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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系统  时间:2021-04-19  阅读:()

凤冈县人民政府文件凤府发〔2017〕1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舟至石阡高速公路(凤冈段)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舟至石阡高速公路(凤冈段)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16日新舟至石阡高速公路(凤冈段)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为确保新舟至石阡高速公路(凤冈段)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及其他被征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新石高速全长106.
5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项目估计总投资135亿元,分湄潭至石阡和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两段实施.
经过我县天桥镇龙凤、漆坪、河闪渡3个村,全长14.
7公里(含联络线),涉及永久性征收土地约1200亩.
该工程从2017年11月启动,计划工期3年,预计2020年底前建成通车,建成后将对我县特别是南部乡镇经济社会建设有较大拉动作用.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批复》(遵府函〔2017〕126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遵义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指导性意见的请示》(遵市交呈〔2017〕1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参照我县同类建设项目补偿标准制定.

三、征收主体和被征收人征收主体:凤冈县人民政府.
被征收人:新舟至石阡高速公路(凤冈段)项目建设规划设计范围内需要征收的土地的合法产权人和使用人.
被拆迁人:新舟至石阡高速公路(凤冈段)项目建设规划设计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地面附着物、林木的合法产权人和使用人.
四、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及时间(一)土地征收及征用补偿范围.
1.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高速公路正线用地(含匝道、联络线等用地)、管理服务设施用地(含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养护中心、加油站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安置用地、专项设施迁建用地(含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其他专项设施等迁建用地)、设计变更增加用地、地灾产生用地.

2.
土地征用补偿范围.
根据施工设计因取(弃)料场、拌合场、材料加工堆放场、工棚、施工便道等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房屋及其他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范围征地红线(含设计变更增加用地)内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及林木;征地红线内国有土地上需要搬迁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及专项设施;与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相关联,经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确认确需搬迁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附属设施.

(三)征地时间.
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项目竣工之日止.
五、征收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征地拆迁方案、程序、标准、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原则.
确保被征地拆迁人不因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而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提高补偿标准、扩大征地拆迁范围.
(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永久性征收和临时用地必须遵循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按规划设计要求使用土地.
能用未利用地的,不用农用地;能用劣质耕地的,不用良田好土;能用一般耕地的,不用基本农田.

(四)个案协商补偿原则.
对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过程中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对其规定存在分歧的个案,主要采取由征地拆迁单位、项目业主与被征地拆迁人协商一致完善相关手续后补偿,协商达不成共识的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补偿.

六、征地、拆迁、林木和"三电"迁改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按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批复》(遵府函〔2017〕126号)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按本方案1执行.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本方案2、3、4、5、6执行.
(三)施工炮损补偿标准按7执行.
(四)零星管道补偿标准按8执行.
(五)"三电"迁改补偿标准按9、10执行.
(六)林地上林木补偿标准按本方案11、12、13、14、15执行.
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工作程序与方法(一)征地拆迁工作方式.
天桥镇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施工红线内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和拆迁安置工作.
县人民政府组建由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石高速公路(凤冈段)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方式.
1.
土地征收(征用)统一实行货币补偿.
2.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方案,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人民政府依据审批的方案执行.
项目建设业主按照规定的标准,足额将社保资金拨付至县财政专户.

3.
专项设施迁建和村民房屋征收安置用地补偿.
征用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专项设施的,根据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作个案处理.
征用村民宅基地的,按耕地标准予以补偿;搬迁户红线外宅基地面积纳入红线征地补偿范围.
确需调剂或新征用土地进行迁建和安置的,统一调剂或新征用土地予以迁建和安置,但对原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补偿根据安置面积按补差原则处理.
新增迁建和安置用地,按本方案标准进行补偿;调剂或新征收土地与原建设用地的补偿差额,纳入新石高速公路凤冈段征地补偿总额计算,费用由项目建设业主承担.
迁建和安置用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用地限额要求.

4.
施工临时用地的使用、补偿和管理,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批复》(遵府函〔2017〕126号)文件执行.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式.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或分散划地安置.
2.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被拆迁人自主选择货币补偿和划地安置中的一种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由被征收人自主安置;选择划地安置方式的由被征收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流转土地,其原宅基地按本方案所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3.
经营性用房的认定和补偿.
经营性用房是指临街第一个自然开间并具备《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等合法证件和手续的经营性房屋.
擅自将原住宅改为非住宅用房的,仍按原住宅用房拆迁补偿.

4.
学校、企事业单位搬迁安置补偿,由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项目建设业主和被征收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四)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程序.
1.
公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确定后,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
2.
勘丈调查准备.
以镇(乡)为单位,组建土地、林木、房屋等勘丈调查工作组,开展业务培训;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收集征地拆迁范围图表资料,印制登记表册.
3.
现场勘丈调查登记.
由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牵头,组织项目业主、测绘单位、镇(乡)、村(社区)基层组织、被拆迁人等现场核定征地拆迁范围,判定权属、类别,勘丈调查登记实物数量,并由参与各方现场签名确认,形成各方签名齐全、记录完整的征地拆迁原始勘丈调查登记表.

4.
统计公示勘丈调查实物量.
由涉及镇(乡)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统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被征拆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和处理,有更改的须经原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予以更改.

5.
测算公示补偿金额.
实物量公示期满,按标准测算补偿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
签订协议兑现补偿费.
补偿金额公示期满,土地以村(社区)为单位、其他拆迁安置补偿以镇(乡)为单位签订土地征收(征用)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7.
公示兑现结果和整理归档资料.
(七)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1.
耕地勘丈有关问题的处理.
(1)平坝地区的稻田埂,四周田埂应勘丈一半作稻田面积;属梯田的不丈量内田埂,只丈量外田埂.
(2)田埂超过一米的,按一米计算为田面积,其余部分按其他农用地计算.
田埂不足一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为田面积.
(3)旱地土埂超过一米的按一米计算为旱地面积,不足一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为旱地面积.
集中连片旱地,以地块为单位,每块旱地四周土埂应勘丈一半作旱地面积计算;分散的旱地,按公路占用的实际勘丈面积计算.
(4)耕地内机耕道、人行通道、公共沟渠等用地,原则上不能丈量为耕地面积,应作其他农用地勘丈统计.
(5)若公路用地已占去耕地的大部分,余下的边角小块属死角地带,无法耕种的,待路基基本成型后经组织各方确认后,进行丈量登记,按同地类标准进行补偿,但不征收.

2.
林地林木勘丈调查方法.
(1)林地勘丈方法.
由土地调查组和测绘单位以户为单位按宗地号为单元采取GPS进行测量登记.
(2)林地上的林木调查.
幼龄林和灌木林以宗地号为单元按测量面积分林种进行调查登记;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以宗地号为单元,分林种、树种、规格和数量进行调查登记.
(3)非林地上的林木调查.
成片经济林以宗地号为单元按测量面积、树种、生产阶段进行调查登记;非林地上的零星林木以宗地号为单元按树种、规格、数量进行调查登记.

3.
房屋调查方法.
(1)农户房屋拆迁以户为单位进行,范围是拆迁户的宅基地内(或宅基地内应拆迁的部分)房屋,超出宅基地范围内的部分须由镇(乡)国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方可纳入拆迁补偿范围.
(2)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青苗由土地调查组调查登记,宅基地上的林木由林木调查组调查登记.

4.
无主坟搬迁安置.
由所在村(社区)负责,须对搬迁前地点、宗地号和安置地点、安置序号等内容进行造册登记管理,并附搬迁前和安置后的照片;无主坟补偿费兑付到村(社区),用于无主坟的搬迁安置和相关问题的处理.

八、施工炮损补偿在施工爆破作业前,由施工单位提供爆破作业点,炮损工作组对爆破地点200米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或构建物、涉农设施、农作物等进行现状调查建档.
因施工放炮造成房屋及建(构)筑物损坏的,按照本方案7执行.
造成农作物损毁的,参照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结合受损程度协商补偿.
造成人畜伤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炮损补偿费用及工作经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对是否属于炮损以及损坏程度的认定有争议的,应进入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九、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一)征地补偿费用.
该项目实际征地补偿总费用按照征地工作结束时核定的各地类征地补偿费、征地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占补平衡经费、征地管理费据实计算,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费用清算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地税局、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负责.

(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
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补农民"的管理方式,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通过银行内部封闭运行,委托银行按照补偿方案和征地拆迁补偿兑现表,及时足额直接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兑现给被征地拆迁对象.
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严禁截留、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发生.

(三)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工作经费安排使用的有关规定,由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统筹安排使用.
十、其他(一)项目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住建、国土、市管、公安、水务、林业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涉及项目用地范围以内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房屋转让、抵押、出租,通水、通电、通气等,以用地范围内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营业执照,户口迁入、分户(符合迁移政策的除外)等相关手续审批.

(二)在征地拆迁中拆除违法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临时建筑在批准手续中已载明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补偿.
被征收(征用)人在用地范围公告后,在征收(征用)范围内,未取得合法手续,抢栽抢种农作物、经济林木,抢建地上建(构)筑物或装修、翻(扩)建房屋的,对擅自改变部分不予补偿.

(三)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完毕的予以奖励,超过规定时间签订协议和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予奖励.
(四)被征地拆迁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因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无法确定产权人、产权发生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征地拆迁.
(五)因项目建设施工损坏的涉农设施,由施工单位采取不低于原标准限时恢复或协议赔偿;使用既有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养护,施工结束后按不低于原标准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通信、广电、电力等设施改迁,由产权单位按照原有技术标准(通信能力)进行迁改,迁改费用由项目建设业主承担,产权单位提高标准部分由产权单位承担.
"三电"迁改涉及占用土地、林木、青苗的参照本方案标准执行.
对"三电"迁改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项目业主、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和产权单位协商处理.

(七)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和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等,由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服务协调指挥部、项目建设业主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个案协商原则形成会议纪要予以明确后处理,协商达不成共识的依照法定程序明确.

十一、附则(一)涉及黔北民居被征收有争议的,按"一事一议"处理.
(二)本方案只适用于新舟至石阡高速公路(凤冈段)建设项目.
(三)本方案由凤冈县新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负责解释.
1.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2.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3.
房屋征收附属设施补偿标准4.
房屋征收周转、搬迁、过渡补偿标准5.
房屋征收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6.
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标准7.
施工炮损认定补偿标准8.
零星管道征收补偿标准9.
"三电"迁改(电力)补偿标准10.
"三电"迁改(通讯)补偿标准11.
林地林木补偿标准12.
经济林林木补偿标准13.
零星林木(含经济林木)补偿标准14.
苗圃嫁接苗补偿标准15.
苗圃实生苗木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区域范围统一年产标准(元/亩)征地类型倍数合计综合补偿标准(元/亩)社保资金(元/亩)备注天桥镇1720水田(水浇地、菜地)2237840150001720旱地2237840150001720园地1525800150001720林地1525800150001720牧草地1525800150001720其它农用地1525800150001720建设用地1525800150001720未利用地7120403800备注:耕地综合补偿标准含青苗补偿费(年产值的一倍),征地社保资金由项目业主缴入县社保基金专户,不兑付给被征地农户.
2: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序号类别划地安置补偿(元/m)货币补偿(元/m)备注1框架结构100011002砖混结构90010003砖木结构8009004木瓦结构3204205土木结构3604606石砌结构3204207土墙房2503508简易棚1502009钢架棚20022010活动板房200250说明:1.
本标准含外装饰,不含内装饰及附属设施.
2.
生产、办公、库房等非住宅房屋参照房屋补偿标准执行.
3:房屋征收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序号类别单位移机、安装补偿标准(元)备注1座机电话(不含分机)元/部3002宽带移户费元/户2003有线电视及电视接收器元/户3504空调元/台挂式300柜式600移机安装5太阳能热水器元/户15006独立电表元/户5007自来水设施元/户8008双灶台元/户8009单灶台元/户50010平台元/户1000有贴面瓷砖11燃气、电热水器元/户100移机安装12热水包元/个20013璧橱元/户400有贴面瓷砖4:房屋征收周转、搬迁、过渡补偿标准序号项目补偿标准备注1临时周转过渡费按征收住房建筑面积按5元/m2·月计发,按12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
不需要周转过渡的不予支付临时周转过渡费.
2搬家补助费住宅房10元/m2不足700元按700元计算,超过700元的据实计算(一次性补偿).
经营性用房16元/m2生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18元/m23停产停业经营损失补助费20元/m2一次性补偿6个月.
4搬迁奖励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6000元/户协议签订之日起16—30日内搬迁完毕3000元/户5划地安置基础设施配套费(五通一平)5000元/户5:房屋征收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类别名称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围墙实心砖围墙元/m3250空心砖围墙元/m3200浆砌石围墙元/m3200片石干砌、土质围墙元/m370简易围墙元/m330堡坎浆砌石堡坎元/m3200干砌石堡坎元/m2100晒坝混凝土晒坝元/m245青石晒坝元/m250简易水泥地坪元/m235土质晒坝元/m210道路混凝土机耕道元/m260宽2.
5m以上,厚15cm以上,砂浆标号C30人行道(自建通户路)元/m240厚15cm以下料石道路元/m260沥青道路元/m260土质道路元/m212铺砖、铺石道路元/m220类别名称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农灌沟渠水泥、石灰浆砌砖石农灌、沟渠元/m3170以砌体计算片石干砌元/m395以砌体计算土质沟沟渠元/m330以挖方体积计算水池、水窑、粪池混凝土元/m3200以容积计算砖石浆砌元/m3150以容积计算土质元/m350以容积计算农用机打水井元/m200按照深度计算沼气池沼气池(按容积计算)元/m3450以容积计算坟墓(含公益性公墓费用)有碑料石坟元/座4500包坟无碑料石坟元/座3700有碑毛石坟元/座3000包坟无碑毛石坟元/座2200独立碑元/块800其它坟元/座1300土坟类别名称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鱼塘土地按照本方案征地意见执行附属设施按照本方案补偿标准执行鱼(草鱼、鲤鱼)元/斤10其它鱼类水产部门算意见执行粮仓、畜圈、厕所、煤房砖混结构元/m2500砖木结构元/m2400木瓦结构元/m2300土木结构元/m2250简易结构元/m2200烤烟烘房砖混木结构元/m2600土木结构元/m2500地基浆砌石基础元/m3200未修建房屋主体的混凝土地圈梁元/m33606: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标准项目类别补偿标准备注内墙装饰瓷粉15元/m2瓷粉+乳胶漆25元/m2墙纸50元/m2木墙裙(高度1m左右)60元/m2瓷砖墙裙(高度1m左右)45元/m2电视墙200元/m2吊顶(木架结构)100元/m2石膏线条15元/m石膏板吊顶50元/m2铝塑板吊顶80元/m2塑料扣板50元/m2地板60cm*60cm地板砖50元/m260cm*60cm以下地板砖40元/m280cm*80cm地板砖80元/m2耐磨地板砖、水磨石40元/m2耐磨抛光地板砖80元/m2大理石、花岗石180元/m2竹、实木地板180元/m2地板拼花木地板180元/m2强化、复合木地板120元/m2项目类别补偿标准备注金属门窗铝合金卷帘门150元/m2铝合金门窗150元/m2不锈钢防盗门170元/m2铝合金防盗窗150元/m2木雕花窗300/扇防撬(防盗)门800元/道钢条防盗窗70元/m2包门门套120元/道三合板、椴木门套250元/道实木木门450元/樘成品门500元/樘普通木门350元/樘实木雕花门700元/樘窗套30元/m室内护栏木质30元/m钢条50元/m不锈钢150元/m铁花300元/m雕花玻璃厚度8mm以下(含8mm)120元/m2厚度8mm以上160元/m2固定柜壁柜400元/m吊柜200元/m装饰柜450元/m卫生洁具台式面盆350元/套浴缸600元/套蹲式大便器100元/个坐式大便器500元/个不锈钢面盆150元/套全封闭室内暗线、暗管20元/m管线一体明线10元/m7:施工炮损认定补偿标准项目类别补偿标准备注砖瓦房屋顶表面受损裂缝采取二布三油处理方法70元/m2屋内顶面受损补缺刷浆30元/m2室内外墙身轻微维缮刷浆30元/m2主体墙身受损裂缝300元/m2砖木结构瓦面房石棉瓦大波型:1.
8*0.
680元/张小波型:1.
8*0.
655元/张小青瓦受损补漏100元/m2普通水泥瓦90元/m2檀子受损更换220元/根椽皮断裂更换80元/块木板壁受损更换200元/m2木楼板受损更换180元/m2砖木结构草面房更换檩子150元/根更换檩阁50元/块换草补洞40元/m2土墙瓦面房、土墙草面房土墙身裂缝(含双面)修缮80元/m2补修墙身(含双面)粉刷石灰浆100元/m2瓦、檩子、阁等按第二、第三款执行石墙瓦面房、草面房补墙身裂缝(含室内粉刷),其他参照第二、第三款执行100元/m2项目类别补偿标准备注普通照明线进线4mm双线(铝芯)20元/m进线6mm双线(铝芯)30元/m进线10mm双线(铝芯)25元/m进线15mm双线(铝芯)28元/m进线25mm双线(铝芯)35元/m更换电杆300元/根更换水泥电杆600元/根上述各类线、杆的赔偿含配件在内供水设施6分镀锌管(含配件)35元/米4分镀锌管(含配件)30元/米各类构造物补偿住宅门标准:带风窗的400元/樘不带风窗的300元/樘标准窗子(含玻璃、油漆)220元/m2门窗玻璃60元/m2铝合金150元/m2注:施工炮损补偿应在路基工程施工基本结束前处理完善.
8:零星管道征收补偿标准序号无缝钢管铸铁管镀锌管砼预应力管白塑料管PPR管规格单价(元/m)规格单价(元/m)规格单价(元/m)规格单价(元/根)规格单价(元/m)规格单价(元/m)1¢51mm30¢100mm160¢15mm8¢100mm(e=3米)300¢15mm6¢20mm82¢76mm45¢150mm250¢20mm9¢150mm(e=3米)400¢20mm7¢25mm93¢89mm65¢200mm310¢25mm15¢200mm(e=3米)500¢25mm8¢32mm174¢108mm105¢250mm360¢32mm18¢200mm(e=4米)650¢32mm15¢40mm205¢133mm125¢300mm470¢40mm20¢400mm(e=5米)1450¢40mm18¢50mm306¢159mm150¢400mm720¢50mm25¢500mm(e=5米)2100¢50mm27¢63mm487¢219mm245¢600mm1400¢65mm35¢600mm(e=5米)2500¢63mm438¢58mm¢80mm45¢800mm(e=5米)3300¢75mm489¢59mm¢100mm55¢1000mm(e=5米)41509:"三电"迁改(电力)补偿标准项目规格补偿标准(万元)10kvLGJ-50,架空7.
5/KM10kvLGJ-70,架空8/KM10kvLGJ-95,架空10.
2/KM10kvLGJ-120,架空11/KM10kVJKLYJ-10KV-1*50绝缘,架空11.
81/KM10kVJKLYJ-10KV-1*70绝缘,架空12.
73/KM10kVJKLYJ-10KV-1*95绝缘,架空13.
46/KM10kVJKLYJ-10KV-1*120绝缘,架空15.
05/KM10kvJKLYJ-10KV-1*150绝缘16/KM10kVJKLYJ-10KV-1*185绝缘,架空16.
98/KM10kvJKLYJ-10KV-1*240绝缘18.
9/KM10kvJKLV22-10kv-3*50-12030/KM220vJKLV22-220kv-4*35-5020/KM220vLGJ-354.
2/KM220vLGJ-505/KM400vJKLV22-400KV-4*50-9525/KM400vLGJ-507.
5/KM400vLGJ-708/KM10kv变压器拆迁及安装100KVA以下0.
9/台10kv变压器拆迁及安装100KVA以上1.
2/台400v动力户表拆迁、不含外线路架设0.
16/台220v户表拆迁安置、不含外线路架设0.
04/台电缆含避雷针器等20/KM备注:1、标准为现行高速公路建设电力迁改建议标准(本着支持国家重点建设,成本核算的标准原则);2、5kv/110kv高压线路补偿标准按设计标准经中介审查后谈判确定;3、运输、材料、安装、税收等费用.
10:"三电"迁改(通讯)补偿标准形式类别及主材补偿标准(万元/KM)单路由光缆且原有路由为产权补偿标准(万元/KM)直埋光缆14芯以下5.
07.
15光缆16-24芯以下5.
47.
65光缆26-48芯以下5.
88.
30光缆50-96芯以下6.
39.
00光缆96芯以下7.
610.
8050对以下电缆6.
49.
14100对电缆7.
410.
50200对电缆8.
812.
60300对电缆10.
314.
70300对以上11.
816.
80架空光缆14芯以下3.
65.
20光缆16-24芯以下4.
66.
60光缆26-48芯以下4.
97.
00光缆50-96芯以下5.
27.
40光缆96芯以下6.
08.
5050对以下电缆5.
47.
67100对电缆5.
98.
40200对电缆6.
69.
45300对电缆7.
410.
50300对以上8.
812.
50备注:1、耕地内杆洞(含拉线坑洞)的土地补偿,每个洞补偿80元,土地不征用;2、耕地内架设路线损坏青苗补偿,以长度单位计算,按每米9元补偿(损坏宽度按3米测算);3、人工抬杆损坏耕地青苗补偿,以长度单位计算,按每米15元补偿(损坏宽度按5米测算);4、架设线路砍伐林木的补偿,按13执行;5、地埋线路损坏损坏青苗补偿,以长度单位计算,按每米12元补偿(损坏宽度按3米测算);6、电力拆迁中架设塔基和同一电杆拉线3根以上的拉线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按永久性征地标准给予补偿,其补偿标准按1执行.
11:林地林木补偿标准补偿类别计量单位补偿标准(元/亩)备注用材林幼龄林人工造林亩1100天然成林亩900中龄林、近、成熟林元/m600分树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元/m有蓄积的600元/m*2;无蓄积的人工林1100元/亩*2;无蓄积的天然林900元/亩*2分树种薪炭林、灌木林元/亩1100备注:1.
集中连片面积以亩为计,用材林密度≥167株/亩,小于密度的以株折亩,大于密度的按实地丈量亩计算;2.
灌木丛林一律以亩计算;3.
特殊情况按照林业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12:经济林林木补偿标准补偿类别计量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板栗产前期(胸径(4cm)元/亩2000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初产期(胸径(5-15cm)衰产期(胸径(36cm)元/亩5000盛产期元/亩10000核桃产前期(胸径(4cm)元/亩2000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初产期(胸径(5-15cm)衰产期(胸径(36cm)元/亩6000盛产期元/亩10000苹果、梨、桃、花红、杏、枣、石榴、李、柿、樱桃等产前期元/亩2000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初产期、衰产期元/亩5000盛产期元/亩11000柑、桔、橙、柚等产前期元/亩2000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初产期、衰产期元/亩4000盛产期元/亩9000杨梅、枇杷、石榴、柿树、枣树等产前期元/亩4000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初产期、衰产期元/亩6000盛产期元/亩13000葡萄、猕猴桃(含架子费)产前期元/亩4000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初产期、衰产期元/亩6000盛产期元/亩13000补偿类别计量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油桐、油茶、乌桕、漆树产前期元/亩1600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初产期、衰产期元/亩2800盛产期元/亩6000花椒、盐肤木、吴茱萸黄桅子产前期元/亩2000未列入表中的经济林参照市场价进行补偿初产期、衰产期元/亩3500盛产期元/亩8000茶园、金银花产前期元/亩4500初产期、衰产期元/亩6500盛产期元/亩15000刺梨、无花果产前期元/亩2000初产期、衰产期元/亩3000盛产期元/亩7000杜仲、黄柏、厚朴产前期元/亩2000初产期、衰产期元/亩4000盛产期元/亩8000桑园产前期元/亩2000初产期、衰产期元/亩3500盛产期元/亩6000麻竹、楠竹、金竹、幼龄竹元/亩2000老龄竹元/亩4000壮龄竹元/亩9000白夹竹、水竹幼龄竹元/亩2000老龄竹元/亩3000壮龄竹元/亩6500杂竹幼龄竹元/亩1500老龄竹元/亩2500壮龄竹元/亩5500注:1.
苗期补偿标准按初产期标准的50%计算;2.
苗期:裸根苗定植一个生产年13:零星林木(含经济林木)补偿标准补偿类别计量单位补偿标准备注松、杉、柏等针叶树种胸径2-4.
9厘米以下元/株5胸径(31厘米每增加1厘米增加50元.
胸径5-10.
9厘米元/株12胸径11-16.
9厘米元/株25胸径17-24.
9厘米元/株50胸径25-30.
9厘米元/株80胸径31厘米以上元/株130杨树、泡桐、刺槐、枫香、栾树、桦木等阔叶树种胸径2-4.
9厘米以下元/株5胸径5-10.
9厘米元/株12胸径11-16.
9厘米元/株25胸径17-24.
9厘米元/株50胸径25-30.
9厘米元/株80胸径31厘米以上元/株130花椒、吴茱萸、黄桅子、刺梨、无花果等苗期元/株5产前期元/株20初产期、衰产期元/株60盛产期元/株150油桐、油茶、漆树、乌桕等胸径3-5厘米元/株15每增加1厘米加50元胸径5-11.
9厘米元/株5050胸径12-20.
9厘米元/株80胸径21厘米以上元/株100杜仲、黄柏、厚朴、橡皮树、香椿等胸径2-2.
9cm元/株10每增加1厘米加50元胸径3-5.
9cm元/株30胸径6-11.
9cm元/株50胸径13-19.
9cm元/株80胸径20cm以上元/株100茶叶、蚕桑苗期元/株1.
5成长期元/株3.
5补偿类别计量单位补偿标准备注金银花年龄≤3(产前期)元/株20控制密度金银花222株/亩4-7(初产期、衰产期)元/株258-20(盛前期)元/株60李、苹果、花红、梨、桃等、拐枣石榴、柿树、拐枣、杏、樱桃、核桃、板粟等苗期元/株8产前期元/株20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00盛产期元/株200葡萄、猕猴桃(含架子费)产前期元/株18搭架子的按正投影面积参照成片标据实计算.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00盛产期元/株200柑桔、柚子、橙子产前期元/株40零星林木控制密度74株/亩.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00盛产期元/株250棕榈苗期元/株5成长期元/株40竹胸径2-5厘米元/株4胸径5-7.
9厘米元/株5胸径8厘米元/株15其他灌木胸径2厘米以下元/株2胸径2-3.
9厘米元/株4胸径4-5.
9厘米元/株6胸径6-7.
9厘米元/株8补偿类别计量单位补偿标准备注其它杂树胸径2-2.
9厘米元/株5胸径3-5厘米元/株10胸径6-12厘米元/株15胸径13-18厘米元/株35胸径19-25厘米元/株50胸径26-30厘米元/株65胸径31-35厘米元/株80胸径36厘米以上元/株100香樟、女贞、银杏、含笑、广玉兰、白玉兰、红叶李、樱花、杜英、杨梅、枇杷、法国梧桐、垂柳、冬青、紫荆、榆树、乌桕、塔柏、水杉等胸径2-2.
9厘米以下元/株10胸径(31厘米每增加1厘米增加100元.
胸径3-4.
9厘米元/株40胸径5-6.
9厘米元/株70.
00胸径7-8.
9厘米元/株140.
00胸径9-12.
9厘米元/株250.
00胸径13-16.
9厘米元/株400.
00胸径17-20.
9厘米元/株610.
00胸径21-22.
9厘米元/株800.
00胸径23-26.
9厘米元/株1400.
00胸径27-30.
9厘米元/株2000.
00桂花、雪松、罗汉松、红豆杉、楠木、龙爪槐、紫薇胸径2-2.
9厘米元/株15胸径≥31厘米,每增加1厘米增加150元.
胸径3-4.
9厘米元/株50胸径5-6.
9厘米元/株200.
00胸径7-8.
9厘米元/株300.
00胸径9-12.
9厘米元/株800.
00胸径13-16.
9厘米元/株1300.
00胸径17-20.
9厘米元/株2000.
00胸径21-22.
9厘米元/株2800.
00胸径23-26.
9厘米元/株3700.
00胸径27-30.
9厘米元/株5000.
00补偿类别计量单位补偿标准备注黄杨类、海桐类、女贞类、小檗类、继木类、丁香类、木槿、迎春、月季、蔷薇、紫腾、爬山虎等冠幅30厘米以下元/株30冠幅30-50.
9厘米元/株60冠幅51-80.
9厘米元/株100冠幅81-100.
9厘米元/株140冠幅101-150.
9厘米元/株180冠幅151-200.
9厘米元/株220冠幅201-300厘米元/株320茶花、冬青、三角梅、凤尾竹、观赏石榴、四季桂、黄花槐、桅子等冠幅20厘米以下元/株10冠幅20-49.
9厘米元/株20冠幅50-99.
9厘米元/株70冠幅100厘米以上元/株140苏铁地径5-10.
9厘米元/株20地径11-15.
9厘米元/株50地径16-20.
9厘米元/株80地径21厘米以上元/株120备注:1.
胸径小于2厘米的按苗圃苗木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2.
未列入上表的一般绿化树种,参照本表第2序列执行,未列入上表的珍稀绿化树种参照第3序列执行;3.
古大珍稀树木,业主单位需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移植方案,并实施移植;4.
非自然生树木且树冠不完整的,按照相应树种补偿标准的50%执行;5.
零星林木是指房前屋后、土坡土坎上的独立树木,密度在1%-30%范围内的参照零星林木标准补偿,密度在30%-100%范围内的以株折亩计算,密度大于控制密度的以实际丈量亩计算.
14:苗圃嫁接苗补偿标准序号类别嫁接口径(厘米)标准(元/株)备注1桃、梨、枇杷、李、樱桃、板栗等10厘米(元/株)地径(cm)标准(元/株)地径(cm)标准(元/株)地径(cm)标准(元/株)1马尾松、湿地松、华山松、杉木、柏木、柳杉的通知》(遵府发〔2016〕62号文件).
五、投资服务(一)凡我县招商入驻项目,由县投资促进局代办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手续办理,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在办事程序上一律实行联席会议一次性审结制,项目涉及的所有部门必须实行"并联式"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按规定时限办结.
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负责登记项目办理台账,县督查局负责跟踪督办.

(二)对符合产业规划、在本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实体经营、具有良好社会信誉、产业带动效应明显的企业,实行"绿卡"管理服务制度,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挂帮、一名联络员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建设、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建立重大项目协商机制.
县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协调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重大招商项目落户、建设和投产开辟绿色通道.
(四)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因违法行为导致企业停工、停产、停业的,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协助企业恢复正常秩序,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对职责范围内合法的行政许可事项无故拖延、推诿、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或人为设置障碍、刁难服务对象、索贿受贿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视其后果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六)为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涉部门的例行检查实行申报制,尽量减少检查次数,尽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七)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全县投资环境治理和行风评议制度,设置投资环境举报箱,对行风评议满意率低、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投资者义务(一)凡在我县投资兴业的企业应在凤冈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凡在我县投资的企业应照章纳税,守法诚信,遵章守纪,做文明市民.
(三)凡在我县投资的企业应按约定时限完成投资、建设、投产,对土地占而不用、拖延建设的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规定的相关扶持和奖励.
七、其它(一)本办法涉及财税优惠的具体操作办法,按财政、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县内民营企业达到相应投资规模标准的,均可享受本优惠政策.
(三)工业和商贸类投资项目应入规入统方可享受本优惠政策.
(四)本办法所指币种为人民币.
(五)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均按本办法执行,原凤府发〔2014〕26号、凤府发〔2015〕8号以及此前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关文件即行废止.
若上级文件有新规定,以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

(六)本办法由县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凤冈县人民政府文件凤府发〔2017〕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烤烟产业发展的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扎实抓好烤烟生产工作,推进我县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现就做好2018年全县烤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做稳做精做强"贵州烟叶产业的战略目标要求和"两年打基础、三年见实效、四年上水平"的战略步骤,以精准稳定为基础,以质量特色为目标,以山地特色"珍珠项链式"基地建设为抓手,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在目标完成、运行把控、创新引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以维护烟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突出烟叶基础设施建管并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我县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确保落实烤烟种植面积4.
55万亩,实现上等烟比例68%以上,上中等烟比例95%以上,完成收购入库烟叶10万担以上,实现均价1400元/担以上,总产值达到1.
4亿元以上,进一步强化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后续管护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全县烤烟种植规模逐步下调,但烤烟产业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没有降低,完成财政税收地位没有动摇,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没有减弱,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仍不可替代,仍然是产业脱贫中的重要一环.
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用实际行动和扎实举措推动凤冈烤烟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严格执行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生产投入方面:地膜回收利用按50元/亩补贴;烤烟种植保险继续执行,烟农、政府、烟草部门按1:3:6标准匹配,即:烟农4.
5元/亩、政府财政13.
5元/亩、烟草公司27元/亩标准缴纳,最高保险赔付金额1000元/亩,充分发挥种植保险的"兜底"作用;对优化结构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其中:中部上等烟每担补贴由70元增加到100元,其它上等烟每担新增补贴70元;专业分级散叶收购补贴按50元/担标准执行;专业化烘烤按25元/担补贴.
二是收购价格方面:国家烟草专卖局已对2018年烟叶收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上等烟收购价格每担调增50元,增幅为3.
1%;上部中等烟收购均价每担调增85元,增幅为10.
7%;中下部中等烟收购均价每担调减170元,降幅为14.
5%;下低等烟收购均价每担调减5元,降幅为3.
1%;特色品种K326继续执行价格上浮5%的政策不变.
(三)抓实面积,打牢生产基础.
一是足额落实种植面积.
全面实行烟地分丘块编号登记造册,严格按照"以株定亩"原则,按每亩1200株,单产200~220斤/亩的标准核定生产面积;二是合理安排品种布局,种植品种为K326和云烟87,不得种植其它品种;三是育足烟苗.
各镇乡、烟叶站要严格按照10盘/亩计划足额播种育苗,严格育苗过程管理,确保平均每盘移栽壮苗140株以上;四是强化基地建设.
以山地特色"珍珠项链"式基地做好种植规划,重点围绕原有烤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规划落实100-200亩基地为主,300-500亩基地为辅,促进烟叶"珍珠项链"式规模种植;五是加快构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差异化扶持"三位一体"新型职业烟农培育和保障体系.
稳住以烟为生的传统烟农,巩固10~20亩的基本烟农,培育30~50亩的职业烟农,发展20~30亩的中户,坚决砍掉"投机"大户,实行一户一合同,严禁一户两份及两份以上合同;六是技术抓实.
以绿色防控、清洁生产、土壤保育为重点,全面落实"四项主推关键技术",抓牢深翻炕冬、深沟高垄、井窖深栽、合理密植、揭膜上厢、适时打顶、成熟采收等栽培调控传统技术,抓好烟叶病虫害防治,实现蚜茧蜂生物防虫全覆盖,推行生物农药防治、性诱剂防虫和蠋蝽生物防虫,全面推广上部烟叶充分成熟一次性采(砍)烤技术,夯实生产基础.

(四)抓好农时节令.
农业生产必须顺应天时,顺势而谋,顺势而动.
防止倒春寒、伏旱、秋风秋雨影响烟叶质量,要坚定不移把"抢节令、争光热、避灾害"作为烟叶生产提质量、增效益的突破口和关键措施,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关键技术.
农时安排,年前全面完成烟地翻犁炕冬、农肥积制、烟地卫生清理和田烟开沟排水等工作;2月19日(雨水前)前全面播种结束,2018年3月25日前物资供应足额到位,4月10日前完成起垄、盖膜待栽工作,4月下旬全面移栽结束.
要以烟株营养平衡为基础,强化田间管理,养好烟叶成熟度,扎实抓好科学烘烤指导工作,确保9月上旬基本采完.
全面落实烟叶初分预检、约时定点带队交售工作,严格按"高纯度,低眼光"的总体要求,平稳收购烟叶,扎实做好收购工作,保障烟农利益,10月上旬基本收完.

(五)加大烟叶基础设施后续管护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突出建立健全以县、镇乡、村、烟农为主体的"四级联动"管护机制,强化烟农管护意识.
各镇乡、烟叶站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以村或合作社为主,强化对已建烟叶基础设施的后续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烟草公司要积极争取上级行业配套建设资金,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要重点加强对烤烟基地建设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工作,实现基地单元内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综合配套.

(六)着力开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狠抓服务建设,实现服务优质.
烟草部门基层员工要主动协同镇村干部,深入一线、下沉指导、贴心服务,主动向烟农宣传好政策、协调好土地和设施、指导好关键技术.
要监督合作社规范收费管理、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
要在机械化工序作业、专业化科学采烤、生产资源配置等方面狠下功夫,构建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专业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劳动用工、降低种烟成本,实现简单种烟、轻松致富;二是进一步加强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
大力发展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扎实推进专业化分工进程;三是创新经营机制.
大力推进基本烟田合理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四是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着力技术推广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建设与基础管理,将品种布局及技术配套、栽足株数、打顶留叶等执行到位情况,作为生产检查和考核奖惩的重点.

四、保障措施(一)加大生产投入.
从烟叶税总额中提取10%作为产业发展经费划入县烟办专户,其中,5%用于烟叶基础设施后续管护,5%作为烤烟产业发展经费(25万元作为县烟办的工作经费).
各镇乡也要建立相应的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从烟叶税返还款中提取5%以上经费作为烟叶基础设施后续管护和产业发展经费,确保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二)加强宣传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2018年烤烟发展政策和总体形势,切实提高广大烟农的政策知晓率和技术执行到位率,增强产业发展信心,促进烤烟产业提质增效;(三)明确工作职责.
县烟办、县烟草公司要加大对烟叶生产、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烟叶收购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强化生产物资、合同和收购管理.
县财政、交通、水务、农牧、气象、公安、市管、联社、电力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紧紧围绕烤烟产业发展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四)严格考核奖惩.
一是建立烟叶基础设施"以奖代补"考核机制.
将50万元用于2018年烟叶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和考核奖惩纳入财政预算.
除综合评比的奖励外,在项目顺利完成并通过省、市验收后按照建设资金的0.
3%进行工作经费补助.
二是县财政预算60.
06万元作为烤烟种植保险经费.
三是县财政从烟叶税中预算150万元用于2018年镇乡财力平衡.
四是对镇乡实行烟叶税分类考核奖励机制.
按省、市下达我县的任务目标,2018年对镇乡烟叶生产以10万担为考核基数,实行烟叶税分类考核.
50万斤以下的烟叶税按100%的比例返还;50-90万斤(含90万斤)的烟叶税按90%的比例返还;90-120万斤(含120万斤)的烟叶税按80%的比例返还;120万斤以上的烟叶税按70%的比例返还.
分类考核中100%完成任务的,按应返还比例返还;超考核任务部分产生的税收100%返还;完成任务98%以上(含98%)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测算返还,年终综合考核按比例计分;完成任务98%以下(不含98%)的不予返还,取消年终综合考核.
凡是平时督查和阶段检查工作中,被全县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年终综合考核.

(五)强化督促检查.
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努力提升协调服务能力,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推进;县有关部门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对烤烟工作中措施不力的要限期整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凤冈县2018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分解表2017年12月29日凤冈县2018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分解表乡镇烟叶站烟叶站目标任务(担)乡镇目标任务(担)计划面积(亩)移栽株数(万株)何坝镇进化站25000150068081.
6进化镇145006590790.
8琊川镇90004100492天桥镇天桥站11000110005000600蜂岩镇蜂岩站10000100004550546王寨镇永和站2170055002500300永和镇102004650558石径乡30001360163.
2花坪镇30001360163.
2龙泉镇绥阳站20800100046055.
2绥阳镇80003640436.
8土溪镇118005370644.
4永安镇永安站1150035001600192新建镇80003640436.
8合计100000100000455005460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2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蚕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蚕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3日凤冈县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蚕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助推我县脱贫攻坚秋季攻势,促进全县蚕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推、企业主导、农民主体"为基本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重点发展,稳步推进.
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养蚕专业大户为抓手,重点抓好示范基地、重点乡镇、专业村建设,依靠科技手段,夯实产业基础.
通过示范带动、效益推动,提高种桑养蚕经济效益,壮大龙头企业,达到贫困户算账增收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根据我县自然条件和蚕桑发展现状,2017年至2018年新建桑园1.
8万亩(其中,2017年发展1万亩,2018年发展0.
8万亩),确保全县桑园面积达到2万亩的发展规模,到2020年全部投产后,年养蚕6万张,产茧2400吨,实现农民蚕茧收入8640万元,年产生丝280吨,实现工业总产值1.
12亿元,带动贫困户500人以上就业,力争把我县建成全省蚕种制种基地.

2017年桑园发展目标1万亩:其中,进化镇3000亩、蜂岩镇2000亩、永和镇2000亩、土溪镇2000亩、何坝镇1000亩.
2018年桑园发展目标0.
8万亩:其中,进化镇2000亩、蜂岩镇2000亩、永和镇1500亩、土溪镇1500亩、何坝镇1000亩.
三、工作安排9月30日前政策制定,召开乡镇干部会议;10月30日前基地规划,组织群众、宣传发动、面积确定(以收取100元/亩保证金为准);11月30日前桑苗调运到位;12月20日前桑苗种植完毕;2018年10月组织验收.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县蚕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继松任组长,分管副县长田茂荣、县政府党组成员陈波任副组长(具体主抓蚕桑产业各项工作),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管局、县农业园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由县农牧局局长李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刘平任任副主任,并负责全县蚕桑产业发展的任务分解、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县人民政府将蚕桑生产纳入年终考核,相关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蚕桑生产办公室,有专人抓,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生产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针对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农户,县林业局要及时给予资金补助;二是蚕农修建蚕房时,县林业、国土、水务、电力等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三是整合项目资源,加强桑园基地区域公路、机耕道、灌溉水、蚕房生产用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县人社局、县农牧局和县扶贫办要在蚕桑技术培训上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五是积极协助龙头企业办理产业发展基金贷款并引导蚕农购买保险服务.

(三)强化企业主导.
1.
桑园建设.
蚕桑发展实行申报制,对自愿种桑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在每年10月底前按100元/亩保证金交到所辖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交到县农牧局代保管(不计息).
每年11月底前由凤冈万发茧丝绸有限公司调运嫁接良桑,按800株/亩无偿发放给桑农种植,桑苗发放前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
次年10月前通过验收,对种植面积足,桑园管理好,养蚕效果佳的种植户给予退还保证金,对不管理或管理不到位、不养蚕的不予退还,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全县蚕桑发展,对长期不养蚕的由公司追回桑苗款.

2.
蚕房建设.
蚕房由凤冈万发茧丝绸有限公司根据实际修建,土地由农户提供,同时公司和农户签订相关使用协议;小蚕共育室按每1000亩建250平方米计算,蚕箔由农户自行负责;大蚕室按每100亩建1000平方米钢架大棚(单体面积必须达400平方米以上),周围墙裙、地坪以及蚕台由农户自行负责.

3.
方格簇.
根据饲养蚕种量,方格簇由凤冈万发茧丝绸有限公司负责按每张蚕种160片一次性无偿发放给农户.
4.
保护价收购.
凤冈万发茧丝绸有限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蚕茧实行保护价收购,级内茧方格簇36元/公斤,其他簇具30元/公斤,蚕茧收购地点未建收购站前,在当地镇政府或村委会收购,收购前20天由企业制定出当年或当季蚕茧收购价格表,同时接受县发改局、县市管局、县蚕桑领导小组的监督.

5.
建立激励机制.
交售到凤冈万发茧丝绸有限公司的级内鲜茧,2018年—2020由公司年按0.
4元/公斤的标准奖励乡镇,从2021年起按0.
2元/公斤的标准奖励乡镇,每年11月底前兑现.
(四)强化科技服务,确保养蚕成功.
一是加强技术合作.
加强与省蚕研所等科研部门的合作,聘请专家到我县新蚕区不同季节养蚕现场手把手跟踪培训,尽快培养出我县养蚕专业技术队伍.
二是加大科学养蚕的推广应用力度.
在全县一律推广优良的桑、蚕新品种,推广小蚕共育,方格蔟具营茧;推广简易蚕台,以合作社为单位实行统一桑园管理、统一供种、统一共育、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统一消毒管理等措施.

凤冈县新建桑园任务分解表凤冈县新建桑园任务分解表乡镇新建桑园面积(亩)备注2017年2018年其他乡镇可参照本方案执行进化30002000蜂岩20002000永和20001500土溪20001500何坝10001000总计100008000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2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蔬菜产业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蔬菜产业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3日凤冈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蔬菜产业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为充分发挥蔬菜产业"短平快"的优势,如期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立足我县蔬菜产业资源与气候优势,坚持"大健康、大品种、产业扶贫、山地特色"发展思路,将蔬菜产业与精准脱贫充分衔接,建立切实有效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全县蔬菜扶贫产业稳健发展,助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
科学合理布局,选择优势品种,结合脱贫攻坚连片推进.
--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促进蔬菜产业链上下游结合,突出企业在蔬菜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产业扶贫的原则.
通过多种生产经营模式,吸纳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示范带建设和产业发展,共同分享蔬菜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3月,新(扩)建四个蔬菜产业示范带,做到示范带内产业全覆盖,贫困户全覆盖,实现贫困户增收,产业增效.
(二)工作任务.
建设何坝镇--进化镇--琊川镇、石径乡--永和镇、绥阳镇--新冈村、巡检村--朱场村--蜂岩镇四个蔬菜产业示范带,种植品种主要为西兰花、白花菜、甘蓝、花菜、白菜、马铃薯、萝卜、葱蒜、芥蓝等;示范带可视范围内全部种植蔬菜,不留空地,不留死角;示范带内涉及的贫困户,必须全部参与到产业示范带建设中,做到贫困户全覆盖;示范带蔬菜种植,要做到统一品种、统一育苗、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实现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优质安全化.

四、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鼓励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以企带户、以场带户、合作社带户、大户带散户等多种形式,通过土地作价入股、资金量化入股、订单收购、劳务用工等渠道,将贫困户就近链接进产业;将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量化到每户贫困户,再入股到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等实施主体,确保每户贫困户每年有保底分红或股份分红,增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

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成立凤冈县2017年脱贫攻坚发展蔬菜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督查局、县经贸局、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统计局和涉及相关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涉及相关乡镇也要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示范带建设工作.

(二)资金保障.
示范带打造安排资金500万元(该资金用于低收入家庭种苗、化肥及务工,蔬菜基地生产、加工、销售等补助).
重点推进何坝镇--进化镇--琊川镇产业带,巡检村--朱场村--蜂岩镇产业带,石径乡--永和镇产业带,绥阳镇--新冈村产业带;同时,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和项目投入,统筹规划各类涉农项目,用于扶持蔬菜产业示范带建设.

(三)督查考核.
县蔬菜产业办公室、县委政府督查局要加大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督查力度,适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追究相关工作责任,确保产业脱贫攻坚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开展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开展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16日凤冈县开展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有效减轻患者实际就医负担,助推我县医疗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全面实施医疗健康扶贫为抓手,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率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行医""药房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无资质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我县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净化医疗服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以城镇老旧居民区、开发区、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以及医疗美容机构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对"黑诊所"、医疗美容机构、零售药店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游医、假医、非法坐堂医等非法行医人员.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加大对聘用无资质人员行医、违规开展诊疗活动、违规处置医疗废弃物及乱发布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三)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依法打击"医托"行骗,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特别是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四)严厉打击违规用药行为.
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及其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全县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用药情况和各类特色诊所用药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五)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药品的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方式销售药品行为.
县市管、卫生、公安等部门要重点查处以免费体检、义诊、讲座、试用、包治百病、祖传秘方、专治疑难杂症等为名,虚假宣传药品,特别是销售假劣药品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药品广告监测,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夸大宣传的监测和管理力度.

三、工作安排(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特成立凤冈县整顿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笪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张献萍县政府办副主任任廷松县卫计局局长成员:何兴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肖飞县维稳办主任任廷富县财政局局长唐菠县市管局局长蒙德虎县城管局局长朱明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显开县卫计局副局长谢勇县卫监所所长周修平县合医办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计局,由李显开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
县卫计局:要加大对全县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统筹力度,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好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乡镇开展好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开展医疗服务市场检查和执法行动,建立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同时,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减少群众因上当受骗造成的就医负担.

2.
县委宣传部:组织宣传单位做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以及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曝光,确保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新闻单位的管理,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对发布非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新闻媒体,责令其停止刊播,并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
县维稳办:配合做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专项行动中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县财政局:安排落实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5.
县市管局:负责药品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媒体和医疗机构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
6.
县城管局:依法打击乱搭乱建、占道行医及违规张贴广告等行为.
7.
县公安局:在专项行动中协助相关部门维持执法秩序,对拒绝、阻碍依法行政和暴力抗法的人员以及扰乱医疗市场秩序的"医托""医闹""号贩子"实行严厉打击,同时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等相关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8.
县卫监所:严厉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
9.
县合医办:负责对辖区内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对滥检查、乱收费、滥用抗生素,增加患者就医负担的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服务协议要求予以处理,构成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立即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1日).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宣传教育.
2.
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0月21日—10月25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3.
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30日).
由县卫计局、县卫监所、县市管局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把重大案件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
巩固和总结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10日).
对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形成强大合力,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形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经营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基层干部的作用,通过与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环保大督查、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相衔接,从违法医疗广告中发现非法行医线索;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重视网络舆情信息,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县级投诉举报热线:0851-25221766.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平台,及时宣传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要强化对医疗、药品经营政策法规和科学就医等知识的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投诉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校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校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16日凤冈县校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学校安全监管职责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管理等工作机构,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问题.

第五条县、乡镇两级财政要切实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将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
民办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由创办者负担.
第六条县教育局应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善后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县公安局负责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检查、指导学校安保工作,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监督检查校车运行情况,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促指导,对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进行监管和指导.

第八条县卫计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保健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等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学校饮食卫生状况,配合教育部门对学生及教职工进行卫生健康教育.
同时,指导学校医务室安全用药、科学用药,规范学校及周边药品市场秩序.

第九条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学校加强对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协助教育部门或学校做好学校危房鉴定和改造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建设项目,依法拆除学校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

第十条县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十一条县市管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服务业市场及其他商业网点的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负责定期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督促学校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开展学校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县交通局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加大对取得校车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标牌,完善国道、省道及学校公路沿线警示标牌和道路交通标志;依法加强对营运车辆和船舶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资质车船运载学生的行为.

第十三条县文广局负责学校及周边文化、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选配、培训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学生、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
第十五条县安监局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监管.
第十六条团县委负责学校和社团、队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县综治办负责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统一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体系,推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学生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以下统称学生)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一)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学生的各项安全教育和监管,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学生监护人应当对学生离校后的安全负责,做好学生校外(如上学、放学路上和在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可能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物品,制止、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三)学生监护人若发现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应当及时告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四)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九条学校应严格按照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制定完善各项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同时,学校必须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和学生人数及学校建筑布局配备必需的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后勤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校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遵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遵市食药监发〔2017〕4号)要求,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索票、登记查验制度及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
第二十三条配备校车的学校必须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事故预防和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方法.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案件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并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三十条对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
对因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从重从严问责.

第三十二条对不按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三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其他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暂行办法自2017年10月20日起施行.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开展农村困难家庭慢性特殊性疾病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关于开展农村困难家庭慢性特殊性疾病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16日凤冈县开展农村困难家庭慢性特殊性疾病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健康扶贫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患者诊治工作,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对象及时间(一)实施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慢性特殊性疾病的患者.
(二)实施时间.
从2017年10月17日起,由县级医疗机构抽调专家,组成慢性特殊性疾病专家团队,到各乡镇开展诊治活动.
二、服务方式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家服务团队、免费体检、免费诊疗、送医送药上门等方式,为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慢性特殊性疾病的对象开展医疗服务诊治行动,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慢性特殊性疾病患者的就医负担.

三、工作措施1.
以乡镇为单位,对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慢性特殊性疾病的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好台账,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见1).
2.
服务团队专家要结合患慢性特殊性疾病对象的病情,开具处方并及时拟订治疗方案,同时做好跟踪管理.
3.
组建40至50人的医疗专家团队,分14个医疗服务组到全县14个乡镇开展诊疗服务.
根据各乡镇上报患者情况,医疗服务组要指定专业的医务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并根据患者用药实际情况,对未进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药品给予适当免费发放;医疗服务组专家每月要开展1次随访,为患者进行免费检查;各乡镇卫生院要安排相应的家庭签约医生负责药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见3).
4.
各乡镇卫生院要统计好本辖区内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症患者情况,并请专家团队诊断.
根据专家团队诊断结果,达到住院治疗标准的患者必须收治住院.
达不到住院标准的,要根据专家开具的处方,由乡镇卫生院汇总后,统一到精神病医院领取药品,并由家庭签约医生根据处方发放药品督促其规范服药.

5.
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除民营医院)对慢性特殊性疾病药品实行"代采代购",并设立慢性特殊性疾病药品专柜,单独建立管理台账,方便用药(见2).
6.
所有精神药品须由精神病医院统一采购.
县精神病医院要切实做好药品储备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统计好患者用药情况,统一到精神病医院领取药品,并按季度结算药费;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精神病医院要明确专人管理精神药品,并做好领药、发药等出入库登记.

四、实施救治的病种高血压(Ⅱ、Ⅲ期)、Ⅱ型糖尿病、脑血管病、冠心病、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肝炎、甲状腺功能减退(亢进)、癫痫、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风湿性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老年性痴呆、慢性肾炎、心肌病、关节病(髋、膝)、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精神病、尘肺、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强直性脊柱炎、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肝癌(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疗周期内除外)、帕金森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白血病(慢性粒性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重症肌无力.

五、强化组织保障(一)成立专项医疗服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笪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张献萍县政府办副主任任廷松县卫计局局长成员:任廷富县财政局局长谭世燕县民政局局长钟德江县审计局局长何兴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毓凤县扶贫办主任邹天寿县残联理事长李显开县卫计局副局长侯志刚县人民医院院长王永生县中医院院长蒋福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周修平县合医办主任徐兴铁县人保公司经理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计局,李显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修平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1.
县卫计局要统筹开展好医疗服务行动,组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统计好中级及以上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抽派专家组成专家服务团队;组织镇村医疗服务人员做实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工作,并将专家团队服务情况纳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
县财政局要做好医疗扶贫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
3.
县审计局要做好医疗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4.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好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台账,按时组织患者到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中诊疗,并提供相应的辅助检查设备,做好专家团队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为患者免费发放药物并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慢性特殊性疾病诊疗和报销按照《凤冈县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凤府办发〔2017〕49号)规定执行.

5.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医师、县人民医院精神内科医师必须全程参与严重精神障碍症患者的复核工作;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公共卫生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患者随访管理.
1.
凤冈县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统计表2.
凤冈县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诊疗情况及药品发放登记表3.
凤冈县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诊疗情况登记表1:凤冈县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情况统计表乡镇序号患者姓名贫困户类型疾病名称就诊医院门诊费用/元新农合补偿/元大病保险理赔/元医疗救助/元自付金额/元治疗效果联系电话备注12345678注:1.
此表由乡镇卫生院填报;2.
治疗效果为:治愈、住院治疗、门诊服药;3.
贫困户类型分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困难家庭.
2:凤冈县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诊疗情况及药品发放登记表填报单位:序号患者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病情诊断药品名称数量(合、粒、颗)折合现金(元)经办人患者签字患者联系电话备注注:此表由乡镇卫生院填报3:凤冈县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特殊性疾病诊疗情况登记表姓名性别年龄人员属性家庭住址患者联系电话备注诊断治疗措施及处理意见医生签字:注:此表由医疗服务团队填报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31日凤冈县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令》(黔党办发〔2017〕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36号)、《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函〔2017〕128号)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好全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统筹整合资源,对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开展全员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让其有业可就,确保每一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片、激励一方"的目标.
2017年至2019年计划培训1980人,其中2017年培训481人,2018年培训796人,2019年培训703人.

二、主要任务(一)精准掌握培训需求.
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户贫困人口为基础,依托乡镇干部、驻村干部、包组干部、帮扶干部等力量,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进一步摸准数据,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就业失业状况、培训就业意愿等信息.

(二)精准组织培训工作.
根据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培训愿望,结合市场需求和全县实际,精准培训项目,做到"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施培",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现培训全覆盖.
以产业为导向,开展茶叶种植及加工、肉牛养殖、蜜蜂养殖、水果种植、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培训;围绕园区用工需求为导向,开展"订单式"培训和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开展为导向,开展家政、护工培训;以贫困劳动力个人就业愿望为导向,开展挖掘机操作员、拖拉机驾驶员、电工、焊工、砌筑工、中式烹调师等培训;采取"请进来"与"送出去"和"送教下乡"等方式开展培训.

(三)切实强化培训管理.
根据群众培训需求选择相应的培训机构,经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全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和不定期实地检查方式,强化培训管理.

(四)积极开发就业岗位.
收集彰教园区和县内外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岗位,帮助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鼓励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按规定及时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子女近两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提供一年期就业见习岗位.
同时加强与辖区内的建筑公司、建筑工程队对接,促进就近转移就业.
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推荐3个就业岗位.

(五)切实加强创业扶持.
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创业培训,贫困劳动力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创业奖补政策.
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带动脱贫.
三、具体措施(一)整合培训资金.
整合县人社、扶贫、农牧、教育、民政、经贸、移民、文化、旅游、工会、妇联、团县委、残联等部门培训资金,由县财政实行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二)统筹培训项目.
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发展实际以及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愿望,开展拖拉机驾驶员、挖掘机操作员、家政服务员、烹饪师、砌筑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食用菌与蜜蜂养殖、茶叶加工、种养殖业、美容美发、旅游从业服务、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工种,新增培训工种需举办单位班子会议确定后,报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审批.
(联系人及电话:宋代芬18085285628;徐德华13511826008)(三)选择培训机构.
优先选择具备培训资质,具有合格培训场地,拥有优质师资(每个工种要有2名以上实际操作老师,有1-3名理论老师)的培训机构.
新增培训机构需通过法定程序选定后报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方式同上)(四)强化任务分解.
根据贫困劳动力分布的现状,将全县2017年至2019年全员培训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见附表1);有培训资金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的要求,每年至少培训2期以上,县人社局统筹完成培训任务;根据培训机构办学特色及专长,将全员培训部分工种分解到相关培训机构(详见附表2).

(五)培训组织实施.
各乡镇负责贫困劳动力参与培训的组织工作.
在组织参训过程中,应确保参训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劳动力未就业人员,对培训后仍不能就业的可安排再培训,但原则上一年只能参加一次培训,避免"培训专业户".
同时优先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对象参加培训.
各部门要围绕"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施培"原则,负责具体实施或委托培训机构培训.

(六)培训课程设置及补贴标准.
1.
培训课程设置.
每天课时原则上8个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机构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学员食宿.
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出30天,部分培训工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15〕304号)文件规定或岗位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天数.
培训课程除了按照职业培训工种要求合理设置理论课程和实操课程外,须将励志感恩教育纳入必修课,并作出明确具体的课程、课时和师资要求,每期培训励志感恩教育不得少于4个课时.
可以聘请外地或当地的企业技能人才、农业专家承担培训任务,对授课教师、专家和组织管理人可从培训补贴中给予合理的劳动报酬.

2.
培训补贴.
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执行.
拨付给培训机构的标准为: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家政护工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每人每天200元;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每人200元;获得专项能力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每人100元;拨付给贫困劳动力参训人员的标准为:培训期间,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天发放40元生活补助费(由举办单位从扶贫统筹资金中据实拨付到银行卡,不允许发放现金).

3.
培训资金拨付.
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先行垫付.
培训结束后,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实施培训部门申请培训补贴,需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及时拨付,经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拨付100%,未就业的拨付70%.
培训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由学员凭就业证明和信用社银行帐号到举办培训单位申请补助,获相应证书30天后仍未就业的,由户籍所在村(社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未就业证明后到举办培训单位申请生活费补助.

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供材料为:(1)参训学员的身份认定材料(身份证、精准扶贫卡复印件);(2)培训人员花名册和签到册;(3)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4)举办部门监督检查佐证资料;(5)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6)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7)学员就业证明.

(七)强化培训监管.
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实施培训部门通过跟班督查、普遍检查、随机抽查、培训过程拍照摄像、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培训机构进行严格监督,加强培训全过程的精准监管.
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通过培训资料审查和培训过程的不定时抽查,对全员培训工作从组织过程、培训操作程序、培训课时要求等方面进行监督,县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资金检查,保证培训的合规性、有效性和资金安全.
各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业务要求,以远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的方式确保培训如实开展,同时做好开班申请、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及结束后的资料归档工作.
所有图片、视频等资料及培训效果,将作为拨付培训机构培训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加强督查,统筹调度,认真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面临的问题,层层压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组织培训.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培训工种和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组织贫困对象参加培训.
各部门在培训开班前3天向县人社局报开班计划表,并在开班5天内将《凤冈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登记表》(4)电子版传县人社局办公室统计汇总上报(联系人:宋代芬;联系电话:18085285628;邮箱:125570903@qq.
com).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由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乡镇人社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对未完成工作进度的,需向领导小组作说明,工作严重滞后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1.
凤冈县2017—2019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计划表2.
凤冈县2017年精准脱贫就业技能培训一览表3.
凤冈县精准扶贫技能全员培训报名审批表4.
凤冈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登记表5.
凤冈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开班计划审批表1:凤冈县2017—2019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计划表乡镇总户数总人数2017年-2019年全员培训计划表(人)2017年2018年2019年合计9月10月11月12月小计合计531116061121144144724817967031980龙泉镇2729817995304843121何坝镇239702566320353186进化镇3289927995305044124琊川镇34210458995315246129蜂岩镇49215481214147477668191天桥镇53115281114146457566186王寨镇3861142910105345750141永和镇51614111113136437061174石径乡4331194911115366052148花坪镇46113801012126406860168绥阳镇32910468995315246129新建镇3861137910105345650140土溪镇3421128910105345650140永安镇25482768842641361032:凤冈县2017年精准脱贫就业技能培训一览表序号工种培训天数交费标准培训机构培训地点备注1挖掘机操作员30天1200元遵义泰安职校所在培训机构2拖拉机(农用车)驾驶员26天免费凤冈安达农机培训学校所在培训机构或乡镇3电工30天免费遵义汇通职校所在培训机构4焊工30天免费遵义汇通职校所在培训机构5烹饪师(烹调师、面点)15-30天免费贵州民族职院遵义汇通职校凤冈县城或乡镇6砌筑工22天免费贵州民族职院凤冈县城或乡镇7电子商务7天免费贵州航天职院所在培训机构8家政服务员25天免费遵义泰安职校遵义汇通职校所在培训机构或凤冈县城9美容美发30天免费遵义重美职校所在培训机构或凤冈县城10食用菌与蜜蜂养殖15天免费遵义汇通职校贵州民族职院所在培训机构或乡镇11种养殖业按种类定免费待定培训机构、凤冈县城或乡镇12农村实用人才5-15天免费待定培训机构、凤冈县城或乡镇13企业在职员工5天免费企业所在企业14SYB创业培训10天免费贵州航天职院凤冈县城15其它培训按种类定免费待定部门与培训机构商定备注:部分培训工种可根据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岗位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或调整天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由县人社局按凤府办发[2017]106号文件执行.
3:凤冈县精准扶贫技能全员培训报名审批表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扶贫类型精准扶贫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人员类别大学生()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其它()培训工种(划"√"或填内容)挖掘机操作员()/拖拉机(农用车)驾驶员()/厨师()/砌筑工()电子商务()/电工()/焊工()/家政服务员()/创业培训()种养殖:其它:告知事项一、培训对象:精准扶贫户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中18-60周岁(女18-55周岁)人员.
二、培训工种:由举办单位申报确定,但机动车驾驶员(C照)培训不属于全员培训范畴.
三、学员培训费用:挖掘机操作员1200元,其它培训工种全免费,并给予每天40元培训生活补助费.
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需交2500元且不予补助生活费(一户限一人且2017年12月31日报名截止)四、提供资料:身份证、精准扶贫卡复印件,以及培训机构规定的资料.
五、培训生活费补贴程序:要求培训一人,就业一个.
培训合格后,学员凭培训证书在一个月后出具就业证明(2个月后仍未就业的,由村和乡镇出具未就业证明),到举办培训单位申请每人每天40元培训生活补助费.
如培训后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的,所有费用一律由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承担.

申请人承诺我已阅读告知事项,自愿按选择的培训工种提供资料并按时参加培训.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结业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相关补贴费用由我自行承担.
申请承诺人(签字、手印)年月日村级审核意见乡镇人社中心审核意见经办人:单位公盖年月日负责人:单位公盖年月日举办培训单位审核意见培训机构审核意见培训结果:负责人:单位公盖年月日经办人:单位公盖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一份,报名时交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交举办单位申报补贴资金.
办理流程:对象填写《审批表》(附身份证和扶贫卡复印件)—村级审核—乡镇人社中心审核—举培训单位审核—培训机构通知培训.
4:凤冈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登记表序号乡镇村名组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搬迁贫困户或一般贫困户)培训工种电话号码备注5:凤冈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开班计划审批表培训机构名称:序号培训类别培训工种培训等级培训起止日期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课时培训地点监控系统摄像头名称或通道名称培训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举办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凤冈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
本表一式三份,并附学员花名册、培训计划(含教学计划、课程表等)、学校资质复印件等资料;2.
培训类别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3.
培训等级:合格证、专项、初级;监控系统摄像头名称或通道名称:理论课程地点、实操课程地点摄像头(通道,在监控系统内)名称.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30日凤冈县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处理因欠薪引起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到场、协调配合、稳控局面、妥善处理"的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凤冈县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
包括: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等.

三、领导机构成立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张大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李红玲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肖飞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成员:焦静县政府办副主任朱明县公安局副局长潘立亮县住建局副局长晏飞县总工会副主席李辉宏县交通局副局长杨勇县水务局副局长陆静县财政局副局长张顺志县发改局副局长李永富县市管局副局长杨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杨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县人社局0851-25228167;县劳动监察大队0851-25224378)四、应急响应(一)信息报告.
接到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当立即上报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形成信息专报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
报告内容为: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目前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
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
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判,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根据案情需要,可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县委、县政府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处置要求(一)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劳动者返回单位和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对明显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迅速查处,责令改正.
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三)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应通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对阻挠、抗拒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严厉制止、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必要时,应启动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垫付程序.
在法院对欠薪单位财产保全、执行期间以及劳动者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劳动者生活困难.

(五)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对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应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支付劳动者所欠工资;无法核实欠薪的应及时引导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对因恶意欠薪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对欠薪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通报县住建局、县市管局和各金融机构,将其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4日凤冈县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田园城市,全力打造生态建设示范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控手段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通过生态补偿,使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区域得到经济补偿,增强其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能力,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二)责、权、利相统一.
按照"宜居、宜业、宜游、分类指导"发展战略,明晰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运行体系.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突出生态公益林、水源地、水源涵养区和生态湿地保护,砖厂、竹木加工,搅拌场、砂石场、水泥及水泥制品企业逐步有序退出等为生态补偿重点,逐步加大补偿力度.
(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以政府为主导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生态保护的投入.
以市场为补充,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途径,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环境治理,优先给予项目和政策支持.

三、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科学,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创建成为"全国生态示范县"和"全国绿色小康县",使凤冈县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二)主要任务.
1.
林业方面.
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加强城乡一体的绿化建设,增加城镇建成区居民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
大力植树造林,重点抓好穿阡水库、西山水库、洪渡河、六池河、蜂王河、辉塘河、蒲水河等主要河流干流和一级支流的河道绿化,县、乡、村道路绿化,城镇、自然村(社区)等区域公共绿化.
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推进后续产业发展.
全面封山育林,依法流转林地林木,规范已流转的生态公益林,禁止生态公益林商业性采伐,限期退出和停止审批新建竹木加工企业,禁止在山丘林地进行土地流转、从事项目开发,禁止在林地上开垦耕地及开垦新造油茶、茶叶等.
提高森林防火能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加大对乱砍滥伐、乱占滥用、乱挖滥采行业的打击力度.
积极开展凤冈龙潭河国家级湿地公园的申报工作.
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

2.
水务方面.
对水生态系统监管与修复,重点是对饮用水水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
有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3.
环保生态方面.
负责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组织实施,重点是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制度和排污权有偿交易制度,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开展村民自觉遵守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的宣传教育.

4.
国土方面.
严格保护耕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停止新建砖厂、搅拌场、砂石场、水泥及其制品等企业用地审批,禁止以租地的方式建立以上企业.
禁止挖土填塘、开山采矿,保持山水自然风貌.
5.
农业方面.
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合理规划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6.
移民方面.
实施生态扶贫移民工程,推进移民集中居住,建立生态恢复区.
7.
规划建设管理方面.
建立与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城乡发展规划体系,合理布局城乡发展空间,严格按城乡一体化规划要求,引导人口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集约化项目集中.
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机构职能,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审批、建设执法制度.
四、补偿范围(一)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
全县所有非公益经济林全部划为生态公益林,对生态公益林、营造林工程给予适当补偿.
(二)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湿地保护.
对全县中型水库、小I型水库集雨面内的村及洪渡河、六池河、蜂王河、辉塘河、蒲水河干流和一级支流沿岸的村予以补偿,主要用于水环境的改善和提质、水体清污保洁等管理和维护工作.
对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给予适当补偿.

(三)加强生态移民区的保护.
对建设生态恢复区的移民给予补偿(已享受国家水库移民政策性补贴的不重复补助).
(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
对集镇、村级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对农村环保主体适当补偿.
(五)鼓励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加快退出.
对砖厂、竹木加工、搅拌场、砂石场、水泥及水泥制品企业的退出和转产给予适当补偿,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以上生态补偿项目,由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先行试点、逐年完善"的要求,制订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
五、资金来源(一)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加大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按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加大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乡镇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

(二)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县财政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划拨、上级专项补助、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随着财力的增长相应增加.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补偿涉及各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生态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有关目标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完善考核机制.
县环保局要抓紧健全完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各乡镇、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缓拨、减拨、停拨或收回生态补偿资金.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态补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由县环保局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另行制定.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6日凤冈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为进一步明确我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域,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7〕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带动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和部署,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调整优化我县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实现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5.
《水污染行动计划》6.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7.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8.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三、划分原则1.
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2.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3.
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4.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5.
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四、畜禽养殖区分类(一)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养殖场;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二)限养区.
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禁止新建家庭式养殖以上的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现有的家庭式养殖以上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要达标排放;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责令搬迁、关闭.

(三)可养区.
畜禽养殖可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
在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五、划分范围(一)禁养区.
1.
饮用水源保护区.
凤冈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完成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陆域边界范围执行;未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参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范围.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以及自然(湿地)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3.
县境洪渡河、蜂王河、六池河、蒲水河、辉塘河五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两侧500米内区域.
4.
主要交通干线(G326国道、S205鄢松线、凤冈至新田、S305琊川至河闪渡、S304洋溪口至新民、凤冈至田坝、S415新民至天桥、境内高等级公路)两侧500米以内区域;镇村公路两侧200米内的区域.

5.
城镇规划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500米内.
6.
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千亩以上坝区内.
7.
根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二)限养区.
1.
二级保护区外围500至2000米范围内区域.
2.
县境洪渡河、蜂王河、六池河、蒲水河、辉塘河五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两侧500至1000米内区域.
3.
主要交通干线(G326国道、S205鄢松线、凤冈至新田、S305琊川至河闪渡、S304洋溪口至新民、凤冈至田坝、S415新民至天桥、境内高等级公路)两侧500至1000米以内区域;镇村公路两侧200至500米内的区域.

4.
城镇建成区及城镇规划区500至2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规模畜禽养殖场界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控制在500米以上.
5.
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三)可养区.
可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
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畜禽养殖场(区)应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是保护和改善我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据.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位,尽快制定关停、搬迁和整治方案,做到统一规划,逐个落实措施,使畜禽养殖业尽快步入良性循环.

(二)完善制度,严格执法.
县环保局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场依法严肃查处.
严格要求各类畜禽养殖场依法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并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经审核批准后发放排污许可证.
同时,要求各类畜禽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放污染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排污费.

(三)加强指导,稳步推进.
县农牧局、县环保局等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广泛宣传,公众监督.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特别是要大力加强面向农村的宣传,及时报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8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医疗扶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医疗扶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7日凤冈县医疗扶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因病致贫(家庭收入低于当年贫困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保障其正常生产生活.
按照中央、省、市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扶助是指政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因病致贫(家庭收入低于当年贫困线)家庭的医疗费用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小额扶贫保险和医疗救助(含临时救助)补偿后实施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条基本原则:应扶尽扶,保障基本;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统筹扶助.
第二章扶助对象及范围第四条医疗扶助对象为凤冈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因病导致家庭收入低于当年贫困线的家庭.
1.
年度家庭成员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小额扶贫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含临时救助)补偿后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其生产生活困难的;年度家庭成员因医保目录外治疗和门诊用药、检查等产生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其生产生活困难的.
第三章扶助方式与标准第五条扶助方式: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方式进行扶助.
第六条扶助标准:按补足当年贫困线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予以扶助,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家庭成员数乘以当年贫困线人均纯收入的总额.
即自付费用低于当年家庭纯收入总额时,扶助额为:当年贫困线人均纯收入*家庭成员数-(家庭纯收入总额-年度家庭医疗自付费用);自付金额高于当年家庭纯收入总额时,扶助额为:当年贫困线人均纯收入*家庭成员数第四章扶助程序和时限第七条申报程序:群众申请--村民组召开群众会初评--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复评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申报.
第八条审核确认:县卫计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联合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第九条兑现:县卫计局根据核实确认情况,及时将医疗扶助资金拨付到扶助对象的存折账户上.
第五章资金筹集管理第十条资金来源1.
县财政局按照医疗扶助实施办法及时安排资金;2.
县民政局专项调剂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
社会捐赠:根据年度所需资金,缺口部分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县经贸、工商联、人民团体等参与,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及个人进行捐赠解决.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医疗扶助专项资金由县卫计局专账统筹管理、专账进行核算,专项用于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因病致贫(家庭收入低于当年贫困线)家庭的医疗扶助,结余资金滚存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要加强审核,避免资金流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3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方案》《遵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共凤冈县委、凤冈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网上查询系统(1分).

5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监督(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1分,由人民法院提供).
(2)支持审计部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监督管理工作,未被提出整改意见(1分,由县审计局提供).
214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1分).
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备案审查制度(1分).
2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2分).
(2)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1分).
3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6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1.
5分).
开展行政调解工作(1分).
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机制(1分).
3.
517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1)全面实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机构,配备2名以上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应诉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2分).
(2)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得2分,每降低10%扣0.
5分(2分).
(3)每季度末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判决裁定履行、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得4分,每一季度未报扣1分(4分).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被撤销得3分,总案件与被撤销案件之比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0.
5分(经沟通自撤的不扣分).
及时履行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并反馈,不及时履行办理或履行办理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0.
5分(3分).

(5)提供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没有提供的按要求及时直接送达复议文书、及时返回送达回证得1分,未提供确认书或未及时返回送达回证每件扣0.
25分(1分).
(6)规范及时提交行政应诉和复议案件的答辩(答复)和证据、依据及有关材料得2分,不规范不及时的每件扣0.
5分(2分).
(7)做好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分).
其中:(1)项以相关文件、预算拨款资料、人员编制文件及到岗情况和现场查考计分;(2)、(4)、(5)、(6)项扣分不封顶,本栏目分值扣完后在总分中扣除;(2)--(6)项以法院和县法制办提供或收到报送的资料考评,(7)项以查工作痕迹资料考评.

15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8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2分).
组织镇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把宪法与公共行政法等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2分).
(3)建立精准普法机制,普法对象精准,普法形式精准,普法内容精准(1分).
51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1)依法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1分).
(2)注重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量、测试,建立相关考察、测试制度(1分).
2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20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镇乡与县政府签订《凤冈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好相关职责(1分).
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被追究法律责任(2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发生1起违法、违纪的扣0.
5分,最多扣2分.
由纪委、检察院提供).
本镇乡全年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事件(1分).
(4)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1分).
8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20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5)政府人代会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1分).
(6)年底向县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1分,要有编文号的书面报告).
(7)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1分).
21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1)组织召开镇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拟定镇乡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陈鸣明副省长会议讲话精神;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
(2分,要以镇乡正式文件印发)(2)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镇乡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不得低于4分).
单独组织镇乡依法行政考核(1分,要有考核通知、得分排名等印证材料).
322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法制工作人员的配置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国家要求的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任务相适应,法制队伍建设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文件规定(3分).

加大对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1分).
423其他(1)按要求完成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专项工作以县政府法制办提供的工作完成记录为依据,每一项未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扣分超过4分的从总分里面再行扣除).
43:凤冈县2017年度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镇乡政府能处理好又方便群众办事、能提高办事效率,且接得住的,按规定下放基层行使(2分).
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2分).
42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1)全面完成2017年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2分).
(2)制定职业资格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等(2分,只考核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4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1)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制定并发布新的政府定价目录,逐步实现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1分,只考核县发改局).
(2)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1分).
24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探索"智能"监管(1分).
(2)全面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集群注册制度(1分,只考核相关部门).
(3)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1分,只考核相关部门).
35优化公共服务(1)推广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五全"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1分).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1分).
2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6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在规定期限内对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进行回复(2分).
按要求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征求意见会议并提供书面意见(1分).
3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无违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事项.
(2分,其中部门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未经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即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1件扣0.
5分;未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即提请本级政府审议的,1件扣1分;部门法制机构未切实履行审查责任,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明显错误,被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修改意见的,1件扣0.
5分.
最多扣2分.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分,未执行"三统一"的1件扣0.
5分,最多扣2分).
(3)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备案率达100%,无逾期备案(3分;未备案1件扣1分,逾期1件扣0.
5分,最多扣3分).
(4)规范性文件未被纠错(1分,本部门被纠错1件扣0.
5分,最多扣1分).
(5)组织清理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布(2分).
10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8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行政决策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其他不应当继续执行的情况,导致行政决策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决策执行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决策机关,决策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订决策、中止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的决定.
(1分).

(2)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1分).
(3)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1分).

(4)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1分).
(5)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1分).
5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9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1)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应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1分).
(2)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涉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一律事先作出评估(1分).
(3)推动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防止出现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决策.
(1分).
310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1)聘有法律顾问,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提出的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2分).
(2)建立健全本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调研、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1分).
3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依法承接、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对下放事项组织开展培训和指导,确保镇乡"接得住、管得好"(1分).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部门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等工作任务(1分).
2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1)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1分).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2分,只考核试点单位).
(3)行政执法机关按要求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制度.
(1分)(4)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建立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衔接机制(1分).
(5)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1分).
6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1)有条件的部门要在本系统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0.
5分).
(2)完善网上公布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0.
5分).
(3)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收集、部门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0.
5分).
(4)行政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0.
5分)2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要求开展一次以上本部门或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2-3卷优秀卷宗和评查工作总结(2分).
(2)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1分).
3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1)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1分).
(2)认真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培训,按要求报送申领资料(1分).
(3)及时组织换发新版《贵州省行政执法证》(1分).
(4)动态清理收缴调离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建立年度清理台账.
(1分)(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查询系统(1分).
51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保障(0.
5分).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0.
5分).
1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7自觉接受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1)制定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向社会公布(1分).
(2)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支持审计部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监督管理工作,未被提出整改意见(1分,由县审计局提供).
2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0.
5分).
(2)建立完善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0.
5分).
1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9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1)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0.
5分).
(2)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探索依法建立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0.
5分).
120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1)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得2分,每降低10%扣0.
5分(2分).
(2)每季度末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判决裁定履行、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得4分,每一季度未报扣1分(4分).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被撤销得3分,总案件与被撤销案件之比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0.
5分(经沟通自撤的不扣分).
及时履行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并反馈,不及时履行办理或履行办理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0.
5分(3分).

(4)提供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没有提供的按要求及时直接送达复议文书、及时返回送达回证(1分,未提供确认书或未及时返回送达回证每件扣0.
25分).
(5)规范及时提交行政应诉和复议案件的答辩(答复)和证据、依据及有关材料(4分,不规范不及时的每件扣1分).
(6)做好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
(1分).
其中:(1)、(3)、(4)、(5)项扣分不封顶,本栏目分值扣完后在总分中扣除;(1)--(5)项以法院和县法制办提供或收到报送的资料考评,(6)项以查工作痕迹资料考评.
1521发挥仲裁化解民商事纠纷的作用开展仲裁知识宣传(1分).
(2)重视仲裁条款的约定,促使合同文本规范化(1分).
2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1)全年本部门至少举办一期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至少两期法治专题讲座(1分).
(2)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1分).
(3)加大对公务员、事业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1分,只考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建立精准普法机制,普法对象精准,普法形式精准,普法内容精准(1分).
423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1分).
注重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量、测试,建立相关考查、测试制度(1分).
2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24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相关责任.
本部门全年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1分).
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2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发生1起违法、违纪的扣1分,扣分超过2分的在总分中扣除.
由纪委、检察院提供).
部门党组应当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党组会议纪要为据)(1分).
(4)年底向县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以编文号的书面报告为据).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应通过报刊或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2分).
6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考核内容分值(总分100分)考核得分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25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拟定本部门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2017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分,以本部门正式文件印发).
提高依法行政在内部目标考评中所占分值.
(1分,有考核通知、得分排名等印证材料).
326加强法制机构建设(1)本部门法制机构设置和法制工作人员的配备与本部门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1分).
(2)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1分).
227其他按要求完成《中共凤冈县委凤冈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县通〔2016〕7号)分解的任务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4分,专项工作以县政府法制办提供的工作完成记录为依据,每一项未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扣分超过4分的从总分里面再行扣除).

4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6日凤冈县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核咨询(以下简称"审计")业务各环节的管理,提高审计监督、审计服务的质量和时效,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遵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凤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委托业务范围、中介机构确定及审计费用(一)委托业务范围.
下列项目的审计、审核咨询,除县审计局直接实施的以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1.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审核咨询,包括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跟踪审核咨询;2.
政府公共资金、国有资金审计,包括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审计;3.
其他需要委托审计或审核咨询的事项.
(二)中介机构的确定.
1.
建立中介机构备案库.
工程造价审计类业务,由县审计局通过招标或者其他公开方式,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备案库.
该备案库的存续期2年;若有必要继续实行中介机构备案库制度,在期限届满前3个月要起动重新选定工作.
资金审计类业务,暂不建立备案库,根据需要委托给年检合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2.
县审计局根据备案库中介机构的业务能力、业务实绩、日常考核等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抽签、直接确定等方式从备选库中选取中介机构,对以上项目提供审计服务.
3.
县审计局也可结合具体项目的情况,回复建设(业主)单位,由其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抽签、直接确定等方式从备选库中选择中介机构,对具体的项目提供审计服务.
(三)委托审计费用.
1.
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费用的承担.
财政对县审计局安排有明确预算的,由县审计局支付.
没有明确预算安排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成本.
按规定应该由施工(受益)单位承担的费用,则由施工(受益)单位支付.

2.
审计费用的收费比率、标准.
参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黔价费〔2011〕244号)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结合凤冈县实际,按照体现市场竞争的原则适当确定,但不能出现任意压价、恶意降价、无序竞争的情况.
其中,对竣工结算审计的费用标准明确如下:(1)基本费(下限)投资规模档次收费比率(下限)计费基数备注500万元以下1.
5‰送审投资总额由建设单位承担,进入投资建设项目成本.
施工企业自愿承担的,亦可改由施工企业承担.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1.
4‰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1.
2‰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1‰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0.
8‰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项目,须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费用比率不能达到0.
8‰.
基本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追加费.
按审减净额的5%计算收取追加费.
①审减额在送审投资额的10%以内的,追加费由委托单位(或建设单位)承担,进入投资建设项目成本.
②审减净额超过送审金额的10%以上时,超过10%以上部分审减净额所应当计算收取的追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③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约定全部追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或者双方约定建设单位承担费用的审减比例低于10%的,或者双方约定基本费、追加费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从其约定.
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追加费用超过50万元时,通过协商,中介机构对超过50万元以上部分的追加费应予优惠.
3.
政府专项投资项目,列有审计费用概预算的,可按该项目概预算审计费的数额收取审核费用,不再区分基本费、追加费.
4.
审计业务开始时,中介机构可以预收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出具审计结果文件时再对全部费用进行结算.
5.
委托单位(建设单位)承担的基本费用、追加费用,出具审计结果文件时不能支付的,由施工单位先行垫付.
未付清审计服务费前,中介机构可以不出具审计结果文件.
二、中介机构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依法审计.
1.
中介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遵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对审计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发表审计意见.
2.
应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制度,现行定额及配套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及施工规范等规定进行审计.
3.
其他要求.
①审计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时,应及时向县审计局报告、与建设等相关单位沟通,中介机构不能擅自处理.
②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定案表、审计报告中的送审数,应与向县审计局提交的审计函所载明的数据,以及县审计局依据审计函制发的联系单数据一致.
审计中出现需要变更送审数据的情况时,应由建设(业主)单位针对变更理由、变更事项、变更数据等签署意见,报送县审计局并由其调整备案登记表后,再送达中介机构继续实施审计.

③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定案表,由建设(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签署明确意见,该定案表是审计报告的要件(经县审计局同意,不需要审计结果定案表的项目除外).
④中介机构以一个月为周期,将已完成的审计报告送达县审计局备案.
(二)高效审计.
受托中介机构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具体时间不再文稿中体现,而在具体项目联系单中明确,在县审计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
不能按要求期限完成的,应向县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说明情况,由县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三)廉洁审计.
1.
遵守执行贵州省审计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廉政建设规定(试行)》.
保持廉洁操守,除可能涉及到代垫审计费用的情况外,与施工等单位及其人员不得有其他任何利益关系.
不得收受施工等单位和人员审计费用以外的钱物,不得向施工等单位和人员索取审计费用以外的钱物和利益.
中介机构的审计人员,不能就审计事项单独与施工等单位人员接触.

2.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丢失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也不得利用这些秘密谋取利益.
(四)文明审计.
1.
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资料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进行清楚的口头交待.
对提供的资料,应当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妥善保管和使用,防止资料丢失和损毁.
2.
与建设、施工等单位交换情况或沟通意见时,应当态度诚恳、有理有据、文明有礼、语气和蔼、不卑不亢.
对存在分歧的事项,应当充分交换和沟通清楚相关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以理服人,不得主观臆断,更不得盛气凌人、口大气粗、以监督者自居.

3.
遇到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故意刁难时,应当沉着冷静、从容应对、依法办事;遇到威胁或干预行为时,应当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屈从于压力,不受人情、关系的干扰和影响;面对诱惑时,要不为所动,果断抵制.

(五)恰当审计.
1.
实施现场核查程序.
对于下列项目,必须实施现场审核的程序:①跟踪审计项目;②送审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③送审金额虽达不到200万元,但中介机构凭其专业判断认为存在疑点,需要现场核查才能排除疑点的项目,或者县审计局、建设等单位要求到现场核查的项目.
实施现场核查,应提前通知县审计局,以及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

2.
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
对于送审项目需要的资料,以及送审后发现缺少的资料,应尽力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3.
控制现场查看频次.
现场查看前,应事先作好准备,归纳需要现场查证的事项,合理安排现场查看时间,在确保查看效果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现场查看的时间、次数.
三、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由县审计局对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建设、施工等单位有权向县审计局反映中介机构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评议意见.
(一)管理措施.
1.
对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复审.
采取县审计局复审、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专门复审等办法,随机或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复审.
根据复审结果,对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理.
具体的复审措施及复审结果运用的办法,由县审计局另行制定.
复审结果超出规定幅度,复审经费由原审计中介机构承担.
复审结果在规定幅度之内的,复审经费原则上由县财政局予以保证.

2.
受理举报和反映.
在县审计局办公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0851)25220276、25222172.
县审计局在接收送审资料时,告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享有检举揭发的权力.
3.
对中介机构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日常记录、考核.
4.
组织召开或参加由中介机构提请与委托审计事项有关的协调会议.
5.
审计发现问题的报告和反映.
审计中,查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中介机构应当向县审计局报告并提交相应证据,由县审计局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相关部门处理.
以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在6个月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告县审计局:(1)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决(结)算超过审定金额20%的;(2)违反规划、土地、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3)勘察、设计、建设、代建、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检测、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4)概算调整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的;(5)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6)设计变更和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或虚假签证的;(7)未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管理的;(8)勘察、设计、建设、代建、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浪费或质量问题的;(9)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不完备,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10)因参与建设的相关单位的责任造成预算严重失控的;(11)工程造价编制、咨询等机构编制虚假工程造价文件,或者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者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的;(1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处理措施.
1.
中介机构在审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相关法规作出相应处理处罚,县审计局或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不再委托其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并由有关部门记入社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还要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追究处理:(1)县审计局对中介机构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结果进行复审,核减或者核增8%以上且金额达30万元以上,责任属社会中介机构的;(2)出具虚假审计结果、违规违约收取审计费用、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3)中介机构审计财政公共资金,其审计报告只是罗列数据,对存在的管理问题、违法违纪行为不反映、不揭露的.
(4)拒绝、阻碍县审计局对其出具的审计结果复审核查的.
2.
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由县审计局视情况分别作出警示提醒、处罚、从备案库名单剔除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追究处理:(1)未依法审计.
不按相关法规开展审计的;开展审计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时,不及时向县审计局报告、与建设等相关单位沟通,且擅自处理的;投资项目审计定案表的送审数发生变动,但不报告联系的;不按月向县审计局送达审计报告备案的.

(2)未高效审计.
接受审计任务后,未按要求时间完成审计又不向县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说明情况的.
(3)不廉洁审计.
向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索要,或者获取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利益的.
中介机构的审计人员就审计事项单独与施工等单位人员接触,并造成影响和后果的.
审计中,存在吃拿卡要情形的.
泄露、丢失所知悉的秘密,或利用这些秘密谋取利益的.
(4)不文明审计.
不认真履行资料交接手续,造成后果的;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交换情况或沟通意见时,主观臆断、盛气凌人、口大气粗、以监督者自居,造成影响的.
(5)不恰当审计.
对必须实施现场审核程序的项目,不实施现场核查程序的;现场核查组织不周密,造成重复核查、增加现场核查频次,形成损失、浪费时间造成影响的;需要完善资料等相关事项,未一次性告知,影响审计进度、建设施工单位工作的.

(6)被建设、施工等单位检举揭发,经查证属实的.
四、建设单位送审的主要程序(一)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向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函.
1.
投资项目送审,先由建设单位提出审计函.
审计函须载明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合同金额,结算或决算数额,施工(实施)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开工、竣工时间等.
建设单位对完成审计时间有具体需求的,须在申请函中明示.
申请函的内容不齐全的,县审计局责成建设单位完善.

2.
下列项目的审计,不需要建设(业主)单位送达审计函:县审计局的审计计划项目;上级审计机关追加的审计计划项目;县委政府及县长交办给县审计局组织实施的项目.
(二)准备完善的资料送审.
1.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函的同时,向县审计局送达有关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文件,招标、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竣工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工程质量文件,竣工结算书(应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互相配合,准备、提供以上资料.

2.
政府公共资金类项目,送审资料包括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竣工决算会计报告表、相关业务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等.
3.
因资料较多等原因,经与县审计局联系并取得同意的,审计所需资料可暂不送达.
待确定出审计具体的中介机构后,再直接向中介机构送达,或者由中介机构前去建设单位提取.
五、对相关单位的管理要求(一)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1.
配合县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2.
接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的约束,积极根据审计结果进行针对性整改.
加强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接受县审计局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
按照规定编制竣工结算、决算并及时送审.
(1)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决算的编制;国家未规定时限的,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决算的编制.
竣工结算、决算编制完成后30日内,提请审计.
可以在竣工结算先行审定后,再编制竣工决算并送审.

(2)竣工结算书应由有资格的人员编制,并由编制人员签名盖章,再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3)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时,其工程质量应当经验收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4)对审计报告时间有具体限期要求的,应于该期限截止日之前至少1个月,送达审计所需资料.
4.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下列内容:(1)保留适当比例(市政府62号令规定,该比例为20%以上)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或者决算审计后支付;(2)明确工程结算审减率超过10%以上(经协商一致,该比例可以低于10%)部分所发生的追加审计费用的承担人.
5.
参加中介机构组织的现场核查.
6.
向中介机构支付应当支付和承担的审计费用.
7.
督促施工单位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二)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
及时完整提供资料.
提供的资料要完整、齐全;对提供的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资料、变更签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
中介机构提出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应及时补充完善.
对审计报告时间有具体限期要求的,应于该期限截止日之前至少1个月,送达审计所需资料.

2.
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的审计工作.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要求时间予以工作配合的,应当向中介机构说明情况,特殊情况需向县审计局说明.
3.
竣工结算书应由有资质的人员编制,并由编制人员签名盖章,并送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4.
通过县审计局举报箱、举报电话及其他正常渠道,检举揭发中介机构在审计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5.
及时缴纳应当缴纳审计费用;委托单位(建设单位)的审计费用需要垫交时,应当予以垫交.
(三)对其他单位的要求.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政府有关部门及勘察、设计、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审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对相关单位的共同管理要求.
1.
在审计过程中,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中介机构送达的审计取证等材料,应当及时组织核对和确认,并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及签名或者盖章后的取证材料反馈中介机构;逾期不反馈,或者反馈意见中对异议部分未说明具体原因和理由,未提供有关依据的,视为无异议.

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个人,在接受审计机构调查中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挠审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审计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县审计局根据有关法规,对相关参建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并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3.
项目参建单位拒绝、阻挠审计且造成国家损失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禁止其3年内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
六、其他事项本办法由凤冈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3日凤冈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17年度退耕还林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省林业厅下达我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
加强政策、规划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结合.
(二)尊重规律,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理、气候等条件,结合各功能区的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宜经则经,宜林则林,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退耕还林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
(三)突出效益,规模经营.
突出规划引导,必须成片栽植、规模经营,把退耕还林与推进农民增收相结合,确保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四)加强监管,确保质量.
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检查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
加强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2017年,全县规划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1.
5万亩.
三、完善政策(一)补助政策.
1.
种苗造林费.
种苗造林费每亩补助400元,由县级统筹调配.
2.
现金补助.
退耕还林国家每亩现金补助1200元,分三次兑现,第一年兑现500元,第三年兑现300元,第五年兑现400元.
3.
工作经费.
县财政局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分户丈量、技术指导、合同签订、图片收集、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确权发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配套政策.
1.
在保障退耕农户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退耕还林,进行集中规模经营.
采取以大户承包、股份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模式,实行集中连片打造.
业主(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参与退耕还林的,在退耕户充分知晓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由业主与退耕户按照"一事一议"签订合同,约定政策兑现、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内容.

2.
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经济林中允许间种豆类等矮杆作物(严禁种植玉米、烤烟等高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生态林严禁林粮间作.
3.
根据退耕还林现状和森林经营目标,科学制订森林经营方案,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4.
退耕后营造的生态林,凡符合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划入公益林的,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四、工程实施流程及管理要求(一)工作流程.
1.
编制退耕还林年度实施方案.
县林业局依据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编制县级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报市林业局审批.
2.
召开群众会.
在规划涉及的村组召开群众会,让群众充分了解退耕还林的相关政策,积极参与此项工程建设.
3.
土地丈量.
各镇乡成立退耕还林土地丈量工作组,并组织相关群众指认边界.
丈量方法:严格以小斑为单位进行丈量和记录,通过皮尺丈量,记录人通过目测坡度,折算成水平面积,对有岩石裸露的按比例折算,丈量时拍一至二张照片存档.
同时绘制丘块位置示意图,填记丈量原始记录表,农户现场签字认可,工作组对丈量的地块、面积、边界等结果负责.

4.
资料汇总及面积公示.
丈量工作结束后,以户为单位对丈量面积进行汇总,以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并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核实,无异议后方能进行下步整地植苗工作.

5.
工程实施.
由各镇乡按程序进行苗木采购并组织实施,签订造林施工合同.
经济林的实施主体必须是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大户等,散户实施的一律不予验收.
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在苗木采购过程中,根据造林技术规程就近用苗的相关规定,凡县内培育有并符合苗木技术标准的苗木优先使用.
结合我县正在进行的脱贫攻坚工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在用工方面优先使用贫困户剩余劳动力.

6.
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机构成立、召开群众会、土地丈量及招投标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植苗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镇乡自查验收,5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8月底前完成资金结算等工作.
(二)管理要求.
1.
签订退耕还林合同.
各镇乡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退耕还林合同范本,与退耕还林户签订退耕合同,明确退耕范围、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助标准和金额,以及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兑付、管护责任等.

2.
加强种苗经营管理.
县林业局要做好种苗建设规划指导工作,抓好种苗基地建设,大力培育良种壮苗.
优先使用本地培育的苗木,所用种苗必须具备两证一签(苗木标签、苗木检验合格证和检疫证).
3.
强化工程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各镇乡要建立健全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管理制度,将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规范化管理.
4.
严格确权发证.
退耕还林后,由县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
5.
搞好工程检查验收.
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好检查验收工作.
验收结果依程序公开,并作为调整退耕还林任务、兑现补助资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6.
建立健全村级退耕还林公示制度.
对退耕户的退耕面积、退耕地点、树种以及质量要求、验收结果、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
严格资金管理.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克扣、挤占、截留、挪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足额用于退耕还林.

8.
加强后续管护.
造林成败的关键在于管护.
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省级将在造林后第3年进行中期验收,国家级将在第5年进行竣工验收,为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造林管护及补植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退耕还林国家没有专门的管护及补植经费,结合我县实际,从种苗及造林费结余资金中按每亩每年10元安排管护经费,管护期限为5年,其它结余资金用作补植补造的种苗及植苗经费.
各镇乡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管,负责管护人员的选聘、管护合同的签订、管护情况的考核等工作.
对因管护责任不落实、管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造林失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
验收方式及费用结算.
项目实施完成后先由各镇乡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县林业局提交验收申请,县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县级验收,完成造林任务的按验收合格面积予以结账.
苗木及整地栽植实行捆绑招标,在控制限价内,苗木及整地栽植费每亩超过400元的按400元结算,不足部分由各镇乡或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自筹;不足400元的按实际中标价结算.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国土局、县科协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为成员的凤冈县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退耕办")于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退耕还林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领导小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年度计划任务的综合平衡;县财政局负责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编制和报批,对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国土局负责提供国土资源坡耕地基础资料,按程序调整基本农田为非基本农田;各镇乡作为退耕还林实施的主体,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落实土地、丈量面积、完善资料和造林管理,引进和培育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实体实施退耕还林,并督促做好管护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全力抓好退耕还林有关工作.

(三)加强科技支撑.
县科协、县林业科技推广单位要结合退耕还林实际,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优化与示范、标准制定与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广大退耕业主应当积极推广使用良种良法,努力提升退耕还林建设质量和水平.
县林业局要加强退耕还林效益监测及结果应用工作,为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和质量效益提高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督查考核.
退耕还林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一项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退耕还林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对镇乡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
县督查局按时间节点加强对镇乡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对工作不力,导致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流程不规范,管理要求不落实,保障措施不得力,造林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
凤冈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分配表2.
凤冈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苗木规格及价格测算表1:凤冈县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分解表乡镇任务总面积生态林经济林马尾松杉木桂花(八月桂)刺梨(贵龙5号)花椒(大红袍)柚子(红心柚)蚕桑(农桑14号)蚕桑(农桑1号)李子(脆红李)李子(青脆李)李子(蜂糖李)桃(苹果桃)刺梨(贵龙5号)蜂岩1057202581317花坪416416进化10182215479862916998443031龙泉462462石径6885001188天桥1242822132225872508土溪897897王寨11191732021494新建8664051271琊川10761076永和2852922185451340总计59493560554017321907986293949842044632150002:凤冈县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苗木规格及价格测算表树种品种苗木类型苗木规格栽植密度(株/亩)限价地径/米径高度综合指标亩/元苗木(元/株)栽植(元/株)李子脆红李嫁接苗嫁接口径≧0.
6cm抽梢≧60cm色泽正常、充分木质化、无病虫害、根系好563364.
501.
5蜂糖李嫁接苗嫁接口径≧0.
6cm抽梢≧60cm564206.
001.
5青脆李嫁接苗嫁接口径≧0.
6cm抽梢≧60cm563364.
501.
5柚子红心柚嫁接苗嫁接口径0.
6cm抽梢≧35cm564767.
001.
5桃子苹果桃嫁接苗嫁接口径0.
6cm抽梢≧60cm563925.
501.
5花椒大红袍实生苗D≧0.
5cmH≧50cm1342681.
001.
0刺梨贵龙5号实生苗D≧0.
3cmH≧30cm742071.
801.
0蚕桑农桑14号嫁接苗嫁接口径≧0.
6cm抽梢≧30cm90013501.
000.
5强桑1号嫁接苗嫁接口径≧0.
6cm抽梢≧30cm90013501.
000.
5桂花八月桂实生苗/扦插苗米径≧1.
0cmH≧100cm742222.
001.
0马尾松马尾松容器苗D≧0.
3cmH≧16cm1111610.
451.
0杉木杉木裸根苗D≧0.
2cmH≧12cm1111400.
261.
0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24日凤冈县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的重要契机和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土地管理政策体系,确保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强化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坚决纠正把发展与耕地保护割裂甚至对立看待的错误观念,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增强耕地保护的自觉性.
(二)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督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清单,开展违法违规占地、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逐条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拉单建账、办结销号.

(三)持续加强土地管理.
进一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
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激励约束并举,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共同责任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工作步骤(一)制定整改方案(9月25日—10月15日).
县人民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梳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每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清单.

(二)强化整改落实(9月25日—11月30日).
对照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抓好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自查验收(12月1日—12月10日).
12月1日至10日省市人民政府将开展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备战迎检,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整改工作结束后,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改工作情况,拟写整改工作自查报告及具体问题的整改结果清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凤冈县例行土地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督促指导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合各单位力量,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开展整改工作,由县财政保障整改工作所需专项经费,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职责.
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镇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县国土局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对具体整改工作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指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全县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对标对表,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我县存在的土地执法、土地供应、土地登记、耕地保护和其他类存在的47项问题(见2、3),各相关镇乡和部门必须迅速开展工作,按照统一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要认真开展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整治.

(四)强化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
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办理虚假土地使用证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占地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强化土地管理监督,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促进土地管理利用秩序持续好转.

(五)严格督导检查.
实行周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各专班对接,加强信息沟通,配合省市督导工作组的督导检查.
县督查局要将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督查工作之一重点督导.

1.
凤冈县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
凤冈县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清单3.
凤冈县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表1—表6)1:凤冈县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王继松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组长:陈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杨玉忠县人民法院院长卢大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员:张永辉县政府办主任黄坤县政府办副主任黄强县国土局局长任杰县住建局局长王刚县发改局局长任廷富县财政局局长吴太生县交通局局长朱克茂县林业局局长田兴健县监察局局长李刚县农牧局局长朱明县公安局副局长许强县银监办主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土局,黄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工作.
2:凤冈县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清单一、违法违规占地问题全县2016年度违法占地图斑13个,涉及土地面积249亩,其中耕地面积150亩.
其中1个已整改到位,剩余12个正在整改.
整改目标: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分类处置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整改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各涉及到的相关用地单位.
整改措施:1.
对获得省厅批文类问题,县国土局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整改直接责任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限时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2.
对未获得省厅批文类问题,县国土局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用地单位组织相关用地资料报国土部门,县国土局组件报省国土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批转情况及时供地,消除违法状态.

3.
制定《凤冈县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两个月的时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对2017年9月30日以前的所有违法违规占地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整治,绝不把违法状态带到2018年.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不符合要求全县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实施不符合要求,涉及面积240.
6298亩.
一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地块)不是建设用地.
有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将耕地、林地作为建设用地进行拆除复耕或者将原有耕地作为建设用地计入拆除复耕面积,涉及面积227.
1398亩,涉及蜂岩镇、新建镇、永安镇、琊川镇、永和镇、石径乡、绥阳镇、龙泉镇、何坝镇、土溪镇、花坪镇和进化镇共12个镇乡.
二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耕不到位.
我县2012年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2个拆旧区地块,复耕不到位面积13.
49亩,涉及龙泉镇、王寨镇共2个镇乡.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落实国家政策,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整改时限:在增减挂钩实施周期内完成.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各涉及到的相关镇乡.
整改措施:1.
对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不是建设用地的问题,因建新区已经动工无法恢复土地原状,重新选取拆旧区,修改实施规划并按规定期限组织实施;对拆旧区复耕不到位的问题,重新选取拆旧区,按规定期限组织实施并复耕到位,同步修改实施规划并按要求备案.
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施规划修改和备案.

2.
编制《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全县范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确保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问题我县已供应的建设用地中,有3宗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面积66亩,分别是贵州九鹏置业有限公司1宗项目用地和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宗项目用地.
整改目标:对3宗闲置土地分类进行整改,提高土地利用率.
整改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限期内确实难以完成的,根据具体项目制定的整改完成时限完成.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龙泉镇、何坝镇.
整改措施:1.
贵州九鹏置业有限公司1宗项目用地.
由龙泉镇、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在11月30日之前负责完善征地拆迁工作,征地经费由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县住建局与使用权人协商并重新签订延期动工合同.

2.
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宗项目用地.
由何坝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在11月30日之前负责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征地经费由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县交通局与使用权人协商并重新签订延期动工合同,并督促该项目动工建设.

四、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问题我县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的12宗,抵押面积:3136.
04亩,贷款金额:18.
184亿元.
整改目标:妥善处置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问题,严防金融风险.
整改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银监局、县财政局、涉及到的相关金融部门和土地使用权人.
整改措施:1.
对违规办理土地登记的,要依法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调查原因,分清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对违规抵押融资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分别采取解除抵押、置换抵押物、提前还款等方式,制定时间表,逐一予以纠正,撤销违法违规土地登记事项,对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予以依法查处、严肃问责.

3.
制定《凤冈县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两个月的时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查清2017年9月30日以前的违法违规土地登记问题.
五、其他类问题我县涉及其他类问题2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和基准地价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目标: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予以更新.
整改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制定并公布,2018年1月1日实施新标准.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政府法制办.
整改措施:1.
规范土地出让合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出让合同,进一步出台相应的措施和制度.
2.
尽快编制新的基准地价,及时更新基准地价,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公布实施.
3—1:凤冈县违法违规占地问题具体整改落实台账单位:亩序号监测图斑情况问题描述违法违规占地面积具体整改措施整改直接责任整改完成时间备注图斑编号监测面积项目名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责任单位责任人1520327—002773.
3汇博盟水上乐园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73.
312.
070依法查处,限时供地,消除违法状态龙泉镇县农业园区县国土局贵州汇博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李朝晖杨束光黄强张国成2017年11月30日前2520327—00317.
1军霞塑料厂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5.
895.
890依法查处,限时供地,消除违法状态龙泉镇县国土局军霞塑料厂李朝晖黄强李军2017年11月30日前3520327—00466.
4四中门口消防通道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6.
216.
210依法查处,限时供地,消除违法状态龙泉镇县住建局县国土局李朝晖任杰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4520327—006663.
5凤翔南路建设用地土地转征收报批材料已上报受理,但尚未获得批准,违法占用土地45450依法查处,限时供地,消除违法状态县住建局县国土局任杰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5520327—008414.
1凤冈县看守所建设用地土地转征收报批材料已上报受理,但尚未获得批准,违法占用土地14.
7310.
610依法查处,补办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县公安局县国土局丁钊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6520327—021512.
9土溪镇大屋村晾晒场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0.
710.
71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土溪镇县国土局凤冈县冉渡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朱书红黄强王银芬2017年11月30日前7520327—00188花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6.
116.
11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县国投公司县国土局胡泰丰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8520327—005119凤冈县嘉和房地产(李昂房开)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19.
625.
14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凤冈县嘉和房地产公司任杰黄强李昂2017年11月30日前9520327—00596.
1赵氏保-西部水泥厂道路建设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10.
65.
3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龙泉镇县国土局李朝晖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10520327—00739.
8横五大道延申段建设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转征收报批材料已上报受理,但尚未获得批准,违法占用土地13.
537.
94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县住建局县国土局任杰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11520327—008312.
3生态湿地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12.
3612.
44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县林业局县国土局朱克茂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12520327—02686.
6绥阳镇永盛社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6.
115.
11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县国投公司县国土局胡泰丰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13520327—029610.
3金鸡村复兴组黔知交晾晒堆放场(绥阳黔之交茶叶加工厂)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转征收报批手续,违法占地10.
34.
030依法查处,组织用地资料上报省厅批准,补办用地手续.
绥阳镇县国土局贵州省黔知交茶叶有限公司任克勇黄强陈锦瑜2017年11月30日前3—2:凤冈县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不符合要求问题具体整改落实台账单位:亩序号项目基本情况问题描述具体整改措施整改直接责任整改完成时间备注项目名称折旧地块面积耕地责任单位责任人1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2010年项目)458.
3684129.
6619项目立项的拆旧区内,有耕地64.
2583亩,林地65.
4036亩,涉嫌虚假立项.
修改实施规划,重新选择拆旧区并组织拆旧复垦或核减指标.
蜂岩镇、新建镇、永安镇、琊川镇、永和镇、石径乡、绥阳镇、龙泉镇、何坝镇、县国土局袁沁、周宗宇、安清、刘江、罗波、蒋继国、任克勇、李朝晖、王云明、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施规划修改和备案虚假立项2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201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404.
579497.
4779项目立项的拆旧区内,有耕地49.
1695亩,林地48.
3084亩,涉嫌虚假立项.
修改实施规划,重新选择拆旧区并组织拆旧复垦或核减指标.
花坪镇、进化镇、石径乡、天桥镇、土溪镇、琊川镇、永和镇、县国土局杨世凡、安刚、蒋继国、宋轶波、朱书红、刘江、罗波、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施规划修改和备案虚假立项3贵州省凤冈县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8.
415.
2602通过影像对比编号为CJ03272012—202的拆旧地块面积8.
41亩,实际复耕5.
2602亩,未复耕面积为3.
1498亩,未复垦部分为村民住房修改实施规划,重新选择拆旧区并组织拆旧复垦.
龙泉镇县国土局李朝晖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施规划修改和备案复耕不到位问题4贵州省凤冈县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
082.
937通过影像对比编号为CJ03272012—23的拆旧地块面积5.
08亩,实际复耕2.
937亩,未复耕面积为2.
143亩,未复垦部分为村民住房修改实施规划,重新选择拆旧区并组织拆旧复垦.
王寨镇县国土局高茂飞黄强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施规划修改和备案复耕不到位问题3—3:凤冈县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问题具体整改落实台账单位:亩序号用地单位项目基本情况问题描述具体整改措施整改直接责任整改完成时间备注项目名称项目面积闲置原因责任单位责任人1贵州九鹏置业有限公司贵州九鹏置业有限公司0.
6827政府经实地核查,该宗地征地拆迁未完成由龙泉镇、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在11月30日之前负责完善征地拆迁工作,征地经费由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县住建局与使用权人协商并重新签订延期动工合同.
龙泉镇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贵州九鹏置业有限公司李朝晖任杰黄强任廷富胡承平12月30日正在整改2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
3835政府经实地核查,征地拆迁逐步完善,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由何坝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在11月30日之前负责完成土地拆迁工作,征地经费由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县交通局与使用权人协商并重新签订延期动工合同,并督促该项目动工建设.
何坝镇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云明任杰吴太生黄强任廷富王滨11月30日目前已动工3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
3335政府经实地核查,征地拆迁逐步完善,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由何坝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在11月31日之前负责完成土地拆迁工作,征地经费由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县交通局与使用权人协商并重新签订延期动工合同,并督促该项目动工建设.
何坝镇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云明任杰吴太生黄强任廷富王滨11月30日目前已动工3-4:凤冈县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问题具体整改落实台账单位:亩、亿元序号违规办理情况抵押基本情况问题描述具体整改措施整改直接责任整改完成时间备注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时间使用权人抵押证书(证明)号抵押权人抵押面积抵押金额抵押起止日期责任单位责任人1凤龙国有(2013)120号2013年6月22日凤冈县金凤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0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冈县支行174.
4410.
882016.
1.
13-2023.
12.
29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8800万元,借款期限8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2凤何国用(2013)第预01号2013年8月28日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0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冈县支行16.
050.
62016.
2.
2-2020.
2.
1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6000万元,借款期限4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3凤龙国用(2013)123号、凤何国用(2013)122号、凤何国用(2013)121号2013年3月20日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19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冈县支行526.
2022016.
5.
24-2028.
5.
23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5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20000万元,借款期限12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4凤龙国用(2013)327号2013年8月9日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23号贵州银行凤冈星港湾支行100.
050.
42016.
7.
13-2021.
7.
12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7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4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5凤何国用(2013)06号2013年4月26日凤冈县兴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26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凤冈县支行319.
951.
692016.
8.
18-2028.
8.
17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8县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16900万元,借款期限12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6凤何国用(2013)16号2013年6月16日凤冈县金凤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29号贵州银行凤冈星港湾支行469.
201.
8842016.
8.
26-2024.
8.
25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8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18840万元,借款期限8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7凤龙国用(2013)06号2013年8月9日凤冈县兴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3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冈支行272.
552.
172016.
9.
20-2025.
12.
19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21700万元,借款期限9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8凤何国用(2013)19号2013年6月16日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32号贵州银行凤冈星港湾支行363.
601.
562016.
9.
29-2024-9.
28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15600万元,借款期限8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9凤龙国用(2016)009号2016年6月28日贵州凤冈经开区丹凤投融资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33号中江国际信拖股份有限公司187.
2012016.
9.
8-2020.
1.
7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10000元,借款期限4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10凤何国用(2016)88号2016年9月8日贵州泰达瑞凤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34号农业银行348.
6022016.
12.
27-2031.
12.
26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12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20000元,借款期限15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11凤何国用(2016)91号2016年9月8日贵州泰达瑞凤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35号贵州银行221.
8542016.
12.
28-2021.
12.
27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12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4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12凤龙国用(2013)347号2013年7月10日贵州泰达瑞凤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凤国土资他项(2016)35号贵州银行163.
352016.
12.
28-2021.
12.
27凤冈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转征收审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12月通过封闭运行虚拟登记发证后,直接用于抵押融资,抵押金额4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涉嫌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置换抵押物,注销违规发放的使用证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县国土局凤冈县凤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练袭蛟任廷富许强黄强胡泰峰2017年11月30日前3-5:凤冈县土地供应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序号问题定性案情描述复核情况整改要求及措施整改直接责任整改完成时限整改情况备注责任单位责任人1其他全县土地出让合同不规范,挂牌成交后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土地出让条款约定不规范.
全县土地出让合同不规范,挂牌成交后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签订出让合同.
规范土地土出让合同,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签订出让合同.
县国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黄强刘仲元任廷富2017年10月30日前1.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条款约定不规范已整改到位.
2.
对没有按时签订出让合同的问题,以后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签订出让合同.
3-6:凤冈县基准地价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序号问题类别问题描述整改要求及措施整改直接责任整改完成时限整改情况备注责任单位责任人1基准地价更新不及时遵义市赤水、习水、桐梓、凤冈、余庆、绥阳、正安、道真等8个县市,仍执行2010年及以前的基准地价,超过3年以上未更新.
其中桐梓县为2004年基准地价,习水县、正安县为2005年基准地价,赤水市为2006年基准地价.

更新基准地价县国土局黄强2017年10月30日前制定公布,2018年1月1日实施.
现前期工作已完成,待省厅组织专家验收后公布实施.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整改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三个专项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整治专项方案》《凤冈县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24日凤冈县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贵州省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抓好违法违规占地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扭转违法违规用地严竣形势,切实保护耕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清理出来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处置,消除违法状态,力争实现2017年内历史违法违规占地"清零"的目标.
同时,认真分析本地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建立防范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对我县2017年9月30日以前所有违法违规占地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清查内容涵盖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观光旅游、房地产开发、私人庄园会所建设、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等各类土地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一)开展清理自查.
各镇乡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自查自纠负总责,县国土局要按照清查内容,结合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半年度卫片执法疑似违法图斑,对辖区内所有违法违规占地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建立台帐.

(二)分类查处处置.
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占地分门别类,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查处,消除违法状态.
1.
对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限期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
对农村宅基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扶贫搬迁项目,分清原因、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妥善处置.
督促用地单位限时完善用地手续,限时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依法查处后补办用地手续.
3.
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典型案件,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肃查处,该拆除复耕的要拆除复耕,该没收的要没收,该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违法违规用地,在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后,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省、市报批用地,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三)自查验收.
县国土局要加强对各镇乡土地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确保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清理全面、处置到位.
完成此项清理工作后,形成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报请市人民政府开展检查验收.

三、进度安排(一)清理自查阶段.
各镇乡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和要求,开展本辖区内所有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清查工作,梳理分类、建立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
(二)查处整改阶段.
各镇乡按照边清理、边查处、边整改的要求,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分类处置,逐宗整改到位.
县国土局分别于11月25日前、12月20日前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及相关统计表报市国土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
11月30前,完成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于12月1日至10日报请市人民政府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一)严格落实责任.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土局,负责进行专项清理各项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相关问题清单、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镇乡、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督察整改工作内容,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共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三)严肃开展问责.
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不力或专项行动启动后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镇乡和部门,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1.
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2.
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汇总表1: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填表单位:单位:件、亩、、万元、人、平方米序号违法用地基本情况立案查处情况补办用地手续情况项目名称违法面积其中违法占用耕地其中违法占基本农田是否国家、省级重点项目是否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观光旅游项目是否房地产或私人庄园会所是否农村宅基地是否设施农用地其他是否已立案查处是否结案拆除违法建筑面积没收违法建筑面积收缴罚没款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否已组织报件上报省厅行政刑事审核人:填表人:填表说明:1、此表按项目填报,所填项目是截止2017年9月30日的各类违法用地.
2、凡涉及选择"是否"栏的,选"是"的,填写"是",选择"否"的不填.
3、此表不包括3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下发图斑,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
2: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汇总表单位:件、亩、平方米、万元、人乡镇违法用地基本情况立案查处情况已补办用地手续情况件数违法面积耕地面积基本农田其中: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其中: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其中:观光旅游项目其中:房地产、私人庄园会所其中:农村宅基地其中:设施农用地其中:其他件数面积耕地拆除复耕没收收缴罚没款追究相关责任人件数面积件数面积耕地基本农田件数面积耕地基本农田件数面积耕地基本农田件数面积耕地基本农田件数面积耕地基本农田件数面积耕地基本农田件数面积耕地基本农田总计审核人:填表人: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整治专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13号)《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武汉局2017年土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武汉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意见整改和省内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两级国土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对全县范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自查工作.
在2017年11月13日前对本县辖区内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开展自查工作.
(二)梳理问题并开展整改工作.
县国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自查发现的增减挂钩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自查情况分类梳理,编写自查报告,并填写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耕不到位问题清单(1)、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虚假立项问题清单(2).
相关镇乡和部门要对照整改清单和要求逐一整改,确保在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并填写增减挂钩项目自查自纠不符合要求问题责任情况落实统计表(3).

(三)总结验收.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分析报告,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请市人民政府对我县的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局,由县国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

2.
落实整改责任人.
各镇乡人民政府对各自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县国土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整改工作;各涉及单位具体负责各自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落实必要条件.
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县财政局要及时划拨所需专项经费,各相关单位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所属单位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县国土局要整合力量,指导好各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四落实",确保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
县国土局要建立整改问题分类统计台账,清楚掌握每个问题整改进度情况.
建立联络员制度,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并报送各项工作资料.
1.
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耕不到位问题清单2.
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虚假立项问题清单3.
增减挂钩项目自查自纠不符合要求问题责任情况落实统计表1: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耕不到位问题清单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单位: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面积批准时间已复垦面积未复垦面积核实结果2: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虚假立项问题清单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单位:亩序号项目名称批准时间项目面积非建设用地面积非建设用地面积占项目面积比例核实结果补充说明3:增减挂钩项目自查自纠不符合要求问题责任情况落实统计表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单位:亩序号项目基本情况整改意见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是否整改到位备注县(市、区)项目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时间项目面积地块面积地块信息存在的问题(拆旧区不是建设用地、拆旧区复耕不到位、建新区非法供地)凤冈县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贵州省2017年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督察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为抓好违法违规虚假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问题的整改落实,杜绝各类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问题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登记意识,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对2017年土地督察反馈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在全县范围内对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实现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历史问题"清零"和新增问题"零发生"目标,营造全面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登记的良好局面.

二、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全面查找土地登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清理出一宗、解决好一宗的原则,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面整改.

三、清理整治内容(一)清理内容.
2017年9月30日以前已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部纳入清理范围.
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国有土地登记情况,汇总违法违规土地登记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
重点清理虚假办理土地登记、虚假证书抵押登记融资、欠缴土地出让金登记颁证等违法违规办理的土地登记.

(二)整治措施.
1.
凡是虚假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尚未用该虚假证书办理抵押登记融资的,立即收回虚假证书,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注销登记;2.
凡是使用虚假证书办理抵押登记融资的,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采取置换合法抵押物、提前还清借(贷)款或制定限期还款计划等措施,限期收回虚假土地证书和土地抵押证明,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3.
凡是欠缴土地出让金但已办理国有土地登记的,限期追缴,并完善相关手续;到期仍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依法依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4.
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上述三种情况以外国有土地登记,依法依规应予注销登记的,坚决注销;应予更正登记的,抓紧更正.
其中涉及抵押登记融资问题的,同样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四、进度安排(一)自查清理阶段(2017年11月14日前).
2017年11月14日前,由国土局、县国投公司和相关单位开展并完成自查清理,形成问题清单和自查清理情况报县国土局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二)对照整改阶段(2017年12月30日前).
针对清查出来有问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国土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月12日前).
2018年1月12日前,对全县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整改情况申请省市检查验收.
(四)巩固成果阶段.
对虚假办理国有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一时无法置换合法抵押物或不能还清借(贷)款的,根据经批准同意的整改计划抓紧整改,按时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为成员的凤冈县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由县国土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牵头、指导和调度.

(二)严格资料报送.
上报的问题清单、清理整治工作报告,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自查认为没有问题的,也要形成正式的自查报告.
(三)严密防范风险.
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防止因清理整治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对已经用于抵押融资的违法违规虚假土地登记的处理,要切实防止金融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严格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办理包括土地在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2017年9月30日后,凡是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未履行土地供应程序,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一律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五)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各部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注重新问题的预防,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对违法违规干预和办理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
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专项清理清单表2.
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专项清理统计表1: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专项清理清单表序号土地使用权人抵押宗地坐落土地面积土地证编号登记依据是否用于抵押抵押金额/万元他项权证编号办理时间备注2: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专项清理统计表序号土地登记基本情况抵押融资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备注宗数面积宗数面积登记宗数抵押宗数注销土地使用证宗数注销他项权利证宗数填表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填表时间: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政府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30日凤冈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61号)精神,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7〕1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新型盐业监管体制.

二、工作目标2017年12月31日前,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将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县经贸局,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县市场监管局,实现政企分开.
加强盐业执法体系建设,由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全县盐业市场监督管理与执法工作,建立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三、重点任务(一)实施政企分离.
剥离贵州盐业(集团)凤冈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将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县经贸局,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县市管局.
县经贸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县市管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
在改革过渡期,职能未移交前,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仍由贵州盐业(集团)凤冈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贵州盐业(集团)凤冈有限责任公司).

(二)实行分级管理.
按照市级改革方案精神,全县盐业主管机构和监管执法机构由市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市、县分级管理,并从2018年1月1日起按新的监管体制运行(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编委办、县市管局、贵州盐业(集团)凤冈有限责任公司).

(三)明确机构职责.
县经贸局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承担本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县市管局负责本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
增设盐业监管机构和增加编制事宜,由县编委办研究提出意见并按程序办理.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市管局、县发改局)(四)加强经费保障.
2018年1月1日起,县盐业行政管理机构、执法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规定收取的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管局).

(五)人员分流安置.
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通过自然减员、分流安置的办法,妥善分流安置专职盐政执法人员.
县级盐业主管机构和监管执法机构新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从体制改革前本县盐政执法人员中优先录用;未被录用的人员,由贵盐集团统筹安置.
鼓励员工自主创业,通过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等方式分流部分盐政执法人员(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管局、县财政局、贵州盐业(集团)凤冈有限责任公司).

四、实施步骤(一)2017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凤冈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2017年11月30日前启动职能移交工作,2017年l2月31日前完成职能移交,实现县级政企分开.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1日凤冈县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及家教能力,提升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培育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新型农村妇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我县广大农村妇女为主体,以"雨露计划三女培训""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家庭教育进农村"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教育子女、邻里互助等传统家庭美德,养成勤俭持家、整洁居家等良好生产生活习惯,做一名新时代的女性,在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半边天"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针对我县广大农村妇女,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异地扶贫搬迁妇女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
各镇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广泛组织各村(社区)农村妇女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以培训促发展,带动农村家庭全面进步.

三、工作内容(一)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引导我县广大农村妇女养成勤学习、爱劳动、善理财的良好习惯,鼓励大家积极主动参与生产劳动,积极参加各类技术培训,摒弃"等、靠、要"思想,带领家庭成员努力增收致富,为家庭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二)持家培训.
通过开展"持家、发展、家教"等能力提升培训,促使我县广大农村妇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劳进步,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主动参与到农村居家环境改善,建设美丽幸福和谐家园的行动中.
(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镇乡人民政府)(三)家教培训.
通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庭"活动,促进家庭教育走进农村家庭,引导家长注重男女平等,重视子女教育,关注子女成长;引导家长及孩子懂得感恩,相互关爱,以赏识教育、交流沟通等柔性方式,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卫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四、组织保障(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过程中取得胜利,决定成立凤冈县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大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田茂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笪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张献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田应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罗晏县妇联副主席李顺贤县扶贫办副主任周伦刚县财政局副局长陆仕强县爱卫办主任宋代芬县人社局副局长李显开县卫计局副局长简益华县教育局副局长各镇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凤冈县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妇联,由罗晏兼任办公室主任,杜万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妇女能力提升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职责分工宣传部: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县妇联:负责推荐审核培训机构,指导各镇乡组织人员参加培训,配合县扶贫办审核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及师资安排,适时监督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及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镇乡开展好培训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县扶贫办:结合"雨露计划三女培训"项目制定"一户一人一天"培训工作方案,保障培训项目经费,监督培训管理过程,负责培训机构账目审核.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县爱卫办: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县人社局:结合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将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培训与就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并优先安排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异地扶贫搬迁妇女参与各类就业技能培训.
县卫计局:加大对农村家庭健康教育及公共卫生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县教育局:协助县妇联、县扶贫办将家庭教育进农村纳入培训计划,积极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参与培训.
各镇乡:负责组织人员参加集中培训,通过群众会、院坝会及干部走村入户加大"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的宣传工作,广范围、多形式开展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
五、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
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12月1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动员.
(二)全面推进阶段.
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现场会、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确保在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4月1日前,全面开展能力提升活动,做到"持家、发展、家教"各类培训全覆盖,让"持家、发展、家教"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完善.

(三)总结评估阶段.
由县相关单位组成评估验收组,于2018年4月1日至5月20之间,对全县"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总结提炼、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并建立长效机制.

六、主要措施(一)典型推动.
深入挖掘"持家、发展、家教"典型及能手,采取"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进行宣传指导;适时召开现场会,组织镇村干部、农村妇女到能力提升活动开展得好的镇村、妇女典型家庭学习观摩,通过典型引路推动活动在全县迅速展开、取得实效.

(二)表彰激励.
适时开展"持家女能人""发展女能手""家教女能人"评选活动,在村务公开栏或人流量集中的地方进行张榜表扬,对获得"致富女能手"称号的个人,优先给予扶贫、教育、发展等方面政策扶持.

(三)督导检查.
由县妇联、县扶贫办及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不定期深入各镇乡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成果运用到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评估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将"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行动.
(二)强化经费保障.
县、乡财政和扶贫部门要为活动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各类项目,确保能力提升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镇乡要认真做好总结、统计、上报工作,于每月25日前向县妇联办公室上报《凤冈县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情况进展表》(见),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县妇联联系人:汪静,联系电话:18786265013,电子邮箱:1454375129@qq.
com)1.
凤冈县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任务分解表2.
凤冈县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进度表1:凤冈县农村妇女"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培训任务分解表乡镇计划集中培训人数培训班次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018年1月2018年2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合计430086龙泉镇45094月上旬绥阳镇35074月下旬土溪镇400812月上旬新建镇20043月上旬永安镇25051月上旬何坝镇30062月上旬进化镇40082月下旬琊川镇35073月中旬蜂岩镇40083月下旬天桥镇350712月下旬王寨镇25051月下旬永和镇20041月下旬花坪镇25051月中旬石径乡150312月中旬2:凤冈县开展"持家、发展、家教"能力提升活动进度表填报单位:镇(乡)填报人:填报日期:序号培训妇女总数其中建档立卡妇女数持家培训(场次/人次)发展培训(场次/人次)家教培训(场次/人次)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职业病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职业病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2月1日凤冈县职业病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前言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十二五"期间,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增幅大、量大面广与职业病防治体系不完善的矛盾突出,尤其是国家2010年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调整和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以来,职业病防治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给我县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健康凤冈"宏伟目标的攻坚时期.
加强新形势下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夯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基础,切实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有效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于实现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是我县"十三五"县级综合专项规划.
按照《中共凤冈县委关于制定凤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总体部署,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结合省、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针对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总结我县"十二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科学分析"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形势、面临的问题及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我县2016年至2020年全面推进和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行动依据.
目录―.
职业病防治现状与形势·5(一)"十二五"期间职业病防治规划完成情况5(二)职业病防治形势·6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8(一)指导思想·9(二)基本原则·9(三)规划目标·10三、主要任务11(一)健全体制,完善制度·11(二)夯实基础,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12(三)引导促进,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13(四)科学防治,健全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统计体系········14(五)突出重点,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15(六)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16(七)加强保障,健全职业病防治保障救助体系·17(八)增强意识,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培训·17(九)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县基本消除新发尘肺病行动····18四、保障措施·19(一)加强政府领导,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地位·19(二)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19(三)加大资金投入,保证职业病防治规划顺利实施········20(四)实施目标考核,定期评估规划落实情况·20职业病防治规划指标和任务分解表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与形势(一)"十二五"期间职业病防治规划完成情况.
2012-2015年,全市共报告尘肺病11例,我县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未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未发生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100%;全县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七大行业申报率达80%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80%以上;定期检测率达75%,检测合格率达85%;全县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率达90%.
全县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数777家,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1059人,职业病患者各项权益基本得到保障.

"十二五"期间,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县安全监管部门已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3人,各镇乡均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监管人员,实现了县、镇(乡)二级职业卫生工作有人管;二是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县安全监管部门配置了执法装备;三是强化了监管责任,明确了管行业管安全、管安全管职业卫生的职责,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县和镇(乡)两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四是加强宣传教育.
将每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融入"安全生产宣传月",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挂图,同时要求有关企业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张贴《防尘三字经》《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永久性标识,全面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提高;五是严格执法.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对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实现了监管全覆盖,强化了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六是大胆创新工作方法.
坚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三结合"(安全设施"三同时"与职业健康"三同时"相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职业健康相结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职业健康相结合),把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与社会公益组织联手,在全县开展消除新发尘肺病行动计划.

(二)职业病防治形势.
一是传统职业病依然严峻,新型职业病防治问题不容忽视.
我县2012年以来新报告病例数呈显著逐年攀升态势.
新报告的职业病病例中,尘肺病约占全部职业病的90%.
同时,随着我县工业化的深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广泛应用,硫化氢毒、一氧化碳中毒等时有发生,噪声导致的职业性噪声聋显著高发;二是职业病危害量大面广,小微型用人单位尤其突出.
我县第二产业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逐年递增,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约0.
5万余人次.
其中,矿山、建材、印刷、冶金、家具制造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数量较多,职业病危害突出.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但受限于规模和工艺水平,其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作业条件简陋,用工形式复杂多变,职业病危害严重且职业病高发;三是职业病危害事件和社会风险大量存在.
我县已进入职业病高发和矛盾凸显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群发性职业健康损害隐患巨大,因职业病诊断、救助等引发的矛盾和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给我县当前与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造成我县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的原因众多,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未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
我县于2011年1月实现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划转,职业健康监管等各项工作处于建设阶段,部门联动和协调机制有待加强,个别部门职业病防治意识不够,与监管职责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信息监测体系和网络等未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
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劳动者职业健康不够重视,用于工艺技术改造、作业环境改善、劳动者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等的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存在逃避职业健康监管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三是用工形式的复杂性增加了职业病防治难度.
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流动性强、从业形式多样,且普遍职业病防护意识薄弱、防护水平低,给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
随着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不断贯彻落实,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建成小康"战略布局和"健康中国"要求的提出,人民对健康福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为我县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难得的机遇.
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摆位,夯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基础,强化职业病防治的源头治理、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切实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实现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社会组织的作用,以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根本目的,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职业病防治基础体系建设和职业卫生监管,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重在治本,推动用人单位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加强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防护和管理,积极开展职业病患者的诊治救助工作.

2.
政府主导,统筹发展.
加强政府领导,总体统筹和谋划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考核责任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协调,不断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职业病救治、工伤认定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3.
健全体系,强化监管.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信息监测、宣教培训、诊疗救治等体系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和专项治理,淘汰严重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4.
依法防治,科技推动.
严格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引领、创新驱动作用,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规划目标.
1.
总目标.
到2020年,职业健康监管能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能力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显著提升.
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基本实现尘毒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新发尘肺病检出率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等职业病病人救助和保障政策,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
具体目标.
到2020年,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在危化、铸造、建材、矿山开采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90%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率分别达100%,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90%.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
完善县和镇(乡)二级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县配备2名专兼职职业健康工作人员,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和镇(乡)配备1人的兼职监管人员,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
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能力不断加强.
完善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直报体系,各镇(乡)开展职业病监测工作,职业病报告率达100%.
职业病患者保障和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一)健全体制,完善制度.
1.
建立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县职业病防治责任考核体制,明确安全、卫计、人社、发改、工会、经贸、民政、财政、教育等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职责要求,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镇乡政府的工作目标与责任考核体系.
完善安全、卫计、人社、工会等部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职业病防治合力.
强化行业自律,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职业病危害检测达标率、职业健康体检率、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培训率列入对镇乡、各专业办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2.
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
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等制度.

(二)夯实基础,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1.
强化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县、镇(乡)二级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充实园区、镇乡专兼职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贵州省"云平台",将职业健康监管信息系统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系统,构建职业健康监管网格化体系.
把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装备配备纳入财政预算,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技术装备水平.
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上岗培训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技能实际操作培训.
探索建立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推动县、镇乡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同步建设,探索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

2.
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统筹全县职业病防治资源,按照职责、任务与支撑体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县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网络,提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
开展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涉及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检测、评价)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调整充实专家库,增加职业健康技术领域专家,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强化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机构能力建设.
根据我县职业人群规模和职业病危害特点,合理确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布局、规模、功能、数量,促进具备条件的行业、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职业健康检查流程,提升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服务用人单位效能.
加大医务人员职业病防治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诊疗技术水平.

4.
加强职业病防治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建立健全我县职业病防治专家管理制度,细化职业病防治专家选用条件、程序、使用、考评、更新和分类管理要求,规范专家组的建立和使用,切实发挥职业病防治专家在职业病防治政策制定、监督执法、技术审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引导促进,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1.
推动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落实国家、省、市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以创建一批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和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危害防治技术改造示范单位,引导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和人员、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完善持续改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体制、机制,提升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能力.

2.
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能力.
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到2020年,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率分别达100%.

3.
强化高职业病风险劳动者的管理.
加强对用人单位严重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监督检查指导,严格从事高危粉尘、高毒和放射性作业劳动者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技能的岗前及在岗培训考核管理.
探索复杂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对策,强化从事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及短期、季节性等高流动性和劳务派遣等形式用工劳动者的管理.

(四)科学防治,健全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统计体系.
1.
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统计.
按照省、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和统计要求,立足我县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与统计现状,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定期申报、统计工作,继续加强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工作,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的动态监测及服务于政策制定、监管计划制定与考核评估的基础作用.

2.
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的互通与共享.
建立安全、卫计、人社、工会等职业病防治责任部门之间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机制,明确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充分发挥互通和共享信息在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监控和预测预警中的作用.
(五)突出重点,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
1.
强化职业危害前期预防.
按照囯家、省和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和"健康中国"要求,严格执行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制度,从源头防范职业病危害事故.
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普查和申报工作,在水泥、矿山、建材、加工制造、危化等行业领域实施重点调查,开展普查数据汇总与研究分析,在2020年底前建立全县职业危害数据库.
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加强新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与控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2.
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矽尘、电焊烟尘、水泥尘、苯、锰及其化合物、铝、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防治重点,深入开展对水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加工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重点任务是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检测和治理,开展以岗位粉尘浓度达标和高毒物品浓度达标的"双达标"专项整治活动.
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关闭退出,逐步淘汰职业病防治落后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

(六)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1.
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黑名单"制度.
探索综合运用财政政策、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等手段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法.
依据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事故调查等掌握的情况,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黑名单"制度,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严重、防护条件恶劣、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发改、经贸、市管、税务等部门通报.

2.
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
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公开、公正和公平执法.
针对我县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水泥、矿山、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的监督管理.
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七)加强保障,健全职业病防治保障救助体系.
1.
强化职业病防治的合同和工伤保险管理.
推动《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劳动合同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管理,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完善职业病防治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社会救助制度和体系,做好工伤保险、职工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制度的衔接,设立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外职业病诊疗、救助、补偿等专用基金,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八)增强意识,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培训.
1.
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创新"《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载体,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文化,增强全县职业病防治意识.
2.
加强职业病防治分类培训和重点培训.
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员及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作业人员的分类培训和考核工作,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及从事职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

3.
推动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推动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把"健康企业"创建纳入"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用人单位营造有益于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工作环境.

(九)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县基本消除新发尘肺病行动计划.
围绕遵义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尘肺病占全市职业病90%左右且呈高发态势,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我县实际,我县计划五年内基本消除新发尘肺病.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政府领导,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地位.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负责、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涵盖县和镇乡两级政府和责任部门的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
完善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共同研究、决策、部署和行动,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二)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
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实施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备案的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和参保职业病人保障等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经核实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依法对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等工作.
总工会负责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情况等工作,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其纠正并釆取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和材料,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证职业病防治规划顺利实施.
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工作计划,分年度、有步骤的用于职业病防治规划中的各项重大项目与工程,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以设立政府主导的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等方式,加大政府购买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各类职业病防治资源利用效能.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职业病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

(四)实施目标考核,定期评估规划落实情况.
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规划要求的各项指标、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分工和具体配套措施.
针对规划实施情况,县安委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规划落实情况的自查和总结,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并开展规划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检查、总结或评估.

职业病防治规划指标和任务分解表凤冈县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指标和任务分解表序号指标和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1具体目标1.
1在水泥、化工、冶金、铸造、非煤矿山、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90%以上,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95%以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90%.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经贸局、1.
2完善县和镇乡二级职业卫生监管网络,镇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职业病防治人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
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卫计局委、县财政局县疾控中心承担辖区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加强医疗队伍能力建设,增加体检项目.
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1.
3完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直报体系,县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职业病报告率达100%.
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县卫计局县安全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1.
4职业病患者保障和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
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达80%以上.
县民政局2主要任务2.
1健全体制,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制体系.
2.
1.
1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考核体系.
县人民政府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2.
2夯实基础,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2.
2.
1强化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2.
2.
2完善联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2.
2.
3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建设与管理.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2.
2.
4强化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诊疗机构能力建设.
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2.
2.
5加强职业病防治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2.
3引导促进,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2.
3.
1推动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2.
3.
2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能力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经贸局2.
3.
3强化高职业病风险劳动者的教育,加强对高职业病风险劳动者劳动保护的教育和培训.
县总工会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2.
4科学防治,健全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体系.
2.
4.
1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
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2.
4.
2加快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2.
4.
3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的互通与共享.
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2.
5突出重点,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2.
5.
1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经贸局2.
6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2.
6.
1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黑名单"制度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经贸局2.
6.
2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经贸局、县经贸局2.
7完善保障,健全职业病防治保障和救助体系.
2.
7.
1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县人社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经贸局2.
7.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2.
8增强意识,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培训2.
8.
1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4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2.
8.
2加强职业病防治分类培训和重点培训.
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2.
8.
3推动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33.
1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
3.
1.
1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县安监局县财政局3.
1.
2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县安监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3.
1.
3职业病防治基础服务网络建设.
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凤冈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凤冈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凤府发〔2017〕8号)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凤冈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1日凤冈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中共凤冈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县发〔2015〕4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统筹资源,分级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有效整合中央、省、市各项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司企业和社会团体帮扶资金,按照县级领导对口帮扶镇乡、单位包干帮扶贫困村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结成帮扶对子,建立包干扶贫责任制.

(二)精心规划,有序实施.
按照精准扶贫"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科学编制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和"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扶贫工作计划,明确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单位和部门帮扶目标,精心组织并实施涉农整合项目,务求取得实效.

(三)产业带动,重点突出.
立足县情和帮扶村、组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紧紧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乡镇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主导产业,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单位和部门项目资金安排到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发挥专项资金投入的规模效应,实现"投入一片、建成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总体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规划.
安排整合涉农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农牧局、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移民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五)精准扶贫,注重实效.
找准脱贫攻坚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瞄准贫困镇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问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探索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方式,大胆开展贫困村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改革创新试点,突出脱贫成效.

(六)整合资金,全面推进.
涉农资金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根据"省级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级,对项目资金,实行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四到县"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项目申报上的主导作用,更新思路、转变观念,以资金整合、项目整合为契机,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整合资金范围及预算(一)整合资金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为: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改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点水源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提高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率.

(二)整合资金预算.
按照中央及省、市文件要求,县整合办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编制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中长期和年度整合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的整合内容(以2017年到位的涉农资金为基数),2017年预算年度涉农资金规模52233.
25万元,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7291.
55万元.
其中:中央涉农资金39432.
07万元,省级涉农资金6173.
81万元、市县涉农资金1685.
67万元.

三、整合方式和资金投向(一)整合方式.
按照中央、省、市涉农资金整合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围绕"多个龙头引水,一个龙头出水"的资金整合模式,坚持以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重点围绕减贫摘帽镇乡巩固提升、贫困村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教育、医疗和住房有保障)等目标,统筹使用整合资金.
一是实行到位项目资金统筹、捆绑、拼盘使用等方式,推进重大扶贫项目平台建设,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二是围绕"一村一特色、一户一产业",重点支持茶叶、肉牛养殖、果蔬、万寿菊中药材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带动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三是全力打造脱贫攻坚示范点(即"1+7"示范点):土溪镇鱼泉村、鞍山村,新建镇桥塘村、花坪镇关口村、进化镇红安村、蜂岩镇中枢村、天桥镇漆坪村、何坝镇凌云村,围绕贫困村、贫困户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全力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进化镇九龙农业示范园区、何坝镇凌云村果蔬种植示范园区、绥阳镇蔬菜种植示范园区、石径乡两河口蔬菜种植示范园区;五是全力打造乡村旅游示范区:永安镇田坝村仙人岭乡村旅游示范区、石径乡九道拐乡村旅游示范区、新建镇长碛古寨旅游示范区和绥阳镇玛瑙山古军事洞堡旅游示范区.

(二)整合资金投向.
1.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优势主导产业.
结合我县优势农业产业,整合涉农资金大力投入到茶叶、肉牛养殖、冷水鱼养殖、蜜蜂养殖、精品水果、大棚蔬菜和万寿菊中药村种植等特色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乡村旅游业建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园建设、"一户一业""一户一策"等项目.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产能.
充分利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整合投入到贫困村整村推进,农村土地连片治理、通村通组公路和贫困户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农业产业的发展.

3.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建设.
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投入到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建设、污水处理、库区移民、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4.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根据中央"三农"政策要求,整合对农村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强对农村福利院建设、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农村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卫生院建设、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5.
强化就业转移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充分利用中央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加强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农民培训、再就业培训等各类培训,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部门统一规划和指导.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于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及日常事务,县整合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资金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整合办工作人员原则上分别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牧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各抽派1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到县整合办工作,负责编制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管理制度、项目监督和日常管理事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编制实施方案.
坚持部门牵头、镇乡参与、整合办审核、政府批复的原则,全力推进示范区(点)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县扶贫办、县旅游局、县农业园区管委会、县农牧局、县经贸局等单位牵头,各镇乡配合,紧紧围绕高效农业园区、乡村旅游示范区、整村推进示范点、优势扶贫产业等重点,精心编制高标准、高质量的规划.
为实现建设质量标准的统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部门为规划编制提供行业建设标准及投资定额测算标准.
二是各牵头部门完成相关规划后,报县整合办审核,经县整合办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定并批复实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
县整合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健全完善整合资金相关配套制度,如整合资金计划下达报告制度、整合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制度、整合资金监管制度、重大扶贫项目与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整合资金项目资料痕迹管理制度、整合资金项目检查验收与绩效评价制度、整合资金信息反馈制度等,切实强化涉农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好、用活、用到位.

(四)整合项目报账.
一是县整合办要会同二次分配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实施单位用好项目资金,切实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严格落实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管理和报账程序.
对未改变项目资金使用途径的,严格按照原渠道加强资金管理和报账.
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报账",并按整合后的项目管理渠道进行报账.
三是县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统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及资金结余结转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整合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情况等,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五)统一竣工验收.
一是整合项目建设竣工后,由实施单位组织验收后向项目建设主管单位申请验收;二是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及资金使用情况报整合办备案;三是整合办对项目主管单位报备的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六)加强项目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
具体由县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
重点督查各部门执行统筹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及时通报.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
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强化项目公示.
要进一步落实好项目资金公示制度,一是推进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项目行政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1.
凤冈县2017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统计表2.
凤冈县2017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安排统计表1:凤冈县2017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统计表填表单位:凤冈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填表时间:2017年12月1日单位:万元序号财政涉农资金名称年度资金规模(全年预计)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备注小计中央省市县小计中央省市县凤冈县52,233.
2542,284.
578,263.
01543.
011,142.
6647,291.
5539,432.
076,173.
81543.
011,142.
66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04.
005884.
001220.
00200.
007,004.
005,884.
00920.
00200.
002水利发展资金(对应原表第2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第17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第18全项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3,501.
001,520.
001,981.
001,221.
0090.
001,131.
00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含直接发放给农牧民部分及农机购置补助,对应原表第3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4,593.
903,377.
701,216.
204,467.
703,377.
701,090.
004林业改革资金(对应原表第5项林业补助资金)1,407.
84943.
44370.
8093.
601,392.
34940.
94357.
8093.
605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566.
601,119.
00404.
6442.
961,566.
601,119.
00404.
6442.
96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396.
002,308.
001,885.
00203.
002,396.
001,108.
001,085.
00203.
00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33.
70477.
00762.
54794.
162,033.
70477.
00762.
54794.
168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0,974.
1020,974.
1020,974.
1020,974.
10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63.
11198.
3312.
833.
45348.
50563.
11198.
3312.
833.
45348.
50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1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20.
00220.
00-1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1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8.
008.
008.
008.
0015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16旅游发展基金--17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5,665.
005,255.
00410.
005,665.
005,255.
00410.
0018其他--备注:"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应小于或等于"年度资金规模"2:凤冈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安排统计表填表单位:凤冈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填表时间:2017年12月1日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实施部门实施地点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简要说明)项目预期效益(简要说明)投资计划备注小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其他筹措资金合计-----47291.
5547291.
55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小计)-----31315.
7631315.
761人居环境改造县住建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9月-2018年5月全县计划实施三改三化28037户村容村貌整洁明亮、房前屋后水泥硬化,农村人居环境良好.
3275.
903275.
902农村危房改造县住建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5月-2018年5月全县计划改造农村危房8272户农村群众安全住房得到保障1532.
601532.
603农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县交通局县交通局14个乡镇2017年9月-2018年5月全县计划建设通村通组路475条,涉及里程1817.
5公里.
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交通便利.
12447.
1012447.
104农村公路村道安保防护工程县交通局县交通局何坝、花坪、石径、新建2017年10月-2018年5月处置隐患里程28.
39公里消除隐患,安全出行.
454.
00454.
005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县水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0月-2018年5月全县计划实施安全饮水项目646个,实施集镇覆盖周边村组项目57个,解决农村散户缺水7024户.
群众安全饮水得到保障.
3000.
003000.
006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县级15%配套)各镇乡人民政府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2月-2018年5月项目申请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县级配套15%.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三改三化.
1800.
001800.
007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5月-2018年5月全县计划实施一事一议项目通组路建设103.
97公里,涉及项目77个;一事一议亮化、净化、美化等工程项目35个.
群众出行方便,村庄亮化、环境优美.
2241.
002241.
008一事一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县住建局琊川镇、土溪镇、新建镇人民政府琊川、土溪、新建2017年5月-2018年5月计划对琊川镇杨家寨、土溪镇黑溪古寨、新建镇长碛古寨实施保护建设.
保护古寨原貌和文明225.
00225.
009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县国土局土溪镇、新建镇、花坪镇、琊川镇人民政府土溪镇、新建镇、花坪镇、琊川镇2018年3月-2018年8月计划对土溪镇大屋村、新建镇桥塘村、花坪镇东山村、琊川镇文昌村实施土地整治.
方便群众生产劳作,提高群众收入和生产条件.
794.
16794.
1610基础设施建设(含进组路、村容村貌、水利、古寨建设)县民政局蜂岩镇、进化镇、天桥镇、龙泉镇、王寨镇、琊川镇、绥阳镇、新建镇人民政府蜂岩镇、进化镇、天桥镇、龙泉镇、王寨镇、琊川镇、绥阳镇、新建镇2017年5月-2018年5月计划建设进组路项目5个,村容村貌整治项目5个,水利设施维修项目1个.
村容村貌改善,群众出行方便.
135.
00135.
0011石径乡两河口村王家河坝至木羊组通组公路县发改局石径乡人民政府石径乡2017年5月-2018年5月计划建设石径乡两河口村王家河坝至木羊组通组公路改善群众出行条件131.
00131.
0012花坪镇烟水配套工程县水务局县水务局花坪镇茶花社区2017年5月-2018年5月修建拦河坝一座,长41米,高4.
5米.
基础设施得到改善50.
0050.
0013花坪镇鱼跳村青寺沟新农村建设项目县农牧局花坪镇人民政府花坪镇2017年5月-2018年5月计划建设花坪镇鱼跳村青寺沟新农村建设项目村容村貌改善,群众出行方便.
50.
0050.
0014基础设施建设县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5月-2018年5月建设通组路、产业路、电商平台等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发展产业致富588.
00588.
0015沼气池工程建设县农牧局县农牧局永和、天桥、土溪2017年-2018年建设800立方沼气池、1000立方沼气池、1500立方沼气池各一口年处理粪污9.
5万吨495.
00495.
0016凤冈肖家湾(占口)水电站建设项目县水务局县水务局石径乡2014年3月-2018年12月发电量达9600千瓦时全县人民的生活用电得到进一步保障3560.
003560.
0017凤冈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财政局琊川镇、土溪镇人民政府琊川镇余粮村,土溪镇鞍山村、大屋村、石坝村2017年12月-2018年6月田间渠1.
5km,机耕道5.
72km;田间渠1050m、排水渠430m;新建机耕道3940m、机耕桥3座;机耕道860m,机耕桥1座;排水渠540m.
治理积积0.
18万亩537.
00537.
00二、农业生产发展类(小计)-----15275.
7915275.
7918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短平快"农业产业就业项目县农牧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0月-2018年3月发展秋季攻势短平快产业补足贫困群众收入不足短板,群众增收.
2100.
002100.
0019扶贫产业(子基金县级9%配套)各镇乡人民政府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0月-2018年10月项目申请产业基金,县级配套9%带动群众就业致富3108.
553108.
55202017年万寿菊产业发展种植补助县农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月-12月发展万寿菊种植面积23445.
04亩群众增收468.
90468.
902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永安镇人民政府永安镇人民政府永安镇2017年1月-12月农产品(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30.
0030.
0022耕地休耕项目县农牧局县农牧局14个乡镇59村2017年-2019年4万亩耕地休耕提升4万亩耕地质量,有机质含量提高5%800.
00800.
0023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县农牧局县农牧局进化镇2017年—2019年肉牛繁育及产品加工.
计划建设牛舍5000㎡,引进澳洲和牛300头,建设屠宰加工厂及雪花牛肉体验店等.
项目建成后平均营业收入为747.
3万元,平均总成本费用309.
71万元,项目平均净利润为437.
58万元,税后投资平均利润率为22.
77%,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
4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
56年,从经济效益上看项目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200.
00200.
0024农村环境整治专项县农牧局县农牧局进化镇、琊川镇、花坪镇、绥阳镇、土溪镇2017年-2018年建设固体粉末肥生产线一条、沼液水溶肥生产线一条、种养循环项目3个.
年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9万吨420.
00420.
00扶贫资金25产业发展县民政局蜂岩镇、进化镇、何坝镇、龙泉镇人民政府蜂岩镇、进化镇、何坝镇、龙泉镇2017年5月-2018年5月计划对龙泉镇六里村大鲤养殖补助、蜂岩镇巡检村边销茶生产加工补助、蜂岩镇中村养殖产业发展补助、进化镇大堰村根雕产业发展建设补助、何坝镇林光村荞麦产业加工建设补助.
发展农村产业,农村群众致富增收34.
0034.
0026产业发展县扶贫办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5月-2018年5月发展群众养峰、养牛、养鱼、养猪、养禽等,发展"一户一业"、"一户一策",贫困户小额保险和农业保险项目、特惠贷贴息项目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5596.
005596.
00272017年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县发改局永和镇、石径乡、进化镇、天桥镇人民政府永和镇、石径乡、进化镇、天桥镇2017年10月-2018年5月建设油菜籽核心示范基地1万亩,油菜籽增产65吨.
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1450.
001450.
0028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目县农牧局县农牧局土溪镇、绥阳镇、花坪镇、进化镇、王寨镇、琊川镇2017年8月—2018年4月岩溶地区草地治理建设4万亩,其中人工种草1万亩,草地改良0.
25万亩,围栏封育2.
75万亩,建设棚圈4500平方米,建青贮窖4000立方米.
人工种草植被覆盖率从75%增加到95%;改良草地从45%增加到85%,封育植被覆盖从40%增加到80%.
年增加优质牧草5.
4万吨,新增产量4200万元,新增纯收入1000万元160.
00160.
0029造林良种补贴县林业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月-12月良种育苗(马尾松)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活率50.
0050.
0030森林管护县林业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月-12月全县聘用森林管护人员50人,管护面积40万亩森林得到有效保护120.
84120.
8431地方公益林补助县林业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月-12月实施公益林管护面积39万亩地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124.
80124.
803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县林业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月-12月实施公益林管护面积35.
44万亩,聘用管护人员62人国家级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612.
70612.
70三、其他小计700.
00700.
0033农村特困人员就业岗位开发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医疗补助县民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14个乡镇2017年12月-2018年5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群众1036人实施补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生活处境得到改善700.
00700.
00注:1.
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范围.
2.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应等于(一)中"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小计.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5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等三个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凤冈县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凤冈县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7日凤冈县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提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7年,全面落实五重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集中救治;全面对罹患36种慢性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
到2019年,通过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五重医疗保障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小额扶贫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制度,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
落实基本医保倾斜政策.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乡、村两级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至90%.
县域内住院不设起付线,取消经转诊到县域外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县、乡两级分别达到85%至90%.
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基本医保政策,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功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等1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2.
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起付线降至3000元;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将6万元以下赔付档次的赔付比例从50%提高至60%,6万元以上赔付档次的赔付比例为80%;将罹患36种慢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大病报销范围.

3.
落实医疗救助制度.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计生利益导向资金给予50%的救助;非计生"两户"家庭,且属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遵府办发〔2015〕93号)规定的救助保障对象(见1),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在民政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救助.

4.
落实医疗扶助制度.
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小额扶贫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由县卫计局牵头,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负责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共13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救治对象并建立工作台账.
成立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为需要救治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确定救治医院.
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按临床路径开展规范治疗,并动态监测和更新患者救治信息,完成救治的患者要及时从工作台账中销除.
救治费用实施按病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小额扶贫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全额支付.

(三)全面开展农村建档立卡慢性病健康管理.
以镇乡为单位,对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慢性特殊性疾病的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好台账,从全县医疗机构中抽调专家,组成慢性特殊性疾病专家团队,与家庭签约医生共同组成慢性病医疗服务工作组,为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痴呆、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尘肺、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除外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疗周期内的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瘤、肝癌、除外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的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共36种慢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并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新农合公立医院要建立慢特病药品专柜和平价药品专柜,所进药品尽量满足慢特病患者购药需要.

(四)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
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收缴合医资金.
对确因家庭困难无力缴纳合医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民政部门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部分资助;卫计部门对计生"两户"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帮扶责任人有责任对其余当年度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

(五)全面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持医保证(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医疗机构在审核患者参合或救助身份并与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可直接住院治疗.

(六)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一站式"即时结报.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扶助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实行垫付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

三、保障措施(一)建立财政投入政策机制.
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整合相关资金,落实"五重医疗"保障资金,有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助需求相对应的健康扶贫平台,为社会组织开展健康扶贫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指导,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的健康扶贫机制.
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为贫困群众送医、送药、送温暖活动.

(三)加强督查考核.
加大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
加强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横向协调,定期召开健康扶贫工作协调会,推动工作纵向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要以健康大数据为引领,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精准,确保参合资助、救治保障措施录入完整,为县人民政府制定健康扶贫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五)积极探索健康扶贫新模式.
建立非医疗费用救助基金,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疾病救治产生的非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六)切实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培训力度.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与网络宣传等途径,加大对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报导,提高政策宣传的有效性.
按照标准统一、全面系统、务实有效、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大健康扶贫政策的培训力度,确保全县所有干部职工都能精准理解、正确解读、熟练运用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将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凤冈县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全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努力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好病,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医疗扶贫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9年,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疾病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确保"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运行,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补齐人才短板.
进一步深化与浙江省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等省内外三级医院的深化合作,大力实施卫生技术人才素质提升和科室建设工程,同时充分利用浙江省和上海奉贤区对口帮扶我县的契机,加大医疗技术专业人才和管理骨干的培养力度;实施基层人才学历提升计划,3年内每年招收150名基层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确保2017年中专学历教育覆盖所有未取得中专学历的在岗村医,2018年县级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45岁以下执业医师力争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实施基层人才岗位履职能力培训计划,每年对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院长开展不少于5天40个学时、30名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开展不少于30天240个学时和所有在岗村医开展不少于10天80个学时的免费轮训(培训、进修).
(二)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
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力争3年内培养引进10名副主任医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人才下沉,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连续驻点服务1年以上,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级职称、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本科生严格按我县优惠政策落实服务基层奖励措施.
(三)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三优三化"建设.
大力开展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管理优良及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三优三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巩固乡镇卫生院准化建设成果.
到2019年,建设4个镇乡卫生院特色专科,全县20%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全县10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50%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成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四)全面建成县乡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巩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成果,2017年为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配置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心电图机、血球计数器、尿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等数字化医疗设备,建设远程会诊室、影像室、心电图室、免疫规划数字接种室和县级远程医疗中心"五室一中心",实现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

(五)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全面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内涵,到2018年全面实现10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室(馆),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达到诊疗总量的20%,县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专科.
(六)加快推进"百院大战".
全面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三年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快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力度,力争3年内完成"百院大战"重点项目建设.
到2018年,确保将县人民医院创建为国家三级综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力争将县中医院创建为国家三级中医院,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公立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和床位使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七)借力对口帮扶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扎实推进实施上海市、浙江省对口帮扶工作,拟订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帮扶措施,以项目化、实物化为载体推动帮扶工作的落实.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5+2"重点科室(5个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症医学科、急诊急救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市中医院"2+3+N"重点科室(治未病科、中医康复科,3个重点专科和急诊急救体系)建设.
(八)大力实施千人支医计划.
3年内每年组织20名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服务1年以上.
同时,建立对口支援责任考核机制.
(九)以县乡一体化为支撑加快建设县域医共体.
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资源,提升我县医疗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县人民医院与永安镇卫生院,县中医院与蜂岩镇卫生院分别组建县域医共体,依托医共体建立统一的药品管理平台,统一用药范围,统一开展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确保满足下转病人等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的需求.

(十)着力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村卫生室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设置,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立康复室,全面配置健康一体机,全面落实村卫生室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慢性病随访等服务职责,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强化绩效考核,建立与村医学历、资质、服务质量和数量及群众满意度密切挂钩的村医待遇动态调整机制.

(十一)积极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建设发展.
加大对民营医院的引进、支持和培育力度,鼓励支持民营医院走大专科、小综合发展道路,在医疗价格和服务项目上与公立医院实行"错位竞争",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列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逐级明确任务数、时间表、路线图、责任方.
县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项目落地、人力调配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将职能职责落实到位.

(二)落实投入政策.
要切实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强化预算管理,统筹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投入力度.
县人民政府要整合医疗专项资金,盘活医疗卫生存量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着力强化经费保障.

(三)完善考核评估.
县级医疗卫生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乡镇卫生院予以通报表扬,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信心,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医疗问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凤冈县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全面提升全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9年,疾病综合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县农村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4/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持续改善,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5%以上,老百姓健康素养明显提升,重大疾病发生率明显下降,贫困人口少生病、晚生病效果明显.
二、重点任务(一)加大农村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力度.
按照标识、背景、门头字体、颜色、功能分区、上墙资料"六统一"的要求,全面实施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确保到2018年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严格疫苗采购和配送程序,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监管,依托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儿童预防接种全程可追溯,确保免疫规划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全面实施结核病分级诊疗及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加大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力度,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增加患者成功治疗率,肺结核发病率较2016年下降20%,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达到90%以上;强化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重要作用,突出学校、农村等重点场所,提高各类传染病疫情早期发现、诊断、治疗能力,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下,基本消除麻疹、麻风、疟疾等重大传染病危害,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100%;加强地方病监测工作,继续保持消除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状态.
(二)全面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工作.
深入推进生育健康全程服务,对农村贫困孕产妇规范提供早孕建卡、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服务,开展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对0—6岁儿童规范提供新生儿访视、生长发育监测、营养喂养指导等服务,到2019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开展免费叶酸补服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减少严重出生缺陷;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贫困乡镇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三)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医全覆盖工作.
按医务室标准配备完善医疗设备,统一校医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常见多发病诊治、卫生保健知识普及、传染病报告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统一校医服务行为,建立服务工作台账,保证服务频次,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校医考核制度.

(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力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结合卫生环境整治攻坚战,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农村卫生保洁为重点,从治脏、治乱、治差入手,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日常保洁,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置制度,到2020年全县一半以上的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所有乡镇创建为省级或市级卫生乡镇;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结合小康房行动计划、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突出抓好示范村、公路沿线村庄的改厕工作,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到2019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加强疾控中心水质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培训,提升监测能力,逐步扩大饮用水监测范围,到2019年,确保农村集中饮用水监测率达到90%以上.
(五)开展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
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医生和村医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服务,鼓励县级医院医生与乡村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服务团队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2017年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35岁及以上贫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60%以上,65岁以上贫困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以镇乡为单位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深入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组建专家队伍,通过健康巡讲、群众会、义诊等形式在各地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体和"健康乐跑"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按照省级统筹、市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纳入我县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政策措施.
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项目落地、人力调配、等工作.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将职能职责落实到位.

(二)强化投入保障.
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主体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强化预算管理,统筹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投入力度;要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盘活医疗卫生存量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着力强化经费保障.

(三)完善考核评估.
县人民政府要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对进展快、效果好的镇乡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的要约谈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医疗问题,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氛围和社会环境.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5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8日凤冈县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第八届全市旅发大会、全市第三产业项目建设观摩会及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A级旅游景区创建考核的通知》(遵党办发〔2017〕28号)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五大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建设全国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为引领,扎实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打造,加快推动我县"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旅游扶贫效益,助力全面小康建设.

(二)创建目标.
确保2018年将进化镇九龙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增5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19年将绥阳镇玛瑙山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增5个以上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20年新增4个以上国家3A级旅游景区.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保护性开发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注重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按照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抓好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实现旅游资源绿色、可持续发展.

2.
坚持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的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农业观光园、传统古村落、茶园、温泉、河流、历史文物古迹等资源,配套完善相关旅游设施和要素,结合各镇乡产业特色、区域位置,合理定位、科学规划,做到"一镇一特色",差异化发展;在现有旅游产业链中催生一批新业态、打造一批新景区,积极推动"旅游+"多行业、多产业融合发展.

二、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1日—15日).
启动A级景区创建工作,成立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立足我县旅游资源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各镇乡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蒋晓敏;联系电话:15285642787.

(二)创建阶段(创建当年的1月1日—9月10日).
1.
申报阶段(创建当年的1月31日前).
根据《凤冈县2018—2020年A级旅游景区创建任务分解表》(详见1),逐一分解任务、制定项目推进计划表、明确责任人,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创建申请.

2.
建设阶段(创建当年的1月1日—8月31日).
按照景区规划和项目推进计划表,对照《A级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建设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3.
自查初评阶段(创建当年的9月1日—10日).
各涉及镇乡及相关部门,按照《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查漏补缺,完善迎检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初评.
(三)验收达标阶段(创建当年的9月11日—30日).
接受A级旅游景区验收评估组考核评估.
三、重点任务(一)强化规划设计.
对拟创建A级旅游景区内的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分析、高端策划规划、合理挖掘,在尊重历史、保留特色、有序开发的前提下,高起点、高标准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避免千篇一律;景区规划设计要将建设和运营管理进行有效融合,体现特色差异化,所有设计方案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待审核通过后,对照创建任务清单,逐项推进建设.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强化资金整合.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策部署.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部门政策资源,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积极向上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用活、用足旅游产业扶贫子基金,切实解决A级旅游景区创建资金"瓶颈";各镇乡要切实履行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多形式招商引资,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要素配置.
各镇乡、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和评分细则,合力推进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配置.
针对A级旅游景区创建任务区域,要整合完善交通设施及景区标识系统,开通旅游专线,建设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布局旅游购物场所、公共厕所及邮电服务;健立健全A级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和资本投入创建工作,尝试多种经营管理模式;加强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我县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设计开发制作独具凤冈特色的旅游商品.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县人社局、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投促局、县农牧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四)强化项目实施.
县旅游局要做好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景区创建工作实际,拟定创建计划表,分期分步推进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合力推进景区建设中涉及的土地、环评、立项备案等手续办理,全力支持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要注重项目建设统筹优化及施工安全,各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
(牵头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责任单位: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组织保障加强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A级旅游景区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做好创建质量标准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查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责任单位关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调度A级景区创建工作.

凤冈县2018-2020年A级旅游景区创建任务分解表凤冈县2018-2020年A级旅游景区创建任务分解表序号拟建景区名称责任单位创建等级创建年份备注1九龙生态文化园旅投公司4A20182长碛古寨新建镇3A20183知青茶山文化园何坝镇3A2019翠湖湿地公园20184冉渡滩农旅综合体土溪镇3A20185万佛山森林公园琊川镇3A20196响水岩景区进化镇3A2019秀水旅游度假景区20187龙潭河湿地公园龙泉镇3A2018凤凰台康体休闲度假区20208玛瑙山景区旅投公司4A2019茶海温泉小镇20199崇新乡村休闲度假村永安镇3A202010万佛山峡谷探险营地蜂岩镇3A201911桃坝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村永和镇3A201912乌江画廊景区天桥镇3A2019三跌水景区202013盖阳山(鸳鸯湖)森林氧吧度假区绥阳镇3A201914中华山(佛教)养生园王寨镇3A202015长博牛产业文化园花坪镇3A2019茶花姊妹温泉康养中心202016千年楠木乡村旅游度假区石径乡3A2019益池园遵鲵农旅孵化园3A2020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5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2日凤冈县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方案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2017〕485号)文件精神,为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资源和单位用工情况,夯实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全县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制度,为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提供基础数据保障,统筹推进劳动力就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保障民生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新动能.
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范围内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数据准确率达75%以上,基本建成全县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数据库.
2018年6月开始,建立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通过几年的努力确保就业数据准确率逐步达到90%以上.

二、采集内容采集对象为凤冈户籍的劳动年龄段(男女均为16-60周岁)人口,2017年12月31日为时点数,属于劳动力年龄范围但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统计;本县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
主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信息、职业技能信息、求职培训需求等;就业单位基础信息、经济类型、所属行业等.
采集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信息个人数据采集表》(1)、《贵州省劳动力就业单位信息数据采集表》(2).

实施步骤(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
制定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数据采集单位,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计划,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全民对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推动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分级实施业务培训,县人社局要组织镇乡负责人和第三方采集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力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各镇乡和第三方采集公司要对基层具体负责采集劳动力数据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8年1月16日-3月31日).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数据,从信息系统中打印含人员基本信息的数据采集表,采取委托第三方采集公司购买公共就业服务,通过"两见面、一确认"(即采集工作人员采取见面或电话询问本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采集核实确定)对全省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进行采集核实.
并在调查过程中,进行手机APP"贵州就业帮"的推广.
信息采集完成后,各镇乡和第三方采集公司要认真审核采集表,并将经核实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县人社局要对采集的全县信息数据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对数据按照一定比例抽查,确保数据质量.
要建立月通报制度,对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及每月信息数据录入进度和信息正确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4月1日-6月30日).
认真总结数据采集工作经验、分析出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
(四)常态化运行阶段(2018年7月起).
逐步推进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常态化更新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就业创业核心业务系统工作内涵,强化就业创业数据与系统内和系统外部门间的数据衔接,逐步实现信息一体化.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采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凤冈县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大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李红玲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焦静县政府办副主任成员:任廷富县财政局局长王忠旭县教育局局长唐菠县市管局局长任廷松县卫计局局长谭世燕县民政局局长贾黔强县司法局局长张毓凤县扶贫办主任安汝刚县移民局常务副局长朱明县公安局副局长晏飞县总工会副主席刘明友县工商联主席邹天寿县残联理事长刘秀云县妇联主席代金君团县委副书记龚祥昌县人社局副局长宋代芬县人社局副局长余俊雁县就业局局长各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由李红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代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就业局具体负责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的业务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真实地进行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明确一名信息采集联络员,负责就业信息数据采集有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26号)文件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加强协调配合.
县人社局既要加强内部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监察、人才市场等部门数据的共融共通,又要强化与公安、民政、卫计、扶贫、残联、市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各自职责,主动跟进,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确保劳动力信息数据准确、全面.

(四)建立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
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安全,确保实名制信息数据安全.
建立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机构、人员数据使用管理、维护查询需遵守的相关规定及应履行的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违者将严肃追兖责任.

(五)强化服务衔接.
各镇乡要以推进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措施,掌握劳动力资源状况,扎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结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做好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工作,用好用活劳动力资源信息,为有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

(六)建立考核制度.
县人社局牵头对第三方采集公司劳动力就业信息进行抽查,督促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对劳动力数据采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分析总结经验.
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结束后,要对数据采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给第三方采集公司的依据.

1.
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信息个人数据采集表2.
贵州省劳动力就业单位信息数据采集表3.
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说明1: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个人信息数据采集表遵义市凤冈县镇乡村(社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常住地址凤冈县镇乡村(社区)号参考地址:*户口性质城镇农业*户籍地址凤冈县镇乡村(社区)号*民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联系电话*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复退军人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伤残等级)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返乡人员失地农民*文化程度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其他(大专以下学历不需填写毕业院校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技能水平职业(工种)资格职业资格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就业状态信息就业方式单位就业*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自主创业*项目(单位)名称*带动就业人数工商登记日期灵活就业家庭作坊工自由职业者职业家教职业保姆自谋职业就业其它*就业创业时间*就业渠道自主就业自主创业人社部门组织劳务中介机构组织其他渠道*月(工资)收入*是否取得培训证书是否*就业创业地址*从事工种*行业领域失业状态信息*失业原因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退出个体经营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退出灵活就业退出公益性岗位符合当地规定条件,承包土地被征用等情况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其他*失业日期原工作单位需求信息*培训就业需求求职培训创业无需求求职需求*就业意向*理想就业地本地省内省外工作地点*理想月工资*工作方式全职兼职实习临时培训需求意向工种培训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及以上创业意向本人签字:采集人签字:采集时间:年月日2:贵州省劳动力就业单位信息数据采集表市(州)县(市、区、特区)镇乡(街道)*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号码*单位类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他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基金会其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注册地隶属关系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特区)镇乡(街道)*是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是否劳务派遣机构是否*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人员规模主营范围*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网址电子信箱单位联系签字:采集人签字:采集时间:年月日3: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说明一、《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信息个人数据采集表》采集说明系集对象为16-60周岁居民.
信息采集表中要求必须采集的指标项,在进行倍息采集时,对已有信息的指标项要进行核实,信息不齐或空白的指标项必须补齐,带*号指标项为必填项.
(一)基础信息栏.
采集表上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已经打印,采集需补全其余指标项,其中必须补齐的指标項有:性别、常住地址(核实到劳动者所居住的户号)、户籍地址(核实到劳动者家庭户的户号)、户口性质、民族、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的,还需采集填写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

(二)就业状态信急与失业状态信息栏.
1.
就业状态信息与失业软态信息栏填写.
两栏中,只能选择填写其中一栏.
即,被采集人员已实现就业的,只需要采集其就业状态信息;如果被采集人员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则只采集其失业状态信息.
2.
就业状态信息栏填写.
三种就业方式选填其中一种.
除了自主创业栏中工商登记日期作为可选项外,对选定的任何一种就业方式,都必须采集就业创业日期,就业创业地址、就业渠道、月(工资)收入、是否取得培训证书、从事工种、行业领域等信息.

工作岗位(工种)由采集人手填,录入系统时,由录入人员根据工种类别判断归类,选择标准工种录入;就业创业的行业领域要根据采集表规定的行业标准来填写.
3.
失业状态信息栏填写.
失业原因和失业日期为必采项.
(三)需求信息表.
根据采集人需求进行填写.
1.
如果有求职需求,必须采集就业意向,理想就业地,理想月工资和工作方式.
2.
如果有培训需求,必须采集意向工种(采集人手填),在录入系统时,由录入人员判断,选择标准工种录入.
二、《贵州省劳动力就业单位信息数据采集表》采集说明(一)必须采集指标项.
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号码、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人员规模、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带*号指标项为必填项.

(二)参照标准采集指标项.
主要包括:经济类型和所属行业.
即必须按照经济类型和和行业类别规定的标准进行填写(按照人社等部门规定的具体标准填写,具体标准附后).
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5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7年度烤烟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我县烤烟实现了"烟农、企业、政府"三满意,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17年烤烟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镇乡予以表彰奖励.

一等奖:土溪镇二等奖:天桥镇、永和镇三等奖:石径乡、绥阳镇、进化镇希望受表彰的镇乡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烤烟工作示范带头作用,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烤烟产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12月29日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5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2018年万寿菊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2018年万寿菊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9日凤冈县2018年万寿菊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及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化扶贫工作要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为重点,突破产业瓶颈制约,强化产业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完善扶贫利益链接机制,增强区域带动能力,加快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区域布局,为推进产业与产业扶贫、观光农业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策引导、市场带动、群众主体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协调、产销一体、规模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科技引领、示范带动、利益相连的原则.
(四)坚持生态发展、突出特色、农旅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2018年全县万寿菊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产量1.
5亿斤以上.
建立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利益链接机制,确保贫困户种植万寿菊达1万亩以上.
建立集品种展示和繁育一体的科技示范基地.
进一步完善万寿菊全产业链和下游企业建设,提高万寿菊产业附加值,实现万寿菊年综合产值2亿元以上.

四、工作重点(一)大力发展标准化种植基地.
以交通便利、集中连片为基本原则,支持企业、大户建100亩左右的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发展以家庭经营5-10亩规模为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全面融入的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将贫困户全面纳入专业合作社范畴,确保贫困户种植规模达1万亩以上.
将休耕项目土地全面纳入万寿菊种植,严格控制成林果园套作万寿菊.
完善以收购站为中心,以公路沿线为主线,主要公路可视范围内全面种植万寿菊,实现主干公路全覆盖的总体布局.

(二)建立品种育繁基地.
以企业为主体,依托中国农科院、贵州农科院等技术力量,在龙泉镇西山村建立一个150亩的集新品种展示和繁育一体的科技示范基地,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种源保障.
(三)加大科技投入.
加强万寿菊优势新品种选育和高产高效栽培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建立适合我县生态型条件的栽培管理技术体系,突破我县万寿菊生产产量低、花期短、病虫害严重的技术瓶颈,积极探索侧金盏花与万寿菊轮作技术,提升万寿菊种植单位土地产出率.

(四)培育万寿菊新型经营主体.
继续加大对万寿菊生产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的模式,建立与加工企业连接紧密的生产关系,扶持以万寿菊生产为主的专业合作社经营,各镇乡以村为单位,组建万寿菊产业专业合作社,将万寿菊种植户全部纳入专业合作社管理,专业合作社成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一般种植户种植比例各占50%.
支持以贫困村为主体,以村集体经济形式种植万寿菊,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整合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将休耕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按照区域化布局方式,以村居为单位、以贫困户为中心组建万寿菊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在专业合作社占比达50%,2018年万寿菊种植户均纳入万寿菊专业合作社统一进行管理,县级补助采取以收购量定补的方式,每收购一斤万寿菊给予种植户0.
1元的种子和化肥补助,原则上在农户交售鲜花时同步补助到户.
(六)继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将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向万寿菊产业倾斜,全力推进产业路、灌溉网、农机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助推万寿菊产业发展.
(七)完善万寿菊服务网络.
进一步完善县、镇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提供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和咨询等服务,逐步转变万寿菊收购站职能,变只收花为承担产业基地建设主体职能和收购职责.
各镇乡围绕万寿菊产业建立集种植、采摘、鲜花运输等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产业各环节平衡发展.

(八)加强综合利用与开发.
加大万寿菊副产品的开发利用,将万寿菊秸秆、鲜花发酵废水等物质回收利用,通过科技手段加工成有机肥料和液体肥料,减少秸秆焚烧和废水乱排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提高万寿菊综合利用效益.
加快万寿菊色素应用下游产品开发,引进下游产品应用生产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

(九)加快花旅一体化建设.
充分利用万寿菊夏秋开花的特点,结合县内险山俊水和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以万寿菊为景观打造永安青杠山游龙戏凤、蜂岩安家寨等生态旅游景点,以公路沿线大面积万寿菊景观为连结轴线,发展以赏花为主题的全域生态旅游.
全力扶持、培育具有凤冈地方特色的花旅一体旅游产业.

(十)推动万寿菊品牌建设.
引导县域万寿菊企业、专业合作社以我县土壤富含锌硒和全域有机环境为优势,大力推动锌硒万寿菊精深加工和有机品牌开发,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产业的商品转化率,不断拓宽销售渠道,确保全县种植的万寿菊应收尽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县级领导小组和镇乡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和协调作用,强化工作职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万寿菊产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人才保障.
加大与中国农科院、省农科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围绕万寿菊种子繁育、栽培管理与鲜花采摘等关键技术环节,开展万寿菊专业人才技能培训,构建县、镇乡、村三级产业人才保障,配齐配全万寿菊产业发展各级专业队伍,为万寿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投入保障.
积极协助贵州御凤天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扶贫产业子基金,加大扶贫项目和休耕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整合资金重点对万寿菊产业专业合作社种植进行补助.
积极推进市场化保险机制,将万寿菊种植纳入农业保险范畴.

(四)强化宣传培训.
县外宣中心、县电视台要以"绿色凤冈,金色产业"为宣传主题,对万寿菊种植、加工、产品研发进行立体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
各镇乡、村(社区)要大力宣传发动,逐村逐组召开群众会,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同时,将万寿菊生产、加工技术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中,开展针对镇乡干部、种植群众的集中技术培训.

(五)强化考评激励.
把万寿菊产业发展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
县万寿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万寿菊产业发展具体的考核办法.
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影响产业发展的镇乡或部门将严肃追责.

凤冈县各镇乡2018年万寿菊发展种植面积任务表凤冈县各镇乡2018年万寿菊发展种植面积任务表乡镇参考面积(亩)考核产量(万斤)何坝镇2500750进化镇3000900琊川镇40001200天桥镇2500750蜂岩镇35001050花坪镇2500750永和镇35001050王寨镇2500750绥阳镇60001800永安镇3000900新建镇50001500土溪镇100003000石径乡2000600合计5000015000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凤府办发〔2017〕15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冈县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照执行.
2017年12月29日凤冈县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凤冈县龙潭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蒲水河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龙潭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规划区处在凤冈县中部,涉及何坝镇、龙泉镇、石径乡和永和镇4个镇乡,包括源头穿阡水库、上游的龙潭河、中下游的六池河和九道拐水库,龙潭河和六池河的6条主要支流,以及南部新城和老城区规划的两处沿河城市公园绿地.
蒲水河省级湿地公园规划区位于凤冈县西南部,包括:(1)蒲水河主河道多年平均最高水位线范围内;(2)关堰水库、朝阳水库、人民水库、梁家湾水库、水鸭子水库、九龙水库、沙井沟水库等7个源头人工库塘;(3)联系各水库与主河道的茅台河、十里溪、石梁河、肖家沟、临江河、鱼象沟的多年平均最高水位线范围内;(4)香林河大部分区域,青杨沟、付家沟等一级支流下游1~2km河段多年平均最高水位线范围内.
在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龙潭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蒲水河省级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批准,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第四条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将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纳入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第六条成立县湿地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设立凤冈县湿地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二)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湿地资源实施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三)行使县人民政府依法授予或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职权;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各有关部门或其派驻湿地公园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湿地公园的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由相关部门会同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管理机构应当参与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的保护、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第十条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湿地保护建设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湿地保护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管理机构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援助与捐赠,用于湿地公园的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公园自然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鼓励单位和个人为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对在湿地公园保护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表彰.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贵州凤冈龙潭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遵义蒲水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是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凤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全县相关产业规划应与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相协调,体现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因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相衔接.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参与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涉及湿地公园的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湿地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其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对已有的破坏景观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应当逐步依法改正.
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新建、改建、扩建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

第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湿地公园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监管.
确需在湿地公园内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七条在湿地公园内从事下列建设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一)设置游船码头、观景台等旅游、休闲设施;(二)恢复或新增石刻、碑碣;(三)设置雕塑或塑造塑像;(四)建设围墙、护栏、桥梁、铁塔等构筑物及工棚等临时建筑物;(五)设置广告、宣传牌(栏)、指示标牌等户外设施;(六)其他建设活动.
第十八条经批准在湿地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湿地风景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
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十九条湿地公园以及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章保护第二十条湿地公园主要保护内容:(一)水体保护:保护以穿阡水库、蒲水河为主的水体与水网形态,改善水质.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的繁殖地、停歇地、栖息地,保护动物生长环境.
(三)土地资源保护:保护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湿地地形地貌保护:保护湿地公园原有的地形地貌.
(五)农业种养殖业保护:保护符合湿地自然生态规律的农业生产系统.
(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民间文化、民族文化村及古文化遗存保护: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反映地域特色的湿地水文化、水利电站文化、农耕文化、鸟文化等.
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公园生态容量和生态平衡的需要,对湿地公园的重要区域实行定期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
第二十一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公园范围,负责标明公园界区,设立公园界碑、标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公园的界碑、界标.
第二十二条湿地公园划分为湿地保护保育区、湿地宣教展示区、湿地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
在保护保育区和宣教展示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经营性设施.
规划允许建设的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参与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的保护、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湿地合理利用区内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湿地公园的环境质量;已建成并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三条湿地公园内禁止开(围)湿地、砍伐、采药、开矿、挖沙、采石、取土、烧荒、修坟、烧烤、野炊、生产性放牧、破坏泥炭层、揭取草皮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已退耕还湿的地域禁止新建居民点或者改建、扩建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四条湿地公园内河、塘、池、潭等水体的水流、水源,应当保持生态原状.
除进行整修或利用外,不得擅自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遮掩水体、水面等.
确需对水体、水面进行整修或利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

第二十五条湿地公园内及周边区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禁止倾倒堆置废弃物,对农用薄膜和渔网等不可降解的废弃物,使用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
湿地公园内航行的船舶,应当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污设备,不得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固体垃圾.
游览性船舶以电瓶船、手划船为主,并在规定的线路行驶,制定合理的环境容量,控制船舶承载力和船舶数量.
第二十六条禁止引进任何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外来物种.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外来物种信息系统,并建立和及时更新最危险的入侵物种名录,防止其扩散.
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物种种源的培育研究和可持续利用工作.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捕捉陆生野生动物.
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捕捞水生动物,确需捕捞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在指定的范围、地点限量捕捞.
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野生动物的保护.
除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外,禁止在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以其他方式捕捞鱼、虾等水生动物.
第二十八条未经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资源.
确需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物种、标本、药材、植物繁殖材料和其他林副产品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后,在指定的范围、地点限量采集.
第三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的植树绿化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好植被和动(植)物物种的生长、栖息条件.
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的绿化应当与湿地公园景观相协调.
第三十一条湿地公园内鼓励使用有机肥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防止湿地环境污染,损害湿地生物多样性.
遇到突发性大范围病虫害发生等需要施药的,施药单位在施药前应当通报公园管理机构,共同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对湿地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十二条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和任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资源;禁止擅自在水面设置竹箔等障碍物,确需修建相关工程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制度,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搁浅或者被困的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严禁破坏湿地植被,切实保护生物的生存环境.
公园管理机构划定的植被恢复区和栽培区内,禁止擅自放牧和种植.
湿地公园内引入生物新品种,经营者应当依法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定、批准.
公园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湿地植被的保护,做好退化湿地植被的恢复工作.
第三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公园内的古树名木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妥善保护.
禁止擅自砍伐、移植、损毁湿地公园内的树木.
确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湿地公园内的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挖掘、破坏、盗窃和非法买卖.
第三十六条除湿地公园道路建设、设施维护外,不得在湿地公园内从事砌石、砌墙、填土、挖掘、硬化土地、倾倒废土等改变地形地貌的行为.
确需实施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
第三十七条在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生产设施、设置废弃物倾倒或填埋场地.
现有的污染源,应当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十八条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的生态监测,对湿地公园的水环境、湿地生态特征、湿地植被演替、湿地保护类群的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其生境适宜性变化及其后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和修复措施,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九条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扶持具有凤冈传统特色的农耕渔事的发展.
在开展农耕渔事活动时,应当使用高效、低毒的药剂,采取自然生态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减少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
第四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湿地公园生态资源保护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害湿地公园生态资源的事件时,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十一条在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倾倒和堆置废弃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标废水;(二)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三)非法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四)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截断湿地与外围水系联系;(五)擅自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或者破坏野生鸟卵;(六)擅自开垦、围垦、填埋、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七)擅自挖砂、采矿、取土、烧荒、采集泥炭或者泥炭藓、揭取草皮;(八)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第四章利用第四十二条利用湿地资源必须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湿地公园在科普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对于依托湿地公园开展的宣传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及利用技术推广体系,推动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四十五条利用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四十六条湿地公园保护控制区及缓冲区内开展生产经营、休闲旅游和教学科研活动,应当征求湿地管理机构的意见,且与湿地保护相协调,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求,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
其中建设项目应当由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提出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色调等建设意见,方可按程序实施.
经批准在湿地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湿地风景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禁止进入湿地公园保护重点区.
因科研需要,确需进入保护重点区内从事科研活动的,或者需要进入保护控制区内从事科普教育活动的,应当事先向公园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入园.

第四十八条在湿地公园内进行科学调查、研究观测、科普教育等教学科研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批准.
经批准在湿地公园内进行湿地科学研究,应以提高湿地科学研究的意识为主,采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等方式,就湿地公园的全局性问题和重点问题以及矛盾突出的问题设立研究课题,吸引高水平的科研团队攻关研究,使研究成果成为湿地保护与利用决策的依据.

第五章管理第四十九条进入湿地公园的人员,应当服从管理机构的管理,自觉遵守湿地公园的各项规定,爱护各项公共设施,保护湿地资源.
第五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火灾、溺水、极端天气等应急预案,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
发生安全事故时,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救援措施.
第五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湿地公园的环境容量、游览接待容量、年可游天数和游览线路,根据保护的实际需要,可以对湿地公园部分地段的游览线路实行限制.
禁止开设与湿地公园保护目的不一致的旅游项目.
进入湿地公园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游览管理制度,按照指定路线参观、游览.
第五十二条严格控制湿地公园内商业服务网点的数量.
商业服务网点的设置由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护湿地公园生态资源以及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的需要,对湿地公园内的经营性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在湿地公园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湿地公园商业服务网点布局的规定.
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应当征求管理机构的意见.
经营者应当在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禁止擅自搭棚、设摊、设点、扩大经营面积等行为.
禁止在经营场所外揽客、兜售商品等行为.

第五十四条湿地公园的机动船应当采用电力等无污染的动力.
湿地公园内水上运输经营、船舶和船员的管理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限制在湿地公园内举办群众性活动.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管理机构的意见;举办其他群众性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公园内的环境卫生管理,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和设备,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
经营者应当及时清运各种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垃圾,做好经营范围内的清扫和保洁工作,实施垃圾分类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发生在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妨碍、抗拒管理机构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因管理不善、违规审批、违规建设等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由县人民政府责令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有关工作人员在湿地公园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事任免县人民政府决定(凤府任〔2017〕10号):安永灿任凤冈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不再担任凤冈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蔡文军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径分局局长职务;宗伟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睿任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不再担任凤冈县教育局(凤冈县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宋代芬任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凤冈县就业局局长职务;余俊雁任凤冈县就业局(凤冈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凤冈县创业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练勇军不再担任凤冈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代祥飞不再担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庞韬不再担任凤冈县监察局第三分局副局长职务;任永进不再担任凤冈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黄定成不再担任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县人民政府决定(凤府任〔2017〕11号):张献萍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涛任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杰任凤冈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梁正文任凤冈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县人民政府决定(凤府任〔2017〕12号):田茂荣任凤冈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安汝刚任凤冈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常务副局长(保留正科级);不再担任凤冈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县人民政府决定(凤府任〔2017〕13号):任明松任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经济处处长;李天明任凤冈县响滩子水库灌区工程管理所所长;张顺志任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罗勇任凤冈县中医院副院长;刘华任凤冈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国库集中收付局)主任(局长);侯顺斌任凤冈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县人民政府决定(凤府任〔2017〕14号):杨勇任凤冈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所所长;不再担任凤冈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肖晔不再担任凤冈县国防教育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陈有豪不再担任凤冈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姚腾任凤冈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贺飞任凤冈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肖云鹏任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冈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诗伟任凤冈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罗勇任凤冈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永林任凤冈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所副所长;不再担任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处长职务;张长远任凤冈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所副所长;不再担任凤冈县西山水库管理所所长职务;张果不再担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安文友不再担任凤冈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王丽不再担任凤冈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任佳林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领导讲话在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总结讲话(2017年12月2日)王继松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
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也是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凤冈落地生根的一次具体体现,更是我县在新时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一次生动实践.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凤冈县委凤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第三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目标和路径.
在分组审议中,大家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结合凤冈实际热烈讨论、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这些真知灼见,大会秘书组将在会后梳理汇总、认真研究、修改完善.

特别是其刚书记所作的报告,高度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我们的发展信心,更加明晰了我们的任务目标.
一是站位高远.
报告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第三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要求大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凝心聚力推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这既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是定位精准.
报告结合凤冈发展形势和县情实际,客观提出"稳一强二突三"的发展定位和全力建设"一地三中心"(即:全国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西南有机农产品集散中心、西南肉牛交易中心、黔东北医疗和职教服务中心)目标,只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这个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三是重点突出.
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方法路径,着力在开放通道、规划布局、平台建设、主体培育、营销推介"五个方面"实现突破,确立了康养旅游、有机农产品、肉牛产业、医疗和职教等四大产业载体,还提出了加快发展房地产业、现代金融、电子商务、文化服务、现代商贸、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其他服务业,可以说主次分明、重点突出、责任明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本次全会精神,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统一思想干.
这次全会研究的议题,从实地调研、文稿起草、征求意见、形成审议稿,是经过反复研究、反复讨论、反复修改的,在今天分组审议中大家积极讨论、交流发言,最终形成了决议.
调子一旦定下,就要一个声音喊到底,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把本次全会精神传达到位、学习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力以赴推动我县第三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要紧盯目标干.
推进第三产业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的工程,所涉行业之广、领域之大、部门之多,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施.
这次全会审议通过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达60亿元、年均增长20%、占GDP比重达45%、企业数量达6000户以上的总体目,可以说是"军令状""集结号",全县上下务必全力聚焦目标任务,持续发力、各个击破、一抓到底.
会后,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12月15日前,以项目化、工程化、目标化方式对《意见》逐项梳理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工作有人专抓、部门专管.

第三,要突出重点干.
这次全会明确的各项工作重点,完成的时间节点为2020年,这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衔接,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快马加鞭、高效推进.
比如:在全力建设全国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上,提出的目标是确保2020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数突破9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85亿元,但目前我县旅游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全域旅游体系尚未形成,知名度和吸引力不高,而留给我们的时间节点只有三年,可以说任务十分艰巨.
又如,要建成西南有机农产品集散中心,尽管我县具备"绿色、生态、有机"产业优势,但建设有机农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到2020年有机农产品年交易额达20亿元以上,现实与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这些工作重点,都需要全县上下时刻保持清醒警醒、加倍奋发努力,才能得以实现.

第四,要强化责任干.
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关键在抓落实,最终要见成效.
"光说不练假把式",不干,所有蓝图规划都是一句空话.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以破釜沉舟的勇气、势如破竹的决心、敢打必胜的信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不仅要干,还要干好、干成、干出成绩,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上心上手,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解放思想、敢作敢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创造性的抓好工作落实.

最后,我就当前重点工作作五点强调.
一是抓牢抓实脱贫攻坚工作.
昨天下午,我们召开工作调度会,对近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请大家务必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
特别是通组公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要加快进度,想尽千方百计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抓牢抓实经济工作.
请大亮同志牵头,召集统计、发改、财政等部门,调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充分利用这最后一个月的时间,抓紧查缺补漏,千方百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是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年关将至,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进入敏感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力度,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和化解,确保安全稳定不出事.
四是抓牢抓实民生保障工作.
各乡镇及县群工办、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多关注"三关爱"群体,特别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生活情况,要多开展走访关爱活动,及时落实保障政策.
五是超前谋划来年工作.
岁末年终,各乡镇各部门要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好明年工作,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明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同志们,伟大时代赋予伟大使命,伟大梦想照亮伟大蓝图.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坚定的信心,全力以赴把此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领导大事记(2017年10-12月)10月份1日,县长王继松到到天桥镇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副县长肖兴国陪同.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信访局接访.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看望驻村干部,调度蔬菜种植情况.
2日,县长王继松陪同魏树旺市长到永安镇调研脱贫攻坚、茶产业发展、旅游等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土溪镇、新建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龙山村庄严组走访贫困群众,并召开脱贫攻坚工作研判会.
3日,县长王继松到土溪镇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天桥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参加永安镇龙山村脱贫攻坚工作研判会,并走访慰问帮扶对象.
5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林光社区苟家湾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三坝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四类"重点人员.
副县长笪娟到县信访局接访.
副县长陈强在县信访局接访.
5日-8日,副县长胡万祥在绥阳镇砚台村开展驻村帮扶相关工作.
6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信访局接访.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柏梓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查看柏梓村人居环境改造.
副县长田茂荣在凤冈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参加凤冈县易地扶贫搬迁调度会.
副县长陈强在县委参加会议.
7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率队到何坝镇林光社区江家林、黄家沟调研脱贫攻坚道路建设工作;副县长肖兴国参加.
副县长陈强在县信访局会议室召集安监、国土、住建、城管、市管、何坝镇等10余家单位召开凤冈县沙石、砖厂管理调度会,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原料问题;下午,在县信访局接访.
8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船头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琊川镇调研通组公路建设.
副县长陈强在琊川调研脱贫攻坚和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走访帮扶贫困户.
9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府五楼县长办公会议室召开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申报工作专题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笪娟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水河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在信访局接访;召开脱贫攻坚龙泉战区调度会;主持召开全县脱贫攻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调度会和脱贫攻坚交通建设工作调度会.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市政协副主席陈晓灵在土溪镇龙台村龙台河巡河,并召开工作座谈会.
副县长笪娟在凤冈分会场参加全国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9日-22日,副县长胡万祥在北京开展"十九大"维稳工作.
10日,县长王继松到花坪镇、石径乡、永和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晚上,在县委五楼会议室参加全县脱贫攻坚会议.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鱼塘村大寨组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文峰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四类"重点人员,到柏梓村调研通组公路建设;与副县长陈强到康居佳苑小区实地察看并参加康居佳苑业主信访问题协调会,副县长陈强参加;下午,到彰教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突击检查;晚上,参加县委会议,副县长笪娟、陈强参加.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农牧局参加全省第二期农产品质量检测业务开班仪式、凤冈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汇报会;下午,在凤冈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主持召开凤冈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调度会;晚上,赴仁怀市参加全市"五个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观摩会.

副县长笪娟在凤冈分会场参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启动上线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组织召开全县建档立卡"两无人员"提标补助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专项行动调度会.
副县长陈强在县长办公会议室参加国有土地出让金清理工作部署会;晚上,在琊川镇参加廖其刚书记调研琊川脱贫攻坚工作会议.
11日,县长王继松上午到新建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下午在市政府5号会议室参加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晚上在县政协2号会议室参加中共凤冈县委(扩大)会议,副县长肖兴国、田茂荣、陈强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调研督导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改造及产业发展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参观点筹备情况.
副县长田茂荣在仁怀市、播州区参加全市"五个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观摩会.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龙山村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12日,县长王继松在县信访局接访.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下午和贵州银行遵义分行李方副行长一行就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茶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宜进行座谈;晚上在何坝镇参加脱贫攻坚何坝战区指挥部第五次研判会.
副县长肖兴国在贵阳参加湄潭到石阡高速公路建设初步设计预审会.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廖其刚书记调研指导天桥战区脱贫攻坚工作;晚上,在天桥战区研判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副县长笪娟调度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接省级验收工作.
13日,县长王继松到绥阳镇、何坝镇、琊川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上午到何坝镇船头村、鱼塘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下午在县政务中心参加凤冈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启动暨业务培训会并讲话.
副县长肖兴国在遵义参加全市2017年商务工作会;同日,在龙泉镇召开脱贫攻坚龙泉战区推进会.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坐班;下午,前往天桥战区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体生物防制工作迎接省级考核验收反馈会,并陪同考核组验收.
副县长陈强在县信访局接访;参加创国家卫生县城反馈会.
14日,副县长肖兴国在龙泉镇暗访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政府4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2017年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工作会;下午,到绥阳镇万雄蔬菜基地调研工作.
副县长笪娟在遵义参加遵义市"九县(区)门球赛开幕式";在县信访局接访.
15日,县长王继松到王寨镇、蜂岩镇、进化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主持召开"十九大"期间非煤矿山、临时矿场及重点项目爆破作业专题调度会.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陪同廖其刚书记调研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6日,县长王继松上午到龙泉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晚上在市委组织部参加省委组织部对遵义市县班子主要领导运转谈话.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率队调研龙潭河河道治理建设项目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下午到何坝镇水河村、林光社区、鱼塘村调研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并主持召开龙泉镇脱贫攻坚工作例会.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省脱贫攻坚遵义督导组到进化镇、永安镇、土溪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琊川镇召开脱贫攻坚琊川战区指挥部研判会;下午,实地调研琊川镇"边旮掉"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16日-19日,副县长霍生东在贵州省委党校全省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专题研讨班学习.
16日-17日,副县长田茂荣在赤水市参加全市脱贫攻坚赤水经验交流会.
17日,县长王继松到天桥镇、土溪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调研人居环境改造工作;召集相关单位研究棚改方案,副县长陈强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陪同省商务厅督查我县"千企引进"工作.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并查看帮扶对象"三改三治三化"进展.
同日,调度茶心谷酒店及风情街建设.
18日,县长王继松上午在县委二楼会议室收看十九大开幕式;下午在县政府视频会议室参加凤冈县脱贫攻坚通村通组公路建设工作推进会,随后到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全县万寿菊产业发展工作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晚上在县委四楼常委会议室参加县委常委会.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上午在县委二楼会议室集中观看十九大开幕式;下午前往杭州开会.
副县长肖兴国主持召开全县"组组通"公路建设工作推进会.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信访局接访.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县政府一楼视频会议室收看"十九大"开幕式.
19日,县长王继松到蜂岩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浙江大学参加国泰君安组织的对口支持凤冈茶产业发展研讨会.
副县长肖兴国主持召开全县第三、四期天网工程调度会;主持召开双提升工作调度会;同日夜间,率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省水利厅帅文副厅长来我县调研河长制工作;晚上,到天桥战区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贵阳参加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融资培训.
20日,县长王继松到花坪镇、绥阳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船头村、水河村、林光社区调研人居环境改造及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到柏梓村主持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专题研判会,到西山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天桥战区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参加全县2017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省级督导反馈会;参加凤冈县薄改工程迎接市级督导反馈会.
副县长陈强召集琊川镇挂帮科局主要负责人在琊川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就当前琊川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作安排部署.
20日-21日,副县长霍生东在黔西县参加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助推脱贫攻坚现场会.
21日,县长王继松到新建镇、土溪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廖书记主持的棚改工作调度会;和国家行政学院韩玥教授一行座谈.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廖海泉市长在天桥战区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组织召开妇女儿童工作调度会;同日,陪同中国妇基会"妈妈制造"调研我县妇女创业工作,并到绥阳镇慰问器官捐献者家属.
22日,县长王继松在在政府四号会议参加脱贫攻坚大决战总指挥部工作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田茂荣、笪娟参加.
23日,县长王继松到永和镇、进化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市政府参加全市第四季度经济工作调度会;下午,在市政府参加全市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调度会.
副县长肖兴国在遵义参加全市"组组通"公路建设现场观摩会;同日,到龙泉镇召开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
副县长胡万祥在天桥镇调研驻村帮扶相关事宜.
副县长霍生东在信访中心接访.
副县长田茂荣在何坝、进化、琊川调研指导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工作.
副县长笪娟到市旅发委对接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县长办公会议室召集县法院、县总工会、县棚改办、县国投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研究棚户区改造涉及公房搬迁工作.
24日,县长王继松到绥阳镇、永安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下午到何坝镇船头村、水河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改善及产业发展工作;晚上主持召开凤冈县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投资决策会议,专题研究凤冈县茶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副县长肖兴国调研碳酸钡项目开机调试情况.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4日-27日,副县长胡万祥在绥阳镇砚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24日-25日,副县长霍生东在余庆县参加创新座谈会.
25日,县长王继松参加全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现场观摩;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笪娟、陈强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接待省发改委总经济师王增一行.
副县长肖兴国陪同省政府督查组督查我县公路建设项目;主持召开新长征集团莅凤投资座谈会.
副县长霍生东在市政府参加市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第4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
副县长田茂荣在土溪镇参加全县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现场观摩会;下午,在遵义市参加省级脱贫攻坚情况反馈会.
26日,县长王继松参加凤冈县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现场观摩会集中会议,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田茂荣、笪娟、陈强参加;下午,参加全县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副县长霍生东、田茂荣、笪娟、陈强参加;随后在君德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参加凤冈县人民政府和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战略合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副县长肖兴国参加;晚上在县委四楼常委会议室参加常委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霍生东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凤冈县推荐提名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初步人选会议,副县长霍生东、笪娟、陈强参加;下午陪同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检查凤冈债务工作.
副县长笪娟参加凤冈县2017年儿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省级督导反馈会.
副县长陈强参加凤冈县2017年"十佳环卫工人""优秀环卫工人"表彰会.
27日,县长王继松上午在县电信公司视频会议室参加全省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干部大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霍生东、笪娟、陈强参加;下午,在市凤凰山会展中心五楼会议室参加遵义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会.

副县长肖兴国在信访局接访.
副县长田茂荣参加与澳大利亚客商商务洽谈会.
副县长笪娟到花坪镇走访慰问百岁老人黄生术.
28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协2号会议室参加县委中心组第6次中心组学习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副县长霍生东、田茂荣、笪娟、陈强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县农牧局主持凤冈县新型农民项目蓝莓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开班仪式,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副县长陈强在县长办公会议室召集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棚改办、县城建指挥部、县教育局研究凤冈二小、金甲幼儿园棚改安置相关事宜,副县长笪娟出席会议.
29日,县长王继松到绥阳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播州区参加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现场观摩会.
29日-30日,副县长霍生东陪西北民族大学考察团考察凤冈茶产业及肉牛产业.
29日-30日,副县长笪娟到遵义市参加长征故事进校园现场会.
29日-30日,副县长陈强在黔西南参加全省小城镇会议.
30日,县长王继松到土溪镇、绥阳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召集财政、国投等单位负责人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和2017年预算调整及2018年预算安排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陪同廖其刚书记在龙泉"边卡掉"地区调研;督查经开区标准厂房夜间加班情况.
副县长田茂荣参加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研判会;下午,参加市第三督导组督导我县情况反馈会.
31日,县长王继松在君德大酒店参加上海市奉贤区人社局赴凤冈县开展就业帮扶协议签约暨就业帮扶专项资金捐赠仪式座谈会;下午,到何坝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晚上,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林光社区、船头村、鱼塘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率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在西部水泥厂调研.
副县长霍生东在绥阳镇分会场参加全县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信访局接访.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并到帮扶户任生、王家福家走访;同日,在永安分会场参加凤冈县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
副县长陈强到琊川镇调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晚上,在琊川镇分会场参加凤冈县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
11月份1日,县长王继松到县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副县长田茂荣陪同;下午,召集相关单位和县分管领导研究生态红线划定相关事宜,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陈强参加;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参加廖海泉副市长莅临凤冈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赴进化解决群众投诉大堰碳酸钡项目污染地下水的问题;下午,与遵义市供电局就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座谈.
副县长田茂荣到天桥战区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通组公路建设.
1日-4日,副县长霍生东分别参加务川、道真县庆.
2日,县长王继松到蜂岩镇、天桥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晚上,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市委调研组到我县开展公检法三家班子建设测评和访谈.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召集县交通局、何坝镇、中交集团相关负责人到何坝镇船头村、鱼塘村、凌云村调研督导通村公路建设工作,副县长肖兴国参加调研.
副县长肖兴国参加政法委关于绥阳镇夷州风情园项目信访纠纷座谈会;下午,调研蜂岩镇通村通组公路建设.
副县长田茂荣在天桥战区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到进化镇九龙生态养生园调度全市第三产业现场观摩会筹备情况.
3日,县长王继松上午,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参加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暨(2017)第15次县长办公会,副县长肖兴国、笪娟参加;下午,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第十二次工作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副县长胡万祥在省监狱管理局协调驻村帮扶相关事宜.
4日,县长王继松到永安镇、新建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凌云村同建小组调研人居环境改造和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四类重点"人员.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九龙坡政协主席一行在永安、进化考察.
5日,县长王继松到石径乡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情况.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召集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国投公司相关负责人研究AA平台包装有关事宜.
5日-7日,副县长霍生东在上海参加对接落实沪遵对口扶贫协作工作.
6日,县长王继松在县电信公司视频会议室参加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肖兴国、笪娟、陈强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参加全县"百企联村帮户"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会;到龙泉镇参加脱贫攻坚龙泉战区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
副县长胡万祥在贵阳协调驻村帮扶相关事宜.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政府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会议室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度会;晚上,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廖书记主持召开的工作会,副县长陈强参加.
7日,县长王继松到绥阳镇鸳鸯湖、永安镇田坝村茶海之心景区调研旅游产业发展,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下午,在湄潭县参加全市东部片区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副县长肖兴国到余庆构皮滩协调相关事宜.
副县长笪娟主持召开全县医疗扶贫工作会议.
副县长陈强召集县整治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多家部门对龙泉镇、何坝镇环境卫生进行现场检查;下午,在遵义市参加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晚上,在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室参加何坝镇棚户区改造专题会议.

8日,县长王继松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凤冈县交通局及县医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座谈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陈强参加;下午,在市政府五号会议室参加市政府十五次常委会议.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召集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投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土地出让金清理工作,副县长陈强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主持道路交通保畅工作调度会;陪同市交通局领导到我县调研;下午,参加全县2017年"119"消防月启动仪式暨"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宣传活动.
副县长霍生东研脱绥阳镇战区调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到花坪镇调研;下午,在县政府一楼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室开会研究上海市奉贤区领导莅凤相关事宜.
9日-10日,县长王继松在贵阳参加十二届省委二次全会.
9日,副县长肖兴国主持召开进化镇碳酸钡项目群众投诉协调会;到绥阳镇筹备重要接待事宜.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室召开全省小型农田水利暨高效节水灌溉现场观摩筹备会.
副县长陈强在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室召集县政府办、县棚改办、县国投公司、县总工会等召开棚户区改造公房拆除调度会.
10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绥阳镇调研黄泥塘旅游项目;下午,主持召开招商引资座谈会.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柏梓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四类重点"对象.
副县长胡万祥在凤冈县第五中学参加智能网帮扶活动.
副县长笪娟在凤冈五中参加凤冈县"党建扶贫+智慧课堂"现场会,到永安镇走访帮扶对象朱永华、任申、王家福.
副县长陈强在县电信公司分会场参加遵义干部学院组织的北大教授宣讲十九大精神高端论坛;下午,在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室召集县棚改办、县国投公司等召开有机食品城商业门面还房工作调度会.
10日-13日,副县长肖兴国、田茂荣到绥阳镇重要接待筹备现场督促相关工作.
11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2017年第三次城规委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陈强参加.
副县长霍生东在遵义市参加全市通航产业规划中期成果汇报会暨遵义市通航产业发展动员会.
副县长陈强晚上在君德大酒店参加重要会议.
12日-13日,县长王继松陪同中央、省、市领导莅凤调研指导工作.
12日-13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君德大酒店指导参与重大接待工作.
13日,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四类重点人员.
晚上,出席脱贫攻坚龙泉战区工作例会.
13日-15日,县长王继松在遵义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扩大)会.
14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茶海之心游客接待中心和市交旅投集团有关负责人就温泉开发合作有关事宜进行座谈;下午,和国泰君安就茶叶、肉牛等产业合作进行座谈;陪同廖其刚书记到进化镇调研四方矿业碳酸钡生产经营情况,副县长肖兴国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参加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主持召开凤冈县农商旅互联综合体项目招商引资协议讨论会,并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进化镇召开调研工作会.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上海市奉贤区领导到凤冈考察座谈;下午,在凤翔社区调研工程建设推进情况.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温泉酒店建设;同日,到思源中学调度运动场建设;晚上,组织召开凤冈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紧急调度会.
15日,县长王继松晚上,在县政府视频会议室参加全县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湘黔国际商贸城、九龙生态养生园调度全市第三产业项目观摩会筹备工作;晚上,在何坝镇政府参加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副县长肖兴国参加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现场观摩会凤冈县观摩点现场踩点,并参加调度会;在龙泉镇分会场参加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
副县长霍生东在绥阳分会场参加全县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脱贫攻坚督导反馈会.
副县长笪娟到进化镇调度全市第三产业现场观摩会筹备情况;同日,参加县职校第三轮专业评估汇报会.
副县长陈强在琊川镇参加脱贫攻坚琊川指挥部研判会;下午,调研琊川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晚上,在琊川分会场参加凤冈县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
15日-16日,副县长笪娟到铜仁参加第三届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全省重大项目推进调度会.
16日,县长王继松到新建镇、土溪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主持召开凤冈县肉牛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扶贫产业子基金投资决策会;下午,参加省基金办莅遵督查调研扶贫产业子基金工作座谈会.
副县长肖兴国在贵阳参加县域经济发展第二方阵专题会;同日,在遵义协调公路建设项目.
副县长陈强陪同市政府检查组到琊川、进化、何坝督查城建、国土、环保工作;下午,在县国土局五楼会议室参加市政府督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反馈会.
17日,副县长肖兴国在龙泉镇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研判会.
副县长胡万祥参加中共十二届凤冈县委中心学习组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扩大)会.
副县长陈强在县长办公会议室参加市检查组督查我县农村危改、"三改"工作反馈会.
17日-18日,县长王继松参加中共十二届凤冈县委中心学习组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扩大)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肖兴国、霍生东、田茂荣、笪娟、陈强参加.
18日,县长王继松中午到中共县委党校参观干部召回管理教育基地.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政府五楼县长办公会议室出席凤冈县进化镇供水站国有产权有条件划转补充协议签约仪式.
19日,县长王继松在遵义参加遵义市脱贫攻坚"赤水经验"讲习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19日-20日,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20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召集县教育局、县国投公司、贵州银行负责人研究教育项目贷款使用有关事宜,副县长笪娟参加;到何坝镇林光社区王家山小组调研督导人居环境改造及脱贫攻坚工作;下午,参加上海奉贤区相关领导莅凤考察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座谈会.

副县长肖兴国主持召开产业园区摸底调查会审会;同日,主持召开全县"组组通"公路建设紧急调度会.
副县长胡万祥陪同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华一行在永和镇、进化镇开展产业帮扶调研.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执法检查组到何坝镇、进化镇检查我县贯彻落实《贵州省扶贫大条例》工作情况;下午,在湄潭县参会.
副县长陈强在县政府一楼视频会议室参加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三改"工作调度会.
20日-22日,县长王继松在贵阳参加2017年全省第二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
21日,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西山村罗家寨组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村居环境改造,并主持召开龙泉镇脱贫攻坚个案研判会,专题研究一小教师简芳帮扶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主持召开永安镇电瓶车道阻工问题调度会.

副县长胡万祥陪同省监狱管理局吴建中一行在玛瑙村开展支部结对帮扶活动.
副县长田茂荣到新蒲新区参加市严水办关于全省增比进位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工作情况汇报会;下午,在县政府一楼脱贫攻坚会议室召开乾坤屠宰场项目选址研判会.
21日-22日,副县长笪娟到进化镇九龙生态养生园调度全市第三产业观摩会筹备情况.
21日-22日,副县长陈强在贵阳、遵义协调工作.
22日,县长王继松陪同国家农业部詹慧龙副主任一行到永安镇调研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工作,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在经开区参加与长博集团就投资重组有关事宜进行座谈.
副县长肖兴国向帮扶户刘汉琴送小额保险卡;到县城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调研;主持召开凤冈县变电站产权办理工作调度会;下午,调研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现场观摩会湘黔国际商贸城观摩点筹备情况.
23日,县长王继松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研究长博集团相关事宜座谈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下午,在君德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参加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情况工作汇报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讨论第三产业发展意见.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六里村马耳沟督导脱贫攻坚工作;下午,列席市政府常务会.
副县长笪娟参加凤冈县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汇报会.
副县长陈强在省住建厅4楼会议室参加全省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农村"危改""三改"第三次工作调度会.
24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调度全市第三产业现场观摩会筹备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在遵义市参加新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外联验收会.
副县长笪娟到县教育局参加校园传染病防治工作会;同日,到进化镇九龙生态养生园调度全市第三产业观摩会筹备情况.
25日,县长王继松到务川县参加遵义市冉渡滩水库工程截流仪式,副县长田茂荣参加;下午,在君德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参加全市水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副县长田茂荣列席县人大列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26日,县长王继松到天桥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调研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现场观摩会湘黔国际商贸城观摩点筹备情况.
26日-27日,副县长笪娟到进化镇九龙生态养生园调度全市第三产业观摩会筹备情况.
27日,副县长肖兴国在湘黔国际商贸城参加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现场观摩会现场观摩;下午,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到龙泉镇柏梓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并出席龙泉战区脱贫攻坚工作例会.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室召开农业产业基金座谈会;随后到天桥战区平头溪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遵义参加全市城镇管理工作会议.
27日-30日,县长王继松到北京参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
27日-28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全市第三产业现场观摩会.
28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凤冈县河道整治有关工作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到遵义对接交通建设项目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信访局接访.
副县长陈强在君德大酒店参加贵州省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三督导组督导遵义市、凤冈县工作汇报会;晚上,参加省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座谈会.
28日-29日,副县长笪娟到道真县参加全市旅游发展大会.
29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信访局接访,期间召集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投公司、县联社、县统计局等单位负责人研究PPP项目包装、基金使用、经济运行等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在遵义对接交通工作;下午,召集经贸局研究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召集县城管局、交警大队研究湘黔国际商贸城门口设置红绿灯等事宜.
副县长胡万祥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省监狱管理局帮扶凤冈助推脱贫攻坚捐赠仪式;下午,陪同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熊林安在永和镇党湾村调研驻村工作.
副县长陈强召集地价会审成员单位及经贸、龙泉、何坝镇相关负责人召开2017年第五期地价会审会议;下午,召集相关单位研究经开区8家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事宜;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房开项目土地出让金清缴会议.

30日,县长王继松在县委二楼参加城建、交通、旅游工作调度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笪娟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陪同德江县党政考察团考察凤冈县脱贫攻坚和召回管理工作;晚上,参加县委常委会,副县长肖兴国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在遵义参加全市外资外贸工作会暨遵义综合保税区入区项目工作座谈会.
副县长胡万祥陪同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熊林安一行在何坝镇船头村调研驻村工作.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四号会议室参加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培训会.
30日-12月3日,副县长田茂荣在南京参加全国有机论坛辩论活动.
12月份1日,县长王继松在县电信公司视频会议室参加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下午,在县政协一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肖兴国、胡万祥、笪娟参加;晚上,在县委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调度会.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鱼塘村马嘴小组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笪娟参加凤冈县妇女能力提升培训会.
副县长陈强在县国土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会;下午,在县国土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全省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视频推进会.
2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协一号会议室参加第十二届县委四次全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肖兴国、胡万祥、笪娟、陈强参加;下午,调研凤冈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情况.
3日,县长王继松到土溪镇龙台村调研老木桠水库污染处置、通组公路建设和产业发展等事宜.
4日,副县长肖兴国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凤冈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油返砂"公路改造打包建设PPP项目框架合作协议.
副县长胡万祥陪同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纪委书记邱世栋一行在天桥镇开展驻村帮扶调研.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茶海之心景区调度项目建设.
5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协一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肖兴国、笪娟、陈强参加;随后在县电信公司视频会议室参加全市2017年省委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水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情况.
副县长胡万祥在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室参加省监狱管理局驻村工作队2017年12月工作调度会.
6日,县长王继松到花坪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对"四类重点"对象户开展走访.
副县长田茂荣到遵义参加全市食用菌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会.
副县长陈强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参加省审计厅2017年凤冈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进点会;召集相关单位召开2017年第六期地价会审会.
6日-8日,副县长笪娟到兴义市参加全省"四在学校.
幸福校园"活动总结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现场推进会,全省妇女特色手工锦绣计划工作推进会.
7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组织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暨(2017)第17次县长办公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肖兴国、胡万祥、田茂荣、陈强参加.
8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协一号会议室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联动宣讲报告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胡万祥、陈强参加;随后,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上海黔牧出山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入驻凤冈发展肉牛及相关产业专题会议;下午,在县委四楼参加常务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重庆市林业局考察团在我县土溪考察林业深化改革工作,当天晚上参加交流座谈会.
9日,县长王继松到王寨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廖其刚书记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下午,陪同重庆市林业局考察团在永安考察.
副县长笪娟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调调度幼儿园选址工作;同日,到进化镇调度景区建设.
10日,副县长笪娟组织召开全县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会.
10日-12日,县长王继松带队赴上海市奉贤区考察学习和对接东西部协作有关事宜,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11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十六届凤冈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到国投公司调研;下午,参加凤冈县棚改工作调度会,副县长陈强参加;晚上,主持召开全县肉牛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讨论会.

副县长笪娟到贵州省民政厅对接工作.
12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凤冈县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副县长肖兴国、笪娟参加;晚上,参加何坝战区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到琊川镇开展脱贫攻坚琊川战区工作,并出席研判会.
12日-13日,副县长肖兴国到省交通厅协调国道建设项目.
13日,县长王继松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研究汇博盟相关事宜座谈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市政府参加全市公职人员借款清退会议及全市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会议;晚上,参加县委常委会,副县长肖兴国参加.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县政府一楼视频会议室参加全市"两项督察"工作暨城建系统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
14日,县长王继松在县委四楼会议室参加书记办公会;随后在县政府视频会议室参加凤冈县2017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题会.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船头村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并督导船头村脱贫攻坚工作;下午,到何坝镇鱼塘村、林光社区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晚上,主持召开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省政府督查组督查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副县长笪娟出席浙江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县人民医院帮扶仪式.
副县长陈强代王继松县长列席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
15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府四号会议室组织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暨(2017)第18次县长办公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田茂荣、笪娟、陈强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和廖书记研究国投公司改革有关事宜.
副县长田茂荣参加市县联合督导反馈会.
副县长笪娟召集财政、人社、卫计部门商讨处理90年代妇保院信访问题;同日到遵义参加全市旅游系统专题培训会.
16日,县长王继松在彰教工业园区参加"贵州凤冈·中国西南水暖卫浴城"开园仪式,副县长肖兴国、陈强参加;随后到县政府四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旅游规划评审会.
副县长笪娟到遵义参加全市旅游系统专题培训会,同日参加全县旅游规划评审会.
17日,县长王继松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参加研究长博集团相关事宜研讨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18日,县长王继松在遵义参加遵义撤地设市20周年纪念活动.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与国泰君安、中海龙洲就茶产业合作招商引资座谈会.
副县长肖兴国到龙泉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贫困户.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农牧局四楼会议室与汇博盟企业代表就公司相关事宜进行座谈;下午,在龙泉镇柏梓村炸药仓库实地查看屠宰场选址情况.
副县长笪娟到进化镇调度景区建设;同日,到永安镇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18日-20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六盘水参加全省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现场推进会.
19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协二号会议室参加凤冈县打黑除恶工作会,副县长肖兴国参加;随后在县政府五楼县长办公会议室参加凤冈县茶产业全产业链项目合作座谈会;下午,在县政协一号会议室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副县长肖兴国参加;随后到县政府五楼县长办公会议室参加凤冈县农商旅互联综合体项目合作座谈会、凤冈县茶产业全产业链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微生物有机肥厂项目选址座谈会,副县长肖兴国参加.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走访帮扶对象.
副县长陈强到务川县参加全市2017年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现场观摩.
19日-20日,副县长田茂荣陪同省商务厅领导在安徽省出差.
20日,副县长肖兴国在龙泉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市委二号会议室参加全市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
20日-21日,副县长霍生东陪市政府王彦斌副市长在进化、绥阳调研肉牛产业.
21日,县长王继松查看蜂岩镇、永和镇、石径乡和县城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情况;下午,在县政府一楼脱贫攻坚总指挥部会议室参加省委省政府专项督导易地扶贫搬迁反馈问题调度会暨易地扶贫搬迁第13次调度会,副县长田茂荣参加.

副县长笪娟到永安镇调度景区建设工作.
副县长陈强在办公室召集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住建局研究部署落实市委书记龙长春关于小城镇建设的相关要求工作会议.
21日-23日,副县长霍生东随市政府王彦斌副市长去湖南参加武陵山片区联络员联席会议.
22日,副县长肖兴国主持召开凤冈县农商旅互联综合体项目座谈会;23日,县长王继松在县政协一号会议室参加中共凤冈县委常委(扩大)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副县长肖兴国、笪娟、陈强参加;下午,在县委四楼常委会议室参加常委会,副县长肖兴国参加;随后组织召开2017年度第六次编委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

副县长田茂荣在毕节市威宁县考察学习产业扶贫相关工作.
副县长笪娟到遵义参加乌江旅游带规划评审会.
24日,副县长陈强到琊川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帮扶贫困户.
副县长田茂荣在县政府视频会议室参加全市脱贫攻坚动态管理紧急调度会;随后,召开凤冈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督导组工作会.
24日-27日,副县长肖兴国率队到北京、安徽考察电子商务工作.
25日-26日,县长王继松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参加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表彰暨秋季攻势总结电视电话会议.
25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召集县政府办、县棚改办、县住建局、县国投公司负责人安排部署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有关事宜,副县长陈强参加.
副县长田茂荣陪同正安县党政代表团到绥阳镇、经开区考察脱贫攻坚工作并进行座谈.
副县长笪娟在县信访局接访.
26日,县长王继松参加县委书记办公会,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参加.
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在电信公司参加全省脱贫攻坚表彰暨秋季攻势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副县长笪娟、陈强参加;下午,到何坝镇鱼塘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市政府参加市级初审业务培训会;下午,召开全县脱贫攻坚紧急电视电话会.
副县长笪娟到进化镇调度景区建设.
27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到何坝镇林光社区、凌云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田茂荣在天桥、蜂岩、进化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陈强率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国投公司、县城建指挥部、龙泉镇等相关负责人调研凤冈县建筑垃圾弃土场规划建设.
27日-28日,县长王继松在遵义参加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五届四次全会.
28日,常务副县长张大亮上午,和国泰君安、中海龙洲就茶叶产业全产业链合作进行座谈;下午,和国泰君安、中海龙洲及浙大茶科所专家就凤冈茶产业发展进行座谈,并见证国投公司与中海龙洲签订茶产业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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