更好安排进行说明答复:已采纳.
一是根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该项资金设立的目的是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项目.
2019年根据管理需要,在专项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创建工作(1480万元)和全省幼儿园优秀案例征集(20万元)等专项工作,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二是省财政已专门安排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提升教师水平,幼儿园教师也在此范围之内.
2012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强师工程"资金5亿元,支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师资队伍;2018-2019年省财政每年还增加安排教育教师行动计划资金5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支持我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和省级特色师范专业建设.
三是测算资金是按照经费缺口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并非超出实际用款需要,若有高于测算资金部分,将用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
(四)对不能如期形成实际支出而需要调整的有关项目资金,可优先考虑用于加强支持新增人口集中地区、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幼儿园建设答复:已采纳.
按照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精神,省教育厅采用因素法下达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并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将审批权限下放给市县,市县可根据实际需求用于幼儿园建设.
同时,将在任务清单中明确对于人口集中地区建设幼儿园的任务,引导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关于"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一)要完善有关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和监督管理模式.
加强与地市项目库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建立任务分解落实地市后对地市项目及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实时动态管理答复:已采纳.
一是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已提前部署市县开展预算项目研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和入库储备,在安排资金时加强与市县项目储备情况的衔接,避免资金下达市县后出现"钱等项目"的情况.
二是省财政厅将推动建立实时监控、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省住建厅等部门将优化项目监管督办模式,强化对项目推进过程的精细化、信息化监管,按季开展督办,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加强水污染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资金分解下达地市后的跟踪监管.
(二)要根据专项资金情况,实事求是确定绩效目标,避免简单化用全省性工作目标代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答复:已采纳.
省住建厅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意见,会同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根据水污染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金额度、地市项目储备及其进展、任务清单情况等,科学、实事求是地修改完善绩效目标.
(三)要加强对相关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答复:已采纳.
按照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精神,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水污染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金,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已提前下达市县.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建厅等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省住建厅等部门计划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督办力度,按月通报,厅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并强化大额资金专项督办、关键节点盘查提醒,全面提升预算支出整体效能.
七、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一)要体现公平公正.
对提前实行取消加成改革的单位,特别是对县属公立医院要与其后改革的省属、市属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享受同等的改革补偿政策,避免"鞭打快牛"答复:已采纳.
根据《广东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偿方案》,省财政对已取消药品加成的公立医院,无论是对县属公立医院还是其后改革的省属、市属公立医院均按照同等原则予以补偿,体现公平公正.
(二)要科学测算分配.
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补偿资金分配要根据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及医院运营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补偿资金安排科学合理,真正满足公立医院运营和发展需要,增加公立医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答复:已采纳.
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已实现根据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及医院医疗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补偿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要突出补助重点.
各地要根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均衡考虑对各类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财政补偿,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到位的公立医院,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县区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在安排财政补偿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答复:已采纳.
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市属、县(市、区)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需财政补偿资金已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并由省财政将相关资金拨付到各地级市和财政省直管县.
各地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在制订当地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时,已参照省的做法,突出补助重点,对各类医院予以差异化补偿,特别是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尚未到位的公立医院,在安排财政补偿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
八、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预算安排"的意见(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中关于"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家政服务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一件一件办好"的精神,研究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培训的补贴范围和优先保障项目,更好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答复:已采纳.
目前"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等与家庭服务业紧密相关的职业(工种)已纳入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
2018年,全省共有6.
63万人次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并领取培训补贴.
下一步,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清单目录项目以及中央、省的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将与家政服务业相关的职业(工种)项目分期分批纳入劳动力培训补贴范围,更好地促进家庭服务业人员的专业化建设.
(二)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应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骗取资金现象答复:已采纳.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的扶持力度,为粤东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在资金分配中,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地区发展差异等因素,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
2019年,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5.
95亿元中,安排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4.
56亿元,占该项资金总量的77%.
二是加大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省财政将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建立完善多层次预算监督体系,形成全省预算监督合力,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专项资金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汇总、分析各地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落后地区发出提醒函,并列入重点督导地区;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抽选部分地市,深入基层县区开展专项检查,排查资金使用过程中不规范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九、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部门预算的有关内容"的意见(一)对机构改革相关的人员编制、收支预算等变化较大的情况相应作出说明答复:已采纳.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省财政厅已按照"钱随事走、钱随人走"的原则,会同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19年预算过程中对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的资金进行了划转,并在部门预算基本情况中充分说明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收支变化等情况.
(二)对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答复:已采纳.
省财政厅已会同各单位对部门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完善,提升了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体在部门预算草案报表11中体现;同时,将2019年预算中298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单独编印成册,作为会议参阅材料提供代表审阅.
其中除基本信息外,还包括项目资金支出内容、政策依据和具体绩效指标等,对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全面反映,方便人大代表掌握有关情况.
十、关于"进一步落实法定要求,完善和细化预算收入编报"的意见(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答复:已采纳.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国务院提前下达我省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省财政厅已编制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纳入年初预算,并已提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初审.
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及时将有关额度下达地市,督促各地及时完成法定程序、做好额度分配及债券资金使用工作.
(二)要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的要求依法依规提前做好有关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信息披露事项答复:已采纳.
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定于2019年1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提前下达的新增债.
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债发行前5个工作日予以信息披露的要求,省财政厅已制定详细完整的发行工作计划,同步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市县积极有序做好项目准备、第三方评估和发行文件制定等工作,于2019年1月24日(发行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官网详细披露新增债发行相关信息.
(三)要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地区基金预算收入造成的影响,科学合理准确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答复:已采纳.
省财政厅会同市县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影响,预计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86.
8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71.
32亿元,均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在执行中,我们将会同各地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平稳运行.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玉妹主任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30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各位代表: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中开篇谋划新一届人大工作按照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坚持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举办"广东人大学堂",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扎实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全省人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更好履行职责、强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等6方面建议,得到省委的肯定和重视.
通过学习和调研,深刻认识到谋划和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紧紧围绕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找准履职切入点,把握工作着力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紧扣法治广东建设,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科学编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决定2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44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27件.
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等7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2项.
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4人次.
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
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和实施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召开全省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和珠三角九市推进会,开启我省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监督.
建立我省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推动出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升级完善联网监督系统,实现与国资、税务、审计部门联网,加强对重点支出和转移支付的跟踪监督,继续推动我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听取审议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严控债务规模等意见建议,推动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
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听取审议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采取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听取审议扶贫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听取审议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听取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出台前的报告.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完成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
继续推进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建立茅洲河、练江流域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监督台账.
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定人才发展条例,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制定职业教育条例,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修改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作出在各地级以上市调整实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授权省政府下放各地级市实施直通港澳道路运输的有关行政许可权.
检查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补齐自主创新综合能力建设短板.
听取审议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督促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
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
出台全国首个规范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对高铁霸座、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机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修改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城乡厕所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对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培育等作出规定.
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加大对我省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权益的保护力度.
制定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防教育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
听取审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专题调研,推动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检查社会救助条例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完善配套制度.
加强信访工作,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854件次.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修改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继续上下联动检查禁毒法和我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政府健全全民禁毒工作机制,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
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
听取审议省政府推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出台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妥善解决和处理立法中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
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我省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评选出首批地方立法工作领军人才5名、骨干人才23名、专业人才47名,为我省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
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定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实现与全国人大信息平台对接.
建立财经、环保监督工作专报制度,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
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地方发展需要,巩固和发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关系,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等34批370人次.
三、突出基础基层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过去一年,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
5万多件;9万多人次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去年8月,四级人大联动,首次组织五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8万多名人大代表参加,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2万多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建立全省五级人大代表信息库,实现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在线查询,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信息化服务.
进一步落实"双联系"制度.
重点督办完善和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等3项代表建议.
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推动加快广湛高速公路扩建等问题得到解决.
做好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全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在健全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和队伍的基础上,去年将发挥县乡人大职能作用作为重中之重,确定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强化省市两级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支持指导.
注重示范引领,省确定14个县乡人大工作示范点,各市确定172个县乡人大工作示范点,推出25个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注重强化保障,省财政对997个乡镇人大工作予以3年财政支持;将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列入全省干部培训计划.
注重阵地建设,全省已建立843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全年新增4035个,组织开展代表主题活动1.
5万多次,各级代表在联络站(室)接待群众近8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近5万件,推动解决反映问题2.
6万多件次.
注重总结激励,表彰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
全省县乡人大和基层人大代表齐心协力、积极履职,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形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层国家政权基础的合力.
四、突出党建引领,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把省委巡视反馈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作为开展机关巡视整改"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或修改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班子建设的意见、议事决策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出台完善党组织设置和发挥党员委员作用的指导意见,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明确常委会会议期间设立临时党小组,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制定实施省人大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编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制定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选调等制度,激发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活力和干劲.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凝聚着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汗水和心血,离不开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
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立法工作还不能很好适应立法形势要求,部分法规可操作性不够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自身建设有待继续加强等.
这些不足与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信任、肯定与重托,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意图,清醒认识新时代新起点上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使命与担当,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把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同志的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人大工作出台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文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
要深入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组织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等,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找准职责定位,把握工作规律,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真正把人大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发挥出来.
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1+1+9"工作部署是广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和施工图,充分体现广东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涵盖广东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方方面面.
要结合人大的职责和工作实际,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重要任务对接分解贯彻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在工作落实上聚焦用力,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办成功.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规务实有效管用.
推进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快将信息平台延伸至县乡人大使用.
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完善审查指导方式和工作机制,对法规合法性严格把关.
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0件,其中,继续审议8件,初次审议12件.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或修改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社会信用条例、标准化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种子条例.
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制定或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河道管理条例.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或修改农村公路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化妆品安全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红十字会条例等.
三、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
围绕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实施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专题调研.
开展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专题调研.
听取审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检查预算法、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2016-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选择若干专项资金开展第三方评价.
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监督.
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
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聚焦水污染防治加强监督.
全力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突出做好"水文章".
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一步发挥四级人大联动监督作用,继续重点跟踪督办茅洲河、练江污染整治工作.
聚焦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监督.
围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审议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的报告.
围绕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慈善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专题调研.
聚焦社会治理加强监督.
听取审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继续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落实《广东省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省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和省检察院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的报告.
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四、认真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落实省委部署,安排就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决定,推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建设诚信体系,努力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听取省政府关于支持帮扶我省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前的报告,推动民族地区更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落实省委人事安排意图,依法做好各项人事任免工作,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继续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五、持续抓好基础基层工作和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组织五级人大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主题接待选民以及就地就近巡查等方式,全力助推水污染防治工作.
推动各级人大代表进入联络站(室)开展活动,实现代表联系群众经常化、全覆盖.
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参与,提高办理质量.
选择若干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进行重点办理、督办.
有序安排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
加强代表履职培训.
加快人大代表履职数据库建设,年内实现我省全国、省人大代表履职登记信息化.
深入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
我省县乡人大工作正处于活跃期,进入了更加大有可为的时期.
要继续推动县乡人大立足工作规范,坚持创新引领,提高工作水平.
要抓谋划协调,及早制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计划,充分发挥省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协调小组作用.
要抓队伍和阵地,积极发挥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作用,了解关心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工作情况;推进代表联络站(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发挥代表联络站(室)作用.
要抓创新活动,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激发县乡人大工作活力;继续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全力助推基层创新.
要抓培训保障,加强县乡人大干部培训,继续加强县乡人大人员配备、硬件建设和经费保障.
六、切实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强化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本领不够的危机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业务,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自觉把对法律的尊崇转化为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时的法治方式,努力成为适应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
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注重提高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质量.
要牢记职责和使命,继续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增强斗争精神,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谱写新篇章.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开创广东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1.
2018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审查批准的法规、决定项目一览表(略,编者注)2.
2018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项目一览表(略,编者注)3.
2018年度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主要项目一览表(略,编者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龚稼立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30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各位代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
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聚焦省委"1+1+9"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把广东建设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履行法律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03.
7万件,审结204.
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
8%和14.
4%;法官人均结案277件,同比上升12.
8%;案件再审纠错率1.
2‰,案访比连续下降.
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
3万件,审结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7.
1%和12.
3%.
一、推进平安广东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2.
8%;判处罪犯14.
1万人,同比上升10.
5%.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理清远"4·24"纵火案等重点案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审结涉黑恶案件723件3260人,重刑率44.
8%.
依法严惩刘永添等涉黑犯罪、关和合等涉恶犯罪、曾高等涉"保护伞"犯罪,确保扫黑除恶挖伞一并推进.
对2419名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强化深挖排查、综合治理,移交线索问题1087条,发出司法建议645份.
严惩腐败犯罪.
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一审案件1847件2568人,审理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严惩扶贫领域和村(社区)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32人.
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审结"天网""猎狐""红通"案件66件66人.
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查、诉、审工作衔接机制,支持监察体制改革.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
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案件1.
1万件1.
3万人,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5.
2万件7.
4万人,严惩蔡东家等特大制贩毒品犯罪.
审结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一审案件2322件4536人,审理"4·3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系列案、"千木灵芝"非法集资系列案.
审结拐卖、虐待、性侵妇女儿童犯罪一审案件4723件,严惩张维平等拐卖儿童犯罪.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确保罚当其罪.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129名被告人无罪.
积极开展判后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
4%.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89万件,积极助力国家战略实施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
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二条,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
3万件,同比上升40.
8%,审理"快播"著作权处罚纠纷案.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审结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民事一审案件648件,同比上升52.
1%.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推动949家"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市场.
服务金融秩序治理,审结金融民事一审案件26.
9万件,依法保障农村金融机构改制.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意见制定.
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1.
2万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233件.
建立港澳商会联动调解机制,选任221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
加强与香港、澳门司法机构务实合作,推动广东自贸(片)区建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审结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3261件.
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审结海事一审案件1664件,建立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
承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设立广东中葡司法合作交流基地.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推进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审理金城公司诉庄臣公司保全损害赔偿案和麦赞新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无罪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执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672件,同比上升22.
8%,审理王康文等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一审案件2.
1万件,同比上升14.
7%,审理彭伟权等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坚持法治原则和平等保护,如期全部办结涉军停偿案件1762件,促进军队改革和军民融合发展.
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国防建设.
服务法治广东建设.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狼牙山五壮士"烈士名誉权纠纷案.
加强律师诉讼权利保障,全面实施律师调查令,开展律师参与民事纠纷调解试点.
组织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800余场,选任481名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落实普法责任制.
省法院官方微信"裁判者说"获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审结民生领域一审案件27.
3万件,依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
加强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领域案件审判.
推广"法院+工会"联动机制,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台劳动争议诉裁衔接意见,审结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
2万件.
参与"治欠保支"专项治理,为进城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2.
9亿元.
联合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统一损害赔偿标准,推动道路交通纠纷线上一体化处理.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案件4355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妥善审理扶贫攻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依法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将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化解各类纠纷13.
5万件.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
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一审案件6.
9万件,全面建立离婚冷静期、职权探知、离婚财产申报等机制,联合妇联、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聘任家事调查员800余人、家事调解员1400余人,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
服务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一审案件2.
1万件,同比上升20.
0%.
判决或协调支持原告诉求的占16.
7%,妥善化解汕尾乌坎土地确权行政纠纷.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涉诉规范性文件审查,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赔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77件.
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完善移动诉讼服务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推广"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评选东莞第一法院等示范窗口.
推行网上立案、扫码支付诉讼费全覆盖,让群众足不出户实现立案登记、信息查询.
依法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281.
9万元,发放救助金5481.
8万元.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网上发布裁判文书121.
2万份,直播案件8.
5万件.
发布环境资源、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司法白皮书,公布产权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220个,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省法院门户网站获全国优秀政法网站,广州、深圳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居全国前列.
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组织"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活动,执结案件73.
5万件,同比增长18.
5%,结案率87.
7%,"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完善综合治理.
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全面依法治省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督办解决行政机关经济纠纷欠债积案373件.
与省发改委等28家单位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不执行、慢执行、乱执行行为.
强化执行攻坚.
加大制裁规避执行、干扰执行和抗拒执行力度,拘留失信被执行人6989人,限制出境2784人,发布失信名单34.
4万人次,限制高消费89.
9万例.
促使9.
2万人履行法律义务,强制执行到位1274.
5亿元.
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出台工作规范,判决拒执犯罪案件215件,同比增长3.
3倍.
创新执行机制.
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推动全省金融机构实现银行存款网上查询、冻结、扣划.
总结广州"送必达、执必果"工作经验,推广佛山执行财产快速评估机制.
网上司法拍卖成交金额520.
6亿元,同比增长37.
7%.
深圳法院获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单位.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措施,11项司法改革经验作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范例.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出台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院庭长带头办结案件60.
8万件,同比上升21.
1%.
出台审判业务指引62项,推进类案同判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法官激励和惩戒机制,落实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护、违法责任追究和干预过问案件等规定.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
推进法官统一选拔、逐级遴选、动态调整常态化,遴选法官579名,412名初任法官全部在基层任职,198名法官退出员额.
深化法官职务序列改革,推动审判辅助人员配套保障措施落地.
与中山大学等院校共同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
实施机构和编制管理改革.
设立广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审理涉网案件"机制.
在深圳设立全国首家破产法庭,推进破产审判机构改革.
合并广州基层铁路法院机构,在惠州探索司法人员编制统筹调剂,制定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集中整合审判力量,大幅精简行政部门.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等诉讼规程.
联合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推进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和法律援助值班全覆盖.
完成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为刑事诉讼法修订提供广东样本.
刑事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超过95%,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7天.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升级全省法院统一办案信息平台,加快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开展"微法院"诉讼平台试点,加强粤东西北地区数字法庭建设.
开发法官在线阅卷、讯问、合议等远程办案功能,提升审判质效.
开展线上审务督查,强化监督管理实效.
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省新涌现珠海金湾法院等31个全国先进集体、茂名法院伍彤等76名全国先进个人.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法院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站稳人民立场,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
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高潮,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研究细化17项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强化素质能力培养,完善法官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全省法院院长专题研讨,举办"广东法官讲堂",培训干警9.
5万人次.
开展青年法官业务技能竞赛和司法警察技能比武等活动,推进落实"双千计划",实施智力援藏援疆.
坚持正风肃纪反腐.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法院实际出台实施办法.
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司法作风专项督察等活动,坚持巡查督察和日常严管相结合,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77人.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深化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加大基层法院人才培养力度,新招录专业司法人员316人,选优配强基层法院班子.
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和案件集中地区政策倾斜力度,省级财政保障资金同比增长14.
9%,146个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得到加强.
七、全面接受监督强化司法人民意识,始终将审判工作置于监督之下,依法行使司法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配合开展禁毒法等专项执法检查.
加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9件.
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法院工作,集中走访人大代表1.
1万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向省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办结政协委员提案7件.
配合开展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调研.
采取邀请视察、座谈等形式,定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53件,依法改判167件.
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加强司法行为规范.
共同开展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查.
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贯彻新颁布人民陪审员法,会同有关部门选任人民陪审员2.
3万名,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8.
3万件.
聘请法院监督员、咨询员1500余名,邀请1.
8万名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党和人民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工作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较多.
三是司法改革系统性、协同性不足,改革整体效能有待持续加强.
四是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质效不尽满意,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仍需加大,制度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我们将直面问题和短板,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
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1+1+9"工作安排,以更高的标准扎实推进工作,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坚决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震慑声势,推动建立标本兼治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商业犯罪和腐败犯罪,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建设,把我省建设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是全面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1+1+9"工作部署.
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推进粤港澳司法领域务实合作,全面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是切实加强和保障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司法保护.
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加快完善跨域立案、线上服务设施建设,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加强裁判释法和普法宣传,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类案同判体系建设,注重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防范冤案错案.
大力加强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和多元化解,全面推进审判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六是努力锻造过硬队伍.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增强创新精神、担当精神、斗争精神、工匠精神和奉献精神,全面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攻坚克难,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贻影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30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各位代表: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广东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积极顺应党和人民的期望,努力用法治力量为新时代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护航.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每个环节.
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为广东改革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更加注重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
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着眼于推动粤港澳政策规则对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跨境产业合作和科技创新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围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发展,严惩危害自贸片区社会治安、影响自贸片区金融创新的犯罪,并就加强综合监管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建章建制.
更加注重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严厉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依法批捕2420人、起诉2319人.
发布广东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突出打击重点,彰显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更加注重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省检察院及时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批捕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以及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的犯罪123人,起诉136人.
更加注重服务保障民生.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捕"套路贷"犯罪374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731人.
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款项等严重影响精准扶贫工作犯罪156人.
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分别监督立案113人、65人,批捕2862人、767人,起诉2921人、1013人,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积极投入平安广东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的地区之一这一目标,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施策,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8559人、起诉164731人.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斗争,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
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捕4549人,起诉4562人.
依法打击偷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524人,起诉7311人;批捕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4560人,起诉33214人;批捕毒品犯罪15167人,起诉16148人.
依法打击涉铁路刑事犯罪,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维稳工作,有效保障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省检察院加强统筹谋划、组织调度,制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意见,递次开展督导检查,深化对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指导.
全省检察机关组建300多个专业化办案组,建立信息通报、线索摸排移送、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及异地办理等机制,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衔接和配合,形成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坚持严厉打击和保证办案质量并举,实事求是、依法严惩,不人为拔高也不人为降低.
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0932人、起诉8070人;不批捕1343人,占审结人数的10.
94%.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0人,追捕697人,追诉384人.
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的收集排查力度,促进"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助推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理,接收登记涉法涉诉信访件19754件.
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立了以律师为主的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窗口,全省1064名律师参与接访1667批,化解矛盾297件.
拓展司法为民渠道,全省三级检察院常态化、规范化应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部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智能化方式为群众表达诉求、查询案情、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
落实普法责任制,省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结合服刑人员申诉工作专项检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等,对193件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重视职工群众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联合制定《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信息互联互通、联席会议、行动互助协作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犯罪3104人.
起诉性侵、拐卖、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犯罪864人.
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推动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注重将教育感化挽救贯彻办案始终,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414人、不起诉1026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于全省刑事犯罪案件3.
51个百分点、10.
83个百分点.
持续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对925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948.
01万元.
三、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实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将办案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基本手段,整体联动、精准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55件、撤案1344件;针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等问题,依法纠正1676件次,追捕3785人,追诉2759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57件,法院审结330件,改判155件,占审结数的46.
97%.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774件.
针对捕后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刑事赔偿等案件,完善逐案分析机制,构建立体化案件质量监控体系.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全面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全省154个监管场所实行派驻检察.
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106件,办案单位采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650人.
逐案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6402件,纠正218件.
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纠正脱管漏管174人.
扎实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核查出未交付执行罪犯820人,监督监管部门收监执行.
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执行不当案件90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依法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43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67件,再审改变率为45.
06%;对违法执行活动和审判人员诉讼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56件,法院采纳414件.
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58件,办结245件,发出检察建议161件,采纳120件.
坚持维护司法权威和化解矛盾纠纷并重,对3413件案件的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式和新着力点,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加强与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679件,立案408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639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16件.
共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6800多亩.
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完成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整体转隶工作.
省检察院与省监察委员会共同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统筹全省移交案件线索167件.
按照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积极履行检察环节的提前介入、指定管辖、审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职责,受理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90人,决定起诉581人.
依法对60名厅级干部提起公诉.
依法行使保留的检察机关侦查权.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机关对在诉讼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种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保留行使侦查权.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依法开展此项工作.
四、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持续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在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梳理改革工作任务,在综合配套、整体推进上下功夫,努力打造广东检察改革新标杆.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制度,全省现有检察官办案组织4119个,新遴选240名员额检察官,144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
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组建广东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制定工作规程,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
坚持司法亲历性,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全部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发表监督意见,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24658件.
以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为指导,综合考虑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检察官专业能力等因素,启动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顺利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2016年11月起,省检察院组织广州、深圳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试点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48988件,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数的60.
26%,上诉率为1.
74%,有效提升了诉讼质量效率.
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
推动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
完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将监督事项修订为25大类184项,通过平台发现16625件问题案件、22368项监督事项,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研发应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平台,实现跨平台移送监督线索.
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建成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实现办公办案信息化智能化.
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省检察院牵头组织全省政法大数据办案分析系统建设,助推信息资源共享.
五、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思想引领.
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检察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引领广东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开展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专题调研,完善检察工作的方向和思路,强化检察干警坚定信仰、坚守法治的初心.
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仗怎么打、兵怎么练"的实战练兵培训模式,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培训检察干警73938人次.
推进检察业务人才库建设,全省现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8名,省级检察专门型人才97名、业务尖子288名.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全省检察机关有31个集体和3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3个集体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省五一劳动奖状",7名个人获"省五一劳动奖章",7个集体和1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抓常抓长抓细纪律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
省检察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检察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310次,对2个市级检察院开展巡视.
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39人.
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
认真学习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制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党的建设质量整体提升.
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深化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基层检察院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经费保障全面加强.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深化司法公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4件代表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及时办结反馈.
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抓好审议意见落实.
建立定向联络代表制度,开通代表联络专网和微信群,全方位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集中走访代表5473人次,邀请代表观摩业务竞赛、参与检务活动5184人次.
按照统一安排,参与服务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广东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赴云南视察检察工作活动.
省检察院邀请梅州、湛江、茂名、揭阳团部分省人大代表到广州、佛山、珠海、深圳交叉视察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诚恳听取意见.
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邀请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
省检察院牵头办理省政协重点督办的"关于推进我省涉罪未成年人学校型观护基地建设"提案,会同教育、司法、共青团等部门,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0416条、法律文书114971份、重要案件信息17001条,为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37066次.
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教育、妇联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和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深化"阳光检务网""两微多端"等检察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打造立体化检察新闻宣传矩阵.
各位代表,1978年,伴随着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人民检察制度重新走上了全面发展之路.
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时俱进、不断走向成熟,成为我们始终保持战略自信和政治定力的力量源泉.
40年来,检察机关职能不断充实、作用日益彰显,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40年来,广东检察始终坚持与改革开放同向、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法治广东建设同行,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
成绩的取得,是党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一代代广东检察人坚定信仰、信念和信心,团结奋斗、无私奉献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部分法律监督手段刚性不够,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诉求有差距.
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
四是司法办案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
五是部分基层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2019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和过硬队伍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更高站位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领我省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阔步前进,努力为广东改革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第二,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广东改革开放大局和区域发展战略部署,把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结合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多办案、办好案为抓手,深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
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第三,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等活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继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第四,以更强担当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
围绕法治广东建设,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继续为反腐败斗争作贡献.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要求,有效防范冤错案件,着力在深化依法治省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以更新思维深化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司法改革.
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
以专业化为方向,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助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第六,以更严标准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以奋斗者的姿态、以追梦人的毅力,与全省人民一起拼搏、接续奋斗,努力书写新时代全省检察事业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1.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法律咨询服务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
实体大厅由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等四个工作区域组成.
网络平台包括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
2.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
法治副校长的主要职责为:为学生讲法治课,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推动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和社会协作网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
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4.
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指对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等实刑的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或未收监执行刑罚、未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等违法情况的监督,是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刑事判决是否得以依法执行、罪犯是否依法受到惩处,关系到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于2016年4月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开展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
5.
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指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包括人民法院执行责令退赔、处置赃款赃物、没收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以及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的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不属于财产刑执行检察的范畴.
6.
诉前程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
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首先通过公告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积极行使公益诉权,只有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首先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进行整改,只有在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7.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平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广东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研发"广东省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平台",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审核决定、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实现监督线索跨平台移送、集中管理,监督事项专业化办理.
该平台通过内部流程管理和外部程序再造,实现了重大监督事项由"事件化"办理向"案件化"办理模式的有序过渡,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刚性,提升了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
8.
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电子检务工程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立项、统一组织实施的全国检察机关重大信息化工程,目标是建设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实现对检察工作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主要包括:建设司法办案信息平台、检察办公信息平台、队伍管理信息平台、检务保障信息平台、检察决策支持信息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等六大平台.
9.
全省政法大数据办案分析系统: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广东省委政法委提出建设由政法跨部门网上办案和大数据分析系统两部分组成的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其中政法大数据分析系统由省检察院牵头建设.
该系统以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为主线,将分散存储在公检法司等单位的案件数据进行汇聚融合,建立覆盖刑事案件侦查、公诉、审判和执行四个环节的20余个分析模型、240余项业务指标,用以服务和辅助办案、刑事犯罪态势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该系统于2018年5月完成软件研发,同年8月开始在省直政法单位和广州、深圳、佛山三市两级政法单位试点应用.
10.
广东检察新闻宣传矩阵:近年来,省检察院相继开通新浪、腾讯和人民微管家等微博平台,以及腾讯微信,头条号、南方号等5个新闻客户端,组成"两微多端"新媒体宣传阵地.
2018年,在省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打造了以省检察院"两微多端"为龙头,各级检察院新媒体平台为抓手的立体化广东检察新闻宣传矩阵,形成指挥有力、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广东检察机关新媒体影响力持续增强.
2全省检察业务工作有关数据图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18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设想,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如下: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一年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制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围绕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法制委员会在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密切配合下,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讨论论证、反复沟通协调,认真负责地审议、修改每一件法规案.
一年来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19次,统一审议法规案、决定案21件,审议重大事项决定案1件,审查设区的市法规44件.
先后召开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评估会166次,开展立法调研32次,向省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1000余次,向立法咨询专家、实务专家征求意见900余人次.
在统一审议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紧扣实践需要,将立法着力点放在解决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力求通过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适应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一是加强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立法.
深刻认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注重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用力.
审议人才发展条例草案,深化人才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治环境,对支持港澳人才在广东就业创业、促进粤港澳人才交流作出规定.
审议关于在各地级以上市调整实施《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促进进一步简政放权,将直通港澳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准的权限下放给各地级以上市,便利三地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
审议养老服务条例草案,鼓励港澳等境外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
审议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健全职业教育实施机制,着力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针对强制招标、指定交易平台、串通投标等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完善查处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审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取消林权权属来源、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船舶进出渔港签证等证明事项,推动简证便民、优化服务.
二是突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立法.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着力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细化上位法规定,对工业、移动源、扬尘等重点污染源提出针对性强的防治措施.
审议关于修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废止《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和提出废止建议.
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管,细化信息公开要求.
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的审议工作,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措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生态环境.
三是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
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审议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推进城乡"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城乡厕所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持续改善,预防和控制疾病,推进健康广东建设.
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细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措施,全方位保障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权利.
审议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加大扶持和保障力度,强化养老服务监管,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超生即辞退"的规定,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四是抓紧完善人大制度、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方面的立法.
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定制度自信与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着力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审议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草案,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彰显宪法权威.
审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明确备案审查范围、方式和程序,保障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
审议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推动法治广东、法治社会建设.
审议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平稳有序调整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
五是做好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
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呼应群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迫切要求,将有社会共识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规规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在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火车"霸座"行为明确作出禁止性规定,对文明养犬、落实免疫责任等文明饲养动物行为和控制吸烟作出规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审议国防教育条例草案,明确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的工作措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
审议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拓展地方志工作范畴,充实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途径等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二、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面对地方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制委员会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法规立项、统一审议、人才培养、社会参与机制,推动形成与我省立法工作、立法需求、立法特点相适应的立法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法规立项工作机制.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立法,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重大改革部署、省委的工作要求有哪些需要转化为地方立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项目进行通盘考虑、反复协调、科学选择,做好编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和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的基础性工作,并于2018年4月经省委批准实施.
中央批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精神和部署,研究优化调整我省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点研究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加快立法步伐,主动适应改革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及时建议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补充列入2018年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提出修改和废止部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按要求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清理任务.
二是健全统一审议工作机制.
制定完善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
坚持逐条审议与重点审议相结合,抓住重点问题,深入研究论证.
高度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吸收,确实难以吸收的,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解释.
完善法制委员会与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两委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共同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拟提请法制委员会审议的草案修改稿先由法工委委务会议讨论.
妥善处理统一审议与其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关系,对法规案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在审议报告中准确反映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拓宽社会参与立法途径.
拓宽途径,创新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有序表达立法诉求和建议,为立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认真落实重要改革任务,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机制,起草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后印发施行,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及时妥善处理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利益问题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
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选聘立法咨询专家48名,研究改进征求意见方式,更好地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
完善委托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委托项目方案评审、成果验收机制,确保委托项目质量.
2018年,共委托第三方起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7件法规草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6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组织开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5个领域的立法研究.
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调研,抓紧起草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工作规则.
做好立法宣传工作,为审议好、实施好地方性法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创新立法人才培养机制.
将建设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重视培养和储备立法人才.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创新立法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广东省立法工作人才评选,优化人才结构,推动形成完善的人才成长梯次,评选出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立法工作人才,其中领军人才5名、骨干人才23名、专业人才47名.
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立法工作人才、立法咨询专家经常性集中学习.
完善人才培训交流机制,举办两期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召开立法工作人才座谈会,协调各市立法工作人员到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跟班工作.
三、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以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增强纠错刚性和力度,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推进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授权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政府使用,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全国人大信息平台对接,组织开展信息平台使用培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能.
2018年8月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我省召开全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交流平台建设与使用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给予充分肯定.
2018年5月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推动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均已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2018年11月通过后,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依法纠正工作,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审查政府规章,对5件政府规章提出了审查意见,推动修改存在不适当问题的政府规章,对公民提出的12件审查建议及时研究处理和反馈.
参与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22件,对其中5件提出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审查意见.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省市两级地方性法规54件.
四、加强指导和把关,做好设区的市法规审查工作法制委员会与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密切协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指导工作机制,加强与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在立法选项、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提供指导、帮助,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高标准做好审查工作,推动设区的市提高立法质量.
一年来共对86件设区的市法规立法工作予以指导.
督促各市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相关法规83件.
坚持全程介入指导、重点环节审查把关,重视调研论证,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人大请示,先后就3件设区的市法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请示汇报.
注重指导各市选准选好立法项目,推动各市按照中央要求,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放在重要位置,抓紧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
完善审查要点制度,以法规中涉及管理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以及义务性、禁止性规定的条款为重点,逐项提出审查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自身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思想武装.
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
坚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知行合一、推动实践.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亲自上党课,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带头谈学习体会,党员同志积极进行学习交流.
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增强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保持苦干实干、能干善干的实践品格.
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组织法制委员会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思考、谋划、推进立法工作.
分党组成立后,全面把握分党组的工作原则和职责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以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查弱项和补短板并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
我们清醒地看到,立法工作还不能很好适应立法新形势的需要,立法项目安排的前瞻性还不够强,立法调研不够深入细致,一些法规条文可操作性不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还有待加强.
这些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立法工作,深刻认识新时代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准确把握新时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改革开放目标任务上凝心聚力,自觉把对法律的尊崇转化为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时的法治方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积极发挥立法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提高编制立法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统筹安排好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立法与改革开放决策的衔接,解决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用立法呵护百姓幸福生活.
拟将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标准化条例、学校安全条例、种子条例,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牵头做好法规起草、组织协调、论证评估、审议把关等工作,与各单位密切配合,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把握好审议时间和节奏,确保法规案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提高统一审议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做好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进一步推进立法精细化,确保法规体例精简、内容细实、有效管用.
在统一审议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法规中去.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意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优势,发挥高校立法基地的专业优势,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坚持从省情和实际出发,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和现实情况,使立法体现广东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
切实加强立法调研,把立法要解决的问题找准,将立法决策建立在扎实可靠的调研基础上.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认真贯彻实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推进全省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智能化.
启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将信息平台延伸到县乡人大使用,并拓展立法服务功能.
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和依法纠正工作.
五、加强对设区的市法规的审查指导工作完善法规审查指导机制,创新审查指导方式方法.
指导各市选准选好法规项目,推动各市从小事项、小切口入手,选择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立法.
加强对法规起草、审议的指导,协助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衔接好审议进度安排.
加强合法性审查,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条文进行重点审查.
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特定问题的研究,及时进行指导,帮助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开展立法宣传同步谋划、统筹安排好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地方性法规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使立法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规、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增强各方面立法认同和全社会法治观念.
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把法规征求意见工作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关注立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
在法规通过后,通过多种形式对法规进行宣传、解读、阐释,讲清楚立法的初衷、原则、重点和关键条款,让社会知晓法规、让法规深入人心,让公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七、切实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工作作风过硬的立法工作队伍,确保立法工作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分党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认真履行职责.
抓好党支部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研究和培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宪法观念,提高工作本领,锤炼过硬作风,以新担当新作为推进立法工作新发展.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8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内司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审议法规案1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办理代表议案2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件,组织和配合开展代表视察3次,开展跟踪监督3项,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积极发挥内司委的职能作用.
一、重点组织实施禁毒法和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针对我省毒情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禁毒法和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
2018年的执法检查在2017年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禁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法律责任,加强和改进工作.
6月初,李玉妹主任亲自率队到广州花都区、白云区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在省公安厅、广州市召开汇报会,分别听取省禁毒办、省公安厅和广州市政府有关工作汇报,积极推进我省禁毒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内司委创新工作方式,委托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对我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禁毒预防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等重点问题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报告已提交7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与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8月,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书面报告了本项执法检查的情况.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作出批示,要求省禁毒办认真研究解决执法检查组提出的短板问题,认真落实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我省禁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省禁毒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12月下旬,国家禁毒委宣布对我省汕尾陆丰市、广州白云区、深圳宝安区、茂名电白区取消挂牌重点整治,揭阳惠来县、湛江雷州市从通报警示降级为重点关注.
二、精心做好《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2017年,韶关市新丰县发生练溪托养中心托养人员死亡事件后,常委会及时修改完善《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在法规中充实了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其走失人员救助的相关内容.
2018年7-8月,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内司委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社会救助法定职责,及时补齐社会救助短板,切实托住民生底线.
执法检查报告已提交9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与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11月,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书面报告了本项执法检查的情况.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省财政明确2019年提高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等六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三、认真做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9-10月,内司委深入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开展相关调研,并委托广东财经大学对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开展第三方调查评估.
经过调研,内司委形成调研报告,建议省政府进一步推动珠三角地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和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省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内司委的调研报告已提交11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四、扎实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4-5月,内司委深入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湛江等五市开展相关调研,并召开省直单位汇报会和座谈会,分别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情况汇报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经过调研,内司委形成调研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大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力度,抓住庭审实质化这个核心,以庭审实质化引导和规范侦查、起诉工作,完善改革配套保障措施.
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内司委的调研报告已提交5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内司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研究处理.
五、协助常委会审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内司委负责初审.
内司委认真开展法规初审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针对修订草案存在的修订范围过窄,残疾预防、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规定较薄弱,相关制度措施缺乏操作性和约束性等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健全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该项法规经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已于2018年7月26日颁布、自9月1日起施行.
六、积极做好代表方面有关工作一是重点督办"关于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增加看守所律师会见室"代表建议.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张杰代表提出了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增加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的建议.
我省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缺口大、历史欠账多,为此内司委向常委会建议将此建议列为2018年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项目,加强督办落实.
通过督办,截至2018年11月19日,全省已新增律师会见室539间,比原有数量增加了96%,珠三角地区大部分看守所已提前完成会见室建设任务.
省财政明确2019年安排4876万元用于全省看守所会见室、讯问室改造,全省看守所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新增会见室1190间.
此外,当前全省看守所已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会见和周末预约会见办理,律师会见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是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东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和《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两项议案工作.
内司委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两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再将其列入常委会相关立法规划或计划中;鉴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法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建议待国家层面立法后,我省再结合实际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实施性法规.
经与议案领衔代表沟通,两项议案的领衔代表均对审议结果报告表示满意.
11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审议结果报告.
三是认真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
内司委于8月组织有关省人大代表赴佛山市对我省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视察,推动全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推进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
四是会同省法院于8月开展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升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法院行活动,推动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是会同省法院于10月赴惠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代表视察活动,推动全省进一步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七、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常委会党组工作安排,常委会罗娟副主任于3月率内司委、外事工委有关同志赴河源、汕尾两市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专题调研,内司委认真做好组织调研和草拟报告等工作.
二是召开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
11月中旬,内司委在广州召开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讲话和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情况以及我省人大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并交流2018年全省各地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经验和2019年工作设想.
三是审慎稳妥推进监督监察工作.
7月下旬,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举办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培训班.
会后,内司委及时向常委会党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培训班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加强与省监察委的沟通,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审慎研究推进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事宜.
四是加强对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等去年常委会监督项目的跟踪落实,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改进工作.
五是会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于9月开展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
六是协助常委会在国家宪法日前夕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
八、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按照常委会和机关党组部署要求,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活动;常委会罗娟副主任和委员会领导分别为支部党员上党课,要求每位党员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六个方面问题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围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认真查摆问题,抓好落实整改.
赴广东农垦集团、辛亥革命纪念馆、黄埔军校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和引导支部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委员会工作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
积极参加省委和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参加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的培训班和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按照常委会部署,配合办公厅做好人大机构改革的有关工作.
回顾一年的工作,内司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省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常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社会领域相关项目立法步伐有待加快,法规草案审议质量有待提高;监督司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大,实效有待增强;人大监督监察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积极探索;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的渠道有待拓宽等.
今后工作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设立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同时将省人大内司委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有关监察和司法、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谋划好2019年省人大监察和司法、社会建设方面的工作.
一、监察和司法工作方面更名后的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主动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推进我省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完善我省监察制度体系,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报告.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认真协助常委会做好该项监督工作,推动我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为确保2020年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积极发挥人大监督、促进作用.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的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协助常委会做好该项监督工作,推动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障,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职能作用.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情况报告、省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报告.
在前两年开展禁毒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抓住禁毒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监督,持续发力,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禁毒方面的专项报告相关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切实落实2018年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推进全省毒情形势持续好转.
(四)积极稳妥推进人大监督监察工作.
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协助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确保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监察法正确实施,推动完善我省监察制度体系、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
(五)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创新和规范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加强监督司法工作机制建设.
开展新一届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在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智力支撑作用.
按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会同常委会法工委探索开展对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继续完善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度规范,抓好委员会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大监督监察和司法工作能力水平.
二、社会建设工作方面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后将围绕主动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对社会建设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紧紧抓住社会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全局意义的问题,认真开展社会领域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积极推动政府及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事务、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推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断改善,推动我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早日形成.
2019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协助常委会开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专题调研.
通过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全面查找、认真梳理我省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研究社会领域人大立法和监督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省委《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方案》,统筹谋划好本届常委会未来四年在社会建设领域的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
(二)加强社会建设领域地方立法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用法律呵护百姓幸福生活.
按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协助常委会做好《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法规审议工作;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做好《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的起草调研工作.
(三)协助常委会做好慈善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两项执法检查.
认真做好慈善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推进我省慈善事业进一步规范发展,为我省制定相关实施性法规奠定基础;会同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推动全省进一步贯彻实施办法,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
(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委员会党建工作,尽快成立委员会党支部,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成立分党组,以党建带队建.
结合人大机构改革,认真抓好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有关会议制度、工作规范,提高办事效率.
建立健全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络机制,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强与市县人大社会建设机构的密切联系,适时召开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和举办培训班.
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确保社会建设委员会起好步、开好局.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2018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人大财经监督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推动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任务分工,会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我省制度文件的起草工作.
认真总结我省工作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上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草拟了我省意见稿,先后两轮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审议,并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省委文件印发.
同时,积极推动全省各市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珠三角九市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进会;研究起草省人大常委会贯彻省委文件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有关准备工作,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座谈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理论与实践专题座谈会,并组织调研组到河北省、我省有关市及省属金融类企业开展调研,提出调研报告.
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二)推动建立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文件精神,2015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监督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同时,认真落实省委改革部署,做好省委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2018年初,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规定了审计整改重点、跟踪调研、审计整改报告形式、审计整改报告内容、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多项新内容,对原来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作了重大改进.
(三)推动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年3月印发《关于预算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后,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9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了中央指导意见精神,在落实措施具体操作层面充分体现广东实际和特色.
在全国人大召开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会议肯定了我省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方面的经验.
(四)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落实省委改革工作部署,研究起草了我省《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已经省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
为落实好《若干规定》有关要求,提出了《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及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并做好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推选和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筛选工作,举办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培训班,帮助代表更好地掌握预算审查监督的知识和方法.
(五)研究制定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制度.
省委将制定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列入改革任务计划.
为做好制度文件起草工作,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对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稿,按程序在审批之中.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建设.
(六)搭建财经监督新载体,创办《广东人大财经监督专报》.
按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要求,定期选取若干专题开展深度调研或委托专家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刊登财经监督成果,送省领导和有关方面参阅或研处.
2018年分别就上半年以及全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等有关情况以专报的形式报省委并送省政府研处.
二、强化计划审查监督,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计划的审查和经济监督,进一步完善经济监督制度,在提高监督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着力推动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完善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夯实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基础.
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有关工作,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单位与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召开2018年上半年、全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到会指导.
经济形势分析会对宏观政策的走势、经济运行的态势、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高度关注我省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为提高计划审查监督质量夯实基础.
(二)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更好发挥五年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报告的有关工作,组织多个调研组分赴部分地级以上市开展了实地调研.
同时,委托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广东省经济学会等单位组织专家围绕推动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分4个专题开展调研,提交专题调研报告.
财政经济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指标调整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研究提出财政经济委的综合调研报告和初审情况报告.
通过开展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监督,进一步支持政府更好地执行五年规划,落实五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安排,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从而更好发挥五年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三)围绕促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组织开展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监督工作.
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有关工作.
通过监督,督促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建设质量,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管理制度,加快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此外,参与全国人大代表"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视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起草视察报告,集中反映全国人大代表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组织开展系列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落实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措施,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举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读会.
邀请省人大代表中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请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讲解我省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答疑,与会代表围绕更好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我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当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促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实效,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规定,做好年度预算草案及其报告、决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初审工作;做好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一)持续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完善建设和运用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联网监督系统升级完善建设.
定期召开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情况分析评估会,对进一步推动我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省社保局在向省人大开放社保基金报表系统和财务系统基础上,开放了社保基金业务系统.
省国资委也已通过远程登陆账号和密码,初步实现了省人大与省国资部门联网.
同时,抓紧推进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升级完善项目有关工作.
二是做好预算联网系统的运用工作.
积极利用联网系统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探索开展总预算网上备案审查,跟踪重点支出和重要转移支付拨付下达及实际支出情况;自2017年在广东召开的全国会议以来,共编印预算联网监督分析简报9期,得到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及时反馈和积极回应.
三是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指导,夯实省市县联网基础.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区已全部实现了人大与本级财政联网,联网率达100%.
(二)强化绩效监督,不断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连续4年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监督并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对累计超过440亿元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督的基础上,2018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继续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监督,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专项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两项合计175亿元)的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先后开展了制定绩效监督工作方案、提出第三方绩效评价需求书、公开招投标选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专家评审验收会、提出专题调研报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三方评价报告等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11月份听取和审议了上述两项专项工作报告.
(三)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5月听取和审议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工作,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调研组先后赴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内部分高风险地区调研,了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认真落实预算法等关于举债融资管理方面的规定,健全举债融资机制、严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券资金分配使用、加强债务预算管理、消化清理存量债务等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四)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着力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规定,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与省审计厅沟通协商,确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和重点整改部门单位.
同时,对我省审计发现精准扶贫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深度跟踪调研,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调研组,分别与省直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并到部分地市进行实地调研,现场确定走访对象,重点了解其生产生活改善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为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供参考.
(五)强化预算编制监督,促进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进一步完善我省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工作机制,在对2019年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前,充分听取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由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组织省人大代表就水污染防治、学前教育、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三个专项资金的安排问题,专项提前介入2019年预算草案编制监督,促进有关预算安排意见得到更好落实,使人大代表和公众的诉求在预算编制中及时得到体现,为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在财政经济委初步审查预算草案前,就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环保治污、社保就业等四个专题,组织相关委员会开展专题审议,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有效落实.
四、着力提高经济立法质量认真落实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按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做好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等四个条例的初审工作.
提前介入有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论证和修订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在开展经济立法过程中,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初审工作的重要目标,法规草案全部书面征求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就社会关注或存在分歧意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论证,确保经济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推动代表关注问题的解决不断拓宽代表参与人大财经工作的渠道,在开展立法、监督等活动中重视邀请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审议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认真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提出办理(会办)意见.
积极做好有关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加强对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重点督办工作方案,先后到重点建议主要办理责任单位了解情况,交换意见;组织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到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地市开展调研;将调研情况反馈给省政府有关部门,跟踪省政府办理工作计划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督办情况报告,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推动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
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党的建设,确保人大财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履行分党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发挥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强化理论武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贡献人大财经力量.
扩大社会有序参与,选聘财经咨询专家.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有序参与人大财经工作,有效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协助常委会公开选聘40名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并对专家进行了培训.
在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和有关专项工作监督中,重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和参谋助手作用,如组织专家参加调研、理论研讨,为代表视察前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等,有效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和基层省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如财经立法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监督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对此,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并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2019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为推动广东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人大财经工作中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为指引,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切入点,强化政治担当,弘扬改革精神,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二、着力提高人大财经监督效果依法有效开展法定监督工作: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报告及审查和批准省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我省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等.
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开展我省贯彻实施预算法情况检查、开展实施《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情况检查以及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全省市县人大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等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关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落实,着力支持省政府积极争取中央增加广东专项债券限额和发行规模;关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和松紧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落实,着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关注"实施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的结构性政策"落实,着力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改善优化;关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着力推动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关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落实,着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实施;关注"保基本兜底线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着力推动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着力提升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质量加强和提升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一是做好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升级完善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系统覆盖面、增加系统功能、全面提升联网监督系统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联网监督制度建设.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完善现行联网监督工作制度,制订《广东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发现问题研究处理反馈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成果运用.
注重线上发现问题与线下反馈处理问题相结合,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努力提升审查监督内容的翔实性和时效性.
四、着力提高经济立法初审质量按照总书记关于"要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领域的立法,用法律呵护百姓幸福生活"的要求,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提前介入有关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使立法更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认真做好相关法规的初审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五、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联系沟通,扩大代表对人大财经工作的参与.
认真审议有关代表议案,积极办理有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相关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和跟踪监督工作,在开展立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等各项工作中,重视邀请代表参加,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积极做好代表服务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加强分党组建设,严格遵循分党组的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分党组的工作职责,全面推动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发挥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
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服务.
完善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制度,充分发挥财经咨询专家的作用,有序扩大社会力量参与人大财经工作.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2018年,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境资源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污染防治立法,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大力推进我省生态环境工作、实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业务工作,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设立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与农村农业委分党组;分党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在专委会工作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全体委员的培训和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和实施党支部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召开专题党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会议,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曾志权恶劣影响.
三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突出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党支部和党员积极投身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
改进与委员们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业务中坚作用.
四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年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44次,常委会分管领导以及专委会负责同志带头上党课,每次集中学习都安排两名党员作主题引导发言;不断丰富组织生活方式,探索与地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党支部开展共建主题党日活动.
通过持续深入抓学习、强党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振奋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精神状态,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人大环境资源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推动污染防治立法跟上打好攻坚战的步伐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草案初审工作,积极配合开展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城建环境资源立法工作的指导.
一年来,制定和修订了3部关于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
(一)高质高效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7月下旬提出"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2018年底前制定或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规".
在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具体领导下,迅速会同省人大法委法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立法调研、修改、论证等工作,提出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的初审意见,确保《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9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和11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条例结合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践经验,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监督管理、联防联控等制度措施,对工业污染、移动源污染、扬尘及其他污染的防治分章规范,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全国先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
2016年我省启动该立法以来,主动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
2018年2月,收到省政府的法规案后,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并及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8月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配合省人大法委法工委做好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工作.
11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该法规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原则和职责分工,对土壤污染调查与监测、土壤保护、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壤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规范.
(三)补短板及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
针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和监管问题突出的情况,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在前期充分介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固体废物污染专项督察意见和我省整改方案,提出对条例的修改意见.
该条例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管理、法律责任等制度.
三、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组织实施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项目.
1.
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监督.
3月,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率队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针对我省水污染防治严峻、空气质量有所反弹、局部区域土壤污染突出、农村生态与人居环境整治乏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以及管网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缓慢等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配合3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的该专项工作报告,综合整理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2.
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监督.
6月,组织实地调研,梳理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功能区划划分不科学、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的存续将面临严峻挑战等突出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配合7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该专项工作报告,综合整理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3.
开展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监督.
上半年,组织多次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调研督办.
8月,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率队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配合9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该专项工作报告,综合整理审议意见,建议省政府研究处理重点跨市域河流水质状况与国家和省的2018年及2020年的整治考核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流域各市污染治理能力仍然不足、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工业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严重,整治资金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
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加大省财政对练江、小东江整治资金扶持力度,向各级政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任务责任,加快各项治污工作进度.
4.
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监督.
组成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10月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村庄规划覆盖率不达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镇级填埋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有待完善、农村建设项目报建程序繁复、政府投入不足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村民主体作用和能动性及自主性缺失等突出问题,建议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简化农村环保设施建设报建程序、强化规划引领,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工作水平,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请11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综合整理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主动作为、创新方法、精准监督,做好水污染防治监督这篇大文章.
水污染防治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的短板,围绕补齐这块短板,按照问题导向思路,在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基础上,根据我省水污染防治严峻形势,突出抓重点、找难点,选取小切面深度介入,先后有针对性地聚焦五个突出问题,摸清搞透、编写简报,实施精准监督、联动监督,实实在在推动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1.
创办环境资源委监督工作简报.
简报主要反映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及整治建议,全年共出6期,其中,第1、2、3期有关茅洲河、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简报,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注,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批转相关单位和地区研究落实.
2.
加强省市县镇四级人大联动监督.
10月,在茅洲河、练江流域正式建立省、市、县(区)、镇(街)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
12月,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率队赴东江北干流流域开展不达标国考断面整治督办调研时,将省市县镇四级人大联动监督经验复制推广到东江北干流流域.
3.
加强对未达标国考断面和部分城市水质变差情况的监督.
一是针对2017年有12市共16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未达标的情况,3至5月间,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次率队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聚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人大监督力度暨全省人大环资工作座谈会",分析不达标原因,研究对策措施,部署全省人大联动监督.
二是针对2018年以来部分城市水质变差、15个国考断面未达年度目标、9个国考断面为劣Ⅴ类的情况,8月,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率队进行调研,并会同原省环境保护厅召集12市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座谈,共同分析查找原因,研究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加强跟踪督办的基础上,建立15个未达年度目标的国考断面监督台帐,列明未达标原因及整改建议.
4.
加强对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监督.
4月、9月和12月,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委员会负责同志率队到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和有关地区开展专题调研,梳理出当前我省推行河长制中存在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同配合不到位、跨行政区域河流治污不协调、"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滞后、考核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推动全面健全和完善河长制.
5.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
针对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一度落后于全国的情况,10至12月,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跟踪工作进度,梳理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同时,委托南方都市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暗访.
6.
加强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
10月,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委员会负责同志分别率队赴练江、茅洲河流域专题调研督办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调研情况建立茅洲河、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监督台帐.
12月,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沟通协调,梳理出全省环保基础设施2018年建设进度情况及滞后原因,上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以及印送相关单位、地区.
(三)落实和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和调研.
一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于5月、8月分别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执法检查组来粤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全程参与.
环境资源委将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后转发有关地市及相关单位,并跟踪开展调研监督.
三是协助全国人大环资委来粤开展长江保护立法调研.
四、坚持高位推动,勇于担当作为,协助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为贯彻中办印发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省政府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列为2018年重大事项决定工作项目.
这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一项新任务.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环境资源委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开展重大事项决定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决定的制定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李玉妹主任高度重视决定起草工作,多次召集党组成员、环境资源委、办公厅和法委法工委共同研究,对起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与6位副主任分别带队赴珠三角地区7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题调研,深入掌握我省水环境治理情况,找准我省水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王衍诗副主任加强指导,组织环境资源委、办公厅、法委法工委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起草决定稿、征求意见、修改论证等工作,形成的调研报告和拍摄制作的暗访专题片,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稿时的重要参考.
9月,《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经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修改完善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决定明确了我省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责任、重点措施、依法治理、严格执法等要求,并就立法、人大监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出规定.
(二)认真做好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的审议工作.
保护和建设粤北生态屏障,是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一核一带一区"的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
作为第一件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李玉妹主任亲自审定工作方案,王衍诗副主任担任规划审议专责小组组长,并聘请中国工程院陈勇院士为专家组组长.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提前介入,两次组织专家组和调研组赴韶关、清远市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11场,广泛听取两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意见,听取规划区所涉全部7个县(市、区)和22个镇其中的14个镇(占64%)政府及部门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听取规划区14个行政村的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听取专家代表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意见,从保护区名称及政策法律适用、范围划定、规划区群众生产生活安置、生态补偿、产业企业退出、考核评价体系、保护区特别政策、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科研设施等的建设责任、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等9个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为11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高质量审议省政府关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的报告提供了重要依据.
12月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转送省政府后,继续及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推动审议意见的研究吸纳,促进规划科学的制定和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发展.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做好有关工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资源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共有4件,涉及三部法规的地方立法,其中《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广东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已分别列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的第一类、第三类项目.
关于《广东省城市环卫作业人员保障条例》立法议案,建议先由省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府规章,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的权益维护和保障,同时建议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先行立法探索.
以上代表议案的办理报告均得到领衔代表的认可,并经11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共7件,同期会办的省政协委员提案共3件,均已按时完成会办意见函送主办单位或答复代表、委员.
过去的一年,环境资源委还承担了如下工作:选聘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30名,为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和"农村厕所革命"两项专题调研.
专题审议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部门预算和有关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重视与兄弟省人大环资委的交流学习,共接待6批次外省人大来粤专题调研与交流.
总结2018年,环境资源委工作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对每一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从立项、谋划方案、组织实施、后续跟进等环节,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都予以关注,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专门听取情况汇报,亲自带队调研;分管领导亲力亲为、严格要求、精细督办,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有效.
二是突出重点,聚焦发力.
紧盯我省水污染防治短板,运用人大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突出问题导向,自增8项计划外专题调研,重点监督水质变化及考核达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重点污染河流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每一项工作始终坚持做到做深做细做实,一抓到底,全力促进水环境治理攻坚克难上新台阶.
三是敢于创新,亮点纷呈.
首次在中央出台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新规时,探索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就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作出决定.
首次受理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报告事项,对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提出审议意见,并组织成立专家组提供专业意见.
首次开办省人大环境资源工作监督简报,及时反映问题,直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得到省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
首次在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中,多点推进和完善四级人大联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力.
回顾2018年,环境资源委组成人员积极、主动、全面投身委员会工作,团结合作,献计献策,为开创新一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保咨询专家积极参与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较好地起到了智力支撑作用.
委办公室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李玉妹主任对环境资源委工作给予肯定和表扬.
去年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但与中央以及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与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与日益提高的环境资源保护的需要还有相当距离.
今后,我们将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设想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
环境资源委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推动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思想武装、政治统领、改进作风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抓,深学细学精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原原本本读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做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按照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抓好专委会分党组建设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坚决落实分党组政治职能的主体责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委员会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坚持依规从严治党,抓好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健全"三会一课"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坚持以党建促工作,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论证、审议等工作,推动《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预备项目加快立法进程,努力创造成熟立法条件.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美丽广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开展以下监督工作:一是在3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是开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向5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三是在9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四是在11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是继续抓好茅洲河、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四级人大联动监督和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的跟踪督办.
六是通过编印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监督工作简报,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奋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
七是开展南粤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我省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专题系列宣传报道,并与广东广播电台联合进行水污染防治情况暗访,制作专题片,集中反映一批突出的问题并推动解决.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代表履职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的审议工作以及有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协助做好全国人大代表的调研或视察活动,继续跟踪督办有关代表建议,组织省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或调研.
7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为主题的代表活动.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8年,农村农业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三、四、五次全会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李玉妹主任高度重视、亲自指导下,农委全体同志坚持改革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如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展现出新担当、新作为,取得了新成效,树立了新形象.
一、认真加强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人大"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农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农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关于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重要论述为人大"三农"工作定航把向;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发展的最突出短板的重大判断、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重要要求、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重要要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等重要论述,作为搞好人大"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严格把好立法质量关,认真开展法规审议工作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由农委负责一审的正式项目1项,即《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订项目.
农委提前介入修订草案调研起草工作,与省水利厅、省法制办积极沟通协调,参与起草单位组织的调研论证活动.
10月至12月,黄业斌副主任及农委负责同志分别带队赴肇庆、清远等6市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有关方面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及法规修订的意见;11月下旬,黄业斌副主任主持召开河道采砂立法座谈会,组织韶关、河源等6市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农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究重大修订意见.
农委认真研究吸收调研和反馈的意见,针对我省河砂市场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砂价暴涨,局部地区非法采砂仍然比较猖獗,河道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与桥梁等河道建筑物安全受到威胁等突出问题,提出河道采砂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和统采统销、鼓励开发和推广机制砂、采用先进技术推进现代化管理、严厉查处价格垄断和哄抬砂价、严格村民自建房屋采砂条件、加强采砂船舶停泊监管等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对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此外,积极跟进《广东省种子条例》(新制定)、《广东省海岛保护条例》(新制定)等预备项目的起草工作,主动了解草案进度和动态,加强对重点内容的调查研究,为2019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
三、突出民生大事实事,围绕中心强化监督(一)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6个专题调研组,分别由李玉妹主任,黄业斌、吕业升副主任,以及农委、预算工委负责同志牵头,于4月至8月分赴有脱贫任务的14个市,深入20个县(市、区)、32个乡镇、53个村开展调研;召开专题汇报座谈会,听取省扶贫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农业厅等部门的情况汇报.
9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李玉妹主任主持专题询问会,七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询问,叶贞琴副省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虚心听取意见,坦率承认所提问题客观存在,实事求是地剖析了原因和困难,积极提出应对措施和改进承诺,回答具体扎实、可操作性强,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认可和支持.
会后,农委认真落实李玉妹主任把第四季度作为跟踪整改落实期的指示,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列出第四季度(第一批)整改台账,印发审议意见,召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任务对接会,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制定实施《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关于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力度,督促各地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压实攻坚责任严格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的意见》,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全方位压实攻坚责任;配合省委组织部起草《关于大力加强向农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意见》,加强驻村干部的管理,加强对散村散户的帮扶.
省教育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省扶贫领导小组日前已下发《关于完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的通知》,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教育阶段的我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范围.
省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医保扶贫数据共享比对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做好贫困人员信息接收与核对报送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纳入医保保障范围.
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制定实施《广东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开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绿色通道",完成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省级民政、扶贫、残联业务系统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系统对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地做好无房户摸查统计工作,已起草《关于妥善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的指导意见》.
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省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省市县镇村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责任,优化资金分配及审批程序,实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地方责任,着力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加快扶贫项目审批.
农委将于近期组织召开整改落实成果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部署2019年跟踪督导整改落实任务,通过持续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村村通自来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黄业斌副主任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于5月至6月分赴茂名、阳江等6市,深入镇、村开展调研.
6月中旬,农委组织汇报座谈会,听取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汇报,黄业斌副主任出席并讲话.
调研发现,我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虽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主体责任、工程进度、资金筹集、水质达标、建后管护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部分地区情况比较突出,距离2018年底实现"三个90%"目标存在不小差距.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农委形成了调研报告,建议把工程做实、调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期限至2020年,把资金落实、研究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把主体责任压实、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把建后管护做实、逐步提升水质达标率,把入户工作做实、高质量高标准实现目标,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形成审议意见转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12月下旬,农委听取省水利厅关于审议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以及2019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农委还认真做好对省政府关于我省农林科技创新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以及关于《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协助开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按照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村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注重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做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和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建议被列为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办理和督办的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办理,黄业斌副主任牵头督办、农委具体负责.
农委及早制定督办工作计划,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具体办理单位的研究和沟通协商,多次参加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办理工作会议,掌握和督促重点建议办理工作.
10月至11月,农委组成调研组赴惠州、湛江、潮州、揭阳等市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征求代表和社会意见并反馈承办部门,积极推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省明确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战略作为维护全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其中,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广东保监局联合印发《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提高水稻保险、生猪保险等各险种的保额,新增水稻制种等3个省级新险种,并授权地市新增地方特色农险品种;制定蔬菜种植、家禽和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森林保险试点方案,制定出台新一轮的《广东省政策性农房保险实施方案》,全面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制定《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标准》,有效促进了承保机构提升服务水平;研究制定《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承保机构的考核,引导承保机构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研究制定《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实施细则》,防范承保机构出现暴利或巨亏,实现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农口代表学习培训工作.
一是会同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于7月初举办一期农口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作乡村振兴、中国农村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两场辅导报告,邀请时任省扶贫办主任梁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辅导报告.
二是沟通安排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在省人大机关召开乡村振兴专题座谈会,吉炳轩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与数十名来自基层一线的农口人大代表深刻阐述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体会、要求.
通过参加培训学习,代表们普遍反映受益匪浅,效果很好.
(三)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田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东江水源工程保护的建议》等2项建议交由农委会办.
农委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了会办意见.
五、精心组织安排,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工作(一)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粤开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专题调研.
10月30日至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队来粤,就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农委精心组织、沟通落实调研安排,调研组在广州听取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座谈,赴广州、清远、韶关市共7个县(市、区)、9个镇、10个村和华南农业大学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我省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位,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二)做好受委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黄业斌副主任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精心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8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农业厅、海洋渔业厅等7个省直单位汇报,全面了解我省近年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情况;分四个小组赴汕头、河源等6市检查;委托广州、梅州等4市人大常委会自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真汇总分析我省实施法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定不够具体、与食品安全法衔接不到位的情况,以及监管和执法难度比较大、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部分监管重要环节缺乏法律依据等现象,提出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做好与新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增加农产品安全信用管理规定等意见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国家下一步改进执法工作、修改完善法律提供重要参考.
六、密切沟通指导,联动做好省市人大"三农"工作(一)加强履职能力培训.
在7月初举办农口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11月1日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在省人大机关召开乡村振兴专题座谈会时,均安排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农工委负责同志和农工委负责同志参会,听取专家辅导报告和领导讲话,进一步提高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认识,深化当前做好人大"三农"工作的理解和把握.
(二)加强理论和业务指导.
制作印发脱贫攻坚法规政策文件选编、领导同志"三农"工作讲话选编、粤东西北地区精准脱贫攻坚资料汇编等文件资料,及时印发有关工作计划、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为各地做好人大"三农"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建立省市人大农委负责同志微信群、办公室负责同志微信群,极大提高工作联系紧密度和沟通时效性,有效推进上下联动监督.
多次召开小型座谈会,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农工委负责同志和农工委负责同志参会,沟通协调研究重要议题,促进省市人大"三农"工作整体推进、共同发展.
七、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一)加强委员会制度建设.
修订《农村农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和审议工作程序,严格会议考勤和请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严格根据工作规则,依法履行职责,共召开5次委员会全体会议,认真审议关于《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重点督办"完善和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等议题,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二)强化支部组织和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共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共35场次.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切实增强支部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杜绝"四风"隐患.
三是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通过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工作台账,从制度机制上补齐支部建设短板,进一步推进支部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守正确政治方向的坚强战斗堡垒.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各级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农委顺利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有:在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三农"立法工作上做得还不够;在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上做得还不够;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做得还不够;在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力量、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上做得也还不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建议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农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勇于担当和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人大"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中心工作,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积极贡献.
新的一年,用"五个创新"推进下列工作:一、创新自身格局,在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上下功夫全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四个方面重要要求,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中心工作,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强化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三农"问题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助推深化改革,为我省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新立法思维,在以良法促善治、用法律呵护百姓幸福生活上下功夫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三农"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工作,认真总结我省近年来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巩固好脱贫成果,建立减贫工作新保障机制,实现制度扶贫、法治扶贫;积极推进《广东省种子条例》制定工作,加快我省种业现代化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推进《广东省海岛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解决当前海岛生态破坏严重、无居民海岛规范性开发利用落后、使用和管理无序等现象.
积极做好《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和《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制定的准备工作,加强湿地和河道保护,推动我省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
三、创新监督理念,在追求有效监督上下功夫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为目标,进一步总结2018年开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询问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逐步完善坚持问题导向,人大主导、政府督导、部门落实,分期分批整改到位的工作机制.
一是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的指示和要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重点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等情况,推进解决我省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最突出短板,扎实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我省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跟踪监督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情况,以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指导,以解决八大方面问题为抓手,坚持不懈抓好整改督导,紧盯实施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措施,推动整改落实;认真研究解决那些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促进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如期实现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目标.
三是跟踪监督省政府关于村村通自来水的工作情况,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加快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开展动物疫情防控、政策性农业保险、富民兴村产业等调研工作.
四、创新服务意识,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服务代表的意识,把农口人大代表工作作为农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利用新载体等手段,加强"三农"工作信息推送;重点围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探索和畅通农口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的途径和渠道;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和审议,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推动代表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落实和解决;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注重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一是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支部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支部党建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集中精力抓整改,抓紧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坚持从制度上巩固创建成果,为新时代全省人大"三农"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更加重视对各级人大农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沟通联系,围绕中心工作,协力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座谈会,充分调动各市县的积极性,发挥各市县的作用,形成强劲的工作合力.
三是改进调查研究,实现三个转变:由被动安排向主动安排转变;由注重听取汇报向多听取群众呼声转变;由传统单一的模式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转变.
四是加强探索创新,改进日常工作方法,促进知识才干增长,着力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加主动、能动地做好工作,努力推动我省"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努力推进我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
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组织起草、论证和审议地方性法规3项,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跟踪督办3项,办理答复代表、委员建议、提案10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2项,积极完成常委会交办的2项专题调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一、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促进教科文卫事业发展(一)做好《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立法相关工作.
我省是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第一大省,化妆品企业数量占全国近三分之二,化妆品年产值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交易额占全国化妆品交易额的70%以上,化妆品行业已成为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个极具活力的因素.
化妆品安全问题与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化妆品安全事故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亟需制定我省化妆品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
为了做好此项立法工作,我委提前介入,在省内外多次开展调研,并书面广泛征求意见.
经过充分的调研,结合各方意见建议,我委就化妆品委托生产、召回制度、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责任等内容提出了10条审议意见,对于完善监管手段、强化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规范、引导我省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做好《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体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
"为新时期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虽然全民健身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我省全民健身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为做好此项立法工作,我委前往珠海、佛山、梅州市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综合各方意见建议,我委就条例的立法目的、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原则、主管部门的职责等内容提出了16条修改意见,为促进我省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做好《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议案提请相关工作.
《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自2006年实施以来,对促进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条例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广东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政策,加强和改进我省红十字会工作,我委启动条例的修改工作,成立修订工作小组,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红十字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细致研讨论证,并赴省内多地深入调研,提出条例(修订草案)议案.
我委在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法定职责、财产与监督、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对原条例23处进行了修改,新增了11条.
条例(修订草案)为解决新时代广东红十字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挑战起到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协助做好《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广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二、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的相关工作.
为把县级医院建设这项民生实事民心工程抓好落细做实,使广大基层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2018年初,我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就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了我省县级医院建设存在新改扩建项目进展缓慢、配套资金落实难、超越实际和能力规划建设、医联体和信息化建设不如人意、人才严重流失、存量不足、结构失衡等问题.
提出了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健康战略实施;突出监督重点,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强化人才培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信息化大平台,推进"互联网+医疗"的普及和运用五方面建议.
常委会委员普遍赞同报告,认为报告直面问题,提出各项意见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
会后,综合整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按程序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建议作出了积极回应,在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审查监督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医联体和医疗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采取了更加系统有效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1月,省政府已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二)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的相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我委从5月起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赴珠三角、粤东西北8个地级市深入调研,与高新企业、科技人员等面对面交流,摸清我省自主创新真实状况,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我省在自主创新发展方面仍存在突出短板,研发投入不够、高层次人才缺乏、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对薄弱、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创新人才引培与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自主创新工作机制仍未全面理顺、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围绕这些问题,我委在检查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聚焦核心技术攻坚克难;加快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引进培育创新人才政策措施,增设"柔性引才"制度设计;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生态环境,加快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配套政策等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
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问题分析透彻,对策具体可行,同意这份报告.
会后,我委综合整理审议意见,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三)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2017年9月和11月,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监督法要求,我委分别于5月、7月对两个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11月,对省政府关于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审议.
上述审议意见均形成报告并提交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三、完成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任务(一)开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专项调研和修订相关工作1.
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高质量完成调研任务.
7月中旬,我委按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的要求,牵头开展条例实施情况专项调研,迅速制定专项调研工作方案并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根据方案,常委会领导于7月下旬至8月中旬,分七个小组赴9市重点围绕厕所革命等内容深入开展调研.
下旬,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专项听取各调研小组汇报,充分肯定调研成果,并要求我委在厕所规划建设管理、病媒生物防制、控制吸烟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四方面完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稿.
2.
充分利用调研成果,扎实做好条例修订建议工作.
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我委多次组织省直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对条例修订草案稿逐条逐句进行讨论,借鉴其他省(区、市)以及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调研成果和我省实际,反复修改,形成建议稿.
建议稿涉及面广,内容较多,对修订草案稿40条中的36条进行了修改,并新增52条,形成十章92条.
按照法定程序,我委于9月上旬将修改建议稿移交法委、法工委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
调研报告得到省委重视,李希书记亲自批示.
按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指示,我委根据调研情况,就我省"厕所革命"工作和条例修改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以常委会党组名义报省委.
9月18日,李希书记在报告上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调研我省开展"厕所革命"和实施《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情况,值得肯定.
下来,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处着眼,从实处着手,切实做好条例修订工作,推动我省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协助常委会做好"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调研工作4月初,我委按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专题调研的部署,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赴汕头、潮州等地进行调研,走访基层代表联络站,与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负责同志深入交流,详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和梳理调研情况,撰写报告.
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粤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4月和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到我省开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我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精心制定方案,加强与科技、卫生等部门沟通协调,顺利完成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和执法检查的任务.
此外,我委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沟通联系,做好来粤考察配合工作,加强互动学习交流;对民办教育、学前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开展调查研究;规范并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五、做法与体会在常委会领导关心指导和各委员会及办公厅支持配合下,我委2018年的工作开展顺利,亮点纷呈,得到常委会领导和委员的肯定.
我们有以下体会:一是通过大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在面对急迫、重大工作任务挑战时,委员会上下积极主动,齐心协力,体现出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
当接到对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进行全面修订的任务后,委员会深刻认识到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
我委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态度和决心,精耕细作,扎实奋斗,短时间内高效顺利完成专项调研和全面修改条例的艰巨任务,充分体现了委员会全体人员高度的责任感、勇于担当的精神和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是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高质量建议.
年初,委员会提出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强化精品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为此,我委将调研工作作为抓手,创新调研手段提高调研质量.
首先是扩宽调研面,做到多走多看,多听多想,避免以偏概全;其次是下沉调研点,明查和暗访结合,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为做好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专题调研,我委深入粤东西北的市和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医学院校,用案例证明、用数据说话,将目前我省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的实际情况详实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得到一致好评;在开展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时,我委深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及粤东西北共8个市、12个县(区)实地查看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并委托其他13个市的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以及通过问卷调查方式突破调查研究的时空限制,获取大量一手材料,找准问题,提出针对性、实用性、建设性强的意见建议.
三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工作水平.
我委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提高工作质量的法宝.
每一次监督活动和立法调研都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并为他们广泛收集信息,提供良好的履职服务.
在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专题调研、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和爱国卫生条例专项调研三项活动中共邀请44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与,代表们宝贵的意见建议为报告撰写提供了大量素材和观点.
四是科学谋篇布局,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
年度工作计划注重整体布局,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谋划和推进立法、监督和调研等工作,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持续发力,凸显工作的整体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2017年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2018年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2018年通过开展自主创新条例的执法检查,摸清了我省自主创新真实状况,找出存在短板,学习外省先进经验,为2019年开展对自主创新条例的修订理清思路;2019年计划协助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为下一步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好铺垫.
监督成果有效地运用到立法工作上,前后连接,环环相扣,大大提高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五是加强党的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
2018年,我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严格按照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努力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在学用结合、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攻坚克难、扎实有效地推动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今后工作的建议2019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认真履职,积极开拓进取,展示新气象,实现新作为,推动新时代我省教科文卫事业新发展.
一、立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用法律呵护百姓幸福生活"的重要要求,谋划好教科文卫领域立法工作.
(一)《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对于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将发挥重要法制保障作用,我委拟提前介入,与有关厅局主动沟通,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积极推动《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立法进程.
(二)针对2018年协助常委会开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围绕当前我省自主创新发展新形势,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精神,我委拟推动《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修订工作,在与国家新出台政策对接,强化激励机制、失信行为惩戒、推动创新人才高地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二、监督工作(一)拟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
我省自2011年以来先后实施了三期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明显扩大,办学结构得到优化,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稳步提高.
但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粤东西北地区和计生政策调整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建设存在短板;大城市"学位紧张,上公办园难,上优质园贵"的问题仍然存在;保教队伍数量、素质和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另外,由于上位法的暂缺,我省目前尚未进行学前教育立法.
为此,我委拟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公益普惠学前教育,提升保教能力建设水平,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逐步解决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学前教育问题.
(二)拟协助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我省于2012年起实施《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以来,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文化惠民效果明显提升.
但仍存在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共文化服务的观念和模式陈旧、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指出,"广东要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守好精神家园、丰富人民精神生活.
""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我委拟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找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补齐文化建设中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这块制约广东发展的突出短板,构建标准化、均等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继续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我委于2018年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将进一步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对省政府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审议,持续推进我省自主创新工作不断发展.
三、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一)认真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努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二)拟推动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珠海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时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
要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让中医药走向世界.
当前我省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足,普遍存在床位不足、设施老化,中医药人才紧缺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协同发展,我委拟协助代表提出相关建议,作为重点督办项目.
四、加强委员会调研工作教科文卫委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做好调查研究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关键.
我们拟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委员会调研工作:一是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调研.
二是开展特殊教育调研.
三是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调研.
五、加强委员会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努力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建设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将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以下简称"侨民宗委")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任务,向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如下:2018年工作情况2018年,侨民宗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立法协调,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指导自治县做好立法工作.
密切与自治县人大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单行条例的立项、起草、论证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协调.
参与《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管理条例(草案)》等前期调研和起草论证工作,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协助自治县人大解决立法重大问题.
多次组织调研组赴3个自治县深入开展民族立法调研,重点指导自治县在水资源保护、村镇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工作,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先后组织3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赴贵州、云南、海南等省份,对当地自然资源、民族村寨保护等立法情况进行调研,学习借鉴外省民族立法经验做法,为做好相关条例后续审查工作打下基础.
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要求,指导3个自治县做好单行条例清理工作,提出研究处理意见.
经全面清理,相关自治县已启动《乳源瑶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废止、《乳源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等工作.
二是开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宗教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条例相关内容已难以适应新时代宗教工作发展形势.
特别是2017年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出台后,条例修订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
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侨民宗委提出将条例修订列入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建议.
提前介入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与省民族宗教委的沟通协作,联合赴广州、深圳、汕头、湛江等地开展调研,召开粤东、珠三角片区条例修订座谈会等,及时了解掌握条例修订情况,并就条例涉及的政策性、合法性等主要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二、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华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于9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成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侨民宗委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任组员的调研组,先后赴省侨办、省公安厅、省侨联等省直单位及梅州、潮州、江门、中山、珠海、广州等重点侨乡实地走访调研,并召开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听取省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人社厅、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情况介绍,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调研组根据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充分肯定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针对华侨在粤工作生活、投资创业等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完善涉侨法规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健全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等建议,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参考.
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好海外侨胞独特作用等审议意见.
会后,按规定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与调研报告一并转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是跟进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加强与省民族宗教委工作联系,督促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落实调研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推动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2018年4月,省民族宗教委将相关研究处理意见送侨民宗委征求意见.
侨民宗委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整改措施可操作性等修改意见.
5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提交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侨民宗委对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提请常委会会议书面审议.
三、注重调查研究,夯实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基础一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调研.
组织侨民宗委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先后赴广州、河源、惠州、云浮、湛江等地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调研,重点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财产管理、流动人口宗教服务管理等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我省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海外侨情调研.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海外侨情,侨民宗委有关人员应邀于5月底至6月初,赴加拿大温哥华参加第九届世界广东同乡联谊大会、赴巴拿马出席巴拿马华侨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召开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海外侨胞意见建议,掌握海外侨情发展新动态,进一步密切了与海外侨胞的沟通联系,夯实了海外侨务工作基础.
三是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省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动态,9月,赴深圳、东莞等市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实地考察当地少数民族人口聚集的工厂、社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并与当地人大、政府部门及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座谈交流,重点了解各级政府落实民族法律政策、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机制情况及城市少数民族在参政议政、劳动就业、参保就医、子女入学、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情况.
通过调研,了解掌握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思路,为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提供参考.
四、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组织代表集中视察活动.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方案》要求,结合侨民宗委2018年承担的监督工作任务,于8月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潮州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听取基层代表对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赴省致公党机关开展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调研,并与部分侨胞代表座谈,倾听在粤侨胞利益诉求,多渠道、多层面地掌握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好华侨在粤合法权益.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根据侨民宗委2018年工作安排,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有序参与,邀请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共81人次参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华侨权益保护情况调研、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调研等20多场活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将其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五、加强沟通交流,密切与有关方面工作联系参加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举办的培训班、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密切业务联系.
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增强工作实效.
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反映问题,不断健全工作联动机制.
坚持和完善"五侨联席会议"制度,与省涉侨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解决侨务领域突出问题;加强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系,形成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
组织10名华侨列席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畅通与海外侨胞沟通的渠道,不断拓展人大侨务工作新领域.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成立侨民宗委与外事工委分党组,履行分党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三会一课",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按照机关巡视整改"回头看"要求,持续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强化纪律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侨民宗委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委员会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增强业务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学习党的侨务政策、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2019年工作任务2019年,侨民宗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力推进立法工作一是做好自治县条例审查工作.
进一步做好《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管理条例(草案)》《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6部单行条例立改废审查工作,重点抓好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协调工作,对条例涉及的重要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深入论证,确保批准后的条例既符合国家法制统一的要求,又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等方面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此外,提前介入3个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做好前期论证、指导等工作.
二是做好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一审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省民族宗教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进条例修订情况,重点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宗教院校管理、网络宗教活动规范、宗教出版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立法调研,召开立法协调会或论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宗教界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一审工作,不断完善条例内容,切实增强条例可操作性.
二、切实加强监督工作跟进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关于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
侨民宗委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聚焦华侨持中国护照办理住宿、交通、金融、电信等业务以及侨捐项目后续管理保护与利用等难点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跟进督促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突破、逐一解决,进一步落实好华侨在粤合法权益,为吸引更多海外侨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协助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安排,"关于支持帮扶我省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列为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报告的事项,拟于5月提请常委会会议讨论.
为协助做好常委会讨论该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侨民宗委将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跟进意见研究制定情况;组织常委会委员、专家学者实地调研,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情况介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了解掌握我省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省政府关于该重大事项的报告提出初步审议意见,与该重大事项报告一并提请常委会会议讨论.
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重大事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转省政府研究落实,并做好后续跟进督促工作.
四、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一是听取列席省人大会议华侨的意见建议.
继续做好邀请华侨列席省人大会议组织工作.
坚持将邀请华侨列席省人大会议工作长期抓下去,作为倾听侨声、了解侨情的重要途径.
组织召开列席省人大会议华侨专题座谈会,听取华侨关于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侨胞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做好会后跟进督办工作,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开展华侨华人来粤创新创业情况调研.
为更好地利用广东华侨华人众多的独特优势,助推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组织调研组赴重点侨乡,对华侨华人在粤创新创业情况进行调研.
重点了解华侨华人在融资、用地、税费减免、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居留签证、出入境、子女入学、参保就医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华侨华人在粤创新创业利益诉求和现实困难,从完善法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
三是开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调研.
按照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针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存在的问题,赴3个自治县和部分民族乡,开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调研.
重点了解民族地区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师资力量、发展职业教育、指导就业创业以及教育经费投入、组织保障等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参考.
四是开展"促进宗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专题调研.
为进一步团结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更好地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促进宗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宗教界加强教风和行为规范建设、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及其合法权益维护等情况,掌握新时期宗教发展规律,从增进社会和谐、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五、扎实做好代表工作一是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
主动加强与代表的工作联系,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拓宽渠道、创造条件,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根据委员会工作安排,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充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
二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拟从涉及华侨权益保护的代表建议中选取1至2件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加大督办力度、增强督办实效,推动承办单位切实解决华侨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华侨民族宗教方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承办单位、业务部门配合,主动与领衔代表联系,加大办理协调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委员会的凝聚力、战斗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发挥好分党组在委员会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在侨民宗委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加强办事机构党建工作,切实抓好党支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健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依法履职的效率和水平;持续增强干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的自觉性和紧迫性,重点组织学习人大制度理论、政策法规和华侨民族宗教相关业务知识,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在新起点上推动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主席团(79人,按姓名笔划为序)丁红都王伟中王茂生王波王学成王荣王衍诗方利旭石奇珠龙丽娟(女)叶贞琴田艳(女)冯玲(女)吕业升朱小丹全汉炎刘小涛刘波(女)刘健芬(女)池志雄许志晖苏一凡李元林李水华李长峰李玉妹(女)李红军李丽娟(女)李希李茂停李柏阳李贻伟李娇(女)李峰吴克昌何丽娟(女)何忠友张利明张钜源张硕辅张蓓(女)陈少波陈旭东陈建华陈建飚陈敏陈逸葵邵建明幸晓维林秀玉(女)林应武欧淑琼(女)罗娟(女)金燕(女)郑人豪房玉红(女)俞满江骆文智夏丹丹(女)徐少华郭永航郭锋黄木兴黄龙云黄业斌黄汉标黄海燕(女)黄惊雷章熙春阎静萍(女)梁维东傅华焦兰生释耀智鲁毅温捷香赖泽华樊宏恩黎智明秘书长徐少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李玉妹(女)王伟中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女)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9人)(2019年1月28日上午)李玉妹王伟中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第二次全体会议(23人)(2019年1月30日上午)徐少华张利明陈建华骆文智丁红都方利旭石奇珠刘小涛许志晖李水华李红军李贻伟陈旭东陈敏林应武郑人豪郭永航郭锋黄汉标梁维东焦兰生鲁毅赖泽华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9人)(2019年1月31日下午)李玉妹王伟中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说明:1.
各次全体会议主持人:第一次全体会议:李玉妹,第二次全体会议:徐少华,第三次全体会议主持人:李玉妹.
2.
执行主席中主席团常务主席和省军级领导同志按省军级领导综合排名,其他成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王波张虎于敏吴钢运崔朝阳李阳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时,代表可以按赞成键,可以按反对键,也可以按弃权键.
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
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质询案或询问的有关事项(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和代表法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代表在审议议案和工作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的时间从1月28日15时始至1月29日17时止.
三、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应是法律规定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
质询事项应符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即: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在主席团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的事项应属于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不宜涉及下列事项:(一)属于代表个人利益的问题;(二)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案件.
四、提出质询案应统一使用大会秘书处提供的专用纸,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提案人要签名.
五、代表提出的质询案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登记,提出处理意见,经大会秘书长审核后,提请主席团决定,或由主席团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决定.
六、对质询案的答复,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代表法第十四条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质询案在主席团会议上答复的,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在大会全体会议上答复的,由会议执行主席主持;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由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在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由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主持.
代表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表决时,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代表对受质询机关答复不满意,要求再作答复的,由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决定再作答复的方式.
七、询问可以在审议报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列席人员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
书面提出的,应统一使用大会秘书处提供的专用纸,写明询问的对象和内容,提询问人要签名.
根据代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询问应是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需了解的问题.
代表个人或单位的事情,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案件不要作为询问提出.
代表口头提出的询问事项,由列席会议的有关机关人员直接回答.
代表书面提出的询问事项,由大会秘书处议案组通知有关机关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2019年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本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1月29日18时.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2019年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一、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其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二、全体会议对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名单合并表决,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进行.
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
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名单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通过.
表决结束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三、本办法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宁生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宁生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兴劲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法律规定,张兴劲同志于2018年9月6日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依法接受其辞职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报送备案.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兴劲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月26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兴劲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2018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兴劲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2019年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更名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八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依法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主任委员:许光副主任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张永安陈少平陈永康陈潮光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王克冯玲(女)伍景勋刘世兴池志雄李长峰现予公告.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2019年1月31日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2019年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胡美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扬民主,反映社情民意,依法履行职责,向大会提出议案.
到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1月29日18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9件.
其中5件符合议案的基本要求,另有4件经商领衔代表同意,改作建议提出.
5件议案均为教科文卫类立法议案,分别涉及终身教育、学前教育、发展中医、人体器官捐献、自主创新促进等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1月29日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
1月30日下午,大会秘书处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召开了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研究代表议案处理意见.
根据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意见,上述议案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研究论证,建议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由大会主席团交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
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按照代表议案处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审议工作,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下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交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共5件)一、方健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第0001号)二、易凤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第0002号)三、张蓓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议案(第0003号)四、夏慧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议案(第0004号)五、韩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议案(第0005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1006件)代表代表团标题刘涛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大省级财政投入,补齐公共法律服务短板,为法治广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奠定坚实基础的建议黄立强广州代表团关于在公众休闲场所规划建设科普长廊等科普设施,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的建议罗艳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钟课枝广州代表团以经济合作、产业协同谋求广佛同城突破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建议刘涛深圳代表团关于专项清查整改限高标志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刘涛深圳代表团关于补齐粤港澳大湾区工作联动机制短板切实解决港澳籍罪犯适用假释难暂予监外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的建议林弋扬阳江代表团关于增加广湛高铁早晚班次的建议张菁中山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郭引明中山代表团关于加快农业械化发展进程的建议刘玉田中山代表团关于我省将在职农村基层村委会干部纳入社会保险缴纳对象的建议区燕明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让群众少跑腿的建议张翠梅中山代表团关于促进儿科发展,提高儿科医师岗位吸引力的建议李龙中山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建议华琳中山代表团关于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及酌情弹性入学的建议胡旭兰中山代表团关于"规范纳入措施、推进技师学院纳入高等教育序列"的建议陆翠芬广州代表团关于对"广深沿江高速黄埔官田高速路口"收费站涉嫌乱收费现象及时制止的建议华琳中山代表团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教研合作发展的建议刘金保广州代表团关于尽快推进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大学建设有关事项的建议廖益韶关代表团关于支持韶关打造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的建议黄立强广州代表团重视居家养老辅助设备设施研发与推广通过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缓解养老难题钟礼坤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省政府共同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建议谢思云梅州代表团关于要求在五华县郭田镇设立邮政储蓄郭田营业所的建议何婉苑阳江代表团关于将县级作协纳入事业编制或每年由财政固定拨款的建议梁姚顺江门代表团关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建议黄烁丹梅州代表团关于将各市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更名为"妇幼保健院"的建议梁姚顺江门代表团以高校为依托,建立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平台的建议吴玉菁东莞代表团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协作的建议刘琼梅州代表团关于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凌育双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广东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的建议李亮海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省政府加大水利支持补齐梅州市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议吴玉菁东莞代表团规范保健品市场打造大健康产业罗亮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宣传工作的建议吴玉菁东莞代表团关于发挥商业保险助力精准扶贫的建议卢建强东莞代表团关于立法推进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黄烁丹梅州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建议曾江林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省财政支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饶智华梅州代表团关于在粤东地区重设中医药专业培养面向农村地区中医药人才的建议朱广保深圳代表团关于广东省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谢丽玲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强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推动我省海洋产业发展的建议朱振光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大对肇庆地区厕所革命财政政策支持的建议许智东莞代表团关于清理规范报刊亭的意见朱庭通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大对生态发展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力度的建议曾征宇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支持梅州建设"足球特区"的建议江周敏揭阳代表团关于提高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津贴标准的建议宋振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快化学与精细化工省实验室建设的建议李秋松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科技创新产业融合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问题与对策田中华揭阳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推进节能审查放管服改革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增加社会组织界别和名额的建议王秀昱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关于切实降低我省企业税费并提议部分税目改革的建议周剑兰广州代表团关于规范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马茵广州代表团关于建立交通阅读网络促进全民阅读的建议李娇韶关代表团关于支持韶关市建设科技新城的建议张发强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支持梅州市设立电路板产业生产基地的建议曾国胜韶关代表团关于开展我省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的调研及建议朱振光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肇庆市建设三甲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建议杨亚文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强互联网游戏监管的建议徐昱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快建立中小学实验教师或实验员职称评审制度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关于引入专业力量和大数据技术治理医疗欺诈骗保的建议张杰江门代表团关于实现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年内动工建设的建议谢丽玲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强两岸陆域的污染治理,保护母亲河韩江水质的建议杨亚文梅州代表团关于推进传统制造业大发展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大数据立法的建议李卓华汕头代表团关于有序推进分级诊疗服务的建议刘晓乐阳江代表团关于优先在阳江海陵岛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的建议余子炜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肉菜便民菜市场的提升改造建议高周湧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快农村中小学学校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建议何建元梅州代表团关于将兴宁市铁山嶂铁废弃矿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相关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张赟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快构建数字化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李小娟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工作的建议何建元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省发改委尽快批准"粤赣边区红军纪念园"立项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关于推动人才下乡,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石中心韶关代表团关于建立健全生态发展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刘晓乐阳江代表团关于正确定位充实队伍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作用的建议吴先泽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快供电和通信线路迁改,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的建议方土广州代表团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最核心的广州美术馆,助推广州美术强市建设的建议周绮霞东莞代表团关于推动快递物流业绿色包装的建议冯妹娇东莞代表团关于提高职业院校师资培养有效性的建议方土广州代表团关于做好"广州北岸码头文化带"规划的建议吴淑卿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在汕头市新增建设一家"高水平医院"的建议王秀昱广州代表团关于家有0-3岁子女父母一方无职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的建议潘静雯韶关代表团关于支持韶关市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连片示范区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支持社会组织继续开展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杨喜中山代表团关于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的立法建议陈公颜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完善广州嘉禾望岗地铁口周边配套民生工程设施的建议蔡国栋东莞代表团关于规范我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设施设置的建议曾江林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支持梅州市申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议陈娟颖云浮代表团关于加大对乡镇圩镇范围公共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田中华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快完善我省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建议李子平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强粤东地区科技扶持力度的建议夏训国汕头代表团关于全面加强我省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的建议何建元梅州代表团关于将兴宁市罗浮镇保护东江水质相关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何建元梅州代表团关于尽早开工建设省道226线兴宁市罗浮(省界)至新陂段改建工程的建议曾江林梅州代表团关于要求将乡村医生身份转变为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的建议陈公颜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支持梅州市高速公路发展的建议何婉苑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强村级道路管护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关于在粤西规划设立粤港合作区,促进粤港融合和大湾区建设的建议刘琼梅州代表团关于瑞梅铁路尽快开工建设的建议朱振光肇庆代表团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控股股东董监高等自然人建立信用约束制度的建议陈纯汕头代表团关于对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出入境备案限制的建议凌育双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平蕉大高速列入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并尽早启动规划设计、立项建设的建议林东汕头代表团关于增加汕头站动车班次的建议林雪辉揭阳代表团关于将粤东西北中心城区纳入县级公共财政财力转移支付保障范围的建议江冬梅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的几点建议林炜霞阳江代表团关于提高脑瘫群体福利标准的建议徐昱汕头代表团关于在省内打造三个粤菜美食之都的建议纪建德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的建议朱振光肇庆代表团关于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的建议张雪莲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完善山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的建议何婉苑阳江代表团关于把广东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阳江港丰头片区)开发建设纳入省沿海经济带重点项目的建议覃敏华肇庆代表团关于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的建议王魁广州代表团关于重新开设广深铁路石滩火车站的建议徐苑玲梅州代表团关于社会保障"一卡通"代替就诊卡的建议张杰江门代表团关于将江门市江海法院改为蓬江法院办公大楼,改善蓬江法院办公条件的建议徐苑玲梅州代表团关于制定《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行动计划》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袁德祥河源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张福田河源代表团关于推动粤东西北市辖区义务教育发展的建议嵇世山深圳代表团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融合的建议张福田河源代表团关于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刘艳英河源代表团关于建立省内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金燕深圳代表团对当前救助民营企业的一些思考和建议贾英竺深圳代表团关于支持深圳加快推进高等院校建设的建议袁爱民河源代表团关于推进河源紫金至惠州高潭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韩俊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快全省智慧高速生态建设、推广深圳高速智慧出行创新模式的建议韩俊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程晓华河源代表团关于将河源市东源县贫困革命老区纳入海陆丰革命老区国家扶持范围的建议李浩河源代表团关于开展农村"三线"问题整治的建议曾省建河源代表团关于将粤赣高速入粤段G45-11龙河高速拓宽工程纳入十三五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农凌深圳代表团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建议韩俊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体系构建并促进法律服务深度合作的建议程碧光河源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吴克昌阳江代表团关于营造我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议吴木生肇庆代表团关于逐年降低社保名义费率稳步实现据实缴费目标的建议黄惊雷河源代表团关于应用数字化技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吕国林深圳代表团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东部干线机场规划建设的建议吕国林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快推动深珠通道(公路+城际+高铁复合通道)相关规划建设工作的建议何丽珠河源代表团关于对粤北山区发展休闲农业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的建议汪桂花深圳代表团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义务教育,让更多来粤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的建议苗伟河源代表团关于加大对河源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刘丽萍河源代表团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梅河韶高速公路的建议罗育德深圳代表团关于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合作及完善跨境转诊机制的建议农凌深圳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建议金燕深圳代表团对接"一带一路",创新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议周剑深圳代表团关于在全省普及人工智能教育的建议金燕深圳代表团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助力广东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卢旭蕾深圳代表团关于明确"飞地"行政区划推进"飞地"开发利用的建议金燕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建议汪桂花深圳代表团关于引导性公益知识的普及的建议卢旭蕾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快深珠通道(公路、城轨)立项及建设的建议吴木生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大力度推动政府归还民营企业历史欠款的建议林丽如揭阳代表团关于解决揭阳滨海新区及粤东新城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汪桂花深圳代表团关于建议政府建立智慧租房平台的建议覃敏华肇庆代表团关于增加广州南站到南江口班次,方便群众出行的建议王海深圳代表团关于大力推动广东省优质民办学校的建议叶丽燕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杨海娟深圳代表团关于省教育厅统筹协调研学旅行课程设计的建议易凤娇深圳代表团关于对《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修改的建议陈琼深圳代表团关于在广东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建议王威深圳代表团关于深化改善广东省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钟光灵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省科技厅重点支持梅州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的建议赵晓玲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强全省海岸线垃圾监测与监督治理的建议谢宏琴东莞代表团开发旅游路线,依托网络平台促进广东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王威深圳代表团关于立足企业实施富民计划的建议周剑深圳代表团关于规划建设深珠高铁城际复合跨江通道的建议钟丽琴广州代表团关于提高儿童与老人社会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梁培基河源代表团关于大力扶持山区幼儿园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钟丽琴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智慧养老建设的建议李小娟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罗坑水库灌区改造工程的建议张雪莲梅州代表团关于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人才返乡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刘晓乐阳江代表团关于建立健全河湖基层管护长效机制深入落实河长制的建议杨亚文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广东农村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建议饶睦敏深圳代表团关于建立处理新能源汽车运营安全问题机制的建议黄惊雷河源代表团关于建设广东政务诚信评价体系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李浩河源代表团关于允许国省道建设项目以适当的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议何邦琴东莞代表团关于妥善解决我省区域内"烂尾楼"的建议黄国杰清远代表团关于继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特别是经济薄弱市辖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李秋松揭阳代表团关于建立互联网+订单农业公益性平台,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罗育德深圳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港澳陆路口岸通关便利化的建议朱庭通韶关代表团关于韶关学院医学院独立设置的建议谢志岿深圳代表团关于规划建设自成体系的湾区高速城际轨道交通网的建议何坤皇梅州代表团关于出台政策支持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的建议谢志岿深圳代表团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成本,防止珠三角产业空心化的建议宋旭彬揭阳代表团关于给予揭阳引韩供水工程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韩俊深圳代表团关于在广东省法院系统率先建立诉讼案件微信自助查询平台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我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的建议王海深圳代表团关于简化登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建议凌巍巍河源代表团关于加快河源高新区发展的建议陈琼深圳代表团关于解决交警窗口单位无法处理本市车辆省内外市交通违法行为的建议吴娟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强欠发达地区食品检验所食品检测能力建设的建议周剑兰广州代表团关于规范保障环卫工作的建议黄少玲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建设的建议张岩深圳代表团关于请省高院出台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使用纠纷处理指导意见的建议江周敏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郭引明中山代表团关于解决水产养殖业设施农用地问题的建议宋旭彬揭阳代表团关于解决地方公路养护资金缺口的建议黄少玲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大小型水利工程管养资金投入的建议邱晨深圳代表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游艇旅游自由港为国家建设自由贸易港提供范例的建议周翔中山代表团关于优化"水十条"考核断面设置的建议陈小雄韶关代表团关于制定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配套政策的建议吴丽敏河源代表团关于推动出台支持河源市龙川县等广东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振兴发展税收政策的建议许镇奇揭阳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资产管理的建议黄少玲肇庆代表团关于在中小学校推进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建议唐颖中山代表团关于提请省加快规划建设珠中江跨西江通道的建议杨秀娥揭阳代表团关于要求帮助揭阳市惠来县解决县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建议冯富基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快阳江核电7、8号机组上马建设的建议胡少芳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快山区旅游公路建设的建议何坤皇梅州代表团关于统一制定税收政策执行办法的建议陈琼深圳代表团关于倡议婚姻登记提供医学检查证明的建议张晓玲中山代表团关于加强珠江西岸产业特色镇培育的建议陈志宏揭阳代表团关于要求对普宁市南阳山区配电线路进行改造的建议唐颖中山代表团关于尽快扩建斗门大桥的建议梁士伦中山代表团关于规划新建广州经中山至珠海高速铁路(广中珠客专)的建议袁勇中山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推动外商投资医疗机构的建议唐颖中山代表团关于大力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山建设世界级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的建议苏华敏揭阳代表团关于对"汕潮揭文化旅游"规划开发、资源整合和品牌打造的建议冯伟良肇庆代表团关于更好实施留用地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村集体及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冯伟良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袁爱民河源代表团关于尽快出台我省电动车辆管理条例的建议吴木生肇庆代表团关于增加广佛肇城际轨道肇庆辖区站点班次的建议杨亚文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梅州原中央苏区民营经济政策资金倾斜力度的建议陈小雄韶关代表团关于支持加快推进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的建议廉绍玲肇庆代表团关于龙川至怀集公路汶朗互通开放收费通车的建议吴兴印佛山代表团关于保障律师在非诉讼业务中调查取证权的建议余道江东莞代表团关于加强社区、工业区道路设置减速带及马路障碍物管理的建议冯伟良肇庆代表团关于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社会保障金的建议余道江东莞代表团关于优化居住证办理的建议许镇奇揭阳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机构财经管理的建议张赟汕头代表团关于改造完善汕头火车站设施,提高客运能力及服务水平的建议钟敏阳江代表团关于开通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新洲、大沟出口的建议何锦章韶关代表团关于支持华南装备园打造珠西产业带配套装备中心的建议田伟光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快海陵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建议林巧园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快西部沿海高速公路阳江南联线建设的建议林巧园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强废旧车辆管理的的建议李君略中山代表团关于加大农业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何坤皇梅州代表团关于推进梅州市产业园区(集聚地)建设发展的建议谢思云梅州代表团关于整治校园贷的建议姚远平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二广高速公路连山至贺州支线(粤境段)建设的建议刘燕中山代表团关于拓宽优秀高中毕业生就读师范院校渠道的建议袁德祥河源代表团关于加快保护利用东江纵队在古竹抗日战争革命遗址群的建议徐苑玲梅州代表团关于规范办学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的建议陈旭东中山代表团关于恳请省支持广东自贸区在中山扩区的建议黄志超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将大埔县湖寮镇至高陂镇连接线作为大丰、大潮高速公路连接县城的交通线纳入省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议黄志超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将大埔县高陂中心卫生院列入省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议农凌深圳代表团关于制定《广东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建议黄志超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支持漳州至梅州高铁的规划建设的建议廉绍玲肇庆代表团关于继续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陈琼深圳代表团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手段推进盐坝高速大梅沙收费口限时拆迁工作的建议张发强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周济雄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小区宽带建设的建议吕彩霞江门代表团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落地的建议田地深圳代表团关于制定《广东省深圳东江水源工程管理条例》的建议王海深圳代表团关于规范政府媒体传播途径措施的建议韩俊深圳代表团关于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建议梁海亮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建议吴淑卿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大省级财政投入,促进粤东西北医联体可持续发展的建议肖文湛江代表团关于为律师提供电子化阅卷便利条件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支持惠州高标准建设千亿家具产业集群,推动我省家具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李宇明江门代表团关于推动五邑侨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江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林树华揭阳代表团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揭东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卢亮肇庆代表团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张发强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企业环保设备补助的建议陈淡芬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财政投入力度的建议陈红旗梅州代表团关于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黎达文肇庆代表团关于调整生均拨款等政策支持省市共建地方院校快速发展的建议王红娟梅州代表团关于提高山区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卢灿辉揭阳代表团关于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总体能力建设的建议廉绍玲肇庆代表团关于统一法院法律文书封面样式的建议刘健芬佛山代表团关于我省加强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工作的建议陈忻佛山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建议金城广州代表团关于创办"粤港澳大湾区动漫博物馆"的建议吴秀兰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强乡村地区儿童性教育工作的建议夏慧敏广州代表团关于推出分娩镇痛服务配套政策的建议梁凤仪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早查早治防癌知识宣传,并逐步在全省城乡适龄人员普及常见癌症免费筛查的建议程桂琴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建设的建议汪桂花深圳代表团关于为尿毒症透析患者提供免费公共交通服务的建议刘洁贞佛山代表团关于规范校外托管市场秩序消除学生课后服务安全隐患的建议黎炳雄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型水库清洗库工作的建议刘洁贞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待遇的建议黎炳雄江门代表团关于提高农业企业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建议罗纪锋佛山代表团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规政策的建议罗兆祥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大欠发达地区医保支持力度完善"三医联动"机制的建议陈星韶关代表团关于统筹推进村情馆建设助力广东乡村振兴的建议钟礼坤梅州代表团关于积极扶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汉乐、广东汉剧、梅县山歌传承发展的建议李政权揭阳代表团关于要求支持揭阳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夏慧敏广州代表团加快落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标准的建议黄海燕肇庆代表团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注重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袁爱民河源代表团关于将紫金县纳入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范畴的建议刘金保广州代表团以高等教育为例顶层规划广州市属高校财政投入机制王君韶关代表团关于开展城镇特困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建议梁耀斌佛山代表团关于解决闲置土地处置难问题的建议曹润明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的建议梁耀斌佛山代表团关于允许符合条件的县区开展垦造水田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建议梁耀斌佛山代表团关于重视解决非洲猪瘟疫情引发餐厨废弃物缺乏处理出路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快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为农村干部购买社保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对村级河道治理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大加快对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议邓中青惠州代表团关于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建议吴少杰汕尾代表团关于把汕尾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的建议马群涛深圳代表团关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潘洁文清远代表团关于优化设置武广高铁清远站车次的建议刘剑平汕尾代表团关于将深圳至深汕特别合作区高速公路延伸到海丰县的建议陈星韶关代表团关于推动建设大湾区两岸四地青年创业区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增加肇庆高铁通达班次和城轨公交化的建议詹永雄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枢纽总图规划尽快落地的建议梁思桥湛江代表团关于发挥政府职能,优化基层医疗服务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宋亚养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建议周小萍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快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急救知识普及的建议沈婷婷湛江代表团关于促进粤西东崛起,开创广东发展新局面的建议宋亚养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将湛江纳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战略规划的建议麦荣华佛山代表团关于将高荷码头工程列入省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建议李丹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市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产业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肇庆市高要区新兴江莲塘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快对村庄进行全面规划编制的建议麦荣华佛山代表团关于提高企业年金覆盖面的建议麦荣华佛山代表团关于在全省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环评审批改革的建议梁思桥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设立湛江自由贸易试验园区的建议袁德祥河源代表团关于将河源市江东新区设置为行政区的建议吴少杰汕尾代表团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变革的建议郑军湛江代表团关于先行启动建设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湛江段的建议符斌湛江代表团关于在湛江、徐闻设立"琼州海峡粤琼经济合作区"的建议谢宏琴东莞代表团关于以东莞中子科学城等为载体加快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周小萍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快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龙莉英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对青年学生艾滋病教育的建议梁思桥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市引调水工程建设的建议吴炳菊惠州代表团关于恢复工读学校的建议叶丽燕深圳代表团关于积极推进深港两地联手开展国际船舶登记领域创新的建议程志军湛江代表团关于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张晓玲中山代表团关于提请省加大力度支持中山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财政资金全额出资为城乡居民购买医疗保险的建议廉绍玲肇庆代表团关于增加晚上时间高铁班次的建议李珩江门代表团关于省出台政策促进女性科技工作者发展的建议梁凤仪佛山代表团关于对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法律执行过程中的不平衡现象,相关部门应协同寻找平衡点约束机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林文红汕头代表团关于尽快出台家政服务管理规定,保障居民的安居乐业的建议黄志超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支持大埔县高陂镇防洪堤治理工程建设的建议陈琼深圳代表团关于设置"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吕彩霞江门代表团大力推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陈旭东中山代表团关于支持将中山市打造为湾区西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议高艳春肇庆代表团关于将涉农社区居委会纳入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省级财政奖补范围的建议谢思云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巾帼创业企业力度的建议梁海亮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议温惠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省政府对粤东西北地区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资金给予资金倾斜的建议冯旭初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民宿业健康发展的建议肖文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快补齐湛江高速公路短板的建议张裕梅州代表团关于要求设立双龙高铁梅州五华站的建议陈建华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封开县公共码头的建议余彩云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大对薇甘菊危害性宣传的建议陈建华肇庆代表团关于建设封开白沙至江口段景观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议严威盛肇庆代表团关于请求进一步加大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扶持力度的建议严威盛肇庆代表团关于协调解决广西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粤桂产业示范区生态陶瓷产业基地环境影响问题的建议余益耀肇庆代表团关于要求把封开杏花鸡列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建议张世趟湛江代表团关于大力支持湛江东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冯旭初江门代表团关于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高艳春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罗伟揭阳代表团关于在陆河水唇至惠来隆江建设高速公路的建议冯玲汕头代表团关于推动实施"粤嫂家政"工程的建议杨劼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大公办养老院与敬老院服务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的建议曾令楷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大对海陆丰革命老区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黄辉球惠州代表团关于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建议陈丽秋汕尾代表团关于请求将市城区和红海湾开发区纳入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级财政资金补助范畴的建议1周志强湛江代表团关于完善贫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救助机制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税务部门加强处理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件的建议樊荣肇庆代表团关于构建肇庆经济税源版图"黄金三角"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的建议卢旭蕾深圳代表团关于重视注册会计师人才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建议郭坤营汕尾代表团关于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段纳入全省示范工程先行启动建设的建议简炜明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快阳江港口建设的建议李宇明江门代表团关于协助改制后原国有企业拖欠原职工社保、医保费实现补缴的建议程志军湛江代表团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张世趟湛江代表团关于保障粤东西北地级市公路切块资金的建议蔡明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雷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黄长城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的建议张世趟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规划建设雷州半岛西部高速公路及鱼骨状高速公路网的建议黄长城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建议曾令楷汕尾代表团关于强化海洋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的建议樊荣肇庆代表团关于深化社区建设推进创文工作的建议陈丽秋汕尾代表团关于支持将紫金至汕尾高速公路纳入规划建设的建议马茵广州代表团着力深化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教育体制谭元军阳江代表团关于请求广湛客运专线在阳春市设站的建议冯伟良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肇庆市申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的建议林良勇阳江代表团关于推动阳西电厂5、6号机组核准及列入2019年投产计划的建议简炜明阳江代表团关于中山至茂名高州(粤桂界)高速公路阳春至高州段项目线位方案的建议岑坚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市发展特色农海产品加工产业的建议陈小雄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快南岭生态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的建议林贵喜惠州代表团关于剔除脑卒中溶栓药物药占比及取栓器材耗占比的建议刘国熙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G325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和开平段同步实施的建议黄晋禄汕尾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林贵喜惠州代表团关于实行药学服务收费的建议周湘东阳江代表团关于建设阳江支线机场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建议张钜源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调整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议韩之碧汕尾代表团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刘国熙江门代表团关于尽快启动国道G325开平赤坎段扩建工程的建议吕彩霞江门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体制的建议林贵喜惠州代表团关于将关于将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的建议袁爱民河源代表团关于参照执行国家西部地区政策与原中央苏区县享受同等待遇的建议冯仪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大"四好农村路"建养资金投入和强化示范县创建激励措施的建议骆济强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加快湛江国际机场迁建项目建设的建议黄晋禄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陆河水唇至陆丰碣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建议凌伟忠湛江代表团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建议樊荣肇庆代表团关于激发旅游消费提升旅游供给品质和软实力的建议詹永雄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加快推进湛江环城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温东岸河源代表团关于支持生态发展区对桉树等经济林改造的建议马湛兴湛江代表团关于推动开发粤西地区海岛旅游运动(水上休闲运动)的建议符斌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徐闻新安工程"涵"改"桥"的建议吕湖泳汕尾代表团关于请求支持建设珠东快速干线汕尾市区至陆丰段及海丰支线的建议冯兆均江门代表团关于将珠西物流中心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的建议孙木奇汕尾代表团关于支持修整陆丰市碣石海堤的建议冯兆均江门代表团关于由多级政府分担对江门北—盐田港班列进行补贴的建议施镇波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大对汕尾旅游交通道路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陈莲湛江代表团关于扩大《广东省雷州半岛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2019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冯兆均江门代表团关于支持鹤山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钟桂祥茂名代表团关于尽快开工建设中山至茂名高州、信宜至广西、阳春至信宜水口段高速公路的建议钟映霞汕尾代表团关于将我区列入享受革命老区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建议王威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强劳务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建议黄清叶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强基层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的建议赵广军广州代表团在我省推广拉链式潮汐车道技术缓解交通堵塞的建议马湛兴湛江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李瑞伟茂名代表团关于争取省对我市创建特色农业产业园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张裕梅州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梅州原中央苏区扶持力度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将高要区纳入全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奖补的建议黎永梅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珠江肇高铁前期工作的建议徐锡彦江门代表团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的建议徐锡彦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江珠高端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建议陈智文韶关代表团关于解决粤北山区医疗机构编制问题的建议赖爽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快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廖益韶关代表团关于统筹推进粤东西北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的建议沈婷婷湛江代表团关于防止农村年轻人口过快萎缩,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石的建议赖爽佛山代表团关于将国省道节点改造审批权限下放的建议林贵喜惠州代表团关于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建议麦荣华佛山代表团关于推进我省工业危险物设施建设的建议陈义建佛山代表团关于鼓励和发挥广东特色企业家精神的建议周小萍湛江代表团关于推进建筑余泥渣土高值化、产业化发展的建议姜捷惠州代表团关于珠三角地区大力发展教育的建议王丽峰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作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试点学校的建议李丹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强粤桂九洲江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治的建议赵正权佛山代表团关于整治金融乱象,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建议熊锦梅阳江代表团关于深化医保改革,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吴兴印佛山代表团关于增加高铁在深圳福田站发车或停靠车次的建议张丽丽汕尾代表团关于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熊锦梅阳江代表团关于省统筹建设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议谢凤连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村级工业园区改造的建议顾耀辉佛山代表团关于启动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快速处理立法工作的建议卢旭蕾深圳代表团关于两地牌私家车、公务车和商务车过关的建议蒋国梁广州代表团关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制度改革的几点意见陈忻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航行船舶垃圾排放到码头设施的建设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解决佛肇高速接入佛山一环的建议赵广军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率先普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教育服务的建议夏冠新肇庆代表团关于将江肇机场高速纳入省规划问题的建议吴兴印佛山代表团关于完善我省高速公路ETC通道建设的建议王威深圳代表团关于预防和惩治黑恶势力非法参与企业劳资纠纷的建议张丽丽汕尾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建议侯雪梅珠海代表团关于促进中成药产业发展的建议黄长城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强治理陆丰乌坎河流域至长山河河段的建议赖晓静清远代表团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樊荣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强环保部门能力建设的建议袁炳春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大农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陈智文韶关代表团关于在小区范围内设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议钟以俊珠海代表团关于加快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的建议蓝卫星惠州代表团关于对省道356线潮莞高速白盆珠出口至宝口段进行载弯取直的建议樊荣肇庆代表团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建设背景下如何完善泔水处理的建议崔云香珠海代表团关于着力推进自闭症成人就业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梁真珠海代表团关于构建亲职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议马珣汕头代表团关于提高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待遇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强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务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结合"数字广东"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的建议吴秀兰韶关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心关爱的建议钟伟雄茂名代表团关于省在精细化工产业、氢能产业、生物医药和临港产业发展方面给予茂名市大力支持建议梁真珠海代表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下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广东鲂保护区调整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将台山、开平两市纳入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补助范围的建议边绪亮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公办中小学学校建设的建议刘乃英茂名代表团关于省下达专项用于沿海经济带发展的用地指标和用地规模的建议林贵喜惠州代表团关于实行农村养犬强制免疫的建议张帆揭阳代表团关于加强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的建议谭元军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强镇级环保能力建设的建议王佳升茂名代表团关于尽快建立健全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覃惠玲茂名代表团关于确定茂名市新建院校建制级别的建议司徒健祥江门代表团关于协调解决新兴养殖排污到大沙河水库问题的建议司徒健祥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落实水资源保护区等级调整审批的建议张焜江门代表团关于支持江门探索建设"澳门—江门特别实验区"的建议冯仪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强对农村机电排灌站建设改造的建议冯仪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大对鹤山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赵伟媛珠海代表团关于高水平建设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建议苏育明茂名代表团关于完善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的建议冯仪江门代表团关于支持鹤山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茶叶)的建议龚艳红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大对省欠发达地区"强师工程"奖补资金倾斜力度的建议吕湖泳汕尾代表团关于提高村级"两委"干部薪酬待遇的建议李建宏韶关代表团关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社区共建共管共赢的建议吕湖泳汕尾代表团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欧阳彦珠海代表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发展路径的建议陈应娟茂名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吴炳菊惠州代表团关于建立受助人员托养中心的建议李志民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市建设大型雷州半岛特色优势农业产品集散交易中心的建议钟小红汕尾代表团关于支持整治陆丰市南溪河的建议陈莲湛江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推动湛江市绿色发展的问题蓝卫星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对革命老区山区片宽带通信网建设的建议崔云香珠海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建议黄耘茂名代表团关于省层面制定出台送教上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建议刘晓乐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强指导完善政策切实推动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建议侯雪梅珠海代表团关于促进广东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建议崔益基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大补助资金力度的建议龚艳红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大对学前教育补助力度的建议区思觉茂名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粤东西北人均财政支出水平,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建议叶丽燕深圳代表团关于加大我省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的建议欧阳彦珠海代表团关于校企联合成立新兴产业人才实训基地的建议方绪银茂名代表团关于给予茂名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资金支持的建议钟光灵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山区公路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伍景勋佛山代表团关于减轻学校与教师负担的建议欧阳健华江门代表团关于从省级层面综合考虑,提高我市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建议吕瑞华广州代表团关于提升广州北站交通枢纽作用的建议黄芷君清远代表团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循环教材管理的建议欧阳彦珠海代表团关于优化侨商发展环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侨资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建议黄芷君清远代表团关于扩大少数民族大学生政策享受范围的建议林永明江门代表团关于对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建设给予补助的建议刘剑平汕尾代表团河惠汕高速公路的建议梁罗跃茂名代表团关于在全省推行村级医养结合工作的建议何大民湛江代表团关于依托湛江港地理位置的优势发展湛江中小企业的建议黄木兴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冯旭初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温惠梅州代表团关于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进行补贴的建议王威深圳代表团关于探索地方企业破产债权分配的建议孙木奇汕尾代表团关于支持我市耕地撂荒复耕的建议陈坦茂名代表团关于安排鉴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的建议张裕梅州代表团关于请求省政府规划建设梅州五华至河源东源高速公路的建议何玉兰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对我省医疗美容市场监管的建议李海军韶关代表团关于提高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师待遇的建议赵伟媛珠海代表团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建议赵正权佛山代表团关于对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发展路径的建议朱锦英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提高我省污泥处置能力的建议张裕梅州代表团关于支持五华县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相关情况介绍及建议黄道文清远代表团关于解决英德市X410横沙公路北延伸线(横翁大道)建设工程用地计划指标问题的建议林炼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珠三角制造业向省内欠发达地区转移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何玉兰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我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助推惠州建设全省中医事业创新示范城的建议苏志锋珠海代表团关于探索推进已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态改造的建议吴炳菊惠州代表团关于全面推进和建立志愿服务管理、保障、培训、扶持等制度的建议胡慕珏广州代表团关于要求上级有关部门逐步落实农村自来水统一管理、抄表到户的建议吴兴印佛山代表团关于全面实施"决策生态环保合规审查"助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林永明江门代表团关于解决乡镇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问题的建议意见陈永强肇庆代表团关于村两委干部档案的意见建议陈日玲湛江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医学院校设置全科医学专业的建议陈权枢惠州代表团关于举办农民画文化艺术节的建议余益耀肇庆代表团关于要求把人居环境示范建设项目安排到封开县建设的建议蔡少松揭阳代表团关于要求建设揭西县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议陈日玲湛江代表团关于解决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问题的建议卓春燕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大城市公园建设投入的建议雷雅仪江门代表团关于将台山、开平两市纳入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范围的建议黄建兰茂名代表团关于请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技工教育支持力度的建议陈宇航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快珠江肇高速铁路项目规划建设的建议章熙春中山代表团关于明晰产权权益分配,加大孵化载体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建议胡慕珏广州代表团关于增加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停靠班次和始发车次的建议赖彪虎茂名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国家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的建议张建明揭阳代表团关于要求支持国道G238线普宁益岭至惠来惠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的建议陈玉娟湛江代表团关于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建议赖彪虎茂名代表团关于提高普通省道新改建项目补助计划的建议梁榕贵惠州代表团关于将龙恺(暂定名)高速公路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的建议李海军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在全省推行"健康扶贫"项目的建议陈日玲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的建议谢松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省内综合保税区建设步伐,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的建议梁真珠海代表团加强我省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管理的建议陈永强肇庆代表团关于防止高速公路噪音扰民的意见建议赖彪虎茂名代表团关于提请省政府协调南深高铁在两广三县交界地设立高铁站的建议吴木生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肇庆新区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的建议林海武湛江代表团关于出台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重要发展极指导意见的建议叶丽燕深圳代表团关于推动我省多功能智能杆尽快落地的建议李海军韶关代表团关于请求国家、省加大对广东省原中央苏区县支持力度的建议黄晋禄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力度的建议谢松广州代表团关于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建议刘晚传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快落实粤东、西、北较落后地区医院装备完整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议杨鑫莉茂名代表团关于扶持茂名锆钛新材料产学研一体化国家级智慧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赖彪虎茂名代表团关于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交由省统一立项以及由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的建议边绪亮惠州代表团关于适当提高夏季防暑降温费及高温补贴标准的建议夏慧敏广州代表团关于日间手术术前诊疗费用列入医保的建议莫翠婷江门代表团关于解决恩平市大带水库水质污染的建议潘双明广州代表团关于开展南环高速公路下沉改造助力海珠湾规划建设的建议蒋伟楷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城市群协调发展提升大湾区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邱静汕尾代表团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建议吕瑞华广州代表团关于禁止电话短信广告推销骚扰的建议何玉兰惠州代表团关于核心打造广东农旅康一体化田园综合体助推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王玲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强"三无"船舶管理工作的建议张旭辉江门代表团关于合理增加江湛铁路台山站班次及配票数量的建议黄芷君清远代表团关于设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专项资金的建议孔令涌佛山代表团关于做好锂电储能规划,发展锂电储能技术的建议黄道文清远代表团关于继续支持清远市华侨农(茶)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省财政预算的建议钟小红汕尾代表团关于建设好侨区医院的建设卢海霞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实施农村医养结合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黄道文清远代表团关于给予华侨茶场归难侨职工续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建议谢松广州代表团关于着力解决影响口岸营商环境的瓶颈问题,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建议卢海霞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强基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建议曹润明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陈洪锦佛山代表团关于继续重点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建议冯琨琮广州代表团持之以恒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王茂生茂名代表团关于以能力提升为核心的县域医共体分类建设的建议郑锦源韶关代表团关于发起设立广东省50亿元天使母基金的建议甄文安江门代表团关于将斗门至恩平高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进行规划建设的建议王红娟梅州代表团关于转制企业退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建议徐锡彦江门代表团关于从省级层面探索新的投融资模式,破解交通基础建设资金筹措难题的建议谭华江茂名代表团关于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刘洁贞佛山代表团关于优化广东广电网络机顶盒系统方便中老年人获取资讯的建议胡庆兰清远代表团关于将粤东西北地级市妇幼保健院建设纳入全省强基范畴的建议苏育明茂名代表团关于对我省欠发达市辖区的非省定贫困村纳入全省统筹资金的建议许丽欣茂名代表团关于继续扶持茂名地区粮食产业发展(粮食产业薄弱环节项目)的建议李海军韶关代表团关于对《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科学核定的建议刘剑平汕尾代表团关于深汕第二高速公路延伸至海丰梅陇连接深汕西和潮惠高速的建议袁湄茂名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何大民湛江代表团关于完善心理危机干预生命救助机制的建议许保杨湛江代表团关于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户医疗紧急援助绿色通道的建议王玲茂名代表团关于扶持渔用救生筏检修站发展,切实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建议刘剑平汕尾代表团关于解决"三保"支出缺口的建议许保杨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强环保督查力度,遏制异地倾倒垃圾的建议何大钢惠州代表团关于规范废旧物资收购管理的建议钟桂祥茂名代表团关于让欠发达地区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快递便捷服务的建议潘裕娟珠海代表团关于筹备开展泛粤地区宋末文明遗产捆绑申遗项目的建议吴生茂名代表团关于落实专门的用地指标和规模,对山区镇一些不是特别高的山进行整体搬移,解决山区群众建房困难的建议王火洋茂名代表团关于给予我市更多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议刘晚传茂名代表团关于建立扶贫信息系统大数据共享的建议赖爽佛山代表团关于广州佛山两市共同承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清理补偿费用的建议胡庆兰清远代表团关于切实加强粤东西北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钟光灵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大对垦造水田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张正芬清远代表团关于简化养殖用地办证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的建议陈小雄韶关代表团关于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张杰江门代表团关于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景区支线纳入计划纳入同期建设的建议苏育明茂名代表团关于启动洛湛铁路开行动车改造,将动车开到信宜、高州的建议欧阳彦珠海代表团关于加速探索珠海横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港建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建议钟桂祥茂名代表团关于大力扶持我省欠发达地区发展田园综合体的建议李锐香肇庆代表团关于提高二广高速怀集至四会段行驶速度的建议韩之碧汕尾代表团关于将深圳至深汕特别合作区城际铁路延伸到海丰县的建议冯琨琮广州代表团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旅游生态合作区的建议李锐香肇庆代表团关于增加农业保险险种和赔率的建议袁湄茂名代表团关于广东省文化志愿者与乡村文化站融合发展规划的建议吴生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大农村五小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力度的建议关正生佛山代表团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保护补偿的建议吴生茂名代表团关于合理配置村干部人数、办公经费、新农村建设资金保障的建议李瑞清清远代表团关于提高农村"两委"基层干部薪酬待遇的建议刘乃英茂名代表团关于支持茂名建设"茂名现代农业广东省实验室"的建议叶时通清远代表团关于重新核实乡村农保地范围的建议叶时通清远代表团关于解决英德市高道连江大桥新建工程用地计划指标问题的建议潘开广清远代表团关于解决农产品加工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刘艳文清远代表团关于建立塑料饮料瓶回收体系的建议刘艳文清远代表团关于落实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的建议郑桂林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大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建议覃惠玲茂名代表团关于在全省实行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谭华江茂名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人员救助救治工作的建议郑杰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强对老年人保健品消费权益保护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将民族地区用材林转为生态公益林给予重点扶持的建议赖彪虎茂名代表团关于恢复农村公路新建桥梁补助计划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分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提高民族地区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支持解决广东连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杉木商品林补助资金的建议廖雄群茂名代表团关于建筑行业民工欠薪维权问题的法律介入和处理建议叶丽燕深圳代表团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赖晓静清远代表团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建议冯琨琮广州代表团推进医养结合,打造广东特色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体系林巧园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工作的建议潘开广清远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公共基础设施建立养护制度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支持解决连南县三大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连片示范村建设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要求协调解决连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支持推进国家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的建议黄芷君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的建议张庆春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港口绿色发展的建议李瑞清清远代表团关于国家高新区参考行政区域单独安排专项用地计划指标的建议刘勇辉惠州代表团关于制定先进制造业产业用地分割转让政策的建议罗沛强东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大湾区轨道整体规划与近期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李逊佛山代表团关于通过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引领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和成效的建议叶时通清远代表团关于大力支持清远市耕地整合治理资金,推进耕地整合治理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提高少数民族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标准,实现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协同发展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大力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树立广东扶贫新模式的建议黄国杰清远代表团关于建立北江流域上下游的横向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刘艳文清远代表团关于明确餐饮油烟治理牵头责任部门的建议刘艳文清远代表团关于支持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的建议何镜新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快阳山县境内连江梯级扩容改造及大坝拆除重建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为全省村(社区)干部购买"六险二金"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农村地区1:500地形测绘的建议何镜新清远代表团关于重新界定广东连江龙牙峡省级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范围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大力推动村级垃圾中转站规划建设的建议陈燕红清远代表团关于修复阳山县太平镇万亩灌渠——牛鼻水利的建议黄国杰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强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对清远市少数民族自治县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进行足额补助的建议邓胜华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的建议万军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快汕汕高铁陆丰南塘站建设进度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开展品牌服务的建议徐若清广州代表团关于在全省试点建立区域性共建共治共享委员会的建议范月新广州代表团关于垃圾减量从源头控制的几个建议卓春燕汕尾代表团关于尽快理顺由省垂直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建议詹文光东莞代表团关于支持地方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建议陆翠芬广州代表团关于着力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综合水平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建立健全省区域生态补偿体制机制的建议王联珍揭阳代表团关于要求支持揭东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将上划省"四税"全额返还给连山等3个少数民族县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落实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比照享受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率先在民族地区实施12年免费义务教育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立项建设二广高速公路连山太保至湖南江华支线(粤境段)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将清远市人民医院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建议梁少芬清远代表团关于完善残疾人入户政策的建议张正芬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粤东西北生猪养殖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黄海燕肇庆代表团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一些建议陈忻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管理防范危废非法转移和倾倒的建议陈莲湛江代表团关于解决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黄建兰茂名代表团关于依法处置农村撂荒土地,转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的建议庞钧耀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市发展高效节水设施农业的建议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连州市人均公共文化支出补短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解决连州市两千亩以上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的建议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发展富硒农业的建议何镜新清远代表团关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邓胜华清远代表团关于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简子霞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限制桉树种植的建议陈江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大对糖蔗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邓胜华清远代表团关于给予自然村干部发放补贴的建议邓胜华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省财政对重点扶贫开发山区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奖励乡村发展带头人的建议王丽峰湛江代表团关于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杨敏湛江代表团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省级配套资金的建议黄炜乾清远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应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建议骆济强湛江代表团关于解决湛江吴川小东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规范全省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建议黄晨光茂名代表团关于将包茂高速茂名服务区提升改造为全国荔枝文化展示区和物流配送集散区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全省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陈燕红清远代表团关于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陈燕红清远代表团关于解决阳山县青莲镇峡头村委会部份村小组公路硬底化问题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推进全省行政村村志编纂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庞亚轩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强鉴江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建议王丽峰湛江代表团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医共体建设,落实好分级诊疗的建议潘裕娟珠海代表团关于将珠江口20米等深线以内的海域列入全面禁渔区的建议吴兴印佛山代表团关于尽快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建议1李妙霞汕头代表团关于建设中医中药大健康产业平台建议陈少波汕头代表团关于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谢莹广州代表团关于建立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教育体系的建议黄芷君清远代表团关于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建议黄芷君清远代表团关于设置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冯红云清远代表团关于规划建设广州(经清远)至重庆高铁的建议黄芷君清远代表团关于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清远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议潘洁文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对清远市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市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快启动建设韶柳铁路的建议白云龙广州代表团关于推进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发展优质微小型幼儿园的议案的建议徐若清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佛两地加快金沙洲规划同心桥建设的建议李逊佛山代表团关于支持广东省古钟楼作为100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建议白云龙广州代表团关于尽快推进老年教育工作的建议潘洁文清远代表团关于统筹考虑医保异地就医的监管问题,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的建议李锐香肇庆代表团关于扩宽肇庆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省263线的建议杨镇解放军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推进军队依法优先工作建议石志坤解放军代表团关于妥善解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问题的建议崔益基茂名代表团关于修建广茂(三茂)线霞洞东、霞洞西和塘涵铁路道口高架桥的建议郭丹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湛江加快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黄丽芬肇庆代表团关于在广州站未来改造中保留城轨站功能并将广佛肇城际肇庆至广州列车接入广州站的建议郭丹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东海岛铁路宝满港区支线、东海岛港区支线用海问题的建议骆济强湛江代表团关于把汕湛高速公路云湛段吴川支线东延线列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推进全省地市级儿童专科医院建设的建议谭根林佛山代表团关于出台文件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园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建议刘光滨惠州代表团关于尽快启动深惠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议黄丽芬肇庆代表团关于支持肇庆市港口整合工作的建议何镜新清远代表团关于增设(清连)高速阳山大崀互通的意见建议白云龙广州代表团关于文明养犬,遛犬要栓绳牵引的建议陆骊工珠海代表团关于将珠海市人民医院纳入2019年首批登峰计划的建议何镜新清远代表团关于落实光伏扶贫电站可再生能源国家补贴的建议郭丹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建设项目的建议潘安娜广州代表团关于"创新留用地开发利用方式,加强用地保障,满足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的建议陈燕红清远代表团关于设立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议潘安娜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大对偏远地区农村的政策支持和倾斜力度,细化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的建议陈琼深圳代表团关于规范环卫行业用工的建议张大林广州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出台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建设清佛城际轨道并连接广州市从化区的建议李海军韶关代表团关于开通乐昌东至深圳北珠海高铁专列的建议招志谋湛江代表团关于支持加快建设玉湛高速雷州支线的建议潘开广清远代表团关于落实文化娱乐业用水从"特种用水"范围中移除的建议白云龙广州代表团关于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调研以立法的形式禁止中小学生把智能手机带进课室的建议李楚源广州代表团关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对全省农村强弱电线路进行序化整治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调整传统节日放假时段的建议陈建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大对山区县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资金奖补力度的建议孙志强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联合港澳等科技创新资源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机器人联合实验室"的建议潘开广清远代表团关于治理铁路"霸座",推进乘车管理法制化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陈煜昌解放军代表团关于规范市武装部机构设置的建议郑镇宏潮州代表团关于尽快启动粤东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的建议万军汕尾代表团关于促成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在龙岗区永久办学的建议张大林广州代表团关于"打造增城南香山现代化经济体系国家级先进示范区"的建议李楚源广州代表团推动粤港澳中药产品注册互认互通构建大湾区健康共同体王日丽潮州代表团关于"互联网+"环境下提高教育扶贫水平的建议李润生茂名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县级中医院统一信息化的建议陈树喜潮州代表团关于加强潮菜食品产业发展弘扬传统饮食文化的建议龚艳红茂名代表团关于强化学生体育锻炼,把体育课列为学校课程的主要科目的建议潘洁文清远代表团关于尽快确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审批及监管职能部门的建议黄炜乾清远代表团关于支持粤北地区科技创新人才留用的建议石中心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大对18岁以下的中小学生电子游戏限时、限级身份管理的建议杨鑫莉茂名代表团关于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农村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和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建议邓胜华清远代表团关于提高连州市长寿老人高龄补助标准的建议陈树喜潮州代表团关于推进大埔至潮州港疏港铁路建设实现苏区振兴发展的建议肖亚非东莞代表团关于支持深圳东莞携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韩之碧汕尾代表团关于要求修编并加快推进龙川至汕尾铁路的建议宋炜佛山代表团关于对个人剩余贵重闲置药品处理的建议万军汕尾代表团关于要求支持汕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做强做大的建议宋炜佛山代表团关于我省住宅小区建立儿童图书馆的建议李瑞清清远代表团关于开通汕昆高速公路桃源北收费站的建议叶时通清远代表团关于解决英德市X366线黄花至金造段扩建工程用地计划指标问题的建议赵伟媛珠海代表团关于把高栏港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港口和产业重要增长极的建议宋炜佛山代表团关于减少学校非教学工作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拓宽农村道路的建议宋炜佛山代表团关于我省严禁电子烟销售的建议许珊广州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建议万军汕尾代表团关于垃圾分类立法的建议何大钢惠州代表团关于解决在职工程师培训学院办学资质的建议张大林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建议周怡兴肇庆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周怡兴肇庆代表团关于在肇庆市建设高水平医院的建议李连柱佛山代表团关于全省组织开展评选《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作的建议(以此件为准)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连州市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罗丹佛山代表团关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高职专项的建议罗丹佛山代表团关于出台"广东技能发展战略"的建议罗丹罗丹佛山代表团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制度建设的建议陆翠芬广州代表团关于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修改的建议袁春平佛山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加强"中药经典名方"研究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扶持新建连南县图书馆的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强基层儿科医疗服务发展的建议徐若清广州代表团关于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把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工作年限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的建议万军汕尾代表团争取将我省贫困革命老区纳入中国证监会扶贫工作对应地区的建议王日丽潮州代表团关于将粤东西北各市辖区纳入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奖补资金支持范围的建议李晓河潮州代表团关于要求提高引韩济饶供水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建议黄丽芬肇庆代表团关于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省级承担支出责任事项的建议谢莹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强移动应用程序(APP)监理的建议肖维明广州代表团关于解决东莞庄东莞庄公交车总站至华工北区卫星站门口路段行人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二次建议郑舜英潮州代表团关于向粤东西北各市人才发展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陈振机茂名代表团关于促进年轻人回乡创业,解决粤东西北发展短板的建议田飞解放军代表团关于省人大解放军代表团的代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建议梁晓华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粤西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张永安云浮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高校无障碍建设的建议李婉婉云浮代表团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苏全喜云浮代表团关于规范医疗行业协会管理的建议苏全喜云浮代表团关于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健康教育的建议张天明云浮代表团关于减轻农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负担的建议张大伟云浮代表团关于免收危重病人住院押金的建议陈宇航肇庆代表团关于把肇庆鼎湖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基地的建议陈茂林潮州代表团关于加大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议黄长城汕尾代表团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警力与警车配置的建议刘邦爆潮州代表团关于要求提高全省原中央苏区县交通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省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郑继坤汕头代表团关于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更好地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吴文兵汕头代表团关于支持汕头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张天明云浮代表团关于加大省级财力投入,打通村民饮水"最后一公里"的建议赖晓静清远代表团关于对政法编制实行动态调整的建议李庚原清远代表团关于从黄高速佛冈延伸线的建议罗沛强东莞代表团关于加快东莞市域内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与城市之间轨道交通建设协调的建议万军汕尾代表团派驻粤东西北地区企业可以实施派出地一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建议庞亚轩湛江代表团关于将吴川市纳入省直管县的建议释耀智广州代表团关于妥善解决宗教类书籍不能正常出版问题的建议李黎云浮代表团关于提高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住院规培医生补贴的建议李卓伦惠州代表团关于统一要求民用电梯必设停电应急平层装置的建议李卓伦惠州代表团关于推进我省高速公路货车ETC收费模式的建议徐凌珠海代表团关于进一步优化执行措施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建议陈桂荣惠州代表团关于为全省行政村配置应急卫星通讯电话的建议唐文波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快建设湛江奋勇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的建议蔡晓玲汕头代表团关于积极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对纾困基金政策放宽落地的建议宋炜佛山代表团关于合理规划广湛(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线路走向的建议潘裕娟珠海代表团关于依托深珠通道建设赣深高铁西延线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议黄国杰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的建议王月梅惠州代表团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产业水平的建议刘世兴广州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提升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国际化品质加快打造世界级湿地公园的建议练晓红广州代表团关于建立非遗活性旅游线路的建议潘裕娟珠海代表团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广州地铁18号线延伸至珠海并与澳门衔接的建议谢思云梅州代表团关于公安机关通过人脸识别大数据技术防止儿童被拐卖的建议马茵广州代表团关于制定办理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意见的建议郑军湛江代表团关于建设普惠性养老院的建议黄国杰清远代表团关于将环大湾区城市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战略腹地和增长极的建议陈建华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我省典当行业立法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姚远平清远代表团关于将省道S261线连山上帅至连南大麦山段新改建工程列入环岭南旅游公路规划并尽快动工建设的建议谢志岿深圳代表团关于完善儿童、老人和特殊群体服务体系的建议黄国杰清远代表团关于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市、县(区)共建产业园区的建议宋炜佛山代表团关于广东省高职高考改革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房玉红清远代表团关于要求解决省道S262线连南县寨岗镇公路改造缺口资金的建议赖晓静清远代表团关于在核定公安政法专项编制和招警指标分配方面适当向我市倾斜的建议邱静汕尾代表团关于打造广东经济理论话语权的建议李卓伦惠州代表团关于尽快协调解决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惠州段报批的建议关正生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酒类小作坊监管和取缔无证生产的酒及配制酒的建议林炳亮汕头代表团关于大力支持南澳打造国际旅游岛的建议陈忻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张朝文汕头代表团关于将汕头江湾新区上升为省级战略平台,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议案陈淡芬揭阳代表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解决揭阳公安系统警力不足问题的建议林丽芳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卫生站建设的建议吴文兵汕头代表团关于支持汕头保税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的议案陆翠芬广州代表团关于对《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提出修改的建议冯旭初江门代表团关于解决招工难问题的建议林丽芳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农村学龄留守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建议陈琼深圳代表团关于解决尘肺病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吕彩霞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全民终身教育立法的建议刘伟全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快本市志愿服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系统"的建议罗沛强东莞代表团关于将粤港澳大湾区过江通道东莞段大桥引线工程纳入过江通道整体建设的建议罗沛强东莞代表团关于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的建议陈保云浮代表团关于要求解决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水泥生产基地对郁南县城污染问题的建议江冬梅梅州代表团关于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黄丽芬肇庆代表团关于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承担省级支出责任的事项给予安排足额新增债券资金解决的建议吕瑞华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大网络赌博打击力度建议廖雄群茂名代表团关于加大对民营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的建议蔡俊明潮州代表团关于给予粤东西北财力困难市辖区财力及民生保障一定政策支持的建议郑锦源韶关代表团关于开通韶关至潮汕高铁班次建议苏育明茂名代表团关于启动广茂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的建议潘安娜广州代表团关于"鼓励银行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有效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推进中农民经营合作社等创业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肖维明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强我省少年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建议刘炳韶关代表团关于支持赣韶铁路复线(动车)建设的建议狄聚青清远代表团关于优化广东省化工及新材料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建议林海武湛江代表团关于协调解决湛江港廉江港区规划进港航道穿越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李逊佛山代表团关于充分发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物作用的建议赖晓静清远代表团关于助力解决广东区域协调发展中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短板的建议刘伟全广州代表团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的建议陈江湛江代表团关于加快建设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扩大开放的建议冯琨琮广州代表团为零工经济创造良性环境发展就业新模式陈美娟湛江代表团关于明确消防队伍救援人员待遇的建议周济雄揭阳代表团关于应用大数据助力城市安全发展的建议徐磊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快《广东省城镇供水用水条例》立法工作的建议方土广州代表团关于启动"关良学术馆"立项的建议潘安娜广州代表团关于"为引进的入才优惠和扶持政策,消除其后顾之忧"的建议潘文捷广州代表团关于支持技师学院纳入高职院校序列赖晓静清远代表团关于缩短带薪产假并立法规定一年无薪育儿假的建议郭坤营汕尾代表团关于支持汕尾市利用广州航海学院资源建立本科院校的建议尹涛广州代表团以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为依托,建设广东生物医药研发服务体系汤依伟清远代表团关于适当调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政策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在广东省实行2.
5天小长假促进广东乡村旅游的建议李海军韶关代表团关于出台扶持经营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建议周琳清远代表团关于完善全省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潘文捷广州代表团关于区域性结构路网建设跨越一级水源保护区问题的建议崔书中广州代表团关于省内异地肿瘤患者的异地就医门诊、门特联网即时结算的建议熊锦梅阳江代表团关于加大力度监管广东省保健品销售方式的建议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强山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加强山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的建议许珊广州代表团合理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女职工就业权益潘文捷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的建议刘伟全广州代表团关于积极推动企业信用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建议赖晓静清远代表团关于提高法官助理待遇的建议卢建强东莞代表团关于增拨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专项资金的建议黄道文清远代表团关于"黑人黑户"要求入户的建议崔云香珠海代表团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网络求助的建议叶丽琳广州代表团关于探索以"全球学校"模式提升广东基础教育国际化水平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高院修改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建议狄聚青清远代表团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提效加速落实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制订选拔优秀律师到人大政协一府一委两院挂职交流实施办法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公检法联合制订取保候审实施细则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公安厅在全省推行周末节假日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制度的建议刘光滨惠州代表团关于构建适应科技发展步伐法律保障体系的的建议叶丽琳广州代表团关于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并加大对中医药文化传承学校扶持力度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广东省检率先制订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办法的建议岑钊雄广州代表团关于规范旧村改造拆迁政策的建议魏晓慧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对微信网络投票活动监管的建议郭坤营汕尾代表团关于支持经济落后革命老区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的建议邓胜华清远代表团关于给予解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的建议赖晓静清远代表团关于建立制度进一步加强"同案同判"的建议周贵迎广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提升公交运行效率的建议陆翠芬广州代表团关于恢复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火电社区邮政储蓄服务点的建议岑钊雄广州代表团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污染防治管理效率的建议宋炜佛山代表团关于加强对全省二轮电动车上牌管理的建议叶锦华佛山代表团关于广东省提前试行携号转网的建议何锦章韶关代表团关于对全省危险废弃物年总量摸底调查的建议陈宇航肇庆代表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特别合作试验区的建议韩之碧汕尾代表团关于要求调整陆河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议曾国胜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快农村厕所建设的建议岑钊雄广州代表团关于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建议吴兴印佛山代表团关于广东省尽快建立排污许可证交易与贷款融资制度的建议邓胜华清远代表团关于给予增加连州市检察院编制数、员额检察官数的建议张杰江门代表团关于试行建立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报告制度的建议孔令涌佛山代表团关于大力支持增程式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黄丽芬肇庆代表团关于加快广佛肇高速二期工程建设,缓解沙贝收费站长年拥堵和广佛肇高速亏损的建议李珩江门代表团关于将江门全市纳入"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扬帆计划)"政策范围的建议李连柱佛山代表团关于组织政府官员出国考察交流学习的建议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建议蒋伟楷广州代表团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助力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刘涛深圳代表团关于完善我省基层司法机关经费保障制度的建议黄美聪清远代表团关于提高连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的建议邓中青惠州代表团关于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加强基层内部审计,形成审计监督合力的建议曾国胜韶关代表团关于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暂行办法》支持本省新创医药企业发展的建议黄建水广州代表团关于相关部门应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在广东省内实施的具体规定尽快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梁俏筠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数字人大"建设的建议林翔云浮代表团关于完善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的建议林翔云浮代表团关于加强城市垃圾管理的建议欧永健云浮代表团关于继续给予云安区固定性、一般性、专项转移支付政策的建议张旭辉江门代表团关于通过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来确保女性公平就业的建议潘新潮东莞代表团关于将东莞滨海湾新区增设为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建议郑锦源韶关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建议詹文光东莞代表团关于推进高水平公办义务教育普及化的建议黎锡康东莞代表团关于将东莞市人民医院纳入第三批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的建议曾学智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制定《广东省大数据应用管理条例》的建议刘光滨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建议何大钢惠州代表团关于垃圾收集分类处理的建议钟伟宁惠州代表团关于将我省革命老区县(市、区)全部纳入省财政支持范围的建议徐若清广州代表团关于佛山市加快推进大坦沙大桥系统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的建议蔡博生深圳代表团关于建立更多心理辅导中心的建议赖爽佛山代表团关于调整部分看守所投送罪犯定点监狱的建议罗沛强东莞代表团关于协调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九集团加快站场用房、配套用房、附着物构筑物整治的建议潘新潮东莞代表团关于加快推进南方光源规划建设争取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李剑波茂名代表团关于支持补助化州——吴川跨县大桥建设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大力扶持我省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庞亚轩湛江代表团关于解决小东流域吴川市浅水镇群众安全饮水的建议詹文光东莞代表团关于加快沙角电厂退役及优化替代电源选址的建议狄聚青清远代表团关于积极响应国家的"放管服",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的建议李连柱佛山代表团关于全省组织开展评选《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作的建议王克惠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经济竹林业建设及现代竹产业绿色发展的建议胡宇鹏江门代表团关于加大对企业参展补贴扶持力度的建议周琳清远代表团关于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将清远英德作为广东省"终结"结核病流行综合干预示范区的建议彭自坚云浮代表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省直管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2019年1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听取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
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宁生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书面)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军区副司令员宋海巍同志,于2019年1月27日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逝世.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宋海巍代表的不幸逝世表示沉痛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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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在"阿里云秋季促销活动 轻量云服务器2G5M配置新购年60元"文章中记录到阿里云轻量服务器2GB内存、5M带宽一年60元的活动,当然这个也是国内机房的。我们很多人都清楚备案是需要接入的,如果我们在其他服务商的域名备案的,那是不能解析的。除非我们不是用来建站,而是用来云端的,是可以用的。这不看到其对手腾讯云也有推出两款轻量服务器活动。其中一款是4GB内存、8M带宽,这个比阿里云还要狠。这个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