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认证机构名录  时间:2021-01-14  阅读:()

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项目名称: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体外循环设备采购项目备案编号:A-503-GK-202009-B0644-XRD招标编号:[350100]XRD[GK]2020008采购人: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机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2020年09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体外循环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503-GK-202009-B0644-XRD.
2、招标编号:[350100]XRD[GK]2020008.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按照节能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按照环境标志品目清单执行.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
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
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
2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2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3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4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5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6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7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8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9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10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6.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7.
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
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8.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
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9.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11.
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
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联系方法:邹程辉1367501506513、代理机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联系方法:刘晓燕0591-83537387或0591-87581720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
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11-1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是1(套)350,000.
0000350000700022-1血液灌流机否1(套)50,000.
000050000100033-1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是3(套)960,000.
00009600001920044-1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是2(套)640,000.
00006400001280055-1体外膜肺氧合仪(ECMO)是1(套)1,400,000.
000014000002800066-1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是1(套)350,000.
0000350000700077-1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是1(套)360,000.
0000360000720088-1水处理设备是1(套)2,100,000.
000021000004200099-1血液透析机是11(套)1,650,000.
00001650000330001010-1血液透析滤过机是5(套)1,250,000.
00001250000250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
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10.
4投标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10.
5-(2)-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10.
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510.
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10.
10-(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12.
1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4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5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6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7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8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9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10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12.
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4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5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6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7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8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9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10中标人数为1家;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15.
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15.
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
1条的有关规定.

1116.
1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18.
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ccgp.
gov.
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
czt.
fujian.
gov.
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
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各合同包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向各合同包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
5%,100万-500万元的按1.
1%,累进收取}.

缴纳服务费开户行:单位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银行账号:411769907653.

备注后有表2,请勿遗漏.
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a.
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
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
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
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
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
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
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
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
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
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
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
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2.
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
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
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
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
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
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
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4.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5、招标文件5.
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
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
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7.
1若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
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8.
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
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9、投标9.
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
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
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10.
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
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
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
3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
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
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
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
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
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
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
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
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
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
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
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
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
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
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
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
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
4、9.
5、9.
6条规定之一;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
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
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
10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
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
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
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
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11、开标11.
1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
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
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
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
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
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
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
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
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
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13.
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
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
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
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
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
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
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15.
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
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
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
2对不符合本章第15.
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
3对符合本章第15.
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
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16.
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
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
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
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
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
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
其中:(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
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
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
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
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
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
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
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
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明细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
1、1.
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
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
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
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
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2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3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4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5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6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7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8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9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10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3)投标保证金.
1.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2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3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4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5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6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7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8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9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10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
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
2、1.
3、1.
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5.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
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6.
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
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明细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
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无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2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3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4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5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6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7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8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9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包:10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明细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6.
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
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
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
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
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
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
b.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
b.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
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
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
2条规定.
6.
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
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
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
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
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
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7.
1评标方法: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合同包8,合同包9,合同包10采用综合评分法.

7.
2评标标准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4.
6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1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4.
6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38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
2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3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3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2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2.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2.
4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2.
4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55.
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2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
2分;技术参数(共23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
4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2.
8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
8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
8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2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2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0.
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4.
6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3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4.
6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38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
2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3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3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2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2.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2.
4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2.
4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42.
6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4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2.
6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12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
8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3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3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1.
5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
5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4彩页3主要产品的彩页资料: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货物的原厂印制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3分):(1)投标人提供的彩页资料能完全清楚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3分;(2)投标人提供的彩页资料较能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2分;(3)投标人提供的彩页资料一般表明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5进度安排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出货进场交货安装的进度安排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6应急预案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7其它技术要求2.
4根据各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安装条件、日常运行和保养的方案,提供的方案含有以上3方面内容且具体详细可行的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2.
4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2.
4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
5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5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7.
6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5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
6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27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
8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1.
2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
2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
2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0.
8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0.
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1.
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1.
2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1.
2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0.
8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0.
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6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4.
6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6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4.
6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38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
2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3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3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2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2.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2.
4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2.
4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7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7.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7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
4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22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
2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1.
3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
3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
3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0.
8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0.
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1.
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1.
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1.
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0.
8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0.
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8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7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8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40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
2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1.
5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
5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
5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1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0.
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1.
5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1.
5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1.
5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0.
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9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9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4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30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
5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3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3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2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10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T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55.
8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10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
8分;标注""号(共计3项)的参数有不响应或每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共计36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
3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T2产品的备品配件2.
1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方案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
1分):(1)产品配置方案齐全且合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
1分;(2)产品配置方案较为齐全但合理性一般,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进行承诺的得1.
5分;(3)产品配置方案不齐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未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T3产品质量与可靠性2.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由评委进行评分(满分2.
1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2.
1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
5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B1业绩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标过程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报不实的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3分):(1)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B3保修期承诺2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设备的保修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保修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B4技术培训承诺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1)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合理、实用性强的得2分;(2)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3)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a.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
2(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
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
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8.
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
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
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
4其他:无.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体外循环设备采购项目所使用,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并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等工作.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未开启的原装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地、制造商名称等情况.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合同包1: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使用部门:急诊科1、窗口显示:全彩色≥12英寸大液晶触摸显示屏,治疗设置简易快速2、中文菜单,中文引导式互动接触式操作界面,需显示治疗参数数值及曲线图3、所有管路及滤器预连接,避免污染,颜色标示易于安装,内置条码识别器,全自动安装泵管、配套快速预冲和自检4、可选择的CRRT治疗方式:(1)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2)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3)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透析(CVVHDF)缓慢持续超滤(SCUF)(4)开放系统可联合不同的滤器扩展新的治疗,如:血液灌流(HP)血浆分离、置换、吸附(TPE)、MARS等5、自动阀设计可在不更换不手动分离管路下实行:(1)前稀释CVVH/CVVHDF(2)后稀释CVVH/CVVHDF(3)前加后稀释CVVH/CVVHDF治疗6、具备6泵设计,具备血泵前输液泵设计,可进行枸橼酸抗凝和血泵前稀释处方7、枸橼酸抗凝时结合血流速,枸橼酸入血浓度自动化补钙8、枸橼酸抗凝适用于任何CRRT治疗模式,比如CVVH、TPE9、血液流速:≥10-450ml/min(精确度:-10%-+10%)10、置换液流速:≥0-8000ml/h11、透析液流速:≥0-8000ml/h(精确度:±10%)12、废液速度:≥0-10000ml/h13、具备5个压力传感器14、动脉压检测范围:≥-250mmHg-+450mmHg15、静脉压检测范围:≥-50mmHg-+350mmHg16、抗静电装置,避免ECG干扰,CF电器兼容17、按钮式回路静脉排气壶液面高度调节和自动排气18、全血路包括排气壶无气-血界面处理技术19、临时中断循环程序特别适合ICU危重病人20、连续对比检测、自动判断、分级提示和报警滤器的血凝状况,并提供解决建议,优化设计减少误报警.
21、漏血检测≤0.
5ml/min(HCT=32%),当最大血流量时.
22、超声空气检测23、液体平衡秤:≥4个;秤称重范围:≥0-11kg24、加热器:直接静脉血液加温25、注射器容量范围:20ml,30ml,50ml26、连续输注范围:0,0.
5-50ml/h;一次性追加容量范围:0,0.
5-9.
9ml27、枸橼酸抗凝时,连续输液范围:0,2.
0-100ml/h;28、钙浓度范围:80-1000mmol/l29、肝素泵脉冲模式:0或0.
5ml/次30、肝素泵精确度:±5%31、软件操作系统可升级,可通过USB端口下载并保存96小时的治疗数据32、配置后备电源,在断电时可维持治疗≥10分钟,且血泵、透析液泵、置换液泵及各监测功能都维持运行33、底座附带漏液监测功能34、可与人工肝设备相连接使用35、使用一体化耗材:管路和滤器预连接,全自动安装、预冲、安全测试.
最小体外循环血容量≤60ml,满足小儿患者需求36、原装原厂,性能稳定,满足临床使用要求.
合同包2:血液灌流机使用部门:急诊科1、基本参数1.
1血液泵适用泵管:泵管内径为φ8mm和φ6mm的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
1.
2血液泵流量正常调节范围:9~450mL/min(ф8mm),6~300mL/min(ф6mm).
1.
3血液泵流量精度:在9mL/min~450mL/min(φ8mm),6mL/min~300mL/min(φ6mm)范围内.
流量误差应不超过设置值的±5%(泵管内径为φ8mm和φ6mm的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

1.
4肝素泵流量调节范围:0~10mL/h(20mL注射器).
1.
5肝素泵流量精度:在标称范围内误差±0.
2mL/h或读数的±5%,二者取绝对值大者(20mL注射器).

1.
6灌流器前压显示范围:-20kPa~+38kPa,显示精度±1kPa,示值误差±1.
3kPa.
1.
7灌流器前压报警限设置范围:-20kPa~+38kPa,报警误差±2kPa.
1.
8静脉压显示范围:-18kPa~+40kPa,显示精度±1kPa,示值误差±1.
3kPa.
1.
9静脉压报警限设置范围:-18kPa~+40kPa,报警误差±2kPa.
治疗模式下,当报警值设定低于1.
3kPa(10mmHg)时"工作指示"灯闪烁,以表明设备处于超安全极限运行状态.

1.
10血液保温器温度设置范围:36~41℃,显示精度±0.
1℃,示值误差±1℃.
1.
11电源电压:交流220V±10%,频率50Hz±2%.
1.
12设备工作时的噪声:≤60dB(A).
2、报警功能2.
1气泡报警:静脉回血管内发现气泡,血泵自动停转,阻流夹阻断,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

2.
2液位报警:静脉壶内血液面低于传感器位置,血泵自动停转,阻流夹阻断,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

2.
3压力上下限报警:管路内动(灌流器前压)、静脉压力超过报警上下限设置范围,血泵自动停转,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

2.
4加热超温报警:当加热介质温度超过43℃时,加热自动停止,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

2.
5泵盖报警:打开泵盖,血泵自动停转并有报警声音和文字提示.
2.
6机内温度高报警:当机内温度超过45℃时,有报警声音和文字提示.
2.
7环境温度低报警:环境温度低于20℃时,启动血泵会,加热器自动启动,伴有短暂声光报警.

2.
8肝素推注完报警:注射器内肝素推注到底,肝素泵自动停止,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

2.
9肝素阻塞报警:因管路扭曲或阻塞导致无法推注肝素,肝素泵自动停止,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

2.
10电源供电中断报警:当工作中出现供电中断,有报警声音提示,并且对治疗参数进行保存.

2.
11包含系统时间(治疗时间)到、肝素时间到、泵预置量到三项结束报警提示.

合同包3: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使用部门:重症医学科一、血液净化仪(数量3套,32万/套)1、窗口显示:全彩色≥12英寸大液晶触摸显示屏,治疗设置简易快速2、中文菜单,中文引导式互动接触式操作界面,需显示治疗参数数值及曲线图3、所有管路及滤器预连接,避免污染,颜色标示易于安装,内置条码识别器,全自动安装泵管、配套快速预冲和自检4、可选择的CRRT治疗方式:4.
1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4.
2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4.
3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透析(CVVHDF)缓慢持续超滤(SCUF)4.
4开放系统可联合不同的滤器扩展新的治疗,如:血液灌流(HP)血浆分离、置换、吸附(TPE)、MARS等5、自动阀设计可在不更换不手动分离管路下实行:5.
1前稀释CVVH/CVVHDF5.
2后稀释CVVH/CVVHDF5.
3前加后稀释CVVH/CVVHDF治疗6、主机标配6泵设计,具备血泵前输液泵设计,可进行枸橼酸抗凝和血泵前稀释处方7、枸橼酸抗凝时结合血流速,枸橼酸入血浓度自动化补钙8、枸橼酸抗凝适用于任何CRRT治疗模式,包括:CVVH、TPE9、血液流速:≥10-450ml/min(精确度:-10%-+10%)10、置换液流速:≥0-8000ml/h11、透析液流速:≥0-8000ml/h(精确度:±10%)12、废液速度:≥0-10000ml/h13、具备≥5个压力传感器14、动脉压检测范围:≥-250mmHg-+450mmHg15、静脉压检测范围:≥-50mmHg-+350mmHg16、抗静电装置,避免ECG干扰,CF电器兼容17、按钮式回路静脉排气壶液面高度调节和自动排气18、全血路包括排气壶无气-血界面处理技术19、临时中断循环程序特别适合ICU危重病人20、连续对比检测、自动判断、分级提示和报警滤器的血凝状况,并提供解决建议,减少误报警.

21、漏血检测≤0.
5ml/min(HCT=32%),当最大血流量时.
22、超声空气检测23、液体平衡秤:≥4个;秤称重范围:≥0-11kg24、加热器:直接静脉血液加温25、注射器容量范围:20ml,30ml,50ml26、连续输注范围:0,0.
5-20ml/h;一次性追加容量范围:0,0.
5-9.
9ml27、枸橼酸抗凝时,连续输液范围:0,2.
0-100ml/h;28、钙浓度范围:80-1000mmol/l29、肝素泵脉冲模式:0或0.
5ml/次30、肝素泵精确度:±5%31、软件操作系统可升级,可通过USB端口下载并保存≥96小时的治疗数据32、配置后备电源,在断电时可维持治疗≥10分钟,且血泵、透析液泵、置换液泵及各监测功能都维持运行33、底座附带漏液监测功能34、可与人工肝设备相连接使用35、使用一体化耗材:管路和滤器预连接,全自动安装、预冲、安全测试.
最小体外循环血容量≤60ml,满足小儿患者需求36、原装原厂,性能稳定,满足临床使用要求.
合同包4: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使用部门:重症医学科一、RT机(数量:2套,32万/套)1、具有多功能的五泵设计,可独立实行以下6种治疗模式:(1)SCUF(缓慢连续性超滤)(2)CVVH(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3)CVVHD(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透析)(4)CVVHDF(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透析滤过)(5)TPE(血浆置换)HP(血液灌流治疗)2、无需拆换管路,可以根据病情变化随意切换治疗模式,多种治疗只需在同一套管路下完成.
超强的稳定性,从分保障治疗的安全.
3、管路、血液滤过器可分离,可选用任何品牌、型号的血液滤过器,耗材经济,节约治疗成本4、置换液输入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前稀释、后稀释、前后同时稀释,且三种模式间可以随意切换,使治疗在滤器保护和清除效果两方面达到最佳的平衡.

5、中文操作模式;屏幕可旋转.
可靠方便的操作技术,人机对话简单人性化,实行分步操作指导.

6、内置肾剂量计算器,帮助操作者制定治疗处方,可实时结算,每2分钟更新显示实际达成剂量,自动考虑意外停机、换袋及其他所有因素影响,对于完成高质量CRRT提供最专业的帮助.

7、高效内置式卷管置换液加热系统,能足够保证治疗需要,避免因加热不好而出现寒颤,肌颤抖等低温血并发症.
同时不产生额外的配件及耗材费用.

8、具有5个独立的金属压力传感器,全血管路压力传感器均为嵌入式压力传感器,非大气压力传感器,非接触式设计,减少与血液接触,符合院感要求.
压力传感器更稳定,报警减少,不易损坏,维护成本低.

9、零点校准功能:每次开机时对平衡称及压力传感器进行自动校准,提高称及传感器准确性,可保证一次性通过自检.

10、独特的自动除气装置,可监测到最小体积为1μl的气泡11、有后备储电系统,在断电的情况下仍能保证机器正常运行≥30分钟,确保病人的治疗安全合同包5:体外膜肺氧合仪(ECMO)使用部门:重症医学科1、离心泵系统(含控制底座、驱动马达、紧急驱动手柄)1.
1工作原理:磁悬浮驱动1.
2工作电压:≥24VDC1.
3转速范围:0—5,000RPM1.
4转速误差:±20RPM1.
5流量范围:0—10LPM1.
6最大压差:750mmHg1.
7泵头预冲量:≤32ml1.
8泵头表面积:≤190cm21.
9内置UPS可用时间:≥60mins,方便应对停电或者患者转运之需1.
10模式选择:压力模式/流量模式1.
11流量、气泡监测一体化,采用内置式流量计,无需增加流量监测玻管,便于操作2、机械式空氧混合器2.
1能精确调节进入氧合器的空气和氧气的百分比,进行氧气的匹配供给2.
2FIO2:0.
21—1.
03、转运车3.
1不锈钢车体,方便移动3.
2能安全放置离心泵、小水箱、氧气瓶等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
4、医用物理升温仪4.
1体积小,重量轻,噪声低,可放置在离心泵转运车内.
4.
2水箱容量:≤1.
5L4.
3水温设定控制范围:33~39℃5、ACT监测仪5.
1取血量:≤1ml5.
2通道数量:25.
3计时范围:6——999秒5.
4加热模块温度:37±0.
5℃5.
5加热模块预热时间:≤15分钟6能提供完整的肝素涂层套包,连续使用时间≥14天.
7能提供完整的肝素涂层股动静脉插管.
8、配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1)离心泵系统1套(2)医用物理升温仪1台(3)空气氧气混合器1台(4)ACT监测仪1台(5)PLS运转车1台合同包6: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使用部门:神经内科1、窗口显示:全彩色≥12英寸大液晶触摸显示屏,治疗设置简易快速2、中文菜单,中文引导式互动接触式操作界面,需显示治疗参数数值及曲线图3、所有管路及滤器预连接,避免污染,颜色标示易于安装,内置条码识别器,全自动安装泵管、配套快速预冲和自检4、可选择的CRRT治疗方式:(1)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2)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3)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透析(CVVHDF)缓慢持续超滤(SCUF)(4)开放系统可联合不同的滤器扩展新的治疗,如:血液灌流(HP)血浆分离、置换、吸附(TPE)、MARS等5、自动阀设计可在不更换不手动分离管路下实行:(1)前稀释CVVH/CVVHDF(2)后稀释CVVH/CVVHDF(3)前加后稀释CVVH/CVVHDF治疗6、具备6泵设计,具备血泵前输液泵设计,可进行枸橼酸抗凝和血泵前稀释处方7、枸橼酸抗凝时结合血流速,枸橼酸入血浓度自动化补钙8、枸橼酸抗凝适用于任何CRRT治疗模式,比如CVVH、TPE9、血液流速:≥10-450ml/min(精确度:-10%-+10%)10、置换液流速:≥0-8000ml/h11、透析液流速:≥0-8000ml/h(精确度:±10%)12、废液速度:≥0-10000ml/h13、具备5个压力传感器14、动脉压检测范围:≥-250mmHg-+450mmHg15、静脉压检测范围:≥-50mmHg-+350mmHg16、抗静电装置,避免ECG干扰,CF电器兼容17、按钮式回路静脉排气壶液面高度调节和自动排气18、全血路包括排气壶无气-血界面处理技术19、临时中断循环程序特别适合ICU危重病人20、连续对比检测、自动判断、分级提示和报警滤器的血凝状况,并提供解决建议,减少误报警.

21、漏血检测≤0.
5ml/min(HCT=32%),当最大血流量时.
22、超声空气检测23、液体平衡秤:≥4个;秤称重范围:≥0-11kg24、加热器:直接静脉血液加温25、注射器容量范围:20ml,30ml,50ml26、连续输注范围:0,0.
5-50ml/h;一次性追加容量范围:0,0.
5-9.
9ml27、枸橼酸抗凝时,连续输液范围:0,2.
0-100ml/h;28、钙浓度范围:80-1000mmol/l29、肝素泵脉冲模式:0或0.
5ml/次30、肝素泵精确度:±5%31、软件操作系统可升级,可通过USB端口下载并保存96小时的治疗数据32、配置后备电源,在断电时可维持治疗≥10分钟,且血泵、透析液泵、置换液泵及各监测功能都维持运行33、底座附带漏液监测功能34、可与人工肝设备相连接使用35、使用一体化耗材:管路和滤器预连接,全自动安装、预冲、安全测试.
最小体外循环血容量≤60ml,满足小儿患者需求36、原装原厂,性能稳定,满足临床使用要求.
合同包7: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使用部门:心脏重症监护室一、CRRT性能要求1.
能完成的血液净化模式:SCUF、CVVH、CVVHD、CVVHDF,HV-CVVH,HP,MPS.
2.
具备5个泵,分别为血液泵、置换液泵、透析液泵、废液泵、肝素泵.
可升级CiCa模块,增加枸橼酸泵和钙泵,能达到体外同步抗凝,同时补充钙离子.

3.
平衡系统:4个高精准度天平,每个天平负荷0-12KG;分辨率:1g.
置换液天平和透析液天平在设备顶部,废液天平在设备底部,按照医院感控要求分置,清洁区和污染区上下隔离.

4.
加温系统:两个独立的袋式加热系统.
置换液温度可至39℃;MPS期间最高37℃;透析液温度可至39℃.

5.
耗材开放式设计:可以自由选择血液滤过器、血浆滤过器和血液灌流器,根据治疗模式灵活选择搭配.
废液袋容量≥10L,避免治疗过程中频繁换袋.

6.
≥10.
4寸高分辨率的液晶显示彩屏,版面提示操作步骤、管路安装指南及异常情况的在线帮助功能.

7.
有专用于低容量治疗的模式及配套耗材.
能满足低容量患者(如心衰)、儿童等血液净化治疗.

二、常规治疗参数:1.
血液流量:10-500ml/min±10%2.
置换液流量:100-9600ml/h,可调节3.
透析液流量:100-4800ml/h,可调节4.
超滤率:0-1800ml/h,可调节5.
血浆置换率:10-50ml/min,可调节6.
抗凝剂设置:连续注射流速范围:0.
1-25ml/h,大剂量给药范围0.
1-5ml/每次最大给药量.
三、低容量模式治疗参数:1.
体外循环血容量≤72ml.
其中管路≤54ml,滤器≤18ml.
2.
血流速度范围:10-100ml/min,增速2ml/min.
3.
透析液/置换液流速:100-1500ml/h.
增速10ml/h.
四、压力监测参数:1.
精确度:±10mmHg2.
动脉压监测:-280至+300mmHg3.
静脉压监测:-80至+500mmHg4.
滤器前压:-50至+750mmHg5.
跨膜压监测:-60至+520mmHg五、空气检测器:具备超声波检测加上静脉夹处的光学检测.
六、漏血检测器:测量方法:光学,敏感度:在32%的血细胞比容且最大流出量时,可探测到血液流失量≤0.
5ml/min七、安全性:1.
电击防护类型:达到安全级数I;电击防护程度:达到CF类型.
2.
标配后备电池:断电后能维持体外循环≥15分钟,保证及时回血及患者的安全转运.

合同包8:水处理设备使用部门:肾内科一、系统功能要求(1)水处理系统为血液透析专用单台双级反渗系统,非两台单级反渗串联组装,全闭路循环管路供水,循环末端回流至反渗系统进水端.
整个系统内无反渗水储水装置(直供水型).

(2)反渗主机前后两级均采用8040标准膜直立摆放,8040反渗膜为直径≥8英寸,长度≥40英寸的标准膜单元.

(3)反渗主机内管路及反渗膜壳采用进口316L不锈钢材质,反渗膜壳浓水排放设计在膜壳的上端,即膜壳无死腔设计,保证反渗水品质,延长反渗膜使用寿命.
(4)整套双级反渗主机的反渗膜单元≤4支,节省更换成本.
(5)产水量在水温6℃时≥1600L/小时,15℃时≥2088L/小时,能保证血液透析机用水需要.

(6)在两次消毒期间,反渗机出水端口和循环管路末端口的水质达到:细菌"、"≤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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