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4)

波音赔偿一亿美元  时间:2021-04-24  阅读:()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5)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7)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9)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10)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1)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12)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1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15)政府工作报告马兴瑞(16)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马兴瑞(36)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38)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57)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59)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61)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63)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财政厅(64)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84)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86)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9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10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李玉妹(104)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1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龚稼立(112)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18)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林贻影(11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126)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13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13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14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工作报告……(152)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报告……(15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报告16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171)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78)公报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年第一号(总第88号)2020年3月6日出版主管主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辑出版发行:人民之声杂志社发行范围:国内公开发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1331/D编审:王堂明编辑:李军陈婷林丹纯潘颖怡包珊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7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80)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81)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82)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质询案或询问的有关事项…183)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184)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宁生等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185)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186)附: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187)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188)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22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226)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27)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31)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232)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235)常委会公报编委会主任:王波副主任:余立钢刘牧委员:付德辉陈晓明汤黎明严标登袁峻陈永康杨跃平张文青张伟坚李小夏祝伟豪赵东航陈春荣王耀东王堂明本刊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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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邮政编码:510080印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刷厂编辑部电话:020-37866666378669163786666737866669传真:020-37866670电子邮箱:rmzs@gd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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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com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2020年1月9日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二、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审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
四、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补选马文田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河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补选张义珍、林涛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林克庆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汕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张晓强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周楚良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易中强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湛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覃伟中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袁古洁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肇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补选吕玉印、陈伟东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潮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选张新、李雅林、余建红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揭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张虎、张科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解放军驻粤部队补选方勇、覃达昭、许宏伟、苏信权、杨国成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马文田、张义珍、林涛、林克庆、张晓强、周楚良、易中强、覃伟中、袁古洁、吕玉印、陈伟东、张新、李雅林、余建红、张虎、张科、方勇、覃达昭、许宏伟、苏信权、杨国成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叶梅芬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方利旭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旭东、唐颖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钟军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小涛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水华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云浮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张连国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河源军分区选举委员会接受张贵芳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叶梅芬、方利旭、陈旭东、唐颖、钟军、刘小涛、李水华、张连国、张贵芳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钜源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周湘东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钜源、周湘东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张钜源的省十三届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河源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何忠友,清远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黄喜忠,潮州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束庆鹏,揭阳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欧阳卫民,解放军驻粤部队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杨镇、陈刚,已调离广东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何忠友、黄喜忠、束庆鹏、欧阳卫民、杨镇、陈刚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束庆鹏的省十三届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87名.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月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2020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月3日,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补选马文田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3日,河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补选张义珍、林涛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6日,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林克庆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7日,汕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张晓强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6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周楚良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6日,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易中强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4日,湛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覃伟中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6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袁古洁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3日,肇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补选吕玉印、陈伟东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7日,潮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选张新、李雅林、余建红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3日,揭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张虎、张科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2020年1月2日至3日,解放军驻粤部队补选方勇、覃达昭、许宏伟、苏信权、杨国成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马文田、张义珍、林涛、林克庆、张晓强、周楚良、易中强、覃伟中、袁古洁、吕玉印、陈伟东、张新、李雅林、余建红、张虎、张科、方勇、覃达昭、许宏伟、苏信权、杨国成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河源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叶梅芬因工作岗位调整,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20年1月3日,河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梅州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方利旭因工作岗位调整,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20年1月6日,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中山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陈旭东、唐颖因工作岗位调整,分别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20年1月6日,中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两人辞职.
江门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钟军因工作需要,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20年1月6日,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潮州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刘小涛因工作岗位调整,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20年1月7日,潮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揭阳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李水华因工作岗位调整,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20年1月3日,揭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解放军驻粤部队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连国因转业地方工作,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19年11月6日,云浮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其辞职.
解放军驻粤部队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贵芳因转业地方工作,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19年11月1日,河源军分区选举委员会接受其辞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叶梅芬、方利旭、陈旭东、唐颖、钟军、刘小涛、李水华、张连国、张贵芳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江门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钜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19年12月18日,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阳江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周湘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2019年10月30日,阳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钜源、周湘东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张钜源的省十三届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河源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何忠友,清远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黄喜忠,潮州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束庆鹏,揭阳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欧阳卫民,解放军驻粤部队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杨镇、陈刚,已调离广东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何忠友、黄喜忠、束庆鹏、欧阳卫民、杨镇、陈刚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束庆鹏的省十三届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部分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787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如下:一、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提请:(一)因工作需要,任命张新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秀英为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二)因工作需要,免去许永锞的广东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提请:(一)因工作需要,任命林建辉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林秀雄为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宋艳云、杨易琴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二)因工作需要,免去金军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林秀雄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周健彬的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上述提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以上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命事项,请予审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2020年1月9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2020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张新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命李秀英为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免去许永锞的广东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20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林建辉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林秀雄为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宋艳云、杨易琴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金军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秀雄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健彬的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一、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时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一、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
三、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20年预算草案(书面).
下午3时代表团分组会议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代表团分组会议一、继续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20年预算草案.
下午3时第二次全体会议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时代表团分组会议一、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团分组会议一、继续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继续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继续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各项决议草案.
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一、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表决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草案.
三、表决关于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四、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五、表决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六、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大会闭幕说明:1.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2.
代表团全体或分组会议时间:上午9时,下午3时.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0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兴瑞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带领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推动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1月14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和全国人民一道,隆重庆祝新中国70华诞,极大地激荡起坚定自信、团结拼搏的爱国情怀,凝聚起奋勇争先、逐梦前行的磅礴力量.
中央先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广东发展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带来新的重大机遇.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落实"1+1+9"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扎实办好自己的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在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征程上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六稳"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坚持稳字当头,及时采取措施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坚定稳妥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0.
77万亿元、同比增长6.
2%,佛山成为我省第三个经济总量过万亿元的城市.
全省一二三产业比重调整为4.
0:40.
5:55.
5,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
3%.
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7%.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
27万亿元、增长4.
5%,新增减税降费超3000亿元.
促进投资较快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近4万亿元、增长11.
1%,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22.
3%、12.
9%.
出台实施促进消费的29项措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
27万亿元、增长8%,网上零售额、快递业务量分别增长19.
3%、29.
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
4%.
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外贸进出口总额7.
14万亿元、下降0.
2%,其中出口4.
34万亿元、增长1.
6%;预计实际利用外资1500亿元、增长3.
5%.
推动金融业提质增效,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1.
7%、15.
7%,金融业增加值达8881亿元、增长9.
3%.
着力增强市场活力,新登记市场主体221万户、总量超1200万户,进入世界500强企业达13家.
落实"促进就业九条",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2.
25%,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
9万元、增长8.
9%.

(二)充分发挥利好叠加的"双区驱动效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细化实化各项具体举措.
出台我省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
以"湾区通"工程为抓手,大力推动三地规则衔接,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首期200亿元的粤澳合作发展基金运作顺利,建筑、旅游、医疗等职业资格认可取得新进展.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获批实施先行先试政策,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首次实现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港澳使用.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横琴口岸旅检大楼建成,皇岗口岸重建工程启动.
民生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港澳创业者纳入内地创业补贴扶持范围,与港澳共建13家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启动建设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媒体峰会、文化艺术节、华侨华人粤港澳大湾区大会等重大活动.
出台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若干重大措施,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建立特事特办工作机制,赋予两市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中心城市的核心引擎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入落实"科技创新十二条"等政策,持续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聚焦"卡脖子"问题组织实施九大重点领域4批研发计划项目.
预计全省研发经费支出28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
8%,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保持全国第一,有效发明专利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稳居全国首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50项、中国专利金奖9项.
完成三批共10家省实验室布局,获批建设全国首个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双一流"高校建设扎实推进,进入ESI排名前1%的学科达77个.
引进第八批44个创新创业团队,全职在粤工作两院院士达89人.
高规格召开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制造业十九条",部署实施"六大工程",高起点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6.
3%和32%,4K电视产量、5G基站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广州乐金OLED、粤芯12英寸晶圆等项目建成投产.
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5万家,新增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0%.
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9000多家企业实现"小升规".
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预计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63.
4%.

(四)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大多元市场开拓和重大外资项目引进力度,开放型经济水平实现新提升.
我们大力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努力把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出台外贸高质量发展32项措施,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对欧盟、东盟进出口分别增长11.
1%和6.
9%.
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45.
8%,二手车出口试点顺利启动.
深入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外资十条",进一步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在用地保障、人才支持等方面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预计实际到资超1亿美元项目数量增长19.
4%.
投资总额超100亿美元的湛江巴斯夫项目开工建设,成为我国首个外商独资大型石化一体化项目、我省最大的单一外资项目.
惠州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三期等重大外资项目顺利推进,GE海上风电制造基地正式开工.
制定广东自贸试验区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获批复制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38项改革创新经验.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增长6.
3%,国际友城基本实现沿线主要国家全覆盖.
中欧班列实现每周9列常态化运行,出口货值增长31.
2%.
成功举办"读懂中国"广州国际会议、从都国际论坛、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等.
与黑龙江对口合作全面加强.
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旅游等合作取得新成效.

(五)强力推进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坚持打歼灭战和持久战相结合,年度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精准脱贫扎实有效,累计近16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0%以上的相对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
深入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协助四省区110多万人脱贫.
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工作扎实推进.
污染防治取得突破性进展,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茅洲河、练江水质明显改善,劣V类国考断面减少4个,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
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启动万里碧道规划建设.
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PM2.
5年均浓度下降到27微克/立方米.
新建城镇污水管网7000多公里和一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启动地级以上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完成违法建设治理1.
65亿平方米、"三旧"改造7万多亩、矿山石场复绿765公顷.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显著,用三年时间完成64家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艰巨任务,累计化解不良贷款超过500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8.
7个百分点.
非法集资、P2P网贷等风险整治扎实推进.
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顺利完成年度存量化解任务,政府债务风险总体保持较低水平.
制定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省属"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化出清.
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六)扎实推进产业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新成效.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家、省级119家,实现主要农业县农业产业园全覆盖,园区主导产业总产值达1300亿元.
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新增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4个,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
建成一批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
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居全国前列.
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扎实抓好生猪稳产保供,主要农产品供应平稳.
现代种业加快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9%.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蓬勃发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
88万元、增长9.
6%,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
1个百分点.
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全省自然村基本完成基础环境整治,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
6%,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公路6700公里、改造危桥538座.
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县可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增长35倍.
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序推进.
新垦造水田10万亩,累计拆旧复垦2万亩.
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大"万企帮万村"力度,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取得新成效.
成功举办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等活动,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全面提升.

(七)坚持补短板打基础利长远,狠抓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先导作用,大力优化全省交通网络布局,重点加强联通"一核""一带""一区"的高快速交通体系建设.
新增高铁运营里程122公里、总里程达2027公里,新增高速公路493公里、总里程达9495公里、居全国第一,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加快形成.
梅汕铁路、穗深城际建成通车,开工建设广湛、梅龙高铁,加快建设赣深、广汕汕等高铁.
开工建设4E级湛江新机场、韶关机场、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顺利完成惠州机场、4E级揭阳潮汕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
南沙大桥建成通车,深中通道全面开建,完成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站任务.
南沙港国际邮轮母港开港运营、可停靠世界最大吨位邮轮,建成汕头港广澳港区2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北江航道实现千吨级船舶通达韶关.
珠三角水资源配置、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等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开工建设,阳江核电6号机组、台山核电2号机组、湛江大唐雷州电厂等投产发电,新增4个地市通天然气主干管网,沿海LNG接收站、海上风电等项目加快建设.
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大产业建设取得新进展,揭阳中委广东石化、宝钢湛江钢铁3号高炉、茂名丙烷脱氢等项目加快推进.
筑牢北部生态屏障,启动编制广东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
在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布局建设9家高水平医院和4家省实验室,启动新建迁建8所高校,省职教城首期工程交付使用.
出台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将享受政策的县(市、区)从60个扩围至86个,实现全省财力困难县(市、区)全覆盖.
完善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出台专门政策支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八)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我们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省财政民生类支出1.
21万亿元、占比约七成.
全面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
创新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35亿元用于创业担保和贴息支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8万人次.
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省选手荣获8块金牌、占全国一半.
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至78%,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职院校扩招12万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4个百分点.
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大病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低保、残疾人保障等底线民生不断加强,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
8万套.
大力推进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8家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升级建设的47家中心卫生院全部开业,中医药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率先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完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积极推进药品集团采购,群众医药负担进一步降低.
扎实推进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制度改革.
出台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设施建设.
实施建设文化强省行动计划,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三馆合一"项目正式开工,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韩江流域左联作家活动旧址、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等文物保护利用扎实推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保持全国首位.
成功创建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篮球世界杯和定向世界杯决赛.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
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良好,平安交通建设扎实有效,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设立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全面建成退役军人五级服务保障体系,为176万户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国防动员体系更加健全,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全面加强.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实施全民禁毒工程,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成功承办首届世界律师大会.
高质量完成广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广播电视、参事文史、地方志、档案、气象、地震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九)以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为牵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运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
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动数据上云、服务下沉,"粤省事"实名用户突破2500万、809项服务事项实现零跑动,"粤商通""粤政易"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排名跃居全国第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省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加快形成.
大力推进"放管服"和强市放权改革,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3018项大幅压减至986项.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百项疏堵行动"成效显著.
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签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
出台支持中小企业用地、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项政策,完善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机制,建成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完成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任务.
省和广州、深圳共同出资参与南航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
优化省属国有资本布局,整合组建新的广物控股、铁投、广新控股集团.
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等工作成效显著.

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96件.
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各类民主协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省政协提案694件.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持厉行节约,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幅压减文件会议数量和督查考核事项,积极为基层减负.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主题教育整改清单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各位代表!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在省委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共同奋斗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向驻粤中央有关单位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广东现代化建设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任务艰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国内外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外贸进出口面临不少挑战,工业经济仍处低位运行,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大.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仍需持续发力,新兴产业尚未完全挑起大梁,构建多点支撑的产业体系还需加大力度.
二是污染治理任务相当艰巨繁重,环保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生态环境建设面临新挑战.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较大,重污染河流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需持续攻坚,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还存在短板,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水平不够高,生态保护修复还要持续加强.
三是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业农村存在不少短板,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支柱产业还不强、带动能力不够,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繁重,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还需下更大功夫.
四是一些领域风险隐患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防灾减灾和维护社会稳定面临新的挑战.
非法集资、P2P网贷等金融风险不容忽视,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事故仍然多发,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还不完善.
五是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有待持续改进,行政效能还需不断提升.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一些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放管服"改革需要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
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
做好今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综观国内外形势,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美经贸摩擦等带来新的挑战.
但更要看到,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拥有诸多独特优势、巨大潜力和不断迸发的创新活力,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广东经济总量大、韧性强,产业体系相对完备,正迎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只要全省上下勠力同心、砥砺奋进,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就一定能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5%,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实现正增长;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
5%和3.
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
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作为一个体系整体推进,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来,坚持从系统论出发优化经济治理方式,善于通过改革破除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遵循规律、科学施策,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我们将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充分释放"双区驱动效应",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牵引带动"一核一带一区"在各自跑道上赛龙夺锦,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按照五大战略定位,与港澳共同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打造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
聚焦规则衔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珠三角九市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粤澳新通道建设、皇岗口岸重建和深圳湾口岸24小时通关,完善港澳机动车便利入出内地政策措施.
加快南沙国际航运贸易枢纽建设,积极争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扩区.
推动珠澳合作开发横琴,规划建设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快澳珠极点建设步伐.
抓好中新(广州)知识城等重大平台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惠港惠澳政策,实施"湾区通"工程,大力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在粤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本地市民待遇,积极推进粤港澳合作办学、合作办医,强化生态环保合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全力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支持深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率先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
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平台建设,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
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水平.
支持深圳建设文化强市,增加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供给,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支持深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城市空间统筹利用模式,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
认真筹办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活动.

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强化省会城市、产业发展和宜居环境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支持广州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引擎作用,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试验区,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教育医疗中心,增强综合城市功能.
支持广州提升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建设高水平文化产业基地和体育名城,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
支持广州打造老城市商贸业转型升级范例,提升金融、会展等发展水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强市.

加快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
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形成带动全省发展的主动力源.
完善跨珠江口通道和珠三角城际轨道网络规划,深入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广清一体化,加快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圈建设,支持珠海打造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
规划建设深圳-中山产业拓展走廊、珠江口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
打造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要发展极,支持汕头、湛江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探索推动广州、深圳与湛江、汕头深度协作,形成"双核+双副中心"动力机制,建设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都市圈.
支持湛江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在东西两翼布局更多重大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世界级沿海产业带.
支持各市建设临港经济区、滨海新区等平台,加快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提升产业承载力和带动能力.
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积极创建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发展休闲旅游、生物医药等产业,支持建设南药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制造业,建设高水平的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制定实施新一轮对口帮扶计划,纵深推进产业、环保、民生等领域合作.
加大力度推动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发展.

(二)认真落实中央"六稳"部署,加大力度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稳定性和韧性.
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互促共进,千方百计稳定进出口,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
大力推进省和深圳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加快完善高快速交通体系.
推进广汕汕、广湛、赣深、梅龙等高铁建设,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深江段、深南高铁江肇段、汕头疏港铁路,力争开工深汕高铁、揭阳疏港铁路、瑞梅铁路,加快推进汕头至漳州高铁、龙岩至梅州铁路、广中珠澳高铁、潮州疏港铁路、罗岑铁路等前期工作,建成广州南沙港铁路、广州东北货车外绕线、广清城际一期,启动汕潮揭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
开工建设黄茅海通道、南沙至中山等高速公路,抓好深中通道等54个续建项目,推进莲花山通道、狮子洋通道、深汕第二高速、河惠汕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拥堵路段改扩建,年底前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1万公里.
加快湛江、韶关、珠海等机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深圳机场三跑道,推进广州白云机场三期、珠三角枢纽机场前期工作.
加快南沙港四期、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茂名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等港航项目建设,支持汕头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抓好东江、北江上延、韩江航道扩能升级前期工作.
推进惠州太平岭核电、陆丰核电、阳西电厂、大埔电厂二期等能源项目,实现天然气主干管网地市全覆盖.
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粤西水资源配置、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
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多渠道扩大国内消费市场.
完善政策措施,培育消费热点.
积极推动汽车消费升级,鼓励以旧换新,着力解决停车难、充电难问题,推进全省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培育壮大新兴消费,加快开发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消费产品,提高家政、托幼服务水平,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扩容提质.
推进步行街、大型商圈改造提升,支持老字号传承创新,促进夜间经济加快发展.
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加强城市更新,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支持加装电梯、完善配套设施,带动相关消费.
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优质工业品下乡.

大力推进外贸提质增效.
推进贸易强省建设,实施"粤贸全球"计划,办好境外广东商品展览会,培育壮大海外展销中心和海外仓,积极开拓多元国际市场.
抓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扩大二手车出口,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依托龙头电商企业"厂货通"模式,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外销.
提升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珠海航展、海丝博览会等展会影响力辐射力.
推进丝路保险公司筹建,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加强各类进口贸易平台建设,培育融资租赁、保税维修、汽车平行进口等新业态,扩大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核心装备、优质消费品进口.
加强综合保税区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压缩口岸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
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扎实办好境外合作园区,支持中欧班列开展多式联运和回程业务.

(三)聚焦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瞄准短板弱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风险防范重点战役,坚决啃下硬骨头、完成硬任务.
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力度,确保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
落实"四不摘"要求,稳定脱贫攻坚政策,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保障性扶贫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帮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谋划好2020年后扶贫开发工作.
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做大做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高质量完成帮扶任务.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工作.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加强臭氧污染联合防控,加快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优化调整,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减排和柴油货车、工地扬尘治理,在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港口岸电配套使用、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
推动茅洲河、练江等重污染河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地表水体优良率达到国家约束性指标要求.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改造,新建城镇污水管网5000公里.
抓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压实地方政府属地处置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推进P2P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实现行业风险有序出清.
巩固农合机构改制成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机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领域风险.
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坚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创新科技体制和人才发展机制,大力提升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强省建设.
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加快解决"卡脖子"问题,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增创科技创新环境新优势.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开展成果转化政策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推广落实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完善孵化育成体系,推动孵化器、众创空间实现地市和珠三角县区全覆盖.
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建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良好环境.
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计划,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支持韶关、阳江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建设.

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原始创新.
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建立长效稳定支持机制,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启动更多省企、省市联合基金,在信息科学、海洋科学、数理与交叉等前沿领域继续组织一批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加快南方光源、冷泉系统等大科学装置前期工作,推进东莞散裂中子源、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天琴计划、海洋科考船等建设,打造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一室一策"推进10家省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
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推动中科院等机构在粤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布局建设一批中试验证和应用示范平台.
持续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大力实施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以揭榜制等方式支持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高端制造与检测设备、工业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重大科技产品和装备.
积极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
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研制开发、使用和产业化.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建设一流研发机构,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3%以上.
持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
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计划,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

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拓展全球化引才引智渠道,为归国留学人员和外籍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建设国际高端人才重要集聚地.
推进产学研单位之间人才顺畅流动,完善科研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实施科技型企业家申报高级职称直通车制度.
优化高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

(五)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聚焦"六大工程"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筑牢实体经济发展根基,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着力提升制造业能级和水平,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制造等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做强做优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推进沿海绿色石化产业带建设.
加大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力度,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优质企业根植性,培育一批产业控制力强的"链主企业".
加快建设湛江巴斯夫、深圳华星光电11代线、揭阳中委广东石化等项目,积极推进惠州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三期、茂名丙烷脱氢、广汽丰田四厂五厂、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稳步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年内新建5G基站4.
8万个,力争实现地级以上市5G网络覆盖、基本实现珠三角中心城区连续覆盖.
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试验区建设,完善4K/8K产业生态体系.
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布局发展氢能产业.
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绿色通道",强化用地、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

筑牢工业发展基础.
大力提升工业"四基"能力,推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工程化产业化.
积极发展智能制造,促进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推动省市共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各地围绕主导产业探索差异化发展,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力争推动8500家企业技术改造、4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5000家企业"小升规".
支持东莞建设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
支持云浮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提升工业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和质量效益,全面启动珠三角核心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积极构建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制造业品牌,加快建设质量强省.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智能传感、移动支付、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在金融、民生服务等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打造区块链产业集聚区.
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筹建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国际海洋开发银行,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
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推进批发市场、商贸集市转型升级.
支持发展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大型专业服务企业和品牌服务机构.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充分发挥我省海洋资源丰富和产业基础良好的优势,加快海工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船舶制造、海洋能源等产业发展,打造蓝色高端产业集群.
抓好近海风电场开发建设,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加快珠海、阳江、潮州等地沿海LNG接收站建设,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建设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
支持深圳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支持广州、湛江建设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推进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建设.
着力打造智慧港口,推动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提质增效,积极发展跨海岛旅游.
高水平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

(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破解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更高标准的市场体系,进一步激活蛰伏的发展潜能.

推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
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动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做强做优实业主业.
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
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
健全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机制,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鼓励支持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
持续完善涉企政策和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地、用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保护外资合法权益.
完善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制度,做好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
发挥驻外经贸机构、海外商协会、华侨华人等的桥梁纽带作用,联合港澳开展大湾区推介活动,加大对日韩、欧洲等地招商引资力度,鼓励跨国公司在粤设立总部型企业.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实施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
推进国际货物分拨集拼中心、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建设,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
加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发展.
抓好中韩(惠州)产业园等平台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
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
密切与太平洋岛国交流,提升与国际友城合作水平.
深化粤台经贸交流合作.

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年内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促进项目落地便利化.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合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纵深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加快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调整优化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体系,完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转移支付政策,加大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
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对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各类闲置资源资产.
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加快省农信联社改革,做好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运营工作,推动港澳保险服务中心建设和"理财通"试点.

(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努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统筹抓好"五个振兴",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高标准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产业兴村强镇行动,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50个以上专业镇,推进"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加快打造一批岭南优势产业带.
支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
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粮食生产,落实生猪等"菜篮子"商品保供稳价措施,推动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岭南现代农业省实验室,加快广州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深圳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建设.
支持河源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
大力建设广东数字农业试验区,支持珠三角地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扶持一批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抓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在"四沿"区域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在珠三角地区开展"五美"专项行动,完成全部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农房管控、风貌提升.
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加快农村公路、信息、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部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行政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推进削坡建房和破旧泥砖房整治,提升小水电和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体系,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深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
加快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模式.
推行"点状供地",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加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保障.
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场、农垦、供销社、渔船渔港综合管理等改革.
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培育文明乡风.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积极开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试点示范,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深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和"万企帮万村""三师下乡"等行动,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和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实施"乡村工匠"等工程,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发展.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放开放宽除广州、深圳以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做强做优县域经济,不断提升中心城区、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能力.

(八)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推进铸魂立德行动,夯实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实施文明创建提质工程,深化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推动"七个一百"精品项目下基层.
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志愿服务,培育公共文明行为.
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全国一流的新型主流媒体群.
大力保护传承红色文化,建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打造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高水平推进"三馆合一"项目、广东画院新址等标志性文化工程,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粤北段建设.
推动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更好发挥公共文化机构作用.
创建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打造群众性文化活动和艺术惠民品牌.
推进新时代广东文艺高峰工程,实施电影、电视剧、文学振兴和岭南美术、广东音乐、粤剧等岭南文化促进工程,推出一批文化精品力作.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建立粤北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
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做好参事文史、地方志等工作.
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媒体峰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共建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
开展"广东故事世界行",讲好中国故事、湾区故事、广东故事.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文化龙头企业.
培育文化发展新动能,发展4K/8K影视、数字出版、动漫网游、网络视听新媒体等文化新业态,办好深圳文博会、广州文交会,建设全国文化创意创新中心和数字文化中心.
推动广东卫视、珠影集团、文艺院团改革振兴、提质增效.
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度挖掘红色革命、改革开放、南粤古驿道、古城古镇古村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文旅融合示范区.
抓好丹霞山、罗浮山等旅游胜地的综合开发,支持旅游龙头企业、品牌景区景点做大做强,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全面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水平.

建设体育强省.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建设社区体育公园、足球场地等公共体育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设"15分钟健身圈".
壮大体育产业,打造一批群众性体育精品赛事.
深化足球改革发展,加快梅州足球特区建设.
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做好2020年奥运会、全国冬运会等备战参赛工作,筹办好汕头亚洲青年运动会.

(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高效利用各类资源,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推进国土空间利用提质增效.
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城市群、重大发展平台倾斜.
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实现"多规合一".
用好中央赋予省级政府的更大用地自主权,实行增存挂钩制度,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加快"三旧"改造,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

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严格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加快转变.
坚决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在能源、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进清洁化改造.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广绿色节能环保产品,推动煤炭综合利用和降低能耗.
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排污许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
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全年完成治理不少于1.
4亿平方米.
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打造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生产和消费.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持续开展"让广东河湖更美"大行动,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规划建设,深入推进河湖"五清""清四乱",打造水碧岸美的生态廊道.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造林更新335万亩、矿山石场复绿600公顷,加大对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
扎实推进粤北南岭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
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推进海岸带、海岛资源保护,加大湿地、红树林保护修复力度.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高度重视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
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
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更加精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扩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业就业容量.
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强化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办法.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决打赢根治农民工欠薪攻坚战.

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质量.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抓好乡村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继续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加快新建迁建高校项目建设,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
积极推进大湾区大学、深圳理工大学、中山科技大学等筹办工作.
推进高职扩招提质,加快省职教城二期建设.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促进民办教育规范达标和品牌提升.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
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校园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提升校园安全文明水平.

加快推进健康广东建设.
坚持建高地、强基层,医防并重,构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
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高起点建设创新型专科医学中心.
出台三级公立医院激励措施,启动粤东粤西粤北市级医院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三甲医院紧密型组团式帮扶,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
深化"三医联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扩大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品种范围,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加强重大疫病防控,完善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老龄健康、妇幼健康等服务体系,提升院前急救、自救互救能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各类社保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探索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
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清单、医保药品目录和药品支付标准,加快职工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高值耗材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兜底,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加快落实幼婴照护各项措施,关爱留守儿童.
发展残疾人事业.
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大力发展租赁住房,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万套.

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非法校园贷、制假贩假、走私贩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全民禁毒工程成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
加强全民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提升气象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和军民融合.
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大力支持驻粤部队改革发展.
完善协调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湛江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困难帮扶援助,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专项工程.
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现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是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
二是健全学前至普通高中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三是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
四是推进疫苗冷链配送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
五是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六是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农村厕所、中小学厕所和城市厕所.
七是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八是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饮用水工程建设.
九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
十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要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建设,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承担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履行职责全过程.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落实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支持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注重听取社会公众和企业意见.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决取消不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善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用好权、服好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向市、县、镇放权工作,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完善全省云网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共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服务深度和范围.
扎实开展新一轮"百项疏堵行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管办分离多种实现形式,加快完成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坚持胸怀大局、为民务实,按照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加快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高质量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让广大干部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
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
各级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广大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重任.

各位代表!
全面小康即将如期实现,百年梦想即将成为现实.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努力推动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一、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0万个,实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的目标.
二、健全学前至普通高中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400元,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

三、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
开展"广东技工"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实现高技能人才占全省技能人才比例32%以上.
培训"粤菜师傅"1万人次以上,助力精准扶贫.
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重点实施居家、母婴、养老和医护四个培训项目,满足新形势下"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需求.

四、推进疫苗冷链配送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
建设和改造90家市县级疾控中心疫苗冷链储存配送运输设施,为1300家以上预防接种门诊配置智能医用冰箱,实现1300家以上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提升疫苗使用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水平.

五、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54元、251元提高到609元、27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和1025元提高到1820元和111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65元、220元提高到175元、235元.

六、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农村厕所、中小学厕所和城市厕所.
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7万户;支持1700所以上中小学改造厕所;新建和提升改造旅游厕所800座以上、城市公厕450座以上.
七、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完成227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580公里、通200人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3000公里、农村公路砂土路3000公里和等外路15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0座,实现全省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率达到98%、路面铺装率达到80%.

八、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饮用水工程建设.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首批4个关键线路区段全部开始掘进;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实现鹿湖隧洞通水;引韩济饶工程隧道全线开工;加快推进粤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启动湛江分干线工程建设.
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新增覆盖100万农村人口,保障农村人口饮水基本安全.

九、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
全省完成不少于57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实现全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强化关键节点风险防控,推进校园食品安全.

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组织实施1000户以上受危险山体威胁的村居避险搬迁、100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60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名词解释1.
新经济:指具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特征的经济活动,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

2.
ESI排名:基础科学指标的英文缩写,主要依据22个学科近11年的SCI/SSCI论文和引文数据,分析评判某一机构和学科的学术影响力,是全球普遍用以评价高校和研究机构国际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

3.
"六大工程":这是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作出的部署,包括强核工程、立柱工程、强链工程、优化布局工程、品质工程、培土工程.
4.
"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5.
"五清"专项行动:指在江河湖库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的专项整治行动.
6.
"清四乱"专项行动:指对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
7.
4E级:属飞行区等级指标.
目前国内民航机场分为3C、4C、4D、4E、4F五个等级,4E级机场最大可起降波音747、空客A340等四发远程宽体客机和波音777、空客A330等大型双发客机.

8.
"三馆合一"项目:指对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实行同一选址、合并建设,发挥资源集约、功能互补效应,为群众提供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
9.
"厂货通":推动加工贸易厂家与龙头电商平台合作,实现供给端与需求端数据共享,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助力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外销市场.
10.
"四不摘"要求:指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11.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2.
"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20个、示范镇120个、示范村1260个,带动近2万个行政村.
13.
"四沿"区域:沿省际边界、沿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沿城市郊区、沿旅游景区区域.
14.
"五美"专项行动:指推进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建设专项行动.
15.
"点状供地":对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建设的乡村产业项目,按建筑物的实际用地需求实行灵活供地.
16.
"七个一百"精品项目: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广东推出的百篇精品教案、百部精品剧目、百部精品图书、百幅精品挂图、百名基层宣讲能人、百佳志愿服务团队、百名挂点记者项目.
17.
"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以高水平医院建设为牵引,整体提升全省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能力,高质量打造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高地;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8.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各位代表: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根据代表意见所作的修改情况说明如下:一、代表修改意见总体情况根据大会安排,22个代表团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议中,文件简报组的工作人员分别到各代表团听取修改意见.
从收集的情况看,代表们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大家认为,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主题鲜明、求真务实,是一个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代表们表示赞同报告.
同时,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大部分属于内容增补和文字修改.
对此,经认真研究和核对,我们作出了相应修改.

二、具体修改情况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共采纳了35条意见,比较重要的有如下28处:(一)第2页倒数第5行,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前,加上"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7%".
(二)第3页第8行,在"城镇登记失业率"前,加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以内".
(三)第10页倒数第4行,将"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全面加强"改为"国防动员体系更加健全,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全面加强",并移至倒数第7行"悬挂光荣牌"后.

(四)第16页倒数第8行,在"规划建设粤澳深度合作区"后,加上"加快澳珠极点建设步伐".
(五)第17页第3行,在"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前,加上"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
(六)第17页第5行,将"支持深圳增加优质教育"改为"支持深圳建设文化强市,增加优质教育".
(七)第18页第5行,在"湛茂都市圈"后,加上"支持湛江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八)第18页倒数第5行,将"大力推进广东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改为"大力推进省和深圳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九)第18页倒数第4行,在"赣深"后,加上"梅龙".
(十)第18页倒数第3行,将"力争开工深茂铁路深江段、深南高铁江肇段、深汕高铁、揭阳疏港铁路、瑞梅铁路"改为"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深江段、深南高铁江肇段、汕头疏港铁路,力争开工深汕高铁、揭阳疏港铁路、瑞梅铁路,加快推进汕头至漳州高铁、龙岩至梅州铁路、广中珠澳高铁、潮州疏港铁路、罗岑铁路等前期工作".

(十一)第18页倒数第1行,在"广清城际一期"后,加上"启动汕潮揭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
(十二)第19页第1行,将"推进莲花山、狮子洋通道前期工作"改为"推进莲花山通道、狮子洋通道、深汕第二高速、河惠汕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
(十三)第19页第5行,将"加快南沙港四期、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等港航项目建设"改为"加快南沙港四期、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茂名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等港航项目建设,支持汕头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

(十四)第20页第7行,在"中博会"后,加上"珠海航展".
(十五)第22页倒数第2行,在"东莞散裂中子源"后,加上"江门中微子实验站".
(十六)第24页倒数第7行,在"新建5G基站4.
8万个"后,加上"力争实现地级以上市5G网络覆盖".
(十七)第25页第5行,在"提升工业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和质量效益"前,加上"支持东莞建设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
支持云浮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十八)第25页倒数第1行,将"加快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改为"加快珠海、阳江、潮州等地沿海LNG接收站建设".
(十九)第27页第12行,在"加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发展"后,加上"抓好中韩(惠州)产业园等平台建设".
(二十)第27页倒数第10行,在"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后,加上"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
(二十一)第29页第4行,在"深圳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建设"后,加上"支持河源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二十二)第31页第3行,在"红色教育基地"后,加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十三)第31页倒数第9行,在"湾区故事"前,加上"中国故事".
(二十四)第31页倒数第2行,在"南粤古驿道"后,加上"古城古镇古村".
(二十五)第33页倒数第7行,在"促进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前,加上"加大对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十六)第35页倒数第11行,将"完善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改为"完善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院前急救、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七)第36页倒数第7行,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后,加上"积极推进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二十八)第36页倒数第1行,将"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援助"改为"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困难帮扶援助".
另外,我们还根据代表意见和会议审议情况,在不改变原有意思的基础上,作了个别文字的调整修改,不再一一细列.
对一些没有采纳的意见,主要是考虑到有的在报告中已有相关表述,有的属于过于具体、局部性的工作举措,有的属于条件尚不成熟项目,有的是原则性、概念性提议,尚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对代表们提出的所有意见建议,会后我们还将系统梳理、分门别类,转送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在工作中认真予以吸纳落实.
省长马兴瑞2020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2020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葛长伟各位代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我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历史机遇,扎实落实"1+1+9"工作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
77万亿元、增长6.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
6%左右.
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
1%,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工业投资增长6.
3%,其中汽车制造、医药制造投资分别增长37.
1%、11.
9%;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
3%,其中生态环保、公共设施投资分别增长1.
36倍、21.
8%;服务业投资增长13.
0%,其中教育投资增长36.
8%.
消费市场基本稳定.
出台逐步放宽广州、深圳两地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等29条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措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
27万亿元,增长8.
0%.
旅游总收入增长9.
0%,接待过夜游客增长8.
0%.
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
4%.
外贸外资总体平稳.
出台积极主动扩大进口,支持广州、深圳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等32条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的措施,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外贸进出口总额7.
14万亿元,下降0.
2%,其中出口增长1.
6%,对欧盟、东盟进出口分别增长11.
1%、6.
9%,民营企业出口增长7.
6%,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达69%,外贸质量进一步提升.
深入落实国家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我省"外资十条",预计实际利用外资1500亿元,增长3.
5%,其中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增长7.
1%.
实际到资超1亿美元的外资大项目43个,投资总额超100亿美元的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正式启动,惠州埃克森美孚化工综合体、中海壳牌三期、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等重大外资项目进展顺利.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为4.
0:40.
5:55.
5,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6.
3%、32.
0%,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
3%.
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
27万亿元,增长4.
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
9万元,增长8.
9%.
预计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000亿元,增长4.
5%.
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7%.

(二)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高.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
出台我省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措施.
以"湾区通"工程为抓手,大力推动三地规则衔接,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建筑、旅游、医疗等职业资格认可取得新进展.
实施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和重大方案、重大政策、重大项目3张清单,初步构建深港河套、珠海横琴"两点"和广深港、广珠澳"两廊"的建设框架.
新建1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首批5条先行先试政策获国家批复实施.
推动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首次实现省财政科研资金过境港澳使用,散裂中子源等重大科研设施向港澳开放.
编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际铁路建设等专项规划,港珠澳大桥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南沙大桥建成通车,深中通道海底隧道全面开建,横琴口岸旅检大楼建成使用,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澳新通道加快推进,皇岗口岸重建工程启动,黄茅海通道、狮子洋通道等跨江跨海项目前期工作加快.
民生领域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港澳创业者纳入内地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在粤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购房、子女教育、社保、医疗保障等领域市民待遇有效落实.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落户南沙,全省可招收港澳学生高校达54所.
建成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平台50多个,吸纳600多个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入驻孵化.
首期200亿元粤澳合作发展基金运作顺利.
推动全省全域参与大湾区建设,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质量提升.
配合做好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庆祝活动,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媒体峰会、文化艺术节、华侨华人粤港澳大湾区大会等重大活动.
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局良好.
出台省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若干重大措施,建立特事特办工作机制,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等实践稳步推进,以深圳为主阵地积极申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双区驱动效应"显现.
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赋予广州、深圳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核心引擎作用进一步增强.
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制定广东自贸试验区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交地即开工等首创性改革,拓展国际中转、全球分拨等新业态,获批推广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累计形成456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38项改革创新经验.
"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实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增长6.
3%.
中沙吉赞产业集聚区、华坚埃塞俄比亚轻工业城等重点境外园区建设有序推进,中欧国际班列实现每周9列常态化运营,出口货值增长31.
2%.
新增国际友城5对,友城网络基本实现对沿线主要国家全覆盖.

(三)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出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开展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工作,形成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等产值超万亿的产业集群.
深入实施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引导超过83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2.
9%,推动30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数字化转型.
新增9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1家世界500强制造业企业.
新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9家.
新动能加快成长.
工业机器人产量达4.
25万台(套),4K电视产量、5G基站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出台促进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广州乐金OLED、广州粤芯12英寸晶圆等项目建成投产.
实体经济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实施"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超3000亿元.
实施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上规模奖励等措施,建成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获批发行企业债券537亿元,推动9000多家小微企业上规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5.
5万家、居全国第一.
积极稳妥推进降杠杆,市场化债转股落地4个项目、到位资金174.
9亿元,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56.
2%,下降0.
5个百分点.

(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创业活力持续释放.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深入实施"科创十二条",区域创新综合能力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持续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预计研发经费支出28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
8%,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9.
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5.
67件.
有效发明专利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稳居全国首位,50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中国专利金奖9项.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成果.
九大重点领域4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推进,基于国产8K技术标准的媒体终端芯片实现全球行业领先,人工智能领域研发出首款双核深度计算SOC芯片.
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加强.
在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等领域启动首批13个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完成三批共10家省实验室布局,在人工智能、网络技术、新材料、生命科学等领域汇聚一批顶尖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新建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6家省重点实验室,总数分别达30家、382家.
"双一流"高校建设扎实推进,进入ESI排名前1%的学科达77个.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
新增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技术创新中心2家,新型研发机构53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40%.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5万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
8万家.
科技企业孵化器达989家、众创空间达868家,均保持全国第一.
9家国家级、30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建设.
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加快培育引进.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引进第八批"珠江人才计划"44个团队、"广东特支计划"20个团队、海外青年博士后550名,目前全职在粤工作两院院士89人.
实施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8万人、高技能人才9.
22万人.

(五)加强全局观念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
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发挥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作用,跨部门、跨区域、全局性协调指挥,积极推动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849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20.
8%.
新开工建设216个项目,建成投产136个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
81万亩.
大力优化全省交通网络布局.
新增高铁运营里程122公里、总里程达2027公里,新增高速公路493公里、总里程9495公里、稳居全国第一.
开工建设广州至湛江高铁、梅州至龙川高铁、茂名博贺港铁路等项目,梅州至潮汕铁路全线通车.
沈海高速深汕西段改扩建等项目加快建设,梅州至平远、高明至恩平等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如期完成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站任务.
惠州机场扩建、4E级揭阳潮汕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顺利完成,开工建设湛江机场迁建工程(4E级)、韶关机场军民合用工程、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
可停靠世界上最大吨位邮轮的南沙港国际邮轮母港开港运营,建成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等项目,北江航道实现千吨级船舶通达韶关,开工建设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等项目.
补短板投资加快推进.
出台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稳投资力度实施方案,推进九大领域共857项补短板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约4538亿元.
惠州太平岭核电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台山核电2号机组、阳江核电6号机组等一批能源项目,新增电力装机容量918万千瓦.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生态环保领域投资231亿元.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等项目进展顺利,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

(六)聚焦重点任务集中攻坚,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精准脱贫扎实有效.
投入各类帮扶资金近200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5.
1万个,累计帮助40.
14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实现就业,累计实现近160万相对贫困人口脱贫,90%以上相对贫困村达出列标准.
与桂川滇黔扶贫协作扎实推进,投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50.
93亿元,协助四省区110多万人脱贫.
污染防治继续显效.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系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各项整治任务,茅洲河、练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污染指数持续下降,劣V类国考断面减少4个,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
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深入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侵占河湖、非法排污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
万里碧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省级180公里碧道试点建设全面铺开.
完成10.
6万家"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333条建筑陶瓷行业生产线设备"煤改气"、409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公交电动化率达82%,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89.
7%,PM2.
5平均浓度降至27微克/立方米.
新建城镇污水管网7000多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20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7座,地级以上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启动,新增危险废物无害化年处置能力30.
08万吨、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38.
25万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
39万吨.
完成矿山石场复绿765公顷.
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控.
全面完成965户省属"僵尸企业"处置任务.
完成64家农信社改制,累计化解不良贷款500多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8.
7个百分点,P2P网贷借贷余额下降超8成.
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总体保持较低水平.
开展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成立43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农业经济保持平稳.
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新垦造水田10万亩,累计拆旧复垦1.
9万亩,全年粮食产量1166万吨,主要农产品供应平稳.
完成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推进145个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居全国前列.
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扎实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累计完成签约认缴总规模超过100亿元,完成投资项目30个.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其中国家级达10家、省级119家,省级基本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园区主导产业总产值达1300亿元,直接带动120多万农民就业增收.
新增24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100个省级专业镇、扶持1000个专业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
推进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9%.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6700公里,危桥改造538座,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二期)2000公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7座.
新增通客车建制村929个,建制村通达客车率达100%.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自然村基本完成基础环境整治,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
6%.
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深入实施"头雁工程",推动"三支一扶"项目扩容提标,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取得新进展.
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序推进,流转承包耕地占承包地面积的38.
1%.
推进5个市县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
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县可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增长35倍、达133亿元.

(八)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空间发展格局更趋优化.
珠三角核心引领作用强化.
产业共建和对口帮扶加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2%,全面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试点,打造"飞地经济"区域协调发展创新范例,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建设扎实推进.
建成通车穗深城际铁路、珠机城际铁路横琴至机场段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升.
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加快成长.
揭阳中委广东石化、湛江中科炼化等项目进展顺利,投资约400亿元的丙烷脱氢项目落户茂名,沿海重化产业带正在成型.
近海浅水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加快,开工建设16个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542万千瓦,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进展顺利,汕头海上风电整机组装基地建成投产.
沿海高速铁路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联系东西两翼快速运输通道基本形成.
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
积极创建南岭国家公园,梅州、韶关获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制定实施均衡性转移支付和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政策,出台推动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意见,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专项补助提高至每年每县4000万元,省级生态公益林年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亩39.
1元.
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
启动编制广州、深圳、汕潮揭、湛茂、珠江口西岸等都市圈发展规划.
出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家批准广清接合片区创建国家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1.
2%.
特色小镇建设顺利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对象累计完成投资1450亿元.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9家高水平医院、4家省实验室、8家新建迁建高校建设顺利推进,省职教城(清远)首期工程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启动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不断深化.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深入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建设取得新进展.
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力度加大,共投入47.
17亿元,建设303个援建项目.
与黑龙江对口合作全面加强,合作重点项目190个,完成投资255亿元.

(九)以"数字政府"为牵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进一步激发.
"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大.
深入推进强市放权,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3018项大幅压减至986项、压减超过2/3.
全面完成市县机构改革,完成"百项疏堵行动",累计取消证明事项1220项.
"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粤省事"809项服务事项突破零跑动,"粤商通"实现超过300项涉企政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粤政易"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和审批联动,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排名跃居全国第一.
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持续深化.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新登记市场主体221万户.
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民用建筑项目政府审批时间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不超过45个工作日,92%的企业投资项目实现网上备案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办理时间分别压减50%、40%.
首创信用服务"一网通查"机制,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入库数据7.
14亿条,全省1116万市场主体拥有"信用身份证",探索建立"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粤信融"帮助中小微企业获信用贷款2462亿元.
扎实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超额完成国家部署任务.
财政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
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在"省级向市县""财政向业务部门"两个放权上持续发力,下放审批权限专项资金超六成,建立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率、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意见、执行进度"四挂钩"机制.
完成广物集团与商贸集团、铁投集团与基础设施基金管理公司、广新集团与丝纺集团战略性重组.
推进省属、广州市属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南航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省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
十件民生实事共下达拨付资金971.
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
1%.
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554元、25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深入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以内.
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35亿元用于创业担保基金和贴息支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8万人次.
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省选手荣获8块金牌,占全国一半.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伤残长期待遇平均提高1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0元,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520元.
设立10亿元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全面建成退役军人五级服务保障体系.
国防动员体系更加健全,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全面加强.
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
75万套.
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亿多元、惠及205.
4万人.
累计发放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9441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2.
7万人次.
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稳步发展.
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生均拨款制度,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至7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6%.
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实现全覆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高职扩招任务.
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进展顺利,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8家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完成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推动54家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78家县级公立医院,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训全科医生5580名.
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积极推进药品集团采购.
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健全职业健康制度体系.
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设施建设.
实施建设文化强省行动计划,广东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启动建设.
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文物保护单位174处,韩江流域左联作家活动旧址、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等文物保护利用扎实推进,建成5条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各类文化产业园、基地超过300家,文化产业增加值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
广州番禺、江门台山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实施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
42平方米,成功承办2019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和定向世界杯,成功申办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
平安广东建设持续推进.
坚决守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新型犯罪,扎实推进全民禁毒工程.
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良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汕头南澳获批全国首批13个综合减灾示范县,108个社区(村)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相关组织和安保任务.
疫苗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居全国第一.

我们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经济增长、就业等主要指标实现年度预期目标,结构升级、社会发展、民生福祉等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进一步改善.

18项约束性指标中,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3项指标外,其余指标均如期完成(其中,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指标按照全省实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了调整,森林覆盖率按照第四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情况作了调整).
37项预期性指标中,除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8项指标因国家政策和经济运行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未达预期,其余29个指标均符合或好于预期.

一年来,我们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加强全局观念,关注大趋势、协调大政策、推动大项目,用系统论的方法狠抓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的落地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狠抓促投资扩消费,加快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问题和挑战.
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加,外贸进出口面临不少挑战.
内需增长动力不足,传统消费进入平台期,新的消费热点尚未成熟,既有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经济转型阵痛相互交织,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仍不容忽视.
二是实体经济困难增多.
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进一步趋紧,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市场需求不振、利润率不高、外部环境不确定等困难短期内很难有较大变化.
三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任重道远.
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产业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
四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
城乡融合体制机制依然存在障碍,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较为突出.
珠三角内部各市发展不平衡,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特别是东翼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保障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仍然较大.
五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薄弱环节.
稳物价保就业压力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
六是政府治理能力水平仍有待提升.
"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务服务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奋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持续蔓延,贸易和投资争端加剧,全球产业链稳定和供应链安全受到威胁,地缘政治风险仍然较高,全球经济和贸易增长放缓.
从国内看,"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但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拥有诸多独特优势、巨大潜力和不断迸发的创新活力,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从我省看,经济运行仍将保持平稳态势.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为全省改革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转型升级效应逐步显现,"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外资十条""稳外贸九条""促进就业九条"等政策持续发力,市场预期进一步稳定,但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挑战.
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把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衡量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个重要尺度,敢于应对挑战,善于化危为机,把外部的压力转化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强大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做好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综合考虑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环境条件,经与省"十三五"规划目标衔接,建议2020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5%;——进出口稳中提质、实现正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
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
5%以内、3.
5%以内;——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1.
9%;——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
8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2020年重点做好十一个方面工作:(一)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推动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同向发力、协同共进,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带动全省改革发展"双区驱动""利好叠加"效应,形成强大的示范带动和引领支撑作用.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以深圳河套、珠海横琴"两点"和广深港、广珠澳"两廊"为重点,加快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依托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南沙科学城、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改革探索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
依托三地创新资源加快打造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进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

聚焦规则衔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优化珠三角九市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法制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推进三地物流服务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对接,社保政策衔接,探索以小切口实现大突破.
筹建广州期货交易所、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建设港澳保险服务中心.
加快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打造12个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统筹协调港澳知名高校在大湾区内地办学.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际铁路建设等专项规划.
加快推进深中通道、黄茅海通道等建设,推进莲花山、狮子洋通道、深汕第二高速、河惠汕高速等前期工作.
完善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的运营管理机制,推进粤澳新通道建设、皇岗口岸重建和深圳湾口岸通关模式创新,完善港澳机动车便利出入内地政策措施.

加快推进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
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争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实现"双扩区".
在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等领域试点"监管沙盒"机制.
推动出台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建设总体方案.
推进南沙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启运港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地.
推动南沙国家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与国际通行旅游标准接轨,建设穗港澳国际健康产业城.
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快落地,选准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相关重大项目,加快澳珠极点建设步伐,构建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与国际规则高度衔接的营商环境.
在珠江口西岸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大湾区创新走廊重要产业承载区.
扎实推进佛山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东莞滨海湾新区等特色合作平台建设.

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牢牢扭住"五大战略定位"和"五个率先"重点任务,不断增强对经济和人口的承载能力,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支持深圳通过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等手段,着力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率先突破.
重点抓好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国际科技信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等项目.
支持深圳建设文化强市,增加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供给,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切实解决好公共住房、基础教育学位、城中村综合治理等问题,以全新形象迎接特区建立40周年.

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强化省会城市功能,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教育医疗中心和对外文化交流门户.
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高水平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试验区.
支持广州提升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建设高水平文化产业基地和体育名城,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
支持广州打造老城市商贸业转型升级范例,提升金融、会展、旅游、专业服务等发展水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强市.
支持广州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增强决战决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咬定目标、攻坚克难,抓住重点难点关键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
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161.
5万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保障性扶贫力度,强化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和帮扶.
深入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拓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行动等.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以臭氧污染联合防控为核心,扭住重点区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这个"牛鼻子",加大燃煤、扬尘、柴油车等关键领域治理,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
5%,未达标城市PM2.
5平均浓度下降9%.
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加快茅洲河、练江等重污染河流治理,力争消除劣V类国考断面,年底前基本消除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新建城镇污水管网5000公里.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全覆盖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开展岸线和海岛整治修复,矿山石场复绿600公顷.
加大对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

突出重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推进P2P网贷机构分类处置,积极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机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和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巩固农合机构改制成果,推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推动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成果,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提高基础研究占全省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
在信息科学、海洋科学、数理与交叉等前沿领域继续组织一批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推动东莞散裂中子源技术与产业结合,加快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和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天琴计划、海洋科考船、南海海底观测网等建设,推进南方光源、冷泉系统等大科学装置前期工作,加快打造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高标准高质量推进10家省实验室建设,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
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推动中科院等机构在粤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扎实推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重点开展芯片、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端制造与检测设备、工业基础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重大科研产品和装备.
加快构建基于国产替代技术或产品自主可控的创新生态,实施好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计划、国产技术市场化行动计划,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自主可控装备研发.
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研制开发、使用和产业化.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实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引导骨干企业建设一流研发机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提高至43%以上.
完善省级孵化器管理办法,争取实现珠三角县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覆盖.
推进韶关、阳江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

优化创新环境.
围绕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科研经费跨境使用等领域推进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落地.
开展成果转化政策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运用基金投放.
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实施"广东省引进外国人才智力行动计划",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争取海外人才工作站达20家、博士工作站达100家.

(四)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等"六大工程",促进更多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聚集,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实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及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石化、超高清视频、汽车制造、智能家电、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及精密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集群.
争取新建1家国家级、5家左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建10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在3个左右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培育10个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
支持加大设备更新、技改投入,力争推动8500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5000家企业"小升规"、40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全面启动珠三角核心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支持东莞建设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
支持云浮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深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培育高技能、紧缺型、创新型的广东工匠.

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以工业强基项目为抓手推动工业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快发展.
加强军民融合,共促"四基"提升.
持续做好补链稳链强链控链工作,培育一批产业控制力和根植性强的"链主企业".
以稳外资为重点突出"稳链",引导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建立更紧密合作关系.
以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进行"补链",制定专精特新评价体系,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
以培育产业集群为重点进行"强链",着力打造百亿级、千亿级、万亿级梯次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以培育壮大本土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强"控链",建立产业链核心本土企业"白名单",探索全产业链支持机制.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实施加快5G、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5G技术、4K/8K电视技术规模化应用.
落实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推进一批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布局氢能产业,推进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在物流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快加氢站建设规划和布局.
推动车联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培育壮大海洋经济,大力发展海工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船舶制造、海洋能源等产业.
加快近海风电开发建设,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支持深圳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支持广州、湛江国家海洋高科技产业基地建设.
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
推进海岛资源保护与利用,优化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配置.

大力提振实体经济.
深入实施"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等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落实支持中小企业融资22条措施,抓好省"中小融""粤信通"平台运营.
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办好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探索建立对优秀企业家和"南粤工匠"的激励机制.

(五)扩大有效投资深挖消费潜力,促进形成强大内需市场.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内需市场,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促进投资增长.
狠抓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安排计划投资7000亿元,加大交通、能源、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投资力度.
抓住国家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等机遇,加快资金和项目对接.
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着力破解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资金筹措等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支持有效投资项目尽早落地.
健全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发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

狠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省和深圳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加快建设高快速交通通道,加快广湛、广汕汕、赣深、合湛、梅龙等高铁建设,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深江段、深南高铁江肇段、汕头疏港铁路,力争开工深汕高铁、揭阳疏港铁路、瑞梅铁路,加快推进汕头至漳州高铁、龙岩至梅州铁路、广中珠澳高铁、潮州疏港铁路、罗岑铁路等前期工作,建成广州南沙港铁路、广州东北货车外绕线、广清城际一期.
启动汕潮揭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
积极推进广中珠澳、汕头至漳州等项目前期工作.
继续完善高速公路网,开工建设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等项目,加快推进沈海高速瓶颈路段改扩建、广州白云机场第二高速等项目建设,年底前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1万公里,完成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和路面改造1250公里.
加快建设世界级机场群,开工建设深圳机场三跑道,推进广州白云机场三期、珠三角枢纽机场前期工作,加快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珠海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
着力提升港口群国际竞争力,大力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等项目建设,支持汕头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争取建成广州南沙港铁路,加快推进汕头广澳港铁路、揭阳港疏港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珠海、阳江、潮州等地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推进惠州太平岭核电项目建设,实现天然气主干管道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力争年底5G基站达4.
8万座、实现地级以上市5G网络覆盖,基本实现珠三角中心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

促进工业投资增长.
谋划推进一批"百亿美元"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揭阳中委广东石化、湛江巴斯夫等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推动惠州中海壳牌三期尽快落地,建成投产湛江中科炼化、佛山碧桂园机器人谷一期、珠海英诺赛科氮化镓芯片一期产业化扩建等项目.
加强项目用地用海、市政配套、环评审批、资金落实等要素保障,重大制造业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能耗指标由省统筹调剂.

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积极推动汽车消费升级,鼓励汽车以旧换新,继续放宽汽车限购,简化二手车交易手续,推进二手车出口试点和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推进全省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一区一策"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带动居民消费.
以南沙邮轮母港顺利开港为契机,大力推动邮轮旅游消费.
打造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旅游精品,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
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吸引更多游客在我省过夜.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健全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
扩大教育、文体、旅游等消费,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消费品质.

(六)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
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外贸强省建设.
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发展.
落实好"稳外贸九条"和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32条措施.
深入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实施"粤贸全球"计划,在东盟、欧盟、日韩、非洲等重点市场举办境外广东商品展览会,建设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
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鼓励企业通过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珠海航展、海丝博览会等平台抢抓订单.
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快组建丝路保险公司.
加快进口贸易平台建设,培育融资租赁进口、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以及优质消费品进口.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高口岸查验智能化水平,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压缩整体通关时间.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市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推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为综合保税区.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外资十条(修订版)",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地方性立法.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争取教育、医疗、家政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措施率先在我省落地执行.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精准产业链招商,完善省领导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制度.
完善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推动广汽丰田四厂五厂、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川崎重工、LG动力电池等一批外资重大项目落地.
发挥境外经贸代表处、海外商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以侨引资引智.
加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发展,抓好中韩(惠州)产业园等平台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

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扩区,加快制定广东自贸试验区新一轮深化改革方案.
下放新一批省级管理权限,推进金融保险、建筑工程、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高端服务领域开放,推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加快南沙国际航运贸易枢纽建设,加快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加快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广东子园区、中国—沙特吉赞产业集聚区、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等重点境外园区建设.
支持广东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信息网络、能源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
支持中欧班列开展多式联运、运邮业务和回程业务,增加与沿线国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加大对沿线国家主要城市航线覆盖密度.
推动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中以生物产业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发展.

(七)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深化实化,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优势地区集中,构建强劲动力系统,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格局.

加快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
发挥大湾区主阵地、对接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方阵作用.
探索设立深莞惠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实验区,深入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支持珠海打造珠江口西岸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深圳—中山产业拓展走廊、珠江口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完善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珠三角城市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跨珠江口通道和珠三角城际轨道网络,打造1小时交通圈.

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
强化沿海经济带与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协同发展,发挥"湾+区+带"协同联动效应,打造全省产业发展主战场.
围绕钢铁、石化、风电装备、核电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引进配套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打造粤西沿海重工业带.
推动粤东地区加快土地资源整合,强化重大项目导入和产业发展统筹,依托揭阳滨海新区等重大平台发展临港大工业.
培育壮大汕潮揭、湛茂都市圈,做强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探索推动广州、深圳与湛江、汕头深度协作.
支持湛江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加快沿海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构建贯通沿海经济带的快速大通道.

推动北部生态区绿色发展.
把自身资源禀赋和"双区"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扎实推进粤北南岭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和南岭国家公园创建,支持河源、梅州、云浮等市打造一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
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高水平建设"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水缸子",对接"双区"大市场.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深度挖掘红色遗址等独特资源,发展高水平旅游产业.
加大对生态发展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禁止开发区等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加强区域合作.
编制珠三角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长期规划,启动新一轮对口帮扶工作,纵深推进基础设施、环保、产业、民生等领域合作.
深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办好第十三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四川甘孜工作,抓好民生项目、产业援建、人才智力支援等工作.
落实与黑龙江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扎实推进产业合作园区攻坚.

(八)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五个振兴",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高标准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扶持1000个专业村发展特色产业,建设50个以上省级专业镇.
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加强粮食储备.
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岭南现代农业省实验室、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深圳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等建设,支持河源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和休闲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千百计划",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1000家、上市融资农业企业达100家.
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实现下闸蓄水,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实现鹿湖隧洞通水,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粤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湛江分干线工程、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韩江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新立项高标准农田超过120万亩,新垦造水田7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0平方公里.
探索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大"四好农村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发展乡村旅游等提供支撑.
推进削坡建房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围绕"四沿"区域开展美丽乡村风貌带创建,珠三角地区开展美丽乡村创建"五美"专项行动.
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确保粤东粤西粤北80%以上、珠三角100%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示范县、示范镇所有行政村基本建成美丽宜居村,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
全面完成镇级填埋场整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模式.
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体系,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深化农村土地股权合作制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推行"点状供地",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出台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广清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放开放宽广州、深圳以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编制广州、深圳、汕潮揭、湛茂、珠江口西岸等都市圈发展规划,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九)依靠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建设,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
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大简政放权、强市放权改革力度,进一步压减省级权责清单事项.
扎实推进新一轮"百项疏堵行动".
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建设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地市分节点试点,全面完成省直涉改部门业务系统接管和迁移上云.
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平台服务范围和深度,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
落实"民企新28条",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制定进一步深化全省营商环境改革的政策措施,支持广州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推进佛山顺德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
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推进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出台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加快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清算注销制度.
全面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进一步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信用信息基础库、平台和网站建设,建立全省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发明人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
制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做强做优实业主业.
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

深化财政和金融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将改革向市县拓展延伸,实现全覆盖.
加快推进分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调整优化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体系,完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转移支付政策,深化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省联社改制,推动港澳保险中心建设和"理财通"试点.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实施好更具有普惠性和可持续性的社会政策,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
稳定和促进就业.
修订实施"促进就业九条",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
加强援企稳岗,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岗培训补贴等政策.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积极培育服务业就业新增长点.

做好基本民生产品保供稳价.
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保障猪肉、果蔬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联动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公办、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分别达到50%、80%以上.
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全省最低标准提高到400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全省最低标准提高到1000元.
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省职教城二期工程建设.
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加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建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50%以上.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

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开展精神文明全域创建行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
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打造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全达标,重点建设好广东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等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粤北段)等建设.
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推进文化创意、动漫网游等产业发展,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媒体峰会、文博会、旅博会等活动,提升南粤古驿道和古城古镇古村利用效能和品质体验,共建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
开展"广东故事世界行",讲好中国故事、湾区故事、广东故事.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抓好丹霞山、罗浮山等综合旅游开发,建设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建设健康广东.
加快8家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30所高水平医院建设.
出台三级公立医院激励措施,启动粤东粤西粤北市级医院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三甲医院紧密型组团式帮扶,实现县域医共体县(市、区)全覆盖.
加强重大疫病防控,完善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老龄健康、妇幼健康等服务体系,提升院前急救、自救互救能力.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加强疫苗流通和食品药品监管.

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推动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健全各类社保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
巩固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动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推进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加快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万套.
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609元、276元,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20元、1110元.
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

建设平安广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制假贩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智慧新警务建设.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
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打造基层防灾减灾样板村.
深入推进危爆物品、大型活动、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一)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科学绘就全省发展蓝图.
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各项目标要求,科学谋划全省"十四五"发展的战略重点和目标任务,努力编制出符合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新要求的高质量规划.

编制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科学研判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和突出短板,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科学测算"十四五"主要指标目标,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
根据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科学编制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
统筹谋划我省重大发展需求事项,积极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规划更多的体现广东发展需求.

同步编制好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以及市县规划.
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综合交通、民生事业、生态、城镇化、文化等重点领域省级专项规划,以及省级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省级空间规划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推动省级各类规划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强化规划间的协调性,形成规划合力.
加强对市县规划的统筹指导,推动各市县"十四五"规划与省相关规划同步编制,做好上下级规划间的衔接协调.

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以规范化、民主化的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明确编制进度安排.
坚持开门编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凝集共识.
结合省"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建设广东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省级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加强规划信息共享,实现规划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20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代表们对省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9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19年,我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计划的决议要求得到较好落实,计划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及计划执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稳增长压力持续加大、实体经济困难仍然较多、制造业投资仍处低位、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民生社会事业还存在不少短板等.
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符合省委的工作要求,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
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0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充分发挥"双区驱动效应",加大力度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
以规则衔接为重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推动广东先进制造业与港澳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及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平台建设.
深化民生领域合作,全面落实中央惠港惠澳政策.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认真总结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经验,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先行.
强化广州、深圳"双核联动"作用,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持续推进珠三角核心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民生服务等深度一体化,加快培育壮大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的重大产业,打造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大力发展北部生态发展区的特色优势农业、生态旅游等,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二)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聚焦实施"六大工程",深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落实省委部署,做好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工作.
推进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支持各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运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激活发展潜能.
加快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四)积极培育内需市场,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改善消费环境,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互促共进.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加快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和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五)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教育、医疗工作,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注重民生工作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汇报,并进行初步审查.
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现将初审意见综合如下:一、总体评价财政经济委认为,2019年,我省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及计划执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稳增长压力持续加大,实体经济困难仍然较多,投资动力不足,中美经贸摩擦产生负面影响,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民生社会事业还存在不少短板;计划的18项约束性指标中有3项未完成,37项预期性指标中有8项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等等.
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

财政经济委认为,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原则同意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的2019年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报告和我省2020年计划草案.

二、具体意见建议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2020年工作意义重大.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关于初步方案的具体意见建议如下:(一)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制约大湾区人流、物流便捷自由流动的因素仍然存在,我省港口竞争力有待提高.
建议在有关部分增加"大力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持续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强化航运服务体系建设.
"(二)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建议在有关部分增加"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
建议在2020年重点工作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部分增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发明人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增强稳外贸的动力.
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叠加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各种政策和功能,对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着较大促进作用.
当前省内综合保税区数量相对较少,亟需提高建设数量,为外贸增长提供强劲动力.
建议将"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发展"部分的相关内容修改为"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市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推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为综合保税区.
"并增加"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等内容.

(六)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稳就业压力加大.
建议在2020年重点工作的就业部分增加"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促进职业技能提升"等内容.

(七)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提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质量.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在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高质量起草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深入研判发展环境,强化重大专题研究,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八)加强对计划指标的分析与解释.
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18项约束性指标中有3项未完成,37项预期性指标中有8项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
对这些指标,要客观分析情况、认真查找原因,并向代表解释清楚.
计划主要指标(草案)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20年计划数比2019年增加了,建议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九)完善报告内容.
建议在存在问题部分增加"珠三角内部各市发展不平衡";在2020年重点工作部分增加博士工作站的数量,将"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修改为"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修改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2019年12月25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听取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的汇报,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等9个方面,提出了富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全部采纳初审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报告.
详细情况如下:一、关于"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
有委员指出我省港口竞争力有待提高,建议增加大力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内容,我们在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稳投资力度"中增加了"大力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内容.

二、关于"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建议.
在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中增加"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内容.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在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中增加"落实'民企新28条',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内容.

四、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在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中增加"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发明人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内容.

五、关于"增强稳外贸的动力"的建议.
将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发展"中的相关内容修改为"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市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推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为综合保税区"并增加"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内容.

六、关于"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的建议.
在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稳定和促进就业"中增加"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积极培育服务业就业新增长点"内容.

七、关于"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提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质量"的建议.
在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单列一部分"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科学绘就全省发展蓝图",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各项目标要求,科学谋划全省"十四五"发展的战略重点和目标任务,努力编制出符合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新要求的高质量规划.

八、关于"加强对计划指标的分析与解释"的建议.
经会相关厅局,在计划主要指标(草案)中以备注的形式,逐一对未完成指标进行了解释说明.
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20年计划数比2019年增加,经询省民政厅,主要是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申请低保门槛降低,预计2020年低保人数会有一定比例的增幅,我们也在备注中作了说明.

九、关于"完善报告内容"的建议.
在存在问题部分增加"珠三角内部各市发展不平衡"内容,在2020年重点工作部分增加"争取海外人才工作站达20家、博士工作站100家",将"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修改为"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修改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2020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广东省2020年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20年省级预算.

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各位代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51.
46亿元,增长4.
5%,完成汇总预算①的102%.
税收收入10062.
35亿元,增长3.
3%,增幅比上年降低6.
5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②收入下降0.
5%,落实减税政策成效明显.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9.
5%.
非税收入2589.
11亿元,增长9.
4%,主要是各级采取有力措施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30.
1%(详见二表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14.
12亿元,增长10%.
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教育支出3189.
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
7%;科学技术支出1179.
14亿元,完成预算的1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0.
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①汇总预算指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2019年(调整)预算数.
②此处主体税种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
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
7%;卫生健康支出1581.
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6%;节能环保支出746.
19亿元,完成预算的125.
5%;城乡社区支出2430.
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9.
3%;农林水支出959.
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9%;交通运输支出520.
76亿元,完成预算的83.
1%③(详见二表3).
以上有关支出超额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等增加支出.

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及上解中央等支出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具体收支及结转金额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2.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0.
44亿元,增长5.
1%,完成预算的102.
3%.
其中,税收收入2836.
92亿元,增长4.
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6.
2%;非税收入453.
53亿元,增长8.
2%.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后,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867.
83亿元(详见二表6).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64.
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7.
7%.
其中,省本级支出1414.
45亿元,占21.
5%;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4368.
3亿元,占66.
5%(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2375.
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17.
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93.
67亿元,占6%;债务还本支出48.
5亿元,占0.
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9.
72亿元,占5.
2%(详见二表7).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具体收支及结转金额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11.
99亿元,增长3.
8%,③交通运输支出未达预期,主要是部分市县将新能源汽车等交通节能减排支出按规定列入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反映,不影响已定任务落实.
完成汇总预算的98.
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涉及的相关基金收入未达预期.
支出6290.
68亿元,增长14.
9%,完成汇总预算的91.
7%,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详见二表23、24).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和债券收入等,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以及转移性支出等后,收支平衡.
具体收支及结转金额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2.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
96亿元,增长21.
6%,完成预算的113%;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以及调入资金后,总收入1642.
81亿元.
总支出1639.
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
5%.
其中,省本级支出84.
1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1538.
03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7.
8亿元(详见二表26、2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
19亿元,增长45.
5%,完成预算的124.
9%,主要是部分企业的利润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增加;加上上年结转后,总收入313.
99亿元.
支出142.
1亿元,增长14.
9%;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后,总支出313.
99亿元,完成预算的119.
3%,收支平衡(详见二表37、38).

2.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
13亿元,增长52.
5%,完成预算的132.
2%,主要是部分国有企业收益分类分档收缴比例提高和部分国有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增加.
支出16.
03亿元,增长21.
8%;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后,总支出51.
13亿元,完成预算的132.
2%,收支平衡(详见二表39-4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96.
16亿元(不含上下级往来,下同),完成预算的110.
5%,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因素后增长7.
4%.
支出6193.
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
7%,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支出后,增长24.
3%,主要是增加上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
当年结余1803.
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918.
51亿元(详见二表49-51).

2.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47.
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8%,增长4.
8%.
支出2820.
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增长26.
4%,主要是增加上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
当年结余1327.
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050.
77亿元(详见二表53-55).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1.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中央批准2019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198.
07亿元,比上年新增2169亿元.
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54亿元④、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815亿元.
2019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11956.
64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其中,按债务形式分,政府债券11755.
32亿元、非债券形式债务201.
32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5498.
85亿元、专项债务6457.
79亿元(详见二表65、66、67、69、73).

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9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370.
07亿元.
其中,新增债券2161.
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346.
2亿元、专项债券1815亿元;再融资债券208.
88亿元,均为一般债券(详见二表67、70-73).

3.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
2019年全省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94.
32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全省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62.
7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89.
7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72.
94亿元(详见二表67).

(六)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情况2019年按法定程序办理一次省级预算调整,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年初预算的5980.
33亿元调增到6097.
53亿元,共调增117.
2亿元,主要是年中新增一般债券收支.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从年初预算的651.
7亿元调增到1615.
7亿元,④2019年,我省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54亿元,其中,中央转贷地方外债额度7.
8亿元由财政部带项目下达,346.
2亿元全部用于发行新增一般债券.
共调增964亿元,主要是年中新增专项债券收支.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已落实到位,新增债券已全部发行并拨付使用,有力支撑了我省重大项目建设.
(七)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019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过3000亿元.
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
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等行业税率,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推进实质性减税,1-11月(下同)新增减税1156亿元⑤.
二是全面释放个税改革红利.
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减轻居民税负,新增减税701亿元.
三是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
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新增减税216亿元.
四是"顶格"出台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最大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受惠企业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80%.
按照最高扣减限额标准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落实现行省定收费全部减免政策,扩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减免251亿元.
六是持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减轻企业缴费231亿元.
此外,其他相关减税政策减税384亿元.

2.
全力支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充分释放"双区驱动效应".
制定实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政措施,在中央财政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出台7个重点领域28项财政措施.
支持"人才集聚",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率最低可降至15%;支持科研"资金过境",首次实现省财政资金跨境港澳使用,跨境拨付9家港澳机构科研资金累计超过1亿元;支持"债券联动",创新集合发行大湾区专项债券500.
86亿元,试点柜台发行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专项债券22.
5亿元;支持"平台互通",通过财政奖补、产业基金、政府债券等多种形式,推动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和科研创新平台软联通;支持"民生共享",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购房、子女教育、社保、医疗保障待遇,将港澳创业者纳入内地创业补贴扶持范围.
研究谋划财政配套政策,大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积极推动广州、深圳充分发挥"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

3.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投入106.
06亿元,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等,深入实施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产业项目、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产业园发展等.
二是大力⑤减税降费全年数据尚未完成统计,具体待省级决算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反映.
支持科技创新.
投入14.
6亿元,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支持建设10家省实验室,优化区域创新资源布局.
投入35亿元,支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集中攻关"卡脖子"核心技术.
落实财政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
三是用好新增政府债券拉动有效投资.
按照项目制合理分配债券额度,在举债空间内实现全省省定重点项目、土地储备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全覆盖.
加快债券发行支出使用进度,新增债券资金2161.
2亿元于2019年10月底前100%拨付到项目,充分发挥投资撬动作用.

4.
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坚决支持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关键进展.
省财政在2016-2018年投入244亿元的基础上,2019年投入76亿元,连同其他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等资金投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落实扶贫资金运行全链条、全环节、全流程监管.
二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强力推进.
省财政自2018年起三年安排683亿元,截至2019年底累计投入509亿元,推进练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攻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土壤污染治理等,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期盼.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融资.
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足额缴付本息.
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提前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存量化解任务.
我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是全国债务风险水平最低的地区之一,全省各地区债务风险实现"零预警".

5.
加大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省财政投入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589.
6亿元,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一是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为抓手,推动市县形成乡村振兴新动能.
将8个省级部门主管的26项省级涉农资金归并设置为6大类,向市县下放项目审批权,2019年下放项目审批权限资金241亿元,其中由市县自主统筹使用资金达133亿元,增长35倍,推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一县一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任务等,实现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
二是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农业农村项目.
投入2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
投入16.
2亿元,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动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加快实施.
发行专项债券26亿元,支持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6.
健全适应区域功能定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区域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2019年省对市县各项补助及债券转贷支出4368.
3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66.
5%,有力支持市县兜住"三保"⑥底线和收支平衡底线.
一是推动区域财力协调均衡.
出台实施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政策导向由激励型向"雪中送炭"的保障型转变,政策实施范围由60个县(市)扩大至86个县(市、区),突破性地将欠发达地区22个市辖区及珠三角6个困难县区纳入保障,全省市县广泛受益.
二是支持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完善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坚持"谁保护、谁得益,谁改善多、谁得益多",将财政补偿与高质量发展综⑥"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合绩效评价结果和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政策实施范围由26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扩大至48个生态发展区县全覆盖.
提高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对生态红线内执行最高标准,补偿标准居全国前列.
三是推动打造新增长极.
支持茂名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湛江东海岛产业园、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继续支持欠发达地级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对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点平台建设实施专项补助.
四是支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振兴发展.
将重点老区苏区、民族县专项财力补助提升至每县每年4000万元,设立专项奖补资金促进老区苏区、民族地区产业发展.
对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的国铁干线、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资本金,免除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县出资责任.
对重点老区苏区、民族地区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再提标20%.

7.
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2019年全省民生类支出1.
21万亿元,约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七成.
一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和质量提升.
投入264.
7亿元,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持全国前列,提高省属公办学校生均保障标准水平.
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高职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提高10%;将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扩大到就读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31万建档立卡学生得到资助.
投入19亿元,启动实施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三年计划.
累计投入31.
2亿元支持省职业教育城建设,首批入驻学校全部建成并顺利招生开学.
投入25.
5亿元,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安排底线民生保障资金264.
45亿元,确保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保障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
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措施,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发展资金等投入227.
4亿元,支持稳定就业和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强化基金共济功能,增强保障能力.
投入24.
35亿元,着力保障伤残人员、红军失散人员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生活待遇水平.
各级财政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切实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三是推动健康广东建设.
自2018年起投入90亿元,支持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带动提升全省医疗水平.
投入78.
27亿元,推进47家中心卫生院和190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落实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和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扩大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规模,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实施百名首席专家和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计划,推动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充分问题.
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投入15.
9亿元,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帮扶欠发达地区542家基层派出所升级建设,扎实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提升公安科技信息化水平.
投入2.
41亿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支持做好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五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通达水平.
投入64.
32亿元,推动国道升级改造、国省道路面改造.
安排高速公路资本金42.
07亿元,重点支持深中通道、玉湛高速、开阳高速等建设,加快形成高速公路骨干网络.
落实国铁干线及珠三角城际铁路省级资本金77.
57亿元,支持广湛高铁开工建设,广汕汕高铁、赣深高铁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穗深城际铁路开通运营.
投入21.
48亿元,支持韶关机场、惠州机场、湛江机场等项目建设.
六是全力支持抗灾救灾.
及时下拨救灾复产资金24.
49亿元,积极应对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有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稳定、受灾地区社会安定.
七是加强基本住房保障.
投入22.
56亿元,支持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将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领域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2.
3亿元,支持完成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
八是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投入11.
51亿元,引导激励欠发达地区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
投入6.
7亿元,实施广东卫视、珠影集团、文艺院团改革振兴工程,增强文艺创作活力.
投入2.
73亿元,补助推动全省277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136个博物馆、纪念馆,92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九是扎实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
2019年全省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971.
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1%.
其中,省财政投入520.
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
3%.

8.
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有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9年省级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三公"经费下降10.
7%.
二是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在合理区间.
在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
全省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
5%,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规模连续29年居全国各省市首位.
三是促进预算执行规范高效.
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实行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建立省级部门和市县每月研究预算执行机制.
2019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广东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排名分别列全国第8名、第5名,比上年同期分别提升5个、7个名次.

9.
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效应初步显现.
加大财政预算管理"放管服"力度,财政部门主责主业更加突出,业务部门从"被动接"向"主动管"转变,市县从"等分配"向"主动谋划"转变,极大调动各方先谋事、优结构、重效益的管财理财积极性.
财政管理简政放权加力,实施22项"放管服"事项,省级专项资金审批环节由15个精简到7个,资金下达时间压缩50%以上,促进提升行政效能.
大力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省级下放市县具体项目审批权限的专项资金达400多亿元,比上年翻番,由市县自主统筹资金支持符合当地实际需要、利于推动当地发展的项目,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双提升".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贯彻中央和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突出绩效导向,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规范绩效评价方式.
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项目,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我省获得全国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优秀等次第1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是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向纵深推进.
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开展医疗卫生、科技等领域改革,谋划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稳步建立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财政管理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凸显.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带来较大减收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民生政策提标扩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政策任务需要加大财政支出力度.
二是理财管财新机制有待完善.
"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管理格局有待巩固,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的能力仍需加强,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前瞻谋划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全省一盘棋"管理机制仍需健全,财政大数据建设相对滞后.
我们将在编制2020年预算和开展下一步财政工作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虽然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但我省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和稳中向好的总势头没有改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正迎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大历史机遇.
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2020年将充分预计财政收支紧平衡的情况,加强资金统筹安排,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抓好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编制2020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牢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统筹财力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2020年全省代编一般公共预算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2020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减税降费等政策因素影响,预计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57.
5亿元,增长4%.
其中,税收收入10568.
4亿元,包括增值税收入4175.
88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2125.
06亿元、土地增值税收入1416.
93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720.
5亿元等;非税收入2589.
1亿元(详见二表8).

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006.
7亿元,增长4%.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3320.
4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224.
5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3.
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2.
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649.
0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778.
7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507.
99亿元、农林水支出999.
2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41.
9亿元(详见二表9).

2020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及调入资金等,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及上解中央等支出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预计2020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8.
9亿元,增长3.
6%.
其中,税收收入2992.
95亿元,包括增值税收入1506.
02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721.
99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197.
98亿元、土地增值税等收入566.
96亿元;非税收入415.
95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及调入资金等后,预计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61.
77亿元(不含中央年中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收入).
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8.
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95.
39亿元;债券收入23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074.
8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调入资金等643.
61亿元,包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1.
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6.
8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8.
46亿元、其他调入16.
41亿元(详见二表11).

2.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761.
77亿元,收支平衡(详见二表10).
其中,省本级支出1374.
93亿元,占总支出的20.
3%;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4495.
72亿元,占总支出的66.
5%(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2877.
57亿元,占转移支付比重达79.
1%;专项转移支付760.
4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736.
24亿元,占总支出的10.
9%;预备费24亿元,占总支出的0.
4%,占省本级支出的1.
7%,比例符合预算法规定;债务还本支出130.
88亿元,占总支出的1.
9%(详见二表13).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省级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安排预算部门行政经费82.
19亿元,较上年下降23%,占省本级支出的6%.
其中,"三公"经费5.
38亿元,同比减少0.
15亿元,下降2.
7%.
"三公"经费具体构成包括:因公出国(境)支出0.
7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
62亿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
97亿元(详见二表19、20).

按照预算法规定,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经批准前,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28.
63亿元,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381.
36亿元,合计509.
99亿元(详见二表16).

3.
省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2020年省财政安排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的重点支出资金5459.
24亿元,占总支出的80.
7%.

——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安排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相关支出290.
7亿元,增长24.
7%.
主要包括: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
安排12.
03亿元,培育打造新的制造业支柱产业;安排6亿元,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建设.
强化产业基础能力.
安排25.
33亿元,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提高政策奖励幅度,扩大受益范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安排9.
81亿元,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安排9.
31亿元,支持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安排12亿元,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着力缓解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推动经贸发展.
安排7.
4亿元,落实"外资十条"政策,推动外资重大项目落地;安排9.
91亿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并积极拓展内贸消费市场.
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安排35亿元,聚焦九大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采取定向委托、揭榜制、并行资助等创新项目组织形式,加快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
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安排10.
34亿元,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等,建立基础研究资助部省市联动投入机制.
推进省实验室建设.
安排14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省实验室建设,落实省市同步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支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促进完善"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服务平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
安排11.
4亿元,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

——支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609.
12亿元,加上债券资金增长8.
4%.
主要包括: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安排113.
39亿元,紧盯总攻目标和现行标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持续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低保兜底等政策措施,确保现行标准下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全部实现退出.
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布局优化升级.
推进"一县一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支持打造一批岭南优势产业带.
安排25亿元,建设升级版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安排10亿元,实施产业兴村强镇行动,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强镇,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认定50个以上省级农业特色专业镇;安排3.
85亿元,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
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安排118.
33亿元,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集中供水等;安排40亿元,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支持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砂土路改造、农村危桥改造等;安排2.
5亿元,支持南粤古驿道建设.
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68.
06亿元,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开展西江干流、潖江蓄滞洪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海堤加固达标,开展小水库小水电治理等;安排64.
39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田垦造、基本农田和耕地地力保护.
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安排5亿元,推进海湾岸线自然化、生态化、绿植化改造;安排33.
7亿元,开展森林资源培育管护防控,打造生态综合示范园和森林乡村;安排27.
26亿元,将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从平均每亩36元提高到40元.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安排6.
61亿元,(含削坡建房预留5000万元)综合治理粤东西北地区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推进削坡建房排查整治.
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安排49.
87亿元(仅限村级基层党组织及村务监督部分,不含两新和社区),提高欠发达地区行政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补贴标准,对行政村办公经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予以补助;安排3.
8亿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
重点突出"三转变、一精简",即从省直部门主导向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共同主导转变、从"省里先安排钱、市县再谋划事"向"市县先谋划事、省里再安排钱"转变、从预算执行环节整合向预算编制环节整合转变,精简项目审批流程,赋予市县更大自主权,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由市县统筹实施项目资金达256.
18亿元,约占省级涉农资金的八成,赋予市县更大统筹空间.

——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安排节能环保和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支出171.
82亿元,在上年度高增长109.
3%的基础上,继续增长9.
1%⑦,加上列入其他科目支出的污染防治资金144.
25亿元,用于污染防治资金合计316.
07亿元.
主要包括:支持抓好水污染治理.
安排38.
29亿元,加上列入其他科目的水污染治理资金134.
16亿元后,水污染防治资金合计172.
46亿元,加快推进练江流域污水管网建设,落实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支持地表水优良水体国家考核断面达标攻坚、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示范和枫江等重点流域整治.
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
安排5.
55亿元,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攻坚,推广电动公交车及新能源汽车,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开展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等,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实施生态修复.
安排3.
62亿元,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详查,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强化海岸线海洋环境监测能力.
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安排7.
52亿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支持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环境治理新格局.
落实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
安排72.
44亿元,增长33%,重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教育支出642.
47亿元,加上债券资金增长10.
9%.
主要包括:夯实全学阶生均经费保障基础.
安排270.
79亿元,继续落实各学阶生均拨款制度,其中,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全省最低标准分别提高33.
3%和100%.
扩大教育学位优质、均衡、普惠供给.
安排12.
97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实现学前教育"5080"目标;安排21.
98亿元,支持消除城镇大班额,加强校舍安全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安排21.
32亿元,同时统筹新增债券资金31亿元,支持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促进广东职业技能教育集聚发展;安排8亿元,支持实施"广东技工"工程.
健全覆盖全学阶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安排64.
11亿元,落实各学阶学生资助及奖助学金政策;完善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安排8.
83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培养和轮训;安排30.
59亿元,推动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及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费补助政策.
加强学校软实力建设.
安排54.
13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安排10.
92亿元,支持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继续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校园足球、美育等工作,促进我省教育质量综合提升.

——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
3亿元,增长11.
5%.
主要包括: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安排17.
28亿元,开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圆梦计划"和农村电商等技能培训以及就业创业服务;按中央统一部署,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146.
4亿元,用于落实广东省职业技能⑦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财政2018-2020年集中投入683亿元,为加快推进,资金集中在前两年投入,2019年节能环保资金增长109.
3%,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储备和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继续增长9.
1%.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等,拓展就业渠道,形成覆盖创业全过程的政策扶持体系.
继续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安排267.
95亿元,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保障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
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54元、251元提高到609元、276元,并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1025元提高到1820元、1110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继续提高到每人每月175元、235元;促进实现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分别达到100%、8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加强退役士兵生活保障.
安排4亿元,支持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安排3.
33亿元,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就业创业补助;加强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等;安排26.
1亿元,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医疗保障.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安排3.
91亿元,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养老爱心关怀照料服务.

——支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42.
04亿元,增长9.
8%.
主要包括: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安排279.
24亿元,落实国家统一部署,扩大报销药品目录,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打造医疗卫生高地.
安排30亿元,继续落实高水平医院建设计划,重点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安排5亿元,支持创建广州呼吸中心、肿瘤中心、肾病中心等三大国际医疗中心.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安排80.
44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升级、县域医共体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安排4亿元,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予以补偿;安排1亿元,启动欠发达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安排44.
67亿元,进一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将两癌免费检查对象范围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妇女扩大至城乡妇女,继续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安排3.
28亿元,加强预防接种安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疫苗冷链配送能力.

——支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支出65.
07亿元,增长10%.
主要包括: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安排11.
51亿元,推动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安排2.
73亿元,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探索实施夜间开放.
支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安排11.
43亿元,支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保障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安排8亿元,支持"三馆合一"等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资源和精神文明享受.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安排4亿元,支持红色革命遗址等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安排2.
8亿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文物保护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岭南文化蓬勃发展.
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安排1.
87亿元,通过贴息等方式支持旅游大项目建设,引导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支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排公共安全、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等支出311.
13亿元,增长7.
7%.
主要包括: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建设.
安排62.
26亿元,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支持智慧新警务、欠发达地区公安派出所升级建设以及环粤公安检查站建设,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支持毒品检测实验室建设,巩固"全民禁毒工程"成效.
安排7.
88亿元,支持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推动完善法治体系.
安排219.
91亿元,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科技法庭"和"智慧检务"建设水平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普法教育、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等.

——支持加快现代化交通体系建设,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36.
88亿元,加上债券资金增长36.
7%.
主要包括:推进公路网络建设.
安排48.
54亿元,支持普通国省道新改建、路面改造、国省道危桥改造建设;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贴息引入粤澳基金等社会资金,支持汕湛高速、怀阳高速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项目资本金超过200亿元,推进广汕汕、广湛、赣深等高铁项目建设,支持构建"五纵两横"高速铁路骨干网络.
加强港口航道建设.
安排16.
08亿元,支持港口和内河航道网建设,加快推进东江、西江等重点航道项目建设.
完善全省机场建设布局.
安排27.
5亿元,继续推进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改扩建、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等工程建设,推动形成我省"5+4"骨干机场布局.

——支持加快形成"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安排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等支出2211.
71亿元,可比增长11.
5%⑧.
主要包括: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珠三角九市安排31亿元,落实大湾区个税差额补贴政策,实现高端和紧缺人才税负成本与香港趋同;全力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自贸片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优惠政策;支持广深"双核联动",科学安排财力,开展首创性、差异化财政改革探索,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财政改革创新成果.
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安排560.
3亿元,增长12.
5%,着力缩小粤东西北与珠三角之间、困难县区与全省平均水平之间"两个差距".
强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安排170.
39亿元,支持县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动沿海经济带与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协同发展.
安排184亿元,支持重点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全省产业发展主战场,推动形成全省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
落实老区苏区、民族地区振兴发展政策.
2019-2020年新增财力超过300亿元,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提高发展内生动力,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掉队".

4.
加强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
选取群众关切的"身边事"列入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安排699.
36亿元,其中省级安排323.
91亿元予以保障.
一是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二是健全学前至普通高中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制度;三是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四是推进疫苗冷链配送和预⑧剔除税收返还等固定补助后同口径比较.
防接种标准化建设;五是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六是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农村厕所、中小学厕所和城市厕所;七是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八是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饮用水工程建设;九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十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1.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计2020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12亿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6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9.
9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8.
8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3.
53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1.
45亿元.
支出6322.
1亿元,增长0.
5%(详见二表28、29).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和债券收入等,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以及转移性支出等后,收支平衡.

2.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计2020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
05亿元,增长10.
5%.
其中,车辆通行费收入36.
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9.
01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收入11.
77亿元.
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后,总收入1360.
9亿元.
总支出1360.
9亿元.
其中,省本级支出376.
1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42.
43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6.
8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925.
42亿元(详见二表30-34).

(四)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1.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2020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4.
98亿元,增长6.
6%.
其中,利润收入221.
37亿元、股利股息收入62.
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5.
58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
72亿元.
加上上年结转资金后,总收入326.
1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8.
62亿元,增长11.
6%.
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6.
42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7.
99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2.
6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
59亿元.
加上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67.
53亿元,总支出326.
15亿元,收支平衡(详见二表42、43).

2.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202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
69亿元,增长8.
9%.
其中,利润收入40.
24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5.
3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
13亿元.
支出55.
69亿元.
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
63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16.
44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03亿元、转移支付支出0.
13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28.
46亿元(详见二表44-48).

(五)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1.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计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32.
07亿元,可比增长2.
3%⑨.
支出6416.
1亿元,可比增长15.
9%.
当年结余1115.
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034.
48亿元(详见二表49-52).

2.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计2020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47.
28亿元,增长2.
4%.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113.
84亿元、工伤保险收入4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87.
44亿元.
支出3158.
54亿元,增长12%.

⑨剔除2019年一次性补缴以往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997.
76亿元、工伤保险支出73.
7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7.
07亿元.
当年结余1088.
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39.
51亿元(详见二表53-56).

(六)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1642亿元.
一是一般债券247亿元,分别为广东地区239亿元、深圳市8亿元.
广东地区239亿元中,安排省本级91.
68亿元,转贷市县147.
32亿元.
二是专项债券1395亿元,分别为广东地区1235亿元、深圳市160亿元.
广东地区1235亿元中,安排省本级309.
58亿元、转贷市县925.
42亿元(详见二表74、75).
待中央年中下达2020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债务限额后,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严格落实债务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
2020年全省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41.
99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600.
94亿元、专项债券本金141.
06亿元;全省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25.
3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92.
4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232.
94亿元(详见二表67).

(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由377个一级预算单位组成,比上年增加2个.
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
14亿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4.
4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
69亿元;基本支出482.
52亿元,项目支出252.
62亿元(详见三).

(八)2020年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2020年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保平衡,集中财力保重点,勤俭节约保民生,提高效益保发展"的原则,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
统筹"一盘账",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
统筹"四本预算"与债券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将提前下达债券资金列入预算通盘安排.
统筹存量与增量资产,梳理政府各类资源资产,盘活存量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统筹中央与地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支持,在防范风险基础上用足用好中央下达的债券额度.

2.
突出"两个重点",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效益.
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
一是突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超过10%,严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用政府部门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二是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紧紧围绕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1+1+9"工作部署安排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3.
聚焦"三个关键",增强理财管财科学性规范性.
一是加强项目库管理,体现"细化".
落实"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按照"先入库再安排、入库后择优安排、不入库不安排"原则,做实做细项目库,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比例达到80%,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度.
二是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体现"精准".
建立人员基础信息库,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将支出标准嵌入项目库并全面应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三是建立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体现"做实".
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不予安排预算.
落实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率、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意见、执行进度"四挂钩"刚性约束机制,压减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约20亿元,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三、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广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要求持续发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依法理财管财,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突出抓好实施财税改革与落实预算法的衔接工作.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调剂,硬化预算执行约束.
落实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认真执行新出台的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落实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关制度.
完善服务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工作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对预算及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聚焦财政主责主业,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密切关注减税降费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分析研判,积极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确保收入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切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用好用足债券资金,完善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探索推进发行管理创新,加快新增债券支出使用进度.
实施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严控超财力出台增支政策,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三)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调动省与市县"两个积极性".
健全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
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制定减税降费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
分领域稳步推进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完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差异化转移支付政策,资金安排向人口规模大、支出负担重、财力较困难地区倾斜,着力增强托底保障能力.

(四)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改革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扩面提效、深化落实,由省级向市县拓展延伸,充分发挥其在财政管理中的核心关键作用.
加快推进全省项目库建设,实现项目库管理全覆盖,完善项目储备机制.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基础数据库,扩大重点评价领域范围,探索建立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机制.
加快"数字财政"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实现财政管理有载体、财政监控有抓手、财政决策有支撑.

四、征询意见建议情况2019年,省财政厅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共365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0%.
其中:大会建议364件、闭会建议1件;主办件31件、会办件326件、参阅件8件.
2020年,进一步完善省级预算编制征询机制,通过函询、座谈、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县、省直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收到对2020年预算草案的意见建议389条、对十件民生实事遴选的意见建议73条等.
省财政厅进行充分研究,大部分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其余意见建议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研究落实.

根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到省财政厅视察,专项提前介入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提前介入监督有关项目的省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如下(详见二表79):一是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安排35亿元,用于支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是水污染治理,安排172.
46亿元,用于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和跨省流域生态保护等.
三是学前教育公办学位建设,安排12.
97亿元,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审议工作,选取农业农村、科技、交通、社保就业四个专题,重点对所涉及的四个省直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进行专题审议.
专题审议意见已充分吸纳,并在相关部门预算草案和专项资金预算中予以体现.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指导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推动广东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20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广东省2020年预算草案.
会议期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召开了全体会议和各代表团代表参加的预算审查座谈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实施预算法,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得到较好落实.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凸显,部分市县收支矛盾突出;理财管财新体制有待完善,部分专项资金和个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县区国库库存偏低,存在阶段性流动性紧张等等.
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2020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努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大力推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着力支持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涵养扩大税源.
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走向和潜在重大风险的研判,加大各类财力统筹力度,多渠道稳定财政收入.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政保障力度,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二)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扩面提效,健全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加快推进全省项目库建设,全面落实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率、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意见、执行进度"四挂钩"刚性约束机制.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加快"数字财政"建设,以信息化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三)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围绕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完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差异化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着力理顺新时期财政体制.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为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快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供财政保障,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优化新增债券额度分配,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六稳"工作的重要作用.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新增债券用途,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积极推进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

(五)积极配合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改革举措.
不断改进完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编报工作.
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以及重大财税政策出台前,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2020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
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发现问题处理反馈机制.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预算的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汇报,对我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
现将初审意见综合汇总如下.

一、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一)总体评价1.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2019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财政工作务实创新,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到位,民生实事拨付率高,预算绩效管理走在全国前列,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
2019年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
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加强收入组织管理,大力盘活政府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税收和非税收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
5%,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规模连续29年居全国各省市首位;全省税收收入占比为79.
5%,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省级"四本预算"收支均完成预算.
虽然受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但全省各级财税部门通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强税种收入征管等措施,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
5%,支出增长10%.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四本预算")总收入分别完成预算的112.
6%、101.
7%、132.
2%、109.
8%;"四本预算"总支出分别完成预算的107.
7%、101.
5%、132.
2%、105%.
三是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重点支出累计完成12665.
9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9.
6%,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
2%.

四是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198.
07亿元,比上年新增216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11956.
64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370.
0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161.
2亿元;各级财政按照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94.
32亿元,付息362.
72亿元.

2.
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较好.
财政预算和政策较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于省委中心工作,坚持把支持做好"六稳"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区域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中央授权允许上浮的最高标准"顶格"减免各项税费.
2019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000亿元,超过预测数,多维度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有效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作用.

3.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构建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差异化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修订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出台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财政支持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
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有效性;强化实效,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狠抓落实.
三是着力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绩效指标库建设,拓展绩效评价覆盖范围.
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较为领先的预算绩效指标库,收录20大类、2589个绩效指标,体现了绩效评价"两个全覆盖",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扩大到覆盖全部省直部门、将重点评价范围拓展到覆盖"四本预算".
在财政部组织的2018年度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广东省荣获第1名.

四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实现全省所有地区政府债务风险"零预警";用好用足债券资金;着力处理存量债务,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细化债务预算编制,实现"两个首次,三个细化":即首次将中央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债券额度编制预算,首次报告债券资金以后年度偿还计划;细化债务限额余额至县级,细化债券品种类型,细化债券发行及还本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前期调研、专题审议和审计整改跟踪反映的情况看,预算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
受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部分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
部分市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预算困难较大,收支平衡压力加大.
2.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措施需进一步向市县延伸,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实施效果不够理想,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资金支出绩效有待提高.
3.
个别地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滞留,未实际支出,使用率有待提高.
4.
部分地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指定用途资金占比较高,可统筹财力有限.
5.
部分区县国库库存阶段性偏低,支付压力较大,县区财政流动性紧张亟需关注,等等.
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一)总体意见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大基本民生和实施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力度.
我省2020年预算安排较好地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相适应,收支政策比较务实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比较适当,对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比较全面,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要求.
特别是省财政厅进一步提升报表针对性,新增全省及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全省及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情况表、2019年度省级重点绩效评价情况表等7张预算表.
进一步提升报表可读性,对2020年新增债券额度安排情况表、2020年全省提前下达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情况表作了改进,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
进一步提升报表精细度,将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建设项目支出表作了改进,反映不同科目(领域)中重点建设项目规模等信息.
这些改革探索值得充分肯定.

(二)关于重点审查内容从2020年预算支出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部门预算、转移支付和预算收入等重点内容来看:1.
支出预算总量增长安排审慎稳妥.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
3%,安排审慎稳妥,收支平衡.
支出预算结构体现财力下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占省级总支出66.
5%.
预备费占比为1.
7%,符合法律规定.

2.
重点支出安排较好地体现政策要求.
聚焦聚力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要.
法律规定的重点支出增长幅度均在7%以上,超过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速.
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的重点支出资金5459.
24亿元,占总支出比例达80.
7%.
加强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全省安排699.
36亿元,其中省级安排323.
91亿元.

3.
严控非刚性非重点经费增长.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大力压减省级非刚性支出和非重点项目支出.
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般性支出平均压减幅度达17%,共压减40.
38亿元.

4.
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进一步完善.
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支出2211.
71亿元,可比增长11.
5%.
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560.
3亿元,增长12.
5%,着力缩小粤东西北与珠三角之间、困难县区与全省平均水平之间的"两个差距";安排170.
39亿元强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强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能力.

5.
政府预算收入安排符合广东实际.
根据2020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减税降费等政策因素影响,预计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57.
5亿元,增长4%;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8.
9亿元,增长3.
6%,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可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且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十分重要.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更好地完成2020年预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加强收支统筹,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走向和潜在重大风险的研判,主动节支挖潜,加大各类财力统筹力度,做好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
要更加关注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加强政策执行,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转化为优化经济结构、扩大有效需求的动力,着力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在严格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测算分析,及时研判落实政策措施对财政收入变化等方面的影响;积极拓展财源渠道,加大盘活存量力度,弥补减收影响;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做好基层财政"三保"工作,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三保"能力;树立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密切监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的库款变化情况,对实施减税降费后可能出现的库款流动性紧张等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适应预算审查监督新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性改革文件和法规执行力,强化责任担当,在接受监督、服务监督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
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提高预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全力配合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决定,更好发挥人大对预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三)进一步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举措,规范细化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推进落实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率、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意见、执行进度"四挂钩"刚性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绩效.
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大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绩效评价以及加强与审计联动,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
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省直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其评价结果随部门预算、决算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落实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进一步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兜牢区域发展和基层稳定的底线.
切实加大三大攻坚战资金投入,实现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
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研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支持我省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工程,稳定和促进我省就业形势.

(五)做好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高度重视新增债券统筹管理工作.
优化新增债券额度分配,坚持资金跟着好项目走,兼顾各地负债情况,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及时组织发行债券,加快债券实际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六稳"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进一步优化债券资金支出安排,认真解决好债券资金分配下达使用过程中的滞留、未形成支出问题.
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新增债券用途,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继续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债务.
严格落实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债务管理透明度.

(六)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落实均衡性转移支付和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政策,根据"一核一带一区"不同的功能定位精准配置资源,完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差异性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形成全省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

四、关于预算草案及报告的具体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预算草案专题审议,由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牵头,农村农业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社会委配合,预算工委协助,选取了省农村农业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4个部门预算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与应用研究、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四好农村路建设、职业技能培训5项专项资金,由各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现结合专题审议情况,对预算草案及报告提出以下具体意见建议:(一)进一步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
紧密结合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和战略布局,围绕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做好预算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教科文卫、交通运输、就业保障等领域的资金投入,注重资金投入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切实保障民生刚性支出.

(二)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管理分配.
建立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以功能区为引导的差异化转移支付政策,资金向人口规模大、支出负担重、财力困难地区倾斜,着力加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托底保障能力,缓解部分县区流动性压力.
要在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有关专项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当强化省级支出责任,逐步按照适应"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对市县给予分类分档支持;要切实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进行实时动态管理;要建立对地市项目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预算执行中要加强对相关资金拨付率、拨付时效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
建立层次清晰的绩效管理体系.
压实主体责任,科学划分和落实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各环节权责,形成权责明晰、简政放权、强化监督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
各级资金主管部门应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方式、绩效目标设置、任务清单制定、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等工作,规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的绩效监控,实现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全过程监管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因地制宜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
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基层,认真解剖,查看真正用到乡村建设的资金情况;坚决防止用城市的办法管农村,农村规划编制要简单实用,可按照一图一表一约的形式,尽量让群众能够看懂,同时避免资金浪费.
二是农村整治建设项目在资金分配使用上要与调动当地农民积极性、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相结合.
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尽可能增加群众收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对市、县(区)、镇、村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五)进一步完善基础与应用研究基金、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在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上要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决策,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资金倾斜.
二是科学合理推动地方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实现常态化储备项目,实现定期滚动审核,符合实际工作操作和项目建设需要.
三是鼓励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优化中小微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省财政按银行实际投放金额予以一定的奖补.
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业务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四是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等工作,并采取措施在预算资金方面提供支持.

(六)进一步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投入预算管理.
一是资金投入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发生资金挪用现象.
二是做实"四好农村路"项目储备筛选,细化项目库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出、用得好.
目前,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资金已落实额度为40亿元,而通过审查的项目仅达33.
27亿元,仍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
三是增加2020年专项资金分配表格,并对地级市和省直管县区的情况做出说明.
四是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说明等相关信息,在资金下达前科学、明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并在工作中加强对相关资金拨付率、拨付时效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的监督,把有关资金用科学、用精准、用到位.
五是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省级财力支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七)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提高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增加"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政策宣传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政策目标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合理均衡分配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资金补助力度和范围上让粤东西北地区获得均衡分配.
二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指标.
比如,对于省人社厅2020年"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三个职业技能培训子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应进一步设置可量化、可衡量或可比较、可评定的绩效指标,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化.
三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部分地市2016-2018年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未完成预算,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要结合预算执行情况调整预算资金安排,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和项目管理有效性.

(八)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完整性,细化部门预算编制.
部分部门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编制、资金安排、收支预算等变化较大的,应作出相应的说明.
加强对部门按照财政部制定的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指导.
对部分部门行政经费确因特殊情况有所增长的原因作补充说明.
进一步完善部分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实现及评价结果等内容,同时要做好对专业术语的注解,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易读性和可读性.

(九)进一步落实法定要求,完善和细化预算收支编报.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同时,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有关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信息披露事项.
二是在预算报告中补充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资金规模和整合情况.
三是对个别重点支出安排与去年同比减少的情况、个别重点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四是在社保基金2019年预算执行中反映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基金收支等带来的影响情况,在2020年预算草案中细化反映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中对基金收支余带来的影响.
五是增加对预算报告的解释和说明,进一步增强报告的易读性和可读性.
六是做好代编预算工作.
进一步缩小代编预算与预算执行数的差距,科学编制地方支出特别是重点支出代编预算.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印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对我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函》(粤人财函〔2020〕2号)对我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出了9条宝贵的意见建议.
对此,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深入分析、逐项落实,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进一步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的意见(一)紧密结合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和战略布局,围绕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做好预算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答复:已采纳.
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详见《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预算报告")第一部分第(七)点"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内容.
2020年,省财政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安排重点支出资金5459.
24亿元,占总支出的80.
7%,突出支持10大重点方面,具体详见2020年预算报告第二部分第(二)点中的第3项内容.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教科文卫、交通运输、就业保障等领域的资金投入,注重资金投入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切实保障民生刚性支出答复:已采纳.
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结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意见,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在以往年度已经突出支持农业农村、教科文卫、交通运输、就业保障等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相关支出可比增幅均高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
6%),其中,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609.
12亿元,加上债券资金增长8.
4%;安排教育支出642.
47亿元,加上债券资金增长10.
9%;安排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相关支出290.
7亿元,增长24.
7%;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
07亿元,增长10%;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42.
04亿元,增长9.
8%;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36.
88亿元,加上债券资金增长36.
7%;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
3亿元,增长11.
5%.
同时,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在相关资金分配时,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且大部分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突出向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倾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管理分配"的意见(一)建立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以功能区为引导的差异化转移支付政策,资金向人口规模大、支出负担重、财力困难地区倾斜,着力加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托底保障能力,缓解部分县区流动性压力答复:已采纳.
2019年,我厅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决策部署,制定实施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修订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出台老区苏区、民族地区财政支持政策,建立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差异化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增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托底保障能力.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等支出2211.
71亿元,可比增长11.
5%,资金向人口规模大、支出负担重、财力困难地区倾斜.
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差异化转移支付政策.

(二)要在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有关专项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当强化省级支出责任,逐步按照适应"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对市县给予分类分档支持答复:已采纳.
2019年,根据我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足额落实省级承担支出,积极指导地级以上市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的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医疗卫生和科技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2020年,还将在教育、交通运输等专项领域推进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时,坚持适当强化省级支出责任,提高省以上财政分担比例,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核一带一区"功能定位,结合各财政事权的特点,精准细化划分全省地区分类分档,减轻欠发达地区市县财政出资负担.

(三)要切实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进行实时动态管理;要建立对地市项目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预算执行中要加强对相关资金拨付率、拨付时效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的监督答复:已采纳.
以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省财政厅进一步提升预算监督的及时性和约束力,探索开展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工作,以财政资金管理的全流程全链条为监控主线,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监控模式对财政资金使用"快不快"(是否及时准确)、"对不对"(是否安全有序)、"好不好"(是否经济有效)进行全方位监控.
初步建立了实时监控、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动态监控系统;选取部分中央和省部署的重点项目,政策到期项目以及资金支出进度慢、执行效果差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追踪掌握和全程督导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等全流程情况;建立健全"双监控"问询、提醒机制,建立完善多层次预算监督体系,织密"智能高效、纠偏纠差、跟踪监管"的财政资金"监管网".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一)建立层次清晰的绩效管理体系答复:已采纳.
2020年省财政厅将继续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将部门和单位、财政政策和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政策落实效果和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包括事前绩效评审、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三是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口径预算,建立涵盖四本预算的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不同预算资金的性质和特点统筹实施绩效管理,并积极探索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项目等领域的绩效评价.

(二)压实主体责任,科学划分和落实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各环节权责,形成权责明晰、简政放权、强化监督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答复:已采纳.
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明确省级部门和市县推进预算改革的工作任务,厘清预算管理各环节权责,财政部门退出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及组织实施等预算执行具体事务,突出抓好统筹集中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等主责主业.
省级部门和市县管财理财的意识明显增强,自主研究谋划确定预算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谋事干事更积极有效.
二是进一步规范"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省级部门继续科学划分主管资金的审批权限,逐步扩大下放审批权限的资金范围,合理制定"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赋予市县更充分的统筹自主权.
同时,通过开展绩效目标和执行进度"双监控"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2020年,将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研究制定2020年预算改革任务清单,健全完善统一规范、标准科学的预算管理改革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权责,压实预算管理各方责任.

(三)各级资金主管部门应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方式、绩效目标设置、任务清单制定、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等工作,规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的绩效监控,实现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全过程监管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答复:已采纳.
为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省财政厅在与省直有关部门座谈和赴市县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级资金主管部门推进改革的督促指导.
一是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机制,修订完善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含资金主要用途、分配方式、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管理等)、项目库管理等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标准规范和市县工作指引,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培训指导力度,建立预算改革协调联动机制.
二是督促指导规范"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工作,加快专项资金任务清单下达工作,规范"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管理,实现任务清单与财政资金同步下达.
三是督促指导加强分管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加大预算执行跟踪督导力度,做到改革步调上下一致、资金和项目无缝对接、支出进度明显改善;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时,做实做细绩效目标,随资金文件一同下达;在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及时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对支出效率低下、不按计划使用资金、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进行纠偏,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暂缓或停止预算资金拨款;在年度结束后,对照任务清单完成、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逐项对经管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全过程监管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一)因地制宜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
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基层,认真解剖,查看真正用到乡村建设的资金情况;坚决防止用城市的办法管农村,农村规划编制要简单实用,可按照一图一表一约的形式,尽量让群众能够看懂,同时避免资金浪费.

答复:已采纳.
省有关部门正大力优化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管理,以切实管好用好资金.
包括:一是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先行.
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省财政通过涉农资金等渠道安排必要的资金予以支持.
据统计,全省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已达到96%.
二是优化涉农项目建设流程,防止用城市的办法管农村.
经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同意,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涉农办〔2019〕18号),明确了涉农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负面清单,指导市县优化本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流程.

(二)农村整治建设项目在资金分配使用上要与调动当地农民积极性、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相结合.
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尽可能增加群众收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答复:已采纳.
一是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
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级整体下达资金,由市县统筹实施,省不指定具体项目.
支持市县按照突出重点项目、硬任务和项目成熟度,确保在预算年度内能形成实际支出的原则,结合农民积极性、筹资筹劳等情况安排具体项目,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
二是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
根据广东省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指导意见,对技术要求不高、村民能够自建、受惠对象直接、进村入户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的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支持各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

(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对市、县(区)、镇、村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答复:已采纳.
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的补充意见、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制度执行跟踪,深入镇村实地调研,结合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涉农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与应用研究基金、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一)在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上要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决策,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资金倾斜答复:已采纳.
一是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
为提升市县科技服务能力,省财政在2020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及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4.
8亿元,支持各地市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精准扶贫产业基地等项目,省级投入资金在资金分配权重上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减轻粤东西北地市财政负担.
二是对粤东西北地区承建的省实验室予以同步投入.
省财政在2020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14亿元支持粤东西北省实验室建设,根据核定的省实验室投入范围及预算,省财政按省市2:1的分担比例予以同步投入,保障粤东西北地区省实验室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合理推动地方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实现常态化储备项目,实现定期滚动审核,符合实际工作操作和项目建设需要答复:已采纳.
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省财政厅加强统一谋划,提前部署部门和市县开展预算项目研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和入库储备;部署上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库系统,实行"常态化储备、动态化储备"和"随报随审"管理机制,常态开放给市县储备下放审批权限的省级专项资金项目.
2020年,将依托"数字财政"建设省市县三级财政互联贯通的全省项目库系统,实现全省项目库的联网动态监管,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三)鼓励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优化中小微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省财政按银行实际投放金额予以一定的奖补.
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业务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答复:已采纳.
一是探索创新券改革工作.
省财政厅配合省科技厅在2020年探索创新券改革,实行"全国使用,广东兑付",吸引包括港澳在内的省外企业和机构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带动各地市创新券改革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省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支持创新券改革工作.
二是开展科技金融对接机制.
引导银行机构面向中小微科技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重点企业投放科技贷款,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和金融政策环境,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5000万元专项补助银行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是鼓励创新创业基金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省财政出资71亿元设立省创新创业基金,重点支持我省天使创业孵化培育、新兴产业前沿科技创新、区域科技产业创新、文化媒体科技融合等领域.
2020年省财政将继续鼓励省创新创业基金加大力度培育具有示范性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扶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四)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等工作,并采取措施在预算资金方面提供支持答复:已采纳.
一是推进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
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资金1.
2亿元,培育一批面向国际、港澳服务的孵化载体,打造专业孵化链条和双创服务平台,引导孵化载体对接全球资源,支持建设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是推进国际科技合作.
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8000万元,支持对外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海外和港澳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
三是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
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1500万元,支持赴海外设立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建立招才引智渠道,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吸引海外人才来粤工作或开展项目合作.

六、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投入预算管理"的意见(一)资金投入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发生资金挪用现象答复:已采纳.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任务,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肇庆、江门等地市未通客车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镇到行政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三项工程建设,其中,对粤东西北地区未通客车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镇到行政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三项工程建设费用由省级全额承担,同时将农村公路养护标准提高一倍.
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纳入财政双监控平台等手段,督促地方用好省级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做实"四好农村路"项目储备筛选,细化项目库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出、用得好.
目前,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资金已落实额度为40亿元,而通过审查的项目仅达33.
27亿元,仍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

答复:已采纳.
省级建立"四好农村路"市县项目库,积极指导市县有关部门提前储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截至12月底,通过审查项目已超过40亿元,并计划在下达资金时同步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下达"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清单.

(三)增加2020年专项资金分配表格,并对地级市和省直管县区的情况做出说明答复:已采纳.
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定,省级结合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确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原则、方向,统一按照因素法分配下达,资金由市县统筹使用,已提前下达的涉农资金分配明细详见预算草案二第2册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下一步,具体项目将由市县自下而上申报,由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项目审核,市县在申报的项目范围内实施使用资金,按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并将最终形成的项目计划向省涉农办和省级相关部门报备.
待市县报备项目后,由资金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任务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说明等相关信息,在资金下达前科学、明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并在工作中加强对相关资金拨付率、拨付时效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的监督,把有关资金用科学、用精准、用到位答复:已采纳.
一是经过与省交通运输厅的进一步沟通,指导有关单位完善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绩效目标,并作为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参阅材料提供省人大代表参阅.
二是2019年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提高绩效目标的严肃性,要求部门和单位做实做细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时申报的绩效目标经审核通过后原则上将直接作为事后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
三是认真落实绩效目标随资金文件下达的要求,省财政厅2020年将建立相关定期监督通报机制.
四是督促市县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要求,及时拨付"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支出进度.

(五)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省级财力支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答复:已采纳.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我省交通建设规划,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如国省道方面,进一步提高对粤东西北地区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补助标准,2017-2020年安排225亿元用于支持全省特别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并积极协助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有关市县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落实具体项目.

七、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一)提高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增加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政策宣传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政策目标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合理均衡分配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资金补助力度和范围上让粤东西北地区获得均衡分配答复:已采纳.
一是做实做细"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根据设定的政策目标,2020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380万元用于"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的政策宣传,并在此基础上,安排520万元用于培训大纲和教材开发,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二是结合项目储备和设定绩效目标情况,合理均衡分配资金,安排粤东西北地区"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资金1.
8亿元,占3项资金预算总额的67.
5%,体现了资金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大力支持.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指标.
比如,对于省人社厅2020年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三个职业技能培训子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应进一步设置可量化、可衡量或可比较、可评定的绩效指标,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化.

答复:已采纳.
一是经过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进一步沟通,指导有关单位完善了2020年"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三个职业技能培训子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目前上述三个项目的绩效目标中,绩效指标量化的比例达到85%以上.
绩效目标申报表已作为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参阅材料提供省人大代表参阅.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其他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和对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力度,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取得明显效果,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的量化程度总体较上一年有明显提高.
三是对于2020年预算已确定的绩效目标,省财政厅将其中的绩效指标收录到省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中,作为事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和以后年度部门申报预算绩效目标的参考.

(三)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部分地市2016-2018年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未完成预算,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要结合预算执行情况调整预算资金安排,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和项目管理有效性答复:已采纳.
在编制2020年资金预算的过程中,结合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先谋事再排钱"、做实项目库的要求,提早组织市县谋划和储备项目,并结合各地实际核准需求、择优入库,确定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经集体决策后形成资金分配方案.
在编制预算方案的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出台了专项资金风险防控方案,强化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流程的监管.

八、关于"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完整性,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的意见(一)部分部门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编制、资金安排、收支预算等变化较大的,应作出相应的说明答复:已采纳.
结合机构改革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等调整情况,会同相关预算单位对资金安排、收支预算等变化较大的,在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中补充说明.
(二)加强对部门按照财政部制定的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指导答复:已采纳.
进一步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预算编制阶段加强对预算单位编列科目的指导,重点对科目变动情况进行培训讲解.
同时,加强对部门申报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审核,确保科目编列符合规范.

(三)对部分部门行政经费确因特殊情况有所增长的原因作补充说明答复:已采纳.
结合部门"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增减变动情况,对因工作履职需要、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原因带来的相关经费预算增长情况,在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中补充说明.
(四)进一步完善部分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实现及评价结果等内容答复:已采纳.
一是省财政厅已加大力度指导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2020年部门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完善,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衡量性.
二是将2020年部门预算中500万元以上的运转性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草案一并提供人大代表审议.
三是将2019年61项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303项一级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报成册,作为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参阅材料提供省人大代表参阅.

(五)同时要做好对专业术语的注解,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易读性和可读性答复:已采纳.
全面梳理部门预算编制涉及的专用术语,结合2019年、2020年财政热点问题,认真编撰公共财政政策读本和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名词解释,并作为2020年预算报告参阅材料印发各位人大代表,增强预算草案的易读性.

九、关于"进一步落实法定要求,完善和细化预算收支编报"的意见(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有关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信息披露事项.

答复:已采纳.
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省财政厅已将国务院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编制分配方案,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纳入年初预算,并已提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初审.
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及时将有关额度下达地市,督促各地及时完成法定程序、做好额度分配及债券资金使用工作.
二是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计划于2020年1月中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
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债发行前5个工作日予以信息披露的要求,省财政厅已制定详细完整的发行工作计划,同步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市县积极有序做好项目准备、第三方评估和发行文件制定等工作,计划在发行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详细披露新增债发行相关信息.

(二)在预算报告中补充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资金规模和整合情况答复:已采纳.
2020年,省财政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重点突出"三转变、一精简",即从省直部门主导向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共同主导转变、从"省里先安排钱、市县再谋划事"向"市县先谋划事、省里再安排钱"转变、从执行环节整合向编制环节整合转变,精简项目审批流程,赋予市县更大自主权,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由市县统筹实施项目资金达256.
18亿元,约占省级涉农资金的八成,赋予市县更大统筹空间.
以上情况已在2020年预算报告第二部分第(二)点第3项内容中反映.

(三)对个别重点支出安排与去年同比减少的情况、个别重点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答复:已采纳.
对于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0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均已在2020年预算草案表7、表17、表21中予以详细说明.

(四)在社保基金2019年预算执行中反映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基金收支等带来的影响情况,在2020年预算草案中细化反映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中对基金收支余带来的影响答复:已采纳.
一是我省严格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11月减轻企业缴费231亿元,考虑到我省社保基金累计结余较大,不会出现基金支付风险.
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据测算,2019年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累计基金结余2841亿元,可支付月数31个月,基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以上情况已在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一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9年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中增加补充说明.

(五)增加对预算报告的解释和说明,进一步增强报告的易读性和可读性答复:已采纳.
为增强2020年预算报告易读性,一是对预算报告中重点数据的解释采取图文结合,并认真编撰广东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名词解释,在此基础上,结合2019年、2020年财政热点问题,编撰公共财政政策读本,作为2020年预算报告参阅材料印发.
二是进一步创新方式,制作"1+2+3+X"系列预算草案及报告解读资料,从视觉、听觉、触觉等全方位、多维度服务人大代表审议预算.
"1"是编制风好正扬帆:广东财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护航视频短片,多角度介绍代表关心的减税降费、区域发展、民生投入、财政改革工作等情况;"2"是精品画册预算草案阅读指南2册,上册为预算报告导读,通俗易懂地介绍预算草案和财政工作;下册为十件民生实事政策读本,编写小粤映像漫画,介绍财政保障民生情况;"3"是打造3段H5动态网页,分别为"掌上电子账本"、"十件民生实事"、"资金重点投向",将预算草案及报告转化成可触、可听的新媒体作品.
"X"是若干篇财政工作亮点信息,介绍财政资金重点投向、财政重大改革和政策,让代表更全面深入了解财政预算.

(六)做好代编预算工作.
努力缩小代编预算与预算执行数的差距,科学编制地方支出特别是重点支出代编预算.
答复:已采纳.
为做好2020年代编全省预算,省财政厅在充分征求省税务局、各地市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2020年全省经济发展形势、减税降费政策减收影响和上年一次性收入等因素,按照与本地区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与落实减税降费等财政政策相衔接的原则编制全省收入预算,体现经济和政策变化情况.
同时,根据全省财力变动情况,科学测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围绕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安排重点支出,体现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通过充分考虑财政收支形势,尽可能缩小代编预算与实际执行数的差距.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20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玉妹主任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0年1月15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各位代表: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5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省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年来,审议法规、决定案28件,通过2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决定41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88件;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6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执法检查7项、监督工作专题调研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5人次.

一、务求真学真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
常委会党组共26次会议37个议题传达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7次专题学习会,举办5期"广东人大学堂",开展4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检视出4个方面18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56项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

在调查研究中明思路.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安排,年初开展11项专题调研,以创新思路和有效举措谋划推动工作.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开展专题调研,向省委提出推进有关工作的建议.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4项专题调研,明确重点任务和举措.

在研究宣传上求实效.
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机关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多思考、多研究、多出成果的意见.
做好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换届工作,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研讨会,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成立人大制度研究会.
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省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及时请示报告年度工作安排和行使职权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等,全年请示报告65件次.
认真贯彻省委人事安排意图,省委推荐的人选均全票当选.
常委会党组切实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廉政建设、抓意识形态工作等职责,强化政治引领,激励、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增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斗争精神和能力本领.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抓好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
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涉大湾区建设立法等建议,扎实推进9项立法任务和11项监督工作,对照外商投资法规定及时清理有关地方性法规.
落实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调研、作出安排.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聚焦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修改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健全破解制约企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体制机制.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率先就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地方立法;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加大基建、民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全民健身条例,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
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发挥好联系点的作用.
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的立项指导、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
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升级优化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面授权市县镇使用.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率先在全国建立并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开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并组织第三方评价;升级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围绕做好"水文章",听取审议省政府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四级人大联动全流域重点跟踪督办茅洲河、练江、东江北干流污染整治工作,推动各项防治制度落实到位.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跟踪监督脱贫攻坚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出台13个政策措施文件.
围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继续加强对禁毒法、省禁毒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对照法律法规条款检查落实情况.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作出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批准省级决算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作出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听取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前的报告,推动政策措施细化完善.

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四级人大联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五级代表共97292人参加,收集意见建议18393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严格落实领导领办、督办"一把手"责任制,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06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
开展3场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推动解决垃圾分类处理等问题.
组织各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本届以来,全省近12万名代表已基本轮训一遍.
制定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和履职保障.

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深化发展,夯实人大工作基础继续推动基层人大立足工作规范,坚持创新引领,提高工作水平.
全省乡镇人大全部单独设有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街道全部设立人大街道工委.
举办4期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培训班,实现轮训全覆盖.
召开全省代表联络站工作经验交流会,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站点设置、组织管理、工作制度等.
通过努力,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健全规范、职权行使依法有效、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发展需要,巩固和发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关系,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等42批次416人次.
各位代表!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离不开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我们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要领域立法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代表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人大制度的研究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仍是薄弱环节.
这些问题今后要切实加以解决.

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的政治引领和任务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广东正迎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大历史机遇,正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努力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中体现广东担当、展现广东作为.
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力推动总书记重要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中央建立定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制度,每年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都对需要中央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作出明确部署,确保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丰硕成果,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省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同级党委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我们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自觉做制度的忠实尊崇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执行者,以广东人大的生动实践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明确了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为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15年中央出台18号文件,明确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对县乡人大的组织建设、工作职责作出规定,解决了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先后出台有关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余件,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的崇高使命,以求真务实、精勤不倦的实干精神,推动广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为我省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座谈会,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紧紧围绕落实"1+1+9"工作部署履职尽责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2件,其中,继续审议8件,初次审议14件;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计划预算监督5项、执法检查10项、专题调研5项,跟踪督办重点监督工作1项.

全力助推形成"双区驱动效应".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立法,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变通规定,建立设区的市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加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等.
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司法机关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我省关于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我省实施条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我省推动大湾区建设政府债券使用情况专题调研.
支持和指导深圳在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上先行示范,创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

及时供给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法规制度.
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制定标准化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中医药条例、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绿色建筑条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修改失业保险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作出关于广东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的决定.
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
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努力实现逐件审查和审查全覆盖.
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

加强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碧水攻坚战情况、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对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指出的8个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完善提升创新预算联网监督.
聚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开展沿海经济带西翼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聚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医疗保障、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听取审议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人民调解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围绕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开展专题调研.

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就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听取省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出台前的报告.

把服务代表、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工作做得更细更实.
切实做好"双联系"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
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四级人大继续联动组织五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
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办理建议,继续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建立常委会听取审议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机制和各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建议制度.
始终牢记人大机关是服务代表的机关,增强为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好保障的服务意识,常委会党组要专题研究代表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
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加强代表培训,建好用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库和代表履职管理系统,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三、继续深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
继续推进联络站建设,按照"五个规范"要求建好用好联络站,加快完善以乡镇(街道)中心联络站为主、以村(居)联络站为辅的代表联系群众阵地建设网格化体系.
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开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促进镇(街)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及时总结加强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党的领导制度,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常委会及机关有关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健全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提升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深化拓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党建阵地建设,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将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健全上下级人大联系制度,加强工作指导,深化协同联动,增强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
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催人奋进.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担当进取,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0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龚稼立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5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各位代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
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54.
3万件,审结251.
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
8%和23.
4%;案件再审纠错率0.
99‰,审判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
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
8万件,审结3.
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7.
3%和20.
2%.

一、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大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3.
0万件,判处罪犯14.
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0.
3%和5.
6%.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等领域犯罪.
依法打击危害政治安全、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等严重犯罪,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
严惩投资理财领域金融犯罪,审理"天泽""掌上品"等非法集资案件502件963人.
审结网络诈骗、网络黑客等网络犯罪案件1140件3158人,审理崔培明涉台跨境电信诈骗案,依法净化网络空间.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强化"深挖根治",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889件8686人,严惩谢培忠等黑恶犯罪团伙,涉黑案件重刑率53.
2%.
强化"打财断血",对1040件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20.
4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强化"打伞破网",审结邱建恒等涉"保护伞"案件77件91人,移交线索问题1437条.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1333件1497人.
审结钱引安等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8件,其中省部级1人、厅局级19人、县处级98人.
审结王雁威等"红通"人员犯罪案件7件7人,审结贪污扶贫资金、农资补贴等群众身边"蝇贪"案件73件89人.
完善适用特别程序没收违法财产审理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
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
5万件,同比下降2.
6%.
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
1万件,审理范威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大宗源头性毒品案件数连续四年下降.
审结拐卖、伤害、虐待、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6585件,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70件,"套路贷"犯罪案件61件,依法严惩罪大恶极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裁定特赦新中国成立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等有关服刑人员1343人.
加强人权司法保护,推进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指定辩护6.
1万件.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
1万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12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参与修订减刑假释实施细则,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
2万件.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面强化司法服务保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106.
4万件,同比上升28.
9%.
服务保障"双区""双核"建设.
开展司法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专题调研,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双核引擎"作用,制定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加强市场主体投资、经营、交易平等保护,审结不正当竞争以及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1.
7万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南沙、前海、横琴自贸(片)区法院开展跨域审判探索,广州、深圳法院服务营商环境经验获全国推广.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积极打造广州、深圳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2.
6万件,同比上升56.
7%,加大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力度,促成华为公司和三星公司专利纠纷系列案实现"一揽子"和解.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审结破产案件2905件,出清"僵尸企业"1040家,支持阳江汉能公司等28家困境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
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8.
9万件,落实扶持实体经济政策.
办结资产移交案件146件,完成涉军停偿审判任务,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服务保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
审理涉产业转移、违法建筑拆除、征地补偿等相关案件1605件,依法保障湛江新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审结涉土地林地权属纠纷及农民权益案件3085件,支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加大以生态修复为重点的环境损害赔偿力度,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
1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件,增加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法院试点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服务保障全面开放新格局.
审结涉外贸易纠纷等一审案件3148件,海事海商一审案件2245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我国司法国际影响力.
制定粤港澳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支持深圳前海法院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849件,公布首批广东法院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
承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推进深化与香港、澳门司法交流.
加强国际司法培训基地建设,举办首期葡语国家法官研修班.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坚持"三个慎用",出台22项平等保护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与省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对不宜认定为经济犯罪的1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
出台规范财产保全十条,严格限制保全企业经营基本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化解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审结家事、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事纠纷案件34.
1万件.
完善两个"一站式"服务.
打造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增加在线诉讼服务134项,完善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全方位提供"最多跑一次"立案服务,在全国率先试行跨省线上立案.
签发律师调查令2.
2万份,推进解决民事诉讼调查取证难.
开通涉军维权热线电话,加强保障军人军属权益.
健全"一站式"化解纠纷体系,与662家行政机关及单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112个,依托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与1374个专业调解组织、6546名调解员线上联动,调解各类纠纷25.
9万件.
东莞法院审结的中信银行借款纠纷案入选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案例.
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
审结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物业等纠纷案件4.
9万件,保障人民群众居有所安.
为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款2.
3亿元,避免劳动者流汗又流泪.
建立医患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医闹"案件显著下降.
实现全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消除城乡居民赔偿差异.
加强涉侨纠纷及时调解,注重保护侨眷侨属合法权益.
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696.
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902.
7万元.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执结案件90.
6万件,同比上升23.
3%.
重点督办解决各地行政机关欠债积案22件.
完善网上公开拍卖机制,提高财产变现效率.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限制出境4153人次,限制消费64.
8万例,以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62件,促使13.
3万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审结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案件6.
5万件,努力促进家庭和睦.
深化家事诉讼改革,引入专业人员修复家庭关系,完善判前辅导、案后帮扶机制.
加强离异家庭定期回访,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23份,制止家庭暴力侵害.
佛山等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引导功能,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着力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一审案件2.
3万件,同比上升16.
0%,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上升7.
3个百分点.
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发布失信名单36.
6万人次,制裁失信违约和不诚信诉讼.
与各级党校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提升公职人员处置涉法问题能力.
发出司法建议1481份,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完善行政管理.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依法审理侮辱凉山消防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审慎处理高空抛物、恶意差评等公众关注案件,倡导爱国诚信、美德善行.
组织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活动,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
组织"六进"普法活动3098场,"广东法院执行直播"获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省法院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改造升级全省法院门户网站,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
5%.
网上发布裁判文书142.
2万份,直播案件20.
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3%和136%,庭审直播单案在线观看人数突破400万人次.
建立司法白皮书常态化发布机制,公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262个.
广州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排名全国法院首位.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措施,6项司法改革新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坚持放权与监督结合,细化法官权责清单和审判监督清单,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担责的司法责任制度.
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裁判指引12项.
加快类案同判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参阅案例制度.
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新案85.
1万件,同比上升40.
1%,督办审结长期未结案件648件.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精简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711个,占机构总数37.
7%,增加一线审判力量.
加强专业法官团队建设,全省法官年人均办案提升至336件.
全面推进繁简分流,加大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52.
5%.
成立广州破产法庭、深圳环境资源法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专业审判机构建设.
推动提高聘任制法官助理、书记员保障水平,深化审判辅助工作社会化改革.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广州互联网法院依托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成果,不断拓宽"网上法治"新领域,案件审理效率居全国首位,"E法亭"便民智能设施深受群众欢迎.
省法院建成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广东)实验室,全面提升审判工作和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
深圳、佛山、茂名等不同模式智慧法院样本,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努力锻造全面过硬高素质队伍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永恒课题,持续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新涌现广州天河法院等44个全国先进集体、黄海钦等67名全国先进个人.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准确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提高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注重".
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检视问题持续整改、落地见效.

深化队伍"四化"建设.
把政治过硬摆在队伍建设首位,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
首次开展全省法官逐级遴选,选任法官417名.
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群众工作能力培养,举办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职业培训59期,培训干警9100人次.
开展办案标兵和岗位能手评选活动,14人获得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8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百优文书".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观念不强等突出问题,开展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办解决茂名文峰良种场养老金执行信访案.
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坚持不懈纠治"四风"问题.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司法不廉等违纪违法干警147人.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选优配强12名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遴选278名初任法官到基层法院任职.
支持筹建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加强云浮旅游巡回法庭、湛江海岛法庭等建设,完成梅州、韶关、河源等法院基层基础建设项目立项,提升270个基层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省级财政保障资金同比增长15.
6%,苏区、老区及民族地区增长20.
9%.

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不断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始终坚持把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等工作,首次接受常委会专题询问,加强督办问题整改.
报送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份.
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27件.
协助全国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题调研6次,配合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人大代表法院行"活动,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616人次,走访人大代表1.
2万人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认真向省政协常委会专题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结政协提案23件.
配合政协、各民主党派开展大湾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调研5次.
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定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落实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712件,依法改判235件.
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加强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集中培训新选任人民陪审员,构建均衡随机参审机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1.
5万件.
省法院召开民营企业、新闻媒体、律师代表座谈会,聘请特约监督员30名,建立邀请律师列席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制度.
全省法院邀请1.
9万名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创新思维服务大局水平还需要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还需要加强.
二是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工作还有短板,有些案件超审限以及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还需要继续攻坚.
三是统筹解决法院建设不平衡问题还要加大力度,边远地区法院保障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四是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个别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损害司法公信力.
我们将采取更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上述问题.

2020年工作安排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
全省法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以更强信心、更高标准、更大力度不断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行审判职责,确保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大局.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强化忧患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惩黑拐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建设.

三是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推动发挥"双区驱动效应",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着力加强财产制度、科技创新、公平交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主动服务"一核一带一区"建设,不断提高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四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高度重视化解民生领域矛盾纠纷,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
加快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和诉源纠纷治理效能.
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五是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以繁简分流为重点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
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更加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是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努力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以优良的作风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0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贻影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5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各位代表: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方针,明确"以求极致为导向,以抓落实为主线"的工作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倾力为新时代广东新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注重把检察工作放在广东整体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广东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思践悟、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贯穿始终,抓好立行立改、集中治理、专项整治,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省检察院党组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的专项巡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得到有力加强.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在广东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举全省检察机关之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省检察院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制定服务意见和行动计划、结合办案对下指导等一系列举措,带动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服务保障好"双区"建设,得到最高检的支持和肯定.
针对"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探索加强司法互助、信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三地法治建设的协同性进一步提升.
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528人、金融犯罪1917人、污染环境犯罪1376人,同比分别上升18.
7%、17.
8%、2.
8%.

主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强化底线思维,着眼于持续做好网络借贷等突出风险点整治,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1215人,切实做好办案中的追赃挽损工作,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防控金融风险合力.
找准检察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起诉涉扶贫资金犯罪107人,向980名因案致贫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29万余元,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好打赢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等部署,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44人,全省17个地市检察机关建立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携手保护练江、茅洲河等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为契机,牢固树立平等保护、谦抑审慎、主动服务的理念,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2091人,同比上升32.
6%.
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不批捕879人、不起诉1011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23.
6%和19.
8%,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省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办案指导,与省工商联会签意见细化服务措施.
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对全部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
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力提升检察为民工作水平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抓住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
以"小切口"做好服务群众"大文章".
按照最高检关于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积极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实现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答复率三个100%,体现了"小信件"中承载的民生"大情怀".
全省检察机关审查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各类信访50373件,其中涉检信访1614件.

将心比心减轻检察环节"当事人"的诉累.
注重在办案中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当事人"感受,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不断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努力让每一起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
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从重从快惩处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252人、起诉6973人,同比分别上升13.
6%和28.
3%.
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推行"一站式"询问,注重心理疏导.
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383人,不起诉1243人,落实帮教措施1258人.
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该严惩的决不放纵,依法起诉1923人.
三级检察院检察长落实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带头讲法治课,促进少年强、奉法者强、法治国家强.
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调研督导,查访学校、幼儿园1793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严格教育从业者资格审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等检察建议75份,推动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发力,守护好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

三、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投入平安广东建设把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维稳安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参与区域治理体系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1847人、起诉181802人,同比分别上升2.
4%和10.
4%.

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
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牢牢把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
批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361人、起诉7368人,批捕偷拐骗、黄赌毒等犯罪76514人、起诉76987人,批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60人、起诉439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紧紧围绕为期三年专项斗争中"深挖整治"这一年度任务,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870人.
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原则,省检察院对全省297件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开展同步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不枉不纵.
强化实地督导等措施压实责任,共办结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99件6635人,随案移送涉黑涉恶资产数27.
02亿元.
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881条.
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线索排查、乱象整治、以案释法等工作力度,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通过持续努力,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下一阶段实现"长效常治"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不批捕7355人、不起诉14782人.
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27人,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68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针对一些多年申诉、各方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参与听证,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有效化解"法结""心结"和"情结".

四、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格局,大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的决议要求,按照最高检"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贡献广东检察力量.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监督立案698件、撤案712件,追捕1934人、追诉1992人,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7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38件.
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联签意见,在全省建立543个侦查监督工作室,覆盖1190个基层派出所.
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提前介入、强制措施执行等程序,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55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45人.
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191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90人;完成对27所监狱的巡回检察.
全程同步监督特赦案件,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落准.

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工作.
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263件、再审检察建议70件.
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122件,对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25件.
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起诉167人,让恶意逃避债务、严重失信的人受到法律制裁,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依法开展行政检察工作.
把行政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加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着力办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
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相关案件778件,办结560件,提出检察建议363件,被建议单位采纳315件.
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
深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共同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302件,立案7018件.
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2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75件,提起诉讼274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5208亩,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29件.
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14个沿海地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涉海洋生态环境案件379件.

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侦查权,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协作,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45件49人,在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推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五、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构建职责明确、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让公平正义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所感受.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精神和价值目标,以提升检察官指控犯罪、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释法说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等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程序性权利,履行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
共对刑事犯罪70477件87381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完善检察官进退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检察官的遴选、交流、考核、奖惩、退出等工作,健全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检察官管理机制,全省173名检察官退出员额.
坚持司法亲历性,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4225件,推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成为常态.
落实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评查案件12851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4327个.

全面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
针对检察职能的调整、法律监督总体格局的重塑,在省委领导下,全面落实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
对标最高检,并结合广东检察实际,省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事务协作等机构.
市县检察院正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六、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整体提升.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修订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第一议题"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带着信仰、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学,联系实际、常学常新,把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广东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

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把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作为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抓手,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分层分类培训检察干警76214人次.
省检察院增聘23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运用"外脑"促进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
注重榜样引领,全省检察机关有23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省优秀公务员集体和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等一批先进模范典型.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省检察院对3个内设机构和5个市级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
制定市县级检察院新任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工作办法,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防止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
省检察院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联席会议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检察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248人次.
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5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结并反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7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7件;通过登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900余人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民营经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等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三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劳动者、民营企业家、学生代表141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视察观摩检察工作.
省检察院邀请12个代表团92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分赴6地市县检察院开展交叉视察.
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2224条、法律文书106191份、重要案件信息18436条.
为律师网上办结辩护与代理申请39112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着力加强检察新闻宣传,认真讲好检察故事,全省"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3万多条,阅读量突破2.
43亿人次.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广东检察事业砥砺前行的科学指引,各级党委坚强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是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是我们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的底气、信心与力量.
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立足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服务保障"双区"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精准,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办法还不够多.
二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得还不够具体,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求极致"的工作标准还没有真正镌刻在干警心中、融入血脉,司法责任制落实、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努力.
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检还不够严紧硬,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2020年,广东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立足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这一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努力书写出更新更美的时代篇章.

一是进一步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彻始终,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不断锤炼全省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认真开展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东检察机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健全完善三级检察院党组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

二是进一步促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
聚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战略实施,强化司法保障实效.
按照最高检的指导,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为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始终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维护稳定上主动作为,以更大的毅力耐力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
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着力点,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持续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办案模式重塑、内设机构优化重组,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围绕提高案件质量,加强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内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五是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为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
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真正做到严管厚爱.
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的检察之路需要有梦想、有理想的检察人来铺就和坚守.
新的一年,前进在广东改革发展再出发的新时代,广东检察人志向不改、信念不衰.
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奋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2020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现将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如下: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制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强政治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推动立法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做好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推进重要领域立法一年来,法制委员会围绕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和全省工作大局,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做好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全年共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18次,统一审议法规案、决定案21件,审议重大事项决定案1件,审查设区的市法规、决定37件.
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评估会等88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54次,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2383次.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立法.
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立法推动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审议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推动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明确面向港澳建立省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审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对症下药,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新增"营商环境"一章,建立涉企法规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审议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草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
审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严格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和审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审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两项法规的决定草案,取消没有上位法依据的证明事项,简化审批流程.
审议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全口径预算制度,补充完善预决算编制、审查批准、信息公开等制度.
组织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审议关于《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法规的废止案草案、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十项法规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十六项法规的修正案草案,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相关内容作出修改.

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立法.
通过立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审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正案草案,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止和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审议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规范相关业务程序,推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
审议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健全化妆品生产全过程追溯、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缺陷化妆品召回等监管制度,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和社会诚信.
审议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健全责任人制度和联合值守工作机制,防御和减轻洪涝、干旱、台风灾害.
审议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统筹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打击"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无线电台站,防范电信诈骗.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美丽广东的立法.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审议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对河道岸线实行分区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坚决遏制非法占用,保护河道生态.
审议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严格采砂计划和许可条件,建立采砂船指定停泊、联合执法、在线监控等监管新模式,解决非法采砂、采砂船舶随意停靠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问题.
推进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审议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运用税收杠杆从严保护耕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化强省的立法.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和要求转换为法言法语,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修法.
审议全民健身条例草案,针对占用机动车道跑步、噪音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公民文明健身义务,要求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健身设施和环境卫生,将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规规范.
审议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审议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保障公民的基本阅读权利,将开展"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上升为法规内容.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的立法.
贯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通过立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支持革命老区、农村地区加快发展.
审议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传承弘扬老区精神,建立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财政稳定投入机制,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化生态环境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审议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审议种子条例草案,细化种质资源保护、引种备案、种子生产销售委托、适宜区域外推广销售种子等规定,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

二、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适应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交办的重要立法任务、明确的重大立法问题,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立法计划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并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法规案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及时跟进省委推进改革的部署,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提出优化调整立法计划的建议.
为贯彻中央关于促进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的相关工作要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时补充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加强重点环节沟通协调.
注重统筹协调,把握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同服务好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
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督促及时将法规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计划确定时间提请审议.
对于法规案审议中遇到的分歧意见较大、影响立法进度的难点问题,加大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力度,防止推诿扯皮,确保法规及时出台.
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服务保障,提供法规案要点重点情况,安排专人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审议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健全各方参与立法机制.
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引导社会各方有序表达立法诉求,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完善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征求意见时列出重点难点问题,增强针对性.
完善立法咨询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听取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由咨询专家根据专业背景、研究方向选择拟提供咨询的法规项目,增强咨询工作实效.
继续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开展立法后评估和立法理论研究,共委托起草4件法规草案,对6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对9项课题进行研究,加强委托项目方案评审、成果验收等工作,保证委托项目成果质量.
组织立法工作人才和立法咨询专家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形成研究成果.

强化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
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畅通立法"直通车",使立法工作更好接地气、聚民智.
制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组织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基层干部群众的优势,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委托召开论证会、委托调研等形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使立法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映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好典型、好做法,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我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完善立法工作制度.
组织专班对立法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推动立法体制机制更加严密、精细,运行更加顺畅、有效.
对法规立项、法规草案指引、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立法公开、法规清理、立法咨询专家、立法咨询基地、法规审查指导等11项工作规定作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加强对设区的市法规的审查指导,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规审查指导机制,创新审查指导方式方法,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和指导,帮助提高立法质量.
注重立项指导提高法规针对性,指导各市找准切入点,推动解决单纯追求数量、缺乏地方特色等问题.
注重论证研究增强法规科学性,组织召开论证会,帮助解决权责失衡、操作性不强、制度不合理等问题.
注重审查把关确保与上位法不抵触,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将是否符合宪法精神、立法权限、上位法内容以及法定程序作为法规审查标准,从严进行把关.
继续指导督促各市开展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时限要求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清理工作.
加强学习培训和研讨交流,举办两期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接收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人员15人次到法工委跟班工作,组织各市立法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培训班.
召开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和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传达学习会,研究做好新时代设区的市立法工作.

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宣讲贯彻实施备案审查条例,推动备案审查重点工作落实.
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建设全省地方性法规数据库,优化备案审查功能,拓展立法服务功能,全面授权给市县镇使用.
制定信息平台运行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5月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指导推动21个地级以上市、33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加强指导培训,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培训班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部的会议精神,组织信息平台使用学习培训,推动21个地级以上市和32个县(市、区)人大举办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或培训班.
一年来共备案规范性文件288件,对6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审查研究意见,首次对省法院、省检察院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涉及生态环保的37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专项审查,办理公民审查建议7件.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地方性法规62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规范性文件审查案例37件,参与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8件.

五、加强立法宣传和执法检查,确保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法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宣传工作与立法工作同步谋划、同步安排.
做好审议中的舆论引导工作,提前做好舆情研判和报道策划,通过吹风会等,宣传介绍立法情况,把立法过程延伸为普法过程.
法规通过后,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赴市县宣讲、撰写法规释义和解读文章等方式,对立法的初衷、原则、重点和关键条款进行宣传讲解,让人民群众读得懂、用得上.
编辑出版2018年、2019年省法规汇编.
会同社会委开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将具体条款落实要求列表,逐一对照检查,量化检查内容,压实法定责任,发挥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法制委员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增强政治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坚持把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立法工作质量的提高上,体现在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干部队伍政治与业务素质的提高上,共整改各类问题13个,3个问题纳入长期整改范畴,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了长效整改机制.
加强分党组建设,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深化理论学习,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持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了解掌握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重要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就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立法队伍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查找问题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不同步的现象依然存在,关键领域立法仍显不足,法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法制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功能作用,以良法保障善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
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善于将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举措落实到位,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方向性、原则性和针对性.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编制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做好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立法步伐,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研究立法需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衔接精准度,确保立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2020年继续审议学校安全条例、标准化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社会信用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拟安排初次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资源税适用税率的决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失业保险条例、中医药条例、绿色建筑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以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三、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立法推动"双区"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立法,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对大湾区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立法,注重规则衔接,进一步释放法规制度活力,推动要素开放向制度开放转变.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涉及重大改革事项的专项立法,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支持解决深圳变通立法与部门事权的衔接问题,指导深圳深入研究变通立法的重点、边界和范围.
积极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立法.
支持广州充分行使设区的市立法权,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法治保障.

四、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做好统一审议工作坚持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为重点,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发挥在立法选题中的主动性,把准立法方向,选对立法项目.
立法调研、起草过程中,注重提前介入、及时介入、全过程介入.
完善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加强法规起草工作的整体统筹,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立法规划计划及时组织起草法规草案、按时提请审议.
发挥统一审议的把关作用,抓住关键条款进行审议,把握立法决策主导权.
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精准施策,推进立法精细化.
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积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对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及研究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增强立法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沟通.
指导和支持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建设,帮助提高参与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征求意见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工作人才和立法咨询专家作用,认真研究社会各方提出的意见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
开展立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适时优化调整立法规划.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法,防止越权立法、重复立法、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

五、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提高审查指导水平加强和改进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健全充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和保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深化实化.
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是对设区的市法规进行审查批准必须坚持的唯一标准,注意为设区的市立法适当留白,调动设区的市立法积极性.
指导各市从实际出发,坚持"小切口"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把上位法关于权利义务、权力责任的规定细化、具体化、程序化,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导向更明确、内容更精简、体例更简洁.
开展立法业务培训,支持按规定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

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工作总要求,进一步加强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规范,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加大审查力度,加强主动审查,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努力实现逐件审查,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以审查全覆盖实现监督全覆盖,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完善平台各项功能,加快建设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升全省备案审查能力.
继续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指导培训.
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

七、做好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宣传工作,营造法规实施良好社会氛围立足广东立法实践,积极开展立法理论研究,深入研究立法工作规律,注重将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立法决策和工作改进.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组织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研究,推进相关规则衔接.
加强立法宣传,讲好新时代地方立法故事.
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讲清楚立法意图和焦点、关键条款,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立法共识,回应好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期盼,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做好法规汇编工作,编辑出版1979-2019年省现行有效法规汇编.

八、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自身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
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树牢宗旨意识,增强为民情怀,持续改进作风.
继续加强分党组建设,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开展第二批立法工作人才评选,优化立法工作人才的层次和结构,壮大人才储备规模,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研讨.
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注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能力过硬、职业道德水准过硬的立法工作队伍,推动广东立法工作完善发展.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2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是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司法委")更名后履职开展工作的第一年.
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监察司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常委会工作安排,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开展跟踪监督3项,办理代表建议1件、继续跟踪督办重点建议1件,协助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1次,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件等.
一年来,监察司法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抓住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条主线,创新机制和方式方法,依法认真履职,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监察和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同志亲自上党课,委员会负责同志带头抓学习,党员同志积极进行学习交流.
按照常委会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专题调研,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认真制定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努力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

二、协助常委会就民营企业司法保障问题首次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协助常委会于2019年7月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这是常委会首次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重点围绕加强逮捕及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强化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和胜诉权益司法保障、防止和纠正经济纠纷刑事化办理等方面询问了12个问题,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同志到会应询,本次专题询问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同志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认为本次专题询问提问靶向性强,抓住了当前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回答询问开门见山、具体深入,提出的解决措施很有针对性.
南方网、广东人大网进行了现场图文直播,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了录播,中国新闻网、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连续跟踪报道和深度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本次专题询问之所以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做法是: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责任落实上抓细抓小.
李玉妹主任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把关;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由监察司法委具体负责,省法院、省检察院参与协同,建立工作台账,按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第二,广泛开展调研,在查找问题上抓深抓准.
先后召开了20场座谈会,实地走访了多家民营企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请各有关方面协助收集了120多个涉民营企业司法案例,以解剖麻雀的方式研究梳理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
李玉妹同志还专门率队赴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代表视察.
第三,直指关键要害,在询问成效上抓精抓实.
一是按照"各方面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现阶段就能解决"的原则,从调研梳理的19条问题中精心筛选出12条突出问题,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询问时参考;二是牵头拍摄《广东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不足与思考》专题资料片并在专题询问开始前播放,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剖析突出问题,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询问;三是召集应询单位反复研究沟通,确保回答询问时不讲成绩和套话,开门见山分析问题原因,直截了当提出解决措施.
同时在准备专题询问的过程中,推动司法机关解决调研中有关方面反映的2宗民营企业胜诉案件执行难问题,真正把准备应询与推动实体工作结合起来.
第四,加大跟踪力度,在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上抓早抓主动.
常委会分管领导于11月初专门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整改落实的阶段性情况汇报;同时监察司法委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整改工作落实,推动专题询问取得更大实效,为常委会明年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有关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打下基础.

三、协助常委会持续强化对我省禁毒工作的监督在协助常委会于2017、2018年连续开展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11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我省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情况的报告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审理或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的报告.
工作中做到"一紧扣、两结合",即立足人大监督法律法规实施的职责定位,紧扣相关单位落实"一法一条例"制度规定进行监督,把执法检查的跟踪监督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结合起来,把贯彻"一法一条例"与落实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结合起来.
组成2个调研组,分赴有关地市开展调研,充分听取相关单位情况汇报和各方面意见建议.
深入查找问题,强调在提升禁毒重点关注地区整治成效、巩固严打毒品犯罪成果的同时,重点就加强禁毒工作组织和经费保障、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戒毒禁毒管控等基础性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此外,还把"一法一条例"有关制度规定与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有关任务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形成了6个方面43项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照表,列明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单位下一步工作打算,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时参考,着力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后监察司法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

四、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协助常委会于2019年5月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组成3个调研组分赴深圳等7市进行调研,深入重点整治县区了解情况,召开10场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10类重点问题的打击整治力度,加强基层治理,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高依法规范办案水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会后监察司法委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五、协助常委会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以及认真开展有关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协助常委会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座谈会,邀请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先进代表、教师和大中学生代表等近90人进行座谈,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
认真落实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提前研究策划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专题询问新闻宣传工作,把做好工作与积极宣传、扩大影响结合起来.
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监察司法委提交的有关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论文,获评省人大制度研究会2019年度优秀研究成果.

六、扎实做好有关监督项目的跟踪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认真做好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查禁毒法和我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2018年常委会监督项目的跟踪落实.
落实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依法开展对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认真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关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建议.
继续跟踪督办去年省人代会期间有关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增加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的重点建议,较好解决了"律师会见难"问题.

七、着力发挥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的作用协助常委会选聘了新一届共15名监督司法咨询专家,制定工作制度,邀请咨询专家参与拍摄专题询问片并对相关案例进行释法说理,通过座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咨询专家对有关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征求咨询专家对2020年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着力发挥咨询专家的参谋助手和智力支撑作用,提高监督司法工作的专业水平.

八、加强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和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络配合全国人大及监察司法委来粤开展法律援助法立法调研和国家安全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参加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培训班,协助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在深圳召开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报告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就探索开展监督监察工作加强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的请示沟通,确保该项工作审慎稳妥、依法有序进行.
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特别是省监委的沟通联络,不断完善日常联络机制;主动上门对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
接待青海、甘肃、河北、四川、山西等兄弟省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来粤考察共8批次,就监督司法、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多元化解纠纷、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立法等进行交流互鉴.

九、加强培训交流,着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机构改革后监察司法委的新职能,为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经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监察司法委于2019年10月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了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工作座谈交流会,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监督司法咨询专家等近70人参加了会议.
常委会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做好我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监察司法委3位负责同志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辅导培训,21个市与会同志介绍了本市近年来开展监督司法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创新做法,重点交流研讨了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思路、要求、方法和经验,共同推动我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监察司法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司法领域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研究推进,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今后工作的建议2020年,监察司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常委会工作安排,依法认真履职,积极担当作为,推动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以此统领今后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决策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贯彻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协助常委会组织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上下级人大联动,推动规范和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研究推进司法领域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工作.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检查方式,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创新查阅卷宗、暗访抽查、委托第三方调查评估等方式,提高调研质效,探索建立司法机关重大工作及日常信息通报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落实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拓宽咨询专家参与监督司法工作的渠道,助力提升监督司法工作专业水平.

二、协助常委会就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要求,协助常委会就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及党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部署要求,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协助常委会重点围绕"一法一办法"关于人民调解组织及队伍建设,调解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纠纷受理、移送、调解、回访等制度执行,调解协议履行和司法确认,调解指导、保障和监督等制度规定,逐条逐项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协助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省监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监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后,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做法,协助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省监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确保这项工作自上而下、依法有序进行.

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关于研究处理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协助常委会切实做好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工作.
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问题,其中突出四个重点,即加强逮捕及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督促司法机关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范,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协助常委会围绕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开展专题调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党中央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协助常委会重点围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分类管理、落实鉴定人负责制度和出庭制度、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司法鉴定与司法办案衔接等开展调研,推动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的功能作用,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自身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加强委员会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组成人员特长和优势,集体行使职权、有效开展工作.
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工作促业务工作,严格纪律约束,加强日常管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加强办事机构工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办文办会办事等内部管理制度,深化理论研究,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参谋助手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2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实际,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究提出了分党组和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相互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坚持将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全会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全会提出的总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梳理人大财经工作制度,及时对有关制度"废改立",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人大财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经济监督取得新成效(一)紧扣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做好常委会关于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专题调研的相关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2019年3月至8月,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开展专题调研.
李玉妹主任亲自部署、带队调研,直接指导调研报告起草工作,多次组织调研组讨论修改调研报告.
常委会其他领导对调研工作也多次指导、深度参与.
财政经济委扎实做好具体工作,积极认真完成任务.
通过调研,扎实推进涉大湾区建设的9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推动有关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有力推动了常委会2019年开展的7项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列入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的4项监督工作项目.
调研报告提出以推动三地规则衔接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涉大湾区建设立法;把推动大湾区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工作落地落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大湾区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5点建议.
省委主要领导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调研工作,要求对调研报告提出的5点建议继续细化、抓好落实,为服务大湾区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二)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常委会分管领导率调研组赴部分市开展专题调研,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以及70余家民营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实地走访部分民营企业,并委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对我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开展专题研究,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支持方式,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做好常委会开展《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检查组赴部分市开展实地检查,听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汇报,与商会、协会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并委托珠海、汕头、茂名、云浮等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要求,聚焦条例规定落实情况,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将具体条文落实要求列表,逐一对照检查,量化检查内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工信厅等9个部门的汇报,赴部分市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深圳、韶关、湛江、潮州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委托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财经委,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专门发来感谢函,对我省的执法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聚焦实施"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做好常委会开展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的相关工作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的相关工作,2019年6至10月,财政经济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赴汕头、潮州、揭阳等市开展实地调研,并在汕头组织召开了东翼四市座谈会.
调研报告针对产业层次较低、转型升级缓慢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推动省委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意见的实施.

(四)完善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夯实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基础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我省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的有关工作,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上半年、全年经济形势分析会.
听取经济部门和专家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高度关注我省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提高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质量夯实基础.

三、建立健全机制,预算审查监督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监督法和预算法有关规定,会同预算工委做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年度预算草案及其报告、决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得到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在有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推动率先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安排,组织起草《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8月印发实施,对规范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报告制度作了先行探索.
召开全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报告制度推进会,对全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报告制度作出部署,推动全省县级以上地方加快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全覆盖.

(二)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就水污染防治资金、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资金支出绩效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
突出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教育发展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实施落实情况加强调研监督,全面了解三年来省级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情况.
创新了预算绩效监督方式,点面结合,扩大了预算绩效监督的范围.
上下、左右联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并委托接受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数额相对较大的广州、梅州、湛江市开展绩效调研.

(三)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提升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相关工作.
会前,预算工委对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加强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意见建议,推动政府摸清家底、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机制,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效益.
为推进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深入实施,制定了《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关于贯彻实施的五年规划(2018-2022)》,进一步完善了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度,推进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屡审屡犯问题审计整改监督,提高审计监督效果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反映比较集中的屡审屡犯问题,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首次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分2个小组对省直10个重点部门预算执行中的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前询问,着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屡审屡犯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
通过深入细致的审前询问,协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热身,掌握大量有针对性的信息资料,带着问题、带着对策建议参加常委会会议,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报告的审议质量.
此次审前询问会,对审计查出屡审屡犯问题涉及的部门单位触动较大,有力推动各相关责任主体做好整改工作.

(五)持续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完善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在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前,充分听取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由常委会李玉妹主任带队,组织省人大代表就有关重要专项资金的安排问题视察省财政厅,专项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编制监督,促进有关预算安排意见得到更好落实,使人大代表和公众的诉求在预算编制中及时得到体现,为省人大会议审查批准预算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组织有关委员会就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的安排开展专题审议,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得到有效落实.

(六)组织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大力推动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做好常委会检查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的相关工作.
创新执法检查方式,采取1+3+6+11的方法进行,拓宽执法检查覆盖面,即集中听取1次省政府专题汇报,以点带面分中、东、西3个片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全省21个地市实施预算法情况的汇报,会后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到6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上下联动委托11个地市及基层联系点进行自查.
执法检查组重点围绕预算法关于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预算执行和决算监督、绩效管理监督、审计整改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预决算公开透明等条文规定,深入查找预算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预算法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并把执法检查的成果运用到修改完善《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工作中,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进一步推进我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力争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升级完善建设,系统二期于12月底上线试运行.
通过大数据服务平台,在政务微信"工作台"建立预算联网监督应用模块,将联网系统汇集的预算草案、预算报告、预算解读、财政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向省人大代表开放,为代表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及其报告做好服务工作.
增设对省国资、审计、税务数据的统计查询功能,初步完成了横向联网拓展目标;纵向实现省人大与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联网数据传输,探索推进省市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体化建设.

四、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助力经济立法质量效率取得新提升做好《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标准化条例(草案)》《广东省信用条例(草案)》五项法规的初审工作,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召开财政经济委全体会议进行初审,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委会会议.
提前介入有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论证和修订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落实李希书记的指示和玉妹主任的要求,积极做好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立法有关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促进老区苏区发展立法工作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领会李希书记在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的讲话精神及开展促进老区苏区发展立法的指示精神,按照玉妹主任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立法引领和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
二是积极主动,加快推进起草工作.
加强与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的协调沟通,召开3次立法协调会,加快推进条例的起草工作,督促按时按质完成立法任务.
三是深入调研,增强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3次立法调研,赴湖北省学习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立法经验,赴梅州、汕尾等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革命老区开展深入调研,认真倾听老区人民的呼声.
条例于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五、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认真履行分党组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分党组的领导作用,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认真贯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分党组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思想引领、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工作交流、法纪约束、以身作则等方式教育管理党员,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两委的党员干部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完成常委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如财经立法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监督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对此,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并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建议2020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为推动广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关键举措.

二、进一步提高财经监督工作效果贯彻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工作计划(共12项)做好相关工作,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扎实完成各项任务,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根据监督法、预算法规定开展的监督项目(共4项):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2019年省级决算草案报告及审查和批准省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是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开展的监督项目(共2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9年度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审议我省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三是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开展的监督项目(共6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我省关于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开展关于我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政府债券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开展沿海经济带西翼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三、进一步提高经济立法初审质量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做好相关法规的初审工作,继续提前介入有关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的过程中,依托多种渠道,增强立法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互通,使立法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四、进一步完善提升创新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有关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县级以上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求,抓好预算联网系统推广应用.
一是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形成预算联网监督合力.
认真落实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情况分析评估会议制度.
二是继续做好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完善建设工作.
通过大数据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系统服务功能,让系统成为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的渠道之一.
三是加强监督成果运用.
充分利用系统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手段,跟踪相关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强化信息分析和使用,增强预算审查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进一步提高为代表服务的水平认真审议有关代表议案,积极办理有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相关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
扩大代表对人大财经工作的参与,在开展立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等各项工作中,重视邀请代表参加,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作用.
积极做好代表服务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分党组建设,严格遵循分党组的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分党组的工作职责,全面推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
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服务.
完善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制度,充分发挥财经咨询专家的作用,有序扩大社会力量参与人大财经工作.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2月24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2019年,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境资源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立法,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长制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等加强监督.
一年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初审法规1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4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环境资源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学懂弄通、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常委会主题教育安排的"依法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工作,一方面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工作流于形式、效率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强化污染防治监督作为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问题的重要举措,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的成果.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抓好我委分党组和党支部建设,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分党组和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的常设课程、"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环境资源委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积极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工作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我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推动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此涵盖我省的新实践和新经验以及上述5部单项法规.
为此,环境资源委提前介入立法工作.
3月,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共同推进起草工作.
4月,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广东的要求,加速该立法进程.
5至7月,参与开展条例(草案)的专家论证工作.
9至11月,两次组织立法座谈会和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对草案的审议意见,同时注重将拟废止法规中行之有效且严于国家标准的规定在草案中予以保留.
该审议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提交了11月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除此之外,我委还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来粤开展生物安全、空间规划立法调研,还对国家《长江保护法(草案)》、生物安全法(草案)提出了建议意见.

三、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监督工作(一)组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3月上旬,环境资源委组成调研组,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情况汇报,分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清远、潮州市实地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针对我省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与国家考核要求仍有差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地市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3月下旬,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的该专项工作报告,会后综合整理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组织开展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为了使执法检查有的放矢,3月,委托媒体对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行了暗访.
4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分赴广州、梅州、河源、江门、肇庆、云浮市等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地区进行实地检查,还委托韶关、惠州、汕尾、湛江、茂名、清远、潮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执法检查.
5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责任落实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和地市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同时推动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三)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粤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沈跃跃副委员长率队在广州、惠州、东莞、深圳、佛山等市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我委全程协助工作.
事后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执法检查情况,并由常委会领导向省政府反馈了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意见.
同时针对执法检查组明察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我委加强了对相关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特别是重点监督水污染防治法设定的法律责任的落实、法律制度的实施、东莞市虎门镇电镀印染园区企业偷排重金属废水的整改,形成整改情况报告,经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及时报送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四)组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决定的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常委会2019年的重点监督工作项目.
7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和发动各界关心参与,广开渠道收集社会举报和意见建议.
7月至8月,李玉妹主任和吕业升、王衍诗副主任率队,分赴广州、珠海、汕头、韶关、惠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清远、揭阳、云浮等12市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我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同步开展暗访,共召开10场座谈会,实地查看单位和项目39个,暗访点位37个,接收群众举报48件次.
为增强专题询问实效,我委会同省广播电视台对我省重点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第二轮深入暗访,并制作专题片在专题询问会上播放.
专题片揭示了一批典型案例,全面梳理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9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省政府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决定的情况报告,会后综合整理审议意见,并将专题询问会指出的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台账,交由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相关市逐个解决.
12月,环境资源委分赴珠海、汕头、惠州、东莞、湛江、茂名、清远、揭阳市,对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调研督办,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常委会领导.

(五)组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省委同意,新增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
8月至9月,在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分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清远、肇庆市进行执法检查,期间开展以政府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的问卷调查,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开展专项社会调查.
同时,委托其他14个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实现了21个地级以上市执法检查全覆盖.
检查发现,条例普法宣传深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混装混运仍是垃圾分类的痛点,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合理,分类投放规定和政府法定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条例需要修订完善以适应垃圾分类新形势新要求.
11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就以上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

(六)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10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情况汇报,并分赴阳江、江门、汕尾、肇庆等4市进行实地检查,召开当地人大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入8个可再生能源项目现场,实地考察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时,委托佛山、韶关、中山、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执法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资金补助不及时和不到位、国家政策调整频率高和变动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受多种因素制约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

(七)《广东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监督工作简报》的监督作用多次得到省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自2018年9月起,我委开始编印广东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监督工作简报,及时反映一系列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及整治建议,对国考断面不达标、重点河流污染整治落实不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滞后的地市和单位直接进行点名.
简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提出意见建议力求实事求是,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次批示.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各地市政府及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即知即改、立改立行,我委也会同各相关地区人大强力推进问题的跟踪整改监督.

(八)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好相关监督工作一是跟踪落实茅洲河、练江流域和东江北干流的省、市、区(市)、镇(街)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
6月和11月,由广州、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主持,先后召开了两次监督东江北干流污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推动进一步加强东江北干流域联防联治.
二是继续跟踪2018年常委会相关监督项目进展情况.
持续跟踪了解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项目.
三是配合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是积极参与预算监督工作,对2016-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以及相关政策实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参加省水污染防治资金、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报告评审验收会.

四、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代表工作会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已按时完成会办意见、答复函送主办单位或答复代表、委员.
7至8月,我委积极配合常委会选联工委开展了以水污染防治为题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
9月,省人大常委会举办2019年人大代表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题学习班,我委认真做好培训的承办工作.
培训共安排了4场高质量的专题讲座、1次分组研讨、1次实地考察调研,为代表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广东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在常委会的领导下,环境资源委有针对性地重点抓思想、能力、作风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
分党组全年召开会议15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2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两级党组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
注重学习宪法和法律,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全面提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理论和实践知识水平,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持之以恒转作风、改作风,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
四是加强工作系统建设.
5月下旬,我委组织召开了2019年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全省人大环资工委的工作系统建设和交流联系.
五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委员会领导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出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日本、韩国,开展交流及互学互鉴.
我委干部赴浙江、福建调研学习水污染防治经验.
全年接待3批次外省人大来粤调研.

总结2019年,环境资源委工作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注重持续聚焦聚力,紧盯水污染防治.
本届省人大环境资源委成立以来,在工作的盘面上,旗帜鲜明地聚焦落实中央有关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及省委的工作要求;在工作的线路上,按照广东实际,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水、土壤三条工作线路的重中之重;在工作的突破点上,重点聚焦保好水(饮用水、断面优良率)和治差水(黑臭、劣V类断面).

二是注重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专题调研方面,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领导带队明察的同时会同省主管部门组织暗访,明察不固定调研线路和考察点,在地方提供的多线路、多点中抽查,暗访直奔重点、黑点、举报点,力求掌握真情况、发现真问题、提出真建议、取得真成效.
执法检查方面,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关于执法检查的指示要求,重点聚焦检查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提升监督实效方面,环境资源委不仅向政府转送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而且编发监督简报,转送具体问题清单,进行点名通报,并建立台帐跟踪督办,切实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注重四级人大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在工作突破点选择上,坚持以小切口带动大变局,在问题的痛点堵点上建立省市县镇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持续发力监督促变.
在形成工作一盘棋上,每年初都召开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分析形势,抓住重点,部署工作.
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今年举办了人大代表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题学习班,开展以水污染防治为题的人大代表主题活动等,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作用.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设想2020年,环境资源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为实现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分党组和党支部会议、"三会一课"等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继续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初步安排,继续配合做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审议工作,认真做好《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订初审工作,积极推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预备项目的立法进程.

三、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做好重点监督工作一是组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将于2020年3月向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报告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工作等.
环境资源委拟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开展相关调研,重点掌握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
2019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治理专题询问,综合整理了8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要求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相关市逐个解决.
环境资源委将与相应的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联动,建立监督台账,加强跟踪监督.
2019年11-12月开展跟踪督办,2020年2月下旬至3月上中旬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8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提交2020年3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是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2020年,全国人大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实现三年攻坚战期间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全覆盖.
为与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形成联动效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监测制度,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等.
常委会将于2020年5月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环境资源委按照常委会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是组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碧水攻坚战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将于2020年7月听取和审议该报告.
重点审议截至2020年6月底我省推进碧水攻坚战的三方面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包括水环境质量国家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跨市域河流系统治理,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等污染源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河(湖)长主体责任,河(湖)长制发挥作用,健全河(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等;万里碧道规划建设情况,包括规划编制、省级试点建设进展及下一步实施计划等.
环境资源委将按照常委会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是组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将于2020年9月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并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重点审议全省村庄特别是2277个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包括村庄规划编制质量、设计费用、执行情况、制止违建情况,农村房屋报建和建设管理情况等.
专题询问重点就村庄规划落实执行情况、农村房屋建设和违建监管情况、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等进行询问.
环境资源委将按照常委会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是组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将于2020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重点报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情况,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两网"融合的情况,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后端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履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和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等.
环境资源委将按照常委会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推动政府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习惯养成、做到全程分类,形成长效机制.

四、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制度;更加注重了解代表的初衷,找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主动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座谈,积极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借助省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系统平台,对代表建议交办、会办意见送达,办理答复、反馈意见实施全过程督办.

五、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的实施办法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六严禁两不准"纪律要求.
加强系统建设,继续加强与地市人大的联系和业务培训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强的工作本领,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履职尽责.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2月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农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李玉妹主任高度重视、亲自指导下,农委全体同志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勇于攻坚克难,敢于较真碰硬,依靠有限的工作力量,扎扎实实开展履职工作,顺利完成了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年度任务,有力地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的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展现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责任担当,得到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严肃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在机关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体会、推动人大'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解决我省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等四个自选专题开展研讨,黄业斌副主任带头,潘江副秘书长和农委领导先后上党课,全体同志积极发言交流;赴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梅坑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村"两委"干部、扶贫工作队同志座谈交流,看望慰问贫困户.
针对检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清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检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主题教育取得积极成果.

二、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法规审议按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农委负责初次审议的正式项目2项,即《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种子条例》新制定项目.
农委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意提前介入,及早组织农委委员、人大代表深入部分市县镇村开展调研,听取基层的情况反映和立法需求,及时反馈起草单位,认真开展法规审议,着力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一)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审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在该条例草案的调研和审议中,农委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通过立法保障改革落地见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需要,就委托镇(街道)行使部分管理职责、禁止污染水体、依法处理滩地沙洲基本农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沿河公园和绿道建设依法报批、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立法加强河道管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审议《广东省种子条例》.
在该条例草案的审议中,农委牢牢把握种业的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地位,适应我省现代种业发展要求,就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支持发展种子生产保险、细化销售特殊种子的许可条件、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种子的监管、提高损失赔偿规定的操作性、加强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强化种业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明确种子电子商务平台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将中药材种和食用菌菌种纳入适用范围等,提出了一系列的重要修改意见和建议,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立法加快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思想,推进《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
在2018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后,农委提出要加快修订完善《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经过深入沟通协调,推动省扶贫办、农业农村厅成立起草工作专责小组,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于2019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为来年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三、紧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三农"监督按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农委负责组织实施的监督项目1项,即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项目2项,分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和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的整改落实.
农委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深入农村、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在把准基层实际、号准群众脉搏、汲取群众智慧的基础上,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拿出硬招实招,创造性地做好监督工作,直接推动解决群众一大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聚焦十大问题、突出三大短板,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农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心组织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报告工作,先后赴省内9市、15个县(市、区),深入镇村调查研究,找准部分地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规划编制不够接地气、"三清三拆三整治"持续推进难度大、垃圾处理有待改进、生活污水处理严重滞后、农村公路建设仍有不少短板、农村厕所建设美中不足、农村供水问题仍然较多、无房户问题急需加快解决等突出问题,在常委会其他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就规划编制、农村道路和集中供水工作,提出加紧制定实用的乡村建设规划、全面提升农村道路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加快啃下农村集中供水这块"硬骨头"的意见建议,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形成审议意见送省政府整改.

(二)列清单摆台账、一抓到底出成效,脱贫攻坚跟踪监督成果丰硕.
在跟踪监督2018年9月省政府关于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询问的工作中,农委认真落实李玉妹主任指示,以前所未有的监督力度、监督方法、监督时长,通过列出两批整改问题清单和台账、发出审计问题督办函、召开任务交接会和成果汇报会、开展"回头看"调研等形式,经过历时一年的滚动式持续跟踪监督,推动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13个政策措施文件,解决了群众关心的一批难题.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目标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100%参保;教育扶贫将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补助范围;健康扶贫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全面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无房户问题已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基层扶贫投入,散村散户注入关键帮扶力量;建档立卡贫困户事实跨国婚姻情况已基本摸查清楚,各地因地制宜研究解决.
总的来看,专题询问会提出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或安排,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群众对人大的督促推动表示满意.

此外,农委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有关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部门预算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开展专题审议.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农委始终把代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不断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自觉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人大"三农"工作的深度广度.
在年度各项立法和监督的调研工作中,农委有针对性地邀请熟悉相关区域、行业、领域情况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并根据需要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参与,充分发挥代表熟悉群众、凝聚民智、反映民意的优势,为保证立法审议和监督工作的质量打好基础.
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直接走访代表,倾听代表反映群众的实际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代表对人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帮助.

(二)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有力推动"互联网+"订单农业发展.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办理和督办"建立互联网+订单农业公益性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建议,由省政府组织办理,农委负责具体督办.
农委主动加强与建议办理部门沟通协调,赴广州、揭阳等市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处理.
经过督办,省农业农村厅、工业信息化厅等七个部门于9月联合发文,拿出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充分利用成熟电商平台和服务商、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大数据体系、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电子商务服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8大"硬招",有力推动"互联网+"订单农业公益性平台建设进程,督办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办好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农委与常委会办公厅、选联工委、中山大学联合举办2019年省人大代表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班,农村农业方面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农村农业方面的负责同志、农工委负责同志共126人参加学习,全省各地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参加学习.
学习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和做法、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等主题,邀请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刘嫔珺等领导和学者授课,并组织考察参观华南农业大学.
代表们普遍反映学习班授课水平高、内容接地气,指导性、针对性、专业性强,通过学习认识上有提高、理论上有长进、能力上有增强,对更好地履行代表神圣职责、更好地服务"三农"起到了重要的帮助.

五、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任务(一)做好受委托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省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黄业斌副主任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的汇报,分赴珠海、汕头等四市,深入渔港、育苗场、养殖基地一线实地检查.
同时,委托江门、阳江等四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渔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全面总结了我省推动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认真分析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修订完善渔业法相关条款、明晰相关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完善配套相关标准制度、提升渔业执法能力、推动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等意见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国家下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修改完善法律提供重要参考.

(二)认真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
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农委牵头起草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向各省征求意见.
农委广泛征求了各市人大常委会及省直对口单位意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立法需要,认真组织研究,汇总形成意见报送全国人大农委,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

(三)协助开展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8日至11日,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其中,农委协助组织安排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专题组赴肇庆调研,林进雄副主任委员陪同代表深入镇村,了解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情况,实地察看了油茶种植及深加工的产业扶贫项目,针对分散贫困人口脱贫难、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认真汇总代表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参考.

六、聚焦作风能力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一)着力加强支部党建工作.
农委突出党建引领,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省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农委干部队伍.

(二)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机关"六严禁两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解决办文办会和调研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做到精简会议、精简调研安排和陪同,减轻基层单位工作负担.
研究改进调查研究,注意做到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到群众身边准确掌握情况,推动群众最操心、最烦心、最揪心问题的解决.

(三)着力加强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
坚持学用结合,把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同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常委会重点工作等结合起来,实行委员会工作台账、办公室例会、集体研究工作等制度,落实落细工作安排和责任,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提升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农委顺利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薄弱环节,包括:围绕"三农"重要领域的立法还有待加强,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探索、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有待更充分发挥,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建议2020年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人大"三农"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盯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保供给、保增收、保脱贫奔康工作布局,坚持"稳"字当头,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省情农情,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各项职能,稳住"三农"压舱石,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三保三稳""两抓两促进"工作.

一、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三农"工作的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深刻领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中心工作,加强重要领域的立法,强化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部署在广东落地落实,为我省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三农"工作稳中求进、脱贫奔康2020年拟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审议3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跟踪监督1项,代表建议督办1项.
(一)保供给,稳社会.
我省是人口第一大省,也是粮食、肉食需求大省,保证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事关社会稳定,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要切实抓好"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水缸子",下大力气稳定粮食生产,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对接"双区"大市场.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
针对当前我省生猪生产、屠宰、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可追溯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法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病死生猪及其他禽畜流入市场、端上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
推动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科学规划养殖用地,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屠宰行业提挡升级,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保增收,稳民生.
农民增收是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
狠抓富民兴村产业,构建"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对表中央提出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鼓励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稳定农民工就业、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要求,重点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互联网+订单农业、农民工就业、人才返乡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面,着重加大监督力度.

大力推动加强和完善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
争取将代表计划提出的水产养殖保险建议列入重点建议,认真督办推动我省适度增加水产养殖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提高补贴比例,逐步扩大覆盖面,在全省范围内有序铺开,破解水产养殖保险难问题,提升广大水产养殖户抗风险能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全省乃至全国人民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

继续做好跟踪监督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
针对调研发现的八大方面问题,以及中央督查组对我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督查提出的六个问题,突出规划编制、农村道路和集中供水三项短板,大力推动2019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促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快补上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三)保脱贫奔康,稳大局.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对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推动我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加强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谋划好2020年后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面了解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重点了解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推动我省2020年如期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机制,做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为我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好基础.

抓紧修订《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总结我省多年来扶贫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快推动建立长效减贫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动态开展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切实做好2020年后扶贫减贫工作,逐步实现法治扶贫减贫的长效机制.

做好其他立法和监督工作.
一是修订《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制定《广东省海岛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湿地和海岛保护利用,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二是抓好区块链+"三农"调研,推动政府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三农"领域的运用,以信息化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抓服务,促进代表主体作用更充分发挥加强农口代表的政治建设,会同选联工委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以乡村振兴为培训主题,以现代农业、产业振兴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内容,通过专家授课、小组交流、现场教学和考察等方式,帮助基层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贯彻落实"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做好议案建议调查研究和审议工作,落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推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双联系"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继续扩大代表对人大"三农"工作的参与,落实"双联系"制度,协助组织好代表主题活动,深入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和专业特长.

四、抓队伍,促进"三农"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加强政治建设.
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积极加强支部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为实现全省人大"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推进学习型支部建设.
计划定期邀请相关"三农"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授课,为全体干部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创造更良好的条件;鼓励干部争当"三农"行家里手,加强对全省农村基层的调查研究,加深对"三农"理论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立足本职岗位多思考、多研究、多出成果,打造一支更强有力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

加强上下联动.
计划召开全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省人大农委组成人员,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及农工委负责同志、办公室同志参加,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研究探讨,进一步密切沟通合作,合力推动全省人大"三农"工作取得新发展.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2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常委会中心工作,勇于担当,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主要负责组织起草、论证和审议地方性法规2项,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1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项,跟踪监督1项,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1项,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5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项.

一、深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员会分党组和党支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常委会工作要求上来,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有效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4个专题,组织集中学习、教育研讨、分党组成员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
针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认真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
通过主题教育,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干事创业劲头更加充足,主题教育成效显著.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做好《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和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将条例修订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抓早抓紧.
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调研,要求在2018年对该条例开展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以创新精神做好修订工作.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提前介入修订工作,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和调研的成果,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意见,被省科技厅、省司法厅吸收采纳.
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对该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时,又提出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强化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管理等方面的修改建议.
该条例经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于2019年9月25日颁布,12月1日起施行.

(二)做好《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学校安全关系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安康,关系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9年初,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组织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到省教育厅听取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文本起草进展和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明确以维护校园安全、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维护学生教师权益、遏制不良风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制定条例出发点,从学校安全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家校共建良好体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健康管理、教育惩戒和校园事故处理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提出近30条具体审议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对该条例进行初审.

(三)做好《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准备工作.
按照省委要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提早着手立法前期准备,主动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沟通协调并开展调研,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尽快启动.

此外,协助做好《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等立法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监督工作(一)协助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我省在园幼儿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缺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常委会高度重视,要求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2019年重点监督工作.
常委会分管领导率调研组赴珠三角和粤东西北9市,深入了解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我省学前教育存在资源不均衡、公益普惠性资源建设不充分、优质资源短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各级财政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建议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加大投入、提高质量、补齐短板、加快立法进度,以法治推动学前教育普惠规范优质发展等.
按照主任会议要求,调研报告专送省政府主要领导,省政府高度关注,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作为重点推动的民生实事.
广州、深圳等城市纷纷行动,加快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步伐.

(二)做好《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执法检查"三个主要,三个不是"的指示精神和李玉妹主任的要求,制定《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对照条例列出检查清单.
检查组赴9市深入多类型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聚焦基层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资源建设和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开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走访市民、召开片区汇报座谈会.
委托广州等12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省覆盖.
检查发现存在公共文化资金投入不均衡、基础设施建设达标任务未完成、基层文化人才严重匮乏、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不高、社会参与程度不够、部分条款滞后等问题.
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项基础性筑底工程来抓,大力实施重点文化设施攻坚做强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努力构建体现新时代发展趋势、具有岭南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引导和管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占领和巩固基层文化阵地.
报告还提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统筹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打造岭南文化品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时俱进等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做好我省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组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检查重点,详细梳理高等教育法相关条文,逐一对照检查.
听取省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广州市政府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到广州地区的公办、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实地查看,形成报告及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报告提出的高校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提高、师风师德建设需要加强、"放管服"改革需要"放得下"和"接得住"等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得到体现,相关意见建议被吸纳.

四、注重质量实效,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工作(一)议案办理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收到的代表议案涉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领域的立法议案5件.
分别是:修订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发展中医条例,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学前教育条例、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议案.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按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立法和监督工作,制定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组织议案领衔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北京、天津、广州、佛山等地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与议案领衔人大代表进行深入的交流沟通;书面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五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审议结果报告.

关于修订《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议案,修订工作列入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该条例的修订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订《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议案,修订该条例是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项目,启动修法的条件成熟,建议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关于制定《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广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3项议案,建议省政府加快立法研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及早启动立法程序.

(二)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相关建议8件,常委会将其合并列为2019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项目,交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督办.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具体办理单位沟通协商,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江门、阳江等市,深入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大学、中药企业、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广泛听取国医大师、名老中医、专家学者、中医药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针对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中医药发展机制不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不足、中药药材种植标准和生产规模落后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六方面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通过代表建议办理,我省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地市增加至20个;有望在2020年实现地级以上市中医院全覆盖.

(三)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常委会委员、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
每一次监督活动和立法调研都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并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2019年,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共邀请了113名人大代表参与.

五、加强工作联系,顺利完成其他工作任务加强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工作联系,配合全国人大到我省就办理"制定爱国卫生法""制定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的议案和"科技进步法"修法开展调研,顺利完成服务保障等任务;列席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结合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提出意见建议.
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沟通联系,加强学习交流,做好来粤考察配合工作.

此外,协助常委会做好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专题调研;协助做好常委会分管领导进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配合环资委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配合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开展财政预算监督有关工作,对2016至2018年省财政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开展调研;听取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及有关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安排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促进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专委会作用,为人大立法工作贡献力量.
委员会党支部组织赴广药集团党校开展"共建模范党支部"党日活动,与广药集团基层党支部结对发展;前往省档案馆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和"焦裕禄精神事迹展",坚定理想信念;赴杨匏安故居纪念馆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专题学习张富清、黄文秀、卢永根等时代楷模事迹,汲取榜样力量;到机关扶贫点新丰县梅坑镇梅坑村慰问贫困户,密切联系群众.
丰富的组织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素质.

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
强化纪律教育,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不断增强委员会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今后工作的建议2020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干出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一、求实创新,科学推进立法(一)制定《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完成了相关立法,而我省没有科技普及方面的法规.
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于完善我省科技法规体系非常必要和迫切.
通过立法加强全省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持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在全社会形成弘扬科学精神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强省建设.

(二)修订《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于2000年制定,自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以来,该条例局限性日渐凸显,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11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尽快修订《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议案,8件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代表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合并列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下一步应通过修订条例,与时俱进充实完善相关内容,回应社会和代表关切,按照省委部署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

(三)做好制定《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准备工作.
革命遗址是重要的红色基因库,加强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有助于传承弘扬革命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省委李希书记在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上提出,要抓紧启动《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研究制定工作.
李玉妹主任高度重视,提出要加快立法节奏,高质量制定条例.
为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主动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提前介入立法准备工作.
通过立法加强岭南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此外,拟适时制定《广东省版权条例》和修改《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持之以恒,扎实开展监督(一)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要求,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拟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查找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瓶颈问题,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法治环境.
同时,查找《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条例修改打下基础.

(二)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虽已实现基本覆盖,但是,对比国家和我省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三馆"建设和达标的要求,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为加快补齐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填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空白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攻坚做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拟协助常委会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持续监督.

(三)拟开展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3件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代表建议.
目前,我省精神卫生预防与治疗机构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
此外,已排查出的严重精神病患者达到52万人,而社会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存在抗拒心理,影响了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
2018年,国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浙江等省份出台了相关精神卫生条例,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为更好促进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和相关立法工作,拟开展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和救助机构体系建设,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财政投入力度,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专业医护队伍建设等情况,在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及综合治理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进我省精神卫生立法工作.

三、积极主动,做好代表工作认真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按时完成答复工作.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召开全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系统工作会议,邀请各市人大相关同志参加,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促进各市人大工作人员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委员会听取省政府部门报告时,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四、深入学习,加强自身建设2020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发挥分党组的领导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理论学习研究,增强人大制度自信,自觉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维护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宣传者.
加强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式,强化问题导向,注重质量和效率,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良好工作作风,打造一支勤勉务实、高效尽责、守纪担当的工作队伍,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扎实做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领域的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工作,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贡献.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2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将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以下简称"侨民宗委")2019年工作情况及2020年工作任务,向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如下: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侨民宗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华侨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侨民宗委和外事工委分党组、办事机构党支部共组织32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华侨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通过学习研讨、党课、主题交流发言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实践要求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稳步推进立法工作,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好《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草案)》一审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补充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条例审议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民族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侨民宗委组织赴福建、浙江两省考察,学习借鉴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制定法规政策的经验做法;提前介入起草论证工作,就条例体例框架、主要内容等形成具体意见,交条例起草部门研究处理;认真开展审议论证工作,对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就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反复研究论证,提出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力度等审议意见.
《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草案)》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做好《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一审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侨民宗委提前介入《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与省民族宗教委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省内实地调研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组织赴江西、上海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在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时跟进条例修订情况,对条例修订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和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并从政策性、合法性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做好自治县条例审查工作.
一是做好新制定单行条例的审查工作.
侨民宗委提前介入单行条例的立项、起草、论证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协调.
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单行条例,切实履行好审查职责.
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管理条例》,对自治县村容镇貌规划、建设和管理等作出了规范,有利于推动自治县创建特色鲜明、生态文明、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促进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是做好自治县单行条例修订和废止的审查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协调3个自治县对现行有效的单行条例进行全面梳理,启动修订《乳源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废止《乳源瑶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工作.
侨民宗委加强合法性审查把关,确保修改后的条例与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相适应相衔接.
上述条例的修改和废止决定先后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
三是组织召开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座谈会.
我省3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自2009年修订施行已有十年,与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要求不相适应,需尽快进行修订.
侨民宗委组织召开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座谈会,研究协调启动自治条例修订相关工作.

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切实推动解决华侨权益保护问题及时跟进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关于我省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抓住华侨持中国护照在我省的便利化使用、侨捐项目后续管理保护与利用两个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跟踪监督.
先后赴广州、珠海、江门等重点侨乡实地调研,并与省公安厅、省侨办等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推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切实解决华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全力推动华侨持中国护照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领域的便利化应用.
相关部门也于4月启动《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细化完善我省侨捐项目的监管措施,更好地维护华侨捐赠权益.

四、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安排,《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被列为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
为做好若干政策措施审议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调研组,侨民宗委负责具体工作.
调研组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自治县、民族乡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省政府关于该重大事项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
会后,侨民宗委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吸纳,推动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注入新动力.

五、积极开展调研,夯实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开展华侨华人在粤创新创业情况调研.
为充分发挥广东华侨华人众多的独特优势,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举行华侨列席人员座谈会,听取华侨对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将华侨列席人员意见建议按程序转省政府研究处理.
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将华侨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纳入本部门工作研究落实.
6月,侨民宗委赴深圳、惠州等市开展华侨华人在粤创新创业情况调研.
重点了解华侨华人在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居留签证、出入境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华侨华人在粤创新创业利益诉求和现实困难,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华侨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吸引更多华侨华人到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兴业.

开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调研.
按照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3月至4月,侨民宗委赴3个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开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调研.
重点了解民族地区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师资力量、发展职业教育、指导就业创业以及教育经费投入、组织保障等情况,为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开展"促进宗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专题调研.
为进一步团结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更好地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8月至9月,组织到广州、湛江等市开展"促进宗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专题调研.
重点了解宗教界加强教风和行为规范建设、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及其合法权益维护等情况,从增进社会和谐、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六、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主动与代表加强工作联系,拓宽渠道,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有序参与.
全年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91人次,参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华侨华人在粤创新创业情况调研、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调研等20多场活动.
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多种方式加强与所联系代表的沟通,认真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建议,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在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密切与承办单位、领衔代表的沟通协调,主动联系代表,前往相关部门和地市实地调研座谈,多方了解情况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提出了办理意见,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侨民宗委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严格落实分党组工作规则,认真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三会一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筑牢纪律规矩意识.
注重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折不扣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依法履职的效率和水平.

八、加强交流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参加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举办的培训班、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密切业务联系.
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在我省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情况调研,协助全国人大民委在深圳举办第五期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做好兄弟省区市人大侨民宗委来粤考察的接待工作,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增强工作实效.
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各级人大工作联动机制.
坚持和完善"五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省五侨联席会议,推动解决侨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邀请8名华侨列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加强与海外侨胞沟通联系,拓展人大侨务工作领域.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调研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与涉侨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侨民宗委要直面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建议2020年,侨民宗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总体部署,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的首要任务,作为分党组会议、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积极作为,守正创新,确保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推进.

二、全力推进立法工作一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草案)》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继续审议工作.
二是做好自治县单行条例审查工作.
抓好《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审查,推动自治县加强县城民族特色化建设和街区风貌整治,创建生态宜居美丽环境;抓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机稻产业发展条例》的审查,推动自治县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产业振兴.
三是提前介入3个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指导自治县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等工作.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
2020年是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和我省实施办法修订施行18周年.
拟通过执法检查,系统了解我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梳理总结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等涉侨法律法规的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支持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一是开展华侨华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调研.
围绕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了解华侨华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现状及意见,掌握海外侨情发展新动态,从依法护侨、为侨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发挥好我省侨务资源优势,助推形成"双区驱动效应".

二是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重点了解我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情况,针对民族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调研.
重点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宗教活动和宗教财产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等情况,针对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我省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五、扎实做好代表工作一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制定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委员会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更好反映社情民意,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密切与承办单位、业务部门配合,主动与领衔代表联系,加大建议办理协调力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拟从涉及华侨民族宗教工作的代表建议中选取1至2件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加大督办力度,增强督办实效.

六、做好会务培训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邀请华侨列席省人大会议组织工作.
按照《邀请华侨列席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试行办法》要求,做好邀请华侨列席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作,启动邀请华侨列席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工作.
坚持总结经验,完善流程,提前谋划,为华侨列席人员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保障.
高度重视华侨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做好会后跟踪督办.

二是举办全省人大民族工作培训班.
组织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地级市和自治县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提高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不断深入学习、理解把握并贯彻到工作实践中,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是坚持"政治机关""代表机关"的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制度、能力等各方面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是全面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
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推动新时代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2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是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委")依法设立并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开局之年.
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社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开拓进取,主动担当作为,全面依法履职.
一年来,起草法规1件,审议法规2件,协助常委会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开展跟踪监督1项,开展专题调研1项,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件,召开6次委员全体会议,制定7项规章制度,举办1次省、市、县三级人大社会委工作培训班,并与14个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各项工作高点起步、高效运转,实现新时代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摆在社会委各项工作的首位履职一年来,社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
一是组织委员会全体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上下功夫,学深悟透新时代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根本目的、原则和重点任务,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自觉性,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与监察司法委成立分党组,自觉接受常委会党组的领导,切实发挥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在常委会领导下进行.
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新时代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旨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心同向依法推进社会委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

二、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进社会领域相关立法(一)牵头组织起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和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落地见效,解决我省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社会委牵头组织起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向常委会提出法规议案.
办法(草案)对上位法规定的预防教育、投诉处置、强制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进行补充、细化、延伸,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定义、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受害人救助机制.
法规草案审议前后,社会委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热点,通过新闻媒体加强法规草案解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办法(草案)已经2019年11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初次审议.

(二)协助常委会审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
为适应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和社会保险税务全责征收改革的需要,推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社会委协助常委会做好《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工作,提出修改完善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两部法规的修正案草案已经2019年5月份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积极推进《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5个预备项目法规起草修改等相关工作.

三、聚焦民生权益保障,增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工作实效(一)协助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执法检查.
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检查"的指示要求,强化检查前的法律培训,创新检查方式方法,通过抽查暗访、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法律贯彻执行情况.
制定法律条文落实情况表,对政府部门拟定5项重点检查内容和39条具体条款进行检查,对照法条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明确具体的落实要求和改进建议,取得了良好实效.
执法检查报告已经2019年9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

(二)会同法工委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
检查聚焦实施办法任务落实,将实施办法具体条款落实要求列表,逐一对照检查,量化检查内容,压实法定责任,有效推动法规条文的落实,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很好的效果.
执法检查报告已经2019年7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

(三)协助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粤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2019年5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队到我省检查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社会委积极配合全力协助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认可.
检查结束后,社会委会同财政经济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综合分析中美经贸摩擦对我省外贸和就业影响有关情况,代常委会草拟有关情况报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四)跟踪监督《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督促省政府对照2018年常委会关于《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基本生活补贴保障水平,依法规范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行为,确保法规条文落到实处.

(五)开展部门专项资金支出及预算调研和审议工作.
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社会委协助财政经济委、预算工委做好关于2016-2018年省级财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我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及其报告审议准备工作,社会委就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的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建议.

四、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协助常委会就调整全省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时间作出决定为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全国村居"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工作部署,社会委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和修法相关事宜,向常委会党组提出报告和处理意见.
经省政府提请,社会委配合常委会做好政府议案的审议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经2019年11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出台《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明确将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至2021年.
同时启动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相关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省基层群众自治.

五、围绕委员会职能定位,认真开展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专题调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常委会工作部署,社会委成立后第一件事即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围绕推动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人大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专题调研.
社会委通过走访对口联系单位、召开省人大代表和社会领域专家学者座谈会、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摸查我省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总体情况,梳理我省社会领域地方立法的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本届省人大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专题调研报告已经2019年5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

六、回应代表关切,重点督办优化青年创新创业环境方面的代表建议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省委要求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嵇世山、陈星、欧阳彦、赵正权、吴玉菁、张大林等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环境"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社会委在常委会副主任罗娟的带领下,加强与政府及承办单位的联系,密切与代表沟通,制定督办方案,深入开展调研,督促政府完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健全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湾区内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互认,加强湾区内青年交流互动,研究起草促进青年创新创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切实为大湾区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督办情况报告已提交2019年11月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讨论.

七、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动我省各级人大组建社会委为传达贯彻落实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省市县人大社会委的联系,社会委于2019年6月中旬在广州举办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对市、县人大社会委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共180人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全省各级人大社会委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社会委密切关注市、县人大社会委的设立情况,分别于4月和9月两次下发通报,指导督促市、县人大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依法组建社会委,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
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立了社会(工)委,全省122个县(市、区)有95个成立了社会(工)委,人员编制得到落实.

八、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社会委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办文办会办事、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等7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
充实委员会办事机构人员力量,成立社会委党支部,建立健全支部的组织建设、基本制度、活动形式和建设保障等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编印学习研究社会委联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建设方面的理论文章.
围绕我省社会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思考,组织撰写《切实发挥新时代人大在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研究论文,获评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2019年度优秀研究成果.
四是加强联动联络机制建设.
加强与社会委委员的密切联系,发挥其专业特长作用;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定《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密切联系省人大代表的规定》,组建省人大代表社会建设专业小组,增强社会建设工作的智力支持;走访对口联系单位,健全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络机制,制定《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与对口联系单位工作联系办法》,构建协同推动社会建设的工作格局;完善与全国人大、市县人大社会委的上下联动机制,加强与外省市人大社会委的经验交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促进业务学习交流.
五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干部队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意抓早抓小,开展谈心谈话,让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有了更精准的把握,我们感觉到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依法有序、蹄急步稳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是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心用情用功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深入研究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如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如何通过法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完善我省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为新时代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是必须始终发扬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做深做细做精各项工作,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努力开创新时代广东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回顾2019年,社会委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社会领域地方立法步伐相对滞后,法规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突出,法律法规的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有待强化,社会建设领域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委员会自身建设水平和工作质效有待提升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建议2020年是打赢三大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
社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为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做实.
深刻领会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
宣传贯彻落实好关于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
切实把握社会委在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使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完善我省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社会领域地方立法,完善我省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体系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完善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领域地方立法的定位和任务,按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协助常委会重点做好《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改)》《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改)》《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修改)》《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规的起草、调研、修改、审议工作.
针对社会领域立法中存在的调整范围广泛、管理主体难明确、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制度建设滞后、实施执行难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委在法规起草和审议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提前介入并加强督促和指导,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统筹兼顾、平衡协调好不同的利益关系,兼顾处理好约束性规定和倡导性规定的关系,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让法规既有硬度更有温度.

三、监督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推动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协助常委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针对当前我省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困境儿童、残障儿童的救助保护机制落实情况,检查校园安全保护和人身伤害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公安司法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2020年5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是协助常委会做好《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针对我省铁路安全管理存在的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落实铁路安全责任、加强铁路沿线安全整治管理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2020年7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是协助常委会做好《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重点检查我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开展、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和服务监督管理等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2020年9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四是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和开展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为推动建立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重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支付改革、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异地就医结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工作情况.
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报告拟分别安排在2020年5月和11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五是跟踪监督2019年常委会监督项目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督促落实关于慈善法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两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印送常委会.

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一是组织省人大代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开展集中视察.
督促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推动社会建设方面的民生实事按时高质完成.
二是认真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社会建设领域的议案建议.
对代表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问题,精心筛选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是发挥省人大代表社会建设专业小组作用.
以推动解决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专业小组有针对性开展调研、座谈等活动,汲取专家意见,推动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五、全面加强社会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高效履职能力一是以党建带队建.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加强分党组和党支部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履职培训.
计划举办两期培训班,分别对社会建设专业小组的省人大代表和省、市、县三级人大社会委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委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是提升理论研究水平.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密切关注我省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完善我省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开展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领域法治研究,撰写2-3篇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为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发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借助其专业特长和工作影响力,推进立法监督工作,增强社会建设领域工作的整体效能.
引导办事机构全体干部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担当负责,以敢作为、勤作为、善作为的工作姿态,积极为委员会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
五是指导督促市、县人大完善社会委机构建设.
加强与地方人大社会委的联系和互动,密切关注市、县人大社会委机构设立和编制配备情况,定期统计并下发通报,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完成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依法组建社会委,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主席团(82人,按姓名笔划为序)丁红都马文田王伟中王茂生王波王学成王荣王衍诗龙丽娟(女)叶牛平叶贞琴田艳(女)冯玲(女)吕业升朱小丹全汉炎刘波(女)刘健芬(女)池志雄许光许志晖苏一凡李元林李玉妹(女)李红军李丽娟(女)李希李茂停李柏阳李贻伟李娇(女)李峰李雅林吴克昌何丽娟(女)张义珍(女)张利明张晓强张硕辅张蓓(女)陈少波陈伟东陈建华陈建飚陈敏陈逸葵邵建明幸晓维范中杰林永明林秀玉(女)林应武欧淑琼(女)罗娟(女)金燕(女)郑人豪郑雁雄房玉红(女)俞满江骆文智夏丹丹(女)徐少华郭永航郭锋黄木兴黄龙云黄业斌黄汉标黄宁生黄海燕(女)黄惊雷章熙春阎静萍(女)梁维东傅华焦兰生释耀智鲁毅温捷香赖泽华樊宏恩黎智明秘书长:徐少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李玉妹(女)王伟中张义珍(女)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女)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10人)(2020年1月14日上午)李玉妹(女)王伟中张义珍(女)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女)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第二次全体会议(23人)(2020年1月15日下午)徐少华张利明陈建华骆文智丁红都马文田叶牛平许志晖李红军李贻伟李雅林张晓强陈敏范中杰林应武郑人豪郭永航郭锋黄汉标梁维东焦兰生鲁毅赖泽华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10人)(2020年1月17日上午)李玉妹(女)王伟中张义珍(女)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女)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说明:1.
各次全体会议主持人:第一次全体会议:李玉妹,第二次全体会议:徐少华,第三次全体会议:李玉妹.
2.
执行主席中主席团常务主席和省军级领导同志按省军级领导综合排名,其他成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王波刘小涛于敏吴钢运崔朝阳李阳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时,代表可以按赞成键,可以按反对键,也可以按弃权键.
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
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质询案或询问的有关事项(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和代表法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代表在审议议案和工作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的时间从1月14日15时始至1月15日17时止.
三、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应是法律规定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
质询事项应符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即: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在主席团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的事项应属于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不宜涉及下列事项:(一)属于代表个人利益的问题;(二)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案件.
四、提出质询案应统一使用大会秘书处提供的专用纸,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提案人要签名.
五、代表提出的质询案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登记,提出处理意见,经大会秘书长审核后,提请主席团决定,或由主席团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决定.
六、对质询案的答复,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代表法第十四条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质询案在主席团会议上答复的,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在大会全体会议上答复的,由会议执行主席主持;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由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在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由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主持.

代表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表决时,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代表对受质询机关答复不满意,要求再作答复的,由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决定再作答复的方式.
七、询问可以在审议报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
书面提出的,应统一使用大会秘书处提供的专用纸,写明询问的对象和内容,提询问人要签名.
根据代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询问应是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需了解的问题.
代表个人或单位的事情,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案件不要作为询问提出.
代表口头提出的询问事项,由列席会议的有关机关人员直接回答.
代表书面提出的询问事项,由大会秘书处议案组通知有关机关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2020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本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1月15日18时.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宁生等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因工作岗位变动,黄宁生、林少春、欧阳卫民分别于2019年1月、3月、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五次会议依法接受其辞职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报送备案.

1.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宁生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略,编者注)2.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林少春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略,编者注)3.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欧阳卫民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略,编者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月7日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2020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胡美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扬民主,反映社情民意,依法履行职责,向大会提出议案.
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1月15日18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4件,均符合议案基本要求.
这4件均为立法案,其中,城建环资类1件、教科文卫类1件、社会建设类2件,涉及物业管理、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1月15日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
1月16日上午,大会秘书处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召开了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的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研究代表议案处理意见.

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上述议案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研究论证,建议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分别交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0003号)、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0001号)、社会建设委员会(0002号、0004号)在闭会期间审议.
有关专门委员会按照代表议案处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审议工作,依法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下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共4件)一、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1件1.
韩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0003号)二、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1件1.
陈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我省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议案(第0001号)三、交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2件1.
陈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我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的议案(第0002号)2.
冯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第0004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867件)标题领衔代表及人数关于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建议曾江林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以中医院牵头医联体建设的建议曾江林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补短板求实效推动我省欠发达地区高职教育加快发展的建议杨亚文等4名代表(梅州)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杨亚文等4名代表(梅州)关于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建议杨亚文等4名代表(梅州)关于推进深莞惠综合立体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建议吕国林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独生子女陪护假立法的建议王小娟等11名代表(梅州)关于构建深莞惠一体化城际交通网络的建议王海等6名代表(深圳)关于完善医疗保障方面的建议王小娟等11名代表(梅州)关于粤港共建"盐田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先行示范区的建议王海等6名代表(深圳)关于引导民营企业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待遇的建议王红娟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进一步推动消费扶贫工作的建议夏丹丹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加强就业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王威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我省民营经济头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王威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恢复统计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建议王小娟等2名代表(梅州)关于加强广东省、市、区物业管理协会规范建设的建议王海等6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大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的建议农凌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统一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机构性质,设立仲裁专项编制的建议王小娟等2名代表(梅州)关于支持创建深圳联合大学的建议饶睦敏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农凌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在我省推行应急救护培训的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借力粤港澳大湾区促进粤西地区发展,抵御贸易战的建议王威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建议金燕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将尿毒症患者列入残疾人范畴的建议汪桂花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中小学在校午餐及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叶丽燕等4名代表(深圳)关于广东省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汪桂花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改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低限速,断崖式降速,增加区间测速的建议马群涛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建议韩俊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问题研究的建议邱晨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培养乡村地区中小学生良好生理健康习惯的建议赵晓玲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以粤港澳游艇旅游产业促进向海经济发展的建议邱晨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支持老区苏区农业企业融资的建议刘琼等2名代表(梅州)关于设立深圳工研院的建议嵇世山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游艇自由行各相关操作细则尽快出台落地建议马群涛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快完善我省地方税体系的建议叶丽燕等4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大力度全面深入做好我省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建议叶丽燕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快建立"干细胞与再生医学药物量产上市政策",让粤港澳大湾区赢在产业起跑线上的建议梁凤仪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将寨卡病毒病纳入我省孕检项目的建议邱晨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快大鹏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规划建设的建议叶丽燕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击侵害民企财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民企健康发展的建议梁凤仪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支持深圳市大鹏新区创建生命健康创新试验区的建议叶丽燕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推动我省居家社区养老发展的建议李浩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建议王凌云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实现省内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建议梁培基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推动山区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的建议刘丽萍等2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大文化产业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刘丽萍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快推进梅河韶高速和河惠深高速建设的建议李浩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深圳市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建议金燕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再次提请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建议韩俊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提高我省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集团化办学的建议袁德祥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大对我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的建议何丽珠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快推动瑞梅铁路项目建设的建议凌育双等2名代表(梅州)关于加快推动平武、平蕉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凌育双等2名代表(梅州)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文化建设的建议江周敏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调整厦深线深圳坪山站与鲘门站间列车班次的建议王海等6名代表(深圳)关于规划建设万绿湖优质水直供深圳项目的建议刘艳英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将东源县岑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列入省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程晓华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快制定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建议田中华等5名代表(揭阳)关于提高粤东西北市辖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建议张福田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落实提高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津贴的建议江周敏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设立广东省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苗伟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强新时代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建议高周湧等6名代表(揭阳)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温东岸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快珠三角传统产业园转型升级的若干建议冯旭初等2名代表(江门)关于推进农村乡镇教师周转房建设的建议卢海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政策的建议吴丽敏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吴丽敏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大力度培养我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建议蓝晓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促进不平衡地区企业优先选用本地资源的建议凌巍巍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全省统筹协调齐步共进建设5G网络的建议苗伟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快出台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张福田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强广东省罕见病医疗保障政策的建议赵晓玲等7名代表(深圳)关于将东源县纳入海陆丰重点革命老区扶持范围的建议程晓华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的建议蓝吉拉等4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维护和管理的建议刘艳英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加快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朱振光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快各级医院镇痛分娩推广实施的建议吴敏芝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提高普通公路项目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夏冠新等14名代表(肇庆)关于广东省及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卢旭蕾等2名代表(深圳)关于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的建议卢旭蕾等2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快推进赣广高铁项目建设规划并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2020-2030)》的建议曾省建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大湾区人才政策的建议卢旭蕾等2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快建设国道G236线龙川赤光(龙江大桥)至龙川县丰稔段改建工程的建议卢海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支持深圳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的建议朱广保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消除深圳市罗湖区大望桥安全隐患的建议易凤娇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大力度吸引人才投身制造业更好助力广东制造业发展的建议易凤娇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快推进韶龙铁路建设的建议曾省建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实施粤东西北地区公共图书馆提升工程的建议张岩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清理同时拥有中国内地居民身份和港澳居民身份人员双重身份的建议朱振光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快解决教育提质扩容瓶颈问题的建议詹文光等7名代表(东莞)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城市化的建议谢志岿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建议黄烁丹等9名代表(梅州)关于建立完善地方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体制机制的建议何坤皇等3名代表(梅州)关于支持梅州市创建国家级微谱技术-专业第三方分析检测中心的建议陈红旗等3名代表(梅州)关于精准界定独生子女父母范畴的建议朱振光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在职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和学习的建议罗丹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战略性扩大粤港澳大湾区人口规模的建议谢志岿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放宽港澳私家车辆通过港珠澳大桥进入内地限制的建议吴兴印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快推动惠州机场改扩建切实发挥深圳第二机场功能的建议贾英竺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的建议陈洪锦等16名代表(佛山)关于提请省委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进一步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建议吴兴印等2名代表(佛山)关于非遗在生活中"活化"的建议刘健芬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促进广东省汽车消费的建议张弦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支持深圳先行先试率先实施高能洁净燃料发电技术应用,优化湾区电源结构的建议贾英竺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平台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的建议韩俊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在深圳设立广东企业海外维权及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议韩俊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快老区振兴促进海陆丰融湾强带的建议吴少杰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提高垃圾分类实效性的建议白云龙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管理的建议莫水霞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推动广东企业"走出去"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议韩俊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建立防范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建议林炜霞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将"南粤革命老区英才计划"纳入省财政专项的建议叶丽琳等15名代表(广州)关于支持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西段(溪头至沙扒段)纳入先行段建设的建议何婉苑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支持建设阳江市阳西县里坪水库的建议何婉苑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加快阳江港丰头片区开发建设发展港口经济的建议何婉苑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支持将阳江市阳西县纳入北部湾用水规划的建议何婉苑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在城市更新中做好产业升级的建议刘伟全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的建议谢凤连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改善中小学校周边广告环境的建议赵晓玲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支持梅州实施垦造水田工作的建议刘琼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广东省乡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布局设点的建议白云龙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民宿发展建议王魁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尽快制定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在司法、行政执法中加大对知名商标保护力度的建议刘涛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率先在我省制定统一的教室照明产品标准保护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和身心健康的建议刘涛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大力发展肇庆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的建议池晓钦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解决村民看病难,全面推进AI村医的建议石中心等4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强省实验室建设管理的建议罗亮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我省建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汪桂花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我省在实施"三清三拆三整治"过程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江冬梅等7名代表(梅州)关于完善现有研发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建议周剑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将高要区纳入全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奖补的建议池晓钦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梅州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的建议钟光灵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支持梅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建议黄烁丹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将梅州至汕尾高速铁路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建议谢思云等9名代表(梅州)关于优先支持设立梅州综保区的建议钟光灵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破除政策障碍加大我省引才力度的建议刘涛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支持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黄志超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提高我省企业退休职工工资待遇的建议张发强等14名代表(梅州)关于尽快解决汕头车辆过海湾大桥免征通行费的建议张赟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加快出台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具体支持政策的建议陈红旗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补充完善"门(急)诊通用病历"首页项目,以保障妇女权益和医疗安全的建议李卓华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汕头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议吴淑卿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以举办亚青会为契机,整合潮汕旅游资源的建议谢丽玲等2名代表(汕头)关于省科学院加强技术转化和产业孵化能力的建议宋振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养老,高效应对人口老化的理念更新与政策创新的建议吴克昌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吴克昌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建议徐昱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支持梅州创建中国足球特区的建议曾征宇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推动和住宅区配套的全科医疗体系和养老院的建设吴克昌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做好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广深港高铁、广深铁路"四大干线沿线"综合整治,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形象和品质的建议吴克昌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重视和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失能老人的医养需求的建议李卓华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加快推进大埔至潮州港疏港铁路立项建设的建议陈公颜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专项门诊金使用的建议谢丽莉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扶持发展汕头市旅游体育产业的建议纪建德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优化财政支持加大农村经费保障力度的建议叶丽燕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农村(涉农社区)"三线"整治的建议谢丽莉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加大粤东西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扶持力度的建议佘京鹏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申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激发特区活力、擦亮特区牌子的建议张庆春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要求按沿海方案加快汕头至漳州高铁规划建设的建议金春霞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汽车售后服务业在环保升级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张弦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支持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申办为技师学院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建议何建元等4名代表(梅州)关于对山区重点山塘进行除险加固的建议何建元等4名代表(梅州)关于以"广东技工"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快推进广东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建议徐昱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强化农村山塘水库(含小水电站)规范管理的建议佘京鹏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建立省内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黄志超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支持佛山加快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议谢凤连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快梅州梅县机场迁建工程的建议温惠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筹资能力的建议吴克昌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支持梅州市铁路项目的建议陈公颜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制定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建议邱文荣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延续粤东西北地级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政策的建议刘晓乐等4名代表(阳江)关于广泛使用纯天然药材(以天然冰片为例)提高中药品质促百姓致富的建议凌育双等3名代表(梅州)关于大力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的建议刘晓乐等4名代表(阳江)关于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微甘菊的建议刘晓乐等3名代表(阳江)关于推动粤东城际铁路加快启动建设的建议林东等2名代表(汕头)关于推进我省青少年毒品治理的建议肖维明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安全建设的建议肖维明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进一步提高广东省中小学书法教育水平的建议肖维明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解决东莞庄(华工北区、卫星站门口至东莞庄公交车总站)路段行人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第三次建议)肖维明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海洋微塑料污染应对的建议陈忻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将汕昆高速公路畲江至兴宁段北延线列入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建议何建元等4名代表(梅州)关于省政府支持梅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建议夏丹丹等1名代表(梅州)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控监管的建议龙莉英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支持阳西县发展长协电、直供电的建议何婉苑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李红燕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给予举办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资金方面支持的建议刘文华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解决火车进入肇庆中心城区火车鸣笛噪音的建议周怡兴等14名代表(肇庆)关于将大埔县湖寮至高陂二级公路列入大丰华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计划的建议陈公颜等9名代表(梅州)关于尽快启动深汕高速东段改扩建工程,助力汕头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双区"建设的建议郑继坤等9名代表(汕头)关于落实学前教育"5080"行动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林巧园等3名代表(阳江)关于公立医院节假日恢复正常开诊的建议黄少玲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推动南澳"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林炳亮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省人大代表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不在编制内的人大代表每年实行身体检查一次的建议冯伟良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卢亮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阳江核电站二期扩建7-8号机组列入国家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冯富基等6名代表(阳江)关于加大对珠江西岸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徐锡彦等13名代表(江门)关于将珠海至茂名高速公路阳江段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建议简炜明等7名代表(阳江)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运行机制的建议黄少玲等9名代表(肇庆)关于推广诉前和解中心建设的建议程桂琴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解决各种案件久拖不决的建议陈义建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减轻属地管理部门负担的建议区燕明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设立"广东技工节"的建议胡旭兰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建设公办幼儿园的建议徐苑玲等19名代表(梅州)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高科技优质产品的宣传推广包装力度的建议曾征宇等7名代表(梅州)关于在我省设立"广东技工日"的建议田中华等6名代表(揭阳)关于加快推进揭阳理工学院项目建设的建议江周敏等12名代表(揭阳)关于尽快完善城市小区配套学校教育设施规划和投入使用的建议李海军等1名代表(韶关)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建议田艳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加强中医药产业协同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邓中青等12名代表(惠州)关于支持中山市建设中山科技大学的建议刘燕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检机制的建议李卓伦等9名代表(惠州)关于推进《广东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工作的建议周翔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解决"老年代步车"乱象问题的建议李卓伦等9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强我省在押病残人员和病残吸毒人员监管医疗和管理的建议周怡兴等12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协调政策性银行设点办公加大粤东新城基础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陈淡芬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支持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医疗健康建设的建议卢灿辉等5名代表(揭阳)关于支持复办华南师范大学韶关校区的建议朱庭通等8名代表(韶关)关于推广普及心肺复苏术(CPR)急救技能及公共场所加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陈忻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广东汉剧乡土教材》进校园的建议钟礼坤等7名代表(梅州)关于尽快建立快递包装回收体系的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申请承办第七届中医科学大会有关事项的建议何玉兰等9名代表(惠州)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一体化的建议吕国林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发展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李建宏等16名代表(韶关)关于深入挖掘利用张九龄历史文化资源助推韶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廖益等11名代表(韶关)关于将新生儿眼底筛查纳入广东省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宋炜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大对粤东优抚医院投入建设的建议蔡少松等10名代表(揭阳)关于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建议张雪莲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进一步简化养殖用地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的建议张正芬等12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中山湾区国际医疗城项目建设的建议袁勇等2名代表(中山)关于支持揭阳市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的建议许镇奇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尽快实现殡仪馆火化机尾气超低排放,补齐生态短板的建议刘涛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进一步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的建议陈少生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将中山农村商业银行管理职能下放中山市政府的建议刘玉田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大对老区苏区的"其他老区"在资金、政策上倾斜力度的建议林树华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加强建设山区山林生物防火林隔离带的建议温荣忠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以下畜牧兽医机构改革的建议余益耀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将广东省生猪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交由肇庆市承建的建议余益耀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完善我省生猪生态养殖产业发展的建议吴秀兰等3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快推进揭阳疏港铁路建设的建议邱鹏等12名代表(揭阳)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检测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李秋松等9名代表(揭阳)关于规划珠中江三市城市轨道互通线网的建议张晓玲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支持加快韶关至连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郑锦源等18名代表(韶关)关于大力支持湛江与海南相向而行的建议梁思桥等12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强对独栋居民商住楼、独立楼消防隐患整治的建议李卓伦等9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快推进粤港澳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支持韶关打造省红色教育高地和全省北部红色旅游发展核心区的建议陈小雄等18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快推进深汕高铁建设的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动中国特色、国际接轨的创新素质教育的建议张林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珠三角加速发展区域内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议姜捷等1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快推动深珠通道(公铁复合通道)相关规划建设工作的建议吕国林等2名代表(深圳)关于提高粤东西北地区教育经费拨款额度的建议林弋扬等4名代表(阳江)关于科学合理调整广佛新干线沿线各路口红绿灯间隔时间的建议周晓云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在广东省建立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的建议夏慧敏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推进医用耗材卫生技术评估的建议夏慧敏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省内异地肿瘤患者的异地就医门诊、门特联网即时结算的建议崔书中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汕揭大桥(京灶大桥)建设的建议林雪辉等13名代表(揭阳)关于将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林永明等15名代表(江门)关于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及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建议夏慧敏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出台《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建议李海军等8名代表(韶关)关于将珠江肇高铁列入2020年广东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的建议张杰等15名代表(江门)关于引入广河客专联络线的建议蔡少松等12名代表(揭阳)关于对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建设给予补助的建议林永明等15名代表(江门)关于引导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谨防教育异化的建议谢松等13名代表(广州)关于推广粤菜文化、建设粤菜博物馆的建议陈星等1名代表(韶关)关于将深珠江阳高铁(赣深高铁西延)纳入国家沿海铁路大通道规划的建议简炜明等6名代表(阳江)关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学校奖励性绩效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詹玉梅等12名代表(揭阳)关于将华惠高速公路项目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的建议张裕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加强"粤菜师傅"培训的建议曾国胜等1名代表(韶关)关于制定广东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建议肖文等12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李政权等7名代表(揭阳)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卫生技术人员资格互认的建议李宇明等7名代表(江门)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广东省高速公路项目中推广应用PPP模式的建议陈中坚等11名代表(江门)关于加大力度推动广东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促进外贸多元化发展的建议谢松等14名代表(广州)关于安排一般债券支持江门建设的建议吕彩霞等9名代表(江门)关于发挥部门联动优势提升科技治超执法效能的建议黎永梅等11名代表(江门)关于支持湛江市发展海洋(蓝色)金融的建议张世趟等12名代表(湛江)关于扩大涉农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条件范围的建议周晓云等7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大电子垃圾走私打击力度,引导国内电子垃圾产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建议谢松等14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强我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建议曾国胜等2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建议罗艳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大我省普惠托幼所建设力度的建议华琳等3名代表(中山)关于推动我省非遗文化发展的建议梁俏筠等12名代表(江门)关于推进我省政策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郭引明等2名代表(中山)关于支持广东海外仓物流模式发展,完善跨境电商配套物流服务体系的建议谢松等13名代表(广州)关于核增中山市教师编制的建议刘燕等2名代表(中山)关于借鉴国外"双元制"经验,推进大湾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梁俏筠等12名代表(江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建议张翠梅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支持中开高速中山段建设工作的建议梁士伦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推动阳江市轨道交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实现交通网络提速升级的建议林弋扬等4名代表(阳江)关于在全省开展儿童"爱眼护齿"行动的建议张翠梅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开展三线整治的建议张建明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食育教育走进幼儿园的建议张翠梅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建议梁士伦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扶持我省家政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梁俏筠等12名代表(江门)发展夜间经济,拉动消费提升城市活力的建议华琳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大对普通国省道等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投入的建议黄丽芬等6名代表(肇庆)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涂料及工业涂料出口退税优惠范围的建议冯兆均等14名代表(江门)关于尽快修订《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开办农民夜校,提升农民素质,助推我省乡村振兴的建议华琳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快乡镇传统手工业发展的建议黄志超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适当放宽我省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建议华琳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将国学教育引入我省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中的建议郑锦源等10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与管理的建议孔令涌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的建议孔令涌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将梅州经大埔至漳州高速铁路早日列入规划建设的建议黄志超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尽快完善"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数据有效性、完整性的建议潘洁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加快推进肇庆东站至广州棠溪站及广州北站高铁项目建设(广河高铁西延至肇庆东站线)的建议黄丽芬等6名代表(肇庆)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交通乱象专项整治的建议蔡国栋等1名代表(东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政策兑现改革的建议吴克昌等2名代表(阳江)关于早日开工建设大丰华高速公路大埔至丰顺段及湖寮至高陂连接线的建议黄志超等6名代表(梅州)关于出台企业管理技术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政策的建议何坤皇等6名代表(梅州)关于规范文身行业监管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建议饶宝琴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出台政策支持湛江港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建议詹永雄等12名代表(湛江)卫警联动为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的建议蒋伟楷等15名代表(广州)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建议刘洁贞等1名代表(佛山)科技引领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现"健康中国2030"夏慧敏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强农村耕地抛荒专项治理的建议罗纪锋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快启动北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的建议陈小雄等13名代表(韶关)关于推动成立世界湾区旅游城市联盟并落户深圳大鹏新区的建议杨海娟等11名代表(深圳)关于支持韶关盘活省属驻韶单位闲置低效土地的建议李小娟等11名代表(韶关)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刘洁贞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畅通职业院校学生上升通道的建议冯妹娇等2名代表(东莞)关于在长深高速公路粤境梅州段加铺沥青的建议徐苑玲等10名代表(梅州)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建议张书彦等1名代表(东莞)关于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建议崔书中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建设南澳跨海大桥及其连接线路的建议林文锋等10名代表(潮州)关于推进我省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麦荣华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快推进地级市教育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的建议林弋扬等7名代表(阳江)关于在全省推广餐厨垃圾分类及处理的建议麦荣华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问题的建议饶宝琴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以更大力度推进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李阳春等9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快建设发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新业态数字经济商贸平台集群,重塑广东国际商贸之都的建议韩红英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营商环境推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的建议蒋伟楷等16名代表(广州)加快创建广东健康医学院,为建设健康弯区先行示范区培养基层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人才的建议周怡兴等12名代表(肇庆)关于继续加大对湛江国际机场迁建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骆济强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周绮霞等1名代表(东莞)关于加快推进阳江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钟敏等7名代表(阳江)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的建议蒋伟楷等15名代表(广州)关于支持市区建立最全政务数据资源库的建议冯兆均等13名代表(江门)关于大力支持湛江港航道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郭丹等9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大对揭阳市榕江整治力度的建议林丽如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将广宁五和(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国家抽水蓄能项目规划的建议高艳春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扶持粤东地区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建议李子平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警车配置的建议黄长城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机制的建议欧阳健华等11名代表(江门)关于持续优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张大林等15名代表(广州)关于抑制猪肉价格过快上涨的工作建议陈丽秋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加快农村垃圾污染治理的建议黄长城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减轻教师教学外负担的建议鲁春琴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解决教师职称评上未聘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张丽丽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通过羁押必要性量化审查机制感化教育涉罪未成年人、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建议刘洁贞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强高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鲁春琴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支持大埔县兴建"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大埔县高陂防洪堤治理工程"的建议陈公颜等9名代表(梅州)关于支持潮州港打造沿海经济带东翼重要新能源基地的建议郑镇宏等11名代表(潮州)关于尽快推进沈海高速公路阳东支线建设的建议林巧园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加快大埔至潮州港疏港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议林文锋等10名代表(潮州)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黄长城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将潮安区、湘桥区纳入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范围的建议陈树喜等7名代表(潮州)关于将阳江市海上风电产业纳入"广东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建议林良勇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进一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建议袁炳春等7名代表(湛江)关于解决湛江港廉江港区规划进港航道穿越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的建议王丽峰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强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建议卢建强等1名代表(东莞)关于出台政策促进我省高职教育发展的建议李珩等9名代表(江门)关于大力支持海陆丰革命老区教育落后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黄晋禄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建设深中跨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梁士伦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快支持卫生医疗补短板填空白的建议钟小红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助力汕尾市医疗人才储备的建议郭坤营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加密我市高速公路网络的建议万军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水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建议邱静等16名代表(汕尾)大力加强广东省金融科技发展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周楚良等1名代表(东莞)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市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建议梁士伦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海陆丰革命老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的建议施镇波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建议冯旭初等2名代表(江门)关于请求省政府加大扶持汕尾市"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万军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将深汕第二高速延伸至汕尾市区的建议万军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加快兴汕高速海丰至红海湾段二期工程的建议万军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支持湖东渔港升级改造的建议万军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建议吕彩霞等7名代表(江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悬挂全军十大英模人物画像的建议赵琼飞等1名代表(解放军)关于将粤西沿海高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网和省"十四五"交通建设规划的建议钟敏等6名代表(阳江)关于支持解决湛江市东海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郭丹等7名代表(湛江)关于允许我省中医执业类别医师在综合医院非中医科开展执业活动的建议曹杰等30名代表(广州)关于加速推进雷州半岛滨海生态旅游高效发展的建议程志军等1名代表(湛江)关于在省人大会议中减少纸质文件材料的建议房国兴等7名代表(解放军)关于积极打破职称"终身制"现象的建议张丽丽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推进我省村情志编修工作的建议朱锦英等12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支持的建议程志军等1名代表(湛江)关于G25长深高速蕉岭文福段增设"塔牌"出口的建议何坤皇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以负面清单追责助推商业银行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吕彩霞等8名代表(江门)关于要求将涉农社区列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刘剑平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统筹粤西欠发达县(市、区)"数字政府"建设的建议陈江等7名代表(湛江)关于"减税降费,设置行业比重,促进制造业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林良勇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支持打造东海岛天然气应用工业园的建议张国华等7名代表(湛江)关于将乡镇社区纳入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孙木奇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支持汕头市布局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议卢怀钿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广州-深圳双核驱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建议张大林等14名代表(广州)关于完善项目评审专家评价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议李珩等11名代表(江门)关于支持揭阳港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建设的建议罗伟等8名代表(揭阳)关于加强粤东西北地区科技人才建设的建议田伟光等1名代表(阳江)关于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中推行研究生同等学力招生政策的建议杨劼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给予经济欠发达市辖区和省革命老区教育发展项目提供资助的建议王日丽等12名代表(潮州)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建设怀集通用机场的建议(廉绍玲等7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将肇庆市封开县谠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广东省抽水蓄能规划的建议严威盛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规划建设封开县公共码头的建议陈建华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建议陈桂荣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谋划建设广贺货运铁路(途经怀集、广宁、四会支线)的建议廉绍玲等7名代表(肇庆)关于制定广东省实施《外商投资法》办法的建议韩俊等12名代表(深圳)关于高铁"庆盛站"更名为"南沙北站"的建议韩红英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汕头至揭阳机场城际铁路建设的建议张赟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适度放宽港澳居民在横琴购买商品房及产业物业结汇条件的建议徐凌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快广州赛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的建议池锦玲等15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大对校园暴力整治力度的工作建议陈丽秋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将成年罪犯文化教育纳入地方教育规划的建议徐凌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保障衔接的建议崔云香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强道路施工监管保障道路畅通的建议张杰等11名代表(江门)关于现代农业配套用地的建议冯仪等14名代表(江门)关于调整购买复垦指标费用的建议冯仪等13名代表(江门)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解决沙贝路段交通拥堵畅通粤西进广州城区的建议吴木生等7名代表(肇庆)关于广东省罕见病医疗保障政策的建议吴木生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推进我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建议(凌海婵)凌海婵等6名代表(潮州)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线"整治的建议梁榕贵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尽快推进配备AED减少心源性猝死的建议林贵喜等7名代表(惠州)关于持续推进养老工作的建议何大钢等4名代表(惠州)关于持续解决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何大钢等4名代表(惠州)关于推进广东省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魏晓慧等6名代表(惠州)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证的建筑物租赁合同履行纠纷解决的建议陈公颜等5名代表(梅州)关于调整我省公共服务部门工作时间的建议袁灿强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规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标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与形象的建议潘洁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探索同案同判体系建设的建议吴木生等8名代表(肇庆)关于改善我省外来双职工子女"寒暑假"无人托管问题的建议袁灿强等3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关爱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对违规"挂证"乱象治理力度的建议黄清叶等1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大对连阳地区精神病专科医院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降低广深双城的虹吸效应,谋划珠江口西岸经济崛起的建议徐锡彦等5名代表(江门)关于以质谱仪器为切入口打造高端仪器创新基地的建议李梅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建设中医强省的建议陈日玲等4名代表(湛江)关于在全省推行新生儿地中海贫血免费筛查的建议陈日玲等4名代表(湛江)关于支持汕尾建设成为老区苏区"两区"红色文化示范城市的建议施镇波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支持建立基层交通劝导队伍与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议唐文波等4名代表(湛江)关于将恶性肿瘤的中医药治疗纳入全省医保(含门诊)报销范围的建议张蓓等2名代表(肇庆)关于解决花都区花山镇东方村原机场高速北延线排水圳多处缺口的安全隐患问题胡慕珏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优化我省高级职称女教师退休年龄的建议刘燕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快双龙铁路梅州至武平段项目进度的建议徐苑玲等11名代表(梅州)关于加快推进省对违法建设治理立法工作的建议胡旭兰等5名代表(中山)关于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补助标准的建议胡慕珏等4名代表(广州)关于将参与助老活动编入教育课程的建议冯琨琮等18名代表(广州)关于高质量发展香云纱非遗文化产业的建议胡少芳等2名代表(韶关)关于将恶性肿瘤早期筛查纳入全省医保(门诊)报销范围的建议郭坤营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建立省级急救医疗指挥系统的建议王丽峰等6名代表(湛江)关于妥善处置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建议张蓓等2名代表(肇庆)关于补助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议胡庆兰等3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快推进青少年宫颈癌一级预防专项工作的建议胡庆兰等12名代表(清远)关于继续支持清远市深入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议黄国杰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李龙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推动我省绿色无抗饲料添加剂发展的提议黄炜乾等7名代表(清远)关于尽快落实自闭症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建议侯雪梅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强反恐情报信息交流共享工作的建议黄国杰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强家风建设 ,弘扬家国情怀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快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建议夏冠新等9名代表(肇庆)关于为农村干部购买社保的建议夏冠新等9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工作省级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李庚原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刘艳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刘艳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便捷居住证的建议狄聚青等4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省级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李庚原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缩减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差距的建议刘艳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优化城市污水治后管理的建议徐磊等6名代表(清远)关于在幼儿园设立幼小衔接班的建议赖晓静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建立英德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建议潘开广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减免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教育专项资金分担比例的建议黄芷君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瑶医瑶药发展的建议房玉红等11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投入支持国家女子足球英德训练基地建设的建议潘开广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设立少数民族山区县校车专项补助的建议黄芷君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规范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加强公民生物信息保护的建议邓中青等13名代表(惠州)关于提高山区村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陈燕红等4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李亮海等5名代表(梅州)关于全面推行可降解餐盒、切实保护环境的建议狄聚青等4名代表(清远)关于将民族县增减挂钩指标放开至省域交易的建议房玉红等11名代表(清远)关于实施"求学圆梦行动"的有关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补助标准的建议房玉红等10名代表(清远)关于大力支持广东省职教城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人才的建议赖晓静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总部经济产业政策倾斜力度的建议黄芷君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大力推进粤港澳合作制作少儿电视动画综艺节目的建议赖晓静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快开通二广高速——许广高速(清连段)连接线的建议房玉红等10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建议刘涛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在老人免费体检中增加脑健康体检项目的建议黄立强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将设立微型应急站及向全社会普及急救知识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黄立强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扶持石灰岩地区发展两性花毛葡萄"野酿2号"产业的建议房玉红等10名代表(清远)关于将连南县X383线公路山联鹿暗至石径路段尽快建成硬底化公路的建议房玉红等10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解决广东连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杉木商品林补助资金的建议房玉红等10名代表(清远)关于全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连南民族文化旅游特色产业的建议黄芷君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建设的建议房玉红等10名代表(清远)关于帮助解决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中学改扩建资金的建议黄芷君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推动广东省智慧党建中心建设的建议周剑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重视和加强对归侨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的建议黄道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给予解决华侨农场归难侨宅基地用地问题的建议黄道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破解农业建设用地难题,助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的建议陈燕红等4名代表(清远)关于修复阳山县太平镇万亩灌渠——牛鼻水利的建议陈燕红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黄芷君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全省欠发达地区的老中心城区财政补助的建议邱文荣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继续将英德3个华侨农(茶)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省财政预算的建议黄道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建设英德市高道大桥的建议叶时通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省级财政对清远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运营支持的建议刘艳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水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建议黎智明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落实法律公共服务网与其他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对接和共享的建议赖晓静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制定新的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赖晓静等4名代表(清远)关于制定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建议黎智明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强化垃圾分类的管理环节的建议马茵等11名代表(广州)关于增建广清城轨延长线至英德的建议叶时通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推动"东山印象"品牌建设,营造"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街区"的样板的建议马茵等24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建设广东省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温东岸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解决商业系统改制后遗留问题的建议陈丽秋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对在清远民族工业园落户企业实行少数民族地区共建共享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邓胜华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展览馆的建议宋炜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完善餐厨垃圾处理的建议樊荣等9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大对"粤菜师傅"工程、"南粤家政"工程扶持力度的建议袁爱民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支持河源加快推进万绿湖创5A景区的建议张福田等6名代表(河源)关于支持加快推动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的建议张福田等6名代表(河源)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全额留存生源考试所在地市财政的建议罗沛强等8名代表(东莞)关于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实现广东教育强省的"幼有所育"的建议黄惊雷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工作的建议郑军等6名代表(湛江)关于增加民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级补助资金的建议房玉红等12名代表(清远)关于及时公开省3+证书高职高考试卷真题及答案的建议宋炜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粤东西北博士及博士后人才职称评审的建议汤依伟等3名代表(清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水环境治理科学论证的建议邱静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广东特支计划"等人才项目适当向粤北地区企业倾斜的建议汤依伟等3名代表(清远)关于解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冯红云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出台诉讼费交纳具体适用规则进一步体现法治广东、司法为民的建议赖晓静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和市县共同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建议程志军等8名代表(湛江)关于将清远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议黄芷君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强治理陆丰乌坎河流域至长山河河段的建议黄长城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跨市路网互联互通的建议罗沛强等8名代表(东莞)关于鼓励和扶持民营资本建设院外延续护理规范化病房的建议陈莲等9名代表(湛江)关于健全我省学前教育公办教师编制保障机制的建议郑军等6名代表(湛江)关于设立粤东西北国有企业发展基金,增加粤东西北国有企业资本金支持力度的建议陈丽秋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解决农田撂荒问题的建议房玉红等12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2020年动工建设化州至广西(北流)高速公路的建议李剑波等14名代表(茂名)关于积极推动"南粤家政"工程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建议陈应娟等5名代表(茂名)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建议罗沛强等8名代表(东莞)如何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建议樊荣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将粤港澳大湾区过江通道两岸引桥工程纳入过江通道整体建设的建议罗沛强等8名代表(东莞)关于加大对航道建设维护资金投入,促进水路运输发展的建议黎炳雄等12名代表(江门)关于支持阳春至信宜高速公路早日开工建设的建议刘乃英等11名代表(茂名)关于支持全省饮用水源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提升,防范饮用水风险的建议吴锡凤等13名代表(茂名)关于将市辖区(茂南区)纳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省统筹安排范围的建议区思觉等8名代表(茂名)关于增加现代农业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姚远平等8名代表(清远)关于出台制度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樊荣等8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灯塔盆地国家农高区建设的建议温东岸等6名代表(河源)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支持力度的建议冯红云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推行粤东西北高层次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的建议狄聚青等4名代表(清远)关于规划建设深(圳)汕(尾)梅(州)铁路的建议韩之碧等2名代表(汕尾)关于加强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紧缺适用人才管理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突破医学院校发展瓶颈刘金保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完成广清城轨建设的建议黄炜乾等6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怀集建设国家级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检验检测检疫平台的建议廉绍玲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优化我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建议周翔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廉绍玲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速5G网络部署的建议周济雄等8名代表(东莞)关于将英德市华侨茶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范围的建议黄道文等1名代表(清远)暂缓执行"西医禁开中药"限令,保障广东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李楚源等8名代表(广州)关于扩大粤东西北地区省实验室建设配套资金使用范围的建议覃惠玲等13名代表(茂名)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边远山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李锐香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重新制定我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的建议龚艳红等5名代表(茂名)关于在我省率先全面推行猪肉供应"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建议罗育德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强农村人才建设的建议李瑞伟等11名代表(茂名)关于打破教师职称终身聘制实行五年期考核聘任制的建议陈玉娟等9名代表(湛江)关于防止珠三角制造业系统性向国外转移的建议谢志岿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打造村级集体经济新形态做实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黄建兰等9名代表(茂名)关于请求省支持成立省级鉴江流域管理机构加强鉴江流域管理的建议陈坦等8名代表(茂名)关于严禁农村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建议钟桂祥等6名代表(茂名)关于将鉴江高岭拦河闸管理权属上划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的建议李剑波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让欠发达地区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快递便捷服务的建议钟桂祥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支持湛江列入国家2020年度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建议李丹等5名代表(湛江)关于发挥侨乡优势,用好侨务资源,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黄立强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将农村拆旧复垦指标交易的溢价部分收益返还县级人民政府的建议李锐香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综合整治民间高利贷的建议钟桂祥等4名代表(茂名)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保险工作的建议李晓河等4名代表(潮州)关于加强县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梁榕贵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办理设施农用地收费的建议姚远平等9名代表(清远)关于规范儿童读物市场的建议苏育明等6名代表(茂名)关于在我省医院推行"医养结合"点的建议卢海霞等9名代表(茂名)关于把垃圾分类系统知识及时在校园内普及的建议苏育明等6名代表(茂名)关于将清远民族工业园控规范围移除出生态功能区范围的建议邓胜华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规划建设广珠城际古镇至东升联络线的建议宋亚养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对广佛肇城轨运营体制改革的建议樊荣等12名代表(肇庆)关于"优化雨污分流工程项目使水资源再生回用"的建议王火洋等4名代表(茂名)关于推进农村"三线"整治的建设夏冠新等8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茂名段建设的建议王佳升等5名代表(茂名)关于提高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贴标准的建议王玲等4名代表(茂名)关于设置省级县域医疗中心,分类建设县域医共体,加快实现大病不出县的建议王茂生等8名代表(茂名)关于支持河源市建设东源县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特区的建议温东岸等2名代表(河源)关于建设清佛城际轨道并连接广州市从化区的建议李庚原等6名代表(清远)关于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及补助的建议胡少芳等3名代表(韶关)关于建设从黄高速佛冈延伸线的建议李庚原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大欠发达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李庚原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将茂名高新区、滨海新区的行政村纳入粤办发〔2018〕21号文件省财政奖补范围的建议郑杰等4名代表(茂名)关于应用信息通信技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周济雄等8名代表(东莞)关于把汕湛高速公路云湛段吴川支线东延线列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建议骆济强等12名代表(湛江)关于弘扬冯冼"好心"文化的建议崔益基等4名代表(茂名)关于做好广东农产品短视频直播电商供应链物流的建议冯红云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逐步落实农村自来水统一管理、抄表到户的建议胡慕珏等4名代表(广州)关于确定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归集系统的建议潘洁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将广东农垦国有农场纳入粤办发〔2018〕21号文件实施范围及省级财政补助范围的建议郑杰等8名代表(茂名)关于加大对清远市"数字政府"系统应用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帮扶的建议潘洁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将深圳龙华(紫金)产业转移工业园牌子调至紫城工业园的建议袁爱民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建立企业从业人员特殊行为或不诚信行为数据库的建议赖爽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邓胜华等2名代表(清远)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国家会计学院助力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冯琨琮等16名代表(广州)抢抓"5G+工业互联网"新机遇推动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冯琨琮等20名代表(广州)关于省财政对粤东西北地级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设备与信息化建设给予一般性转移支付专款的建议胡庆兰等13名代表(清远)关于全省各地市统一增设医保局直属医保经办机构并增加医保局人员编制的建议胡庆兰等3名代表(清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冯红云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打造广东省中医药种植强省的建议林贵喜等7名代表(惠州)关于推动中药创新发展的建议侯雪梅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不断提高我省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林贵喜等7名代表(惠州)关于支持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何玉兰等9名代表(惠州)关于作好我省5G网络建设支撑的建议张菁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足球场地建设的建议龚艳红等10名代表(茂名)关于妥善解决光伏扶贫电站可再生能源国家补贴到位难问题的建议何镜新等11名代表(清远)关于给予粤东西北财力困难市辖区医疗卫生系统财力补助倾斜的建议蔡俊明等7名代表(潮州)关于加大对我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建议钟以俊等1名代表(珠海)提高覆盖面与医疗服务服务精准性抓细抓实妇女更年期和绝经期医疗保健工作钟课枝等14名代表(广州)关于大湾区背景下开展港澳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强对课外辅导机构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检查的建议伍景勋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增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专项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的建议廉绍玲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统筹和优化提升基层教育卫生队伍的建议赵伟媛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快推进惠来县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有关事项的建议李秋松等9名代表(揭阳)关于进一步支持阳山县风电项目建设的建议何镜新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创立针对粤港澳人才教育的实体商学院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扩大我省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的建议罗育德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搭建广东省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政务平台进行分级服务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大支持重点老区苏区工业园区平台建设的建议钟光灵等11名代表(梅州)关于活化利用广东红色资源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支持佛山南海打造中国氢能产业商业化创新引领区构建广东氢能发展新格局的建议赵正权等8名代表(佛山)关于公益一类博物馆开展适度经营的建议谢莹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建议伍景勋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积极支持我省区块链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场景落地,加快区块链产业集聚,推动我省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走在全国前列的建议韩红英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建设打印设备国家测评中心的建议严伟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提升茂名滨海休闲旅游水平,建设中国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的建议钟伟雄等14名代表(茂名)关于依托深珠通道延伸京港高铁至澳门,打造京港澳高铁大通道的建议潘裕娟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将西江经济生态走廊建设纳入省级规划的建议朱文胜等3名代表(云浮)关于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的建议张丽丽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将加工制造业和建筑服务业可抵扣进项税额按一定比例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将肇明(机场西部)高速北延线广宁至清远接清连高速段纳入规划的建议高艳春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秉持精品意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发展的建议杨海娟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给予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的建议张发强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将"321国道穿越封开县城约13公里迁移改道"列入粤港澳大湾区省际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库给予用地指标和全额投资建设的建议余益耀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把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许屋村建设成中国醒狮文旅小镇的建议许保杨等7名代表(湛江)关于支持横琴建设粤澳特别合作区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设立教育行政执法机构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常态化的建议梁真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设立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在推荐评选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的建议谭根林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以服务换股权,为大湾区港澳青年创业者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的建议黄惊雷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将紫金县纳入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范畴的建议袁爱民等1名代表(河源)关于严格监管适度开采河砂满足社会建设最低需求的建议张杰等11名代表(江门)关于加快推进广深第二高铁规划建设的建议梁维东等23名代表(东莞)关于对粤东西北地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运维费用提供资金支持的建议李海军等8名代表(韶关)关于支持建设揭阳中心城区至普宁城区至惠来城区快速通道的建议罗伟等14名代表(揭阳)关于设立老区苏区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的建议张裕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明确执行异议相关规定以构建诚信社会的建议赖晓静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明确申请执行时效中断法定情形以促进诚信社会、和谐社会发展的建议赖晓静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请求广东省检察院督促并规范下级检察院统一执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黄建水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将妇女两癌筛查纳入医疗保险的建议陈祝琴等6名代表(湛江)关于将民非企(NGO)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的建议马湛兴等15名代表(湛江)关于提高肇深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的建议陈宇航等8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大欠发达地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建议王丽峰等10名代表(湛江)关于支持中山市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建议袁勇等1名代表(中山)关于将0-6岁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纳入医保的建议马湛兴等16名代表(湛江)关于推广和普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黄建水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在我省实施减免残疾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建议张永安等1名代表(云浮)关于支持东莞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议肖亚非等23名代表(东莞)关于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信宜高等职业专科院校的建议卢海霞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规范、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学前教育难问题的建议蔡掀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制定《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建议张书彦等20名代表(东莞)关于支持湛江等粤西地区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建议马湛兴等5名代表(湛江)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综合平台工作能力的建议叶锦华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取消医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建议周剑兰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的建议张永安等1名代表(云浮)关于加强小区业委会管理工作的建议凌伟忠等8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大省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建设的建议周楚良等17名代表(东莞)关于旧楼加装电梯后续安全管理的建议区燕明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支持东莞建设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的建议张书彦等22名代表(东莞)关于解决信宜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的建议陈建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建立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建议李逊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建议陈玉娟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对省定贫困村建设跨浈江河桥梁,解决"行路难"问题的建议罗兆祥等1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走私冻品无害化转化工作的建议李婉婉等1名代表(云浮)关于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苏全喜等2名代表(云浮)关于建设国家级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议赵伟媛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理顺肇庆学院等5所高校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黎达文等4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厦门至昆明高速铁路规划建设的建议杨小明等11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强与完善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的建议蔡掀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差异化"财政政策加快生态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刘晚传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汕尾城区享受《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工作建议陈丽秋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完善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对农村基层有效监察的建议曹润明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彻底解决政务信息孤岛的建议梁榕贵等12名代表(惠州)关于重新核定"三连一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地区系数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请求批准增城基督教堂异地重建,解决严重安全问题的建议陈以诺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提高江门市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欧阳健华等11名代表(江门)关于加快国道G106线翁源段升级改造的建议郑桂林等2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强"证照分离"改革中"证""照"联动监管的建议林翔等1名代表(云浮)关于进一步出台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张大林等15名代表(广州)关于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招志谋等12名代表(湛江)关于协调税务全责征收系统对接的建议徐磊等6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强政策指导盘活集体资产落实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曹润明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将麻榨镇旧国防公路段(下龙村至增城区正果镇)纳入建设规划的建议梁榕贵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确定湛江新机场命名为"湛江国际机场"的建议周小萍等19名代表(湛江)关于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实施城乡居民附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崔云香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加快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建议吴木生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增加农村环境卫生支出专项经费的建议黄志超等1名代表(梅州)关于谋划建设广州白云综合交通枢纽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交通物流枢纽和国际文化交往中心的建议潘文捷等2名代表(广州)关于继续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资金支持的建议夏冠新等8名代表(肇庆)关于固化省际公安检查站的建议陈建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广东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建议欧阳彦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支持加快推进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航道建设的建议王火洋等6名代表(茂名)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个人所得税减免力度的建议侯兰英等2名代表(珠海)关于开展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评价的建议苏志锋等1名代表(珠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50岁返聘妇女养老社会保险工作的建议李龙等3名代表(中山)关于蓄热蓄电储能项目给予优惠电价政策的建议何玉兰等8名代表(惠州)关于支持国道G355线油田至永汉段改建工程的建议梁榕贵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快推进湛徐高速公路角尾支线建设的建议符斌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优化各类用地政策支持肇庆新区加快发展的建议陈宇航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垦造水田工作方面的建议黄美聪等2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湛江市会展业发展的建议林巧才等10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大省对欠发达地区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符斌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强土地征收监管,完善合理补偿标准的建议梁姚顺等6名代表(江门)张海(张家界至海口)高铁线路进入廉江并设站点问题的议案王丽峰等7名代表(湛江)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李煜龙等1名代表(潮州)关于开通汕昆高速公路桃源北出入口的建议潘洁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推动公共文化馆服务中心全域发展的建议袁湄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加快肇庆至顺德、南沙城际轨道肇庆至高明段建设的建议夏冠新等10名代表(肇庆)关于建设英德市石牯塘镇高等级公路的建议叶时通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请求加快深汕高速公路(华侨段)华侨尖山出入口项目建设的建议钟小红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制定打造营商环境全国标杆目标的建议李连柱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将容县至信宜高速公路列入规划并建设的建议赖彪虎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支持湛江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主出海口的建议周小萍等9名代表(湛江)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南粤家政"示范基地的建议张海霞等2名代表(珠海)关于推动打击非法代孕立法的建议潘文捷等17名代表(广州)关于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问题的建议王丽峰等6名代表(湛江)关于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保障乡村振兴的建议刘艳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敦促地方政府部门切实贯彻执行生猪养殖业设施农用地扶持政策的建议余益耀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广佛两地联手加快打通金沙洲通道的建议徐若清等2名代表(广州)关于在湛江市设立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分会场的建议陈美娟等4名代表(湛江)关于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督促各级法院统一执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黄建水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大市建制区乡村振兴扶持力度,给予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建设"凤凰1号"公路财政支持的建议吴木生等8名代表(肇庆)关于探讨高速公路路桥桥下空置土地综合利用的建议关正生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统筹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经费的建议刘艳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设立园区产业投资基金的建议杨鑫莉等6名代表(茂名)关于支持云浮创建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示范省先行区的建议苏全喜等2名代表(云浮)关于调整并增加学术型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大力提高我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质量的建议哈迎飞等8名代表(广州)关于将化州市确定为重点老区的建议李剑波等13名代表(茂名)关于增设儿童医院,提升儿科医护人员待遇,从根源上解决我省儿童看病难问题的建议邢益强等17名代表(广州)关于落实养猪企业使用宜林地政策的建议余益耀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云浮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的建议彭自坚等2名代表(云浮)关于缩小教师职称之间工资差距的建议张丽丽等1名代表(汕尾)建议每周至少增加1次文学教育课,改善中小学生阅读状况,提高公众阅读水平哈迎飞等19名代表(广州)关于新农合与职工社保合并统筹的建议何大民等12名代表(湛江)关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冯红云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解决小东流域吴川市浅水镇群众安全饮水的建议庞亚轩等6名代表(湛江)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法》执行细则的建议李锐香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规划建设国道G228线改线工程的建议庞亚轩等6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大力度修建,修复灌溉农田水陂及其引水设施的建议许丽欣等5名代表(茂名)关于合理安排山区县农村基础建设资金的建议李锐香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强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谢思云等10名代表(梅州)关于完善农业标准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刘炳等4名代表(韶关)关于解决湛江吴川小东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的建议骆济强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快广清永(广清重)高铁规划建设的建议房玉红等16名代表(清远)关于建设高要区禄步镇至镇南村渡排渡口的建议夏冠新等9名代表(肇庆)关于支持中山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平台的建议梁士伦等2名代表(中山)关于建立北江流域上下游的横向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黄国杰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优化补缴社保养老保险的建议余道江等1名代表(东莞)关于加大欠发达地区自然资源数据普查、数据整合及平台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何镜新等4名代表(清远)关于继续加大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建议夏冠新等9名代表(肇庆)关于加快翁源县园洞水库工程建设的建议胡少芳等2名代表(韶关)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黄耘等6名代表(茂名)关于支持解决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机制和人员编制问题的建议郭丹等8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强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高职学生教育经费及政策支持的建议陈应娟等6名代表(茂名)关于建立"双核+双副中心"动力机制,支持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议吴文兵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破解粤东西北地区人才紧缺难题的建议陈树喜等2名代表(潮州)关于设立省人大培训中心加强人大代表培训的建议易中强等15名代表(江门)关于支持南深高铁信宜方案的建议赖彪虎等17名代表(茂名)关于以隧道方式穿越广州港主航道建设深珠通道的建议陈建华等73名代表(广州)关于对企业减税降费方面的建议饶宝琴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大对中国国际水产博览会扶持力度的建议岑坚等12名代表(湛江)关于建设高恩高速与开春高速连接线的建议彭自坚等1名代表(云浮)关于支持和保护乡村特色民俗文化的建议李庚原等9名代表(清远)关于支持在连州市市县共建民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加快支持赣韶铁路扩能项目(高铁)建设的建议刘炳等4名代表(韶关)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的建议李锐香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省补资金补助标准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民企稳定发展的建议宋炜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固体废弃物集中环保再生处理的建议周小萍等9名代表(湛江)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护好鉴江饮用水源的建议骆济强等11名代表(湛江)关于将韶关至连山高速公路列入省"十四五"规划并动工建设的建议冯红云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解决连州市学位不足问题的建议黄美聪等5名代表(清远)关于"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谋求乡村振兴新发展"的建议关正生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高位推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现代物流枢纽平台的建议冯仪等10名代表(江门)关于解决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规划审批事项的建议潘开广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将粤港澳大湾区西岸城际铁路肇庆经云浮至江门段纳入相关规划的建议刘洁洲等2名代表(云浮)关于支持加快推进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码头建设的建议王火洋等5名代表(茂名)关于强力促进数字信息技术与传统经济社会的融合,助推大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李逊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构建广佛肇云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入发展的建议刘洁洲等3名代表(云浮)关于推动事权与财权相匹配,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建议马珣等1名代表(汕头)关于要求支持建设普宁市粤东新城市中心供水工程的建议陈少生等11名代表(揭阳)关于在中小学校开设"海洋节"与相关校本课程的建议伍景勋等1名代表(佛山)关于加快茂名至信宜城际铁路电气化改造的建议赖彪虎等13名代表(茂名)关于支持加快推进茂名港吉达港区防波堤及航道建设的建议刘乃英等5名代表(茂名)关于加快推进信丰至南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李海军等3名代表(韶关)关于加快建设广茂铁路霞洞东、霞洞西、塘涵高架桥建设的建议崔益基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融合,助推文化湾区建设发展的建议黄海燕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对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设施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刘晚传等7名代表(茂名)关于加快推动龙恺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梁榕贵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协调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支持南片小镇及东片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潘安娜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出台慈善条例的建议赵晓玲等1名代表(深圳)关于加强对客家民居保护和利用的建议黄辉球等12名代表(惠州)云浮疏港铁路及恢复腰古站场营运的建议朱文胜等2名代表(云浮)关于进一步完善癫痫患者社会保障措施的建议陈桂荣等1名代表(惠州)关于尽快制订《广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建议陈桂荣等1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大边远乡镇交通网络建设力度的建议林丽芳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尽快建立特困精神残疾人集中供养机构的建议林丽芳等12名代表(惠州)关于增加南广高铁云浮东站线路及班次的建议李进财等1名代表(云浮)关于修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仍归属到户籍所在地化解规定的建议张发强等6名代表(梅州)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保留文化元素的建议方土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在农村主要出入口及公共区域安装监控摄像的建议夏冠新等14名代表(肇庆)关于解决地方基层警力不足及提高辅警工资待遇的建议夏冠新等14名代表(肇庆)关于省乡村振兴资金要加大对农村人口和面积超一定比例的市辖区支持力度的建议陈宇航等14名代表(肇庆)关于在相关部门设立老龄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议吴炳菊等12名代表(惠州)关于对进一步擦亮坚真品牌给予支持的建议李玉娟等2名代表(梅州)关于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林贵喜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快广惠高速惠州北互通(原长坑互通)项目建设的建议林丽芳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落实旅游发展资金,加快推动各地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的建议樊荣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研究出台点状用地具体实施细则,解决旅游项目基层点状供地政策具体落实问题的建议樊荣等1名代表(肇庆)聚焦垃圾治理合力破解难题关于广东省居民垃圾分类治理的建议邓中青等12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强城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王秀昱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异地务工人员社保办理事项的建议刘勇辉等7名代表(惠州)关于完善省内高速公路旅游标识引导系统,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建议樊荣等1名代表(肇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制度的若干建议曾学智等13名代表(惠州)关于设立广东技术工人节的建议曾学智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解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不平衡的意见建议陈宇航等16名代表(肇庆)关于重视在我省主要城市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建议王克等16名代表(惠州)关于支持省级行业协会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建议王克等13名代表(惠州)关于支持建设中药材全产业链服务平台的建议黄辉球等14名代表(惠州)关于推进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段)建设的建议万军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优化广东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的建议王秀昱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支付便利性的建议陈琼等1名代表(深圳)万企帮万村结合广东技工培训工作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蒋国梁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优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企业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蒋国梁等1名代表(广州)建议在广州港南沙港区设立禁渔区蒋国梁等1名代表(广州)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住房保障体系,满足来粤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蒋国梁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建设清远市检测技术平台和提升检测技术服务能力的建议刘艳文等1名代表(清远)关于合理公平提高离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潘静雯等1名代表(韶关)关于推进我省工业设计与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度融合的建议王克等15名代表(惠州)关于解决农产品免税政策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王君等2名代表(韶关)关于海关部门向部分省级行业协会提供数据的建议王克等12名代表(惠州)关于统计部门向部分省级行业协会提供数据的建议王克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促进我省木工机械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建议王克等12名代表(惠州)关于尽快启动建设河梅惠高速公路的建议蓝卫星等3名代表(惠州)关于加强惠州市公益林建设和管护工作的建议蓝卫星等6名代表(惠州)关于拓建205国道新圩段以及358省道惠阳段的建议杨勇文等11名代表(惠州)关于解决乐广高速对花山镇村庄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议胡慕珏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推动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建设的建议万军等1名代表(汕尾)关于允许符合条件的西医师开具中成药处方的建议陈东平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完善琶洲基础设施及配套规划的建议陈东平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通过扩大医生接受传统中医药培训渠道,提升中医药诊疗应用的建议陈东平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加快实现"抄表到楼",确实解决部分村(居)民饮用水困难的建议陈东平等1名代表(广州)关于规范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规范并实施监管的建议陈东平等1名代表(广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2020年2月11日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2月1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2月1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疫情防控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贯彻依法依规、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落实"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全国全省"一盘棋",服从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以最严纪律、最有力举措、最坚定信心"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一)健全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五级防护网络,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落实全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全力做好确诊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抓好隔离人员的防治工作;(三)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给、调配的统筹,保障重要物资供应并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救治病人的需要,加大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力度,支持和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要;(四)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五)统筹做好返工、返校、返岗工作,制定健康监测、交通组织、物资保障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督促企业和学校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和教学活动,做好返工、返校、返岗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与本行政区域周边地区建立疫情防控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共同做好疫情联防联控;(七)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加强对受赠财物的规范管理,捐赠财物的接收、支出、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当依法公开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八)依托"粤省事""粤商通"等数字政府移动平台,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动和聚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三、切实推动防控重心向基层下移,构筑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全力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依法依规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以及疫情严重的城乡社区防控力量的布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协助人民政府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一)做好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人员情况摸查,落实"一人一册"和开展健康监测,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二)加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三)动员村(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卫生健康提示;(五)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应当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居住地区人员往来和车辆进出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居住区,加强重点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二)对本单位场所、设施实施卫生消毒;(三)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和设施;(四)对本单位人员和往来人员开展健康监测;(五)督促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七)按照人民政府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八)严格执行人民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开学等规定;(九)人民政府要求开展的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交通运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金融机构、学校、文体场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落实消毒通风、体温监测、人流控制等疫情防控措施.
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
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指挥、管理和安排,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下列疫情防控义务:(一)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二)减少外出、聚集活动;(三)依法接受调查、监测、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四)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五)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六)不得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疫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七)不得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八)服从依法采取的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人员,应当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健康状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配合相关服务管理.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接受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得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医学观察等,隔离期未满不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
任何个人发现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疫情传播的隐患和风险,有权举报违反本决定的其他情况.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六、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药品和民生用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服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二)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拒绝接受隔离治疗、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的;(三)未履行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缓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疫情信息,未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的;(四)阻碍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诊疗和救治工作,实施阻拦、推搡、撕扯、侮辱、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等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扰乱医疗秩序的;(五)哄抬防疫用品、药品或者民生用品价格,生产、销售伪劣的疫情防治、防护产品、物资、药品和医用器材,扰乱市场秩序的;(六)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七)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滥食野生动物的;(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截留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疫情防控款物,或者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的;(九)故意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个人有隐瞒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依法予以惩戒.

七、对于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行政机关,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终止日期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公布.
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立了由省人大法制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和办公厅相关人员组成的起草小组组织,起草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
草案已于2020年2月1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现提请审议.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2020年2月11日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决定起草的背景和总体思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有力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的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专门作出决定,目的是为实施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治支撑,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当前,我省即将迎来返粤人员流动高峰,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

按照李玉妹主任的指示,成立了由法制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和办公厅相关人员组成的起草小组,李玉妹主任亲自部署起草工作,明确总体要求,作出具体指示.
起草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总结提炼我省实践做法和吸收借鉴外省(市、区)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决定草案稿,并书面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的意见.
2月9日,常委会党组将决定草案稿向省委请示.
2月10日上午,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决定草案稿进行了讨论,同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决定起草的总体思路:一是体现以法治方式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起草决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将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具体体现在决定条文中,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是体现坚持全国全省"一盘棋"的要求.
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决服从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以最严纪律、最有力举措、最坚定信心"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体现全省动员、全民行动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各方职责义务,既要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又要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既为政府采取应急管理措施提供保障和支持,又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联防联控的保障防线.
四是体现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解决突出问题的要求.
疫情爆发以来,省委、省政府立即启动"四个一"(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专班、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应急处置机制,下发通知要求做到"九个全力",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和做法,有必要将这些经验做法上升固化为制度规定;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必要及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进行处置,尽最大努力支持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针对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制造业大省的特点,有必要围绕物资保障供应、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节后返工返校工作作出针对性规定;针对我省部分群众爱吃野味的陋习,必须强调禁止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

二、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决定草案共七条,分别从总体要求、政府职责、基层责任、单位责任、个人义务、法律责任六大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明确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
决定草案规定,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贯彻依法依规、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落实"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明确政府的职责.
强调坚持全国全省"一盘棋",服从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五级防护网络,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病人医疗救治和隔离人员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统筹调配,保障重要物资供应,支持和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依法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统筹做好返工、返校、返岗工作;加强社会捐赠财物的管理;依托数字政府移动平台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业务等八方面的职责.
同时,为支持和保障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三是明确基层的责任.
强调防控重心向基层下移,构筑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在重点人群摸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健康监测、清洁消毒、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四是明确单位的责任.
明确细化单位在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实施卫生消毒,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和设施,加强对人员的健康监测,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隔离医学观察,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复工复产、开学规定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规定公共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责任.
明确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

五是明确个人的义务.
包括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聚集活动,依法接受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出现症状及时就医,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病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不阻碍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等,同时,强调了重点人员在健康报告、接受隔离观察治疗的义务.

六是明确法律责任.
针对目前疫情防控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决定相关法律责任的情形作了九个方面的列举.
特别规定个人有隐瞒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依法惩戒.
规定行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考虑到此次决定是针对此次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作出的一项特别性决定,草案第七条明确终止日期由常委会另行公布.
决定草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2020年2月11日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为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省人大常委会就此专门作出决定是必要的,草案规定切实可行.
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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