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升级项目采购人: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906030089委托代理编号:20190349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2.
定义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
投标费用5.
授权委托6.
联合体投标7.
采购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构成9.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10.
偏离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13.
投标文件的语言14.
计量单位15.
投标文件的组成16.
投标报价17.
备选方案18.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9.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0.
投标保证金21.
投标有效期22.
投标文件的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4.
投标文件的递交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
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与评标27.
开标28.
评标委员会29.
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
中标信息公布31.
投标人质疑七、合同签订32.
中标结果通知33.
履约担保34.
签订合同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变更数量的权利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
特殊情形37.
特殊情形的规定九、其他规定38.
政策与法规39.
招标代理服务费40.
其他规定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一.
总则1.
1评标委员会1.
2评标方法二.
评标程序2.
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
2澄清有关问题2.
3比较与评价2.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
项目管理信息2.
合同标的及金额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
付款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6.
组成合同的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基本情况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九、类似业绩汇总表十、服务方案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七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1.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2.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4"评标委员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
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
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
7"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
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
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
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费用4.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授权委托5.
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合体投标6.
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
6.
2本章第6.
1款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
1款、第3.
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7.
采购进口产品7.
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7.
2本章第7.
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构成8.
1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部分.
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七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8.
2本章第11.
1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9.
招标文件的获取9.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
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
3各投标人自行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9.
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0.
偏离10.
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0.
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0.
3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0.
4本章第10.
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宁乡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更正公告.
11.
2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十五日,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2.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
1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1.
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
变更时间应当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宁乡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12.
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针对本项目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
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13.
投标语言13.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
计量单位14.
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15.
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各部分的内容如下:(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基本情况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九、类似业绩汇总表十、服务方案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
2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
1款要求的结构.
15.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
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已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
16.
投标报价16.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6.
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
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6.
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
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7.
备选方案17.
1除本章第16.
3项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7.
2本章第16.
3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哪一个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
(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
18.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8.
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
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
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
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8.
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
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9.
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
2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招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
19.
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0.
投标保证金20.
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21.
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0.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0.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0.
4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0.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本章第21.
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6投标人有20.
5情形认定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按以下流程执行(1)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具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通知书,政府采购部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各一份;(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通知书送政府采购部门备案并打印非税收入缴纳通知单;(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通知书和非税收入缴纳通知单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缴款凭证分别送投标人和政府采购部门一份.
21.
投标有效期21.
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
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1.
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签署22.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做两个电子文件),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
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
1投标文件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包装(电子文件密封包装后装入商务技术文件密封袋中),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或"电子文件".
开标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查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3.
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3.
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24.
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第11.
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24.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4.
3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二、《开标一览表》和三、《分项价格表》"单独密封并粘在资格证明文件外封套上,否则投标无效,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内容唱标;单独密封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价格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
1在本章第11.
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5.
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5.
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6.
串通投标行为26.
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五、开标和评标27.
开标27.
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1.
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4.
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进行身份核实,组织投标人签到并接收投标文件.
27.
2交易中心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通过"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在开标室公示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由开标会议进行确认.
27.
3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前附表的相关规定),并记录在案.
27.
4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第16.
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7.
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7.
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8.
评标委员会28.
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28.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9.
评标29.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
中标信息公布30.
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9.
2项指定的媒体上同步发布.
31.
投标人质疑31.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1.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程序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选择以书面的形式或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选择在"答疑专区"质疑的不能作为今后有效投诉的依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或及时在"答疑专区"作出答复.
31.
3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1.
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1.
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
31.
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1.
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投标人可书面向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32.
中标结果通知32.
1在本章第21.
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履约担保33.
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
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
2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3.
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
签订合同34.
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
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
3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
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
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
特殊情形36.
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
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
37.
特殊情形规定37.
1招标后没有投标人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相应程序重新组织实施.
37.
2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组织实施谈判.
37.
3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在组织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的同时对项目预算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并上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立采购小组,组织实施协商采购.
37.
4符合37.
1、37.
2、37.
3所列情形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须由相应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3名以上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
九、其他规定38.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8.
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8.
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8.
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38.
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38.
5符合本章第38.
1款、第38.
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
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招标文件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39.
招标代理服务费39.
1采购人按照与代理机构协商的约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0.
其他规定40.
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
1评标委员会1.
1.
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
2评标方法1.
2.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
2.
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
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
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2.
3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
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
1.
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具《资格性审查情况表》,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
1.
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
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
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
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2.
1.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
1.
4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
1.
5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2澄清有关问题2.
2.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
2.
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
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
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2.
2.
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
2.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
2.
2.
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3比较与评价2.
3.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
3.
2投标报价评价.
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
3.
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本章第2.
3.
2款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
2.
3.
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调整得分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2.
3.
5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
2.
3.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
4.
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4.
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
5编写评标报告2.
5.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
定义1.
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采购的乙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
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指定乙方需完全履行服务内容及要求.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服务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
2.
合同的适用范围2.
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
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
合同标的及金额3.
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
4.
合同价款4.
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
1项.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
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
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
知识产权保护6.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者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7.
保密义务7.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
合同价款支付8.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8.
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8.
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8.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8.
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
违约责任9.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4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
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0.
合同的变更10.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
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0.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0.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
合同中止与终止11.
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
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2.
合同转让和分包12.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2.
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2.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3.
投标人的广告或宣传13.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投标人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14.
不可抗力14.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4.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4.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5.
解决争议的方法15.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5.
2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6.
法律适用16.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7.
通知17.
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7.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18.
合同未尽事项18.
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9.
合同生效19.
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范本)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2)项目名称:2.
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
付款人及付款方式: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8.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份,采购代理机构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基本情况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九、类似业绩汇总表十、服务方案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
1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
1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五、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三、资格证明文件中仅需提供资格证明资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其他资料应放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将影响其综合评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年月日注:开标时须另备一份单独手持,供现场查验及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开标时须另备一份单独手持,供现场查验及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备注:1、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
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本项目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
1款规定的资格(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我们,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此次按《公开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声明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上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违法、处罚记录均以在以上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以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最终查询结果为准),其他任何渠道获取的信息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人须保证本声明真实有效,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以上渠道已收录或未收录的违法、处罚记录,投标人有义务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说明,投标人刻意隐瞒的,视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
1款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类似业绩汇总表、服务方案、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
在投标有效期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内容备注1宁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升级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交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其他事项申明: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并粘在资格证明文件外封套上,否则投标无效.
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内容唱标.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价格数量小计备注合计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并粘在资格证明文件外封套上,否则投标无效.
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内容唱标.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1.
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
经营范围:3.
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
近年该同类服务主要服务单位:(1)服务名称和地址)(2)服务名称和地址)5.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数量金额6.
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8.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声明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上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违法、处罚记录均以在以上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以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最终查询结果为准),其他任何渠道获取的信息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人须保证本声明真实有效,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以上渠道已收录或未收录的违法、处罚记录,投标人有义务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说明,投标人刻意隐瞒的,视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八、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九、类似业绩汇总表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元)合同周期备注如发现业绩作假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服务方案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第1.
1款采购项目宁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升级项目第一章第2.
1款采购人名称: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五楼联系人:廖女士电话:0731-88980927第一章第2.
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联系人:王女士姜先生电话:1378721548317388908809第一章第3.
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根据税总函〔2017〕40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
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本项目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3)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
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
第一章第6.
1款联合体投标(注: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除外)不接受接受第一章第7.
1款(本项目不适用)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
2款信息公告媒体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
ccgp-hunan.
gov.
cn/gp/宁乡市政府采购网http://222.
240.
241.
194:800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
csggzy.
cn投标人须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注册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等信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影响参加投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第10.
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一章第11.
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招标文件中均为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6.
3款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第一章第16.
4款采购项目预算8570000.
00元(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63000.
00元)第一章第20.
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
00元);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4.
1投标人点击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4.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
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
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4.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第一章第21.
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一章第22.
1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
注:1、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2、投标文件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包装(电子文件密封包装后装入商务技术文件密封袋中),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或"电子文件".
开标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查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评分标准中要求查验的原件视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单独包装,并列明原件清单,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止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仍有效,但评分标准中要求查验原件的加分项一律不予计分.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本款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自行负责所递交资料的完整性,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遗漏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本款内容就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款内容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3.
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包或品目名: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第一章第24.
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五、开标和评标第一章第27.
3款其他唱标内容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并粘在资格证明文件外封套上,否则投标无效.
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内容唱标.
第一章第29.
1款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七、合同签订第一章第33.
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九、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8.
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4期)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一章第38.
2款第一章第38.
6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4期)内非标记符号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2期)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政策或优先采购政策的,须附对应采购清单书籍的封面、目录及所提供产品页(加粗标记所提供产品).
第一章第39.
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3000元,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第一章第40.
1款其他规定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长采管〔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违法、处罚记录均以在以上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以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最终查询结果为准),其他任何渠道获取的信息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以上渠道已收录或未收录的违法、处罚记录,投标人有义务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说明,投标人刻意隐瞒的,视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的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章第1.
2.
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提示:因评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标因素分列)第二章第1.
2.
3款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1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部分(30分)综合实力4分投标人具有以下两项证书,每提供一项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
1、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3分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具有CMMI5级软件成熟度认证资质的计3分,具有CMMI4级软件成熟度认证资质的计2分,CMMI3级软件成熟度认证资质的计1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及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分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软件单项)的计2分,甲级资质(含软件单项)的计4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及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分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计2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及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软件产品成熟度8分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具有以下类似自主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分析系统、互动管理系统、运维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管理系统软件、政务大厅一窗综合受理平台软件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管理系统软件、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管理系统软件、信息抓取系统软件、知识库管理软件、智能化大厅应用软件、政务服务监测系统软件.
注: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及投标人公章,拥有以上全部著作权或软件登记证计8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相关证书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否则不计分.
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自2018年1月起,具有合同金额800万元的类似业绩(政务服务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其他内容可做遮挡)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类似业绩为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具有的,须加盖供应商及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计分.
维护机构2分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常驻服务机构的计2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具有常驻服务机构,但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成立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且为本项目服务的服务机构计1分,否则不计分.
投标文件编制2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
5分,扣完为止.
三、技术部分(60分)服务方案15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进度控制方案合理、完善、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建设进度要求的,计5分;较合理、较完善、较能满足采购人建设进度要求的,计3分;欠合理、欠完善、不能满足采购人建设进度要求的,计1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完善、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建设质量要求的,计5分;较合理、较完善、较能满足采购人建设质量要求的,计3分;欠合理、欠完善、不能满足采购人建设质量要求的,计1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方案进行评分,组织方案合理、完善、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建设要求的,计5分;较合理、较完善、较能满足采购人建设要求的,计3分;欠合理、欠完善、不能满足采购人建设要求的,计1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功能性要求25分1、"一件事"精细化梳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一件事"精细化梳理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计0分2、基础建设升级迁移联调(1)框架升级:供应商需分析宁乡市政务服务平台现有技术架构缺陷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实现高可用、高扩展性、高性能的系统框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框架升级方案进行评分.
优秀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较差的计1分(2)功能迁移:供应商需制定并实施数据迁移方案,将宁乡市的历史数据迁移到新系统,保证原有数据、功能可沿用.
投标人须盖章承诺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平台整体功能的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承担.
满足的计5分,不满足不计分3、应用建设升级改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用建设升级改造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应用建设升级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一体机、微政务应用"指尖办"升级、综合窗口系统定制、大屏辅助决策分析系统、无证明城市.
优秀的计15分,一般的计10分,较差的计6分技术人员实力7分根据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实力进行评审,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PMP项目管理认证证书,计2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CSIP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计2分;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通信行业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人计1分,最多计3分.
注: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11月-2019年4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场演示13分对本次项目以下功能进行澄清演示(投标人须自备现场演示及网络设备,否则后果自负),根据现场讲解与系统演示情况综合打分,所投产品原型系统演示的最高得13分,仅进行PPT等固定图片方式演示的最高计5分,不演示不计分.
每位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场景一: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管理(3分)1、演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支持基本信息、办理流程、系统设置、申报材料、文书配置、收费项目、审批结果、常见问题等信息查看管理;提供事项分类配置,支持服务主题、特定对象、行政管辖、服务形式等多种分类选择;支持事项修改时在统一页面展示在使用版本和待修改版本信息;支持事项版本比对功能,可以以不同颜色进行信息对比.
(完全满足的计2分,部分满足的计1分,偏离较大的不计分.
)2、演示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管理,支持支持情形类别维护功能,实现添加下级情形、关联材料等操作,支持事项情况核验功能在一张表格中展示不同情形类别所需的材料.
(完全满足的计1分,部分满足的计0.
5分,偏离较大的不计分.
)场景二:综合窗口系统定制(2分)1、演示事项一窗受理.
支持叫号系统软件集成,支持刷二代身份证办理;支持申请人基础信息自动复用、证照引用、电子证明即时生成;提供多情形材料自动筛选、审查要点智能提醒.
(完全满足的计1分,部分满足的计0.
5分,偏离较大的不计分.
)2、演示套餐服务能力,提供套餐服务配置,支持主题配置、共享材料配置;提供套餐统一接件、申报预审、申报查询功能,能展示同一套餐主题下,不同事项审批进度状况.
(完全满足的计1分,部分满足的计0.
5分,偏离较大的不计分.
)场景三:智能政务大厅服务管理(2分)演示政务服务大数据可视化,支持组合分析,仪表分析,地图分析各类图表灵活配置,演示政务服务总体运行分析、办件峰值分析、部门服务统计、服务对象分析、网上服务统计和改革运行成效的内容.
(演示有缺失的,少一点扣1分,全部演示的计2分)场景四:基础支撑管理(3分)1、演示审批系统安全与运维管控平台,演示监控门户功能,演示可视化云资源、应用、主机、服务、数据库统一管理,演示分布式多容器、一键部署,应用编排、资源弹性扩展功能.
(完全满足的计2分,部分满足的计1分,偏离较大的不计分.
)2、演示电子化项目管理系统,能够让采购人参与项目全流程实行网上监控.
(能提供实际项目管理系统演示方可计1分)场景五:数据交换能力(3分)1、提供智能集成交换,提供统一应用注册和管理,提供订阅用户、角色、元件、在线表单设计等管理.
提供各类交换API管理,提供服务信息管理、服务权限控制和服务访问控制,查看服务发布地址、支持格式、请求方法、请求参数、代码示例.
(完全满足的计2分,部分满足的计1分,偏离较大的不计分)2、演示智能隔离数据交换,实现跨网垂直条线的双向抓取交换,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可视频演示).
(能提供演示方可计1分)合计100以上证明材料如体现了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方可计分.
第二章第2.
1.
2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
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
1项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
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
3项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第二章第2.
1.
3款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二章第2.
1.
5款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第二章第2.
3.
2款投标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6%;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3%;联合体投标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第二章第2.
3.
4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一章第38.
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2.
3.
5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
1项,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第二章第2.
3.
5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
第二章第2.
4.
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名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三章第1.
1条甲方名称、地址名称: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五楼第三章第1.
2(6)款项目现场由采购人指定第三章第5.
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时间:合同期限五年,本年度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升级,以后年度完成升级时间按合同约定.
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第三章第8条合同价款支付支付方式:根据服务绩效考核,在第二年付前一年的款项,分五年付清.
五年后自主服务终端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支付条件:合同另行约定.
第三章第21.
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廖科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707319275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
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
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
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
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
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已在长沙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上公示电子承诺书的,可不提供此项.
第七章投标邀请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宁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升级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升级项目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906030089委托代理编号:201903493、采购预算:8570000.
00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4.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根据税总函〔2017〕40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
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本项目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3)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
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4.
2特定资格条件:无.
4.
3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
5、招标文件获取:5.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6月4日17时至2019年6月12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5.
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
ccgp-hunan.
gov.
cn/gp/)、宁乡市政府采购网(http://222.
240.
241.
194:800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
csggzy.
cn)下载招标文件.
5.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6.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09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6.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26日09时00分;6.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6.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资料),否则,其投标无效.
7、投标保证金:7.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
00元);7.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7.
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7.
4.
1投标人点击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7.
4.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
4.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
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
4.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
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五楼联系人:廖女士电话:0731-88980927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联系人:王女士姜先生电话:1378721548317388908809第八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名称:宁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升级项目二、项目概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法〔2019〕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南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建设、长沙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的需要,同时结合现有存在的问题,拟建宁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升级项目.
三、软硬件功能、设备清单软件功能清单序号软件名称系统名称功能模块1基础建设升级迁移联调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框架升级2功能迁移3历史数据迁移4智能化对接联调5"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平台一件事精细化梳理协助服务主题梳理6协助材料及情形梳理7协助事项申报表单梳理8"一件事一次办"支撑系统与标准事项库对接9多情形适配管理10套餐式服务管理11"一件事一次办"应用系统一次告知12一表填写13一窗受理14容缺受理15业务分发16信息共享17统一办结18主题监管19电子文件归档20应用建设升级改造政务服务一体机21综合窗口系统定制综合窗口设置22统一受理工作台23统一预约服务24单一事项综合受理25套餐事项综合受理26扩展物流支付管理27同城通办服务28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29与市民之家机器人对接30大屏辅助决策分析系统升级政务数据统计分析31园区政务数据统计分析32乡镇(街道)政务数据统计分析33无证明城市实现证明入库复用34开证明申请35证明开具36我的申请记录37我的办理记录38开证明记录39热线服务业务办理辅助系统建设知识库维护40知识库管理41与现有12345热线平台对接硬件功能清单系统名称参数数量单位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外观美观、大方,设计感强,金属拷漆,多年色泽依旧,有质感、亮度,不生锈.
工控主板,CPU≥I3双核处理器,内存≥4GB,硬盘≥120G.
正版操作系统.
证照打印款.
设备提供身份证读卡器、小票打印机、高拍仪、二维码扫描仪、彩色A4打印机、A3/A4打印机、麦克风、指纹仪、双目摄像头、模块指示灯、密码锁、物理键盘.
预留银联卡安装位置.
18台配套自助服务终端(证照打印款)使用,一一对应,为办事人员提供便利,可提供自助申报、办事预约、查询办件进展、查询办事指南、证明材料打印、证照打印等相关功能,支持远程协助、指纹留痕等功能.
18套设备清单系统名称参数数量单位20M专线电路IPRAN59条三、总体技术要求3.
1标准化、规范化标准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电子政务工程首先应遵循国际上成熟的、通用的标准、规范和协议.
其次要遵照执行国家颁布的现有法律、标准以及即将推出的各类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基于XML电子公文格式规范》、《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电子政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等.
三是参考本省和本地区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四是基于本次系统建设的具体需要,补充和完善地方电子政务标准,用于规范将来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的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整合和后期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
2采用成熟技术和产品供应商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产品,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县(区)以上政府部门应用成功经验和实施案例,不允许在实施过程中作实验性开发或产品试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防范开发集成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产品风险.
3.
3技术要求要求基于Java技术路线、采用微服务架构进行设计实现,平台需支持大型政务服务平台在高并发用户访问、海量数据高频存取、智能数据快速检索等方面的特性;平台业务基于微服务架构设计原则实现业务的服务化、组件化,避免传统烟囱式应用中资源难以共享、资源利用率低、无法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变化等问题;平台需要能支持微服务架构下的分布式事务,提供回滚机制,确保业务流程数据的一致性;需要支持服务调用链分析,自动分析服务依赖的压力点、易故障点和瓶颈点,实现业务的隔离解耦、敏捷运维.
要求引入分布式缓存、消息队列、非结构化数据库、云存储等关键支撑组件,充分分析业务性能瓶颈找到关键支撑组件的应用场景,充分利用支撑组件的特性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充分发挥"云"环境优势.
需要支持分布式、容器化部署;支持水平扩展,充分利用云平台和容器化技术的优势,建立弹性的应用与服务资源池,通过应用与服务的负载均衡策略提升系统的整体并发能力;通过读写库分离、冷热数据分离、历史数据分离的设计,提升数据库层的并发能力;读写分离技术需要支持基于规则的分片策略、完善的SQL解析引擎,无需修改已上线业务代码能实现瓶颈大数据表的快速分库分表支持.
需要支持持续集成和持续交付,支持以容器为载体,实现软件系统从开发、测试到部署和运维的一体化管理,提高软件开发部署的效能,迅速响应业务的需求.
系统需采用前后端分离的架构开发.
前端UI需基于Javascript、Css、Html等标准技术进行开发,通过AJAX通讯机制实现UI和服务、数据分离的开发模型;需要能兼容各种版本的主流浏览器,包括IE8+、FireFox、Chrome等.
本次项目需基于一期平台进行升级建设,并沿用一期的操作风格,业务功能需与原有系统衔接,数据需做到无缝衔接.
四、基础建设升级迁移联调需求4.
1框架升级对现有平台框架进行升级,进行数据库优化,并在J2EE技术路线上进行各项功能的移植、升级改造.
本项目需采用多层体系结构、先进的交互式网上应用技术、成熟的开放性技术、成熟的关系型数据库,基于WEB的使用和管理界面.
系统需采用完全的B/S结构,无论是前台操作或是后台管理,全部操作均使用通用浏览器进行,保证系统易于操作、易于使用、界面友好.
供应商需分析宁乡市政务服务平台现有技术架构缺陷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实现高可用、高扩展性、高性能的系统框架.
4.
2功能迁移需将宁乡市现有"智慧政务"平台功能向新框架迁移,满足系统平台可持续发展要求.
4.
3历史数据迁移制定并实施数据迁移方案,将宁乡市的历史数据迁移到新系统,保证原有数据可沿用.
4.
4智能化对接联调结合宁乡现有智能化建设情况,待框架升级、功能迁移后,需要进行智能化硬件与软件对接联动,包括:1、宁乡市、灰汤镇包含取号机、政务服务一体机、查询屏、高新播放盒、样表机、评价器、读卡器以及高拍仪;2、大成桥镇包含查询屏、样表机、读卡器、高拍仪以及评价器;3、其他乡镇、村社区只包含读卡器、高拍仪.
4、增加系统修复工具,主要用于集成高拍仪、读卡器驱动,并可以检测政务系统使用环境.
五、"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平台围绕"一件事"涉及的事项做精细化梳理,需包括服务主题、材料及情形、申报表单、业务数据流向、信息系统与数据资源内容.
注:需包含100个"一件事"事项的协助梳理工作.
5.
1"一件事"精细化梳理5.
1.
1协助服务主题梳理围绕进驻事项,以用户视角为中心,以办"一件事"的角度,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拟定服务主题,将政务服务事项与场景服务主题建立关联映射关联.
5.
1.
2协助材料及情形梳理首先理清事项申请所需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模板样本、空白表单、填报须知等基础材料信息.
其次由于政务服务业务的复杂性,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多种复杂的情形.
在不同的情形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部门的审查要求也不同.
所以,需要协助对"一件事"涉及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将复杂的、多样化的办理条件标准化,多个办理条件可组合成办理情形.
5.
1.
3协助事项申报表单梳理对"一件事"事项涉及业务运行的自建系统需进行梳理,将自建业务系统的申报数据要素收集整理,按照事项材料逐一对应.
5.
2"一件事一次办"支撑系统以事项的精细化梳理驱动政务服务的精细交付,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看得懂"、"进得去"、"多渠道"、"方便用".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智能知识库,为申请人提供更为迅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借助多情形导航、办事攻略的指引,能够更加快速的完成事项的申报,并通过关联事项推荐和套餐式服务,辅助申请人理清事项之间的脉络关系,从"一件事"的角度为申请人提供多方位的引导.
同时,助智能知识库的多情形筛查、审查要点自动提醒、政务语言转换等能力,一窗受理工作人员能能够更快的进入角色,大幅提升事项办理及咨询回复的效率.
5.
2.
1与标准化事项库对接对接同步标准化事项库事项信息,获取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并实时保持事项信息更新.
同时,对事项信息支持扩展维护,满足多情形、套餐式等业务需求.
5.
2.
2多情形适配管理系统具备多情形适配管理功能,降低申请人事项申报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事项受理的业务门槛,基于事项情形的精细化梳理,在外网提供类似问卷调查方式辅助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在实际受理时通过条件匹配辅助窗口人员快速筛选出受理所需的材料清单.
同时,根据每个事项情形梳理的精细化程度,对事项进行标记.
多情形适配管理需包括:新增情形、材料关联、多情形应用配置等功能.
5.
2.
3套餐式服务管理系统提供将多个事项进行关联的关系配置功能,形成套餐式服务.
站在用户的视角,以办完"一件事"的角度出发,提供事项的组合服务,根据选择的产品线,展示该产品线所有事项及办理流程.
套餐式服务管理需包括:主题配置、阶段配置、共享材料配置、套餐式服务应用支撑等功能.
5.
3"一件事一次办"应用系统"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5.
3.
1一次告知第一次与申请人见面时,将主题事项涉及所有所需材料信息形成一张清单,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
3.
2一表填写针对主题事项,对原分散的事项申请表进行整合,形成一张综合申请表,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即可,结合100个一件事需求,支撑100个一件事表单填写.
综合窗口受理完成后,系统自动将综合申请表拆分成各业务部门审批时需要的表格,并发送至各业务部门.
5.
3.
3一窗受理根据申请信息,通过预制规则或人工判断,筛选出需要办理的事项,再根据选中的事项自动生成材料清单.
申请人填写主题业务信息表,根据其中的关键字段,由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筛选事项,或由相关部门人员根据业务知识人工勾选事项,形成主题事项清单.
再根据选中的事项生成材料清单,并且合并自动去掉重复材料.
一窗受理需包括:单一事项综合受理以及套餐事项综合受理.
5.
3.
4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5.
3.
5业务分发系统根据市民申报事项信息,自动将事项分发给相关部门,交由部门进行后台审批.
5.
3.
6信息共享申请人提供材料和前置审批事项产生的结果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在系统中进行管理,前置审批事项产生的结果材料在网审批信息共享系统中进行管理,并实现在审批流转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的事项分发和转发不同的材料.
5.
3.
7统一办结部门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结果通过数据交换手段推送给前台综合窗口,由前台综合窗口进行统一出证、统一办结.
5.
3.
8主题监督对主题事项业务办理进行统一监管,包括进程、用时,材料,审批结果等.
在一个页面上直观的展现一个主题事项业务办理的所有信息.
系统在审批流程图中清晰直观地反映出事项名称、责任部门、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理状态等关键信息,并用不同的颜色表示环节办理状态,以便中心监督部门及上级部门能随时了解主题事项的办理进度及受阻点.
实时追踪各审批事项的材料提交情况,以及各部门的审批过程.
5.
3.
9电子文件归档针对每一个需归档服务事项进行归档管理,的包括初步整理组织、归档检测、内容人工调整、室编档号设置、数据打包与固化、电子档案下载、电子档案移交等步骤.
六、应用建设升级改造内容6.
1政务服务一体机建设需求需要扩增自助服务设备,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园区、市民之家,从而打造"24小时自助生态圈".
自助服务一体机整合集成各部门的服务事项,开通政务服务自助办理,整合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集成人脸识别、实名验证技术,支持身份证识别、二维码扫描、样本打印、申请材料扫描等能力.
自助服务一体机还可以融合各类便民服务功能,提高自助服务一体机的实用性和操作便捷性,可将自助服务终端推广街道、社区、超市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简单事项自助办、公共服务便捷办".
6.
2综合窗口系统定制需求在满足单一事项一窗受理的同时,探索平台业务联动功能,针对"一件事"套餐服务提供统一综合受理功能,为宁乡市民之家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使用,落实"一号、一窗、一网"目标.
6.
2.
1综合窗口设置可以对综合窗口关联部门、人员、事项、权限进行统一配置管理,综合窗口可以根据宁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6.
2.
2统一受理工作台面向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需提供快捷、方便的专业受理工作台,实现集成受理服务、提高一窗受理效率,工作台集成各类单一事项受理、"一件事"套餐受理,需提供受理界面智能知识库提醒,支持同城通办服务.
6.
2.
3统一预约服务对于线上、线下各类服务渠道,可以进行统一的预约管理,包括预约办理信息管理、预约事项属性配置、预约时间段设置等功能.
需要与大厅智能排队取号机进行对接,实现统一预约后,线下大厅刷卡办理取号自动关联.
6.
2.
4单一事项综合受理需要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式受理,以及按照用户权限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各自工作需求的业务办理功能,包括预审、预约、排号、受理、收费、打证、评价、物流送达等环节的运行和管理.
6.
2.
5"一件事"套餐事项综合受理可以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形成政务服务专项"一件事"套餐,包括"一件事"套餐服务部门办理、"一件事"套餐服务配置管理功能.
申请人只要一次点单,就可以享受全流程的政务服务.
注:需包含50个套餐的综合受理.
6.
2.
6扩展物流支付管理需基于现有的物流配套管理,将事项业务进行扩展、延伸,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让更多事项业务实现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
深化事项业务邮寄双推送机制,包括申请材料递送、审批结果送达管理.
6.
2.
7同城通办服务需梳理可同城通办的服务事项,系统需支持在宁乡市区域范围之内可以进行事项业务通办.
6.
2.
8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需完成10个同网自建系统的对接,实现业务数据的流转.
6.
2.
9与市民之家机器人对接开放标准化数据接口,实现与市民之家机器人设备对接,为其实现业务咨询、取号、申请表单扫码下载、扫码办事、查询等服务提供功能、数据支撑.
6.
3大屏辅助决策分析系统升级需求为进一步营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体验更好的办事服务环境,深化政务服务系统运用效果,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原有大屏辅助决策分析系统进行升级.
建设需要包括政务数据统计分析主模块、园区和乡镇(街道)政务数据统计分析模块等三大模块,实时统计政务系统取号数据、办件数据、基础库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分析政务系统数据规律特点,为优化各级政务服务环境提供决策支撑.
6.
3.
1政务数据统计分析主模块政务数据统计分析主模块需主要包括办件量数据图、业务类型统计图、取号情况统计图、满意率统计图、电子证照统计图等统计模块.
6.
3.
2区政务数据统计分析子模块分左右两部分展示,左侧展示经开区数据,右侧展示高新区数据.
园区政务数据统计分析模块需主要包括办件数据图、业务类型统计图、工业项目全寿命周期进度图等统计模块.
6.
3.
3乡镇(街道)政务数据统计分析模块乡镇(街道)政务数据统计分析模块需主要包括办件量数据图、业务类型统计图等统计模块.
6.
4无证明城市"无证明城市"是指在宁乡市范围内,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无需再提交自己跑腿去开具的证明材料.
也就是指群众和市场主体未持有、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材料.
6.
4.
1开证明申请针对查询人员,提供开证明申请功能.
主要包括无证明事项查询、证明核验、证明申请、短信通知.
6.
4.
2证明开具针对证明开具人员,提供证明开具功能,证明开具人员在收到申请时,同时会收到短信提示,提醒证明开具人员尽快处理申请.
6.
4.
3我的申请记录针对查询人员提供我的申请记录功能,主要包括待提交列表、联系开具人、我的申请记录.
6.
4.
4我的办理记录针对证明开具人员提供我的办理记录功能,主要包括待受理列表、待办结列表、联系查询人、我的办理记录.
6.
4.
5开证明记录提供查看系统开证明申请和开具证明记录功能,可通过检索条件如办件状态、证明事项名称、查询机构名称、查询人名称、申请人名称、发起查询时间等检索办件.
6.
5热线服务业务办理辅助系统建设以12345知识库为核心,可关联政务服务智能知识库,构建热线服务业务办理辅助系统,主要用于辅助坐席人员快速解答公众诉求、以及辅助坐席人员将工单派发至对应成员单位.
6.
5.
1知识库维护该模块主要供知识库维护人员使用,主要包括发布新信息、待审核信息、待回答信息.
6.
5.
2知识库管理该模块主要供知识库管理人员使用,主要用于对知识库的管理.
6.
5.
3与现有12345热线平台对接1、对接好市长信箱、短信、微信、微建议、微提案等相关平台,实行一个系统交办;2、宁乡热线平台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完善.
6.
6中介超市和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全程网办中介超市与宁乡市公共资源服务网相关功能合并,开发中介机构录入项目端口.
不动产中心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全程网办系统与宁乡政务服务系统对接.
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1、结算方法:1.
1付款人: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1.
2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包含五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根据服务绩效考核,在第二年付前一年的款项,分五年付清.
五年后自主服务终端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2、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期限五年,本年度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升级,以后年度完成升级时间按合同约定.
3、本项目为包干方式,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费用的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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