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重庆电信宽带测速

重庆电信宽带测速  时间:2021-05-21  阅读:()

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张树全证书编号:渝建招【2013】0070审核人:肖娟证书编号:渝建招【2011】003772016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91.
1项目概况191.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91.
3招标内容、交货方式和伴随服务的要求191.
4投标人资格要求191.
5费用承担191.
6保密191.
7语言文字201.
8计量单位201.
9踏勘现场201.
10投标预备会201.
11分包201.
12偏离202.
招标文件202.
1招标文件的组成202.
2招标文件的澄清20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13.
投标文件213.
1投标文件的组成213.
2投标报价、支付方式及质量保证期213.
3投标有效期213.
4投标保证金223.
5资格、资信审查资料223.
6备选投标方案223.
7投标文件的编制224.
投标224.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4.
2投标文件的递交23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5.
开标235.
1开标时间和地点235.
2开标程序236.
评标236.
1评标委员会236.
2评标原则236.
3评标237.
合同授予237.
1定标方式237.
2中标通知247.
3履约担保247.
4签订合同2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8.
1重新招标248.
2不再招标249.
纪律和监督249.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9.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59.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9.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9.
5投诉2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1.
评标方法332.
评审标准332.
1初步评审标准332.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33.
评标程序333.
1初步评审333.
2详细评审333.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3.
4评标结果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一、合同协议书36二、合同通用条款38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47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和要求)52一、项目概况52二、区间测速系统52三、固定测速系统61四、系统网络架构65五、一二期固定测速系统外场设施完善66六、系统功能完善68七、交通量调查系统74八、数据交互系统75九、主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76十、项目建设时间要求84十一、其他8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6一、投标函部分99二、商务部分108三、技术部分120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渝交委科[2016]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2255222.
2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含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应急车道取证摄像机、一类交调站、交通量调查主机、单向两车道交调单悬臂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和安装调试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所涉及的系统设备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及实物的现场验收交付工作;(2)完成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所涉及的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局部综合布线并与原测速系统的互联互通兼容稳定运行,并最终通过业主组织的系统测试与验收达到合格交付要求(即交付验收),提供质量保证期24个月;(3)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使用指导以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须提供保障本次采购设备正常运行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以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售后维保服务工作.
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应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
1.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
1.
2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记录;3.
1.
3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3.
1.
4投标人近两年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员工社保缴纳记录、信用记录;3.
1.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
1本项目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6年12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
cqzb.
com/)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4.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此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招标质疑与答疑时间5.
1质疑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时,应于2016年1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
cqzb.
com)网"我要提问"栏目匿名提问.
5.
2招标答疑时间:招标人在2016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将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
cqzb.
com)网"答疑补遗"栏目作出复,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
3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
cqzb.
com)网下载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代理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全部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月5日08时30分至2017年1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6.
2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6.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公示牌.
6.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6号财富中心2号楼C棟联系人:陈春联系电话:(023)89186577传真:(023)89186577招标代理人: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0号12-3联系人:周琳森电话:13594282858传真:023-868205092016年12月1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具体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两者若有矛盾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
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6号财富中心2号楼C棟联系人:陈春联系电话:(023)89186577传真:(023)891865771.
1.
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人: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0号12-3联系人:周琳森电话:13594282858传真:023-868205091.
1.
4项目名称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1.
2.
1资金来源市级专项资金1.
2.
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
3.
1招标范围本项目含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应急车道取证摄像机、一类交调站、交通量调查主机、单向两车道交调单悬臂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和安装调试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所涉及的系统设备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及实物的现场验收交付工作;(2)完成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所涉及的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局部综合布线并与原测速系统的互联互通兼容稳定运行,并最终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系统测试与验收达到合格交付要求(即交付验收),提供质量保证期24个月;(3)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使用指导以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须提供保障本次采购设备正常运行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以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售后维保服务工作.
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应内容.
1.
3.
2项目计划开工及完成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2月4日合同签订90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网络联调,180工作日内全部设备达到初验合格1.
3.
3交货地点各执法大队施工现场业主指定地点1.
3.
4伴随服务要求招标范围内除各类实物资产交货以外的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服务.
1.
3.
5质量要求及质保期安排1.
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及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新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凡有国家标准的,须满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满足行业或企业标准,同时所采购的各类产品还需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详细落实各项系统配置方案,安装调试阶段所需的非设备类配件不得另行计费.
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安排中标人项目经理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执行,在签订合同后,应提供给业主相应项目经理近1年的社保证明,并保证每半月会同业主召开现场工作会,汇报相应项目进展情况.
4.
货物到达现场后,承包人应在业主的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并由业主的使用单位人员现场验货,双方才能签字确认.
如验收时发现设备、材料达不到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性能指标,承包人必须更换部件,进行调整,使设备最终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否则必须赔偿由此对业主造成的损失.
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外的各项售后服务计划.
在质量保证期外投标人应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且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该维修保养方案.
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维修保养的内容、价格及备品、备件的分项价格清单,并承诺该价格保持不变的期限.
7.
投标人须负责对业主的使用单位进行操作、保养、维护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培训方案.
8.
设备到达业主的使用单位后,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派出合适的技术人员前往业主的使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承包人应提供安装方案(包括人员、时间、内容),并说明业主的使用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内容.
9.
承包人在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0.
质量保证期:整个系统交付验收合格正式运行后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承包人在设计、项目技术、所提供设备、材料、工艺或工作实施方面出现任何缺陷,承包人应立刻与业主协商有关的合理补救缺陷的措施,并自费修理、更换,以及由缺陷造成设施损坏进行赔偿,承包人由下列原因引起对设施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不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偿的责任:(1)业主的使用单位对设施不适当的操作或维护;(2)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的设施的操作;(3)正常的磨耗;(若设备配套生产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二年的,则应遵照配套生产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提供免费服务;承包人所报送的配套管理软件均需提供三年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
在该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配套管理软件有重大升级时,则应及时免费予以升级;若用户提出系统功能的修改或完善要求时,则应予以满足;若因系统本身缺陷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量保证期则相应延长60天;若同一设备出现5次及以上故障,则承包人应免费更换新的设备予以替换.

11.
因系统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时,应由承包人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承包人接到业主的使用单位通知该系统出现问题或需要升级后,应积极响应,并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需要上门进行服务,承包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系统使用现场进行处理,业主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在8小时内故障不能解决,承包人应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以代用,保证业主的使用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承包人自接到业主的使用单位的故障通知起3日内仍不能排除故障,则必须免费提供同品牌、型号的全新产品进行更换.
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每年提供四次免费巡检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质量经相关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承包人与业主可签订售后服务合同,相关费用标准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2.
1条投标报价"中第3.
3款的原则予以执行.
承包人接到业主的使用单位通知系统出现问题或需要升级后,应积极响应,进行处理.
承包人每年至少提供四次巡检服务.
1.
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记录;3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4投标人近两年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员工社保缴纳记录、信用记录;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备注:投标人应将上述所需资料复印件的原件{财务状况无亏损记录提供(2014年-2015年)共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申明2014年1月至今的情况,信用记录由投标人自行申明)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标委员备查,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
4.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
9.
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10.
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
11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
12偏离不允许2.
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
2.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须在2016年1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www.
cqzb.
com)"我要提问"栏目匿名提问.
2.
2.
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6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将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www.
cqzb.
com)"答疑补遗"栏目作出答复,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
2.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如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形式发布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答疑补遗"栏目作出答复,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分为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2份)二个部分.
2、各部分内容和格式按照投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最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一一响应,详细填写并按顺序编排.
允许投标人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提供的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中表格可以扩展.
(除第六部分的要求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格式要求也须响应)3、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分标准"评分项中所涉及技术或商务内容(要求)的证明材料,必须分别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技术一部分"袋中或"商务部分"袋中,并在技术偏离表或商务偏离表中列明所在页码,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废标.

4、资格后审部分内容除招标文件要求是原件外,其余证明材料和相应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5、投标人应提供载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使用复印件和印刷文献除外)的电子文档(光盘)两份,文字内容应以WORD2003格式、表格以EXCEL2003格式、图片以JPEG格式、图纸以DWG格式(AUTOCAD2004版本)提供,该光盘用信封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再装入投标文件袋内.
3.
2.
1投标报价1.
所有投标按规定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投标人对每种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分别填报投标产品及组成部分的详细分项价格的单价、合价或(合计)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3.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各执法大队施工现场业主指定地点)、保险费、卸货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

3.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按照出厂标准供应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所需的易损件(包括工装的易损件)及其备品、备件的清单【包括零件号、数量和价格(如果有)】.
3.
3质量保证期结束,应按照原投标承诺的服务时间及方式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而且各种维修所用硬件设备的价格不得高于投标(中标)报价.
3.
4对于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投标人要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另在旁边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价与合价.
3.
5由于同一内容的价格可能在不同的价格清单中重复出现,因此要求重复出现的同一内容的价格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
6所有价格单中,任何一处报价不允许为空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部分按0分处理.
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价格.
如需变更硬件设备型号的情况,则将以项目方案变更的形式予以处理,所涉及的项目方案及变更价格均以业主最终审核的意见为准.
5.
该项目的系统集成调试费用或项目在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辅助材料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或另行支付.
6.
招标人设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55万元,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认定为废标.
7.
合同结算原则:(1)投标人须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标的物作为一个标包予以对待,投标人不得对其进行拆分后予以投标.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或有选择性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价)=综合单价(即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同类标的物的单价)*数量(招标人实际接收并验收合格标的物的数量).
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若因设计变更或项目实际需要而进行调整采购数量时,承包人(中标人)不得再调整合同单价.
如果本项目在合同实施中无设计变更或人为的增减采购数量时,则合同结算价应与中标价一致,不再调整.

3.
2.
3支付方式及安排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当中"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0.
支付"的规定.
3.
2.
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应从整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至少应提供二年的质量保证期(若设备配套生产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二年的,承包人则应遵照配套生产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提供免费服务;承包人所报送的配套管理软件均需提供三年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一个月内,须由承包人的技术人员和业主代表共同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检查,任何缺陷均须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承包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业主,报告一式两份.

3.
2.
5售后服务承包人应保证在重庆本地备有相应的备品、备件满足中标产品的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接到业主的使用单位通知该系统出现问题或需要升级后,应积极响应,并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需要上门进行服务,承包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系统使用现场进行处理,业主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在8小时内故障不能解决,承包人应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以代用,保证业主的使用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承包人自接到业主的使用单位的故障通知起3日内仍不能排除故障,则必须免费提供同品牌、型号的全新产品进行更换.
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每年提供四次免费巡检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质量经相关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承包人与业主可签订售后服务合同,相关费用标准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2.
1条投标报价"中第3.
3款的原则予以执行.
承包人接到业主的使用单位通知系统出现问题或需要升级后,应积极响应,按照质量保质期内要求的时间处理.
承包人每年至少提供四次巡检服务.
3.
3.
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
4.
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此时间相应顺延).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2万元(肆拾贰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
(注: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以本次招标文件一并发布为准)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对基本账户进行登记,未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www.
cqzb.
com/)下载.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同时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

业主应在法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
3.
5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4.
1款的要求规定3.
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
7.
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须按其格式要求执行.
3.
7.
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纸质文档)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和电子文档两份(要求提交光盘);(注:招标结束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再补齐全套投标文件各一式两份用于存档).
3.
7.
5装订要求1、分类(1)投标文件分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技术一部分和技术二部分,须分别装订成册.
(2)本项目技术部分分技术一部分和技术二部分.
技术一部分为"主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部分并采用明标评审;技术二部分为"整体技术方案"、"备品备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施工组织方案"部分并采用暗标评审.
(技术部分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授权书、证书放在技术一部分)2、装订(1)投标函部分装订一册,按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商务部分装订一册,按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一部分装订一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并采用明标评审;技术一部分的证明文件以图表形式提供,证明文件的证明、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原件的复印件,按图表要求的方式提供(文字字体、大小不限,页码、页眉、页脚为原件固有内容,除加盖厂家鲜章外,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增加或删减)(4)技术二部分装订一册,按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技术二部分采用暗标评审.
技术二部分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以卷角密封后不显示投标人名称作为合格标准),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横向打印"技术二部分"字样;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
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技术二部分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技术二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单面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不得出现页眉、页脚、白页、残页、倒装页.
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4.
1.
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一部分"袋、"技术二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
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技术一部分装入"技术一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技术二部分装入"技术二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鲜章.
6.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一部分"、"技术二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
1.
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7.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
1.
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招标人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投标文件在2017年1月5日10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章)注:以上内容用A4白纸打印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大袋封面上.
4.
2.
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1月5日08时3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
2.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
投标文件收件人: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大厅当天公示牌.
4.
2.
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
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大厅当天公示牌.
5.
2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招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5.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
1.
1的规定密封并签字确认,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
1.
1的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7.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
本项目开标分四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对技术二部分"袋开标评审和评分,对"商务部分"袋、"技术一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本步骤结束后招标人收回评审结果)第二步骤:对"商务部分"袋和"技术一部分"袋进行初步评审和评分,对"投标函部分"袋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本步骤结束后招标人收回评审结果)第三步骤: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投标函部分"袋内的投标函部分开标评审和评分.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和打分)第四步骤:评审汇总并公布结果9.
宣布开标会结束.
6.
1.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1.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2.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为中标候选人.
若得分相等,则以投标总报价低者排名优先.
7.
3.
1履约担保1.
履约担保形式:采用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
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
3.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应向业主提交.
若未按时提交,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
退还期限及方式:整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7.
4.
4实际需要采购数量增减幅度合同谈判时,业主若因设计变更或项目实际需要而进行调整采购数量时,承包人不得再调整合同单价.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数量或规格不满足业主实际要求的,业主将有权拒绝接收.
8.
1重新招标1.
按投标人须知第8.
1(1)执行;2.
按投标人须知第8.
1(2)执行.
8.
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9.
6招标监督本项目的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为重庆市交委;联系电话:023-89183113、023-8918313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本项目开标会议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凡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还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外,还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开标时核验其合法身份.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10.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0.
3若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发现承包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原《招标文件》存在偏差,则业主有权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差异予以处理.
10.
4中标公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
在公示期内,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结束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10.
5交易服务费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012】325号文件、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3】396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入场交易服务费.
此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

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注500(含)以下1.
5‰1.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2.
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1000元.
500—1000(含)1.
4‰1000—3000(含)1.
3‰3000—6000(含)1.
1‰6000—10000(含)0.
9‰10000以上0.
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500万元*1.
5‰=0.
75万元(1000-500)万元*1.
4‰=0.
7万元(3000-1000)万元*1.
3‰=2.
6万元(6000-3000)万元*1.
1‰=3.
3万元(7000-6000)万元*0.
9‰=0.
9万元合计收费=0.
75+0.
7+2.
6+3.
3+0.
9=8.
25(万元)投标人须知1.
总则1.
1项目概况1.
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进行招标.
1.
1.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
2.
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招标内容、交货方式和伴随服务的要求1.
3.
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2项目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4伴随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5质量要求及质保期安排: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1.
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1.
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
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并以中文为准.
1.
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9踏勘现场1.
9.
1招标人是否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0投标预备会1.
10.
1招标人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1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2偏离不允许2.
招标文件2.
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与要求(招标内容与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10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2招标文件的澄清2.
2.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2.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答疑补遗"栏目作出答复,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答复不指明来源.

2.
2.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2.
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不采用.
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3.
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3.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均通过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答疑补遗"栏目发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均已收到并知晓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所有通知内容.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答疑补遗"所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修改(或答疑或补遗)通知.
投标人未及时关注修改(或答疑或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文件3.
1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投标汇总表;(5)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3)商务规格响应表;(4)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5)投标人近几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6)售后服务承诺;(7)电子文档.
技术部分3.
2投标报价、支付方式及质量保证期3.
2.
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汇总表"、"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格式报价.
3.
2.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汇总表""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
3款的有关要求.
3.
2.
3支付方式及安排: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2.
4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2.
5售后服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3投标有效期3.
3.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
3.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
4投标保证金3.
4.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4.
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
4.
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
4.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
4.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5资格、资信审查资料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3.
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
7投标文件的编制3.
7.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7.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
7.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鲜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7.
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
7.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4.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
1.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3未按本章第4.
1.
1项或第4.
1.
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2投标文件的递交4.
2.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2.
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
2.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
1在前附表4.
2.
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
3.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
7.
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
3.
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
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2.
1项规定的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6.
1评标委员会6.
1.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1.
1执行.
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
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业主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
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
3履约担保7.
3.
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及提交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
3.
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
3.
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签订合同7.
4.
1业主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业主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业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业主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
4.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业主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业主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此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业主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业主明显不利的,业主可以重新招标.

7.
4.
4签订合同时是否会根据实际需要对需求数量作适当变更及变更后的计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
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
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
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6招标监督本次招标工作全程接受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等招投标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
1.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7.
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
投标函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
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数量(电子版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
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
7.
5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
1.
2资格评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4.
1项规定2.
1.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1项规定项目完成时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2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3项规定伴随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4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5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3.
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4.
1项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
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
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提交时间.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报价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招标内容与要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条款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及要求.
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
2.
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
投标报价部分40分;2.
技术部分42分;3商务部分18分.
2.
2.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低于6家则不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1家最低价和1家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报价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后续的评审.
2.
2.
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10%至+3%(含-10%、+3%);若超出偏差范围则报价部分得零分.
2.
2.
4(1)投标报价(满分40分)报价部分(满分40分)投标总报价先得本附表2.
2.
1规定分值的满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或减少1%,扣0.
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2.
2.
4(2)技术部分(满分42)主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满分27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硬件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用途对招标文件要求及规范的响应情况进行相应评分,起评分27分.
1、带""号技术指标为关键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否则本条款"主要设备技术指标及参数"项得0分.
2.
带""号的技术指标为重要技术参数,每不满足一项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
3、非()号标注的部分为一般性技术参数,每不满足1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
备注:1.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主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进行逐条响应.
2.
投标人须提供卡口抓拍摄像机单元、雷达设备制造商原厂项目授权书和质保承诺函原件(同一制造商的产品有多种型号时可授权多个投标人,但一个型号只能唯一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3.
主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制造商的鲜章,其中制造商提供的系列类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材料可作为同一厂家不同型号产品的技术证明文件使用),未提供者与未逐条响应者均视为不满足设备材料技术参数处理.

(主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为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九、主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所列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放在商务部分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中)整体技术方案(满分8分)在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先进性进行横向综合比较:1、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清晰、准确、完整,优得3分,良得1.
8分,一般得0.
9分;2、人员配备方案,要求现场管理、施工人员配备合理规范,优得2分,良得1.
2分,一般得0.
6分;3、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方案,优得1分,良得0.
6分,一般得0.
3分;4、工期保证体系方案,要求施工进度计划表、网络图科学合理,优得1分,良得0.
6分、一般得0.
3分;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方案,要求切实可行,优得1分,良得0.
6分、一般得0.
3分;施工组织方案(满分3分)施工人员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施工进度及方案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定,优得3分,良得1.
8,一般得0.
9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满分2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定,优得2分,良得1.
2分、一般得0.
6分;备品备件方案(满分2分)备品备件方案优劣由评委进行评定,优得2分,良得1.
2分、一般得0.
6分;2.
2.
4(3)商务部分(满分18分)质保和售后(满分6分)1、投标人在重庆市注册(分或子)公司得2分,其他得0分;备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在重庆市成立的服务机构人员名单:10-20人得1分;20人以上得2分;其他得0分;重庆市成立的机构服务人员名单须为缴纳社保时间为2016年4月至10月的人员名单.
备注: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需提供投入重庆市的服务机构人员承诺书.

3、售后服务时间每延长一年,得分1分,满分2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8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得0.
5分备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2013)或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0000-1:2011),得0.
5分.
备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得3分,贰级资质证书得1分.
备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壹级建造师,得1分,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指2016年4月-10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为项目提供安全员得1分.
(安全员须具备上岗证),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指2016年4月-10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6、监控设备的制造商获得工业与信息部颁发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得1分;备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近五年获得过企业AAA级信用等级证明的,得1分,备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业绩(满分4分)2013年1月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类或城市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类或安防工程类的施工业绩:1000万至2000万的,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2000万(含)以上的,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不能重复,最高得4分)备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第一步骤: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对技术二部分"袋开标评审和评分,对"商务部分"袋、"技术一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不予拆封;(本步骤结束后招标人收回评审结果)第二步骤:对"商务部分"袋和"技术一部分"袋进行初步评审和评分,对"投标函部分"袋不予拆封;(本步骤结束后招标人收回评审结果)第三步骤: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投标函部分"袋内的投标函部分开标评审和评分.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和打分)第四步骤:评审汇总并公布结果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等,则以投标总报价低者排名优先.
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有其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的;(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超过了招标文件所规定时间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10)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1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13)不能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4.
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全部要求;(14)投标人须提供卡口抓拍摄像机单元、雷达设备制造商原厂项目授权书和质保承诺函原件(同一制造商的产品有多种型号时可授权多个投标人,但一个型号只能唯一授权给一个投标人),否则,作废标处理.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当"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两者有矛盾时,应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
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
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
1初步评审标准2.
1.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
2.
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
1初步评审3.
1.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
1.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
3.
1.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2详细评审3.
2.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
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
2.
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
2.
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一部分计算出得分B1和技术二部分计算出得分B2;(3)按本章第2.
2.
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
2.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
2.
3投标人得分=A+B1+B2+C3.
2.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
3.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3.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3.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4评标结果3.
4.
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4.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号:业主:承包人:签署日期:签订地点:一、合同协议书业主(全称):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概况(见承包人投标文件)1.
货物名称:2.
货物规格:3.
货物数量:4.
货物安装地点:5.
包装:6.
装运期:天.
7.
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经____至_8.
保险:9.
付款条件:二、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三、合同工期(见业主招标文件)四、质量标准(见业主招标文件)五、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中标通知书;2.
投标函;3.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4.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5.
合同图纸;6.
招标文件及补遗;7.
投标文件及相关说明或澄清;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六、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保期内对货物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七、业主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八、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业主:(盖章)承包人:(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合同通用条款1.
词语定义除非另有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
1业主系指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1.
2承包人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为.
1.
3合同:指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录和其他一切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1.
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
1.
5合同协议书是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
6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双方书面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
7货物:系指承包人按合同要求,须向业主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
8检验:指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
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并提供业主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1.
10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
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
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
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天"指日历天数.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计量单位及合同语言2.
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
2本合同、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以中文书写.
2.
3如果合同文件或中使用了非中文的文本,提供该合同文件或的一方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文本,并应当按照翻译文本对该合同文件进行理解、解释和执行.
如有中、外文不符的情况发生,以中文为准.

3.
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下述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招标文件及补遗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合同图纸;投标文件及说明或澄清;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4.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5.
技术标准和要求5.
1承包人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
2合同项下技术资料以下列方式交付:5.
2.
1承包人在交货同时应向业主提供与合同货物相符的中文1套及其电子文件(以光盘制作)1套给业主:如目录索引、样本、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
5.
2.
2如果业主确认承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承包人将在收到业主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业主.
5.
2.
3技术资料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5.
2.
4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应于项目验收时一并交给业主.
6.
图纸业主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图纸(如有).
7.
包装7.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负担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
2应在每件包装表面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承包人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名称;合同号;发货标记;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以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吊装点"等字样.

7.
3下列资料包装在设备的包装箱中:装箱单1份;数量和质量证书1份;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
8.
装运条件:8.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业主.

8.
2承包人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承包人承担.
8.
3承包人装运的货物不应低于或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承包人应对少交或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8.
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9.
合同标的及价格业主同意购买、承包人同意出售货物及配件产品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总价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此价格包含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到工地指定现场)、卸货费、保险费、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调试费用、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
10.
支付10.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0.
2承包人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交货后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供下列单据,业主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业主出具的收货证明;(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3)装箱单;(4)发票;(5)验收证书.
10.
3业主将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11.
交货11.
1承包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
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11.
2承包人应办理货物从出厂至运抵交货地点这一段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以业主为受益人的"一切险",并将保险单据随附货物交付业主,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11.
3承包人应在货物全部发货后将a)合同编号b)商品名称c)数量d)毛重e)发票金额f)运输工具名称g)发货时间以传真方式告知业主.
11.
4货物应运至业主指定地点,并卸至业主指定位置,经双方及相关人员核对无误、签署收货单(见1)后为收货完毕,收货单一式五份,业主四份,承包人一份.
交货检验完毕后,业主即拥有合同货物及配件的所有权.

11.
5货物到达工地现场交货后至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包含自交货地点至存放地点,以及自存放地点至安装项目实施地点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
在保管期间内,任何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11.
6到货时间和交货时间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到货日期.
具体要求到货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竣工期即完成《技术标准和要求》约定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内容,验收合格为最后交货期.
11.
7交货地点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2.
质量保证12.
1质量保证期:整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正式运行后至少提供二年的质量保证期(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二年的,则应遵照生产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提供免费服务;承包人所报送的配套管理软件均需提供三年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一个月内,须由承包人的技术人员和业主代表共同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检查,任何缺陷均必须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承包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业主,报告一式两份.

12.
2在该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配套管理软件有重大升级,应免费予以升级;若用户提出系统功能的修改或完善要求,则应予以满足;若因系统本身缺陷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0天;若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或连续出现5次以上相同故障的,则投标人应免费更换新的设备予以替换.

12.
3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接到业主系统出现问题,需要上门服务的通知后,承包人技术服务人员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系统使用现场,进行处理,业主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承包人在免费质保期内每年提供四次免费巡检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质量经相关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
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承包人与业主可签订售后服务合同,相关费用标准按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2.
1条投标报价"中第3.
3款的原则予以执行.
承包人接到业主系统出现问题或需要升级的通知后,应积极响应,进行处理.
承包人每年至少提供四次巡检服务.
12.
5售后服务:中标人应保证在重庆本地备有相应的备品、备件来满足中标产品的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系统出现故障信息后应及时响应,并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需要到现场进行维护服务时,中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系统使用现场进行处理,招标人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在8小时内故障不能解决,中标人应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以代用,保证招标人的业务正常进行.
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起3日内仍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品牌、型号的全新产品进行更换.
中标人需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措施予以执行.
中标人在免费质保期内每年提供四次免费巡检服务,并提交巡检报告.
免费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质量经相关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3.
伴随服务13.
1承包人应提供的服务:13.
1.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试运行;13.
1.
2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13.
1.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13.
1.
4在制造商工厂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修理及对业主人员进行培训.
13.
2承包人应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3.
3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14.
备件14.
1备品备件要求:承包人承诺对本次采购的设备,为保证其正常运行,提供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并由此承担相应责任,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0年内,保证备件的供应,并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优质的备品备件.

14.
2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供对设备作正常运转及紧急救援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
该工具及仪器必须是功能良好全新、未使用过的.
15.
检验15.
1在发货前,承包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检,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证.
该合格证将作为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文件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自检不应视为业主认可及最终检验.
承包人自检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合格证书中加以说明.

15.
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业主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并且业主有权报请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对货物进行检查(包括进行破坏性实验),如检测结果证实承包人所供货物存在问题,承包人应负责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因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5.
3在货物制造期间,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可以随时赴承包人货物制造工厂(含主要设备制造商)检查与本项目有关的货物加工和组装工作.
业主的授权代表有权检查、试验及检验材料和加工工艺,检查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制造过程,要求承包人提交货物来源证明、产地证明及原始单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5.
4货物抵达现场后的开箱检验,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清点检验.
开箱检验时由双方及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业主如果发现质量、品名、规格或数量与装箱清单及合同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承包人承认业主的检验结果.

15.
5业主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
业主有权参与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并获取试验结果.
16.
调试与试运行16.
1承包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16.
2承包人派出的技术人员应备有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所需的特殊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等.
16.
3试运行内容如下:(1)进行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2)运行和检测安全装置.
16.
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业主才向承包人颁发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是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的必要文件.
(1)承包人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2)货物符合规格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3)性能试验和系统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业主认可;16.
5双方确认,承包人应提供整装件(成品),业主只对整装件(成品)进行检验验收,不接受一切组装件(半成品)的验收和评估.
17.
索赔17.
1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若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安装存在问题,或由某种原因造成的货物和安装缺陷,包括内在缺陷及外部缺陷,业主可向承包人随时提出书面索赔要求.
17.
2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业主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同时选择下列多种方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退货,将退货金额以合同原价中受影响并已收取的部分、以成交价格偿还业主,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租、码头装卸费、保管退货以及完工延迟所需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2)免费调换有瑕疵的货物.
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业主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所换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同时对所换货物的质量,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在替换后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7.
3承包人收到业主的索赔文件后,应尽快予以核实,经核实无误的立即予以更换或者按照业主的要求支付赔偿款,如承包人对业主的索赔文件有异议,应于收到索赔文件后5日内进行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索赔没有异议.
业主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业主仍有权向承包人追索.

18.
延迟交货18.
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交付业主使用.
18.
2如果承包人拖延交货或逾期竣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每拖延一日,按照设备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同时在超过二十日后,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业主选择终止合同的,承包人应在业主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5日内,立即撤出现场,支付业主设备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业主因重新招标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费用、系统延迟运行损失(按RMB10000元/日计算)、新合同价高于本合同价的部分费用等各项损失.
18.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承包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业主.
业主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9.
不可抗力19.
1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9.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当发生时,在一方通知对方后,由双方对合同的继续履行及后续处理,再进行协商.

19.
3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相关的履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0.
争议20.
1争议解决方式如果业主和承包人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业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的解决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20.
2发生争议时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业主和承包人都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项目:(1)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1.
知识产权21.
1承包人应保护业主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承包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1.
2承包人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的相关知识产权归业主所有.
22.
严禁贿赂如果业主或承包人及其他与双方有关的人员给予或提出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小费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以达到下列目的或企图:(1)使该人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行动;(2)使该人员对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人员表示赞同或不赞同.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行为不被承认和认可,情节严重的业主可选择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决定并不影响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按照合同所拥有的所有其他权益.
23.
保密与宣传条款23.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3.
2不做与本项目有关的不实宣传.
24.
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对承包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负担,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25.
违约责任25.
1下列情形,业主对承包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业主可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自书面通知书送达承包人时本协议终止.
(1)、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业主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完成设备安装;(2)、承包人在收到业主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业主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25.
2在业主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业主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承包人应承担业主因购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但是,承包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5.
3如果承包人拖延交货或逾期竣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每拖延一日,按照设备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同时在超过二十日后,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业主选择终止合同的,承包人应在业主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5日内,立即撤出现场,并支付业主设备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25.
4业主因自身原因无故退货,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
或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照法律认定且有计算依据的事实另行追赔.
26.
破产若业主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能力,则承包人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业主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承包人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若承包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能力,则业主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承包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业主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7.
转让除业主书面同意外,承包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8.
变更指示28.
1业主可以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对以下事项进行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业主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4)交货数量;(5)承包人须提供的服务.
28.
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承包人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付款及交货期进行合理的调整,此时承包人应以优于业主当地市场的价格提供产品及服务.
承包人必须在接到业主的变更指示后7个日历天内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加以实施.

28.
3业主保留变更交货时间的权利,如果业主提出变更交货时间,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按照业主提出的变更交货时间,按最短供货周期进行及时供货,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8.
4承包人有义务随时跟进现场情况,提出合理交货时间,经业主、承包人确认同意后,按批准的交货时间及时供货,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8.
5如果业主在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毕后要求增加功能及其它要求,承包人应积极以优于中国市场的价格提供产品及服务.
29.
合同修改如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30.
通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发送方应在3日内将发送原件送达接收方.
31.
合同生效及其它31.
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31.
2为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无论双方发生任何分歧,承包人均应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即应及时满足业主的使用需求,其他问题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
31.
3本合同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副本份数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31.
4本合同的,以及对本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补充和改动均应以书面形式制作,并由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效力.
32.
其它补充要求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
1业主:名称: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1.
2承包人:名称:5.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中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本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业主所在地的官方标准.
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1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5.
2如承包人在其投标过程中,对上述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提出的技术偏离并填入《技术规格偏离表》,且为业主最终接受,则有关偏离内容,在签订合同时纳入本合同.
9.
合同标的及价格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即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同类标的物的单价),合同最终结算价将根据买方实际接收并验收合格标的物的数量进行计算.
业主同意购买、承包人同意出售下述货物及配件产品:编号及型号规格数量编号型号规格、品牌、产地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此价格包含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到达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指定现场)、保险费、卸货费、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费用、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除此业主不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

10.
支付10.
3业主将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货款:10.
3.
1第一笔付款: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业主收到与合同相符的如下单据后予以支付:(1)根据交货时间及交货周期,在货物开始生产前,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支付申请书(应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承包人法人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承包人开具的相同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一笔付款的支付方式:预付款保函或现金.
如采用预付款保函方式,业主按合同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是无息的.
10.
3.
2第二笔付款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元(大写:业主于收到承包人下列单据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经过初验合格,承包人的支付申请书(应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承包人法人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业主出具的收货证明;(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3)装箱单;(4)验收合格证书;(5)承包人开具的相同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到工地现场后,经双方核对无误,签署初步验收文件一份.
10.
3.
3第三笔付款合同总价的25%,即人民币元(大写:业主在设备安装完成,调试、试运行3个月后经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承包人需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手续文件,包括业主验收后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须按照市交委的竣工验收要求)(2)承包人开具的相同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3.
4第四笔付款(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即人民币元(大写: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须按照市交委的竣工验收要求)11.
交货11.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90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网络联调,180工作日内全部设备达到初验资格11.
7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质量保证12.
5售后服务承包人应保证在重庆本地备有相应的备品、备件来满足供货产品的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接到业主系统出现故障信息后应及时响应,并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需要到现场进行维护服务时,承包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系统使用现场进行处理,业主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在8小时内故障不能解决,承包人应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以代用,保证业主的业务正常进行.
承包人自接到业主故障通知起3日内仍不能排除故障,承包人须免费提供同品牌、型号的全新产品进行更换.
承包人需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措施予以执行.
承包人在免费质保期内每年提供四次免费巡检服务,并提交巡检报告.
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质量经相关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0.
争议20.
1争议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业主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8.
变更指示28.
1(4)交货数量: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若因设计变更或项目实际需要而进行调整采购数量时,承包人不得再调整合同单价.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数量或规格不满足业主实际要求的,业主将有权拒绝接收.
如果本项目在合同实施中无设计变更或人为的增减采购数量时,则合同结算价应与中标价一致,不再调整.

31.
合同生效及其他31.
3合同份数: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32.
其它补充要求32.
1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形式:采用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
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退还期限及方式:整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32.
2其它(1)若出现业主对设备系统的新增或不可预见现象发生(譬如生产厂家出现缺货或断货)等情况,承包人所提供的新增设备的质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但价格不得高于本次中标时同类设备的价格.

(2)其它有关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应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中约定.
(3)竣工验收要求提供软件系统的全部源代码(4)软件系统升级后,应及时提供升级后的全部源代码.
1设备验收单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安装地点安装时间数量型号验收情况请接收人根据设备安装情况选择:设备及其配件资料是否齐全1)是2)否设备开电是否正常1)是2)否设备安装是否正常运行1)是2)否是否同意设备通过现场验收1)是2)否其他补充:设备接收方接收人签字:年月日监理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设备安装方安装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设备安装地点:各执法大队施工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和要求)备注:为了便于描述拟招标设备系统的技术性能,招标人在以下的技术规范书中可能引述了某一个或某几个具体货物的品牌名称.
此类品牌名称并不是要求投标人必须选用,投标人可以选用不低于此类品牌技术性能、质量的其他档次的货物品牌予以代替.

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二)建设内容1.
测速系统1.
1设置测速区间与区间测速标志根据"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要求结合路段特点,在全路网重点监管路段实施区间测速,合理设置测速区间与区间测速标志,并根据区间测速系统的要求完善系统软硬件.

1.
2根据区间测速要求增设测速点根据执法管理需求结合现有测速点分布情况,在已开通高速公路合理设置测速点,建立以全网区间测速为主,单点测速为辅的测速体系.
1.
3完善测速数据管理平台及系统功能在现有信息化基础上完善数据管理平台,为数据接入、处理、存储、综合应用、共享等打下良好基础;并在现有系统功能基础上,根据执法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区间测速、车辆布控、车流量分析、超速车辆专题统计分析、综合查询等重要功能,充分发挥测速系统在执法管理上的作用,确保一期、二期以及三期设备无缝衔接,在同一平台体系下运行.

1.
4调整网络结构本项目在现有高速公路通信网络架构体系下,调整现有执法网络结构,在路段监控分中心、区域监控中心、监控总中心设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实现所属路段各大队、支队调用前端通行图片的需求.
1.
5完善一二期测速系统外场设施(1)根据执法管理需要,在高接高枢纽节点、拥堵隧道前、及其他一些交通量大的路段测速点增设应急车道抓拍摄像机,加强对违章占用应急车道车辆的管控.
(2)根据执法管理需要,结合区间测速要求调整部分已建测速点.
(3)整改和完善一、二期无法上传数据测速点,包括更改测速点供电路由及完善数据接入,确保一、二测速点运行正常.
2.
交通量调查系统根据一类交通量调查站设置原则,结合重庆高速公路已建45套一类交通量调查站位置,在已开通高速公路增设32套一类交通量调查站;交通量调查站数据接入一期交调系统,传至重庆市交委交通调度中心.

(三)系统关联1.
与已有测速系统关系本项目是在现有测速系统基础上进行区间测速和系统功能完善,需结合已有测速点设置测速区间并增设测速点,新增测速点接入现有测速系统.
同时通过本项目对已有测速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
2.
与执法服务站关系本项目别出的黑名单车辆可在执法服务站布控拦截,还可以结合执法服务站卡口车牌识别进行区间测速.
3.
与后期高清视频卡口与取证系统关系枢纽立交与下一互通之间的测速点车牌识别设备可用于卡口车牌识别,卡口系统车牌识别设备可与已建测速形成测速区间,下阶段卡口系统建成后可根据执法需要调整测速区间;实现测速与卡口系统设备共享、共用.

4.
与综合执法管理平台关系本项目识别出的超速车辆及取证数据需导入执法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执法管理,通过前端数据采集,后端数据处理,处理后的超速车辆数据及违章车辆数据(占用应急车道)自动导入执法管理系统,实现非现场执法管理.

二、区间测速系统根据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新增73套测速设备并构建"区间测速系统"的立项请示》文件,为实现对已通车高速公路路网速度管控的全覆盖,在已建高速公路新增测速设备,并构建"区间测速系统".

1.
区间测速原理技术原理是利用车牌识别技术对所有通过两个检测断面的车辆进行车牌识别,通过比对车牌号码,计算出同一辆车通过任意两个检测断面的旅行时间.
根据两点间的距离计算出此车在此路段上的平均车速,并将监测断面检测的原始数据传至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监控中心服务器,经过处理分析,实现高速公路流量检测、车辆超速、交通违法检测及辅助处罚等功能.

主要特点如下:1)通过对两个断面进行监测,完成断面测速和区间测速;断面测速在驾驶人熟悉其位置后可被人为规避,而区间测速功能,可以在整个范围内威慑驾驶人员,迫使其在较长路段内不敢产生超速违法行为;2)测速区间起点、终点两个检测断面的检测设备在功能、性能等各方面完全相同,系统可灵活添加多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的车辆通行记录数据可同时复用于前方路段和后方路段的测速计算,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容性;3)能完成较多扩展功能,为交通管理提供增值服务,如流量监测等.
2.
区间测速系统基本功能要求1)信息采集具有实时采集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的车辆信息及全景特征图片的功能.
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的车辆图像捕获率大于等于95%.
采集信息符合GA/T16.
41-2012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和GA329.
3-200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的要求.
2)号牌识别具有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功能.
号牌识别准确率应符合GA/T833的要求.
3)平均速度计算具有计算机动车区间行驶平均速度的功能.
4)限速值判定具有设定限速值功能,并自动判别车辆是否超速.
5)违法行为甄别具有自动甄别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功能.
符合GA/T16.
41-2012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和GA329.
3-200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的要求.
6)图片数量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至少各采集一张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系统还应将采集的图片自动生成为一张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
7)图片信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至少应包含测速区间名称、距离、驶入时间、驶出时间、平均速度、限速值等信息.
8)防伪信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应包含防伪信息,防伪信息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9)存贮格式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存贮格式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10)图片质量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且能满足人工确定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号牌颜色等要求.
11)查询统计具有机动车区间通行特征、违法行为、测速监控点及测速区间等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
3.
误差范围要求1)区间距离不允许有正误差;2)24h内计时误差不得超过1.
0s;3)平均速度误差应符合GB/T21255-2007的要求.
(当机动车速度小于100/h时,道路实测误差应不超过-6/h~0/h;当机动车速度大于或等于100/h时,道路实测误差应不超过机动车速度的-6%~0%.
)4.
区间测速系统实现方式本次区间测速系统需利用部分已建测速测速点来实现区间测速功能,需要对已建测速点前端工控机数据采集软件进行完善.
1)摄像头集成摄像头集成主要包括了摄像头连接、测速布防、测速撤防、断开连接功能.
当系统启动后,将测速点基本信息(如测速点工控机IP、图片存放路径、情报板IP、摄像头IP及端口等)配置好后,重新启动系统,系统将自动识别摄像头的型号类别,并根据摄像头IP、端口、用户、密码发起连接命令给摄像头,当摄像头可正常工作,并处于未连接状态时,摄像头反馈给系统成功连接信号,此时系统的设备状态中显示该摄像头IP.
摄像头连接成功后,系统紧接着会给摄像头发送布防命令,摄像头在接到布防命令后,如设备正常,摄像头反馈给系统布防成功.

2)车辆测速抓拍系统将布防好的摄像头抓拍的数据与图片实时接收,并整理成系统能识别的数据格式,并依据规则存储于数据库和本地磁盘.
3)数据实时上传系统在存储测速抓拍数据的同时,依据平台的要求,启动并调用消息队列,并将待上传的数据依据格式装入消息队列,消息队列的数据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调用上传服务,上传成功后如上传服务平台反馈的消息中有"区间超速"和"黑名单"的消息时,系统将图片通ftp的方式上传至服务器.

4)数据补传当数据实时上传失败时,该数据继续装入消息队列,排于消息队列的最后,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等待补传.
5)数据存储系统采用轻量级的mySQL数据库用于测速前端值守系统的测速数据存储,采用ftp文件服务器的方式存储测速抓拍图片.
依据规则,图片的路径将存于测速数据的图片路径栏位中,便于图片与数据对应查找.
图片的存储命名采用有车牌和无车牌两个方式,有车牌的图片的名称是:车牌+时间流水号,无车牌的图片的名称是:时间+5位随机流水号.

6)区间测速起止点配置在单点测速系统的基础上,区间测速点的配置增加了区间编号和区间测速起止标识栏位.
7)情报板信息发布当测速值守系统抓拍的过程中发现了车辆超速,系统将"【号牌】,请减速慢行"的字样通过调用情报板发布服务向测速点对应的情报板发布消息,显示时间为5秒钟.
8)基础信息同步基础信息包括了测速点信息、摄像头信息、情报板信息.
测速点信息栏目有测速点编号、工控机IP、测速点名称、路段、限速值、图片路径等.
摄像头信息包括了摄像头IP、车道号、端口、用户账号、密码、测速点编码等.
情报板信息包括了情报板IP、规格等.

系统第一次启动后,配置相应的测速点编号及工控机IP后,即可手工触发同步功能,系统将自动从测速平台上同步相应的信息到测速值守系统的mySQL数据库中.
重新启动系统即可正常开始测速抓拍工作.

5.
测速区间设置1)测速区间设置原则测速区间设置主要根据"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2013与"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从路网角度出发,结合路段特点及执法管理需求进行确定.
测速区间设置原则:以已建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通过枢纽立交、省界入口、重要互通等节点,构建覆盖全路网的测速网络;从路网角度出发,理论上测速点所形成的区间应基本覆盖已建高速公路,为今后测速区间调整打下基础;以路网为基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结合近年高速公路事故资料及路段线型特点设置测速区间;原则上在省界进入重庆方向路段设置1处测速区间;隧道群及长度超过7公里特长隧道应设置测速区间;原则上相邻区县城市主要出、入口之间至少设置1处测速区间;根据路段特点,原则上在长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设置测速区间;原则上测速区间长度不超过30公里.
2)测速区间设置规模本次设计范围为已开通高速公路,未开通高速公路测速点及区间由各路公司建设,本次测速点设置涉及到的高速公路有:绕城高速、渝湘高速、渝邻高速、沪蓉高速、沪渝高速、沪渝南线高速、渝泸高速、渝隧高速、渝武高速、渝黔高速、渝昆高速、渝蓉高速、长涪高速、万开高速、开开高速、綦万高速、南万高速、南涪高速、奉溪高速、铜永高速、永江高速等20多条高速公路.

目前重庆高速公路已建测速点情况:固定测速系统一期40处、二期100处、车速反馈系统已建5处、新开通路段已建32处,渝湘路公司建设1处,已建测速点共178处.
本次新增58处测速点,搬迁10处已建测速点,已建、新建测速点合计236处.
共设置86处测速区间,其中24处测速区间已实施.
3)区间设置表序号路段名称方向区间设置位置备注1G5001绕城高速内线K2+500-K19+0002K30+500-K46+9003K59+000-K83+5004K103+800-K118+5005K132+200-K147+600已实施6K172+300-K186+4507外线K14+000-K28+8008K61+200-K83+8009K96+900-K119+00010K120+800-K145+30011K147+150-K166+70012K171+100-K186+40013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609+290-K1617+050已实施14K1671+000-K1681+280已实施15K1702+200-K1725+100隧道群16K1787+900-K1805+500已实施17K1850+655-K1863+68518K1873+300-K1879+400已实施19K1887+745-K1900+50020K1968+800-K1998+00021出城K1595+100-K1602+30022K1631+635-K1639+50023K1690+120-K1711+400已实施24K1711+400-K1719+100已实施25K1741+955-K1775+10026K1803+400-K1828+30027K1894+650-K1905+500已实施28K1936+080-K1950+80029G65包茂高速(渝邻)进城K1512+000-K1517+50030出城K1500+770-K1520+800已实施31G42沪蓉高速进城K1286+500-K1305+00032K1324+000-K1332+000摩天岭隧道33K1402+120-K1435+300已实施34K1466+900-K1504+50035K1537+100-K1553+200已实施36K1591+100-K1601+400已实施37出城K1324+000-K1332+000摩天岭隧道38K1382+000-K1402+12039K1435+300-K1460+50040K1531+200-K1547+600已实施41K1567+500-K1589+30042G50沪渝高速进城K1504+300-K1514+300已实施43K1546+000-K1567+780方斗山隧道44K1636+000-K1648+000已实施45G50沪渝高速进城K1668+100-K1683+300已实施46K1704+950-K1713+800已实施47出城K1546+000-K1567+780方斗山隧道48K1583+000-K1615+50049K1656+700-K1672+00050K1709+400-K1721+700已实施51K1728+600-K1743+700已实施52G50S沪渝南线进城K51+420-K25+92053K80+200-K61+02054K157+490-K168+89055出城K25+920-K18+82056K102+120-K80+20057K112+590-K127+79058G93成渝环线(渝泸)进城K477+900-K507+500已实施(调整K477+900-K486+300)59出城K465+100-K492+50060G75兰海高速(渝黔)进城K1017+500-K1022+000已实施61K1080+000-K1101+00062出城K1017+490-K1036+150已实施63K1054+000-K1072+00064G75兰海高速(渝武)进城K889+710-K900+30065K914+000-K927+000已实施66出城K900+300-K889+71067出城K940+100-K922+60068G85渝昆高速进城K37+000-K51+650已实施(调整K71+700-K78+000)69K78+000-K97+60070出城K23+700-K33+80071K55+800-K69+40072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11+800-K334+60073出城K324+400-K342+300已实施74K377+828-K391+50075G5013渝蓉进城K23+990-K46+30076K56+000-K72+875(执法服务站卡口)77出城K16+579-K39+10078綦万出城K4+500-K18+41579万开出城K15+300-K20+60080开开进城K24+900-K36+55081奉巫进城K11+690-K28+00082南涪进城K16+900-K52+18083出城K31+660-K52+18084铜永铜梁至永川K11+680-K28+72085永川至铜梁K11+680-K28+72086永江永川至江津K56+530-K42+2006.
区间测速标志实施区间测速的路段应在起点前方200-1000处设置预告标志,在起点和终点分别设置起点标志和终点标志,并在进入射线高速公路及省界进入重庆境内的高速公路适当位置设置全程区间测速标志.
1)区间测速预告标志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前方路段开始区间测速,与限制速度标志配合使用.
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合GB5768.
2-2009中7.
2.
5.
5的规定.
2)区间测速起点标志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此处为区间测速起点.
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合GB5768.
2-2009中7.
2.
5.
5的规定.
3)区间测速终点标志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此处为区间测速终点.
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合GB5768.
2-2009中7.
2.
5.
5的规定.
4)全程区间测速告知标志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前方道路实施全程区间测速,与限制速度标志配合使用.
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版面中的图形标识应符合GB5768.
2-2009中7.
2.
5.
5的规定.
三、固定测速系统已建测速点及新建测速点既要满足区间测速系统对设备要求,又要满足固定测速系统功能要求.
1.
固定测速系统组成及功能固定测速系统主要由视频抓拍、车辆测速系统(包括:牌照识别、车辆比对、超速违章报警、车辆测速)等组成.
1)车辆超速检测、抓拍功能具有超速检测功能,系统利用在固定测速点设置的车速检测设备对通过固定测速点车辆的车速实时检测、抓拍,并将检测到的数据和抓拍到的图片传到就近通信站的工控机内实时分析处理,并将结果与预先定义的超速阀值进行对比,若超过系统阀值则将其定义为超速车辆.

2)车牌识别功能系统根据检测到的车辆信息对车辆的车牌、车型等信息进行抓拍,对抓拍到图片进行信息识别,识别结果、图片以及车辆超速信息等上传至监控分中心.
3)信息发布功能结合高速公路执法管理的需求,本次在用于单点测速的测速门架上设置车速反馈屏用于实时车速反馈及发布超速车辆信息,并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已建可变情报板发布超速车辆信息及执法管理信息,发布内容为提醒违法行为人谨慎驾驶、注意安全等,同时也提醒相关违法车辆到高速公路执法服务站接受相关处理,起到纠正违章行为、震慑的作用.

测速系统组成及功能系统组成系统设备系统功能视频抓拍抓拍摄像机超速检测、车牌识别、车辆比对、超速违章报警、车辆图像及全景图像抓拍车辆测速雷达测速仪信息发布路段已建情报板发布超速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安全行驶信息等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管理软件统计、分析、存储、及联网执法管理等通信及供电数据传输设备及光电缆2.
车辆测速车辆测速应采用窄波雷达测速方式进行车辆测速,测速系统由雷达测速仪以及工控机构成.
雷达测速仪主要完成对每个车道行驶车辆的车速数据不间断采集.
采集到的数据通过光纤收发器或光端机传至就近通信站工控机,通过软件对所有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对比.
如果目标(车辆)超出了限定速度,则将其定义为车辆违章,系统迅速将其锁定.

3.
车辆抓拍及车牌识别1)车辆图象实时检测、抓拍固定测速点对过往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过往高速公路所有车辆进行车牌识别、车辆图像抓拍等,相应监控数据(车辆全景图、车牌号码等)需传到高速公路执法总队管理中心的执法管理平台.
摄像机能根据测速系统检测到的超速信息对涉嫌违章车辆进行特征图像和全景图像设施抓拍.
同时也能根据需要,对通过固定测速点监控区域内的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视频拍摄监视并上传.
2)车牌自动识别抓拍机制可提供车辆行驶方向、经过时间、地点、车牌颜色、车辆类型、车牌号码等基本信息.
车辆识别系统具备对民用、警用、军用、武警等汽车号牌计算机自动识别能力,所能识别的字符包括:"0—9"十个阿拉伯数字;"A—Z"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省市区汉字简称(京、津、晋、冀、蒙、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渝、使、临、台);军用车牌汉字("军、空、海、北、沈、兰、济、南、广、成");号牌分类用汉字("警、学、领、试、挂、境、港、澳、拖、农");武警车牌字("WJ、0—9、消、边、水、警、电、林、通").
系统能区分大小车型,并能根据我国常用车辆号牌底色黑、蓝、黄、白四种颜色的车牌设计规则,对车速在200公里/小时以内的机动车车牌照七位全部均可识别,识别速度不大于200毫秒.
4.
设备供电根据测速一、二期使用情况,无论是农电+UPS,还是太阳能+蓄电池供电稳定性均不高,为保证系统外场设备的供电可靠性,本次设计供电电源主要从隧道、可变情报板、监控摄像机、收费站、服务区等处取电.

5.
数据传输固定测速数据采用光纤收发器传至就近通信站执法用三层以太网交换机,再进入工控机初步分析处理,工控机分析处理后的数据通过执法数据专网传至重庆高速公路执法总队监控中心进行存储和管理.
新增测速点路段,若通信站至路段监控分中心未开通执法数据专网时,在本项目中完成执法数据专网开通,相应工程量已计入本项目.
6.
固定测速系统软件软件主要由系统管理软件和应用软件组成.
系统管理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管理软件、数据库以及开发平台等等,应用软件主要包括信息采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控制方案执行模块、信息显示模块、统计查询和报表生成模块、数据档案存储模块、设备监测模块、通信中间件等等.

系统管理软件应充分考虑接口功能,预留相关接口,同时需满足联网执法管理的需要.
设备应用软件由设备供应商提供.
应用软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应满足高可靠、实时响应快、安全性好、开放性好,系统应易于操作、易于维护、可扩展性好.
1)应用软件系统至少要能满足以下要求:(1)系统应能对雷达测速仪检测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对比,检测出超速车辆的数据.
系统应能根据检测到的超速信息在微秒级反应时间内迅速控制抓拍摄像机进行连续的图片抓拍,抓拍图片不得少于3张.
抓拍完成后,软件应能对超速车辆的车牌信息进行快速识别,识别时间应符合《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09)的相关要求.
并能完成车速、车牌、经过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的字符叠加功能.
(2)系统应能根据预先设定好的内容将检测到的超速车辆信息和上级管理站下发的信息自动发布到情报板上.
(3)系统应能根据执法总队管理中心下发的各类数据对系统数据库进行实时的对比更新.
(4)应满足系统规定的采集、运算、控制、显示、报警、存贮和打印等功能要求.
(5)屏幕显示、打印汉字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2312形式.
(6)人机界面采用中文界面,以菜单、图形显示、以鼠标和键盘进行日常操作.
(7)软件应具有可扩展功能.
(8)软件应为模块化结构,并尽可能做到单一功能模块化,便于系统扩展.
(9)系统软件应具备容错功能,确保不会因一个小的错误引起系统中断,而需重新启动.
(10)允许使用修补技术以临时修正故障,但修正后必须重新装入系统.
为此,要求清楚地定义一个过程,以保持修补和后续软件的跟踪.
应优先提供编文件软件的自动化方法,应为安装和维修目的提供软件更新和解除软件所需的足够的鉴别.

(11)系统应有能力迅速重新编辑和装入一个改变的模块,而不必形成一个全新的系统,它将可能用最少的中断启动新的模块,如果新模块不能正确运行,要有能力返回到老的模块.
(12)当计算机执行正常操作时,计算机软件应方便承担新的软件设计.
优先权处理软件应按照必须的优先权编辑,优先权顺序建议如下:高级别:处理执行子系统的开始、停止、命令、报警、事件和紧急操作;中级别:处理执行编程功能、图形显示、数据编辑和协定;低级别:处理执行管理功能、动向记录和日、月、年记录.
2)整个软件系统主要具备以下一些特点:(1)数据实时对比将采集数据与相关数据库对比后实施相应的信息发布或存储工作.
(2)设备检测(自动与手动)系统针对系统软件死机,硬件死机,系统过热,风扇故障等事件做出恰当的处理,保证系统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实现最大限度的可用性,或者在极端的情况下保证系统设备不损坏,具有方便维护设计,一般的故障处理可以不使用工具就能完成.

(3)数据共享与检索通过公路监控点超速车辆的各种信息(时间、地点、牌照、速度、车型、图片、报警信息等)都会保存到数据库中(图片以文件方式存放,数据库中保存其文件名).
同时,系统提供灵活、方便的手段让用户搜索、浏览车辆信息历史数据.
并具有数据备份和数据打印输出功能.
具备完善的查询统计功能,可以根据抓拍时间段、号牌、行驶方向、报警类型等条件综合查询通过车辆的记录.
提供按车辆信息检索的应用平台,按不同权限对数据库进行操作,按车辆通过时间、车型、车速、地点、号牌颜色等条件进行精确或模糊查询,提供数据导出和数据打印输出功能.

(4)分类查询、分析、统计、打印所有实时监测以及处理后信息能分类查询、统计、打印.
应用软件具备模糊查询功能用,可以根据车辆通过时间、模糊车牌号码、车型等条件进行搜索以获得所需要的数据.
同时,系统提供灵活、方便的手段让用户搜索、浏览车辆信息历史数据.
并提供数据备份和数据打印输出功能.
可以根据抓拍时间段、号牌、报警类型等条件综合查询通过车辆的记录.
具备出具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等功能,并可对报表进行导出、打印.

(5)系统设备管理本系统支持设备统一编号、设备时钟、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等设备参数配置功能.
系统参数应可通过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进行现场配置.
参数可以通过现场外接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接口及相应的接口软件进行配置.
系统参数可以在中央远程配置及获取校验,本系统采取有效机制保证后台系统配置参数和现场配置参数的一致性.
系统提供设备故障、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系统现场登录等信息的日志管理.
系统采用精密时钟源对时钟进行校正,可接受后台的校时命令,完成校时功能,且系统应预留接口,方便以后新增的设备接入.

(6)系统安全管理本系统提供登录设备的密码管理功能,在未经过密码确认之前,所有的按键操作均无效,防止信号机作为室外设备的未经授权操作,以提高室外设备安全性.
(7)系统运行状态监测本系统配备设备看门狗,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测,能提高设备的抗干扰能力.
能对本系统设备内部故障(如板卡故障、通信故障、检测数据缺失、电源故障、无图像等)进行检测,并能实时日志记录、监测数据上传以及报警.
可自动逐条记录所有故障信息,通过RJ45网口与笔记本计算机相连,以便于维护人员查询及维修等.
同时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可实现远程报警,并能够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远程管理与维护.
(8)网络状态监测本系统能对通信状态进行监测,当网络故障或其他通信故障时,本系统能进行日志记录,并备份存储数据,当通信恢复时,所有临时备份数据应能及时上传.
(9)远程维护管理系统能通过网络实现数据传输、远程访问、远程维护管理等功能.
系统提供方便的数据搜索与浏览等操作手段,用户既可以在系统运行现场进行控制操作,也能进行远程常规操作和数据共享.
四、系统网络架构1.
网络架构调整根据执法管理需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路段监控分中心—区域监控中心-监控总中心四级架构体系下新增相应的实施设备,实现大队、支队、总队各级执法管理需求,并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
充分利用测速二期在各路段监控分中心交换机及服务器等设备,并设置防火墙与监控系统三层以太网交换机进行连接,实现数据的交互与共享.
2.
执法数据网构成重庆市高速公路通信网分为收费数据网、监控数据网、图像数据网及执法数据网.
其中执法数据网由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及执法总队监控中心执法网络、区域监控中心执法网络、路段监控管理站执法网络、执法服务站及收费站执法网络构成.
其中,中西部区域高速公路各路段监控管理站执法数据直接上传至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执法用三层以太网交换机(重庆市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兼中西部区域监控中心),执法数据网在监控总中心、区域监控中心、路段监控管理站通过防火墙与监控数据网和监控图像网相连,实现资源共享.

1)数据传输及网络带宽要求执法专用数据传输链路为:前端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就近通信站—路段监控管理站--区域监控中心--监控总中心--执法总队监控管理中心.
(1)前端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至通信站数据传输固定测速系统测速及车牌识别数据通过光纤传至就近通信站执法网络三层以太网交换机;并通过工控机完成数据采集与处理.
(2)通信站至路段监控管理站数据传输已建高速公路通信系统主要分为具备RPR功能和不具备RPR功能设备的通信系统.
对于具备RPR通信功能设备的通信系统,执法专用数据通过通信站执法数据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接入通信系统内嵌RPR环网上传至路段监控管理站执法数据三层以太网交换机,原则上为执法专用数据分配2bit/s带宽,有条件的路段(渝东北、渝东南)分配4bit/s带宽,并按RPR的C类业务进行配置.

对于不具备RPR通信功能设备的通信系统,执法专用数据通过通信站执法数据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接入通信系统,采用STP透传方式上传至路段监控管理站执法数据三层以太网交换,原则上为执法专用数据传输分配2bit/s带宽,有条件的路段(渝东北、渝东南)分配4bit/s带宽,,并按RPR的C类业务进行配置.

(3)路段监控管理站至区域监控中心数据传输路段监控管理站执法数据三层以太网交换至区域监控中心执法数据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数据传输利用通信系统采用STP透传方式,为执法专用数据传输分配10bit/s带宽.
(4)区域监控中心至监控总中心数据传输区域监控中心执法三层以太网交换机至监控总中心执法三层以太网交换机的数据传输由通信系统分配20bit/s的带宽.
(5)路段监控管理站至监控总中心(兼中西部区域监控中心)数据传输中西部区域路段监控管理站数据直接上传至监控总中心(兼中西部区域监控中心),由于目前中西部区域路段监控管理站数据直接上传至监控总中心通信网未改造,受带宽限制,暂时为执法数据传输分配2bit/s带宽,待通信网改造完成后调整为20bit/s带宽.
(6)监控总中心至执法总队监控管理中心数据传输监控总中心执法三层以太网交换机至执法总队监控管理中心执法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数据传输通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利用已有通道进行数据传输.
3.
执法数据网硬件配置根据本项目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要求,拟增设以下设备:(1)路段监控分中心利用测速二期服务器与三层以太网交换机,增设防火墙与监控系统进行连接.
(2)区域监控中心增设1台加强型工作站、1台一般工作站,1台三层以太网交换及防火墙.
(3)重庆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增设防火墙与监控系统进行连接.
(4)执法总队监控中心增设3台加强型工作站,并增加相应的磁盘阵列用于违法图片存储.
五、一二期固定测速系统外场设施完善1.
应急车道抓拍摄像机根据路网特点结合执法管理需要,在一些交通量大的路段测速点增设应急车道抓拍摄像机,加强对违章占用应急车道车辆的管控.
通过在应急抓拍点设置抓拍摄像机,对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进行抓拍识别,并将抓拍识别的车辆信息及图片传至收费站工控机进行处理,合成违章车辆信息(含图片)数据通过测速点执法网传至总队监控中心测速系统平台,通过平台应急车道管理模块实现对违章占用应急车道的执法管理.

1)应急抓拍摄像机设置位置主要在交通量比较大的开放性射线路段、隧道入口、互通立交等处测速点进行设置,具体设置位置见"已建、新建固定测速系统布设表".
2)应急抓拍摄像机功能系统通过视频检测方式实现车辆捕获功能,能对所有经过车辆进行捕获,对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至少抓拍2张连续的图片,反映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
违法图片取证模式符合GA/T832-2014中相关模式的要求.
2.
调整部分已建测速点位置一、二期部分测速点由于供电、数据中断等其他原因长期无法正常使用的测速点,在本项目中根据执法管理需求,结合区间测速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已建测速点的调整包括测速点搬迁和更改供电路由.
本次设计搬迁10处测速点,更改2处测速点供电路由.
10处测速点搬迁位置详见"已建、新建固定测速系统布设表".
3.
完善一、二期测速数据接入针对一二期部分测速点数据无法上传情况,根据执法管理部门要求,在本次设计进行整改完善.
根据调查本次需完善数据接入的已建测速点共有4处:1)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9+000测速点根据调查该测速点原数据接入猴子岩隧道,由于猴子岩隧道无通信设备,在测速一期实施时,测速点数据通过猴子岩隧道路公司已有光缆传至收费站接入通信系统进行传输.
现由于路公司光缆原因数据无法上传,本次拟从测速点重新敷设光缆至空港收费站接入执法数据专网进行传输.

2)G65包茂高速(渝湘段)K1627+600测速点根据调查该测速点原数据传至大观收费站,在大观收费站通过视频图像网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接入高速公路视频图像网进行传输,现由于路公司视频综合管理平台改造,此测速点数据无法上传,本次拟增设1台三层以太网交换机,并开通执法数据专网用于此测速点数据传输.

3)G50沪渝高速K1531+300测速点根据调查此测速点原数据传至吕家梁隧道石柱端配电房,由于石柱端配电房无通信设备,原数据在吕家梁隧道石柱端配电房通过路公司光缆传至吕家梁隧道冷水端配电房接入通信系统进行传输;现由于路公司光缆原因数据无法上传,本次拟从石柱端配电房敷设光缆至冷水端配电房,光缆在石柱端配电房内与原测速点光缆进行熔接,并将石柱端配电房内交换机及工控机搬迁至冷水端配电房,然后接入通信设备ONU开通执法数据专网进行数据传输.

4)綦万高速K18+415测速点根据调查该测速点原数据传至永城收费站,在永城收费站通过视频图像网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接入高速公路视频图像网进行传输,现由于路公司视频图像网原因,此测速点数据无法上传;由于綦万路通信网即将改造,本次拟增设1台三层以太网交换机,待该路段通信网改造完成后接入通信设备ONU开通执法数据专网进行数据传输.

已建测速点数据接入整改表序号路段名称桩号方向原通信站(数据接入)数据中断原因整改1G5001绕城高速K19+000内线狮子岩隧道隧道配电房无通信设备,原数据利用路公司光缆上传,现由于光缆原因中断重新敷设光缆至空港收费站接入执法数据网2G65包茂高速(渝湘段)K1627+600进城方向大观收费站原数据接入视频图像网上传,未开通执法数据专网增加交换机,开通执法数据专网3G50沪渝高速K1531+300进城方向吕家梁隧道原数据传至隧道石柱端配电房,利用路公司光缆上传,现由于光缆原因中断重新敷设光缆至冷水端变电所接入执法数据网4綦万高速K18+415出城方向永城收费站原数据接入视频图像网上传,未开通执法数据专网增加交换机,开通执法数据专网六、系统功能完善1.
测速系统基本功能要求1)信息采集具有实时采集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的车辆信息及全景特征图片的功能.
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的车辆图像捕获率大于等于95%.
采集信息符合GA/T16.
41-2012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和GA329.
3-200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的要求.
2)号牌识别具有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功能.
号牌识别准确率应符合GA/T833的要求.
3)时钟同步具有与北京时间同步的功能.
4)平均速度计算具有计算机动车区间行驶平均速度的功能.
5)单点测速系统具有单点测速功能.
6)限速值判定具有自动依据车辆车型判别限速值的功能.
7)违法行为甄别具有自动甄别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功能.
符合GA/T16.
41-2012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和GA329.
3-200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的要求.
8)图片数量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至少各采集一张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系统还应将采集的图片自动生成为一张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
9)图片信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至少应包含测速区间名称、距离、驶入时间、驶出时间、平均速度、限速值等信息.
10)防伪信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应包含防伪信息,防伪信息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11)存贮格式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存贮格式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12)图片质量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且能满足人工确定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号牌颜色等要求.
13)布控报警针对高速公路超速、违章、违法和交通肇事逃逸车辆能实时布控报警.
14)车身颜色识别功能系统可自动对车身深浅和颜色进行识别,可供用户根据车身颜色来查询通行车辆,为公安交通管理和刑侦案件侦破提供了科技新手段.
系统可自动区分出车辆为深色车辆还是浅色车辆;并识别出11种常见车身颜色,11种颜色包括:白,灰(银),黄、粉、红、绿、蓝、棕、黑、紫、青.
15)车型识别功能系统采用车牌颜色和视频检测技术结合的方法对车辆类型进行判别,可对7种车型进行识别(大货车、小货车、客车、轿车、面包车、中型客车、SUV-PV).
16)车标识别功能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对车标进行识别,可对200种车标进行识别,可供用户根据车标来查询通行车辆,为公安交通管理和刑侦案件侦破提供了科技新手段.
17)车辆子品牌识别功能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对车辆子品牌进行识别,可对2000种车辆子品牌进行识别,可供用户根据车辆子品牌来查询通行车辆,为公安交通管理和刑侦案件侦破提供了科技支撑.
18)未系安全带检测功能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对未系安全带进行检测,实现对前排司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检测.
19)打开遮阳板检测功能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实现对遮阳板是否开启的检测.
20)流量统计系统可根据需要,按时段、车型、车道、方向进行查询,并进行流量统计(包括流量图、流量表、流量曲线图),具备出具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等功能.
21)设备管理系统提供设备编号、设备时钟、设备运行状态监测设置等设备参数配置,可通过前端人机交互界面进行现场配置,也可以在中央远程配置及获取校验,以及实现远程的重启、复位等远程维护,同时提供设备故障报警、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系统现场登录等信息的日志管理.

22)查询统计具有机动车区间通行特征、违法行为、测速监控点及测速区间等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
2.
平台功能完善1)超速车辆实时监控(1)车辆实时监控区间测速系统对区间过往的每一辆机动车进行连续全天候实时24小时不间断、无遗漏的记录,获取过往车辆的前部物征特征图像和车辆全景图像,计算机根据所拍摄的图像进行车牌识别,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和颜色,自动记录相应车辆车型、颜色、车牌号、行驶方向、车速、路经时间等各种参数,自动采集保存车辆图像,并自动计算器区间行驶速度,存入计算机生成数据库,数据具备联网查询功能,为各部门进行交通管理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
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联网管理平台能够实时查看选中的单个或者多个测速区间的过车数据.

(2)设备状态实时监控高速公路固定式测速系统联网管理平台支持设备编号、设备时钟、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等设备参数配置功能.
系统参数应可通过网络进行配置.
系统提供设备故障、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系统现场登录等信息的日志管理.

(3)车流量实时监控通过高速路上的固定式测速点和交调设备实时监测道路车流量,通过直观的图文并茂的方式,在界面上展示高速公路上的流量警情和统计分析数据,及时发现交通隐患,提前进行警力部署.
2)违法车辆管理(1)抓拍两张图片功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规定超速车辆需抓拍带位移的两张图片,本系统实现超速车辆抓拍两张图片并上传的功能.
其中违法行为图片至少应包含测速区间名称、距离、驶入时间、驶出时间、平均速度、限速值等信息.
违法行为图片应包含防伪信息,防伪信息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2)违法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有效的电子监控违章记录查询功能,支持以号牌号码、号牌颜色、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违法时间等条件的组合查询.
(3)违法数据审核高速公路固定式测速系统联网管理平台提供超速数据审核功能,执法人员将刚采集录入的超速数据逐条提取,按照相关的证据标准严格审核.
包括对图片中的违法行为、车型进行判定,并与最初的录入进行核对.

(4)违法数据上传与总队执法业务系统对接,将系统预审核后的违法数据上传到执法业务系统.
违法数据信息包括:车辆经过的时间、地点、车道、车辆与道路环境全貌图片兼车牌特写图片(高清摄像机抓拍)、违法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车牌号码(经嵌入式车牌识别仪自动识别)、车牌颜色等.

(5)套牌车比对计算过车数据与历史数据进行计算分析查找套牌车辆,自动加入黑名单车辆库,前端卡口对其进行报警拦截.
3)继续完善占用应急车道抓拍通过安装应急车道的电子摄像机抓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车道的照片和视频,违法车辆管理模块对此类违法照片进行审核,处罚.
同时总平台应能实时调取抓拍的视频备查.
4)工作晾晒功能通过图表形式展现各支队,大队审核,违法上传量进行晾晒,以便进行绩效考核.
5)磁盘自动监控功能前端收集数据,保存在工控机上,当运行一段时间后,磁盘满掉,现在大多数都是手动删除,浪费人力.
增加磁盘监控功能,当磁盘空间不足时采取自动覆盖功能.
6)完善联网布控管理联网布控是高速公路固定式测速系统联网管理平台的重要功能.
总队和支队能手动发布、撤销布控车辆,形成布控卡口库.
系统识别出的车辆号牌信息符合查控条件,系统能现场报警和中心报警.
(1)黑名单管理提供手工布控、布控审核、手工撤控、超时自动撤控等黑名单布控管理功能,支持号牌号码模糊布控.
(2)黑名单自动布控系统自动、定时从总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黑名单库中同步提取黑名单车辆信息,实现黑名单库嫌疑车辆的自动布控功能.
(3)卡口报警功能路面卡口系统与平台黑名单库实时计算比对,车辆抓拍到报警信息显示小于1秒,发现黑名单车辆声光报警提示.
(4)报警车辆管理提供布控报警车辆的查询、导出、报警信息处理等管理功能.
7)完善车辆图片管理(1)图片检索与审核该模块向用户提供按工控机、时间、车牌、摄像头IP查询车辆图片,并可以对图片进行浏览和审核,发现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可以将图片向执法系统提交.
(2)图片提交记录该模块可让用户查询向执法系统提交的违法图片的记录和传输状态.
8)综合信息查询(1)通行车辆查询该模块向用户提供了按号牌号码、号牌颜色、抓拍点、道路代码、车道号、通过时间、精确/模糊的条件查询各卡口车辆的通行信息.
查询结果通过分页显示在列表中,选中记录可以查看车辆通过的图片信息.

检索条件设定系统软件可灵活的设定各种检索条件,包括检索数据类型,车牌号码,站点名,通道号,通行日期时段、通行方向、车型、车辆颜色、号牌类型,车型等.
可以只设定一个检索条件,也可以多个检索条件同时设定,系统同时提供模糊查询功能.

车辆记录检索结果检索车辆通行记录包含以下数据项:车辆的通过卡口及车道;车辆的通过时间、通行方向;车辆的车牌识别结果;车辆的高清图片(包含车牌、车辆前景、驾驶员正面特写等信息);车型、号牌颜色等;车辆通行速度、车辆限速.
车辆模糊检索系统提供强大的模糊检索功能,建立模糊检索计算模型,操纵员可定义进行检索并显示模型类别,能够进行带通配符的模糊查询.
(2)报警车辆查询该模块向用户提供了按号牌号码、号牌颜色、抓拍点、报警类型、道路代码、车道号、通过时间、精确/模糊的条件查询各测速点的报警信息.
(3)超速车辆信息查询系统提供超速车辆信息查询功能,用户可选择时间、地点、车牌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4)违法车辆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有效的电子监控违章记录查询功能,支持以号牌号码、号牌颜色、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违法时间等条件的组合查询.
9)完善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充分挖掘交通流量、违法抓拍、布控报警等多种监测数据的价值,提供多种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支持表格、线性图、柱状图、饼状图等不同报表展现形式,并提供打印、导出等功能.
(1)交通流统计分析系统可自动生成通过车辆的流量统计数据供交通管理与规划部门使用.
流量统计分析可针对不同时间段进行分类统计,以表格形式和图表形式进行显示和打印.
流量统计分析可以进行日流量、月流量和年流量的统计.

(2)违法行为统计分析违法类型统计分析系统提供区间超速、逆行、违停等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功能.
违法分布统计分析系统提供按不同区域范围(不同地区、不同道路或不同监测区间)发生的违法行为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功能.
违法趋势分析系统提供指定区域范围(按地区、道路或监测区间)、指定时间段的违法数量随时间变化趋势的统计分析功能.
(3)设备运行情况统计根据运行监测系统的需求,在区间测速系统内计算出相关参数并与运行监测系统完成对接,具体计算参数如下:根据设备故障记录,计算单个设备的平均无故障时间(TBF).
取相同单位时间段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的倒数,得到设备平均故障率.
按支队(大队)为统计口径,计算所辖外场监测设备的平均故障率、平均完好率(100%-平均故障率).
(4)测速点数据上传分析系统实时的对各测速点数据上传情况进行分析表示.
用户可根据支队,大队,测速点名称等条件进行数据的分析表示.
10)完善信息发送(1)情报板内容发布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有效利用,减少和避免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交通拥堵、交通事故、交通混乱等情况,实现高效和自动的交通监控和诱导是非常必要的.
高速公路交通诱导信息发布是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联网管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获取交通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建立高速公路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系统,可减轻交通拥堵等交通事件的影响,提高道路的利用率和交通管理的效率.

(2)情报板内容编辑系统可以通过手动编辑方式,对信息的内容进行编辑,删除等功能.
系统主要发布三类信息:报警车辆信息、交通诱导信息和公众信息.
信息发布系统联动的高速公路固定式测速系统联网管理平台发布其管辖范围内卡口点行驶车辆的超速,黑名单等信息.
根据交通、天气及指挥调度部门的指令及时显示交通诱导信息,如:施工地段管制、强风、浓雾等警示标语,从而让驾驶人员提前了解道路状况,避免交通阻塞,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同时还可根据路面实际情况显示限速值,从而有效地对交通流进行诱导,使高速公路的交通更加畅通.

11)系统管理(1)角色管理支持多级权限管理:通过角色、权限、操作管理员、操作员组等多种手段对操作员的权限进行控制,各操作员只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而不能越权操作.
(2)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对各个用户的权限可以重新分配和设置,权限修改的过程与设置过程一样,可以将用户原有的权限或权限组删除,重新分配新的权限或者权限组.
(3)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中,需要对系统中所有用户进行有效的管理,其中一项需要根据用户所在的部门对用户进行分类,这样就需要在系统中登记所有的部门机构.
(4)设备信息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是对系统所涵盖的所有的道路、路口、前端设备进行一个综合性管理,方便用户对设备信息进行方便的查看.
七、交通量调查系统为节约投资,充分利用测速系统资源,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将高速公路需增设32套一类交通量调查站纳入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统一建设;本项目负责32套交调设备的建设,本项目交通量调查站数据接入一期交调系统.

1)交调点设置原则根据我市高速公路网发展规划及路网特征分析,按照《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对一类调查站建设要求,我市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的一类调查站建设必须满足以下原则:(1)枢纽互通立交间必须布设至少一处一类调查站;(2)省级行政区划边界处必须布设一处一类调查站;(3)重要的、具有明显经济和交通分隔效应的过江过河通道必须布设一处一类调查站;(4)在满足相邻基本单元路段交通量相对偏差不大于15%,且合并路段内的基本单元路段交通量相关性大于0.
85的前提下,下列互通立交间的国家高速公路路段应布设一类调查站:①枢纽互通立交;②发挥干线公路作用的公路与国家高速公路间的互通立交;③连接重要港口、车站、码头的公路与国家高速公路间的互通立交;④连接重要旅游景区的公路与国家高速公路间的互通立交;⑤国家高速公路大中城市连接线与国家高速公路主线间的互通立交;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与国家高速公路过境环线间的互通立交.
(5)一类调查站的布设位置应距离互通立交交织区300-500米以上,距离主线收费站2000米以上.
(6)充分利用已有交调检测设备,实现资源共用,减少建设成本.
(7)充分考虑我市高速公路网的结构变化,把握宏观和微观交通流量的分布特征,协调已通车高速公路一类调查站与新建高速公路一类调查站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建设.
2)与已建交通量调查系统关系本次新增的32套交通量调查设备数据需接入已有的交通量调查系统,设备选型需与高速公路已建交通量调查系统兼容.
新增交通量调查站设置位置需结合已建一类交通量调查站,在两互通之间已建有一类交通量调查站时,本次不再增设,调整至两枢纽立交间及省界没有一类交通量调查站的路段进行设置.
3)数据传输为节约投资,本次设计将交调点与测速点进行了统一考虑,大部分测速点与交调点同址设置,共用电源及数据传输设备.
本次与已建一类交通量调查站保持统一,交通量调查数据在收费站或隧道通信管理站接入执法数据网传输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监控中心,然后通过现有传输通道传至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
4)交调设备选型为避免破坏高速公路路面,便于施工,需采用非接触式交通量调查设备,可选用视频加微波、超声波、激光类等设备,同时需与已建交通量调查系统兼容和满足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最新推荐质量合格的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名单要求.

5)交调点设置位置根据《重庆市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确定的交调点设置位置,结合交调点设置原则及测速点设置位置进行调整和优化,在保证交调功能前提下,设置点应便于设备取电和数据传输.
具体位置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新增交调站布设表".

八、数据交互与共享为实现资源的共享共用,避免重复建设,根据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要求,在本项目中完成已建及新建测速点、交调点数据与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数据交互.
本项目在已有业务数据交互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数据接口及时钟同步系统,将已建、新建的测速系统及交通量调查系统数据上传至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
1)需要交互和共享数据(1)测速系统车牌识别数据、流量统计数据(2)一类交通量调查站数据:交通量、地点车速、占用率、车型分类、车头时距等数据.
一类交通量调查站按照"固定式交调设备技术条件"要求和"固定式交调设备与数据服务中心通讯协议"中数据格式统一要求上传至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
2)数据交互方式(1)与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数据交互通道利用现有数据传输通道,通过重庆高速公路执法总队监控中心数据库服务器实现数据交互.
(2)与重庆高速集团数据传输通道本次在重庆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执法三层以太网处设置防火墙与监控系统数据三层以太网交换进行连接,并在重庆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执法服务器(已有)开发相应的数据交互接口及并完善相应平台软件.
3)数据交互接口(1)建立基础数据与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的实时同步接口.
交互测速数据应在原有交互数据(业务数据)基础上增加路段、路线等基础信息.
(2)建立测速系统及一类交通量调查站与高速集团的监控系统的数据交互接口在重庆市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执法服务器(已有)开发数据交互接口,并完善测速系统软件实现数据交互.
4)时钟同步为保障数据及时性及可靠性,测速系统实时数据与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接口需实时进行同步,经调查,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已建有时钟源,本项目可通过私有NTP协议与已建主控时钟同步服务器进行同步.

5)数据传输质量及其它要求(1)正常上传数据的设备有效数据占比超过90%;(2)测速点设备车牌识别率超过90%;(3)每台设备与重庆市交通调度中心的时钟差异小于10S.
九、主要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系统设备接口协议须开放.
1、700万像素卡口抓拍单元功能要求:车辆捕获功能能对所有经过车辆进行捕获,还具备捕获跨线行驶及逆向行驶车辆的功能.
高清照片抓拍功能分辨率≥3392*2008,照片上应叠加时间、地点、方向、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车身颜色等信息.
信息采集要求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系统应具有实时采集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的车辆信息及全景特征图片的功能.
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的车辆图像捕获率≥95%高清照片防篡改功能车辆速度检测功能需采用雷达测速方式:当机动车速度小于100km/h时,道路实测误差不超过-6km/h~0km/h;当机动车速度大于或等于100km/h时,道路实测误差不超过机动车速度的-6%~0%.
在正常车速范围内的监控区域规范行驶的车辆超速捕获率≥90%,超速违法捕获有效率≥80%.
测速范围应满足20km/h~180km/h.
应提供高清智能测速取证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窄波雷达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号牌自动识别功能高清抓拍摄像机应具备号牌自动识别功能:识别民用、军用、农用等车牌.
号牌颜色自动识别应包括:黑、白、蓝、黄、绿.
应提供高清农用车牌识别软件或新军牌识别软件著作权证书.
车型自动识别功能高清卡口系统应具备车型识别功能,至少应能识别轿车、大客车、面包车、大货车、中型货车、小货车、中型客车、SUV-MVP车型等八种车型.
系统全天候车型识别准确率≥90%.
应提供高清车型识别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高清卡口系统应具备车身颜色识别功能,包括区分车身颜色深浅、一种常见车身颜色识别(黑、白、灰、红、绿、蓝、黄、粉、紫、棕、青),白天车身颜色识别率≥95%;晚上车身颜色识别率≥95%.

能够识别常见车标.
提供车标识别软件著作权证书.
黄标车识别功能系统应具备黄标车识别功能,为交通管理部门在黄标车治理中提供技术手段.
危险品车辆识别功能系统应具备危险品车辆识别功能.
安全带检测功能系统支持对驾驶员安全带检测功能,通过卡口正面抓拍图片能自动识别前排驾乘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带,对于未系安全带者系统应能够自动识别、判断并报警.
应提供安全带识别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遮阳板检测功能高清卡口系统在实时记录通行车辆图像前部特征的同时,具备打开遮阳板检测功能.
提供车辆遮阳板检测软件著作权证书.
校时功能高清抓拍摄像机应支持NTP校时功能.
网管功能前端系统应支持Web方式远程访问进行维护,具有心跳保活、故障诊断和故障、来电自动恢复能力.
技术参数要求:单元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信号防雷器、车牌补光闪光灯、电源适配器等1、图像传感器:1英寸CCD,(最大分辨率3392*2008),视频帧率1~25fps可调;2、三快门技术,视频、图片、抓拍识别三快门,保证视频、图片效果和提高识别率;3、支持路口停车抓拍功能、占用专用车道抓拍;4、最低照度0.
001lux,夜间成像效果更佳;5、支持图片视频水印防篡改功能;6、工作温度-40℃~+80℃,高达8KV防浪涌设计;7、智能识别: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辆检测;8、车辆图像捕获率应≥99%,车辆号牌识别白天≥90%,夜间≥80%;9、支持流量统计功能;10、分辨率≥1600TVL,亮度鉴别等级≥12级;11、支持P-Iris自动光圈镜头;12、摄像机支持内置偏振镜;13、雨刷控制功能,可以通过报警输出接口外接控制雨刷;14、抓拍单元采用AC220V电源供电.
需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制造商鲜章.
抓拍摄像机满足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抓拍摄像机须满足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加盖原厂鲜章;抓拍摄像机和雷达组成的复合测速系统满足GA/T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并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原厂鲜章;抓拍摄像机和雷达组成的复合测速系统满足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并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原厂鲜章.
2.
补光灯设备技术参数要求:1.
光源采用LED光源,补光方式为频闪补光;2.
集成数字式照度传感器,具备自动光感功能;3.
色温范围≥4000K;4.
20m处光斑的照度不得超过40Lx;5.
支持远程控制功能,支持通过特定相机远程控制亮度等级及补光灯点亮/熄灭;6.
支持频闪级联7.
支持远程故障显示8.
响应时间≤45ms9.
频闪亮度等级1~20级可调;10.
支持频闪参数调节,频率50、60、75、90、100、120Hz可选,频闪持续时间可选,频闪延时可选11.
静电放电等级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12.
平均功率≤23W13.
工作温度-40℃~+80℃14.
防护等级IP6615.
要求具备符合GA/T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
3.
窄波雷达采用窄波雷达进行速度检测;测速范围:(10~250)/h;抓拍率:≥99%;测速误差不超过士1km/h;30米内可设定精确触发位置;工作中心频率:24.
15GHz;中心频率偏离误差:≤±45Hz;天线波束宽度:4.
5度;工作温度:-40~+70℃;工作湿度:5%RH~95%RH;触发一致性:≤1;反应时间不超过0.
5s;有方向信息;有头尾双触发;有车长信息;有车流量信息;能远程更新;通信接口:RS232、RS485、RJ45;安装方式:抱箍;安装调节范围:垂直角度:360度;工作电压:220V±20%,50HZ±10%;功率:≤10W;防水防尘:IP67;符合公安部《机动车测速仪通用技术条件》GA297-2001的要求;TBF≥12000小时.
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雷达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提供窄波雷达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
交通量调查站1.
满足交通部规划院对一类交通调查站点设备的相关要求;2.
进入过交通运输部推荐名单的一类交调设备;3.
检测参数:车型、车速、流量等;4.
精度:车型精度≥90%;流量精度≥95%;5.
检测范围:2/4/6/8车道按需;6.
处理能力:日流量10万辆;7.
传输方式:有线/无线传输;8.
协议支持:TCP/IP协议,《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数据服务中心基础交通数据通讯协议》;9.
产品类型为超声波、超声波微波组合、视频加微波组合中一种;10.
具有标准的通信接口,USB、RS232、RS485、RJ45等多种外围接口;11.
通讯规约应符合GB/T3453规定;12.
MTBF≥5000小时;13.
具备机动车分型功能,且满足交通部规划院对一类交通调查站设备对车型分类的要求;14.
流量数据采集的相对误差应在±5%内;15.
地点车速数据采集的相对误差应在±10%以内;16.
车头时距数据采集的相对误差应在±10%以内;17.
车头间距采集数据的相对误差应在±10%以内;18.
时间占有率数据的采集误差应在±10%以内.
5.
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机架式;24个10/100Base-TX以太网端口;包转发率9.
6pps,交换容量32G;最多支持4K个符合IEEE802.
1Q标准的VLAN,支持GVRP;支持基于端口带宽百分比的广播风暴抑制;设备管理:SNP;支持1,2,3,9组IB;支持WEB网管;路由协议:支持静态路由、RIPV1/V2、ECP、OSPFV1/V2/V3;6.
总队监控中心加强型工作站CPU类型:Intel至强E7-4800v3;CPU频率:2GHz;CPU数量:标配CPU数量2颗,最大CPU数量4颗;三级缓存20B;CPU核心:八核;CPU线程数16线程;主板:扩展槽最多9个PCIe插槽;内存:内存类型DDR4,内存容量32GB;存储:硬盘接口类型SAS/SSD;;10、配置6块1万转1TB硬盘,最大硬盘容量最大可扩展到10块;网络控制器:四端口千兆网卡;机架式安装(包括上架套件);配置满配的冗余电源、冗余风扇.
7.
区域监控加强型工作站机架式;处理器:英特尔至强4核处理器,主频≥2.
4GHz;三级缓存为20B;内存:16GBDDR4;最大可扩充至32GB;硬盘:4块1TB,SAS;电源:1个≥375W电源;16*SATADVD-RO;8、区域监控中心一般工作站1、Interi5双核处理器,主频≥2.
8GHz;2、内存:≥4GDDR;3、硬盘:≥320GB硬盘(SATA100接口,7200转);4、彩色显示器:19″液晶彩色显示器;5、16XDVD-RO;6、正版SWindowsXP专业中文版7、键盘:标准101键盘,USB2.
0接口;8、鼠标:两键光电鼠标,USB2.
0接口,带专用鼠标垫;9、网卡:100/10BASE-TX;10、集成声卡;11、通信接口:2串1并标准接口;12、机箱:两个"5.
25"驱动器仓,至少两个前置USB2.
0接口.
总共不少于四个USB2.
0接口,要求不需卸除任何螺丝既可方便的拆卸机箱外壳;13、电源:双风扇,≥300W;14、工作站应为原装出厂整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电脑.
9.
光纤收发器4路、8路;发送波长:1310n或1550n;光纤接头:SC/ST/FC;发送功率:-8~-15dB;接收灵敏度:优于-34dB;10/100Base-T自适应,全/半双工模式,自诊断特性和自动DI/DIX连接;标准RJ45(带屏蔽);处理类型:存储和转发,支持全双工、无阻塞的流控,以及多级带宽控制,基于IPv4/v6的QOS.
具有广播风暴保护和生成树协议.
10应急车道取证摄像机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60fps,分辨力≥1100TVL;红外距离≥240米;支持37倍光学变焦,16倍数字变倍,镜头焦距范围不得低于:5.
6-208mm;最低照度:彩色≤0.
001Lux,黑白≤0.
0001Lux;信噪比≥57dB,网络延时≤110ms;支持透雾、强光抑制、电子防抖、数字降噪功能;宽动态≥105dB;水平手控速度≥480°/S,云台定位精度为±0.
1°,垂直手控速度不≥120°/S;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30°~90°;报警输入≥7路,报警输出≥2路,音频输入≥1路,输出接口≥1路;预置位≥300个,支持18条巡航扫描,支持7条以上的模式路径,支持预置点视频冻结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大支持128GB;支持采用H.
264、MJPEG、MPEG-4视频编码标准,H.
264编码支持Baseline/Main/HighProfile,音频编码支持G.
711ulaw/G.
711alaw/G.
726/PCM/MP2L2/AAC;支持三码流同时输出,主码流、第三码流同时支持1920*1080@60fps;支持48kHz音频采样率;支持车牌识别,同时可在抓拍图片上叠加设备编号、抓拍时间、车标、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车辆类型等信息;支持违章停车、掉头、压线抓拍、逆行抓拍、道路拥堵、机动车长期占用应急车道抓拍等功能,并可对逆行、压线、变道、掉头、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辆进行自动或手动跟踪并识别车牌号码;白天有效检测距离≥240米,捕获率≥95%,捕获有效率≥90%;支持违法停车抓拍间隔功能设置;违法检测场景≥16个,每个场景内可设置8条违法检测规则;可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手动抓拍并生成违法停车图片抓拍图片名称及ftp存储文件夹名称可按设备编号、违法代码、违法名称、抓拍时间、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车辆类型等信息内容自由组合设置;防护等级:≥IP67,TVS8000V防雷、防浪涌、防突波;在AC24V±35%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工作温度范围:-45℃-70℃.
11工控机英特尔酷睿2双核处理器,主频≥2.
8GHz,8G内存,含软件;加固型工业机箱,强调其抗腐蚀、抗冲击、耐磨损的特性,环境保护条件IP53;所有接口板和功能板必须附有光电隔离保护以减少雷电及高能浪涌的冲击;操作系统要求采用正版软件,不存在版权问题;支持热插拔功能;前端总线:800Hz;硬盘:2TB(SATA接口,7200转),带有减震保护措施;液晶显示器:19″LCD,1440*900分辨率;同时配备键盘、鼠标、网卡;具有视频图像捕获卡、视频分配器(带字符叠加功能,可叠加时间、日期、地点等字符);10/100bps自适应网卡;系统接口:USB接口,网卡接口,标准键盘、鼠标接口,串口、RJ45接口;软件提供标准的文本及XL格式违法图文信息方便与其它系统集成;支持标准FTP文件传输协议;TPF≥25000小时.
12磁盘阵列配置双冗余控制器;高速缓存:提供2GB、4GB或8GB高速缓存控制器选项;硬盘容量:标配20T,最多可配置60个2.
5英寸和3.
5英寸SAS、近线SAS和固态硬盘;支持的RAID级别有:0、1、10、5、6;支持机架式安装;提供服务器与存储阵列之间的冗余数据路径的故障转移管理;硬盘接口:SAS,SATA;硬盘转速:300GB@15000rpm,900GB、1.
2TB@10000rpm,2TB、3TB、4TB@7200rpm;外接主机通道每控制器2个4GbFC主机通道(2个4GbFC主机接口);支持Windows、Linux、Unix操作系统.
13防火墙多核架构;业务插槽≥2个;千兆电接口数≥4个,千兆光口数≥2个;支持Bypass卡,支持交流双电源;防火墙吞吐量≥2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5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2万,SSLVPN用户数≥200个;配置虚拟防火墙数≥20个,配置SSLVPN用户数≥100个;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应用层协议、地理位置、IP地址/地址段、端口、内容安全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支持将基于端口的安全策略转换为基于应用的安全策略,支持分析设备的策略风险,提供安全策略优化建议(提供功能截图);可根据目的地址智能优选运营商链路,支持主备接口配置以及按比例分配的负载分担方式(提供功能截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微软MAPP合作伙伴,以便第一时间获得最新的微软漏洞信息,缩短威胁响应时间.
十、项目建设时间要求合同签订90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网络联调,180工作日内全部设备达到初验资格.
十一、其他详见一《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数量汇总表》、二《已建、新建固定测速系统布设表》、三《重庆市高速公路新增交调站布设表》.
一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数量汇总表项目名称: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型号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测速系统1工控机台27Intel酷睿双核/内存8G/2T硬盘/19"液晶,含软件2总队监控中心增强型工作站台38核Intel至强E7-4800v3CPU,CPU:2颗,三级缓存20MB,内存:32GBDDR4,实配硬盘容量:6块1TB3一般工作站台1Inteli5双核处理器/8GB/1T/19"液晶4三层以太网交换机台2424个10/100/1000M自适应口5防火墙套26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6以太网板块3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7机柜套30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8雷达测速仪台133测速范围:(10~250)km/h9车牌抓拍摄像机套133高清抓拍,700万像素,含车牌识别器10应急车道取证摄像机套28200万像素、事件取证高清球机11补光灯台161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12三车道测速门架套3含基础、立柱、接地、杆件等(带检修梯道)13两车道测速门架套38含基础、立柱、接地、杆件等(带检修梯道)14光纤收发器对374路15光纤收发器对578路16电源防雷器台58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17数据防雷器台167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18外场设备箱套58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19单模光缆千米148.
654芯,GYTA铠装,含光缆接头盒、终端盒等20网络双绞线千米5.
47UTP-521电力电缆千米3.
13RVV-2*2.
5mm22电力电缆千米5.
9VV22-2*4mm23电力电缆千米17.
5VV22-2*6mm24电力电缆千米37.
3VV22-2*16mm25镀锌钢管千米57.
2Φ89/3.
5mm,热镀锌无缝钢管26单悬臂交通标志套62区间测速预告标志27单悬臂交通标志套62区间测速起点标志28单悬臂交通标志套62区间测速终点标志30工控机软件套1共58个测速点,27个测速点新增工控机软件,31个测速点接入已有工控机,含沿江高速已建测速点数据接入31系统接入高速公路通信网项1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32与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数据交互项1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33现有测速软件完善套1应急车道违法模块开发、未系安全带识别模块开发等34磁盘阵列套1双冗余控制器,20T硬盘,用于违法图片存储35隧道内测速点搬迁处5需新增测速门架36隧道外测速点搬迁处5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37单悬臂标志搬迁块2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38测速设备标定项11次/年,3年标定费39测速软件第三方测评项1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40标志门架整改处13含标志板调整、安装辅材、引上钢管6米、接地等二交调系统1交调检测单元台138满足交通部Ⅰ类交通量调查站的相关指标2交通量调查主机台32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3双向四车道交调双悬臂套9含基础、立柱、接地、杆件等4单向两车道交调单悬臂套14含基础、立柱、接地、杆件等5电源防雷器台32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6数据防雷器台170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7外场设备箱套32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三施工措施及协调费项1见《重庆市高速公路测速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文件》四安全生产费项1投标人不能自行报价160292160292五工程项目审计费项1按工程实际产生的审计费用支付六生产人员培训费项1投标人不能自行报价1000010000二已建、新建固定测速系统布设表项目名称: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序号路段名称方向设置点位已建/新建应急车道取证摄像机(套)数据上传地点分中心1G5001绕城高速内线K2+500新建1K4+000(施家梁收费站)双福2G5001绕城高速外线K4+000已建施家梁收费站双福3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4+000已建水土收费站双福4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9+000已建空港收费站双福5G5001绕城高速外线K28+8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空港东收费站双福6G5001绕城高速内线K30+5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空港东收费站双福7G5001绕城高速内线K46+9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K46+500(龙兴收费站)双福8G5001绕城高速外线K46+500已建龙兴收费站双福9G5001绕城高速外线K52+000已建广阳收费站双福10G5001绕城高速内线K59+000已建广阳收费站双福11G5001绕城高速外线K61+200(利用情报板门架安装)新建1K59+000(广阳收费站)双福12G5001绕城高速内线K83+5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K83+800(南彭收费站)双福13G5001绕城高速外线K83+800已建南彭收费站双福14G5001绕城高速内线K93+650已建珞璜收费站(大岚亚隧道)双福15G5001绕城高速外线K96+0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K93+650(洛璜收费站)双福16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03+800已建珞璜收费站双福17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19+0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支坪收费站双福18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18+5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支坪收费站双福19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20+8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K119+000(支坪收费站)双福20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32+200已建双福收费站双福21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47+600已建金凤收费站双福22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45+3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1K147+600(金凤收费站)双福23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47+15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K147+600(金凤收费站)双福24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66+700已建青木关收费站双福25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71+1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K172+300(G93沙坪坝主线收费站)双福26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72+300已建G93沙坪坝主线收费站铜梁27G5001绕城高速外线K186+40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北碚南收费站团山堡28G5001绕城高速内线K186+450(利用标志门架安装)新建北碚南收费站团山堡29G42沪蓉高速进城K1286+500新建骡坪收费站巫山30G42沪蓉高速进城K1305+000已建小山峡主线收费站巫山31G42沪蓉高速出城K1327+000(移至K1324+000)已建摩天岭隧道巫山32G42沪蓉高速进城K1327+000(移至K1324+000)已建摩天岭隧道巫山33G42沪蓉高速进城K1332+250新建摩天岭隧道巫山34G42沪蓉高速出城K1332+250新建1摩天岭隧道巫山35G42沪蓉高速进城K1364+000已建奉节收费站奉节36G42沪蓉高速出城K1382+000已建分界梁隧道奉节37G42沪蓉高速进城K1382+000已建分界梁隧道奉节38G42沪蓉高速进城K1402+120已建红狮收费站奉节39G42沪蓉高速出城K1402+120新建K1402+120(红狮收费站)奉节40G42沪蓉高速出城K1435+300新建K1435+300(云阳收费站)万州41G42沪蓉高速进城K1435+300已建云阳收费站万州42G42沪蓉高速进城K1466+900已建天城收费站万州43G42沪蓉高速出城K1477+050(移至K1460+500)已建高粱收费站(小周收费站)万州44G42沪蓉高速出城K1479+300已建高粱收费站万州45G42沪蓉高速进城K1504+500已建小垭口收费站梁平46G42沪蓉高速进城K1510+300已建分水收费站梁平47G42沪蓉高速出城K1518+600已建分水收费站梁平48G42沪蓉高速出城K1523+000已建马王槽隧道梁平49G42沪蓉高速出城K1531+200已建孙家收费站梁平50G42沪蓉高速进城K1537+100已建马王槽隧道梁平51G42沪蓉高速出城K1547+600已建梁平收费站梁平52G42沪蓉高速进城K1553+200已建梁平收费站梁平53G42沪蓉高速出城K1567+500新建云龙收费站梁平54G42沪蓉高速进城K1585+800已建周嘉收费站梁平55G42沪蓉高速出城K1589+300已建周嘉收费站收费站梁平56G42沪蓉高速进城K1591+100已建周嘉收费站梁平57G42沪蓉高速进城K1601+400已建垫江收费站梁平58G42沪蓉高速出城K1608+400已建垫江收费站梁平59G42沪蓉高速进城K1622+800已建牡丹源收费站高安60G50沪渝高速进城K1504+300已建冷水收费站石柱61G50沪渝高速进城K1514030已建K1522+400石柱62G50沪渝高速出城K1522+400已建沙子收费站石柱63G50沪渝高速进城K1531+300已建吕家梁收费站石柱64G50沪渝高速进城K1546+000新建KK1546+000(石柱收费站)石柱65G50沪渝高速出城K1546+000已建石柱收费站石柱66G50沪渝高速进城K1567+780已建磨子收费站石柱67G50沪渝高速出城K1567+780新建K1567+780(磨子收费站)石柱68G50沪渝高速出城K1583+000已建忠县收费站石柱69G50沪渝高速进城K1615+500已建新立收费站高安70G50沪渝高速出城K1615+500新建K1615+500(新立收费站)高安71G50沪渝高速进城K1636+000已建高安收费站高安72G50沪渝高速进城K1648+000已建高安收费站高安73G50沪渝高速出城K1656+700已建澄溪收费站梁平74G50沪渝高速出城K1672+000新建K1668+000(云台收费站)梁平75G50沪渝高速进城K1668+100已建云台收费站梁平76G50沪渝高速进城K1683+300已建合兴收费站梁平77G50沪渝高速出城K1688+990已建合兴收费站梁平78G50沪渝高速出城K1702+670已建长寿收费站童家院子79G50沪渝高速进城K1704+950已建长寿收费站童家院子80G50沪渝高速出城K1709+400已建晏家收费站童家院子81G50沪渝高速进城K1713+800已建晏家收费站童家院子82G50沪渝高速出城K1721+700已建洛碛收费站童家院子83G50沪渝高速出城K1728+600已建箭沱湾收费站童家院子84G50沪渝高速进城K1734+950已建箭沱湾收费站童家院子85G50沪渝高速出城K1743+700已建G50江北主线收费站童家院子86G50沪渝高速进城K1748+500已建1鱼嘴收费站童家院子87G50沪渝高速出城K1750+000已建1G50江北主线收费站(唐家沱)童家院子88G65包茂高速(渝邻)出城K1500+770已建草坝场收费站沙坪89G65包茂高速(渝邻)进城K1512+000已建高嘴收费站沙坪90G65包茂高速(渝邻)进城K1517+500已建草坪收费站沙坪91G65包茂高速(渝邻)出城K1520+800已建草坪收费站沙坪92G65包茂高速(渝邻)进城K1536+500已建沙坪收费站沙坪93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595+100已建南彭收费站界石94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602+300已建太平隧道通信站界石95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609+290已建接龙收费站界石96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617+050已建石龙隧道界石97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627+600已建大观收费站界石98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631+635新建1大观收费站界石99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639+500已建龙凤山隧道界石100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671+000已建水江收费站界石101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681+280已建白马收费站武隆102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690+120已建白云隧道武隆103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694+200已建白云隧道武隆104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702+200已建白马隧道武隆105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705+200已建羊角隧道武隆106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711+400已建羊角隧道武隆107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714K300(移至K1998+000)已建大湾隧道(洪安省界收费站)武隆108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719+100已建黄草岭隧道武隆109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725+005新建武隆收费站武隆110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741+955新建黄草收费站彭水西111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775+100新建彭水东收费站彭水西112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781+800已建彭水东收费站彭水西113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787+900已建保家收费站彭水西114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803+400已建保家收费站彭水西115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805+500已建保家收费站彭水西116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828+300新建1黔江西收费站黔江西117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850+655新建黔江南收费站黔江西118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863+685已建濯水收费站黔江西119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873+300已建阿蓬江互通桃花源120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879+400已建酉黔隧道桃花源121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882+700已建酉黔隧道桃花源122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887+745新建黑水收费站桃花源123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894+650已建平地坝隧道桃花源124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900+500新建1龙池隧道桃花源125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903+850(移至K1905+500)已建龙池隧道桃花源126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936+080新建1葡萄山隧道秀山127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943+000(移至K1950+800)已建葡萄山隧道(龙潭收费站)秀山128G65包茂高速(渝湘)进城K1968+800已建秀山收费站秀山129G65包茂高速(渝湘)出城K1984+500已建雅江收费站秀山130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889+710已建云门收费站团山堡131G75兰海高速(渝武)进城K889+710新建K889+710(云门收费站)团山堡132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900+300已建合阳收费站团山堡133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909+800已建合川收费站团山堡134G75兰海高速(渝武)进城K914+000已建合川收费站团山堡135G75兰海高速(渝武)进城K927+000已建杨眉湾隧道团山堡136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940+100已建1团山堡服务区团山堡137G75兰海高速(渝武)进城K943+600已建1北碚收费站团山堡138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949+000已建1北碚隧道团山堡139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950+260(移至K900+300)已建K900+300(合阳收费站)团山堡140G75兰海高速(渝武)进城K955+550已建1三溪口收费站团山堡141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959+500(移至K922+600)已建团山堡(盐井收费站)团山堡142G75兰海高速(渝武)出城K962+500已建1北碚隧道通信站(团山堡)团山堡143G75兰海高速(渝黔)进城K1011+000已建1一品收费站一品144G75兰海高速(渝黔)出城K1017+490已建一品收费站一品145G75兰海高速(渝黔)进城K1017+500已建一品收费站一品146G75兰海高速(渝黔)进城K1022+000已建一品收费站一品147G75兰海高速(渝黔)出城K1036+150已建綦江收费站一品148G75兰海高速(渝黔)进城K1042+600已建綦江收费站一品149G75兰海高速(渝黔)出城K1054+000新建桥河收费站一品150G75兰海高速(渝黔)出城K1072+000已建分水岭隧道一品151G75兰海高速(渝黔)进城K1080+000已建东溪收费站一品152G75兰海高速(渝黔)进城K1101+000已建安稳收费站一品153G85渝昆高速进城K11+000已建1白市驿收费站二郎154G85渝昆高速出城K23700已建青杠收费站二郎155G85渝昆高速进城K31+000已建青杠收费站二郎156G85渝昆高速出城K33+800已建丁家收费站二郎157G85渝昆高速进城K37+000已建丁家收费站二郎158G85渝昆高速出城K40+200已建丁家收费站二郎159G85渝昆高速进城K51+650已建大安收费站二郎160G85渝昆高速出城K55+800已建大安收费站二郎161G85渝昆高速出城K69+400新建K71+700二郎162G85渝昆高速进城K71+700已建永川收费站二郎163G85渝昆高速进城K78+000已建邮亭收费站二郎164G85渝昆高速出城K86+400已建邮亭收费站二郎165G85渝昆高速进城K97+600新建荣昌收费站二郎166G93成渝环线(渝遂)出城K311+800已建双江收费站铜梁167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11+800新建K311+800(双江收费站)铜梁168G93成渝环线(渝遂)出城K315+950已建双江收费站铜梁169G93成渝环线(渝遂)出城K324+400已建潼南收费站铜梁170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34+600已建田家收费站铜梁171G93成渝环线(渝遂)出城K342+300已建少云收费站铜梁172G93成渝环线(渝遂)出城K346+940已建少云收费站铜梁173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67+000已建铜梁收费站铜梁174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73+300已建蒲吕收费站铜梁175G93成渝环线(渝遂)出城K377+828已建蒲吕收费站(云雾山隧道)铜梁176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80+000已建大路收费站铜梁177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87+500已建璧山收费站铜梁178G93成渝环线(渝遂)出城K391+500新建1璧山收费站铜梁179G93成渝环线(渝遂)进城K398+900已建沙坪坝收费站铜梁180G93成渝环线(渝泸)进城K465+100已建江津收费站双福181G93成渝环线(渝泸)出城K465+100新建K465+100(江津收费站)双福182G93成渝环线(渝泸)进城K477+900已建刁家收费站双福183G93成渝环线(渝泸)进城K486+300(搬迁至K507+500)已建白沙收费站(塘河省界收费站)双福184G93成渝环线(渝泸)出城K492+500新建白沙收费站双福185万南高速进城K3+350已建丛林隧道现场监控室丛林186万南高速出城K21+750已建金佛山西收费站丛林187綦万高速出城K4+500新建通惠收费站丛林188綦万高速出城K18+415已建永城收费站丛林189长涪高速进城K28+200已建涪陵收费站童家院子190万开高速进城K1+000已建民国场收费站开县191万开高速出城K15+300已建民国场收费站开县192万开高速出城K20+600已建赵家收费站开县193G50S(主城至涪陵段)进城K168+890(利用情报板门架)新建1绕城东起点主线收费站绕城东194G50S(主城至涪陵段)进城K157+490已建古树岩2#隧道重庆段变电所绕城东195G50S(主城至涪陵段)出城K153+090已建古树岩2#隧道重庆段变电所绕城东196G50S(主城至涪陵段)出城K127+790已建两汇收费站绕城东197G50S(主城至涪陵段)进城K112+590已建蔺市收费站绕城东198G50S(主城至涪陵段)出城K112+590新建蔺市收费站绕城东199G50S(涪陵至石柱段)出城K102+120新建涪陵南收费站丰都东200G50S(涪陵至石柱段)进城K80+200新建清溪收费站丰都东201G50S(涪陵至石柱段)出城K80+200新建清溪收费站丰都东202G50S(涪陵至石柱段)进城K61+020已建丰都收费站丰都东203G50S(涪陵至石柱段)出城K55+920已建丰都收费站丰都东204G50S(涪陵至石柱段)进城K51+420已建龙河东收费站丰都东205G50S(涪陵至石柱段)出城K48+420已建丰都东收费站丰都东206G50S(涪陵至石柱段)进城K25+920已建方斗山隧道丰都端丰都东207G50S(涪陵至石柱段)出城K18+820新建方斗山隧道石柱端丰都东208G50S(涪陵至石柱段)出城K25+920新建1方斗山隧道丰都端丰都东209G5013渝蓉高速出城K16+579已建福禄收费站璧山210G5013渝蓉高速进城K23+990已建大庙收费站璧山211G5013渝蓉高速出城K39+100新建巴岳山隧道成都段璧山212G5013渝蓉高速进城K46+300已建九顶山隧道璧山213G5013渝蓉高速进城K56+000新建大足东收费站璧山214南涪高速出城K3+600已建平桥收费站李渡215南涪高速出城K15+250已建鸭江收费站李渡216南涪高速进城K16+900已建鸭江收费站李渡217南涪高速出城K31+660已建马武收费站李渡218南涪高速进城K52+180已建毛家湾收费站李渡219南涪高速出城K52+180新建K52+180(毛家湾收费站)李渡220奉巫路出城K4+250已建孙家崖隧道巫溪221奉巫路进城K11+690已建喜口池隧道巫溪222奉巫路进城K28+000新建上璜收费站巫溪223奉巫路出城K36+000已建羊桥坝隧道巫溪224铜合路铜梁至合川K12+500已建旧县收费站旧县225铜合路合川至铜梁K17+200已建城南收费站·旧县226开开高速出城K24+900已建铁桥服务区竹溪227开开高速进城K24+900新建铁桥服务区竹溪228开开高速出城K34+525已建南雅收费站竹溪229开开高速出城K36+550已建南雅收费站竹溪230开开高速进城K36+550新建铁桥服务区竹溪231永江路永川至江津K42+200已建232永江路永川至江津K56+530已建233铜永路铜梁至永川K11+680已建土桥收费站龙水湖234铜永路铜梁至永川K28+720新建万古收费站龙水湖235铜永路永川至铜梁K28+720新建万古收费站龙水湖236铜永路永川至铜梁K41+500(搬迁至永川至铜梁方向K11+680)已建龙水湖收费站(土桥收费站)龙水湖三重庆市高速公路新增交调站布设表项目名称: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序号路线调查站区间标注点参考地名设置桩号类别1G42梁平县-沪渝高速新民镇K1608+400已有交调站高速与普通国道交汇点2G42沪渝高速-邻水县柏林山利用K1622+800测速门架高速与普通国道交汇点3G50渝鄂界-太平互通忠县K1583+000已有交调点互通立交4G50桃花溪枢纽-长寿湖长寿湖K1699+500互通立交5G5001水土-王家大湾与拟建K28+500测速合建高速互通立交6G5001龙兴-复盛凤山K46+500已有交调站高速互通立交7G5001惠民-南彭坝上与拟建K83+800测速合建高速互通立交8G65邻水-渝北区高滩利用K1536+500测速门架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大城市出入口9G65巴南区-南川区和平K1654+800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大城市出入口10G65武隆-彭水武隆与拟建K1725+005测速合建高速国道交汇11G65彭水-黔江海螺山三号隧道K1831+400高速国道交汇12G65酉阳-秀山秀山与K1998+000测速合建省界13G85双石-邮亭郑家坝与K69+400测速合建高速与普通国道交汇点14G85麻柳-老桥长冲K113+000省界15G93双福-千秋滴水与K465+100测速合建反映分流关系16綦万高速自定黑山谷与K4+500测速合建旅游景区公路17G42骡坪互通-主线收费站刘家垭K1286+500与测速合建主线收费站出境18G42古家坝枢纽互通-马鞍石枢纽互通古家坝利用K1466+900测速门架枢纽互通之间19G50箭沱湾枢纽互通-桃花溪枢纽互通洛碛利用K1728+600测速门架枢纽互通之间20G5001槽坊跨长江至西彭两个枢纽互通之间西彭与拟建K121+300测速合建枢纽互通之间21G5001绕城渝遂枢纽互通至绕城渝武枢纽互通歇马K1702+300已有交调站枢纽互通之间22G75钱塘互通-主线收费站钱塘K884+500主线收费站出境23G75安稳互通-主线收费站安稳利用K1101+000测速门架主线收费站出境24G85内环-绕城白市驿利用K11+000测速门架城市内外环之间、枢纽互通之间25G93双江互通-主线收费站双江利用K311+800测速门架主线收费站出境26G93斑竹林枢纽互通-主线收费站塘河与K507+500测速合建主线收费站出境27G75内环-绕城蔡家利用K962+500测速门架城市内外环之间、枢纽互通之间28G50内环-绕城鱼嘴利用K1748+500测速门架城市内外环之间、枢纽互通之间29G75内环-绕城界石利用K1017+500测速门架城市内外环之间、枢纽互通之间30G65内环-绕城界石K1588+500城市内外环之间、枢纽互通之间31G65大湾互通-主线收费站大湾K1495+500主线收费站出境32G75母家湾互通-三环渝黔互通綦江与K1054+000测速合建枢纽互通之间投标文件格式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总目录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投标汇总表;(5)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3)商务规格响应表;(4)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5)投标人近几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6)售后服务承诺(7)电子文档.
三、技术部分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投标汇总表;(5)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1)投标函致:(招标人)一、我方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1.
我方已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设备的制造、供应等全部工作;2.
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3.
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4.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交货;并保证我们的供货设备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如果我方中标,将提供金额为的履约担保,相当于合同价的%.
7.
如果我方中标,将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二、按投标须知中有关"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四、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投标总价承担(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
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
4.
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为_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没收.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复印或粘贴)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复印或粘贴)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复印或粘贴)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复印或粘贴)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另外准备一份(原件)由投标人代表携带在开标会议现场出具.
(3)投标保证金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证明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带往开标现场备查.
(4)投标汇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单位:人民币.
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质量保证期数量单价合价投标总价(元)大写:项目完成时间交货地点说明: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计算.
投标报价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2.
1款"要求,表中投标总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合,分项报价合价金额之和应与投标总价一致,投标函的投标总价与本表投标总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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