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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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书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七月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重大事项提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一、子公司土地、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2014年8月,子公司延边宏日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出让坐落于汪清县天桥岭镇的一宗土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延边宏日已按期支付了土地出让金,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延边宏日在上述土地上建设了厂房,该处厂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厂房建设未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汪清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延边宏日的厂房建设虽未履行审批手续,但不存在被拆除的风险.
延边宏日的厂房办理房产证不存在办证障碍,待延边宏日取得土地证后,我们将积极协助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等手续,保障延边天桥岭林业生物质多联产示范项目顺利推进.
"二、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对赌约定有限公司增资时,公司原股东洪浩、毕红久、刘子菡、李朝春、潘晨、李泽农、周鹃、王淑英、孙长奇、孙玉恩等10名自然人及公司与增资方高投名力、烟台创投、鸿大鸿基、南京创投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约定了增资方的特殊权利,主要内容包括优先认购权和反稀释权、捆绑销售权、赎回权等.
特殊权利约定中涉及公司赎回义务,2016年5月各方通过签署补充协议,解除了公司的赎回义务,对赌条款对公司不再具有约束力,但公司股东之间仍存在优先认购权和反稀释权、捆绑销售权、赎回权等对赌约定.
如果未来发生增资方行使特殊权利的事项,公司股权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动.
三、公司治理风险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设置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了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公司挂牌后,将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存在7家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2家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和管理需要投入更多的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精力和成本,如果公司内部控制不能够有效执行,将会导致公司治理不规范的风险.
四、单一客户依赖风险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额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
70%、77.
18%和94.
46%.
2015年、2016年1-3月,公司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收入占比分别为46.
61%、82.
80%,占比较大,公司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如果公司不能开拓其他客户,一旦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不再与公司合作或订单大量减少,将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五、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强风险2016年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有7家子公司,其中除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强,部分子公司净资产值为负值,若该等子公司不能实现业务拓展,则其以后期间依然不能实现盈利,尽管公司无须为子公司承担额外责任,但子公司盈利能力不佳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指标影响较大.

六、流动性紧张风险公司业务集中在冬季采暖期,公司需提前备货以满足客户需求,但公司与客户结算周期为1-2个月,因此公司需要保持相应的营运资金以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且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营运资金需求水平会相应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
98、1.
01、1.
21,速动比率分别为0.
53、0.
79、1.
01,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水平依然较低,流动性紧张,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补充所需营运资金.
若国家、行业政策发生改变或公司自身情况发生改变,导致公司不能筹措足够的营运资金,则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和业务的进一步开拓.
若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不能及时偿还到期借款,甚至会使得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七、应收账款比例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1,242,422.
54元、33,191,419.
05元、28,263,855.
41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
05%、75.
73%、52.
71%.
由于公司生物质颗粒销售业务集中在冬季采暖期,公司以客户验货确认收入并相应确认应收账款,但与客户的结算相对滞后,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应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收账款金额也会随之提高.
尽管公司大部分客户信用较好,但若宏观经济发生较大波动,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加大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八、收入和盈利季节性波动风险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销售及供热服务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供热期一般为当年的10月-12月及来年的1-4月,公司在此期间确认收入,但员工工资、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全年基本均衡发生,造成公司收入及盈利呈现供热期与非供热期不均衡现象.
九、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在供热期间使用劳务派遣锅炉工,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公司用工总数的比例超过10%,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的情形.
未来公司通过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锅炉工劳务外包合同,以规范使用供热期的锅炉工用工.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目录重大事项提示.
2释义.
7第一节基本情况.
9一、公司简介.
9二、股票挂牌情况.
9三、公司股权结构.
11四、公司历史沿革.
17五、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
34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0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0八、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
43九、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44第二节公司业务.
46一、公司业务概述.
46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
47三、公司业务关键资源要素.
51四、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
61五、公司的商业模式.
69六、公司所处的行业基本情况.
71第三节公司治理.
84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84二、关于上述机构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说明.
84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85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违法违规情况.
85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86六、同业竞争.
87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款情况.
90八、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情况.
9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九、公司诉讼、仲裁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90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92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一期的变动情况.
96第四节公司财务.
98一、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及编制基础.
98二、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125三、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
129四、报告期内主要资产情况.
139五、报告期内重大债务.
162六、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
172七、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
173八、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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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九、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178十、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两年一期分配及实施情况.
178十一、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179十二、风险因素和自我评估.
184第五节有关声明.
187第六节.
192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192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92三、法律意见书.
192四、公司章程.
192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192六、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
192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释义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吉林宏日、宏日股份指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指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最近两年一期、报告期指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挂牌、公开转让指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行为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业务规则》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指2015年5月25日创立大会通过的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会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议事规则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高投名力指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创投指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烟台创投指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鸿大鸿基指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宏日指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蛟河宏日指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宏日指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宏日指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烟台宏日指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宏日指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瑞宏日指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吉林国源指吉林国源生物质能研究检测有限公司烟台鸿大指烟台鸿大投资有限公司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第一节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名称: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洪浩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7月20日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6月24日注册地址:辉南县辉南镇解放街邮编:130000电话:0431-81696933传真:0431-81052200电子邮箱:xuxuenan0415@163.
com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尚清所属行业: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划分,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_T_4754-2011)划分,属于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划分,属于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划分,属于19公用事业1910公用事业191015热力公用事业19101510热力公用事业.
主营业务:生物质颗粒加工、销售,利用生物质颗粒提供供热服务,以及供热设备销售、安装、维修.
组织机构代码:79110535-0二、股票挂牌情况(一)股票代码:(二)股票简称: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四)每股面值:1.
00元(五)股票总量:2,500万股(六)挂牌日期:2016年月日(七)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八)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情况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业务规则》第2.
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未作出严于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股权转让限制规定.
2、挂牌之日,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情况挂牌之日,股份公司各股东可转让的股份如下: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是否为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股份是否冻结、质押本次可公开转让股份数量(股)1洪浩9,675,302是否02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468,546否否6,468,5463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1,400,000否否1,400,0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限合伙)4毕红久1,255,574否否05刘子菡1,181,716是否06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80,000否否1,180,0007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1,180,000否否1,180,0008李朝春827,201否否09潘晨443,144否否010李泽农369,286否否011周鹃295,429否否012王淑英295,429是否013孙长奇280,658是否014孙玉恩147,715否否0合计25,000,000--10,228,546(九)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现有自然人股东洪浩、刘子菡、李朝春、毕红久、周鹃、孙长奇、王淑英、李泽农、潘晨及孙玉恩向南京创投出具《自然人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自挂牌之日起自愿锁定三年不予转让,但在锁定期内如南京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可以解除锁定,有权出售公司股份.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三、公司股权结构(一)公司股权结构图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公司现任股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的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1、控股股东、前十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是否存在质押1洪浩9,675,30238.
70否2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468,54625.
87否3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0,0005.
60否4毕红久1,255,5745.
02否5刘子菡1,181,7164.
73否6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80,0004.
72否7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1,180,0004.
72否8李朝春827,2013.
31否9潘晨443,1441.
77否10李泽农369,2861.
48否合计23,980,76995.
92-2、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上述股东之间洪浩与刘子菡系夫妻关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高投名力持有烟台创投30%的股权;鸿大鸿基通过烟台鸿大间接持有烟台创投股权,鸿大鸿基持有烟台鸿大40%的股权,烟台鸿大持有烟台创投30%的股权,鸿大鸿基间接持有烟台创投12%的股权.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1、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五)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洪浩持有公司38.
70%的股份,持股比例虽然不足50%,但第二大股东高投名力持股比例为25.
87%,与洪浩持股比例具有一定差距,同时洪浩妻子刘子菡持有公司4.
73%的股份,股东洪浩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洪浩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六)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七)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挂牌公司控制权:(1)为挂牌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可以实际支配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通过实际支配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洪浩持有公司38.
70%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洪浩妻子刘子菡持有公司4.
73%的股份,两人合计持股43.
43%,洪浩、刘子菡能够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实际共同控制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6年5月20日,洪浩作为甲方与乙方刘子菡、毕红久、周鹃、孙长奇、王淑英、李泽农、潘晨、孙玉恩、李朝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协议双方应当在公司每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开前,对该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审议事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投票;如若协议双方未能或者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双方一致同意无条件依据股东洪浩所持意见.
洪浩,男,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同日被公司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聘任为总经理,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北京军区空军后勤助理工程师;1993年1月至1994年8月,在北京对外经贸大学高经英语进修班进修;1994年9月至1996年8月,任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南方公司城镇置业处副处长;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任中农信广州保税公司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长春市宏日园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2月至今,任长春吉农宏日景观生态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沈阳宏日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长春宏日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子菡,女,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2008年3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青洋传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宏生新能源科技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浩、刘子菡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最近两年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其他法人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有4名法人股东,分别为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1、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
87%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08405744,注册资本为36,599万元,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法定代表人为董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服务,创业管理服务.
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私募投资基金,于2014年5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高投名力股权结构如下:2、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
60%的股份,该企业成立于2008年10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9026716M,主要经营场所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楼51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京海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申世荣为代表),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
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于2014年4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南京创投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性质出资额(元)出资比例(%)1南京海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3,725,488.
2427.
452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3,071,874.
5126.
143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9,803,905.
8819.
614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6,862,794.
1213.
735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有限合伙人6,535,937.
2513.
07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查氏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14,49939.
622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90021.
583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20019.
674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0019.
13合计36,5991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合计50,000,000.
00100.
003、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
72%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792041055,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号壹通国际1106,法定代表人为苏向国,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含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
根据烟台创投出具的《声明函》,烟台创投在设立和存续过程中的资本金及对外投资资金均是股东自有资金及经营所得,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且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因此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烟台创投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烟台经济发展投资公司2,000402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303烟台鸿大投资有限公司1,50030合计5,0001004、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
72%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801758022P,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2608室,法定代表人为朱乃华,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根据鸿大鸿基出具的《声明函》,鸿大鸿基在设立和存续过程中的资本金及对外投资资金均是股东自有资金及经营所得,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且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因此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鸿大鸿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1朱乃华3,000602杨秀英1,800363朱乃亮2004合计5,000100(五)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自然人毕红久.
毕红久,男,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经历:1991年8月至1996年6月,任长春油脂油料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团委书记;1996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吉林省国际经济发展促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长春吉农宏日景观生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2月至今,任吉林万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赛伯乐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吉林省赛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四、公司历史沿革(一)有限公司成立1、有限公司第一期出资有限公司原名为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20日,由洪浩、孙伟、闫日青、张锡昌、毕红久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30万元设立,均为货币出资.
2006年7月14日,吉林金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辉南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吉金辉会验字[2006]第062号),对股东出资予以验资.
2006年7月20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21.
0021.
0070.
00货币2孙伟6.
006.
0020.
00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3闫日青1.
201.
204.
00货币4张锡昌0.
900.
903.
00货币5毕红久0.
900.
903.
00货币合计30.
0030.
00100.
00-(二)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2007年11月2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新增的970万元注册资本由洪浩分期缴纳,2007年11月27日之前出资32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245万元,货币出资75万元),其余出资在2009年11月26日前缴纳.
2007年7月26日,吉林金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书》(吉金石评报字[2007]37号).
根据该报告,洪浩委托该公司对一套木屑颗粒生产线进行评估,该公司对上述机器设备的评估值为24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
2007年11月30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07]第023号).
验证截至2007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洪浩缴纳的32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实物出资245万元(机器设备木屑颗粒生产线一套,评估价值为245万元),已于2007年11月20日投入公司,货币出资75万元于2007年11月30日缴存于公司账户;截至2007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50万元.
2007年11月30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此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规定首期出资于2007年11月27日缴纳,而洪浩的实物出资245万元于2007年11月20日投入公司,货币出资75万元于2007年11月30日才缴存于公司账户,不符合股东会决议的出资时间,出资程序上存在瑕疵.
但公司所有股东对公司历次增资行为进行了确认,出资程序瑕疵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股东之间不存在纠纷,工商行政管理局也为公司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未对公司出资程序瑕疵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出资程序瑕疵不够成实质障碍.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91洪浩991.
00341.
0099.
10货币、实物2孙伟6.
006.
000.
60货币3闫日青1.
201.
200.
12货币4张锡昌0.
900.
900.
09货币5毕红久0.
900.
900.
09货币合计1,000.
00350.
00100.
00-(三)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变更2008年9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洪浩将其持有的991万元出资中的60万元认缴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武秀琴20万元、转让给王慧30万元、转让给毕红久10万元;公司的实收资本由350万元增至410万元,增加的60万元为第二期到位资金,全部为货币出资.
其中毕红久出资10万元,拟于2008年9月5日到位;武秀琴出资20万元、王慧出资30万元,拟于2008年9月18日到位.
上述股权转让双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由于毕红久、武秀琴、王慧三位自然人股东分两期缴纳出资,所以分两次进行了验资.
2008年9月5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08]第103号).
验证截至2008年9月5日,公司已收到毕红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10万元出资,公司的实收资本为360万元.
2008年10月17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08]第111号).
验证截至2008年9月18日,公司已收到武秀琴、王慧分别以货币形式缴纳的20万元、30万元出资,公司的实收资本为410万元.
2009年6月25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931.
00341.
0093.
10货币、实物2王慧30.
0030.
003.
00货币3武秀琴20.
0020.
002.
00货币4毕红久10.
9010.
901.
09货币5孙伟6.
006.
000.
60货币6闫日青1.
201.
200.
12货币7张锡昌0.
900.
900.
09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0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计1,000.
00410.
00100.
00-(四)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变更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变更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3次股东会决议同时进行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1、2009年6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洪浩将其持有的1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毕红久,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的实收资本由410万元增至420万元,新增的10万元实收资本由毕红久以货币形式缴纳.
2009年9月21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09]第105号).
验证截至2009年6月22日,公司已收到毕红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10万元出资,公司的实收资本为420万元.
2、2009年9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实收资本由420万元增至580万元,新增的160万元实收资本由洪浩以货币形式缴纳.
2009年9月21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09]第106号).
验证截至2009年9月4日,公司已收到洪浩以货币形式缴纳的160万元出资,公司的实收资本为580万元.
3、2009年9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实收资本由580万元增至708万元,新增的128万元实收资本由洪浩以货币形式缴纳.
2009年10月22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09]第112号).
验证截至2009年9月22日,公司已收到洪浩以货币形式缴纳的128万元出资,公司的实收资本为708万元.
2009年10月22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921.
00629.
0092.
10货币、实物2王慧30.
0030.
003.
00货币3毕红久20.
9020.
902.
09货币4武秀琴20.
0020.
002.
00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15孙伟6.
006.
000.
60货币6闫日青1.
201.
200.
12货币7张锡昌0.
900.
900.
09货币合计1,000.
00708.
00100.
00-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规范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在上述"(三)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变更"、"(四)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变更"时,未在完成之日起3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6年1月1日施行)第32条规定"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以及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工商变更登记存在一定程序不规范之处,但公司通过了2009年度年检且未因前述事项受到处罚.
2016年6月6日,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自2006年7月以来,不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出现因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因此,上述程序瑕疵对公司挂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有限公司减资公司第一次增资的出资期限为2009年11月26日,洪浩由于资金不足,剩余认缴出资292万元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实缴,因此公司股东协商决定进行减资.
2010年1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至708万元.
2009年11月25日,有限公司在《通化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至708万元.
2010年1月18日,吉林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实缴情况的报告》(吉正会审字[2010]第002号).
验证截至2009年11月26日,公司的实收资本总计为708万元,尚有292万元注册资本尚未实际缴纳.
2010年1月21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因公司工作人员对减资程序不了解,以为需要先公告减资,公告满45天后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2再进行决议.
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公告刊登于2009年11月26日,而减资股东会决议系于2010年1月4日作出,减资程序上存在瑕疵,但未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不存在因本次减资导致的相关纠纷.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公司自设立至2016年6月的合法合规证明,因此,上述程序瑕疵对公司挂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629.
00629.
0088.
84货币、实物2王慧30.
0030.
004.
24货币3毕红久20.
9020.
902.
95货币4武秀琴20.
0020.
002.
82货币5孙伟6.
006.
000.
85货币6闫日青1.
201.
200.
17货币7张锡昌0.
900.
900.
13货币合计708.
00708.
00100.
00-(六)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2010年2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08万元增至1,000万元,新增292万元出资由洪浩出资173万元、毕红久出资40万元、王慧出资20万元、武秀琴出资10万元、周鹃出资10万元、孙长奇出资19万元、王淑英出资2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次,洪浩将其持有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闫日青13.
8万元、张锡昌9.
1万元、毕红久24.
1万元、刘子菡80万元、李泽农25万元、周鹃10万元、孙玉恩10万元、潘晨30万元,孙伟将其持有的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洪浩.
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元,由股东协商确定,转让双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东中孙伟与洪浩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新增股东与原股东、股权转让双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0年2月6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3会验字[2010]第017号).
验证截至2010年2月5日,公司已收到洪浩、王慧、武秀琴、周鹃、孙长奇、王淑英以货币形式缴纳的231万元出资,公司的实收资本为939万元.
2010年2月8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10]第018号).
验证截至2010年2月6日,公司已收到洪浩、毕红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61万元出资,公司的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010年2月10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606.
00606.
0060.
60货币、实物2毕红久85.
0085.
008.
50货币3刘子菡80.
0080.
008.
00货币4王慧50.
0050.
005.
00货币5潘晨30.
0030.
003.
00货币6武秀琴30.
0030.
003.
00货币7李泽农25.
0025.
002.
50货币8王淑英20.
0020.
002.
00货币9周鹃20.
0020.
002.
00货币10孙长奇19.
0019.
001.
90货币11闫日青15.
0015.
001.
50货币12孙玉恩10.
0010.
001.
00货币13张锡昌10.
0010.
001.
00货币合计1,000.
001,000.
00100.
00-(七)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2010年3月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洪浩将其持有的56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朝春.
股权转让价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元,由股东协商确定,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洪浩与李朝春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0年3月25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550.
00550.
0055.
00货币、实物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4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2毕红久85.
0085.
008.
50货币3刘子菡80.
0080.
008.
00货币4李朝春56.
0056.
005.
60货币5王慧50.
0050.
005.
00货币6潘晨30.
0030.
003.
00货币7武秀琴30.
0030.
003.
00货币8李泽农25.
0025.
002.
50货币9王淑英20.
0020.
002.
00货币10周鹃20.
0020.
002.
00货币11孙长奇19.
0019.
001.
90货币12闫日青15.
0015.
001.
50货币13张锡昌10.
0010.
001.
00货币14孙玉恩10.
0010.
001.
00货币合计1,000.
001,000.
00100.
00-(八)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2010年7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222.
2222万元,由新股东高投名力增资2,222,222元,为货币出资,增资价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4.
50元,由股东结合公司行业发展前景协商确定.
增资方高投名力与公司原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0年7月30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10]第115号).
验证截至2010年7月28日,公司已收到高投名力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增资款,公司的实收资本为1,222.
2222万元.
2010年9月26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550.
0000550.
000045.
00货币、实物2高投名力222.
2222222.
222218.
18货币3毕红久85.
000085.
00006.
96货币4刘子菡80.
000080.
00006.
54货币5李朝春56.
000056.
00004.
58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56王慧50.
000050.
00004.
09货币7潘晨30.
000030.
00002.
45货币8武秀琴30.
000030.
00002.
45货币9李泽农25.
000025.
00002.
05货币10王淑英20.
000020.
00001.
64货币11周鹃20.
000020.
00001.
64货币12孙长奇19.
000019.
00001.
55货币13闫日青15.
000015.
00001.
23货币14孙玉恩10.
000010.
00000.
82货币15张锡昌10.
000010.
00000.
82货币合计1,222.
22221,222.
2222100.
00-公司此次增资时,洪浩、毕红久、刘子菡、李朝春、潘晨、李泽农、周鹃、王淑英、孙长奇、孙玉恩等10名自然人股东(以下统称"原股东")及公司与增资方高投名力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约定了增资方的特殊权利,主要内容包括优先认购权和反稀释权、捆绑销售权、赎回权等,具体如下:1、优先认购权和反稀释权增资方按照其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或在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按照其持有股份数量,享有认购公司任何新增股本或新发证券的优先权,且按公司向任何潜在投资人发行此类股本或证券的同等价格、同等条款和同等条件予以认购,以保证增资方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不被稀释.
公司未来进行任何股本融资时,如果届时公司进行未来股本融资价格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则原股东和公司同意按照未来股本融资价格,对增资方已经发生的增资价格进行调整,以使得增资方相当于按照届时较低的未来股本融资价格对公司完成相应的需要调整的增资交易.
调整方式可以是原股东向增资方补偿现金,或者原股东将相应比例的公司股权以1元人民币转让给增资方.
2、捆绑销售权如果原股东在公司IPO之前欲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公司股权,并且增资方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增资方有权但无义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等比例附随原股东向预期买方捆绑出售.
增资方应当在收到原股东的转让通知后15日内告知原股东是否行使本项捆绑销售权.
如果增资方决定行使本款项下的捆绑销售权,则其有权等比例附随出售的股权比例应等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6于:A÷B*C其中,A=增资方于发出通知之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下)或股份总额(在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下);B=100%(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下)或发出通知之日公司发行的股份总额(在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下);C=拟出售股权比例(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下)或拟出售股份总额(在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下);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上述股份数额的计算应当以最接近结果的整数份额为准.
原股东应当促使预期买方同意上述捆绑出售;如果预期买方不同意上述捆绑出售,则原股东不得单独向预期买方转让拟出售股权,除非增资方事先书面同意.
3、赎回权各方同意,增资方按照增资协议对公司所做的所有投资,自增资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后三年或五年起,一旦增资方书面要求,应按照各项投资自支付之日起至实际赎回或回购发生之日为止每年10%的投资回报率,减去增资方自公司已获得的分红,由公司一次性全部赎回,或由原股东一次性回购增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赎回或回购价款应当在增资方发出行使赎回权的书面通知后的六个月内支付.
原股东与公司承诺就该等赎回向增资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清盘事项及处理(1)清盘事项包括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事项的发生(增资方事先另行书面同意的除外):①目标公司(公司及长春宏日)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发生清算、关闭、歇业或解散;②发生导致原股东丧失对公司控制权或公司丧失对长春宏日控制权的公司合并、收购和出售;③目标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出售,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④目标公司核心或大部分知识产权以排他性或独家许可的方式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转让、赠予给他人.
(2)在任何清盘事项发生时,增资方有权优先从目标公司获得一笔相当于100%的投资款加上所有已累积应得但未支付的应付股息金额(优先金额).
优先金额应优先从清盘事项发生时目标公司所余现金中支付,但如果目标公司实际已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7进入清算程序,目标公司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金、公司欠缴税款、公司债务后,才用于支付优先金额.

(3)目标公司的资产在依照上述(2)的规定支付以前,不得分配给公司的其他股东.
在优先金额全部支付给增资方后,再由原股东优先从公司的剩余资产中获得其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额;如果还有剩余,剩余财产将在增资方和原股东之间按各自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解除公司的赎回义务2016年5月20日,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一》,一致同意自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挂牌材料之日起(包括审核期间及挂牌以后)原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赎回权"由原股东承担,公司不再承担赎回义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挂牌后处于协议转让阶段时,增资方仍然享有增资协议约定的"捆绑销售权";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挂牌并转为做市交易后,增资方放弃增资协议约定的"捆绑销售权";如果公司挂牌申请被否决,或者公司挂牌申报材料被撤回,则上述条款继续按原增资协议进行.
综上,原股东及公司与增资方签署的对赌条款中赎回权涉及公司赎回义务,公司对赌协议各方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解除了公司的赎回义务,至此对赌条款不再对公司有约束力.
对赌约定为股东之间的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尚未发生增资方行使对赌条款约定的特殊权利的事项,公司股权清晰.
(九)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2010年10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武秀琴、王慧分别将其持有的30万元出资、50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洪浩.
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元,由股东协商确定,转让双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洪浩与武秀琴、王慧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次股权转让与公司第三次增资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下:2008年9月,公司处于发展阶段需要运营资金,洪浩因资金紧张不能增加实缴出资,武秀琴、王慧与洪浩个人关系较好,为支持公司发展,武秀琴、王慧分别受让了洪浩持有的20万元、30万元认缴出资额,并履行了实缴出资义务.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82010年2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时,武秀琴、王慧又对公司进行了资金支持,分别认缴出资10万元和20万元.
至此,武秀琴、王慧分别持有公司30万元和50万元出资.
武秀琴、王慧出资均是为解决公司暂时性资金困难,同时也考虑能获取一定投资收益,武秀琴、王慧一直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自设立至2010年持续亏损,武秀琴、王慧欲收回出资,经双方协商,洪浩于2010年10月26日按照原价格受让了武秀琴、王慧的股权.
2010年7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时,认缴对象为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投名力为专业投资机构,因看好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经股东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4.
5元.
因此上述增资与股权转让价格差异较大,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股份支付.

2010年11月1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630.
0000630.
000051.
54货币、实物2高投名力222.
2222222.
222218.
18货币3毕红久85.
000085.
00006.
96货币4刘子菡80.
000080.
00006.
54货币5李朝春56.
000056.
00004.
58货币6潘晨30.
000030.
00002.
45货币7李泽农25.
000025.
00002.
05货币8王淑英20.
000020.
00001.
64货币9周鹃20.
000020.
00001.
64货币10孙长奇19.
000019.
00001.
55货币11闫日青15.
000015.
00001.
23货币12孙玉恩10.
000010.
00000.
82货币13张锡昌10.
000010.
00000.
82货币合计1,222.
22221,222.
2222100.
00-(十)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2011年1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22.
2222万元增至1,597.
6761万元,由高投名力增资215.
6863万元,烟台创投增资79.
8838万元,鸿大鸿基增资79.
883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增资价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9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9.
39元,增资价格是结合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市场发展预估,由股东协商确定.
此次增资方中高投名力持有烟台创投30%股权;鸿大鸿基通过烟台鸿大间接持有烟台创投股权,鸿大鸿基持有烟台鸿大40%股权,烟台鸿大持有烟台创投30%股权,鸿大鸿基间接持有烟台创投12%股权.
除此之外,其他增资方与公司原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此次增资时,洪浩、毕红久、刘子菡、李朝春、潘晨、李泽农、周鹃、王淑英、孙长奇、孙玉恩等10名自然人及公司与高投名力、烟台创投、鸿大鸿基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约定了增资方的特殊权利,主要内容与第三次增资时的约定相同.
2016年5月20日,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与第三次增资相应的《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一》相同,详见"(八)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部分.
2011年2月11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11]第029号).
验证截至2011年2月11日,公司已收到增资股东缴纳的增资款,公司实收资本增至1,597.
6761万元.
2011年4月15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630.
0000630.
000039.
43货币、实物2高投名力437.
9085437.
908527.
41货币3毕红久85.
000085.
00005.
32货币4刘子菡80.
000080.
00005.
01货币5鸿大鸿基79.
883879.
88385.
00货币6烟台创投79.
883879.
88385.
00货币7李朝春56.
000056.
00003.
51货币8潘晨30.
000030.
00001.
88货币9李泽农25.
000025.
00001.
56货币10王淑英20.
000020.
00001.
25货币11周鹃20.
000020.
00001.
25货币12孙长奇19.
000019.
00001.
19货币13闫日青15.
000015.
00000.
94货币14孙玉恩10.
000010.
00000.
63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015张锡昌10.
000010.
00000.
63货币合计1,597.
67611,597.
6761100.
00-(十一)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2011年9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97.
6761万元增至1,692.
4535万元,由南京创投增资94.
7774万元,为货币出资,增资价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0.
64元,由股东协商确定.
公司此次增资与第四次增资价格存在差异,增资价格为结合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市场发展预估,由各方协商确定.
因公司当时并未盈利,每股净资产参考价值不大,由股东协商确定的增资价格存在差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南京创投与公司原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此次增资时,洪浩、毕红久、刘子菡、李朝春、潘晨、李泽农、周鹃、王淑英、孙长奇、孙玉恩等10名自然人及公司与高投名力、烟台创投、鸿大鸿基、南京留创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约定了增资方的特殊权利,主要内容与第三次增资时的约定相同.
2016年5月20日,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三》,主要内容与第三次增资相应的《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一》相同,详见"(八)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部分.
2011年12月15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11]第222号).
验证截至2011年12月14日,公司已收到南京创投缴纳的增资款,公司实收资本增至1,692.
4535万元.
2011年12月19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630.
0000630.
000037.
22货币、实物2高投名力437.
9085437.
908525.
87货币3南京创投94.
777494.
77745.
60货币4毕红久85.
000085.
00005.
02货币5刘子菡80.
000080.
00004.
73货币6鸿大鸿基79.
883879.
88384.
72货币7烟台创投79.
883879.
88384.
72货币8李朝春56.
000056.
00003.
31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19潘晨30.
000030.
00001.
77货币10李泽农25.
000025.
00001.
48货币11王淑英20.
000020.
00001.
18货币12周鹃20.
000020.
00001.
18货币13孙长奇19.
000019.
00001.
12货币14闫日青15.
000015.
00000.
89货币15孙玉恩10.
000010.
00000.
59货币16张锡昌10.
000010.
00000.
59货币合计1,692.
45351,692.
4535100.
00-(十二)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2012年3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将807.
5465万元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500万元,此次转增注册资本不存在未分配利润转增.
2012年6月14日,辉南金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辉金联会验字[2011]第108号).
验证截至2012年3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807.
5465万元,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出资807.
5465万元;截至2012年3月30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500万元.
2012年6月19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930.
6015930.
601537.
22货币、实物2高投名力646.
8546646.
854625.
87货币3南京创投140.
0000140.
00005.
60货币4毕红久125.
5574125.
55745.
02货币5刘子菡118.
1716118.
17164.
73货币6鸿大鸿基118.
0000118.
00004.
72货币7烟台创投118.
0000118.
00004.
72货币8李朝春82.
720182.
72013.
31货币9潘晨44.
314444.
31441.
77货币10李泽农36.
928636.
92861.
48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211王淑英29.
542929.
54291.
18货币12周鹃29.
542929.
54291.
18货币13孙长奇28.
065828.
06581.
12货币14闫日青22.
157222.
15720.
89货币15孙玉恩14.
771514.
77150.
59货币16张锡昌14.
771514.
77150.
59货币合计2,500.
00002,500.
0000100.
00-(十三)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2015年4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张锡昌、闫日青分别将其持有的14.
7715万元出资、22.
1572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洪浩.
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元,转让双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洪浩与张锡昌、闫日青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锡昌、闫日青原为公司员工,2015年4月张希昌、闫日青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张锡昌、闫日青受让洪浩股权时属于对员工的激励,同时,张锡昌、闫日青和洪浩约定,如果以后离开公司则洪浩有权按原出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因此,此次股权转让价格按原出资额转让.
2015年4月13日,辉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967.
5302967.
530238.
70货币、实物2高投名力646.
8546646.
854625.
87货币3南京创投140.
0000140.
00005.
60货币4毕红久125.
5574125.
55745.
02货币5刘子菡118.
1716118.
17164.
73货币6鸿大鸿基118.
0000118.
00004.
72货币7烟台创投118.
0000118.
00004.
72货币8李朝春82.
720182.
72013.
31货币9潘晨44.
314444.
31441.
77货币10李泽农36.
928636.
92861.
48货币11王淑英29.
542929.
54291.
18货币12周鹃29.
542929.
54291.
18货币13孙长奇28.
065828.
06581.
12货币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314孙玉恩14.
771514.
77150.
59货币合计2,500.
00002,500.
0000100.
00-(十四)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4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本2500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各方签署了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2015年4月24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1100007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37,350,680.
93元.
2015年4月28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40043号《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认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928.
06万元.
2015年5月23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1100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5月23日,整体改制中以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2015年5月25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6月24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至此,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洪浩9,675,30238.
70净资产2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468,54625.
87净资产3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0,0005.
60净资产4毕红久1,255,5745.
02净资产5刘子菡1,181,7164.
73净资产6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80,0004.
72净资产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47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1,180,0004.
72净资产8李朝春827,2013.
31净资产9潘晨443,1441.
77净资产10李泽农369,2861.
48净资产11周鹃295,4291.
18净资产12王淑英295,4291.
18净资产13孙长奇280,6581.
12净资产14孙玉恩147,7150.
59净资产合计25,000,000100.
00-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依据折股,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折合股本总额高于净资产的情形,不存在评估价值低于净资产值的情形,构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行为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设立合法合规.
公司股东出资真实、充足,出资形式及相应比例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出资程序完备.
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均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不存在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
公司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五、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一)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在各地开展供热业务需要在当地设立子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公司自设立至今共设立了7家子公司.
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十一、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部分.
1、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基本情况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977652994,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住所为经济开发区兴隆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405-6室,法定代表人为洪浩,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设备、能源作物相关领域的研究、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锅炉销售;生物质燃料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5销售;热力供应(凭资质证经营).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长春宏日由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3日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春宏日100%的股权.
2010年2月2日,吉林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吉正会验字[20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实缴出资50万元已全部到位.
2014年4月16日,长春宏日的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1,500万元,新增1,4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6年6月13日,吉林恒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吉予会所验字[2016]第80号《验资报告》,验资新增实缴出资1,450万元已全部到位.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长春宏日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宏日1,5001,500100货币合计1,5001,500100-2、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基本情况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5650641407,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蛟河市前进乡林校院内,法定代表人为刘子菡,经营范围:生物质能源销售、咨询服务、技术研发;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安装、销售.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蛟河宏日由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有限公司持有蛟河宏日100%的股权.
2010年11月23日,吉林瑞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吉瑞会验字[2010]第031号《验资报告》,验证实缴出资100万元已全部到位.
蛟河宏日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蛟河宏日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宏日100100100货币合计100100100-3、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6(1)基本情况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70681813K,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98号金石国际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洪浩,经营范围:新能源研发与应用、生物质锅炉销售、生物质燃料(农业、林业废料)生产与销售.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陕西宏日由有限公司、樊建修于2011年4月1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有限公司、樊建修分别持有陕西宏日60%、40%的股权.
2011年3月28日,陕西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陕宏设验[2011]第0149号《验资报告》,验证首期出资200万元已经到位,其中有限公司实缴120万元,樊剑修实缴8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其余注册资本800万元自陕西宏日设立之日起十年内缴足.
陕西宏日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陕西宏日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宏日60012060货币2樊建修4008040货币合计1,000200100-4、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基本情况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24578907215X,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住所为汪清县天桥岭镇西山,法定代表人为洪浩,经营范围:生物质燃料生产与销售;生物质燃料生产加工设备制造与销售;新能源技术、设备、能源作物相关领域的研发、咨询服务.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延边宏日由有限公司与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有限公司、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延边宏日51%、49%的股权.
2011年7月20日,延边天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瑞验字[2011]第183号《验资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7报告》,验证实缴出资600万元已全部到位.
延边宏日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延边宏日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宏日30630651货币2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29429449货币合计600600100-5、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5797855044,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住所为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66号A单元602(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为洪浩,经营范围:研发:新能源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技术;批发:生物质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成套设备;苗木种植;货物进出口;(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及供热、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青岛宏日由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5日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宏日100%的股权.
2011年8月29日,青岛康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康帮内验字[2011]第59-B0079号《验资报告》,验证实缴出资200万元已全部到位.
青岛宏日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青岛宏日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宏日200200100货币合计200200100-6、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976205470,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1877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8号融创上城48栋305室,法定代表人为洪浩,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热力供应、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技术、设备、能源作物相关领域的研究、咨询、技术服务.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国瑞宏日由有限公司、长春市昌华经贸有限公司、凯瑟亚瑞典股份有限公司与博思蒂姆股份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出资设立,国瑞宏日设立时取得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长府高新字[2014]0001号),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根据国瑞宏日公司章程规定,实缴出资时间为公司注册登记后十年内缴足.
有限公司、博思蒂姆股份公司、长春市昌华经贸有限公司与凯瑟亚瑞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瑞宏日60%、20%、10%与10%的股权,国瑞宏日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成立国瑞宏日的目的是为了引进瑞典技术,目前国瑞宏日未发生业务.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国瑞宏日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宏日60060货币2博思蒂姆股份公司20020货币3长春市昌华经贸有限公司10010货币4凯瑟亚瑞典股份有限公司10010货币合计1000100-7、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3445103460,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福源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洪浩,经营范围:动力电池制造、海洋能发电、废料发电;新能源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技术;生物质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成套设备的批发;苗木种植;货物进出口;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及供热、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39烟台宏日由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认缴时间2015年5月26日,出资期限3年,有限公司持有烟台宏日100%的股权.
烟台宏日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烟台宏日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宏日5000100货币合计5000100-(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持有吉林国源生物质能研究检测有限公司25%的股权.
(1)基本情况吉林国源生物质能研究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09976538P,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住所为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8722号办公楼五楼,法定代表人为赵崇,经营范围: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检测,成型燃料加工设备检测,生物质工业锅炉检测及生物质锅炉供热工程建设方面的检测.
(2)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吉林国源由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能源研究所于2014年11月25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根据吉林国源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
有限公司、吉林省能源研究所分别持有吉林国源75%、25%的股权,吉林国源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更.
(3)目前的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吉林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吉林省能源研究所225075货币2吉林宏日75025货币合计3000100-(三)分公司基本情况1、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青岛宏日于2012年3月12日设立了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4593648530Y,营业场所为蓬莱市经济开发区山东路,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0负责人为姜英,经营范围:批发生物质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成套设备;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及供热.
蓬莱分公司主要负责公司蓬莱地区市场业务.
2、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辉南分公司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设立了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辉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3095402722P,营业场所为辉南县辉南镇原辉南森经局刨花板院内,负责人为刘子菡,经营范围:生物质能源加工、销售;咨询服务及技术研发;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销售、安装.
辉南分公司主要负责公司辉南地区市场业务.
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自设立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一)董事1、洪浩,董事长,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权结构"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申世荣,董事,男,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1991年9月至1995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政策研究室副科长;1995年2月至1997年12月,任江苏证券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1998年1月至2003年10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业务董事;2003年11月至2004年12月,筹备创建南京锦桓酒店有限公司;2005年1月至今,任南京锦桓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海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12月至今,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杨剑波,董事,女,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1982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1年8月至1994年6月,任长安大学经管学院经济规划教研室副主任、讲师;1994年7月至1995年3月,任齐鲁证券烟台营业部证券分析师;1995年4月至2010年3月,任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10年4月至今,任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宋潇潇,董事,女,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2009年10月至今,任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4年9月至今,任亚洲钾盐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大同市华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前海汇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卢铭,董事,男,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同日被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1992年3月至2009年5月,任吉林省金诚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4月,任吉林省华商建设集团技术负责人;2010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吉林省鸿桑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孙长奇,董事,男,195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1973年7月至1979年12月,为沈字427部队军人;1980年1月至1997年12月,任吉林省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调查所厂长;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吉林省国富集团副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长春瑞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李尚清,董事,男,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同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2003年8月至2013年7月,任长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2春市公安局警察;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吉林仰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1、刘子菡,监事会主席,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权结构"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王淑英,监事,女,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1998年8月至1999年9月,任长春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东亚经贸新闻报社责任编辑;2003年11月至2006年9月,任深圳市东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长春大正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王宜之,职工代表监事,女,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年5月24日被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2003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吉林省经济信息咨询中心行政职员;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上海绿地集团长春置业有限公司行政职员;2010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1、洪浩,总经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权结构"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卢铭,副总经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3、李尚清,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4、王玉民,财务总监,男,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2015年5月25日被公司董事会选举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工作经历: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3司会计;2006年4月至2010年2月,任吉林省格林普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任长春市建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任吉林省荣发车辆牌照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任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章程约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最近24个月内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八、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万元)8,098.
067,484.
405,474.
95股东权益合计(万元)3,657.
173,159.
523,032.
82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万元)3,604.
813,026.
582,841.
54每股净资产(元/股)1.
461.
261.
21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
441.
211.
14资产负债率(%)40.
8441.
4021.
38流动比率(倍)1.
211.
010.
98速动比率(倍)1.
010.
790.
53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营业收入(万元)5,099.
455,872.
823,757.
03净利润(万元)497.
642.
6460.
52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78.
2360.
9885.
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497.
64-4.
851.
90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578.
2353.
4926.
83毛利率(%)30.
5923.
7726.
52净资产收益率(%)17.
442.
123.
05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17.
441.
860.
9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
230.
020.
0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
230.
020.
03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
662.
643.
34存货周转率(次)6.
636.
053.
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89.
11-48.
80767.
0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
16-0.
020.
31九、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一)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梅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联系电话:021-33389888传真:021-54043534项目小组负责人:于明慧项目小组成员:李学芳、于明慧、渠文武、尚德斌(二)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韩德晶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联系电话:010-66578066传真:010-66578016经办律师:王维、韩德晶(三)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王全洲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联系电话:010-82250666传真:010-82251046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志文、庞风征(四)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5负责人:赵向阳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3层2507室联系电话:010-51667811-258传真:010-82253743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张凯军刘骥(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联系电话:010-58598980传真:010-58598977(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嘉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联系电话:010-63889512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6第二节公司业务一、公司业务概述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质能源加工、销售、咨询服务、技术研发及进出口业务;板方材加工销售;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销售、安装;秸杆供热.
公司经营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注册地址为吉林省辉南县,公司是国家林业生物质产业示范单位、吉林省龙头企业和新能源供热示范单位、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生物质专委会主任单位、国家能源局生物质供热标准制定参与单位、院士工作站单位等.
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洪浩是国际生物质能理事会(WBA)常务理事.
公司拥有优秀的科研和工程技术团队,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相关领域取得了十余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专项技术.
从2006年开始,公司分别在北京、长春、吉林、通化、延边、青岛、威海、烟台、西安等城市建设了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或生物质能源供热示范项目.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利用固化成型技术将农业或林业剩余物资源(秸杆、稻壳、木屑、树枝等)转化为高密度、高能量的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通过生物质供热设备燃烧产生热力,用于供热市场.
公司业务属于可再生能源生产和供热行业.
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含硫量、灰份和含氮量远低于煤炭,经燃烧除尘后,其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均能够达到天然气排放标准.
生物质能源的转化过程是通过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和水合成生物质能源,生物质能源经过燃烧又生成二氧化碳和水,没有产生额外的二氧化碳,理论上是二氧化碳零排放.
生物质成型燃料在成本上较天然气、柴油等具有显著优势,是一种清洁、环保、低碳和经济的可再生能源,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环保要求.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四方面,一是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销售,二是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订单生产销售,三是生物质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7务,四是生物质供热供汽服务等.
1、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与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是将秸秆、稻壳、油茶壳、花生壳、木屑等农林废弃物经过粉碎、烘干、成型、冷却、包装等加工工艺,制造成密度高、热值高、可再生、易保存、便运输和清洁环保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根据供热需求,公司将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给各供热企业.
2、生物质成套供热设备的订单生产与销售生物质供热需要专用的供热设备,包括生物质专用锅炉、进料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由于客户供热生产条件、场地条件的不同,采用生物质供热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专门设计,并向有关设备制造企业订单生产.
3、生物质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公司的生物质供热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技术服务,一是为了解决传统供热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面临的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的设计改造,使原有锅炉可有效使用生物质燃料,满足供热生产需要;二是根据供热需求,为供热企业设计和安装生物质专用锅炉;三是为生物质供热企业的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4、生物质供热供汽服务生物质供热供汽是生物质能源利用的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公司直接参与生物质供热供汽的运营,一方面可以确保生物质供热从燃料供给、供热效率、热能提供、环保质量等多方面符合生物质清洁供热的标准,满足供热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保证公司取得持续稳定的收入.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一)公司组织结构图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8(二)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公司业务流程总体上分为生产流程、销售流程和采购流程.
1、生产流程公司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流程、生物质供热的设计施工和服务流程、以及生物质供热的运营服务流程.
(1)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加工生产过程:①公司对生物质原料收购和储运;②加工车间将收购来的生物质原料直接粉碎成含一定水分的粉末材料;③通过干燥设备将生物质粉末材料脱水,加工成干燥的粉末材料;④用制粒机加工成生物质颗粒;⑤将生物质颗粒冷却、装袋.
(2)生物质成套供热设备的生产流程: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49①与订单厂家签订生产合同并提交生产订单;②根据生物质供热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结合供热需求和环境,设计相关供热配套设备;③对生产的相关供热设备进行出厂检验;④将相关供热设备运输供热现场安装.
(3)生物质能源供热工程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流程:①公司与客户就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燃料达成初步意向;②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锅炉系统改造相关事宜;③公司专业人员制定方案(改造锅炉或直接安装生物质锅炉);④公司与客户研究、修改和确定方案;⑤公司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⑥公司组织工程施工;⑦客户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⑧对客户做好售后服务和项目的运营服务工作.
(4)生物质供热运营服务流程:①与有意向供热站初步沟通,并对供热系统、环境和需求等进行调研勘查;②与供热站深入洽谈,并签订生物质供热运营服务合同;③组织生物质能源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订制供热成套设备;④供热工程完工,设备系统测试,供热试生产;⑤采购生物质成型燃料,正式供热服务.
2、销售流程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0公司的销售流程主要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销售流程和生物质供热运营市场的开发流程.
(1)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销售流程①与供热客户就生物质燃料供应进行沟通协商,展示工厂和示范工程;②与供热部门签订供销合同;③依据合同订单向客户提供生物质成型燃料;④安排人员对客户进行供热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2)生物质供热运营的市场开发流程①与供热部门就运营合作进行沟通协商,展示示范工程;②与供热部门签订运营服务合同;③依据运营合同,进行供热系统技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④安排燃料储运,进行生物质热力供应,并做好供热效果检验.
3、采购流程公司的采购流程主要是生物质成型材料的采购流程.
公司在生物质供热发展初期,主要通过自有基地生产,随着生物质供热市场的不断扩大,自有生产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采取输出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技术,通过外包和订单生产,经过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检测平台的检验,确保燃料质量的达标.
在公司自有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量不能满足客户供暖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将采购一部分生物质成型燃料.
①公司利用生物质燃料协会的平台,考察和了解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综合情况,择优选择供应商.
②公司与综合评价优秀的生物质能源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③根据热力供应的需求和计划,结合生物质燃料价格波动周期情况,公司适时向生物质能源生产企业下达采购燃料的订单.
④公司借助生物质燃料检测平台,随时检测产品的质量标准,对于合格产品进行仓储,对于低于合同标准的产品予以退货.
⑤产品综合指标符合合同标准,按合同约定结算.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1三、公司业务关键资源要素(一)公司主要服务使用的主要技术1、在自有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燃烧两大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引进瑞典生物质能源的热、电、颗粒联产技术、设备和工艺,配套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及供热需求,可实现生物质能源转化效率90%以上.
2、与科研院所及锅炉制造企业合作,制造生物质能源专用锅炉,大幅提高生物质锅炉燃烧效率和热转化效率,并实现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和二氧化硫的极低排放.
3、公司在生物质供热全产业链的系统集成技术.
4、公司依靠自身多年的建设、生产和运营实践经验,可为客户提供资源调查、规划咨询、方案论证、燃料生产线设计集成、生物质供热站设计集成和工程建设等技术.
(二)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1、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1)专利权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3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权公告日取得方式1通用型木质颗粒生产工艺及系统吉林宏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ZL200710056264.
9发明2007.
11.
22009.
7.
22原始取得2杂木原料木质颗粒生产工艺吉林宏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ZL200710056263.
4发明2007.
11.
22010.
2.
24原始取得3一种废弃木耳菌袋脱袋方法及脱袋装置延边宏日ZL201210440578.
X发明2012.
11.
72013.
9.
18原始取得2006年10月15日,公司(甲方)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乙方)签署了《技术依托协议》,约定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派陈喜龙担任公司技术顾问,负责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生产研发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上述协议"第四条知识产权"约定:"上述合作方式完成的研发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2其产业化实施的所有权则由甲方独家永久拥有,或经甲方同意后授权使用.
"因此,公司上述第1、2项发明专利由公司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共有,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商标权序号注册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权利期限分类号1吉林宏日74125402011.
1.
28-2021.
1.
27422吉林宏日74125392011.
1.
28-2021.
1.
27393吉林宏日111359632013.
11.
21-2023.
11.
20374吉林宏日74125422010.
12.
7-2020.
12.
6425吉林宏日74125382010.
12.
7-2020.
12.
6396吉林宏日74125372010.
12.
7-2020.
12.
6427吉林宏日111361642013.
11.
21-2023.
11.
2078吉林宏日74125412011.
9.
28-2021.
9.
27393)域名公司现拥有1项域名,具体如下:所有者域名所属注册机构注册日到期日吉林宏日chinahrxny.
comHICHINAZHICHENGTECHNOLOGYLTD.
2013.
4.
62017.
4.
62、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取得方式使用面积(㎡)用途使用权终止日期他项权利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3长春宏日长国用(2014)第020013848号南关区幸福街18号3-69/46-138栋107号出让107城镇住宅用地2063.
3.
14无2014年7月30日,子公司延边宏日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挂牌出让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2014年8月7日,延边宏日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出让坐落于汪清县天桥岭镇的一宗土地,面积40,000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格为3,020,000元,延边宏日已于2014年8月7日支付了土地出让金3,020,000元,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根据汪清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12日出具的证明:"上述土地用于延边天桥岭林业生物质多联产示范项目建设,延边宏日与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合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

延边宏日办理土地证需要取得项目核准批复等文件,由于延边天桥岭林业生物质多联产示范项目前期手续部分由中航工业办理,延边州发改委将项目核准批复延州发改审批字【2015】42号文件批复给了中航工业,但延边宏日与中航工业拟成立项目公司正在筹建中,项目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完成,目前延边宏日尚不能使用中航工业取得的延边天桥岭林业生物质多联产示范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故暂时无法办理土地证.
待延边宏日与中航工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土地证.
"目前中航工业已完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节能评估、环评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核准批复等前期手续,公司与中航工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正在商讨中.
延边天桥岭林业生物质多联产示范项目为中瑞合作项目,该项目将引进瑞典先进多联产技术,是吉林省延边州政府重点支持项目,该项目依托于延边宏日位于天桥岭镇的土地,延边宏日无法取得土地证的可能性较小.

(三)公司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序号证书名称证书持有人证书编号有效期至批准机关1城市供热经营企业许可证吉林宏日050062016.
8.
18辉南县集中供热管理中心2城市供热经营企业许可证长春宏日101702016.
9.
30长春市公用局3排放污染物临时吉林宏日2016-0032017.
4.
25辉南县环境保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4许可证护局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长春宏日TS3122267-20192019.
6.
1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吉林宏日02170677每年年检吉林省商务厅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吉林宏日2205960077长期通化海关注:城市供热经营企业许可证需每年进行年检,通过年检后有效期延续一年,目前公司未发生影响通过年检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无法续期的实质障碍,公司将按时进行年检.
(四)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情况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属于特许经营业务,无特许经营权.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项目2016年3月31日账面价值(元)房屋及建筑物4,426,389.
85运输设备522,176.
49机器设备16,130,842.
18电子设备240,224.
81办公设备197,501.
88其他15,019.
49合计21,532,154.
701、公司房产1)购买的房产公司购买了1处住宅房产,主要用于高管宿舍,具体如下:序号所有权人证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用途发证日期他项权利1长春宏日长房权字第2120001103南关区人民大街幸福一路、二路L2号172.
88住宅2011.
7.
28无2)抵账取得的房产2015年2月9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将其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3处住宅房产抵账给公司,房屋面积总计226.
32平方米,抵账金额146.
3186万元,目前上述房产开发商尚未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53)自建房产公司子公司延边宏日拥有一处自建厂房,坐落于延边市汪清县天桥岭镇西山,建筑面积为42,945平方米,该处厂房尚未取得房产证,房产建设未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14年5月29日,汪清县国土资源局出具汪国土资执罚[20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于2011年7月在汪清县天桥岭镇西山镇建企业厂房,占用国有土地42,945平方米,其中42,933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违法了《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对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42,933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处罚,12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128,859元.
"根据汪清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6月16日出具的《非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延边宏日已按期缴清全部罚款,延边宏日的上述行为为一般性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汪清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12日出具的证明:"延边宏日的厂房建设虽未履行审批手续,但在2014年受到汪清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与罚款处罚,延边宏日已接受相关处罚,并已全部缴纳罚金,正在补办未办理的相关手续,不存在被拆除的风险.
延边宏日的厂房办理房产证不存在办证障碍,待延边宏日取得土地证后,我们将积极协助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等手续,保障延边天桥岭林业生物质多联产示范项目顺利推进.
"2、主要机器设备序号类别名称期末账面余额(元)1机器设备制粒系统附属1,022,460.
042机器设备锅炉379,239.
923机器设备锅炉309,543.
724机器设备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294,957.
685机器设备锅炉291,670.
71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66机器设备锅炉211,728.
957机器设备锅炉199,769.
258机器设备水炉(6T)193,863.
609机器设备水炉(6T)193,863.
5910机器设备锅炉185,924.
7611机器设备热风炉178,456.
0912机器设备锅炉(20T)164,121.
7513机器设备水炉(4T)159,181.
4714机器设备水炉(4T)159,181.
4615机器设备锅炉(4T)149,562.
1616机器设备装载机145,113.
2517机器设备颗粒机139,599.
3318机器设备锅炉136,681.
0119机器设备制粒机126,661.
4920机器设备轮式装载机103,725.
8521机器设备蒸汽炉(2T)100,295.
07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上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权属争议纠纷或其他权属不明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资产产权共有以及对他方重大依赖的情形.
(六)公司人员结构及核心技术人员介绍1、员工人数及结构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员工70人,其具体人数及结构如下:(1)按年龄划分年龄段人数占比(%)30岁以下1115.
7131-39岁1521.
4340岁以上4462.
86合计70100.
00(2)按教育程度划分学历人数占比(%)本科及以上2535.
71大专1318.
57高中及以下3245.
71合计70100.
00(3)按岗位结构划分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7部门人数占比(%)管理人员1622.
86财务人员68.
57研发及技术人员68.
57市场人员68.
57其他3651.
43合计70100.
00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45人,未缴纳人员25人,其中10人为退休返聘人员,6人为劳务派遣人员,9人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后参保,并补交试用期社保.
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43人,未缴纳人员27人,其中10人为退休返聘人员,6人为劳务派遣人员,2人正在办理转移手续,9人为试用期员工,期满后缴纳公积金,并补交试用期公积金.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给试用期员工按时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浩、刘子菡承诺,因公司历史上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果公司因此被追诉要求为员工补充缴纳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给公司造成的一切费用、经济损失均由其承担.
2、劳务派遣用工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为供热期的锅炉工,供热期在冬季,一般为5个月左右(每年11月到次年4月),供热期内公司需要大量锅炉工,锅炉工主要负责24小时轮班填料和锅炉看护,供热期结束后到下一个供热期开始前的时间段则不需要大量锅炉工,锅炉工的工作具有明显季节性.
由于工作周期较短,从事锅炉工的主要是农民工及社会流动人员,人员流动性较大,所以锅炉工每年都不固定,甚至当年的流动性也非常大,而且锅炉工需要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所以供热期的锅炉工管理难度和用工风险都较大.
为了便于用工管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解决供热期的锅炉工用工问题,该部分锅炉工的工作内容简单重复,岗位性质属于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公司已为所有锅炉工缴纳工伤险.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长春昕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为锅炉工,公司不存在非劳务派遣的锅炉工,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相同工作内容、相同工作量的锅炉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8工的工资报酬相同,符合同工同酬原则.
长春昕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6687046498,由自然人姜喜成、李志新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为长春市绿园区自立西街以南奔驰路以东德意名典5幢107号,法定代表人为姜喜成,经营范围:劳动服务及劳务外包,职业介绍,家政服务(不含家教),劳务派遣,劳动事务代理(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普通货运、装卸、搬运,仓储服务.
长春昕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取得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吉劳派080号),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及比例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及占用总人数的比例如下:时间劳务派遣人数非劳务派遣人数员工总数劳务派遣用工占比(%)2014年709616642.
172015年839317647.
162016年1-3月728115347.
06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因公司供热期内劳务派遣形式的锅炉工用工人数较多,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量的比例超过10%,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3)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措施针对劳务派遣比例不规范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浩、刘子菡承诺,因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且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量的比例超过10%,不符合《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因劳务派遣用工出现劳务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给公司造成的一切费用、经济损失均由其承担.
目前非供暖期,公司不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足10%,但2016-2017年度供暖期到来时,公司还会面临大量的锅炉工用工问题,公司的解决措施为:2016年7月15日,公司与长春市翰德外包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外包服务协议》,由长春市翰德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委派具有上岗证的锅炉工为公司提供劳务,锅炉工在现场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公司向其支付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59劳务费用.
长春市翰德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1)卢铭,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2)田晓霞,女,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1991年2月至2002年4月,任长春钢管总厂技术部副经理;2002年5月至2010年8月,任长春鸿鑫热能有限公司质检部经理;2010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长春环宇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检部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
(3)高功峰,男,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机工程师.
工作经历:2003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吉林东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长春当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2015年10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工程部经理.
(4)张勇,男,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机工程师.
工作经历: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锅炉运行;2013年4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经理.
(5)金元茂,男,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技术员;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设计师;2012年6月至2015年2月,任长春当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3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6)冯雨,男,198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工作经历: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任吉林省东奥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吉林省卓正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2015年4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7)王新楠,女,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工作经历: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大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2012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吉林辰光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0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长春市鼎新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2015年4月至今,任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
4、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5、核心技术团队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人员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资产、人员、业务具有匹配,且具有关联性.
(七)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情况公司设立技术研发部从事新产品研发工作,技术研发部主要承担公司规划的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现有产品的改进.
1、技术研发人员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从事产品研发的技术研发人员7人,研发技术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约10%,其人员构成如下表所示:按年龄分布:年龄分布人数(人)所占比例(%)21-30岁(含)342.
8631-40岁(含)228.
5740岁(含)以上228.
57总计7100.
00按学历分布:学历分布人数(人)所占比例(%)硕士00大学本科685.
71大学专科114.
29总计7100.
002、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期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元)主营业务收入(元)占比(%)2014年度2,137,132.
5336,339,155.
825.
882015年度3,354,673.
5458,149,319.
195.
772016年1-3月1,450,830.
9650,954,528.
352.
853、自主技术占主要技术的比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
核心技术所有权归属公司,至今未发生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1知识产权纠纷.
(八)公司环保情况公司年产1.
5万吨高密度木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于2009年12月29日取得辉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辉环建字[2009]第79号),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取得环评验收批复(辉环验字[2012]第04号),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齐备.
公司取得了辉南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25日.
公司各子公司目前均不进行任何生产活动,无需办理环评批复和验收,不涉及排放工业废气、废水、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及危险废物,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公司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辉南县环境监察大队于2016年6月6日出具的证明,公司能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管理.
公司自2006年7月以来,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出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九)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公司不属于上述类型的企业,无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制定了《供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职业卫生管理、冬日供热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根据辉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6日出具的证明,公司自设立至今,未发生生产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四、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一)公司业务的具体构成情况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2单位:元类别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50,954,528.
3599.
9258,149,319.
1999.
0136,339,155.
8296.
72其他业务收入40,000.
000.
08578,871.
620.
991,231,165.
033.
28合计50,994,528.
35100.
0058,728,190.
81100.
0037,570,320.
85100.
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质颗粒销售、供热、供汽、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管网工程施工,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6.
72%、99.
01%和99.
92%,公司主营业务明确.
(二)公司的主要客户情况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额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6.
70%、77.
18%和94.
46%.
2015年、2016年1-3月,公司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收入占比分别为46.
61%、82.
80%,占比较大,公司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如果公司不能开拓其他客户,一旦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不再与公司合作或订单大量减少,将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针对该风险,公司一方面持续开拓其他客户,逐渐减少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好现有客户.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前五大客户统计情况如下:序号客户名称2014年度销售额(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1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0,097,287.
3327.
792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4,468,442.
9912.
303威海尼特服装有限公司2,040,711.
655.
624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2,001,662.
535.
515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1,996,280.
005.
49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20,604,384.
5056.
70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36,339,155.
82100.
00序号客户名称2015年度销售额(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31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27,104,560.
0946.
612兴隆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0,024,049.
3217.
243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3,353,982.
445.
774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2,695,644.
774.
645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1,701,148.
872.
93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44,879,385.
4977.
18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58,149,319.
19100.
00序号客户名称2016年1-3月销售额(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1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42,191,218.
4682.
802兴隆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3,028,051.
895.
94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511,724.
992.
974天合富奥(长春)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854,208.
341.
685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蒸汽)544,662.
561.
07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48,129,866.
2494.
46201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总额50,954,528.
35100.
0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任职或拥有权益.
(三)公司的供应商情况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2.
92%、65.
70%、79.
28%.
公司选择生物质燃料供应商具有完全的自主性,不存在对供应商的依赖.

一是公司作为吉林省生物质供热产业协会的会长单位,生物质燃料行业标准的起草者之一,对省内外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和生产能力能够全面掌握,因此,在供应商的选择上,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二是目前的生物质燃料行业的生产技术成熟,生产质量稳定,生产企业较多,生物质燃料生产量总体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生产企业之间竞争比较激烈,因此,从生物质燃料供应上,也不存在对某单一供应商的依赖,公司对辽宁嘉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相对集中,是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相互合作融洽,供应价格适中.
三是在供热期间,公司设置了备用仓库,存有充足的生物质燃料,防止冬季大雪封路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供应不便,在常规情况下,供暖使用新供应的燃料,而备用燃料留在在供暖季结束前使用,因此公司对突发事件也有足够的应对能力.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4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前五大供应商统计情况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2015年度采购金额(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1辽宁嘉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8,825,652.
5443.
572高唐县环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362,441.
507.
783吉林省恒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962,531.
006.
864舒兰市聚峰生物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709,201.
003.
965德惠市胜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530,000.
003.
54前五大供应商合计28,389,826.
0465.
702015年度采购总额43,208,557.
91100.
00序号供应商名称2016年1-3月采购金额(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1辽宁嘉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8,408,751.
7447.
792舒兰市聚峰生物再生能源有限公司5,400,077.
0014.
023吉林省泉松能源有限公司3,547,263.
009.
214辽宁壮壮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44,000.
404.
275扶余长青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1,542,464.
404.
00前五大供应商合计30,542,556.
5479.
282016年度1-3月采购总额38,522,528.
92100.
0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任职或拥有权益.
(四)公司的重大业务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供热合同公司重大销售合同主要是供热合同,通常合同中约定总金额,部分合同总金额根据实际使用燃料或供热量确定,报告期内,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供热合同如序号供应商名称2014年度采购金额(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1高唐县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3,853,366.
1012.
872吉林省恒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166,362.
007.
243吉林省丰合煤炭经销有限公司2,100,885.
477.
024吉林省巨恒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923,936.
983.
095徐州金泰源木业有限公司809,734.
102.
70前五大供应商合计9,854,284.
6532.
922014年度采购总额29,936,715.
931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5下:序号公司名称合同对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履行情况1吉林宏日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供热以实际燃料使用总量乘以单价为供热费,单价每年协商定价2008.
08.
12-2018.
08.
11-暂停履行2吉林宏日吉林建工学院城建学院供热400万元/每年2010.
09.
01-2015.
09.
01已履行3青岛宏日威海尼特服装有限公司供热每年按照燃油锅炉重油燃油费的80%计算2011.
12.
10-2016.
12.
10履行中4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检大楼、商检中心、查验中心、主卡口供热1,876,491.
762013.
10.
25-2014.
04.
10已履行5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3#、4#厂房供热2,759,795.
502013.
11.
15-2014.
04.
01已履行6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3#仓库、1#、5#厂房供热2,632,308.
002014-2015年度已履行7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厂房、7#厂房及办公楼供热管网建设1,666,852.
502014-2015年度已履行8吉林宏日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供热262.
46元/蒸吨,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2014.
09.
22-2019.
09.
21履行中9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检大楼、商检中心、查验中心、主卡口、2#、3#、4#厂房供热4,504,135.
932014.
10.
25-2015.
04.
10已履行10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2#、3#仓库供热1,719,456.
372014.
11.
15-2015.
04.
10已履行11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7#厂房供热1,561,780.
072014.
11.
18-2015.
04.
10已履行12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1#、5#厂房供热1,430,373.
312014.
11.
18-2015.
04.
10已履行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6限公司13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3#、4#厂房供热(补充协议)2,395,265.
252014.
11.
25-2015.
04.
10已履行14吉林宏日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单价1260元/吨,供货数量以每月实际发生量为准2015.
08.
01-2016.
07.
31履行中15吉林宏日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供热每年3,172,463.
002015.
08.
28-2020.
08.
28履行中16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检大楼供热1,208,484.
422015.
10.
25-2016.
04.
10已履行17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商检中心等供热4,101,395.
742015.
10.
25-2016.
04.
10已履行18吉林宏日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供热1,870,079.
532015.
10.
25-2016.
04.
10已履行上表中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因经济效益严重下滑,现已停业,所以与其签订的供热合同暂停履行.
2、采购合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采购合同主要是采购生物质颗粒、管材及阀门等,具体如下:序号公司名称合同对方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元)合同履行情况1长春宏日吉林省巨恒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管材、阀门2014.
08.
08151,260.
00已履行2长春宏日吉林省巨恒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管材、阀门2014.
09.
15838,103.
68已履行3长春宏日扶余长青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花生壳生物质成型燃料2015.
06.
153,350,000已履行4吉林宏日吉林省恒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三剩物压块2015.
09.
01850元/吨,订货5000吨,按实际发生数量结已履行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7算(不低于合同订货数量90%)5吉林宏日德惠市胜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压缩块2015.
09.
061,700,000已履行6吉林宏日辽宁嘉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三剩物压块2015.
09.
094,250,000已履行7长春宏日吉林省泉松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压缩物2015.
10.
13850元/吨,订货5000吨,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不低于合同订货数量90%)已履行8吉林宏日辽宁壮壮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采购花生壳颗粒2015.
11.
16690元/吨,订货1500吨,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不低于合同订货数量90%)已履行9吉林宏日舒兰市聚烽生物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稻壳生物质颗粒2015.
12.
1700元/吨,订货5500吨,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不低于合同订货数量90%)已履行10吉林宏日舒兰市聚烽生物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稻壳生物质颗粒2015.
12.
1640元/吨,订货5500吨,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不低于合同订货数量90%)已履行3、借款合同序号委托人借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日期贷款到期日担保方式履行情况1长春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1502014.
8.
122015.
8.
11洪浩、刘子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提供已履行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8公司(支)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长春新投工业发展资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支)行1502015.
5.
82016.
5.
7洪浩、刘子菡提供保证担保,刘子菡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已履行3长春新投工业发展资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支)行1502015.
5.
82016.
5.
7洪浩、刘子菡提供保证担保,刘子菡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已履行4、租房合同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屋座落建筑面积(㎡)租金租赁期限1吉林宏日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原刨花板厂办公楼、三车间、门卫室、休息室、地中衡等9,2575万元/年,第四年起每年递增10%2006.
9.
20-2016.
9.
192吉林宏日长春中科应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越达路899号3#厂房第4层楼1,08724.
7836万元/年2014.
3.
15-2016.
3.
143吉林宏日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长春市卫星路8722号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办公楼6楼西侧大屋1803.
6万元/年2014.
10.
18-2017.
10.
174长春宏日长春兴隆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大陆7299号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405-6卡位5根据管委会招商项目政策,给予零租金优惠2015.
1.
1-2017.
12.
315国瑞宏日宋永财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48栋305室237.
125万元/年2015.
1.
1-2017.
12.
316烟台宏日烟台鲁蒙节能环保产业孵化有限烟台节能环保产业孵化园区104.
492.
7167万元/年,物业2015.
5.
4-2018.
5.
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69公司东附楼218-219费0.
3761万元/年7蛟河宏日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板材加工厂5栋厂房20,0002万元/年2010年起10年上表中吉林宏日与长春中科应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已于2016年3月14日到期,该合同已履行完毕,公司未进行续租.
五、公司的商业模式(一)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作为生物质能源的生产和生物质能源供热经营单位,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利用固化成型技术将农业或林业剩余物资源转化为高能量密度的燃料,通过专用生物质锅炉燃烧,提供热力用于供热市场.
公司确立了以"研发"+"生产"+"工程"+"供热"相结合的生物质能源全产业链业务模式,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生物质能源技术的研发、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储运与销售、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的生产销售、生物质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以及生物质供热系统的运营等领域.
公司通过生物质能源技术的研发,提升生物质能源的产品质量和燃烧效率,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通过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和销售,实现公司产品的推广和收益;通过生物质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通过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的生产销售,帮助供热企业实现生物质能源供热和无污染排放;通过经营生物质供热系统,直接参与热力生产和供应,形成公司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公司以工业、商业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商业模式清晰,持续运营能力较好,为客户提供持续稳定和经济清洁的用热服务.
(二)公司的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对象主要是生物质成型燃料.
公司在生物质供热发展初期,主要通过自有基地生产,随着生物质供热市场的不断扩大,自有生产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采取输出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技术的模式,通过外包和订单生产.
并通过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检测平台的检验,确保燃料质量达标.
(三)公司的生产模式公司的生产主要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制造、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的订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0单生产销售、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供热供汽服务等四方面.

1、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公司收购原料,在生产车间对原料粉碎、干燥和制粒成型等过程加工成生物质成型燃料.
2、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的订单生产销售公司通过与大学、锅炉制造企业等合作,订单生产生物质专用锅炉、进料系统、自控系统和设备等.
3、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是公司进行生物质能源供热的配套服务.

由于传统供热锅炉不能直接使用生物质燃料,必须经过锅炉改造或安装专用的生物质锅炉.
公司通过提供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以及提供相关设备配件安装改造获取收益.
4、供热服务(蒸汽、热水)公司目前主要面向商用和工业客户提供生物质燃料供热服务.
公司通过经营各供热客户的供热站,公司一是通过取得供热系统经营权,直接提供供热服务;二是通过为供热系统提供生物质燃料.
(四)公司的销售模式公司一方面通过自身的销售网络进行自主的产品销售,另一方面,在政策较为开放地区,公司采取与当地有实力、有相关行业经验的企业或个人合作开发(事业合伙人、代理商以及合资公司)方式,进行市场开发.
宏日负责产品的品牌推广、技术支持.
根据产品和服务的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以自有生产工厂为主,辅以其它优质生产厂商,通过公司的品牌优势、检测平台、仓诸物流网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获取燃料收益.

2、生物质供热运营服务的开发通过设备投入、承包经营等多种模式参与供热运营服务.
(五)公司的盈利模式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四方面,一是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和销售收入,二是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销售收入,三是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的设计、安装收入,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1四是经营生物质供热服务取得的收入.
六、公司所处的行业基本情况(一)行业基本情况1、行业分类及基本情况(1)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划分,公司所属行业可归类为: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_T_4754-2011)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可归类为: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可归类为: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体制目前生物质能源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提出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等,指导行业的发展;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等,起草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信部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
生物质能源行业的行业自律管理机构是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主要负责开展全国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国内外循环经济的动态和发展方向,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规、政策、规划提供咨询和建议,并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的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市场开发、专业培训、会议展览及国际交流与合作.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1)我国现行有关热力供暖行业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如下表所示:主要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发布部门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
10.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
08.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
09.
01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2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8.
10.
30吉林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财政厅能源局2013.
02.
17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5.
04.
022)国家相关部门政策2007年5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规划指出:积极发展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和气化燃料,适度发展能源作物的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
到2010年,全国建成400个左右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应用示范点,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吨左右;到2015年,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将达到2,000万吨左右.
2007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号),《规划》指出:到2020年,使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成为普遍使用的一种优质燃料.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到201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到202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
我国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在北方采暖地区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
替代区域集中供热及分散锅炉燃煤.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到2015年,年供热消耗生物质燃料10万吨以上的城市达到50个,用于供热的生物质燃料年总消耗量达到500万吨以上.
2011年4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财政示范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及用途主要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工程.
指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制成成型燃料的固化成型项目.
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秸秆燃料化利用.
秸秆作为一种重要的生物质能,2吨秸秆能源化利用热值可替代1吨标准煤,推广秸秆能源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3化利用,可有效减少一次能源消耗.
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主要包括秸秆沼气(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热解气化、直燃发电和秸秆干馏、炭化和活化等方式.
"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秸秆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2011年12月,农业部发布的《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指出: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覆盖免耕等技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固化成型和秸秆生物炭生产技术示范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生物质商品燃料,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
2012年3月,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粮食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了《"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规划指出:生物质能源包括开展生物质能源高效转化、木质纤维素解构解聚,以及纤维素及油脂类生物质高品质转化等基础研究.
开展生物燃气、生物液体燃料、能源微藻产业化、固体成型燃料产业化、低值和废弃农业生物质的生物炼制高效利用等科技工程,攻克生物燃料乙醇、燃料丁醇等液体燃料综合开发与应用的技术难点,以及生物质低能耗成套化固体成型燃料装备与工艺.
2012年4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吉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指出: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
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2012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在"十二五"时期,生物质能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生物质能产业形成较大规模,在电力、供热、农村生活用能领域初步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在交通领域扩大替代石油燃料的规模.
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重大装备技术能力显著提高,出现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规模较大的新型生物质能企业.
形成较为完整的生物质能产业体系.
建成一批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2013年1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3〕5号),《计划》指出:在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4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
53,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设施渔业养殖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指出: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开发利用的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
2013年9月,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的通知.
要求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
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供暖和工业燃煤小锅炉.

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506号),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提高机组利用效率,优先调度新能源电力.
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20号),通知指出:为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项目组织管理,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技术体系、标准体系、认证体系以及政府监管体系,扎扎实实取得示范的效果.
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
指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是低碳环保经济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2014-2015年,拟在全国范围内建设120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
3)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政策①环发[1999]98号,关于发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②国办发[2008]1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5③财建[2006]23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④财政部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⑤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⑥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⑦环办函[2009]797号,2009年8月7日环保部办公厅给广东省环保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有关问题的复函》.
⑧财建[2008]735号,《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⑨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
(4)行业主要标准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GB/T21923-2008固体生物质燃料检验通则3GB/T28731-2012固体生物质燃料工业分析方法4GB/T28732-2012固体生物质燃料全硫测定方法5GB/T30729-2014固体生物质燃料中氯的测定方法6GB/T30727-2014固体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7NY/T1878-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8NY/T1881.
6-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验方法:第6部分:堆积密度9NY/T1881.
7-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验方法:第7部分:密度10NY/T1883-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成型设备试验方法11NY/T1882-201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成型设备技术条件(二)行业发展概况1、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生物质能源是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后第四大能源库,它是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储存在植物体内,是目前唯一可储存并与现有的能源利用方式接轨的再生能源品种.
随着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日渐枯竭及其对人类环境造成的威胁,合理利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6用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成为世界性课题.
目前,在全球能源占比中,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已达到13%,其中生物质能一枝独秀,占比高达10%.
虽然每年全球生物质能源产生量是全球能耗总量的10倍,但利用率仅为1%,目前生物质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耗比重仅10.
6%.
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再生能源结构中生物质能占的比重都超过60%,远高于太阳能、风能、地热等.
欧洲是全球生物质能发展最快、技术最先进、利用率最高的地区,尤以瑞典最为领先.
2013年瑞典生物质能在其国家能源结构中位居首位(占比达到34%),是全球第一个实现以生物质能为主导能源的国家.
(1)国际市场状况2008年全球固体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市规模超过500亿欧元,在全球经济放缓的背景下,固体生物质燃料产业以年均18%的速度高速成长.
2010年,全世界生物质成型燃料产量超过1500万吨,规模化利用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北美地区,主要用途是作为供热燃料.
瑞典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总量和技术开发居世界首位,已经建立起成熟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开发和市场化体系,形成了以加工林木废弃物为主的成型燃料和热电多联产产业链,2009年瑞典生物质能源消耗总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1.
7%,超过石油成为第一大能源来源,其中90%以上供热来自生物质燃料,并计划到2020年将全部使用生物质燃料供热.
(2)国内市场状况从2005年左右,国内开始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从2006年起,经历了产业发展的起步探索阶段、初级过渡阶段,目前正在逐步进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生物质成型燃料市场主要为城市特殊公共建筑供暖、分布式区域集中供暖和工业生产供蒸汽;近几年来,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多项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从事成型燃料产业的企业、研发机构和成型燃料终端用户的积极性被空前调动起来,使这个产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头.
2010年,全国成型燃料的生产和消费量大约为250万吨.
据统计,全国非集中的供热市场总规模达4000亿元;其中城市特殊公共建筑供热市场每年市场容量超过1000亿元;区域供热市场规模大约1200亿元.
2、行业壁垒(1)技术、资源和市场的整合能力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7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涵盖了生物质资源收集、成型燃料生产、锅炉供热服务以及成型机械和生物质锅炉技术装备研发生产等全产业链,从生物质成型技术到燃具技术的开发其单项技术壁垒不算高.
但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产业是跨越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其中涉及农业、林业、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化学、自动控制、热能工程、物流、网络、环境工程等多个学科交叉和复合,决定产业水平的是整条产业链的技术体系,而不是某个环节的技术.
需要企业能够在原料收集、燃料加工生产、运输储存、热能供应系统及运营管理服务的每个环节形成系统的解决方案,并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以满足原料分散化、生产规模化、供应稳定化、客户多元化、工艺要求多样化、运营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因此,目前从事这个行业的企业,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能力:整合产业链的能力,特别是整合研究资源确定研发方向的能力;根据生物质资源的特性组织生产的能力;规模经营、标准化管理,获得高端用户认可和信任的能力.
因此,真正的行业壁垒是整合全产业链的技术、资源和市场的能力.
(2)市场壁垒生物质工业燃料行业的下游客户行业分布广泛,在这些行业中,热力供应的有效保障是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的核心要素之一.
客户一经确定热能供应商,一般会与之长期合作并形成稳固、排他的合作关系,对其他热能供应商形成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
在新市场开拓方面,由于不同客户需求的差异性,只有热能运营经验丰富、系统集成能力较强的企业才能及时地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因此项目运行经验和成功案例,成为客户选择热能供应商的关键因素,对新进入者构成一定的市场壁垒.
(3)资金壁垒生物质工业燃料行业链条较长,在研发、原材料基地建设、燃料工厂建设、客户现场热能运行装置、运营管理等各个方面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这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形成了资金壁垒.
(4)人才壁垒生物质燃料供热企业的整体运营需要大批专业人才.
首先,需要生物质能源技术的研发人员.
企业的自主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最终体现在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上,由于生物质能源生产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新进人员需要在生产和研发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8实践中进行多年的学习和锻炼,才能胜任技术研发工作.
其次,对于生物质燃料供热企业来说,由于生物质工业燃料的生产和运营环节较多、组织调度复杂、专业性强,需要经验丰富的生产和运营管理人员.
再次,还需要专业化的市场营销人员.
生物质工业燃料属于能源产品,原材料种类众多,客户行业分布广泛,客户工艺要求差异较大,需要市场营销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学习能力,才能准确地理解客户需求.
因此,是否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人员、经验丰富的生产和运营管理人员、专业化的市场营销团队,是进入本行业的人才壁垒.
3、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需求状况节能环保要求催生了行业需求.
对于大中城市而言,城市市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燃煤、燃油锅炉及窑炉对环境造成了极大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料油,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油锅炉.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规定,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逐步拆除已建燃煤小锅炉.
此外,我国多个地区也先后发布了工业锅炉使用清洁燃料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加速了燃煤、燃油企业进行燃料结构的调整.
此外燃油企业经营成本较高,长期使用难以为继.
在工业燃料领域,生物质能源是目前最经济的清洁能源,因此,使用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燃油,成为大中城市众多工业企业的一个很好的选择.
巨大的可替代市场,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行业风险特征1、政策不当风险目前的主要政策风险是来自一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控制中小燃煤锅炉造成的污染,很多地方政府制定了集中供热取代中小锅炉的政策,要求集中供热覆盖的地区,一律不准使用燃煤锅炉.
但在形成地方政策时,没有区分燃料的性质,使得中小锅炉"一律不准上"成了"一刀切"的政策,限制中小燃煤锅炉的同时,也限制了清洁型能源的应用和发展.
2、化石燃料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79生物质能源行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主要替代燃煤、重油、柴油和天然气等传统化石燃料,传统化石燃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生物质能源的推广和发展,目前国际、国内市场传统化石燃料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清洁生物质能源正在失去成本优势,生物质供热行业和市场必然受到制约.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为生物质能源行业,属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范畴,是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
由于生物质种类繁多,生物质的现代化利用技术也多种多样.
生物质能源按产品形态可分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质可燃气、生物质沼气等;按产品替代传统燃料的应用领域划分,可分为生物质工业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可燃气、生物质裂解油等)、生物质交通运输燃料(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质发电燃料和居民生活燃料等子行业.
总体来看,生物质能源行业处于培育和发展的初期,行业竞争尚不激烈.
2、公司市场地位公司为我国生物质工业燃料行业领先企业,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采用创新的研发、生产、工程、供热的全产业链商业模式,是国内领先利用生物质清洁能源提供热能服务的企业.
目前,公司热能服务的客户群体已涉及汽车制造、酒店、食品饮料、服装、机关、学校、保税区等多个行业,并有多家生物质供热服务项目在示范运行.
3、主要竞争对手目前,生物质能源企业的数量较多,但规模较小,多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加工企业,但参与生物质能源生产、设备制造、设计施工和供热运营全产业链的企业不多,现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较长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以下企业:企业名称地址辐射范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地区36,187万元热力生产和供应;能源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制造;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销售;燃料油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0收购农副产品;林业产品批发;其他经济作物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售电业务.
河北奥科瑞丰生物质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北地区6,000万元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炭;生物质技术研发.
桓仁清井环保锅炉有限公司辽宁辽宁地区3,000万元生物质常压锅炉制造销售;生物质燃料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辽宁森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辽宁辽宁地区3,000万元生产新型燃料产品及售后服务.
4、公司竞争优势(1)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在系统集成能力、热能运营经验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行业先发优势明显.
首先,公司利用生物质燃料等新型清洁能源提供热能服务,需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服务,对企业系统集成能力要求较高,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其次,利用生物质燃料等新型清洁能源提供热能服务,对新进入者有一定的市场壁垒,客户一旦确定热能供应商,一般会与之长期合作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在行业领先优势下,公司在运营经验、系统集成技术、品牌示范效应、成本控制等方面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公司长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高效率的热、电、颗粒联产技术公司引进瑞典成熟的热、电、颗粒联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可实现生物质能源转化效率90%以上.
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应用热、电、颗粒联产技术,解决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以及供热需求,实现绿色生态经济发展.
这种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
(3)高效率的供热技术公司与大学和锅炉制造企业合作,研制出能够大幅提高燃烧效率和热转化效率的生物质锅炉,在实现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和二氧化硫的极低排放的同时,比传统燃油方式节省50%的成本,比燃气方式节省20%的成本,达到经济和环保.
(4)全产业链实践经验丰富公司是国内较早突破传统的设备制造商或者燃料生产商角色,进入供热运营服务领域的企业,是较早打造生物质能源从原料储运、燃料生产、工程设计施工、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1供热设备制造、供热运营服务的全产业链体系的系统集成企业,公司具有较高的生物质系统集成能力,并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
(5)政府的政策扶持公司业务符合国家的高新技术、能源、环保等方面政策,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广泛重视.
作为新型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源其地位仅次于水电和核电,超过风能和太阳能.
近些年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局、吉林发改委、吉林林业厅、吉林省能源局、长春市政府等各级政府,对公司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5、公司的竞争劣势(1)受煤炭等传统化石燃料价格下降带来的竞争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主要替代煤、重油、柴油、天然气等传统化石燃料,产品定价多参考传统化石燃料价格,根据传统化石燃料的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
如果未来传统化石燃料价格出现大幅下降,生物质供热市场的发展受到制约,公司产品价格将可能因此而下调,进而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构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过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
93%、76.
48%和94.
42%,占比很高,特别是对第一大客户"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收入占比较大,如果大客户对热力的需求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性构成影响.
因此,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3)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
92%、65.
70%和79.
28%,占比很高,特别是向第一大供应商"辽宁嘉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采购占比较大,如果供应商供货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短期对公司的供热运营构成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4)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对新介入者有一定的市场壁垒.
但随着生物质供热市场规模的扩大,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正快速发展,已有众多的国内外企业加入市场竞争,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2的风险.
(五)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和发展规划1、公司未来两年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客户目标锁定于城市分布式供热和工业供热(蒸汽);产业定位;抓住资源和市场两端打造生物质能产业系统集成商;路径定位:依托生物质能多联产技术追求能源转化效率和效益.
总体目标:一是公司规划建设三个生物质能热电颗粒多联产CHPP项目;二是公司规划在全国范围内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三是公司规划新增蒸汽供应量160万蒸吨.
2、公司的经营目标研发中心:通过三年时间使生物质供热产业链整体成本下降10%.
在成型燃料生产设备技术(不含原材料的综合生产成本每吨控制在200元人民币以内)及专用高效燃具设备技术方面(锅炉热效率高于90%)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同时力争通过国际合作使上述技术能与国外发达国家技术同步并适应我国的国情.

市场中心:占住吉林市场,拓展东北;占住烟台青岛,拓展山东;占住北京,拓展河北;探索湖北中原市场;保障3年内供热蒸汽量达到400万蒸吨.
以渠道营销为主,密切与环保部门、能源部门关系,建立事业合伙人制度,拓展医药、食品、学校、医院等渠道代理商.
同时,注重品牌建设和宣传.
运营中心:设备管理上实现标准化、模块化、智能化;团队建设上实现老带新的技术梯队,并与相关职业教育机构形成代培机制,保障队伍稳定和成长.

工程中心:从为客户提供定制服务开始,同样打造标准化、流程化、模块化管理;建立和维护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团队建设方面培养技术管理人才,形成人才梯队.
3、公司的发展计划公司将锁定工业、商业目标客户,不断完善和升级产业链,力求降低成本,为客户提供持续稳定经济的用热服务.
具体从三个环节打造核心竞争力:一是在资源端,近期依托能源局授权的行业协会平台,整合现有厂家产能,输出技术和品牌,通过定单稳定颗粒资源,未来通过引进瑞典多联产技术,在资源地进行多联产生产降低颗粒成本和稳定资源保障;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3二是在技术端,基于5年多的生物质供热运营经验创立自主品牌的热能产品,占领高端商业用热市场树立品牌;三是在市场端强化物联网管理,持续降低运营成本.
三条线既分又合,互为补充和支持.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4第三节公司治理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有限公司阶段,《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职责划分基本明确,有限公司基本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对发生在有限公司时期的股权转让、增资、减资、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住所等重大事项都依法召开了股东会并作出相关决议.
但有限公司时期公司治理机制的执行也存有瑕疵,如公司召开股东会未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和监事会未形成书面记录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股份公司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三会",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三次董事会会议、三次监事会会议,"三会"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合法有效,"三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
二、关于上述机构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说明公司能够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布通知并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三会"决议基本完整,会议记录中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等要件齐备,会议决议均能够正常签署,"三会"决议均能够得到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议,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发展.
公司监事会能够履行监管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
总体来说,公司上述机构的相关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三会"议事规则履行其义务.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管理层增强了"三会"的规范运作意识,并注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5的完整性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未发生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讨论、评估,结果如下: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解决机制、关联股东回避制度以及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内容均做出了规定,现行治理机制能够保障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但由于公司治理制度不完善,相关人员对于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足等原因,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瑕疵,例如公司召开股东会未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监事会未形成书面记录等,但未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造成重大损害.

股份公司成立至今,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按时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份公司三会能够按照三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合法有效,三会运行良好.
公司管理层将加深规范运作的意识,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细则的规定,保障股东各项权利.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违法违规情况公司子公司延边宏日拥有一处自建厂房,坐落于延边市汪清县天桥岭镇西山,建筑面积为42,945平方米.
该处厂房尚未取得房产证,房产建设未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14年5月29日,汪清县国土资源局出具汪国土资执罚[20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于2011年7月在汪清县天桥岭镇西山镇建企业厂房,占用国有土地42,945平方米,其中42,933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违法了《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6非法占地行为.
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对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42,933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处罚,12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128,859元.
"根据汪清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6月16日出具的《非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延边宏日已按期缴清全部罚款,延边宏日的上述行为为一般性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两年一期,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并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营销、采购、运营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及职能部门.
公司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发生过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资产独立公司独立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场所、技术、资质、必要设备设施,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的情况.
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均只在公司任职并领薪,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7职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五)机构独立公司设置了符合股份公司要求和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六、同业竞争(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姓名对外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洪浩北京宏生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0040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长春吉农宏日景观生态有限公司20025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技术服务;花卉、草坪、园林苗木种植、销售;牧草产品的开发、销售.
长春华洋高科技有限公司1,2504医药方面的科技开发、技术服务,钢材、建材、装潢材料、家用电器、五金经销长春市宏日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0月16日吊销)2,00066草种、草皮、科技成果开发、转让、咨询,园林设计、家私装饰、草坪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园林施工、草皮、苗木种植及销售.
长春宏日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1月11日吊销)5030生态治理、草产品开发、销售;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机械零部件销售.
北京宏日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月24日吊销)15050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8沈阳宏日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0月31日吊销)8015园林景观设计;草制品、农副产品技术开发;苗木花卉、机电设备、土特产品、草籽批发、零售.
刘子菡北京宏生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0060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述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园林、生态治理、医药相关内容,与公司经营范围均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其中,长春市宏日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0月16日吊销)、北京宏日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月24日吊销)、长春宏日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1月11日吊销)、沈阳宏日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0月31日吊销)均已被吊销,且均已逾三年.
吊销的原因都是因规范意识不强,企业停止经营后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因未按时参加工商年检而被吊销,目前上述被吊销企业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
北京宏生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由洪浩、刘子菡共同出资设立,成立的目的是计划作为吉林宏日员工持股平台,后了解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持股平台的限制政策,公司未将其设为持股平台.

该公司自设立至今一直未实际经营,也未进行任何投资.
综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持股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分别为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毕红久,上述股东对外投资的其他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基本情况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对外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高投名力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6.
90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7年4月14日);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处理、处置(危险废弃物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审批的事项除外);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汽车零部件的销售;重油、铁精粉、黑色金属、化纤原料及产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89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纸制品销售;设备租赁;信息服务;进出口业务;货场30.
00的经营管理.
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30.
00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2,107.
03557.
01中西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生产栓剂、软膏剂、硬胶囊剂、口服液、贴脐片剂、片剂、口服溶液剂,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北京康复之家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5,654.
54557.
14批发、零售医疗器械(Ⅱ类)、定型包装食品;从事花卉、建材、工艺美术品、日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服装的批发和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健身器材的批发和零售.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9.
11制造水处理设备(仅限分公司经营);环境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环境生态保护、污水综合治理及环境工程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节能、生物工程的技术开发;水质处理技术开发;机械、电气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服务.
南京创投南京智达康无线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7.
50无线通信软件产品及系统集成产品开发与测试服务;生产宽带接入网通信系统、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配套服务;计算机网络服务;网络系统、监控系统、语音系统、信息系统的集成、开发、施工;研发、生产和销售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和微型基站产品.
毕红久吉林万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016.
00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
上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浩、刘子菡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0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款情况最近两年一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款的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后,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保障公司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章程》对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八、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情况最近两年一期,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九、公司诉讼、仲裁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一)吉林省蛟河市林业实验区管理局诉赵守庆、蛟河宏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15年7月1日,原告吉林省蛟河市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将赵守庆及蛟河宏日起诉至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诉称被告赵守庆因搬迁失火造成原告房屋损害,要求被告赵守庆赔偿重新建造费用约53万元,蛟河宏日租用原告场地和厂房,将自有设备出卖给赵守庆并由其进行搬迁,原告要求蛟河宏日承担连带赔偿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1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5年12月29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同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5]蛟民一初字第1017号),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2016年1月4日,原告吉林省蛟河市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因同一案由向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重新起诉,要求被告蛟河宏日、吉林宏日、蛟河市守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守庆)连带赔偿其财产损失455,175.
00元.
2016年7月11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出具(2016)吉0281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蛟河市守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吉林省蛟河市林业实验区管理局财产损失455,175.
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蛟河市守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法院未判令吉林宏日承担责任,因此该诉讼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二)吉林宏日诉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合同纠纷案2016年5月30日,吉林宏日将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起诉至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吉林宏日与被告双方于2010年6月18日签订《战略合同协议书》,约定被告将厂区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租赁给吉林宏日.
双方在生物质能源颗粒生产、供热等多方面进行合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拖欠吉林宏日合同款项共计412,016.
56元.
并且,被告单方面解除《战略合同协议书》,给吉林宏日造成了重大损失.
吉林宏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由于被告单方解除合同给吉林宏日造成的损失2,910,000元及合同欠款412,016.
56元,合计3,322,016.
56元.
目前该案已经立案完毕,并定于2016年8月31日开庭,被告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是被告方认为公司没有支付房屋租赁款,但是公司认为房屋租赁款是通过双方在进行交易过程中进行抵账,由于对方尚欠公司部分合同款,因此应当在欠款中抵扣.
但是被告认为双方欠款不足以抵消房屋租赁款,存在拖欠房屋租赁款的违约行为,故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被告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战略合作协议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公司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为防止诉讼的再次发生,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前加强法律审查,避免合同纠纷及法律风险.
上述诉讼如果公司败诉,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但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2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洪浩董事长、总经理9,675,30238.
702申世荣董事003杨剑波董事004宋潇潇董事005卢铭董事、副总经理006孙长奇董事280,6581.
127李尚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08刘子菡监事会主席1,181,7164.
739王淑英监事295,4291.
1810王宜之职工代表监事0011王玉民财务总监00合计11,433,10545.
7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公司董事长洪浩与监事刘子菡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所签订的重要协议或做出的重要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洪浩、申世荣、杨剑波、宋潇潇、卢铭、孙长奇、李尚清、刘子菡、王淑英、王宜之、王玉民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3(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参股公司兼职情况姓名在公司任职兼职情况与公司的关系洪浩董事长、总经理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持股100%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持股100%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持股51%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持股100%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持股100%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持股60%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持股60%吉林国源生物质能研究检测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持股25%刘子菡监事会主席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持股100%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定代表人公司持股100%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持股60%吉林国源生物质能研究检测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持股25%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姓名在公司任职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兼职单位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洪浩董事长、总经理长春吉农宏日景观生态有限公司监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技术服务;花卉、草坪、园林苗木种植、销售;牧草产品的开发、销售.
长春市宏日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0月16日吊销)董事、总经理草种、草皮、科技成果开发、转让、咨询,园林设计、家私装饰、草坪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园林施工、草皮、苗木种植及销售.
长春宏日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1月11日吊销)执行董事、总经理生态治理、草产品开发、销售;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机械零部件销售.
沈阳宏日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0月31日吊销)董事园林景观设计;草制品、农副产品技术开发;苗木花卉、机电设备、土特产品、草籽批发、零售.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4刘子菡监事会主席北京宏生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申世荣董事南京锦桓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宿;中餐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国产烟(卷烟、雪茄烟、烟丝)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
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创业投资.
南京海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南京海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经济信息咨询.
杨剑波董事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含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
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农作物种子与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宋潇潇董事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大同市华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
深圳前海汇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及数字化资源开发(不含限制项目);通用软件、金融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研发与技术服务;金融行业内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研发与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行业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模型设计、产品设计(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5资产管理等业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房地产咨询.
孙长奇董事长春万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7日吊销)执行董事、总经理经销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二类小型车整车维修、汽车美容长春市汇源汽车修配厂(已于2004年11月30日吊销)法定代表人汽车修理.
以上人员任职的其他单位均为私营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姓名职务对外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洪浩董事长、总经理长春市宏日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0月16日吊销)2,00066草种、草皮、科技成果开发、转让、咨询,园林设计、家私装饰、草坪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园林施工、草皮、苗木种植及销售.
长春宏日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1月11日吊销)5030生态治理、草产品开发、销售;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机械零部件销售.
北京宏日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月24日吊销)15050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宏日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0月31日吊销)8015园林景观设计;草制品、农副产品技术开发;苗木花卉、机电设备、土特产品、草籽批发、零售.
长春吉农宏日景观生态有限公司20025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技术服务;花卉、草坪、园林苗木种植、销售;牧草产品的开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6发、销售.
长春华洋高科技有限公司1,2504医药方面的科技开发、技术服务,钢材、建材、装潢材料、家用电器、五金经销北京宏生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0040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刘子菡监事会主席60申世荣董事南京锦桓酒店有限公司70030住宿;中餐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国产烟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
江苏苏博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7,5002生物医学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室仪器及耗材、机电设备销售.
孙长奇董事长春万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7日吊销)20075经销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二类小型车整车维修、汽车美容长春市汇源汽车修配厂(已于2004年11月30日吊销)--汽车修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一期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一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不利影响的情形.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一期的变动情况最近两年一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变动情况如下:变动时间董事变动情况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72015年5月25日创立大会改选变动前洪浩、毕红久、闫日清、苏斌、宋潇潇变动后洪浩、李尚清、宋潇潇、杨剑波、申世荣、卢铭、孙长奇监事变动情况创立大会改选变动前张锡昌、李宝昌、佟诚变动后刘子菡、王淑英、王宜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董事会重新聘任高管人员变动前总经理:洪浩副总经理:李尚清、卢铭、孙长奇变动后总经理:洪浩副总经理:李尚清、卢铭财务总监:王玉民董事会秘书:李尚清有限公司阶段设置了5名董事、3名监事;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增设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为加强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8第四节公司财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及编制基础(一)最近两年一期的审计意见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3月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审字第11010033号).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管理层经评价,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问题,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告.
(三)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696,085.
20849,062.
241,574,511.
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15,000,000.
00--应收账款28,263,855.
4133,191,419.
0511,242,422.
54预付款项2,906,561.
362,466,659.
42895,338.
67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681,154.
40216,364.
86192,427.
5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99存货4,874,466.
545,811,083.
928,985,911.
17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1,197,091.
351,294,592.
051,002,206.
17流动资产合计53,619,214.
2643,829,181.
5423,892,817.
62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1,350,400.
001,369,600.
001,446,400.
00固定资产21,532,154.
7023,622,516.
1316,375,086.
13在建工程--6,661,773.
65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3,163,126.
673,179,487.
673,251,553.
83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839,260.
532,316,248.
712,957,394.
99递延所得税资产476,467.
32526,989.
39164,512.
09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27,361,409.
2231,014,841.
9030,856,720.
69资产总计80,980,623.
4874,844,023.
4454,749,538.
31合并资产负债表(续)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短期借款3,000,000.
003,000,000.
001,500,000.
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18,713,727.
6016,199,897.
356,231,898.
43预收款项1,022,584.
803,904,367.
185,170,694.
86应付职工薪酬816,376.
61728,573.
44539,579.
27应交税费4,072,940.
492,218,879.
25944,840.
31应付利息679,163.
89299,152.
78-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16,064,174.
4516,897,936.
8210,034,302.
87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40,000.
00--流动负债合计44,408,967.
8443,248,806.
8224,421,315.
74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44,408,967.
8443,248,806.
8224,421,315.
74所有者权益股本(或实收资本)25,000,000.
0025,000,000.
0025,000,000.
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12,350,680.
9312,350,680.
9340,330,000.
00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1,240,589.
841,240,589.
84-专项储备---盈余公积272,677.
49272,677.
49-未分配利润-2,815,804.
45-8,598,125.
99-36,914,572.
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6,048,143.
8130,265,822.
2728,415,427.
63少数股东权益523,511.
831,329,394.
351,912,794.
94所有者权益合计36,571,655.
6431,595,216.
6230,328,222.
57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80,980,623.
4874,844,023.
4454,749,538.
3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494,493.
20642,409.
49572,452.
8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15,000,0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1应收账款19,742,907.
3926,586,215.
473,951,433.
13预付款项2,612,296.
932,205,414.
39873,911.
73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25,395,794.
1619,564,631.
0620,907,048.
51存货4,133,803.
584,229,182.
965,893,225.
2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404,477.
69544,536.
80115,076.
92流动资产合计67,783,772.
9553,772,390.
1732,313,148.
38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7,760,000.
007,760,000.
007,760,000.
00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5,138,660.
725,420,213.
136,202,768.
77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6,622.
16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839,260.
53875,798.
711,065,894.
99递延所得税资产359,101.
92438,100.
8667,380.
77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14,097,023.
1714,494,112.
7015,102,666.
69资产总计81,880,796.
1268,266,502.
8747,415,815.
07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短期借款3,000,000.
003,000,000.
001,500,000.
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15,560,765.
4810,507,253.
443,178,916.
04预收款项303,829.
761,494,941.
212,417,169.
44应付职工薪酬316,628.
98321,090.
05122,022.
77应交税费3,542,600.
961,802,279.
18121,499.
0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2应付利息679,163.
89299,152.
78-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9,993,498.
0910,838,155.
492,799,351.
93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40,000.
00--流动负债合计33,436,487.
1628,262,872.
1510,138,959.
22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33,436,487.
1628,262,872.
1510,138,959.
22所有者权益:股本(实收资本)25,000,000.
0025,000,000.
0025,000,000.
00资本公积12,350,680.
9312,350,680.
9340,330,000.
00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272,677.
49272,677.
49-未分配利润10,820,950.
542,380,272.
30-28,053,144.
15所有者权益合计48,444,308.
9640,003,630.
7237,276,855.
8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1,880,796.
1268,266,502.
8747,415,815.
07合并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一、营业收入50,994,528.
3558,728,190.
8137,570,320.
85减:营业成本35,397,603.
1244,769,018.
7427,605,404.
02营业税金及附加231,843.
56281,491.
80481,544.
31销售费用307,712.
18538,117.
78419,039.
92管理费用5,009,340.
1411,785,228.
678,480,662.
51财务费用586,485.
26594,380.
19138,816.
26资产减值损失1,524,405.
791,449,909.
20527,700.
70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3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937,138.
30-689,955.
57-82,846.
87加:营业外收入85,948.
182,106,631.
131,560,882.
17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345,880.
21-减:营业外支出8.
341,352,725.
24480,873.
64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345,880.
21373,811.
96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023,078.
1463,950.
32997,161.
66减:所得税费用3,046,639.
1237,546.
11391,991.
10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76,439.
0226,404.
21605,170.
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82,321.
54609,804.
80854,380.
20少数股东损益-805,882.
52-583,400.
59-249,209.
64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40,589.
8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40,589.
84-(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40,589.
84-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3、其他-1,240,589.
84-(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其他---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六、综合收益总额4,976,439.
021,266,994.
05605,170.
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782,321.
541,850,394.
64854,380.
20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05,882.
52-583,400.
59-249,209.
64七、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
230.
020.
0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4(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
230.
020.
03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一、营业收入44,963,869.
8642,288,025.
8913,033,474.
68减:营业成本30,930,776.
7133,256,420.
5110,500,255.
51营业税金及附加229,906.
22220,177.
6661,429.
37销售费用149,728.
00377,550.
85107,621.
90管理费用2,070,148.
474,182,399.
212,924,803.
08财务费用585,412.
46590,875.
88125,676.
79资产减值损失-315,995.
791,482,880.
36139,175.
45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313,893.
792,177,721.
42-825,487.
42加:营业外收入85,948.
18579,256.
77862,464.
54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45,944.
83减:营业外支出0.
80900.
00160,328.
13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69,721.
76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399,841.
172,756,078.
19-123,351.
01减:所得税费用2,959,162.
9329,303.
32-67,380.
77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440,678.
242,726,774.
87-55,970.
24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
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3.
其他---(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5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
其他---六、综合收益总额8,440,678.
242,726,774.
87-55,970.
24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053,964.
4643,822,378.
9033,116,987.
42收到的税费返还85,948.
18653,972.
12262,824.
0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97,400.
438,300,722.
6511,636,613.
7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37,313.
0752,777,073.
6745,016,425.
2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610,872.
5837,158,241.
8025,600,294.
5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42,486.
607,199,958.
456,555,084.
38支付的各项税费3,697,608.
612,541,306.
312,417,027.
7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95,251.
736,365,561.
652,773,194.
1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146,219.
5253,265,068.
2137,345,600.
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91,093.
55-487,994.
547,670,824.
35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58,820.
039,625,650.
0713,088,636.
29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8,820.
039,625,650.
0713,088,636.
2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820.
03-9,625,650.
07-13,088,636.
29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800,000.
0013,730,000.
004,754,868.
66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6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00,000.
0013,730,000.
004,754,868.
6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80,680.
004,054,868.
66500,000.
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4,570.
56286,936.
02134,992.
78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85,250.
564,341,804.
68634,992.
7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5,250.
569,388,195.
324,119,875.
88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2,977.
04-725,449.
29-1,297,936.
06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49,062.
241,574,511.
532,872,447.
59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6,085.
20849,062.
241,574,511.
5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295,605.
1024,073,690.
8012,560,049.
17收到的税费返还85,948.
18485,900.
20262,824.
0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41.
151,186,829.
721,639,485.
7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382,994.
4325,746,420.
7214,462,359.
0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447,427.
8428,010,678.
2714,975,259.
0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12,099.
772,441,542.
871,763,334.
99支付的各项税费3,675,218.
861,131,895.
951,101,677.
9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10,913.
693,345,820.
541,625,946.
7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045,660.
1634,929,937.
6319,466,218.
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7,334.
27-9,183,516.
91-5,003,859.
79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4,721.
80777,121.
93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721.
80777,121.
9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721.
80-777,121.
93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800,000.
0013,730,000.
004,754,868.
66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00,000.
0013,730,000.
004,754,868.
6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80,680.
004,054,868.
66500,000.
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4,570.
56286,936.
02123,608.
9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85,250.
564,341,804.
68623,608.
9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5,250.
569,388,195.
324,131,259.
7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7,916.
2969,956.
61-1,649,721.
98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2,409.
49572,452.
882,222,174.
86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4,493.
20642,409.
49572,452.
88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8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一、上年期末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1,240,589.
84272,677.
49-8,598,125.
991,329,394.
3531,595,216.
62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1,240,589.
84272,677.
49-8,598,125.
991,329,394.
3531,595,216.
62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82,321.
54-805,882.
524,976,439.
02(一)综合收益总额----5,782,321.
54-805,882.
524,976,439.
02(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其他(三)利润分配1.
提取盈余公积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4.
其他(五)专项储备(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1,240,589.
84272,677.
49-2,815,804.
45523,511.
8336,571,655.
6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09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单位:元项目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一、上年期末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36,914,572.
371,912,794.
9430,328,222.
57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36,914,572.
371,912,794.
9430,328,222.
57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7,979,319.
071,240,589.
84272,677.
4928,316,446.
38-583,400.
591,266,994.
05(一)综合收益总额--1,240,589.
84-609,804.
80-583,400.
591,266,994.
05(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其他(三)利润分配---272,677.
49-272,677.
49--1.
提取盈余公积---272,677.
49-272,677.
49--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7,979,319.
07--27,979,319.
07--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4.
其他--27,979,319.
07--27,979,319.
07--(五)专项储备(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1,240,589.
84272,677.
49-8,598,125.
991,329,394.
3531,595,216.
62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0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单位:元项目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一、上年期末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37,768,952.
572,162,004.
5829,723,052.
01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37,768,952.
572,162,004.
5829,723,052.
01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54,380.
20-249,209.
64605,170.
56(一)综合收益总额----854,380.
20-249,209.
64605,170.
56(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其他(三)利润分配1.
提取盈余公积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4.
其他(五)专项储备(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36,914,572.
371,912,794.
9430,328,222.
57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1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上年期末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272,677.
492,380,272.
3040,003,630.
72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272,677.
492,380,272.
3040,003,630.
72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8,440,678.
248,440,678.
24(一)综合收益总额----8,440,678.
248,440,678.
24(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
其他(三)利润分配1.
提取盈余公积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4.
其他(五)专项储备(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272,677.
4910,820,950.
5448,444,308.
96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2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单位:元项目2015年度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上年期末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28,053,144.
1537,276,855.
85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28,053,144.
1537,276,855.
85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27,979,319.
07-272,677.
4930,433,416.
452,726,774.
87(一)综合收益总额----2,726,774.
872,726,774.
87(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
其他(三)利润分配---272,677.
49-272,677.
49-1.
提取盈余公积---272,677.
49-272,677.
49-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7,979,319.
07--27,979,319.
07-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4.
其他--27,979,319.
07--27,979,319.
07-(五)专项储备(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25,000,000.
0012,350,680.
93-272,677.
492,380,272.
3040,003,630.
72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3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单位:元项目2014年度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上年期末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27,997,173.
9137,332,826.
09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期初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27,997,173.
9137,332,826.
09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55,970.
24-55,970.
24(一)综合收益总额55,970.
24-55,970.
24(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
股东投入普通股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
其他(三)利润分配1.
提取盈余公积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
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4.
其他(五)专项储备(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25,000,000.
0040,330,000.
00---28,053,144.
1537,276,855.
85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4(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3.
营业周期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
企业合并本公司的子公司均为设立取得,报告期内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范围的确定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本公司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是否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1)本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2)被投资单位章程中对本公司作为股东权利的规定;3)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财务的参与方式和过程;4)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经判断,报告期内本公司能够对所有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都应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具体合并程序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5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具体有内部采购与销售,内部往来余额;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随上述合并程序同时编制.
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事项.
10.
金融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按照持有目的,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划分为应收款项、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应收款项指的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本公司于收到客户交付的商业票据时确认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为客户提供热能服务或BMF的合同价款于确认营业收入时一并确认.
预付款项:本公司将尚未收到货物而预先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作为预付款项列报.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将职工借用的备用金及其他暂付应收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列报.
1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按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预付款项没有回收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分析、评估,若有回收风险则计算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6其可回收金额,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照同行业公司并结合本公司的现实情况确定各项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
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状态组合2:关联方组合欠款方与公司的关系组合3:押金组合欠款性质组合4:其他组合欠款性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2:关联方组合余额百分比法组合3:押金组合余额百分比法组合4:其他组合余额百分比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5.
005.
001-2年10.
0010.
002-3年20.
0020.
003年以上100.
001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7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名称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关联方组合0.
000.
00押金组合0.
000.
00其他组合(质押回购拆出)0.
000.
00合计0.
000.
00本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中的关联方组合、押金组合、其他组合进行了风险评价,认为基本不存在回收风险,所以余额百分比法的计提比例为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单项应收款项的风险明显不同于其他单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个别分析,个别计提12.
存货(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的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
领用和发出时按当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成本的核算方法1)原材料本公司购买的原材料成本按照采购合同上确定的价款确定.
2)生产成本i.
自制产品的核算本公司只有辉南分公司一家公司进行工厂生产,产成品再分类为"自制产品",即木混颗粒.
自制产品成本构成为原材料、人工、动力、制造费用,由"生产成本"科目进行归集,"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其他费用.
生产成本归集:领用原材料成本、电费、车间工人工资成本、车间器械折旧.
制造费用归集:领用低值易耗品、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扩建厂房摊销(长期待摊),所有制造费用月末全部结转至生产成本;月末成本结转至自制产品:一般情况下,月末完成生产,将所有生产成本结转至"自制产成品";如果存在月末未生产完工,则当月末不进行结转,直至下月完工后进行全部结转;从全年的角度来看,不存在辉南工厂未完工的情况,也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8就不存在有在产品的情况.
ii.
下属供热站成本核算每一个下属供热站实际为公司自己的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领用材料全部为自用(比如冬季单位用暖气可以烧自制的颗粒).
各个供热站都有自己的小型库房,用作领用自用材料或产品仓储库房,而宏日集团也有自己的大型库房,小库房之间以及大小库房间存在调配存货的情况.

用"生产成本"核算各供热站的成本情况;具体为:A.
"生产成本"借方用来归集供热站的各项成本,如消耗存货成本、消耗水电费、油耗成本、折旧、日常费用等;借:生产成本贷:库存商品、银行存款;B.
供热站每月会有库存商品的领用情况月报,包含:当月领用库存商品数量和金额,实际消耗的库存商品数量和金额,结存的库存商品数量和金额;C.
月末结转:月末将生产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供热成本.
3)库存商品i.
自制产品:由辉南分公司生产,从2015年11月以后在总部进行成本核算,辉南分公司不再做核算了;途径:a.
销售,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颗粒成本;b.
自用,结转至生产成本,最终进主营业务成本-供热成本、供汽成本.
ii.
外购产品:从其他公司购进的可直接销售的产品,类似于自己的自制产品;多数外购产品直接对外销售,少量用于自耗;途径:a.
销售,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颗粒成本;b.
自用,结转至生产成本,最终进主营业务成本-供热成本、供汽成本.
iii.
设备:指锅炉,是指卖给用热单位的锅炉;途径:销售,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设备成本;4)一汽动能项目成本存货成本核算本公司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简称一汽动能)销售颗粒时,还附带提供上料服务,所以销售给一汽动能的BMF成本,除了外购颗粒成本外,还包括上料工人的工资、维修费、装卸费、其他日常费用等.
购入颗粒及其材料时,先计入"库存商品"会计科目,领用颗粒及其他材料时,根据领用的金额记入"生产成本—原材料"科目.
发生其他费用时,记入"生产成本—其他明细科目".
月末将本月归集的生产成本总额全部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19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用于直接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7)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i.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ii.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13.
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只有一类,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子公司.
2)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确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依据详见本附注四、(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0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直接设立子公司取得,按照实际支付的投资款确定.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将已出租的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依据房地产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本公司在后续计量中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
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
15.
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为生产产品、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有形动产.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本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后,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本公司根据与各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年限平均法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
004.
75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
0019.
00生产设备年限平均法105.
009.
50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
0019.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1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
0019.
0016.
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1)无形资产的确认依据本公司将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依据是:(1)购置的这些资产能够长期为本公司带来收益;(2)这些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外购方式取得,取得时的成本按支付的购买价款、手续费确定.
3)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经分析判断,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记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用友软件3年预计收益年限土地使用权50年法定使用期限(3)研究开发支出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因此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17.
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回收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8.
长期待摊费用对于已经发生但能够给本公司带来长期经济利益的支出,本公司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根据受益期分期摊销.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若发现某项长期待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2摊费用不能继续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项目摊销期限依据锅炉更新改造10年预计收益年限辉南防水处理3年预计收益年限辉南料棚修复工程3年预计收益年限房屋维修费9.
5年预计收益年限19.
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本公司的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0.
营业收入(1)生物质颗粒销售收入颗粒销售收入为企业销售生物质颗粒燃料获得的收入,客户可以通过燃烧颗粒获得热能.
颗粒销售收入又分为自制颗粒销售收入和外购颗粒销售收入.

颗粒收入一般情况是由企业内人员与客户签订合同,协议颗粒明细和价格以及相关全责,之后按照规定企业发货,客户确认收货付款,收到款项后公司给客户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2)供热收入供热收入为企业给居民和单位供暖获得的收入,分为单位供热收入和居民供热收入.
单位供热收入是企业在秋季与相关客户单位签订供热合同,规定供热时间,保持的最低温度以及供热期间双方权责,客户会在协议后付供热款,然后企业将全部金额按照供暖天数均分,在每个月末以每月天数乘以每一天均摊的金额确认收入.
居民供热一般没有合同,是企业直接与某小区物业沟通供暖的相关约定,收入确认的方法与单位供热收入大致相同.
(3)供汽收入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3供汽收入是企业给客户提供食品行业所用蒸汽,按照合同的规定公司提供一定吨数的蒸汽,蒸汽输送后对方付款,本公司开发票确认收入.
(4)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收入设备收入及锅炉维修收入是企业销售燃烧生物质燃料的配套设施,以及为这些设备提供后续的维修保障服务.
有的客户在购买颗粒的同时会购买相关设备,设备收入和维修收入的合同一般与颗粒购买的合同同时签订,在设备发出后或者提供维修,客户签收和确认维修成果后,公司确认收入.
(5)管网工程施工收入工程收入相对来说发生的频率不如其他收入,主要是企业为客户铺设供热用的管网工程,双方会签订相关工程协议,按照协议提供服务和付款,公司在客户验收工程后确认收入.
21.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指的是:(1)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或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2)政府部门给予的带有奖励性质的款项.
对于收到的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或政府部门给予的带有奖励性质的政府补助,本公司于收到或确定能够收到的当期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对于本公司收到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销售自制颗粒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款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公司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产生差额的资产项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产生差额的负债项目:无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若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判断未来期间是否能够盈利,则对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不确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4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3.
关联方本公司将能够形成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对方确定为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3)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4)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5)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本公司的子公司;(7)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8)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24.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之增值额13%、17%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
税收优惠公司有自制颗粒销售业务,原料为农业废弃物稻壳及林业剩余物、次小薪材,为可再生资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1】115号)第三条第二款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以及辉南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辉国通〔2014〕3491号),公司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公司的自制颗粒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5报告期内,公司有居民供热收入,根据《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公司的居民供热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二、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元)80,980,623.
4874,844,023.
4454,749,538.
31股东权益合计(元)36,571,655.
6431,595,216.
6230,328,222.
57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元)36,048,143.
8130,265,822.
2728,415,427.
63每股净资产(元/股)1.
461.
261.
21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
441.
211.
14资产负债率(%)40.
8441.
4021.
38流动比率(倍)1.
211.
010.
98速动比率(倍)1.
010.
790.
53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营业收入(元)50,994,528.
3558,728,190.
8137,570,320.
85净利润(元)4,976,439.
0226,404.
21605,170.
56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782,321.
54609,804.
80854,380.
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4,976,447.
36-48,546.
1219,047.
64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5,782,329.
88534,854.
47268,257.
28毛利率(%)30.
5923.
7726.
52净资产收益率(%)17.
442.
123.
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17.
441.
860.
9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
230.
020.
0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
230.
020.
03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
662.
643.
34存货周转率(次)6.
636.
053.
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91,093.
55-487,994.
547,670,824.
3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
16-0.
020.
31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3)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6(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实收资本)加权平均数;(7)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均遵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一)盈利能力分析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元)50,994,528.
3558,728,190.
8137,570,320.
85净利润(元)4,976,439.
0226,404.
21605,170.
56毛利率(%)30.
5923.
7726.
52净资产收益率(%)17.
442.
123.
0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
230.
020.
03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7,570,320.
85元、58,728,190.
81元,50,994,528.
35元,2015年比2014年增长56.
32%,营业收入总额成上升趋势,关于营业收入分析详见第四节公司财务、三、(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净利润分别为605,170.
56元、26,404.
21元、4,976,439.
02元,各期间净利润有所波动,其中2015年比2014年下降95.
64%,2015年比2014年毛利增加3,994,255.
24元,但由于期间费用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比2014年增加4,801,416.
45元,导致2015年净利润比2014年下降较多.
2016年1-3月净利润比2015年增加4,950,034.
81元,增长18747.
14%幅度较大,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关,公司以供热及生物质颗粒销售为主要业务,一般供热期为当年的10-12月及来年的1-4月,2016年1-3月处于供热期,因此该期间收入及毛利较高,同时期间费用却仅为前3个月,两方面因素导致净利润增幅畸高,随着全年期间费用的增加,该增幅会下降至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
05%、2.
12%、17.
44%,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
03元/股、0.
02元/股、0.
23元/股.
2015年与2014年相比,2个指标都有所下降是主要由于净利润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毛利率分别为26.
52%、23.
77%、30.
59%,2015年与2014年相比,变动不大,2016年1-3月毛利率上升较多,关于毛利率的分析详见第四节公司财务、三、(三)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7(二)偿债能力分析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40.
8441.
4021.
38流动比率(倍)1.
211.
010.
98速动比率(倍)1.
010.
790.
53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
38%、41.
40%、40.
84%,2015年末比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需营运资金升高,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延缓供应商付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导致2015年末流动负债增加较多,进而影响资产负债率升高.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生物质颗粒销售集中在冬季采暖期,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为满足客户采购需求,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借入资金,流动负债较高,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

(三)营运能力分析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
662.
643.
34存货周转率(次)6.
636.
053.
072014年、2015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
34次、2.
64次,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业务为生物质颗粒销售及供热,供热期一般为当年10-12月及来年1-4月,12月末正处于供热季,随着收入的确认,应收账款也随之确认,但公司与客户结算受信用期影响,应收账款不能在年末即时回款,因此年末应收账款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比2014年增加23,398,542.
91元,增幅196.
77%,2015年收入比2014年增加21,157,869.
96元,增幅56.
32%,收入增幅小于应收账款增幅,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2016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
66,主要由于收入金额为前3个月份收入,并非全年收入,随着全年收入的增加可提高全年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
07、6.
05、6.
63,2015年比2014年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2015年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成本较高,同时外购颗粒占比较大,两方面因素促使存货周转率提高.

2016年1-3月与2015年相比变动不大.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8(四)现金流量分析1.
报告期内现金流构成及变动情况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91,093.
55-487,994.
547,670,824.
3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820.
03-9,625,650.
07-13,088,636.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5,250.
569,388,195.
324,119,875.
8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2,977.
04-725,449.
29-1,297,936.
06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0,824.
35元、-487,994.
54元和3,891,093.
55元,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紧张,主要是由于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款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产生的现金支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公司取得借款、股东缴纳的增资款和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现金等.
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单位:元补充资料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利润4,976,439.
0226,404.
21605,170.
56加:资产减值准备1,524,405.
791,449,909.
20527,700.
70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841,491.
333,772,695.
953,195,155.
63无形资产摊销16,361.
0072,066.
1637,201.
69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476,988.
18641,146.
28664,898.
9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45,880.
21373,811.
96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84,581.
67586,088.
80134,992.
78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522.
07-362,477.
30-164,512.
09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36,617.
383,174,827.
252,745,091.
45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29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775,039.
57-24,994,163.
787,246,723.
8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258,726.
6813,799,628.
48-7,695,411.
10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91,093.
55-487,994.
547,670,824.
35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现金的期末余额696,085.
20849,062.
241,574,511.
53减:现金的年初余额849,062.
241,574,511.
532,872,447.
59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2,977.
04-725,449.
29-1,297,936.
06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各项目调节金额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变动勾稽相符.
三、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一)收入的确认方法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生物质颗粒销售收入、供热收入、供汽收入、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收入、管网工程施工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1、生物质颗粒销售收入颗粒销售收入为企业销售生物质颗粒燃料获得的收入,以客户签收确认收到货物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依据,根据检斤单确认收入.
2、供热收入供热收入为企业给居民和单位供暖获得的收入.
单位供热收入是企业在秋季与相关客户单位签订供热合同,规定供热时间,保持的最低温度以及供热期间双方权责,客户会在协议后付供热款,然后企业将全部金额按照供暖天数均分,在每个月末以每月天数乘以每一天均摊的金额确认收入.
居民供热一般没有合同,是企业直接与某小区物业沟通供暖的相关约定,收入确认的方法与单位供热收入大致相同.
3、供汽收入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0供汽收入是企业给客户提供食品行业所用蒸汽,按照合同的规定公司提供一定吨数的蒸汽,根据双方的计量确认单确认收入.
4、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收入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收入是企业销售燃烧生物质燃料的配套设施,以及为这些设备提供后续的维修保障服务.
设备销售及维修收入以客户签收或验收为确认收入时点.
5、工程收入工程收入相对来说发生的频率不如其他收入,主要是企业为客户铺设供热用的管网工程,双方会签订相关工程协议,按照协议提供服务和付款,公司在客户验收工程后确认收入.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动分析1.
按产品类别列示单位:元产品名称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收入比例(%)生物质颗粒销售42,741,808.
3783.
8231,428,398.
9353.
524,867,155.
2212.
95供热收入7,668,057.
4215.
0419,951,719.
5633.
9723,618,875.
7162.
87供汽收入544,662.
561.
072,099,995.
563.
58147,720.
840.
39管网工程施工--3,139,000.
005.
346,509,207.
5017.
33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1,530,205.
142.
611,196,196.
553.
18其他业务40,000.
000.
08578,871.
620.
991,231,165.
033.
28合计50,994,528.
35100.
0058,728,190.
81100.
0037,570,320.
85100.
00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7,570,320.
85元、58,728,190.
81元,50,994,528.
35元,2015年比2014年增长56.
32%,营业收入总额成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生物质颗粒销售、供热、供汽、管网工程施工、生物质设备销售维修及生物质相关业务咨询等业务.
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生物质颗粒销售、供热两项业务收入之和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5.
82%、87.
49%、98.
86%,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生物质颗粒销售收入为公司销售生物质颗粒取得收入,报告期内占比持续攀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1升,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12.
95%、53.
52%、83.
82%,2015年比2014年增长545.
72%,主要是由于2015年新增大客户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该客户用量较多.
供热收入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供热服务取得的收入,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供热收入分别为23,618,875.
71元、19,951,719.
56元、7,668,057.
42元,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部分客户供热并入市政管网统一供热,供热面积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62.
87%、33.
97%、15.
04%,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生物质颗粒销售上升较快所致.
供汽收入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蒸汽产品而获得的收入,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供汽收入分别为147,720.
84元、2,099,995.
56元、544,662.
56元,2015年比2014年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4年11月开始提供供汽服务时间较短所致,2016年预计比2015年略有上升.
管网工程施工为公司承揽的管网工程施工收入,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收入分别为6,509,207.
50元、3,139,000.
00元、0.
00元,收入有所下降.
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为公司销售生物质锅炉及其维修收入,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收入分别为1,196,196.
55元、1,530,205.
14元、0.
00元.
管网工程施工业务、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业务2016年1-3月收入为0,该两项业务与供热相关,一般在非供热期进行管网施工及锅炉安装改造,1-3月为供热期,因此收入为0.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提供生物质相关业务咨询、变卖原材料、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收入分别为1,231,165.
03元、578,871.
62元、40,000.
00元.
2.
按地区列示单位:元产品名称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收入比例(%)东北49,414,052.
6896.
9049,338,570.
6784.
0129,871,945.
7079.
51华东1,076,663.
542.
118,440,478.
8014.
376,101,318.
2216.
2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2华北503,812.
130.
99949,141.
341.
621,597,056.
934.
25合计50,994,528.
35100.
0058,728,190.
81100.
0037,570,320.
85100.
00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区域集中现象明显,主要客户集中于东北地区,区域集中风险较高,公司一方面持续深挖当地客户,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得到业内客户认可,同时随着企业知名度的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加强,公司将开拓省外地区市场,以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三)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1.
综合毛利率变动及分析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数额占比(%)数额占比(%)数额占比(%)生物质颗粒销售收入42,741,808.
3783.
8231,428,398.
9353.
524,867,155.
2212.
95生物质颗粒销售成本29,261,705.
3482.
6723,552,206.
5052.
613,915,075.
3914.
18毛利润13,480,103.
0386.
437,876,192.
4356.
42952,079.
839.
55毛利率31.
5425.
0619.
56供热收入7,668,057.
4215.
0419,951,719.
5633.
9723,618,875.
7162.
87供热成本5,663,921.
6216.
0015,669,781.
7935.
0019,115,067.
5869.
24毛利润2,004,135.
8012.
854,281,937.
7730.
674,503,808.
1345.
20毛利率26.
1421.
4619.
07管网工程施工收入--3,139,000.
005.
346,509,207.
5017.
33管网工程施工成本--1,850,372.
104.
132,821,953.
9810.
22毛利润--1,288,627.
909.
233,687,253.
5237.
00毛利率-41.
0556.
65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收入--1,530,205.
142.
611,196,196.
553.
18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成本--1,284,335.
292.
87704,263.
802.
55毛利润--245,869.
851.
76491,932.
754.
94毛利率(%)-16.
0741.
12供汽收入544,662.
561.
072,099,995.
563.
58147,720.
840.
39供汽成本452,776.
161.
281,826,314.
354.
08154,111.
860.
56毛利润91,886.
400.
59273,681.
211.
96-6,391.
02-0.
06毛利率16.
8713.
03-4.
33其他业务收入40,000.
000.
08578,871.
620.
991,231,165.
033.
28其他业务19,200.
000.
05586,008.
711.
31894,931.
413.
2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3成本毛利润20,800.
000.
13-7,137.
09-0.
05336,233.
623.
37毛利率52.
00-1.
2327.
31合计收入50,994,528.
35100.
0058,728,190.
81100.
0037,570,320.
85100.
00合计成本35,397,603.
12100.
0044,769,018.
74100.
0027,605,404.
02100.
00合计毛利润15,596,925.
23100.
0013,959,172.
07100.
009,964,916.
83100.
00综合毛利率30.
5923.
7726.
52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5年1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
52%、23.
77%、30.
59%,2015年毛利率比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工程收入及生物质设备销售收入毛利较高所致,2016年1-3月毛利率比2015年升高是由于占收入总额83.
82%的生物质颗粒销售毛利较高所致.
2.
生物质颗粒销售毛利率及变动分析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生物质颗粒销售收入42,741,808.
3783.
8231,428,398.
9353.
524,867,155.
2212.
95生物质颗粒销售成本29,261,705.
3482.
6723,552,206.
5052.
613,915,075.
3914.
18毛利润13,480,103.
0386.
437,876,192.
4356.
42952,079.
839.
55毛利率(%)31.
5425.
0619.
56报告期内,生物质颗粒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9.
56%、25.
06%、31.
54%,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2016年1-3月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随着一汽动能分公司等大客户的开拓,其对质量要求较高,公司对其售价也较高,同时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提高,外购颗粒成本单价下降,两方面因素促使生物质颗粒销售毛利率提升.
报告期内,该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毛利率比较如下:公司简称股票代码主营业务2015年度(%)2014年度(%)百大能源430454利用生物质能热转换供汽一体化系统为客户提合同源管理服务;销售生物质颗粒燃料、炭.
35.
0243.
34环峰能源832752利用生物质燃料等新型清洁能源,为客户提供热30.
9126.
97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4能运营服务迪森股份300335利用生物质燃料、天然气、清洁煤等清洁能源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能源解决方案30.
7528.
59平均值32.
2332.
97本公司25.
0619.
56注:迪森股份选取其生物质颗粒业务毛利率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毛利率低于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前该业务规模比较小,客户结构及质量不如上述公司,同时公司部分生物质颗粒为外购,成本相对来说较高所致.
3.
供热收入毛利率及变动分析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供热收入7,668,057.
4215.
0419,951,719.
5633.
9723,618,875.
7162.
87供热成本5,663,921.
6216.
0015,669,781.
7935.
0019,115,067.
5869.
24毛利润2,004,135.
8012.
854,281,937.
7730.
674,503,808.
1345.
20毛利率(%)26.
1421.
4619.
07报告期内,供热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
07%、21.
46%、26.
14%,供热收入是公司按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达到一定标准温度的服务,2015年比2014年毛利率略有升高主要是由于2015年原材料成本较2014年下降所致,2016年1-3月毛利率继续升高主要是由于1月下旬天气开始转暖,消耗原料相应减少,促使营业成本下降,毛利率随之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该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毛利率比较如下:公司简称股票代码主营业务2015年度(%)2014年度(%)首嘉智慧836415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小区供暖服务;物业管理;电话费代收;房屋租赁;餐饮、客房、连锁早餐(仅限分支机构16.
7217.
71惠天热电000692为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及工程服务15.
3112.
58蓝天环保430263热力产品供应、供暖设备建筑安装、供暖设备代理销售、供暖设备升级维修等业务30.
9827.
12平均值21.
0019.
14本公司21.
4619.
07注:上述公司毛利率取其供暖业务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5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供热毛利率在同行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中处于中间水平,供暖业务与当地气温有一定关系,蓝天环保主要业务位于北京,北京气温相对较高,因此原材料消耗相应较少,毛利率相对较高,惠天热电业务主要位于辽宁省境内,以沈阳为主,其为当地最大的供热企业,客户数量众多,存在未满负荷运行情况,管网及其他供热设施较大,运营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
公司客户主要为于长春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基本为满负荷运行,毛利率较高.
4.
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业务毛利率及变动分析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收入--1,530,205.
142.
611,196,196.
553.
18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成本--1,284,335.
292.
87704,263.
802.
55毛利润--245,869.
851.
76491,932.
754.
94毛利率(%)-16.
0741.
12生物质设备销售及维修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物质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的业务.
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
18%、2.
61%,占比较小.
2014年、2015年毛利率分别为41.
12%、16.
07%,毛利率波动较大,生物质设备为传统燃煤锅炉改造的可选方案之一,客户厂地基础及改造安装难易程度不同,销售价格相应也有差异,因报告期内公司该业务客户较少,项目间毛利率不同,因此毛利率波动较大.
2016年1-3月为冬季供暖期,不适合施工,因此收入为0.
5.
供汽业务毛利率及变动分析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供汽收入544,662.
561.
072,099,995.
563.
58147,720.
840.
39供汽成本452,776.
161.
281,826,314.
354.
08154,111.
860.
56毛利润91,886.
400.
59273,681.
211.
96-6,391.
02-0.
06毛利率16.
8713.
03-4.
33供汽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蒸汽的业务,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
39%、3.
58%、1.
07%,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毛利率分别为-4.
33%、13.
03%、16.
87%,毛利率波动较大.
公司2014年开始为客户提供蒸汽业务,当年经验较少,生产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6调试等成本较高,毛利率出现负值,2015年随着经验积累、业务量的加大毛利率升高,2016年燃料成本下降,毛利率有所升高.
6.
其他业务毛利率及变动分析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其他业务收入40,000.
000.
08578,871.
620.
991,231,165.
033.
28其他业务成本19,200.
000.
05586,008.
711.
31894,931.
413.
24毛利润20,800.
000.
13-7,137.
09-0.
05336,233.
623.
37毛利率52.
00-1.
2327.
31其他业务收入为咨询费、材料销售、房屋出租等收入,具有偶然性,毛利率波动较大,2015年出现负值主要是由于当年变卖处置枝桠材等原材料,售价低于成本所致.
(四)期间费用及变动分析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金额金额比上年增长率金额销售费用307,712.
18538,117.
7828.
42419,039.
92管理费用5,009,340.
1411,785,228.
6738.
978,480,662.
51财务费用586,485.
26594,380.
19328.
18138,816.
26期间费用合计5,903,537.
5812,917,726.
6442.
929,038,518.
69营业收入50,994,528.
3558,728,190.
8156.
3237,570,320.
85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0.
600.
921.
12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9.
8220.
0722.
57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1.
151.
010.
37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11.
5822.
0024.
06报告期内,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3月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9,038,518.
69元、12,917,726.
64元、5,903,537.
58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4.
06%、22.
00%、11.
58%,其中主要为管理费用支出.
2014年度、2015年度期间费用总额占收入比例变化不大,2016年1-3月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2016年1-3月收入较多,占2015年全年收入的86.
83%,而期间费用仅为前3个月金额,所以占比下降较多.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7期间费用主要为人员工资、研发费用、折旧等,多为刚性支出,其占收入的比重主要受收入总额的影响,且其与收入并非呈线性关系,其占收入的比重随收入金额的变化而呈反向变动.
2.
销售费用明细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招待费129,357.
0012,990.
0018,178.
00职工薪酬119,830.
05198,168.
36207,415.
24差旅费26,630.
0016,997.
5011,543.
40办公费25,343.
3523,038.
6324,350.
42交通费3,136.
401,363.
00-加油费2,639.
404,861.
0040,073.
74折旧415.
98416.
09-运费360256,948.
4089,420.
00其他-13,334.
8028,059.
12宣传费-10,000.
00-合计307,712.
18538,117.
78419,039.
923.
管理费用明细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维修费1,453,416.
50762,294.
20449,442.
22研发支出1,450,830.
963,354,673.
542,137,132.
53职工薪酬877,137.
682,654,534.
062,318,059.
63折旧费466,518.
181,718,942.
781,651,527.
17办公费254,029.
291,056,023.
68748,323.
85中介费用238,515.
47658,239.
74292,836.
66差旅费93,978.
50393,032.
10399,742.
14业务招待费50,078.
70337,751.
99311,211.
10租赁费40,000.
00366,328.
0087,000.
00税费36,063.
86131,013.
1838,973.
18其他32,410.
00280,329.
249,212.
34无形资产摊销16,361.
0072,066.
1637,201.
69合计5,009,340.
1411,785,228.
678,480,662.
514.
财务费用明细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利息支出584,581.
67586,088.
80134,992.
78减:利息收入1,649.
592,651.
724,195.
91减:汇兑收入---手续费3,553.
1810,943.
118,019.
39合计586,485.
26594,380.
19138,816.
26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其中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财务费用分别为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8138,816.
26元、594,380.
19元、586,485.
26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0.
37%、1.
01%、1.
15%.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45,880.
21-373,811.
96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45,880.
21860,000.
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
3499,933.
77330,996.
41减:所得税影响额--24,983.
44-231,061.
53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合计-8.
3474,950.
33586,122.
921.
2014年非经常性损益说明如下: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系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长财建指[2014]1167号),公司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燃烧器改造升级应用项目"取得财政拨款.
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未支付的供应商款项.
2.
2015年非经常性损益说明如下:2015年根据关于印发《长春市燃烧小锅炉淘汰改造验收及补贴立法(暂行)》的通知(长环联[2014]号),公司"吉大科技园供热站"并入市政管网供热,政府给予公司300万元补贴,公司将该供热站的锅炉房处置,该锅炉房账面价值1,345,880.
21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将收到的300万元中锅炉房账面价值1,345,880.
21元作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处理,其余1,654,119.
79元扣除所得税(1,654,119.
79*0.
25=413,529.
95元)后余额1,240,589.
84元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
因此公司此项非流动资产处置对当期净利润无影响,增加当期其他综合收益1,240,589.
84元,对公司经营无影响.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39(六)主要税项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1.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之增值额13、1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2.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公司有自制颗粒销售业务,原料为农业废弃物稻壳及林业剩余物、次小薪材,为可再生资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1】115号)第三条第二款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以及辉南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辉国通〔2014〕3491号),公司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公司的自制颗粒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有居民供热收入,根据《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公司的居民供热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四、报告期内主要资产情况(一)货币资金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4,792.
494,908.
65119,035.
20银行存款691,292.
71844,153.
591,455,476.
33其他货币资金合计696,085.
20849,062.
241,574,511.
53(二)应收票据单位:元种类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银行承兑票据15,000,000.
00商业承兑票据合计15,000,000.
001.
期末无质押的应收票据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02.
公司2016年3月末存在应收票据1,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客户一汽动能分公司背书而来,一汽动能分公司2015年11月成为公司客户,结算时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2014年、2015年不存在通过汇票结算的情形.
公司为一汽动能分公司提供生物质颗粒,具有交易实质,不存在票据融资的情形.
3.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背书转让给供应商500万元,贴现600万元,其余400万元尚未到期.
(三)应收账款1.
应收账款分类情况根据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均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单位:元种类2016年3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131,062.
72100.
001,867,207.
316.
2028,263,855.
41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30,131,062.
72100.
001,867,207.
316.
2028,263,855.
41续上表单位:元种类201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5,289,561.
34100.
002,098,142.
295.
9533,191,419.
05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35,289,561.
34100.
002,098,142.
295.
9533,191,419.
05续上表单位:元种类201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891,018.
43100.
00648,595.
895.
4511,242,422.
5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11,891,018.
43100.
00648,595.
895.
4511,242,422.
54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元账龄2016年3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28,902,712.
981,445,135.
655.
001-2年755,962.
3175,596.
2310.
002-3年157,390.
0031,478.
0020.
003年以上314,997.
43314,997.
43100.
00合计30,131,062.
721,867,207.
316.
20续上表单位:元账龄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34,375,830.
611,718,791.
535.
001-2年553,933.
3055,393.
3310.
002-3年44,800.
008,960.
0020.
003年以上314,997.
43314,997.
43100.
00合计35,289,561.
342,098,142.
295.
95续上表单位:元账龄2014年12月31日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11,440,114.
02572,005.
705.
001-2年135,906.
9813,590.
7010.
002-3年314,997.
4362,999.
4920.
003年以上合计11,891,018.
43648,595.
895.
45账龄组合:指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2.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合理性单位:元上市(挂牌)公司简称股票代码2015年度(%)2014年度(%)百大能源43045449.
0125.
11明科能源83604835.
4415.
39首嘉智慧83641523.
1823.
48滨海能源00069530.
8130.
00迪森股份30033536.
7034.
69惠天热电00069216.
6919.
15蓝天环保43026310.
6311.
60平均值28.
9222.
77本公司56.
5229.
92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242,422.
54元、33,191,419.
05元、28,263,855.
4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9.
92%、56.
52%、55.
43%.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相当,2015年占比高于同行业上市及挂牌公司,主要是由于一汽动能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所致,其占2015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68.
94%.
2015年11月开始公司为一汽动能分公司供应生物质颗粒,公司以客户验收货物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年末为冬季,该客户供热所需生物质颗粒量较大,因此公司应收账款相应较大,但结算按月度结算,所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该客户信用好,截止2016年6月,已全部回款.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有合理性.
3.
本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0,934.
981,449,546.
40634,124.
0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34.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6年3月31日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已计提坏账准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17,440,483.
6657.
881年以内872,024.
18兴隆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7,487,577.
1124.
851年以内374,378.
86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三角龙湾林场1,188,070.
003.
941年以内59,403.
50吉林省意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947,571.
853.
141年以内47,378.
59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797,969.
812.
651年至2年79,796.
98合计27,861,672.
4392.
461,432,982.
1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已计提坏账准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24,328,730.
0668.
941年以内1,216,436.
50兴隆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5,550,118.
8415.
731年以内277,505.
94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三角龙湾林场1,188,070.
003.
371年以内59,403.
50吉林省意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961,934.
002.
731年以内48,096.
70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797,969.
812.
261年以内39,898.
49合计32,826,822.
7193.
031,641,341.
14截至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4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已计提坏账准备兴隆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455,102.
4454.
291年以内322,755.
12吉林省辉南森林局三角龙湾林场989,170.
008.
321年以内49,458.
50北京市大东流苗圃812,459.
606.
831年以内40,622.
98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747,757.
906.
291年以内37,387.
90威海佑成纤维有限公司569,749.
254.
791年以内28,487.
46合计9,574,239.
1980.
52478,711.
96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比较集中,2014年末、2015末、2016年1-3月末,前五名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4客户占比分别为80.
52%、93.
03%、92.
46%,主要是公司积极开拓并维护优质客户,与核心客户的业务量较大同时对其信用期较长所致.
报告期内,无应收持本单位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5.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四)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支付的保证金、备用金、往来款等,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2,427.
54元、216,364.
86元、681,154.
40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
84%、0.
50%、1.
30%,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
36%、0.
29%、0.
85%.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情况如下:单位:元种类2016年3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19,816.
36100.
0038,661.
965.
37681,154.
40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合计719,816.
36100.
0038,661.
965.
37681,154.
40续上表单位:元种类201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26,180.
11100.
009,815.
254.
34216,364.
86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5合计226,180.
11100.
009,815.
254.
34216,364.
86续上表单位:元种类201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01,879.
9989.
269,452.
454.
68192,427.
5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合计201,879.
9989.
269,452.
454.
68192,427.
54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位:元账龄2016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709,239.
2635,461.
965.
001-2年--2-3年--3年以上3,200.
003,200.
00100.
00合计712,439.
2638,661.
965.
43续上表单位:元账龄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173,504.
958,675.
255.
001-2年5,000.
00500.
0010.
002-3年3,200.
00640.
0020.
003年以上--合计181,704.
959,815.
255.
40续上表单位:元账龄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180,136.
129,006.
805.
001-2年4,456.
45445.
6510.
002-3年--3年以上--合计184,592.
579,452.
455.
12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6组合中按余额百分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组合名称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关联方组合押金组合代垫款项组合7,377.
10合计7,377.
10续上表单位:元组合名称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关联方组合押金组合代垫款项组合44,475.
16合计44,475.
16续上表单位:元组合名称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关联方组合押金组合代垫款项组合17,287.
42合计17,287.
422.
本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447.
693,195.
24-106,423.
343.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6年3月31日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长春市子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款413,133.
801年以内57.
3920,656.
69高功峰备用金83,258.
001年以内11.
574,162.
90长春市众仁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咨询服务费33,000.
001年以内4.
581,650.
00许雪楠备用金28,771.
001年以内4.
001,438.
55简菁华备用金28,000.
001年以内3.
891,4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7合计586,162.
8081.
4329,308.
1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林时明备用金39,129.
881年以内17.
301,956.
49代扣代缴个人保险代扣款38,475.
161年以内17.
011,923.
76长春市众仁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咨询服务费33,000.
001年以内14.
591,650.
00高功峰备用金24,865.
001年以内10.
991,243.
25李树林备用金20,000.
001年以内8.
841,000.
00合计155,470.
0468.
737,773.
50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4年12月31日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张庆良备用金43,556.
001年以内21.
582,177.
80李连静备用金25,990.
091年以内12.
871,299.
50李宝昌备用金23,590.
241年以内11.
691,179.
51租房费房屋租赁款23,400.
001年以内11.
591,170.
00代扣代缴个人社保代扣款17,287.
421年以内8.
56864.
37合计133,823.
7566.
296,691.
19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例较低且比较集中,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前5名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
29%、68.
73%、81.
43%.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长春市子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413,133.
80元为误打款项,已于期后收回,其余大部分为备用金.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前5名中有应收公司员工高功峰、许雪楠、简菁华备用金分别为83,258.
00元、28,771.
00元、28,000.
00元,上述款项为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向公司预支的款项,不存在关联方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备用金管理制度,员工在经办公司业务时可向公司预支款项,业务完成后5日内报销,单个员工单笔业务预支金额不高于5000元,有特殊需求经审批后可适当提高额度,财务部门按月对备用金进行监督清理,避免应报销未报销情形的发生.
(五)预付款项1.
按账龄列示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8单位:元账龄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2,883,084.
2999.
192,466,659.
42100.
00895,338.
67100.
001至2年23,477.
070.
812至3年3年以上合计2,906,561.
36100.
002,466,659.
42100.
00895,338.
67100.
002.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情况.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6年3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未结算原因黑龙江宇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8,000.
0051.
88货未收到青岛胜锅热力工程有限公司433,200.
0014.
90未验收黑山县鸿鼎生物质颗粒厂300,000.
0010.
32货未收到白山市德利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67,086.
005.
75货未收到高唐县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115,079.
603.
96货未收到合计2,523,365.
6086.
81--截至201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未结算原因舒兰市聚峰生物再生能源有限公司993,100.
4040.
26货未收到青岛胜锅热力工程有限公司433,200.
0017.
56未验收黑山县鸿鼎生物质颗粒厂259,574.
0010.
52货未收到辽宁壮壮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47,772.
1010.
04货未收到辽宁晟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107,506.
004.
36货未收到合计2,041,152.
5082.
74--截至2014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2014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未结算原因青岛胜锅热力工程有限公司330,000.
0036.
86未验收舒兰市聚峰生物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95,000.
0032.
95货未收到吉林省丰合煤炭经销有限公司81,967.
359.
15货未收到齐齐哈尔新华机械有限公司新农分公司50,000.
015.
58货未收到吉林省德惠胜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0,000.
004.
47货未收到合计796,967.
3689.
01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49预付账款为公司预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公司的生物质颗粒产品及供热所需原料基本于冬季供暖期使用,公司按合同约定或应供应商要求预付给供应商货款,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结转存货,未到货部分形成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预付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
(六)存货1.
存货分类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原材料887,313.
96-887,313.
96库存商品3,521,422.
943,521,422.
94在产品465,729.
64465,729.
64合计4,874,466.
54-4,874,466.
54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原材料509,316.
73-509,316.
73库存商品5,243,631.
345,243,631.
34在产品58,135.
8558,135.
85合计5,811,083.
92-5,811,083.
92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原材料719,188.
69719,188.
69库存商品8,266,722.
488,266,722.
48在产品合计8,985,911.
17-8,985,911.
172.
本公司存货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3.
存货中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生物质颗粒而准备的稻壳、花生壳、松树皮、枝丫材等材料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
库存商品、在产品为生物质颗粒的成品、半成品,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而存货则逐年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除自产外通过外购成品满足客户需求,外购占比逐年提高所致.
(七)其他流动资产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暂估增值(进项)税156,583.
34383,937.
30141,317.
36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0增值税留抵税额1,040,508.
01910,654.
75860,888.
81合计1,197,091.
351,294,592.
051,002,206.
17公司在货已收到但发票未到时会暂估入库,暂估的进项税部分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八)投资性房地产单位:元2016年1-3月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合计一、账面原值1.
年初余额1,600,000.
001,600,0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1)外购(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3)企业合并增加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1,600,000.
001,600,000.
00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1.
年初余额230,400.
00230,4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19,200.
0019,200.
00(1)计提或摊销19,200.
0019,200.
00(2)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249,600.
00249,600.
00三、减值准备1.
年初余额2.
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3、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4.
期末账面价值1,350,400.
001,350,400.
002.
年初账面价值1,369,600.
001,369,600.
00续上表单位:元2015年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合计一、账面原值1.
年初余额1,600,000.
001,600,0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1)外购(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1(3)企业合并增加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1,600,000.
001,600,000.
00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1.
年初余额153,600.
00153,6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76,800.
0076,800.
00(1)计提或摊销76,800.
0076,800.
00(2)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230,400.
00230,400.
00三、减值准备1.
年初余额2.
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3、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4.
期末账面价值1,369,600.
001,369,600.
002.
年初账面价值1,446,400.
001,446,400.
00续上表单位:元2014年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合计一、账面原值1.
年初余额1,600,000.
001,600,0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1)外购(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3)企业合并增加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1,600,000.
001,600,000.
00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1.
年初余额76,800.
0076,8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76,800.
0076,800.
00(1)计提或摊销76,800.
0076,800.
00(2)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153,600.
00153,6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22014年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合计三、减值准备1.
年初余额2.
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3、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2)其他转出4.
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4.
期末账面价值1,446,400.
001,446,400.
002.
年初账面价值1,523,200.
001,523,200.
00投资性房地产由公司将房屋出租给刘子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而形成,关于此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分析详见第四节公司财务、七、(七)关联方交易.
(九)固定资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具体会计政策请参阅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一、(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之"15固定资产"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3单位:元2016年1-3月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合计一、账面原值:年初余额6,031,037.
101,596,863.
1324,189,000.
78275,634.
96488,151.
7436,603.
4932,617,291.
20本期增加金额290,829.
09186,794.
87477,623.
96(1)购置290,829.
09186,794.
87477,623.
96(2)在建工程转入(3)企业合并增加本期减少金额14,241.
6014,241.
60(1)处置或报废14,241.
6014,241.
60(2)转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6,031,037.
101,596,863.
1324,479,829.
87448,188.
23488,151.
7436,603.
4933,080,673.
56二、累计折旧年初余额343,436.
79992,372.
527,153,948.
85213,000.
17272,834.
3819,182.
368,994,775.
08本期增加金额72,586.
2982,314.
12657,168.
949,204.
8617,815.
482,401.
64841,491.
33(1)计提72,586.
2982,314.
12657,168.
949,204.
8617,815.
482,401.
64841,491.
33本期减少金额14,241.
6114,241.
61(1)处置或报废14,241.
6114,241.
61(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416,023.
081,074,686.
647,811,117.
79207,963.
42290,649.
8621,584.
009,822,024.
79三、减值准备年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1,188,624.
17537,869.
891,726,494.
06(1)计提1,188,624.
17537,869.
891,726,494.
06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或报废期末余额1,188,624.
17537,869.
891,726,494.
06四、账面价值期末账面价值4,426,389.
85522,176.
4916,130,842.
18240,224.
81197,501.
8815,019.
4921,532,154.
70年初账面价值5,687,600.
31604,490.
6117,035,051.
9362,634.
79215,317.
3617,421.
1323,622,516.
1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4续上表单位:元2015年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合计一、账面原值:年初余额425,824.
951,454,144.
1120,227,571.
99241,738.
55380,631.
7419,762.
6022,749,673.
94本期增加金额6,031,037.
10238,288.
298,427,370.
6949,663.
91108,520.
0033,945.
0014,888,824.
99(1)购置2,030,535.
78238,288.
295,766,098.
3649,663.
91108,520.
0033,945.
008,227,051.
34(2)在建工程转入4,000,501.
322,661,272.
336,661,773.
65(3)企业合并增加本期减少金额425,824.
9595,569.
274,465,941.
9015,767.
501,000.
0017,104.
115,021,207.
73(1)处置或报废425,824.
9595,569.
274,465,941.
9015,767.
501,000.
0017,104.
115,021,207.
73(2)转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6,031,037.
101,596,863.
1324,189,000.
78275,634.
96488,151.
7436,603.
4932,617,291.
20二、累计折旧年初余额81,680.
39733,598.
365,221,501.
10148,173.
51186,120.
213,514.
246,374,587.
81本期增加金额343,436.
79284,198.
412,962,655.
1578,545.
4687,409.
6716,450.
463,772,695.
95(1)计提343,436.
79284,198.
412,962,655.
1578,545.
4687,409.
6716,450.
463,772,695.
95本期减少金额81,680.
3925,424.
251,030,207.
4013,718.
80695.
50782.
341,152,508.
68(1)处置或报废81,680.
3925,424.
251,030,207.
4013,718.
80695.
50782.
341,152,508.
68(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343,436.
79992,372.
527,153,948.
85213,000.
17272,834.
3819,182.
368,994,775.
08三、减值准备年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本期减少金额(2)处置或报废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期末账面价值5,687,600.
31604,490.
6117,035,051.
9362,634.
79215,317.
3617,421.
1323,622,516.
1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52015年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合计年初账面价值344,144.
56720,545.
7515,006,070.
8993,565.
04194,511.
5316,248.
3616,375,086.
13续上表单位:元2014年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合计一、账面原值:年初余额425,824.
951,554,144.
1118,760,669.
92320,097.
24361,964.
4414,700.
2121,437,400.
87本期增加金额--4,379,427.
7016,475.
6255,298.
009,500.
004,460,701.
32(1)购置--4,299,427.
7016,475.
6255,298.
009,500.
004,380,701.
32(2)在建工程转入80,000.
0080,000.
00(3)企业合并增加本期减少金额-100,000.
002,912,525.
6394,834.
3136,630.
704,437.
613,148,428.
25(1)处置或报废-100,000.
002,912,525.
6394,834.
3136,630.
704,437.
613,148,428.
25(2)转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425,824.
951,454,144.
1120,227,571.
99241,738.
55380,631.
7419,762.
6022,749,673.
94二、累计折旧年初余额61,240.
79448,126.
184,484,034.
25148,523.
38150,328.
481,842.
865,294,095.
94本期增加金额20,439.
60344,788.
852,626,746.
9161,235.
3262,246.
472,898.
483,118,355.
63(1)计提20,439.
60344,788.
852,626,746.
9161,235.
3262,246.
472,898.
483,118,355.
63本期减少金额-59,316.
671,889,280.
0661,585.
1926,454.
741,227.
102,037,863.
76(1)处置或报废-59,316.
671,889,280.
0661,585.
1926,454.
741,227.
102,037,863.
76(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81,680.
39733,598.
365,221,501.
10148,173.
51186,120.
213,514.
246,374,587.
81三、减值准备年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本期减少金额(2)处置或报废期末余额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62014年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合计四、账面价值期末账面价值344,144.
56720,545.
7515,006,070.
8993,565.
04194,511.
5316,248.
3616,375,086.
13年初账面价值364,584.
161,106,017.
9314,276,635.
67171,573.
86211,635.
9612,857.
3516,143,304.
9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71.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房屋建筑物5,296,418.
96正在办理中2015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房屋建筑物5,363,895.
35正在办理中2.
2016年1-3月公司固定资产中对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是由于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盈利未达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锅炉房及配套设备计提减值,以客观反映公司资产运营状况.
(十)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厂房1,640,688.
151,640,688.
15机器设备2,661,272.
332,661,272.
33延边宏日厂区电动伸缩大门104,420.
00104,420.
00三栋办公房500,000.
00500,000.
00地面1,755,393.
171,755,393.
17合计6,661,773.
65-6,661,773.
65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报告期变动情况单位:元工程项目名称201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2015年12月31日厂房1,640,688.
151,640,688.
15机器设备2,661,272.
332,661,272.
33延边宏日厂区电动伸缩大门104,420.
00104,420.
00三栋办公房500,000.
00500,000.
00地面1,755,393.
171,755,393.
17合计6,661,773.
65-6,661,773.
65续上表单位:元工程项目名称201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2014年12月31日厂房340,688.
151,300,000.
001,640,688.
15机器设备780,930.
531,880,341.
802,661,272.
3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8延边宏日厂区电动伸缩大门104,420.
00104,420.
00三栋办公房500,000.
00500,000.
00地面1,755,393.
171,755,393.
17合计1,306,038.
685,435,734.
9780,000.
00-6,661,773.
65(十一)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单位:元2016年1~3月项目土地使用权合计一、账面原值1.
年初余额3,272,200.
003,272,2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1)购置(2)内部研发(3)企业合并增加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4.
期末余额3,272,200.
003,272,200.
00二、累计摊销1.
年初余额92,712.
3392,712.
332.
本期增加金额16,361.
0016,361.
00(1)计提16,361.
0016,361.
00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4.
期末余额109,073.
33109,073.
33三、减值准备1.
年初余额2.
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4.
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1.
期末账面价值3,163,126.
673,163,126.
672.
年初账面价值3,179,487.
673,179,487.
67续上表单位:元2015年项目用友软件金蝶软件土地使用权合计一、账面原值1.
年初余额29,800.
00106,400.
003,272,200.
003,408,4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1)购置(2)内部研发(3)企业合并增加3.
本期减少金额29,800.
00106,400.
00-136,200.
00(1)处置29,800.
00106,400.
00-136,2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594.
期末余额--3,272,200.
003,272,200.
00二、累计摊销1.
年初余额23,177.
84106,400.
0027,268.
33156,846.
172.
本期增加金额6,622.
16-65,444.
0072,066.
16(1)计提6,622.
16-65,444.
0072,066.
163.
本期减少金额29,800.
00106,400.
00-136,200.
00(1)处置29,800.
00106,400.
00-136,200.
004.
期末余额--92,712.
3392,712.
33三、减值准备1.
年初余额2.
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4.
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1.
期末账面价值-3,179,487.
673,179,487.
672.
年初账面价值6,622.
163,244,931.
673,251,553.
83续上表单位:元2014年项目用友软件金蝶软件土地使用权合计一、账面原值1.
年初余额29,800.
00106,400.
00-136,200.
002.
本期增加金额--3,272,200.
003,272,200.
00(1)购置3,272,200.
003,272,200.
00(2)内部研发(3)企业合并增加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4.
期末余额29,800.
00106,400.
003,272,200.
003,408,400.
00二、累计摊销1.
年初余额13,244.
48106,400.
00-119,644.
482.
本期增加金额9,933.
36-27,268.
3337,201.
69(1)计提9,933.
36-27,268.
3337,201.
69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4.
期末余额23,177.
84106,400.
0027,268.
33156,846.
17三、减值准备1.
年初余额2.
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3.
本期减少金额(1)处置4.
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1.
期末账面价值6,622.
163,244,931.
673,251,553.
832.
年初账面价值16,555.
5216,555.
522.
无形资产说明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02016年3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土地使用权3,163,126.
67正在办理2015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土地使用权3,179,487.
67正在办理2014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土地使用权3,244,931.
67正在办理(十二)长期待摊费用单位:元项目2015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摊销2016年3月31日锅炉更新改造872,604.
2733,343.
74839,260.
53辉南料棚修复工程3,194.
443,194.
44房屋维修费1,440,450.
001,440,450.
00合计2,316,248.
711,476,988.
18839,260.
53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摊销2015年12月31日锅炉更新改造1,005,979.
23133,374.
96872,604.
27辉南防水处理18,387.
8818,387.
88辉南料棚修复工程41,527.
8838,333.
443,194.
44房屋维修费1,891,500.
00451,050.
001,440,450.
00合计2,957,394.
99641,146.
282,316,248.
71单位:元项目201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摊销2014年12月31日锅炉更新改造1,139,354.
19133,374.
961,005,979.
23辉南防水处理35,361.
1616,973.
2818,387.
88辉南料棚修复工程79,861.
1638,333.
2841,527.
88房屋维修费2,182,500.
00291,000.
001,891,500.
00创始人俱乐部服务费8,333.
308,333.
30辉南成品库78,585.
5278,585.
52网站建设维护29,155.
5629,155.
56彩钢板房28,316.
6828,316.
68临时休息室改建20,000.
0420,000.
0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1项目201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摊销2014年12月31日保税区引水工程20,826.
3420,826.
34合计3,622,293.
95664,898.
962,957,394.
99(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1,905,869.
27476,467.
32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合计1,905,869.
27476,467.
32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5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2,107,957.
54526,989.
39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合计2,107,957.
54526,989.
39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658,048.
34164,512.
09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合计658,048.
34164,512.
09(十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1.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一、(四)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之1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2存货、17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及会计处理".
2.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谨慎性报告期内,公司区分单项金额重大项目及组合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公司简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百大能源5.
0010.
0030.
0050.
0080.
001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2蓝天环保-10.
0020.
0050.
0080.
00100.
00迪森股份5.
0010.
0050.
00100.
00本公司5.
0010.
0020.
00100.
00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公司相比,账龄2-3年的低于上市公司迪森股份及挂牌公司百大能源,但3年以上与迪森股份相同,高于百大能源及蓝天环保.
随着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加强,客户的数量及质量不断提升,应收款项余额中优质客户占比越来越高,按当前比例计提坏账能够涵盖坏账损失,与行业惯例相符,符合谨慎性原则.
3.
资产减值准备实际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2016年1月1日本期计提本期减少2016年3月31日坏账准备2,107,957.
54-202,088.
271,905,869.
27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726,494.
06-1,726,494.
06合计2,107,957.
541,726,494.
06202,088.
273,632,363.
33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5年1月1日本期计提本期减少2015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658,048.
341,449,909.
20-2,107,957.
5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58,048.
341,449,909.
20-2,107,957.
54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1月1日本期计提本期减少2014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130,347.
64527,700.
70-658,048.
3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0,347.
64527,700.
70-658,048.
34五、报告期内重大债务(一)短期借款单位:元借款类别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3,000,000.
003,000,000.
001,500,000.
00合计3,000,000.
003,000,000.
001,500,000.
002014年,本公司与长春新投工业发展资金股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长交银0314C0373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3号委托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5月11日止,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0%.
2015年,本公司长春新投工业发展资金股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支)行签订长交银0315C03719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5年5月08日至2016年5月07日止,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
2015年,本公司长春新投工业发展资金股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支)行签订长交银0315C03720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5年5月08日至2016年5月07日止,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1.
按性质分类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原材料采购款1,338,667.
661,466,293.
585,656,419.
83颗粒采购款15,273,005.
9211,918,185.
11设备采购款698,429.
001,203,979.
00运输款69,115.
9081,542.
00煤采购款904,160.
38949,332.
38575,478.
60办公采购款348.
00-维修款48,488.
0348,488.
03工程安装款381,512.
71532,077.
25合计18,713,727.
6016,199,897.
356,231,898.
43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1)截止2016年3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石道河中心林场544,626.
60对方的关联方欠本公司颗粒款,待统一结算.
吉林省兴利经贸有限公司571,645.
10待支付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四岔林场410,983.
81对方的关联方欠本公司颗粒款,待统一结算青岛胜锅热力工程有限公司192,000.
00质保金和尾款合计1,719,255.
51(2)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单位:元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4项目2015年12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吉林省兴利经贸有限公司566,587.
90待支付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石道河中心林场544,626.
60对方的关联方欠本公司颗粒款,待统一结算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四岔林场410,983.
81对方的关联方欠本公司颗粒款,待统一结算青岛胜锅热力工程有限公司192,000.
00质保金和尾款合计1,714,198.
31(3)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青岛胜锅热力工程有限公司435,196.
00待支付上海申德机械有限公司104,794.
00待支付合计539,990.
003.
截至2016年3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4.
截至2016年3月31日,无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5.
应付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续上表单位:元单位名称性质2015年12月31日账龄占比(%)辽宁嘉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4,933,708.
201年以内30.
46吉林省恒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2,071,043.
001年以内12.
78德惠市胜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1,384,136.
801年以内8.
54单位名称性质2016年3月31日账龄占比(%)辽宁嘉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7,954,298.
541年以内42.
51吉林省泉松能源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1,190,315.
501年以内6.
36德惠市胜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945,106.
801年以内5.
05吉林省恒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910,783.
001年以内4.
87舒兰市聚峰生物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864,314.
001年以内4.
62合计11,864,817.
8463.
4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5吉林省兴利经贸有限公司煤采购款566,587.
901年以内308587.
90:1-2年258000.
003.
50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石道河中心林场颗粒采购款544,626.
602-3年3.
36合计9,500,102.
5058.
64续上表单位:元单位名称性质2014年12月31日账龄占比(%)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石道河中心林场颗粒采购款544,626.
601-2年8.
74青岛胜锅热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款435,196.
001年以内6.
98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四岔林场颗粒采购款433,983.
811-2年6.
96高唐县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颗粒采购款431,740.
201年以内6.
93吉林省兴利经贸有限公司煤采购款298,000.
001年以内4.
78合计2,143,546.
6134.
40(三)预收款项1.
账龄分析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预收客户账款1,022,584.
803,904,367.
185,170,694.
86合计1,022,584.
803,904,367.
185,170,694.
862.
截至2016年3月31日,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3.
截至2016年3月31日,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4.
截至2016年3月31日,无预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5.
预收款项金额前五名情况单位:元单位名称性质2016年3月31日账龄占比(%)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济南离职干部休养所供热款300,000.
001年以内29.
34烟台市喜旺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设备款276,000.
001年以内26.
99威海宝潭水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200,000.
001年以内19.
56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供热款166,123.
621年以内16.
25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供热款27,829.
761年以内2.
72合计969,953.
3894.
85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6续上表单位:元单位名称性质2015年12月31日账龄占比(%)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供热款1,677,848.
611年以内42.
97天合富奥(长春)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供热款753,561.
031年以内19.
30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供热款281,080.
611年以内7.
20烟台市喜旺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设备款276,000.
001年以内7.
07中外运(长春)物流有限公司供热款233,418.
051年以内5.
98合计3,221,908.
3082.
52续上表单位:元单位名称性质2014年12月31日账龄占比(%)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供热款1,054,394.
531年以内20.
39吉林省环球大酒店有限公司供热款379,906.
781年以内7.
35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供热款279,954.
181年以内5.
41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供热款230,275.
441年以内4.
45吉林省意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供热款116,350.
001年以内2.
25合计2,060,880.
9339.
86(四)应付职工薪酬1.
按类别列示单位:元项目2015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6年3月31日一、短期薪酬684,509.
242,300,289.
772,342,486.
60642,312.
41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4,064.
20130,000.
00174,064.
20三、辞退福利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合计728,573.
442,430,289.
772,342,486.
60816,376.
61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5年12月31日一、短期薪酬539,579.
277,012,989.
686,868,059.
71684,509.
24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75,962.
94331,898.
7444,064.
20三、辞退福利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合计539,579.
277,388,952.
627,199,958.
45728,573.
4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7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4年12月31日一、短期薪酬495,724.
016,360,949.
246,317,093.
98539,579.
27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8,657.
45286,647.
85237,990.
40三、辞退福利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合计447,066.
566,647,597.
096,555,084.
38539,579.
272.
短期薪酬单位:元项目2014年1月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4年12月31日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03,536.
186,155,234.
106,119,191.
01539,579.
27二、职工福利费2,098.
002,098.
00三、社会保险费16,882.
83106,445.
63123,328.
46其中:医疗保险费16,882.
8386,112.
48102,995.
31工伤保险费11,960.
5011,960.
50生育保险费8,372.
658,372.
65四、住房公积金-24,695.
0097,171.
5272,476.
52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短期带薪缺勤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合计495,724.
016,360,949.
246,317,093.
98539,579.
27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5年12月31日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39,579.
276,351,187.
896,214,423.
92676,343.
24二、职工福利费392,505.
97392,505.
97三、社会保险费127,011.
18127,011.
18其中:医疗保险费103,322.
91103,322.
91工伤保险费13,356.
2513,356.
25生育保险费10,332.
0210,332.
02四、住房公积金136,154.
10127,988.
108,166.
00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130.
546,130.
54六、短期带薪缺勤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合计539,579.
277,012,989.
686,868,059.
71684,509.
24续上表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8单位:元项目2015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6年3月31日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76,343.
241,920,921.
961,963,118.
79634,146.
41二、职工福利费267,908.
50267,908.
50三、社会保险费26,497.
3126,497.
31其中:医疗保险费21,821.
2521,821.
25工伤保险费2,494.
002,494.
00生育保险费2,182.
062,182.
06四、住房公积金8,166.
0084,962.
0084,962.
008,166.
00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短期带薪缺勤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合计684,509.
242,300,289.
772,342,486.
60642,312.
413.
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单位:元项目2015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6年3月31日1、基本养老保险40,612.
00117,000.
00157,612.
002、失业保险费3,452.
2013,000.
0016,452.
203、企业年金缴费合计44,064.
20130,000.
00174,064.
20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5年12月31日1、基本养老保险339,320.
87298,708.
8740,612.
002、失业保险费36,642.
0733,189.
873,452.
203、企业年金缴费合计375,962.
94331,898.
7444,064.
20续上表单位:元项目201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4年12月31日1、基本养老保险-48,657.
45261,419.
41212,761.
962、失业保险费25,228.
4325,228.
433、企业年金缴费合计-48,657.
45286,647.
85237,990.
40(五)应交税费单位:元税费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增值税237,592.
241,276,071.
35225,064.
84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69营业税126,408.
60城市维护建设税11,879.
6163,843.
1217,228.
59个人所得税1,918.
621,607.
861,610.
14教育费附加7,127.
7738,282.
1410,656.
05企业所得税3,809,670.
41813,553.
36556,503.
19地方教育费附加4,751.
8425,521.
427,104.
05地方水利基金264.
85合计4,072,940.
492,218,879.
25944,840.
31(六)应付利息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内部职工借款利息679,163.
89299,152.
78-合计679,163.
89299,152.
78-应付利息为公司资金紧张时向公司股东及员工等筹集的款项,本金及利息明细如下:姓名本金到账日到期日利率2015年利息2016年利息吕春艳1,600,000.
002015/12/302016/3/110%26,666.
67长春市福迪门窗有限公司400,000.
002015/12/302016/3/110%6,666.
67王宜之80,000.
002015/12/302016/3/110%1,333.
33韩禹200,000.
002015/12/302016/3/110%3,333.
33李朝春3,000,000.
002016/1/32016/3/310%50,000.
00姜俊波50,000.
002016/1/42016/3/410%791.
67丁继操100,000.
002016/1/52016/3/510%1,555.
56周宝财30,000.
002016/1/52016/3/510%466.
67杨才30,000.
002016/1/62016/3/610%458.
33孙瑞章100,000.
002016/1/62016/3/610%1,527.
78鞠革150,000.
002016/1/152016/3/1510%1,916.
67孙广春400,000.
002016/1/182016/3/1810%4,777.
78马钰军970,000.
002016/2/62016/3/610%6,466.
67马钰军970,000.
002016/2/62016/3/610%6,466.
67黄新生300,000.
002016/2/152016/3/110%1,250.
00简菁华150,000.
002016/1/12016/3/110%2,500.
00卢铭500,000.
002016/1/212016/3/2110%5,555.
56卢铭500,000.
002015/7/152016/9/1510%22,916.
6711,111.
11孙长奇200,000.
002015/7/132015/9/1310%3,555.
56刘子菡200,000.
002015/12/312016/3/110%3,333.
33刘子菡3,800,000.
002015/11/302016/11/2910%32,722.
2295,000.
00刘子菡1,000,000.
002015/11/172016/11/1610%12,222.
2225,000.
00刘子菡400,000.
002015/7/172015/9/1710%18,111.
1111,333.
33刘子菡300,000.
002015/8/112015/10/1110%11,500.
008,500.
00刘子菡500,000.
002015/8/122015/12/1210%19,166.
6714,166.
67刘子菡500,000.
002015/8/172016/8/1710%18,611.
1114,166.
67刘子菡500,000.
002015/9/12015/11/110%16,666.
6714,166.
67刘子菡150,000.
002015/7/142015/9/1410%5,208.
33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0刘子菡250,000.
002015/7/172015/9/1710%8,472.
22洪浩1,000,000.
002014/9/122015/9/1210%130,000.
0028,333.
33洪浩900,000.
002016/2/42016/4/410%17,000.
00洪浩600,000.
002016/2/52016/4/510%11,166.
67洪浩500,000.
002016/3/62016/4/610%5,000.
00合计20,330,000.
00299,152.
78380,011.
11公司筹集资金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筹集对象为公司股东及员工等,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公司与上述借款人签订协议,按年利率10%支付利息.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借款中除尚欠刘子涵4562021.
82元外,其他借款人本金及利息已支付,公司与借款人之间未因借款事宜产生纠纷.
应付刘子涵款项计划于2016年7月31日前归还.
(七)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子公司之关联方借款6,355,034.
366,355,034.
364,021,019.
00个人社保公积金49,099.
791,792.
40保险-车险28,200.
003,563.
0019,520.
00赔偿款115,000.
00借员工款9,448,155.
2710,488,686.
083,660,248.
51工程安装款2,333,515.
36其他68,685.
0348,860.
98合计16,064,174.
4516,897,936.
8210,034,302.
872.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之七、(七)、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3.
其他应付款中按性质分类列示中有"子公司之关联方借款",报告期内余额分别为4,021,019.
00元、6,355,034.
36元、6,355,034.
36元,该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欠付其小股东或小股东关联方的款项,未约定借款利息,按当期银行借款利率测算利息费用影响如下:项目2014年2015年2016年金额(元)4,021,019.
006,355,034.
366,355,034.
36基准利率(%)6.
156.
004.
75利息(元)247,292.
67381,302.
0675,466.
03当期利润总额(元)997,161.
6663,950.
328,023,078.
14占比(%)24.
80596.
253.
764.
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如下:单位:元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1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性质余额账龄刘子菡关联方借款6,029,221.
191年以内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借款4,408,859.
002至3年3408859元;3年以上1000000元.
洪浩关联方借款2,998,345.
001年以内1998345元;2-3年1000000元.
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借款1,946,175.
363年以上卢铭关联方借款420,589.
081年以内合计15,803,189.
6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如下:单位:元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性质余额账龄刘子菡关联方借款6,808,893.
581年以内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借款4,408,859.
001至2年3408859元;3年以上1000000元.
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借款1,946,175.
363年以上吕春艳非关联方借款1,600,000.
001年以内洪浩关联方借款1,000,000.
001年至2年合计15,763,927.
94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如下:单位:元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性质余额账龄洪浩关联方借款3,553,964.
051年以内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借款4,408,859.
001年以内3408859元;2至3年1000000元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借款1,946,175.
363年以上刘子菡关联方借款72,868.
661年以内常中伟非关联方报销款20,780.
001年以内合计10,002,647.
07(八)其他流动负债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预提房屋租赁费40,000.
00合计40,000.
0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2六、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单位:元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股本25,000,000.
0025,000,000.
0025,000,000.
00资本公积12,350,680.
9312,350,680.
9340,330,000.
00其他综合收益1,240,589.
841,240,589.
84-盈余公积272,677.
49272,677.
49-未分配利润-2,815,804.
45-8,598,125.
99-36,914,572.
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6,048,143.
8130,265,822.
2728,415,427.
63少数股东权益523,511.
831,329,394.
351,912,794.
94所有者权益合计36,571,655.
6431,595,216.
6230,328,222.
57其他综合收益单位:元项目2015年12月31日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所得税费用2016年3月31日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40,589.
841,240,589.
84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锅炉拆迁补助款超过拆迁损失后的金额1,240,589.
841,240,589.
84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240,589.
841,240,589.
842015年根据关于印发《长春市燃烧小锅炉淘汰改造验收及补贴立法(暂行)》的通知(长环联[2014]号),公司"吉大科技园供热站"并入市政管网供热,政给予公司300万元补贴,公司吉大菲尔瑞特锅炉房处置,该锅炉房账面价值1,345,880.
21元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300万元补贴中锅炉房账面价值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余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3七、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以及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以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判断一方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及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或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均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实际控制人名称类型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洪浩自然人38.
70%38.
70%刘子菡自然人4.
73%4.
73%(三)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直接间接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热能服务、销售颗粒100.
00设立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蛟河市吉林省蛟河市热能服务、销售颗粒100.
00设立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市热能服务、销售颗粒100.
00设立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汪清县吉林省汪清县热能服务、销售颗粒51.
00设立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省西安市山西省西安市热能服务、销售颗粒60.
00设立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烟台市热能服务、销售颗粒100.
00设立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技术服务60.
00设立(四)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无(五)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持股比例(%)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5.
87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4南京留学人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5.
60毕红久持股5%以上股东5.
02洪浩董事长、总经理38.
70申世荣董事0杨剑波董事0宋潇潇董事0卢铭董事、副总经理0孙长奇董事1.
12李尚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刘子菡监事会主席4.
73王淑英监事1.
18王宜之职工代表监事0王玉民财务总监0(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北京宏生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洪浩、刘子菡控制的企业,刘子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春吉农宏日景观生态有限公司洪浩持股25%,担任监事,毕红久担任总经理长春华洋高科技有限公司洪浩持股4%长春市宏日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0月16日吊销)洪浩持股66%,担任董事、总经理长春宏日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1月11日吊销)洪浩持股30%,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宏日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月24日吊销)洪浩持股50%沈阳宏日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0月31日吊销)洪浩持股15%,担任董事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投名力持股6.
90%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投名力持股7.
01%北京康复之家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投名力持股7.
1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投名力持股9.
11%南京智达康无线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创投7.
50%吉林万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毕红久持股16.
00%南京锦桓酒店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申世荣持股30%,担任董事长南京海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申世荣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5南京海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申世荣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苏博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申世荣持股2%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杨剑波担任该公司董事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
72%股份,公司董事杨剑波担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鸿大鸿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
72%股份,公司董事宋潇潇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助理大同市华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宋潇潇担任该公司董事深圳前海汇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宋潇潇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春万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7日吊销)公司董事孙长奇持股75%,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春市汇源汽车修配厂(已于2004年11月30日吊销)公司董事孙长奇投资的企业吉林省煜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淑英配偶投资控制的企业(七)关联方交易1.
经常性关联交易1)关联租赁情况单位:元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16年1-3月确认的租赁收入2015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1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刘子菡房屋15,000.
0060,000.
0060,000.
002)资金拆借单位:元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洪浩1,000,000.
002014.
9.
122015.
9.
12洪浩1,998,345.
002016.
2.
42016.
4.
6刘子菡3,800,000.
002015.
11.
302016.
11.
29刘子菡1,000,000.
002015.
11.
172016.
11.
16刘子菡200,000.
002015.
12.
312016.
3.
1刘子菡800,000.
002015.
7.
172016.
8.
17刘子菡346,221.
192015.
8.
172016.
8.
17卢铭420,589.
082015.
7.
152016.
9.
15王宜之80,000.
002015.
12.
302016.
3.
1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9,626.
10240,596.
04234,188.
002.
偶发性关联交易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61)关联担保情况单位:元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刘子菡、毕红久1,500,000.
002015-5-82016-5-7完毕刘子菡1,500,000.
002015-5-82016-5-7完毕洪浩刘子菡1,500,000.
002014-8-122015-5-11完毕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单位:元科目关联方名称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洪浩2,998,345.
001,000,000.
003,553,964.
05其他应付款刘子菡6,029,221.
196,808,893.
5872,868.
66其他应付款卢铭420,589.
08226,236.
15其他应付款王宜之80,000.
003.
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及未来持续性1)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必要性与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目前业务规模较小,且处于业务开拓期,自身筹资能力有限,当发生资金短缺时向关联方借款有其必要性.
公司同期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0%、30%,按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水平测算如下:项目2014年2015年2016年1年期基准利率6.
154.
75-6.
004.
75测算上浮30%8.
006.
18-7.
806.
18测算上浮100%12.
309.
50-12.
009.
50公司关联方借款利率10.
0010.
0010.
00公司与关联方借款利率为10%,与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相比,高于上浮30%但低于上浮100%.
该利率为税前利率,扣除个税后实际利率8%,与上浮30%水平相当,因此公司与关联方借款利率未显失公允性.
公司2015年应付关联方利息金额299,152.
78元,占当年应付利息100%,占当年利润总额467.
79%,2016年1-3月应付关联方利息金额562,986.
11元,占当年应付利息82.
89%,占当年利润总额7.
02%.
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应收账款回收,采取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等措施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计划于2016年7月31日前归还关联方借款.
2)关联担保的必要性与公允性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作为担保人为公司取得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手续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7简便、效率较高,银行予以认可,未来期间不排除继续采用此方式获得银行贷款.
公司未支付关联方担保费用,由于股东作为贷款担保人,其自身并发生直接费用,因此未收取费用并未显失公允性.
3)关联租赁的必要性与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将房产出租给刘子函(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其与洪浩在长春工作时居住场所,二人家在北京,在公司住所地长春租房居住有其必要性.
该笔租赁业务,公司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
(八)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作如下规定:第十三条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时,由公司的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该报告应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序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四条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第十四条所述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六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已按照第十四条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八条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已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8第十九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者其确定方法、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
第二十条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八、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一)期后事项无(二)或有事项无(三)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评估情况(一)有限公司阶段,资产评估情况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未进行资产评估.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资产评估情况2015年4月28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40043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账面价值4,748.
97万元,评估价值4,783.
39万元,增值率0.
72%;负债账面价值1,013.
90万元,评估价值855.
33万元,减值158.
57万元,增值率-15.
64%;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735.
07万元,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评估价值为3,928.
06万元,评估增值192.
99万元,增值率5.
17%.
十、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两年一期分配及实施情况(一)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做了如下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
公司的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79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两年分配情况公司最近两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十一、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一)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股东持股比例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元新能源技术、设备、能源作物相关领域的研究、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锅炉销售;生物质燃料销售;热力供应(凭资质证经营)本公司100%2.
报告期财务数据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0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5,796,271.
8118,137,201.
8019,304,284.
76利润总额335,761.
72-231,570.
852,956,632.
15净利润248,543.
68-232,560.
242,485,655.
07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005,829.
8916,788,624.
4215,873,188.
79负债总额15,346,842.
8814,378,181.
0914,470,775.
06净资产总额2,658,987.
012,410,443.
331,402,413.
73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长春宏日为公司主要业务经营公司,未来定位以东北区域供热运营项目为主,长春宏日目前已达到盈利平衡状态,随着市场环境及政策环境向好,未来盈利预期较好,将作为公司主要业务增长点.
(二)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股东持股比例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元研发:新能源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技术;批发:生物质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成套设备;苗木种植;货物进出口;(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及供热、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本公司100%2.
报告期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3,440,620.
425,655,426.
40利润总额-72,189.
02-85,282.
07-410,095.
45净利润-72,189.
02-95,962.
30-398,545.
95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75,680.
394,647,907.
516,127,677.
18负债总额6,320,246.
856,320,284.
957,704,092.
32净资产总额-1,744,566.
46-1,672,377.
44-1,576,415.
14青岛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成立之初是为了开拓青岛地区业务,市场开发能力不足,导致营业收入不足以支持公司正常运营导致亏损,目前正在办理青岛宏日蓬莱分公司注销事宜,蓬莱分公司注销完成后,启动青岛宏日注销工作.
(三)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1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股东持股比例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500万元动力电池制造、海洋能发电、废料发电;新能源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技术;生物质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成套设备的批发;苗木种植;货物进出口;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及供热、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本公司100%2.
报告期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492,000.
98881,467.
11-利润总额-172,636.
35-91,615.
28-净利润-172,894.
50-88,132.
74-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7,843.
471,031,847.
31-负债总额1,498,870.
711,119,980.
05-净资产总额-261,027.
24-88,132.
74-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烟台市场环境较好,该公司自成立起业务不断增长,由于前期业务增长体量还没能与公司费用持平,所以出现亏损情况,随着市场环境改善及国家相关政策支持,未来盈利预期较好,烟台宏日将作为公司主要业务增长点.
(四)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股东持股比例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元生物质能源销售、咨询服务、技术研发;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安装、销售.
本公司100%2.
报告期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616,694.
16利润总额-1,492,335.
17-1,044,534.
10-619,639.
29净利润-1,492,335.
17-1,044,589.
81-619,583.
58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03,567.
882,883,543.
053,833,621.
37负债总额6,570,193.
306,557,833.
306,463,321.
81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2净资产总额-5,166,625.
42-3,674,290.
25-2,629,700.
44蛟河宏日成立于2010年12月,公司预将蛟河宏日作为原材料生产基地,利用吉林省蛟河市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清林抚育剩余物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并与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13年由于蛟河宏日原材料供应不足,导致公司停产.
为减少因子公司经营不佳对母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计划将蛟河宏日注销.

该公司虽已停业,但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及房屋维修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导致亏损较大,2016年1-3月已将长期待摊费用全额摊销完毕.
(五)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股东持股比例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00万元生物质燃料生产与销售;生物质燃料生产加工设备制造与销售;新能源技术、设备、能源作物相关领域的研发、咨询服务.
本公司51%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49%2.
报告期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17,699.
12-利润总额-174,853.
69-975,004.
05-278,151.
91净利润-174,853.
69-975,004.
05-278,151.
91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681,179.
729,821,202.
4110,608,777.
19负债总额6,737,819.
886,702,988.
886,515,559.
61净资产总额2,943,359.
843,118,213.
534,093,217.
58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为公司与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天桥岭具有较好林业生物质资源,计划引进瑞典先进多联产技术,建设国内第一个使用瑞典先进技术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在国内进行复制推广,由于项目投资大,项目前期工作需要时间较长,目前延边天桥岭CHPP示范项目前期手续已经完成,还未进入工程阶段,预计项目开始运行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将作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3(六)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股东持股比例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万元新能源研发与应用、生物质锅炉销售;生物质燃料(农业、林业废料)生产与销售.
本公司60%樊建修40%2.
报告期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800,510.
52-264,121.
52-282,288.
00净利润-1,800,510.
52-264,121.
52-282,288.
00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179.
141,837,689.
662,101,311.
18负债总额2,334,015.
362,334,015.
362,333,515.
36净资产总额-2,296,836.
22-496,325.
70-232,204.
18陕西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当时公司在吉林省内生物质供热业务已经扩展到十几项,业务模式验证成功,公司为了扩展业务,将业务模式进行复制,在陕西与自然人樊剑修合资成立了陕西宏日,开发陕西生物质供热市场,但是在实际经营当中,陕西宏日没有完成业务目标,盈利能力不足,公司及自然人股东樊剑修就没有再对陕西宏日追加投入.
目前公司正在对陕西生物质供热市场进行开发调研,如果本年度内不能签订新的项目,公司计划将陕西宏日注销.
(七)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股东持股比例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万元新能源技术、热力供应、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技术、设备、能源作物相关领域的研究、咨询、技术服务.
本公司60%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4博思蒂姆股份公司20%凯瑟亚瑞典股份有限公司10%长春市昌华经贸有限公司10%2.
报告期财务数据项目2016年1-3月2015年2014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项目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为中瑞合资企业,公司计划通过国瑞宏日引进瑞典先进多联产技术,并在国内进行复制推广,首先用于延边天桥岭CHPP示范项目,因该项目刚完成前期手续,还未进入工程阶段,故国瑞宏日还未正式经营.
未来多联产项目启动后,国瑞宏日作为轻资产类技术咨询公司将有较好的盈利预期.
十二、风险因素和自我评估(一)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强风险2016年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有7家子公司,其中除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强,部分子公司净资产值为负值,若该等子公司不能实现业务拓展,则其以后期间依然不能实现盈利,尽管公司无须为子公司承担额外责任,但子公司盈利能力不佳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指标影响较大.

(二)收入和盈利季节性波动风险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销售及供热服务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供热期一般为当年的10月-12月及来年的1-4月,公司在此期间确认收入,但员工工资、固定资产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5折旧等费用全年基本均衡发生,造成公司收入及盈利呈现供热期与非供热期不均衡现象.
(三)流动性紧张风险公司业务集中在冬季采暖期,公司需提前备货以满足客户需求,但公司与客户结算周期为1-2个月,因此公司需要保持相应的营运资金以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且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营运资金需求水平会相应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
98、1.
01、1.
21,速动比率分别为0.
53、0.
79、1.
01,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水平依然较低,流动性紧张,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补充所需营运资金.
若国家、行业政策发生改变或公司自身情况发生改变,导致公司不能筹措足够的营运资金,则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和业务的进一步开拓.
若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不能及时偿还到期借款,甚至会使得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针对上述流动性紧张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强客户筛选,积极开拓并维护优质客户,增加业务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回流,一方面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比例,增强资本实力,从而获得更多优质客户,形成良性循环.
(四)应收账款比例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1,242,422.
54元、33,191,419.
05元、28,263,855.
41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
05%、75.
73%、52.
71%.
由于公司生物质颗粒销售业务集中在冬季采暖期,公司以客户验货确认收入并相应确认应收账款,但与客户的结算相对滞后,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也会随之提高.
尽管公司大部分客户信用较好,但若宏观经济发生较大波动,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加大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时与客户结算,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完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按客户风险不同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
同时在会计核算上计提坏账准备,公允反映应收账款状况.
(五)子公司土地、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2014年8月,子公司延边宏日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出让坐落于汪清县天桥岭镇的一宗土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延边宏日已按期支付了土地出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186让金,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延边宏日在上述土地上建设了厂房,该处厂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厂房建设未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汪清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延边宏日的厂房建设虽未履行审批手续,但不存在被拆除的风险.
延边宏日的厂房办理房产证不存在办证障碍,待延边宏日取得土地证后,我们将积极协助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等手续,保障延边天桥岭林业生物质多联产示范项目顺利推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延边宏日项目建设,办理土地证后尽快办理厂房建设的相关手续.
(六)公司治理风险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设置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了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公司挂牌后,将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存在7家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2家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和管理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如果公司内部控制不能够有效执行,将会导致公司治理不规范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管理层承诺,将不断提高规范治理意识,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经营活动严格履行,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七)单一客户依赖风险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额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
70%、77.
18%和94.
46%.
2015年、2016年1-3月,公司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收入占比分别为46.
61%、82.
80%,占比较大,公司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如果公司不能开拓其他客户,一旦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不再与公司合作或订单大量减少,将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持续开拓其他客户,逐渐减少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好现有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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