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

万网代理价格  时间:2021-04-06  阅读:()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前请认真阅读,如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257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特别提示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供应商)应首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2、投标文件制作2.
1、供应商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压缩文件下载"等.
2.
2、供应商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
hnzf)格式的招标文件.
2.
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hntf格式),应在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2.
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内容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可能产生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投标函附录,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要求的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
2.
6、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拒收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以外的任何资料.
2.
7、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的文件封面、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技术部分等内容编辑时,按资料格式要求使用企业CA密钥和企业法定代表人CA密钥进行企业电子签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务报告、纳税凭证等资料,使用企业CA密钥进行企业电子签章.
最后一步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hntf格式和*.
nhn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3、澄清与变更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更正或更改,则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部"答疑文件"栏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各供应商应主动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供应商,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
供应商注册时所留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或因短信群发设备、系统故障可能出现供应商收不到短信的情况,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依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全程不见面服务的通知》要求,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的,供应商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www.
hnggzyjy.
cn).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本项目不适用.
5、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17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
26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2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7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第一章招标公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257三、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四、采购需求:包号包段名称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质量要求包4扎口结案管理系统扎口结案管理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套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2)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投标截止之日;3)查询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八、获取招标文件1、供应商(供应商)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方能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通过后,凭CA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按网上提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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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北京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间,下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
hnggzy.
com)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供应商需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5日9: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联系人:黄先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联系电话:0371-65767706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联系人:徐女士张女士电话:0371-60926170邮箱:longhuadl@163.
com发布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二次信息更正公告一、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二、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257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首次公告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期发布.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9:00整(北京时间).
五、变更内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5日9: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现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371-65767706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联系人:徐女士张女士电话:0371-60926170邮箱:longhuadl@163.
com发布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9年11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371-65767706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联系人:徐女士张女士电话:0371-60926170邮箱:longhuadl@163.
com合格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22【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2)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投标截止之日;3)查询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预算金额50万元注: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为无效投标.
4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5投标文件上传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毕.
2.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1.
电子投标文件需编制目录、页码;2.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导航窗格;3.
上传投标文件时"其他部分"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4.
多家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6投标演示供应商需自带演示设备进行演示.
7开标时间及地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9:00整(北京时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3点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8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9中标候选人1)中标候选人1~3名;2)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10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按中标价的1.
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不足捌仟元的按捌仟元计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
3.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缴纳信息:开户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政二街支行账号:41106020001025200480011货物技术证明文件1、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以下技术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印章的带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或技术参数证明文件;特别说明:各项证明文件应附在其投标文件中.
2、所投设备均应提供配置明细表并且配置明细表中的所有配件必须是唯一的,不得有选择性配置,所提供配件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正品.
如果对投标设备的标准配置或配件有更换或调整的,必须提供原生产家的变更和调整确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4材料,提供的设备配件应单独列出其技术性能、标准、产地、生产厂家及享受何种保修服务.
3、投标货物/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4、按技术规格规定提供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5、质保期外运行所需的随机备件、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应详细列出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6、本项目投标产品中如有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2质保期及付款方式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付款方式: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三日内递交给采购人50%的预付款保函及5%的履约保函,采购人收到相关保函三日内支付给供应商50%的项目预付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采购人退还给中标人相关保函,且支付至合同总额95%,余5%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13节能、环保产品(1)对供应商投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内环保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对供应商投报财政部、改革发展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内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改革发展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内节能产品为准.
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查询(网址:http://www.
ccgp.
gov.
cn).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514信息安全14.
1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以下13类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3类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网站恢复等.
本招标文件可能会对以上部分信息安全产品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并作为评审内容之一,除此之外,供应商应保证所投报上述范围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均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查.
供应商违反本规定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如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15其他要求投标文件还应该包括或遵守下列要求:1、内容填写说明: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
2、采购人保留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次招标中货物或设备、服务及工程的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但数量增减不超过所有部分的10%.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章.
4、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实际采购需求.
供应商所供货物及生产厂家应满足国家、部颁、行业等相关标准和规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6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不符合本次招标技术标准,或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及时或未按要求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无条件支付合同金额100%的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
说明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
定义2.
1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2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
3合格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
2.
4中标人: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或者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2.
5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
6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7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3.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
招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84.
招标文件的构成4.
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
4.
3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保证5.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5.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9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澄清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
5.
3招标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
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6.
招标文件的修改6.
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
2招标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若投标人对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在修改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
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6.
3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5.
投标语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0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6.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7.
投标文件的组成9.
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开标一览表四、报价明细表五、服务需求一览表六、技术/商务条款偏差表七、技术方案八、服务承诺九、资格证明文件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二、其他材料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十四、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十五、诚信承诺函十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9.
2除上述9.
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10条的所有文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110.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
1供应商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
2.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
2.
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
2.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
2.
4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详细的投标方案,对所需相应的硬件、软件(通用软件)作出准确的分析规划并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列出,技术指标应该量化.
10.
2.
5提交详细的资金分配明细,并进行说明.
10.
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1.
投标报价11.
1供应商参考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
11.
2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
总报价分解为:设备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211.
3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1.
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1.
5供应商对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1.
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12.
投标货币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3.
1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如果供应商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人.
13.
2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且招标文件中有授权约定的货物,则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13.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3.
4供应商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4.
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3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
2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4.
3招标文件中所简述的货物品质、基本性能仅供供应商选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
供应商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14.
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宣传彩页、图纸和数据,并在证明文件上相对应空白处画"",并在""内填写相应序号(与"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表中相对应的序号).
15.
投标有效期15.
1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16.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hn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16.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hnggzy.
com)"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6.
3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的"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须盖章或签字后扫描替换到"投标正文"中的相应位置.
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内容,供应商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扫描图片替换到相应格式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416.
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
16.
5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购机构将拒收.
16.
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hntf格式和*.
nhn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16.
7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递交17.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hn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
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
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供应商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18.
投标截止日期18.
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
18.
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5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0.
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
3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五.
开标与评标21.
开标21.
1招标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CA锁参加开标.
21.
2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
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21.
3未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1.
4供应商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将被拒绝.
21.
5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注:参加演示的单位需自行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及技术操作人员均需)、演示设备.
22.
评标工作22.
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依据评标方法的规定推荐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6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2.
2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操作规程》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
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
23.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
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3.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4.
投标文件初审原则24.
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
1.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将被拒绝,不得进入评审环节;资格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4.
1.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7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a.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等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b.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c.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4.
2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
3推荐中标候选人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注:细则详见《评标办法》25.
投标文件的详审原则25.
1评委会将审查供应商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a.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该供应商应接受评委会所进行的修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因供应商原因未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的,则按其"开标一览表(唱标表)中的内容宣读.
b.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d.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8e.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f.
如遇特殊情况,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没有发现价格不一致情况,但采购人或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发现价格不一致情形时,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执行.
25.
2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
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必须满足的内容.
25.
4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外部的证据.
25.
5评委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注:细则详见《评标办法》26.
评标标准26.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多家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
26.
2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a.
投标文件中有数量漏项或更改原招标文件货物数量或技术要求行为的.
b.
供应商应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中给定的付款方式、方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29c.
投标函总价大写与开标一览表总价大写不一致的,视为选择性报价.
26.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a.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加盖了其他供应商的公章或者装订了标有其他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f.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三处及以上(如字句、错别字等).
27.
常用评标办法解释27.
1最低评标价法:《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即:投标报价不等同于评标价.
27.
2综合评分法:《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7.
3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28.
中标标准28.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28.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28.
3在价格、服务、综合得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性能参数较优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028.
4对开标后供应商所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予以考虑;29.
标后测评29.
1如果本次评标有争议,评委会将保留对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进行标后测评的权利,标后测评将充分考虑中标候选人和/或生产商设备的技术、设备的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等.
评委会将按第12、13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文件、设备综合测试情况结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进行测评.
29.
2如果测评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测评没有通过,则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由评委会出具建议废标书面意见,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该项目按废标处理.
30.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30.
1公开开标后,直至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0.
2从投标截止日起到定标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向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0.
3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30.
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30.
5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30.
6若包段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对此包段唱标.
六.
评标结果的公示及授予合同31.
评标结果的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1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因需要标后测评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的,确认结果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有效期.
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以中标公告形式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予发布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在中标结果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2.
合同授予标准32.
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32.
2如果被选定的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中标合同,或经核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中标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2.
3除非有特别规定,供应商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
若违反,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33.
授标时更改标的的权利33.
1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3.
2更改采购中标价格的权力:在合同签订\执行阶段发现价格不一致情形时,按以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执行:33.
2.
1以单价为准用各项货物的单价乘以各相应货物的数量核算出的总价高于该标段中标金额时,则以中标金额为准执行合同.
33.
2.
2以单价为准用各项货物的单价乘以各相应货物的数量核算出的总价低于该标段中标金额时,则以核算出的总价金额为准执行合同.
33.
2.
3应认真、严肃填写并核对投标报价各项内容,对自身原因出现的错误承担经济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2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4.
1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
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中标通知书35.
1中标公告发布之后,中标人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35.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签订的依据.
36.
签订合同36.
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
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6.
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6.
4在完成安装、调试、检测后,须向用户提供检测报告、技术手册,供应商须提供中文版的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
验收的技术标准应达到制造(生产)厂商标明的技术指标,个别不能测试的指标另作详细的文字说明.
检测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6.
5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合格设备,且生产厂家在中国设有技术服务机构.
36.
6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外,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供应商应列出详细清单,并报出单项价格,所有备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36.
7本次采购设备/系统中如果某些技术标准与国家所要求的标准不统一或有不兼容的地方,均以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最新出台的标准为准.
36.
8如果未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其相关行业标准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则供应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3有责任给予补充说明.
36.
9标准和工具:供应商应提供维护设备正常运行的专用工具或必备工具.
此费用应计算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6.
10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
36.
1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两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7.
履约保函37.
1为了确保服务期和质量,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函,金额不高于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函(具体交纳比例可由采购人确定),履约保函在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8.
披露38.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
2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
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保密责任.
39.
质疑39.
1质疑原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439.
2质疑有关须知各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对本次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5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6甲方:乙方:合同生成日期: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本合同于2019年月日由甲方和乙方按下述条款签署.
在甲方为获得(项目名称)相关服务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成交人名称)从招标邀请书中获悉并参加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于2019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甲方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大写)整人民币($元)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的报价.
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投标文件,附后)1.
项目名称:2.
采购编号:3.
具体内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73.
1采购内容:3.
2建设目标:3.
3服务期:3.
4质量要求:4.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三日内递交给甲方50%的预付款保函及5%的履约保函,甲方收到相关保函三日内支付给乙方50%的项目预付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退还给乙方相关保函,且支付至合同总额9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发生且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一次付清.
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资金支付申请表;合同;抬头为甲方的普通发票;三、建设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除应符合本章的技术要求外,也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
国家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2)《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7月);(3)《"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8(4)《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令);(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8)《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8-2022)的通知》(法[2018]105号);(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智慧法院评价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法[2017]355号);(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法[2017]361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2017年)的通知》(法[2018]104号);(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法发〔2017〕12号);(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法〔2018〕21号);(16)《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39(1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信安字〔2007〕10号).
2.
地方政策依据(1)《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5月);(2)《关于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64号);(3)《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可行性研究报告》(豫政〔2015〕65号);(4)《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25号);(5)《河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842号).
3.
凡产品应该遵循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4856-2009);(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
4.
凡产品应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17日)5.
凡产品应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五、相关权利及义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01.
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甲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3.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4.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5.
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
六、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
中标人违约,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给甲方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七、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
九、其它1.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壹份.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条款资料表、成交通知书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附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合同条款资料表4)成交通知书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2帐号:帐号: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说明1.
1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采购人在《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细则,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31.
2供应商应具有提供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或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控制手段,并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部分的主要内容加以说明.
1.
3《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
4本文中加的条款为重要性条款,供应商需要满足,不满足废标处理.
2.
投标要求2.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2.
2供应商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章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投标报价.
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格式报出各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3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
2.
4《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投标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应包含货物/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4)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表》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6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故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
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2.
7对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4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2.
8供应商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9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2.
9.
1.
国家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7月);《"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令);《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8-2022)的通知》(法[2018]10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智慧法院评价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法[2017]355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法[2017]36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2017年)的通知》(法[2018]10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法发〔2017〕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法〔2018〕21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信安字〔2007〕10号).
2.
9.
2.
地方政策依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5月);《关于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64号);《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可行性研究报告》(豫政〔2015〕65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25号);《河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842号).
2.
9.
3.
凡产品应该遵循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4856-200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
2.
9.
4.
凡产品应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17日)2.
9.
5.
凡产品应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二、采购项目要求2.
1项目总体概述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将建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
内容如下:(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网上证据卷换系统、扎口结案管理系统、网上庭审直播系统均为B/S架构,省法院一级部署,供三级法院使用,供应商要提供软件数据库及插件.
软件要符合最高法院2019法标.
(2)网络安全系统供应商应提供配套管理体系制度;(3)所有软件各系统提供标准接口,全部接口无条件开放,同时要与我省各级法院正在继续使用的软件兼容,并提供接口方案.
(4)提供数据库、中间件等支撑应用系统稳定运行所需要的配套系统软件.
(5)实现部署在政务云、中原云软件系统的安全保障,实现法院专网和互联网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实时安全交互.
2.
2招标范围:项目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主要依托省政务专有云、省政务公共云搭建一套适应河南法院审判管理现状,适合河南法院管理行业特点的基础标准统一、管理信息通畅、业务覆盖全面的智慧法院应用平台.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网上证据交换管理系统、网上庭审系统以及扎口结案管理系统.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7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包括电子卷宗采集、电子卷宗数字化、电子卷宗目录编制、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全程回填、网上阅卷、跨部门网上阅卷、最高院调阅、法规推送、类案推送、制式文书生成、裁判文书辅助生成、审判预警、卷宗巡查、案件评查、电子卷宗的自动归档、应用评价指标等子系统.
网上证据交换管理系统:包括举证期限设置、当事人提交证据、审判人员发起质证、证据交换与质证、质证结果查看、短信模版配置、应用评价指标模块等功能模块.
网上庭审系统:包括网上庭审准备、网上庭审、网上直播(点播)、庭审巡查、网上旁听、应用评价指标等子系统.
扎口结案管理系统:包括案件信息检查子系统、案件文书检查子系统、电子卷宗检查子系统等.
(2)网络安全系统建设:根据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分别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环境、省政务公共云部署应用及数据安全、省政务专有云部署应用及数据安全进行安全防护,建立跨网系边界安全交换通道,实现法院专网与互联网数据实时安全交互.
需购置相应网络安全设备,配备安全运维人员,构建安全管理体系.
三、项目建设目标要求中标人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主要依托省政务专有云、省政务公共云搭建一套适应河南法院审判管理现状,适合河南法院管理行业特点的基础标准统一、管理信息通畅、业务覆盖全面的智慧法院应用平台,实现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体系,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依法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使信息化切实服务审判执行,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水平.
结合《智慧法院评价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要求,项目建设后,我省各级法院阳光化应用成效指数拟达到90以上,省法院、19个中级法院、163个基层法院拟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各级法院庭审直播率达到95%以上,网上证据交换率达到20%以上,网上庭审率达到50%以上.
四、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8包4:扎口结案管理系统1.
1建设目标根据结案审查规则,通过对电子卷宗等材料进行管理,提取案件的基本信息,对案件结案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全面分析、比对,为结案法官提供清晰直观的结案检查结果,实现结案自动扎口管控,有效的提升结案审查的效率与质量.
1.
2采购内容:扎口结案管理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1.
3扎口结案管理系统功能图:1.
4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及软件名称主要性能指标单位数量备注包4:扎口结案管理系统套1部署在政务专有云上1项目概况扎口结案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对结案规则进行审查,通过对电子卷宗进行管理,提取案件的基本信息,对案件结案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全面分析、比对,为结案法官提供清晰直观的结案检查结果,实现结案自动扎口管控,有效的提升结案审查的效率与质量.
此系统主要为法官结案检查服务.
2应用系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492.
1案件信息检查子系统法官结案时,系统自动遍历案件信息,结合结案检查规则,对案件信息进行自动检查,并生成检查报告,供法官直观的查看案件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无误.
2.
2案件文书检查子系统制作文书是法官审理案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件结案时,根据案件情况自动检查审理过程中的文书是否制作完成,确保重要节点的文书没有缺失.
2.
3电子卷宗检查子系统系统对案件的电子卷宗材料进行管理,提取案件信息,辅助法官对电子卷宗进行完整性检查,提高结案检查效率.
支持对电子卷宗自动核查,根据不同案件类型设置不同核查项,支持自由配置核查策略.
1.
5投标文件中要附带现有投标项目策划方案和说明.
应提供完成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1.
6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其所供服务的具体方案.
2、包4采购清单序号名称及类别单位数量备注包4扎口结案管理系统套11案件信息检查子系统2案件文书检查子系统3电子卷宗检查子系统3.
设备资料设备资料包括开发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以及用户所需的文档,资料的提供方式为电子和纸制文档,主要包括以下资料:1项目实施方案2详细技术方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03设备到货和安装调试方案4到货验收报审表5到货验收单6开工报审表7随机文件(与设备同步到货的设备包装内有关文件,如系统软件设计的源代码、合格证、操作手册、检测证书等)8设备运行检测记录表9运维方案10联调测试方案11联调测试报告12试运行方案13设备试运行报告14试运行期间问题记录15改进报告16用户使用报告17监理报告18建设总结报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119验收计划20验收申请21培训材料22用户签到表23培训记录表五、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5.
1安装、调试要求①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及服务,并承诺与采购人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在设备供货、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相互配合;②成交供应商负责本次招标内容的安装、调试,以达到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并负责相关技术支持和维护.
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承诺的全部售后服务条款(如质保期、现场维修等),不得擅自缩小售后服务范围;③产品未经验收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至招标项目交货结束,其间发生的损坏、遗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④设备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派技术人员在现场安装、调试;⑤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招标单位安装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⑥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并通过招标方的验收之前应对安装好的设备及设备的安装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以免设备受损;⑦安装调试人员在安装中对其他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2⑧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清理垃圾,并将包装物及垃圾堆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
2验收工作组织要求:需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招标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5.
3项目验收要求:①采购人将依招标文件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要求对全部交货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系统软件设计的源代码等)进行随机抽取验收.
验收主要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查设备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等资料及包装;所有货物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标志,供方在交货前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拆毁原包装,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②验收中设备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拒收的权利;③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④在安装现场直至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⑥验收时间和地点:供应商中标后须按照招标文件的交货要求分别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全部交货并布线完毕后由采购人进行现场验收并最终填写验收报告.
基本标准为:是否按交货要求及时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工作,供应商提供的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3备质量情况是否确保在"符合最高法法标相关要求"以上.
5.
4验收标准:各项设备和系统需符合满足或高于以下的标准规范:5.
4.
1国家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2)《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7月);(3)《"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4)《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令);(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8)《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8-2022)的通知》(法[2018]105号);(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智慧法院评价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法[2017]355号);(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法[2017]361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2017年)的通知》(法[2018]104号);(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法发〔2017〕12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4(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法〔2018〕21号);(16)《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1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信安字〔2007〕10号).
5.
4.
2地方政策依据(1)《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5月);(2)《关于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64号);(3)《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可行性研究报告》(豫政〔2015〕65号);(4)《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25号);(5)《河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842号).
5.
4.
3标准规范(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4856-2009);(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
5.
4.
4除满足以上要求外也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标准中的一种标准:(1)凡产品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或部颁标准;(3)或通用国际标准,(4)最高法法标标准.
六、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需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56.
1技术后援支持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承诺技术后援支持(包括免费现场支持),供应商在应答时应详细阐述免费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
6.
2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本招标文件中产品必须提供以下保修承诺:6.
2.
1所有产品的质保期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未作要求的均为不低于叁年,供应商提供3年免费上门服务,终身维护、维修;在保修期内,需方以有故障的部件换取在保修范围内部件时,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一切由供方负责,并提供现场服务;无论招标文件中有无特别约定,所有招标产品免费保修期须至少符合产品制造商的公开承诺期限,自采购人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6.
2.
2免费保修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货物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
6.
2.
3质保期满之后供应商应终身提供优质服务,并在之基础上双方可进一步协商收取适当零配件费和维修费;6.
2.
4供应商必须在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并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
6.
2.
4.
1凡货物或系统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8小时内不能及时解决应提供备品货物(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6.
2.
4.
2产品投入运行后,质保期内每3个月按用户要求免费上门对相关货物巡检,保养维护一次;6.
2.
4.
3所有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三个月内凡出现自身的故障,必须包换不低于同品牌同配置的新货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66.
2.
4.
4假如某产品、部件在保修期内失灵并且必须更换,供方必须提供不低于原产品、部件配置的产品,并相应地延长该货物、部件的保修期,更换主要部件的质保期仍按照原产品的质保期限执行.
6.
2.
5供应商须认真理解上述保修要求,详细列出保修方案和系统应急方案,一经应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供应商须指明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全权处理此项目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6.
2.
6紧急援助: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供应商应能为使用方提供紧急援助服务.
6.
2.
7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培训(含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故障处理等内容),培训人数由采购人确定.
6.
2.
8成交供应商须结合采购人需求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须详细列明).
七、商务需求7.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7.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7.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7.
4付款期限及方式付款方式: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三日内递交给采购人50%的预付款保函及5%的履约保函,采购人收到相关保函三日内支付给供应商50%的项目预付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采购人退还给中标人相关保函,且支付至合同总额95%,余5%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7.
5其他:(1)除特殊情况外,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7(2)供应商保证招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若供应商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在授予合同后,成交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4)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成交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擅自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8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供应商总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商务得分、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标原则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三、评标委员会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
2、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3、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综合比较和评价,独立评审.
四、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59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7、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8、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评标的相关规定.
五、评标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审查—推荐中标候选人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投标无效,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0(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2)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投标截止之日;3)查询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
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①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1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投标响应.
2.
1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②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④投标有效期不足的;⑤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且未申明以哪一个报价为准的;⑥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商务响应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中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要求的;⑦主要技术参数有偏离,招标文件中规定应该否决投标的;⑧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⑨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⑩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2澄清有关问题.
2.
2.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2补正.
2.
2.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3综合比较与评价2.
3.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
3.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
3.
3同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的确定:(1)如果技术支持投标授权的单位为同一单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2个及以上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一授权单位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评审得分高的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出现评审得分相同、投标报价评审得分也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评审得分高的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出现评审得分相同、投标报价评审得分相同、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得分高的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一授权单位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3(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评分最高者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
3.
5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附表一)(2)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3)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4)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只给予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的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附表二)2.
3.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要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
4评标结果(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4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在前且不超过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总报价(单价总合计)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总报价(单价总合计)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单价总合计)且技术部分都相同的并列).
(4)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六、评分标准包4、扎口结案管理系统评分项评分内容评分细则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30分)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其中: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具体评标价格扣除,均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中最低比例6%扣除.
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5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同时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也是小型、微型企业时,视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商务部分(8分)登记证书(2分)提供供应商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得2分.
供应商业绩(6分)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的,每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类似项目--计算机管理软件与运用.
技术指标及要求(30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完全满足,得基本分30分;项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非项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最终得分小于7分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做无效处理.
软件演示(2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软件演示、解说在0-22分之间进行打分.
(演示20分钟)1.
结案条件设置;(0-2分)2.
结案条件目录表;(0-1分)3.
结案检查规则;(0-1分)4.
生成检查报告;(0-1分)5.
法官查看案件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的直观性;(0-1分)6.
不符合结案条件的提示;(0-1分)7.
不符合条件的内容;(0-1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68.
有缺少条件的对比分析表;(0-1分)9.
对比分析表的内容完善;(0-1分)10.
随时生成对比分析表;(0-2分)11.
案件结案时,根据案件情况自动检查审理过程中的文书是否制作完成;(0-1分)12.
案件流程多节点的文书检测;(0-1分)13.
案件流程多节点的文书配置;(0-2分)14.
电子卷宗材料进行浏览查看;(0-1分)15.
辅助法官对电子卷宗进行完整性检查;(0-1分)16.
根据不同案件类型设置不同核查项;(0-2分)17.
支持对电子卷宗自动核查;(0-1分)18.
支持自由配置核查策略;(0-1分)售后服务(10分)1、售后服务方案(8分)(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的;(0-2分)(2)售后服务方案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的;(0-2分)(3)售后服务方案含有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的.
(0-1分)(4)质保期内、外有针对性,完善且合理,可操作性极强的得2-3分;质保期内措施针对性不强、需要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的得1-2分;质保期内措施没有针对性的不得分.
2、项目人员(2分)供应商质保期内提供1名驻场工程师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请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表中有关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第五章所列内容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均应做出正面回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7、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凡以供应商名义进行的签章,必须是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
(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必须为该个人的亲笔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
8、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8封面正(副)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投标文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69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本章格式是参考格式,除未实质性响应外,任何人不得以格式有偏差为由废标.
(实质性响应条款是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须满足的条款和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的条款)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开标一览表四、报价明细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0五、服务需求一览表六、技术/商务条款偏差表七、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材料要求八、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九、资格证明文件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二、其他材料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十四、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十五、诚信承诺函十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1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豫财招标采购-2019-1257的【项目名称(包4)】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RMB$:元).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
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9)如果我方中标,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代理方支付中标服务费.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地址:邮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2电话:传真: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3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含公开招标和转为其他采购方式)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电话:地址: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4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标段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采购内容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服务期投标质量质保期投标有效期其他声明说明:1、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的总报价一致.
2、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开标一览表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5年月日四、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人民币)此处填采购编号及包号: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序号软件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小计(元)123合计小写:大写:报价依据和说明(可另附页):日期:年月日说明:1.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
总报价分解为:设备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2.
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中标服务费、税费、安装、调试、运保、装卸费、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6五、服务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子目名称主要规格数量服务期交货地点质保期备注注:1.
序号应与采购需求一览表一致.
2.
规格参数如有详细描述可另做说明.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7年月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8六、技术/商务条款偏差表技术条款偏差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响应情况是否偏离123注: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
对响应有偏离的,则说明偏离的内容.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79年月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0商务条款偏差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项目标书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备注1服务期标注所在页码2付款方式标注所在页码3质保期标注所在页码4技术培训标注所在页码5备品备件清单标注所在页码6业绩(附明细表)标注所在页码7报价明细表标注所在页码8技术参数偏差表标注所在页码9商务偏差表标注所在页码10履约保证金标注所在页码11其它标注所在页码12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说明:商务条款存在偏差的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本表,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1七、技术方案由各供应商根据格式要求自行编写.
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
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1、技术服务1.
1投标文件中信息处理、实体关系图(ER图)、数据流程图、层次框架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按照国家标准GB1526-89或ISO9001标准,并提供以往项目证明材料.
1.
2项目管理计划书(1)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理解分析及重难点分析:(2)项目的组织机构,以及包括外部机构在内的每个机构的权利和责任;(3)开发环境,包括测试环境、库、设备、仪器以及工程标准、步骤和工具;(4)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含项目周期内的时间安排等)①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计划,包括组织机构和项目周期内的时间安排等;②提供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包括每个组成人员的技术职业资格和所参加过的类似案例简介,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正式职员;(5)针对本项目所描述业务需求提出完整的技术方案,采用的系统设备(含软件)等.
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设备配置清单,并按格式要求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6)系统的质量需求管理及质量控制措施.
(7)项目组织协调管理(8)系统安全和保密的关键需求管理.
如果需要,另外制订安全和保密计划;(9)需方的介入,即按合同要求进行的评审和审计、非正式的会面、报告、修改和变更的实施、批准、验收、对设施的使用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2(11)项目验收管理(12)项目风险控制措施(13)项目保密控制措施(14)规则所要求的批准、证书、专有权利等;(15)制定计划、跟踪和报告的方法;(16)文明安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17)人员培训.
(18)合理化建议4.
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2.
项目开发计划(1)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在本项目的开发中须进行的各项主要工作.
(2)主要参加人员扼要说明参加本项目开发工作的主要人员的情况,包括他们的技术水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3八.
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1、服务承诺包括内容:(1)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服务承诺;(2)培训计划;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4九、资格证明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2)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中国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2)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投标截止之日;3)查询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
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
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5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6(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基本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以上陈述是真实的、准确的,所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均已提供,我们同意按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后附营业执照副本.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7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8(二)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89(三)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0(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解释原文如下:"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这是供应商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必备的物质和技术基础.
如,执法部门在采购服装时,由于批量大,而且有限定的交货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足够数量的制衣设备和技术人员.
为了证明供应商具有足够数量的制衣设备和技术人员,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服装专业设计与服装加工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还比如,在灯具采购活动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足够数量的用于履行合同中的灯具安装的辅助设备和技术人员.
为了证明供应商具有足够数量的履行合同中的灯具安装的辅助设备和技术人员,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如梯子、螺丝刀、钳子等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电工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请各供应商参照上述解释及举例,提供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下述4.
1、4.
2条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至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1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公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24.
1拟用于履行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供应商:(企业电子公章)项目:(此处填写包号)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证书及编号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政府采购项目1.
项目主管2.
其他人员2.
2……2.
3……2.
4……说明:后附有关履行本项目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4.
2拟用于履行本项目所需设备一览表供应商:(企业电子章)项目:(此处填写包号)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购买或租赁年份用于本项目的备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3注:1.
后附有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4(五)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格式)至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我单位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有在处罚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公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参考格式)至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我单位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已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点击"信用服务"页面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cr/list)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特此承诺.
上述2个网站查询截图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公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5(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八)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承诺(参考格式)至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我单位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公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6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
每个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上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发票完整清晰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2.
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供应商:(企业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7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8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公章)年月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99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0十二、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应附的或评分办法中要求附的相关材料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1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含:中小微企业认定证书、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招标编号:的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该声明函是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非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声明.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必须同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为代理商且为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2时,视为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此时产品制造商须同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招标编号:的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日期:说明:(5)该声明函是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非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声明.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必须同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8)供应商为代理商且为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视为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此时产品制造商须同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3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4监狱企业证明函(如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6十四、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类型(填小型/微型/监狱等)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节能产品1、优先采购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2、强制采购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7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和品牌、型号、金额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一致;(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4)无适用政府采购政策产品,可不填.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8十五、诚信承诺函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豫政办〔2017〕70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09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包4招标文件110十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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