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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代理服务器  时间:2021-04-14  阅读:()

2019版阜新市群众办事通(试行)2019版阜新市群众办事通(试行)一、出生(生育)事项1:生育登记服务1.
生育登记申请对象及条件: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实行自愿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夫妻在怀孕前后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在生育后办理生育登记.
2.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
离婚再婚: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以及其它情形所需的相关材料.
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3.
办理流程图乡镇(街道)审核(信息补充确认)准备材料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办理符合条件,当场发放《生育登记单》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夫妻任一方户籍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分别为: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备注阜蒙县8831027彰武县6949226海州区3399977细河区6325968太平区2407723新邱区2695052清河门区6011379监督电话29231465.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证件齐全且《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与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信息一致的,当场发放《生育登记单》.
对于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与"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信息不一致、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在15日内完成信息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予以生育登记的决定.
不予生育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6.
是否收费:全程免费办理.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委托人出示身份证.
事项2:再生育申请受理1.
再生育申请对象及条件:双方或一方户籍地为我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1)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2)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3)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4)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出生医学证明》、填写《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
离婚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子女属于病残儿的,出具《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依法收养子女的,提供民政局的收养证明;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3.
办理流程图乡镇(街道)审核(信息补充确认)准备材料申请办理乡镇(街道)受理15个工作日内发放《再生育登记单》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分别为: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备注阜蒙县8831027彰武县6949226海州区3399977细河区6325968太平区2407723新邱区2695052清河门区6011379监督电话29231465.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夫妻,在计划怀孕时申请办理再生育审批.
怀孕前未办理的,怀孕后应及时办理;生育前未办理的,可在生育后补办.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放《再生育登记单》;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6.
是否收费:全程免费办理.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委托人出示身份证.
事项3:出生医学证明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或在家中、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新生儿母亲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母亲和父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证件缺失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放弃《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父亲相关信息的书面声明.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缺失的,新生儿父亲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放弃《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母亲相关信息的书面声明及其他佐证材料至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母亲和父亲为外籍人员的,应当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母亲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信息不相符的,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原件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外出生且由具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母亲向新生儿出生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家庭接生员接生).
(2)新生儿母亲和父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证件缺失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放弃《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父亲相关信息的书面声明.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缺失的,新生儿父亲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放弃《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母亲相关信息的书面声明及其他佐证材料至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母亲和父亲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4)《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家庭接生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新生儿母亲和父亲为外籍人员的,应当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向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母亲和父亲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5)新生儿母亲和父亲为外籍人员的,应当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签发机构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需要更换《出生医学证明》:(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由原签发机构办理.
原签发机构已无助产资质或者机构撤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
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原《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书面申请材料.
(4)新生儿父母提供已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登记户籍的只提交正页).
(5)因新生儿姓名原因不能进行户籍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新生儿母亲和(或)父亲使用军官证、士官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要求换发的,应当提供办理原《出生医学证明》时使用的证件、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部队出具的军官证或士官证与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与军官证、士官证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由原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居民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
(6)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指定的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丧失《出生医学证明》原始凭证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书面申请材料.
(4)新生儿父母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5)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6)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户籍登记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登记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构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部门窗口受理地址受理接待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阜新市中心医院1号楼7楼妇产科病房周一至周五早8:00-晚17:0033026396688058辽健集团阜矿总院老外科楼4楼妇产科病房周一至周五早8:00-晚17:0028853206688058阜新市海州区医院五楼办公室周二,四,五8:30-11:0028243386688058辽健集团阜矿平安医院内科楼6楼医务科周一至周五早8:00-晚16:3059591016688058阜新市海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室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5:3066880606688058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妇儿楼一楼出生证明办理处周一至周五,8:00-11:30,13:00-16:00,59603285960028阜新市糖尿病医院五楼妇外科办公室周一、三、五下午(节假日不办理)13:00-15:30180418993583905885阜新市现代医院一楼办公室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28152662819999细河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1室周三下午13:00-16:0063257246325724阜新市太平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一楼窗口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5:0055897775589222阜新市太平区医院一楼妇科门诊周一.
三.
五下午13:00-16:3024823102482310阜新市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三楼妇女保健部周三9:00-11:3024077122407721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七楼妇产科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38190933819019清河门区妇幼保健所一楼办公室每周星期五9:00—11:3027890522789052清河门区医院四楼妇产科办公室每周一到周五8:00—16:3027852342785234阜蒙县人民医院八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室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88024908822540阜蒙县于寺医院二楼微机室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81200118120011阜蒙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妇保所二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室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88326798829413彰武县人民医院2号楼3楼产科病房出生证明办公室周一至周五9:00---11:00(法定休息假日不办理)67330126733013彰武县妇幼保健院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周一至周五8:00---11:0013:30---16:00(法定休息假日不办理)79888537988865彰武县第二人民医院医院四楼妇产科办公室周一至周五8:00---16:30(法定休息假日不办理)77548237754823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四楼医生办公室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法定休息假日不办理)69062796906262五、办理流程图:六、办理时限:在当事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理.
七、是否收费:不收费.
八、可否代办:可委托办理.
原则上,新生儿母亲应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九、注意事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仅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出生的新生儿不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需要出生证明类材料的,到市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

事项4:新生儿户籍登记1.
什么是新生儿户籍登记出生登记是社会承认公民并赋予其权利义务的法定标志,是计算年龄、推定亲属关系的原始依据,也是妇幼保健等诸多社会福利、服务的主要依据.
婚生婴儿、非婚生婴儿、弃婴、非计划生育婴儿,都应申报、登记而不得歧视、刁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户口登记前应为婴儿起好正式姓名,以免反复改名;婴儿的民族成分,从其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中选报.

2、所需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双军人现役军官或女士官的,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居民身份证》、服役部队师(旅)级司令部(士官)或政治机关(军官)出具的服现役证明、《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军人《注销户口证明》.

3、办理流程图《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军人现役军官或女士官的,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居民身份证》、服役部队师(旅)级司令部(士官)或政治机关(军官)出具的服现役证明、《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军人《注销户口证明》.
)由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由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各分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可.
8、备注(注意事项).
(1)出生已满五年的婚内生新生儿落户及出生已满五年的婚前生新生儿随母落户所需材料:1.
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
父母结婚证;3.
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4.
后补出生证(婴儿出生日期与开具出生证的日期间隔超过3个月)的需要提供医院婴儿出生病志.
5.
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在国外或境外生育的子女申报户口所需材料如下:新生婴儿及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之一;经我国驻外大使馆认证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翻译件(翻译件如无大使馆认证,需要到市公证处办理翻译公证);父母居民户口簿(仅限户口为本市的提供);父母《结婚证》(如是其他国家证件,需要驻外大使馆认证).
(2)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婴儿落户所需材料:1、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与父母双方的《亲子鉴定证明书》;2.
公安派出所调查材料及相关人员笔录;3.
父母居民户口薄、身份证;4.
能够证明落户人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5.
父母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或抚养权公证书.

(3)非婚生婴儿申请随母亲落户所需材料:1.
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
经公证处公证的抚养权归女方的公证书、法院判决、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父亲到落户地派出所作同意随母落户笔录;3.
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4.
父母现在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相关人员笔录;5.
医院婴儿出生病志;6.
拟落户地户主非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户主同意落户声明或笔录.

(4)非婚生婴儿申请随父亲落户所需材料:1.
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
经公证处公证的抚养权归男方的公证书、法院判决、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母亲到落户地派出所作同意随父落户笔录;3.
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4.
父母现在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相关人员笔录;5.
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与父亲的《亲子鉴定证明》;6.
拟落户地户主非新生儿父亲的需提供户主同意落户声明或笔录.

(5)婚前生子女申请随父落户所需材料:1.
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
父母结婚证;3.
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4.
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与父亲的《亲子鉴定证明》.
(6)出生随第三方落户所需材料:1.
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
拟落户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材料;3.
父母失踪、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行监护义务的证明材料;4.
无《出生医学证明》等特殊情况的还需配合调查民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7)我市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子女落户所需材料:具备非婚生子女落户所需材料的情况下还需外事部门开具的无国籍证明.
以上情况需要派出所上报县区局审核,由市局审批,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事项5:病残儿医学鉴定1.
病残儿医学鉴定及条件: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病残儿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
所需材料:(1)《病残儿医学鉴定表》1份;(2)家庭成员的户籍情况复印件1份;(3)病残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4)病残儿父母结婚证复印件1份;(5)患儿疑为遗传性疾病的,应提供其父母双方及家系调查情况,调查对象为患儿的一、二、三级亲属;(6)脑性瘫痪、智力低下、先天性心脏病、癫痫、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及没有或缺少客观检查确诊依据的疾病,应提供相关的社会调查情况2份以上.

3.
办理流程图:1.
申报凡认为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提交所需材料.
2.
初审村(居)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
乡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善和真实可靠,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
审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建立医疗专家组成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审查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现场实施体格检查并确定相关的辅助检查项目.
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补充.
4.
是否确认受当地条件限制不能做出鉴定结论的;没有参加现场鉴定,或参加鉴定但不符合相关标准的.
6.
省级鉴定鉴定组提出进行省级鉴定;或申请人对市级鉴定组所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可以申请省级鉴定.
5.
决定根据疾病诊断、病残程度确认为病残儿.
根据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及其指导原则,提出可以再生育及产前诊断的建议.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办理部门: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办理地点:海州区矿工大街25号;咨询电话:2923146.
5.
办理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不可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病残儿医疗专家鉴定时间统一安排.
事项6:儿童预防接种1.
预防接种、儿童常规预防接种的年龄范围及预防接种条件:预防接种是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通过适宜的途径对机体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有效的手段.
婴儿出生以后,随着一天天长大,原体内由母体传给的免疫力(即抵抗疾病的能力)就逐渐减弱或消失,因此,必须适时地给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以增强儿童防病能力,维护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常规预防接种的年龄范围为0-6周岁.
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预防接种.
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情况:(1)急性疾病: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
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
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
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2)过敏体质: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
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种物质,容易发生机体过敏反应,出现相应症状,其中以过敏性皮疹最为常见.
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3)免疫功能不全: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
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
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4)神经系统疾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

2.
所须材料:儿童进行常规预防接种时需要提供该儿童预防接种证.
办理预防接种证时新生儿监护人需携带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和"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单"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从其他接种单位转入的0-6岁儿童,儿童监护人应向迁入地接种单位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和原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

3.
办理流程: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
4.
办理地点: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咨询电话可以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及各县区公共网站查询.
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备注阜蒙县8801296彰武县7933139海州区6585171细河区6325985太平区2407717新邱区2694384清河门区2788585监督电话29231465.
办理时限:接种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
8.
备注(注意事项).
事项7: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生育登记申请)1.
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及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拟在我市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流动人口.
2.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
属于离婚再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
外省市流入人员需提供婚育情况证明;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3.
办理流程图:提出申请(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独生子女光荣证、婚育证明、结婚证)发放生育登记单妇幼健康免费服务项目清单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信息补充、核查、确认,填写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备注阜蒙县8831027彰武县6949226海州区3399977细河区6325968太平区2407723新邱区2695052清河门区6011379监督电话29231465.
办理时限:情况清楚的,即时办理.
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与"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信息不一致、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在15日内完成信息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为其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6.
是否收费:否.
7.
可否代办:否.
8.
备注(注意事项):夫妻在怀孕前后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在生育后办理生育登记.
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已实行电子化,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时无需办理纸质婚育证明.
事项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象及条件:因婚姻关系变动的、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等情形,可以给予换取和补领.
换领和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不受子女或者母亲年龄条件的限制.

2.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婚育关系变动的,提供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证或《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有效复印件、申请人提供领取独生子女费财务凭证有效复印件,申请人的补办承诺书.

3.
办理流程图乡镇(街道)受理(信息补充确认)申请办理准备材料符合条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夫妻任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分别为: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备注阜蒙县8831027彰武县6949226海州区3399977细河区6325968太平区2407723新邱区2695052清河门区6011379监督电话29231465.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办结;对不符合换取和补领条件的,应当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6.
是否收费:全程免费办理.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事项9: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及条件: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二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的一项基本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奖励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96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阜新市户籍,且本人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曾生育(或收养)子女,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
所需材料: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阜新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申请表》、携带户口簿、本人公民身份证、结(离)婚证、子女公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丧偶的,需持当地公安部门或者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离婚(再婚的),需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再婚提供婚育情况证明);耕地承包合同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3.
办理流程图:乡镇(街道)复核村(居)委会初审本人提出申请县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后公示信息录入、上报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到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办理,咨询电话分别为: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备注阜蒙县8831027彰武县6949226海州区3399977细河区6325968太平区2407723新邱区2695052清河门区6011379监督电话29231465.
办理时限:每年从1月份至4月20日之前进行申请,每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享受人的手中.
6.
是否收费:否7.
可否代办:不可以8.
备注(注意事项).
二、入学阶段(一)幼儿园事件1.
几岁才能上幼儿园去哪里读怎么报名国家对幼儿几岁才能入园没有强制性规定,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第二条"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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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岁以上学龄前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等规定,结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幼儿一般在三周岁可以入园.

学前阶段幼儿入园没有学区划分规定,以就近就便为原则.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报名请准备好孩子的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另外带孩子到指定妇幼保健院进行幼儿入园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保健手册》去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手续.

(二)小学事项2:几岁才能上小学,去哪里就读,如何怎么报名1、事项说明: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和我市实际,年满6周岁(9月1日前)的儿童按照学区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可根据户籍和居住地确认的学区对应学校去报名.
2、所需材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须凭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户口簿以及户口簿学生一页复印件(学校核实学生实际居住情况).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除以上证件,还需要提供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在本地就业务工的证明材料;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并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和居住地确认的学区对应学校去报名.
学校核实具体材料后,为符合入学政策的学生办理接收手续.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小学5、办理时限:见小学报名通知.
6、是否收费:不收7、可否代办:要求学生法定监护人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需向学校说明情况.
(三)初中(义务教育阶段)事项3:如何升入初中学习,去哪里就读,如何怎么报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户籍和居住确认的学区对应学校去报名,手续和程序与小学入学时相同.
事项4: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何办理转学手续,应注意事项1、所需材料:"居住证明"、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除以上证件还要持有效的居住证及在本地就业务工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明":1.
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
2.
租房或借房居住须提供租房或借房协议及当地社区出具的证明等.
2、办理流程: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学籍系统发起转学申请;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接收并在学籍系统核准通过;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并在学籍系统核准通过;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出并在学籍系统核准通过.
3、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办理时限:即时5、是否收费:不收6、可否代办:要求学生法定监护人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需向学校说明情况.
事项5: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何办理休学和复学手续1、所需材料休学所需材料: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复学所需材料: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办理流程:家长持上述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为学生办理休学或复学手续.
3、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办理时限:即时5、是否收费:不收6、可否代办:要求学生法定监护人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需向学校说明情况.
事项6:在本地城区购置房产并迁入户口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可以中途转入与户口和房产对应的学校就读如因购置房产迁入户口产生新的学区,除因学位不够等原因政策规定不接收学校外,可以中途转入与户口和房产对应的学校就读.
事项7: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何在本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1、所需材料: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在本地就业务工的证明材料;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并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家长持上述材料向居住地对口的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留下联系方式;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跨省转学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在系统核办;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入学.
3、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办理时限:即时5、是否收费:不收6、可否代办:要求学生法定监护人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需向学校说明情况.
7、备注(注意事项):居住地对口的转入学校如果因学位已满等原因不能接收的,须将学生和家长信息登记后报学校主管区(市)县教育局,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本行政区域其它学校就读.
事项8:本地有哪些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条件有哪些阜新地区共有5所特殊教育学校.
市区:阜新市盲聋职业学校,太平区启智学校、细河区启智学校,阜蒙县:阜蒙县启智学校,彰武县: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
入学条件:具有新一代残疾证书,中等残疾程度适龄少年儿童.

事项9:如何拿到义务教育的毕业证书凡是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接受完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考核合格者,均可获得阜新市《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由学校填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核验并加盖钢印,再由学校下发.
事项10:本地区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现阶段我市中考加分政策主要有:1.
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干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胞子女均加10分.
2.
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20分录取.
3.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文件执行.
4.
军人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按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阜新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教发[2015]3号)文件执行.
以上加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以原始证件为准,兼具几项加分条件者,只按高分项加一次.

事项11:中考考生如何办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认证三侨生具体审核由侨联按照国家政策具体审核.
家长提供证明,由市侨联审核确定.
事项12:中考考生如何办理"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确认(中等教育)"现阶段我市无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因此不需办理"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确认(中等教育)".
(四)职业教育事项13: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如何报名1、事项说明:凡完成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有关要求的,均可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
2、所需材料:须持户籍簿、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按学校有关要求,直接到个人自愿就读的中职学校报名.
3、办理流程图:新生持户籍簿、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户籍簿,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到学校报到.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各中职学校.
5、办理时限:在开学15天内到学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6、是否收费: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另学校收取住宿、教材、服装等费用.
7、可否代办:不可以代办.
(五)高中事项14:本地区高中招生有哪几类,怎么报名,及注意问题阜新市每年都会出台《关于阜新市****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文件中就当年高中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和考试、招生录取的具体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事项15:普通高中学生能否转学,如何办理手续1、事项说明:如学生因家庭住址变迁等特殊原因要求由外市转入我市的,普通高中可按照"同级同类学校互转"的原则办理转学,同一个城市普通高中之间不允许转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转学.
2、所需材料:学生及兼护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申请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提供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该校类别证明;④中考档案,包括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印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注明当地中考满分的中考成绩证明;⑤转出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学生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转入不提供,转入学生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由辽宁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审核确认后有效).

3、办理流程图:学生监护人持转学材料,向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材料合格后,在学籍系统上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转学申请表.
④市教育局复核学生申请材料合格后在转学申请表上盖印,同时在全国学籍系统上核办该生转入;⑤转出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盖印并在全国学籍系统上办理转出;⑥转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转学申请表上盖印并在全国学籍系统上审批转出.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各普通高中.
5、办理时限: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受理,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不受理转学.
6、是否收费:不收费.
7、可否代办:不可代办.
事项16:普通高中学生如何办理休学手续1、事项说明:学生因病不能继续学习,可以办理休学.
2、所需材料:学生因伤病需要休学,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本人和家长签字),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
休学期限为一学年,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2学年.

3、办理流程图:学生监护人持休学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材料合格后,在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上上传学生休学申请;市教育局在全国学籍系统上核办休学申请;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各普通高中.
5、办理时限:无.
6、是否收费:不收费.
7、可否代办:不可代办.
事项17:如何查询近年来高考相关政策高考相关政策由省招考办统一发布,可登录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查询:http://www.
lnzsks.
com(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事项18:高考考生如何办理"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的审查(高等教育)"凡符合此条件的我市考生由市招考办从高考报名信息中提取此部分考生信息.
市招考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事项19:高考考生如何办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认证凡符合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条件的考生由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审核.
符合条件的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办理手续,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报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终审并将认定后的名单提供给省招考办.

事件2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报名什么时候考试考哪些科目1、事项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职业限制均可报考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是4月份的第二个双休日,下半年是10月份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
两次报名时间分别是: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下旬开始,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下旬开始.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络化管理,专业计划及课程查询、考生考试报名等工作都须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
lnzsks.
com/lnzk.
wb)上相应的栏目中自主办理.

2、所需材料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辽宁省内常用的手机号;准考证号码.
3、办理流程图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
lnzsks.
com/index.
html)在网上进行报名.
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份和10月份.
每年报名时省里会发布考试计划,按考试计划科目进行报考.

(1)新生注册流程:①信息填写②信息提交③生成注册流水号④现场确认⑤生成准考证号(2)课程报考流程:①考生登陆②选择专业③选择课程④确认报考信息生成订单⑤网上支付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报名所属市(区、县)地址联系电话阜新市招生办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0418-60100425、办理时限新生注册、课程报考一般为10天6、是否收费理论课每科报名费5元、考试费40元,实践课每科报名费5元,考试费直接交到主考院校(费用不等).
7、可否代办除新生身份确认不可代办外,其它工作可以代办.
8、备注(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一次网上注册、确认,未完成网上注册、确认的考生无法进行办理报名等其它业务;持有其它有效证件进行注册的,须单独向招考部门申请;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操作.

(六)大学事项21:大中专院校新生个人户口迁移如何办理1、事项说明:大中专院校新生个人户口迁移适用范围是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
凭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所需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
3、办理流程图: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受理,打印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办理落户并重新办理身份证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可.
8、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22:大中专院校新生迁入登记事项说明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招录的学生户口需要落入学校户口集体户的.
凭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落入所在学校集体户.

所需材料;辽宁省外的生源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省内生源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
办理流程图;辽宁省外的生源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省内生源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
辽宁省外生源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齐全,派出所当场受理,打印迁移证;省内生源无需迁移户口,直接到学校所在派出所办理.
持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到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同时办理居民身份证.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入学学校所在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是否收费;否.
可否代办;落户时因需采集照片及指纹,因此,不能代办.
8、备注(注意事项)因需采集照片及指纹,因此办理落户及身份证时本人应到场.
事项23: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开除)1、事项说明高等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在校期间经批准转学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凭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其办理户口迁出和迁入手续;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户口迁移的,须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高等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在校期间因故退学、肄业、开除的,需要将户口迁回其原户口所在地时,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凭学校批准文件、肄业证,为其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凭学校批准文件、肄业证、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转学、退学、肄业、开除的办理户口迁移,可比照上述规定,不使用户口准迁证.
2、所需材料凭省级高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肄业证书、迁移证、户口薄、身份证.
3、办理流程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和预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否.
落户时因需采集照片及指纹,因此,不能代办.
8、备注(注意事项)因需采集照片及指纹,因此办理落户及身份证时本人应到场.
事项24: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户口迁出事项说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户口需迁回原籍或就业地的户口迁移.
应届毕业生入学已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后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在原籍父母户口所在地或就业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登记.
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毕业后,可凭《毕业证》、《派遣证》或《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

2、所需材料;《毕业证》、《派遣证》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页3、办理流程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和预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可.
事件2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如何申报1、事项说明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可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完成所报考业同一层次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践等实践环节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所报专业规定的毕业论文、课程设计、综合考核等,并取得合格成绩;符合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并取得免考证书;2012年之前所有考试科目没有违纪行为.

2、所需材料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作为添加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
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
lnzsks.
com/index.
html自学考试.
3、办理时限每年6月和12月上旬,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
lnzsks.
com/lnzk.
wb)查询《毕业申请须知》,办理时限约60天.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报名所属市(区、县)地址联系电话阜新市招生办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0418-60100425、是否收费按《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和《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收取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
6、可否代办为照顾因出国、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现场确认的申请毕业考生,需提供个人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具委托书,在现场确认时可由被委托人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代为办理.
事件26.
国内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如何办理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

事项27: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1、事项说明: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2、所需材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办理流程图:毕业生与阜新市内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仅限临时聘用岗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单位加盖公章.
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加盖"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79号市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0418-2680066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可以8、备注:无事件28.
出国留学如何办理个人材料公证全部由个人网上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事件29.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办理.
全部由个人网上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见教育部网站-服务-政务事项服务目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事件30.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
全部由个人网上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见教育部网站-服务-政务事项服务目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事件31.
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办理.
.
全部由个人网上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见教育部网站-服务-政务事项服务目录(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事件32.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办理.
全部由个人网上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见教育部网站-服务-政务事项服务目录(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三、工作(一)户籍事项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落户1、什么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国人员,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可以在我市的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申请人须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落户,落户地址为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亲属朋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社区集体户.
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

2、所需材料:1.
毕业证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3.
拟落户地的合法稳定住所或同意落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图;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落户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预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6、是否收费;不收费.
7、可否代办;落户需本人办理.
8、备注(注意事项).
无事项2:短期出国(出境)恢复户口登记事项说明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落户.
对于回国后欲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留学人员,辖区派出所可以凭回国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及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恢复户口通知单》,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理由正当,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落户地派出所可以凭回国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及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恢复户口通知单》、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中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恢复户口通知单》(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或个人未婚声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取得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的情形).

3、办理流程图;护照、户口薄、注销户口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恢复户口通知单》落户地派出所办理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是否收费;否.
可否代办;否.
因需采集照片及指纹,因此办理落户及身份证时本人应到场.
事项3:夫妻投靠落户1、所需材料;市外迁移的夫妻投靠需提供被投靠人及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有随迁子女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办理流程图;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批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持投靠人、被投靠人的委托声明材料可以代办.
8、备注(注意事项)(1)农村居民之间的夫妻投靠,还需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委会、乡(镇)政府户口迁入同意书》.
事项4:户籍证明事项说明《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主要包括:(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
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
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2、所需材料个人查询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公检法机关查询的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
个人查询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公检法机关查询的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
3、办理流程图:业务发生时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业务发生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否.
备注(注意事项)事项5:居民户口簿遗失补领1、事项说明指居民将户口簿遗失,需要重新补领新的户口簿.
2、所需材料;因丢失需补办《居民户口簿》的,由户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补办申请(注明户内成员情况),经核实户口底册和人口信息数据确认无误的,应当场办理.
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后,原《居民户口簿》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交派出所销毁.

办理流程图:户主本人身份证和补办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不可以.
事项6: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1、事项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2、所需材料;办理有效期满换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业务,可凭户口簿、阜新市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或学生证在全市任意一个办证点就近申请办理.
其他情况,需持户口簿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办理流程图;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点:全市各县区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⑴速递证,寄达地址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9个工作日,农村及其它偏远地区11个工作日投递到群众手中.
(2)普通证,19个工作日发到受理地派出所.
(3)异地证,40天发到受理地派出所.
6、是否收费: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有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具体包括下列6种情形:⑴未满16周岁申领;⑵年满16周岁申领;⑶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⑷华侨回国定居申领;⑸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⑹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7、可否代办;需本人申请办理和领取,不允许代办.
8、备注(注意事项).
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
事项7: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1、事项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户口簿,同时带身份证(异地证)领取凭证.
3、办理流程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点:全市各县区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当即办结.
6、是否收费;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有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7、可否代办需申请人本人申请和领取,不允许代办.
8、备注公安部规定,临时证必须在申请人户籍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均设有专门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专门用于购票乘坐交通工具.
事项8:跨县区、市外迁入的父母与子女间相互投靠1、事项说明:《辽宁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二十项便民措施》明确规定,取消父母投靠子女时父母年龄的限制和子女投靠父母时父母身边是否有已婚子女、投靠子女必须未婚或未成年的限制,只需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并实际居住.
(向农村投靠的仍执行现行户籍政策,严谨城镇户口向农村迁移)2、所需材料:被投靠人与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或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向派出所户籍提出申请不属于受理范围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派出所审核告知申请人退回资料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资料报县(区)级户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符合条件的,县(区)级户政部门签署意见审批办结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在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共7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持投靠人、被投靠人的委托声明材料可以代办8、备注:农村居民之间的投靠落户,还需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委会、乡(镇)政府户口迁入同意书》.
事项9:收养落户登记1、事项说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确立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户口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所需材料;(1)已办理《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子女申报户口所需材料: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2.
收养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3.
收养人结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已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收养子女申报户口所需材料:1.
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2.
市级公证部门开具的《事实收养公证》;3.
民警调查核实材料(包括知情人笔录2人以上,捡拾婴儿或过继等情况的详细过程及相关证明材料).

(3)无法取得《收养登记证》和《事实收养公证》的事实收养子女申报户口所需材料:1.
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结果(此类收养落户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2.
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3.

派出所开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4、民警调查核实材料(包括知情人笔录2人以上,捡拾婴儿或过继等情况的详细过程及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图;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户口薄、身份证等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报县区局审核,市局审批.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十六周岁以下由监护人代办;十六周岁以上本人到场采集照片及指纹.
8、备注(注意事项)农村居民在农村地区办理收养落户的,需由落户地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事项10:姓名登记项目变更更正1、事项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当前户口管理和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工作的通知》(辽公治〔2004〕110号)等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理由正当的,原则上不限制次数.
办理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出过国的、办理过《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并出过境的、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理由正当应准予变更名字.

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确因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凭原始户籍证明材料予以更正.
2、所需材料;18周岁以下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需要《变更更正申请登记表》(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字).
(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需父母协商达成一致后,共同到派出所签字或提供有效法律委托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收缴)、父母婚姻状况证件;年满18周岁以上公民更正姓名的,持原始户籍证明材料(原始户口簿、身份证等)及现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申请.

3、办理流程图;16周岁以下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结;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县区局审批;年满18周岁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县区局审核,市局审批.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16周岁以下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结;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县区局审批;年满18周岁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县区局审核,市局审批.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16周岁以下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后当场办结;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共7个工作日办结;年满18周岁公民变更更正姓名的,共10个工作日办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办,成年人由本人办理.
8、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1:本地区内、本地区外户口迁移1、事项说明户口迁移,是依法变更居民住所地的户政管理业务.
本地区内是指在本市城区内的户口迁移.
本地区外是指离开本市城区欲到外县、市落户的户口迁移.
迁移的方式有: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购房迁移、大中专招生、大中专毕业等.

2、所需材料;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准入迁出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房屋产权证明等.
3、办理流程图;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准入迁入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房屋产权证明等.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本县区内的当场办结;本县区外的,按审批时限办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否.
8、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12:复退转军人落户转业军人或退伍义务兵办理落户,需持退伍军人安置落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原户籍地户口注销证明、拟投靠人户口本、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退役证、退役军人户籍档案等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有原始户籍信息数据的由派出所审核后当场办结;无原始户籍信息数据的需县区局审批,共7个工作日办结.

(二)社保事项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1.
事项说明(办理条件):我市生源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需办理"实名制"登记手续.
2.
所需材料:无.
3.
办理流程图:(1)分解数据到两县七区.
(2)县区依托社区入户调查.
(3)就业意向登记,开展就业帮扶.
(4)数据汇总上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5)市就业服务中心汇总就业情况,上报省就业服务中心.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到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0418-2680066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是否收费:否.
7.
可否代办;是.
8.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2: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1、事项说明(办理条件):择业期(毕业2年)内调整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需办理就业调整手续.
2、所需材料:报到证3、办理流程图:持《报到证》市就业服务中心填写《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改派人员情况登记表》审核后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另一方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或由新单位出具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公章或由新单位出具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持两地签署改派意见的《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学校调整改派意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换取新的《报到证》注意事项:外省院校毕业生改派,改派流程需要咨询毕业院校及《报到证》发证机关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79号市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418-26800665、办理时限:即时办结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可以8、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3: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出1.
毕业生档案接收(1)受理对象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有办理代理需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办理流程①本人持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持报到地为阜新市的《报到证》和本人档案办理档案代理手续、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后可办理档案代理手续.
②毕业两年内手持外地报到证的毕业生移交档案手续在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的指导下完成改派手续,将《报到证》中的报到地改为阜新市后即可办理.
③档案在异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移交档案手续a携带办理代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异地档案代理服务机构名称后,申请开具商调函.
b办理人凭商调函到异地档案代理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要求密封且封条处加盖公章).
c工作人员对转来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办理存档手续.
(3)办理流程图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接收流程图毕业两年内手持外地报到证的毕业生移交档案手续档案在异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移交档案手续本人持档案办理移交携带办理代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异地档案代理服务机构名称后,申请开具商调函.
在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的指导下完成改派手续,将《报到证》中的报到地改为阜新市后即可办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持报到地为阜新市的《报到证》和本人档案办理档案代理手续、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后可办理档案代理手续.
办理人凭商调函到异地档案代理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要求密封且封条处加盖公章).
工作人员对转来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办理存档手续.
(4)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当天办理完毕.
(5)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址: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2楼档案科电话:0418-2680068(6)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7)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信息.
(8)备注(注意事项):无2.
毕业生档案转出(1)受理对象①外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②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人员③国有制企业正式招工人员④毕业两年内改派到外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其他就业单位的人员(2)办理流程1、转入外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外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调档手续办理.
2、转入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职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单位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手续办理.
3、毕业两年内改派到外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其他就业单位的人员档案转出手续在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的指导下完成改派手续即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办理流程图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出流程图转入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职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单位手续转入外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手续毕业两年内改派到外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其他就业单位的人员档案转出手续在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的指导下完成改派手续即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手续办理.
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外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调档手续办理.
完成档案转出手续(4)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当天办理完毕.
(5)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址: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2楼档案科电话:0418-2680068(6)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7)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信息.
(8)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4: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事项说明:求职创业补贴是国家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求职创业方面给予的补助政策.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学籍在我市辖区高校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当年毕业生,符合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条件.

(2)所需材料:①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及区县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家庭主要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残疾毕业生需提供市级以上残联部门颁发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年度内的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提交一份《阜新市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
(3)办理流程:补贴对象持《阜新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及申请要件原件、复印件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对本校毕业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在符合条件毕业生的《阜新市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的"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经办人履行签字手续各高校汇总符合条件毕业生信息,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提交《阜新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纸质版、电子版,同时在校内进行公示.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高校毕业生申请并发放补贴.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各高校就业创业处电话:0418-2680066(5)办理时限:150天(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可以(8)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5:失业职工档案接收(1)受理对象①本人户口已迁至外地的代理人员②面临在新单位办理单位职工退休手续的人员③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人员④国有制企业正式招工人员(2)办理流程办理代理档案转出手续所需资料:①代理证②接收单位的调档函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使用)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代取,需提供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使用)及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由档案代理业务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经取档人确认签字后办理档案移交.
(3)办理流程图(4)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材料符合取档要求,当场签字取档.
(5)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址: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2楼档案科电话:0418-2829488(6)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7)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6:失业职工档案转出(1)受理对象①本人户口已迁至外地的代理人员②面临在新单位办理单位职工退休手续的人员③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人员④国有制企业正式招工人员(2)办理流程办理代理档案转出手续所需资料:①代理证②接收单位的调档函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使用)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代取,需提供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使用)及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由档案代理业务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经取档人确认签字后办理档案移交.
(3)办理流程图(4)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材料符合取档要求,当场签字取档.
(5)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址: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2楼档案科电话:0418-2829488(6)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7)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7:流动人员档案政审(1)受理对象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单位工作人员.
(2)办理流程①申请阅档人出示本人工作证、单位介绍信.
②阅档人对代理对象档案内容进行查阅.
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实行全程监督.
阅后,档案代理业务工作人员将档案收回并将单位介绍信进行存档.
(3)办理流程图流动人员档案政审流程图申请阅档人出示本人工作证、单位介绍信阅档人对代理对象档案内容进行查阅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实行全程监督.
阅后,档案代理业务工作人员将档案收回并将单位介绍信进行存档.
(4)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当天办理完毕.
(5)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址: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2楼档案科电话:0418-2680068(6)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7)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信息.
(8)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8:人事档案材料收集1.
如何办理办事人持归档材料到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办理.
2.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失业职工档案需要提供:⑴本人档案或劳动合同原件(原件留存)⑵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⑶户口本原件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⑸《就业创业证》⑹自然年度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邮寄或本人报送,如本人报送需持报到证和本人档案.
3、多长时间办好即时办结.
4.
去哪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市就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咨询电话:失业职工代理:0418-2829488毕业生档案代理:0418-2680068事项9:根据档案材料出具相关证明1.
如何办理持代理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到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办理2.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失业代理人员需提供《代理证》,毕业生代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
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即时办结.
4.
去哪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市就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咨询电话:失业职工代理:0418-2829488毕业生档案代理:2680068事项10: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1.
如何办理转入组织关系特指高校毕业档案需中心代理,转入后查询接收即可网上办理.
转出:需本人或代办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即可网上办理2.
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即时办结.
3.
去哪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党办咨询电话:0418-3388782事项11: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及代办职称评审手续事项1.
事项说明(办理条件):凡取得全日制中专以上国民教育认可的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按规定和程序确定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中专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三年,可直接初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生见习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研究生可直接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
所需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到证、代理证或者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辽宁省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2份.
(下载地址:阜新人力资源网—机构设置—人才评价http://60.
18.
143.
28:8080/)(5)一寸照片1张.
3.
办理流程图:办证所需资料办理手续,领取职称证书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地址: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5楼人才评价科电话:0418-26800735.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否7.
可否代办:可代办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2:领取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
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领取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参加鉴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窗口领取证书.
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开始窗口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窗口人员核对信息签字领证结束4.
去哪儿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电话:0418-22838055.
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即时办结.
6.
办理是否收费报名参加鉴定考核收费,领证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窗口领取证书.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3:领取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
所需材料:(1)二寸照片1张(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有关考试要求提供的职称证或上一级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信息1份①2001年之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登陆学信网(www.
chsi.
com.
cn),打印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②2001年(含2001年)之前毕业或军事院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复印本人档案中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各1份,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或出具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

③中专学历毕业的报考人员,复印本人档案中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各1份,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2.
办事流程图:阜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
lnfx.
lss.
gov.
cn/)发布资格复审及领取证书通知资格复审发放证书3.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部门.
咨询电话:0418-26800564.
办理时限:按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时间办结.
5.
是否收费:否6.
可否代办:可代办.
7.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1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证1.
事项说明: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要求,考生证书遗失的,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证书补发,证书发放机构审核无误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

2.
所需材料:⑴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⑵《资格考试证书补发申请表》(现场填写);⑶遗失声明.
在阜新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姓名,参加**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编号*****,证书遗失,声明作废,报纸原件2份;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⑸存在U盘内电子版照片.
存储照片的文件名,按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仅在无管理号情况下)命名.
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一寸证件照(2.
5cm*3.
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3.
办事流程图:在阜新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姓名,参加**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编号*****,证书遗失,声明作废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资格考试证书补发申请表》(现场填写);3、遗失声明.
在阜新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姓名,参加**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编号*****,证书遗失,声明作废,报纸原件2份;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5、存在U盘内电子版照片.
存储照片的文件名,按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仅在无管理号情况下)命名.
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一寸证件照(2.
5cm*3.
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发放补发证书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部门.
咨询电话:0418-26800935.
办理时限:提交申请材料后6个月之内(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时限为准).
6.
是否收费:否7.
可否代办:不可以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5:社会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1.
事项说明参保职工养老险种参加工作日期、用工形式、身份临时标识、个人参保日期等业务信息发生变更,需要在金保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变更.
2.
所需材料(1)修改参加工作、参保时间需提供参保本人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部门出具的联席会议纪要.
(2)修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建立日期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需提供参保本人原始招工表及经人社部门核定的《连续工龄核定表》;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参保本人原始招工表;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以个人实际缴费时间算起,需提供参保人员首次缴费凭证,如缴费收据、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其他相关资料.

(3)修改用工形式及身份临时标识需提供参保本人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
办理流程图参保管理科经办人员对资料进行初审,分管部长复审,审核通过后修改.
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持相应资料前来申请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地址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67号,联系电话:0418-2921269.
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不收费7.
可否代办材料齐全可以代办8.
备注(注意事项).
事项16: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登录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办大厅版块注册后即可查询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参保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需打印对账单职工身份证业务经办窗口受理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加盖审核业务章,业务办结事项17: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个人新参保申请一份;填写《个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图: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薄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个人新参保申请一份填写《个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地址阜蒙县分中心3592801阜蒙县文化路16号彰武县分中心6906104彰武县建设街37号海州区分中心6683055海州区益民街2号细河区分中心6325906外环路正阳街北段细河区人社服务中心太平区分中心6539648太平区红树路9号新邱区分中心2862505新邱区新邱大街367-14门清河门区分中心6011291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开发区分中心6280011细河区东风路173号矿区分中心6616816细河区解放大街北段15号高新园区分中心2100630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华路东段105号事项18: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登记1.
本人或代办持参保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
2.
本人填写基本信息修改表,标注电话号.
3.
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扫描二代身份证进行数据平台的输入,并报送数据平台.
4.
工作人员待信息修改结束后第一时间通知本人.
办理流程图:本人或代办人持参保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本人填写基本信息修改表,标注电话号码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扫描二代身份证进行数据平台的输入并报送数据平台工作人员待信息修改结束后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办理地点:人才市场三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332718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可否代办:可以事项19:社会保障卡申领1.
事项说明(1)参保人通过单位、灵活就业窗口参保即生成制卡信息.
(2)参保人可通过12333查询制卡进度.
(3)参保单位确认取卡地点后即可领卡.
2.
所需材料(1)参保单位领卡,负责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取卡.
(2)个人领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取卡.
(3)代办人取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3.
办理流程图等待领卡生成制卡信息参保登记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序号社保卡区经办机构经办地址经办时间咨询电话1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迎宾大街67号周一至周五8:30-17:0012333226280022653535.
办理时限在经办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参保单位、个人需认真核实参保人的参保信息,以便及时申领社保卡.
事项20:社会保障卡预挂失1.
事项说明拨打12333电话挂失社保卡功能;拨打95588(工商银行)、95599(农业银行)电话挂失银行卡功能.
2.
所需材料电话挂失只需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信息即可.
拨打12333办理预挂失3.
办理流程图拨打95588(工商银行)办理预挂失社保卡丢失拨打95599(农业银行)办理预挂失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12333、95588、955995.
办理时限身份证信息准确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电话挂失不收费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21:社会保障卡挂失1.
事项说明(1)社保功能挂失:办理人到当地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办理挂失或拨打12333电话挂失(2)金融功能挂失:到所属银行网点办理.
2.
所需材料(1)挂失社保功能: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代办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未成年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办理人通过电话或网站挂失的,不需提供任何材料.
(2)挂失金融功能: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办理.
3.
办理流程图拨打12333办理挂失挂失社保功能到社保卡经办部门办理社保卡丢失工商银行挂失金融功能农业银行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序号社保卡各区经办机构经办地址经办时间咨询电话1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迎宾大街67号周一至周五8:30-17:0012333226280022653532阜新市工商银行所有网点955883阜新市农业银行所有网点955995.
办理时限在经办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社保功能的挂失不收费;金融功能的挂失参照银行收费标准.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22:社会保障卡解除挂失1.
事项说明(1)办理人到当地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办理社保功能的解挂业务.
(2)办理人到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功能的解挂业务.
(3)异地安置人员可拨打12333解挂2.
所需材料(1)办理人到当地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办理社保功能的解挂业务的,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代办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未成年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办理人到原挂失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功能的解挂业务的,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代办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成年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若监护人和未成年人不在一个户口薄上,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原件.

3.
办理流程图到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办理社保功能的解挂业务社保卡挂失后到原挂失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功能的解挂业务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序号社保卡各区经办机构经办地址经办时间咨询电话1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迎宾大街67号周一至周五8:30-17:0012333226280022653535.
办理时限在经办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8.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23:社会保障卡损坏换卡1.
事项说明(1)办理人到当地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办理换卡业务.
(2)办理人到社保卡即时业务办理网点(银行)办理换卡业务.
2.
所需材料(1)办理人到当地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办理换卡业务的,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代办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人到社保卡即时业务办理网点(银行)办理换卡业务,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代办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成年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若监护人和未成年人不在一个户口薄上,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原件.

3.
办理流程图当地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办理换卡业务社保卡损坏到社保卡即时业务办理网点(银行)办理换卡业务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序号社保卡各区经办机构经办地址经办时间咨询电话1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迎宾大街67号周一至周五8:30-17:0012333226280022653535.
办理时限在经办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以银行收费标准执行.
7.
可否代办社保功能可以代办,金融功能以银行要求为准.
8.
备注(注意事项)下沉银行网点:所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网点都可办理.
事项24: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1.
事项说明社保系统记录的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与其身份证件的信息不一致时,根据相关证明资料予以修改.
2.
所需材料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代办人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3.
办理流程图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业务经办部门变更基本信息.
社保卡管理部门变更社保卡信息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办理部门地址电话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迎宾大街67号1233322628002265353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不收费7.
可否代办材料齐全可以代办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25:社会保障卡非关键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的变更业务经办部门办理即可.
不需对社保卡进行操作.
事项26: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1.
事项说明(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申请补缴.
(2)就业局档案室出具电子版解除关系证明.
(3)审核账户情况及劳动关系情况.
(4)打印申报单.
(5)到工商银行网点缴费.
2.
办理流程图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申请补缴就业局档案室传递电子版解除关系证明审核账户情况及劳动关系情况打印申报单到工商银行网点缴费3.
办理地点:人才市场三楼办事大厅4.
咨询电话:28210305.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6.
可否代办:可以事项27: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
企业或个人填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认定书等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单位公章;2.
社保经办人员进行材料审核;3.
审核通过后进行补缴核定,计算应补缴本金及利息;4.
企业或职工本人持通过社保人员核定后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5.
缴费后携带税务缴费收据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返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到账复核业务;办理地点:企业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时限:单个人员当即办理、批量人员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是否收费:不收费是否代办:材料齐全可以代办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地址: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67号咨询电话:0418-2921269企业或个人填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认定书等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单位公章,前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图:社保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补缴核定计算应补缴本金及利息,并出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
企业或职工携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前往税务部门缴费,缴费后持收据返回社保经办部门进行到账复核.
事项28: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1.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从2010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同企业职工省内跨统筹范围相互流动时,一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统筹资金.
个人账户资金含2001年7月1日后个人缴纳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资金本息.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和城镇企业职工,转入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时.

2.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后,安置地应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安置地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退役军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间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转出地应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列支.

办理流程图社保机构审核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军转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户口薄、转出地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将养老保险基金打到社保机构指定账户↓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务科在接收到社保转移基金后由业务经办部门核对缴费信息与到账金额无误后,为参保人员记录个人账户.
事项29: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1.
市内跨区转入.
单位劳资人员或个人持所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的自然年度账户信息表和阜新市市内转移单到个人账户管理科转移经办人员处办理.
(转移单盖章顺序:转出地出具市内转移单→转入地单位或代理机构盖章→转入地社保局盖章留存),个人账户管理科业务经办人员办理完业务后出具《自然年度账户信息表》.
个人账户管理科将资料立卷归档.

业务流程图:参保职工持转出地开具的市内转移单转入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盖章业务经办人员做转入变更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2.
市内跨区转出.
单位劳资人员、代理机构人员或本人持所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以及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和要转入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或个体窗口缴费的代理证,到个人账户管理科审核其个人账户后出具《自然年度账户信息表》并出具《阜新市市内转移单》.
单位劳资人员或个人持《自然年度账户信息表》、《阜新市市内转移单》到转入社保机构办理转入.
(转移单盖章顺序:转出地出具市内转移单→转入地单位或代理机构盖章→转入地社保局盖章留存).

参保人员市内跨区转移办法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办理.
业务流程图:参保职工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市内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盖章转入地社保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做转入变更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3.
跨市转入.
(1)参保人员由外省市转入至我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转入社保机构提出转入接续申请并出示身份证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同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后续转移接续业务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办结后告知参保人员.
(2)转移手续办结后由转移经办人员出具《自然年度账户信息表》.
个人账户管理科留存转移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业务流程图参保职工持转出地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转出地按照接收地出具的联系函办理正式转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信息表,财务科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业务办结4.
跨市转出.
(1)参保人员由我市转出至外省市就业前,单位劳资人员、代理经办机构人员或本人,到个人账户管理科审核其个人账户后出具《自然年度账户信息表》.
(2)由转移经办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后续转移业务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
(3)科长审核,签字后交由财务科.
(4)财务科转移保险基金.
(5)个人账户管理科留存转移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业务流程图:参保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转出地提出转移申请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拿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出地按照接收地出具的联系函办理正式转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信息表,财务科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业务办结5.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入.
(1)参保单位需提供: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月业务申报项目表》(表5)一份;机构编制部门开具的人员编制落编单.
(2)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到《联系函》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转移基金.
(4)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进行资金到账处理及相关材料归档.

6.
转出至机关事业单位.
(1)参保单位需提供: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月业务申报项目表》(表5)一份;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手续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出手续等.
(2)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到《联系函》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转出基金.
(5)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进行资金到账处理及相关材料归档.

7.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
(同险种关系转移和城镇职工转入).
1.
事项说明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内转移或跨养老保险制度转入.
2.
所需材料(1)城乡居民制度内转入: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转出地缴费明细.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养老保险: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办理流程图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办理部门地址电话阜新市农村社会保险局海州区西环路16-3号0418-2836669阜蒙县农保中心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6号0418-3592963彰武县农保中心彰武县行政服务中心0418-6904301海州区中华路66号海州区人社局15060418-6223196新邱区新邱区海新路一段二号新邱区人社局0418-2695100太平区太平区红树路9号0418-6517625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8-6011533细河区外环路正阳街北段细河区人社服务中心0418-3965025开发区东风路173号高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418-2298099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社局2040418-21979225.
办理时限(1)城乡居民制度内转入:①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15(跨省)/5(跨省辖市)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②收到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跨省)/5(跨省辖市)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业务.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养老保险:①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②收到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业务.

6.
是否收费不收费7.
可否代办材料齐全可以代办8.
备注(注意事项)无(三)医疗事项1:我市医院分布序号机构名称基本信息地址电话号码(总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医院等级级别等次1阜新医林整形美容医院海州区西山路20号7门8门3922666刘克寒一级未定2阜新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阜新市海州区解放大街67号,文化街67号0418-3712269李宝光一级未定3阜新市口腔医院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街115号0418-2823403周野一级未定4阜新市金盾消防烧伤创伤医院海州区新华路81号18041899340张艺濛一级未定5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站前医院阜新市海州区创业路53号2572111曾鹏一级甲等6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阜新市海州区保健街43号0418-2885220赵志峰三级甲等7阜新市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阜新市细河区兴工路27号2715252闫桂芬一级未定8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0号0418-2824338赵菲一级甲等9阜新同安医院阜新市中华路红旗小区99-9号13841888831韩晓辉一级未定10阜新市弘大中医医院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222222周桂荣一级未定11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阜新市海州区保健街43号0418-6581157曹希权一级未定12阜新市华西骨科医院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西荒村创业路117-713941861451包卫东一级未定13阜新市中医医院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街115号0418-28234032835414周野三级甲等14阜新市鸿泰实业总公司王营医院阜新市海州区平西街道王营北山13941848677杨国生一级未定15阜新市中心医院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0418-2823347龙振海三级甲等16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平安医院阜新市海州区平西路1号0418-5959109张兵二级甲等17阜新市老年医院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1号、78号0418-2586054王伟杰一级未定18阜新市新邱区医院阜新市新邱区长新小区0418-3819018王福元一级甲等19阜新市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新邱区长新小区3819018王福元二级甲等20阜新太平区康维中医院阜新市太平区煤城路45号0418-6659003张燕京一级未定21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神病医院阜新市清河门区艾友街道吕家店0418-2429955关振龙一级未定22太平区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34号0418-5587222李昂(孙利)一级未定23阜新康德医院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8委8-50418-3970086张永新一级未定24阜新市太平区医院阜新市太平区红纬路中段36-3号0418-2482310崔宾一级甲等25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南医院太平区海新路236号0418-6533705张锦二级甲等26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100号0418-2785234王尧一级甲等27阜新男健医院阜新市中华路99号242555515724493886吴建鸿一级未定28阜新市矿务局站前医院安居小区分院细河区市北安居小区0418-3999737王天彬一级未定29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5号0418-2903081马宏凯二级甲等30阜新博大中医院锦绣家园西门3382885王钧一级未定31阜新市老年护理院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16号2387772张进利一级未定32安琪美医疗美容医院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街9号5-12门188418193332561666杨柠泽高鲁洋一级未定33阜新市细河区竺缘中医骨伤医院阜新市人民大街北段31号13464886625崔连伟一级未定34阜新市细河区医院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35-20418-3877553倪国相一级甲等35阜新市糖尿病医院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14号3335088刘楠楠二级甲等36阜新市传染病医院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0418-2927123耿德传二级甲等37阜新花园医院阜新市民族街42号13624188686刘福岩一级未定38阜新宏源堂医院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15714080063李文生一级未定3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医院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0418-3350466杨景和一级未定40阜新市第六人民医院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41号0418-3890015程钢二级甲等41阜新市细河区健馨心理医院细河区中华路57号0418-2898555李伟一级未定42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中段0418-2967028兰振和三级甲等43阜新市高新区胃肠病医院阜新市农科园区华东街91号19904182777刘仲冰一级未定44阜新市高新区人民医院阜新市高新区华东大街66-20418-2818184池国顺一级未定45阜新爱尔眼科医院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387768陈玉莲一级未定46阜新现代医院中华路东段2815266林元添一级未定47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环路123号0418-8829155李晓波三级甲等48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繁荣大街65号0418-8822540李继红二级甲等49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阜新镇文化路东段34号0418-8833577张少武二级甲等50彰武县人民医院彰武县彰武镇东环路0418-7734452张有恒二级甲等51彰武县颐康医院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中华路60号0418-6996666邰刚一级未定52彰武安康中医院彰武县哈尔套本街6734456吴书杰一级未定53彰武县福康精神卫生医院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黑驼子村18004007881赵雷一级未定54彰武县红十字惠民医院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119号7892666马铁军一级未定55彰武县中医医院彰武县解放大街37号0418-7728206代宏铮二级甲等56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彰武镇北环路5号04186944727马弘文二级乙等事项2:成人预防接种1.
成人预防接种的年龄范围及预防接种条件:预防接种是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通过适宜的途径对机体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成人预防接种没有具体年龄范围,根据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对象而定.
无该种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可以接种该种疫苗.

2.
所需材料: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或国家、省级发布的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疫苗,一般不需要提供材料.
3.
办理流程:挂号—登记—开处方—交款—接种—留观—离院.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咨询电话可以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及各县区公共网站查询.
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备注阜蒙县8831027彰武县6949226海州区3399977细河区6325968太平区2407723新邱区2695052清河门区6011379监督电话29231465.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
是否收费:收取疫苗接种费用.
7.
可否代办:不可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事项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1.
参保范围年龄满18周岁(在校生除外)的具有阜新市城镇户口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形式就业人员和与原用人单位彻底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含并轨、买断等人员),此类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医疗保险,2.
所需材料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劳动保障代理证原件(已参加养老保险人员);3、退休证(已退休人员).
3.
办理流程图携带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劳动保障代理证原件(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携带);3、退休证(已退休人员).
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根据提供材料,审核无误为其办理新参保手续.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办理(灵活就业)1.
办理条件缴费至男60周岁、女50周岁,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缴费年限不足的须一次性补足).
2.
所需材料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退休证原件3、医疗保险证及手册原件3.
办理流程图携带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退休证原件;3医疗保险证及手册原件.
需要办理医疗转退休的参保人员根据提供材料审核无误,为其办理医疗转退休手续.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转移(单位转个人)1.
参保范围在单位参保人员在与与原用人单位彻底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将保险关系转移至灵活就业窗口继续缴费.
2.
所需材料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劳动保障代理证原件.
3.
办理流程图根据提供材料,审核无误后将其单位医保关系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窗口进行缴费.
携带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劳动保障代理证原件.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转移(个人转单位)1.
参保范围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有工作单位接收后,需将医保关系转移至单位缴费.
2.
所需材料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参保单位为其开具的接收证明.
3.
办理流程图根据提供材料,审核无误将其医疗保险关系暂停,待单位窗口接收.
携带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参保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有新的工作单位的原灵活就业参保人员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转移(跨统筹地区转出)1.
事项说明参保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后,申请将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2.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2)养老保险转入后办理的劳动保障代理证.
(2)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及《变更信息表》原件.
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后,提供材料:1.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2.
养老保险转入后办理的劳动保障代理证.
3.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及《变更信息表》原件.
根据所提供材料,审查核实,准确无误后,接续其医疗保险关系,并在我市灵活就业窗口进行缴费.
3.
办理流程图异地转入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1)窗口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转移(跨统筹地区转入)1.
事项说明参保人员流动就业调往统筹区域外,在我市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后,并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往新参保地.
2.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新参保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异地转移)或异地参保机构开具的联系函;3.
办理流程图1.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
新参保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异地转移)或异地参保机构开具的联系函.
根据提供材料,审核无误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转往异地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1)窗口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转移(转城镇居民)1.
事项说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城镇职工转移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医疗证及手册原件.
3.
办理流程图根据提供材料,参保人填写变动申请表,填写完由城居科审核,审核完转交灵活就业科室根据申请表及所提供材料为其办理转移手续.
1.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
医疗证及手册原件.
转往城居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1)窗口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转移(居民转灵活就业)1.
事项说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城镇居民转移至城镇职工灵活就业参保2.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劳动保障代理证(已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已退休人员).
3.
办理流程图1.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2.
劳动保障代理证(已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已退休人员);根据提供材料,参保人填写变动申请表,填写完由城居科审核,审核完转交灵活就业科室根据申请表及所提供材料为其办理转移手续.
转往城居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1)窗口即时办结;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大学生)1.
事项说明学校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代办单位,提供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基本信息报盘文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
所需材料学校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学生参保登记表》、《学校学生参保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报盘文件.
3.
办理流程图以学校为代办单位收取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打印《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学校提供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基本信息报盘文件,经办人员将报盘文件导入系统.
发放医疗保险证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大学生)1.
事项说明大学生毕业后,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
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社会保障卡;(3)居民转职工(单位窗口):劳动合同或单位增减变动表;居民转职工(灵活就业窗口):填写变更申请表.
3.
办理流程图学生毕业后当年度就业的,需下一年度(无缴费状态)为其办理变更(城镇居民转在职).
学生毕业后当年度未就业的,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后一天(每年的12月31日),系统自动停止其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西环路5号3379037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事项1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一)办理条件1、未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直接联网结算的异地就医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其中包括:(1)异地转诊、异地安置、突发急诊非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2)已审批生效的门诊慢性病、门诊透析医疗费用;(3)急诊抢救门诊费(4)本市照顾人员、二等乙级伤残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报销(二)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到医保办事大厅递交材料,经初审确认符合报销资格的,开具《医疗费现金报销回执单》.
材料初审后交由结算科接收,结算科审核现金报销明细录入扣款明细打印费用结算单.
结算日经患者确认签字并领取报销材料后交由财务科进行拨付业务.

(2)年度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已累计支付达到6.
5万元的,参保人将报销材料交给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办理.
年度内最高累计报销额度30万元.
(三)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办结(四)提交材料:1、未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直接联网结算的异地(含转诊、安置、急诊非定点医院)住院人员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交的材料:住院医疗费收据、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案)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阜新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已更换为二代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的不用提供银行卡).
异地转诊人员报销,还需提供《辽宁省阜新市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安置人员报销,还需提供《阜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
2、已审批生效的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门诊慢性病、门诊透析医疗费用需提交的材料:门诊医疗费收据、门诊处方单(费用明细单)、社会保障卡、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阜新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已更换为二代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的不用提供银行卡)、慢性(大)病证复印件.

3、报销急诊抢救的门诊费用需提交的材料:门(急)诊病历复印件、门诊医疗费收据、门诊处方单(费用明细单)、社会保障卡、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阜新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已更换为二代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的不用提供银行卡).

4、本市医疗照顾人员、二等乙级伤残人员的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资料住院医疗费收据、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案)复印件、门诊医疗费收据、门诊处方单(费用明细单)、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阜新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已更换为二代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的不用提供银行卡).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办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5号,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七)办理时间:工作时间内,时时接收报销材料,按回执单出具的时间领取报销费用.
(八)联系电话:0418-3379037(九)办理流程图参保患者或代办人员将申报材料带至医保办事大厅经办人员初审确诊报销资格,通过后开具《回执单》确定结算日期结算日参保患者或代办人员持《回执单》至医保办事大厅签字确认,一周内报销费用划入银行账户参保患者年度内统筹报销达到6.
5万元的材料交至医保办事大厅商业保险办事窗口,商业保险公司按照理赔程序报销费用事项14: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一)办理条件1、自愿选择转诊到辽宁省内八家医院就医的办理条件:参保人员缴费状态正常,且自愿选择转诊到辽宁省内八家医院就医的;2、转诊到辽宁省外六家医院就医的办理条件:参保人员缴费状态正常,且患有血液病、器官移植、心脏瓣膜手术以及肿瘤需住院治疗的;3、转诊到省内八家及省外六家以外医院就医的办理条件:参保人员缴费状态正常,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患者经我市三级及专科医院未能确诊的疾病;(2)患者经我市三级及专科医院已确诊但因本市缺乏相应的医疗设备或专业医务人员不能诊治的疾病;(3)患者病情危、急、重需转院抢救的.
(二)办理程序1、自愿选择转诊到辽宁省内八家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先到转诊定点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中医院的医保科,填写《辽宁省阜新市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表》,读社会保障卡进行登记备案,开通社会保障卡(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除外)后,到转入医院直接办理住院和网络结算.
辽宁省内八家医院为:(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3)沈阳军区总医院(4)辽宁省人民医院(5)沈阳市第二零二医院(6)辽宁省肿瘤医院(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8)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转诊到辽宁省外六家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先到转诊定点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中医院的医保科,填写《辽宁省阜新市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表》,读社会保障卡进行登记备案,开通二代社会保障卡后,到转入医院直接办理住院和网络结算.
辽宁省外六家医院为:(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2医院(3)北京协和医院(4)北京阜外医院(5)中国医学科学院(天津)血液病医院(血液病)(6)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3、转诊到省内八家及省外六家以外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先到我市三级定点医院开具(先到转诊定点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中医院)的医保科,填写《辽宁省阜新市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表(二)》,开通二代社会保障卡后,到转入医院直接办理住院和网络结算.

(三)承诺时限:工作日时时办理(四)提交材料自愿选择转诊到辽宁省内八家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交:患者社会保障卡,其中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未联网回本市报销;(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办理时间:工作时间内,时时办理(七)联系电话:0418-3379037(八)办理流程图1、自愿选择到辽宁省内八家医院就医办理流程图:转入医院住院读卡开通医保网络直接结算功能转诊定点医院填写《辽宁省阜新市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表》2、到辽宁省外六家医院就医办理流程图:转入医院住院读卡开通医保网络直接结算功能转诊定点医院填写《辽宁省阜新市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表》到医院开具相关《医学诊断证明》3、参保人到省内八家及省外六家医院以外就医办理流程图:到我市三级(转诊)定点医院开具《辽宁省阜新市异地转诊就医登记备案表》读卡开通医保网络直接结算功能转入医院住院事项1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1.
哪些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及居民门诊管理病种,分别补助多少一、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补助范围(一)人员范围:参加阜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
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病种范围及补助限额:共计14种,详见表1.
慢病门诊规定病种及支付限额病种名称起付标准支付限额(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糖尿病伴严重并发症30251168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30251168心功能不全30251168帕金森氏病30251168系统性红斑狼疮30251168心脏介入、搭桥术后抗凝治疗30251168精神病0251168肺结核0251168慢性肝炎肝功能明显改变及肝硬化0251168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020001300脑出血留有严重后遗症30251168脑血栓、脑梗塞留有严重后遗症30251168冠心病、陈旧性心梗30251168艾滋病30251168脑支架、肾支架30251168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30251168银屑病30251168白塞氏病30251168重症肌无力30251168多发性硬化症30251168儿童先天性心脏病60甲状腺功能亢进308560甲状腺功能低下308560高血压Ⅲ期308560门诊规定病种补助起付标准为30元;按病种设月最高补助限额(见上表).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城镇职工75%、城镇居民50%事项16: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1.
事项说明对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人员、死亡人员、异地安置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
2.
退保人员个人帐户返还所需材料(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2)《退休死亡人员多划帐户补缴通知单》(经办窗口提供);(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4)医保卡.
3.
办理流程图单位到经办窗口办理退保后,本人或代办人员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办理地点: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5号.
咨询电话:3379037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8.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1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阜新市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或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的条件①退休人员②在职职工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
2.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本人持有二代激活的社保卡及下列材料之一:①本人异地户口簿或房产证.
②随配偶或子女居住的,可提供投靠亲属异地户口簿或房产证,无房产证可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附结婚证、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随军配偶或子女是异地现役军人的,异地居住证明可由部队开具.
④用人单位派驻职工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提供异地及异地工商部门⑤未联网前已经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如已激活二代社保卡,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到医保中心办理联网登记,3.
去哪办理电话是多少参保人员可以到阜新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或关注"阜新医保"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0418-33790374.
多长时间可以办好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5.
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异地就医窗口提交材料或电话传真不予受理告知退回材料不符告知补正系统登记办理完毕事项1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门诊特药种类有哪些,各类人员报销比例是多少门诊特药支付比例职工居民24+17种(见下)49%42%24+17种特药: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尼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厄洛替尼、索拉非尼、拉帕替尼、阿帕替尼、硼替佐米、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西达本胺、阿比特龙、氟维司群、重组人干扰素β-1b、依维莫司、来那度胺、复方黄黛片、注射用黄芪多糖、参一胶囊、免疫重组人凝血因子Ⅷa、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普替尼、阿法替尼、安洛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赛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

2.
需要提供那些材料相关就医资料(加盖病案室印章的病案首页、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基因检测报告、认定相关检查化验单、影像学资料等)、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
3.
去哪办理办理直接到三级医院(辽建集团阜新矿总院、阜新中心医院、阜新市二院),到定点医院或药房购药,定点药房包括:成大方圆新华路分店、成大方圆体育场分店、人民康泰大润发店、宇纲堂便民药品器械店4.
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即时办理.
5.
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现金报销现金购药认定备案6.
办理是否收费不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委托办理8.
备注(注意事项)无.
事项19: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登记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治疗所在医院,根据患者病情诊治需求,经所在医院审核通过后备案结算.
事项20: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1.
事项说明我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目前共设有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七个统筹区.
两县与县医保中心合并,由县医疗保障局直接领导,五区有相应的农村居民医保的经办机构(原新农合办).

2.
参合说明农村居民参合原则上要求以户为单位全家参合.
各县区由村、镇代收后,统一缴存到县区财政的新农合专户.
具体参合情况及问题可以咨询各自县区的经办机构.
3.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新农合)服务机构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西环路5号0418-3379037阜蒙县阜蒙县文化路16号0418-8801310彰武县彰武县人民大街21号0418-7731943海州区海州区中华路66号1511房间0418-2821634细河区细河区行政服务中心406室0418-6325963太平区太平区东光路29号0418-2454686新邱区新邱区河汇花园综合办公楼0418-2862323清河门区清河门区区政府西侧0418-60113680418-6324455事项21: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支付1.
用人单位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用人单位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
用人单位申领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4.
用人单位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
用人单位申领1-4级丧葬补助金6.
用人单位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7.
用人单位申领工伤职工申请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用人单位提交材料,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科对享受待遇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认定材料进行待遇核定,上报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科进行待遇支付.
事项22:现场接待有关劳动保障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1.
事项说明(1)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项有哪些①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③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④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⑤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⑦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⑧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⑨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受理条件是什么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②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③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2.
所需材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与被诉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被诉单位存在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行为的有效证据(包括工资表、工资欠条、考勤记录、押金收据等).
(3)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应当书写自述材料.
(4)递交投诉文书(投诉举报登记表).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⑵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等.

3.
办理流程图投诉者提供投诉文书及相关材料劳动监察机构审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违法行为超过2年投诉文书或相关材料不全告知投诉者补正投诉材料告知投诉人不属劳动监察职权范围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监察机构提出不属该劳动监察机构管辖范围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投诉材料交相关业务大队具体办案人员按随机原则进行任务分派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办理部门地址电话阜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举报科阜新市中华路79号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0418-22653195.
办理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6.
是否收费:免费7.
可否代办: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授权委托代表投诉.
8.
备注(注意事项):无.
(四)个税事项1:自然人信息采集一、业务描述自然人采取直接采集方式,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或通过远程办税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生成自然人基础信息档案.
对于首次采集的自然人,按赋码规则生成纳税人识别号,并建立自然人档案,采集该自然人报送的基础信息.

二、纳税人提供表证单书、份数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
2、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3、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原件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2:自然人信息采集(A表)一、业务描述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扣缴申报表之前,需针对新增的员工信息或基础信息变化的员工信息,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采集员工基础信息.
二、纳税人填报表证单书、份数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
2、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3、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原件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3:自然人信息变更一、业务描述自然人完成信息采集后,非唯一性信息发生变化的,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进行修改,也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业务.
本功能适用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场景.
二、纳税人填报表证单书、份数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
2、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
3、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原件.
4、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报送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自然人非唯一性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进一步确认的情况.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4: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业务描述符合个人所得税备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
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
税务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收集、录入,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

纳税人通过本功能可实现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在系统中的登记,以便后续在申报流程中使用.
纳税人填报表证单书、份数见附录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见附录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办理流程事项5: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核准业务描述个人所得税核准类减免税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
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纳税人申请核准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应的材料.

二、纳税人填报表证单书、份数见附录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见附录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5个工作日五、办理流程事项6: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抵扣备案一、业务描述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天使投资个人应于投资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7: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一、业务描述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操作人员即可通过此功能为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办理备案,纳税人必须为非居民,且已进行自然人信息登记.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自行申报:1.
《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2.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代扣代缴申报:1.
《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一式3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
2.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一式3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收居民身份证明》2、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
3、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特定条款税收协定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应当提交的证明4、非居民纳税人可以自行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其他资料.
备注:1.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由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前一个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个人,可以缔约对方政府签发的护照复印件代替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2.
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主要包括:非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取得营业利润、国际运输所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各类劳务所得等,与所得支付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非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取得股息,由股息支付方做出股息分配决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非居民纳税人享受退休金、学生等条款协定待遇无法提供与取得该所得相关合同的,可提供支付凭证.

3.
非居民纳税人可以自行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其他资料: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待遇的,还可提供专利注册证书、版权所属证明等;享受独立个人劳务条款待遇的,可提供登记注册的职业证件或职业证明、在中国境内的居留记录等;享受非独立个人劳务(受雇所得)条款待遇的,可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居留记录;享受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的,可提供学校或研究机构的资质证明;享受艺术家和运动员条款待遇的,可提供由文化部、体育总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间文化、体育交流批件或公共基金、政府资金资助证明;享受学生条款待遇的,可提供学生证或实习证明.
非居民纳税人选择提供其他资料的,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和判断非居民纳税人是否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非居民纳税人不提供其他资料的,不影响非居民纳税人申报享受协定待遇.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8: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一、业务描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其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
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满2年的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9:个人所得税延递纳税备案一、业务描述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员工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应于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上市公司应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备案.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应于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权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1.
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员工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备案时需要纳税人填写的表单:《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2.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上市公司备案时需要纳税人填写的表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3.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备案时需要纳税人填写的表单:《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一)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员工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备案时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资料:1、股权激励计划复印件2、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复印件3、激励对象任职或从事技术工作情况说明4、实施股权奖励的企业同时报送本企业及其奖励股权标的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说明(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上市公司备案时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资料:1、股权激励计划复印件2、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复印件(三)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备案时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资料:1、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2、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复印件3、技术成果评估报告四、办理时(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10:自行申报10.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一、业务描述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适用于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的个人的预缴纳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预缴纳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应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预缴纳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应报送:1、《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2、《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有自行缴纳商业健康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程序10.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一、业务描述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终止生产经营及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9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二、纳税人填报表证单书、份数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年度纳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应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年度纳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应报送:1、《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2、《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4、《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有自行缴纳商业健康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有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实行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3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在3个月的申报期限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10.
3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一、业务描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选择其中一处从事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申报.
投资者汇总申报时,根据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投资者减除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经营所得中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计算.
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投资者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计算.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处或者2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应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处或者2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应报送:1、《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2、《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4、《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有自行缴纳商业健康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有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选择其中一处从事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申报.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程序10.
4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一、业务描述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分类所得自行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并缴纳税款.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2、《股权转让报告表》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4、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5、已备案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6、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涉及到财产转让不能明确提供允许扣除金额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程序10.
5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一、业务描述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应自行预缴申报情形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预缴申报表》.
纳税人没有户籍或者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适用于综合所得自行预缴)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纳税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没有进行自然人信息采集涉税业务的纳税人.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程序10.
6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一、业务描述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是指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在纳税人日常预扣预缴的基础上,汇总纳税人年度全部应税所得,按照年度税率表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表)》(仅适用于取得境内综合所得)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收入和已预交明细表专项扣除明细表专项附加扣除明细表其他扣除明细表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纳税人委托代理申报的授权书已备案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本期之前各期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申报时需要代理人为其代理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申报时需要代理人为其代理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7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8的报送条件为:存在前期预扣预缴税款没有进行年度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9的报送条件为:有自行缴纳商业健康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10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11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税流程10.
7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一、业务描述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对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表)(适用于取得境内、境外所得)》并向中国境内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表)》(仅适用于取得境内、境外所得)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收入和已预交明细表专项扣除明细表专项附加扣除明细表其他扣除明细表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纳税人委托代理申报的授权书已备案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本期之前各期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以前年度收入调增明细表免税收入明细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申报时需要代理人为其代理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申报时需要代理人为其代理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7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8的报送条件为:存在前期预扣预缴税款没有进行年度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9的报送条件为:有自行缴纳商业健康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10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11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12的报送条件为:以前年度存在调增项目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13的报送条件为:申报期内存在免税收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对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表)(适用于取得境内、境外所得)》并向中国境内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税流程10.
8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一、业务描述纳税人转让股改限售股的,证券机构按照该股票股改复牌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纳税人转让新股限售股的,证券机构按照该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并按照计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标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缴专用)第二联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递纳税备案表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存在限售股转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有扣缴单位为其预扣预缴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递纳税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做了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税流程10.
9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一、业务描述限售股持有者为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到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请,办理清算申报事宜.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期限届满后税务机关不再办理.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限售股交易明细记录(加盖开户证件机构印章)财产原值凭证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税收转让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纳税人有效证件代理人有效证件纳税人委托代理申报授权书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清算年度有税务代保管资金需要清算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有扣缴申报税收完税凭证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做了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7的报送条件为:没有进行自然人信息采集涉税业务的纳税人.
资料8的报送条件为:申报时需要代理人为其代理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9的报送条件为:申报时需要代理人为其代理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纳税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清算后次月1日起3个月内到税务机关办理.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税流程10.
10非居民自行申报一、业务描述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是指非居民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境内个人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送相关申报表的行为.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形包括:1.
非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2.
非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有扣缴义务人但未扣缴税款的;3.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份数《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教育和工艺事业捐赠和扣除明细表《股权转让报告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有教育和工艺事业捐赠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四、纳税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税流程事项11:代扣代缴申报11.
1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一、业务描述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综合所得时,根据已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结合当期收入、扣除等情况,在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报告表》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进行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实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纳税人应填报表证单书、份数《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相应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股票(权)转让价格、递延纳税股票(权)原值、合理税费的其他有关资料专项附加扣除明细表《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无法界定计税依据需要法定中介结构进行评估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需要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计税依据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扣缴申报涉及股权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有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有自行缴纳商业健康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7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11.
2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一、业务描述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分类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分类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实行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取得的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纳税人应填报表证单书、份数《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2、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3、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5、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6、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做了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递纳税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在主管税务机关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延递纳税备案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11.
3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一、业务描述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履行代扣代缴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并在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报告表》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实行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二、纳税人应填报表证单书、份数《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税收优惠事项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我省规定按年计算征收、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
(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事项12: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一、业务描述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选择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的,应当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非上市公司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选择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的,应当于发生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选择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的,应当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应填报表证单书、份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纳税人身份证明2、投资协议3、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4、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5、《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没有在税务机关做自然人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办理流程事项13:专项附加扣除业务描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二、纳税人应填报表证单书、份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子女学籍信息、身份证明信息2、大病医疗保险单,大病凭证3、贷款合同、银行结息单4、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发票5、继续教育证书6、赡养老人的身份证明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1的报送条件为: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2的报送条件为: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3的报送条件为:有首套房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4的报送条件为: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内容.
资料5的报送条件为: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内容.
四、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二)税务机关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即时办结五、办理流程附录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见4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5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核准)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1.
1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界定标准为:1.
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
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2.
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2、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3、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4、原购房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原件5、原购房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复印件6、售房合同或协议7、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材料1.
2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证明随军家属身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包括与收入有关的银行流水凭证、开具的与收入有关的发票存根联等能证明收入的其他材料.
1.
3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复印件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包括与收入有关的银行流水凭证、开具的与收入有关的发票存根联等能证明收入的其他材料.
1.
4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身份证明原件3、身份证明复印件4、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包括与收入有关的银行流水凭证、开具的与收入有关的发票存根联等能证明收入的其他材料.
1.
5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身份证明原件3、身份证明复印件4、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包括与收入有关的银行流水凭证、开具的与收入有关的发票存根联等能证明收入的其他材料.
1.
6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对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身份证明原件3、身份证明复印件4、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包括与收入有关的银行流水凭证、开具的与收入有关的发票存根联等能证明收入的其他材料.
1.
7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身份证明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从事"四业"所得证明材料原件4、从事"四业"所得证明材料复印件1.
8对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为支持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确保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对受北京冬奥组委邀请的,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奥运相关工作的外籍顾问以及裁判员等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1.
9个人无偿受赠或继承不动产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自2009年5月25日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5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原件6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复印件7结婚证原件8结婚证复印件9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10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复印件11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12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复印件13死亡证明原件、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原件14死亡证明复印件、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上述资料的报送条件为:资料5、资料6的报送条件为:属于离婚分割财产的报送内容.
资料7、资料8的报送条件为:属于无偿赠与配偶的报送内容.
资料9、资料10的报送条件为:属于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报送内容.
资料11、资料12的报送条件为:属于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的报送内容.
资料13、资料14的条件报送为:属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报送内容.
注意事项: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证明取消公证要求.
有关材料报送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六条执行.
1.
10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1.
1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12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13拆迁补偿款免税一、业务描述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3、取得拆迁补偿款相关证明料1.
14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一、业务描述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15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一、业务描述对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16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金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17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18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1.
19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2、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任职证明3、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4、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复印件5、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任职证明复印件1.
20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二)除上述第(一)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高级专家是指:(一)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2、高级专家证明材料3、高级专家证明材料复印件4、劳动人事关系证明1.
21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22工伤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复印件1.
23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复印件1.
24见义勇为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见义勇为行为证明2、见义勇为行为证明复印件3、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由政府批准成立的类似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1.
25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26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1)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27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28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29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一、业务描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3号)规定,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见1).
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股权奖励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奖励单位留存备查.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2、A03067《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1.
30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一、业务描述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31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32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经国务院批准,对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33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34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为: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
35外籍个人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注意事项:个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
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税收减免信息即可.
1.
36外籍个人生活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意事项:个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
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税收减免信息即可.
1.
37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复印件3、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1.
38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个人取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1.
39证券资金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1.
40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基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1、住房公积金;2、医疗保险金;3、基本养老保险金;4、失业保险基金.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1.
41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1.
42平潭台湾居民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42号)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有关规定,按不超过内地与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的台湾居民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所称台湾居民,是指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个人.
所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是指国务院2011年11月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3、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1.
4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一、业务描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本优惠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二、纳税人应填报的表证单书、份数无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核准2.
1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一、业务描述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纳税人填报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4、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
2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描述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纳税人填报表证单书、份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2份,一份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3、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原件4、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原件一般是指: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1.
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2.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3.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生产性生物资产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林业部门出具的森林病虫害证明、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疫情证明、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等.

(五)不动产阜新市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不动产登记中心名称办公地址咨询电话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2号0418-3333008彰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彰武县建华路110号0418-7811015阜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阜蒙县团结街26号0418-8823297新邱分中心(区行政服务大厅)新邱区河汇街284号0418-6239115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清河门办事处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河门区政通路棚改四期房产交易大厅0418-3810091开发区高新区直属分中心事项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
事项说明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2.
所需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阜新市人民政府土地批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阜新市人民政府土地批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及附图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阜新市人民政府土地批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附图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
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⑤土地有偿使用价款及税费缴清凭证[按照登记事项提供](包括出让金或租金缴库认定书、配套费收讫文件、契税的完税凭证等)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权籍调查窗口宗地整合.
3).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4).
持缴费凭证去财务收费窗口缴费.
5).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土地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5)共有性质变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不动产权属证书;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7)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8)其他必要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权籍调查窗口宗地整合.
3).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转让方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继承或受遗赠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可以由单方申请.

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2)继承或受遗赠的;3)作价出资(入股)的;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导致共有份额变化的;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所需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不动产权属证书;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继承相关材料;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⑤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⑥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⑦其他必要材料3、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权籍调查窗口宗地整合.
3).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1)土地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不动产权属证书;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
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3.
办理流程图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5.
是否收费否事项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1.
事项说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依申请更正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不动产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应当与申请更正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2、所需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④不动产权属证书;⑤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提交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材料等.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领取证凭证3).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6:新建商品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
事项说明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
所需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权籍调查窗口房屋面积审核及房地整合.
3).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7:新建商品房以外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
什么是新建商品房以外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商品房以外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2.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①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②核实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④提交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⑤提交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⑥提交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原件;⑦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提交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原件;⑧提交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权籍调查窗口宗地整合.
3).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名下的不动产分割或者合并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需提交:①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②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③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④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3)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
3).
持缴费凭证去财务收费窗口缴费.
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

1)买卖、互换、赠与的;2)继承或受遗赠的;3)价出资(入股)的;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
8.
6的规定提交材料;(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6)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有权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受理后,领取凭证.
3).
持缴费凭证去财务收费窗口交费.
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不动产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权利的;3)因依法被没收、征收、收回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
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业务.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否事项11: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1.
事项说明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2.
所需材料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5)抵押合同.
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权籍调查窗口宗地整合.
3).
初始登记窗口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6、是否收费是事项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首次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
所需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②请人身份证明;③不动产权属证书;④主债权合同.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⑤抵押合同.
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⑥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3、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凭取证凭证去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费用.
3).
银行工作人员凭取证凭证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13: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1.
事项说明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2.
所需材料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5)抵押合同.
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6)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凭取证凭证去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费用.
3).
银行工作人员凭取证凭证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14: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3)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4)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5)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6)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7)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凭取证凭证去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费用.
3).
银行工作人员凭取证凭证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15: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1.
事项说明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分别申请下列登记:1)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2)当事人约定受让人享有一般抵押权、原抵押权人就扣减已转移的债权数额后继续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3)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和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
2、所需材料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2)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
3).
持缴费凭证去财务收费窗口缴费.
4).
凭取证凭证和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16: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1.
事项说明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1)主债权消灭的;2)抵押权已经实现的;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业务.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否事项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依申请更正登记:1、事项说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的,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依申请更正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不动产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应当与申请更正的不动产登记薄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2、所需材料(1)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3)提交证实不动产登记薄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提交证实与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5)登记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领取缴费和取证凭证.
3).
凭取证凭证及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取证书.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依职权更正登记1.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依职权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2.
应当具备哪些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法律、行政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3、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领取取证凭证.
3).
凭取证凭证及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取证书.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否事项19: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1.
事项说明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2.
所需材料申请预告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4)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依法应当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登记的申请材料.
5)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受理后,凭取证凭证去财务窗口确认.
3).
凭取证凭证及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明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20: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
事项说明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2.
所需材料申请预告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4)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受理后,凭取证凭证去财务窗口确认.
3).
银行工作人员凭取证凭证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明.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21:注销不动产预告登记1.
事项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注销预告登记:1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2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所需材料申请注销预告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登记业务窗口按号受理.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5.
是否收费否事项22:不动产查封登记1.
事项说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国家有权机关的嘱托文件依法办理查封登记的,适用查封登记.
嘱托查封的主体应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
2.
所需材料办理查封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法规窗口受理.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5.
是否收费否事项23:不动产预查封登记1.
事项说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国家有权机关的嘱托文件依法对被执行人尚未进行权属登记、但将来可能会登记的不动产进行的一种预先的限制性登记.
嘱托预查封的主体应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

2.
所需材料办理预查封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法规窗口受理.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5.
是否收费否事项24:不动产解除查封登记1.
事项说明查封期间,查封机关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其嘱托文件办理注销查封登记.
不动产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查封机关未嘱托解除查封、解除预查封或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2.
所需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提交委托送达函;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等人民政府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法规窗口受理.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
5.
是否收费否事项25复制不动产原始资料1所需材料:查询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2、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档案窗口受理.
3.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
4.
是否收费否事项26:本地区不动产登记查询1.
事项说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是指为方便单位和个人查询不动产权利状况,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的措施.
这里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过程中形成和收集的一系列文字和图件资料.
包括不动产登记结果资料和原始登记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查询或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1)查询主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来查询的;(2)查询的不动产属于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范围;(3)查询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4)查询主体及其内容符合规定: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全部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5)查询目的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所需材料:(1)提交查询申请书原件;(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原件.
不动产登记薄上记载的权利人通过设置在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终端自动系统查询登记结果的,可以不提交上述材料.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二楼档案窗口受理.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
5.
是否收费否事件27.
核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出具查询结果1.
办理流程:档案科查询窗口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办结.
3.
是否收费否事项28:不动产证书补发1.
事项说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向申请人补发注明"补发"字样的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2.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
(如房屋存在抵押登记,需抵押权人配合办理)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受理后,凭受理单去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费用.
3).
公告期(15个工作日)后,到叫号台领号办理.
4).
凭取证凭证及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是事项29:不动产证书换发1.
事项说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2.
所需材料换发权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污损破损的不动产权证书.
3.
办理流程1).
二楼叫号台领号,等候区等待叫号.
2).
受理后,凭受理单去财务窗口缴纳费用.
3).
凭取证凭证及身份证明到二楼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证书.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
是否收费(七)公积金事项1: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网点)及地址办事处(网点)办公地址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阜新市海州区和平路24号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阜蒙办事处康大天成一品小区4#楼网点7、8号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彰武办事处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77#楼77—9、10、11门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河门办事处清河门新昌路124—6门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邱办事处新邱区阳光大街251号8门事项2:现金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以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如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需提供上次提取后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称房产证)后申请提取.
所购房屋坐落地在提取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可在与开发公司签订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内,并取得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

(6)提取总额不能超出全额房款.
持房产证提取的,如产权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支付购房款,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仅限配偶、血亲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提取差额.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的,仅限产权人及其配偶,取得房产证后,职工本人及配偶不可再以该房办理提取.

2、所需材料:①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全额或部分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③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④职工父母或子女参与提取的,提供户口簿或相关人事档案.
⑤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
⑥提取人身份证⑦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为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即1996年(阜矿集团职工为2004年)及以后购买的住房.
(2)职工多次购买同一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3)购买规划用途为网点、车库、酒店、公寓、商住两用、公建、其他等房屋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以继承、赠与、析产、互换、转移等取得住房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3:现金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以购买自住上市交易二手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如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需提供上次提取后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后申请提取.
(6)提取总额不能超出房款交易额.
如产权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支付购房款,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仅限配偶、血亲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提取差额.
2、所需材料:①房产证②契税发票或房屋档案③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④职工父母或子女参与提取的,提供同住户口簿或相关人事档案.
⑤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
⑥提取人身份证⑦提取人一类储蓄卡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3、办理流程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为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即1996年(阜矿集团职工为2004年)及以后购买的住房.
(2)职工多次购买同一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3)购买规划用途为网点、车库、酒店、公寓、商住两用、公建、其他等房屋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以继承、赠与、析产、互换、转移等取得住房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4:现金购买公有住房、棚户区住房改造或房屋动迁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以购买自住公有住房、棚户区住房改造或自住房屋动迁且未办理购房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如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需提供上次提取后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后申请提取.
棚改房屋坐落我市行政区域内出现资金困难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可在与棚改部门签订《动迁安置协议》一年内,并交纳一定房款后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取得房产证后,不可再以该房办理提取.

(6)提取总额不能超出房款额.
如产权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支付购房款,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差额.
2、所需材料:①房产证或动迁安置协议②房屋档案③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④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
⑤提取人身份证⑥提取人一类储蓄卡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3、办理流程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为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即1996年(阜矿集团职工为2004年)及以后购买的住房.
(2)职工多次购买同一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3)购买规划用途为网点、车库、酒店、公寓、商住两用、公建、其他等房屋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以继承、赠与、析产、互换、转移、原面积抵顶全额动迁房款等取得住房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公有住房早于1996年(2004年)或上次提取时间所交的房款不可计算在可提取金额内.
房屋动迁时原面积及附属物等抵顶核定的价值不可计算在可提取金额内.
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5:现金购买军产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因购买军队土地上建造的自住商品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的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如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需提供上次提取后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后申请提取.
(6)提取总额不能超出房款额.
如产权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支付购房款,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仅限配偶、血亲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提取差额.
2、所需材料:①房产证②房款发票或契税发票③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④职工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提供同住户口簿或相关人事档案.
⑤提取人身份证⑥提取人一类储蓄卡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3、办理流程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为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即1996年(阜矿集团职工为2004年)及以后购买的住房.
(2)职工多次购买同一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3)购买规划用途为网点、车库、酒店、公寓、商住两用、公建、其他等房屋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以继承、赠与、析产、互换、转移等取得住房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6: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贷)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如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需提供上次提取后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后申请提取.
所购房屋坐落地在提取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可在与开发公司签订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内,并取得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
其中已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的,要在登记后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6)提取总额不能超出全额房款与贷款额的差额.
持房产证提取的,如产权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支付购房款,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仅限配偶、血亲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提取差额.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告登记证提取的,仅限产权人及其配偶,取得房产证后,职工本人及配偶不可再以该房办理提取.

2、所需材料:①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告登记证②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③异地公贷购房的,提供借款合同④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⑤职工父母或子女参与提取的,提供同住户口簿或相关人事档案.
⑥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
⑦提取人身份证⑧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为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即1996年(阜矿集团职工为2004年)及以后购买的住房.
(2)职工多次购买同一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3)购买规划用途为网点、车库、酒店、公寓、商住两用、公建、其他等房屋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以继承、赠与、析产、互换、转移等取得住房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7: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公贷和商贷组合)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以办理商业购房贷款或组合购房贷款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如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需提供上次提取后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后申请提取.
所购房屋坐落地在提取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可在与开发公司签订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内,并取得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
其中已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的,要在登记后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6)提取总额不能超出全额房款与贷款额的差额.
持房产证提取的,如产权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支付购房款,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仅限配偶、血亲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提取差额.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告登记证提取的,仅限产权人及其配偶,取得房产证后,职工本人及配偶不可再以该房办理提取.

2、所需材料:①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告登记证②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③借款合同④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⑤职工父母或子女参与提取的,提供同住户口簿或相关人事档案.
⑥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
⑦提取人身份证⑧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为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即1996年(阜矿集团职工为2004年)及以后购买的住房.
(2)职工多次购买同一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3)购买规划用途为网点、车库、酒店、公寓、商住两用、公建、其他等房屋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以继承、赠与、析产、互换、转移等取得住房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以自行建造、翻建、大修(一般指在自家宅基地建修)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如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需提供上次提取后再次建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且仅限产权人及其配偶在取得房产证后申请提取.
(6)提取总额不能超出该次建修住房材料及人工费用,原则上按照我市建修一间住房平均费用3万元乘以间数计算.
2、所需材料:①房产证②私人建修申请审批书③土地使用证④无法提供②③的,要提供含有批准建修手续的房屋档案.
⑤大修住房的,还要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⑥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⑦提取人身份证⑧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为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即1996年(阜矿集团职工为2004年)及以后建修的住房.
(2)规划用途为网点、车库、酒店、公寓、商住两用、公建、其他等房屋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以继承、赠与、析产、互换、转移等取得住房的,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实际一次建修总费用超过平均计算值的,要有费用预算书和税务发票证实.
公积金中心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实地核查.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包括公贷、商贷、组合贷)本息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且提取所还购房贷款不得拖欠.
(5)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购房贷款,且在贷款还满一整年后至贷款还清后一年内申请提取,各次提取间隔一整年.
每次提取总额不能超出一年还贷本息.
如一方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一年还贷本息,有住房公积金的另一方借款人可申请提取差额.
贷款还清后的末次提取以所剩实际月数计算.
所需材料:我市公贷的①提取人身份证②提取人一类储蓄卡.
异地(包括行业)公贷的①借款合同②近3个月还贷明细③主借人如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我市缴存的辅借人提取时,还需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主借人近一年提取明细;如主借人一年内提取或收到了还款额的,提取明细可由相关凭证代替.
④需参看配偶信息的,提供结婚证.
⑤提取人身份证⑥提取人一类储蓄卡商贷或组合贷的①借款合同②一个月(自然日)内开具的个人信用报告③近3个月还贷明细④需参看配偶信息的,提供结婚证.
⑤提取人身份证⑥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因借款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按期申请提取的部分,不再给予补提.
(2)是否为购房贷款以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显示信息为准.
(3)多个借款人在我市不同办事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方提取额不足一年还贷本息部分需要另一方提取时,应当即向公积金中心取得提取联系单,用于另一方在联系单有效期即一个月(自然日)内办理提取.

(4)借款人因贷款后婚姻状况或其他关系发生改变,以《借款合同》是否变更为准.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0: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及配偶以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我市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非销户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具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已婚的职工,夫妻双方均要无房.
(6)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一套住房的1年房租:租住商品房按目前我市市场平均租金水平800元/月计算,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政府租赁管理部门实际收取的房租计算.
(7)租房的已婚职工夫妻一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支付1年房租的,有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申请提取差额.
2、所需材料:①当前无房证明(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文书;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③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④提取人身份证⑤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不可代办.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租房提取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要签订相关房屋和婚姻状况承诺书并自行承担后果.
(2)因提取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按期申请提取的部分,不再给予补提.
(3)无房产证明开具后一个月(自然日)内有效.
(4)提取人需柜台面签关于婚姻状况、无房事实承诺书.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1: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本人或配偶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患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有关大病病种或患其他疾病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疾病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具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提取金额不超过在正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或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结算单中体现的个人负担费用.
(6)职工本人提取后不足同一医疗费用的,其有公积金的配偶可提取差额.
2、所需材料:①诊断书(住院治疗病志有明确诊断内容的可免除)②病志③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单④患者医保证⑤低保人群还需提供低保证⑥患者不是提取人本人的,提供证明提取人与病患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⑦提取人身份证⑧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人社部门规定的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规定的大病病种单次或累计治疗自费需达到5000元及以上,其他疾病单次治疗自费需达到8000元及以上.
患者属于低保户的,不设下限.
住院费用结算单和门诊费用结算单单张自费达到500元及以上的可参与计算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4)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2: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1、事项说明:职工本人或配偶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遇重大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且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
(3)各类各次提取间隔期为一整年.
(4)具有公积金贷款不得拖欠.
(5)提取金额不超过在正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或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结算单中体现的个人负担费用.
(6)职工本人提取后不足同一医疗费用的,其有公积金的配偶可提取差额.
2、所需材料:①事故鉴定及处理意见书②诊断书(住院治疗病志有明确诊断内容的可免除)③病志④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单⑤低保人群还需提供低保证⑥患者不是提取人本人的,提供证明提取人与病患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⑦提取人身份证⑧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4、办理地点:提取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需经公积金中心认定,事故赔偿方赔偿后,仍无力支付的单次治疗达8000元及以上的医疗自费费用.
(2)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3: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说明:职工以离休、退休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
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所需材料: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年满60周岁男职工和年满55周岁女职工可不提供).
②提取人身份证③提取人一类储蓄卡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3、办理流程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职工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说明: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
(2)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所需材料:公积金余额1000元及以下的:①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②提供证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及关系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等.
③死亡职工或办理人之一的一类储蓄卡.

公积金余额超过1000元的:①公证书②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③办理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职工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公积金余额1000元及以下的,必须由中心认定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公积金余额超过1000元的,由公证书中指定的办理人办理.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账户余额为1000元以上的,或通过结婚证、户口本无法确定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或有受遗赠人的,需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之后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账户余额为1000元以下的,不需要办理公证,由法定继承人之一签订承诺书办理提取.
提取办结后,公积金中心不对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归属和分配问题负责.
(4)死亡职工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5)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5: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说明:职工以出境定居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
(2)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所需材料:①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
②提取人身份证③提取人一类储蓄卡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3、办理流程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职工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说明:职工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
(2)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所需材料:①正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②非因工伤或因工伤、职业病等致残的1-4级伤残证明③提取人身份证④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缴存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职工非因工伤病或因工伤病或职业病致残达到国家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
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3)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7: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半年后并未再就业,造成家庭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说明:职工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后并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
(2)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所需材料:①正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②提取人身份证③提取人一类储蓄卡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缴存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8:集中封存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说明:职工因与单位劳动关系转移到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后,符合下列情形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需满足集中封存满半年、死亡、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之一.
2、所需材料:①死亡或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相应类别提取规定材料.
②集中封存满半年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和一类储蓄卡.
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3、办理流程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前台初审柜员受理业务.

复核柜员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提取材料齐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全且属实,作出准予提取公积金的决定;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

4、办理地点:职工缴存公积金所在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且材料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可否代办: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死亡职工提取按规定办理人办理.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1)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经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具体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核为准.
事项19:个人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1、所需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公积金查询卡2、办理渠道:可通过前台、电话、中心网站、手机APP或大厅自助查询终端查询3、咨询电话:12329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可否代办: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
事项20: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1、事项说明:对留存的个人账户基本信息的变更.
2、所需材料:①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明②填写《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③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还应提供"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栏"有相关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正居民身份证重错编号证明》)原件.
申请人持材料向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3、办理流程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具备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由.
4、办理地点:任一办事处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实时办结.
6、可否代办: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
7、注意事项:补充说明:若身份证号码正确、仅需更正姓名(只限音同字不同的姓名)、姓名正确且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即去掉新证件号码第7、8、18位后与系统登记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或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提供"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栏有相关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正居民身份证重错编号证明》),经职工本人签字后,《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均可不加盖单位公章.

事项21: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事项说明:职工购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1)借款人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一个月(含).
(2)本人或与配偶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且该购买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4)具有购买商品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抵押.
(5)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含配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所购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
(8)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中心需要提供的资料.

2.
所需材料:贷款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户口簿原件.
(3)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结婚证原件(离婚的: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
(4)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5)首付款发票原件.
(6)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7)主借人名下的一类储蓄卡(本市区域内工行、建行、农行的均可)原件.
(8)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一年个人缴存明细账(异地贷款)原件.

3.
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大厅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中心审批确定贷款期限和金额.
中心办事处大厅前台签订借款合同并出具贷款承诺书.
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预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
中心办事处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后,按期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借款人于贷款发放的次月始按月还款(以还款计划书为准).
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后,到中心办事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持相关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4.
办理地点:购买市区内商品房,到市区公积金办事处办理;购买两县、新邱区、清河门区商品房的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
咨询电话:123295.
办理时限:当事人本人到场,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当日办结贷款申请受理.
5个工作日后签订借款合同.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按期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6.
是否收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7.
可否代办:借款人或抵押人及配偶不能到场办理贷款业务需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留存一份).
如果受托人不能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需由公证部门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公证.

8、注意事项:(1)借款人、抵押人关系:同一笔贷款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
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关系.
(2)军人辅助借款:辅助借款人为现役军(警、士)官的,需出具军(警、士)官的军(士)官证、身份证、工资收入及公积金缴交材料(应包括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房套数:夫妻双方贷款次数不允许超过2次(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中心不发放3次贷款.
第二次贷款应在上次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且还清后30天中心在月结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次还清贷款近24个月内逾期累计不得超过6次,否则不予受理.
(4)征信报告:需其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审核留档.
其报告中有对外担保、近24个月内预期累计超过6次、其他商业贷款的月供超出还贷能力、透支卡的透支额度超过半年内的工资收入等不良记录中心均不受理其公积金贷款.

(5)政策执行:申请贷款时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政策为准.
事项22: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
事项说明:职工购买已被他人购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国有土地上的住房且房屋建筑年代在20年之内、档案齐全.
申请条件:(1)借款人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一个月(含).
(2)本人或与配偶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且该购买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4)具有购买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抵押.
(5)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含配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中心需要提供的资料.

2.
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售房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户口簿原件.
(3)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结婚证原件(离婚的: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
(4)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5)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原件.
(6)契税发票原件.
(7)不动产证书(需过户)及所购房屋档案(8)主借人名下和售房人名下的一类储蓄卡(本市区域内工行、建行、农行的均可)原件,且售房人应同时提供该卡的具体开卡银行.
(9)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一年个人缴存明细账(异地贷款)原件.

3.
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大厅办理贷款受理,中心审批确定贷款期限和金额.
中心办事处大厅前台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中心办事处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后,按期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售房人个人银行账户.
借款人于贷款发放的次月始按月还款(以还款计划书为准).
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后,到中心办事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持相关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4.
办理地点:购买市区内住房,到市区公积金办事处办理;购买两县、新邱区、清河门区住房的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
咨询电话:12329.
5.
办理时限:当事人本人到场,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当日办结贷款申请受理.
5个工作日后签订借款合同.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按期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6.
是否收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7.
可否代办:借款人或抵押人及配偶不能到场办理贷款业务需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留存一份).
如果受托人不能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需由公证部门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公证.

8、注意事项:(1)借款人、抵押人关系:同一笔贷款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
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关系.
(2)军人辅助借款:辅助借款人为现役军(警、士)官的.
需出具军(警、士)官的军(士)官证、身份证、工资收入及公积金缴交材料(应包括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房套数:夫妻双方贷款次数不允许超过2次(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中心不发放3次贷款.
第二次贷款应在上次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且还清后30天中心在月结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次还清贷款近24个月内逾期累计不得超过6次,否则不予受理.
(4)征信报告:需其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审核留档.
其报告中有对外担保、近24个月内预期累计超过6次、其他商业贷款的月供超出还贷能力、透支卡的透支额度超过半年内的工资收入等不良记录中心均不受理其公积金贷款.

(5)政策执行:申请贷款时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政策为准.
事项2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
事项说明:职工在国有土地上按照相关部门审批要求投资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1)借款人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一个月(含).
(2)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4)具有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抵押.
(5)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含配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中心需要提供的资料.

2.
所需材料:①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身份证原件②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户口簿原件③借款人及配偶与抵押人结婚证原件(离婚的: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
).
④不动产权证原件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⑦占地审批书(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翻建、大修的需提供险房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及相关不能批准的翻建、大修的文件⑧建房费用票据⑨评估报告⑩主借人名下的一类储蓄卡且同时提供该卡的具体开户银行(本市区域内工行、建行、农行的均可)3.
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大厅办理贷款受理,中心审批确定贷款期限和金额.
中心办事处大厅前台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中心办事处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后,按期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借款人个人银行账户.
借款人于贷款发放的次月始按月还款(以还款计划书为准).
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后,到中心办事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持相关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4.
办理地点:市区内住房,到市区公积金办事处办理;两县、新邱区、清河门区住房的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
咨询电话:123295.
办理时限:当事人本人到场,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当日办结贷款申请受理.
5个工作日后签订借款合同.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按期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6.
是否收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7.
可否代办:借款人或抵押人及配偶不能到场办理贷款业务需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留存一份).
如果受托人不能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需由公证部门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公证.

8、注意事项:(1)借款人、抵押人关系:同一笔贷款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
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关系.
(2)军人辅助借款:辅助借款人为现役军(警、士)官的,需出具军(警、士)官的军(士)官证、身份证、工资收入及公积金缴交材料(应包括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房套数:夫妻双方贷款次数不允许超过2次(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中心不发放3次贷款.
第二次贷款应在上次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且还清后30天中心在月结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次还清贷款近24个月内逾期累计不得超过6次,否则不予受理.
(4)征信报告:需其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审核留档.
其报告中有对外担保、近24个月内预期累计超过6次、其他商业贷款的月供超出还贷能力、透支卡的透支额度超过半年内的工资收入等不良记录中心均不受理其公积金贷款.

(5)政策执行:申请贷款时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政策为准.
事项2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变更1、事项说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出现离婚、死亡、还款卡丢失等情形,经当事人申请、中心审批后,对借款人、抵押人的还款账号、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变更.
2、所需材料:因离婚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因死亡变更的,需提供医学死亡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材料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经公证的房屋继承材料.
3、办理流程图:申请人持到中心办事处大厅办理,中心核实审批.
在中心大厅前台签订变更手续,按期还款.
4、办理地点:原贷款办理的办事处.
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本人到场、手续齐全、还贷能力符合要求的,当日审批完结.
6、是否收费: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7、可否代办:否8、注意事项:(1)双人贷款变单人贷款额度划分:原为夫妻关系双人借款的,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离婚,借款归属人应与房屋归属人一致,如不办理全部提前还款,无法进行产权变更.
所变更的银行卡应维持原发放银行,不得变更.
(2)政策执行:申请贷款时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政策为准.
事项25: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1、事项说明:公积金贷款按期偿还12个月后,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借款人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时,可以选择原还款卡代扣、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还款方式、原还款卡代扣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还款组合方式.

2、所需材料:(1)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原贷款还款卡原件.
3、办理流程图:借款人、抵押人持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大厅前台提出申请.
中心审批借款人还款提前全部还款的,领取解除抵押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
4、办理地点:原贷款经办的办事处咨询电话:123295、办理时限:本人到场,手续齐全,当日办结.
6、是否收费: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7、可否代办:借款人或抵押人不能到场办理提前还贷业务需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留存一份).
如果受托人不能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需由公证部门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公证.

8、注意事项:(1)提前部分还款:每次还款额不少于10000元.
每年还款次数不超过1次,且间隔期为1年.
(2)政策执行:申请贷款时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政策为准.
事项26:受理职工投诉1、事项说明:职工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等手续提起投诉.
2、所需材料:投诉单位未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须准确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劳动合同、身份证、工资流水明细;投诉单位不依法办理账户转移、托管手续,应提供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投诉单位少缴公积金,应提供工资单、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

3、办理流程图:投诉:职工持材料到相应处室或网站等途径进行投诉,执法人员进行审查,自材料收集齐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和调查阶段:执法人员30日内调查取证,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限期整改:对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文书,未建立账户行为责令单位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欠缴行为责令单位在6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
申请法院执行: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中心3个月内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案:单位主动改正或经法院强制执行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未为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违法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予以1-5万元处罚.
4、办理地点:职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账户开立办事处所属处室投诉;未建立账户的,在单位所属区域办事处所属处室投诉.
咨询电话:12329投诉电话:市住房公积金筹资部2820318彰武办事处7731441阜蒙县办事处8827414清河门办事处2708008新邱办事处25131115、办理时限:自投诉材料收集齐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协调期限30日内;单位整体未建户、部分职工未建户限期整改期限30日内;单位整体欠缴、少缴职工公积金限期整改期限6个月内;单位不依法办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托管手续,限期整改期限30日;单位限期不改正3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6、是否收费:无7、可否代办:否(八)车管事项1:机动车注册登记1、事项说明:什么是注册登记:尚未注册的机动车,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2、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暂住人口的,还应该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③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④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副联原件;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⑥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⑦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⑧属于进口机动车的,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⑨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属于巡游和网约出租车、从事营运的大型客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提供);⑩《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受理点查验车辆后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属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属于未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有代理人的出具).

3、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受理点查验岗查验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需将车辆开至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②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确定号牌号码、缴费;③业务大厅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④新查验区院内领取安装号牌.

4、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管理辖区)5、办理时限:即办即领6、收费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行驶证10元、汽车号牌100元.
(辽价发[2005]3号)7、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事项2: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
事项说明:1.
改变车身颜色的;2.
更换发动机的;3.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
因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5.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6.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7.
已注册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8.
已注册机动车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一)改变车身颜色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属于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身颜色改变的出具技术鉴定证明或公安机关发还证明原件;⑦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
(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二)更换发动机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⑦发动机合格证或进口凭证;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②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③更换的发动机无号码的,打刻原发动机号;④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
(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三)更换车身或车架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⑦车身或车架的合格证或进口凭证;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②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③更换的车身或车架无号码的,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④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
(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四)因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变的,出具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⑦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②无凿改嫌疑的,打刻原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③窗口业务受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五)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非免检机动车出具);⑦更换后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原件;⑧原机动车的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复印件;⑨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需将车辆开至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②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
(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六)变更使用性质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证明原件;⑦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
(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七)已注册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⑥《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⑦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②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照相;③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八)已注册机动车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九)机动车转入: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暂住人口的,还应该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④机动车档案;⑤《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原件(由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⑥《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⑦原跨辖区临时号牌;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尾气检测,是否符合阜新转入标准;②将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③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选号、缴费、交回临时号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④新查验区院内领取安装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汽车号牌100元、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事项3:机动车转移登记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
事项说明: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一)辖区内转移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暂住人口的,还需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③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留存原件);④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⑤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⑥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⑨原机动车号牌.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县区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确定号牌号码、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③交回原机动车号牌、领取新号牌;④新查验区院内领取安装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汽车号牌100元、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二)跨辖区转移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暂住人口的,还需提交转入地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③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留存原件);④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⑤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⑥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⑨原机动车号牌;⑩转入地为限购城市的需出具机动车登记指标.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③交回原机动车号牌、领取跨辖区临时号牌;④填写档案邮寄单(自愿).

3、办理地点: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10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事项4:机动车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
事项说明: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2、机动车灭失的;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5、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6、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一)机动车回收的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④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⑤机动车号牌原件;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由回收企业提交);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⑧属于校车的,出具校车标牌原件;⑨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业务流程:①车辆交至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②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属于校车的还应提交校车标牌;③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④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注: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收到车辆所有人提交的机动车后出具报废证明,并到车管所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二)机动车灭失的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④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⑤机动车号牌原件;⑥灭失证明原件;⑦属于校车的,出具校车标牌原件;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到相应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及灭失证明、属于校车的提交校车标牌;②业务受理;③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④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⑤机动车号牌原件;⑥出境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出境证明为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⑦属于校车的,出具校车标牌原件;⑧《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⑨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②业务大厅窗口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出境证明;③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四)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的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④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⑤机动车号牌原件;⑥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⑦属于校车的,出具校车标牌原件;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业务大厅受理窗口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②窗口业务受理;③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五)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1、申请材料: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②属于校车的,出具校车标牌原件.
2、办理流程:无需机动车开始有人办理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六)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1、申请材料:①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②《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③属于校车的,出具校车标牌原件.
2、办理流程:无需机动车开始有人办理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事项5:机动车抵押登记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事项说明: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或抵押权消灭的(一)抵押登记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③抵押权人身份证明;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⑥《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⑦抵押权单位贷办员身份证明、贷办员证明.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领取登记证书.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二)解除抵押登记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③抵押权人身份证明;④机动车登记证书;⑤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原件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⑥《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⑦抵押权单位贷办员身份证明、贷办员证明.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领取登记证书.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事项6: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1、办理条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签字,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办事程序: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的一般流程:车辆管理所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核查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其中"先发放标志、后抽查监督"业务的办理流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在24小时内通过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审核、归档.
3、承诺时限:一日内4、提交材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收费标准:无6、办理地址:全市各安检机构7、办理时间:工作日8时至17时,中午不休息.
8、联系电话:2905052"先发放标志、后抽查监督"业务流程图事项7:其他机动车业务: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1、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2、事项说明:6年内免检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辆,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除外.

3、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③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4、办理流程:窗口业务受理、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5、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各区交警大队.
6、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8、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申请人信息栏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邮政编码邮寄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代理人姓名/名称手机号码申请业务事项号牌种类号牌号码申请事项申请原因及明细号牌补领丢失灭失前号牌后号牌换领前号牌后号牌行驶证补领丢失灭失换领登记证书申领补领丢失灭失未获得换领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登记地以外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丢失灭失换领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自新机动车牌证领取之日起,原机动车牌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填表说明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号牌"栏可多选;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4、"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
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由代理人或者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填写姓名/名称、手机号码;5、"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6、"登记证书"栏,"未获得"是指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形.

7、由窗口工作人员制作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属于代理人申请,申请表上无委托人签字的,可另行提交委托书.
对于群众主动提交申请表的,无需另行打印.
身份证明类别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8、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事项8:机动车驾驶证申领1、办事程序①持身份证到有资质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②到驾校报名参加培训③驾校统一到车管所受理④在互联网自主预约考试⑤参加试考⑥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核发驾驶证2、办理时限:申领业务当日受理,通过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宣誓领证.
3、收费标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受理免费,考试费和补考费按"辽价函【2013】080号"标准执行.
4、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阜蒙县车管所,彰武县车管所.
事项9:换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1、准备以下资料、凭证①身份证明原件②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信息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证明凭证)(补领驾驶证无需提交此项证明)2、一楼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3、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并领取证件4、办理时限:受理完毕半小时内领取证件5、收费标准:驾驶证工本费10元(辽价发【2010】28号)6、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阜蒙县车管所,彰武县车管所.
事项10: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1、事项说明: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所需材料:①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②机动车驾驶证;③驾驶人身份证明.
3、办理流程:在体检医院体检后直接审核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人身份证明.
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出具审验证明.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①阜新市第六人民医院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联系电话:0418-2905073②阜新市美年大健康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9号联系电话:18640660777③阜新县人民医院地址:阜蒙县繁荣大街156号联系电话:0418-8822540④阜新市矿业平安医院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路中段联系电话:13841880905⑤阜新市矿总医院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保健街43号联系电话:13841891027⑥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阜新市迎宾大街中段联系电话:13514188858⑦阜新市蒙医医院地址:阜蒙县城区民族街11号联系电话:13941808686⑧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18号联系电话:18204060999⑨阜新市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阜新市新邱区长新小区联系电话:15241999995、办理时限:当日办结;6、是否收费:不收费;7、可否代办:不可以;8、备注(注意事项):驾驶员身体检查收费20元,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是不收费的.
事项11:驾驶证延期换证、审验1、准备以下资料、凭证:①身份证明原件2、一楼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3、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4、办理时限:即办即结5、收费标准:免费6、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事项12:机动车驾驶证审验1、事项说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
2、所需材料: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②机动车驾驶证;③驾驶人身份证明.
3、办理流程:①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人身份证明.
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出具审验证明.
②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整理资料.
收存接受教育的凭证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在下一次接受审验的日期结束后销毁.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1海州大队2269133阜新市中华路邮电大街北段2细河大队2981117阜新市东风路青年西50米3阜蒙县大队8822538阜新市阜蒙县民族街25号4彰武县大队6949275阜新市彰武县霍丹路140号5太平大队2498600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77号6开发区大队2298200阜新市开发区盛业路7新邱大队2695517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33号8清河门大队2780483阜新市省道319线与217线交汇处5、办理时限:当日办结6、是否收费:不收费7、可否代办:不可以8、备注(注意事项):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事项13:驾驶人驾驶资格恢复考试1、准备以下资料、凭证①身份证明原件②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信息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证明凭证)2、一楼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3、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并预约考试4、办理时限:考试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件5、收费标准:驾驶证工本费10元(辽价发【2010】28号);科目一考试费40元(辽价函【2013】080号)6、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事项14: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1、准备以下资料、凭证①身份证明原件2、一楼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3、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4、办理时限:即办即结5、收费标准:免费6、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阜蒙县车管所,彰武县车管所.
事项15: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
事项说明: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2、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辆管理管辖区域变更登记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⑥原机动车号牌;⑦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⑧限购城市需出具机动车登记指标.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③交回原机动车号牌,领取跨辖区临时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入车辆管理管辖区域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暂住人口的,还应该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④机动车档案;⑤《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原件(由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⑥《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⑦原跨辖区临时号牌;⑧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尾气检测,是否符合阜新转入标准;②将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③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选号、缴费、交回临时号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④新查验区院内领取安装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汽车号牌100元、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三)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辖区内迁移变更登记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暂住人口的,还应该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四)变更共同所有人(变更后所有人住所在辖区内):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暂住人口的,还应该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⑤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
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五)变更共同所有人(变更后所有人住所迁出辖区的):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变更后为暂住人口的,应提交居住暂住证明原件;③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
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
⑥《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⑦原机动车号牌;⑧限购城市需出具机动车登记指标.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拍照;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③交回原机动车号牌,领取跨辖区临时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10元(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六)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备案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有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相关信息变更证明原件;④机动车行驶证原件;⑤机动车登记证明原件;⑥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行驶证10元;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号码变更的,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七)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受理或网上自助办理.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事项16: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1、准备以下资料、凭证:①身份证明原件②机动车驾驶证2、一楼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3、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并领取证件4、办理时限:受理完毕半小时内领取证件5、收费标准:驾驶证工本费10元(辽价发【2010】28号)6、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阜蒙县车管所,彰武县车管所.
事项17: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注销1、准备以下资料、凭证:①身份证明原件②机动驶证2、一楼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3、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并领取证件4、办理时限:受理完毕半小时内领取证件5、收费标准:驾驶证工本费10元(辽价发【2010】28号)6、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事项18: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解除质押备案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一)质押备案: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③典当行身份证明;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领取登记证书.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二)解除质押备案: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③典当行身份证明;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⑤《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领取登记证书.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不收费(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事项19: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
事项说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损毁的(一)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由查验岗查验车辆后出具);④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出具《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①车辆开至相应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岗查验车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只能到车管所办理);②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申领登记证书只能到市级、县级车管所).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登记证书10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除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等不可抗力不能到现场申请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外,不可代办.
(二)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④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出具《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登记证书10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三)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未灭失、丢失或损坏的机动车号牌;④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汽车号牌100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四)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未灭失、丢失或损坏的机动车行驶证;④有代理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行驶证10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事项20: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适用范围: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事项说明: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1、未销售的;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未注册登记的;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车.

(一)未销售的机动车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③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原件;④《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每面5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③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原件;④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及机动车销售企业(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每面5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③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每面5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四)特型机动车1、申请材料: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③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原件;④《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3、办理地点:市级、县级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档案管理辖区).
4、办理时限:即办即领5、收费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每面5元(辽价发[2005]3号).
6、可否代办:可以代办.
事项21:校车标牌核发1、事项说明:取得机动车合格证照及相关手续,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③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④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⑤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2、所需材料:①校车申请书;②阜新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③机动车所有人/法人的身份证明;④车辆行驶证;⑤校车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明;⑥随车照看人员身份证;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性能测试报告单;⑧校车运行方案、校车运输管理报告单、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⑨交强险保单、承运人责任险保单;⑩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移动公司GPS定位证明;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书.

3、办理流程:①提交申请;②材料审核;③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部门窗口受理地址受理接待时间咨询电话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交警支队交通科周一至周五8:30-17:0029050505、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当场送达.
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否;8、备注(注意事项):审批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事项22:校车驾驶人审验1、事项说明: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所需材料: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③机动车驾驶证;④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3、办理流程: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需审核身份证明.
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出具审验证明.
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整理资料.
收存接受教育的凭证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在下一次接受审验的日期结束后销毁.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1海州大队2269133阜新市中华路邮电大街北段2细河大队2981117阜新市东风路青年西50米3阜蒙县大队8822538阜新市阜蒙县民族街25号4彰武县大队6949275阜新市彰武县霍丹路140号5太平大队2498600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77号6开发区大队2298200阜新市开发区盛业路7新邱大队2695517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33号8清河门大队2780483阜新市省道319线与217线交汇处5、办理时限:当日办结;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否;8、备注(注意事项):①审批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②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事项23: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考试1、准备以下资料、凭证:①身份证明原件②机动车驾驶证2、一楼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3、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并预约考试4、办理时限:业务完成即办结5、收费标准:免费6、办理地点:阜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九)出入境事项1: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护照的首次申请、换发、补发)一、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电子护照是在普通护照的基础上增加了存储申请人指纹及签名等数字化个人资料的智能芯片,采用数字签名技术对存储的个人资料加以保护,提高了护照防伪和安全性能.

二、所需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所需材料如下: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5、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图:排号窗口受理缴费、办理快递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全市3个受理点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1、阜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公地址:细河区龙城路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55322412、阜蒙县局出入境大队办公地址:阜蒙县南环西引路南侧凯旋国际公馆2号楼阜蒙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88190523、彰武县局出入境大队办公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11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7712149五、办理时限:一般情况,电子普通护照的申请7个工作日签发(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六、是否收费:是,普通护照160元/本;补发、换发普通护照16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
七、可否代办:不可代办八、备注(注意事项):事项2: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一、什么是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签注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二、所需材料: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的要求所需材料如下: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5、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赴港澳地区签注所需材料(一)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二)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
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四)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4、企业机构人员还需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的说明.
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五)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申请"逗留"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六)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三、办理流程图:缴费、办理快递排号窗口受理自助签注机受理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全市3个受理点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1、阜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公地址:细河区龙城路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55322412、阜蒙县局出入境大队办公地址:阜蒙县南环西引路南侧凯旋国际公馆2号楼阜蒙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88190523、彰武县局出入境大队办公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11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7712149五、办理时限:一般情况,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7个工作日签发(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符合自助签注机申请条件的立等可取.
六、是否收费:是,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七、可否代办:不可代办八、备注(注意事项):事项3: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一、什么是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
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
二、所需材料:依据《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的要求所需材料如下: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5、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赴台湾地区签注所需材料(一)参加旅游团赴台湾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二)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的,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三)赴台湾探亲或者赴台湾团聚、居留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四)赴台湾定居的,申请"定居"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以下情形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
(五)经台办批准应邀赴台湾交流的,申请"应邀"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3、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六)经台办批准赴台湾进行经贸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3、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七)赴台湾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申请"乘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3、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八)赴台湾学习的,申请"学习"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3、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九)赴台湾就医、处理财产、诉讼等事务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台湾通行证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三、办理流程图:缴费、办理快递排号窗口受理自助签注机受理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全市3个受理点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1、阜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公地址:细河区龙城路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55322412、阜蒙县局出入境大队办公地址:阜蒙县南环西引路南侧凯旋国际公馆2号楼阜蒙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88190523、彰武县局出入境大队办公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11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咨询电话:0418-7712149五、办理时限:一般情况,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7个工作日签发(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符合自助签注机申请条件的立等可取.
六、是否收费:是,往来台湾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七、可否代办:不可代办八、备注(注意事项):四、结婚(一)婚姻事项1:结婚的条件1.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2.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3.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
双方自愿结婚;5.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6.
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和照片.
事项2:婚前是否需要进行医学检查不需要,婚前检查没有列入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但建议拟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事项3:内地居民结婚怎么办理到哪里进行登记双方当事人持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事项4:内地居民遗失、损毁婚姻证件怎么办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当事人依法办理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持有效户口簿、身份证、照片(补领结婚证需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事项5:内地居民怎样办理离婚登记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所需材料:1.
当事人持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
当事人现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4.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事项6:受理撤销受胁迫婚姻符合什么条件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四)当事人持有:1.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事项7:内地居民能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民函〔2015〕266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事项8: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交哪些材料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满足的条件:1.
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2.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使用目的仅限于当事人办理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九个国家的公证事项.
当事人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
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
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医学死亡证明;3.
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
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事项9: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需带什么材料阜新户籍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阜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号阜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418-2828858.

需带材料:1.
阜新居民:(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和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2.
其他居民:(1)香港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香港居民身份证;③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澳门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澳门居民身份证;③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台湾居民: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③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华侨:①本人的有效护照;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5)外国人: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3.
当事人提交4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4.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
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

事项10:怎样办理关于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证的补领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内地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一方为阜新户籍居民,到阜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2.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
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4.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中国境内使用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翻译成中文].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所需材料:1.
阜新居民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
其他居民:(1)香港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香港居民身份证.
(2)澳门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澳门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4)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
婚姻登记档案.
4.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4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事项11: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的离婚登记怎样办理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一方为阜新户籍居民,一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共同到阜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所需材料:1.
阜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
其他居民:(1)香港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香港居民身份证.
(2)澳门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澳门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4)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
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
5.
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事项12:什么人有权查询婚姻档案的有关信息1.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
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五、退休阶段(一)养老事项1: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1.
申报单位提供拟退休人员的档案、身份证、存折帐号和劳动行政部门的初审退休表.
特殊工种、病退、退职人员同时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特殊工种登记表、病退鉴定表).
2.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待遇发放科初审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各种手续逐一审核认定,合格后利用社保系统计算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打印《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3.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待遇发放科留存签章齐全,内容准确的《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并由企业及时填报新增退休人员变动表,待遇复审人员对初审生成的待遇信息进行复核,特别对待遇执行时间,补发金额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4.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待遇发放人员于次月初向代发机构报送新增退休人员明细,由银行统一社会化发放.
5.
新增退休人员从办完退休手续的下月15日可以到代发机构领取养老金6.
办理流程图申报单位提供拟退休人员的档案、身份证、存折帐号和劳动行政部门的初审退休表.
特殊工种、病退、退职人员同时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特殊工种登记表、病退鉴定表).
↓待遇发放科初审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各种手续逐一审核认定,合格后利用社保系统计算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打印《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待遇发放科留存签章齐全,内容准确的《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并由企业及时填报新增退休人员变动表,待遇复审人员对初审生成的待遇信息进行复核,特别对待遇执行时间,补发金额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待遇发放人员于次月初向代发机构报送新增退休人员明细,由银行统一社会化发放.
↓↓新增退休人员从办完退休手续的下月15日可以到代发机构领取养老金事项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申请办理终止参保关系待遇核准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申请办理终止参保关系待遇核准支付:1.
在职死亡一次性支付;2.
出国定居退费支付;3.
缴费不足15年退费支付;1.
在职死亡一次性支付工作业务经办流程:(1)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个人账户管理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一次性支付待遇初审.
(2)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个人账户管理科业务经办人员计算支付待遇.
(3)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务科支付一次性待遇.
(4)业务资料存档.
实施细则:阜新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审批表;死亡证明或病故通知单原件;单位劳资人员或代理机构经办人员身份证;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火化证明.
因公死亡的在职参保人员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只支付个人账户缴费及利息部分.
因交通意外死亡的在职参保人员得到第三方赔偿的,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只支付个人账户缴费及利息部分.
没有得到第三方赔偿的在职参保人员,按照人社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办理支付业务.
在职死亡人员缴费至死亡当月才能正常享受丧葬费及抚恤金待遇,如断保放弃缴费至死亡当月的人员由家属提供书面申请,不予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只支付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及利息部分.
在职死亡业务完成后由科长审核,签字后交财务科支付待遇,个人账户管理科将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2.
出国定居退费工作业务经办流程: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本人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办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实施细则:参保人持护照及签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户口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员身份证或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账户管理科业务经办人员根据以上相关材料办理退费手续,并终止保险关系.
(文件依据:2011年人社部令第13号)3.
缴费不足15年退费工作业务经办流程:(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施细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事项3: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提前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核准1.
事项说明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所需材料(1)《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申请书》;(2)个人档案;(3)《劳动合同书》;(4)提前退休公示文书;(5)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表》(6)《辽宁省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
3、流程图个人申请市本级参保人员县区参保人员所在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公示、申报所在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公示、申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市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县区人社部门初核市人社部门复核并审批公示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发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楼;26801155、办理时限即时办结6、是否收费不收费7、可否代办材料齐全可以代办8、备注无事项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1、事项说明申请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在符合年龄条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基础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特殊工种必须严格按照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种目录执行;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所需材料(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2)《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岗位认定表》;(3)个人档案;(4)职工工资台账(原件和复印件);(5)岗位保健津贴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6)特殊岗位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7)《劳动合同书》;(8)提前退休公示文书;(9)其他能够辅助证明从事特殊工种经历的相关材料;(10)《企业承诺书》;(11)《辽宁省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
3、流程图个人申请县区参保人员市本级参保人员所在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公示、申报所在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公示、申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市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县区人社部门初核市人社部门复核并审批公示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发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楼;26801155、办理时限即时办结6、是否收费不收费7、可否代办材料齐全可以代办8、备注无事项5: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1.
企业或死亡离退休人员家属携带相关资料理提出申请并填报《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核定表》.
2.
退休人员管理科受理申报并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
3待遇初审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在信息系统中办理离退休人员待遇终止初审.
4.
待遇复审岗位人员对初审生成的丧葬、抚恤金及个人帐户返还的金额进行复审.
5.
办理流程图企业或死亡离退休人员家属携带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并填报《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核定表》↓退休人员管理科受理申报并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待遇初审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在信息系统中办理离退休人员待遇终止初审↓待遇复审岗位人员对初审生成的丧葬、抚恤金及个人帐户返还的金额进行复审6.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67号电话:2922267办理部门地址电话所在地社保服务大厅细河区西环路5号2922267事项6: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
事项7:当你老了,该如何养老老年人养老一般都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种基本模式,按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来选择养老方式:1.
生活自理老年人:生活自理老年人可选择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种方式.
可根据老年人自己的生活习惯、家务能力、性格、爱好进行选择.
处理家务能力较好的老年人、不喜欢人多热闹的老年人一般喜欢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还能在社区内与邻里沟通,兴趣爱好也能够发挥.
不会做家务的老年人、喜欢人群多爱交流的老年人一般选择机构养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都能够得到满足.

2.
生活半自理、全护理的老年人:生活半自理、全护理的老年人,少数选择居家养老,多数选择机构养老.
因为老年人自己已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多不在身边而无法经常在家照顾,还要经常去医院就医问药,给养老带来不便.
因此,这类老年人大多选择机构养老.
少数半自理、全护理老年人,由于有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子女还能够在身边照顾、老年人习惯在家生活、精神生活能够得到慰藉等原因,可选择居家养老.

事项8:本地市区公益性养老院有哪几家收费项目如何设立全市共有城市公办机构4所,农村托管中心3所,农村敬老院45所,民办公益性养老院60家.
除对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价格.
一般收取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等,其它费用商议收取.

事项9:本地市区养老机构有哪些(见附表一)阜新市公办养老院统计表序号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养老机构许可证号码床位总数入住老人数管理及服务人员人数医养结合方式备注小计财政供养人员收社会人员小计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合计3499133292640633693243城市公办1阜新市社会福利院细河区兴工路27号151148148421725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阜新市社会养老院细河区兴工路27号5007723815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阜新市彰武县社会福利中心院彰武县彰武镇园林街5号142190000251201311311631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农村公办4阜新市彰武县两家子镇敬老院彰武县两家子镇倒廷村1488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5阜新市彰武县兴隆山镇敬老院彰武县兴隆山镇老虎村1277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6阜新市彰武县前福兴地镇敬老院彰武县前福兴地镇六合堂村248832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7阜新市彰武县冯家镇敬老院彰武县冯家镇本街20111141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8阜新市彰武县章古台镇敬老院彰武县章古台镇本街156632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9阜新市彰武县四合城镇敬老院彰武县四合城镇大伙房301515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0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敬老院彰武县彰武镇新三家子村248842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1阜蒙县蜘蛛山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蜘蛛山镇蜘蛛山村231010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2阜蒙县佛寺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佛寺镇查干哈达村1566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3阜蒙县伊吗图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伊吗图镇庄家店村603131514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4阜蒙县新民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新民镇本街4077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5阜蒙县卧凤沟乡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卧凤沟镇卧凤沟村26202041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6阜蒙县旧庙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旧庙镇代海村40161641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7阜蒙县福兴地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福兴地镇福兴地村本街3199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8阜蒙县务欢池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务欢池镇东村503232615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19阜蒙县塔营子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塔营子镇顺发号村1999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0阜蒙县建设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建设镇根德村181212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1阜蒙县平安地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平安地镇押京村2766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2阜蒙县大巴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大巴镇小洞村151111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3阜蒙县招束沟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招束沟镇下招村221111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4阜蒙县泡子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泡子镇会德村1501717817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5阜蒙县十家子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十家子镇王大村251616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6阜蒙县老河土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老河土镇敖龙村341616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7阜蒙县苍土乡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苍土乡下洼子村3588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8阜蒙县七家子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七家子镇七家子村本街181091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29阜蒙县红帽子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红帽子镇红帽子村20121241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0阜蒙县于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于寺镇桂林村515151817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1阜蒙县太平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太平镇扣卜村2466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2阜蒙县富荣镇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富荣镇阳高屯村241616211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3阜蒙县大板镇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大板镇三家子村147741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4阜蒙县国华乡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国华乡前进村二道沟261212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5阜新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辽宁省阜新镇阜新镇张家洼村404040817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6阜蒙县城区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文化路东段12号2455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7阜蒙县泡子农场敬老院辽宁省阜蒙县泡子农场290号60000停业38阜蒙县东梁镇敬老院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梁镇吐呼噜村一2019193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39阜蒙县王府镇敬老院辽宁省王府镇双其营子村455511110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0阜新市彰武县东六家子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彰武县东六家子镇本街10040401028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1阜新市彰武县双庙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彰武县双庙镇本街10042421129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2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彰武县后新秋镇本街10068681129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3阜新市彰武县满堂红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彰武县满堂红镇本街10042421028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4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养老院新邱区长营子村北侧3817152624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5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敬老院王营子医院院内301212514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6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人民政府敬老院四合镇太平沟村16210901100092576141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7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养老院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无2566826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48阜新市清河门区中心敬老院清河门高速公路对面8024186523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托管中心49阜新市彰武县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彰武县彰武镇园林街5号58129181153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50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老年人托管中心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梁镇吐呼噜村一2101412211920119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51阜蒙县新福老年人托管中心辽宁省阜蒙县繁荣大街北段150868611110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光荣院52阜新市光荣院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兴工路27号108494918612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老兵共有19人注:1、床位总数有证的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批准床位填报、无证的按实际床位填报.
2、在国家系统漏报的单位需要在本表中补报,填报同时将字体变为黄色.
3、社会福利院等超出表中托管中心和光荣院性质的分别按照城市公办和农村公办据实填报事项10:机构养老入住手续如何办理老年人及家属选择养老机构时,除了主观上对该机构的环境、服务满意外,还需要查验该机构是否已经取得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备案手续和民办非企业或工商登记,是否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的证书是否均在有效期内.

老年人及家属选定拟入住的养老机构后,办理入住一般需如下手续:1.
提供相关证件.
入住老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医保卡等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照片等,用于登记使用.
2.
建立健康档案.
一般登记完,机构会以健康评估的数据开始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以后老人在机构内的健康状况都会记录更新在健康档案.
3.
家属证明材料.
为了方便沟通,以及其他琐碎事务等,一般都需要预留家属资料文件.
亲属、子女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详细地址、电话等,其复印件由养老机构留存.
4.
签订相关协议.
一般养老机构、老人、老人监护人、其他代理人四方共同签订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服务收费,服务地点,违约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5.
财务缴费.
根据入住房间标准和服务要求及协议中的收费标准交费.
部分机构可能需要一次付一定的入院押金,金额各不相等.
事项11:如何申请设立开办养老院事项说明: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见2《阜新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流程图》)3.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机构所在地市、县区民政部门.
其中:(1)开办地址在阜蒙县、彰武县的,到所属县民政局提出申请;(2)开办地址在市内五区的、规模在10张(含10张)以上50张床位以下(不含50张)的养老机构,到所属区民政局提出申请;(3)开办地址在市内五区的、规模在50张床位以上(含50张)的养老机构,到市民政局提出申请.

电话:细河区0418-3968606海州区0418-3309366新邱区0418-2862583太平区0418-6537629清河门区0418-2728538彰武县0418-6904256阜蒙县0418-88226365.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6.
是否收费:否7.
可否代办:可(二)后事事项1:居民死亡证明如何办理1.
办理死亡证明及条件: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是进行户籍注销、殡葬等人口管理的凭证,由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1)在医院死亡的(包括120急救中心接诊的),死者家属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临终接诊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120急救中心接诊的死亡患者且家属未要求尸检的由120急救中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死者家属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死者现住址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3)在家中或其他场所非正常死亡的,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机构判定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2.
居民办理死亡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1)在医院死亡的(包括120急救中心接诊的),死者户口本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死者页)、死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家属)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报警且未尸检的,申请人需要额外提供公安部门调查笔录复印件.
(2)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死者户口本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死者页)、死者身份证及复印件、死者既往病史记录、申请人(家属)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尸体已在殡仪馆的需要提供尸体冷藏卡;如果报警且未尸检的,申请人需要额外提供公安部门调查笔录复印件.
(3)在家中或其他场所非正常死亡的,公安司法机构判定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3.
办理流程: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完整的手续即可办理.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在医院死亡的(包括120急救中心接诊的)到临终接诊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120急救中心接诊的死亡患者且家属未要求尸检的由120急救中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到死者现住址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具体可咨询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6.
办理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8.
备注(注意事项).
事项2:丧葬抚恤金核准支付1.
企业或死亡离退休人员家属携带相关资料理提出申请并填报《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核定表》.
2.
退休人员管理科受理申报并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
3待遇初审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在信息系统中办理离退休人员待遇终止初审.
4.
待遇复审岗位人员对初审生成的丧葬、抚恤金及个人帐户返还的金额进行复审.
5.
办理流程图企业或死亡离退休人员家属携带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并填报《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核定表》↓退休人员管理科受理申报并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待遇初审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在信息系统中办理离退休人员待遇终止初审↓待遇复审岗位人员对初审生成的丧葬、抚恤金及个人帐户返还的金额进行复审6.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67号电话:2922267办理部门地址电话所在地社保服务大厅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67号2922267事项3:亲人亡故如何办理火化如何办理火化证明1.
事项说明:火化是死亡人员在殡仪馆进行遗体火化的过程;火化证明是遗体火化后,由办理火化的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
2.
所需材料:逝者家属本人身份证、逝者的死亡证明(第四联)、逝者的户口本、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提交逝者身份证明.
3.
办理流程图拨打殡仪馆服务电话,接遗体业务窗口办理,提交材料商定遗体火化时间及其他需要的殡葬服务事项缴纳各项殡葬服务费用领取骨灰和火化证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就近殡仪馆序号名称服务电话1阜新市殡仪馆遗体接运车队:29111442925584业务接待处:2928604骨灰寄存处:29631912彰武县殡仪馆业务接待处:77430293阜蒙县康泰殡仪馆业务接待处:82805554阜蒙县安泰殡仪馆业务接待处:83200125阜蒙县永安殡仪馆业务接待处:88950006阜新市清河门区殡仪馆业务接待处:27818575.
办理时限:7日6.
是否收费:收费,按规定需减免的减免相关费用(具体见殡仪馆公示栏).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8.
备注:遗体火化后,殡仪馆出具火化证.
事项4: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的审批1.
事项说明:异地死亡人员是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死亡的人员.
2.
所需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接收地殡仪馆同意接收证明;遗体防腐证明;殡仪馆运送遗体车辆证明.
3.
办理流程图:受理现场对提交的文件、证件等材料进行初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审查审查提交的证明、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条件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出具书面同意书,明确运送要求并及时通知申请人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殡仪馆,29286045.
办理时限:5日6.
是否收费:不收费.
7.
可否代办:可以代办事项5:亲人已亡故,户口如何注销1、事项说明公民因死亡,已经医疗卫生部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需要办理户口注销的.
2、所需材料(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收缴).
(2)《死亡医学证明书》或人民法院死刑执行相关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3)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各县区局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海州区3372528新邱区2862010细河区2178523清河门区6787706太平区3391653开发区2298400阜蒙县8820633彰武县77121425、办理时限;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是否收费;否.
7、可否代办;可.
8、备注(注意事项)无.
六、其他阶段(一)收养事项1:收养落户登记1、事项说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确立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户口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所需材料;(一)社会福利院收养1.
市民政局出具的《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院审批表》.
2.
社会福利院出具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表》;《捡拾弃婴(儿)登记表》(内含派出所《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3.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出具的《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比对报告》.
4.
社会福利院提供的辽宁省民政厅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告.
事项2: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另据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5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要求,自2008年9月5日起,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

事项3:办理收养登记收(送)养人需提交哪些材料一、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需提交:1.
收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
2.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
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提交结婚证,离婚或丧偶后的单身收养人提交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一审离婚判决书须有生效证明)或者配偶死亡证明.
5.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7.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8.
查找弃婴生父母公告.
9.
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的,提交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的报案证明;送养证明书及国内收养弃(孤)儿协议书.
10.
收养人提供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11.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张,收养人、被收养人及送养人应当提交1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需提交:1.
收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
2.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
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提交结婚证,单身收养人提交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一审离婚判决书须有生效证明)或者配偶死亡证明.
5.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无子女)证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无子女的限制).
7.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8.
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9.
夫妻双方共同送养提交结婚证;单方送养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10.
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11.
送养人(生父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12.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张,收养人、被收养人及送养人应当提交1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三、收养人为华侨、港澳台居民,除当场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外,还需提交: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
护照、单人照片2寸各1张、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照片合影2寸2张;2.
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
护照、单人照片2寸各1张、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照片合影2寸2张;2.
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
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单人照片2寸各1张、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照片合影2寸2张;2.
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
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单人照片2寸各1张、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照片合影2寸2张;2.
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
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3.
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
单人照片2寸各1张、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照片合影2寸2张.

事项4:公民收养子女需具备哪些条件1.
无子女;2.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
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要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及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事项5:收养登记到哪里办理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阜新市内五区统一到民政局办理.
事项6: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要到什么部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阜新市的收养登记机关为阜新市民政局,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电话0418-2828858.
1、收养登记程序:申请---受理、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审查、调查---领导审批---登记发证2、办理时限手续齐全,12日内3、是否收费不收费事项7:什么情况下需要撤销收养关系登记1、什么情况下需要撤销收养关系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向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符合撤销条件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2、办理流程: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组织提出申请---受理,填写《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调查---登记机关拟写《关于撤销***与***收养登记决定书》,报领导批准,印发撤销决定---送送每位当事人,收缴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机关公告栏公告30日.

3、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的收养登记机关为阜新市民政局,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电话0418-2828858.
4、办理时限手续齐全,20日内5、是否收费不收费6、可否代办不可以事项8:怎样解除收养关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需要提供的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送养人参与).
(2)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提交公证书.
(3)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
(4)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提供成形的文字协议).
(5)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填写《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审查、调查---领导审批---登记发证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阜新市的收养登记机关为阜新市民政局,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电话0418-2828858.
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20日内6、是否收费不收费7、可否代办不可以注: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

(二)扶贫事项1:最低生活保障受理1、事项说明: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认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含单独申请人员),均可提出低保申请.
2、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授权书;(3)有关证明材料:家庭及其成员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及财产证明、劳动能力认定证明、失业证明、重特大疾病病志证明等.

3、办理流程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各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办理时限:54日内(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时间可不计入);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可;8、备注(注意事项).
事项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1.
办理事项的具体范围:(1)《就业创业证》申领: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2)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当办理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2.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就业创业证》申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本人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2)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即可直接办理.
单位就业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或其复印件、或单位录用备案表,三者选一即可.
人员、单位类别证件(如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为非必须要件,受理机构可结合实际简化证明材料.

(3)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即可直接办理.
人员类别证件(如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转业证书或退出现役证、残疾人证等)为非必须要件,受理机构可结合实际简化证明材料,无需再要求劳动者提供信息系统中已有记录且保持有效的资料,实行个人信息书面申报承诺制度.

3.
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就业创业证》申领:各县、区级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机构携带所有申领材料(其中按各县区实际要求,各别县区需先到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属社区领取《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就业登记办理登记就业人员各县、区级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机构失业登记各县、区级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机构办理登记失业人员4.
去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各县、区级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机构;咨询电话:0418-28197585.
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即时办结.
6.
是否收费免费办理.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代办.
8.
备注(各县、区联系电话)阜蒙县:0418-3592833彰武县:0418-7725855海州区:0418-3309009细河区:0418-6327059太平区:0418-2483088新邱区:0418-2860407清河门区:0418-2765300开发区:0418-2298299高新区:0418-2195600事项3:失业人员参保申报申请1、事项说明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具备: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三个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2、所需材料①需单位提供的材料:a、《用人单位职工申请失业保险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b、《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每人一份加盖公章.
c、《关于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报告》,一份并加盖公章.
d、填写《失业待遇模板》,U盘拷贝电子版.
②需个人提供的材料:a、失业人员首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并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再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填写《()次失业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登记表》,并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b、养老保险自然年度帐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c、全部《劳动合同》原件.
d、登记失业状态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e、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的阜新银行结算卡依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以上相关用表可登录以下两个网站自行下载打印a、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
lnfx.
lss.
gov.
cn/).
下载程序: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打印.
b、阜新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
fxrcw.
com/).
下载程序:首页机构设置及职能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相关规定下载打印.
3、办理流程图失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失业登记.
原工作单位保证失业人员五险不欠费且停保在同一月份,带齐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复审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核定申请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并向申请者出具审核结果.
复审通过后,失业人员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灵活就业窗口并办理档案代理手续.
失业科经办人员将审批信息录入"金保二期"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系统.
复审通过次月,银行将失业金划入失业人员银行卡中.
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参加领金期间医疗保险.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a、失业登记地点: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失业登记部门.
b、初审地点:单位所属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c、复审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五楼失业保险科,电话0418-2819881.
5、办理时限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科每月6-20日审批失业待遇(20日下午数据库封盘),请申领人员按照所在区的审批时间办理终审.
且失业人员本人必须参加终审.
时间审批区域星期一海州区、太平区、新邱区星期二开发区、细河区、清河门区星期三高新区、海州区、太平区星期四新邱区、细河区、清河门区星期五开发区、高新区、太平区星期一至星期五市直企、事业单位在材料齐全情况下,规定时限内即时办结.
6、是否收费不收费7、可否代办不能8、备注(注意事项)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必须由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和失业职工本人共同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事项4:残疾人证申请材料受理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
二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5.
委托书(申请人不能办理时使用);6.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二、具体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申请残疾人证.
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号、代理事项等,并有申请人签名.

(二)受理:区、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
通过后,告知残疾评定机构地点和时间.
(三)评定:评残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须明确残疾类别和等级.
评定通过后,须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等适当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未成年,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区、县残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发证.
三.
多长时间可以办好30天四.
在哪办理各级残联及评定机构五、县区残联联系电话:阜蒙县残联:8822510彰武县残联:6949084海州区残联:6688011太平区残联:6539643细河区残联:3965300新邱区残联:2693377清河门区残联:6279866开发区残联:2288428高新区残联:6607707事项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户口本及复印件;2.
身份证及复印件;3.
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二、具体办理流程:残疾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人代为办理,应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乡镇(街道)初审、公示和区市县残联审核、区市县民政部门审定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由民政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程序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事项6: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申办1.
事项说明:2014年,国务院公布施行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城镇"三无"人员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城乡特困人员涵盖了城镇"三无"人员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故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申办包含于特困人员供养申办.

事项7: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事项说明:城乡居民家庭遭遇临时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经个人申请及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中心认定,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2、所需材料:书面申请,家庭收入证明、疾病诊断证明或事故报告、住院收费票据,低保证、户口、身份证、公安消防或司法审判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3、办理流程图: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各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6、是否收费:否7、可否代办:可8、备注(注意事项)事项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户口本及复印件;2.
身份证及复印件;3.
残疾人证及复印件;4.
低保证及复印件.
二、具体办理流程:残疾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人代为办理,应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乡镇(街道)初审、公示和区市县残联审核、区市县民政部门审定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由民政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程序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在哪办理乡镇(街道)受理窗口事项9:特困人员供养申办1.
事项说明:特困人员供养申办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批的制度;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
所需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能力、收入、财产状况以及赡、抚(扶)养人情况的书面声明材料及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3.
办理流程:(1)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及复印件.
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的责任主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5)县(区)民政部门是审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的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6)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区)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批准,发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建立救助供养档案,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区)民政部门不予批准,并将理由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6.
是否收费:否7.
可否代办:可8.
备注(注意事项).
(三)公共法律服务(公正)事项1:委托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委托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委托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司法部有关办证要求,不违背公序良俗,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委托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信息、申请人婚姻信息、受托人信息、委托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判决)书等,丧偶夫妻单方委托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并附继承权公证书等),外埠的婚姻状况证明需当地公证处公证;(3)监护人申请办理以处分被监护人所有的城市房屋所有权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以及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的保证书;(4)委托书涉及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如涉及处分法人财产的,需提交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5)委托书文本;(6)如办理转委托公证,需提供经公证的原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委托内容涉及处分不动产一并解除抵押登记或出售内容的,还需提交申请人与受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8)公证员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如《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代办,本人亲自申请,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需亲自到场.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详见公证办理流程图事项2:声明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声明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声明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司法部有关办证要求,不违背公序良俗,本人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声明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信息、声明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两人就同一事项发表声明的,如夫妻双方共同发表声明(保证)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和未再婚证明等;(3)声明内容涉及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4)声明书文本;(5)放弃继承权的声明,需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的财产权利证明的复印件.
(6)如办理未再婚声明书公证应当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离婚的《民事调解(判决)书》和其它未再婚证明;(7)如办理非婚生子女落户使用的监护人声明公证,还应当提供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证明书,生父或生母的婚姻状况证明等;(8)如办理撤销遗嘱、委托的声明,需提交原遗嘱、委托公证书;(9)如办理同意子女出境、入籍等声明,需提交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10)如办理接受赠与的声明书公证,还需提供:赠与人办理的赠与公证书原件;(11)如办理公房承租权过户声明公证,按照继承公证程序提交证明材料;(12)如办理住房补贴赠与声明公证,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发给赠与人住房补贴情况的证明;(13)如办理未成年子女更名的声明书公证,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14)如办理证明照片系本人的声明书公证,需提供在医疗机构作整容手术的住院记录、票据或其它证明材料等;(15)如办理监护人保证书需提供经公证的监护委托书或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证明;(16)如法人申办声明/保证公证,需要提供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17)公证员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如涉及接受、放弃、撤销、变更法律行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证人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代办,本人亲自申请,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需亲自到场.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3:赠与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赠与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有权处分被赠与的财产,赠与财产为共有的,需要共有人共同申请,赠与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司法部有关办证要求,不违背公序良俗,本人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赠与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赠与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判决)书等,丧偶夫妻单方委托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并附继承权公证书等),外埠的婚姻状况证明需当地公证处公证;(3)被赠与财产凭证,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被赠与财产为多个的同时提交财产清单;(4)赠与书文本;(5)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6)如赠与人、受赠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公民身份证,公司章程.
还需提供同意赠与的董事会决议;赠与行为需主管部门批准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决定;(7)如申请人行为能力难以判断的,需提交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证明;(8)公证员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代办,赠与公证必须由赠与人和受赠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4:遗嘱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具有相应权利能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遗嘱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遗嘱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等,外埠的婚姻状况证明需当地公证处公证;(3)遗嘱内容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4)遗嘱文本;(5)遗嘱涉及财产有无必留份额的情况证明;(6)遗嘱指定监护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如申请人行为能力难以判断的,需提交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证明;(8)公证员根据申请人遗嘱内容及家庭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代办,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行动困难公证处可以提供现场服务.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5:继承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继承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主体身份真实,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司法部有关办证要求,不违背公序良俗,本人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继承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继承人信息、遗产有关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必须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其配偶也已亡故,同时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墓碑照片或户籍证明,户籍中记载的死亡信息可作为旁证);(3)放弃继承权人的基本情况如所有放弃继承权人的居民身份证;(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如被继承人父或母已故,提供其父或母的死亡证明,若父或母晚于被继承人死亡,还需提供其父或母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无法定继承人,则应提供未婚、无子女的相关证明;(5)继承记名财产的,需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供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原件;(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提交约定协议公证书原件;(8)不能到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其他继承人应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公证书;不能到场的继承人继承的,提交其在当地公证机构办理的委托书公证,委托书中要写明愿意继承遗产及其份额;(9)监护人代办申请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监护资格证明;(10)如申遗嘱继承的,提供遗嘱公证书原件,有多份遗嘱的,通常应提供全部遗嘱;(11)遗嘱继承时,遗嘱公证中附义务的,提交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12)公证员根据申请人家庭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如死者人事档案,能对继承公证起辅助证明的其他材料或相关证人证言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继承申请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的,如有遗嘱执行人,执行人应亲自到公证处.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6:保证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保证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提供担保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本人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保证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保证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自然人保证的,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外埠的婚姻状况证明需当地公证处公证;(3)法人或其他组织保证的,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章程、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提供担保的文件,如授权委托书、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文件;(4)自然人保证,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或相应的财产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5)法人或其他组织保证,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6)如申请人行为能力难以判断的,需提交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证明;(7)公证员根据申请人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代办,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7:财产约定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财产约定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协议双方对协议内容无争议,协议涉及法律关系真实,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之处,协议涉及处分财产的,申请人具有相应处分权,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财产约定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协议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约定双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约定双方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约定双方系再婚的,需提供再婚者的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等,外埠的婚姻状况证明需当地公证处公证;(3)约定内容涉及的财产处分的,需提供财产权利证明或查档信息,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约定财产属于一方当事人离异时分割所得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生效证明;约定财产涉及债权债务的,需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或其它能够证明其债权债务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4)《财产约定书》文本,没有《财产约定书》文本可以由公证处代书;(5)公证员根据约定双方约定内容及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不可以代办,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8:证据保全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保全过程中所涉及的取证手段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司法部有关办证要求,不违法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证据保全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保全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有代理人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代理权限证明;(3)申请人与保全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侵权方或关系人与申请人相关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装修合同、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按合同约定应当履行义务,申请证据保全的当事人应当能够证明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切实履行了义务,或者其先行履行了催告义务等;(4)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方式或方法的书面情况说明;(5)涉及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应提交有关司法文书;(6)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供相关同意文书,如申请对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办理保全的,申请人即为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机关或经其书面同意;(7)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如现场见证人、勘验人的身份证明、现场调查取证所得的证据材料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9: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证书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证书公证的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清楚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意义和后果,自愿在债权文书上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债权文书所涉法律关系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之处,债权人与债务人(包括担保人)对债权文书的给付内容无异议,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证书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关于强制执行的承诺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有代理人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代理权限证明,代理证明中必须载明可代为接受强制执行承诺;涉及出具执行证书的,代理证明中必须载明可代为申请签发执行证书;(3)所涉及财产或权利证明材料,如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包含有同意借款、抵(质)押、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内容的董事(股东)会决议;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债权文书,如合同、协议、借款借据、欠单、收条、银行转帐单据、收款凭证等证据材料原件;涉及抵押的,需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股权证明、购买工程车辆等发票、在建工程项目批件、立项文件,他项权利证书或其它财产权利证明等;(4)载有同意赋予强制执行内容的债权文书,如借款合同、抵(质)押担保合同等债权文书,以及授信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补充协议、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还款协议等;(5)涉及出具执行证书的,应提交债权人或债务人(含担保人)已经按债权文书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6)涉及抵押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评估报告.
如抵押物为共有的,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按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主管部门批文;(7)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如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0:合同(协议)公证1.
哪类人群是合同协议公证的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签订的合同(协议)无争议,合同(协议)所涉法律关系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之处,合同(协议)涉及财产的,申请人有相应处分权,合同(协议)涉及身份的,身份关系真实无误,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合同(协议)公证涉及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合同(协议)涉及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合同签订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有代理人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合同(协议)所涉及的财产或权利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公有住房租赁证、船籍证书、土地海域使用权证、股权证明、出资证明、商标权专利权注册证书、继承权公证书等;涉及需要有资质的,如法人提供资质证明或营运、经营等许可证、批准证书、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个人需要有资质的,如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职称证等;(4)能够说明合同(协议)主体具有处分权的证明材料,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5)涉及担保的,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和担保资格证明;(6)涉及亲属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如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共同居住或共同生活的证明、抚养或赡养情况的证明;(7)需要经审批的,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审批文件、以及与之相关的文件规定,如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国有资产,应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文件等情况;(8)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如死亡证明、疾病诊断书、动回迁安置手续、退休离职证明、存款单据、离婚协议书证明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通常情况下,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1:现场监督公证1.
哪类人群是现场监督公证的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关活动规则或招投标文件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现场监督公证涉及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公证涉及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有代理人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组织本次活动的合法依据,如具有主办开奖、竞赛、拍卖、招投标等活动的主体资格证明;(4)活动前期准备的文件,各类现场活动的方案和会议程序,如开奖、竞赛活动规则或拍卖、招投标文件,拟分配或纳入抽签选择任意名单及有效身份证件等;(5)现场活动所需的设备,如摇号软件;(6)活动现场记录;(7)竞买人、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证书;(8)需要审批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对招标、销售、动迁、评选等项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政策依据;(9)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申请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2:提存公证1.
哪类人群是提存公证的服务对象申请人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提存受领人负有清偿或担保义务或申请人与受领人之间约定了提存,申请事项属于公证处执业范围,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提存公证涉及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提存涉及内容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向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合同签订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它户籍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有代理人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提存依据,如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合同(协议)、司法文书、行政决定、欠债凭证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等;或其它证明可以用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相关材料;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公告、电函、通知等;(4)提存标的财产证明或权利证明,货币除外.
适用于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5)情况说明,具体应包括受领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交付提存物凭证,如提存货币的,可提供转帐、汇款票据,提存不易移动的标的物的,提供包括名称种类、质量、数量、价值明细表、验收或保管清单等;(6)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提存公证的,应当签订提存协议书;(7)提存标的属于夫妻共有或家庭共有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提存的书面意见;属于法人组织的,应提供法人内部决策机构的决议或批准文件;属于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出资人、设立人或合伙人等同意提存的书面意见;(8)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申请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3:出生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出生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在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生,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出生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出生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信息、出生地信息、生父生母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在当事人出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提供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辅助出生证明材料,如医院出生档案,独生子女证,人事档案记载,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如无证明材料,应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记录为准;(4)生父、母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如父母已死亡者,提供死亡证明,在证明中注明"已故",如申请人父母有再婚情况,需要加继父母姓名的,应当在出生证明中注明"继父(或继母)",同时提供其再婚父母的结婚证;(5)非婚生子女的,提供父母的亲子鉴定报告;(6)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原件;(7)出生公证分为实体公证和证件公证两种.
实体公证须提供申请人近期的两寸免冠照片,N+1张(N为所需公证书份数);(8)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4:亲属关系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在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生,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亲属关系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和关系人的基本信息、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信息、申请人和关系人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4.
去哪办理可在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和关系人的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或关系人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交国外户籍誊本;如关系人已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证明书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和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应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记录为准;户籍不在一起的由申请人或关系人住所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当事人无工作单位或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可由档案存放部门或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在校学生可由学校出具;如无以上证明材料,可以由公证处调查取证;如亲属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4)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档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5)非婚生子女的,提供父母的亲子鉴定报告;(6)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原件;(7)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提供的其他补证材料,如当事人人事档案、司法档案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5:无(有)犯罪记录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无(有)犯罪记录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在我国境内居住,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无(有)犯罪记录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无(有)犯罪记录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无(有)犯罪的事实和出具证明的时间.
申请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居民的,需写明在中国居住期间的时间期限.
4.
去哪办理可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交国外户籍誊本;外国人应提交护照原件或复印件,为港澳台居民的,还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的无(有)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由申请人住所地派出所出具.
有犯罪记录证明,有公安机关出具或法院判决书以及刑满释放证明;(4)无犯罪记录公证书的时效期一般为六个月.
超过六个月公证书未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
自公证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公证处不再制发公证书副本.
当事人请求制发副本的,一律按规定重新办理;(5)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原件;(6)公证人员要求的其它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6: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驾驶证、职业资格和各类法定职权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证书类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在我国境内学习经历、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证书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证书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取得证书的时间和发证机关等.
4.
去哪办理可在当事人住所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交国外户籍誊本;外国人应提交护照原件或复印件,为港澳台居民的,还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提交所需要公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驾驶证,以及由法定职权机构颁发的各类(资格)证书的原件;(4)如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应提供由原发证学校重新补发的《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原件;(5)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学历应当属于我国法定的教育序列,且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当事人的学位应当符合国家学位授予的规定,其授予单位应是国家批准的;(6)公证人员要求的其他补证材料,如学籍档案、入学通知书、学校单位出具的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教育部分查询网站的查询记录,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7:文本相符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文本相符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主体身份真实,待证原本真实、完整,待证文书内容无明显违法情形或属于公证规章中明令不予办理公证的文书类型,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文本相符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文本相符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需要证明的文本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等.
4.
去哪办理可在当事人住所地、相关文本出具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交国外户籍誊本;外国人应提交护照原件或复印件,为港澳台居民的,还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提交待证文书原件,如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合同、书信、论文等)、文件(如成绩单、获奖证书、人事档案)的原件等;(4)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文书和文件的真实性,且具有法律意义,不违反我国法律、社会公德;(5)公证人员要求的其他补证材料.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可以代办.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8:公民身份证、护照、国籍、户籍和曾用名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公民身份证、护照、国籍、户籍、曾用名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在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生或居住,如办理曾用名公证,申请人需在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曾使用依法定程序登记或公共记录的姓名,可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公民身份证、护照、国籍、户籍、曾用名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公民身份证、护照、国籍、户籍、曾用名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信息、护照信息、国籍信息、户籍信息和曾用名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在当事人住所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交国外户籍誊本;外国人应提交护照原件或复印件,为港澳台居民的,还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如办理护照公证需要提交护照原件;(4)办理曾用名公证,需提供公共部门的人事档案记载,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曾用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证、毕业证、学生证等;(5)公证人员要求的其他补证材料,如户籍证明、街道或居民委出具的证明,申请人人事部门出具的曾用名证明材料、人事档案等.
6.
是否收费按照《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7.
是否可以代办通常可以代办,但办理身份证公证和护照公证,最好本人到场办理,其他人代为办理须有正式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8.
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事项19:婚姻状况(未婚、丧偶未再婚、离婚未再婚、已婚初婚、已婚再婚)公证1.
哪类人群是办理婚姻状况公证服务对象申请人可就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婚姻状况,自愿提出申请.
2.
什么时间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婚姻状况公证内容都有哪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信息等.
4.
去哪办理可在当事人住所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5.
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申请证明已婚,则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应提交护照和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交国外户籍誊本;外国人应提交护照原件或复印件,为港澳台居民的,还应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婚姻状态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等原件;(4)如申请办理未再婚公证,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5)申请办理已婚公证时,如申办再婚公证,除再婚结婚证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或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明、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其中判决离婚的,加"判决生效证明",如配偶死亡的,还需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6)如申请办理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已婚公证,需由街道办事处、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申请人的结婚证明,证明中应详列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何年何月在何地(到市区县)结婚的事实;还需应由两个年龄与申请人相仿的证人到公证处作证,证人需带其身份证和户口薄,亲自到公证处作证陈述,并由公证人员制作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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